緒論:寫作既是個人情感的抒發,也是對學術真理的探索,歡迎閱讀由發表云整理的11篇居住證明范文,希望它們能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啟發。
單位:
日期:
居 住 證 明
系我轄區居民, 周歲, 年
月 日出生,性別 ,民族 ,現為農業戶口,在我轄區居住二年以上,特此證明。
經辦人:
大興區清源街道辦事處
年 月 日
居住證明
茲證明我轄區居民________,現居住____________(街,路)_____號_____棟____單元____室.
特此證明!
xxxx社區居委會
年 月 日
居住證明
茲有__________長期居住在:石家莊市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街____________院__________號____________小區____________園___________樓_______門_________號房屋所有權歸___________所有房屋性質為:公有租賃房屋__________私有租賃房屋__________私有產權房_________單位優惠售房產權房_________
特此證明
派出所或居委會名稱:
經辦人簽字:
派出所或居委會
(蓋章)
年 月 日
證 明
1、朱文正被朱元璋軟禁了,而朱文正因此郁郁而終。
2、朱文正是朱元璋的義子,也是朱元璋集團內的核心人物。朱元璋一直都很欣賞朱正文,但朱文正最后卻選擇背叛朱元璋,想要投轉張士誠。不料卻被朱元璋提前得知消息。朱文正被朱元璋軟禁了,而朱文正也因此郁郁而終。
(來源:文章屋網 )
辦理居住地證明需要的主要材料包括,身份證明、在當地住所證明,一些地方,如北京,還需提交本人近期1寸白底正面免冠彩色證件照片,必要時提供網格登記、水電費記錄作為相關人員的居住地參考證明。
“居住地”是公民連續居住一定合理期限的。居住地就是居住的地方。在法律上,戶口所在地叫住所地,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叫經常居住地。不滿一年的地方當然就叫臨時居住地或暫住地。
(來源:文章屋網 )
中圖分類號:I206.7 文獻標識碼:A
《蝸居》熱播后,人們對于女主角海藻有各種褒貶不一的評論,本文想客觀地從文學作品的象征主義方面分析海藻這個名字的象征意義。魯迅曾經指出:”生命受到壓抑而生的苦悶懊惱是文學的根底,而其表現手法乃是廣義的象征主義”。例如美國作家納薩內尼•霍桑在其著名的長篇小說《紅字》中廣泛地運用象征手法,像變魔術一樣給予平凡的人名以不平凡的意義,給筆者以深刻的啟示。如女主角海絲特•白蘭的英文名字為Hester Prynne。 Hester 有兩種含義。首先讓人聯想到的是希臘掌管一切爐灶的美麗女神Hester,表明海絲特是一個熱情奔放的女子;其次,Hester 也是Hastier(輕率的,不顧一切后果的)的諧音。她的女兒Pearl(小珠兒)象征她像珍珠一樣純潔,像天使一樣善良快樂。而《蝸居》中的海藻名字來源于生長在海中的藻類,是植物界的隱花植物,一般的海藻被認為有如下特點:簡單的植物;不能長期暴露于空氣;通常固著于海底或某種固體結構上;不開花,無果實和種子。下面我就從這幾個方面簡要分析下女主角的性格和命運。
一、海藻象征簡單性
海藻一般被認為是基礎細胞所構成的單株或一長串的簡單植物,有的植物學家將它跟菌類同歸于低等植物的“葉狀體植物群”。 《蝸居》展現給我們多元化的社會、多元化的經濟、多元化的思想!當一個社會群體的女性越來越現實,越來越功利,越來越不注重愛情的時候,就會出現很多個“海藻”. 正如劇中的郭海藻曾經是普通家庭的一個普通小女孩,原本很簡單的想著按部就班的求學,就業,戀愛,然后開始了她簡單的都市生活。雖然她對于”自己有什么,想要什么,能付出什么”這人生奮斗三大基本要素基本沒有概念,卻也因為自己的簡單單純,而同時被兩個男人深深愛上:簡單單純的小貝和有權有勢的宋思明。和小貝在一起的日子,她會簡單地認為商場里的LV都是地主婆背的,卻在哈根達斯面前止步不前;小貝把菜里的肉絲夾給海藻的時候,海藻看著小貝青春洋溢的臉和富有感染力的笑容,心里會想著:“什么是幸福?幸福就是筷頭上的肉絲,他心里有你就是幸福。”關于遇到宋思明,有評論認為宋思明“之于她而言,是機器貓、是寶葫蘆”,只要她開口,沒有解決不了的問題,其實尋求避風港也正是說明她是個簡單的“一直沒過心理斷奶期的傻丫頭”。正因為如此,她找到一個成為宋思明情人的理由:“人情債,肉償!”“你到哪我到哪,你回家和老婆睡,我就睡你倆中間”。等到自己失去小貝,懷孕無法和家人交待,被宋太太發現等等問題浮出水面,她才發現這個世界不那么簡單。
二、海藻象征附屬性
海藻通常固著于海底或某種固體結構上,其根狀固著器只有固著功能,而不能吸收營養。對比女主角海藻,一直不能獨立自理,甚至有著強烈的“戀父情結”,她需要一個長者的呵護,幫她料理好一切。生活對她們而言,是很殘酷的事情。也許她其實需要榜樣的力量,姐姐曾是自己的榜樣,但姐姐在一個大城市面對房子問題時卻是如此的無奈,小貝是一個單純的大男孩,并不能給予她太多依靠,宋思明,幾乎滿足了她一切的需要。姐姐需要錢,找他;姐姐為討公道需要開假證明,找他;自己客戶那邊出了問題,更要找他。不知不覺中真的把自己當宋思明的“人質”了,越來越依賴他人,天下哪有免費的午餐呢?宋是權貴代表,法力無天,為討她歡心當然鼎力相助。問題是宋是別人的老公,自己扮演了極其不光彩的“小三”的角色,傷了小貝,也傷了宋太太。如果海藻自己能獨立了、不事事求人了,自然會獨善其身、無欲則剛!
三、海藻象征隱蔽性
低潮線下的海藻不能長期暴露于空氣,正如郭海藻“我是個情人,喜歡藏在暗處的見光死情人!”一個見光死的情人的位置和藏在暗處的快樂,只有當事人自己能體會。海藻和宋思明的幸福其實是搖搖欲墜的,在和宋思明正式確立情人關系之后,大多數時間里的海藻是如煙花般寂寞的。一個人住在豪宅里,面對宋太太總舍不得購買的豪華餐桌, 面對諾大的雙人床,面對一堆零食和時尚雜志,甚至面對自己擁有的寶馬車,她還是會害怕,害怕原配什么時候找上門,害怕最后那個孤獨的時刻里,只有自己面對自己的影子。每個夢醒之后宋思明已坐在另一個世界,可海藻仍在自己心靈的蝸居里徘徊:今夜他還會不會來。 “陌生的城市啊,熟悉的角落里,也曾彼此安慰,也曾相擁嘆息,不管將會面對什么樣的結局,在漫天風沙里看著你遠去我竟悲傷的不能言語……” 這些描述應該很能表達海藻的心情,一個隱蔽的海藻,秘密的海藻,得不到名份的海藻。
四、海藻不開花
海藻不是植物,所以無胚胎形成也不會開花。正如海藻的愛情沒有結果一樣。深愛著她的小貝是一個將愛情與理性結合的很好的帥男孩,總是什么事都讓著海藻,喜歡開玩笑,喜歡逗海藻。有上進心,努力,熱愛生活,會制造小浪漫。他對海藻無怨無悔的愛引起無數人的羨慕,也讓人看了很心疼.如果海藻愿意耐心和他在一起的話,他們倆在大城市里擁有一個小窩的夢想,并不是那么難以實現。畢竟,年輕的男孩,怕的不是沒錢,而是沒有努力的意愿。可惜海藻不像《奮斗》里的夏琳,夏琳會對陸濤說:“只要你一直努力,不管你有沒有錢,我都一直愛你!”然而海藻開始在小貝和宋之間搖擺不定,最終還是被小貝發現了那一晚,小貝的眼神痛到可以將海藻侵蝕,體無完膚。海藻想與宋斷絕關系,但和小貝之間已經有了不可彌補的裂痕。不久,海藻的姐夫因接活賺錢補貼家用被單位,眾人想盡辦法仍不能解救,海藻無法,繼續求助于宋,宋出面斡旋,終使局面轉危為安。之后,海藻手機里存留的宋所發的曖昧短信被小貝發現,終于與海藻斷絕關系。小貝丟了,海藻的這份愛情終究沒能開花結果。
和小貝分開之后,海藻選擇搬進宋思明為她準備的住所,徹底做了他的情人,也懷了他的孩子,那時候,海藻真的愛上了宋思明。正當春風得意的宋思明要全心開創他的事業大計時,看似周密的計劃卻露出馬腳,最終毀于一旦。海藻得到了宋思明留給她的錢,卻因為宋夫人的粗暴舉動失去了孩子和生育的能力,宋思明也在驅車看海藻的路上遭遇了車禍,結束了他荒唐的一生。海藻的愛情再次落空,毫無結果。
《蝸居》中的海藻象所有女人一樣陷入了愛情,用自己簡單的頭腦一直依附著他人,隱蔽起來,遠離陽光,無休止的等待,無休止的電話,無休止的猜想。在認清了是人錢兩清后仍然想繼續等待,從希望到失望再到絕望。最后無果而終。很多國產電視劇的人物命名都有其豐富的象征意義, 如電視劇《美麗無聲》中的女主角是一個烏鎮姑娘菊兒,菊自古就是中國文人歌詠的對象。因為象征一種獨特的超脫的風格,也象征一種靈性。和人物的性格命運極其吻合。《幸福像花兒一樣》中的女主角杜鵑, 同樣有著很豐富的象征意義,杜鵑可以代表愛的喜悅,象征純真無邪。杜鵑啼血象征與花終身不棄的愛戀和努力不息的精神,所以這個名字也十分符合人物的性格。
由此看來,象征主義運用聯想、暗示、烘托等手段來表現主題,并大量采用象征聯想來激發創作靈感, 作者六六通過象征、暗示、意象、隱喻、自由聯想和語言的音樂性去表現了理念世界的美和無限性,曲折地賦予了女主角一系列象征意義,讓讀者們從人物名字的象征中感受到作者的思想和復雜微妙的情緒。
參考文獻:
一、葉某、焦某販賣運輸案基本案情
2010年3月中旬,葉某前往A市向其上家求購欲轉手販賣牟利,并與其上家約定由其上家以客車托運的方式將運回B市。隨后,葉某安排其舅舅焦某在B市購買兩張新的手機電話卡帶到A市。2010年3月18日,焦某從B市乘飛機到達A市,并將購買的兩個電話卡號碼告訴了葉某,葉某將其中一個電話號碼告訴了其上家,作為在B市托運接貨人的聯系方式,由其上家安排辦理了托運手續,準備在2010年3月20日將托運回B市。2010年3月19日,焦某在A市將購買的兩個電話卡交給葉某。葉某安排焦某在3月20日乘坐回B市的客車,照看隨車托運的裝有的白色泡沫箱子。葉某自己乘飛機返回B市。2010年3月20日,焦某從A市乘車照看隨車托運的藏匿有的泡沫箱回B市。途中,焦某與葉某多次進行手機通話、短信聯系,告訴葉某車輛運行位置及白色泡沫箱的情況。3月21日中午12時許,該車到達B市后,焦某下車準備離開車站時被公安機關捉獲。葉某隨后請搬運工幫忙將白色泡沫箱轉移到一輛出租車上準備離開時,被公安機關捉獲,并從該泡沫箱中查獲麻古1789.4克。經檢測,從上述中檢出甲基苯丙胺和咖啡因,其中,甲基苯丙胺含量為16.8%。
本案中,葉某以販賣為目的前往A市購買、并安排焦某照看裝有的泡沫箱子,構成販賣運輸的事實清楚,關鍵問題在于對焦某行為的認定。本案證據中焦某從未供述過其對葉某委托其看管的箱子里裝有存在明知,而葉某其后的供述稱其主觀上認為焦某應該知道裝有,但沒有明確告訴焦某箱子里面有,那么,認定焦某對其看管的存在主觀明知就涉及到對客觀事實進行推定的問題。
二、認定焦某運輸主觀罪過中推定的運用
焦某否認其對受委托看管的箱子裝有具有認知,因此,有關焦某對運輸主觀罪過的供述缺失,而要想證明特定的犯罪,必須將有限的證據的內涵全面挖掘出來,同時,必須將這些證據有機地聯系起來。要完成這一工作,只有依靠司法人員發揮自身的主觀能動性,依據現有的已經證明的內容,按照推定的規則,對那些難于證明的事實與當事人的主觀犯意進行推定。焦某的供述葉某曾打電話給他叫其到A市,并買兩張電話卡帶過去,但沒有告訴焦某去A市的目的。后焦某在A市與葉某見面后,葉某安排焦某坐3月20日從A市到B市的客車,幫其看管客車上托運的一個泡沫箱子。焦某受托照看葉某托運的泡沫箱子返回B市,但其并不知道箱子里裝有,換言之,焦某一直否認其知道葉某安排其“照看”的箱子中裝有,焦某沒有供述其對受托照看的箱子中的存在主觀明知。事實上,認定犯罪嫌疑人主觀上是否明知是“”,不能以其是否承認為標準,而應當綜合全案的事實、證據來認定。
本案的證據從葉某的供述來看,葉某對其到A市聯系上家購買、與上家商議以貨物托運的方式將運B市用于販賣,并安排其舅舅焦某購買兩張新電話卡帶到A市,由其舅舅焦某押送物品回B市的事實供認不諱,但對焦某是否明知其押運的是供述前后存在差異。葉某曾供述明確告訴過焦某其押運的是,后供述稱沒有明確告訴焦某其押運的是,但葉某認為焦某應當知道運輸的是。其理由是葉某讓焦某跟車押運貨物,如果途中被查到及時電話通知葉某,而焦某存在有犯罪前科,應當能夠意識到運輸的是。證人證言證實葉某在客車到站后,去接泡沫箱子后攜帶箱子乘坐出租車。機場出具的相關說明材料,證實焦某3月18日乘飛機從B市至A市;書證汽車票,證實焦某3月20日從A市乘坐客車到B市;通話清單及手機短信提取筆錄,證實葉某與焦某在3月20日、21日存在多次手機通話聯系,焦某還曾發短信給葉某告訴其不要拿錯箱子。
證據能夠證明的事實是焦某在葉某的安排下在B市購買了兩張電話卡于3月18日乘機到達A市,與葉某見面后將兩張電話卡交給了葉某,葉某告訴焦某他將于3月19日返回B市,委托焦某幫其照看其托運的一個白色泡沫箱子。焦某根據葉某的安排在3月20日乘坐從A市到B市的客車,上車后見到兩個白色泡沫箱子并與葉某進行了電話聯系,3月21日中午客車到達B市,其間葉某和焦某兩人存在多次通話及短信聯系。
從焦某的客觀行為來看,3月18日帶兩張新的電話卡去A市交給葉某,3月20日就返回B市,往返時間短,其目的僅僅是為了受葉某的委托照看一個泡沫箱子,而該箱子是已經辦理了托運手續的,本不需要照看,焦某的行為本身存在違背常理之處,此外,既然是照看箱子,但到達B市后,焦某卻沒有管箱子,與葉某聯系后,由葉某直接來拿箱子,葉某、焦某二人交接箱子的手段隱蔽而反常;此外,焦某有販賣的前科,對運毒的一些方式很了解,因此,可以推定焦某對其看管的箱子中裝有存在明知。
三、推定在案件訴訟證明中的運用
與其它多數刑事犯罪相比,犯罪具有行為方式隱蔽的特點,當行為人不承認相關犯罪的情況下,需要審查證據綜合結合有關事實,對其主觀明知予以證明。
(一)對持有、運輸中主觀明知的推定
1.藏匿的位置
如果是在行為人的體內發現,無論行為人是否承認其對藏匿于體內的存在明知,基于其藏匿的高度隱蔽性,可以推定行為人對存在明知。如果是在行為人所攜帶的貼身物品中發現,如穿的內衣、鞋子的夾層等不易發現的地方,由于其放置手段的反常性,可以推定其明知其藏匿的系。但對于行為人攜帶的行李箱、物品中查獲,而行為人稱是他人委托交給的行李箱、物品,而并不知道里面裝有,則需要查明及其包裝物上是否有行為人的指紋、行為人所稱的他人是否存在,并結合案件的其他事實綜合予以判斷。
2.行為人的主體情況
如果行為人具有犯罪違法的前科、系吸毒人員或者其生活中與違法犯罪分子、吸毒人員接觸較多、有相關知識,根據有關案情,結合行為人主體的特殊情況,對的認知能力比一般人員要強,可以推定其主觀明知。
3.極不等值的報酬及運輸費用
如果行為人幫人將某物品帶到他人指定的地點,可以獲得高額的、極不等值的報酬,違反社會生活常理,即使行為人稱不知道所帶的是,由于其不符合當前社會生活中人際交往的客觀實際,行為人認識到其運輸的是違禁品,有證據證實行為人客觀上運輸的物品是,就可以推定其主觀上對運輸的物品為存在明知。
(二)對販賣罪中“用于販賣”的主觀目的的推定
1.查獲的數量
如果在行為人的身上、住處及可控制的其他場所內發現了大量的,即使行為人否認其用于販賣,在其不吸食或者吸食、但查獲的明顯大于吸食正常量的情況下,可以推定其持有的是用于販賣。
2.現場發現與販賣有關的物品
一、葉某、焦某販賣運輸案基本案情
2010年3月中旬,葉某前往a市向其上家求購欲轉手販賣牟利,并與其上家約定由其上家以客車托運的方式將運回b市。隨后,葉某安排其舅舅焦某在b市購買兩張新的手機電話卡帶到a市。2010年3月18日,焦某從b市乘飛機到達a市,并將購買的兩個電話卡號碼告訴了葉某,葉某將其中一個電話號碼告訴了其上家,作為在b市托運接貨人的聯系方式,由其上家安排辦理了托運手續,準備在2010年3月20日將托運回b市。2010年3月19日,焦某在a市將購買的兩個電話卡交給葉某。葉某安排焦某在3月20日乘坐回b市的客車,照看隨車托運的裝有的白色泡沫箱子。葉某自己乘飛機返回b市。2010年3月20日,焦某從a市乘車照看隨車托運的藏匿有的泡沫箱回b市。途中,焦某與葉某多次進行手機通話、短信聯系,告訴葉某車輛運行位置及白色泡沫箱的情況。3月21日中午12時許,該車到達b市后,焦某下車準備離開車站時被公安機關捉獲。葉某隨后請搬運工幫忙將白色泡沫箱轉移到一輛出租車上準備離開時,被公安機關捉獲,并從該泡沫箱中查獲麻古1789.4克。經檢測,從上述中檢出甲基苯丙胺和咖啡因,其中,甲基苯丙胺含量為16.8%。?
本案中,葉某以販賣為目的前往a市購買、并安排焦某照看裝有的泡沫箱子,構成販賣運輸的事實清楚,關鍵問題在于對焦某行為的認定。本案證據中焦某從未供述過其對葉某委托其看管的箱子里裝有存在明知,而葉某其后的供述稱其主觀上認為焦某應該知道裝有,但沒有明確告訴焦某箱子里面有,那么,認定焦某對其看管的存在主觀明知就涉及到對客觀事實進行推定的問題。
二、認定焦某運輸主觀罪過中推定的運用
焦某否認其對受委托看管的箱子裝有具有認知,因此,有關焦某對運輸主觀罪過的供述缺失,而要想證明特定的犯罪,必須將有限的證據的內涵全面挖掘出來,同時,必須將這些證據有機地聯系起來。要完成這一工作,只有依靠司法人員發揮自身的主觀能動性,依據現有的已經證明的內容,按照推定的規則,對那些難于證明的事實與當事人的主觀犯意進行推定。焦某的供述葉某曾打電話給他叫其到a市,并買兩張電話卡帶過去,但沒有告訴焦某去a市的目的。后焦某在a市與葉某見面后,葉某安排焦某坐3月20日從a市到b市的客車,幫其看管客車上托運的一個泡沫箱子。焦某受托照看葉某托運的泡沫箱子返回b市,但其并不知道箱子里裝有,換言之,焦某一直否認其知道葉某安排其“照看”的箱子中裝有,焦某沒有供述其對受托照看的箱子中的存在主觀明知。事實上,認定犯罪嫌疑人主觀上是否明知是“”,不能以其是否承認為標準,而應當綜合全案的事實、證據來認定。
本案的證據從葉某的供述來看,葉某對其到a市聯系上家購買、與上家商議以貨物托運的方式將運b市用于販賣,并安排其舅舅焦某購買兩張新電話卡帶到a市,由其舅舅焦某押送物品回b市的事實供認不諱,但對焦某是否明知其押運的是供述前后存在差異。葉某曾供述明確告訴過焦某其押運的是,后供述稱沒有明確告訴焦某其押運的是,但葉某認為焦某應當知道運輸的是。其理由是葉某讓焦某跟車押運貨物,如果途中被查到及時電話通知葉某,而焦某存在有犯罪前科,應當能夠意識到運輸的是。證人證言證實葉某在客車到站后,去接泡沫箱子后攜帶箱子乘坐出租車。機場出具的相關說明材料,證實焦某3月18日乘飛機從b市至a市;書證汽車票,證實焦某3月20日從a市乘坐客車到b市;通話清單及手機短信提取筆錄,證實葉某與焦某在3月20日、21日存在多次手機通話聯系,焦某還曾發短信給葉某告訴其不要拿錯箱子。
證據能夠證明的事實是焦某在葉某的安排下在b市購買了兩張電話卡于3月18日乘機到達a市,與葉某見面后將兩張電話卡交給了葉某,葉某告訴焦某他將于3月19日返回b市,委托焦某幫其照看其托運的一個白色泡沫箱子。焦某根據葉某的安排在3月20日乘坐從a市到b市的客車,上車后見到兩個白色泡沫箱子并與葉某進行了電話聯系,3月21日中午客車到達b市,其間葉某和焦某兩人存在多次通話及短信聯系。
從焦某的客觀行為來看,3月18日帶兩張新的電話卡去a市交給葉某,3月20日就返回b市,往返時間短,其目的僅僅是為了受葉某的委托照看一個泡沫箱子,而該箱子是已經辦理了托運手續的,本不需要照看,焦某的行為本身存在違背常理之處,此外,既然是照看箱子,但到達b市后,焦某卻沒有管箱子,與葉某聯系后,由葉某直接來拿箱子,葉某、焦某二人交接箱子的手段隱蔽而反常;此外,焦某有販賣的前科,對運毒的一些方式很了解,因此,可以推定焦某對其看管的箱子中裝有存在明知。
三、推定在案件訴訟證明中的運用
與其它多數刑事犯罪相比,犯罪具有行為方式隱蔽的特點,當行為人不承認相關犯罪的情況下,需要審查證據綜合結合有關事實,對其主觀明知予以證明。
(一)對持有、運輸中主觀明知的推定
1.藏匿的位置
如果是在行為人的體內發現,無論行為人是否承認其對藏匿于體內的存在明知,基于其藏匿的高度隱蔽性,可以推定行為人對存在明知。如果是在行為人所攜帶的貼身物品中發現,如穿的內衣、鞋子的夾層等不易發現的地方,由于其放置手段的反常性,可以推定其明知其藏匿的系。但對于行為人攜帶的行李箱、物品中查獲,而行為人稱是他人委托交給的行李箱、物品,而并不知道里面裝有,則需要查明及其包裝物上是否有行為人的指紋、行為人所稱的他人是否存在,并結合案件的其他事實綜合予以判斷。
2.行為人的主體情況
如果行為人具有犯罪違法的前科、系吸毒人員或者其生活中與違法犯罪分子、吸毒人員接觸較多、有相關知識,根據有關案情,結合行為人主體的特殊情況,對的認知能力比一般人員要強,可以推定其主觀明知。
3.極不等值的報酬及運輸費用
如果行為人幫人將某物品帶到他人指定的地點,可以獲得高額的、極不等值的報酬,違生活常理,即使行為人稱不知道所帶的是,由于其不符合當前社會生活中人際交往的客觀實際,行為人認識到其運輸的是違禁品,有證據證實行為人客觀上運輸的物品是,就可以推定其主觀上對運輸的物品為存在明知。
(二)對販賣罪中“用于販賣”的主觀目的的推定
1.查獲的數量
如果在行為人的身上、住處及可控制的其他場所內發現了大量的,即使行為人否認其用于販賣,在其不吸食或者吸食、但查獲的明顯大于吸食正常量的情況下,可以推定其持有的是用于販賣。
2.現場發現與販賣有關的物品
潤生院士做了題為《基因組、大數據與精準醫學》的主題報告。他指出,精準醫學研究已成為新一輪國家科技競爭和引領國際發展潮流的戰略制高點。精準醫學就是組學大數據與醫學的結合,使醫學發生本質變化,實現從診斷治療到健康保障的轉變。精準醫學的發展將帶動相關產業的快速發展,孕育巨大市場空間。
龔健雅院士做了題為《社會感知時空大數據分析》的主題報告。他認為,大數據是創新、競爭和生產力的下一個前沿,也是一個交叉學科。社會感知時空數據包含了多源、異構、海量的數據,同時包含了復雜的社會網絡關系。社會感知是借助于各類地理空間大數據研究人類時空間行為特征,并進而揭示社會經濟現象的時空分布格局、聯系以及演化過程的理論和方法。相比于傳統遙感技術主要用于捕獲地理空間中的自然現象,社會感知方法則長于發現社會經濟現象,從而有效彌補遙感方法的不足。
武向平院士做了題為《引領大數據時代的平方公里射電陳列:SKA》的主題報告。他指出,SKA望遠鏡是ICT時代的產物,將會主導未來五十年射電天文領域的發展方向。SKA產生的巨大數據量,已遠遠超出現有大數據的概念范疇,將對傳統研究模式產生巨大挑戰。
隨著國內文化產業的持續升溫,各地的文化類展會如雨后春筍般不斷涌現,然而,在看似繁榮的國內文化會展背后,卻普遍存在著效益不高、重復建設的局面。究其原因,主要是在辦展模式上嚴重保守,過度依賴政府支持,缺少高效規范的市場化運作機制,這導致了國內大部分文化類展會欠缺活力。而深圳文博會自創立之初,就確立了“政府主導、市場化運作”兩條腿走路的方針,由政府提供原則理念的指導及政策的支持,而辦展資金、運作模式等則完全走市場化的路子,這開創了國內政府主導型展會的嶄新局面。時至今日,深圳國際文化產業博覽會已經成為廣東省乃至中國發展最快、品牌競爭力和影響力不斷提升的專業展會。談到這一點,葉總總結了文博會成功的幾點內因。
首先是政府重視和支持。文博會是由國家文
化部、廣播電影電視總局、新聞出版總署三部委和廣東省政府、深圳市政府聯合主辦的,這樣強大的政府支持使文博會一炮打響,樹起了一面旗幟。其次是文博會適應了經濟全球化與中國文化發展的趨勢,并且與國家實施的文化發展的戰略同步,因此,在十五大以后尤其是《十一五文化產業發展戰略規劃綱要》出臺之后,席卷全國的文化發展大潮為文博會的誕生創造了前提條件,而文博會又恰到好處地為文化產業的蓬勃發展提供了市場平臺,可謂應運而生。同時,東道主承辦方的區域、人才、市場氛圍的優勢也是文博會成功的重要因素。深圳毗鄰港澳,是國際大都市,與國際各領域聯系緊密,其區位優勢是其他地區所無法取代的。深圳市委、市政府為文博會的運作提出了明確的工作思路,即“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市場運作、規范管理、以展興業”,并且提出“舉全市之力辦好文博會”的號召,這就使文博會占全了天時、地利、人和。另外,成功的市場化運作是文博會的又一大特色,深圳文博會打破了政府辦展的形式,摸索出了一條新路,同時培養鍛造了一支扎實、專業的隊伍,為摸清文化產業博覽與交易的規律、積累經驗、找到不足提供了良好的借鑒。
在諸多因素之中,葉總著重強調了政府的支持與引導的重要性。深圳文博會的原則理念、辦展思路、運作路子由政府把關,確保了文博會正確的辦展方向。同時,政府協調相關職能部門提供相應資源服務展會,在展會交易上提供各種便利(如稅收、經營及出口的優惠政策),并為文博會創造了良好的工作環境和氛圍。“離開政府的指導寸步難行,可以說,沒有政府的支持就沒有今天的文博會。”葉總說。
而對業界廣泛關注的文博會成功的市場運作,葉總介紹說,文博會的運作機制走的是市場化的路子,第二屆完全是股份公司運作的。展會的成敗取決于市場運作的成與敗,因此,文博會的每一個項目、每一項活動都按市場化運作,所有展務服務按市場化運作確定申辦機構、企業。“最初是非常不安的。因為不知道風險是否可控。但兩屆過來我們嘗到了市場化運作的甜頭,承辦壓力減輕了,辦展質量和水平也提高了。我們在會后做了一個評估,參展商的滿意度達到72.27%,而且75.15%的參展商將參加第三屆文博會。這給了我們很大的信心。”葉總笑著說。
思路決定出路。文博會的成功之處,就在于它在立足中國實際情況的基礎上,探索出一套切實可行且卓有成效的文化產業展會的運作模式,為中國文化產業的發展打造了一個廣闊的舞臺。
機遇與挑戰
作為集中展示中國最優秀的文化產品和文化成果的平臺,“文博會”迄今為止已經成功地舉辦了兩屆,在國內外產生了巨大的影響。在談到下一步的規劃時,葉總說,文博會已經實現了兩個目標:第一,拉動中國文化產業的發展,第二,推動中國文化產品和文化服務走向世界。由此文博會也將“博覽與交易”確定為永恒的主題。面對當前巨大的發展機遇,葉總表示,第三屆文博會將全面提升運作水平,并將“國際化、專業化、市場化、規范化、精品化”作為第三屆文博會的目標,符合“五化”的項目保留,不符合的調整或去掉,以確保文博會的高水準,為文博會成為國際級的知名文化展會奠定堅實的基礎。
談到面臨的困難,葉總說,目前主要的困難是全國文化產業發展較慢,文化產品的一大部分達不到出口標準,大環境制約了文博會發展的步伐,另外,會展人才尤其是文化產業運作人才的大量缺乏制約了文博會面向國際發展的速度和效果。同時,葉總表示,盡管這些困難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文博會的發展,但隨著文博會的不斷發展和國內文化產業發展形式的不斷改善,這些問題會得到逐步的解決。青山遮不住,畢竟東流去,文博會的不斷發展代表了時代的要求,順應了潮流趨勢,因此其發展前景將是無限廣闊的。
傳承與創新
中華民族有著悠久燦爛的歷史文化,當前,歷經五千年而長盛不衰的華夏文明正面臨著文化產業化的歷史性機遇。而作為濃縮的中國文化的精華,在傳承文明的同時進行順應時代要求的卓有成效的創新,是文博會肩負的重要歷史使命。
“舉辦文博會的過程是一個摸著石頭過河的過程,也是一個在實踐中不斷發展完善的過程,整個過程的核心就是‘創新’”,葉總說,“創新是整個深圳的靈魂,是深圳創市26年來總結最多的東西。文博會體現了這種精神。”
今天的文博會已經成為中華文化引領國際潮流的強大助力。為了更好地與國際接軌,文博會從第二屆就開始申請加入UFI,是金子總是要閃光的,在剛剛結束的UFI年會上,文博會終于順利通過認證。作為中國文化產業唯一的國家級、國際化、綜合性的展會,加入uFl是其面向國際發展的必由之路,而作為UFI來講,文博會的加入也將豐富UFI的內容。“雙方互有需求,文博會加入UFI是大勢所趨。”葉總說。
中圖分類號:R271.1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007-2349(2017)02-0003-03
1引言
六經辨證是張仲景為傷寒病而確立的行之有效的辨證方法[1]。“辨證是方法,論治是目的。從科學意義上說,任何方法都是根據其作用客體的性質特點而建立的,辨證方法也不例外”[2]。仲景創造性地把外感熱病錯綜復雜的癥候及其變化加以總結,辨證示六經,形成了完整而系統的辨證論治體系。吳佩衡先生是云南四大名醫之一,對《傷寒論》研究頗深,臨床診療時常常感嘆仲景經方的精妙,并將其靈活變通,應用于各科疾病的治療。吳老治療婦科疾病時,亦常運用六經辨證,效果多良好。現將幾則驗案介紹如下。
1麻黃附子細辛湯治療乳癰
尹某,女,25歲,昆明人。1969年春,產后六日,因右側患“急性乳腺炎”赴某醫院就診,經過青霉素等針藥治療,病情未減,于是改為中醫外科診治,認為本病系熱毒所致,當立刻給予清熱解毒之劑,清熱消腫軟膏外敷,然而連用五劑,診治十余日,寒熱仍然不退,右側紅腫疼痛反而加劇,遂邀請吳老前去診視。患者惡寒發熱,早晨體溫37.4°C,午后則升高至39°C,頭痛并全身酸痛,右側紅腫灼熱而硬,痛連腋下,乳汁不通,不止,不思飲食,夜不能寐,精神疲憊,欲寐無神,脈沉細而緊,舌質淡而青,苔白而厚膩,方用麻黃附子細辛湯加味,藥用附片30g,麻黃9g,細辛5g,桂枝15g,川芎9g,通草6g,王不留行9g,炙香附9g,生姜15g,甘草6g,次日復診,昨日連服上方二次,溫覆而臥,數刻后則遍身ZZ汗出,入夜能安靜熟寐,今晨已熱退身涼,頓覺全身舒緩,頭身疼痛已愈,右側紅腫熱痛減去其半,稍進稀粥與牛奶,痛苦之狀已減,脈已不緊,沉細和緩,舌質青色已退而轉淡紅,苔薄白,根部尚膩,此乃證雖見效,然余邪未盡,氣血未充,繼以扶陽溫化之法治之,方用茯苓桂枝湯加味,藥用茯苓15g,桂枝15g,川芎9g,通草6g,細辛3g,炙香附9g,薏苡仁15g,附片45g,生姜15g,連服二劑,右側紅腫硬結全部消散,乳汁已通,眠食轉佳,唯氣血尚虛,以黃芪建中湯調理善后,連服四劑,諸證獲愈,半月后,乳汁漸多,又能照常哺乳[3]。
按:麻黃附子細辛湯為仲景《傷寒論?少陰篇》第301條,原文為:“少陰病,始得之,反發熱,脈沉者,麻黃附子細辛湯主之。”《內經》曰:寒于內,治以甘熱,佐以苦辛,以辛潤之。麻黃之甘,以解少陰之寒;細辛、附子之辛,以溫少陰之經。因此本方主治少陰本虛,外感寒邪引起的太陽少陰兩感證[4]。方中麻黃辛溫以外散風寒、宣肺開竅解太陽之表邪;附子辛甘大熱以峻補腎陽,補命門之火而溫陽散寒,既固護陽氣防麻黃發汗太過,又可助麻黃鼓邪外出;細辛辛散溫通走竄以通達內外,外可溫散經絡之間的寒邪,內可溫散臟腑之間的寒邪,在方中一助麻黃疏散外邪以解表邪,二助附子溫補固陽而防陽脫,三藥合用,補散兼施,共奏溫陽解表之功[5]。此系產后氣血俱虛,感受風寒外邪,致使經脈受阻,氣血凝滯,后又誤服清熱苦寒之劑,傷正而益邪,遂致乳癰加劇。法當扶正祛邪,溫經散寒,活絡通乳。抓住“少陰本病,外感寒邪”這一病機,根據異病同治的基本思路,吳老用麻黃附子細辛湯治療,證機相合,故能收效顯著。
2白通湯治療乳癰
謝某,女,24歲,江蘇人,住昆明市光華街,產后六、七日,因夜間起坐哺乳而受寒,次日即感不適,惡寒、發熱、頭身疼痛,左局部硬結,腫脹疼痛,患者當即赴省級某醫院診治,服銀翹散、荊防敗毒散等方加減數劑,發熱已退,仍有惡寒,左硬結紅腫不散,反見增大,疼痛加劇,一周后,創口潰破,流出少許黃色膿液及清淡血水,經西醫外科引流消炎治療,半月后破口逐漸閉合,但腫塊未消散,仍紅腫疼痛,乳汁不通,眠食不佳,每日午后低熱,懔懔惡寒,歷時一月未愈,1963年某日延余診視,病如前述,但見患者面色[XC白光.TIF]白,精神疲憊,脈沉細而弱,舌質含青色,苔白厚膩,此乃寒邪失于宣散,郁閉阻滯經脈血絡,遷延未愈,血氣耗傷,正氣內虛,無力抗邪外出,局部雖成破口而膿根未除盡,創口雖斂而癰患未能全部消除,此即所謂養癰而遺患也,法當溫通里陽,排膿消腫,散結通乳,方用白通湯加味,藥物為附片150g,干姜15g,川芎10g,當歸15g,桔梗10g,皂刺9g,赤芍10g,通草6g,細辛5g,白術12g,蔥白3莖,服二劑后,惡寒、低熱已解,體溫退至正常,左紅腫硬結漸消,唯右下方復覺灼熱、刺痛,局部發紅,稍見突起,此系得陽藥溫運,氣血漸復,血脈疏通,正氣抗邪,已有托膿外出之勢。脈沉細而較前和緩有力,舌質青色已退,舌心尚有膩苔,繼以上方加香附9克,連服二劑。腐敗之血肉,已化膿成熟,局部皮膚透亮發紅,服三劑后,膿包自行潰破,流出黃色膿液半盅多,疼痛頓減,紅腫消退,再以溫經扶陽調補氣血之四逆當歸補血湯加白術、杭芍、桂枝、川芎等連進四劑,膿盡腫消,創口愈合,病告痊愈[6]。
按:白通湯出自《傷寒論》第314條,原文為:“少陰病,下利,白通湯主之。”《內經》曰:腎苦燥,急食辛以潤之。蔥白之辛,以通陽氣;姜附之辛,以散陰寒。本方仲景用來主治少陰病下利厥逆,脈微頭痛。吳老認為附子溫腎散寒扶陽,干姜辛熱,助附子溫陽祛寒,蔥白宣通上下陽氣,攻逐陰寒,三藥合用,陽氣復,寒凝散,少陰陰盛格陽之戴陽危象可解。
3回飲加人參治療經行血崩
楊某,女,41歲,住昆明市正義南路教子巷,1953年秋,適值月經來潮,因抬重物用力過猛,驟然下血如崩,先后經二醫診治,皆云血熱妄行,服用清熱、涼血、止血之劑,血未能止,遷延十余日,以致臥病不起,延余診治,患者面色蠟黃,精神疲倦,氣短而懶言,不思飲食,手足不溫,經血仍淋漓不斷,時而如潮涌出,皆清淡血水兼夾紫黑血塊,腰及小腹酸脹墜痛,舌質淡,苔薄白少津,脈沉澀,此為陽氣內虛,沖任不守,氣不納血,血海不固,致成崩漏之證,方用回陽飲加人參扶陽固氣,藥用附片120g,吉林紅參9g,炮黑姜9g,上肉桂9g(研末,泡水兌入),甘草9g,服二劑后,流血減少其半,血色淡紅,瘀塊減少,呼吸已轉平和,四肢回溫,飲食稍增,能進藕粉少許,照原方加炒艾15g,阿膠24g(烊化分次兌服),炒白術9g,側柏碳9g,連服三劑后,流血大減,僅為少量淡紅血水,精神飲食增加,面色已轉潤澤,舌質顯紅潤,苔薄白,脈緩弱,已能起床,陽氣回復,氣血漸充,欲求鞏固,仍需與甘溫之劑調補之,以四逆當歸補血湯加味氣血雙補,藥用附片90g,黃芪60g,當歸30g,干姜15g,上肉桂12g(研末,泡水兌入),炒艾15g,阿膠12g(烊化分次兌服),甘草9g,連服五劑,流血全止,精神、飲食基本恢復,顏面唇舌已轉紅潤,脈象和緩,已能下床活動,唯氣血未足,陽神尚虛,走動稍感頭昏、腿軟,繼服四逆當歸補血湯加肉桂、砂仁,服二十余劑,氣血恢復,諸證獲愈,恢復健康[7]。
按:回陽飲為吳佩衡先生所創,為四逆湯加肉桂而成。四逆湯為《傷寒論》中回陽救逆主方,加肉桂,不僅增強溫陽之力,更有引火歸元的收效。鄭欽安曾說:“四逆湯一方,乃回陽之主方也。考古人云:熱不過附子,可知附子是一團烈火也。凡人一身全賴一團真火,真火欲絕,故病見純陰。仲景深通造化之微,知附子之力能補先天欲絕之火種,用之以為君,又慮群陰阻塞,不能直人根蒂,故佐以干姜之辛溫而散,以為前驅。蕩盡陰邪,迎陽歸舍,火種復興,而性命立復,故曰回陽,陽氣即回,若無土覆之,光焰易熄,雖生不永,故繼以甘草之甘,以緩其正氣,緩者即伏之意也,真火伏藏,命根永固,又得重生也。[8]”吳老認為《傷寒論》六經,四逆湯可用于四經:太陽證用之以溫經,太陰證用之以除寒濕,少陰證用之以救元陽,厥陰證用之以回厥逆。因此吳老臨床凡見陽虛陰寒為病者,均投以此方,并主張用之不早,則恐追之不及。
4體會
吳老曾說:“識病之要在于識證,識證之要在于明辨陰陽,唯有辨證確鑿,方能對證下藥,得心應手。”吳老運用麻黃附子細辛湯、白通湯和回陽飲治療乳癰、經行血崩r,雖然三則病案的病癥各不相同,或因外感、或因勞累,但病機最終均演變為陽氣內虛、不能溫化,選用麻黃附子細辛湯溫經散寒、白通湯破陰回陽、回陽飲回陽救逆是對證下藥的體現,故能藥到病除,效果明顯。由此可見,吳老臨證以“常”達“變”,認為六經辨證不僅適用于傷寒,而且對一切疾病均有普遍的指導意義。他善于用六經辨證的準則,掌握疾病發生發展的變化規律,明辨陰陽,分清虛實寒熱,準確深刻地把握疾病的本質,這也是吳老在臨床診療時能收到良好的治療效果的根本所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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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申領居住證。
第三條居住證是持證人在居住地居住、作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申請登記常住戶口的證明。
第四條居住證登載的內容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本人相片、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證件的簽發機關和簽發日期。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為居住證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的機制。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發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住房城鄉建設、衛生計生等有關部門應當根據各自職責,做好居住證持有人的權益保障、服務和管理工作。
第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為居住證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的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完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將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所需費用納入財政預算。
第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建立和完善人口信息庫,分類完善勞動就業、教育、社會保障、房產、信用、衛生計生、婚姻等信息系統以及居住證持有人信息的采集、登記工作,加強部門之間、地區之間居住證持有人信息的共享,為推進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等轉移接續制度,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提供信息支持,為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居住提供便利。
第八條公安機關負責居住證的申領受理、制作、發放、簽注等證件管理工作。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用人單位、就讀學校以及房屋出租人應當協助做好居住證的申領受理、發放等工作。
第九條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托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當對本條規定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對申請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應當一次性告知申領人需要補充的材料。
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制作發放居住證;在偏遠地區、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制作發放居住證的,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實施辦法中可以對制作發放時限作出延長規定,但延長后最長不得超過30日。
第十條居住證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每年簽注1次。
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辦理簽注手續。
逾期未辦理簽注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注手續的,居住證的使用功能恢復,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注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
第十一條居住證損壞難以辨認或者丟失的,居住證持有人應當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辦理換領、補領手續。
居住證持有人換領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
第十二條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勞動就業,參加社會保險,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的權利。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為居住證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務:
(一)義務教育;
(二)基本公共就業服務;
(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計劃生育服務;
(四)公共文化體育服務;
(五)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務;
(六)國家規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務。
第十三條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下列便利:
(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出入境證件;
(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
(三)機動車登記;
(四)申領機動車駕駛證;
(五)報名參加職業資格考試、申請授予職業資格;
(六)辦理生育服務登記和其他計劃生育證明材料;
(七)國家規定的其他便利。
第十四條國務院有關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積極創造條件,逐步擴大為居住證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務和便利的范圍,提高服務標準,并定期向社會公布居住證持有人享受的公共服務和便利的范圍。
第十五條居住證持有人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規定的落戶條件的,可以根據本人意愿,將常住戶口由原戶口所在地遷入居住地。
第十六條居住地人民政府應當根據下列規定確定落戶條件:
(一)建制鎮和城區人口50萬以下的小城市的落戶條件為在城市市區、縣人民政府駐地鎮或者其他建制鎮有合法穩定住所。
(二)城區人口50萬至100萬的中等城市的落戶條件為在城市有合法穩定就業并有合法穩定住所,同時按照國家規定參加城鎮社會保險達到一定年限。其中,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壓力小的地方,可以參照建制鎮和小城市標準,全面放開落戶限制;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壓力大的地方,可以對合法穩定就業的范圍、年限和合法穩定住所的范圍、條件等作出規定,但對合法穩定住所不得設置住房面積、金額等要求,對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年限的要求不得超過3年。
(三)城區人口100萬至500萬的大城市的落戶條件為在城市有合法穩定就業達到一定年限并有合法穩定住所,同時按照國家規定參加城鎮社會保險達到一定年限,但對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年限的要求不得超過5年。其中,城區人口300萬至500萬的大城市可以對合法穩定就業的范圍、年限和合法穩定住所的范圍、條件等作出規定,也可結合本地實際,建立積分落戶制度。
(四)城區人口500萬以上的特大城市和超大城市應當根據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穩定就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年限、連續居住年限等為主要指標,建立完善積分落戶制度。
第十七條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對在工作過程中知悉的居住證持有人個人信息,應當予以保密。
第十八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責令改正,處200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一)使用虛假證明材料騙領居住證;
(二)出租、出借、轉讓居住證;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住證。
第十九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住證或者使用騙領的居住證;
(二)購買、出售、使用偽造、變造的居住證。
偽造、變造的居住證和騙領的居住證,由公安機關予以收繳。
第二十條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符合居住證申領條件但拒絕受理、發放;
(二)違反有關規定收取費用;
(三)利用制作、發放居住證的便利,收受他人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
(四)將在工作中知悉的居住證持有人個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給他人;
(五)篡改居住證信息。
第二十一條首次申領居住證,免收證件工本費。換領、補領居住證,應當繳納證件工本費。辦理簽注手續不得收取費用。
具體收費辦法由國務院財政部門、價格主管部門制定。
第二十二條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結合本行政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及落戶條件等因素,根據本條例制定實施辦法。
第二十三條本條例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本條例施行前各地已發放的居住證,在有效期內繼續有效。
居住證的主要功能居住證采用CPU芯片IC卡,各地可拓展居住證的以下社會服務功能:
1.金融服務。可以綁定銀行賬戶,利用居住證查詢賬戶余額以及省內外銀行間匯款、支付業務。
2.公交服務。可以刷證乘坐貼有居住證服務標識的公交車輛。
3.電子政務。通過自助申報平臺,在申領居住證以及申請居住證項目變更、續期等功能的自我實現。
4.小額消費。通過加載電子錢包功能,居住證可以在商戶POS終端上進行小額消費。
5.電信充值服務。可綁定移動、網通、電信號碼,并對該號碼隨時進行充值,可以自動獲得消費積分。
第二條 在渝居住的非本市常住戶口公民申領、使用居住證,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居住證是持證人在居住地居住、作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申請登記常住戶口的證明。
第四條 居住證登載的內容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本人相片、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證件的簽發機關和簽發日期。
第五條 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居住證管理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相關制度,將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所需費用納入財政預算。
市公安機關負責居住證制作以及指導全市居住證管理工作。區縣(自治縣)公安機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居住證的申領受理、發放、簽注及相關管理工作。
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發展改革、財政、經濟信息、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力社保、國土房管、衛生計生、工商等部門應當根據各自職責,做好居住證持有人的權益保障、服務和管理工作。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用人單位、就讀學校以及房屋出租人應當協助做好居住證的申領受理、發放等工作。
第六條 在渝居住的非本市常住戶口公民,在居住地居住并辦理居住登記滿半年,具備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申領居住證。
本條第一款所稱合法穩定就業,是指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錄用、聘用,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招用并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或者在城鎮從事第二、三產業并持有工商營業執照。
本條第一款所稱合法穩定住所,是指在居住地實際居住,并且具有合法所有權的房屋、保障性住房、租賃住房或者用人單位、就讀學校提供的宿舍。
本條第一款所稱連續就讀,是指在全日制小學、中學、中高等職業學校或者普通高等學校取得學籍并就讀。
第七條 居住證應當由本人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申請辦理。
申請辦理居住證應當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當對提供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第八條 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居住證。
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托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第九條 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負責對辦理居住證的申請材料進行核對、審驗。申請材料齊全的,應當當場受理;申請材料不全的,應當一次性告知申領人需要補充的材料;對不符合辦理條件的,應當向申請人說明理由。
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公安派出所可以當場發放紙質居住證;需要調查核實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發放居住證。
第十條 居住證每年簽注1次。
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辦理簽注手續。
逾期未辦理簽注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注手續的,居住證的使用功能恢復,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注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
第十一條 居住證損壞難以辨認或者丟失的,居住證持有人應當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辦理換領、補領手續。
居住證持有人的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發生變更或者更正的,應當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辦理換領手續。
居住證持有人住址發生變動的,應當自變動之日起7日內,持居住地住址證明在現居住地辦理變更手續。
居住證持有人換領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
第十二條 首次申領居住證,免收證件工本費。換領、補領居住證,應當繳納證件工本費。辦理簽注手續不得收取費用。
具體收費標準由市財政部門、市價格主管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
第十三條 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下列權利:
(一)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參與有關公共決策和居住地社區事務管理;
(三)參加社會保險;
(四)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四條 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為居住證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務:
(一)義務教育;
(二)就業政策法規咨詢、職業指導、職業介紹、創業服務、勞動人事檔案管理服務、失業人員管理服務等基本公共就業服務;
(三)公共租賃住房保障;
(四)傳染病防治、適齡兒童預防接種、孕產婦和兒童保健、健康教育、建立健康檔案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五)免費計劃生育技術服務;
(六)臨時救助、疾病應急救助服務;
(七)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務;
(八)乘坐市內公共交通工具的優惠服務;
(九)公共文化體育服務;
(十)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務。
第十五條 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下列便利:
(一)共同居住生活的子女可以接受義務教育和按規定就讀普通高中、職業中學、民辦中學,在居住地具有高中階段連續就讀三年學籍的,可以參加高考;
(二)參加本市職業(執業)資格考試、職業(執業)資格登記(注冊),參加各類非學歷教育、職業技能培訓和技能鑒定,參加本市有關評選表彰;
(三)向本市有關部門申報科技成果并獲認定、獎勵及資助;
(四)取得當地居住證三年以上的適齡青年,可以在居住地應征入伍;
(五)申領機動車駕駛證、辦理機動車登記等業務;
(六)申請辦理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以及簽注,申請辦理往來臺灣通行證以及簽注;
(七)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
(八)辦理生育服務登記和其他計劃生育證明材料;
(九)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其他便利。
第十六條 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積極創造條件,逐步擴大為居住證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務和便利的范圍,提高服務標準,并定期向社會公布居住證持有人享受的公共服務和便利的范圍。
第十七條 居住證持有人符合市人民政府規定的落戶條件的,可以根據本人意愿,將常住戶口由原戶口所在地遷入居住地。
第十八條 市公安機關應當會同市級有關部門、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建立和完善全市人口信息庫。
市、區縣(自治縣)有關部門應當分類完善勞動就業、教育、社會保障、房產、信用、衛生計生、婚姻等信息系統,做好居住證持有人信息的采集、登記工作,實現信息共享,為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居住提供便利。
第十九條 國家機關、受委托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對在居住證服務管理工作中知悉的個人信息,應當予以保密。
第二十條 在本市居住的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臺灣地區居民的居住登記及證件管理,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自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
居住證的主要功能居住證采用CPU芯片IC卡,各地可拓展居住證的以下社會服務功能:
1.金融服務。可以綁定銀行賬戶,利用居住證查詢賬戶余額以及省內外銀行間匯款、支付業務。
2.公交服務。可以刷證乘坐貼有居住證服務標識的公交車輛。
3.電子政務。通過自助申報平臺,在申領居住證以及申請居住證項目變更、續期等功能的自我實現。
4.小額消費。通過加載電子錢包功能,居住證可以在商戶POS終端上進行小額消費。
5.電信充值服務。可綁定移動、網通、電信號碼,并對該號碼隨時進行充值,可以自動獲得消費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