緒論:寫作既是個人情感的抒發,也是對學術真理的探索,歡迎閱讀由發表云整理的11篇監督檢查計劃范文,希望它們能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啟發。
二、工作安排
(一)監督檢查方式
特種設備現場安全監督檢查分為日常監督檢查和專項監督檢查。
日常監督檢查,是指根據檢查計劃,按照《特種設備現場安全監督檢查規則》規定的檢查項目、檢查內容,對被檢查單位實施的監督檢查。
專項監督檢查包括重點時段監督檢查和專項整治監督檢查是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省、市監管部門和縣人民政府及其所屬有關部門統一部署的,或根據投訴舉報反映的問題,針對具體情況制定在規定的時間內組織實施的,對被檢查單位的特定設備或項目實施的監督檢查。
(二)監督檢查的項目和內容
日常監督檢查的項目和內容按照《特種設備現場安全監督檢查規則》中《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現場安全監督檢查項目表》的規定執行。
專項監督檢查檢查設備的種類和數量、檢查項目和內容,按照相應部署的具體要求執行,如無專門明確的,參照日常監督檢查的檢查項目和內容執行。
(三)監督檢查時限
1.日常監督檢查時限為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具體由各監管部門根據本轄區本監管范圍的實際情況確定。
2.專項監督檢查時限由各監管部門按照文件要求統一部署實施。
3.對檢驗、檢測機構報告的重大問題,需要實施現場監督檢查的,特設科接到報告后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進行檢查。
4.針對投訴舉報的內容,需要實施現場監督檢查的,由接到投訴舉報的監管部門在5個工作日內派出檢查人員進行檢查。
三、監督檢查工作分工及要求
1.對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的日常監督檢查及專項監督檢查按照特種設備網格化管理及屬地監管規定,由各市場監管所負責實施。
2.各市場監管所負責對轄區內特種設備違法違規行為進行隱患排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特設科。
3.各市場監管所將有安全隱患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的檢查記錄復印件及特種設備安全隱患報告交接書一同及時上報給特設科,特設科以此為依據進行妥善處理。
4.對在轄區管轄范圍內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的特種設備,要全面建立起網格化監管臺賬,并由監管人員確立簽字后報特設科存檔備案,每年日常監督檢查次數不得少于1次(對在年度內已經進行了檢查且合格的特種設備,在其檢驗有效期屆滿時要進行再次檢查,確保特種設備在檢驗有效期內進行使用)。
(一)圍繞財政資金安全規范使用,加大強農惠企和民生等重大專項資金的監督檢查力度。
1、農村環境綜合治理專項配套資金
承辦科室:農財科
檢查時間:7月份
檢查單位:縣農辦
2、農村精品示范村建設資金
承辦科室:農財科
檢查時間:7月份
檢查單位:縣農辦
3、農業基礎設施建設資金
承辦科室:農財科
檢查時間:8月份
檢查單位:縣農業局
4、水利水毀工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等修復資金
承辦科室:農財科
檢查時間:9月份
檢查單位:縣水利局
5、農資綜合補貼(種糧補貼、交通石油價格改革補貼)
承辦科室:企業科
檢查時間:9月份
檢查單位:各有關鄉鎮、街道(農、油茶場)、交通局
6、新農合資金
承辦科室:社保科
檢查時間:8月份
檢查單位:縣新農合管理中心及相關醫療機構
7、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資金
承辦科室:社保科
檢查時間:9月份
檢查單位:縣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管理中心等
8、救災資金
承辦科室:社保科
檢查時間:10月份
檢查單位:有關鄉鎮
9、電影公司“2131”工程資金
承辦科室:教科文科
檢查時間:6、7月份
檢查單位:縣廣電局、縣電影公司
10、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資金
承辦科室:農綜改科
檢查時間:5.6月份
檢查單位:
11、2014年村部綜合服務場所建設補助
承辦科室:行政政法科
檢查時間:4-12月份
檢查單位:有關鄉鎮
12、市政運行維護資金
承辦科室:經建科
檢查時間:8月份
檢查單位:市政管理中心
(二)圍繞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進一步強化會計監督。
1、會計監督
承辦科室:監督科、會管科
檢查時間:5月中旬至10月底
檢查單位:
(三)圍繞財政制度改革工作,加強公務卡制度實施和政府采購的監督。
1、公務卡制度實施情況
承辦科室:國庫科
檢查時間:5-6月份
檢查單位:有關單位
2、政府采購合同執行情況
承辦科室:采購辦
檢查時間:10-11月份
檢查單位:有關單位
(四)圍繞財政所規范化建設工作,關注鄉鎮財政資金管理水平。
1、鄉鎮賬務檢查
承辦科室:預算科
檢查時間:7-8月份
檢查單位:有關鄉鎮
(五)圍繞強化財政內部控制管理,深化內部監督檢查工作。
1、內部監督檢查工作
承辦科室:監督科
檢查時間:9月份
檢查單位:局有關科室
二、具體檢查要求
(一)局各業務科、局下屬單位要充分認識財政監督檢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密切配合,通力協作,切實加大監督檢查的力度。
加強對食品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嚴格落實食品生產企業主體責任和屬地監管責任。切實提高全縣食品生產環節檢查效能,推動檢查程序化、規范化。嚴厲打擊違法違規食品生產行為,嚴防嚴控生產領域食品安全風險。
二、檢點
根據省局食品生產監督檢查事權劃分指導意見,結合市局2020年食品生產監管工作要點,年度內對重點企業和重點品種生產企業實施抽查,對重點內容實施全項檢查。
(一)重點企業。
1.規模以上食品生產企業。
2.2014年-2016年公布的食品生產示范企業。
3.市級及以上監督抽檢不合格食品生產企業。
(二)重點品種。
肉制品
植物油
白酒
食糖
(三)重點內容。
1.標簽標識。
2.食品添加劑使用及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
3.食品生產過程控制。
三、工作任務
(一)日常監督檢查。全部生產企業和小作坊按照風險分類分級情況,全覆蓋檢查。
(二)督導檢查。對監督抽檢不合格食品生企業、投訴舉報較多、輿情反映涉及的食品生產企業,和重點品種食品加工小作坊監管情況開展督導檢查。
四、有關要求
(一)加強領導,確保工作實效。科學合理安排監督檢查時間節點及內容,確保年度檢查取得實效,監督企業落實各項整改措施。
(一)鄉(鎮)監督檢查對象
(二)專業監督檢查對象
1、工業、能源專業:。
2、固定資產投資、房地產專業及建筑專業:。
3、勞動工資專業:。
4、貿易專業:。
二、統計監督檢查的內容
(一)有關鄉﹙鎮﹚人民政府和有關單位貫徹落實統計法和國家統計報表制度情況,有否強令或者授意統計機構、統計人員篡改統計資料、編造虛假數據;有否不顧客觀事實,以領導班子集體研究等方式確定統計數據;有否對拒絕、抵制篡改統計資料或者對拒絕、抵制編造虛假數據行為的統計人員進行打擊報復。
(二)有否違反統計制度和法定程序修改統計數據的行為。
(三)是否存在虛報、瞞報、偽造、篡改、拒報和屢次遲報統計資料的行為。
(四)是否依法設立統計機構或配備統計人員。
(五)是否設置統計原始記錄、統計臺帳。
(六)統計人員是否持證上崗。
(七)是否自覺支持、配合各種統計調查和統計執法檢查等。
(八)檢查2013年度和2014年相關統計指標數據質量情況以及統計基礎工作。
(九)各鄉(鎮)企業站是否執行村(居)、企業起報制度,工業數據是否與原始記錄、臺帳相一致。
(十)統計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它事項。
(十一)統計監督檢查工作回訪:去年被檢查單位的整改的落實情況,有關被處罰單位的整改情況等。
三、統計監督檢查的組織實施
由縣統計局相關職能股室組織實施。
四、統計監督檢查的時間
二、工作安排
(一)監督檢查方式
特種設備現場安全監督檢查分為日常監督檢查和專項監督檢查。
日常監督檢查,是指根據檢查計劃,按照《特種設備現場安全監督檢查規則》規定的檢查項目、檢查內容,對被檢查單位實施的監督檢查。
專項監督檢查包括重點時段監督檢查和專項整治監督檢查是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省、市監管部門和縣人民政府及其所屬有關部門統一部署的,或根據投訴舉報反映的問題,針對具體情況制定在規定的時間內組織實施的,對被檢查單位的特定設備或項目實施的監督檢查。
(二)監督檢查的項目和內容
日常監督檢查的項目和內容按照《特種設備現場安全監督檢查規則》中《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現場安全監督檢查項目表》的規定執行。
專項監督檢查檢查設備的種類和數量、檢查項目和內容,按照相應部署的具體要求執行,如無專門明確的,參照日常監督檢查的檢查項目和內容執行。
(三)監督檢查時限
1.日常監督檢查時限為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具體由各監管部門根據本轄區本監管范圍的實際情況確定。
2.專項監督檢查時限由各監管部門按照文件要求統一部署實施。
3.對檢驗、檢測機構報告的重大問題,需要實施現場監督檢查的,特設科接到報告后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進行檢查。
4.針對投訴舉報的內容,需要實施現場監督檢查的,由接到投訴舉報的監管部門在5個工作日內派出檢查人員進行檢查。
三、監督檢查工作分工及要求
1.特設科負責全縣氣瓶充裝單位的日常監督檢查和專項監督檢查。其他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的日常監督檢查及專項監督檢查按照特種設備網格化管理及屬地監管規定,由各市場監管所負責實施。
2.各市場監管所負責對轄區內特種設備非法違規行為進行隱患排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特設科。
3.餐飲服務科及各市場監管所負責對全縣各自監管的餐飲服務對象所使用的液化氣罐進行隱患排查,將超期報廢氣瓶及不粘貼充裝標簽氣瓶的使用單位上報特設科,由特設科進行妥善處理。
4.各市場監管所及餐飲服務科將有安全隱患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的檢查記錄復印件及特種設備安全隱患報告交接書一同及時上報給特設科,特設科以此為依據進行妥善處理。
5.對在轄區管轄范圍內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的特種設備,要全面建立起網格化監管臺賬,并由監管人員確立簽字后報特設科存檔備案,每年日常監督檢查次數不得少于1次。
6.各類專項整治行動針對的重點場所、重點行業、重點設備,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省、市質監局和縣政府統一部署,結合屬地監管工作實際確定。
按照“四個最嚴”總要求,認真貫徹落實上級相關部門關于食品安全工作一系列決策部署,抓緊落實企業主體責任這一主線,以風險分級管理為基礎、企業自查為前提,日常檢查為主體,專項檢查為重點,有計劃、有組織、有效果地開展監督檢查工作,切實履行食品銷售環節監管職責,提升監管效能,著力構建嚴密高效的食品銷售監管體系,科學防范食品安全風險,全面提升我市食品銷售安全保障水平。
二、檢查對象
食品及食品添加劑銷售者、食用農產品銷售者;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集中交易市場的開辦者、柜臺出租者、展銷會舉辦者;網絡食品銷售第三方平臺提供者;第三方冷庫;法律、法規、規章等確定的與食品銷售監管有關的行政管理相對人。
三、檢查計劃和主要內容
(一)日常監督檢查
實施主體:由市局食品流通科及其分局按照職責分工組織實施,對市區內2598戶食品銷售者開展監督檢查。計劃每月檢查380戶左右,在年底前全部完成檢查計劃。
主要內容:主要針對《省食品銷售者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指南(試行)》中規定的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對市場開辦者及食品(含食用農產品、食品添加劑,下同)銷售者開展監督檢查。
(二)專項檢查
實施主體:上級相關部門部署要求,組織開展全市專項檢查。市局及其分局應結合本地實際,組織開展專項檢查。
主要內容:聚焦“慶祝建黨100周年”等重要活動,“五一、中秋、十一”等重要節假日,季節轉換期間食品安全問題多發等重要節點,以大型商場超市、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為重點單位,以農村地區、校園周邊、旅游景區、商業區、客運站和高速公路服務區等為重點區域,以冷鏈食品、肉制品、乳制品、大桶水、節令食品、高風險食用農產品為重點品種,有針對性地開展專項檢查。
肺炎疫情防控期間,聯合相關部門對冷鏈食品銷售者每月組織開展不少于1次疫情防控工作監督檢查。
(三)飛行檢查
實施主體:由省、州、市相關部門組織實施。
主要內容:結合疫情防控工作,以2020年省食品安全抽檢監測流通環節不合格及問題樣品銷售單位(附件1)為重點,對食品銷售者主體責任落實情況進行抽查。
1.市局相關部門及其分局組織對2020年度其他監督抽檢(風險監測)不合格食品銷售單位及農業農村部門通報的抽檢監測不合格食品銷售單位的監督檢查。
2.市局視年度重點工作進展情況,不定期對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農村食品、冷鏈食品等重點銷售單位開展飛行檢查。
(四)食品經營許可證后抽查
實施主體:市局相關部門及其分局組織實施。
主要內容:以“告知承諾制”獲證單位為重點,對食品銷售者保持獲證條件情況進行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嚴格按照優化營商環境要求,科學制定食品銷售年度監督檢查計劃,明確檢查內容、方式、頻次,并主動公示(當地政府相關網站),接受社會監督。禁止選擇性執法、任性執法,禁止刁難檢查對象。
結合我州“十二五”水利發展規劃和今年重點工作,全面監督檢查中央1號文件各項任務完成情況,重點檢查以下內容:
1、責任落實情況。檢查各縣市水利局在貫徹落實中央1號文件中履行職責的情況;各縣市水利局“十二五”水利規劃是否符合省、州和本縣市“十二五”經濟社會發展規劃關于加快水利發展的要求。
2、重點水利建設任務推進情況。檢查加強骨干水源工程、農田水利、農牧區飲水安全、河道綜合治理及防洪等薄弱環節建設、加快水利基礎設施建設等各項任務的推進情況。重點檢查水利專項建設規劃的制定及任務分解、責任分工、地方配套資金落實、工作進度和工程質量情況等。
3、水利資金管理使用情況。檢查水利資金使用的規范性和資金利用率,重點檢查糾正虛報假報水利項目騙取資金、擠占挪用水利專項資金以及其他違規使用或嚴重浪費水利資金的問題。
4、水利工程項目建設情況。以重點水利建設工程、水資源配置、水土保持等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工程為重點,檢查水利工程項目立項審批、招標投標、合同履約、建設實施、資金使用、質量安全管理等情況。著重檢查項目審批手續是否完備、是否實行了“四制”(項目法人制、招投標制、監理制和合同制)管理、項目監管和資金管理是否到位、變更工程手續是否齊全、工程監理機構和監理人員履職情況等等。
5、水利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情況。
6、水資源管理工作。主要是水資源管理最嚴格的“三條紅線”的確定和執行,看用水總量控制紅線、用水效率控制紅線、水功能區限制納污紅線的確定和相關評價體系的建立情況,水資源管理責任制的建立和落實等情況。
二、監督檢查的方式及時間安排
監督檢查工作采取自查自糾、全面檢查、重點抽查、整改提高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自查自糾。各縣市水利局根據相關文件要求,對照監督檢查的主要內容認真進行自查自糾。并于8月30日前將自查報告報州水利局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督導檢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全面檢查。9月中、下旬,州水利局將組織相關人員組成檢查組,以聽匯報、查閱資料、實地查看、座談等方式,對各縣市水利局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全面檢查。10月底前,州水利局形成自查報告報州監察局。
3、重點抽查。年內,州水利局將結合水利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抽派專門人員,對重點工程開展1次重點抽查。
4、整改提高。各縣市水利(務)局要將整改提高貫穿于監督檢查的全過程,對發現的問題,限期整改到位。通過自查自糾、全面檢查和督促整改,加大對中央1號文件的貫徹落實力度。
(一)大力抓好基層單位統計普法教育。按照全省統計普法教育安排,今年統計普法重點對象是基層統計單位有關人員。各區、縣(市)統計局(調查隊)要結合統計基礎建設、統計稽查、統計年報會、統計從業資格考前培訓、統計繼續教育等工作,采取多種形式,大力抓好基層統計單位有關人員的統計普法教育,把統計普法教育融入統計行政管理和服務的全過程,進一步提高基層統計單位有關人員的統計法律意識和統計法律素質,增強其依法統計的自覺性。市局(隊)將通過統計從業資格考前培訓、統計繼續教育開展基層統計單位有關人員統計普法教育;組織舉辦鄉鎮(街道)統計員培訓班,開展鄉鎮(街道)統計人員統計普法教育。
(二)繼續抓好領導干部統計普法。各區、縣(市)統計局(調查隊)要以國家《統計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出臺為契機,進一步爭取當地黨委、人大、黨委組織部門、普法辦的重視和支持,將依法統計知識納入今年當地黨委(組)中心組集體學法、人大法制講座、領導干部培訓班及公務員普法考試的內容之中,并積極做好有關工作,努力擴大對領導干部的統計普法宣傳面。市局(隊)今年將統計普法內容列入到市委組織部在黨校舉辦各類干部培訓班的課程中,以進一步推動對各級領導干部的統計普法工作。
(三)深入開展機關干部學法活動。按照依法行政的工作要求,各區、縣(市)統計局(調查隊)要充分利用法制培訓、法制講座、法制報告、普法考試等形式,深入組織開展機關干部學習通用法律知識與依法行政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活動,做到學法有計劃、有安排、有落實、有檢查。市局(隊)將以處室集體學法與個人學法相結合的方式組織開展通用法律知識與依法行政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學習活動,以進一步提高機關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
(四)認真組織統計法制宣傳活動。以《全國人口普查條例》、《統計違法違紀行政處分規定》出臺及“浙江法治宣傳月”、“12·4”全國法制宣傳日、“12·8”《統計法》頒布紀念日為契機,各區、縣(市)統計局(調查隊)要精心策劃,敢于創新,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絡、報刊等大眾傳媒,面向全社會開展豐富多彩的統計法制宣傳活動,努力營造統計工作科學發展的法治氛圍。市局(隊)將制作一批統計法制宣傳掛圖,制作一部統計法制宣傳動漫短片,大力推進向機關、鄉鎮、街道、企業、社會統計法知識的宣傳和普及。
(五)認真做好統計普法驗收準備工作。統計“五五”普法工作已進入后期階段,各區、縣(市)統計局(調查隊)在抓好本地區統計普法教育宣傳的同時,要認真做好統計“五五”普法考核驗收的各項準備工作。市局(隊)將在今年出臺《*市統計“五五”普法考核驗收辦法》,為明年全市統計“五五”普法考核驗收工作作好準備。
二、強化統計監督檢查
(六)繼續開展統計工作巡查。各區、縣(市)統計局(調查隊)要圍繞當前統計工作存在的問題,特別是要針對一些地方、部門、單位統計工作上存在的突出問題,結合經濟普查等工作的開展,加強統計監督檢查,對鄉鎮、街道及部門的統計基礎建設、數據質量情況進行巡查,充分發揮統計巡查在組織和監督本地區統計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市局(隊)今年將抽取3個區、縣(市)、3至5個市級部門進行統計巡查,進一步強化對區、縣(市)和部門的統計監督管理。
(七)不斷深化統計稽查工作。2009年省統計局下達我市統計稽查計劃為500個單位,各區、縣(市)統計局(調查隊)要根據省、市的統一部署,制定并實施年度統計稽查計劃。抓住經濟普查數據上報、處理、質量抽查等關鍵環節,開展經濟普查數據質量統計稽查;繼續開展以鄉鎮有否虛報、偽造固定資產投資統計數據,服務業、能源統計單位有否瞞報、拒報統計數據,統計單位有無任用無統計從業資格的人員從事統計工作等為重點內容的統計稽查,使統計稽查的實施能更好地與中心業務工作相結合,更好地為加強統計基層基礎建設服務。在實施統計稽查中,要更加注重統計稽查的規范性,更加注重事前預防、事中稽查和事后整改、教育、指導與處罰的結合運用。市局(隊)今年將制定全市統計稽查計劃,并抽取一批統計單位進行統計稽查,并將啟動調查隊系統統計稽查工作。
(八)依法組織統計調查工作。各區、縣(市)統計局(調查隊)要嚴格按照統計法律法規和《浙江省統計調查表布置與催報暫行規定》規定的工作流程,精心組織實施各項統計調查工作,特別要抓好統計調查表布置與催報環節,切實使統計調查工作的組織實施規范性化、制度化。市局(隊)將結合統計巡查對各地組織實施統計調查工作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九)認真做好違法案件查處。各區、縣(市)統計局(調查隊)要注重把握查案法律依據、查案方式、查案時機、查案效果,努力實現查案法律效果、社會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統一,要開展統計違法案件的查處工作。尤其是對統計違法舉報案件,要做到有告必理、有案必查,涉及到領導干部在統計上弄虛作假的案件,要會同當地紀檢、監察部門進行查辦。市局(隊)將加強對各地查辦統計違法案件的監督與指導。
(十)切實落實案件管理有關規定。各區、縣(市)統計局(調查隊)要認真執行《統計執法檢查規定》第三十五條和第三十六條的規定,落實重要統計違法案件立案報告和結案備案制度,規范案件查辦情況通報制度。市局(隊)將繼續開展統計行政處罰案卷評查工作,以進一步規范各地統計違法案件查處行為。
(十一)健全統計執法監管制度。各區、縣(市)統計局(調查隊)要及時將對被監督檢查過的統計單位加載在統計執法監管信息庫中,要選擇典型案件進行曝光,提高政府統計工作的權威性。同時,要進一步完善對有統計違法記錄的單位實行統計監督檢查回訪制度,對屢查屢犯的,一定要依法嚴肅查處。市局(隊)將在原有統計違法案件信息庫的基礎上,建立全市統計稽查單位信息庫,進一步加強對統計執法工作的監管。
三、規范統計行政行為
(十二)積極構建權力陽光運行機制。各區、縣(市)統計局(調查隊)要按照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部署,加強與當地法制等部門的聯系與協調,積極開展本部門構建權力陽光運行機制工作,及時按要求做好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事項的職權目錄、權力運行流程圖和監督機制明示圖的編制,并及時將經核準的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行政處罰項目及其依據、行使程序和相應責任通過政府門戶網站等載體向社會公布。市局(隊)在做好自身構建權力陽光運行機制的基礎上,加強對各地構建權力陽光運行機制的指導與督促工作。
(十三)加強規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各區、縣(市)統計局(調查隊)要積極開展有關加強統計基層基礎建設、強化部門統計工作管理、統計資料管理及統計數據公布等與依法統計有關的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完善工作,要根據《浙江省行政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規定》,及時做好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和管理工作。市局(隊)今年將對現有規范性文件進行一次清理、審查、修改及重新備案。
(十四)依法規范統計部門自身行為。各區、縣(市)統計局(調查隊)要加強統計執法規范化建設,進一步建立健全各項統計行政決策和管理制度,完善內部統計監督制約機制,嚴格依法規范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審批或備案、統計資料管理和公布、統計從業資格認定、統計行政處罰等統計監督管理工作,加大對違法行政的責任追究力度。市局(隊)將修改完善《*市統計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辦法》,進一步加大依法行政工作的監督考核力度。
(十五)配合做好有關統計法規規章的修改工作。各區、縣(市)統計局(調查隊)要會同市局(隊)根據國家統計局、省統計局的要求,積極做好《統計法(修訂草案)》的征求意見工作,并配合國家統計局開展《全國人口普查條例》、《統計法實施細則(修訂草案)》的調研、起草、論證、修改工作。
四、夯實統計基層基礎
(十六)切實加強統計基層基礎建設。各區、縣(市)統計局(調查隊)要在“三年統計基礎建設年活動”的基礎上,建立健全本地區統計基礎建設長效管理辦法,完善對鄉鎮(街道)統計工作考核的內容,積極配合做好村級統計網上直報改革工作,要把基層統計基礎工作納入經常性統計稽查之中,實行長效管理與監督。市局(隊)今年將以政府購買城區社區統計服務的方式,解決6個老城區社區統計人員及經費,明確社區統計工作職能,建立和完善社區統計網絡,開展村級統計網上直報改革。并將對其他區、縣(市)鄉鎮(街道)、村統計工作現狀進行摸底調研,為下一步加強全市基層統計基礎建設打好基礎。
(十七)積極探索統計中介服務形式。各區、縣(市)統計局(調查隊)要認真學習和借鑒義烏、溫嶺等地統計中介機構發展的經驗,按照省政府《關于加快中介機構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的要求,積極探索發展本地區統計中介機構,有條件的區、縣(市)可先行進行試點,在取得經驗的基礎上,再全面推行。市局(隊)將對發展統計中介機構進行調研。
以黨的和有關安全生產系列講話精神為指導,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和“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和交通運輸法律法規規定,嚴格落實部門安全監管責任和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按照“統籌兼顧、突出重點、提高效能”和“分類分級監督管理”的原則,規范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行為,深入開展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工作,強化安全教育培訓和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促進我市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水平不斷提升。
二、工作目標
嚴格落實企業安全法定原則,依法查處各類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和排查治理各類安全事故隱患,堅決杜絕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努力預防和減少一般事故,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全市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三、工作重點
2020年市交通運輸局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工作以道路運輸、水上交通、公路養護施工等行業企業及潛在重大事故隱患或重大危險源的企業安全生產為重點,通過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大力推進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創建工作,依法查處各類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積極開展交通運輸行業領域的安全專項整治,堅決消除重大安全隱患,不斷增強交通運輸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工作的有效性和權威性,維護全市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正常秩序,促進行業企業安全發展。
四、主要任務
(一)監督檢查
1、監督檢查內容。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市地方海事處、市運輸管理所、市公路段和市交通公路工程管理處依據各自職責對所屬領域安全生產開展全面監督檢查工作,也可視領域內安全生產的實際情況選擇重點檢查項進行監督檢查。
2、監督檢查方式。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要堅持依法按程序、按計劃實施,突出重點,注重實效,堅持“專家查隱患,部門抓監管,企業抓落實,檢查促整改”的工作機制,以監督檢查促進企業隱患排查整改。要適時組織開展集中監督檢查,及時總結共性及突出問題,抓好整改,增強監督檢查工作的針對性、時效性。
3、監督檢查工作的任務分工及要求。
(1)市地方海事處負責水上交通運輸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對取得水上運輸經營許可的企業每年檢查頻率不低于4次。
(2)市運輸管理所負責道路運輸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對取得危險品運輸和旅客運輸經營許可的企業,每年檢查頻率不低于4次,對其他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的企業每年檢查頻率不低于4次。
(3)市公路段負責全市省道、縣道和農村公路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每年檢查頻率不低于4次。
(4)市交通公路工程管理處負責交通工程施工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每年檢查頻率不低于4次。
運輸管理所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要對所屬行業轄區內交通運輸企業開展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活動;要充分發揮安全監管包保責任制的作用,進一步將對企業的安全監督檢查工作落實到具體人,按規定要求做好監督檢查工作,確保做到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無縫隙、全覆蓋。
(5)對于群眾舉報、上級批轉的案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由局相關行業管理機構負責組織調查處理,按有關規定及時結案,并向舉報人回復。
(6)局安全生產領導組辦公室將組織對重點監管的企業按照每年不少于4次的頻率,對取得危險品、旅客和水上運輸經營許可的企業按照100%的比例,對其他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的企業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進行監督抽查;同時,加強對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工作的協調指導,及時解決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問題,促進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工作的扎實有效開展。
(二)專項整治
第一季度:以確保春運等重要敏感時期的安全穩定為重點,加強旅客運輸、危險品運輸、客運站場等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專項整治。
第二季度:以危險品運輸、旅客運輸、公路施工、普通貨物運輸等領域為整治重點,強化和落實生產經營單位的主體責任,認真做好“安全生產月”等宣傳教育活動。
第三季度:以汛期安全生產為重點,以水上安全、險工險段、危險品運輸、公路施工等領域為整治重點,重點檢查企業的防汛、防洪、防雷電、防高溫等各項安全措施落實情況。
第四季度:以國慶長假和冬季安全生產工作為重點,開展道路和水上交通、危險貨物運輸等安全專項整治,加強預防,消除隱患。
(三)打非治違
按照安全生產“一崗雙責”責任制要求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規定,保持全市交通運輸行業“打非治違”工作的高壓態勢,依法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和違規生產經營行為。按照省、市安排部署,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檢查督查工作。
(四)安全隱患排查治理
各單位要切實加強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制定隱患排查工作方案,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臺帳,對已發現或潛在的重大安全隱患要建立信息管理檔案,實行掛牌督辦,嚴格按照“五落實”的整改要求,按期完成整治任務并進行驗收銷號。
(五)安全宣傳教育培訓
認真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月”、“平安交通”等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創建活動,強化《安全生產法》《省安全生產條例》及相關交通運輸法律、法規、規章的宣傳,繼續推進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開展安全文化示范企業、安全班組創建活動,不斷創新活動內容和形式,打造富有吸引力和感染力的行業安全文化活動。
五、措施要求
(一)提高認識,強化監督檢查。各單位要高度重視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工作,要抽調工作能力和專業素質強的業務人員,并為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工作提供必要的設施設備,以保障監督檢查工作的順利開展。
(一)檢查范圍
本年度日常監督檢查的范圍是我市食品生產企業即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各類食品生產主體。
(二)監督檢查頻次
根據食品生產企業風險等級,確定監督檢查頻次,A級一年1次,B級一年1-2次,C級一年2-3次,D級一年3-4次。
(三)監督檢查事項
食品生產環節監督檢查事項包括食品生產者的生產環境條件、進貨查驗結果、生產過程控制、產品檢驗結果、貯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從業人員管理、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情況。
(四)工作程序
1、由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管理科實施日常監督檢查,應當由2名以上(含2名)監督檢查人員參加。
2、現場監督檢查人員在實施現場監督檢查前,應查閱企業食品安全信用檔案,明確檢點內容。
3、監督檢查人員應當當場出示有效執法證,告知企業檢查目的,介紹檢查組成員、檢查依據、檢查內容、檢查流程及檢查紀律,確定企業的檢查陪同人員。可聽取企業生產經營狀況、質量管理等情況的介紹。
4、現場監督檢查人員應根據檢查內容,要求企業如實提供有關資料,并采取詢問相關人員、抽查記錄資料、現場檢查核對等方法予以核實。
對原輔材料進貨驗收、食品添加劑使用、生產過程控制和產品出廠檢驗等關鍵環節,以及企業曾經發生的質量安全問題的整改情況應重點檢查。
監督檢查記錄必須全面、真實、客觀地反映現場監督檢查情況,并具有可追溯性。
5、現場監督檢查人員應向企業通報檢查情況,并與企業溝通,核實發現的問題。監督檢查記錄經企業法人代表或其授權的人員核實無誤后,由現場監督檢查人員和企業法人代表或其授權的人員簽字。被檢查單位拒絕在日常監督檢查結果記錄表上簽字或者蓋章的,監督檢查人員應當在日常監督檢查結果記錄表上注明原因,并可以邀請有關人員作為見證人簽字、蓋章,或者采取錄音、錄像等方式進行記錄,作為監督執法的依據。
6、對日常監督檢查結果屬于基本符合的食品生產經營者,就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書面提出限期整改要求,被檢查單位應當按期進行整改,并將整改情況報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監督檢查人員可以跟蹤整改情況,并記錄整改結果。
日常監督檢查結果為不符合,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潛在風險的,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立即停止食品生產經營活動。
在日常監督檢查中發現食品生產經營者存在食品安全隱患,未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可以對食品生產經營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管負責人進行責任約談。責任約談情況和整改情況應當記入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
在日常監督檢查中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應依法進行處理。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強學習,提高能力
一、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依法行政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按照突出重點、兼顧全面,發現問題、力促整改,標本兼治、防范未然的原則,積極開展交通運輸安全監督檢查工作,不斷強化安全責任,加強安全管控,規范安全生產,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確保交通運輸安全生產“零死亡”年度目標,促進全市交通運輸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安全生產監督檢查,進一步壓實行業監管責任、促進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切實推動各項安全生產制度、措施的落實。督促責任單位和部門依法依規對發現的安全生產重大隱患和企業違法行為進行整改和查處,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三、督查對象
按照“三個必須”和“分類分級監督管理”的原則,市交通運輸局督查對象為各縣(區)交通運輸局、局屬各單位,延伸至行業所屬企業。
四、分組安排
市交通運輸局領導班子成員及機關各科室負責人,行業負責人及業務部門(科室)成員略
五、督查內容
(一)對于交通運輸企業重點檢查
1.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落實情況及貫徹落實監管部門關于安全生產工作部署情況。
2.安全生產條件保障情況。交通運輸生產經營條件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及落實情況;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保障情況(安全生產經費提取);按規定設置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和配置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安全風險辨識、分級和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計劃、方案及隱患排查、治理檔案臺賬。
4.員工教育培訓和管理情況。從業人員是否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是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從業人員進行經常性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是否建立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
5.應急準備工作情況。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建設(修編)以及應急演練情況。
6.車輛動態監控運行情況。運輸企業所屬車輛衛星定位車載終端功能正常,能及時提醒、糾正和處理駕駛員超速和疲勞駕駛等交通違法違規行為。
7.其他應當檢查的職業健康等安全生產事項。
(二)對于交通運輸監管部門重點檢查
8.工作部署落實情況。貫徹落實上級有關安全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明確安全工作目標和工作重點,并及時報送相關資料、信息、總結。
9.責任制建設情況。按照安全生產“三個必須”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厘清并制定單位、部門和崗位職責;建立健全“一崗雙責”安全生產責任體系,推進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制;建立“三個清單”制度,督促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五落實五到位”情況。
10.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部署“平安交通”“道路運輸平安年”“獨柱墩橋梁運行安全提升”等專項行動,推進安全生產大檢查、“打非治違”和專項整治行動開展;開展危險貨物運輸班線客運、旅游客運公路生命防護工程交通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隱患整治。
11、安全制度建設落實情況。建立安全生產日常檢查、隱患整改、督查督辦(掛賬)、宣傳教育(七進)、培訓、例會等工作制度并正常開展,是否進行記錄并存檔保存。
12.安全執法檢查開展情況。組織開展安全檢查和專項整治工作,對檢查的情況或問題進行跟蹤處理,閉環管理相關資料檔案;加強節日假期、重要時段、惡劣天氣旅客運輸、危險品運輸、客運站場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做到有組織、有方案、有應急預案、有處置措施。
13.安全風險防范體系建設情況。按照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的相關規定加快推行工作進度,對發現風險點和問題隱患進行整改或督辦,建立常規巡查制度。
14.宣傳教育培訓情況。培育一支專業高效的安全生產監管隊伍,做好安全宣傳教育和創建活動,繼續推進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營造更加濃郁的安全生產氛圍;
15.其他有關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情況。
六、督查方法及形式
(一)督查方法
監督檢查按照“企業自查、責任單位(部門)全面檢查、局綜合督查”的三級聯動方式進行,以“雙隨機”抽查方式為主,做到對全行業、全領域的全面覆蓋。在方式上,根據需要采取局機關人員獨立進行、與局屬行業管理部門聯合進行、局屬行業管理部門人員直接進行等;在方法上,采取明查與暗訪相結合、全面檢查與重點抽查相結合、綜合督查與專項檢查相結合、查現場與查工作臺帳相結合等。在督查檢查過程中,力求發現問題、督促整改與發現經驗、總結推廣相結合,對安全隱患現場督辦與掛牌督辦相結合,現場情況反饋與綜合發文通報相結合。
(二)督查形式
1.綜合督查
1至3月,以春運、春節期間行業安全生產為重點,開展應對道路客貨運量快速增加、公路通暢安全、交通建設施工復工安全生產和大霧(霾)雨雪冰凍等天氣氣候狀況的行業安全生產監督檢查。
4至5月,以“五一”期間行業安全生產為重點,開展應對假日出行小高峰的行業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提前安排部署汛期行業安全應急工作。
6至9月,以汛期行業安全生產為重點,開展應對汛期、道路運輸安全生產和局地突發性暴雨大風等天氣氣候狀況的行業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同時針對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檢查。
9至10月,以“中秋”期間行業安全生產為重點,開展應對道路旅游運輸和公路通暢安全的行業安全生產監督檢查。
11至12月,以冬季惡劣天氣為重點,開展應對寒潮、霧霾、冰雪等天氣和交通建設施工可能存在“搶工期”的行業安全生產監督檢查。
由市交通運輸局組織,局領導帶隊,全面督查轄區內安全生產工作開展情況。全年安全生產綜合督查不少于4次,原則上每季度1次。
2.專項督查
以長途班線客車、旅游包車為檢點的道路客運專項整治;以打擊危險貨物運輸違法違規行為為重點的危險貨物運輸專項整治;交通建設項目落實施工方案等專項整治;城市公交運營安全檢查;安全經費提取和職業健康專項檢查;防汛專項檢查;夏季消防大檢查和冬春火災防控;自治區、市政府安排的安全生產督查檢查等為重點。
由局養管科組織,圍繞工作重點組織針對性督查檢查。全年安全生產專項督查不少于6次,原則上每2個月1次(附件1)。
七、相關要求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依法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工作,落實監管職責。各有關部門要嚴格執行監督檢查計劃,科學安排進度,細化分解工作任務,不得擅自變更和減少監督檢查項目任務。
(二)嚴格落實執法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