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日夜夜撸啊撸,欧美韩国日本,日本人配种xxxx视频,在线免播放器高清观看

工程竣工驗收申請書大全11篇

時間:2022-05-09 11:16:05

緒論:寫作既是個人情感的抒發,也是對學術真理的探索,歡迎閱讀由發表云整理的11篇工程竣工驗收申請書范文,希望它們能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啟發。

篇(1)

本辦法所稱建設工程,是指土木建筑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及裝飾裝修工程。

第三條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縣建設工程竣工驗收的監督和管理工作。

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對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時,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會同縣環保、市政、人防、消防等有關部門共同進行。

第四條建設工程實行竣工綜合驗收會制度。

竣工綜合驗收會議采取單項驗收、專項驗收和竣工驗收相結合的形式,分別由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建設單位主持??⒐ぞC合驗收會的參會人員中必須有該單位負責人或經書面授權的委托人,每單位參加人數不能超過兩人。會議內容為現場驗核、現場檢測、現場表態、現場完善手續。先察看建設工程現場,然后驗核、檢測、座談表態,最后辦理相關手續。

第五條建設工程竣工綜合驗收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完成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二)施工單位在工程完工后對工程質量進行檢查后,確認工程質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符合設計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報告。工程竣工報告應經項目經理和施工單位有關負責人審核簽字;

(三)對于委托監理的工程項目,監理單位對工程進行了質量評估,具有完整的監理資料,并提出工程質量評估報告。工程質量評估報告應經總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單位有關負責人審核簽字;

(四)勘察、設計單位對勘察、設計文件及施工過程中由設計單位簽署的設計變更通知書進行了檢查,并提出質量檢查報告。質量檢查報告應經該項目勘察、設計負責人和勘察、設計單位有關負責人審核簽字;

(五)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六)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

(七)建設單位已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

(八)縣建設行政主管等有關部門責令整改的問題全部整改完畢;

(九)施工單位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和工程質量保修書。住宅工程還需同時具有《住宅工程質量保證書》和《住宅工程使用說明書》。

第六條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按下列程序辦理:

(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單位應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報告,申請工程竣工驗收。實行監理的工程,工程竣工報告必須經總監理工程師簽署意見;

(二)建設單位收到建設工程竣工報告,經會同建設、施工、監理等有關單位現場核實,對已具備本辦法第五條所規定條件的,應向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和竣工驗收方案,并進行竣工驗收登記;

(三)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自接到竣工驗收申請和驗收方案之日起,應在5個工作日內,會同建設、施工、監理等有關單位,到現場核實竣工驗收條件。對符合竣工驗收條件的,應當場確定竣工驗收參加單位及召開竣工綜合驗收會的時間(不超過5個工作日)和地點。對不符合竣工驗收條件的,應當場簽署意見并退回竣工驗收申請,同時提出需整改內容的要求。經整改完畢后,由建設單位再按規定程序上報;

(四)建設單位應提前2個工作日將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召開竣工綜合驗收會的時間和地點向本條第三項確定的竣工驗收參加單位送達其書面通知,同時向有關部門領取有關竣工驗收申請表格并在竣工綜合驗收會召開前填寫完畢;

(五)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竣工驗收成員單位,在竣工綜合驗收會上,應分別匯報工程合同履約情況、在工程建設各個環節中執行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情況,并對工程主體結構安全、使用功能、設備安裝質量和施工技術資料等方面作出全面評價,意見一致時,形成經驗收組人員簽署的工程竣工驗收意見。如竣工驗收成員單位不能形成一致意見時,建設單位應提請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協調,待意見一致后,重新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第七條建設工程竣工單項或專項驗收,除執行本辦法第六條第(一)、(二)、(三)、(四)項規定的程序外,應分別按以下規定辦理:

(一)對現場檢測、驗核后達到合格標準的建設工程單項或專項驗收項目,驗收部門應無條件當場發給認可文件或準許使用文件;

(二)對需整改才能合格的驗收項目,驗收部門應根據實際情況,依法提出書面意見限期整改。驗收部門在項目整改期間應主動積極配合,對經整改合格的驗收項目,應依法及時發給認可文件或準許使用文件;

(三)對通過整改仍達不到要求的驗收項目,在不影響質量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驗收部門應依法提出處理意見;

(四)涉及應當收取的收費項目,應在驗收部門當場發給認可文件或準許使用文件時,按標準當場收?。?/p>

(五)對建設單位已發竣工驗收通知,但驗收部門不按通知要求派員出席竣工驗收會議的,視為該驗收部門已同意該項目的驗收,因該項目未驗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該未參加驗收部門負責,并追究該部門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第八條建設單位應當在工程竣工驗收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檔案機構送一套符合規定的工程建設檔案。停建、緩建工程的檔案暫由建設單位保管。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過程中所涉及到的申請書、會議通知、會議紀要、整改通知、處理回執等法律文書和有關資料,建設單位亦應加強保管。在竣工驗收合格后,將其作為建設工程檔案的一部分,一并移交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檔案機構。

第九條縣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當在工程竣工驗收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工程質量監督報告。

第十條建設單位必須按有關要求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未按要求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的建設工程,不得進行工程竣工驗收。

第十一條實行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制度。

建設單位應在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建設工程竣工備案。

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現建設單位在竣工驗收過程中有違反國家有關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規定行為的,應當在收到竣工驗收備案文件15日內,責令停止使用,重新組織竣工驗收。

第十二條建設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未向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的,縣土房部門不得辦理權屬登記等有關手續。

第十三條建設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處以建設工程合同價款2%-4%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一)未組織竣工驗收,擅自交付使用的;

(二)驗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

(三)對不合格的建設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驗收的。

第十四條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以建設工程竣工驗收為題,收受賄賂,分發“紅包”、紀念品等,一旦發現,將嚴肅處理有關責任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五條搶險救災工程,臨時建筑工程及低層農民住宅不適用本辦法。

篇(2)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城市地下管線工程,是指城市新建、擴建、改建的各種地下管線,包括給水、排水、電信、電力、燃氣、熱力、人防、輸油、廣播電視、公安和工業管道等地下管線工程及其附屬設施。

第四條市規劃行政部門是本市城市地下管線工程檔案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門。市城建檔案館具體負責城市地下管線工程檔案的收集、管理、利用和監督工作。

第五條市城建檔案館應當建立、健全科學的管理制度,依法做好檔案的接收、管理、鑒定、統計、保管、利用、保密工作,積極開發地下管線工程檔案資源,為城市規劃、建設和管理提供服務。

第六條建設單位在向規劃行政部門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時,應當在申請書中附有在城建檔案館取得的施工地段的有關技術資料和施工地段現狀地下管線、管位地形圖。

第七條地下管線工程的建設單位應當與市城建檔案館簽訂建設工程檔案報送責任書。

第八條經市規劃行政部門批準的管線工程建設,必須由具有城市規劃測繪資質的單位進行開工前的放線定位,并在地下管線覆土前,按照《城市地下管線探測技術規程》(CJJ61)進行竣工測量。

第九條施工單位在施工中發現未建檔的管線,應當及時通過建設單位向市規劃行政部門報告。

市規劃行政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當查明未建檔的管線性質、權屬,責令地下管線產權單位測定其坐標、標高及走向,地下管線產權單位應當及時將測量的材料向市城建檔案館報送。

第十條地下管線工程竣工驗收前,建設單位應當提請市城建檔案館進行地下管線工程檔案預驗收。地下管線工程驗收所形成的鑒定材料應當包括地下管線工程檔案驗收結論。

第十一條建設單位在地下管線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前,應當向市城建檔案館移交下列檔案材料:

(一)地下管線工程項目準備階段文件、監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驗收文件和竣工圖;

(二)地下管線竣工測量成果;

(三)其它應當歸檔的文件資料(電子文件、工程照片、錄像等)。

城市供水、排水、燃氣、熱力、電力、電訊等地下管線專業管理單位(以下簡稱地下管線專業管理單位)應當及時向市城建檔案館移交地下專業管線圖。

第十二條建設單位向市城建檔案館移交的檔案資料應當符合《建設工程文件歸檔整理規范》(GB/T50328)的要求。

第十三條地下管線投入使用后進行改建、擴建或者對地下管線進行維修、搶修,需要改變原設計的,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當根據實際情況修改竣工圖,并于竣工驗收后三個月內向市城建檔案館報送修改部分的工程竣工檔案。

第十四條地下管線工程竣工檔案必須完整、準確、真實、清晰、反映現狀。

第十五條市城建檔案館應繪制全市地下管線綜合圖,并根據地下管線工程檔案和專業管線圖及時修改,并輸入地下管線信息系統,對地下管線工程檔案實行動態管理。

第十六條專業管線管理部門應當向市城建檔案館提供專業管線圖和有關資料,并將更改、報廢、漏測部分的地下管線工程檔案,及時修改補充到本單位的地下管線專業圖上,并將修改補充的地下管線專業圖及有關資料向市城建檔案館移交。

第十七條市規劃行政部門應當定期組織對城市地下管線進行普查和補測、補繪。普查和補測、補繪所形成的地下管線檔案成果,由市城建檔案館統一接收和管理。

第十八條違反本辦法規定,建設單位未向市城建檔案館移交地下管線工程檔案的,由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十九條因地下管線專業管理單位未移交地下管線工程檔案,造成施工單位在施工中損壞地下管線的,地下管線專業管理單位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篇(3)

一是對基建項目預付款申請,要求建設單位提供項目立項可研初步設計和概算批復文件復印件、施工監理單位中標通知書復印件、項目施工監理貨物采購合同復印件等材料,財政部門根據工程施工合同或貨物采購合同規定支付比例進行審核和支付。

二是對工程進度款申請,要求建設單位提供施工單位工程進度款支付申請書、經項目業主監理施工單位三方簽字確認的工程進度款支付證書以及工程計量支付統計表等材料原件,并在申請材料中分別列明農民工工資與其他工程款數額,財政部門核對相關表格金額是否對應,簽章是否齊全,只有金額相對應、簽章齊全時方可撥付,確保資金按工程進度支付。

三是對工程結算款申請,建設單位需提供工程竣工驗收意見書或驗收報告復印件、項目單位審核認定的工程結算款支付申請表或設備驗收材料原件等一系列完整材料,若合同結算條款約定以審計結果作為竣工結算的依據,還需提供審計部門或有資質的第三方服務機構出具的審計結算報告復印件,財政部門根據合同結算條款約定并按合同規定比例預留足額工程質量保證金后予以支付。

四是對工程質保金申請,需根據工程施工合同規定條款、缺陷責任期內履約情況進行審核和支付,若施工單位或貨物供應商提供由商業銀行開具的、不短于質量保證期的、同等金額的無條件支付保函,財政部門可將質量保證金支付給施工單位或貨物供應商,同時需向財政部門提供工程缺陷責任終止證書復印件、由商業銀行開具的、不短于質量保證期的、同等金額的無條件支付保函復印件以及項目單位審核認定的工程質保金支付申請表原件等材料。

篇(4)

1.設立安全審查階段具體要求

建設項目選址時,建設單位應當對建設項目設立的安全條件進行論證。內容包括:建設項目內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對建設項目周邊單位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居民生活的影響;建設項目周邊單位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居民生活對建設項目的影響;當地自然條件對建設項目的影響。申請建設項目設立安全審查前,建設單位應當選擇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對建設項目設立進行安全評價。建設項目設立前,建設單位應當向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實施部門申請建設項目設立安全審查,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建設項目設立安全審查申請書;建設(規劃)主管部門頒發的建設項目規劃許可文件(復印件);建設項目安全條件論證報告;建設項目設立安全評價報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者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復印件)。

2.設立安全審查階段常見問題

(1)未選擇具有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進行設立安全評價。

(2)安全條件論證報告或設立安全評價報告不符合質量要求。

(3)建設單位對建設項目的安全許可實施主體認識不清。

3.設立安全審查階段的對策措施

(1)建設單位在委托安全評價機構進行設立安全評價時,應仔細核對評價單位的資質等級、評價區域范圍和評價業務范圍等信息。對于國務院及其投資主管部門審批(核準、備案)的建設項目、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及其投資主管部門審批(核準、備案)的建設項目、生產劇毒化學品的建設項目、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建設項目、安全監管總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有特別要求的建設項目,都必須委托甲級評價機構進行安全評價。

(2)安全評價機構應當依據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對建設項目進行設立安全評價,并對出具的設立安全評價報告質量負責。建設單位應組織人員對安全條件論證報告和設立安全評價報告進行仔細審查,避免評價報告出現前后名稱、數據不統一、安全對策和建議難以實施等問題,對不符合質量要求的評價報告應督促評價單位進行修改完善。

(3)8號令規定,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實行分級實施的辦法。安監總局指導、監督全國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實施工作,并負責實施下列建設項目的安全許可:國務院審批(核準、備案)的;中央企業投資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審批(核準、備案)的;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建設項目。建設單位從一開始就要對項目性質充分了解,避免將本應在國家層面進行安全許可的建設項目報送地方政府主管部門進行審批,反之也一樣,以免造成工作被動。

二、安全設施設計審查階段

1.安全設施設計審查階段具體要求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應當由取得相應設計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設計單位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負責。設計單位應當依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以及建設項目設立安全評價報告,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進行設計,并組織設計人員編制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專篇。建設單位在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全部完成后,應該向相應的安全許可實施部門申請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的審查,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的審查申請書;建設項目設立安全審查意見書(復印件);設計單位的設計資質證明文件(復印件);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專篇;審查時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安全設施設計審查階段常見問題

(1)安全設施設計專篇編制不符合規定要求。

(2)設立安全評價報告中的安全對策和建議未采納或未采納時沒有作充分的論證說明。(3)安全設施設計送審不及時。

3.安全設施設計審查階段的對策措施

(1)8號令規定,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專篇包括下列內容:建設項目概況;建設項目涉及的危險、有害因素和危險、有害程度;建設項目設立安全評價報告中的安全對策和建議采納情況說明;采用的安全設施和措施;可能出現事故的預防及應急救援措施;安全管理機構的設置及人員配備;安全設施投資概算;結論和建議。設計單位應該嚴格按照上述要求執行,建設單位應組織相關人員對安全設施設計專篇進行審查,專篇格式和內容必須符合規定要求以后才可以送審。

(2)建設單位應配合設計單位對建設項目設立安全評價報告中的每一條安全對策和建議采納情況進行答復,應列表詳細說明安全對策和建議的實際落實情況,如果沒有采納時則需要作充分的論證說明,給出足夠的理由和依據。

(3)為了加快建設項目的工程進度,建設單位有時采取設計、采購、施工深度交叉的辦法,往往在設計階段就已經著手開展設備訂貨和現場施工,這就會產生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工作滯后于項目建設進度的問題。為避免出現這種情況,建設單位和設計單位應緊密配合,加快安全設施設計專篇的編制工作,完成后及時收集相關資料向對應的安全許可實施部門申請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

三、試生產方案備案階段

1.試生產方案備案階段具體要求建設項目安全設施施工完成后,建設單位應當組織有關單位和專家,研究提出建設項目試生產(使用)可能出現的安全問題及對策,并按照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制定周密的試生產(使用)方案。在建設項目試生產(使用)前,將建設項目試生產(使用)方案,報送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實施部門備案。建設項目試生產(使用)方案應包括下列有關安全生產的內容:建設項目施工完成情況;生產、儲存的危險化學品品種和設計能力;試生產(使用)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安全問題及對策;采取的安全措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試生產(使用)起止日期。

2.試生產方案備案階段常見問題

(1)試生產方案編制和安全許可申請資料不符合規定要求。

(2)試生產方案備案期限內沒有完成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工作。

3.試生產方案備案階段的對策措施

(1)建設單位應根據8號令的要求,在開車準備階段組織有關單位和專家,研究提出建設項目試生產(使用)可能出現的安全問題及對策,并按照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制定周密的試生產(使用)方案。編制的試生產(使用)方案要經過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認可,才能向相應的安全許可實施部門報送。

(2)試生產(使用)不得超過建設項目試生產(使用)方案確定的期限和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試生產(使用)期限,屬于聯合生產性質的建設項目試生產期限一般不得超過12個月,其他建設項目試生產(使用)期限一般不得超過6個月。如果由于某種原因不能在規定的試生產(使用)期限內完成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工作,則應按規定在未到期之前辦妥延期手續,并在規定時間內抓緊完成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工作。

四、安全設施竣工驗收階段

1.安全設施竣工驗收階段具體要求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前,建設單位應當按照規定選擇有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對建設項目及其安全設施試生產(使用)情況進行安全評價。安全評價機構應當依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進行評價,并對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安全評價報告的真實性負責。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前,建設單位應當向相應的安全許可實施部門申請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的驗收申請書;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的審查意見書(復印件);施工單位的施工資質證明文件(復印件);建設項目安全設施施工情況報告;安全生產投入資金情況報告;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安全評價報告。

2.安全設施竣工驗收階段常見問題

(1)建設項目相關安全設施未進行檢測或檢測不合格。

(2)安全設施不符合或者未達到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要求。

(3)安全設施竣工驗收申報材料不符合規定要求。

3.安全設施竣工驗收階段的對策措施

(1)在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階段,需要建設單位委托檢測并提供檢測合格報告的主要有以下幾種:防雷設施檢測報告和防雷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的意見書;消防設施檢測報告和建筑工程消防驗收合格意見書;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氣設備檢查評估合格報告;可燃、有毒氣體校驗合格報告;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的取證情況;工作場所有毒有害氣體、粉塵、噪聲、高溫等測試報告。如果建設項目沒有取得以上這些報告,就會直接影響到安全設施的竣工驗收工作,因此需要建設單位提前做好相關資料的收集和準備工作。

篇(5)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于昆明市城市規劃區內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權屬登記管理。

第三條本條例所稱房屋權屬登記,是指房產行政主管部門代表政府對房屋所有權及其產生的抵押權、典權等房屋他項權利進行登記,并依法確認房屋產權歸屬關系的行為。

本條例所稱房屋權利人,是指依法享有房屋所有權、房屋他項權利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

本條例所稱房屋權利申請人,是指已獲得了房屋并提出房屋權屬登記申請,但尚未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

第四條房屋權屬管理實行登記發證制度。依法登記的房屋權利受法律保護。

房屋權屬證書是房屋權利人依法擁有房屋所有權并對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合法憑證。

第五條房屋權屬登記遵循房屋所有權和該房屋占用范圍內土地使用權權利主體一致的原則。

第六條昆明市房產管理部門是全市房屋權屬登記的行政機關(以下簡稱登記機關),對全市的房屋權屬登記進行指導、監督、檢查和管理。對昆明市屬四區范圍內房屋權屬的登記管理和房屋權屬證書的頒發實行統一管理、分級審核、委托發放。

各縣(市)和東川區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是本轄區內房屋權屬登記的行政機關(以下簡稱登記機關),負責轄區內房屋權屬的登記管理和房屋權屬證書的頒發工作。

第七條登記機關對房屋產權資料實行管理,應當建立健全房產產籍檔案管理制度。

第二章一般規定第八條房屋權利人取得、轉移、變更、喪失房屋所有權以及設定或終止房屋抵押權、典權等房屋他項權利,均應當向房屋所在地的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房屋權屬登記。

房屋權屬登記分為以下類別:(一)初始登記;(二)預登記;(三)轉移登記;(四)變更登記;(五)他項權利登記;(六)注銷登記。

第九條房屋權屬登記按照以下程序辦理:(一)受理登記申請;(二)權屬審核;(三)公告;(四)核準登記;(五)頒發房屋權屬證書。

第(三)項適用于登記文件遺失無法補正等原因需要公告的登記。公告期為30日。

第十條房屋權利人申請房屋權屬登記,應當提交登記申請書、身份證件和取得、轉移、變更、喪失房屋權屬的合法證明文件。

申請房屋權屬登記,自然人應當使用身份證件或戶口簿記載的姓名;法人和其他組織應當使用其依法登記或者批準機關批準的名稱。

房屋權利人可以委托他人房屋權屬的申請登記。人申請登記時,應當提交房屋權利人的授權委托書。

境外當事人的身份證件、資格證明及授權委托書須按規定經過公證或認證,外文證件應同時具有中文譯本。

共有的房屋,由共有人共同申請。

第十一條符合下列條件的,登記機關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核準登記:(一)當事人的資格有效;(二)申請書填寫規范;(三)登記文件齊全;(四)登記文件的內容真實合法,表述明確;(五)登記文件與申請權利一致;(六)申請登記的權利范圍與房屋一致;(七)登記事項與檔案記載不抵觸。

不符合上述規定條件的,登記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本條規定的核準登記時限,不包括公告、刊登啟事和補正的時間。

第十二條在核準登記前,對房屋權屬登記內容有異議的,利害關系人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交書面報告和有關證據,登記機關應當告知申請人,并暫緩登記。

暫緩登記原因消失后,經申請人提交有效的書面證明,登記機關應按規定予以核準登記。

第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記機關不予登記,并書面告知申請人:(一)房屋屬于臨時建筑或者違法建筑的;(二)權屬糾紛尚未解決的;(三)未能按規定補正文件的;(四)登記權利已被依法限制的;(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關機關應當將裁定書、判決書、決定書送達登記機關和當事人,并且詳細載明查封或者限制的房屋坐落、產權人、起止時間:(一)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沒收、查封房屋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權利的裁定、判決已經生效的;(二)公安、檢察機關依法查封房屋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權利并作出正式決定的;(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查封房屋或者限制房屋權利期限屆滿需要繼續查封或者限制的,原作出查封或限制房屋權利的機關應當在期滿前,書面告知登記機關,期滿未書面告知登記機關的,房屋權利人的權利自然恢復。

第十五條房屋權利人申請房屋權屬登記,應當按照價格主管部門批準的標準交納登記費和權屬證書工本費。

第三章權屬登記第十六條新建房屋的,應當自房屋竣工驗收結束之日起90日內,由房屋權利申請人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并提交下列登記文件:(一)立項批準文件;(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或規劃分期驗收證明;(四)房屋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文件。

個人建造房屋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的,免交第(一)、(四)項文件。

第十七條開發企業出售商品房的,自開發項目竣工驗收結束之日起90日內,辦理商品房權屬預登記,并提交下列登記文件:(一)立項批準文件;(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或規劃分期驗收證明;(四)房屋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文件;(五)具有合法資質的房產測量機構出具的測繪結果報告書;(六)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法人授權委托書;(七)商品房銷售情況說明材料。

第十八條購買預登記商品房的,房屋權利申請人可以持房屋買賣合同、購房發票、房屋權利人(人)的有效證件,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

第十九條因買賣、交換、贈與、繼承、分割、合并、投資入股、裁決等原因致使房屋權屬發生轉移的,應當自事實發生之日起90日內,由當事人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并提交下列登記文件:(一)買賣、交換、分割、合并、投資入股等以合同方式轉移房屋所有權的,提交原房屋所有權證、合同;(二)贈與、繼承的,提交原房屋所有權證、公證書;(三)依照法院、仲裁機構生效的法律文書裁決轉移的,提交法院判決書、調解書、裁定書或者仲裁機構裁決書、調解書。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申請房屋權屬變更登記,當事人除提交房屋所有權證外,還應當分別提交下列登記文件:(一)房屋權利人姓名改變的,提交公安機關的證明;權利人名稱改變的,提交核準該單位設立的機關出具的證明文件;(二)翻建、改建、擴建房屋的,提交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竣工驗收備案文件和具有合法資質的房產測量機構出具的測繪結果報告書。

第二十一條辦理房屋權屬轉移、變更登記的,當事人領取房屋所有權證書后,應當按規定向土地管理部門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

第二十二條房屋設定抵押權、典權等他項權利的,權利人、他項權利人應當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持房屋所有權證、設定他項權利的合同、公證書及有關文件向登記機關申請房屋他項權利登記。

第二十三條因房屋滅失、他項權利終止等,權利人應當自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申請注銷登記。

申請注銷登記,權利人應當提交原房屋權屬證書、他項權利證書,相關的合同、協議、證明等文件。

第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記機關可以直接注銷登記或者予以更正:(一)提供虛假證件、證明或者申報不實,造成登記有誤的;(二)本條例第十九條第三項規定的情形;(三)未按照本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申請注銷登記;(四)登記機關及工作人員失誤造成房屋權屬登記不實的;(五)其他依法應當注銷房屋權屬證書的。

登記機關直接注銷登記的,應當作出書面決定,送達當事人,并責令其限期繳回房屋權屬證書;當事人逾期未繳回房屋權屬證書的,登記機關應當登報公告注銷。

因本條第(四)項原因,注銷登記后需重新登記的,登記機關不再收取登記費。

第四章權屬證書第二十五條房屋權屬證書,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共有權證》、《房屋他項權證》,使用國家統一制作的文本,由登記機關依法頒發。

第二十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制作、頒發或者偽造、涂改房屋權屬證書或在房屋權屬證書上標記、加蓋其他印章。

第二十七條房屋權屬證書遺(滅)失的,房屋權利人應當及時在指定報刊上公告作廢,經6個月后無異議的,持遺(滅)失證明文件、身份證件和登報聲明向原登記機關申請補發。登記機關辦理補證時,在補辦的房屋權屬證書上注明“補發”字樣,并注銷原房屋權屬證書。

房屋權屬證書破損影響使用的,經房屋權利人申請,原登記機關查驗后予以換發,并注銷原房屋權屬證書。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二十八條以虛報、瞞報房屋權屬情況等非法手段獲得房屋權屬證書的,登記機關收回其房屋權屬證書或者公告其房屋權屬證書作廢,可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九條涂改、偽造房屋權屬證書的,其證書無效,登記機關可對當事人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條非法印制房屋權屬證書的,由登記機關沒收非法印制的房屋權屬證書,可并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一條因登記機關的登記致使權利人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由登記機關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二條登記機關的工作人員玩忽職守、徇私舞弊、貪污受賄、濫用職權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篇(6)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于**市城市規劃區內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權屬登記管理。

第三條本條例所稱房屋權屬登記,是指房產行政主管部門代表政府對房屋所有權及其產生的抵押權、典權等房屋他項權利進行登記,并依法確認房屋產權歸屬關系的行為。

本條例所稱房屋權利人,是指依法享有房屋所有權、房屋他項權利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

本條例所稱房屋權利申請人,是指已獲得了房屋并提出房屋權屬登記申請,但尚未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

第四條房屋權屬管理實行登記發證制度。依法登記的房屋權利受法律保護。

房屋權屬證書是房屋權利人依法擁有房屋所有權并對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合法憑證。

第五條房屋權屬登記遵循房屋所有權和該房屋占用范圍內土地使用權權利主體一致的原則。

第六條**市房產管理部門是全市房屋權屬登記的行政機關(以下簡稱登記機關),對全市的房屋權屬登記進行指導、監督、檢查和管理。對**市屬四區范圍內房屋權屬的登記管理和房屋權屬證書的頒發實行統一管理、分級審核、委托發放。

各縣(市)和東川區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是本轄區內房屋權屬登記的行政機關(以下簡稱登記機關),負責轄區內房屋權屬的登記管理和房屋權屬證書的頒發工作。

第七條登記機關對房屋產權資料實行管理,應當建立健全房產產籍檔案管理制度。

第二章一般規定

第八條房屋權利人取得、轉移、變更、喪失房屋所有權以及設定或終止房屋抵押權、典權等房屋他項權利,均應當向房屋所在地的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房屋權屬登記。

房屋權屬登記分為以下類別:

(一)初始登記;

(二)預登記;

(三)轉移登記;

(四)變更登記;

(五)他項權利登記;

(六)注銷登記。

第九條房屋權屬登記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一)受理登記申請;

(二)權屬審核;

(三)公告;

(四)核準登記;

(五)頒發房屋權屬證書。

第(三)項適用于登記文件遺失無法補正等原因需要公告的登記。公告期為30日。

第十條房屋權利人申請房屋權屬登記,應當提交登記申請書、身份證件和取得、轉移、變更、喪失房屋權屬的合法證明文件。

申請房屋權屬登記,自然人應當使用身份證件或戶口簿記載的姓名;法人和其他組織應當使用其依法登記或者批準機關批準的名稱。

房屋權利人可以委托他人房屋權屬的申請登記。人申請登記時,應當提交房屋權利人的授權委托書。

境外當事人的身份證件、資格證明及授權委托書須按規定經過公證或認證,外文證件應同時具有中文譯本。

共有的房屋,由共有人共同申請。

第十一條符合下列條件的,登記機關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核準登記:

(一)當事人的資格有效;

(二)申請書填寫規范;

(三)登記文件齊全;

(四)登記文件的內容真實合法,表述明確;

(五)登記文件與申請權利一致;

(六)申請登記的權利范圍與房屋一致;

(七)登記事項與檔案記載不抵觸。

不符合上述規定條件的,登記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本條規定的核準登記時限,不包括公告、刊登啟事和補正的時間。

第十二條在核準登記前,對房屋權屬登記內容有異議的,利害關系人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交書面報告和有關證據,登記機關應當告知申請人,并暫緩登記。

暫緩登記原因消失后,經申請人提交有效的書面證明,登記機關應按規定予以核準登記。

第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記機關不予登記,并書面告知申請人:

(一)房屋屬于臨時建筑或者違法建筑的;

(二)權屬糾紛尚未解決的;

(三)未能按規定補正文件的;

(四)登記權利已被依法限制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關機關應當將裁定書、判決書、決定書送達登記機關和當事人,并且詳細載明查封或者限制的房屋坐落、產權人、起止時間:

(一)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沒收、查封房屋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權利的裁定、判決已經生效的;

(二)公安、檢察機關依法查封房屋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權利并作出正式決定的;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查封房屋或者限制房屋權利期限屆滿需要繼續查封或者限制的,原作出查封或限制房屋權利的機關應當在期滿前,書面告知登記機關,期滿未書面告知登記機關的,房屋權利人的權利自然恢復。

第十五條房屋權利人申請房屋權屬登記,應當按照價格主管部門批準的標準交納登記費和權屬證書工本費。

第三章權屬登記

第十六條新建房屋的,應當自房屋竣工驗收結束之日起90日內,由房屋權利申請人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并提交下列登記文件:

(一)立項批準文件;

(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或規劃分期驗收證明;

(四)房屋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文件。

個人建造房屋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的,免交第(一)、(四)項文件。

第十七條開發企業出售商品房的,自開發項目竣工驗收結束之日起90日內,辦理商品房權屬預登記,并提交下列登記文件:

(一)立項批準文件;

(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或規劃分期驗收證明;

(四)房屋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文件;

(五)具有合法資質的房產測量機構出具的測繪結果報告書;

(六)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法人授權委托書;

(七)商品房銷售情況說明材料。

第十八條購買預登記商品房的,房屋權利申請人可以持房屋買賣合同、購房發票、房屋權利人(人)的有效證件,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

第十九條因買賣、交換、贈與、繼承、分割、合并、投資入股、裁決等原因致使房屋權屬發生轉移的,應當自事實發生之日起90日內,由當事人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并提交下列登記文件:

(一)買賣、交換、分割、合并、投資入股等以合同方式轉移房屋所有權的,提交原房屋所有權證、合同;

(二)贈與、繼承的,提交原房屋所有權證、公證書;

(三)依照法院、仲裁機構生效的法律文書裁決轉移的,提交法院判決書、調解書、裁定書或者仲裁機構裁決書、調解書。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申請房屋權屬變更登記,當事人除提交房屋所有權證外,還應當分別提交下列登記文件:

(一)房屋權利人姓名改變的,提交公安機關的證明;權利人名稱改變的,提交核準該單位設立的機關出具的證明文件;

(二)翻建、改建、擴建房屋的,提交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竣工驗收備案文件和具有合法資質的房產測量機構出具的測繪結果報告書。

第二十一條辦理房屋權屬轉移、變更登記的,當事人領取房屋所有權證書后,應當按規定向土地管理部門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

第二十二條房屋設定抵押權、典權等他項權利的,權利人、他項權利人應當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持房屋所有權證、設定他項權利的合同、公證書及有關文件向登記機關申請房屋他項權利登記。

第二十三條因房屋滅失、他項權利終止等,權利人應當自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申請注銷登記。

申請注銷登記,權利人應當提交原房屋權屬證書、他項權利證書,相關的合同、協議、證明等文件。

第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記機關可以直接注銷登記或者予以更正:

(一)提供虛假證件、證明或者申報不實,造成登記有誤的;

(二)本條例第十九條第三項規定的情形;

(三)未按照本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申請注銷登記;

(四)登記機關及工作人員失誤造成房屋權屬登記不實的;

(五)其他依法應當注銷房屋權屬證書的。

登記機關直接注銷登記的,應當作出書面決定,送達當事人,并責令其限期繳回房屋權屬證書;當事人逾期未繳回房屋權屬證書的,登記機關應當登報公告注銷。

因本條第(四)項原因,注銷登記后需重新登記的,登記機關不再收取登記費。

第四章權屬證書

第二十五條房屋權屬證書,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共有權證》、《房屋他項權證》,使用國家統一制作的文本,由登記機關依法頒發。

第二十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制作、頒發或者偽造、涂改房屋權屬證書或在房屋權屬證書上標記、加蓋其他印章。

第二十七條房屋權屬證書遺(滅)失的,房屋權利人應當及時在指定報刊上公告作廢,經6個月后無異議的,持遺(滅)失證明文件、身份證件和登報聲明向原登記機關申請補發。登記機關辦理補證時,在補辦的房屋權屬證書上注明“補發”字樣,并注銷原房屋權屬證書。

房屋權屬證書破損影響使用的,經房屋權利人申請,原登記機關查驗后予以換發,并注銷原房屋權屬證書。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二十八條以虛報、瞞報房屋權屬情況等非法手段獲得房屋權屬證書的,登記機關收回其房屋權屬證書或者公告其房屋權屬證書作廢,可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九條涂改、偽造房屋權屬證書的,其證書無效,登記機關可對當事人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條非法印制房屋權屬證書的,由登記機關沒收非法印制的房屋權屬證書,可并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一條因登記機關的登記致使權利人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由登記機關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二條登記機關的工作人員、、貪污受賄、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篇(7)

Abstract: a lot of work is expanding electric utility customers and the power supply enterprise to set up the first step of power supply and utilization relationship, industry expansion work quality and efficiency directly affect the power supply enterprise to a customer service quality and image. Industry expanding the management work of a lot of good or bad, directly affecting the power of the time, the company customer the economic benefit and social benefit. This paper discusses how to strengthen the power expansion work a lot, and further improve the service level and customer satisfaction.

Key words: electric power; A lot of expanding industry; Standard; Customers; service

中圖分類號:F407.61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前言

電力業擴報裝是電力公司增供擴銷提高經濟效益的重要渠道,也是向客戶展示公司優質服務和經營管理水平主要平臺。在堅持“一口對外、便捷高效、三不指定、辦事公開”的工作原則同時,進一步加強業擴報裝規范管理,確保業擴報裝工作規范、高效、有序運作,進一步簡化用電手續,強化工程管理,縮短業擴報裝周期,規范業擴報裝工作程序和行為,提高服務效率和服務質量,樹立供電企業良好形象。

1業擴報裝工作流程

《供電營業規則》規定業擴報裝流程:業務受理、供電方案的制訂與審批、工程設計、審核及施工、中間檢查和竣工驗收、裝表接電,并規定了各環節辦理時限,用以規范供電企業辦理業擴報裝工作。供電企業營業廳公示業擴報裝流程圖及相關環節完成時限,國家電網公司“十項承諾”中有2項是關于業擴報裝工作時限的承諾?!豆╇姳O管辦法》對客戶業擴報裝方案的答復時限、工程設計圖紙的審核時限、工程竣工驗收時限、驗收合格并辦完相關手續后的送電時限都有明確規定,目的是告知客戶供電部門業擴報裝程序及完成時限,方便客戶辦理業務,讓客戶明白自己的業務辦到哪個環節、哪個部門,下一環節到哪,該怎樣辦理,使供電企業接受客戶的監督,另一方面也能規范供電企業業擴報裝工作,督導供電企業盡快辦理業務,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工作,更好地服務客戶。

2規范業擴報裝工程管理

明確業擴報裝各環節、各崗位的工作職責和工作時限,以“報裝快、實施快、驗收快、送電快”的“四塊”的工作方式,促進客戶工程早完工、早送電,早產生效益。規范現場勘察。業擴工程受理后,根據客戶容量和用電性質,由客戶經理組織相關人員協調勘察,根據接入線路開放容量、客戶近期用電需求及遠景用電規劃、編制科學合理的供電方案??茖W合理的供電方案是確保安全、穩定、經濟、合理供電和用電的重要環節,也為正確執行電價分類,正確安裝電能計量裝置、合理收費等工作創造必要的條件,因此確定供電方案很重要。規范設計審查,每周由客戶經理牽頭組織召開設計圖紙評審例會,嚴格按照供電方案評審設計圖紙,保證設計的正確性、完整性、可行性,為電力客戶把好設計審查關。規范中間檢查,由客戶經理根據業擴工程進度,組織相關人員進行中間檢查,確保工程質量,為今后竣工驗收打下良好基礎,為電力客戶把好設備施工關。

規范《供用電合同》簽定工作,完善《供用電合同》簽定、審批流程,制定《供用電合同》會簽單。進一步完善《供用電合同》資產分界點的描述,使合同內資產分界范圍與接受范圍一致,產權分界示意圖由現場照片代替平面圖,使得資產分界點更直觀,便于電力客戶明確。規范工程竣工驗收及設備送電,根據客戶的竣工報驗申請,由客戶經理及時組織進行設備驗收,加強對竣工資料管理,由客戶經理對報竣工客戶提出的竣工資料進行第一道關口把關。由用檢人員對客戶經理提出的竣工資料進行第二道關口把關,做到下一環節對上一環節進行監管,確??蛻舭雌隍炇?、送電。

3加快業擴報裝速度的方法

3.1整合資源,完善制度,加強監管

3.1.1實行“一站式服務”

供電企業受理客戶報裝申請后,由營銷部門組織生產技術部、、發展建設部等部門進行聯合現場勘查,制定、答復供電方案、設計審查、竣工驗收、裝表接電等,減少客戶在各部門往返奔波時間,充分體現“一口對外”,整合資源,減少推諉現象的發生,加快業擴報裝速度。

3.1.2制定業擴報裝工作獎罰制度

供電企業對每一位參與報裝工作的人員,根據其不同崗位規定辦理業擴報裝工作時限、工作質量、服務態度進行評價考核,按季度對報裝工作人員受理的報裝業務量、完成率、完成質量、完成時間、用戶評價進行檢查測評,作為季度考核一項內容,增強工作人員主動服務客戶意識。

3.1.3實施二級業擴監管

供電企業對業擴報裝工作實施分級監控。第一級由各單位營銷部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和崗位人員每月對客服部門辦理的業擴報裝業務進行稽查,對業擴項目的方案制定、答復、工程設計審核、中間檢查及竣工驗收、簽訂供用電合同、裝表接電等關鍵點工作完成時限進行監控;第二級是由上級營銷部門按照公司業擴報裝監控實施辦法對所屬下級單位業擴報裝工作進行監控,提高業擴報裝速度。

3.2加強報裝工作各環節的管理

3.2.1業務受理

供電企業在各營業場所、宣傳欄、95598網站公布業擴報裝需提供的證件、相關資料,報裝客戶可提前查詢報裝相關信息,準備好報裝所需提交相關證件、資料等,使報裝申請一次通過。報裝業務受理人員向用戶詳細介紹報裝申請要求,仔細詢問客戶用電需求,正確辦理用電申請書。報裝業務一經受理,業務受理人員應及時傳遞給下一環節工作人員,業擴報裝過程中設專人對整個業務流程進行跟蹤督辦,利用營銷系統內設置的預警功能及時提醒、催辦,從源頭上杜絕超期。

3.2.2供電方案的確定及審批

供電企業現場勘察人員簽收業務接洽轉來的報裝申請書后,應主動服務客戶,在第一時間組織相關人員現場勘察,確定供電方案并報審批。經批復的供電方案意見書在規定時限內交回客戶。若暫時沒有供電條件,應及時上報客戶需求,上級部門根據客戶用電需求進行電網規劃,統籌協調,以滿足客戶需求。現場勘察人員接觸各類用電客戶,第一時間接收各種用電需求信息,應進一步了解、分析客戶用電需求,積極向領導及上級部門反饋信息,為報裝工作提供決策依據。

3.2.3委托設計、審核及施工

供電企業在答復客戶供電方案后,提醒客戶盡快委托設計、施工,可向客戶提供一些有資質的設計、施工單位的聯系方式及信用信息,便于客戶選擇,避免客戶因不知情多繞彎路,延誤用電時間。供電企業應細化客戶受電工程典型設計,根據用電性質的可靠性和安全要求,建立不同層次的設備規范,減少設備型式,向客戶提供典型配置和典型造價信息,以規范施工單位的服務行為,加快客戶受電工程的設計、評審和施工進度。

3.2.4檢查、竣工驗收

供電企業檢查人員密切關注客戶工程進度,適時對工程進行中間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督促客戶整改。加強工程過程監管,杜絕工程完畢后才發現問題而要求客戶整改的現象。檢查人員接到客戶竣工檢驗申請后,應立即組織相關人員對工程、設備進行全面、認真的檢查,對客戶設備及工程質量進行評價,對不合格的提出整改意見,制定合理的整改方案,以安全、經濟、合理供用電為依據,多向客戶解釋,讓客戶盡快接受整改意見,按要求整改,盡早使工程達到完整合格。

3.2.5裝表接電

客戶在簽訂供用電合同并辦理完相關手續后,供電企業應在規定時限內送電。供電企業在接到客戶竣工驗收申請的同時,就應著手準備辦理送電前其他相關手續,例如:起草、評審、簽訂供用電合同等事宜,通知客戶交清相關費用等。待工程驗收合格后,客戶在最短時間內就可以辦理完相關手續,及時送電,避免驗收合格后,相關手續遲遲不能辦完,延誤送電時間。

3.3業擴報裝工作與SG186系統流程同步

3.3.1 SG186系統業擴報裝工作現狀

目前,SG186營銷業務應用系統中業擴報裝流程傳遞時間與實際工作還存在少數不同步現象,其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員按照紙質工作單傳遞流程和時間開展實際工作,但工作人員的工作思路還沒有完全從紙質工作單中轉入系統,不能每天堅持進入系統查看流程完成相應環節,或將系統流程擱置。前一個環節延誤系統流程傳遞時間,下一個環節也隨之延遲,使得業擴報裝工作流程與實際工作時間相差甚遠。紙質工作單填寫記錄、簽署工作時間,可以按實際工作情況、時間填寫,但在系統流程中,各環節工作完成時間雖然可以填寫實際工作時間,但各環節流程傳遞時間記錄的則是當日時間,造成紙質流程與系統流程傳遞時間不一致,系統流程滯后于實際工作。

3.3.2業擴報裝實際工作與系統流程同步的方法

加大對營銷系統業擴流程的監管,所有業擴報裝工作全部實時進入系統,不允許系統外流轉,發現系統內無流程記錄的工作,應追究責任。進入系統的報裝業務應按照流程各環節設置完成時限,利用營銷系統自上而下實施業擴流程監控,實行流程超期進行考核。在實際工作中,嚴格系統口令的使用、管理,各崗位工作人員不允許由其他人員代傳遞系統流程,以避免責任不清、考核不準。

隨著SG186系統的完善和應用,業擴報裝工作記錄將逐步由紙質轉為系統流程,因此加快系統業擴報裝流程傳遞速度,也是加快業擴報裝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

4促進業擴報裝流程規范化對策

4.1完善服務體系,建立相關服務的配套制度。

4.1.1推行業擴報裝“雙客戶經理”制,健全省供電服中心大客戶業擴報裝業務職能,完善“大檢修”“大建設”相關業擴報裝工作的銜接。推行“大客戶工程進度分析通報”制度,每周召開“大客戶工程進度分析通報”專題會議,組織客戶經理對大客戶的工程項目進度進行全面的剖析。

4.1.2推廣實施領導掛鉤服務大客戶業擴工程。實施領導掛鉤服務客戶業擴工程的管理辦法,是公司踐行“真誠服務共謀發展”服務理念,也進一步提升供電服務效能和公司形象。主要服務內容有:(1)優化業擴供電方案,節省客戶投資;(2)主動聯系相關政府部門,了解最新重點項目工程,主動深入項目現場與項目負責人溝通,提前了解客戶用電需求和相關信息,為客戶提供前期咨詢服務,適時指導客戶辦理用電申請業務(3)推行現場辦公,了解客戶業擴工程情況,確認客戶計劃投運時間,主動溝通,避免現場工作情況與客戶期望的送電需求不符這一矛盾的產生,確保每項工程順利啟動送電。

4.1.3“綠色通道”。供電服務“綠色通道”是公司通過管理優化、集中內部資源推出的一項特殊服務。對納入“綠色通道”的電力客戶,公司實行領導掛帥、專人督辦和部門協作,推行優先查勘、優先協調、優先施工,實施每天跟蹤服務、每周碰頭協調、每月溝通匯總、最終回訪反饋,確?!熬G色通道”特事特辦、高效運作。為盡可能縮短服務時限,公司還將一環一環“串行式”審批模式改為各環節“協同并行式”管理模式,加快電力設施配套

建設進度,確保重點項目按期保質完成。

4.2由“被動服務”轉向“主動服務”,一是通過“綠色通道”,全面掌握所轄范圍的負荷增長需求及大項目用電需求,超前規劃電網,滿足大用戶的接入。二是打破電網變電所的建設常規,縮短變電所的建設周期,保障重點項目按期送電。三是推進特色服務的建設。建立訪客報告制度,每季至少安排一次與大客戶的主要成員的直接見面;定期參加客戶方組織的交流會。建立信息上報和反饋制度。在座談會中設立客戶意見專欄和自我設計區,征求客戶對業擴報裝服務的意見或建議;并針對客戶的意見、建議或抱怨,提供有針對性的服務,或一對一的信息咨詢服務,或有效的失誤補救的服務,消除客戶的各種抱怨;在座談會中有利于宣傳供電企業及時可靠的承諾制,并對業擴報裝的可靠性進行階段性的公布,接受客戶監督。

4.3邀請國、省網技能專家進現場技術交流,開展客戶經理專業技能競賽。針對客戶經理技能水平差次不齊,加強了現場環節,在用電現場勘察和現場竣工驗收的過程中,邀請國、省網技能專家進行現場指導,在如何合理選擇電源點、合理確定供電方案、驗收時檢查的方法(如先資料后現場、先土建再電氣設備、先高壓再低壓、先一次設備再二次設備、先設備驗收再運行準備;配電房內部電氣布置、圖紙與現場實際的對應、電氣設備防誤、設備型號配置等)。幫助客戶經理提高工作質量,為客戶提供更經濟、更優化的供電方案以及更高效更準確的驗收檢查的水平。這一措施利用專家的技術優勢,有效地避免了重復方案答復和重復驗收、驗收不到位,避免用戶工程的多次返工,極大地節約了各節點時間,縮短了業擴報裝的周期,同時也促進了成員技能水平的提升。

5結束語

總之,加強業擴報裝管理工作,為地方經濟發展搞好供電服務,需要我們不斷提高工作效率,密切聯系實際,廣開渠道,采取不同的辦法和策略,不斷更新營銷觀念、規范服務行為,搞好供用電管理和優質服務工作。以促進公司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進一步提高。

參考文獻

篇(8)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落實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施工質量和安全責任,規范消防監督管理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新建、擴建、改建(含室內裝修、用途變更)等建設工程的消防監督管理。

本規定不適用住宅室內裝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災和其他臨時性建筑的建設活動。

第三條 建設、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應當遵守消防法規、國家消防技術標準,對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施工質量和安全負責。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依法實施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

第四條 除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外,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承擔轄區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工作。具體分工由省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確定,并報公安部消防局備案。

跨行政區域的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工作,由其共同的上一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指定管轄。

第五條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實施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應當遵循公正、嚴格、文明、高效的原則。

第六條 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施工必須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

新頒布的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實施之前,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已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審核合格或者備案的,分別按原審核意見或者備案時的標準執行。

第七條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對建設工程進行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應當由二名以上執法人員實施。

第二章 消防設計、施工的質量責任

第八條 建設單位不得要求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有關單位和人員違反消防法規和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降低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施工質量,并承擔下列消防設計、施工的質量責任:

(一)依法申請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依法辦理消防設計和竣工驗收備案手續并接受抽查;建設工程內設置的公眾聚集場所未經消防安全檢查或者經檢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營業;

(二)實行工程監理的建設工程,應當將消防施工質量一并委托監理;

(三)選用具有國家規定資質等級的消防設計、施工單位;

(四)選用合格的消防產品和滿足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構件、建筑材料及室內裝修裝飾材料;

(五)依法應當經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的建設工程,未經審核或者審核不合格的,不得組織施工;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九條 設計單位應當承擔下列消防設計的質量責任:

(一)根據消防法規和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進行消防設計,編制符合要求的消防設計文件,不得違反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強制性要求進行設計;

(二)在設計中選用的消防產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構件、建筑材料、室內裝修裝飾材料,應當注明規格、性能等技術指標,其質量要求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

(三)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對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實施情況簽字確認。

第十條 施工單位應當承擔下列消防施工的質量和安全責任:

(一)按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和經消防設計審核合格或者備案的消防設計文件組織施工,不得擅自改變消防設計進行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質量;

(二)查驗消防產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構件、建筑材料及室內裝修裝飾材料的質量,使用合格產品,保證消防施工質量;

(三)建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負責人。加強對施工人員的消防教育培訓,落實動火、用電、易燃可燃材料等消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在建工程竣工驗收前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設施和器材、消防安全標志等完好有效。

第十一條 工程監理單位應當承擔下列消防施工的質量監理責任:

(一)按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和經消防設計審核合格或者備案的消防設計文件實施工程監理;

(二)在消防產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構件、建筑材料、室內裝修裝飾材料施工、安裝前,核查產品質量證明文件,不得同意使用或者安裝不合格的消防產品和防火性能不符合要求的建筑構件、建筑材料、室內裝修裝飾材料;

(三)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對建設工程消防施工質量簽字確認。

第十二條 為建設工程消防設計、竣工驗收提供圖紙審查、安全評估、檢測等消防技術服務的機構和人員,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的資質、資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執業標準提供消防技術服務,并對出具的審查、評估、檢驗、檢測意見負責。

第三章 消防設計審核和消防驗收

第十三條 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密集場所,建設單位應當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設計審核,并在建設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設計審核意見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驗收:

(一)建筑總面積大于二萬平方米的體育場館、會堂,公共展覽館、博物館的展示廳;

(二)建筑總面積大于一萬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機場航站樓、客運車站候車室、客運碼頭候船廳;

(三)建筑總面積大于一萬平方米的賓館、飯店、商場、市場;

(四)建筑總面積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劇院,公共圖書館的閱覽室,營業性室內健身、休閑場館,醫院的門診樓,大學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加工車間,寺廟、教堂;

(五)建筑總面積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兒所、幼兒園的兒童用房,兒童游樂廳等室內兒童活動場所,養老院、福利院,醫院、療養院的病房樓,中小學校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學校的集體宿舍,勞動密集型企業的員工集體宿舍;

(六)建筑總面積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廳、錄像廳、放映廳、卡拉OK廳、夜總會、游藝廳、桑拿浴室、網吧、酒吧,具有娛樂功能的餐館、茶館、咖啡廳。

第十四條 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設計審核,并在建設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設計審核意見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驗收:

(一)設有本規定第十三條所列的人員密集場所的建設工程;

(二)國家機關辦公樓、電力調度樓、電信樓、郵政樓、防災指揮調度樓、廣播電視樓、檔案樓;

(三)本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以外的單體建筑面積大于四萬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過五十米的其他公共建筑;

(四)城市軌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發電、變配電工程;

(五)生產、儲存、裝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工廠、倉庫和專用車站、碼頭,易燃易爆氣體和液體的充裝站、供應站、調壓站。

第十五條 建設單位申請消防設計審核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申報表;

(二)建設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等合法身份證明文件;

(三)新建、擴建工程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明文件;

(四)設計單位資質證明文件;

(五)消防設計文件。

第十六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設單位除提供本規定第十五條所列材料外,應當同時提供特殊消防設計的技術方案及說明,或者設計采用的國際標準、境外消防技術標準的中文文本,以及其他有關消防設計的應用實例、產品說明等技術資料:

(一)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沒有規定的;

(二)消防設計文件擬采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可能影響建設工程消防安全,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的;

(三)擬采用國際標準或者境外消防技術標準的。

第十七條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自受理消防設計審核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出具書面審核意見。但是依照本規定需要組織專家評審的,專家評審時間不計算在審核時間內。

第十八條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依照消防法規和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強制性要求對申報的消防設計文件進行審核。對符合下列條件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出具消防設計審核合格意見;對不符合條件的,應當出具消防設計審核不合格意見,并說明理由:

(一)新建、擴建工程已經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二)設計單位具備相應的資質條件;

(三)消防設計文件的編制符合公安部規定的消防設計文件申報要求;

(四)建筑的總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耐火等級、建筑構造、安全疏散、消防給水、消防電源及配電、消防設施等的設計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強制性要求;

(五)選用的消防產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和有關管理規定。

第十九條 對具有本規定第十六條情形之一的建設工程,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在受理消防設計審核申請之日起五日內將申請材料報送省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組織專家評審。

省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在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內會同同級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召開專家評審會,對建設單位提交的消防技術方案進行評審。參加評審的專家應當具有相關專業高級技術職稱,總數不應少于七人,并應當出具專家評審意見。評審專家有不同意見的,應當注明。

省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在專家評審會后五日內將專家評審意見書面通知報送申請材料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同時報公安部消防局備案。

對三分之二以上評審專家同意的消防技術方案,受理消防設計審核申請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出具消防設計審核合格意見。

第二十條 建設、設計、施工單位不得擅自修改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審核合格的建設工程消防設計。確需修改的,建設單位應當向出具消防設計審核意見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重新申請消防設計審核。

第二十一條 建設單位申請消防驗收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表;

(二)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三)消防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文件;

(四)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構件、建筑材料、室內裝修裝飾材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證明文件、出廠合格證;

(五)消防設施、電氣防火技術檢測合格證明文件;

(六)施工、工程監理、檢測單位的合法身份證明和資質等級證明文件;

(七)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二十二條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自受理消防驗收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組織消防驗收,并出具消防驗收意見。

第二十三條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對申報消防驗收的建設工程,應當依照建設工程消防驗收評定標準對已經消防設計審核合格的內容組織消防驗收。

對綜合評定結論為合格的建設工程,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出具消防驗收合格意見;對綜合評定結論為不合格的,應當出具消防驗收不合格意見,并說明理由。

第二十四條 對通過消防設計審核的高層建筑、地下工程,以及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的建設工程,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重點進行監督檢查,督促施工單位落實工程建設消防安全和質量責任。

第四章 消防設計和竣工驗收的備案抽查

第二十五條 對本規定第十三條、第十四條規定以外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在取得施工許可、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七日內,通過省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網站的消防設計和竣工驗收備案受理系統進行消防設計、竣工驗收備案,或者報送紙質備案表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錄入消防設計和竣工驗收備案受理系統。

第二十六條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收到消防設計、竣工驗收備案后,應當出具備案憑證,并通過消防設計和竣工驗收備案受理系統中預設的抽查程序,隨機確定抽查對象;被抽查到的建設單位應當在收到備案憑證之日起五日內按照備案項目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提供本規定第十五條或者第二十一條規定的材料。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在收到消防設計、竣工驗收備案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內,依照消防法規和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強制性要求完成圖紙檢查,或者按照建設工程消防驗收評定標準完成工程檢查,制作檢查記錄。檢查結果應當在消防設計和竣工驗收備案受理系統中公告。

第二十七條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發現消防設計不合格的,應當在五日內書面通知建設單位改正;已經開始施工的,同時責令停止施工。

建設單位收到通知后,應當停止施工,對消防設計組織修改后送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復查。經復查,對消防設計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強制性要求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出具書面復查意見,告知建設單位恢復施工。

第二十八條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實施竣工驗收抽查時,發現有違反消防法規和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強制性要求或者降低消防施工質量的,應當在五日內書面通知建設單位改正。

建設單位收到通知后,應當停止使用,組織整改后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復查。經復查符合要求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出具書面復查意見,告知建設單位恢復使用。

第二十九條 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竣工驗收未依法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依法處罰,責令建設單位在五日內備案,并納入抽查范圍;對逾期不備案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在備案期限屆滿之日起五日內通知建設單位,責令其停止施工、使用。

第五章 執法監督

第三十條 上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對下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

第三十一條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辦理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實行主責承辦、技術復核、審驗分離和集體會審等制度。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實施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的主責承辦人、技術復核人和行政審批人應當依照職責對消防執法質量負責。

第三十二條 省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在互聯網上設立消防設計和竣工驗收備案受理系統,結合轄區內建設工程數量和消防設計、施工質量情況,統一確定消防設計與竣工驗收備案預設程序和抽查比例,并對備案、抽查實施情況進行定期檢查。對設有人員密集場所的建設工程的抽查比例不應低于百分之五十。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和人員應當依照本規定對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和竣工驗收實施備案抽查,不得擅自確定抽查對象。

第三十三條 辦理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備案抽查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工作人員是申請人、利害關系人的近親屬,或者與申請人、利害關系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辦理公正的,應當回避。

第三十四條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關建設工程違反消防法律法規和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的舉報,應當在三日內組織人員核查,核查處理情況應當及時告知舉報人。

第三十五條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實施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時,不得對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消防產品設定法律法規規定以外的地區性準入條件。

第三十六條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不得指定或者變相指定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單位和消防技術服務機構。不得指定消防產品和建筑材料的品牌、銷售單位。不得參與或者干預建設工程消防設施施工、消防產品和建筑材料采購的招投標活動。

第三十七條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實施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第三十八條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實施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的依據、范圍、條件、程序、期限及其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錄和申請書示范文本應當在互聯網網站、受理場所、辦公場所公示。

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備案抽查的結果,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以外,應當予以公開,公眾有權查閱。

第三十九條 消防設計審核合格意見、消防驗收合格意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具許可意見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或者其上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根據利害關系人的請求或者依據職權,可以依法撤銷許可意見:

(一)對不具備申請資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作出的;

(二)建設單位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的;

(三)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超出法定職責和權限作出的;

(四)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違反法定程序作出的;

(五)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作出的。

依照前款規定撤銷消防設計審核合格意見、消防驗收合格意見,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不予撤銷。

第四十條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中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向本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申請行政復議。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一條 違反本規定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五十八條、第五十九條、第六十五條二款、第六十六條、第六十九條規定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建設、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單位、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違反有關消防法規、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造成危害后果的,除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或者追究刑事責任外,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第四十二條 建設單位在申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時,提供虛假材料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許可并處警告。

第四十三條 違反本規定并及時糾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予處罰。

第四十四條 依法應當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進行消防設計審核的建設工程未經消防設計審核和消防驗收,擅自投入使用的,分別處罰,合并執行。

第四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從重處罰:

(一)已經通過消防設計審核,擅自改變消防設計,降低消防安全標準的;

(二)建設工程未依法進行備案,且不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強制性要求的;

(三)經責令限期備案逾期不備案的;

(四)工程監理單位與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串通,弄虛作假,降低消防施工質量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函告同級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一)建設工程被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責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的;

(二)建設工程經消防設計、竣工驗收抽查不合格的;

(三)其他需要函告的。

第四十七條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的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有下列行為之一,尚未構成犯罪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處分:

(一)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建設工程出具消防設計審核合格意見、消防驗收合格意見的;

(二)對符合法定條件的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消防驗收的申請,不予受理、審核、驗收或者拖延時間辦理的;

(三)指定或者變相指定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的;

(四)指定或者變相指定消防產品品牌、銷售單位或者技術服務機構、消防設施施工單位的;

(五)利用職務接受有關單位或者個人財物的。

第七章 附 則

第四十八條 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強制性要求,是指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中必須嚴格執行的規定。

第四十九條 本規定中的“三日”、“五日”、“七日”、“二十日”、“三十日”均指工作日。

第五十條 執行本規定所需的法律文書式樣由公安部統一制定。

第五十一條 本規定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1996年10月16日的《建筑工程消防監督審核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30號)同時廢止。

 

建設消防監督管理規定相關文章:

1.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

2.消防監督管理規定

3.建筑工程消防管理規定

篇(9)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商品房銷售,系指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以下簡稱開發企業)將建造的居住或非居住房屋向境內外銷售(包括預售,下同)的交易行為。

第四條  商品房銷售應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切實保障將交易雙方的合法權益。

第五條  南京市房產管理局是本市商品房銷售經營管理的主管部門,南京市房地產市場管理處具體負責商品房銷售的管理工作。

第六條  銷售商品房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已經工商管理部門核準登記,取得房地產經營開發權;

(二)已經土地管理部門核準,取得開發項目的土地使用權;

(三)已經市計劃管理部門核準立項并已申領固定資產投資許可證;

(四)已向市房產管理部門辦理了房屋產權登記備案手續;

(五)預售商品房除已交納的土地出讓金外,凡附有地下設施的,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須達到總投資額的20%以上;無地下設施的,須完成設計地坪以下的基礎工程或完成單體項目的基礎工程;

(六)須訂立房屋使用管理維修公約。

第七條  銷售商品房的開發企業,須向市房產管理部門提交銷售申請書,經審核批準領取《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后,由市房產管理部門通過報紙商品銷售公告,方可銷售。

需向境外銷售商品房的,應向市房產管理部門申請,經批準發給《商品房外銷許可證》后方可銷售。

第八條  申請辦理《商品房外銷許可證》,除須符合本規定第六條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可向境外銷售的;

(二)項目立項時已經批準向境外銷售的;

(三)經市政府特批允許向境外銷售的。

第九條  商品房銷售申請書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商品房座落、范圍(附圖)、結構、用途、層次、面積等;

(二)建筑合同及施工單位出具的工程進度證明;

(三)銷售、交付使用日期;

(四)商品房銷售基價;

(五)售后管理、維修方案;

(六)預售房款的監管方式;

(七)其他開發企業認為必要的事項。

第十條  市房產管理部門接到開發企業銷售申請書后,應在10日內作出審核結論,核準銷售的發給《商品房銷售許可證》或《商品房外銷許可證》。

經批準的申請事項對申請企業產生約束力。

第十一條  開發企業銷售商品房,應在售樓場所公示《商品房銷售許可證》;需向境外銷售的,應同時將《商品房外銷許可證》公示于售樓場所。

承購人須認明《商品房銷售許可證》或《商品房外銷許可證》后方可購買。

第十二條  獲準銷售的商品房須在南京市房地產交易市場公開掛牌,明碼標價。

第十三條  開發企業刊登商品房銷售、預售廣告,須持有市房產管理部門核發的《商品房銷售許可證》或《商品房外銷許可證》,并在廣告中載明許可證編號。違反規定的,廣告經營單位應拒絕為其刊登記銷售廣告。

第十四條  接受委托銷售商品房的單位須具備房地產銷售經營權,并按規定銷售。被委托單位應按委托書載明的價格銷售,不得擅自加價。

第十五條  商品房預售款須存入經批準的銷售申請書中確定的銀行所開立的專用帳戶,專項用于商品房的建筑工程,并由開戶銀行監管應繳納的稅費。

第十六條  商品房的預售須簽訂預售契約。承購人應在預售契約簽訂后10日內,向市房產管理部門申請辦理預購契約登記監證手續,未辦理預售契約登記監證手續的商品房銷售,不受法律保護。

第十七條  開發企業與購房者雙方,須自商品房現貸交易合同簽訂之日(期貨交易按實際交付之日)起3個月內,向市房產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商品房交易立契、過戶及繳納稅手續,逾期不辦的,按《契稅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罰。

第十八條  開發企業辦理商品房交易立契、過戶及繳納稅費手續,應交驗下列證件:

(一)房屋所有權證或商品房房屋登記備案證;

(二)土地使用權證;

(三)項目開工報告及年度投資計劃批文;

(四)建筑許可證;

(五)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證;

(六)法定代表人證明書;

(七)銷售(預售)契約。

第十九條  商品房銷售須使用由市房產管理部門經統一印制的契約文本和稅務部門統一監制的專用發票。

第二十條  銷售方未按契約規定期限將商品房交付給購房者使用的,應自契約規定的交付使用的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使用之日,按當時中國人民銀行南京分行規定的貸款利率計算利息,補償購房者的損失。

第二十一條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開發企業應按《建筑工程保修辦法》的有關規定負責保修。在保修期內發生重大質量問題,影響使用的,經有關部門認定后,購房者有權退房;開發企業除須退還已付購房價款本息外,另加付商品房總售價5%的違約金。

第二十二條  預售后的商品房需轉讓的,轉讓雙方須到市房產管理部門辦理交易過戶手續,原預售契約規定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開發企業不得擅自為承購者辦理更名手續。

第二十三條  對違反本規定第七條、第十二條、第二十二條私自進行商品房交易的,由市房產管理部門責令補辦有關手續,繳清稅費,對當事人按應繳稅費的1至5倍處以罰款。

第二十四條  對違反本規定第十四條的,由市房產管理部門沒收其非法所得;情節嚴重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取消其房地產銷售經營權。

第二十五條  對在商品房銷售過程中有違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行為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二十六條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在接到處罰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向作出處罰決定機關的上級機關申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復議決定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處罰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篇(10)

二、加強建筑工程成本控制

建筑工程項目在確保工程質量的前提下,要考慮成本的大小與利潤的高低,建筑工程的成本控制,是整個環節中的一項重要工作,通過成本控制,使之最終實現甚至超過預期的成本目標。實施成本控制,對降低建筑工程成本,增加經濟效益,提高職工的工作積極性都有著極其重要的作用,特別是對提高工程質量、確保安全施工等方面也有深遠的意義。筆者認為,建筑工程的成本控制時,要遵循如下原則:成本最低化原則;全面成本控制原則;動態控制原則;目標管原則;責、權、利相結合的原則。項目經理、各部門在承擔成本控制責任的同時,要充分享有成本控制的權力,有權利對各部門在成本控制中的業績進行定期的檢查和考評,對成本控制表現優秀的部門與人員有權實行獎勵,對成本控制表現不好的部門與人員有權實行處罰,真正做到責、權、利相結合的成本控制,才能收到預期的效果。同時,要優化項目施工組織設計和資源配置分解預算成本,對建筑工程的設計進行優化,使施工組織設計更加科學合理,符合工程項目的實際,合理配置勞動力、材料、設備和資金等資源,充分利用勞動力、材料、設備和資金等資源,只有最大限度地發揮各種資源的作用,才能提高勞動效率;采取先進的施工技術,在確保建筑工程質量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各種先進的技術與方法,也可使用可替代的工程材料和機械設備,以提高施工效率,加快工程進度;確定目標成本加強質量管理,控制工程質量成本加強安全管理,控制安全事故對工程成本的影響。

三、進一步加強建筑工程設計工作

建筑工程的設計質量是第一道關口,如果在建筑工程設計上出現問題,就會給建筑工程施工階段與交付使用等方面帶來很多安全質量隱患。因此,必須進一步加強建筑工程的設計工作。首先,設計人員要么“思想保守”,要么“思想開放”。設計人員“思想保守”表現在很多高層住宅,剪力墻過多過厚,這種設計將會導致相對側移值遠遠小于規范的規定值,不利于建筑物的抗震,也不經濟。建筑工程設計人員的“思想開放”主要體現在搞“怪異造型”和“仿制抄襲”,沒有考慮到建筑與環境的協調及整體性,這種設計有的是加大建筑工程的造價,有的影響建筑工程的質量。因此,建筑工程設計人員既不能“思想保守”,也不能“思想開放”,要具備良好的思想狀態;其次,建筑工程設計人員專業素質不高,專業之間配合不到位。筆者認為,提高建筑工程的設計質量,必須有一支高素質的設計隊伍。有些設計人員沒有扎實的專業技術知識,設計出的建筑圖紙會出現很多問題,給施工帶來難度,也無法保證設計質量,這樣的設計在建設過程中就不能成為施工依據。因此,要利用各種途徑,采取各種形式來提高建筑設計人員的素質。建筑設計機構要嚴把進口關,通過專業技術考試等途徑,把優秀的專業技術人員引進來。同時,要對現有的設計人員進行專業技術繼續教育,加強他們的專業知識學習,使他們對新信息、新設計工具、新設計手段不斷充電,并注重實踐訓練,從設計室走出來,深入現場一線,對施工工藝、流程等方面要很好的把握等。

四、進一步加強建筑工程施工管理

篇(11)

為規范燃氣經營行為,加強燃氣市場監管,根據《國務院繼-----》(國務院第---號令)、《建設部關于納入國務院決定的十五項行政許可的條件的規定》(建設部第135號令)和《××省人民政府公布繼續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許可規定及實施機關的決定》(××省第×號令)有關“燃氣設施改動審批”和“城市新建燃氣企業審批”的規定,結合××××市燃氣行業實際情況,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燃氣設施改動審批

㈠審批范圍:[文秘站網文章-找范文,到文秘站網]

燃氣設施改動審批,包括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所有燃氣企業對所屬燃氣門站、儲配站、調壓站、輸氣管網、液化石油氣氣化站、混氣站、儲存站、儲配站、瓶裝供應站(點)、車用燃氣加氣站等設施的改動事宜。

㈡審批條件:

1、有改動燃氣設施的申請報告;

2、改動后的燃氣設施符合燃氣專業規劃、安全等相關規定;

3、有安全施工的組織、設計和實施方案;

4、有安全防護及不影響燃氣用戶正常用氣的措施。

㈢審批權限:

需改動的燃氣設施所屬燃氣企業位于各縣(市)×區轄區的,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審批,但儲存能力超過200立方米的液化石油氣企業和經營天然氣的企業由市建設委員會審批;需改動的燃氣設施所屬燃氣企業位于××市區的由市建設委員會審批。

㈣審批程序:

燃氣企業向審批機關提出申請并提交有關資料,經審查,符合條件的,由審批機關發放《行政許可決定書》;不符合條件的,下達《不予許可決定書》。需提交的資料見附件一。

㈤審批時限:

審批時限為20個工作日,有關部門評審、專家評審時間不在許可辦理期限之內。

㈥審批后管理:

燃氣企業改動燃氣設施后,應向審批機關報送有關經濟、技術資料備案。

二、城市新建燃氣企業審批

㈠審批范圍:

城市新建燃氣企業審批,包括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所設立的,向各類燃氣用戶銷售天然氣、液化石油氣、人工煤氣的經營企業。

㈡審批條件:

1、符合當地城市總體規劃及燃氣專業規劃要求,并驗收合格;

2、有穩定的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的燃氣氣源;

3、燃氣輸、配、儲存、安裝、供應等設施符合國家的相關標準和消防安全、建設質量要求;

4、從事液化石油氣經營活動的企業,有運輸、接卸、儲存、罐裝等完整生產設施,設有殘液回收裝置,有2臺(含)以上的儲罐;

5、有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注冊資本和管理、技術以及操作人員,并且具有從業資格,具有償債能力文秘站:和抗風險能力;

6、有完善的經營管理體系和安全管理制度;

7、有包括基建、生產運行、技術設備、物資、安全生產等完整的資料和檔案,并設專人管理;

8、有健全的安全事故搶險預案和相應的組織、搶險搶修人員、儀器設備和交通工具;

9、有安全評價機構出具的安全評價報告,并達到安全運行要求;

10、國家相關法律規定的其它要求。

具體審批條件及需提交的資料見附件二。

㈢審批權限:

城市新建燃氣企業位于中心城區的由市建設委員會直接審批;位于區轄遠郊鄉鎮、各縣(市)、××區轄區的,由縣(市、區)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初審,報市建設委員會審批,但儲存能力超過200立方米的液化石油氣企業和經營天然氣的企業由市建設委員會直接審批;。

㈣審批程序:

新建燃氣企業或受其委托的人向審批機關提出申請并提交有關資料,經審查,不符合條件的,下達《不予許可決定書》;符合條件的,由審批機關發放《行政許可決定書》,并在滿足其他條件后由市建設委員會頒發《

燃氣經營許可證》。㈤審批時限:

審批時限為申請資料報至市建設委員會后20個工作日內,有關部門評審、專家評審時間均不在許可辦理期限之內。

㈥審批后管理:

為了加強動態管理,對已經頒發《燃氣經營許可證》的企業實行年度審查制度,對不符合要求的企業要按有關法律規定進行處理。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燃氣行政許可工作的管理和監督,嚴格依法辦事。對于弄虛作假,不按程序、條件審批的,一經發現,要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附件一:燃氣設施改動審批需提交的資料

附件二:新建燃氣企業審批條件及需提交資料

二OO六年五月八日

附件一:燃氣設施改動審批需提交的資料

1、說明燃氣設施改動的位置、作業項目及改動原因的書面申請;

2、《燃氣經營許可證》復印件;

3、供氣安全和服務的影響性分析報告;

4、設施改動的實施方案;

5、控制突發和緊急事故預案。

附件二:新建燃氣企業審批條件及需提交資料

根據××市燃氣市場現狀,申請新建燃氣企業可分為以下情況:

A、從未辦理過《燃氣企業資質證書》或《燃氣自供證》的欲從事燃氣經營的企業必須具備A類條件,由具有初審權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下達《行政許可決定書》,方便企業辦理工商營業執照。滿足B類條件后,提出申請,市建設委員會審核合格后,頒發《燃氣經營許可證》,方可經營燃氣;

B、原已取得《燃氣企業資質證書》或《燃氣自供證》的經營燃氣的企業,換領《燃氣經營許可證》;

C、已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的企業,申請設立液化氣換瓶點、車輛加氣站等分支機構的,申請《燃氣企業分支機構經營許可證》。

A類條件:

1、燃氣經營許可申請書;

2、名稱預核;

3、企業章程;

4、驗資報告(無合格證及驗收手續的燃氣設施不得計入資產);

5、規劃許可;

6、與企業規模相適應的經營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特殊工種操作人員名冊,資質證書。其中,儲存能力200立方米以下的液化石油氣經營企業,助理經濟師以上職稱不得少于1人,助理工程師以上職稱不得少于2人;儲存能力每增加100立方米,經營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各增加1人;天然氣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不得少于職工總數的10;

7、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B類條件:

1、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土地使用權證。

2、工程竣工驗收資料:⑴土建部分:規劃許可,廠站平面圖,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備案表。⑵燃氣設施部分:設計、施工合同及設計、施工單位資質證書,總布置圖,主要設備質量合格證明資料,壓力容器、管道、機電設備證明材料、檢測報告。⑶消防、防雷防靜電、環保、城建檔案合格證明材料。

3、組織管理資料:A6所列條件,組織結構圖和崗位職責,崗位操作規程,經營管理制度,客戶服務制度,為職工辦理工傷社會保險的有關憑證,以及燃氣企業標準要求的其他規章制度。

4、安全管理資料:安全評價報告,安全負責人、安全機構、專職安全員資料,安全管理制度及搶險應急預案。

5、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C類條件:

1、燃氣企業開辦分支機構申請書;

2、經營場所土地使用權證、房產證(或租憑合同);

3、規劃許可;

主站蜘蛛池模板: 万州区| 梁平县| 文成县| 麻城市| 长沙市| 班玛县| 拉萨市| 北京市| 平定县| 巴里| 贡嘎县| 车致| 云龙县| 海林市| 深水埗区| 普洱| 喜德县| 二连浩特市| 九台市| 婺源县| 双江| 四平市| 乐陵市| 邯郸市| 湖口县| 衡山县| 家居| 襄垣县| 泾源县| 晋江市| 苏尼特左旗| 军事| 海伦市| 略阳县| 娄烦县| 固原市| 洛扎县| 金乡县| 措美县| 抚顺市| 衡阳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