緒論:寫作既是個人情感的抒發,也是對學術真理的探索,歡迎閱讀由發表云整理的11篇宿舍管理制度范文,希望它們能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啟發。
(一)營業所人員于轄區內無適當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請住宿。?
(二)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傳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三)不得攜眷住宿。?
(四)需遵守本公約。?
第三條 本公司提供員工宿舍系現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務為條件,倘若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受免職、解職、退休、資遣等)時,對房屋的使用權當然終止,屆時該員工應于離職日起三天內,遷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費或搬家費用。?
第四條 宿舍統由所長(或職位最高者。職位相當以年資長者)擔任宿舍舍監,其工作任務如下:?
(一)總理一切內務,分配清掃,保持整潔,維持秩序,負責管理水電,煤氣,門戶。?
(二)監督輪值人員維護環境清潔及門窗的關閉(尤其夜晚及臺風)。?
(三)備置員工資料(如血型、緊急聯絡人……)?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通知主管及管理部門:?
1?違反宿舍管理規則,情節重大者。?
2?留宿親友者。?
3?宿舍內有不法行為或外來災害時。?
4?員工身體不適應負責照顧,病情重大者應通知其親友及主管并送醫院。?
第五條 員工對所居住宿舍,應盡管理人責任,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房舍。?
第六條 員工不得將宿舍之一部或全部轉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經發覺,即停止其居住權利。?
第七條 營業所所長或總公司得經常視察宿舍,員工不得拒絕,并聽從有關指示。?
第八條 有關宿舍現有的器具設備(如電視、煤氣爐、玻璃、衛浴設備、門窗、床鋪等)本公司以完好狀態交與員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惡意破壞,酌情由現住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并視情節輕重論處。?
第九條 住宿員工(含出差員工)應遵守下列規則:?
(一)服從舍監管理、派遣與監督。?
(二)室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接配電線及裝接電器。?
(三)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四)個人棉被、墊被起床后須疊齊。?
(五)煙灰、煙蒂不得丟棄地上,煙灰缸及其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寢室。?
(六)換洗衣物不得堆積室內,其余衣、鞋必須收入柜內。?
(七)洗曬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曬。?
(八)電視、收音機的使用,聲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礙他人安寧。?
(九)就寢后不得有影響他人睡眠行為。?
(十)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親友,如外人拜訪應登記姓名、關系及進出時間。?
(十一)夜間最遲應于23時前返回宿舍(注意關閉門窗),否則應向舍監報備。?
(十二)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入,遺失由各自負責。?
(十三)不得于墻壁、櫥柜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物品。?
(十四)污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于指定場所傾倒。?
(十五)各房間的清潔由住宿人輪流清潔整理。?
(十六)對水、電、煤氣的使用,應遵照下列規定:?
1?水、電不得浪費,隨手關燈及水龍頭。?
2?煤氣使用后務必關閉,輪值人員于睡前應巡視一遍。?
3?沐浴的水、電、煤氣用畢即關閉,浴畢應清理浴池。?(1)
4?沐浴以20分鐘為限。?
(十七)不得于床上抽煙,不得于宿舍內吃檳榔或其他不良物品。?
(十八)員工不得于宿舍或辦公室內聚餐、喝酒、賭博、打麻將或其他不良或不當行為。?
第十條 住宿人員需排輪值人員,負責公共地區的清潔,物品的修繕,水、電、煤氣、門窗等的巡視,管理及其他聯絡事項。?
第十一條 住宿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權利(退宿)并呈報管理部議處:?
(一)不服從舍監或所長的監督、指揮者。?
(二)在宿舍賭博(打麻將)斗毆、及酗酒。?
(三)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等。?
(四)擅自于宿舍內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五)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戒不改者。?
(六)違反宿舍安全規定者。?
(七)無正當理由經常外宿者。?
(八)有偷竊行為者。?
第十二條 遷出員工應將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屜等清理干凈,所攜出的物品,應先經舍監或主管人員檢查。?
一、衛生責任制度
學生宿舍衛生實行黨總支副書記、團總支書記、輔導員、班委會(主要為班長和衛生委員)、宿舍長五級管理。黨總支副書記和團總支書記不定期深入宿舍檢查衛生情況,輔導員定期深入所負責年級(班級)學生宿舍督促衛生清掃,了解學生思想生活狀況,班委會要切實組織本班學生宿舍的衛生清掃工作,宿舍長要帶領全宿舍成員搞好本宿舍衛生。
二、值日及大掃除制度
宿舍衛生實行值日制度和大掃除制度,要堅持做到一日一清掃,一周一次大掃除(時間為每周四)。宿舍長負責將值日表、評分標準、學院管理制度上墻,責任到人;值日生按衛生標準打掃好整個房間的衛生,同時督促宿舍的每位成員整理好自己的內務衛生。
三、檢查評比制度
1、宿舍衛生采取定期和不定期兩種檢查方式。全院衛生大檢查定于每周四中午,參加人員包括輔導員、學生會干部及班級衛生委員。公寓中心衛生檢查則為不定期檢查。
2、宿舍衛生檢查評比最終得分由學院大檢查得分(60%),院領導、輔導員抽查得分(40%)最終按比例規定得出并評出A、B、C、三檔。
四、評分標準見附件
五、獎罰措施:
1、對于一個月內連續三周衛生成績得A的宿舍,上報團總支老師給予表揚。
對于在一個月內無論學院檢查,公寓中心檢查均為A的宿舍,授予“機電學院AAAA級文明宿舍”的錦旗,并在宿舍內懸掛一個月,以示鼓勵。
2、對于衛生成績連續兩次得C的宿舍,上報團總支及輔導員老師,對宿舍內所有成員在學院內予以通報批評,給予班級衛生委員、及班長口頭警告處分,并相應在綜合測評中扣分。對于一個月內出現三次C的宿舍,
或在公寓中心簡報中出現為“最差宿舍”、及因違規被通報的宿舍,上報團總支老師,建議降低綜合測評德育評定或延緩入黨發展階段。
3、對于在同一周內出現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宿舍被評定為C的班級,由班長及衛生委員向其輔導員做出書面解釋,并制定出改進措施,若未有改善,追究其班長及衛生委員的責任。
4、對于違規在宿舍內私拉電線,賣東西、使用違規以及劣質電器(如插排、吹風機、熱得快等)的同學按照《山東建筑大學學生手冊》和《公寓管理規定》分別給予不同處分并在學院內部作出檢查。
六、檢查結果的運用
1、宿舍衛生檢查結果要在班集體考核、個人綜合素質測評中予以體現,對于衛生不符合要求的宿舍,要在綜合素質測評中予以扣分,對長期保持宿舍衛生的優秀宿舍要按照有關規定予以加分。對于因違規而被學院及公寓中心通報的宿舍及同學,綜合測評德育評為B級。
2、綜合測評的衛生成績是依照學生會平時的衛生檢查結果以及公寓中心的公寓檢查結果來評定的。其中公寓中心檢查成績占50%,學生會檢查占50%
第2條完善交接班制度,及時做好交接班記錄,嚴格執行交接班手續。
第3條嚴格按有關規章制度使用房間門鑰匙,不得私自借給他人使用。
第4條學生進入公寓后要加強巡邏,防止學生打架斗毆等惡性事件發生。
第5條嚴格執行學校兩休管理制度、規定,維持好秩序,對房間人數認真清查登記,對空、缺床鋪的學生做好記錄并上報學校政教處。
第6條學生公寓嚴禁外來人員進入,不得留外來人員住宿。
第7條管理人員加強對消防器材的檢查,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
第8條加強對安全指示牌等物品的檢查,對損壞的及時上報并更換。
第9條隨時檢查學生房間內隱患,包括杜絕火種進入房間、是否有管制刀具、電器及線路是否安全等。
第10條如遇到緊急情況,如火災、觸電等重大事件,及時上報學校值班領導,同時迅速撥打“119”、“110”、“120”、或“999”等電話,有條不紊的疏散學生。
一、用電安全的管理
1、宿舍內可使用的電器主要是:照明燈具,電風扇、手機充電器及電腦等,禁止在宿舍內使用發熱性電器。
2、認真遵守用電安全規范。不得私拉電線,禁止使用劣質電器及接線板,嚴格遵守各類電器的使用規范,禁止違規使用和損壞公共場所配電設施;節約用電,做到人走電斷,以免超負荷用電或長時間供電損壞電器和發生火災等事故。
3、違規使用電器的處理。宿舍智能電力控制系統能自動識別各類大功率電器(發熱性電器),并自動切斷宿舍的電力供應。學生因違規用電造成停電的,須由該宿舍寢室長向班主任交出違規使用的電器,憑班主任的書面通知(加蓋系辦公室公章或系書記簽字)到食堂一樓“注卡處”辦理相關手續方可恢復供電。
學生在一學期內連續兩次發生違規用電事故的,按照學生違紀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二、電器故障的維修
1、當宿舍內的公用電器設施發生故障時,應按程序報修,學生不得自行拆修,否則發生事故責任自負;自備電器也應由專業人員在斷電的情況下進行維修。
2、后勤管理部門負責公用電器設施的維修工作。按照“先維修、后追究”的原則,及時做好故障處理與責任認定;各系及班主任有義務協助做好相關工作。
三、電量定額的管理
1、學生用電實行“指標管理、定量供應、超量收費、節約留用”的管理辦法。每人每月免費用電定量為5度,超出部分按本地居民生活用電價格由學生自行支付。
2、后勤管理部門根據智能控制系統的提示,對單位宿舍剩余電量不足5度的,提前進行書面通知一次(通知貼在學苑餐廳一樓南門的宣傳欄內),核定電量用完后,系統將自動停止供電。
3、超額電量實行先預購后消費,電費由同一宿舍學生共同分擔,購電地點在食堂一樓注卡處,現金購買。購電及恢復供電時間與注卡時間一致。
4、各宿舍當月結余的電量,在該學年內將自動滾存至下月;學生因故提前離校或畢業,在后勤服務中心辦理離校手續后,對離校的學生停止定量供電。
大學生集體宿舍既是是學生生活、學習、休息的地方,又是學生探討工作、交流思想的重要場所。良好的宿舍環境能給人潛移默化的積極影響,促使生活在其中的人不知不覺地接受并形成良好的生活習慣,保持積極健康的生活態度,從而更好地做好本職工作。為營造整潔、安全、便利的居住環境,保障單位、職工的財產和人身安全,特制訂大學生集體宿舍管理規定。
二、管理原則
嚴格管理:建立健全大學生集體宿舍管理制度,由入住大學生自我管理與外部管理相結合,并加強日常檢查評比。
優質服務:單位注重提高服務質量,為入住大學生提供優質、便利服務。
合理分攤:大學生集體宿舍水、電費用、管理費用由單位和入住大學生雙方合理分攤。
三、管理規定
入住集體宿舍的大學生要做到文明住宿、遵章守紀、服從管理,保持集體宿舍生活和安全秩序。集體宿舍衛生、安全、秩序等由入住大學生共同維護。大學生應自覺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保持個人衛生和身心健康。
(一)公共衛生管理規定
1、入住人員自行安排,輪流打掃室內衛生、整理床鋪,并保持廚房、廁所清潔衛生;
2、垃圾清倒在單位院內垃圾車里,不向窗外和室內公共部位亂扔雜物,不在樓道、樓梯隨意潑灑臟水;
3、保持宿舍排水、排污管道暢通;
4、保持宿舍墻壁干凈,不亂寫亂刻、亂涂亂畫。
(二)安全秩序管理規定
1、按分配房間住宿,不得擅自調換。如需調換,需到大隊基地辦提出書面或口頭申請,經同意后方可調換,并進行登記;
2、注意愛護公物,凡室內公用設施不得私自搬走、拆毀、損壞或丟失,違者按價賠償并視情節追究責任;
3、要自覺保持宿舍內的安靜,自覺維護宿舍的生活秩序。作息時間原則上自行安排,收看電視或使用音響時注意避免妨礙他人休息;
4、原則上不得留宿外來人員,遇有特殊情況需要留宿的外來人員必須經過大隊基地辦批準以及其他室友同意,并進行身份登記;
5、宿舍管理費用和正常使用的水、電、燃氣及有線電視等費用由每位入住大學生平均分攤。其中,分攤的宿舍管理費用和正常使用的水、電費用由財務科到個人工資里劃扣,燃氣及有線電視等費用由入住大學生自行繳納;
6、自覺增強防火、安全意識。宿舍內不得私拉亂接電線,不得擅自更改電源線路,使用電器和煤氣灶時嚴格遵守操作規范;
7、嚴禁攜帶易爆、化學物品、等違禁物品進入宿舍,宿舍樓內不得隨意生火,臨時使用蠟燭時應注意避開易燃物品;
8、嚴禁在宿舍內酗酒、打架斗毆或侮辱他人,違者視其情節輕重予以相應處罰,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9、禁止在宿舍內進行賭博及其它違法活動,凡是賭博,除沒收賭具外,每人予以一定罰款,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10、最后離開宿舍人員在離開之前,應認真檢查,確保關閉煤氣閥和用電設施、設備;
11、入住大學生應加強安全防范意識。個人的柜子、箱子應鎖好,防止錢財被盜。外出或上班離開宿舍時要關好門窗,因未關好門窗而造成其他員工的財物被盜追究責任人的經濟賠償責任。在未征得其他人員同意的情況下不得隨意動用他人的物品,否則按偷竊論處,情節嚴重的交公安部門處理。
(三)公共設施維修規定
1、宿舍公共設施、設備需要維修的,由宿舍成員之一報告大隊基地辦并填寫維修申請表,基地辦接報后派員一般在48小時內維修完畢;
例會于每周一晚九點在一號教學樓團委會議室舉行。請假每次扣量化分0.5分,遲到每次扣量化分1分,曠會每次扣量化分2分。
二、材料上交(10分)
要求各院系積極上交宿舍文化節所需材料。能及時而且按照要求上交者滿分,上交不及時或不全面細致者扣量化分0.5—1分,未上交者扣量化分2分。
三、校級活動(50分)
1、宿舍設計大賽(20分)
宿舍設計大賽活動量化分為活動參與面、獲獎情況二項。
(1)活動參與面(10分):要求各院系大一所有宿舍參與宿舍設計大賽。以大一所有宿舍數為基數,參與數每低于基數10%,扣量化分1分。
(2)獲獎情況(5分)一等獎所在院系得5分,二等獎所在院系得3分,三等獎所在院系得2分,無獲獎院系得1分。
2、宿舍安全知識講座(10分)
按照規定人數到會且會議期間紀律良好者10分,每少于規定人數10%扣1分。
3、宿舍經典語錄網上評比(20分)
各院系被評上一條經典語錄加2分,被評上一條優秀語錄加1分。加滿為止。
四、自主活動(20分)
1、各院系自主活動情況:基礎分為10分,以活動舉辦情況加相應的量化分。
2、各院系每舉辦一次自主活動可加相應量化分,每項活動滿分為5分。評分范圍包括活動計劃、活動總結和活動效果三項。
自主活動量化細則見附件。
五、宿舍文化節期間綜合表現(10分)
宿舍文化節期間,根據各院系在日常工作、舉辦活動情況和工作積極性等方面的表現,進行綜合評定。
二、外單位住我廠宿舍人員,必須自覺遵守管理規定,在進入我廠宿舍住宿時,應將完備后的住宿手續,交宿舍所管單位保衛科查驗登記,后由該單位保衛科辦理住宿人員進出廠出入憑證,否則一律不準進廠住宿。
三、宿舍內部所有的公共財產,每個職工必須愛護,不得任意搬遷,更不準損壞和拆改,否則照價賠償,并視其情節輕重給予罰款。
四、住宿舍必須服從宿舍管理人員的安排和調整,每個房間必須按規定住滿室內人數。不滿者,宿舍管理人員有權安排人員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絕。
五、愛護宿舍衛生,室內、過道、樓梯間保持清潔衛生,不準在室內外堆放垃圾,隨地大小便、亂丟果皮、紙屑和亂倒臟物以及在墻上亂畫,違者處以10-50元罰款,各室由室長安排每天輪流打掃室內清潔,凡不執行者,每次處以10元的罰款。
六、注意節約用水、用電,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等浪費現象,室內嚴禁使用電爐、電熱器、電飯煲等高能器具。室內電燈定為一室一燈、一插座,燈泡在100瓦以內(從制度下發之日起,凡宿舍存放電爐、電熱器、電飯煲等高耗器具,視為使用處理,除沒收器具外,并處以50-200元的罰款)。
七、廠內單身宿舍,凡室外安裝計費電表的,除不準使用電爐外,可暫使用電飯煲、電炒鍋等炊事電器。
八、禁止宿舍內進行賭博及其它違法活動,凡是賭博,除沒收賭具外,每人處以100-5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并予除名。
九、嚴禁在宿舍內酗酒、打架、斗毆或侮辱他人,違者視其情節輕重處以10-1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并予除名。新晨
十、嚴禁男女混居一室(含已婚男女),違者處以100-500元罰款。
十一.宿舍內安有保險并封條,凡私自拆封條、拆換保險或因用電過大引起保險絲燒斷者,視為偷電論處,發現一次罰款寢室20-50元。
十
二、提高警惕,搞好防火、防盜工作,嚴防火警,火災事故的發生,宿舍內部發生被盜,除保護好現場外,應在24小時內報告廠保衛科,否則不予處理,對于人為造成的火警、火災事故,一經查實,給予責任者一次處以10-1000元的罰款。
十
一、違章用電器的界定
這里所指的違章用電器是指在學生公寓管理規定中明確禁止使用的大功率用電器,比如電飯煲、熱得快、電熱杯、電熱毯、電磁爐等。
二、禁止使用違章電器的相關依據
公安部在《高等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第十八條明確指出:“學生宿舍、教室和禮堂等人員密集場所,禁止違規使用大功率電器”。
《湖南商務職業技術學院學生手冊學生違紀處分條例》第十一條:違反學校規定,私拉亂接或違章使用非西城后勤公司或學院所配置的電器,及使用電爐、液化氣、煤油爐等危險物品者,給予警告處分;經批評教育不改,造成嚴重后果者,給予記過及以上處分。
《 湖南商務職業技術學院學生宿舍管理條例》第四十條第(五)款規定規定:嚴禁使用各種違章用電器(電暖氣、電褥子、電爐、電飯鍋、電飯煲、電火鍋、電磁爐、微波爐、熱得快等);嚴禁使用液化氣、煤油爐、酒精爐、蠟燭等易燃易爆物品;嚴禁私拉亂接電源線;離開宿舍時要隨手拔掉插頭,防止漏電引發火災。學生必須自覺遵守本辦法中有關規定,違者按《學生違紀處分規定》予以處理。
三、加強檢查、杜絕違章電器
1.檢查方式:物業管理部門日常檢查、院(系)定期檢查、學校相關職能部門聯合抽查等。
2.檢查注意事項:
(1)學生宿舍內若出現違章用電器,無論何種原因,一律清出宿舍,并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2)違章用電器清出宿舍的同時,應在該宿舍留有檢查部門印制編號并加蓋檢查部門公章的《違章用電器清出宿舍通知單》。
(3)高校學生公寓是對學生進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的主陣地,學校與學生之間并不是單純的房屋租賃合同關系,學校相關部門有權對學生宿舍進行安全、衛生等方面的檢查,在宿舍無人的情況下,兩人以上可以開門檢查。
(4)檢查人員在對學生公寓進行安全檢查的過程中,應佩戴證件,如遇宿舍內有人,應及時出示證件,向學生說明檢查的內容和目的。對學校相關檢查,學生有義務積極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搪塞、拒絕檢查。
3.檢查結果處理:
院(系)自行檢查其結果由院(系)妥善保管;物業部門檢查、學校相關職能部門聯合檢查其結果按以下方式處理:
(1)將檢查結果明細進行登記,并將各個違章用電器貼上標簽后按院(系)分類。
(2)通知院(系),將違章用電器交由院(系)保管并簽訂收據。
(3)將檢查的結果登記造冊,并定期通報。
四、強化安全意識,規范安全用電
1、使用安全合格的電線、插線板、電器,定期檢查,嚴禁將偽劣用電產品帶進宿舍,以防為宿舍安全埋下隱患。
1.做好安全工作,發現有不安全的事情和苗頭應及時報告并協助處理。
2.隨時保持高度警惕,教育全家及親屬防盜防火,防止其他事故的發生。
3.常住人口在一個月以上的,需向行政處報告并到大山坪派出所辦理臨時暫住證,自覺接受行政處和公安部門的管理和檢查。
4.發生突發事件,一要積極防止事態擴大,二要向領導報告,三要掌握好政策。
5.抓好保密教育,做好保密工作,做到不該說的不說,不該問的不問,不該傳的不傳。
6.愛護公共財物及設備設施,不得在墻上、樓梯道等公物上亂寫亂畫和有意損傷,不準翻越圍墻。
7.駕駛員要按照指定的地點停放車輛,七歲以下的小孩在院內玩耍要有大人看管。
二、衛生管理
1.按照衛生管理的規定,做好各家各戶和宿舍大院的清潔衛生工作,實行門前"三包"責任制。
2.按照居委會的規定,宿舍大院內不準養家禽、家畜,養狗必須有許可證。
3.講究個人衛生,自覺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不亂扔紙屑,不隨地吐痰、不亂倒垃圾。各住戶不得從樓上和窗戶往外扔雜物,污水不準倒在垃圾庫內,消除蚊、蠅孿生地。
4.綠化、美化、凈化環境。提倡家庭養花種草。公共區域不準堆放雜物,注意樓房的整體美觀。
5.組織滅鼠、滅蚊、滅蠅、滅蟑螂工作,一年多次。大院內每季度組織一次衛生檢查,由行政處及有關人員負責組織。
三、宿舍大院精神文明建設
1.講究社會公德。處理好友鄰和同志之間的關系,友鄰和同志之間應互相尊重,和睦相處。
2.自覺遵守黨紀國法,不看不健康的錄象,不吵架打架,不損害他人財物和公物。
3.愛護鄰里、關心集體、熱愛公益事業。家庭和睦,居室、庭院清潔、整齊、優美。
4.建立文明、健康、科學的生活方式,說話和氣,互助互愛,中午休息和晚上十一點以后嚴禁高聲歌唱、高聲播放音樂等,以免影響他人休息,樹立良好的道德情操。
5.不搞鋪張浪費,不搞封建迷信活動,不超生孩子,不早戀,不非法同居,不酗酒鬧事。
6.積極參加各級和職能部門組織的公益活動,教育子女、親屬遵章守法。加強內外團結,建立良好的庭院生活秩序。
四、其它有關制度
1.辦公室未出售的公有住房,對外出租按市場價,對本單位職工因拆遷、周轉臨時租用(二年以內)按市場價的
50%收取租金。
2.宿舍大院適當收取管理費。
3.愛護公物,損害公物照價賠償。教育小孩不要損害花草樹木。
4.愛護室內設備設施,未經批準不準隨意改變房屋結構,擅自搭建任何建筑物和擅自更改電路、供氣、水、排污管道等項目,確需更改的,須征得主管部門同意方能辦理。
5.節假日安排值班,由樓長負責。
6.自覺遵守大院的作息時間,大門開關時間,春夏季:早上5:30開門,晚上12點關門;秋冬季:早上6:00開門,晚上11:30關門。
五、樓長職責
1.抓好衛生檢查,每季度一次。單元評選好的住戶,每半年一次,并及時上報,年終進行表彰。
2.協助居委會、行政處抓好文明院的建設。
1.宿舍區開門、關門的時間
周一至周五:早上06:00開門,夏天7:05關門;冬天6:55關門
中午11:50開門,12:50關門
下午14:20開門,14:40關門,16:30開門
晚上19:25關門,22:10開門,22:45關門
周????? 六:早上06:00開門,晚上23:30關門
周????? 日:早上06:00開門,晚上19:25關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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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學生憑ic卡進出宿舍區,學生家長或親友來訪請到值班室登記。
3.不得擅自帶外人進入宿舍區,嚴禁帶外人(含家長)留宿。
4.上課、晚修時間,學生不準進入宿舍區或在宿舍逗留,因病或因事留在宿舍或進入宿舍區者,應持有班主任或年級組長或校醫的證明,并經確認登記后方可進入或留宿。
二、學生宿舍熄燈時間:
周日至周五:23:00
周????? 六:23:30
三、學生住宿規則
1.學期開學時,應按管理人員安排的宿舍、床位對號入住,不得擅自調換或占用他人床位或書柜。
2.上課、晚修時間未經允許一律不準在宿舍區逗留。
3.按時起床,按時午睡、晚睡。午、晚睡鐘響后,不得外出;不得在宿舍外亂走亂竄;不得喧嘩吵鬧;不得洗漱;不得下棋、打牌、亮燈看書或做影響他人休息的活動。絕不允許夜不歸宿。
4.在午、晚睡遲歸宿舍或紀律檢查時,必須積極配合,不得謊報假名、他人姓名或冒充班主任簽名。
5.要保持宿舍區內外的清潔衛生。不得帶飯、菜、湯等食品回宿舍吃,不得亂扔果皮、紙屑或雜物等。
6.要愛護宿舍區的設施。不得破壞門、窗、樓梯間的電燈開關。不得玩弄或破壞消防設施。
7.不得將大球(籃球、足球、排球)類帶入宿舍區;不得在宿舍區內踢足球、打籃球、排球、羽毛球或乒乓球等。
8.要提高警惕,增強安全防范意識。上課、晚修期間或離開宿舍室內無人時,值日生或舍長必須關水、關燈并鎖好門窗。
9.要保持宿舍內務整潔。午、晚睡起床后,應立即整理各自內務。值日生每天在午、晚睡鈴響前打掃室內、門前走道兩次,并及時清倒垃圾。門窗每周要擦洗兩次,并保持干凈。
10.要杜絕火災隱患。不得在宿舍區點燃蠟燭、蚊香和其它物品;嚴禁在宿舍區私拉電線,自裝電器煮東西,不得在宿舍充電。
11.要講公德、守紀律。不得有意破壞公物、污損墻壁;不得隨地大小便;不得打架、鬧事、起哄、放鞭炮、吸煙、喝酒、賭博;不得爬墻爬窗、鉆欄桿攀爬鐵門等進出宿舍區。
12.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如酒精、火藥、炮竹等)帶進宿舍區。
13.禁止攜帶水果刀等危險物品和兇器(如鋼管、刀具等)帶進宿舍區。
14.午、晚睡鈴響后,禁止玩手機(包括發短信、玩游戲等)、玩電子游戲機、mp3、mp4等。
15.禁止帶動物進入宿舍。
16.午、晚睡鈴響后,各宿舍舍長和值日生必須負責關閉該宿舍房燈、走廊燈等。
17.嚴禁觀看黃色書刊或宣傳張貼。
四、違反《學生住宿規則》的處罰規定
1.違反《學生住宿規則》1、2、3、14、15、16、17條者,每次記違紀1次。午、晚睡時打牌、下棋者,給予記過處分;有夜不歸宿表現者給予留校察看處分。
2.違反《規則》第4條者,給予記過處分。
3.違反《規則》第5條者,記宿舍違紀1次。亂丟亂扔果皮及雜物者給予記過處分;有意扔雜物打人者加重處分。
4.違反《規則》第6條者,給予記過或記過以上處分。并對所破壞的公物進行賠償。
5.違反《規則》第7條者,給予警告處分。在宿舍區打球者給予記過處分,因打球打壞公物者要加重處分。
6.違反《規則》第8條者,記宿舍違紀1次。
7.違反《規則》第9條者,即不按要求搞好清潔衛生者,將視情況扣除內務衛生所得分。
8.違反《規則》第10、11條者,給予記過或記過以上處分;有爬墻、爬欄桿行為者,每次給予記2次過處分;在宿舍區帶頭燃放鞭炮或起哄者,給予留校察看一個學年的處分。
9.違反《規則》第12條者,給予留校察看或以上處分。
10.違反《規則》第13條者,給予記過以上處分,帶兇器者將強令轉學離校。
11.違紀者若不聽從管理人員的批評教育和制止,視情節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12.在宿舍區內違反學校其它規章制度者,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13.每位住宿生每學期20分。內務衛生每扣2分算違紀1次,違紀一次扣1分。扣分累計達4分者給予警告;扣分累計達6分給予記1次過處分,并責令走讀一周;扣分累計達12分給予記2次過處分,并責令走讀一個月;扣分累計達18分者給予留校察看處分,并取消住宿資格。如有好人好事的酌情給予獎勵。
14.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其住宿資格:
(1)扣分累計達18分者;
(2)在宿舍吸煙者;
(3)在宿舍喝酒者;
(4)爬墻外出者;
(5)造成水電嚴重浪費者;
(6)故意破壞公物者;
(1)、床面整潔,床上的被褥等物品疊放整齊劃一;
(2)、地面干凈,無死角;
(3)、墻面、房門、玻璃等,要保持清潔無塵,無破損;
(4)、保持室內及衛生間干凈,無異味;
(5)、保持桌面清潔,不亂刻亂畫,上面物品整潔,擺放整齊;
(6)保持樓道公共部分整潔。
2、宿舍安全標準
(1)、嚴禁在宿舍內大聲喧嘩、打鬧、嬉戲及高音量放收錄機;
(2)、嚴禁在宿舍內存放有毒、易燃等危險物品;
(3)、禁止在宿舍內點蠟燭,亂扔煙頭;
(4)、遇到突況,要保持冷靜,團結一心,保護自己和他人安全。
(5)、宿舍內的貴重物品,應妥善保管,數量較大的現金應及時存入銀行;
(6)、員工離開宿舍時,要做到隨手鎖門,人走燈滅;
(7)、如有朋友探望,不得影響他人正常休息,并且禁止留宿異性;
(8)、照明或電視機、錄音機等電器設備,使用完畢或遇突然停電,必須立即切斷電源或撥掉插頭。
3、公司將于每周檢查衛生一次
二、設置及相應職責
1、設置:職工宿舍內設有宿舍舍長兩名,男女各一。
2、舍長職責
(1)、定期進行衛生查看;
(2)、負責宿舍內公共衛生區的值日安排;
(3)、負責傳達上級精神和指示;
(4)、定期向上級匯報宿舍管理情況;
(5)、及時了解員工心態,對有晚而未歸的員工,進行聯系,確保安全;
(6)、了解各宿舍公物損壞情況,及時進行報修;
(7)、及時傳達各員工的意見和建議;
(8)、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陷患,防止安全事故發生,對宿舍內一切不安全因素,一定要及時全面的向相關領導匯報。
3、員工職責
(1)、積極配合舍長工作,服從舍長安排;
(2)、自覺整理好個人內務;
(3)、嚴格遵守公司的管理規章制度及宿舍制度;
(4)、有特殊情況晚歸,應及時向舍長說明情況;
(5)、處理好自己和其他員工之間的關系,做到禮貌、寬容;
(6)、愛護好公共財物,堅決杜絕“長流水”,“長明燈”現象;
(7)、應保證外地員工優先住宿安排。
三、宿舍文化建設
1.做人禮貌,講話文明;
2.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
3.保持衛生整潔,房間無異味;
4.培養容洽、團結的員工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