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日夜夜撸啊撸,欧美韩国日本,日本人配种xxxx视频,在线免播放器高清观看

銀行賬戶管理辦法大全11篇

時間:2023-03-10 14:54:47

緒論:寫作既是個人情感的抒發,也是對學術真理的探索,歡迎閱讀由發表云整理的11篇銀行賬戶管理辦法范文,希望它們能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啟發。

銀行賬戶管理辦法

篇(1)

二是《辦法》與《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有不一致的地方。《辦法》規定,單位開立的基本存款賬戶、特定用途的專用存款賬戶和臨時存款賬戶經審批后可以辦理現金支取業務。本著存款人自愿的原則,存款人可以自主選擇不同的銀行開立賬戶。這樣就可能出現同一存款人可以在同城的不同銀行支取現金的現象。但《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一個單位在幾家銀行開戶的,只能在一家銀行開設現金結算戶,支取現金"。

篇(2)

澳大利亞對銀行賬戶的管理有其自身的特點,澳大利亞沒有制定專門的關于銀行賬戶管理的法律、法規,但涉及到銀行賬戶管理方面的規定,散見于國家的有關法律之中。商業銀行與存款人必須遵循國家的有關法律,通過簽訂協議的方式,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規范開立和使用銀行賬戶的行為。

銀行賬戶的種類。澳大利亞商業銀行的銀行賬戶大致分為三種情況:一是結算產,存款人可以使用票據、信用卡、貸記卡、借記卡等支付信用工具辦理各種結算業務;二是投資產,存款人的定期存款;三是存折戶,存款人不能自行簽發支票,只能到開戶銀行的柜臺辦理轉賬結算和支取現金。

開立銀行賬戶的客戶身份確認。澳大利亞通過立法規定,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為存款人開立銀廠行賄戶時必須確認存款人的真實身份。澳大利亞在1988年頒布的《金融交易報告法》中專門規定了商業銀行有確認客戶身份的義務,商業銀行在客戶前來開立銀行賬戶時,需要取得“簽字人信息”。“簽字人信息”是揭開立銀行賬戶存款人的身份記錄,即存款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包括:駕駛執照、護照、出生證明等。如果是企業單位開立賬戶,除需要提供企業營業執照外,還需要提供具體經辦銀行賬戶人員的身份證明文件。根據《金融交易報告法》澳大利亞的監管機構——澳大利亞交易報告分析中心制定了開立銀行賬戶的指導準則。指導準則規定,商業銀行對存款人開立銀行賬戶時提供的各種身份證明文件實行“100分檢查”制度。具體做法是:存款人提供的身份證明文件分為主要文件和次要文件,主要文件為70分(可提供出生證明、國際旅行證件、居民身份證之一),次要文件按不同的文件性質進行評分(例:駕駛執照為40分,目前工作單位證明為35分,信用卡為25分等),主要文件的得分加上次要文件的得分,為存款人的總得分。當存款人提供的身份證明文件達到100分時,商業銀行準予其開立和使用賬戶;當存款人提供的身份證明文件未達到100分時,商業銀行可給予其開立賬戶,但款項可以存不可以取;如果存款人開立賬戶以后在12個月內仍然達不到100分時,商業銀行應按規定向澳大利亞交易報告分

析中心報告,依法進行沒收。因此,存款人提供的身份證明文件越多,其得分越高,這樣大大增加了犯罪分子偽造身份證明文件的難度,有效地遏制了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的現象。

銀行賬戶的使用。澳大利亞對銀行賬戶不限制其使用方式,都可以辦理轉賬和現金收付業務。澳大利亞對銀行賬戶的使用管理主要體現在交易報告制度上,商業銀行對存款人存取現金超過1萬澳元或有可疑交易嫌疑或有匯入、匯出境內外的,必須按規定向澳大利亞交易報告分析中心報告。

銀行賬戶的信息。商業銀行對存款人在本系統銀行機構的開戶信息建立數據庫,供系統內的分支機構共享。按照法律規定,商業銀行對存款人的開戶信息在賬戶撤銷戶后至少保存7年。

開立和使用銀行賬戶的責任。澳大利亞商業銀行對開立和使用銀行賬戶的責任,除惡意串通存款人以偽造、欺騙手段開立和使用銀行賬戶外,商業銀行按照正常的。善意的操作程序為客戶辦理開立和使用銀行賬戶,將不再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存款人對開立和使用銀行賬戶的責任,法律規定對以假名開戶或者經營賬戶的,以犯罪論處。個人犯罪的,依法處以5千澳元以下罰金或者兩年以下監禁,或者兩刑并處;法人犯罪的,處5萬澳元以下罰金。

二、澳大利亞的反洗錢情況

澳大利亞為了有效地預防和打擊洗錢等犯罪活動,在規范開立銀行賬戶的同肘,制定和完善了反洗錢法律法規,組建了專門的反洗錢機構,建立了嚴格的交易報告制度,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制定反洗錢法律規范。澳大利亞聯邦議會與政府,根據國家憲法的授權,制定了若干相當重要的聯邦反洗錢法,例如:1987年《犯罪收益法》、1987年《刑事事務相互協助法》。1988年《金融交易報告法》、1990年《犯罪(品與精神藥物販運)法》等。其中《金融交易報告法》的出臺,對規范反洗錢行為、建立反洗錢機構作了法律規定。除法律規范外,澳大利亞還制定了一系列行政法規和行業自律規范。例如:澳大利亞財政部制定了針對不同金融機構的交易報告法規,用來規范不同金融業務領域的交易報告活動;澳大利亞的銀行聯合會,其他金融行業組織以及政府監管機構還都制定了一些指導準則等規范。

組建反洗錢專門機構。1988年,根據《金融交易報告法》,澳大利亞聯邦議會批準設立了一個專門的反洗錢機構——“現金交易報告局”,現已改稱為“澳大利亞交易報告分析中心”(AustralianTransactionReportsandAnalysisCentre,簡稱“AUSTRAC”)。其主要的職能是收集、審核與分析各銀行、各金融機構與各現金交易商向其提供的報告。該機構共有80人,其中15人專門從事信息分析工作。“澳大利亞交易報告分析中心”作為一個金融交易的情報信息中心,在與澳大利亞國家犯罪局和聯邦警察署等有關的刑事調查機關協同打擊洗錢斗爭中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建立交易報告制度。建立交易報告制度的依據是《金融交易報告法》及其配套的行政法規和相關的指導準則。根據《金融交易報告法》的有關規定,現金交易人(包括金融機構、保險公司、證券交易商、期貨經紀人、黃金交易人、賭場經營人等)在不同條件下應當承擔不同的交易報告義務。例:大額現金交易報告義務、可疑交易報告義務、國際資金轉移報告義務。

大額現金交易報告義務,是指現金交易人在其從事每一筆金額在1萬澳元以上的現金交易時,應當向澳大利亞交易報告分析中心提出報告。

可疑交易報告義務,是指現金交易人在進行金融交易業務過程中,如果有“合理的根據”懷疑交易資金的來源為犯罪收益的,有義務向澳大利亞交易報告分析中心提出報告。

國際資金轉移報告義務,是指現金交易人應當在收到客戶關于

電匯資金進出國境指令的14天內,無論金額大小,一律向澳大利亞交易報告分析中心提出報告。交易報告制度的實施方式。商業銀行按照澳大利亞交易報告分析中心統一規定的數據格式,在本行的會計核算系統中自動采集交易數據,并通過網絡每天向澳大利亞交易報告分析中心傳送信息,較小的金融機構也可采用書面形式向澳大利亞交易報告分析中心提出報告。澳大利亞交易報告分析中心建立了“交易報告運用數據庫”,集中記錄和處理各銀行及各金融機構、人員提交的交易報告并及時向國家犯罪局、海關、聯邦警察署、證券委員會、稅務總署等執法機構提供有關信息。

交易報告人的法律責任。對于應當履行而不履行交易報告義務的行為人,法律認定其為犯罪。法定罪名有:不履行交易報告義務罪、泄露交易報告信息罪、報告虛假信息罪、提供虛假身份信息罪。拆零金融交易罪等等。

交易報告制度取得的成效。交易報告制度實施以來,由澳大利亞交易報告分析中心提供的信息被廣泛地運用到預防和打擊洗錢等犯罪活動中。同時,商業銀行充分利用系統內賬戶數據庫信息,能更全面詳細地掌握客戶信息,更多有重點地關注客戶需求,提高自身經營管理水平,防范經營風險。

三、啟示和借鑒

澳大利亞對銀行賬戶管理和反洗錢工作的一些做法,對于我們目前正在制定新的《銀行賬戶管理辦法》以及擬議中的大額和異常支付監測報告制度,具有一定的啟示和借鑒作用。

(-)根據我國實際情況制定新的《銀行賬戶管理辦法》是完全必要的。

澳大利亞雖然沒有制定專門的銀行賬戶管理的法律、法規,但對銀行賬戶管理的內容卻在其他的法律中都有相應的規定,整個法律法規體系不僅比較完善,而且立法層次較高。特別是為了打擊洗錢等犯罪活動,澳大利亞在《金融交易報告法》中明確規定客戶在開立銀行賬戶時,必須提供其真實的身份證明。而且在澳大利亞有一整套各家商業銀行都必須共同遵守執行的開立賬戶人身份確認考評管理辦法。相對我國而言,長期以來習慣應用專門的業務管理辦法來規范銀行賬戶的開立。使用,其他法律很少涉及銀行賬戶的管理內容。為加強對銀行賬戶的管理,打擊利用銀行賬戶進行逃廢債和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借鑒國外銀行賬戶管理方面有益的做法,及時制定新的《銀行賬戶管理辦法》,規范銀行賬戶的開立和使用是完全必要的。同時要在立法的層次上加以提高,在適當的情況下可將《銀行賬戶管理辦法》由部門規章提升為《銀行賬戶管理條例》。

(二)制定新的《銀行賬戶管理辦法》可供借鑒的幾個方面。澳大利亞是市場經濟國家,通過法律規范,公民的信用觀念和法律意識較好。存款入可以自愿選擇開戶銀行,銀行也可以根據信用狀況選擇存款人,對銀行賬戶的種類和性質不作人為的規定,對存款人開立銀行賬戶的數量和支取現金的數額也不作任何限制,完全由商業銀行根據法律規范自律管理銀行賬戶。而我國目前正處于由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轉變時期,經濟格局和市場環境發生著很大的變化,加上市場經濟制約機制發育不很完善,公民的信用觀念和法律意識有待進一步提高,單位和個人的逃廢債務現象還比較突出。因此,新的《銀行賬戶管理辦法》還應當借鑒國際上的通行做法,以適應我國經濟、金融發展的現實需要。

第一,嚴格對開立銀行賬戶存款人的身份確認。澳大利亞對識別客戶身份問題進行嚴格的法律規定,這是防止存款人利用多頭開戶逃廢債務和進行洗錢犯罪的重要措施。因此,新的《銀行賬戶管理辦法》應當明確規定,企業單位開立銀行賬戶時,除了必須提供的工商企業營業執照外,還必須提供企業法人代表的身份證明以及被授權人的身份證明。

第二,銀行賬戶管理應從“嚴進寬管”轉變為“寬進嚴控”。新的《銀行賬戶管理辦法》應當根據經濟、金融發展的需要,從依靠行政手段監管逐步轉向利用市場機制監管。適當調整銀行賬戶的開戶準入條件,應將銀行賬戶的管理重點放在加強開戶申報和日常使用的監控管理上。也就是盡快開發和推廣運用全國統一的銀行賬戶管理系統,將其作為《銀行賬戶管理辦法》的配套措施和強化銀行賬戶監控的一種有效管理手段,為建立反洗錢監測系統作好基礎性工作。

第三,確立銀行與存款人的平

等自愿選擇原則。新的《銀行賬戶管理辦法》應當明確規定,銀行和存款人在開立銀行賬戶中的平等和自愿選擇原則,存款人可以選擇銀行,銀行也可以選擇存款人,除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規定外,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干預存款人開立銀行賬戶。

第四,充分體現銀行與存款人開立、使用銀行賬戶的權利與義務對等原則。新的《銀行賬戶管理辦法》應當明確規定,存款人開立銀行賬戶時,必須與銀行簽訂書面開戶協議;對有關銀行賬戶的管理規定,銀行有告知義務,存款人有承諾履行義務。

第五,必須將個人存款賬戶納入銀行賬戶管理范圍。根據市場經濟的發展需要,個人存款賬戶的作用將越來越大。因此,新的《銀行賬戶管理辦法》應當明確規定,將辦理結算業務的個人儲蓄賬戶納入銀行賬戶管理范圍。

(三)盡快開發和推廣運用銀行賬戶管理系統。

從澳大利亞的情況來看,雖然沒有一個統一的銀行賬戶管理系統,但是各家商業銀行本身對所開立銀行賬戶都有完整的記錄和管理系統,而且都可以有條件向有關部門進行系統地反饋,這樣就構成了比較完整的全社會的銀行賬戶管理系統。而我國目前銀行賬戶

管理系統還處于一個分散和不完整的狀態,作為新《銀行賬戶管理辦法》的一種管理手段和配套措施,以及構筑反洗錢機制的基礎,人民銀行必須盡快開發和推廣運用全國統一的銀行賬戶管理系統,并將其與同城票據交換系統、現代化支付系統進行連接,有效地監控違規開立和使用銀行賬戶的行為。同時在建立全國統一的銀行賬戶管理系統基礎上,建立社會支付信用監測系統和異常支付監測系統,并作為央行最終要建立統一共享的金融信息系統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四)及時制定大額和異常支付監測報告制度。

根據澳大利亞的反洗錢經驗,反洗錢的工作涉及社會的方方面面,而且反洗錢立法工作需要有一個過程。因此,在現階段根據我國實際情況,為加大對逃廢債行為和洗錢犯罪活動的打擊力度,人民銀行應當立即制定和出臺大額和異常支付監測報告制度,明確商業銀行職責和規范商業銀行對客戶的大額支付信息和異常支付信息的報告行為。商業銀行應按照大額和異常支付監測報告制度中規定的報告格式,在本系統的會計業務核算系統中的自動采集大額和相關異常支付信息,通過網絡每天實時、自動地向人民銀行監測分析中心報告。

篇(3)

澳大利亞對銀行賬戶的管理有其自身的特點,澳大利亞沒有制定專門的關于銀行賬戶管理的、法規,但涉及到銀行賬戶管理方面的規定,散見于國家的有關法律之中。商業銀行與存款人必須遵循國家的有關法律,通過簽訂協議的方式,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規范開立和使用銀行賬戶的行為。

銀行賬戶的種類。澳大利亞商業銀行的銀行賬戶大致分為三種情況:一是結算產,存款人可以使用票據、信用卡、貸記卡、借記卡等支付信用工具辦理各種結算業務;二是投資產,存款人的定期存款;三是存折戶,存款人不能自行簽發支票,只能到開戶銀行的柜臺辦理轉賬結算和支取現金。

開立銀行賬戶的客戶身份確認。澳大利亞通過立法規定,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為存款人開立銀廠行賄戶時必須確認存款人的真實身份。澳大利亞在1988年頒布的《金融交易報告法》中專門規定了商業銀行有確認客戶身份的義務,商業銀行在客戶前來開立銀行賬戶時,需要取得“簽字人信息”。 “簽字人信息”是揭開立銀行賬戶存款人的身份記錄,即存款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包括:駕駛執照、護照、出生證明等。如果是單位開立賬戶,除需要提供企業營業執照外,還需要提供具體經辦銀行賬戶人員的身份證明文件。根據《金融交易報告法》澳大利亞的監管機構——澳大利亞交易報告中心制定了開立銀行賬戶的指導準則。指導準則規定,商業銀行對存款人開立銀行賬戶時提供的各種身份證明文件實行“100分檢查”制度。具體做法是:存款人提供的身份證明文件分為主要文件和次要文件,主要文件為70分(可提供出生證明、國際旅行證件、居民身份證之一),次要文件按不同的文件性質進行評分(例:駕駛執照為40分,工作單位證明為35分,信用卡為25分等),主要文件的得分加上次要文件的得分,為存款人的總得分。當存款人提供的身份證明文件達到100分時,商業銀行準予其開立和使用賬戶;當存款人提供的身份證明文件未達到100分時,商業銀行可給予其開立賬戶,但款項可以存不可以取;如果存款人開立賬戶以后在12個月內仍然達不到100分時,商業銀行應按規定向澳大利亞交易報告分

析中心報告,依法進行沒收。因此,存款人提供的身份證明文件越多,其得分越高,這樣大大增加了犯罪分子偽造身份證明文件的難度,有效地遏制了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的現象。

銀行賬戶的使用。澳大利亞對銀行賬戶不限制其使用方式,都可以辦理轉賬和現金收付業務。澳大利亞對銀行賬戶的使用管理主要體現在交易報告制度上,商業銀行對存款人存取現金超過1萬澳元或有可疑交易嫌疑或有匯入、匯出境內外的,必須按規定向澳大利亞交易報告分析中心報告。

銀行賬戶的信息。商業銀行對存款人在本系統銀行機構的開戶信息建立數據庫,供系統內的分支機構共享。按照法律規定,商業銀行對存款人的開戶信息在賬戶撤銷戶后至少保存7年。

開立和使用銀行賬戶的責任。澳大利亞商業銀行對開立和使用銀行賬戶的責任,除惡意串通存款人以偽造、欺騙手段開立和使用銀行賬戶外,商業銀行按照正常的。善意的操作程序為客戶辦理開立和使用銀行賬戶,將不再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存款人對開立和使用銀行賬戶的責任,法律規定對以假名開戶或者經營賬戶的,以犯罪論處。個人犯罪的,依法處以5千澳元以下罰金或者兩年以下監禁,或者兩刑并處;法人犯罪的,處5萬澳元以下罰金。

二、澳大利亞的反洗錢情況

澳大利亞為了有效地預防和打擊洗錢等犯罪活動,在規范開立銀行賬戶的同肘,制定和完善了反洗錢法律法規,組建了專門的反洗錢機構,建立了嚴格的交易報告制度,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制定反洗錢法律規范。澳大利亞聯邦議會與政府,根據國家憲法的授權,制定了若干相當重要的聯邦反洗錢法,例如:1987年《犯罪收益法》、1987年《刑事事務相互協助法》。1988年《金融交易報告法》、1990年《犯罪(麻醉藥品與精神藥物販運)法》等。其中《金融交易報告法》的出臺,對規范反洗錢行為、建立反洗錢機構作了法律規定。除法律規范外,澳大利亞還制定了一系列行政法規和行業自律規范。例如:澳大利亞財政部制定了針對不同金融機構的交易報告法規,用來規范不同金融業務領域的交易報告活動;澳大利亞的銀行聯合會,其他金融行業組織以及政府監管機構還都制定了一些指導準則等規范。

組建反洗錢專門機構。1988年,根據《金融交易報告法》,澳大利亞聯邦議會批準設立了一個專門的反洗錢機構——“現金交易報告局”,現已改稱為“澳大利亞交易報告分析中心”(Australian Transaction Reports and Analysis Centre,簡稱“AUSTRAC”)。其主要的職能是收集、審核與分析各銀行、各金融機構與各現金交易商向其提供的報告。該機構共有80人,其中15人專門從事信息分析工作。“澳大利亞交易報告分析中心”作為一個金融交易的情報信息中心,在與澳大利亞國家犯罪局和聯邦警察署等有關的刑事調查機關協同打擊洗錢斗爭中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建立交易報告制度。建立交易報告制度的依據是《金融交易報告法》及其配套的行政法規和相關的指導準則。根據《金融交易報告法》的有關規定,現金交易人(包括金融機構、保險公司、證券交易商、期貨經紀人、黃金交易人、賭場經營人等)在不同條件下應當承擔不同的交易報告義務。例:大額現金交易報告義務、可疑交易報告義務、國際資金轉移報告義務。

大額現金交易報告義務,是指現金交易人在其從事每一筆金額在1萬澳元以上的現金交易時,應當向澳大利亞交易報告分析中心提出報告。

可疑交易報告義務,是指現金交易人在進行金融交易業務過程中,如果有“合理的根據”懷疑交易資金的來源為犯罪收益的,有義務向澳大利亞交易報告分析中心提出報告。

國際資金轉移報告義務,是指現金交易人應當在收到客戶關于

電匯資金進出國境指令的14天內,無論金額大小,一律向澳大利亞交易報告分析中心提出報告。交易報告制度的實施方式。商業銀行按照澳大利亞交易報告分析中心統一規定的數據格式,在本行的核算系統中自動采集交易數據,并通過每天向澳大利亞交易報告分析中心傳送信息,較小的金融機構也可采用書面形式向澳大利亞交易報告分析中心提出報告。澳大利亞交易報告分析中心建立了“交易報告運用數據庫”,集中記錄和處理各銀行及各金融機構、人員提交的交易報告并及時向國家犯罪局、海關、聯邦警察署、證券委員會、稅務總署等執法機構提供有關信息。

交易報告人的法律責任。對于應當履行而不履行交易報告義務的行為人,法律認定其為犯罪。法定罪名有:不履行交易報告義務罪、泄露交易報告信息罪、報告虛假信息罪、提供虛假身份信息罪。拆零金融交易罪等等。

交易報告制度取得的成效。交易報告制度實施以來,由澳大利亞交易報告分析中心提供的信息被廣泛地運用到預防和打擊洗錢等犯罪活動中。同時,商業銀行充分利用系統內賬戶數據庫信息,能更全面詳細地掌握客戶信息,更多有重點地關注客戶需求,提高自身經營管理水平,防范經營風險。

三、啟示和借鑒

澳大利亞對銀行賬戶管理和反洗錢工作的一些做法,對于我們目前正在制定新的《銀行賬戶管理辦法》以及擬議中的大額和異常支付監測報告制度,具有一定的啟示和借鑒作用。

(-)根據我國實際情況制定新的《銀行賬戶管理辦法》是完全必要的。

澳大利亞雖然沒有制定專門的銀行賬戶管理的法律、法規,但對銀行賬戶管理的卻在其他的法律中都有相應的規定,整個法律法規體系不僅比較完善,而且立法層次較高。特別是為了打擊洗錢等犯罪活動,澳大利亞在《金融交易報告法》中明確規定客戶在開立銀行賬戶時,必須提供其真實的身份證明。而且在澳大利亞有一整套各家商業銀行都必須共同遵守執行的開立賬戶人身份確認考評管理辦法。相對我國而言,長期以來習慣專門的業務管理辦法來規范銀行賬戶的開立。使用,其他法律很少涉及銀行賬戶的管理內容。為加強對銀行賬戶的管理,打擊利用銀行賬戶進行逃廢債和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借鑒國外銀行賬戶管理方面有益的做法,及時制定新的《銀行賬戶管理辦法》,規范銀行賬戶的開立和使用是完全必要的。同時要在立法的層次上加以提高,在適當的情況下可將《銀行賬戶管理辦法》由部門規章提升為《銀行賬戶管理條例》。

(二)制定新的《銀行賬戶管理辦法》可供借鑒的幾個方面。澳大利亞是市場國家,通過規范,公民的信用觀念和法律意識較好。存款入可以自愿選擇開戶銀行,銀行也可以根據信用狀況選擇存款人,對銀行賬戶的種類和性質不作人為的規定,對存款人開立銀行賬戶的數量和支取現金的數額也不作任何限制,完全由商業銀行根據法律規范自律管理銀行賬戶。而我國正處于由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轉變時期,經濟格局和市場環境發生著很大的變化,加上市場經濟制約機制發育不很完善,公民的信用觀念和法律意識有待進一步提高,單位和個人的逃廢債務現象還比較突出。因此,新的《銀行賬戶管理辦法》還應當借鑒國際上的通行做法,以適應我國經濟、的現實需要。

第一,嚴格對開立銀行賬戶存款人的身份確認。澳大利亞對識別客戶身份進行嚴格的法律規定,這是防止存款人利用多頭開戶逃廢債務和進行洗錢犯罪的重要措施。因此,新的《銀行賬戶管理辦法》應當明確規定,單位開立銀行賬戶時,除了必須提供的工商企業營業執照外,還必須提供企業法人代表的身份證明以及被授權人的身份證明。

第二,銀行賬戶管理應從“嚴進寬管”轉變為“寬進嚴控”。新的《銀行賬戶管理辦法》應當根據經濟、金融發展的需要,從依靠行政手段監管逐步轉向利用市場機制監管。適當調整銀行賬戶的開戶準入條件,應將銀行賬戶的管理重點放在加強開戶申報和日常使用的監控管理上。也就是盡快開發和推廣運用全國統一的銀行賬戶管理系統,將其作為《銀行賬戶管理辦法》的配套措施和強化銀行賬戶監控的一種有效管理手段,為建立反洗錢監測系統作好基礎性工作。

第三,確立銀行與存款人的平

等自愿選擇原則。新的《銀行賬戶管理辦法》應當明確規定,銀行和存款人在開立銀行賬戶中的平等和自愿選擇原則,存款人可以選擇銀行,銀行也可以選擇存款人,除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規定外,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干預存款人開立銀行賬戶。

第四,充分體現銀行與存款人開立、使用銀行賬戶的權利與義務對等原則。新的《銀行賬戶管理辦法》應當明確規定,存款人開立銀行賬戶時,必須與銀行簽訂書面開戶協議;對有關銀行賬戶的管理規定,銀行有告知義務,存款人有承諾履行義務。

第五,必須將個人存款賬戶納入銀行賬戶管理范圍。根據市場經濟的發展需要,個人存款賬戶的作用將越來越大。因此,新的《銀行賬戶管理辦法》應當明確規定,將辦理結算業務的個人儲蓄賬戶納入銀行賬戶管理范圍。

(三)盡快開發和推廣運用銀行賬戶管理系統。

從澳大利亞的情況來看,雖然沒有一個統一的銀行賬戶管理系統,但是各家商業銀行本身對所開立銀行賬戶都有完整的記錄和管理系統,而且都可以有條件向有關部門進行系統地反饋,這樣就構成了比較完整的全的銀行賬戶管理系統。而我國目前銀行賬戶

管理系統還處于一個分散和不完整的狀態,作為新《銀行賬戶管理辦法》的一種管理手段和配套措施,以及構筑反洗錢機制的基礎,人民銀行必須盡快開發和推廣運用全國統一的銀行賬戶管理系統,并將其與同城票據交換系統、化支付系統進行連接,有效地監控違規開立和使用銀行賬戶的行為。同時在建立全國統一的銀行賬戶管理系統基礎上,建立社會支付信用監測系統和異常支付監測系統,并作為央行最終要建立統一共享的金融信息系統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四)及時制定大額和異常支付監測報告制度。

根據澳大利亞的反洗錢經驗,反洗錢的工作涉及社會的方方面面,而且反洗錢立法工作需要有一個過程。因此,在現階段根據我國實際情況,為加大對逃廢債行為和洗錢犯罪活動的打擊力度,人民銀行應當立即制定和出臺大額和異常支付監測報告制度,明確商業銀行職責和規范商業銀行對客戶的大額支付信息和異常支付信息的報告行為。商業銀行應按照大額和異常支付監測報告制度中規定的報告格式,在本系統的業務核算系統中的自動采集大額和相關異常支付信息,通過每天實時、自動地向人民銀行監測中心報告。

篇(4)

銀行結算賬戶管理是人民銀行支付結算工作中的一項重要內容,有效的銀行結算賬戶管理,可以為中央銀行實施穩健的貨幣政策、維護金融秩序提供有力的支持。銀行結算賬戶作為集中反映整個社會經濟活動資金收付結算的起點與終點,也是一切經濟活動資金往來的基礎。

為進一步規范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的開立和使用,維護經濟金融秩序穩定,中國人民銀行于2003年9月1日起開始施行《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此辦法的出臺,為有效保證支付結算工作的正常進行,維護經濟金融秩序穩定,促進經濟金融的改革和發展,推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1《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實施以來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

1.1賬戶的開立和使用中存在的問題

(1)《辦法》對一般存款賬戶放開,使存款人可以自主選擇不同的銀行。但同時《辦法》規定存款人因向銀行借款或其他結算需要可開立一般結算賬戶,沒有對“其他結算需要”的內容進行明確,因此,存款人會以“其他結算需要”為名將其他款項以現金或轉賬形式轉入一般存款賬戶,再以“其他結算需要”名義轉出。上述行為可能會有以下弊端:

①易將有借款的基本存款賬戶架空,只辦理現金支取而逃避銀行債務。

②銀行為擴大存款余額為存款人開立多個一般存款賬戶,勢必造成一般存款賬戶過多過亂。

③資金頻繁轉入轉出,為洗錢犯罪活動打開方便之門,容易將資金轉為己有。

④一些地市為防范上述現象產生,至今未放開一般賬戶,仍采取取得借款后方予開立一般。

(2)《辦法》與相關法律法規缺乏關聯性,實施存在梗阻。一是與《行政許可法》不符,如,規定商業銀行可對睡眠戶(包括核準類)進行強制銷戶,與“誰許可,誰撤銷”的原則不符;同時,《辦法》賦予開戶銀行賬戶年檢權,造成行政許可機關“實施許可”與履行“監督檢查”義務相分離,影響了賬戶管理的有效性。二是人行對賬戶的監管和處罰權缺乏法律依據。新金融三法規定支付結算檢查、處罰權屬于銀監部門,而《辦法》及相關規定卻明確由人民銀行負責監督管理銀行賬戶,結算賬戶而其他情況不予開立的做法,此類做法又嚴重違背了新《辦法》的立法原則。由于“法大優先”,除核準類賬戶的審批外,人行只能借助反洗錢檢查對賬戶進行監管,客觀上形成監管缺位。

1.2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地方財政部門實行集中核算以后開立專用賬戶增多。究其原因:一是銀行機構為了拉存款;二是銀行賬戶管理與財政管理脫節,財政預算賬戶管理松懈;三是預算單位巧立名目開立其他專用賬戶。

(2)部分賬戶管理人員對結算賬戶認識不夠,未能按《人民幣銀行結算管理辦法》要求存款人出具規定證件,放松對存款人的要求,開立結算戶時出具單位副本、或無效過期證件。

(3)《辦法》規定專用賬戶(預算單位專用賬戶除外)只需報備無需核準,因此,從一個地區來講,儲源不可能無限增加,存款任務卻年年加碼,銀行工作人員要完成存款任務,就會搞不正當競爭,受利益驅使或信貸資金吸引,客戶將其整體資金按用途分解到各家銀行。銀行為留住客戶可能會提供不真實的開戶資料,由于各種因素限制,人民銀行無法對其開戶資料的真實、完整、合規性進行監督,給銀行賬戶管理帶來一定難度。

(4)銀行結算賬戶管理執行層面的難點。一是賬戶生效日制度執行不到位。存款人開立單位銀行結算賬戶,自正式開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后,方可辦理付款業務。但開戶銀行為協調客戶關系或經辦人員對賬戶管理辦法學習不透,新開立賬戶在未經當地人行賬戶管理部門核準前,就擅自辦理對外支付業務,賬戶生效日控制制度執行不到位。二是大額公轉私款項提供付款依據監控難。目前對單位賬戶支付給個人賬戶的款項,每筆超過5萬元的,應向其開戶銀行提供規定的付款依據。但開戶銀行為處理好銀企關系,放松對該項規定的執行,如建議單位簽發規定限額以下的多筆轉賬支付憑證逃避監測,或不要求單位存款人提供相關付款依據。三是賬戶實名制未能得到有效執行。目前賬戶管理員只能憑肉眼對單位和個人申報的開戶資料和證件的真偽進行審核,缺乏不能有效監控匿名開戶、虛假開戶等行為,為公款私存、逃避債務、逃稅漏稅等提供滋生的土壤。

1.3人民幣結算賬戶系統運行存在的問題

(1)賬戶開立及使用的實時監督難度較大。部分金融機構工作人員對賬戶的開立,對各類賬戶的性質、使用缺乏了解,為了保客戶,拉存款,變相違規開立賬戶或將存款人“睡眠戶”賬戶不做銷戶,也不做“久懸”,一直留存,占用賬戶系統資查核對才能發現金融機構是否違規給企業或預算單位開立結算賬戶。現場檢查有一定的間歇性,給企業逃廢債務等不法行為留下可乘之機。

(2)系統的功能不完善,如系統提供的查詢權有限,查詢、公告提示等功能不是很盡如人意,修改刪除功能也不是很完善。

(3)系統未能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全國聯網,跨地區的異地非臨時機構臨時戶難以開立異地基本戶開戶許可證號碼確定后,系統發出異地征詢,過了數分鐘,系統提示發出征詢失敗,或信息發送成功,但沒有回復,使異地存款賬戶開立受到系統障礙限制,特別是專戶和臨時戶的開立無法正常核準。

2對人民幣銀行賬戶結算管理的建議

2.1對賬戶管理的建議

(1)建議財政部門與人民銀行積極協調配合,對所轄財政預算單位的銀行賬戶進行定期和不定期檢查,防止開戶銀行與預算單位共同蒙混過關辦理開戶。對于開戶資料不全不真實,騙取銀行開戶許可證的預算單位、金融機構進行通報處罰。并制定切實可行撤銷戶制度,加強對撤銷戶管理,嚴格撤銷戶原因審核,防止惡意競爭。

(2)財政、工商、稅務、技術監督等各部門業務系統在辦理業務時,應以個人身份證姓名,企業單位公章名稱為主,避免漢字、名稱、地區簡寫,確保存款人賬戶資料真實性。

(3)加強對支付結算人員的業務培訓,提高業務人員綜合素質。賬戶管理作為社會信用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與反洗錢、大額和可疑支付交易監測以及現金管理有著必然的聯系。因此,央行和金融機構應設立專門的銀行結算賬戶管理崗位,配備專人對銀行結算賬戶進行管理,并加大對相關人員的綜合業務培訓,使相關人員在熟悉掌握《辦法》的同時,了解掌握《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人民幣大額和可疑支付交易報告管理辦法》、《現金管理條例》及稅法的相關規定,強化綜合業務素質,提高依法管理銀行結算賬戶、防范風險和各種違法犯罪行為的能力,同時通過加強聯動網絡的防范功能,確保賬戶管理富有成效并積極推動金融安全區和金融信用區建設。

2.2對完善人民幣銀行賬戶管理工作的對策建議

(1)金融機構應在《辦法》規定的框架內,滿足不同客戶群體需求采取開發多樣化的支付結算工具來吸收客戶資金。

(2)商業銀行經辦人員要嚴格依照《銀行賬戶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管理賬戶。人民銀行要嚴把賬戶開設的審核關,并加大對銀行存款賬戶的監管力度,強化內部賬戶管理部門和現金管理部門之間的配合,對違反《銀行賬戶管理辦法》等規定的行為,按《辦法》規定嚴查嚴管違規操作。

(3)完善現行賬戶管理辦法,堵塞制度上的漏洞。盡快出臺《銀行賬戶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對在賬戶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加以明確。依法確立和強化央行對支付結算的監督檢查職能,提高央行執法權威。由于金融監管職能的分離,調整后的央行職能更加凸顯了央行的貨幣政策制定、實施和金融服務等職能,同時強化了央行對支付結算工作的管理職能,由此應從法律上對等地賦予央行為保證自身法定職能正常履行的結算監督檢查權,特別是對存款人違規行為的監督檢查權。通過法定程序檢查、規范結算賬戶的開立和使用,督促金融機構加強賬戶管理,有效地防范和打擊利用銀行結算賬戶進行偷逃稅款、逃廢債務、套取現金和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維持經濟金融秩序穩定。

2.3對賬戶管理系統管理的建議

(1)加強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盡快實現賬戶管理系統與工商、稅務、公安、技術監督等部門的聯網,提高開戶信息錄入的準確性,杜絕違規開戶行為的發生,維護系統在賬戶管理中的權威性。

(2)在賬戶管理系統中完善各項功能。①增加開戶銀行的查詢、修改功能。金融機構通過賬戶管理系統對錄人存款人開戶相關資料及信息提交到人民銀行待核準數據庫后,可進行一定范圍內的信息查詢、修改、變更、刪除,如發現錄人有誤時可在本機構三級別的授權下進行查詢、修改,確保為人民銀行提供一個資料齊全、核實一致的待核準數據。②對于核準類賬戶可設定為在人民銀行中心支行高級主管審批授權的情況下,能對客觀因素引起的賬戶變更進行修改。③完善系統公告提示功能。當上級行向下級行公告時應在系統任意操作界面彈出提示;金融機構發出存款賬戶信息公告時,任意操作界面“公告”菜單作閃動提示或“公告”彈出。超級秘書網

(3)從實際出發補充完善賬戶管理辦法的不足。結合實際,針對性的制定《實施細則》或補充說明,進一步完善法規,以利于實際操作。同時應該盡快升級賬戶管理系統,解決賬戶管理系統在運行中出現的問題,將人民幣賬戶系統設置可在盟市(地區)級所在地的金融機構辦理轄區預算單位專用存款賬戶(也就是小異地),使國家的專項資金真正落實到實處,有利于專項資金管理,防止專用資金挪用。

(4)寬進嚴控是今后賬戶管理的必由之路。賬戶管理應當根據經濟、金融發展的需要,逐步從依靠行政手段監管逐步轉向利用市場機制監管。如適當調整銀行賬戶的開戶準人條件,將管理的重點放在加強開戶申報和日常使用的監控管理上。在管理模式的選擇上可考慮借鑒澳大利亞的成熟做法,就是對銀行賬戶不限制其使用方式,任何賬戶都可以辦理轉賬和現金收付業務,但對銀行賬戶的使用管理主要體現在交易報告制度上,商業銀行對存款人存取現金超過一定限額或有可疑交易嫌疑或有匯人、匯出境內外的,必須按規定向交易報告分析中心報告。

總之,賬戶管理現在還是起步階段,需要在實踐中逐步把制度完善、健全起來。由于當前各方面對賬戶管理的重視,相信不久賬戶管理的成就會對金融系統,乃至經濟的良好運行起到保駕護航的巨大作用。

篇(5)

《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的實施以及配套的銀行賬戶管理系統上線運行以來,有效地規范了銀行結算賬戶的開立、變更、撤銷和使用,規范了賬戶操作,提高了賬戶管理水平,維護了金融秩序,但基層各商業銀行為爭奪市場份額,拉客戶保存款,對單位銀行結算賬戶開戶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規性的審查義務未能真正有效履行,給基層人民銀行的賬戶管理工作帶來諸多難題,亟需加以改善。

一、賬戶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開戶銀行對開戶資料審核不夠嚴格

一是由于開戶企業和單位向人民銀行提供的是復印件,而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系統沒有與工商、稅務、質量技術監督等部門的信息系統實現聯網,人民銀行賬戶辦理人員無法查實存款人提供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證的真實性,而商業銀行僅僅也是與原件比對的形式審核,很少采用回訪客戶、實地查訪等實質性審核措施,實名制要求落實的保障性不夠。二是開戶銀行向當地人民銀行提供的開戶資料申請表填寫不規范、內容不全,如對于上級單位欄有的單位無就不需要填寫而該單位填充成自己的名稱。三是提供的資料不全缺少開戶的相關證明、文件的。還有資料過期或作廢的,如存款人提供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過期未按規定進行檢驗的,按照《行政許可法》和《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規定,不在有效使用期或未按國家規定檢驗的,不屬有效證件,不得辦理人民幣結算賬戶的開戶申請。

(二)“久懸賬戶”銷戶操作難,不利于賬戶管理

《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第五十六條規定,“銀行對一年未發生收付活動且未欠開戶銀行債務的單位銀行結算賬戶,應通知單位自發出通知之日起30日內辦理銷戶手續,逾期視同自愿銷戶,未劃轉款項列入久懸未取專戶管理。”在實際操作中,賬戶銷戶必須向當地人民銀行提供“撤銷銀行結算賬戶申請書”及原開戶許可證正副本,該戶才能在人民銀行賬戶管理系統中撤銷。但現實中由于企業的倒閉、單位的合并而不再使用該戶進而聯系不上存款人或是外地企業由于工作需要在當地開立的賬戶已過有效期還在繼續使用不愿意銷戶的,都已自動進入商業銀行不動戶登記薄,進而進入人民幣銀行賬戶管理系統中的久懸賬戶管理登記薄,給開戶銀行賬戶年檢、賬務核對、賬戶管理帶來諸多不便。據統計,截止到2012年9月末,彭陽縣轄區開立各種賬戶共1024戶,其中久懸銀行結算賬戶43戶,占賬戶總數的4.2%。

(三)賬戶年檢工作未落到實處

按照《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第六十二條規定:“銀行應對已開立的單位銀行結算賬戶實行年檢制度,檢查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的合規性,核實開戶資料的真實性;對不符合本辦法規定開立的單位銀行結算賬戶,應予以撤銷。”賬戶年檢作為賬戶核準后續管理的一個有效手段,但在實際的操作中,商業銀行對于有的賬戶出于利益和人情的考慮未能嚴格按照要求對開戶資料進行管理。例如:一些企業和單位的組織結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營業執照已過期而未進行年檢的;開戶許可證賬戶名稱與開戶企業或單位所提供的印鑒不一致的而未變更或撤銷的;開戶單位出具的相關不符合開戶條件的文件、證明等材料未進行更換的;個人身份未按照規定進行在人民銀行聯網核查系統中核查的。人民銀行也無法主動進行核準類賬戶的銷戶處理,最終導致大量“超期”賬戶及“休眠”賬戶的存在,既浪費銀行資源,又給予利用銀行結算賬戶逃廢債務、洗錢等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機,致使賬戶年檢的約束力得不到保證。

二、相關建議

(一)強化內部管理,規范操作

組織轄內商業銀行賬戶管理人員認真學習《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等管理文件,認真做好賬戶管理工作,照章辦事,依法開戶。嚴格按照申請表填寫要求完整認真的填充內容,把好審核關,仔細核對資料,確保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

(二)簡化“久懸戶”銷戶手續

根據《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等制度的規定,存款人撤銷核準類銀行結算賬戶時應交回原開戶許可證,若存款人遺失開戶許可證,應在報刊媒體上進行遺失公告,宣布該開戶許可證作廢。根據上述規定,開戶銀行可將一年內未發生收付業務,且未辦理銷戶手續的備案類賬戶直接進行銷戶處理,對于可以聯系到存款人的單位和企業開戶銀行可要求其提供開戶許可證原件進行銷戶,對于聯系不上存款人的開戶銀行可在相關公開發行的報紙上登遺失公告,一方面是開戶銀行規避法律責任,另一方面是作為開戶銀行銷戶的遺失證明。銷戶余額按存款人姓名轉入開戶銀行收益性賬戶,存款人超過兩年未支取該款項的,開戶銀行可將該款項作為銀行收益。

篇(6)

關鍵詞 銀行賬戶管理 問題 對策

一、銀行賬戶管理的意義

1.加強銀行賬戶管理有助于提高金融服務水平,利于銀行機構間的公平、合理競爭。隨著全球化進程的不斷加快,促使我國銀行業對外開放的深度和廣度得以不斷加強,導致我國國內銀行與外資銀行之間以及國內各銀行之間的競爭越來越激烈。在銀行賬戶管理中,不斷增強制度創新的意識,逐步引導客戶正確開立和使用銀行賬戶,能夠有效鼓勵商業銀行支付工具創新,從而使銀行的經營競爭力得以提升。

2.加強銀行賬戶管理有助于加快資金的結算速度,使資金的使用效率得以大大提高。作為集中反映整個社會經濟活動中資金收付結算的起點和終點,銀行結算賬戶是一切經濟活動資金往來的基礎。基于此,加強銀行賬戶管理,將使銀行、存款人在開立、使用及撤銷銀行賬戶中的行為得到相應的規范,為存款人在銀行辦理正常資金收付清算活動提供便利。同時,企業、個人之間的資金流通速度加快和結算效率的提升,逐步拉動個人消費和企業投資,從而推動我國社會經濟的發展。

3.銀行賬戶的有效管理,有助于嚴厲打擊經濟詐騙、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使社會信用環境得到有效改善。在我國現行的《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中,明確規定和規范了賬戶種類及各類賬戶的使用范圍,對防范經濟詐騙、洗錢等違法犯罪行為有著嚴格的規定。銀行賬戶使用中會反應出各類信息,通過對這些信息進行綜合分析,有助于有效監控社會經濟活動資金收付行為;與此同時,通過對可疑資金建立相應的、切實可行的預警機制,有助于及時發現異常資金或大額可疑資金的準確流向,幫助銀行準確判斷個人、及各企事業單位的支付信用,從而促使社會信用程度得以有效提高。

二、目前銀行賬戶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銀行賬戶管理的具體實施流程無序

據相關部門統計,開立一般存款賬戶總數的比例仍然呈現不斷上升的趨勢。發生這種現象的原因可歸納為以下兩個:第一,一些金融機構在自身利益的驅使下,不顧銀行賬戶管理的規定,想盡一切辦法為本銀行多拉攏客戶,有的甚至利用放松管理、違規提供優惠和便利的方式,讓更多的客戶選擇本銀行的服務,以此追求存款增加額,使存款市場占有率得以擴大。第二,在我國現行的銀行賬戶管理辦法中,對一般存款賬戶的開立采取事后申報制度,且控制力度不到位,針對各金融機構,人民銀行并沒有制約措施。因此,在現實生活中,各種違規的現象不間斷地發生。例如,有些企業為了拖欠稅款,多頭開立一般存款賬戶,架空基本存款賬戶,導致國家稅收部門不能及時收繳國家稅款。一些企事業單位利用當前銀行間的互相競爭,以開戶為條件多頭開立一般存款賬戶,多頭貸款,貸款到手后就逃之夭夭,導致開戶銀行無法有效收回貸款和利息,促使銀行資產風險的不斷擴大。還有些企事業單位多頭開立一般存款賬戶,一旦發生債務糾紛,為了逃避債務,就在另外一家銀行重新開戶,給債權人及法院追討債務大大增加了困難。這些多頭開立銀行賬戶、多頭貸款、多頭逃貸的現象,導致一些銀行賬戶處于從未使用或長期閑置的狀態,給銀行賬戶管理工作帶來了較大的負面影響。據權威部門調查,在一些銀行中,大約有10%的一般存款賬戶處于長期不動的狀態。與此同時,一些不法分子利用銀行賬戶進行轉讓、出租等活動,極易導致經濟詐騙現象的發生[1]。

2.關于銀行賬戶管理的法律約束有待加強

(1)開戶流程的規定與現實操作中的流程不相適應。在現行《辦法》中,開立基本賬戶的流程規定:企業申請開立基本存款賬戶的,應向銀行出具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企業營業執照正本、組織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明,并填制開戶申請書;根據賬戶管理制度的相關要求,銀行應審查企業開戶申請書所填的事項和證明文件的真實性、合規性、完整性;審查合格之后,銀行將企業的開戶申請書、相關的證明文件和銀行審核意見等開戶資料報送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行,經其核準企業開立基本存款賬戶的唯一性和開戶資料的合規性之后,即可辦理開戶手續[2]。但在實際操作的過程中,銀行由于受到系統設計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約,首先需要進行內部系統開戶操作,在賬號產生之后才開始進行后續向中國人民銀行報備、審批的工作。而現行《辦法》中規定要首先由中國人民銀行審批,才能由銀行為企業開立賬戶,這與實際操作相互矛盾。

(2)對于可開立一般存款賬戶的數量沒有合理的限定。《辦法》中規定,一般存款賬戶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結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賬戶開戶銀行以外的銀行營業機構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一般存款賬戶用于辦理存款人借款轉存、借款歸還和其他結算的資金收付,該賬戶可以辦理現金繳存,但不得辦理現金支取[2]。然而,并沒有明確規定存款人可開立一般存款賬戶的數量,這樣,很容易使犯罪分子在經過正常手續和程序的基礎上,開立多個一般存款賬戶辦理轉賬業務[3]。此外,《辦法》未對個人賬戶的開立數量有明確規定,個人賬戶具有轉賬功能提升、賬戶提現自由度高等優點,那么個人賬戶洗錢犯罪分子就用自己的身份證明開立若干個人賬戶結算賬戶和個人賬戶儲蓄賬戶,從而將單位經營性資金非法轉入個人賬戶。多頭開立銀行賬戶,為洗錢、逃稅、騙稅等違法犯罪行為留下了可乘之機;也可能產生惡意逃廢債務的現象,這樣容易導致經濟糾紛,使企業生產和經營不能正常、順利進行;還為侵吞集體、國家資產、私設“小金庫”等不法行為提供了方便,致使腐敗現象肆意滋生。

(3)規定中對銀行審查責任不清晰、處罰力度有待加大。在現行《辦法》中,對存款人申請開立銀行賬戶的規定不清晰,導致不能切實落實商業銀行對存款人開戶資料的審查,顯然,這樣容易為那些利用開戶進行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的出現埋下了隱患。此外,《辦法》存在約束不足、處罰偏輕的問題。在《辦法》中,頒布的中國人民銀行部門規章的法律層次不高,社會約束力不夠,再加上《行政處罰法》的限制,銀行可對違規的存款人采取較小金額罰款的措施,這樣能夠起到的懲戒作用極其有限,直接影響著我國銀行賬戶管理,使銀行賬戶管理效果不理想。

三、解決銀行賬戶管理問題的幾點對策

1.健全銀行賬戶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強化信用建設

在現行《辦法》的基礎上進行進一步的更新和完善,使相關規定更加明確清晰、便于操作與執行。于此同時,可以用法律法規的形式嚴肅確認銀行賬戶管理的相關規定,為各相關部門更加嚴格執行工作提供了便利,做到切實將銀行賬戶管理工作提升至法律的高度。此外,還需要加大對綜合治理及優化環境的投入力度。要大力打擊洗錢、騙稅等違法犯罪活動,切實加強反腐倡廉的力度,使銀行賬戶管理違規的外部誘因從根本上得以減少。因此要重視和強化誠信環境的建設,通過各種積極有效的形式使公眾的信用道德水平得以切實提升,為誠信環境的建設奠定堅實的基礎。同時,各商業銀行與人民銀行、司法、行政等部門要加強交流和聯系,實現通力合作,共同參與抵制各種形式犯罪的活動中,確保金融系統能夠正常運轉。嚴格有效的監督制度也是不可或缺的,通過建立監督制度,及時查處被舉報的違法行為,充分發揮社會力量的優勢,更有利于銀行賬戶管理的綜合治理。

2.充分利用各種有利資源,構建立體賬戶管理系統

將人民銀行的賬戶管理系統與大小額支付系統、同城交換系統、聯網核查系統、征信系統等有機地結合在一起,建立一種立體的賬戶管理系統。通過各個系統的聯網,有助于中國人民銀行和各金融機構及時、全面地掌握客戶資金的來龍去脈,并實現對其異常現象做到實時監控,為客戶風險評估和信用評級提供了條件。與此同時,能夠實現及時地與公安、稅務等相關部門的信息共享,嚴格有效地打擊偷稅漏稅等犯罪現象,有利于為銀行賬戶管理提供一個和諧的環境。此外,由于銀行賬戶年檢手續繁瑣,建議可通過各部門合作,各系統聯網,充分利用現有的各種有利資源,提高賬戶年檢的效率和質量,這樣可減輕企業、銀行等部門在年檢上的工作壓力,有利于銀行賬戶管理工作的順利進行。

3.完善銀行賬戶管理的制度建設,樹立制度創新意識

如果要適應變化的外部經濟環境,那么推進銀行賬戶管理的制度建設是非常重要且必要的手段。而在現實中,針對于銀行賬戶管理政策方面,商業銀行普遍存在手段落后、政策措施不力、思路較局限等問題。例如,一些企業對銀行賬戶管理不予積極配合,這表明銀行沒有有效地結合結算服務和信貸的優惠政策;一些企業偷稅漏稅的問題時常發生,這在一定程度上可說明現行的稅收征管辦法與基本賬戶之間缺乏很好的聯系。對于這些問題,必須要有足夠的制度創新意識,才能使問題得以有效解決。可以嘗試推行以基本賬戶為基礎、以一般納稅人為對象的主辦銀行制度。一般將提供貸款較多的銀行確定為主辦銀行,與此同時,基本賬戶管理要和商業匯票管理、稅收征管制度等有機地聯系起來,明確規定一般納稅人必須在銀行開立基本賬戶,并告知稅收管理機構。另外,企業向外簽發商業匯票時,只能通過基本賬戶進行,銀行對基本賬戶以外的存款人的貸款必須低于基本賬戶存款人。這樣,可以充分調動企業配合銀行賬戶管理的積極性,為銀行賬戶管理工作的順利進行提供有利的條件。

綜上所述,銀行賬戶管理對金融機構和社會的發展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因此,必須要健全銀行賬戶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強化信用建設;充分利用現有各種有利資源,構建立體賬戶管理系統;完善銀行賬戶管理的制度建設,樹立制度創新意識;嚴厲打擊一切經濟犯罪行為。通過各種有利的手段加強銀行賬戶管理,為銀行賬戶管理的可持續發展提供強有力的保障。

參考文獻:

[1]何俊蓉.制約現行銀行賬戶管理可持續發展因素分析.2011(42):56.

篇(7)

【關鍵詞】

鐵路資金結算所;銀行賬戶;問題;對策

1 銀行賬戶目前存在的問題的反思

經調查研究,銀行賬戶目前存在的問題有如下幾點:

1.1 基本存款賬戶的使用情況差強人意

因鐵路資金結算所本級機構遷址等因素,重新開立鐵路資金結算所基本賬戶會存在許多障礙,具體情況如下:

根據《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3]第5號)的規定,只有企業法人與非法人企業可以申請開立一個基本存款賬戶,開立時應向銀行出具營業執照等開戶所需資料。鐵路資金結算所作為內部附屬機構,既無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也無非法人企業營業執照,只能以其主辦單位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等相關資料在銀行申請開戶,但主辦單位如在銀行已經開立過基本賬戶,證件已使用,不能再以此資料開立基本賬戶。

在2006年以前全路各結算所只根據鐵道部資金中心的批文以及所屬路局或公司的相關證明文件號在銀行開立了基本賬戶,目前全路各結算所均無營業執照。若為鐵路資金結算所辦理非法人企業營業執照,無法提報其經營范圍,因為附屬機構的營業范圍不應超出主辦單位法人所允許的經營范圍,而主辦單位的營業執照里的經營范圍并無資金結算內容。即使到工商局辦理了非法人企業營業執照,按規定也有涉及繳納數目不小的營業稅與所得稅之嫌,而目前實現的凈利息收入全部上繳主辦單位,可抵減公司的財務費用,無須考慮納稅事項。所以鐵路資金結算所以非法人企業名義開立基本賬戶的條件既不具備也不可行。

基于上述兩種情況,鐵路資金結算所只能在遷址后當地的銀行以專用賬戶或一般賬戶性質開立。鐵路資金結算所原址的基本賬戶永久保留,因地域跨度,基本賬戶的使用情況基本屬于靜止狀態,而在遷址后當地的銀行開立的專用賬戶或一般賬戶真正發揮著基本賬戶的功能。

中國人民銀行在《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中規定“單位設立的獨立核算附屬機構”可以開立基本存款賬戶。但是,對單位設立的獨立核算的附屬機構申請開戶時應出具什么層次的證明資料,《人民幣賬戶管理辦法實施細則》中沒有明確的規定。當不具備法人資格的鐵路資金結算所這種特殊附屬機構要求開立基本賬戶時,作為各級商業銀行即使想追求存款增加額,擴大存款市場占有率,也只能無奈地要求結算所也必須提供開立基本戶的各種常規資料(如出具營業執照正本、稅務登記證明、機構代碼證等),最終導致鐵路資金結算所在目前人民銀行現有的賬戶管理模式下所開銀行賬戶的實際使用與規定范圍有所背離。雖有所背離,但因諸多因素,暫也無法更改。

1.2 結算所銀行賬戶在銀行的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系統中的信息不完整或未及時更新

人民銀行政策變化對鐵路部門的影響情況。

2003年中國人民銀行為了加強賬戶管理,整治不合規賬戶,了新的《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該辦法相比1994年的《銀行賬戶管理辦法》是一個重大的改革,標志著人民銀行對單位結算賬戶管理發生了觀念上的轉變,作為辦法的配套性措施,2005年人民銀行出臺了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實施細則,2006年進一步頒布了關于規范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同時以這三個辦法作為指導原則,建立了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系統”,隨后進行了不斷優化。對鐵路資金結算所造成的影響主要有兩方面:

一是由于各鐵路局結算所的基本賬戶均系在2005年前開立的,人民銀行以2005年為界,以前開立的賬戶繼續保留使用,以后開立的嚴格按新規定辦理,若現有鐵路部門再新成立結算所開立基本賬戶的可能性就十分渺茫了。

二是目前雖然銀行機構已經對“結算賬戶管理系統”優化到二期,但銀行機構最初在2005年以批量方式向“賬戶管理系統”錄入結算賬戶信息時,要對以前數量巨大的存量賬戶進行初始補錄,不僅要查找資料,而且是手工錄入,所以當遇到原始資料有缺失或無法省略的必錄項目等不完整情況時,銀行部門存在隨意輸入的成份,致使出現了“賬戶管理系統”的結算賬戶信息與客戶實際情況不相符的現象。

鐵路資金結算所在人民銀行的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系統與各協作開戶銀行自身的賬戶信息系統中所列示的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國稅地稅登記證號、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及證件號碼、存款人上級法人或主管單位名稱及開戶許可證等諸多信息,要么與基本戶信息一致,要么與實際狀況不符,要么信息空缺。

2 對結算所銀行賬戶管理中可以整改問題的對策及建議

2.1 據實及時變更或完善結算所銀行賬戶的信息

2.1.1 對鐵路資金結算所銀行賬戶信息缺失或與實際不相符的現象,應與各開戶銀行溝通協商,據實能變更的辦理變更(其他輔助信息——如聯系人等在做變更時也應據實同時變更),能完善的要完善,如果結算所與開戶銀行不能解決的,由開戶銀行負責的,要求開戶銀行逐級向上級反映,規定答復的時間進度表;需由結算所向銀行提供的,結算所向相關部門提供申請,請求協助配合辦理,最終實現結算所銀行賬戶所反應出的賬戶屬性中各個要素真實、完整、有效、一致。

2.1.2 通過各開戶銀行向人民銀行逐級反映,建議銀行賬戶信息數據庫應實現資源共享、自動比對、自動更新功能,人民銀行的賬戶管理系統與各開戶銀行的賬戶前臺管理系統信息應一致,有自動對應校正關系,如當存款人上級法人或主管單位相關信息變更后,使用或涵蓋其信息的下級單位的賬戶信息里該部分內容應自動更新(最少應在賬戶年檢時自動更新一次),因為一般開戶單位不會因為上級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等信息變更而主動去銀行辦理變更賬戶信息手續,導致賬戶信息相關要素失真問題。

另外,銀行應借鑒與公安系統聯網可核查身份證的真實性、有效性的功能,再實現賬戶管理系統與工商、稅務、質量技術監督等有關管理部門互聯共享,可以自動甄別賬戶申報、年檢資料有效性,加強部門合作,進一步促進賬戶管理水平的提高。

篇(8)

近年來,為強化銀行賬戶管理,中央銀行在賬戶開立、審批、使用和撤銷等各環節上都作了明確的規定,也起到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缺乏長效的制約措施和管理手段,頻繁開戶、違規提現、企業逃廢銀行債務等現象時有發生,尤其是金融危機以來,企業生產、經營難度加大,效益出現下滑等等,這些已嚴重影響了良好社會信用次序。應該說,完善和加強銀行賬戶管理已迫在眉睫。

一、銀行賬戶管理不規范的存在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企業方面:存款人為逃避銀行監管和自身債務,違反規定使用銀行賬戶,嚴重影響銀行賬戶管理。目前很多存款人違反規定開戶,目的主要有兩個:一是逃避貸款銀行監管。一些企業從銀行取得貸款后,利用多種戶作掩護,將主要資金往來通過非貸款銀行進行結算,而在貸款銀行的賬戶上不留或只留很少的余額,導致原貸款銀行不僅難以對其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而且無法正常扣息收貸。二是企業在改制的過程中,幾塊牌子一套人馬,利用多種戶作掩護,將職工的入股資金或企業拍賣資金轉入其他銀行,惡意逃廢銀行債務。三是逃避國家稅收和拖欠他人貨款。

(二)從金融機構方面:銀行為了拉攏客戶穩定存款,無序競爭。

隨著金融業的發展,金融機構的數量不斷增加,目前,商業銀行作為經濟實體,把盈利性作為其最主要的經營目標,行業競爭進入了白熱化階段。為了爭取客戶,商業銀行往往慫恿存款人頻繁開戶;為了穩定存款,商業銀行經常會給存款人違規使用賬戶開“綠燈”。

(三)從制度內容上看:《辦法》本身在管理和內容上存在一定的漏洞

1、《辦法》與現行法律、法規部分條款規定不一致。《辦法》與《行政許可法》關于賬戶許可審查決定期限規定不一致可能導致人行面臨法律風險。《行政許可法》規定行政機關應自受理行政許可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而《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中國人民銀行應于2個工作日內對銀行報送的基本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和預算單位專用存款賬戶開戶資料的合規性予以審核,符合開戶條件的,予以核準”。

2、與一般賬戶相比,基本賬戶的用途限定已經不合適宜。基本存款賬戶是主辦賬戶,“存款人日常經營活動的資金收付及其工資、獎金和現金的支取”,應通過基本賬戶辦理;一般存款賬戶用于辦理存款人借款轉存、借款歸還和其他結算的資金收付。

3、對存款人頻繁開銷戶缺乏相應管理措施。由于《辦法》規定存款人在未欠開戶行債務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銷戶,銀行不得拒絕為客戶辦理銷戶手續,但對撤銷賬戶是否可以支取現金也未作規定。存款人在提現受到控制的情況下,完全可以通過撤銷賬戶來套取現金,加上部分金融機構把開立結算賬戶納入業績考核,導致出現存款人頻繁開銷戶的現象,加大了基層央行對賬戶核準的工作量和業務成本,影響銀行結算賬戶的管理工作。

(四)從基層中央銀行具體操作中看,工作量大、監督不到位。

主要表現在:一是監管不全面、不到位。到目前為止,在基本存款賬戶、一般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和專用存款賬戶等四類賬戶的管理中,中央銀行只對基本存款賬戶的開立實行了開戶許可證制度,對于其他三類賬戶的開立情況,除非各開戶銀行自覺上報,否則中央銀行難以掌握。中央銀行要了解上述賬戶的開立、使用和撤銷情況,只能通過對商業銀行的現場檢查。

二、完善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的政策建議

(一)從人民銀行方面:從日常的賬戶管理業務中解脫出來,只負責《銀行賬戶管理辦法》的制定及監督執行,徹底改變現行賬戶管理體制投入大,效果差的狀況。

1、及時修訂和完善相關法規制度,保證相關法律法規的統一。建議人總行根據調整后的人民銀行主要職責及金融創新的要求,對與法規之間缺乏協調性的部分條款及時進行修訂,對實施過程中存在較多爭議的問題和情況進行解釋,對現行法規缺漏的部分進行完善,對個別條款的適用范圍、辦理程序作出切實可行的規定,才能為賬戶管理日常工作提供切實可行的制度支持。

2、完善、修訂賬戶管理操作規定。一是存款人在銀行結算賬戶開立后的一定時限內不得隨意以轉戶原因銷戶,明確以非轉戶原因撤銷賬戶可支取現金依據,防止存款人通過撤銷賬戶來套取現金。二是細化專用存款賬戶的開戶條款,保證其真實性,真正專戶專用。三是對存款人及開戶銀行違規行為制定相應的處罰措施。從制度上約束開戶銀行和存款人依法履行職責,增強賬戶監督管理的實效。

( 二)從金融機構方面

我國商業銀行之間由于競爭過分激烈而產生惡性競爭、不正當競爭,這是目前銀行賬戶違規問題最難解決的問題,根源在于各商業銀行之間信息封鎖。針對這些現象,必須打破現在商業銀行間互相盛行開立違規賬戶的不良局面,通過建立非政府的賬戶信息服務機構和商業銀行間自我約束的“商業銀行間信息交流協會”,實現銀行間賬戶信息的公平獲取和使用,從而建立金融市場透明、公正、自律性的賬戶管理機制。

(三)從企業方面

篇(9)

中圖分類號:F83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1-7597(2009)1120213-01

隨著金融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銀行服務功能的不斷增強,銀行賬戶的作用也顯得日益重要。近幾年來,人民銀行在銀行賬戶管理方面改革力度很大,對實施穩健的貨幣政策、維護金融秩序起到了顯著作用,但是,通過與國外的銀行賬戶管理做法相比較,筆者發現了我國銀行賬戶管理做法中的一些不足。本文從法律基礎、銀行帳戶分類、客戶身份真實性鑒別方法、銀行結算帳戶開立及管控模式等四個方面進行了分析比較,提出改革我國賬戶管理辦法的相關建議,希望有助于提高我國人民幣銀行結算帳戶管理水平。

一、賬戶管理的界定

根據《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規定,銀行結算賬戶,是指銀行為存款人開立的辦理資金收付結算的人民幣存款賬戶。銀行結算帳戶作為集中反映整個社會經濟活動資金收付結算的起點與終點,是一切經濟活動資金往來的基礎。

二、國內外賬戶管理做法比較

(一)法律基礎不同。我國習慣用專門的業務管理辦法來規范銀行賬戶的開立、使用,其他法律很少涉及銀行賬戶管理內容,目前我國銀行賬戶管理主要依據2003年9月實施的《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由于立法層次不高,依據“下位法服從上位法”的原則,商業銀行在實施銀行賬戶管理中會遇到一些困難,易引發一定的法律風險。

在國外,澳大利亞沒有制定專門的關于銀行賬戶管理的法律、法規,但關于銀行賬戶管理方面的規定,在《金融交易報告法》、《刑事事務相互協助法》等國家有關法律之中都有涉及,不僅整個法律法規體系比較完善,而且立法層次較高,不存在與其他法規的沖突問題。

(二)銀行賬戶分類不同。在我國,銀行結算賬戶按存款人分為單位銀行結算賬戶和個人銀行結算賬戶。單位銀行結算賬戶按用途分為基本存款賬戶、一般存款賬戶、專用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

在國外,澳大利亞對銀行賬戶的種類和性質不作人為的規定,對存款人開立銀行賬戶的數量也不作任何限制,完全由商業銀行自我規范,其銀行賬戶大致分為三種:一是結算戶,存款人可以使用票據、借貸記卡等支付信用工具辦理各種結算業務;二是存折戶,存款人只能到開戶銀行的柜臺辦理轉賬結算和支取現金;三是投資戶,存款人的定期或理財存款。日本銀行賬戶種類大致可分活期存款賬戶和定期存款賬戶兩種,活期存款帳戶存款利率低,可開支票或提現金,定期存款賬戶一般有如最低存額等限定條款,有的提供和活期存款一樣的轉賬、支票簿項目。

(三)客戶身份真實性鑒別方法不同。我國在客戶身份確認方面也提出了“了解你的客戶”原則,但是較為概念化,立法層次也不高,沒有準確確認客戶身份真實性及證明材料合規性的有效途徑與方法,商業銀行基層機構獲取客戶信息的渠道非常有限,如在與人行對接的聯網核查系統核查客戶身份真實性時,系統經常不反饋照片與發證機關,或者反饋的照片與身份證上的照片不一致,而客戶在公安局預留的照片與身份證上照片是一致的。銀行人員在掌握客戶信息方面缺乏有效的系統支撐,在無法獲取信息的條件下,銀行人員對客戶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只能做到表面化的審查。

在國外,中央銀行等有關職能部門均制定了嚴密的客戶身份識別方法。澳大利亞通過立法規定,開立銀行賬戶時,銀行除要認真核對申請人提交的護照、出生證、駕駛執照、教育經歷記錄、社會保障卡、有長期業務往來的第三方金融實體或客戶的簽字證明等有效證件或記錄外,還實行“百分檢查”制度,有效地遏制了偽造身份證明、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的現象。日本的《本人確認法》是通過立法來保證客戶身份真實性的有效確認。

三、改進我國賬戶管理制度的相關建議

(一)進一步完善制度、法規,建立舉報制度

1.制定客戶身份識別有效辦法。我國應借鑒國外銀行一些有效賬戶管理經驗,盡快建立一套科學有效的、各家商業銀行都必須共同遵守的客戶身份識別方法,對識別客戶身份進行嚴格的法律規定,真正實現政府部門間系統聯網,完善賬戶管理的操作手段,切實防止存款人多頭開戶和進行洗錢犯罪等違法行為。

2.定期開展現場檢查,加大金融監管力度。建議人民銀行定期開展人民幣銀行結算帳戶現場檢查,嚴格按照《支付結算辦法》、《人民幣銀行結算帳戶管理辦法》的規定,加大對違規銀行的處罰力度。同時各地人民銀行之間應加強合作,互通信息,共同監督,把銀行帳戶管理工作推向制度化、規范化軌道。

堅持帳戶年檢,實施長效管理。實行真正的帳戶年檢制度,客戶每年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到開戶銀行進行帳戶年檢,人民銀行在開戶許可證上加蓋年檢標記,通過年檢督促開戶銀行及時清理睡眠戶和撤銷無效帳戶。人民銀行通過實行動態、長效管理,保證帳戶數據庫的真實和完善。

(二)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提高賬戶管理效率

1.用磁卡代替開戶許可證管理。人民幣銀行結算帳戶實行用磁卡代替開戶許可證進行帳戶管理的制度。凡首次申請開戶的存款人須向注冊地人民銀行申領帳戶卡。帳戶卡是存款人參加支付結算的憑證,集開戶許可證與支付結算證于一身,實現銀行帳戶的審批、開立和使用的有機結合。帳戶卡的卡號是唯一的,可以設若干個副卡,存款人的主要信息資料在卡中記載。

篇(10)

1、撤銷或歸并單位銀行賬戶。按照我縣國庫集中支付改革相關制度的規定,撤銷全縣預算單位所有銀行賬戶,各部門、各單位資金統一納入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目前仍然有部分單位開設了銀行賬戶,各單位必須在4月10日前撤銷本單位銀行賬戶(具體賬戶見附表一),并將資金納入縣財政或鄉鎮財政部門集中管理。在規定期限內沒有撤銷和未將資金劃轉到財政部門賬戶管理的,縣財政部門將按非法賬戶管理,停撥該預算單位的所有財政性資金。

2、明確銀行賬戶管理權限。縣財政部門是全縣預算單位銀行賬戶的管理機構。各單位銀行賬戶的開戶、變更、撤銷,必須經縣財政部門審批備案。除此之外,任何機構和單位無權批準或要求單位開設銀行賬戶。財政部門要建立銀行賬戶審批資料檔案,定期清理單位開戶情況,杜絕未經審批、私自開設等違規開戶行為。

3、嚴格執行開戶審批和變更備案制度。各金融機構要嚴格按照《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規定,認真審核單位開戶資料,對未經縣財政部門審批,以及開戶資料不全的單位,不予頒發開戶許可證。對違規開設賬戶或改變賬戶用途的單位,縣財政部門將暫停對違規單位下達預算指標或撥付資金,縣監察部門責令其立即撤銷違規賬戶,依照有關規定收繳違規資金并予以處罰。對違規為單位開設賬戶或改變賬戶用途的各金融機構,縣人民銀行要按照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二、加強現金管理

1、國庫收付核算中心要加強對預算單位現金支付的管理,對預算單位零星、小額現金支付,要按照我縣國庫集中支付改革相關制度要求,嚴格執行備用金管理制度。

2、鄉鎮政府要落實備用金管理制度。各鄉鎮要立即開展備用金管理自查,并根據“鄉財縣管”的要求,建立本鄉鎮的備用金管理制度。對超備用金限額借款按程序審批并于一個月內報賬或歸還。

3、各部門和單位要加強現金管理,按照《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有關規定,嚴格控制現金支付范圍和金額,對已申請的備用金要按備用金管理制度,及時核銷,對已經財政部門審批同意的大額現金支付,單位必須進行跟蹤檢查,確保財政資金安全。

三、深化財政改革,規范財政管理

1、擴大國庫集中支付改革范圍,將目前未納入國庫集中支付的部分縣直單位項目(賬套)全部納入改革范圍(具體單位見附表二)。

篇(11)

(一)建立了比較豐富的支付結算工具體系。

(二)建立了較為快捷安全的支付清算系統體系。

(三)建立了銀行結算賬戶管理體系。

(四)初步建立了支付結算管理體系。形成了包括支付結算的法規制度性管理、銀行賬戶管理、結算紀律監督管理、支付結算糾紛協調管理和反洗錢工作管理的支付結算管理體系。

二、我國金融業結算體系建設存在的幾個比較突出問題

(一)支付結算工具還不夠豐富,新型的結算工具利用率低。大量銀行卡處于“睡眠”狀態。網上銀行總體上發展速度較慢,電子商務交易量小。

(二)現行支付清算系統尚不能滿足有效支持貨幣政策實施和金融市場資金清算、商業銀行流動性管理與風險防范等多種需求,城鄉信用社等中小金融機構及偏遠地區結算匯路也有待進一步暢通。

(三)銀行結算賬戶管理信息系統各自為戰,反洗錢工作也是剛剛起步,尚未形成全國信息數據共享機制和大額和異常支付交易監測系統。

(四)支付結算管理體系法律層次偏低,立法與制度建設相對滯后。

(五)支付結算各體系之間的協調性不夠,尚未構成一個高效、聯動的有機整體。

三、加強我國金融業結算體系建設的策略

(一)不斷創新與豐富支付結算工具,充分利用支付結算工具資源。

(二) 加快現代化支付系統的建設推廣力度,提供全方位的支付清算平臺。

(三)盡快開發推廣全國統一的銀行賬戶管理系統和大額和異常支付交易監測系統。

(四)進一步提升規章制度的法律層次,提高制度制定的前瞻性。

(五)加強支付結算各體系之間的協調,對其實行統一管理。

金融業的結算體系建設

【摘要】本文就我國支付結算體系建設在結算工具、清算系統、銀行賬戶管理與反洗錢、制度建設以及各體系之間協調性等方面的現狀與存在的問題進行了分析,并對如何加強支付結算體系建設進行了探討。

【關鍵詞】結算體系建設 結算工具 清算系統 銀行賬戶管理 反洗錢 制度建設 協調性

支付結算是在商品、貨幣、信用的發展中產生和發展起來的,隨著商品化程度的提高和信息技術的發展,商品交換的支付結算,主要以轉賬、票據或電子貨幣的給付為手段。支付結算是金融業的一項基礎業務,金融機構運用信用功能和遍布城鄉的機構網絡及其技術設施辦理支付結算,成為商品交易的媒介和連接社會資金和國民經濟各部門、各單位和個人經濟活動的紐帶。建設和管理好支付結算體系,對保障生產、流通、分配、消費的順利實現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快速健康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金融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金融業的結算體系建設如何與之相適應并進一步發揮其職能作用,是亟待研究解決的一個重要課題。

一、我國金融業的結算體系建設現狀

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與金融業改革的深入,中央銀行與商業銀行不斷致力于支付結算工具的改革和支付清算系統的改進,形成了當前較為有效、完整的支付結算體系。

(一)建立了比較豐富的支付結算工具體系

支付結算工具是實現資金轉移、債權債務清償的載體和媒介,按照支付結算工具必須滿足多元化經濟發展的要求,我國目前已初步建立起以票據和信用卡為主體、以電子支付工具為發展方向,滿足多種經濟活動和市場經濟發展需要,適應社會各階層使用的支付結算工具體系。現行支付結算工具主要包括:一是轉賬支付工具。體現支付手段并以銀行轉賬為特征的支付結算工具,如匯兌、委托收款、托收承付、借記卡、定期借記、定期貸記、電子錢包(IC卡)等;二是信用支付工具。體現支付手段并具有信用功能的支付結算工具,如銀行匯票、商業匯票、銀行本票、商業本票、支票、信用卡、信用證等。三是近年來才出現的新型支付工具,如網上支付業務、買方付息票據等。

(二)建立了較為快捷安全的支付清算系統體系

支付清算系統一般由兩大部分組成,一是國家支付清算系統和商業銀行行內資金匯劃系統;二是票據交換所系統。多年來,為提供更加快捷、高效、安全的支付清算服務,滿足日益增長的社會經濟活動的需要,中央銀行一直致力于支付清算系統的建設,充分利用先進的計算機技術和網絡手段,不斷開發、升級全國電子聯行系統,組織規范各地同城票據交換系統。2002年又設計開發了能夠支持跨行支付清算、有效支持貨幣政策實施和金融市場清算、集中管理清算賬戶、具有較強防范和控制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和支付風險功能的現代化支付系統,并首先在北京、武漢、上海、廣州、濟南等11個大城市推廣應用,與之相配套的中央銀行會計集中核算系統、國庫會計核算系統也同步開發并推廣應用,各金融機構也對系統內資金匯劃系統不斷升級換代。目前我國已形成包括金融機構行內資金匯劃系統、同城票據交換所系統、人民銀行全國電子聯行系統和正在建設推廣的中國現代化支付系統在內的支付清算系統,這些系統覆蓋了所有支付工具的應用,為社會資金快速流動提供了的重要渠道。

(三)建立了銀行結算賬戶管理體系

銀行結算賬戶是集中反映整個社會經濟活動資金支付結算的起點與終點,存款人進行各項經濟活動所產生的支付結算,主要都是通過銀行賬戶之間的資金劃轉完成的。銀行結算賬戶是我國支付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我國現代化支付系統的基礎。中國人民銀行于1994年頒布了《銀行賬戶管理辦法》,將商業銀行為企事業單位開立的賬戶分為基本賬戶、一般賬戶、專用賬戶與臨時賬戶,對規范銀行賬戶的開立和使用,促進經濟金融秩序的好轉起了重要作用。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經濟格局和市場環境發生了很大變化,對單位銀行結算賬戶的開立、使用和管理以及資金的使用提出了新的要求,電子商務、網上支付、信用卡等新興業務的發展需要對銀行結算賬戶的開立、使用等行為作進一步規范,個人經濟活動的日趨活躍,也產生了在銀行開立結算賬戶辦理轉賬支付的內在需求,同時,為了監督商業銀行為存款人違規開立、使用銀行結算賬戶,有效遏制利用銀行結算賬戶逃債、洗錢等違法違規行為,中國人民銀行又對《銀行賬戶管理辦法》進行了全面的修訂和完善并于2003年9月份實施,新《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明確了開立各類銀行結算賬戶的存款人資格,使具有結算需要的各類組織及個體

工商戶均可以開立有關銀行結算賬戶,辦理轉賬結算,設立了個人銀行結算賬戶,使個人可以方便地使用各類支付工具辦理轉賬結算,另外,還突破了賬戶只能屬地開立、屬地管理的限制,方便了存款人因跨地區開展生產經營活動的支付結算需要。

(四)初步建立了支付結算管理體系

為加強支付結算管理,人民銀行總行及其分支機構不斷建立健全各種支付結算法規、規章與制度,完善內控措施,開發升級各類管理信息系統,實施現場與非現場監管,形成了包括支付結算的法規制度性管理、銀行賬戶管理、結算紀律監督管理、支付結算糾紛協調管理和反洗錢工作管理的支付結算管理體系。

一是支付結算的法規制度性管理。支付結算法規制度作為市場經濟法規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規范支付結算行為、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加強支付結算管理、維護支付結算秩序的依據。人民銀行不斷加強支付結算的法規制度建設和組織實施,認真研究經濟、金融市場化和金融信息化發展的新情況,充分考慮國際慣例,已逐步建立起了以《票據法》為核心,《支付結算辦法》、《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支付清算系統準則》、《網上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等配套法規制度為主體的支付結算法規制度體系,2003年又頒布了《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和《人民幣大額和可疑支付交易報告管理辦法》,支付結算的法規制度已較完備。

二是銀行賬戶管理。有效的銀行賬戶管理,可規范銀行、單位和個人銀行賬戶的開立、使用行為,加強對銀行賬戶使用的監控,可以抑制逃稅、逃債、逃貸、套取現金、、洗錢詐騙等違法違紀行為。同時,中央銀行可以對銀行結算賬戶使用中反映出的各種信息進行綜合分析,并籍此通過建立支付信用信息系統以及對可疑資金運動的預警機制,準確反映存款人的支付信用狀況,及時發現大額可疑資金或異常資金的流出流入,促進社會信用程度的提高,維護經濟金融秩序穩定。人民銀行通過頒布《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確立了銀行結算賬戶體系,日常管理則依托銀行賬戶管理信息系統和現場監督檢查以及賬戶年檢來實施,通過日常管理來規范商業銀行以及存款人開立和使用銀行賬戶的行為,為反洗錢和社會征信建設工作提供支持。

三是支付結算紀律監督管理。目前,通過實施結算違規社會舉報制度、結算紀律的定期報告和檢查制度、結算違規處罰制度等一系列管理措施實施,查處和糾正支付結算的違規違紀行為,促使銀行、單位和個人嚴格遵守支付結算紀律,維持正常的支付結算秩序。

四是支付結算風險的控制管理。支付結算參與者的逐利行為和行為的不規范,可能會引發支付結算的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操作風險和系統性風險等,加強支付結算風險的控制和監督是支付結算體系正常運行的可靠保證,近幾年來,金融系統發生了多起與支付結算有關的大案、要案,巨額聯行資金被盜,存款人資金被挪用以及票據詐騙等等,反映出支付結算內控管理存在漏洞,為金融機構的支付結算風險防范敲響了警鐘。人民銀行及各金融機構對支付結算內部控制建設日益重視,不斷完善落實各類制度,升級清算系統,財政部也出臺了《內部控制指引》,從制度與科技上對支付結算風險進行雙重控制與防范。

五是支付結算糾紛協調管理。為加強支付結算管理,規范支付結算行為,保障支付結算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人民銀行各級分支機構都建立了支付結算糾紛的協調和管理機制。如大部分跨區域分行都根據《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票據法》、《行政處罰法》制定了《支付結算咨詢及糾紛調解處理管理辦法》,將支付結算咨詢和糾紛調解處理實行歸口管理、分級負責,本著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高效、準確地對銀行間支付結算糾紛進行協調處理。

六是反洗錢工作的管理。洗錢是目前國際銀行界面臨的最為普遍和嚴重的問題之一。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前總裁米歇爾·康德蘇估計,全球每年洗錢的數額達到全世界GDP的2%-5%。洗錢形成虛假的資金流動,造成一國經濟扭曲和不穩定,導致宏觀經濟調控政策失靈,阻礙經濟的正常發展,尤其會危害新興市場經濟國家的經濟發展,還會引發社會公眾對銀行乃至金融業的信任危機,造成支付危機甚至引發擠兌,影響利率和匯率的穩定,危害金融體系的穩定,洗錢還慫恿上游犯罪,嚴重危害政治穩定和社會安定。由于銀行的特殊作用,在犯罪分子進行洗錢的犯罪活動中,部分銀行自覺不自覺地被利用,成為犯罪分子的幫兇。中國人民銀行于2003年了《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人民幣大額和可疑支付交易報告管理辦法》、《金融機構大額和可疑外匯資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并成立了反洗錢局和中國金融信息中心,初步構筑中國金融業的反洗錢網絡,并開展國際合作。

二、我國金融業結算體系存在的幾個主要問題

經過多年的建設與發展,我國已形成較為成熟的金融業的支付結算體系,每天通過金融機構辦理支付結算的數量,多達幾百萬筆,金額數千億元,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服務支持。但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金融體制改革的深入,特別是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不同經濟主體與不同國家、地區之間的經濟交往和資金流動更加頻繁,迫切要求金融機構提供更加快捷、高效、安全的支付結算服務,與這種要求相比,我國金融業的支付結算體系尚存在許多不適應、不完善的地方。表現在:

(一)支付結算工具還不夠豐富,新型的結算工具利用率低

我國現在雖已建立了包括轉賬支付工具和信用支付工具、網上支付等在內的支付結算工具體系,但相對于多種多樣的支付結算需求來說,支付結算工具尚不夠豐富,特別是新型的結算工具利用率低。如銀行卡業務,近幾年來,各發卡銀行積極拓展銀行卡業務,大力強化技術標準和業務規范,加大銀行卡聯網通用工作力度,使銀行卡業務出現了良好的發展勢頭。但與此同時,盲目追求發卡量造成管理經營的粗放,使銀行卡利用率極低,絕大部分持卡人都把信用卡視為存取現工具,持卡轉賬與消費利用率低,國內特約商戶數量少、范圍窄,也使得大量銀行卡處于“睡眠”狀態。有關統計表明,2003年全國有6億張銀聯卡,網上支付卻僅有5億元人民幣左右。另外,隨著互聯網的快速發展,未來銀行的發展趨勢必定是網上銀行。盡管我國網上銀行業務已經開始起步,但總體上發展速度較慢,電子商務交易量小。據統計,目前網上銀行業務量占銀行業務總量的比例還不到0.1%,服務項目少、范圍窄,一些網上銀行主要提供銀行業務介紹、企業客戶的賬戶余額及交易查詢等非盈利,轉賬、匯款、銀證轉賬、網上支付(B2B,B2C)、外匯買賣等網上金融支付交易開展較少,網上銀行的盈利能力遠遠沒有被開發出來。雖然我國工、農、中、建四大商業銀行都建立起自己的網站,但在網站的構架和服務內容上,仍然離電子商務和網絡經濟的要求還有很大的距離。

(二)現行支付清算系統功能單一, 中小金融機構及偏遠地區結算匯路有待進一步暢通

我國已加入WTO,外資銀行機構紛紛搶灘中國,因此迫切需要建立一個公共的支付清算系統,作為連接各銀行的樞紐和橋梁,解決銀行間的跨行支付問題,為各類銀行營造平等競爭的經營環境,并以此進一步改進金融服務。中央銀行制定貨幣政策,需要支付清算系統為其提供社會資金流量與流向、現金投放與回籠等信息。近年來,中央銀行公開市場操作業務發展迅速,已成為中央銀行吞吐基礎貨幣、調節貨幣供應量的重要手段,也迫切需要靈活、高效的支付系統為其提供資金清算的支持。現階段我國商業銀行特別是中小金融機構的風險控制能力較弱,需要借助具備資金清算管理功能的支付清算系統控制支付風險和經營風險。商業銀行為實行法人治理機構,提高經營管理水平,需要借助支付清算系統隨時掌握各分支機構的頭寸變化情況,并靈活調度資金,增強支付能力和贏利能力。債券市場、外匯市場、同業拆借市場等各類金融市場的迅速發展,交易量巨大,其資金結算和清算要求的時效性強,也需要更加靈活、快捷的支付清算系統為其提供快速、高效的資金匯劃和清算服務。中央銀行目前運行的電子聯行系統長期以來對提供跨行支付清算服務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其功能單一,遠遠不能滿足上述要求。另外,現行支付清算系統覆蓋面不夠廣泛,城鄉信用社等中小金融機構尚不能直接參加全國聯行資金清算,只能通過區域性特約聯行或由其他金融機構完成跨省資金清算。前一段時間《金融時報》登載的北京王先生持牡丹卡在無法消費提現的問題則充分反應了偏遠地區的匯路有待暢通。

(三)銀行結算賬戶管理信息系統各自為戰,反洗錢工作效率低下

目前銀行賬戶管理信息系統各省都不統一,甚至各市地級管理信息系統都是自行開發,自成體系,銀行賬戶信息的共享僅限于一個地市的局域網內,不僅給存款人異地開戶帶來手續上的繁瑣,而且對整個利用銀行賬戶信息進行反洗錢工作造成了障礙。根據《人民幣銀行賬戶管理辦法》的要求,存款人異地開立基本存款賬戶,需要到注冊地人民銀行取得未在當地開立基本存款賬戶的證明,既繁瑣又容易形成虛假證明,如果實現全國聯網,則開戶地人民銀行只要上網一查便可,即快捷,資料又真實。反洗錢工作需要銀行賬戶管理信息系統給予全國信息數據共享的配合,而現在諸侯割據的局面使中央銀行對基本存款賬戶的唯一性及其同其他銀行結算賬戶的關系缺乏有效控制,不能及時發現和糾正違規開立和使用賬戶的行為,對準確、全面掌握存款人賬戶資料,有效開展反洗錢工作輔助作用相對有限。我國的反洗錢工作出臺了《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人民幣大額和可疑支付交易報告管理辦法》、《金融機構大額和可疑外匯資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在很多方面還不夠具體,可操作性不強。未建立大額和異常支付交易監測系統,對于大額和異常支付交易監測還依賴于業務經辦人員的職業判斷與反洗錢工作人員的現場檢查,未實現對大額和異常支付交易信息的實時監測和篩選,降低了支付交易監測的準確性和效率。

(四)支付結算管理體系法律層次偏低,立法與制度建設相對滯后

目前,我國涉及支付結算方面的法律法規,除《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票據法》屬法律層次的以外,其余均屬于部門規章,法律層次低、效力差。銀行卡業務的許多法律關系尚未明確,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銀行卡業務的健康發展。對網上銀行業務的開展,尚缺乏保障網上銀行和電子商務活動有效開展的法律框架體系,一些基礎性法規如《電子商務法》尚未出臺,電子憑證的有效性、數字簽名的合法性問題尚未解決。對于任務艱巨而又迫切的反洗錢工作,我國也尚無一部專門的反洗錢法,雖然《刑法》規定了洗錢罪的罪名,但對洗錢犯罪的上游犯罪的范圍規定過窄,不利于有效打擊洗錢犯罪的上游犯罪。另外,支付結算內控制度建設也滯后于業務的發展變化,往往是一項新業務或新系統已應用多時,相應的內控制度才遲遲出臺,為支付結算風險的發生埋下隱患。

(五)支付結算各體系之間的協調性不夠,尚未構成一個高效、聯動的有機整體

銀行賬戶體系是支付結算的基礎,銀行賬戶資金的收付離不開支付結算工具,支付結算工具的應用離不開支付清算系統的支撐,而支付結算管理體系則是保障支付結算體系正常運行的關鍵,它們與經濟金融活動密切關聯,共同構成一個密不可分的有機整體。只有加強支付結算體系的各個組成部分的統一管理,才能充分發揮支付結算對貨幣政策制定和實施的服務功能,進一步促進經濟發展和金融穩定。而目前我國的各個體系之間還缺乏這種協調與配合。近年來結算案件的頻繁發生也清楚地說明支付結算管理體系建設還不能高度保障支付清算體系的穩健運行,支付結算各體系之間尚未構成一個高效、聯動的有機整體

三、加強我國金融業結算體系建設的策略

(一)不斷創新與豐富支付結算工具,充分利用支付結算工具資源

要在現有的支付結算工具基礎上,根據經濟發展和業務變化的需要,不斷創新與豐富支付工具種類,適時推出各類高科技化非現金結算工具,如商業支票、旅行支票、郵政匯票、電子支票等。同時改善銀行卡業務的受理環境,一是采取銀行直接采購、第三方設備租賃、非銀行機構投資等形式,調動社會各方面的力量,參與用卡設備的投資,確保足夠的用卡設備;二是發卡銀行和中國銀聯要不斷完善計算機網絡,確保ATM、POS機具正常、安全運行;三是大力發展特約商戶,改變現在特約商戶大多集中在商業和餐飲業的狀況,將持卡消費推廣到與持卡人密切相關的各類服務業,持卡消費品應是居民的日常用品和必需品,以提高持卡人的用卡機會和銀行卡的消費結賬功能,提高銀行卡使用率,減少睡眠卡。對于快速發展的網絡銀行,最重要的是依靠先進的信息技術提高網絡銀行的安全性與穩定性。我國銀行業要重視網上銀行業務的技術開發,提高對"防火墻"、身份認證(CA)、安全系統層SSL協議、安全電子交易SET標準及其他技術措施的要求,可以通過與計算機網絡通信服務商、資訊科技服務商等其他非銀行服務機構合作經營,共同發展。2004年5月9日,中國銀聯與網易在廣州正式簽署戰略合作協議,雙方將在互聯網金融服務方面展開全方位的深度合作,此舉對推動中國電子商務的進程無疑有著積極的作用。

(二) 加快現代化支付系統的建設推廣力度,提供全方位的支付清算平臺

由中國人民銀行組織開發建設的現代化支付系統功能強大。從先期運行的11個大城市運行效果來看,該系統運行安全、穩定,具備了在全國推廣應用的條件。因此,應加快現代化支付系統的建設推廣力度,取代現行的電子聯行系統,形成一個以中國現代化支付系統為核心,各商業銀行、城鄉信用社行內資金匯劃系統為基礎,各地同城票據交換所并存的中國支付清算系統體系,涵蓋各種可行的支付信用工具和新興電子支付工具,并由中國現代化支付系統和同城票據交換所來支持這些支付信用工具的使用,通過支持金融市場各種交易的資金清算和不斷滿足各種支付結算來促進我國經濟金融的健康發展,并推動支付領域的創新。

(三)盡快開發推廣全國統一的銀行賬戶管理系統和大額和異常支付交易監測系統

應充分利用先進的計算機與網絡技術,開發推廣全國統一銀行賬戶管理系統,使銀行賬戶管理系統實現全國操作系統統一、數據庫模式統一,操作界面統一,實現全國聯網,可以網上鑒別異地存款人基本存款賬戶 的唯一性與其他銀行結算賬戶,并可與支付清算系統連接,監測、控制商業銀行與存款人違規開立和使用銀行結算賬戶,為反洗錢和社會征信建設工作提供有力的基礎工作支持。應盡快開發建立大額和異常支付交易監測系統并與支付清算系統連接,對支付清算系統的交易信息進行自動采集、整理和分析,對可疑交易進行報告,減少人為參與的因素,為反洗錢工作提供直接、快捷、準確的可疑交易信息,防范洗錢犯罪活動,維護經濟金融秩序的穩定。

(四)進一步提升規章制度的法律層次,提高制度制定的前瞻性

中央銀行要積極開展支付結算管理的調研工作,根據支付結算各體系的不斷發展變化,借鑒發達國家經驗,不斷制定和完善各種規章制度,并充分考慮支付結算的發展變化方向,提高制度制定的前瞻性。另外要積極推動有關支付結算法律法規立法的進程,提升法律層次,增加支付結算管理的嚴肅性與統一性。為更有效地防范和打擊洗錢犯罪,要盡快推動制定專門的《反洗錢法》,擴大洗錢罪上游犯罪的范圍和種類,增加支付交易報告的主體和內容,完善交易報告制度,在專門的反洗錢法未出臺的情況下,盡快制定金融機構反洗錢操作指引,進一步明確開展反洗錢工作的程序、步驟及具體要求,督促金融機構制定和完善適合本系統的反洗錢操作手冊,方便員工及時有效地進行支付交易的識別和報告,提高反洗錢工作效率。

(五)加強支付結算各體系之間的協調,對其實行統一管理

銀行賬戶體系是眾多支付結算工具和服務創新的基礎,通過規范銀行賬戶的開立和使用,將有利于單位和個人使用各種支付結算工具,有利于銀行進行支付結算工具和服務的創新。支付結算工具與支付清算系統休戚相關。支付結算工具的要素、記載要求、操作流程和數據信息標準貫穿于支付清算系統處理的全過程。不僅如此,利用技術進步成果而不斷現代化的支付清算系統都是以支付結算工具的基本原理為基礎設計運行的,由于支付清算系統能加快支付結算工具的處理速度和推動支付結算工具的電子化發展,同時也容易暴露支付結算工具在創新和使用中所隱含的風險,所以能夠進一步促進支付結算工具業務規則的完善和發展和加強對相關風險的控制措施。支付結算工具的使用以及通過支付清算系統的運行都離不開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制度辦法的保障,貨幣政策和相關制度的貫徹實施也離不開支付結算工具的靈活應用和支付清算系統的有效實現。支付結算工具的使用需要以法律法規為基礎,支付清算系統的運行也需要在遵循有關法律法規的基礎上,通過與之適應的業務規則和運行管理辦法來保障。由于銀行賬戶、支付結算工具體系和支付清算系統三者之間緊密關聯,因此應實行統一的支付結算管理體系,對其進行統一管理,以有利于支付結算管理部門統一制定、實施有關的法律法規和制度辦法,減少協調環節和維護法律的嚴肅性和保持法律的一致性,增強和維護社會公眾對支付結算體系安全和效率的公信力,有利于包括非金融機構在內的支付結算服務機構有效地貫徹和執行統一的規定,有助于中央銀行解決影響支付結算服務市場發展和創新的法律法規障礙,培育支付結算服務市場進行廣泛競爭的環境,支持制定和組織實施有效的支付結算標準,以最有效的方式對特定的市場提供中央銀行服務。

綜上所述,我國金融業的結算體系建設要充分利用先進的計算機與網絡技術,不斷開發與完善各類業務系統,根據經濟發展與業務變化,創新與豐富支付結算工具,完善支付結算管理體系,并加強支付結算體系各個組成部分的協調與統一管理,使其與我國的經濟、金融改革和發展以及宏觀調控的需要相適應,充分發揮支付結算對貨幣政策制定和實施的服務功能,以進一步促進我國金融穩定和經濟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許臻 《中國支付結算體系及其統一性》 《金融時報》2003/05/22

主站蜘蛛池模板: 颍上县| 搜索| 定远县| 东兴市| 白银市| 当涂县| 常州市| 广东省| 白城市| 塔河县| 从江县| 兰西县| 武宁县| 周口市| 桐梓县| 寿阳县| 天津市| 呼伦贝尔市| 阳高县| 图木舒克市| 重庆市| 无棣县| 班玛县| 鹤峰县| 焦作市| 石楼县| 静海县| 宁阳县| 台江县| 延长县| 西丰县| 安宁市| 秦皇岛市| 南靖县| 枝江市| 木兰县| 富裕县| 朝阳县| 昌吉市| 临沧市| 色达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