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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過程中保險業大有作為。第一,發揮經濟助推器的作用,通過風險管理和損失補償,為人們的創新與發展提供有利支持,可以不斷增強全社會的創造活力。第二,發揮社會穩定器的作用,通過養老和健康保障,保險可以解決人們生活的后顧之憂,促進社會的協調穩定。
一、保險業發展的經濟效應
1.經濟補償效應。保險是分攤意外損失的一種財務安排,通過向所有被保險人收取保險費來補償少數被保險人遭受的意外損失。因此,少數不幸的被保險人的損失由包括受損者在內的所有被保險人分擔。作為一種集合和分散風險的機制,隨著業務范圍的拓展和保險經營技術的提高,經濟補償效應將逐步得到充分發揮。
近年來,自然災害發生頻率較高,重大安全事故也時有發生,人民生命和財產多次遭受重大損失,保險業義不容辭地擔負起了經濟補償的重任,為災后重建、恢復生產貢獻了自己的力量。特別是在1998年特大洪災和2003年非典、2005年禽流感及重大煤礦事故中,保險業及時賠付,有效地恢復了生產和安定了人民生活。同時,越來越多的企業、個人把商業保險作為養老、醫療保障和企業風險管理的重要手段。據統計,2004年山西省保險業支付各類賠款及給付保險金達到19.7億元,2005年達到20.08億元,2006年達到25.27億元,2007年達到52.5億元。例如,2004年8月18日,大同合成橡膠集團發生的特大爆炸事故,生產線遭受嚴重毀壞。人保財險山西分公司接到報案迅速趕到現場。經過初步查勘后,立即支付預付賠款400萬元。并于2004年12月24日經公估機構里算后,向大同橡膠集團支付賠款869.59萬元,使該受災單位迅速恢復生產和經營。2004年10月7日,山西運城虹橋旅行社承辦的旅游團發生嚴重車禍,造成3人死亡、8人重傷、12人輕傷的惡性事故,人保財險山西分公司支付旅行社責任險賠款125萬元。2008年3月9日,陽泉市平定縣山西海祥煤業有限公司井下發生了一起嚴重火災事故,造成6名礦工窒息死亡。大地保險陽泉中心支公司接到報案后,加大理賠“綠色通道”的開放力度,及時支付保險賠款120萬元。
2.資金融通效應。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保險業是金融業的三大支柱之一。許多商業保險公司作為契約型儲蓄機構籌集大量資金,這些資金具有來源穩定、期限長、規模大的特點,內在的投資需求使保險公司不僅為經濟發展提供了大量建設資金,而且成為資本市場的重要機構投資者,保險具有資金融通效應。保險費是預付的,保險賠償或給付責任要在整個保險期內履行,還有損失發生與給付之間存在間隔、歷年賠付率波動、巨災發生的可能性等因素,因此保險公司要提留各種準備金。運用暫時閑置的大量準備金保證保險資金的運動是必要的,投資可以進一步增加收益和增強給付能力。投資收入既是金融市場資金的重要來源,也是保險公司收入和利潤的重要來源。
保險業通過收取保險費,集聚社會閑散資金,建立保險基金,再通過銀行存款、購買國債等形式進行資金運用,為基礎設施、國家重點工程項目等建設融通了資金,為經濟建設提供了資金支持,支援了經濟建設,有力地促進了國民經濟的發展,保障了改革順利進行。2004年,我國各省市保費收入的增長與國民經濟的發展之間存在較為穩定的正相關關系,保險需求彈性值為1.49%。
保險資金通過投資國債、證券投資基金和同業拆借等在資本市場、貨幣市場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保險的資金融通效應將逐步得到發揮。
3.收入分配效應。保險基金的形成涉及不同經濟主體之間的交往,即感到風險的行為主體(投保人)愿意出錢(保險費)給另一行為主體(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在收到保險費后形成保險基金,當保險人出現保險事故發生損失時,愿意按照事先的約定進行賠(給)付。這是典型的交換,社會保險的財務及給付機制影響到儲蓄與資本積累、勞動力市場供求和收入再分配的形成。
二、保險業發展的社會效應
保險作為現代生活風險管理最基本、最有效的手段,貫穿于人的生、老、病、死全過程,在社會經濟生活中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保險所提供的已經不僅僅是產品和服務,而且成為一種有利于社會安全的制度安排,滲透到經濟的各行各業、社會的各個領域、生活的各個方面,在參與社會風險管理、減少社會成員之間的經濟糾紛、完善社會保障制度、維護社會穩定等方面發揮著積極作用,社會效應逐步發揮。
1.社會穩定效應。保險公司從承保、計算費率到理賠都要與災害事故打交道,需要掌握財產的分布和各種災害事故損失的統計資料,并對其原因進行分析研究,積累防災防損經驗。減少災害事故能相應減少保險的給付,從而增加保險資金積累和降低保險費率,所以保險公司會從自身利益出發,加強防災防損工作,宣傳并向防災防損部門投資,把防災防損作為保險的首要任務。保險賠償只是分攤災害事故損失,但整個社會仍受到危害,只有防災防損才能減少災害事故給社會帶來的損失。投保人投保只是預防萬一,他們寧可保險費白繳,也不希望災害事故發生。可見,保險公司是社會防災防損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個部門。
目前我國下崗失業人員較多,保險業正確處理了改革、穩定、發展的關系,以社會穩定為己任,積極創造就業機會,僅通過招收業務人員,就解決了130多萬人的就業難題,緩解了就業壓力,維護了社會穩定。
2.社會保障效應。近幾年,我國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取得了較快發展,社會保險費收入和參保人數都有較大幅度增長。但由于我國實行的是低水平、廣覆蓋的社會保障政策,只能滿足人們最基本的生活需要,不能滿足人們大病醫療的需要,也不能滿足人們退休后維持現有生活水平的需要。為彌補這一缺口,保險業報出了一系列商業醫療、養老保險,滿足了人們較高層次的保障需要。養老保險不僅可以保障老有所養,老有所依,而且可以減輕子女負擔,增加擴展家庭效用,還可以增加子女教育投資,提高收入預期。商業保險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補充,提高了人民生活水平,解除了人們醫療、養老等的后顧之憂。
3.社會管理效應。作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輔助社會管理的重要手段,通過不斷開拓服務領域,保險可以推進社會管理體制創新,有利于整合社會管理資源,形成社會管理和社會服務的合力。政府可以運用保險這一市場經濟手段輔助社會管理,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企業風險管理日益成為經營管理的重要內容,保險作為風險管理的有效手段,在提高企業管理水平方面可以發揮重要作用。隨著我國社會保障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人們在養老、醫療、教育等方面的保障需求將更多地依賴于時常化的手段來解決。保險將逐步成為個人生涯規劃和家庭保障計劃的重要內容。
4.本地化效應。保險業只有融入地方經濟,服務于地方社會和人的全面發展,才能實現自身的發展。近年來,山西省各保險公司不斷尋找保險發展的增長點和服務地方經濟的切入點,從支持支柱產業、服務“三農”、推動責任險等方面創新產品和服務,拓寬保險發展領域。作為全國最重要的能源重化工基地,山西礦產資源豐富,尤以煤炭儲量為最。煤炭行業是山西經濟的支柱產業,安全保障問題又是備受政府和人民關注的問題。因此,有必要推動煤礦雇主責任險發展,組建專業性煤炭保險公司。針對各地頻繁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和公共責任事故,2004年12月,山西省在采煤行業推動開展煤礦職工工傷保險、井下職工意外傷害保險等。2006年11月,山西省開始將商業責任保險機制引入全省安全生產領域,特別是采掘業、建筑業等高危行業,大力引導和鼓勵生產經營單位積極投保責任保險,實現安全生產的有效管理,取得了較好的成效。
參考文獻:
一、保險資金運用的發展與現狀
(一)保險資金運用規模。近十幾年來我國保險行業發展迅速。據統計保險行業總資產從2001年的4591.3億元到2015年12359.8億元,保險行業資產平均年增長率達到24.5%。保險資金運用數量從2001年的1712.6億元到2015年的111795.5億元,保險資金運用數量平均增速為32.1%。2001年到2015年我國保險行業總資產在逐步擴大,保險資金運用總量也在穩步提高。隨著我國保險行業的逐步成熟,保險行業由高速增長轉向中高速增長,但是增量依然可觀。2014年到2015年保險行業總資產增長率為22%,但保險行業總資產增量達到2萬多億,保險資金運用增量達到近2萬億。
(二)保險資金運用結構。據統計,我國保險資金運用中銀行存款數量已由2001年的52.4%下降到2014年的26.6%,大體趨勢是先增加后降低。購買債券占比2001年僅為28.4%上升到2014年37.93%。從2003年開始我國保險監管機構允許保險資金投資股票,股票占比一直波動較大,在2007年牛市頂峰達到了17.65%,而在2004年占比僅有0.42%。其它投資占比由2001年的13.7%增加到2015年的25.05%,但在2003年到2011年我國保險資金配置中其他投資占比維持較穩定。
(三)保險資金運用收益。2004年以前我國保險資金運用渠道主要限于銀行存款和購買債券,投資收益受利率影響較大。2001年到2004年投資收益率分別為3.4%、3.14%、2.68%、2.87%,受央行降息的影響保險資金運用收益率下降。2004年以后我國保險監管機構逐步開放資金運用渠道,我國保險資金運用絕大部分收益率逐步提高。在2007年保險資金運用收益率達到12.17%創歷史新高。只有在2008年股災造成最低收益僅為1.89%!很明顯我國保險資金運用收益率波動較大,極差達到10.28%。近八年來,我國年均GDP平均增長超過7%,但是我國保險資金運用的收益率近八年中只有2015年超過7%。這表明我國保險資金運用收益率普遍偏低。
二、我國保險資金運用的風險與防范
(一)我國保險資金運用的風險分析。我國現階段保險資金運用的風險包括保險資金配置不合理帶來的風險、投資收益率偏低和穩定性差帶來的風險以及潛在風險的積累。
1、保險資金配置不合理帶來的風險。我國保險資金配置中最顯著的特征就是銀行存款比例過高,在2004以前銀行存款超過50%。在發達國家保險公司資金配置中銀行存款一般不會超過10%,其目的就是為了保證一定的流動性和提高保險資金運用收益率。雖然近幾年我國保險資金配置中銀行存款大致趨勢是逐年降低,但是我國保險資金中銀行存款比例仍然高于25%。這意味著我國居民儲蓄中分流到保險業中的資金又有一部分回到銀行進行“二次融資”,這會增加我國金融資產融資成本和增加銀行風險。
隨著我國債券市場的發展,可供交易債券也逐漸增加。債券投資具有違約風險低、流動性高和收益高等特點,是我國保險資金運用的重要渠道。債券投資在我國保險資金配置中超過30%,但是保險業發達的國家投資債券的比重大都超過50%。相比而言我國債券投資比例依然過低。這會直接造成收益偏低,不利于行業的發展。
我國股市起步較晚,市場相對不成熟。我國保監會在2003年以后才允許險資入市,但是保監會對入市資金比例做了嚴格的規定。在發達國家的保險資金配置結構中,美國大部分保險公司對股票投資的資金比例在10%-20%之間,中國香港比例在30%-40%之間,而我國在這方面的投資比例一直低于10%。長此以往不利于行業健康發展。
2、投資收益率偏低和穩定性差帶來的風險。在2004年以前我國保險資金運用集中于銀行存款,投資收益受央行降息影響較大,一直呈現出下降趨勢。2004年以后我國保險監管機構允許保險資金投資于股票、基金、債券以及不動產等。我國保險資金運用收益率有所上升,但是保險資金收益率依然低于同期我國GDP的年增長率。與發到國家保險資金收益率8%-12%相比更是差距明顯。其一直接損害投保人的利益;其二也會給保險人帶來損失。
2007年我國保險資金收益率達到12.17%,而在2008年受全球金融危機的影響我國保險資金運用收益率只有1.89%,很明顯我國保險資金收益率穩定較差。在保單利率預定的條件下,當實際收益率低于預定利率時,將會出現利差倒掛現象,嚴重時會危及償付能力。長期來看不僅會出現支付缺口,而且不利于我國保險行業的健康發展。
3、潛在風險的不斷積累。我國保險資金配置中銀行存款和購買債券有較高的利率敏感度并且占比超過50%,受貨幣政策和利率走勢的影響較為明顯。近些年來,我國央行多次對宏觀貨幣政策進行調整,給我國保險資金運用收益造成較大的影響。尤其在2004年以前央行降息直接導致保險資金運用收益率下降。有些年份甚至出現保險資金運用收益率低于保單預定利率,出現利差倒掛現象。這種由政府政策導致的風險,人為因素很難預測和化解。這會極大損害保險人的利益,不利于我國保險行業的健康發展。
(二)我國保險資金運用風險的防范
1、降低銀行存款占比和增加債券比例。銀行存款是一種風險小,收益穩定的資金投資方式,但缺點是收益較低。在資金運用過程中,滿足流動性的前提下應盡量降低銀行存款數量。經過這些年發展,我國保險資金中銀行存款比例由五成下降到兩成。但是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保險資金銀行存款占比依然較高,需要進一步降低我國保險資金中銀行存款占比。購買債券是一種集收益性、流動性和安全性于一體的投資方式。到目前為止,我國保險資金中購買債券的比例約占四成,而發達國家保險資金資金配置中債券占比超過五成。我國保險企業在資金配置應該多投資債券市場,進一步提高債券的購買比例。
2、放寬保險資金運用渠道。在我國保險資金運用渠道依然是銀行存款、購買債券等。這就表明我國保險資金中利率敏感性資產占比較大,投資收益受利率影響較大。那么在未來我國保險企業應該逐步擴大資金運用渠道,降低利率風險。我國保險監管機構應該探索保險資金運用新渠道,比如我國保險監管機構可以鼓勵我國有實力的保險公司進行風險投資,提高保險資金運用收益率,增強我國保險業的競爭能力。
3、增加股票、基金和不動產購買比例。股票、基金和不動產投資具有風險大收益大的特征。目前,我國保險資金配置中股票、基金和不動產占比為三成。我國保險公司在有充足準備金和償付能力的條件下,保監會可以鼓勵增加股票、基金和不動產的投資比例。其一可以提高保險資金運用收益率,其二可以分散投資風險。
4、完善風險管理體系。在保險投資過程,每個公司需要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建立適合的投資目標和風險管理體系。各保險公司應該分產品設立賬戶,按產品特征選擇適當投資組合,實現資金配置的精細化管理。完善保險資金運作規范和信息管理系統,及時全面的收集保險資金投資信息,建立健全的風險指標和預警系統,準確評價風險因素的影響。在企業內部需要建立全面風險管理的構架,讓每一個人都參與到公司風險管理。最后,我國保監會應該逐步建立起政府監督、企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的三位一體的風險管控體系,降低保險企業資金違規運用給投保人帶來的損害。
(作者單位:廣西大學商學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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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G642.0【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2095-3089(2018)06-0011-02
成都中醫藥大學醫療保險本科專業開設于2001年,至今已有15年辦學歷史,累計培養專業人才800余人,畢業生主要進入商業保險公司、政府醫保部門、醫院醫保科室、醫藥企業及其他相關領域和行業。我校醫療保險專業在西部地區創建較早,創建初期借鑒東部地區部分高校的辦學思路,重點考慮依托醫學院校優勢學科,即借助醫學院校的醫藥類學科優勢,突出醫學院校開辦醫療保險專業的特色。2017年,適逢教育部專業評估工作,本文基于兩屆畢業生的問卷調查,對專業課程設置及專業發展方向展開討論,希望對課程設置調整提供參考,進一步明確辦學方向,特顯辦學優勢,提高培養質量,滿足行業和社會發展對人才的需求。
一、研究思路及方法
見表1,調查對象包括2012級、2013級醫療保險專業畢業生。問卷內容包括實習單位、就業單位,采取打分法對24門課程及三個實踐環節打分,分值1~4分,1分表示不重要,4分表示很重要。同時,鼓勵學生提出自己對課程設置的建議。共有84人完成調查問卷,其中2012級超過60%,2013級超過80%,收集到37條建議,可以反映班級整體狀況。
二、數據描述
1.實習及就業單位分布狀況
醫療保險專業包括兩個實習環節,第一次是臨床見習,見習單位學院統一安排,見習單位為醫院臨床科室,第二次是畢業實習,實習單位由學生自主聯絡,鼓勵實習單位與就業單位一致。表2顯示,2012級實習就業單位一致性明顯高于2013級,一致性比例達到80%,保險行業就業實習比例為遠高于2013級,76.00%,2013級在衛生行業實習就業比例明顯高于2012級,衛生行業實習比例50.00%,就業比例27.78%,醫院仍然存在編制緊張的問題。
2.課程分值分布狀況
重要性自評打分調查涉及理論課程與實踐課程兩部分,理論課程和實踐課程各自包括三個模塊。理論課程模塊包括醫學類課程、保險類課程和管理類課程三個模塊。醫學類課程包括醫學類課程和疾病分類學,醫學類課程采取集合處理。保險類課程包括保險學原理、人壽與健康保險、社會保險、社會醫療保險學等。管理類課程包括管理學基礎、衛生管理學、醫院管理學、財務會計學等課程。實踐課程模塊包括臨床見習、畢業實習和畢業論文三個部分。
(1)三個知識板塊總體情況
醫療保險專業知識板塊包括醫學類、管理類、保險類和實踐類課程。四類課程構成醫保專業的理論知識模塊和實踐知識模塊。表3顯示,對于醫學課程和實踐類課程打分高,尤其是醫學類課程,兩個年級都認為非常重要,管理類打分在四類課程中最低。2013級學生打分普遍高于2012級學生,可能與學風有關系。
(2)醫學類課程得分高
醫療保險專業醫學類課程包括基礎醫學和臨床醫學。基礎醫學包括解剖學、組織學與胚胎學、病理學、藥理學等,臨床醫學包括內科學、外科學、婦科學和兒科學,以及疾病分類學。醫學類課程得分高于其它課程板塊,醫學類課程打分都高于1分。疾病分類學打分較高,2013級高于2012級。
(3)管理類課程得分偏低
醫療保險專業管理類知識板塊包括管理學基礎、衛生管理學、衛生經濟學、醫院管理學、財務會計學等課程。表5顯示管理類課程得分都低于3分,低于醫學類課程,2012級整體平均得分在2.24分,2013級得分2.82分。管理學打分都高于1分,2013級打1分的比例在各門課程中都明顯少于2012級。2012級對此類課程打1分的比例較高。
(4)專業類課程得分較高
醫療保險專業保險類課程包括保險學原理、保險法、人壽與健康保險等課程,保險類課程屬于專業課程。表6顯示保險類課程得分2013級都在3.40分以上,2012級得分在2.80-3.08之間,得分高于管理類課程,低于醫學類課程。2012級對此類課程打1分的比例低于其對管理類課程的評價,仍然高于2013級打1分的同學的比例。
(5)實踐類課程分值分布
醫療保險專業實踐教學主要包括臨床見習、畢業實習、畢業論文。表7顯示,除了畢業論文之外,臨床見習和畢業實習打分高,高于對理論課程的評價。2012級與2013級差別不大,甚至2012級臨床見習打分高于2013級,與針對理論課程的打分完全不同。值得關注的是畢業論文,打分不高,尤其是2012級平均2分,其中有10人打1分,說明學生對畢業論文的重要性評價較低。
三、數據分析及思考
1.基礎醫學課程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根據醫保專業的培養目標以及培養時限,該專業對醫學基礎知識主要以了解為主,醫保專業設置的醫學類課程普遍存在課時少、種類不全的特點。醫學類課程學習難度大,課時少導致教學進度快而體系不完整,學生學習難度大,畏難情緒嚴重。畢業生在經過畢業實習或工作之后,回顧性調查時給予醫學類課程很高的重要性分值,說明學生從工作中切實感受到醫學知識的重要性。
2.畢業論文的重要性評價得分偏低
畢業論文是醫保專業實踐類課程的核心部分。近年來,畢業生論文質量每況越下,數據性文章寫作中不乏數據造假現象,且無有效辦法完全杜絕此類學術不端問題。畢業論文是在畢業實習工作期間開展的工作,學生由校園生活過渡到工作環節,普遍存在工作壓力大,精力有限,加之在校期間缺乏寫作和科研鍛煉,科研能力不足,論文完成時間緊張,無法有效開展社會調查,導致論文質量不高,學生對畢業論文寫作積極性不高。
3.管理類課程的重要性評分普遍不高
實踐類課程、管理類課程和醫學類課程,管理類課程重要性評價得分最低。在培養目標設置中,醫學類、管理類和保險類同等重要,醫學類和管理類是保險類的兩翼,這兩類知識是中醫藥類大學醫療保險專業的競爭優勢所在,也體現學科發展的特色。所以,我們需要逐步提高學生的認識,相對于醫學類和保險類知識直接體現在技能方面,管理類知識在工作實踐中作用的體現比較慢。
四、培養能力型醫保人才的對策建議
1.醫學類課程需要增強科學性和系統性
在課程建議中,2012級學生有2人提及“增強醫學知識”,該學生在保險公司理賠崗工作。2013級有8人提出建議,要求增強醫學知識的深度和廣度,醫學授課老師應該提高要求。在當前學時空間內,應該加強醫學課程設置的科學性和系統性,適當延長醫學課程的學時,專業所在學院應該加強與醫學課程老師(醫學院)的溝通,就醫保專業對于醫學知識的要求程度達成一致意見,雙方共同明確醫學課程的學習要求。
2.管理類課程需要調整學時和課程門類
學生建議中,對于管理類課程的建議較少,只有一位同學提及“減少管理類課程門類”。學生對管理類課程普遍評價不高,這值得思考,是否應該削減相關課程,或者降低學時數,或者調整為選修課,需要穩妥處理。預判保險行業發展趨勢,保險營銷將成為行業發展的基石,因此需要增加營銷、商務談判、消費心理學等課程。
3.畢業論文環節需要重新設計或取消
在三類課程體系中,學生對實踐類課程重要性評價最高,實踐課程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畢業論文評分低值得關注。首先,畢業論文的學分只有2分,這與學生的工作量相比完全不相稱,通過調查、撰寫、修改、答辯等過程,工作量非常大,因此考慮提高學分。其次,畢業論文由單個人完成,在問卷設計、調查和撰寫等過程中非常困難,學生針對調查的畏難情緒,建議開展團隊工作方式,以小組的形式來開展論文寫作。最后,可以由學生選擇寫作畢業論文或畢業考試,提高畢業論文過程檢查,提高畢業論文的學分。
4.加強醫學類課程和保險類課程的銜接
目前,醫學課程和保險課程脫節嚴重,保險行業對醫學知識的需求不明確,保險醫學課程開發不夠,掌握保險知識又懂得醫學知識的教師人才缺乏,教材和師資匱乏,使得學生技能難以提高。高校需要與保險企業加強合作,校企合作搭建平臺,著力培養雙師型人才,或者開展技能培訓,企業內的核保核賠等專業技能培訓前移到高校課堂,實現研究型人才與技能型人才相結合的培養模式。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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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金融保險;現狀;合規管理
一、金融保險業發展現狀
金融保險業的發展已有一段歷史,隨著金融保險業的發展,金融行業也逐步細分,如今金融保險行業分為銀行業和保險業以及證券行業。金融業和保險業融合實質是為財產服務的保險業逐步向為金融業服務轉型和滲透,銀行和證券以及保險之間的界限已經逐步被打破,也是當今金融保險業的發展潮流,我國金融保險業也因此加入了WTO。
(一)金融保險業發展水平較低在西方一些發達國家,保險行業是經濟重要組成部分,推動著國民經濟的發展,其保險費用可也達到當年GDP的10%左右。我國保險行業的發展水平還相對較低,目前我國的的保險行業費用只達到當年GDP的2%左右,根據國際目前金融保險行業的發展現狀,金融保險費用一般應達到當年GDP的4%左右。雖然我國的保險費用占GDP的比例較低,但是我國人均保險費用已從當初的10元,變為如今的100元,發展也是比較迅速的,但是和西方發達國家的2000美元的平均保險費用還是有相當大的差距,造成這個現狀的根本原因,還是我國經濟還不夠發達,人均收入水平還較低,這也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金融保險業的發展。
(二)保險市場結構分布不均衡目前我國保險公司在全國范圍內的分布不是很均勻,大多保險公司的總部都設置在北京以及沿海等大型中心城市,僅總部集中在北京等大型沿海城市的保險公司就多大三十多家,雖然各個保險企業也在小型城市和不發達地區的城市設置設立分部,但由于不發達地區的保險公司規模較小,造成我國金融保險行業的分布不協調、結構不完整,這在長遠來看阻礙了我國金融保險行業的發展,因此為了促進我國金融行業的發展,就需要對我國的保險公司的分布進行調整。
(三)再保險市場發展滯后保險市場再細分可以分為直接保險市場和再保險市場,目前國內對于保險市場的關注主要集中在直接保險市場,而對再保險市場的關注較少,這對投保人來說有較大的風險,而在保險市場的體系建立還不是很完善,同行業內部之間的信任度不高,這對整個保險行業發展也造成了影響,此外對于外幣保險業務的開拓大多集中在國外,這對保險行業來說是一大損失。
(四)保險業務結構發生變化我國保險業務發展初期,中國人壽保險公司是我國主要的保險企業,也是最大的保險企業,囊括我國大部分保險業務。十六大召開以后,我國保險行業的企業也逐步增加,外資保險企業也逐步成立,到目前為止我國保險行業的公司數目已經達到150多家。隨著國家經濟的發展,我國保險業也逐步向多種所有制轉型,公平競爭以促進金融保險的發展。財產險的發展已從單一的車險,逐步拓展,車險的發展變緩,其他的保險業務逐步增加,結構進一步調整,保險業務的結構更加完善。
(五)加強保險市場的監管目前對于保險市場的監管還不到位,監管過程中還存在許多的漏洞,管理機構的建設和管理制度建設對現階段的保險市場發展的監管還存在很大的差距,對于保險市場的監管還處于被動監管的階段。對于行業穩定發展和資產負債質量以及再保險業務的監管目前還處于空白監管階段,這些監管漏洞很容易引發不法分子的企圖,影響保險行業的發展,因此為了更好地發展保險市場,就需要加強對保險市場監管機構的建設和對監管制度的完善,減少監管盲區。
(六)金融保險業務的國際化水平自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以來,我國經濟已經進入高速發展階段,我國金融保險行業也隨之迅速發展,國際交流也進一步發展,許多發達國家的保險企業開始在我國注資或者和我國保險企業開始合作。隨著保險業務的國際化發展,對于保險市場的監管也在發生變化,我國保險業務監管委員會逐步引用,國際監管制度,對國內、國外以及中外合資保險企業進行監管,完善現有的監管制度,實現保險市場監管透明化,提高我國保險市場的監管效率和監管質量,為我國金融保險行業的發展營造了良好的環境。堅持國際化金融保險發展原則,加大保險市場對外開放力度,深化與國外企業的合作,加強保監會與國際保監組織的交流,促進我國金融行業的發展。
二、我國金融行業的發展趨勢
根據我國當前金融保險行業的實際情況,我國保險行業的發展逐漸向經營業務專業化、保險市場體系化、市場競爭有序化、保險制度創新化、保險產品品格化以及經營管理集約化和從業人員專業化等方向發展,根據這些發展方向,我國保險行業的發展將會有一個很大的提升,有利于我國金融保險業務的發展制度的建設,有利于保險市場監管制度的建設和人才的培養,帶動保險業的發展和我國經濟的發展。
三、金融保險行業的合規管理
(一)樹立合規的管理理念在以往對與保險市場的合規管理中一直處于被動狀態,因此對于監管中存在許多漏洞和弊端。在具體工作中,主要原因是由于監管部門對于保險企業監管力度過大,監管太死、控制太嚴格,導致保險企業本身對于業務的合規管理沒有太大的主導權和自,遠遠的違背了企業的發展目標,阻礙了保險企業的發展和業務的拓展,因此為了促進保險企業的發展,必須加強合規管理的建設,合規管理意識的養成主要從三個方面實施,首先要加強高程管理人員合規管理意識,才有利于合規管理制度的制定,其次,加強對工作人員合規管理意識的培養,有利合規管理制度的實施,最后是,完善企業內部的監管體系,促進保險業務的發展。
(二)合規管理的必要性和相關措施保險公司的合規管理對于保險企業的發展起著關鍵性的作用,此外合規管理也是保險企業的發展的基礎和核心,因此為了促進保險企業的發展,就必須加強實施合規管理。目前國內保險企業的管理還存在許多的漏洞,比如業務造價,財務數據不夠清晰明確,銷售中存在許多誤導,這些錯誤因素給公司和客戶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因此需要加強合規管理的建設,加強對合規管理的宣傳和推廣,以及普及合規管理理念。
四、總結
我國金融保險企業發展水平目前還較低,和西方國家的金融保險還有一定的差距,不僅在保險業務本身發展水平還不夠高,對于企業的管理制度也不夠完善,金融保險市場的監管不到位,還存在許多的漏洞,因此為了保證金融保險業發展,就必須加強管理機構的建設和管理制度和監管制度的完善。
參考文獻
[1]金英筍.中韓金融•保險業投資環境比較研究[J].延邊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3(06):93-98.
論文摘要:價格競爭是市場經濟的固有產物,良性價格競爭有利于促進市場發展和保護消費者利益。我國保險市場價格監管經歷了復雜的變遷,其目標不是消除價格競爭,而是引導良性價格競爭。我國保險企業應該綜合運用科學定價、創新產品、增加服務、降低成本、加強投資等良性價格競爭策略,適應價格監管環境的變化,從容應對價格競爭挑戰。
新版《機動車商業保險行業基本條款》已于2007年4月日起正式啟用。以“同質同價”為特征的新版車險行業條款的推出,主要目的是扼制近年來車險市場價格主導的惡性競爭,提升我國財產險行業整體盈利水平。一方面.我國車險費率經歷了從管制到放開再到管制的歷程.另一方面.升息的壓力使得我國壽險費率市場化邁開了步伐面對價格監管環的不斷變化,我國保險企業應該采取怎樣的價格競爭策略才能有利于自身的成長和我保險市場的發展?本文將對這一問題進行研究。
一、我國保險業價格監管環境變遷
20世紀70年代末至80年代末,由于我國保險市場經營主體只有一家,國家對其費率管制是通過指導性限制實現的即保險公司可以在其總公司制定的費率基礎上,上下浮動30%;90年代中后期,隨著保險經營主體的增加,競爭(主要體現在費率的競爭上)加劇,費率大戰蔓延開來,個別險種甚至出現全行業虧損的局面。因此,保險監管部門對保險費率的管制進入了嚴格監管的階段。
2003年之前,我國保險產品執行中國保監會全國統一頒布的條款和費率。這一階段,費率由政府確定,明顯高于市場價值,使國內保險公司均有較大的盈利空間,從而有比較大的降價空間。2003年1月1日,車險改革在中國保險市場正式實施,車險成為第一種費率市場化的險種。車險改革后,惡性的價格競爭導致產險市場的平均價格大幅度下降。影響了保險公司的利潤,嚴重削弱其競爭力,甚至威脅到國內財產保險公司的生存和發展。為了制止惡性價格競爭,新版《機動車商業保險行業基本條款》應運而生。車險進入了“新管制時代”即“同質同價”的新階段。
壽險市場方面,隨著保險投資渠道日漸擴寬,保險公司間投資收益水平也逐步拉開差距,監管部門預定利率最高為2.5%的約束,阻礙了投資收益率高的公司在產品定價上降低費率、體現價格優勢。對于利率步人升息周期的強烈預期也成為了壽險費率市場化提速的一個重要催化劑。在市場的呼吁下,2006年1月1日新《生命表》生效,我國壽險產品費率市場化邁出了重要的一步。《生命表》放開后,公司可以根據產品的不同、地域的不同、受保人群的不同、公司核保技術的不同以及市場策略的需要,使用不同的生命表。2006年6月,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在中國保監會的指導下成立了“費率市場化課題組”,對壽險費率市場化問題進行深入的調查研究。壽險費率市場化已是大勢所趨我國保險業價格監管環境的變遷有其獨特我國保險業價格監管環境的變遷有其獨特的歷史背景,在保險市場的發展進程中也發揮了巨大的作用。價格監管的變遷實際上代表了我國保險市場對價格競爭這種自然和固有的市場經濟狀態的認知和適應過程。然而.無論何種形式的價格監管,價格競爭作為市場競爭的有效手段之一都是不可避免的。科學合理的價格監管的目的并不是阻止價格競爭,而是限制惡性價格競爭的形成,引導良性價格競爭的開展。
二、在我國保險市場引導良性價格競爭的必要性
價格競爭有兩類:一類是良性的,一類是惡性的。價格競爭的良性和惡性不能簡單的由競爭范圍和程度決定,更重要的是價格競爭策略是否有利于企業健康和可持續的成長.是否能夠增加股東價值。
本文將良性價格競爭定義為:在真實實力支持下的、合理的、有科學依據的,基于成本下降或產品創新、服務創新的,有利于實現企業長期發展目標的理性的價格競爭行為良性價格競爭對于任何市場都是必要的,它不僅能夠激發企業不斷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增強核心競爭力,還會增加顧客讓渡價值,同時也有利于行業的進步和健康發展。
相反,惡性價格競爭是指不顧企業的長期利益,沒有科學決策支持的,不惜大幅降低利潤甚至虧損,僅為了搶占市場份額的非理性的降價行為。惡性價格競爭會嚴重損害行業發展和市場平衡。尤其是在那些企業數量少、買方信息靈通的市場,同質產品市場和發展不成熟的市場,惡性價格競爭行為一旦出現,這就會迫使其他企業跟進,形成惡性降價,對整個行業發展產生不利影響
我國保險市場正處于發展的初期,其市場主體數量雖然在不斷增加但仍然有限,保險人和經紀人的存在使得保險市場具有買者消息靈通的特征,再加上我國保險企業技術實力和創新能力有限使得產品大同小異,因此我國保險市場是一個典型的惡性價格競爭敏感市場。過去的歷史也證明了這一點。
價格競爭是市場經濟所固有的,我國保險市場對于惡性價格競爭叉具有顯著的敏感性。因此,為了市場的健康發展和企業的自身利益,我國保險企業廊該使用良性價格競爭策略理性競爭,避免惡性價格競爭行為挑起的“價格戰”另外,保險監管部門和行業協會也應該正確認識價格競爭,以政府公共政策來鼓勵和培育良性價格競爭的市場環境和氛圍,而不是絕對的阻止價格競爭。從我國保險業價格監管環境的變遷也可以體會到監管部門在這~方向上的努力因此,我國保險企業應該認識到不論價格監管政策如何變動,價格競爭都客觀存在,而且只有良性價格競爭才有利于企業、消費者和市場。不能認為價格管制就意味著沒有價格競爭,價格放開就可以隨意采取價格策略。只有良性價格競爭策略才是應對環境變化的制勝之道。
三、我國保險企業良性價格競爭策略
1.科學定價。保險企業應該綜合考慮環境因素、人為因素和標的屬性。以精算技術、信息積累、規范管理為支撐實施科學合理的差別定價,靈活制定經驗費率。科學定價不僅可以促進產品銷售,確保企業的盈利,更重要的是區分客戶群吸引低風險投保人,減少道德風險帶來的損失。費率厘定的科學性是保險企業技術先進性的重要體現,我國保險企業應該在精算技術開發和人才培養上加大投入,以科學定價指導價格競爭。
2.創新產品。保險產品易于復制和復制成本低廉的特性使得簡單的產品和服務差異化不能形成保險企業長久的競爭力。因此,我國保險企業應對自身各險種的歷史經營情況進行全面、科學、細致的分析,對保險市場進行系統的研究根據保險市場中的不同需求和投保人的特征進行市場細分綜合開發出具有自身經營優勢和特點的保險產品組合,以適應社會經濟形勢的變化,滿足社會各階層、單位和家庭的不同保險需求,避免產品同質性造成的價格敏感。豐富多樣的新險種不但可以成為保險企業重要的業務增長點,更重要的是使其在市場中始終處于領先地位,把握著價格競爭的主動權。
3.增加服務。現代營銷學認為,顧客將從那些他們認為能夠提供最高顧客讓渡價值的企業購買商品。提高服務實際上是在相同價格下增加顧客讓渡價值.通過隱性降低單位顧客讓渡價值的購買價格來吸引顧客。另外,能夠滿足客戶需求的服務將提高保險產品的效用,有利于形成顧客的偏愛。這是因為不同的顧客類型需要不同的咨詢和業務處理。
因此.保險公司應該在產品中附加優質高效的保前、保中及保后服務。尤其是財產保險企業在承保后應該依靠自身先進的風險管理技術為投保人提供防災防損技術指導,定時查驗保險標的安全狀況。事實上,發達國家的工業企業購買財產保險產品實際上更看重的是保險企業為其提供的風險管理服務.因為一旦出險,投保企業遭受的損失是不能由保險賠付完全彌補的。在新車險出臺后,一些財產保險企業已經開始考慮在車險產品中增設免費拖車、醫療急救、異地賠償、24小時支付、提供代步車等服務,依靠服務提升價格競爭的趨勢已經初見端倪。
4.降低成本。保險企業的費用一般包括損失賠付、理算費用、營銷費用、管理費用和稅收等。保險企業只有在經營過程中將這些費用降到最低限度,才能為其產品價格保留充足的浮動空間。
保險賠款是保險經營的主要成本,它取決于保險企業所經營業務的風險程度、風險管理及防范水平、核保核賠經驗技術等,帶有很強的技術性。在核保環節中。保險企業可以根據險種的特點適當將核保權利收至總公司。這樣可以充分利用總公司的人才優勢,增強核保人員的經驗積累,規范核保流程,嚴格控制承保質量。在核賠環節中,加強對理賠定損人員的考核和培訓,提高人員的綜合素質,加強對理賠人員的技術培訓,尤其要加大對保險詐騙案件的防范與查處,減少不合理的保險賠款支出。
保險專業實踐教學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對保險專業的就業崗位定位不準確。目前不少應用型高校開設的保險專業培養目標不明確,不切合實際地拔高培養規格,導致保險專業學生學的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多而不精,不能滿足就業崗位的要求。據有關統計數據表明,保險行業的營銷崗位數占全部崗位數的80%,保險營銷崗位人力資源缺乏。應用型高校保險專業的學生應當先定位于保險營銷而不是保險管理人員。
(二)實踐教學計劃不完善,考評體系不健全。根據我院保險方向2011年培養計劃,保險方面的相關課程有保險學原理、保險實務、保險精算、保險公司經營管理、社會保險,缺少財產保險案例分析、人身保險案例分析,缺少保險單填制、保險銷售、保險理賠、保險查勘等實踐課程。保險專業的實踐教學計劃與專業理論教學計劃、其他金融專業的教學計劃等,都沒有明確的保險專業實踐教學目標。從整個教學計劃來看,其中只有大二暑假以后的實踐環節,但此環節多為學生自主選擇,所以效果并不佳。這關鍵是實踐教學各項管理制度不夠健全,特別是對實踐教學缺乏有效的管理與考核體系,學生暑期的實習更多的帶有應付性,起不到真正的鍛煉、提高。同時,課程實習、社會實踐、畢業論文等環節是由不同老師來完成,缺乏統籌安排與協調,沒有完整的實踐教學體系。
(三)金融實驗室還有待完善。目前,我院金融控制中心已經成為現代化的金融實驗室,具有了標準的證券投資模擬交易和商業銀行業務模擬操作系統,使學生能在實驗室即可獲得與證券公司相同的實時股市行情及相關信息,據此進行模擬投資實習,除了虛擬資金外,與實際投資完全一致。另外,具有完善的金融各領域的考證題庫,但缺少保險的實踐操作,比如保險單的填制,保險出單系統的模擬,保險理賠等的模擬操作。
(四)實踐教學環節脫鉤,教學方式單一,達不到實踐教學的目標。一方面我院保險方向缺乏完善的課程實驗、實習、課程論文、畢業論文體系,各環節相互脫鉤,實驗項目無法進行,教學課時得不到滿足;課程實習等過于形式化,主要依靠學生的自主選擇,缺乏有效的實習基地,所形成的論文很少深入實際進行調研,文章質量不高。目前的實踐教學主要就是側重于案例教學,雖然能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提高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及口頭表達的能力,但終歸紙上談兵,與現實差距較大。
(五)保險專業教師缺乏社會經驗與實踐經驗。我院現有三名保險專業教師,一名是保險專業畢業,另外兩名是金融專業畢業,無任何保險公司從業經驗。另外,學院管理體制使得老師難以有課余時間參與保險公司的實踐。教師在學生培養過程中處于主導地位,教師隊伍的質量直接制約著人才培養的質量。教師空有理論缺乏實踐,也難以教給學生符合行業發展的實踐經驗。雖然專業基礎扎實,雖然備課充分,但難免照本宣科,泛泛而談,難以正確把握保險市場對人才的需求。
加強保險專業實踐教學途徑思考
(一)完善教學計劃和實踐考評體系。首先,要完善教學計劃,主要體現在案例分析課程及實踐教學環節、課程實習等,比如增加財產保險案例分析、人身保險案例分析課程等;其次,完善實踐考評體系,針對大二學生暑期的實習,一方面學院可事先聯系并指定實習地點,其次對于實習加大考核力度,通過嚴格的考核使得學生能夠真正從實習中得到鍛煉,從而樹立正確的就業觀念;再次,端正學生的就業理念,不要只想著到保險公司當管理人員,而應該具有從基層干起再逐步晉升,脫離基礎環節的實踐經驗是難以勝任內勤及其他管理方面工作的。
五十多年來,特別是改革開放20年來,伴隨著中國的持續和人民生活水平的穩步提高,中國的保險業有了飛速的發展。
到2000年底,中國的保險業務收入已達到1595.9億元,同比增長14.5%;截止2000年底,保險公司總資產達到3373.9億元,比年初增加649.5億元。從1980年恢復辦理國內保險業務以來,我國的保險業務收入以年均近30%的速度增長,遠遠高于同期國內生產總值9.41%的年均增長速度。2000年的保險深度即保費收入占國內生產總值之比為1.79%,保險密度即按全國人口人均交納保費約為130元,都比上一年有所提高。
在中國保險市場上,截至2000年底,共有31家保險公司,其中國有獨資保險公司4家,股份制保險公司9家,中外合資保險公司6家,外資保險分公司12家。保險中介機構從無到有,已成立保險經紀公司3家。另有30多家專業保險公司、5家保險經紀公司、3家保險公估公司獲準籌建。此外,還有重新批準的兼業保險機構約6萬家。約200家外資保險公司的代表機構在中國一些大中城市建立。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于1999年11月18日在北京成立后,一年多來已先后在31個中心城市設立了派出機構,擴展了保險監管的覆蓋面,加強了保險監管的力度。
中國保險行業協會于2000年11月正式成立,對加強全國的保險行業自律,維護公平競爭的保險市場秩序將發揮重要的作用。
經過20多年的努力,到上一個世紀末,中國在構造一個成熟的、健康的、規范的保險市場方面取得了顯著的成績:以國有獨資和股份制公司為主體,中國和外資公司并存,多家公司相互競爭;保險法規逐步健全,保險監管日益加強;保險公司內部經營機制漸趨完善,管理水平不斷提高;一大批優秀的保險專業人才脫穎而出;保險業同業其他部門的合作已經啟動;中國保險市場向著國際化的目標前進。所有這一切都為新世紀中國保險業的更大發展奠定了扎實的基礎。
二、2000年中國保險業取得的成就
回首2000年,我們高興地看到,這一年是中國主義改革開放和化建設進程中具有標志意義的一年。我國國民經濟繼續保持較快的發展勢頭,經濟結構的戰略性調整順利部署實施。西部大開發取得良好開端。我國勝利完成了第九個五年計劃。我國繼續實行對外開放政策,逐步擴大對外開放的領域,加速了about我國入世的對外談判進程,取得了顯著的成果。
2000年我國經濟建設取得了輝煌成績,而保險業作為的穩定器和經濟建設的催化劑,發揮了它應有的作用,正如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2000年4月10日為《保險知識讀本》的出版所作的重要批語中指出:“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保險是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對促進改革、保障經濟、穩定、造福人民具有重要的作用。”主席“希望各級領導干部帶頭保險的基本知識,努力和掌握保險工作的特點和,加強對保險事業的領導和管理,促進我國保險事業更好地為改革開放和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
遵照主席的重要批語,適應我國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的需要,2000年我國的保險監管部門和保險業界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在培育保險市場、維護保險市場秩序、發展保險業務、加強經營管理、提高服務質量、贏得經濟效益和效益方面取得的成績是有目共睹的。
我國保險業在2000年所做的大量工作中,應當特別提到的有以下幾項:
(一)加強保險監管,健全保險法規。
如上所述,保監會設立了31個派出機構,在全國范圍內從從組織機構上加強了監管力量。在原有的保險法規的基礎上,這一年保險監管部門又頒布實施了《保險公司管理規定》、《保險公估管理規定(試行)》、《財產保險條款曲率管理智行辦法》、《機功車輛保險費率規章》和《機動車輛保險條款》等規章制度,對進一步規范經營行為、維護保險市場的公平競爭發揮了有力的作用。
(二)構建保險中介人市場,完善保險市場因素。
和我國其他行業一樣,保險中介入長期以來基本上處于缺位狀態,不利于為客戶提供方便周到的服務。在已經實行的財產保險兼業人制度和1992年之后實行的個人壽險人制度的基礎上,2000年保險監管部門批準了—批保險經紀公司、保險專業公司和公估行,其中有些已經建成營業,還有一部分正在積極籌建當中。保險中介機構的增加,對于完善保險市場結構,活躍保險市場交易,為保險各方當事人提供服務,都有重要的意義。
(三)國有獨資保險公司的改革有了良好的開端。
眾所周知,國有改革是中國政府三年以前提出的三項改革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令人可喜的是,同有企業改革已經達到了預期的目標。而國有獨資的保險機構,經過1996年以后的幾次重組,機構的調整和重新設置也已經塵埃落定。從2000年年初開始,中國最大的兩家國有獨資保險公司即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和中國人壽保險公司先后邁出了改革的歲伐,改革的總的思路和目標是:根據市場競爭的要求,調整公司的組織結構,增強市場應變能力和競爭實力;把市場機制引入人事制度中去,進一步體現勞動差別和人才價值;明確各部門、各崗位的工作職責和工作標準,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應當說、改革只是初步的,也是有成效的,但與既定的目標相比還有很大的距離、改革有待于進一步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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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險創新開始浮出水面。
創新是保險業發展的動力和源泉,特別是在知識經濟蓬勃發展的今天,尤其如此。2000年,我國保險業界已經注意保險創新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并見諸于行動。
產品創新:在我國通貨緊縮、利率下調、證券市場日趨規范、投資渠道增多,擴大消費信貸、刺激內需,以及進行保障制度、醫療制度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情況下,保險業如果仍然固守舊有的保險產品,經營將難以為繼。因此,實行保險產品的創新勢在必行。這一年,各家人壽保險公司先后推出了具有保障和投資雙重功能的投資連結保險和分紅保險(應當指出,這些產品在國外已經推行多年)。有的財產保險公司推出了理財型的家庭財產綜合保險。有些財產保險公司還陸續推出在國外實行多年的職業責任保險等等。新產品的競相推出,拓寬了保險公司的經營之路,繁榮了保險市場,適應了客戶需要。
服務的創新:有些公司在全國范圍內開通24小時的服務熱線,提供險種咨詢、保單查核、預約投保、投訴舉報等多方位的服務。各家人壽保險公司都設有“客戶服務中心”、“客戶服務之家”,急客戶之所急,想客戶之所想,把服務工作提升到一個新的水平。
服務手段的創新:除了傳統的直銷、人和經紀人銷售外,網上保險也漸露頭角,不少保險公司通過互聯網進行宣傳、咨詢、投保和理賠服務。
(五)保險業同銀行業、證券業的合作順應了金融一體化的潮流。
2000年這一年被我國保險業界人士視為銀保合作年,這是恰如其份的。從報刊等新聞媒體的報道可以看到,國內眾多的保險公司先后同國有商業銀行和股份制銀行簽署了銀行和保險合作的協議,形成了強強聯合、信息共享、共同發展的“雙贏”格局。繼1999年11月中國保監會批準保險資金間接入市,即購買證券投資基金后,2000年保監會又幾次提高了各家保險公司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投資金額占總資產比例的上限(其中最高的可達15%)。這一舉措不只增加了證券市場上作為機構投資者保險公司的投資額,活躍了證券市場,而且也有利于保險資金的保值增值。
以上都是在國際金融一體化的趨勢下出現的我國金融業各部門相互合作、相互滲透的新的苗頭,對我國整個金融業的發展將產生積極的。
(六)外資參股開始進入中國的保險領域。
新華人壽和泰康人壽于2000年先后成功募集外資股,此舉的意義不僅在于增加了兩家中國保險機構的資本,壯大了經濟實力,而且也說明外資看中了中國保險業的廣闊發展前景,他們不僅以合資方式,而且通過參股的渠道進入中國保險市場。這對吸引更多的外國人來華投資,盡快實現我國保險行業發展的國際化,都具有現實和深遠意義。
三、努力構建具有中國特色的保險市場框架
中國人民以主義經濟建設和改革開放的輝煌成績,送走了二十世紀,并滿懷信心地迎來了新世紀的曙光。
根據我國第十個五年計劃期間(2001—2005年)經濟和發展的主要目標,我國保險監管部門對我國未來五年保險業發展的整本定位是,大體形成一個經營主體多元化、運營機制市場化、經營方式集約化、政府監管法制化、從業人員專業化、行業發展國際化的具有中國特色的保險市場框架。同時,根據專家預測,二十一世紀最初幾年我國保險業將以12%的年均增長速度發展。到2005年末,中國保險費總收入預計可達到2800億元左右,保險費收入將占國內生產總值的2.3%,全國人口平均人交保費為230元。
根據我國和的總體規劃,考慮到我國即將加入世界貿易組織這一新的情況,要實現二十一世紀最初幾年的保險業發展計劃,除繼續實行那些行之有效的保險發展產業政策、法規、監管原則和經營管理方式以外。我認為還應當和解決好以下幾個:
(—)培育和發展多元化的保險經營主體。
,我國的一些商業保險公司承擔了經營政策性保險業務的任務,這不利于政策性業務的開展,也不符合商業保險公司的利潤最大化的經營方針。應當將政策性保險從商業保險公司中剝離出來,成立政策性的保險機構,如出口信用保險公司、農業保險公司等等,以明確劃分商業保險和政策性保險的界限。
按照《保險法》和有關規定,我國保險公司的組織形式只有國有獨資保險公司和股份制保險公司兩種:中資以外的保險公司的組織形式只有外資保險公司的分公司和中外合資保險公司。
借鑒國際保險市場的經驗,應當培育多種形式的保險機構,除已有的組織形式外,可在適當的時候設立相互保險公司、保險合作社乃至自保公司。據專家論證,相互制保險公司把政府、農民和保險公司三者利益集于一身,更適合于經營農業保險業務。至于外資保險機構,也可不僅限于中外合資和外資分公司兩種,可鼓勵更多的外商參股中資保險機構,也可設立外資保險公司在華注冊的全資子公司。根據國外的經驗,外資子公司既有利于其本身自主經營業務,也有利于當地保險監督部門的監管。
保險市場主體多元化,還包括設立足夠數量的保險中介機構(人、經紀人和公估人)和為保險業服務的律師事務所、師事務所、評級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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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險創新開始浮出水面。
創新是保險業發展的動力和源泉,特別是在知識經濟蓬勃發展的今天,尤其如此。2000年,我國保險業界已經注意保險創新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并見諸于行動。
產品創新:在我國通貨緊縮、利率下調、證券市場日趨規范、投資渠道增多,擴大消費信貸、刺激內需,以及進行保障制度、醫療制度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情況下,保險業如果仍然固守舊有的保險產品,經營將難以為繼。因此,實行保險產品的創新勢在必行。這一年,各家人壽保險公司先后推出了具有保障和投資雙重功能的投資連結保險和分紅保險(應當指出,這些產品在國外已經推行多年)。有的財產保險公司推出了理財型的家庭財產綜合保險。有些財產保險公司還陸續推出在國外實行多年的職業責任保險等等。新產品的競相推出,拓寬了保險公司的經營之路,繁榮了保險市場,適應了客戶需要。
服務的創新:有些公司在全國范圍內開通24小時的服務熱線,提供險種咨詢、保單查核、預約投保、投訴舉報等多方位的服務。各家人壽保險公司都設有“客戶服務中心”、“客戶服務之家”,急客戶之所急,想客戶之所想,把服務工作提升到一個新的水平。
服務手段的創新:除了傳統的直銷、人和經紀人銷售外,網上保險也漸露頭角,不少保險公司通過互聯網進行宣傳、咨詢、投保和理賠服務。
(五)保險業同銀行業、證券業的合作順應了金融一體化的潮流。
2000年這一年被我國保險業界人士視為銀保合作年,這是恰如其份的。從報刊等新聞媒體的報道可以看到,國內眾多的保險公司先后同國有商業銀行和股份制銀行簽署了銀行和保險合作的協議,形成了強強聯合、信息共享、共同發展的“雙贏”格局。繼1999年11月中國保監會批準保險資金間接入市,即購買證券投資基金后,2000年保監會又幾次提高了各家保險公司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投資金額占總資產比例的上限(其中最高的可達15%)。這一舉措不只增加了證券市場上作為機構投資者保險公司的投資額,活躍了證券市場,而且也有利于保險資金的保值增值。
以上都是在國際金融一體化的趨勢下出現的我國金融業各部門相互合作、相互滲透的新的苗頭,對我國整個金融業的發展將產生積極的。
(六)外資參股開始進入中國的保險領域。
新華人壽和泰康人壽于2000年先后成功募集外資股,此舉的意義不僅在于增加了兩家中國保險機構的資本,壯大了經濟實力,而且也說明外資看中了中國保險業的廣闊發展前景,他們不僅以合資方式,而且通過參股的渠道進入中國保險市場。這對吸引更多的外國人來華投資,盡快實現我國保險行業發展的國際化,都具有現實和深遠意義。
三、努力構建具有中國特色的保險市場框架
中國人民以主義經濟建設和改革開放的輝煌成績,送走了二十世紀,并滿懷信心地迎來了新世紀的曙光。
根據我國第十個五年計劃期間(2001—2005年)經濟和發展的主要目標,我國保險監管部門對我國未來五年保險業發展的整本定位是,大體形成一個經營主體多元化、運營機制市場化、經營方式集約化、政府監管法制化、從業人員專業化、行業發展國際化的具有中國特色的保險市場框架。同時,根據專家預測,二十一世紀最初幾年我國保險業將以12%的年均增長速度發展。到2005年末,中國保險費總收入預計可達到2800億元左右,保險費收入將占國內生產總值的2.3%,全國人口平均人交保費為230元。
根據我國和的總體規劃,考慮到我國即將加入世界貿易組織這一新的情況,要實現二十一世紀最初幾年的保險業發展計劃,除繼續實行那些行之有效的保險發展產業政策、法規、監管原則和經營管理方式以外。我認為還應當和解決好以下幾個:
(—)培育和發展多元化的保險經營主體。
,我國的一些商業保險公司承擔了經營政策性保險業務的任務,這不利于政策性業務的開展,也不符合商業保險公司的利潤最大化的經營方針。應當將政策性保險從商業保險公司中剝離出來,成立政策性的保險機構,如出口信用保險公司、農業保險公司等等,以明確劃分商業保險和政策性保險的界限。
按照《保險法》和有關規定,我國保險公司的組織形式只有國有獨資保險公司和股份制保險公司兩種:中資以外的保險公司的組織形式只有外資保險公司的分公司和中外合資保險公司。
借鑒國際保險市場的經驗,應當培育多種形式的保險機構,除已有的組織形式外,可在適當的時候設立相互保險公司、保險合作社乃至自保公司。據專家論證,相互制保險公司把政府、農民和保險公司三者利益集于一身,更適合于經營農業保險業務。至于外資保險機構,也可不僅限于中外合資和外資分公司兩種,可鼓勵更多的外商參股中資保險機構,也可設立外資保險公司在華注冊的全資子公司。根據國外的經驗,外資子公司既有利于其本身自主經營業務,也有利于當地保險監督部門的監管。
保險市場主體多元化,還包括設立足夠數量的保險中介機構(人、經紀人和公估人)和為保險業服務的律師事務所、師事務所、評級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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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F22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3890(2012)07-0038-05
2007年“兩會”,金融生態問題被首次寫入政府工作報告,總理在報告中提出,“我國經濟可持續發展,必須深化金融改革,改善金融生態環境是關鍵”。作為金融體系的三大支柱之一,保險業的發展無疑與經濟可持續發展息息相關。改革開放30多年來,我國保險業取得了輝煌成就,在國民經濟和人民生活中的重要地位也越來越凸顯。然而,相對于金融生態較為豐富的研究成果來說,有關保險生態的探討至今零星可數,成體系的理論追溯與范式構建更為罕見。與此同時,處于初級發展階段的中國保險業整體上的不成熟又不可避免的滋生了諸多問題,特別是近年來行業矛盾日益突出,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保險業經營、發展的效益和質量。而對于問題產生的根源,人們的認識和理解尚存在較大偏差,缺乏相對客觀、量化的指導依據,亟待從理論和實證上對其展開切中要害、科學理性的探討。從生態學的原理和角度認識保險業的本質特征與屬性,有利于更加深入的理解保險業發展的自然規律。本文嘗試對我國保險生態的理論根源和演進過程展開較為全面的梳理和探討,并對我國保險生態理論的研究現狀進行了概述,以期為后續的應用分析和行業實踐指導提供相對科學的理論支撐。
一、保險生態的理論淵源——生態經濟學
應該說,保險生態的提出直接的來源是人們對于金融生態的探討①,二者都是具有中國特色的創新概念,外文文獻中并未有直接與之對應的詞匯,然而,國外相關學科的發展的確為我國保險生態的研究提供了邏輯起點,并不斷為其拓展和深化提供新的路徑。與金融生態類似,保險生態的理論根源為生態經濟學。
1866年,德國動物學家E.Haeckle初次對生態學進行了定義,從此揭開了生態學發展的序幕,人類開始關注有機體與其非生物環境以及有機體之間的相互作用。此后,生態學基本原理在社會科學和自然科學的各個領域得到廣泛應用。1935年,英國生態學家A.G.Tansley提出了生態系統的概念,極大地豐富了生態學的內容。隨著生態學的發展,人們對生態系統的認識不斷深入,今天,對生態系統的普遍理解是:生態系統指在一定時間和空間內,由生物群落與其環境組成的一個整體,各組成要素間借助物種流動、能量流動、物質循環、信息傳遞和價值流動而相互聯系、相互制約,并形成具有自我調節功能的復合體。在此基礎上,E.P.Odum(1958)等生態學家不斷拓展生態學新的內涵,生態系統研究逐漸成為現代生態學主流。20世紀六七十年代,經濟學家們開始對人類經典經濟增長方式進行全面反思。1966年,美國經濟學家Kenneth Boulding發表了題為《一門科學——生態經濟學》的重要論文,開創性的提出了生態經濟學的概念和生態經濟協調發展的理論。Boulding認為,經濟系統的運行機制是“增長型”的,而生態系統的運行機制是“穩定型”的,因此,在生態經濟系統中,不斷增長的經濟系統對自然資源需求的無止境性,與相對穩定的生態系統對資源供給的局限性之間,就必然構成一個貫穿始終的矛盾。圍繞這個矛盾,就必然要推陳出新,走向更加理性的現代經濟發展模式。這種模式,既不是以犧牲生態環境為代價的經濟增長模式,也不是以犧牲經濟增長為代價的生態平衡模式,而是強調生態系統與經濟系統相互適應、相互促進、相互協調的生態經濟發展模式。
1 我國保險監管的基本原則
1.1 法制原則
市場經濟的基本要求就是政府對市場活動的干預由以行政手段為主轉向市場和法律手段為主。我國保險監管作為政府活動的重要內容,就必須按照相應法律法規的要求,在法律的框架下進行,杜絕超越法律規定的監管行為。在一定范圍內,行政性手段仍然是重要的監管手段,但也必須有相應的法律依據,根據一定的準則進行。
1.2 市場化和效率原則
我國保險監管的一個重要背景就是保險市場的市場化不斷深入,因此,保險監管就要強化市場對保險經營活動的約束,有利于市場機制的有效運作。首先,監管部門要推進市場競爭,為保險行業創造一個良好的競爭環境。只有實現充分競爭,才能保證市場的高效率。其次,監管部門要減少不必要的行政審批,杜絕對保險企業進行不必要的干預,為保險企業營造良好的外部環境。最后,監管過程本身要講效率,要努力降低監管成本和費用。
1.3 適度監管原則
適度監管原則是指監管措施不能影響和抑制保險業務的正常發展以及創新活動的進行,也就是政府在監管活動中要逐步放權和還權,為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創造良好的條件,鼓勵政府組織、社會團體和公民積極參與保險業管理事務;在監管手段上,弱化行政強制色彩,用懷柔手段解決行業發展中出現的各類問題。
1.4 公眾利益原則
保險是一種信托關系,消費者購買保險就以犧牲當前利益來換取對未來的保障,也就是說,公眾將未來的福利和保障托付給了保險企業,一旦保險企業破產,喪失償付能力,就會使客戶未來利益全部受到損失,導致社會福利也就是公眾利益的損失。因此,政府必須通過保險監管來保證保險市場的穩定和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以保證公眾利益不受損失。
2 我國保險監管的基本目標
2.1 保護被保險人利益
這與國際通行的保險監管目標是一致的。相對而言,我國保險消費者的專業知識、利益保護的途徑和方式以及保護自身利益的意識和能動性都較發達國家差,這就更加要求保險監管將保護被保險人的利益放到特別突出的位置,采取更大的力度和措施,切實保護被保險人的利益,以推動我國保險業的健康快速地發展。
2.2 保證保險企業償付能力
這是保險監管的核心,沒有充足的償付能力就不能從根本上保證保險公司的發展,最終保證被保險人的利益。尤其是在放松管制的大趨勢下,對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的監管就成為監管部門最后的“堡壘”。我國保險監管必須將保證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作為監管的重要目標,多方面、多維度地對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進行監管,對償付能力嚴重不足的公司依法采取相應的措施,避免更大的風險。
2.3 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保險行業屬于實踐操作性非常強的行業,對于具備良好職業素養與較強實踐操作能力的“高素質”人才需求尤為迫切。鑒于目前我國保險人才的供需錯位現象以及保險人才職業素質的缺失,深化人才培養模式的改革,構建基于職業素質提升的保險專業人才培養模式顯得尤為重要。
一、傳統保險專業人才培養模式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人才培養定位不清,難以體現高職教育特色。高職教育作為高等教育中的一種特殊類型,既具有高等教育的一般特征,同時又具有職業教育的特殊屬性,因其“職教性”區分于本科教育,因其“高教性”區分于中職教育。然而傳統高職保險專業人才培養定位要么接近于本科教育,即培養面向各類保險機構的高等管理應用型人才;要么向中職教育培養層次下移,即培養面向保險機構一線操作應用型人才。這使得保險專業在人才培養過程中,要么片面強調理論教學,教學進程和課程設置只是根據本科保險專業進行刪減和壓縮;要么過分強調基于保險經營流程的崗位操作能力和技術能力的培養。在這兩種人才培養模式下,導致高職保險畢業生在理論水平上不如本科生,在實踐能力上不如中職生。
(二)與行業企業互動少,人才培養與市場需求相脫節。保險專業人才培養應樹立面向需求的人才培養觀,使培養的人才與區域人才市場相對接,并且能勝任用人單位的崗位能力需求。然而傳統保險專業與行業企業聯系較少,尚未建立起良好的溝通與合作機制。人才培養方案只是校方憑借著自身經驗“一廂情愿”地制定,導致在人才培養定位、人才培養規格以及課程設置等方面存在著與市場實際需求相脫節的情況。
(三)課程設置脫離實際崗位,難以有效提升學生職業素質。保險專業人才培養過程中,職業崗位能力的訓練貫穿始終,要堅持以學生職業能力與綜合素質提升為重點,培養用人單位滿意的合格職業人。然而傳統保險專業的教學計劃和課程體系難以真正反映實際崗位工作能力的需要;教學方法與教學手段單一,主要以敘述講授型為主;教學內容以理論知識為主,與實際業務操作相脫節。這樣,既難以有效提升學生職業素質,更難以實現畢業與上崗“零過渡”的目標。
二、職業化背景下保險專業人才培養思路
(一)轉變人才培養理念
高等職業技術教育必須以提高國民素質為根本宗旨,以提升學生的職業能力與綜合素質為重點,使學生具有一定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隨著我國保險業的長足發展,過去知識結構單一、實踐操作能力不強的高職畢業生已無法滿足用人單位的需求,取而代之的具備綜合的職業素養與能力,能有效應對與處理工作問題、具有職業成長空間的高等應用型人才受到保險企業的普遍歡迎。因此,高職保險專業的人才培養應注重對學生職業素質的培養,為學生今后的終生學習和職業發展搭建好“立交橋”。
以浙江金融職業學院保險實務專業為例,該專業在學院的“辦好專業、注重學業、關心就業、鼓勵創業、強化職業、成就事業”六業貫通人才培養理念的指引下,確立了教室、行業和社會相結合的保險“大課堂”人才培養理念,并把該理念真正貫穿于專業建設的全過程,引導課程設置、教學內容、教學方法和教學手段等多方面的改革,從而使專業建設更上新的臺階。
(二)確定人才培養目標
從現代保險業的運作流程與實際業務來看, 目前保險業急需的人才有:保險業務人才、高級經營管理人才、法律專業人才、投資專業人才等四類。保險業務人才包括從精算、市場開發、產品設計、展業、承保到客戶服務、理賠等有關保險業務的專業人士。保險專業應立足保險行業發展需求,認清學生學歷層次以及自身辦學能力,區分于本科生與中職生培養層次,突出自身培養特色與優勢,可將人才培養目標確定如下:培養面向各類保險機構(商業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保險相關企事業單位的一線崗位,培養具有金融、會計等基本知識背景,熟悉財產保險、人身保險及保險營銷等方面的基本知識與操作技能,能勝任保險機構展業、承保、核保、理賠、綜合內勤等方面工作崗位,有職業生涯發展基礎的高素質技能型專門人才。
三、基于職業素質提升的保險專業人才培養模式構建
(一)人才培養模式構建基礎
1.實施保險人才需求調研。保險專業人才培養要主動適應保險行業人才需求,為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服務。因此,要構建科學的人才培養模式,首先要對保險高等應用型人才進行市場調研,摸清行業用人情況,使保險專業人才培養與市場人才需求“無縫對接”。關于保險專業人才需求調研與分析可每年做一次,以做到實時、動態的把握行業人才需求情況,主動調整專業設置與人才培養方向,使人才培養與行業發展同步。
2.行業專家共同參與制定人才培養方案。在制定保險專業人才培養方案的時候,可邀請行業專家、政府監管部門領導一起參與制定人才培養方案,共同把脈專業設置、人才培養定位、課程設置等重要問題。比如可通過“保險人才培養暨產學合作懇談會”、“保險專業指導委員會”等形式于每年定期召開,這不僅讓人才培養方案的制定有了科學的依據,也加深了學校與行業間的溝通與聯系,為進一步深化校企合作、工學結合打下了扎實的基礎。
(二)人才培養模式設計
浙江金融職業學院保險實務專業在依托學院“行業、校友、集團共生態”辦學模式下,積極踐行保險“大課堂”人才培養模式,推行“職業素質”為本位的多元課程開發模式,形成了學院、專業、課程不同梯度的基于職業素質提升的人才培養模式系統。該模式由學院、專業、課程三個梯次及所蘊含的不同內涵與特色構成,即宏觀、中觀與微觀三個層面。宏觀層面,保險專業依托學院“行業、校友、集團”共生態的辦學模式,通過資源整合、優勢互補,將企業真實經營環境引入學院,建成了產、壽險營銷服務部以及電話營銷中心,給學生提供了功能強大、集“教學做”于一體的生產性實訓平臺。中觀層面,保險專業依托校內生產性實訓基地以及遍布全省的校外實習基地,深入開展工學結合,并通過“虛實結合、靈活多樣”的訂單人才培養,讓保險機構全方位、全過程地參與到人才培養過程中來,從而踐行“教室、行業、社會”三位一體的保險“大課堂”人才培養模式。微觀層面,推行“職業素質”為本位的多元課程開發模式,即以保險經營流程為主線開發課程體系,以職業崗位所需具備的知識、能力、素養為依據整合教學內容,以工作任務、仿真情境為載體開展項目化教學,最終達到提升學生職業素質的目的。
四、保險專業人才培養模式實現路徑
(一)以就業為導向確立人才培養方案
高等職業教育經過近十年的發展,找到了以服務為宗旨、以就業為導向的發展道路。保險專業在制定人才培養方案時,需立足于區域保險市場發展大環境,以服務區域經濟發展為宗旨,切合保險人才市場需求,確立人才培養目標、人才培養規格、課程體系、教學進程安排等要素;應堅持學歷教育與崗位培訓相融合、職業素質與職業能力相兼顧、就業導向與人生發展相統一的原則,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充分體現高等職業教育的職業性、開放性和實踐性,實現畢業與上崗“零過渡”的目標。
保險專業可采取多樣化的人才培養方式,以便讓保險機構靈活地參與人才培養,促進學生順利就業。如可采取“虛實結合、靈活多樣”的“訂單培養”方式,通常做法為:企業在第四學期選拔學生并與校方共同制定人才培養方案;第五學期采取由校企雙方共同授課的方式完成企業未來“準員工”的培訓;第六學期學生前往訂單企業進行頂崗實習,實現畢業與上崗的順利過渡。
(二)以內培外引為機制打造雙師團隊
保險專業可依托學校的學術帶頭人、專業帶頭人、青年骨干教師等人才培養機制,通過學歷進修、師資培訓、掛職鍛煉和實習等方式,培養專業教師的教學技能和雙師素質,進行保險專業的師資隊伍梯隊建設;同時,通過與行業企業的密切合作,聘請來自各大保險公司的行業專家、一線人員組成相對穩定的兼職教師隊伍。
(三)以共性教育與個性培養為特點設置課程體系
專業在設置課程體系時,要體現出“共性教育與個性培養”相結合的特點,尊重學生的自主意愿,體現教育的人本化與通識化。同時,在課程設置中要全面滲透職業素質教育元素,體現出職業性。以浙江金融職業學院保險專業為例,本專業在課程設置的過程中,緊緊圍繞“一年級金院學子、二年級系部學友、三年級企業學徒”的課程設置理念,一年級開設校本課程和學生素質類課程,二年級開設系本課程和體現專業特點的特色課程,三年級根據就業方向的崗位和職業能力要求進行課程重構,開展個性化培養。
五、保險專業人才培養模式制度保障
(一)完善人才培養方案制定機制
人才培養方案的設計與制訂,既是專業所有改革與建設工作的“總綱”,也是專業建設能否取得實效的基礎性工作和能否取得事半功倍效果的根本保證。保險專業人才培養方案的制定要以區域經濟人才需求調研為依據,采用行業專家、教育學者、專業教師共同開發的模式,圍繞提升職業素質的目標進行編制。根據人才培養方案的目標、模式和方案的要求進行課程、教材、教學團隊、校內外實習基地的建設,根據人才培養的條件、環境變化調整招生方案,根據人才培養的質量、規格、層次等組織學生就業。
同時專業要定期召開人才培養方案論證會對方案的階段性運行效果進行分析與論證,對方案在實施過程中所取得的成效、存在的問題進行梳理與總結,進一步完善人才培養方案的制定。
(二)建立校企合作長效機制
穩定、長效的校企合作機制是保障人才培養模式最大限度發揮其功能的基礎條件。長效的校企合作機制包括成立產學合作學院;建設融保險業務經營、實踐教學、專業實習、頂崗實習于一體的校內生產性實訓基地;通過“訂單班”的形式,讓保險企業全方位參與保險專業人才培養;建立遍布全省的校外實習基地網絡;學校與企業實現深度融合,專業教師定期到行業參加實習、掛職鍛煉,同時也利用自身專業優勢給企業提供業務咨詢、人員培訓等項服務。
(三)完善“專兼結合”的雙師教學團隊建設機制
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的雙師教學團隊是實施人才培養模式的關鍵。保險專業應通過創新專兼職教師間的互動合作平臺、建立良好的互動合作機制、拓寬互動合作領域3等方式,加強專兼職教師之間的聯系與合作。如依托保險產研網等平臺鼓勵專業教師積極參與企業項目開發,掌握行業最新動態信息;吸納行業專家參與專業建設,不斷提升專業教學團隊教學科研水平;完善專業教師企業實習、掛職鍛煉管理制度;建立兼職教師聘用和管理,專兼職教師考核評價激勵制度等。
1 我國保險業稅收政策的現狀
改革開放之初,我國保險市場由中國人民保險公司一家經營,全部保費收入只有4.6億元。到2007年底,全國保險公司達到110家,總資產2.9萬億元,實現保費收入7000多億元,市場規模增長1500多倍。保險已經滲透到經濟社會的方方面面,逐步成為服務民生、改善民生和保障民生的,重要手段,成為支持投資、擴大消費和保障出口的重要因素,成為優化金融結構、提高金融市場資源配置效率的重要力量,成為促進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創新、提高政府行政效能的重要方式。
從1980年恢復保險業以來,國家對保險業采取了免稅扶植的政策。但從1983年開始,國家對保險業實行高稅負的政策。1983年財稅體制改革后,逐步確立了國家對保險業主要征收營業稅和所得稅兩大主體稅種的保險稅制。同時,征收印花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等。總體看,我國保險業稅收政策的調整整體上延續了逐步規范、合理化的演化路徑,稅種、稅目不斷得到優化,總體稅負有所下降。但隨著改革開放的進一步深入,保險業稅收政策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主要問題,嚴重制約了我國保險業進一步發展。
2 我國保險業稅收政策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2.1 保險業稅負偏重
(1)從計稅依據來看,作為保險業兩大主體稅種的營業稅,是以營業額全額為計稅依據進行征稅,而不是按照凈額(即價差)征稅,更不是像增值稅那樣只對增值額征稅,即保險業務所消耗的購進貨物所承擔的增值稅稅額不能得到扣除。所以,保險業承擔了營業稅和增值稅的雙重稅收負擔。此外,營業稅的營業額包括金融機構收取的各種價外費用,因此,一些實際并不構成企業收入的代收費用,也被計入營業額征收營業稅。
(2)從稅率來看,相對于美國等發達國家而言,一般稅率在4%以下,我國營業稅率雖然為5%,但仍然屬于較高水平。同樣,印花稅率也較高。財產保險合同與倉儲保管合同、財產租賃合同適用千分之一的印花稅率,比其他合同所適用的萬分之五、萬分之三等稅率要高。在這種情況下,稅負過高,一方面不利于保險公司進行有效保險產品的供給和產品創新;另一方面,稅負過高,保險公司將稅負轉嫁給消費者,導致保險產品價格上升,減少產品需求,降低社會福利。
(3)城市維護建設稅具有附加稅性質。對金融企業來說,它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營業稅稅額為計稅依據,稅率按納稅人所在地的不同而分為三檔:在市區的,稅率為7%,在縣城、鎮的,稅率為5%,在其他區域的,稅率為1%。由于金融機構一般都坐落在城市或者縣城、鎮內,所以實際適用稅率多為7%或者5%。
2.2 現行保險業稅收政策不完善
(1)稅收政策不適應新會計準則的要求。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保險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通知》規定,未報告未決賠款準備金按不超過當年實際賠款支出額的4%提取,超出部分應做納稅調整。而按照新會計準則,保險公司應當采用精算方法謹慎提取已發生未報告未決賠款準備金,以真實反映盈利情況,實際提取金額大大超過4%比例限制。繼續按4%的比例做納稅調整將大幅增加保險企業的所得稅負擔。另外,在新會計準則中,未決賠款準備金的內容擴大到了理賠費用準備金,而現行稅收法規對理賠費用準備金的稅前扣除問題沒有明確規定。
(2)稅收政策不適應新所得稅法的要求。
新企業所得稅法第七章第五十條規定:“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不具有法人資格營業機構的,應當匯總計算并繳納企業所得稅。”但當前在實際納稅過程中,各地稅務機關按照《金融企業呆賬損失稅前扣除管理辦法》的規定,按年末允許提取呆賬準備的資產余額的1%,對保險公司各分支機構允許稅前扣除的呆賬準備金額進行控制,且不允許總公司進行匯總納稅調整。由于保險公司分支機構沒有投資業務,允許提取呆賬準備的資產主要是應收保費,其計提壞賬的比例大大高于1%,因此,這一政策實際上加重了保險企業整體稅負。
(3)部分稅收政策不適應保險行業發展新形勢的需要。
現行政策規定保險企業支付的手續費在實收保費8%范圍內可在稅前扣除。由于保險市場快速發展變化,目前保險行業手續費實際支付比例普遍在8%以上,均需對超比例部分進行納稅調整,稅收負擔較重。實際上,對超額手續費進行納稅,是對機構(人)和保險公司施行了重復征稅,不符合稅收的一般原則。同時,為了應對超額手續費所帶來的稅收成本,一些保險分支機構可能出現不規范的列支行為,這也不利于整個保險行業的健康發展。 效益。
(4)重復征稅。
保險營銷員收入水平一般較低,需要同時繳納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雙重征稅導致稅負負擔過重。這樣,導致保險營銷員激勵不足,更容易發生機會主義和高交易成本,從而造成保險質量下降,扭曲保險資源優化配置。
3 完善我國保險業稅收政策的建議措施
3.1 降低保險業稅負水平
(1)根據保險市場競爭狀況與市場結構的變化,適當調低金融保險業營業稅率,或通過改變營業稅納稅基數的方式,調低保險業實際繳納的營業稅額。
(2)在稅前扣除方面:①取消或放寬對未報告未決賠款準備金的納稅比例限制,對于按精算方法提取的未報告未決賠款準備金,可稅前據實扣除,不做額外的納稅調整。明確保險公司按精算方法提取的理賠費用準備金也可在稅前扣除。⑦不再針對保險公司各分支機構對允許稅前扣除的呆賬準備金比例進行控制。盡快出臺具體辦法,對于稅法規定有扣除標準的扣除項目,允許保險公司進行統一的納稅調整。③取消或放寬對手續費8%稅前扣除比例的限制。
3.2 完善保險業稅收政策的具體措施
(1)調整相關稅收政策以適應新形勢的要求。
一方成要立足于國家整個稅收制度,在保持稅收制度總體穩定的基礎上調整我國保險業的稅收政策;另一方面要考慮保險業的自身特點和發展需要,兼顧稅收政策取向和保險業發展的客觀要求,按照公平稅負、合理扣除和適當優惠的原則,調整現行的保險業稅收政策,細化稅制設計,完善和充實稅收政策內容,充分發揮稅收政策對保險資源配置和保險業運行的宏觀調控功能。
(2)適當擴大免稅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