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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應對突發自然災害緊急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規范緊急救助行為,提高緊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實施緊急救助,最大程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損失,維護災區社會穩定。
1.2 制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安徽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有關救災工作方針、政策和原則,以及我區救災工作實際情況。
1.3 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區人民政府統一領導全區自然災害救助應急工作,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負責組織實施本轄區內自然災害救助應急工作。
(2)部門分工,協作配合。參與救災應急工作的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劃分,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同行動,密切配合。
(3)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及時幫助受災群眾解決衣、食、住、醫等方面的基本生活困難,最大程度地減少自然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對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的危害。
(4)自救為主,救濟為輔。依靠群眾,充分發揮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和公益性社會團體的作用,大力開展自救互助和社會捐助,政府重點救濟災區無自救能力、自救能力弱和遭受重災的群眾。
1.4 適用范圍
1.4.1 適用的災害種類
我區境內發生的洪澇災害,干旱、暴雨(雪)、雷電、大風、冰雹、霜凍、寒潮、低溫、高溫等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農業生物災害以及森林自然火災和其他異常自然現象造成的危害。
1.4.2 適用的工作范圍
自然災害發生前的預報預警,自然災害將要發生或自然災害突發時受威脅和受災人員轉移后的臨時安置和管理,災害發生后對受災人員衣、食、住、醫等方面基本生活的救助,災后的生產恢復,倒塌民房重建,因災毀壞的水利、交通工程和學校校舍、農村衛生院等公共設施的修復,以及相關的其他工作。
1.4.3 參照適用
因自然災害以外的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需對轉移安置群眾進行基本生活救助的,由各級政府負責協調并安排專項經費,民政部門參照本預案施行救助。
2. 啟動條件
2.1 一次自然災害過程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啟動本預案:
(1)因災死亡1人以上;
(2)因災緊急轉移安置群眾5000人以上;
(3)因災飲水困難人口3000人以上;
(4)因災倒塌房屋50間以上。
2.2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員傷亡、需要緊急轉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視情況啟動本預案。
2.3對敏感地區、敏感時間和救助能力特別薄弱的地方等特殊情況,上述標準可酌情降低。
2.4 區政府決定的其他事項。
3. 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任務
3.1 組織機構及職責
3.1.1 組織機構
屯溪區生產救災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全區的救災應急工作。生產救災指揮部總指揮由區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擔任,指揮部成員為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區委宣傳部、區直機關工委、區民政局、區發改委、區經委、區人武部、區農業委、區財政局、區衛生局、區教育局、區監察局、區交通局、屯溪公安分局、區商務局、區審計局、屯溪工商分局、區水利局、區林業局、區城建辦、區糧食局、區統計局、屯溪地稅分局、區物價局等單位負責人。
3.1.2主要職責
(1)組織、指揮、協調全區自然災害救助應急工作;
(2)研究決定重大、特別重大自然災害的應急處置意見;
(3)貫徹落實省、市政府對我區重大、特別重大自然災害應急處置的指示;
(4)向省、市政府報告我區重大、特別重大自然災害的應急處置情況;
(5)承擔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3.1.3各成員單位職責
(1)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負責協調對外(上)聯絡接待工作和其他重要工作事宜。
(2)區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協調生產救災工作的宣傳報道。
(3)機關工委:負責組織和協調區直機關、事業單位救災對口支援工作。
(4)區民政局:負責全區抗災救災綜合協調工作。提出救災資金、物資安排方案;協調有關部門落實區級救災專項資金,并對救災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開展調查研究,及時向區政府提出自然災害處置的工作建議和意見;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自然災害預測預報工作,做好災情核查、評估和上報工作,指導受災群眾基本生活安排和因災倒塌民房恢復重建工作 ,指導協調救災捐贈工作;承擔區生產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工作。
(5)區發展改革委:統籌考慮將減災救災及救災應急儲備項目建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負責災毀工程恢復重建項目的審批、核準、備案以及向市爭取項目建設資金的核報工作。
(6)區經委:負責組織轄區管轄單位參與救災和傷病人員救助工作;指導企業開展自救,盡快恢復正常生產。
(7)區人武部:協助地方政府組織民兵應急分隊做好受災群眾的緊急轉移安置、因災失蹤人員的搜救和其他救災工作。
(8)區農業委:負責組織農作物病蟲害和動物疫病防治工作,及時報告農作物重大病蟲災害情況,會同區民政部門查核、評估農業因災損失情況;落實災區補種、改種農作物所需的種子,組織農技人員赴災區幫助指導生產自救,恢復農業生產。
(9)區財政局:負責編制區級財政自然災害救濟事業費預算,負責籌集和及時下撥救災資金,加強救災資金的監督管理。
(10)區衛生局:負責組織衛生防疫和醫療救治,幫助、指導災區開展救災防疫防病工作;負責生活飲用水衛生、餐飲業和食堂等消費環節的食品衛生監督監測和衛生知識宣傳工作;根據需要及時開展應急急救工作;組織心理衛生專家赴災區開展心理救助。
(11)區教育局:負責組織教育系統開展救災工作,會同民政部門做好教育系統災情的核實工作,及時幫助受災學?;謴驼=虒W,維護教學秩序,做好因災毀壞校舍的修復重建工作。
(12)區監察局:負責檢查國家行政機關公務人員在遵守和執行救災工作法律法規和人民政府決定、命令中的問題。
(13)區交通局:負責組織交通系統開展救災工作;負責優先保證救災人員和物資的運輸以及受災群眾的安全疏散,協調有關部門盡快修復因災毀壞的公路和有關設施。
(14)屯溪公安分局:負責指導災區治安防范,加強災區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協助組織災區群眾的緊急轉移工作;加強指導維護重要目標和要害部位的安全;維護災區交通秩序,保證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15)區商務局:牽頭負責生活必需品的市場供應工作,具體承擔肉類、食糖等重要商品的應急救災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保證災區商品及時供應;指導受災地區家禽家畜的購銷工作;協調落實救災及災后重建的國際合作項目。
(16)區審計局:負責對各級、各部門安排的救災資金、物資和接收的捐贈資金、物資進行審計監督。
(17)屯溪工商分局:負責災區物資供應的市場管理。
(18)區水利局:及時通報洪水預測、預報和旱情監測、預報信息,指導防汛、抗旱、搶險工作,對水庫實施調度,指導督促修復損毀的水利工程;參與洪、旱災情的查核、評估工作。
(19)區林業局:負責森林火災、病蟲害災的監測、撲救、損失統計和防治工作。
(20)區城建辦:負責協調災后群眾住房、校舍、衛生院等公共設施恢復重建有關手續的報批工作;負責我區各地質災害點的監測監控工作。
(21)區糧食局:負責組織協調災區的糧油供應,保證災區口糧需要。
(22)區統計局:負責協助查災、核災工作。
(23)屯溪地稅分局:負責監督執行救災捐贈物資的減免稅政策。
(24)區物價局:負責加強災區價格管理,開展價格監督檢查,打擊價格違法行為,必要時提出實施價格干預措施或緊急措施的意見,按程序報批后組織實施,維持市場價格穩定。
3.2 組織體系結構及運作機制
3.2.1 區生產救災指揮部辦公室構成及職責
區生產救災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民政局,為區生產救災指揮部的日常辦事機構,其主要職責:(1)向各工作組傳達救災指揮部工作指令并監督落實;(2)收集各工作組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向生產救災指揮部報告工作進展情況;(3)及時收集、評估災情,向上級有關部門匯報災情和救災工作情況;(4)協調救災過程中的各方關系;(5)完成生產救災指揮部交辦的其它工作。
處置特大自然災害,區生產救災指揮部加強辦公室力量,補充區發展改革委、區水利局、區衛生局、區財政局、區農委、區交通局、區審計局、區商務局、區糧食局為辦公室成員單位,與區民政局聯合辦公。同時,將指揮部部分成員單位分為8個工作組分頭開展工作,以增強應急聯動能力。
(1)安置及生活救濟組:區民政局牽頭,區直機關工委、區商務局、屯溪公安分局、區財政局、區交通局、區糧食局為成員單位。負責組織制定轉移安置受災群眾的生活救濟方案,下撥救災款物,幫助災區安排受災群眾的吃、穿、住等基本生活,指導災區社會治安工作,辦理接收、分配救災捐贈工作,保障救災物資運輸及救災工作車輛優先通行。
(2)查災核災組:區民政局牽頭,區農委、區財政局、區水利局、區教育局、區糧食局、區統計局為成員單位。負責災情的查核,統計報表的編制和上報工作。
(3)衛生防疫組:區衛生局牽頭,區財政局、區商務局、區民政局、區工商局為成員單位。負責組織醫療衛生人員,赴災區指導衛生防疫工作,指導災區做好傷病群眾的救治,做好食品、藥品、飲用水和居住環境的衛生安全,確保災區不發生大的疫病流行。
(4)生產自救組:區農委牽頭,區財政局、區商務局、區經委、區水利局、區林業局、屯溪地稅分局為成員單位。負責組織災區農作物的補種搶種和動物疫病防治工作,組織群眾開展生產自救。
(5)災后恢復重建組:區發展改革委牽頭,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水利局、區交通局、區教育局、區衛生局為成員單位。負責制定災區住房和基礎設施建設方案,組織力量遷移、新建受災群眾住房,恢復或新建水利工程設施以及道路、學校、醫院等公共設施。
(6)巡視組:區監察局牽頭,區直機關工委、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審計局、區商務局、屯溪工商分局、區物價局為成員單位。負責檢查督促各項救災措施落實,審計救災專項資金和救災捐贈款物發放情況,檢查監管災區群眾生產生活必需的食品、藥品和建材的質量、價格,監管災后商品供應市場秩序,打擊違法經營行為,查處救災工作中發生的違法違規行為及人員。
(7)宣傳組:區委宣傳部牽頭,區政府辦公室等為成員單位。負責生產救災宣傳工作。
(8)對外聯絡接待組:由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組成。負責協調對外聯絡工作,市級以上領導來我區檢查指導抗災救災的接待安排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3.2.2 專家組
區生產救災指揮部設立專家組,由區民政局負責人和區民政、水利、農業、糧食、統計等部門相關科室負責人及有關專家組成。主要職責:
(1)監測、查核、評估災情;
(2)分析、研判災害趨勢;
(3)對救災應急工作提出建議、意見。
4. 應急準備
4.1 資金準備
(1)區級財政部門每年將自然災害救濟事業費列入財政預算,并根據財力增長、物價上漲、農民生活水平實際狀況逐步提高受災群眾的救助標準。
(2)救災預算資金不足時,區級財政安排的預備費要重點用于受災群眾的生活救助。
(3)必要時申請省、市救災資金支持。
4.2 物資準備
(1)區民政局做好本區的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在每年汛期和入冬前會同區有關部門采購和儲備必需的救災物資。
(2)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在災前應與有資質的供應商預先簽訂供貨協議,保證受災時群眾的食品和必需的生活用品能夠及時供應。
4.3 通信和信息準備
(1)加強全區災害信息管理系統的建設和管理,確保我區與省、市部門的救災通訊網絡運行正常,以及區與市救災部門的微機通訊通暢。
(2)逐步建立區民政、水利、城建、農業等部門間的災害信息共享平臺,加強信息交流,完善信息共享機制。
4.4 救災裝備準備
區有關部門應配備救災管理工作必需的設備和裝備。
4.5 人力資源準備
(1)加強民政災害管理人員隊伍建設,提高其應對自然災害的能力。
(2)建立健全專家隊伍,重點開展災情會商、赴災區的現場評估及災害管理的業務咨詢工作。
(3)建立健全與軍隊、公安、武警、消防、衛生等專業救援隊伍的聯動機制。
(4)培育、發展非政府組織和志愿者隊伍,并充分發揮其作用。
4.6 社會動員準備
(1)完善民政部門救災捐贈工作應急方案,規范救災捐贈的組織發動、款物接收和分配以及社會公示、表彰等各個環節的工作。
(2)加強各級經常性社會捐助接收站、點的建設和管理。
(3)充分發揮各級慈善協會、紅十字會的作用,協助接收各界捐贈的救災款物。
(4)建立救災捐助表彰制度,創造良好的救災捐助社會氛圍。
4.7 應急避難場所準備
各鎮、各街道救災應急預案應對轄區內可能因自然災害需轉移安置的人口數量進行預測,并對安置場所作出規劃,可以采取投親靠友、騰住公房等方式,安置人口較多時可以搭建臨時簡易棚,困難較大時可以向市、區民政部門申請撥給救災帳篷。全區遭受重大、特別重大災害時,區視情向省、市申請調用救災帳篷。
4.8 救災技術準備
(1)各級政府應給救災應急部門配備救災必需的車輛、船只、移動電話、計算機軟硬件、攝像機和gps等設備和裝備
(2)保證通信暢通,汛期期間,民政局相關負責人,救災辦工作人員手機保證24小時開機,因救災工作需要個人通信費增加者,應適當給予補助。
4.9 宣傳、培訓和演習
(1)區級政府救災部門要利用媒體或通過其他方式宣傳災害知識,宣傳應急法規和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的常識,增強人民群眾的防災減災意識。
(2)區救災部門每年應爭取參加一次上級救災部門組織的救災工作人員業務培訓。
(3)各鎮、各街道平時應加強救災應急訓練和救災救護訓練,應對大災大難突降時,應急隊伍能夠訊即趕赴災區,第一時間到達現場,保護人民群眾生活安寧。
5. 預警預報與信息管理
5.1 災害監測和信息傳遞
(1)根據有關部門提供的災害預警預報信息,結合預警地區的自然條件、人口和社會經濟背景數據庫,進行分析評估,及時對可能受到自然災害威脅的相關地區和人口數量做出災情預警。
(2)根據災情預警,自然災害可能造成嚴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大量人員需要緊急轉移安置或生活救助,應做好應急準備或采取應急措施。
5.2 預警預防和信息傳遞
全區抗災救災綜合協調辦公室及時匯總各類災害預警預報信息,向成員單位和有關地方通報信息。
5.3 災情信息管理
5.3.1 災情信息報告內容: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背景,災害造成的損失(包括人員受災情況、人員傷亡數量、農作物受災情況、房屋倒塌、損壞情況及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已采取的救災措施和災區的需求。
5.3.2 災情信息報告時間
(1)災情初報。鎮、街道民政辦對于本行政區域內突發的自然災害,凡造成人員傷亡和較大財產損失的,應在第一時間了解掌握災情,及時向區民政局報告初步情況,最遲不得晚于災害發生后2小時。
(2)災情續報。在重大自然災害災情穩定之前,鎮、街道級民政辦均須執行24小時零報告制度。鄉級民政部門每天9時之前將截止到前一天24時的災情向區級民政局上報,區民政局每天10時之前向市民政部門上報。
(3)災情核報。鎮、街道民政辦在災情穩定后,應在2個工作日內核定災情,向區民政局部門報告。
5.3.3災情核定
(1)部門會商核定。民政部門協調農業、財政、水利、教育、糧食、統計等部門進行綜合分析、會商,核定災情。
(2)民政、農業、水利、糧食、統計等有關部門組織專家評估小組,通過全面調查、抽樣調查、典型調查和專項調查等形式對災情進行專家評估,核實災情。
6. 預警響應
6.1 預警響應啟動
自然災害預警預報。根據災害類別不同,按照相關預案的規定進行:洪澇、干旱災害見《屯溪區防洪應急預案》,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見《屯溪區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森林火災見《屯溪區預防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屯溪區撲救森林火災應急預案》。
6.2 預警響應程序
(1)區生產救災指揮部在接到災情報告后第一時間向區長提出啟動ⅰ級響應的建議,由區長決定啟動ⅰ級響應。
(2)區民政局在接到災情報告后第一時間向區生產救災指揮部提出啟動ⅱ級響應的建議,由總指揮決定啟動ⅱ級響應。
(3)區民政局接到災情報告后在第一時間向指揮部提出建議,由副指揮長決定啟動ⅲ級響應。
6.3 預警響應措施
按照“政府牽頭、社會參與,以自救為主,救濟為輔、互助為補充”的救災工作原則,實施救災工作的基本措施:
1.分工負責,部門協助。特別嚴重、嚴重及較重自然災害的救助以區政府為主,實行各級政府及單位行政首長負責制,并根據職責分工,團結協助,共同做好救災工作。
2.快速反應,果斷處置。一旦發生特別嚴重及嚴重自然災害,各鎮(街道)、區各部門應迅速反應,果斷處置,盡最大努力,減少災害損失,盡快恢復生產生活秩序,快速解決人民群眾的衣、食、住、醫等問題。
3.規范程序,提高效能。本著因地制宜、因時制宜、急事急辦的原則,努力提高救災工作效能。同時,積極完善相關制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要求實施救助。
7. 應急響應
7.1 基本要求
明確“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響應原則,災害發生后各級人民政府同時啟動相關層級和相關部門應急救助預案;確定災情報告、響應等級和責任主體、啟動和結束響應程序、響應措施等內容。
7.2 響應等級
依據自然災害的性質、危害程度、波及范圍和災害救助的實際需要,自然災害救助劃分為特別嚴重災害(ⅰ級)、嚴重災害(ⅱ級)、較重災害(ⅲ級)三個等級。
7.3 響應啟動和終止程序
7.3.1 ⅰ級響應
7.3.1.1 啟動條件
全區范圍一次災害過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特別重大自然災害,區啟動ⅰ級響應。
(1)因災死亡10人以上;
(2)因災緊急轉移安置15000人以上;
(3)因災飲水困難人口10000人以上;
(4)因災倒塌房屋200間以上。
7.3.1.2 啟動程序
區生產救災指揮部在接到災情報告后第一時間向區長提出啟動ⅰ級響應的建議,由區長決定啟動ⅰ級響應。
7.3.1.3 響應終止
災情和救災工作穩定后,由區生產救災指揮部提出建議,區長決定終止ⅰ級響應。
7.3.2 ⅱ級響應
7.3.2.1 啟動條件
全區范圍一次災害過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重大自然災害,區啟動ⅱ級響應。
(1)因災死亡5人以上,10人以下;
(2)因災緊急轉移安置10000人以上,15000人以下;
(3)因災飲水困難人口5000人以上,10000人以下;
(4)因災倒塌房屋100間以上,200間以下。
7.3.2.2 啟動程序
區民政局在接到災情報告后第一時間向區生產救災指揮部提出啟動ⅱ級響應的建議,由區生產救災指揮部總指揮決定啟動ⅱ級響應。
7.3.2.3 響應終止
災情和救災工作穩定后,由區民政局提出建議,區生產救災指揮部總指揮決定終止ⅱ級響應。
7.3.3 ⅲ級響應
7.3.3.1 啟動條件
全區范圍一次災害過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較大自然災害,區啟動ⅲ級響應。
(1)因災死亡1人以上(或發生5級以上破壞性地震死亡1人以上),5人以下;
(2)因災緊急轉移安置5000人以上,10000人以下;
(3)因災飲水困難人口3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
(4)因災倒塌房屋50間以上,100間以下。
7.3.3.2 啟動程序
區民政局接到災情報告后在第一時間向指揮部提出建議,由副指揮長決定啟動ⅲ級響應。
7.3.3.3響應終止
災情和救災工作穩定后,由區民政局提出建議,副指揮長決定終止ⅲ級響應。
7.4 響應措施
7.4.1 應急響應
7.4.1.1 啟動ⅰ級響應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區政府向市委、市政府報告情況。
(2)區領導赴災區察看、指導。
(3)區生產救災指揮部迅速組織開展生產救災工作,及時落實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關于救災應急方面的指示。
(4)區生產救災指揮部辦公室成員單位聯合辦公,及時收集、評估、匯總各地災情信息和救災工作動態,每日10時前向區領導、區有關部門和區民政局報送綜合情況。
(5)安置及生活救濟組組織人員赴災區指導受災群眾轉移安置,緊急申請、協調、調撥救災款物,幫助解決人畜飲用水困難,組織開展救災捐贈,加強對轉移安置災民的管理。
(6)查災核災組立即組織人員赴災區核查災情,慰問受災群眾,指導地方開展救災工作,向辦公室提供災區災情和救災工作情況。
(7)衛生防疫組組織醫療衛生防疫人員,赴災區指導衛生防疫工作,保證災區傷病群眾及時得到醫治,保證食品、藥品、飲用水和居住環境的衛生安全,保證災區不發生大的疫情,并按相關規定開展救災防病工作。
(8)生產自救組組織農業技術人員,赴災區指導開展生產自救,改種補種農作物,發展畜、禽、漁等副業,組織引導勞務輸出等;組織有關部門指導幫助企業檢修廠房、設備,盡快恢復生產。
(9)災后恢復重建組及早對受災群眾倒房重建和水利、交通、學校、衛生等毀壞設施修復重建項目進行調查、評估、申報、立項,爭取災后盡快實施。
(10)巡視組組織人員赴災區巡視指導,及時發現、處置、研究解決生產救災工作中的各種問題,重大問題向指揮部報告研究解決。
(11)宣傳組會同生產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向社會通報災情和救災信息,加強新聞輿論管理。
(12)對外聯絡接待組做好市級以上領導來我區檢查抗災救災以及境外組織和人員來我區援助抗災救災、新聞采訪的接待安排工作,制定接待方案,向有關領導報告并落實接待。
(13)申請省、市支持。
7.4.1.2 啟動ⅱ級響應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召開指揮部會議,聽取救災工作情況匯報,研究決定救災應急工作重大事項,部署救災工作任務。
(2)2小時內,指揮部領導帶隊赴災區查核災情,慰問受災群眾,指導地方開展救災工作。
(3)區民政局向市民政局報告,請求市民政局派出工作組指導救災工作。
(4)根據災情需求或區領導指示,區民政局會同財政局下撥救災應急款物。
(5)區生產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動態掌握災情發展變化情況和救災工作情況,及時向區領導、區有關部門和市民政局報送信息。
(6)督促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管理好轉移安置的災民和落實好救災應急的各項措施。及時動員和組織災區群眾轉移到安全處所,搶救傷病員,安撫遇難者家屬,處理善后事宜;救濟受災群眾和安頓無家可歸者,幫助解決人畜飲用水困難,確保受災群眾有食、有衣、有住、有病能醫,防止疫病流行;加強災民安置點治安管理,保護國家和群眾的財產,維護災區穩定;盡快恢復災區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開展生產自救和重建家園工作。
(7)根據情況,申請省、市支持。
7.4.1.3 啟動ⅲ級響應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區民政局接到災情信息后,第一時間向區政府、市民政局報告,向有關部門通報;及時向受災地區派工作組,查核災情、慰問災民、指導工作。
(2)根據需要,向重災地區調撥救災物資。
(3)堅持24小時值班和災情零報告制度,保持災情和救災工作信息暢通。
(4)會商區級財政部門下撥部分應急救災資金,支持地方安排災民基本生活。
(5)督促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管理好轉移安置的災民和落實好救災應急的各項措施。
7.4.2 新聞報道
7.4.2.1 報道原則
堅持實事求是、及時準確、把握適度、內外有別的原則,以正面宣傳為主,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為抗災救災工作的開展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7.4.2.2 新聞
區政府新聞辦適時召開新聞會,災情和救災信息。
7.4.2.3 內容審核
區政府新聞辦的救災新聞,內容涉及人員傷亡、房屋倒塌、農作物受災面積等自然災害損失情況的,由區民政局負責審核;涉及水情、汛情和旱情的,由區水利局負責審核;涉及疫情和衛生防疫情況的,由區衛生局負責審核;涉及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由區城建辦負責審核,涉及其它方面內容的,根據部門職責分工,由相關部門負責審核。
新聞媒體報道災情和救災信息,按黨委、政府新聞宣傳管理渠道歸口管理。
8. 災后救助與恢復重建
8.1 災后救助
8.1.1 災后生活救助
受自然災害影響,冬令、春荒期間部分受災群眾出現口糧短缺等生活困難時,各鎮人民政府應在全面核查災情的基礎上,制定切實可行的受災群眾生活安排方案,并組織實施。
8.1.2 災情調查及報告
各鎮人民政府每年按規定調查、報告因災造成的冬令、春荒期間受災群眾生活困難情況,區級民政部門逐級審核、上報。
8.1.3 救助方案制定
各鎮人民政府制定本行政區域的冬令、春荒救助工作方案,及時上報。災情嚴重,本級政府救災確有困難時,應及時申請上級的自然災害救濟補助經費,專項用于幫助解決冬令、春荒期間受災群眾吃飯、穿衣、蓋被等基本生活困難,主要是解決口糧。
8.1.4 救助方案實施
區級人民政府負責具體實施本轄區的救助工作,并請求市政府給予必要的協調和支持。災民救助全面實行《災民救助卡》管理制度,對確認需政府救濟的災民,由區級民政部門統一發放《災民救助卡》,災民憑卡領取救濟糧,救災金將通過一卡制發放到災民手中。在救助方案實施過程中,應區別情況,統籌安排,確保重點。對有自救能力的,開展互助互濟,通過發展生產和組織勞務輸出等措施,增強自救和抗災能力。對缺糧又缺錢的貧困受災群眾,及時給予政府救濟。通過開展社會捐贈、對口支援、緊急采購等方式解決災民的過冬衣被。
8.2 恢復重建
8.2.1 工作原則
群眾因災倒房恢復重建工作由區生產救災指揮部辦公室統籌指導。倒房重建采取自建、援建和幫建相結合的方式,以受災戶自建為主。建房資金通過政府救濟、以工代賑、政策優惠、社會互助、鄰里幫工幫料、自行借貸等多種途徑籌集。住房規劃、設計和建設,堅持因地制宜,科學合理,安全適用。
8.2.2 方案制定
災情穩定后,區人民政府立即組織災情核定,建立因災倒房臺帳,為組織實施重建工作準備基礎數據。區政府根據全區災情和各地實際,制定受災群眾倒房恢復重建的目標、政策和工作方案,向市級申請并安排建房補助資金,幫助災區受災群眾恢復重建因災倒房。各鎮人民政府負責制定本轄區群眾因災倒房重建方案。
8.2.3 組織實施
各鎮人民政府負責群眾因災倒房恢復重建工作的組織實施,采取一切可行措施,確保因災倒房群眾有安全的過冬場所。
8.2.4 因災毀壞基礎設施的修復
區發改委綜合協調因災毀壞基礎設施的修復工作,區教育、衛生、水利、交通等部門組織協調災區中小學學校、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站以及水利、交通等基礎設施的修復、重建工作。
8.2.5 市場監管和質量監管
屯溪工商分局、市質監局直屬分局、區物價局等部門做好災后重建中的建材生產、供應和建筑質量的監管工作,確保災后重建工作順利進行。
9. 附則
9.1 名詞術語解釋
(1)自然災害:指給人類生存帶來危害或損害人類生活環境的自然現象,包括洪澇、干旱、冰雹、雪等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森林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本預案未加限定所稱的“災害”,均指自然災害。
(2)災情:指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情況,包括人員傷亡、社會財產損失、農作物損失等。
(3)冬令期間:指當年12月份到次年2月份的3個月時間。
(4)春荒期間:指3月份到5月份的3個月時間。
(5)荒情:因災造成受災群眾在冬令、春荒等時段的基本生活困難情況,主要是口糧和過冬衣被。
(6)本預案中數字,稱“以上”的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9.2 獎勵和法律責任
對救災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勞動模范、先進集體和個人,由區政府表彰和獎勵;對救災工作中表現突出而英勇獻身的人員,按有關規定報批烈士;對救災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責任。
9.3 預案的管理與更新
區生產救災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管理本預案,收集預案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組織專家評審論證,適時提出修訂和更新意見,報區政府審定后及時組織修訂和更新。
9.4 制定與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區民政局會同區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聯系電話:2322716。
9.5 預案的生效時間
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原《關于印發黃山市屯溪區自然災害應急預案的通知》(屯政辦〔20xx〕56號)同時廢止。
10. 附錄
10.1 與本預案相關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屯溪區防洪應急預案》,《屯溪區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屯溪區預防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屯溪區撲救森林火災應急預案》。
10.2 預案目錄
1. 總則
1.1 制定目的
1.2 制定依據
1.3 工作原則
1.4 適用范圍
2. 啟動條件
3. 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任務
3.1 組織機構及職責
3.2 組織體系結構及運作機制
4. 應急準備
4.1 資金準備
4.2 物資準備
4.3 通信和信息準備
4.4 救災裝備準備
4.5 人力資源準備
4.6 社會動員準備
4.7 應急避難場所準備
4.8 救災技術準備
4.9 宣傳、培訓和演練
5. 預警預防與信息管理
5.1 災害監測與報告
5.2 預警預防和信息傳遞
5.3 災情信息管理
6. 預警響應
6.1 預警響應啟動
6.2 預警響應程序
6.3 預警響應措施
7. 應急響應
7.1 基本要求
7.2 響應等級
7.3 響應啟動和終止程序
7.4 響應措施
8. 災后救助與恢復重建
8.1 災后救助
8.2 恢復重建
9. 附 則
9.1 名詞術語解釋
9.2 獎懲和法律責任
9.3 預案管理與更新
9.4 制定與解釋部門
9.5 預案的實施或生效實效
10. 附錄
10.1 與本預案相關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10.2 預案目錄
10.3 各種規范文本
10.4 相關機構和人員聯系方式
*10.3 各種規范文本
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是災害發生后對校園受災師生學習、生活進行救助的緊急行動方案。本預案適用于臺風、洪災、旱災、地震、山體滑坡、火災、冰雹暴雪等因素而造成學校校舍倒塌、校園淹沒、道路阻塞等的應急救助反應。
二、災害救助應急機構
成立校園自然災害救助工作領導小組,指導全校救災工作。
組長:z
副組長:zz
成員:zzzzz
三、工作目標
1、加強自然災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學校和廣大師生員工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自然災害事件的絡,做到早預防、早報告、早處置。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采取措施,確保不因自然災害而危及師生安全和財產損失。
四、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經常宣傳自然災害事件的預防知識,提高學校和師生員工的安全保護意識。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隱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預防和控制措施,努力減少自然災害事件的損失。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自然災害事件的預防、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于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在當地政府和教育局的統一領導下,學校成立自然災害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預防、指揮、協調、處理工作。
3、快速反應,運轉高效
建立預警快速反應機制,增強人力、物力、財力儲備,提高應急處理能力。一旦發生自然災害事件,快速反應,及時高效地做好處置工作。
五、組織管理
學校成立由校長負責的學校自然災害事件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落實學校自然災害事件的預防工作。主要職責是:
1、根據鎮政府和甌海區教育局的預防自然災害事件應急預案制訂本校的自然災害事件應急預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災害事件預防責任制。匯總和收集學校自然災害事件的信息情況,及時上報。
3、根據不同季節和情況,廣泛深入地開展預防自然災害事件的知識宣傳,提高師生員工的防護能力和意識。
4、檢查、督促學校各科室防自然災害事件的落實情況。
5、經常性地開展校舍、場地、圍墻、水溝、電線、樹木等建筑物的安全檢查,預防自然災害事件的發生。
6、根據自然災害事件的預警,切實做好師生員工的安全和疏散工作。
7、迅速做好因自然災害所發生的處置工作。
五、自然災害事件的預防
1、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自然災害事件的領導和管理。將預防自然災害事件的工作納入學校目標管理考核,并定期開展專項督查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整改措施。
2、經常性地對校舍、場地、圍墻、水溝、電線、樹木等建筑開展自查,盡早發現問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3、學校應在自然災害事件發生前做好師生員工的疏散安排工作。
4、增加學校投入,切實加固好自然災害事件易發生的基礎設施。
5、不亂拉亂接臨時線路,不違章使用電器,嚴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開展火災自救、惡劣天氣自護逃生知識演習活動。
7、按規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實學校消防責任制度。
8、暴雨、雷電、臺風等惡劣天氣,嚴格按規定停止教學活動,請家長配合接送學生放學。
六、自然災害事件的報告
1、學校在臺風、暴雨、地震等自然災害期間,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并設立和開通值班電話。
2、嚴格執行學校重大自然災害事件報告制度。對發生的事件做到按程序逐級報告,并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報告有關部門,確保信息暢通。
3、不隱瞞、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4、建立自然災害事件舉報制度。任何科室和教師個人有責任和權力向學校舉報自然災害事件的隱患,有權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上級政府部門舉報有關學校不履行自然災害事件應急處理規定和職責的情況。
七、自然災害事件的應急反應
根據自然災害事件的發生情況,結合學校的特點,啟動相應的自然災害事件的應急預案,作出應急反應和處置。
保證組織落實,人力落實,財力落實,以最快、最高效的辦法,處置事件,確保師生的安全。
(1)發緊急撤離、集中信號。
(2)立即停止一切教學活動,所有在場教師參加救援和疏導。在上課時由各任課教師帶領學生按指定線路到指定地點集中,班主任立即到班,老師在確認沒有學生時最后一個撤離。
(3)課任教師、班主任應按照平時演練逃生的路線有組織、迅速地疏散學生,地震、火災發生時等其他災害如安全通道被破壞無法安全撤離時要穩定學生情緒,并引導學生轉移到相對安全區等待救援。
(4)緊急撤離時,學生應停止一切活動,不得攜帶書包,迅速離開現場,聽從老師指揮,互相照顧,幫助弱小、有病同學撤離。
(5)門衛聽到信號后就打開所有大門,后勤保障處工作人員立即檢查應急通道是否打開暢通。
(一)編制目的
《*區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編制主要是為建立健全我區應對突發性自然災害緊急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規范緊急救助行為,提高緊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實施緊急救助,最大程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損失,維護災區社會穩定。
(二)工作原則
1、實行統一領導原則。即區級《應急預案》由區政府統一領導,統一決策,統一指揮。
2、實行按部門職能分工,各負其責的原則。即:《應急預案》中涉及的有關自然災害預測、預警緊急響應、相關物資和資金保障、災后恢復重建等環節,由相關部門按職能劃分,各司其職,各負其責。
3、實行分級管理分級負責原則。即:《應急預案》按照區級、鄉(鎮、街道)級分層制定。
(三)《應急預案》適用的范圍
本預案適用以下災種范圍:洪澇災、旱災、地質災害、其它災害。
三、啟動的條件和方式
(一)啟動條件
1、洪澇災害。當本行政區域內發生洪澇災害時,災情已經達到或明顯超過本行政區域前5年內洪澇災害的指標。即:災害一次造成倒塌房屋100間,因災死亡3人以上,農作物絕收面積3萬公頃,需緊急轉移安置群眾1萬人。
2、旱災災害。當本行政區域內發生旱災時,災情已經達到或明顯超過規定指標。即:連續40天降雨少于常年80%以下,蓄水比常年同期減少3%,因災造成1000人以上或500頭牲畜飲水困難,農作物絕收面積3萬公頃,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
3、地質災害。當本行政區域內發生地質災害時,災情已經達到或明顯超過規定指標。即:一次災害直接經濟損失達到上年本區地區生產總值5%。災害一次造成倒塌房屋100至500間,因災死亡3至10人以下,需緊急轉移安置群眾1至3萬人。
(二)啟動方式
由區災害緊急救助指揮部辦公室協調市氣象局、市地震局對災情進行科學評估,確認后報區災害緊急救助指揮部啟動預案。
1、由區政府立即召開救災領導小組會議,通報全區災情和救助工作情況,分析研究可能出現的更大災害及對策。
2、立即將災情和救災工作情況報告市人民政府,市民政局和市有關部門,請示市政府救災主管部門現場查看災情,特殊情況可直接報省民政廳。
3、由災害緊急救助指揮部辦公室統一協調災民安置,籌集救災資金,落實調配救災物資,協調組織災民開展生產自救,組織發動社會捐助等。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組織機構
指揮長:區政府分管民政工作副區長
副指揮長:區武裝部部長、武警*中隊隊長、區政府辦主任、區民政局局長、*國土分局局長、區交通局局長、區水利局局長。
成員單位:區武裝部、武警*中隊、區政府辦、區監察局、區發改局、區經貿局、區財政局、區民政局、*國土分局、區農業局、區衛生局、區交通局、區教育局、區建設局、區水利局、區審計局、*公安分局。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區民政局,區民政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國土分局局長、區水利局局長、區交通局局長兼任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工作人員從成員單位抽調組成。
(二)工作組劃分及其職責
1、災情信息組
由區民政局牽頭,區水利局、區農業局、*國土分局配合,負責災害信息搜集匯總;組織人員調查核實災情,確定災害等級;牽頭制定災害救助方案;負責抗災救災協調工作;申請、管理、分配救災款物;指導災區轉移安置災民和安排群眾生活;負責災民倒塌房屋恢復重建;組織救災捐贈工作;協調有關部門按本預案規定的職責分工,做好應急物資儲備、應急經費落實、應急物資運輸、社會治安維護、組建搶險隊伍、實施緊急救助等工作。
2、搶險救災組
由區武裝部、武警*中隊、*公安分局負責組織指導。發生洪澇災害、泥石流、地震等危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災害時,迅速組織人員投入現場搶救,轉移災民和財產。
3、資金物資保障組
區財政局負責籌措救災資金,區水利局、駐區部隊負責籌措抗洪搶險、抗震救災、抗旱救災等所需要的高炮、車輛、麻袋、救生衣、沖鋒艇、抽水機、柴油機;區民政局、區衛生局、區糧食局負責籌措、調配、督辦災民需要救濟的糧食、食品、藥品、飲用水、衣被、帳篷等,保證各類救災物資及時到位。
4、運輸及通訊保障組
由區建設局、區水利局、區交通局、*電力公司分別協調市供電局、市自來水公司、市電信局、貴陽鐵路分局六盤水站負責指導因災被損毀的鐵路、公路、橋梁、電廠、城市基礎設施、水路、電路和通訊設施的搶修恢復,保證搶險救災期間救災物資的搶運、轉運、迅速、及時、準確地將救災物資運送到災區和指定地點。
5、安置救濟組
由區民政局、區發改局、區衛生局、區糧食局、駐區部隊負責組織指導被洪水圍困和在地質災害中有生命危險災民的轉移安置以及臨時住房的搭建等。
6、宣傳報道組
由區委宣傳部、區文體局協調《六盤水日報》和《六盤水晚報》社、六盤水市電視臺、六盤水市人民廣播電臺負責采訪、搜集、宣傳報道自然災害緊急救助指揮部對搶險救災、救災救濟的工作部署,宣傳報道各級黨委、政府組織抗災救災的情況,所有宣傳報道送指揮部審核后。
四、緊急救援隊伍及裝備
(一)組建區級自然災害緊急救助隊
從區武裝部、武警*中隊,*消防中隊抽調精干人員,以此為主體,組建成區級自然災害緊急救助隊,人數為100人左右。隊員日常進行消防、礦山救護、水上救生等訓練。主要擔負防洪搶險、轉移災民等任務,區級災害緊急救助隊由區災害緊急救助指揮部直接領導和調動。
(二)區級自然災害緊急救助隊必需的救助設施
1、越野汽車2輛
2、救生衣100件
3、移動電話10部
4、其它物品
五、緊急救援物資的儲備和分布
緊急救援物資儲備按適量儲備和有效采購程序相結合的原則,采取以下方式實施:
(一)修建區級救災物資倉庫,適量儲備救災帳篷、救生衣、單衣、棉衣、棉被。
(二)各相關部門根據職能劃分,制定出本部門緊急救助預案。
1、口糧救濟:由區糧食局參照每人每天一斤糧食的標準,按5000人制定糧食救助預案。
2、衣被救濟:由區民政局制定相應衣被緊急救助預案。
3、因災傷?。河蓞^衛生局制定醫療緊急救助預案,預案中要提供醫院、病床、常用藥品、可調動醫療人員的數量和分布情況。
4、災民的臨時住房安置:按照救災工作以鎮鄉(街道)安置為主、區里支持為輔的原則,主要采取借住倉庫、非受災戶對口接收受災戶、投親靠友、搭建窩棚、調撥帳篷等辦法安置。
5、交通保障:由*公安分局牽頭,區交通局配合,制定交通保暢預案。
(三)區級災害緊急救助隊設備物資按戰備物資儲存在區武裝部。
六、災后救助工作
(一)迅速組織恢復生產、播種、補種工作,有組織、有計劃組織勞務輸出。
(二)認真組織查災核災,重點是因災房屋倒塌、農田絕收、家產全部損失等特重災民及其它方面的損失情況,據核災后的災情數據,制定災民倒房恢復重建、災民吃飯、穿衣等總體方案,報區政府審定后,分步實施。
(三)各有關職能部門落實救災優惠政策,盡量減輕災民負擔。
七、災后恢復資金和物資的籌集及來源
具體來源包括:各鎮鄉(街道)預算安排,區財政預算安排,請求省、市財政支持。救災經費、物資的具體安排是:通盤考慮,分類指導,突出重點。根據災情,首先確保災害緊急期間的救助需要,其次重點安排口糧救濟、倒房恢復。因災引起的疾病治療所需藥品及衣被問題原則上通過捐贈解決,即:可從當年新災救災款中安排一定數額用于因害引起的疾病治療。倒房恢復工作所需資金,采取自己籌一點,親友借一點,政府補一點的辦法解決。吃糧救濟,采取豐收地區捐贈一點,機關企業對口幫扶一點,糧食部門借一點,親友互助支持一點,政府救濟一點等多管齊下的辦法解決。通過采取各種有效措施,確保災民的基本生活。
八、《應急預案》實施中的獎懲
(一)本預案從宏觀角度總攬全區救災應急工作,為*區救災應急措施、救災救濟辦法的總綱,區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和人員必須認真執行。
(二)獎勵
在《應急預案》實施過程中有如下表現的相關職能單位、工作組和個人,給予獎勵和表彰:
1、對氣象災害和地質災害的預報、信息搜集等及時準確,能夠作為指揮部決策重要依據的。
2、對《應急預案》需要的人力資源、物資資源、輔助資源準備充分的。
3、在預案實施過程中互相支持,密切配合,確保整個《應急預案》順利實施的。
4、有其他突出貢獻的。
(三)懲罰
在《應急預案》實施過程中有如下表現的相關職能單位、工作組和個人,給予批評、撤職或追究刑事責任:
1、不認真履行職責,對本單位、本組承擔的職責和任務不清楚,無計劃安排,工作被動的。
2、不堅守崗位,氣象災害、地質災害信息、資料等搜集不及時、不準確造成損失的。
1.1 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運轉正常、管理有序、保障有力的突發性重大自然災害應急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規范緊急救助行為,提高緊急救助能力,合理配置救災資源,迅速、有序、高效地實施緊急救助,最大程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損失,維護災區社會穩定。
1.2 編制依據
依據《菏澤市牡丹區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菏澤市牡丹區胡集鎮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結合本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凡在我鎮發生的水旱災害,大風、冰雹、雪、強冷空氣等氣象災害,地震、火災等自然災害及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達到啟動條件的,適用于本預案。
1.4 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最大程度地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2)政府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條塊結合,以塊為主。
(3)部門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各司其職,各盡其責。
(4)快速反應,果斷處置,盡力減少損失,盡快恢復生產生活秩序。
(5)規范程序,因地制宜,提高救災效能。
(6)依靠群眾,充分發揮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和公益性社會團體的作用。
2 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 鎮自然災害救助應急綜合協調機構
鎮自然災害應急救助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鎮領導小組”)為鎮自然災害應急綜合協調機構,統一領導、指揮、協調全鎮自然災害的應急救助工作。
2.1.1 鎮領導小組組成
組 長:王文君 鎮常務副鎮長
副組長:馬洪浩 鎮人大主任
成 員:黨政辦、經委、土管建委、財政辦、綜治辦、民政辦、人武部、應急辦、派出所、教委、交管、工商、地稅、國稅、信用社、衛生院、電信、糧管所、供銷社等單位和部門負責人。
2.1.2 鎮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統一領導、指揮、協調全鎮自然災害的應急救助工作。
(2)協調有關部門聽取受災地區的災情、自然災害救助情況匯報。
(3)組織會商,分析、評估災區形勢,研究提出對策和措施。
(4)協調有關部門落實對災區的支持措施。
(5)組織有關部門組成聯合工作組,赴災區指導開展自然災害救助工作。
(6)決定其他有關重大事項。
2.1.3 鎮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1)黨政辦:牽頭制訂本預案,并組織演練和實施;組織、協調全鎮救災工作;指導做好災民轉移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組織核查、評估災情,災情,管理、分配省、市、區下撥和鎮配套的救災款物并監督使用;指導做好災后救助和恢復重建;組織、指導救災儲備建設和救災捐贈。
(2)經委、農辦、土管建委:安排重大抗災救災基建項目,幫助災區盡快恢復基礎設施功能,協調有關方面落實項目建設資金和以工代賑資金,協助分析災情統計數據及對經濟社會產生的主要影響。
(3)工商、地稅、國稅:加強價格監督管理,必要時實施價格干預措施或者緊急措施,開展價格監督檢查,打擊價格違法行為,保持市場價格穩定。
(4)經委、民政辦:負責組織協調生活必需品的應急供應,動用鎮級儲備商品穩定市場;負責協調落實相關合作項目救災及災后重建。
(5)教委:幫助災區恢復正常教學秩序,協助做好受災校舍的恢復重建。
(6)農辦:安排抗災救災項目,組織協調抗災救災行動,協調災害緊急救援隊進行人員搜救;開展災情宏觀調查;組織現場監視、監測和災情分析會商。
(7)派出所、交管、綜治辦:組織力量搶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及時疏散、轉移受災群眾,指導、督促災區加強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穩定社會秩序;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置突發性治安事件,加強對要害部門的安全保衛,視情在災區實行交通管制,嚴厲打擊盜竊、搶劫以及哄搶抗災、救災物資的違法犯罪行為。
(8)財政辦:負責救災準備資金的落實和爭取上級財政支持,做好救災資金、捐贈款物的分配、下撥工作,指導、督促災區做好救災款的使用、發放工作。負責對救災款物、物資儲備使用情況進行審計。
(9)農辦:組織、協調、監督、指導防汛防旱和水利工程搶險,掌握、汛情和旱情,對主要河流、水庫進行調度,配置水資源,組織指導災后水利設施的修復。負責組織重大農作物病蟲草鼠害、動物疫病防治工作,幫助、指導災后農業生產恢復;負責重大林業有害生物以及森林火災的監測和防治;指導災區做好農作物救災種子調配、供應及損毀農田的修復工作,幫助災區盡快恢復農業生產。負責氣象災害的實時監測、預警和預報,做好救災氣象保障服務。
(10)衛生院:負責組織醫療防疫隊伍進入災區,向災區提供所需藥品和醫療器械;組建災區臨時醫院或醫療所,搶救、治療和轉運傷病員;實施疾病控制和衛生監督等應急措施,預防和控制傳染病的發生和流行;開展疾病監測,做好緊急免疫和重災地區場所消毒工作,對災區可能發生的傳染病進行預警;必要時組織心理衛生專家對災區群眾進行心理治療。
(11)安監辦:組織或參與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指導、協調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行動。
(12)供電所:負責組織災區的電力供應和電力設施的搶修工作。
(13)人武部:根據鎮政府和有關部門的要求,及時組織突擊人員參加搶險救災,必要時協助相關地區進行災后恢復重建工作。
2.2日常辦事機構
鎮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黨政辦,作為鎮領導小組的日常辦事機構,負責鎮領導小組的綜合協調和日常工作,其職責為:
(1)組織、協調自然災害救助工作;提出救災工作措施和建議。
(2)收集、匯總、評估、報告災害信息、災區需求和自然災害救助工作情況。
(3)負責協調、指導災區恢復重建工作。
(4)負責組織、指導救災捐贈。
(5)承擔鎮領導小組日常事務和交辦的其他事項。
3 災害救助分級
依據自然災害的性質、危害程度、波及范圍和災害救助的實際需要,自然災害救助劃分為特別嚴重災害(Ⅰ級)、嚴重災害(Ⅱ級)、較重災害(Ⅲ級)、一般災害(Ⅳ級)四個等級。
4 應急準備
4.1 資金準備
(1)按照救災資金分級負擔的原則,安排社區救災資金預算。
(2)應根據財力增長、物價變動、居民生活水平實際狀況等因素逐步提高救災資金補助標準,建立救災資金自然增長機制。
(3)救災預算資金不足時,鎮安排的預備費要重點用于災民生活救助。
4.2 物資準備
對現有救災儲備物資和儲備庫,實行分級、分類管理。
(1)按照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建立健全物資儲備點,儲備必需的救災物資。
(2)每年年初購置救災必需的衣被、凈水器、食品等救災物資。
(3)建立救助物資生產廠家名錄,必要時簽訂救災物資緊急購銷協議。
(4)災情發生時,可調用災區鄰近的物資儲備庫、物資儲備點中的救災儲備物資。
(5)建立健全救災物資應急采購、緊急調撥和運輸制度。
4.3 通信和信息準備
自然災害救助信息網絡應以公用通信網為基礎,合理組建災害信息專用通信網絡,確保信息暢通。通信運營企業應依法保障災害信息的暢通。
(1)加強鎮級信息管理系統建設,建立覆蓋鎮、村二級的救災通信網絡,時刻確保與上級政府間的救災通信聯系,確保各級政府及時準確掌握重大自然災害信息。
(2)在部門間建立災害信息共享平臺,加強信息交流服務,形成信息共享機制。
4.4 救災裝備準備
(1)鎮級有關部門應配備救災管理工作必需的設備和裝備。
(2)建立鎮級避災中心。
4.5 人力資源準備
(1)完善災害管理人員隊伍建設,提高應對自然災害的能力。
(2)建立健全專業隊伍。必要時組織民政、衛生、農林、國土資源等各方面專業人員,重點開展災情會商、赴災區的現場評估及災害管理的業務咨詢工作。
(3)建立健全與派出所、衛生等專業救援隊伍的聯動機制。
(4)培訓、發展非政府組織和志愿者隊伍,并充分發揮其作用。
4.6 社會動員準備
(1)建立和完善社會捐助的動員機制、運行機制、監督管理機制,規范自然災害社會捐助工作。
(2)規范救災捐贈的組織發動、款物接收和分配以及社會公示、表彰等各個環節的工作。
(3)建立鎮社會捐助接收站,健全經常性社會捐助接收網絡。
4.7 宣傳、培訓和演練
(1)開展社區減災活動,利用各種媒體宣傳災害知識,宣傳災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保險的常識,增強公眾的防災減災意識。
(2)不定期開展對各社區分管領導、各類專業緊急救援隊伍、非政府組織和志愿者組織的培訓。
(3)根據災害發生特點,適時組織災害救助演練,檢驗并提高應急準備、指揮和響應能力。
5 預警預報與信息管理
5.1 災害預警預報和信息共享
(1)相關部門對氣象災害預警信息,汛情預警信息和農作物生物災害預警信息,地質災害預警信息等,應及時向鎮領導小組辦公室通報。
(2)鎮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有關部門提供的災害預警預報信息,結合預警地區的自然條件、人口和社會經濟背景數據庫,進行分析評估,及時對可能受到自然災害威脅的相關社區和人口數量做出災情預警,并向鎮政府報告。
(3)根據災情預警,自然災害可能造成嚴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大量人員需要緊急轉移安置或生活救助,鎮和社區應做好應急準備或采取應急措施。
(4)鎮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時匯總各類災害預警預報信息,向鎮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和相關部門、通報,做到信息共享。
5.2 災情信息管理
5.2.1災情信息報告內容
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背景,災害造成的損失(包括人員受災情況、人員傷亡數量、農作物受災情況和房屋倒塌、損壞情況,以及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已采取的救災措施和災區的需求。
5.2.2 災情信息報告時間
(1)災情初報。村對于本行政區域內自然災害,凡造成人員傷亡和較大財產損失的,應在第一時間了解掌握災情,及時向鎮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初步情況,最遲不得晚于災害發生后1小時。對造成死亡(含失蹤)10人以上或其他嚴重損失的重大災害,鎮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接到社區報告后,在1小時內完成審核、匯總災情數據的工作,向區政府報告。
(2)災情續報。在重大自然災害災情穩定之前,執行24小時零報告制度。社區每天8時之前將截止到前一天24時的災情向鎮領導小組辦公室上報,鎮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天9時之前向區政府上報。特大災情根據需要隨時報告。(3)災情核報。社區在災情穩定后,應在1個工作日內核實災情向鎮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鎮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接到社區報告后,應在1個工作日內審核、匯總災情數據,將全鎮匯總數據向區政府報告。
5.3 信息
(1)信息堅持實事求是、及時準確的原則。
(2)重大災情和自然災害救助工作情況由鎮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審核后,其中水旱災害情況由鎮三防辦會同鎮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
(3)信息的內容主要包括:受災的基本情況、自然災害救助的動態及成效、下一步安排、需要說明的問題。
6 應急響應
(1)、依據自然災害救助的分級,災害救助行動實施分級響應。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響應以屬地管理為主,事發地社區按照有關規定全面負責本區域內自然災害的救助,鎮領導小組和有關部門根據自然災害救助應急處置的實際情況,實施統一指揮,給予協調支援。
災害發生后,鎮領導小組及時召開成員單位會議,研究部署自然災害應急救助工作,相關成員單位受領任務。情況緊急時,根據鎮政府指令,鎮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按本預案協調各成員單位行動。各成員單位根據本預案所明確的職責分工,履行救助職責。實行24小時值班;鎮領導小組辦公室全部動員,全力以赴開展災害救助工作。
(2)、 應急結束
自然災害事件穩定后,由相應的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應急響應結束的建議,由本級領導小組確定響應終止。
各成員單位要對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響應結果、響應職責的履行、響應的組織、響應的保障、平時的準備等情況進行評估,并做好有關統計、匯總工作。響應評估應形成書面材料,報鎮領導小組辦公室,辦公室匯總后,形成總結報告,上報區政府。
7 災后救助與恢復重建
7.1 災后救助
(1)根據災民生活困難情況,建立需政府救濟人口臺賬。民政辦將需政府救濟人口等災民生活困難情況報區民政局,并附分社區災情統計表。
(2)鎮民政辦陪同區民政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有關人員赴災區開展災民生活困難狀況評估,核實情況。
(3)災民救助全面實行《災民救助卡》管理制度。對確認需政府救濟的災民,由鎮統一發放《災民救助卡》,災民憑卡領取救濟糧和救濟金。
7.2 恢復重建
災后恢復重建工作堅持“依靠群眾,依靠集體,生產自救,互助互濟,輔之以國家必要的救濟和扶持”的救災工作方針,災民倒房重建應由社區負責組織實施,采取自建、援建和幫建相結合的方式,以受災戶自建為主。建房資金應通過政府救濟、社會互助、鄰里幫工幫料、以工代賑、自行借貸、政策優惠等多種途徑解決。房屋規劃和設計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學規劃,充分考慮災害因素。
(1)組織核查災情。災情穩定后,各社區立即組織災情核定,建立因災倒塌房屋臺賬。鎮領導小組辦公室在災情穩定后2日內將全鎮因災倒塌房屋等災害損失情況報區民政局,并附分社區災情數據統計表。
(2)開展災情評估。重大災害發生后,鎮民政辦陪同區民政局,組織有關人員赴災區開展災情評估,全面核查災情。
(3)制定恢復重建工作方案。根據全鎮災情和各地實際,制定恢復重建方針、目標、政策、重建進度、資金支持、優惠政策和檢查落實等工作方案。
(4)根據鎮政府向區政府要求撥款的請示,結合災情評估情況及上級部門撥款情況,會同鎮財所下撥特大自然災害救濟補助費,專項用于各地災民倒房恢復重建。
(5)定期向社會通報各地救災資金下撥進度和恢復重建進度。
(6)向災區派出督查組,檢查、督促恢復重建工作。
(7)與有關部門協商制定優惠政策,簡化手續,減免稅費,平抑物價。
(8)衛生部門組織醫療衛生人員深入災區,提供醫療衛生服務,進行疾病預防控制和衛生監督工作,做好宣傳教育工作,指導災區群眾開展愛國衛生運動,確保大災之后無大疫。
8、 獎勵與責任
一、總則
自然災害事故應急預案是災害發生后,對校園受災師生學習、生活進行救助的緊急行動方案。本預案適用于強降溫天氣、洪災、旱災、地震、冰雹及暴雨(雪)等因素而造成學校路面結冰、校舍倒塌、校園淹沒、道路阻塞等情況的應急救助反應。
二、災害救助應急機構
成立校園自然災害救助工作領導小組,指導學校救災工作。
三、工作目標
(1)加強自然災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學校和廣大師生員工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自然災害事故的報告網絡,做到早預防、早報告、早處置。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采取措施,確保不因自然災害而危及師生安全和財產損失。
四、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抓不懈。經常宣傳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知識,提高學校和師生員工的安全保護意識。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隱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預防和控制措施,努力減少自然災害事故的損失。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于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在當地政府和教育局的統一領導下,學校成立自然災害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預防、指揮、協調、處理工作。
(3)快速反應,運轉高效。建立預警快速反應機制,增強人力、物力、財力儲備,提高應急處置能力。一旦發生自然災害事故,快速反應,及時高效地做好處置工作。
五、組織管理
學校要成立由校長負責的學校自然災害事故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落實學校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工作。其主要職責如下:
(1)根據當地政府和教育局的預防自然災害事故應急預案制定本校的自然災害事故應急預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災害事故預防責任制。匯總和收集學校自然災害事故的信息情況,及時上報。
(3)根據不同季節和情況,廣泛深入開展預防自然災害事故的知識宣傳和演練,提高師生員工的防護能力和意識。
(4)檢查、督促學校各處、室預防自然災害事故的落實情況。
(5)經常性地開展消防器材、校舍、操場、圍墻、下水道、電線等建筑物的安全檢查,預防自然災害事故的發生。
(6)根據自然災害事故的預警,切實做好師生員工的安全和疏散工作。
(7)在上級教育局的領導指揮下,迅速做好因自然災害事故而發生的處置工作。
六、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
(1)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自然災害事故的領導和管理。將預防自然災害事故的工作納入學校目標管理考核,并定期開展專項督查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整改措施。
(2)經常性地對校舍、場地、圍墻、水溝、電線等建筑開展自查,發現問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3)學校應在自然災害事故發生前進行師生員工疏散演練。
(4)增加學校投入,切實加固好自然災害事故易發生的基礎設施。
(5)不亂拉亂接臨時線路,不違章使用電器,嚴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開展火災自救、惡劣天氣自救逃生知識演習活動。
(7)按規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實學校消防責任制度。
(8)暴雨、雷、電等惡劣天氣,嚴格按規定停止教學活動,請家長配合接送學生放學。
七、自然災害事故的報告
(1)市區和學校在暴雨、地震等自然災害期間,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并設立和開通值班電話。
(2)嚴格執行學校重大自然災害事故報告制度。對發生的事故做到按程序逐級報告,并以最快的通信方式報告有關部門,確保信息暢通。
(3)不隱瞞、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4)建立自然災害事故舉報制度。任何部門和個人有責任和權利向學校舉報自然災害事故的隱患,有權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上級政府部門舉報有關學校不履行自然災害事故應急處理規定和職責的情況。
八、自然災害事故的應急反應
根據自然災害事故的發生情況,啟動響應的自然災害事故的應急預案,作出應急反應和處置。
保證組織落實,人力落實,財力落實,以最快、最高效的辦法處置事件,確保師生的安全。
(1)學校發緊急撤離、集中信號。
(2)學校立即停止一切教學活動,所有在場教師參加救援和疏導。上課的由各任課教師帶領學生按制定路線到指定地點集中,班主任立即到班,老師在確認沒有學生時最后一個撤離。
(3)任課教師、班主任應按照平時疏散演練逃生的路線有組織、迅速地疏散學生,地震、火災等其他災害發生時如安全通道被破壞無法安全撤離時要穩定學生情緒,并引導學生轉移到相對安全區等待救援。
(4)緊急撤離時,學生應停止一切活動,不得攜帶書包,迅速離開現場,聽從老師指揮,互相照顧,幫助弱小、有病同學撤離。
(5)門衛聽到信號后打開所有大門,工作人員立即檢查應急通道是否打開暢通。
(6)工作時間發生火災時,發現者除撥打119、110報警外,迅速報告學校領導,校領導應立即指揮工作人員關閉電源;夜間發生火災時,發現者要大聲呼救,立即打119、110報警電話,并報告學校領導。
(7)發生漏水現象危及學生安全的應立即切斷電源(消防用水除外)。
(8)在報警的同時校領導應立即到一線進行指揮,校園應急領導小組迅速作出反應,指揮各小組迅速到達指定位置。
①教育宣傳組:將相關情況通知各有關部門,向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匯報,聯系“110”或“119”等相關部門到場救助,聯系醫療部門實施醫療救護。
②事故處理組:引導學生安全撤離到安全的疏散集中地,并要安慰管理好學生,不使學生走失、走散。將受傷師生及時送往醫院救治或就地對傷員展開實施救護,并就地取材開展營救尚未脫險師生。
③后勤保障組:保障人、財、物及時到位,盡最大可能保證師生生命安全,使損失減少到最小。
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是災害發生后對校園受災師生學習、生活進行救助的緊急行動方案。本預案適用于臺風、洪災、地震、火災、冰雹、暴風雪、大霧等因素而造成學校校舍倒塌、校園淹沒、道路阻塞等的應急救助反應。
二、災害救助應急機構
成立校園自然災害救助工作
總 指 揮:
副總指揮:、
工作組及成員:
1.指揮組
小組成員:
基本職責:負責指揮協調;掌握情況,及時報告;貫徹傳達指揮部命令,組織有關人員按預案對現場進行果斷處置,并配備必要通訊器材和安全防護設備。
2.疏散組
小組成員:
基本職責:在現場指揮組指揮下,依據預案措施及疏散路線、順序,有秩序地疏散師生,疏散完畢后有秩序撤離。
3.警戒處置組:
小組成員:
基本職責:突發事件發生后,迅速趕到現場,設置警戒線,劃定警戒區,維護現場秩序,本篇文章來自資料管理下載。疏散現場人員及重要物資,在公安機關等專業部門到來之前,對事件進行先期處置。
4.傷員救護組
小組成員:
基本職責:負責將傷員運送到指定安全區域,并進行簡單救治后,送往就近醫院救治。
5.控制組
小組成員:
基本職責:負責維護學校大門、出入口秩序,疏導師生有序撤離,引導專業部門人員進入現場進行處置。
6. 后勤保障組:
基本職責:負責學校物品的保障
三、工作目標
1、加強自然災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學校和廣大師生員工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自然災害事件的報告網絡,做到早預防、早報告、早處置。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采取措施,確保不因自然災害而危及師生安全和財產損失。
四、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經常宣傳自然災害事件的預防知識,提高學校和師生員工的安全保護意識。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隱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預防和控制措施,努力減少自然災害事件的損失。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自然災害事件的預防、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于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在當地政府和教育局的統一領導下,學校成立自然災害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預防、指揮、協調、處理工作。
3、快速反應,運轉高效
建立預警快速反應機制,增強人力、物力、財力儲備,提高應急處理能力。一旦發生自然災害事件,快速反應,及時高效地做好處置工作。
五、組織管理
學校成立由校長負責的學校自然災害事件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落實學校自然災害事件的預防工作。主要職責是:
1、根據當地政府和教育局的預防自然災害事件應急預案制訂本校的自然災害事件應急預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災害事件預防責任制。匯總和收集學校自然災害事件的信息情況,及時上報。
3、根據不同季節和情況,廣泛深入地開展預防自然災害事件的知識宣傳,提高師生員工的防護能力和意識。
4、檢查、督促學校各處、室預防自然災害事件的落實情況。
5、經常性地開展校舍、場地、圍墻、電線、樹木等建筑物的安全檢查,預防自然災害事件的發生。
6、根據自然災害事件的預警,切實做好師生員工的安全和疏散工作。
7、迅速做好因自然災害所發生的處置工作。
六、自然災害事件的預防
1、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自然災害事件的領導和管理。將預防自然災害事件的工作納入學校目標管理考核,并定期開展專項督查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整改措施。
2、經常性地對校舍、場地、圍墻、電線、樹木等建筑開展自查,盡早發現問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3、學校應在自然災害事件發生前做好師生員工的疏散安排工作。
4、增加學校投入,切實加固好自然災害事件易發生的基礎設施。
5、不亂拉亂接臨時線路,不違章使用電器,嚴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開展火災自救、惡劣天氣自護逃生知識演習活動。
7、按規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實學校消防責任制度。
8、暴雨、雷電、臺風等惡劣天氣,嚴格按規定停止教學活動,請家長配合接送學生放學。
七、自然災害事件的報告
1、學校在臺風、暴雨、地震等自然災害期間,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并設立和開通值班電話。
2、嚴格執行學校重大自然災害事件報告制度。對發生的事件做到按程序逐級報告,并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報告有關部門,確保信息暢通。
3、不隱瞞、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4、建立自然災害事件舉報制度。任何部門和個人有責任和權力向學校舉報自然災害事件的隱患,有權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上級政府部門舉報有關學校不履行自然災害事件應急處理規定和職責的情況。
八、自然災害事件的應急反應
根據自然災害事件的發生情況,結合學校的特點,啟動相應的自然災害事件的應急預案,作出應急反應和處置。
保證組織落實,人力落實,財力落實,以最快、最高效的辦法,處置事件,確保師生的安全。
(1)發緊急撤離、集中信號。
(2)立即停止一切教學活動,所有在場教師參加救援和疏導。在上課時由各任課教師帶領學生按指定線路到指定地點集中,班主任立即到班,老師在確認沒有學生時最后一個撤離。
(3)課任教師、班主任應按照平時演練逃生的路線有組織、迅速地疏散學生,地震、火災發生時等其他災害如安全通道被破壞無法安全撤離時要穩定學生情緒,并引導學生轉移到相對安全區等待救援。
(4)緊急撤離時,學生應停止一切活動,不得攜帶書包,迅速離開現場,聽從老師指揮,互相照顧,幫助弱小、有病同學撤離。
(5)門衛聽到信號后就打開所有大門,總務處工作人員立即檢查應急通道是否打開暢通。
(6)工作時間發生火災時,發現者除119、110報警外,迅速報告學校領導,校領導應立即指揮工作人員關閉電源;本篇文章來自資料管理下載。夜間發生火災時,發現者要大聲呼救,立即打119、110報警電話,并報告學校領導。
(7)發生漏水現象危及學生安全的應立即切斷水源(消防用水源除外)。
(8)在報警的同時校領導應立即到一線進行指揮,校園應急領導小組迅速作出反應,指揮各小組迅速到達指定位置。
教育宣傳組:將相關情況通知各有關方面,向局和街道領導匯報,聯系110等相關部門到場撲救,聯系醫療部門實施醫療救護。
事故處理組:引導學生安全撤離到安全的疏散集中地,并要安慰管理好學生,不使學生走失、走散。將受傷師生及時送往醫院救治或就地對傷員展開施救護,并就地取材開展,營救尚未脫險師生。
后勤保障組:保障人、財、物及時到位,盡最大可能保證師生生命安全,使損失減少到最小。
(10)除不可抗力的地震等自然災害外,人為引起的災害應保護好現場,協助公安、消防部門進行事故現場分析,查明原因。
三、自然災害可能導致的后果分析:
1、洪水:人員和臨時設施、設備、在施工程被淹,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臺風:臨建、臨時設施、高大設備等嚴重受損,并可能因此導致二次事故,造成人員傷亡。
3、泥石流、山體滑坡:可直接造成人員受到沖擊或掩埋,也可導致臨建、臨時設施、高大設備等嚴重受損,并可能因此導致二次事故,造成人員傷亡。
四、應急組織:應明確啟動《自然災害的安全應急預案》的權限。明確實施《自然災害的安全應急預案》過程中的處理、決策、指揮等相關人員及其責、權,明確現場救援人員的構成及其分工。
(一)成立永寧縣檔案館應對重大事故和自然災害搶險救災應急領導小組和縣檔案館搶險救災工作隊。
1、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如下:
組 長: xx
副組長: xx
成 員: xx
其職責是負責應急搶險救災工作的組織領導和搶險現場的組織指揮。
2、搶險救災工作隊組成人員名單如下:
任組長,檔案局全體工作人員為成員,其職責是負責應急搶險工作。
(二)搶險救災責任人順序:1、局長 2、副局長 3、庫管人員 4、其他人員。
(三)協調指揮:搶險救災領導小組負責搶險救災工作的決策與協調,具體負責救災現場的組織實施與指揮,現場工作人員必須絕對服從,不得各行其是。
二、預案目標
(一)在應急的情況下,采取最有效行動消除對館藏檔案、資料的威脅。
(二)保護未受損的檔案、資料。
(三)搶救已受損的檔案、資料。
三、災害種類
災害可以分為自然災害和人為災害兩大類。自然災害是指自然現象引起,如地震、雷電、洪水等;人為災害是指來自于人類的失誤,如漏雨、漏水、電線私拉亂扯和線路老化短路、起火(包括蓄意縱火、爆炸、戰爭等)。上述災害如果使檔案館的設施、設備、檔案、人員發生威脅,出現險情,應及時進行搶救。
四、搶救重點
(一)重點監視區:二樓檔案庫和三樓資料庫;計算機機房。
(二)檔案資料搶救順序:1、縣委、縣人大、縣政府、縣政協;2、民國檔案;3、各局委辦檔案;4、名人檔案;5、聲像檔案;6、圖書資料。
五、應急準備
(一)建立災情預警聯絡系統:由縣檔案館安全責任人負責與公安消防、水務、氣象、地震等部門聯系,建立有關突發性重大事件報告制度。將檔案館列入相關的重點管理單位,及時溝通信息,按要求做好災情預警工作。
(二)完善搶險救災的日常訓練工作:所有人員均應熟悉自己的搶險崗位、職責、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使用方法等,真正做到責任到人,措施到位,方法得力。
(三)辦公室要完善搶險救災器材配置,保障后勤供給。消防器具應每年檢查(更換)一次,并與相關科室配合,保證消防通道暢通。
(四)所有庫房均應配備鑰匙兩套,一套由庫房管理人員使用,一套由辦公室保管以備急用。
(五)建立檔案安全檢查制度,把安全工作的重點從事后處理轉到事前防范上來,樹立預防重于搶險的思想。庫房管理人員應對庫房安全情況進行檢查登記,加強對重點部位的檢查,發現問題和隱患要及時整改。
(六)按照檔案安全管理標準化要求,一是積極爭取資金安裝消防監控設施,確保檔案館始終處于安全監控之下。二是全部配齊消防滅火器和安全管理各種設施,確保完好率始終達到100%。三是及時檢查調整安全消防水袋處于能使用狀態。
六、應急行動
(一)基本行動:按照分工,樓層責任人及現場第一人應立即報告,在可能的情況下利用一切應急搶險工具阻止災情,保護未受損的檔案,并及時向領導匯報。
(二)辦公室應協調消防、搬運等環節的組織實施和后勤保障工作。
(三)應急預案的操作步驟:分一般性災險、較大災害和重大災害三種情況。
1、一般性災險的操作步驟。
(1)凡發現館內任何部位有被燒烤異味或庫房屋頂地面暖氣漏水等異常現象,每個人都有責任立即告知周圍其他人,共同查險源。如果險情不大,自己能處置的,除發出警報外,要立即采取切實可行的辦法迅速撲滅險情。
(2)報告領導。
(3)查明原因,堵塞漏洞,徹底解決問題。
2、較大災害的搶險步驟。
凡發現檔案的資料庫區災險情況較嚴重,搞不清虛實、或估計依靠自身力量不能處理的,應立即發出警報,呼叫搶險救災工作隊全體人員參加搶險。有關責任人指定專人迅速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撥叫消防電話及與搶險救災有關的外界聯系電話,明確受滅地點。
(2)打開通往險區的通道大門。
(3)通知大院治安員,保證大門暢通,為消防車的靠近做好準備。
(4)消防隊到來之后,應及時簡介險情,一切聽從消防人員的指揮。
(5)發現庫房進水時,應立即通知辦公室或安全責任領導,查找原因,排除隱患,堵塞漏洞,并先利用現有人員采取一切排水措施,以保障檔案資料的安全。
3、重大災害的搶險步驟。
發生危害檔案,同時又傷害人身安全的災害,如雷擊、地震等本身、次生火災、洪災、庫房崩塌等,可按上述較大災害搶險步驟進行排除。如同時涉及人員傷害時,要兵分兩路,一路應及時將受傷人員迅速轉移到醫院進行搶救,一路搶救檔案資料,若險情危及到供水、供電、通信、熱力及污水管線等又自身不能處理時,應及時通知有關部門進行搶險工作。
七、值班責任
凡在工作時間以外,如雙休日、節假日時間出現災情時,值班人員及帶班領導為直接救災責任人,其責任是:
(一)落實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確保通信暢通,對樓內各部位做到勤轉、勤看、勤檢查。
(二)撥打電話報警。
(三)撥叫電話通知局領導或其他責任人。搶險救災工作隊員接到救助電話應迅速到達指定地點。
(四)可能的情況下,阻止災情。
(五)請求大院治安員,迎接消防車、供電搶險車等及其它搶險人員的到來,并向消防等人員指明災險部位。
(六)搶險結束后,負責向領導報告發生災情情況。
八、善后工作
災情消除后,立即作好以下工作:
(一)一般自然災害:指氣象部門懸掛了黃色臺風信號、紅色暴雨信號或紅色寒冷信號等預警信號。
(二)重大自然災害:指氣象部門懸掛了紅色臺風信號、黑色暴雨信號、黑色寒冷信號等預警信號、發生能見度在50米以下的大霧天氣或出現了5級—7級中強震。
(三)特大自然災害:指氣象部門懸掛黑色臺風預警信號或發生7級以上地震。
二、自然災害應急救援搶修工作的基本原則
公路自然災害應急救援搶修工作是一項責任重大,情況復雜、時間要求緊迫的特殊工作。在應急救援搶修工作具體實施過程中,必須結合公路部門的特點和實際情況,按如下原則進行:
(一)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分工負責的原則。
(二)分級分部門負責協調一致原則。在發生一般性自然災害時,養護公司、路政大隊、超限站根據自然災害管理辦法自行組織搶修,而發生特、重大事故時,各養護單位應在市公路局統一領導下進行搶修。
(三)單位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當搶險任務較大時,一時難以排除險情影響公路暢通,要及時向當地政府報告,并請求動員社會力量支援共同參與搶險。
三、應急搶修組織機構及職責
為應對突發性重、特大自然災害,市公路局成立公路自然災害應急救援搶修指揮部,統一組織領導全局自然災害搶修工作。
公路自然災害應急救援搶修指揮部是全局自然災害救援搶修工作的綜合協調機構。其主要職責是:向各工作組傳達指揮部工作指令并監督實施;收集各工作組工作進展情況,協調各部門的工作。
突發性重、特大自然災害發生后,指揮部領導迅速派出工作組趕往災區組織、指導救援搶修工作。如屬特大自然災害,指揮部主要領導要親自到災害現場視察災情和指揮救援搶修工作,明確分工,明確職責。重大自然災害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財產損失時,必須立即如實報告應急搶修指揮部并及時組織臨時應急救援搶險隊伍進行救援、搶險和處置,盡快控制險情蔓延。
公路自然災害應急救援搶修指揮部根據工作需要特設公路自然災害搶修小組、公路自然災害宣傳小組、公路自然災害物資供應小組,以保證各項工作有人抓、各種問題有人管,把各項責任落實到位。另外為各項工作有序進行,各分組由局領導班子成立的總指揮部統一監督領導。
四、自然災害應急行動
(一)公路自然災害搶修小組主要負責災害搶修。
災害發生后養護公司一小時內到達現場,查看災害情況對災害進行應急措施,防止災害范圍進一步擴大,且將具體情況報市公路局辦公室及本單位統計人員以便統計上報;并負責在災害路局兩端立警示牌或在路兩側拉紅色標志線,提醒駕駛人員注意安全;同時做好搶險工作的各項準備工作,保證搶險順利進行。
市公路局接到報告后,應立即作出反應,組織人員趕赴現場,根據所報情況制定搶修措施。
(二)宣傳小組主要負責統計上報及向外。
局屬受災單位內勤接到報告后應以最快速度將公路災害情況報市公路局辦公室,且每隔4小時報一次,以便市公路局及時撐握災害情況及采取有效措施;同樣市公路局辦公室將各單位災害情況統計整理以最快速度向主管部門上報,以便上級主管部門及時掌握情況。
張瑛、倪淵:負責全校后勤(食堂、飲水)安全保障,消除校園房屋建筑及公共設施的安全隱患。二、報告制度和程序2、學校應根據事故情況,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逐級上報。3、報告內容如下:事故的時間、地點、事故簡要經過、已采取措施和事故控制情況以及報告人和報告單位等。三、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一)消防防范與消防預案1、消防防范(1)應定期對消防栓、滅火器等消防器材進行檢查;檢查是否處于完好狀態,并對重點部位的隱患進行排查,如教學樓等,以確保人員密集的地方道路、通道、樓梯暢通無阻。
(2)做好幼兒的消防教育工作,避免使用明火物品,如酒精爐、電爐等。2、應急預案(1)發現火警后,在場工作人員應及時向領導匯報,迅速撲滅火源,并視火情及時撥打119火警電話。(2)保障安全通路暢通,有組織的做好幼兒疏散工作,在疏散過程中,應井然有序,避免擁擠所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3)疏散集合地點設在室外操場,由安全小組成員帶領教師做好幼兒的清查和安撫工作。(4)應堅持先救人,后救火的原則,如有人被火圍困,需立即組織力量搶救。(5)控制火勢,防止火勢蔓延,極力搶救物質,降低火災所造成的損失,貴重物品進行專人看管,防止丟失和被盜,并組織人員逐一進行清理登記。(二)食品、衛生防范措施與安全預案1、預防措施
(1)利用廣播、報欄、櫥窗等多種形式,對廣大師生進行衛生常識宣傳和教育。(2)保障公共場所的通風,空氣清新,搞好環境衛生不留死角,培養師生良好的衛生習慣,并對公共場所和公共物品進行消毒。(3)加強食堂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和疾病監控工作,對無從業合格證或健康證的人員應堅決予以清退。(4)杜絕“三無”食品和發霉、變質食品進入學校食堂,禁止使用不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食品及食品調料。
2、應急預案(1)在校內發現帶有傳染性疾病的教師和學生,應急時就醫,不得帶病上班、上課,并對有傳染病人員的班級物品進行消毒處理后,方可繼續使用。(2)如遇傳染病強烈性感染,應報請上級有關部門,及時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迅速控制傳染源,維護學校穩定。(3)若遇學生非正常中毒或住校生發生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應立即停止食堂的生產活動,應迅速報告衛生行政部門,積極配合救助病人。(4)由保健員負責保留可能造成食物中毒或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并配合行政部門進行調查,并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以便更好的救治中毒人員。(5)根據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封存和消毀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對中毒食品加工場地、工具、設備進行消毒,并由校領導對中毒學生及其家長進行安撫,把事態控制在最小范圍內,降低對學校造成的負面影響。(三)樓道堵塞及安全疏散應急方案
1、樓道的安全(1)禁止幼兒在樓道內戲鬧、滑樓梯欄桿和翻越欄桿,一經發現,應對違者進行通報批評。(2)園總務科應對教學樓、等公共場所的樓梯通道安裝醒目的安全疏散通道標示。2、疏散應急方案(1)每日在幼兒到校前,門衛應及
時開啟學校大門,以免造成學生擁擠發生人身傷亡事故。(2)總務科應長期對各教學樓、進行安全檢查,以確保晚間照明燈光的正常使用。(四)用電管理與停電應急方案1、用電管理
(1)??倓湛茟訌妼τ秒姷墓芾?,確保用電安全,對電器設備應進行定期清查和維護,不得帶故障使用。(2)任何人不得隨意亂拉電線,安裝電源插座和電源開關,嚴禁使用絕緣過期的電器設備,電器設備的安裝和使用應由專業人員進行,并嚴格遵守國家規范。(3)各班應杜絕使用電爐、熱得快、取暖器等電暖設備,以免發生融電及火災的發生.
2、應急預案(1)若遇電力部門通知停電,總務科應通知各年級組,備齊照明應急所需的物品,如電筒、蠟燭等。(2)如停電時間較長,可組織保育員關閉教室及消毒間的所有用電設備。(3)因臨時停電而未燒熱的飯菜,不得提供給幼兒,學??倓湛瓶赏ㄖ程眯M饬碣彶?,但應提醒注意飯食衛生。
二、認真梳理內容,切實提高救助應急預案的操作性
各地民政部門要組織人員,分析評估現有預案,找準存在的問題,認真修訂,切實提高預案質量。在修訂過程中,要重點注意以下七個方面:一是把握定位,將救助應急預案列為本級政府的專項預案,爭取以本級政府名義印發,預案覆蓋的自然災害種類要全面;二是確保要素齊全,完整的預案應當包括預案制定依據和目的、適用范圍、組織指揮機構、應急準備、災情信息管理、預警響應、應急響應、災后救助、民房恢復重建和預案管理等內容;三是科學設定啟動指標,設定的指標要具體、量化、完整,要設定特殊情況下啟動預案的條件;四是合理劃分響應等級,省級救助應急預案最好設四個響應等級,市、縣兩級最好不少于三個響應等級;五是注意相互銜接,在響應等級、啟動條件以及響應措施等方面,要與同級其他預案和上下級救助應急預案相銜接;六是細化響應流程和措施,明確各項應急救助工作內容,詳細規定各響應級別工作流程;七是規范文本體例,按照國內外通行慣例,規范預案文本的章、節、款、項體例結構和標題。
三、強化管理機制,著力提高救助應急預案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