緒論:寫作既是個人情感的抒發,也是對學術真理的探索,歡迎閱讀由發表云整理的11篇區域消防安全整治總結范文,希望它們能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啟發。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創業創新、富民強市”總戰略和建設“平安”的要求,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標本兼治、重在治本,集中整治和消除出租房火災隱患,強化消防安全監管,完善長效機制,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工作目標
力爭通過一年左右時間的努力,使現有出租房基本達到消防安全要求;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防止出租房產生新的火災隱患;進一步落實出租房消防安全責任,規范消防安全管理,完善消防安全設施,增強廣大群眾特別是出租人、承租人的消防安全意識,提高消防安全水平,預防和減少出租房火災,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三、整治重點
整治的重點范圍是用于生產經營單位員工居住(3人以上)且存在火災隱患突出的出租房,以及為勞動密集型企業配套的員工集體宿舍。整治的重點區域是城郊結合部、塊狀經濟發達的區塊、用于出租的簡易棚屋連片區域。
四、方法步驟
整治工作從11月開始,到10月底結束,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發動階段(11月至12月)。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出租房消防安全工作的宣傳教育,將宣傳教育工作貫穿整個整治工作的始終,充分發揮媒體作用,普及消防安全知識,取得人民群眾對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要組織人員重點深入外來務工人員較多、出租房較集中的區域,宣傳有關居住房屋租賃管理的規定和安全使用房屋的知識,提高房屋出租人、承租人的責任意識、法律意識和風險意識。要從保障房屋承租人自身安全和利益出發,宣傳、普及安全用火、用電、用氣和逃生自救、報警、疏散常識,增強外來務工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提高房屋承租人自我管理、自我防范的意識。各地要結合當地實際,研究制訂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方案,明確職責分工,廣泛動員,統一思想,認真組織實施,各縣(市、區)的整治工作方案于12月10日前報市防火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地址:市衢化路272號市消防支隊,聯系人:陳巨生,聯系電話、傳真:3080605)。要結合排查整治情況,對《市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綜合整治標準(征求意見稿)》于1月20日前提出修改意見報市防火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并根據各地實際出臺轄區的整治標準。
(二)排查摸底階段(1月至3月)。各縣(市、區)政府要統一組織公安、安全生產監管、建設、工商、電力、綜合執法等部門,組成整治工作組,負責開展出租房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積極組織公安派出所、治安巡防隊、安全監管站等基層單位和村(居)委會,并充分發揮流動人口專管員、協管員等隊伍的作用,對本轄區出租房消防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填寫登記表(附件3)。要將房屋建筑結構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設施器材配備和用火、用電、用氣等方面存在問題的出租房列入整治對象,并逐一登記造冊(附件4),建立臺帳,健全檔案。要認真剖析,針對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逐戶提出書面整改意見,制定整改計劃,簽訂整改責任書,落實整改責任。各地出租房排查摸底的情況和隱患嚴重的重點區域出租房情況,于3月31日前報市防火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三)集中整改階段(4月至9月)。各地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礎上,邊查邊改,全面開展整治工作,督促房屋租賃雙方簽訂協議,依照有關規定明確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消防安全責任,落實整改措施。對納入整治的出租房存在火災隱患的,要督促有關單位和個人落實整改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和進度,確保所有登記在案的火災隱患得到有效整改或妥善處理。各地要堅持人防、技防相結合,積極推廣應用獨立式煙霧報警、簡易噴淋、救生緩降等消防安全技術,配備必要的滅火器材,改善出租房消防安全條件。對出租房消防安全隱患嚴重的重點區域,市政府將組織專門工作組,指導幫助整治。公安、安全生產監管、建設、規劃、工商、電力、房管、城市管理等部門要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嚴厲打擊出租房違法行為。流動人員多、租賃需求大的區域,要通過建設員工公寓等辦法,統籌幫助解決外來務工人員的住宿問題。各縣(市、區)整改情況于10月10日前報市防火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四)檢查驗收階段(10月)。各縣(市、區)政府要組織對本地區出租房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進行檢查驗收,檢查驗收結果及時向社會公布,要認真總結綜合整治工作經驗,研究制定長效管理措施,鞏固整治成果。各地檢查驗收情況于10月20日前報市防火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并由市防火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匯總后報市政府。市政府將適時對各地開展綜合整治工作情況進行抽查,市防火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于10月31日前向省消防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上報全市綜合整治工作情況總結。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近年來,全省出租房火災頻發,我市也時有發生,造成了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消防安全形勢嚴峻。各地、各有關部門要認真汲取教訓,居安思危,增強憂患意識,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深刻認識出租房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積極采取措施,扎實開展整治工作。
一般火災隱患100%消除,重大火災隱患100%掛牌督辦,火災明顯減少,有效遏制亡人火災,堅決杜絕重特大火災,確保全鎮不發生有影響的火災。
二、清剿范圍和整治重點
(一)未經消防檢查和排查整治的區域、單位和場所。對近幾年來一直未進行消防檢查和排查整治的區域、單位和場所進行全面排查,重點整治未經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及備案抽查的建筑,投入使用前未經消防安全檢查的公眾聚集場所。
(二)小單位及“三合一“場所。地毯式排查農村、餐館、商店、網吧、生產加工作坊,以及生產性、經營性“三合一”場所等,重點整治建筑耐火等級低、生產儲存經營與人員住宿沒有防火分隔、安全疏散等隱患。
(三)人員密集場所及高層、地下建筑。對人員密集場所及高層、地下建筑進行全面排查,重點整治建筑消防設施損壞、關停、癱瘓、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鎖閉,以及未委托有資質的消防維保企業定期維護保養建筑消防設施,自動消防設施操作人員未經培訓無證上崗,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不落實等問題。
(四)多產權、多家合用單位。對多產權、多家合用單位進行全面排查、重點整治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分工不明確,擅自封堵疏散通道、鎖閉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設施未統一管理等問題。
(五)各類違章建設工程。未經消防設計審核或審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消防設計經備案抽查不合格但未停止施工的,未經消防驗收或驗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投入使用后經備案抽查不合格但未停止使用的建設工程等。
三、工作措施
(一)堅持政府主導,實行部門聯動。鎮政府將成立聯合檢查組,對全鎮戰役開展情況進行檢查督導,各單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開展隱患排查。
(二)堅持嚴格執法,嚴肅查處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要對排查發現和群眾舉報的火災隱患依法進行整治,決不姑息遷就。
(三)強化宣傳培訓,提高消防安全素質。要采取靈活多樣的措施加大對消防宣傳報道力度,結合“清剿火患”戰役,繼續加強對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電氣焊等特殊工種及單位分管消防工作負責人的培訓,提高消防安全素質。
四、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年11月3日至11月5日)。各單位要按照本方案,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各階段工作任務,及時打響“清剿火患”戰役。
(二)清剿火患階段(年11月6日至年2月6日)。根據排查區域、單位和場所的“戶籍化”臺帳將“清剿火患”戰役的目標任務細化量化,明確排查整治工作任務,制定工作時間表,做到區域“清剿火患”全覆蓋。
(三)總結階段(年2月7日至2月25日)。鎮政府對工作情況進行匯總和總結。各單位也要認真總結經驗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長效排查整治機制,鞏固、深化工作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統一指揮。鎮政府成立以鎮長為組長的“清剿火患”戰役指揮部,指揮部辦公室設在黨政辦公室。各單位要參照成立相應組織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指揮調度“清剿火患”戰役,定期收集通報“清剿火患”戰役工作情況。
一、工作目標
按照“全面排查、集中整治、消除隱患、長效監管”的要求,嚴厲打擊消防安全違法違規行為,集中力量整治消防安全隱患,有效遏制和減少一般火災事故,杜絕較大以上事故發生,促進全鎮消防安全形勢穩定好轉。
二、整治重點
“三合一”場所、居住出租房、通天房、設置在通天房內的小作坊場所等。
三、實施步驟
(一)排查摸底階段(月日至月日)。各村、各有關部門要廣泛發動村居(社區)、基層站所和企業單位開展地毯式排查,全面摸清消防安全隱患情況,進行登記造冊,分類建檔,并于月日前報縣防火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縣消防大隊,以下簡稱縣防火辦。
(二)集中整治階段(月日至月日)。各村、各有關部門對排查出來的消防安全隱患,進行集中整治,落實有力措施,限期整改,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三)總結驗收階段(月日至月日)。各村、各有關部門要認真總結整治工作經驗,剖析存在問題,研究長效管理措施,并形成局面材料于月日前報縣安監辦。鎮安委會將對村、各有關部門的整治工作進行考核驗收。
四、具體措施
(一)廣泛動員,全面排查。按照“屬地管理、分線定責”原則,將在全鎮范圍內分片、分線開展消防安全隱患地毯式排查;要充分發揮村居(社區)“兩委”、駐村干部和基層站所的作用,通過設立舉報電話和信箱等方式,鼓勵廣大群眾積極舉報消防安全隱患,廣泛動員全社會力量參與到排查工作中來。排查消防安全隱患要做到“三個必須”,即必須不留死角盲區,必須登記造冊、建檔立案,排查記錄上必須有責任人簽字。
(二)嚴格執法,鐵腕整治。全鎮所有通天房和居住出租房必須配備消防“四要件”(逃生繩、手電筒、逃生面罩、滅火器),電氣線路必須全部穿不燃套管保護;小作坊消防安全隱患必須得到徹底整治;三層以上為木樓梯、木樓板的建筑嚴禁用于出租房出租。各村、各單位對排查出來的消防安全隱患,能立即整改的,必須迅速進行整改;對一時難以整改的,要督促有關單位落實整改和防范措施,責令其限期整改;對重大、疑難和復雜的消防安全隱患區域或業主單位,要采取縣、鄉鎮兩政府掛牌督辦形式,由縣防火委指導縣級有關部門和業主單位制訂整改方案,明確整改要求、整改期限、整改措施和督辦單位,實行掛牌整治。要加強對整改情況的監督檢查,縣防火辦要會同鄉鎮對消防安全隱患整改落實情況進行巡回檢查,對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對整改后仍達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的,堅決關停。各村、各有關部門要把此次行動作為促進全縣產業轉型升級的契機,堅決淘汰落后產能,堅決關停消防安全不合格的“低小散”企業和場所,加快產業升級步伐。在整治行動中要做到六個“一律”,即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一律責任到人;未經消防審批單位一律取締;存在消防安全隱患的違法占地、違法建設、違法搭建一律拆除;存在嚴重消防安全隱患的一律先關停再整頓;消防安全隱患在限期內沒有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停業整頓;對整改不到位發生亡人火災事故、造成嚴重影響的,一律媒體曝光,并依法追究業主、房東、監管人員的責任。
(三)完善機制,長效監管。要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則,建立和完善長效管理機制,杜絕消防安全隱患回潮和反彈。鎮安委會要建立健全內部監管、指導責任片區,實行分片定責的督導機制。各村要根據所轄區域消防安全工作情況,住手村居(社區)等基層組織,科學合理地劃分監管責任區,建立由鄉鎮、村居(社區)干部及綜治、公安、安監、消防、流管等基層站所參與的風格化監管隊伍,實行分片定人定責的網格化管理,明確監管區域、監管對象、監管職責和監管任務,開展聯防巡查,加強長效監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鎮安委會負責對消防安全隱患鐵腕整治大行動的領導和協調,定期聽取工作情況匯報。各村要切實承擔出消防安全的第一責任,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工作措施,落實具體責任。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要嚴格落實《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依法擔負起對本系統、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的職責,強化消防安全責任主體意識,查找存在的問題和火災隱患,制定詳細的治理方案,切實履行法定的消防安全義務和職責。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組織領導,工業園區成立重大火災隱患集中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由園區分管主任任組長,園區安監科工作人員為組員,負責開展日常安全監管工作。
三、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園區要結合本轄區行業實際特點,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確定工作任務、重點區域和針對性措施,明確工作職責、工作步驟和工作要求,召開專題會議,層層進行動員部署。
(二)集中行動階段。組織園區各企業,開展消防安全隱患排查,對發現的火災隱患,堅決予以督促整改,確保各項工作不走過場,取得實效。
(三)工作總結階段。專項行動結束后,各企業要認真總結,形成長效機制,并將開展重大火災隱患集中整治專項行動情況總結報工業園區安監科。
四、主要任務
根據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的原則,切實開展好重大火災隱患集中整治專項行動工作。工業園區將加強對本轄區企業安全監管力度,在夏季、國慶等幾個重點時段組織開展消防安全集中檢查治理宣傳行動。
(一)開展園區重大火災隱患集中排查行動。園區要在夏季高溫、國慶佳節等重點時段組織開展重大火災隱患集中排查。要重點排查企業存在的“三亂”(亂搭建、亂堆放、亂改用)和“三超”(建筑超長、超寬、超面積)等重大火災隱患。要對人員密集場所、危化品存放場所、企業消防通道等場所開展全方位的檢查;要組織企業加強對本單位的檢查,并嚴格落實重點區域的檢查巡防措施。
(二)開展重點火災隱患集中整治行動。10月底前,配合縣消防大隊對2013年完成整改的市、縣兩級政府掛牌重大火災隱患進行“回頭看”,確保隱患不“反彈”。同時,還要結合實際,對轄區內和行業內存在的突出火災隱患開展有效的排查整治,重點抓好木制玩具企業、“三合一”場所等火災隱患的治理。各隱患單位要落實整改責任、整改措施,強力推進整改,落實防范措施,確保全部整改完畢。
(三)開展企業消防常識集中宣傳行動。要充分利用《園區信息》、E訊通和企業管理人員QQ群,宣傳普及《消防安全常識二十條》,切實提高企業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督促各企業特別是人員密集場所和區域,針對煙花爆竹燃放、日常用火用電等重點,開展一次消防安全常識教育和應急疏散演練,提高防控火災和逃生自救能力。
(四)開展企業滅火救援集中演練行動。企業要完善消防應急預案,組織開展一次從業人員消防培訓和消防演練,提高員工預防處置火災和逃生自救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企業要高度重視重大火災隱患集中整治專項行動工作,切實將專項行動擺上重要議事日程,要成立領導小組,細化實施方案,認真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行動期間,園區分管領導親自帶隊開展消防安全檢查,了解掌握本轄區消防安全狀況,研究解決消防工作實際問題,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二、組織領導
為確保工作順利開展,我局成立重大火災隱患集中整治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名單如下:
三、整治措施
(一)實施綜合整治。局隸屬崗位要按照提出的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要求,對我縣文化娛樂場所、印刷廠等開展整治重大火災隱患行動,要逐一明確單位整改責任,落實整改措施;對逾期未整改銷案的,以及新確定整改難度較大、單位自身確無能力整改的,要協調有關部門解決;對排查出的火災隱患,局重大火災隱患集中整治領導小組將聯合住建、國土、安委、消防等部門進行綜合治理,對未經行政審批擅自經營、使用,造成重大火災隱患的,要及時通報相關部門依法查封、取締。
(二)全面開展清理排查。活動期間組織行動排大火災隱患隱患,開展拉網式排查,逐個行業全面清理火災隱患和重大火災隱患。對已排查出但未銷案的重大火災隱患全面進行梳理,對已構成重大火災隱患但未確定的依法依規確定,對新發現的火災隱患,嚴格按照《重大火災隱患判定方法》(GA653-2006)進行判定,建立工作臺賬,摸清辦公區域和文化娛樂場所火災隱患現狀。
(三)社會輿論監督整治。要充分利用電視、報紙、網站等新聞媒體,對區域性、嚴重影響公共安全、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災隱患進行曝光,并組織媒體跟蹤報道隱患整改進程,形成強大的輿論監督壓力。充分發揮“96119”舉報投訴熱線的作用,鼓勵群眾舉報火災隱患,對群眾舉報重大火災隱患核查屬實的,給予獎勵,充分調動群眾參與火災隱患整治的積極性。
四、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結合實際,研究制訂具體實施方案。要組織轄區內所有公共文化聚集場所業主和局下屬各單位負責人召開會議,對專項行動工作進行動員和部署,共同抓好相關工作的落實。
(二)自查整改。組織轄區內公共文化聚集場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等國家法律、法規認真開展自查整改。局專項行動工作小組將組織人員對局下屬單位和全縣文化娛樂場所進行逐一摸底排查。并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情況進行限期整改,同時形成整改報告,接收局領導小組的核查。
(三)排查整治。組織對本轄區內公共文化聚集場所全面排查,摸清底數,登記造冊,并逐一發放《公眾聚集場所消防安全責任告知書》。要按照此次嚴查整治的范圍和重點內容,要嚴格按照《重大火災隱患判定方法》逐家檢查排查整治到位。
(四)總結驗收。專項行動結束后,局隸屬崗位和文化娛樂場所要對本轄區的重大火災隱患集中整治情況進行自查驗收,自查驗收后,文體局將組織相關部門對整治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局領導小組根據局隸屬崗位和文化娛樂場所匯報情況,積極總結固化常態化整治經驗和模式,探索研究長效工作機制,鞏固整治成果。對尚未完成整改的重大火災隱患要緊盯不放,跟蹤督辦,確保按期整改銷案。
五、工作要求
各街道、鄉(鎮)和各部門廣泛動員,在本地區、本行業和本系統內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相關部門依法開展對社會單位(包括個體工商戶)、社區和鄉村的消防安全檢查,依法采取各種措施,最大限度消除一般火災隱患,整治重大火災隱患,社會消防安全環境得到明顯改善,火災明顯減少,有效遏制較大以上亡人火災,杜絕發生重特大火災。
二、組織機構
區人民政府成立“清剿火患”戰役指揮部,區人民政府副區長張鐵炎任指揮長,區安全監管局局長夏峰、區公安分局副局長羅暉、區消防大隊大隊長劉慶平任副指揮長,區消防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區消防大隊,由區消防大隊副教導員周煒任指揮部辦公室主任。
三、排查范圍和整治重點
(一)未經消防行政審批的建筑物和場所。各行業、系統重點排查未經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及備案抽查的建筑物,未經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的公眾聚集場所。
(二)小單位及“三合一”場所。排查小型公共住宿場所、公共餐飲場所、洗浴休閑場所、商店、公共娛樂場所、生產加工作坊,以及生產性、經營性“三合一”場所等,重點整治建筑耐火等級、生產儲存經營和人員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違章用火用電、堵塞安全出口、違規設置員工宿舍等隱患。
(三)人員密集場所及高層、地下建筑。排查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及高層、地下建筑,重點整治建筑消防設施損壞、關停、癱瘓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鎖閉,以及自動消防設施操作人員未經培訓無證上崗,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不落實等問題。
(四)其它嚴重影響公共安全的火災隱患。排查消防車道、市政消火栓、消防水源等公共消防設施及城中村、棚戶區、農村大屋場等,重點整治公共消防設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城中村、棚戶區和農村大屋場防火分隔措施不到位、消防設施欠缺等隱患。各街道、鄉(鎮)還要針對本區域實際情況,將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突出,嚴重影響公共安全的區域和行業納入“清剿火患”戰役范圍,著力消除影響本區域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問題。
四、工作措施
(一)堅持政府主導,落實督導責任。各街道、鄉(鎮)和各部門要層層組織部署,落實各級各部門消防安全責任制。各級各部門要抽調人員組成工作組深入社會單位、城中村、棚戶區開展消防安全檢查,街道、鄉(鎮)要充分發動居(村)民委員會,對社區、農村開展火災隱患排查,同時開展“清剿火患”戰役情況的督導。
(二)分行業、系統排查,建立完善臺賬。各部門要結合“清剿火患”戰役,在本行業、本系統內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區公安分局要部署公安派出所對列入排查整治范圍的單位和場所進行地毯式檢查,區安全監管局要對各類危險化學品場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要對建設工程工地和城市公共消防設施、區教育局要對學校和幼兒園、區旅游局要對賓館飯店和旅游景區、區民政局要對社區和福利院、區人防辦要對人防地下工程、區衛生局要對醫院保健機構、區文體新局要對公共娛樂場所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各部門、各行業、各系統對排查的單位和場所要建立檢查臺賬,做到單位場所及火災隱患底數清楚。
(三)嚴格執法,堅決查處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違法行為。區消防大隊要嚴格依法查處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違法行為;安監、工商、建設、文化、教育、衛生等部門要嚴格把關涉及消防安全的行政許可項目,不符合消防安全條件的,一律不得實施行政許可;對檢查發現嚴重不符合消防安全條件或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隱患的單位和場所,要依法吊銷相關證照。各部門在火災隱患排查中發現的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及消防安全違法行為要及時抄告消防大隊或公安派出所。
(四)加大宣傳力度,發動群眾舉報。各街道、鄉(鎮)和各部門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絡、報紙等媒體,廣泛、深入地宣傳報道“清剿火患”戰役進度、曝光重大火災隱患和典型火災案例,尤其是在國慶、元旦和春節期間,要組織人員深入人員密集的公共活動場所進行消防安全宣傳。區公安分局、區民政局要深入社區,對居民進行家庭防火宣傳教育,教育、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等部門要在教學、培訓中加大消防安全教育力度。
五、實施步驟
戰役開展時間:2011年9月29到2012年2月29日。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1年9月29至10月10日)。各街道、鄉(鎮)和各部門要按照本方案,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召開動員大會,全面部署動員,迅速打響“清剿火患”戰役。
(二)清剿火患階段(2011年10月11日至2012年2月6日)。各街道、鄉(鎮)和各部門要將“清剿火患”戰役的目標任務細化量化,明確排查整治工作任務,深入開展隱患排查整治,做到不漏一個社區、不漏一個村莊、不漏一個單位場所。
(三)總結階段(2012年2月7日至2月29日)。各街道、鄉(鎮)和各部門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匯總分析,認真總結經驗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長效排查整治機制,鞏固、深化戰役成果。
六、工作要求
2016年5月27日至2016年9月20日
全局成立2016年全系統夏季消防檢查工作領導小組。
基層各單位要結合實際,找準火災防控薄弱環節,采取消防安全風險分組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相結合,消防安全專項治理與火災防控基礎工作相結合,行業部門要結合自身實際,切實提高全系統火災防范水平,全面提升火災防控能力。
(一)夯實消防事業發展基礎
開展消防安全形勢評估。基層各單位、各股室要組織開展一次消防安全形勢分析研判和綜合評估,摸清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掌握公共消防安全高風險區域情況,尤其是對易燃易爆場所、人員密集場所以及重大火災隱患、區域性火災隱患要做到底數清、情況明,研究提出針對性對策意見。6月25日前,基層各單位要將消防安全形勢分析評估報告報局安監股備案。
(二)推動落實基層單位消防管理責任
在局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充分發揮全系統的議事協調作用,健全消防安全情況通報、聯合檢查等機制,推動落實消防管理責任。基層各單位、各股室要推進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有標準的要列出計劃,沒有標準的要盡快制定,組織開展集中培訓,專項檢查,督促落實標準要求,對不合格的,要重點幫扶整改。
(三)強化消防安全分類整治
夏季消防檢查的重點范圍是賓館飯店、娛樂場所、旅游景點、文物古建筑等場所,全系統所有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要深入開展自查自糾火災隱患排查整治。發現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單位要及時提請局領導小組督辦,督促單位制訂整改計劃、落實安全措施。
專項治理以文化市場、文物古建、旅游景點、影劇院為檢點,主要檢查建立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消防專兼職人員、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員和保安等五類人員培訓,日常消防檢查巡查,消防設施運行和維護保養,人員安全疏散,用火用電管理,違規住人,滅火應急預案制定和組織演練等情況。建立部門消防工作協調機制,定期研究、解決消防安全突出問題,適時開展專項整治。
(四)強化消防宣傳教育
基層各相關單位、各股室要積極推動干部職工培訓,將消防知識納入培訓內容,組織消防工作責任人、管理人開展消防安全培訓及演練活動。
夏季消防安全檢查工作按照縣安委會組織部署、排查整治和總結3個步驟進行。
(一)部署階段(2016年6月5日前)。基層各單位要制定消防安全檢查工作實施方案,成立組織機構,建立工作機制,落實責任,細化措施。
(二)組織實施階段(6月5日至9月10日)。基層各單位要加強對夏季消防安全檢查工作的組織領導和檢查力度,消防基層基礎,提高火災防控能力;要按各自職責,扎實推進夏季消防安全大檢查,形成整治火災隱患的合力。基層各單位要將夏季消防檢查工作開展情況每月一次上報局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三)總結考核階段(9月11日至9月20日)。基層各單位要對夏季消防安全檢查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匯總分析,認真總結經驗做法,研究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局安全領導小組將適時通報各基層單位工作開展情況。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基層各單位要充分認識開展夏季消防檢查的重要意義,將其作為加強消防現實斗爭、夯實火災防控基礎的重要舉措,既要通過夏季消防檢查穩定火災形勢,又要帶動基層基礎工作、促進源頭治理。在認真分析研判本單位消防安全形勢的基礎上,統籌部署開展夏季消防安全檢查工作,并將夏季消防安全檢查納入工作考評重要內容。主要領導要負總責,分管領導要親自抓,真正把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
二、清剿范圍和整治重點
(一)未排查整治的區域和單位場所。全面排查近年來一直未進行消防監督檢查和排查整治的區域、單位和場所,重點整治未經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及備案抽查的建筑,未經消防安全檢查就投入使用的公眾聚集場所,徹底消除火災隱患死角和盲區。
(二)小單位及“三合一”場所。地毯式排查社區、鄉村的小旅館、餐館、洗浴、商店、網吧、生產加工作坊,以及生產性、經營性“三合一”場所等,重點整治建筑耐火等級、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術規范和違章用火用電、堵塞安全出口、違規設置員工宿舍等隱患。
(三)人員密集場所及高層、地下建筑。全面排查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及高層、地下建筑,重點整治建筑消防設施損壞、關停、癱瘓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閉鎖,以及自動消防設施操作人員未經培訓無證上崗,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不落實等問題。
(四)其他影響公共消防安全的區域和行業。在認真分析本地消防安全形勢的基礎上,將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突出的區域和行業作為“清剿火患”的重點,采取針對性措施,著力消除影響本地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問題。
三、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年10月1日至10月10日)。各地、各相關部門要結合本地、本部門、本行業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確定階段工作重點,層層動員部署,明確職責分工,全面發動各有關部門、社會單位、居(村)民委員會,迅速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
(二)清剿火患階段(年10月16日至2012年2月6日)。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將“清剿火患”戰役的目標任務細化量化,由相關部門組成聯合檢查組,按照排查整治工作任務,做到不漏一個社區、不漏一個村莊、不漏一個單位場所。對前階段已經排查過的隱患整治情況組織“回頭看”。
(三)總結階段(2012年2月7日至2月20日)。組織相關部門對“清剿火患”戰役開展情況進行檢查,認真總結,查找不足,研究建立長效排查整治機制,鞏固、深化戰役成果。
四、工作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為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清剿火患”戰役指揮部,副市長劉正田任政委,公安局局長錢傳銀任指揮長,公安局副政委、消防大隊大隊長張勁松任副指揮長,市教育局、民政局、住建局、交通運輸局、商務局、文廣新局、衛生局、經信委、經濟開發區、廣電總臺、工商局、安監局、糧食局等部門負責同志為成員,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公安消防大隊,具體負責指揮調度“清剿火患”戰役,定期收集、通報有關工作情況。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做到“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并相應成立“清剿火患”領導小組,切實加強領導,細化分工,把各階段工作任務落到實處。
(二)明確分工,落實責任。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誰發證、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明確相關部門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措施和要求,落實火災隱患排查整治責任。教育部門負責督導檢查中小學、幼兒園;民政部門負責督導檢查老年公寓、養老院、福利院等單位;住建部門負責督導檢查在建工程施工現場、臨時建筑和供水、燃氣等公用事業單位;交通運輸部門負責督導檢查汽車客運站、危險化學品運輸汽車和船舶;商務部門負責督導檢查賓館、商場、超市、餐飲服務場所和有關集貿市場;文化旅游部門負責督導檢查歌舞廳、夜總會、放映廳、卡拉OK廳、游藝廳、桑拿浴室、網吧等場所,以及圖書館、博物館、旅游景區、文物保護單位;衛生部門負責督導檢查醫院、衛生所等醫療機構;經濟開發區負責督導檢查開發區內工業企業;經信委負責督導檢查市區范圍內的工業企業(開發區企業除外);廣電部門負責排查廣播電視設施;安監部門負責督導檢查易燃易爆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單位和場所;糧食部門負責督導檢查糧油加工、倉儲企業;公安部門負責依法實施消防監督執法,查處各類消防違法行為和火災隱患,總結匯報排查整治情況,提供技術指導。同時,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信息溝通聯合執法機制,組成聯合檢查組,定期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并及時通報對違法行為的處理結果,合理整治各類火災隱患。
(三)強化管理,建立檔案。要以鎮(街)為單元,實行“網格化”管理,認真細化火災隱患排查整治網格,逐條街道、逐個社區、逐個鄉村、逐家單位開展地毯式排查。排查的社區、鄉村、單位場所全部建立健全工作檔案,排查一個登記一個,確保單位場所及火災隱患底數清楚。要針對不同類別的單位,制定火災隱患自查標準和登記表,督促社會單位自查自糾,并將檢查結果報市消防大隊或公安派出所備案。
通過深入排查社會單位(包括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社區和鎮、村火災隱患,采取行政、法律等手段,確保一般火災隱患100%消除,重大火災隱患100%掛牌督辦,火災明顯減少,有效遏制較大以上亡人火災,杜絕發生重特大火災,火災起數穩中有降。
二、清剿范圍和整治重點
(一)未排查整治的區域、單位和場所。對近幾年來一直未進行消防監督檢查和排查整治的區域、單位和場所進行全面排查,重點整治未經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及備案抽查的建筑,未經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的公眾聚集場所,徹底消除火災隱患死角和盲區。
(二)小單位及“三合一”場所。地毯式排查社區、鎮駐地和農村的小旅館、餐館、洗浴場所、商店、網吧、生產加工作坊,以及生產性、經營性“三合一”場所等,重點整治建筑耐火等級低、生產儲存經營與人員住宿沒有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術規范等行為,以及違章用火用電、堵塞安全出口、違規設置員工宿舍等隱患。
(三)人員密集場所及高層、地下建筑。對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及高層、地下建筑進行全面排查,重點整治建筑消防設施損壞、關停、癱瘓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鎖閉,以及自動消防設施操作人員未經培訓無證上崗,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不落實等問題。
(四)多產權、多家合用單位。對多產權、多家合用單位進行全面排查,重點整治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分工不明確,擅自封堵疏散通道、鎖閉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設施未統一管理等問題。
(五)各類漁港、碼頭及停靠的漁船。對各種規模的漁港、碼頭及停靠的漁船特別是集中停靠的漁船進行消防監督檢查,對港口、碼頭管理人員及船主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使其熟練掌握“四個能力”,結合漁港及漁船的特點組織消防滅火和疏散演練。
(六)各類違章建設工程。對各鎮、辦事處相關工程項目進行排查,梳理出未經消防設計審核或審核不合格擅自施工,消防設計經備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未經消防驗收或驗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投入使用后經備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等建設工程名單,加大對違章建設工程消防處罰力度。
(七)其他影響公共消防安全的區域和行業。結合轄區實際情況,將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突出的區域和行業納入“清剿火患”戰役范圍,著力消除影響我區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問題。
三、工作措施
(一)堅持鎮(辦)主體,實行部門聯動。各鎮、辦事處,各系統主管部門、行業管理部門要切實擔負起消防安全管理的主體責任,成立專門的檢查小組,與區消防大隊密切配合、相互協調,合力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公安分局、區消防大隊要加強對火患排查工作的指導和溝通、協調,組織各派出所全面參與轄區的排查和整治工作。區政府將成立聯合檢查組,對各鎮、辦事處和相關部門戰役開展情況進行檢查督導。
(二)實行“網格化”排查,建立健全檔案。各鎮、辦事處以及各相關部門、單位要按照“網格化”要求,以村莊、社區等為基本單元研究細化本轄區、本行業、本系統火災隱患排查整治網格,每個網格要明確排查的人員、任務及工作責任,對責任區網格內的社會單位要逐一排查,并建立健全“戶籍化”臺賬和工作檔案,做到單位場所底數清楚,火災隱患明確,整改責任落實。對重點要害單位和部位,特別是對前期檢查發現存在隱患的單位,要限定整改時限,并實施“回頭看”,確保隱患徹底消除。
(三)嚴格執法,依法查處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各鎮、辦事處,各有關部門、單位對排查和群眾舉報的火災隱患要堅決整治,要用足用好法律手段,決不姑息遷就。對不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可能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要依法采取臨時查封措施;對未通過消防行政許可的建設工程、公眾聚集場所,要依法責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產停業;對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或者在人員密集場所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拒不改正的,要依法予以強制執行;對違反規定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的,對指使或者強令他人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的,要依法對直接責任人和負責人實施行政拘留;對建筑消防設施損壞、不能正常運行、擅自關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員無證上崗、不會操作設施設備的,要依法從重處罰;對影響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要實行掛牌督辦。
(四)加大宣傳力度,發動群眾舉報隱患。區委宣傳部、臺要加大消防宣傳報道力度,曝光重大火災隱患和典型火災案例,形成良好的宣傳氛圍。各鎮、辦事處及相關部門“清剿火患”戰役期間的專項行動要及時邀請媒體進行跟蹤報道。要建立火災隱患舉報投訴制度,向社會公開舉報方式、舉報內容,廣泛發動群眾查找舉報火災隱患。
四、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各鎮、辦事處和區直各有關部門、單位按照本方案要求,結合本系統、本行業特點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各階段工作任務,召開動員大會,全面動員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迅速打響“清剿火患”戰役。
(二)清剿火患階段。要在前階段“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基礎上,將“清剿火患”戰役的目標任務細化量化,明確每個檢查組每天的排查整治工作任務,做到不漏一個社區、不漏一個村莊、不漏一個單位場所。對前階段已經排查過的要開展“回頭看”。
(三)總結階段。區政府將匯總分析“清剿火患”戰役工作情況。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各有關部門、單位也要認真總結經驗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長效排查整治機制,鞏固、深化戰役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標本兼治、重在治本,集中整治和消除出租房火災隱患,強化消防安全監管,完善長效工作機制,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我縣經濟社會發展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工作目標
通過一年左右努力,現有出租房基本達到消防安全要求;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防止出租房產生新的火災隱患;進一步落實出租房消防安全責任,規范消防安全管理,完善消防安全設施,增強廣大群眾特別是出租人、承租人的消防安全意識,提高消防安全水平,預防和減少出租房火災,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三、組織領導及職責分工
組織領導:
縣成立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濮志江同志任組長,縣府辦分管副主任、縣公安局分管副局長和縣安監局、工商局、建設局、供電局主要負責人為副組長,縣委宣傳部相關負責人及縣規劃局、城管執法局、公安消防大隊、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等主要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分管副局長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協調、指導、匯總通報工作。各部門、鄉鎮(街道)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聯絡員名單請于今年1月30日前報縣消防大隊,
職責分工:
各鄉鎮(街道):負責制訂具體整治工作方案,組織轄區內動員發動、普查登記、整治整改、檢查驗收工作,指導、督促各村(居)民委員會制定防火公約,組織開展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檢查和逃生演練。
公安、消防部門:負責出租房屋治安安全管理,對出租房屋內違法生產、加工、銷售、儲存、使用危險物品行為,依法實施處罰;消防部門負責對出租房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設施配備和用火、用電、用氣等情況進行檢查治理,對發現的各類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責令整改,逾期不改正的,依法實施處罰;加強對出租房屋專項治理工作的消防業務指導,積極提供各類消防技術咨詢,確保整治順利實施。
安監部門:負責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健全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加強日常安全管理,并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查處。
工商部門:配合、支持相關部門對消防安全隱患進行整治,對利用出租房屋從事違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的活動進行查處。
建設部門:負責消防車道、市政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設施的建設和維護,積極改善出租房屋的外部消防安全條件。房產管理部門負責對出租房屋的登記備案和房屋租賃中介機構的管理,對符合出租條件但未辦理租賃登記備案手續的,責令限期補辦手續,并依法給予處罰,對不符合出租條件而出租的,依法給予處罰。
電力部門:負責對出租房屋外部供電線路的安全狀況進行檢查,積極做好安全用電宣傳,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出租房屋內用電安全隱患檢查并提出整改指導意見。
城管部門:負責對違法搭建的出租房屋進行整治,依法堅決拆除違法搭建的出租房屋和影響消防安全的違法建筑物。
宣傳部門:負責社會面上的消防安全宣傳和出租房屋的專項宣傳,營造消防安全氛圍。
綜治部門: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召集有關部門通報情況,研究問題和對策,并把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活動,嚴格進行檢查考核。
其他有關部門:配合支持相關部門對消防安全隱患進行整治,對本行業系統內存在的出租房屋進行排查整治。
四、整治重點
整治的重點范圍是生產經營單位員工居住(3人以上)且火災隱患突出的出租房,以及為勞動密集型企業配套的員工集體宿舍。整治的重點區域是城郊結合部、塊狀經濟發達的區塊、用于出租的簡易棚屋連片區域。
五、工作步驟
專項整治工作從去年11月開始,到今年10月底結束。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發動階段(去年12月至今年1月)
1、建立組織,制定實施方案。為確保出租房屋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順利進行,縣成立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出租房整治方案。各鄉鎮(街道)要建立相應組織,并結合當地實際,研究制訂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方案,明確職責分工,扎實推進工作。
2、動員部署,明確目標任務。在全縣統一動員部署下,各鄉鎮(街道)要召開相關會議傳達精神,全面動員部署,進一步統一思想,明確目標和任務。
3、加大宣傳,營造工作氛圍。有關部門和鄉鎮(街道)利用廣播、電視、橫幅、標語等途徑大力宣傳消防安全隱患存在的嚴重性和危害性,努力營造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社會環境。
(二)排查摸底階段(今年2月至今年3月)
1、開展隱患排查。各鄉鎮(街道)組織人員對轄區內出租房屋及有人員居住的沿街店鋪進行全面排查,逐戶摸清出租房屋及其消防安全情況,認真填寫《出租房屋消防安全專項治理普查登記表》(附件2),按照出租房屋一戶一檔制度的要求,健全出租房屋檔案,對普查中發現的消防安全隱患,逐戶提出書面整改意見,并在今年3月中旬把《出租房屋專項整治情況統計表》(附件4)報縣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消防大隊)。
2、組織自查自改。各鄉鎮(街道)要邊排查邊動員,明確房屋出租人的消防安全職責和整治工作要求,逐戶同房屋出租人簽訂治安責任保證書,對排查出來的隱患場所要限期進行人員分離,提出書面整改意見。
(三)集中整改階段(今年4月至今年8月)
1、整改提高。按照出租房屋內的消防安全隱患由出租人負責整改,出租房屋外的公共消防安全隱患由各鄉鎮(街道)、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組織整改的要求,在轄區內集中時間全面開展整治。對本次治理重點的出租房屋、有人員居住的沿街商業店鋪及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隱患嚴重的重點區域,各鄉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組織專門工作組,幫助整治整改。
2、強制整改。對不具備出租房屋基本消防安全條件的,必須在集中治理階段結束前全部整改到位。逾期未整改、未拆除的,責令停止出租或營業。對不配合的場所和業主則上報縣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予以聯合執法,強制整改。此項工作要求在今年7月底前完成。
3、完善機制。通過這次專項整治,建立健全出租房火災危險性分析和消防安全等級評價以及重大火災隱患舉報、公示、督促整改和政府掛牌督辦等長效管理機制,同時以安全生產網格化管理為抓手,以督查、考核和聯合執法為基本手段,將出租房消防安全綜合整治與安全生產“三項行動”相結合,與“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整治相結合,與重大火災隱患整改相結合,與消防安全日常監督檢查相結合,合理安排,統籌兼顧,確保出租房火災隱患整治取得實效。
(四)考核驗收階段(今年9月至今年10月)
縣將組織專項整治驗收工作組對全縣出租房屋專項治理進行驗收檢查,驗收內容以開展專項整治工作的情況為主,對納入專項整治的出租房屋及有人居住的沿街商業店鋪存在火災隱患拒不整改的,加大整治力度,確保所有登記在案的火災隱患得到有效整改或妥善處理。各鄉鎮(街道)將書面總結和自查報告于今年9月10日前上報縣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將研究制訂考核辦法,組織有關部門對各鄉鎮(街道)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進行驗收和考核,驗收不合格的,責令繼續整改,直至驗收合格。
六、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近年來,出租房火災頻發,消防安全形勢嚴峻。各有關部門和鄉鎮(街道)要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深刻認識出租房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切實加以推進。
力爭通過一年左右時間的努力,使我鎮現有出租房基本達到消防安全要求;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防止出租房產生新的火災隱患;進一步落實出租房消防安全責任,規范消防安全管理,完善消防安全設施,增強廣大群眾特別是出租人、承租人的消防安全意識,提高消防安全水平,預防和減少出租房火災,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三、整治重點
整治的重點范圍是用于生產經營單位員工居住(人以上)且存在火災隱患突出的出租房,以及為勞動密集型企業配套的員工集體宿舍。結合我鎮實際,整治的重點村是開發區附近村、城效村;整治的重點行業是化工、木業加工、紡織服裝。
四、整治措施
(一)全面排查,細致梳理。為確保出租房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的順利開展,鎮政府成立以派出所、綜治土管辦、安監站等辦公室為成員的鎮出租房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簡稱鎮整治辦,辦公地點設在綜治土管辦),負責開展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各村要對轄區出租房消防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要將房屋建筑結構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設施器材配備和用火、用電、用氣等方面存在問題的出租房列入整治對象,并逐一登記造冊,建立臺帳。
(二)明確責任,落實措施。各村要在全面摸底排查的基礎上,對各出租人明確整治要求,并督促房屋租賃雙方簽訂協議,依照規定明確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消防安全責任,落實整改措施。出租人應當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出租房,承租人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用途,落實出租房的消防安全措施。
(三)加大消防宣傳教育力度,增強務工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各村要積極宣傳消防法律法規和常識,提高出租房屋出租方、承租方和全社會的消防安全意識。要經常深入流動務工人員和出租房屋集中的區域,針對性地開展形式多樣的消防宣傳教育活動,普及安全用火、用電、用氣知識和逃生自救、報警、疏散技能,增強流動務工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四)完善長效管理機制,統籌解決實際問題。各村要將出租房的安全要求納入流動人員管理、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和日常監管內容。對整治過程中發現的帶有普遍性、傾向性的問題,要認真進行總結,完善管理制度。鎮政府將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評范圍,建立健全考評機制,明確房屋出租人、承租人的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同時,嚴肅追究不依法履行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責任的單位、人員的行政和法律責任。
五、工作步驟
整治工作從年月開始,到年月底結束,分為宣傳發動、排查摸底、集中整改、檢查驗收等四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發動階段(年月初至年月底)。各村要加強對出租房消防安全工作的宣傳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識,取得人民群眾對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根據鎮政府的要求,明確職責分工,廣泛動員,統一思想,認真組織實施。
(二)排查摸底階段(年月至年月)。各村組織對出租房進行全面排查,摸清情況,掌握底數,健全檔案。要認真剖析,針對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逐戶提出書面整改意見,制定整改計劃,簽訂整改責任書,落實整改責任。
(三)集中整改階段(年月至年月)。全面排查后,要邊查邊改,全面開展整治工作。對納入整治的出租房存在火災隱患的,要督促有關單位和個人落實整改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和進度,確保所有登記在案的火災隱患得到有效整改或妥善處理。對出租房消防安全隱患嚴重的重點區域,上報市消防隊指導幫助整治。
(四)檢查驗收階段(年月)。鎮政府將組織督查組對出租房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進行檢查驗收。各村、各有關企業要于年月日前上報綜合整治工作情況總結,由鎮整治辦統一匯總后,報送鎮政府。
六、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