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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交通是由機動車輛及各種非機動車等交通方式組成的交通系統,是重要的城市組成部分。城市交通突發事件是發生在城市道路網上,由于一些自然或人為的不可預見的因素造成的交通通行能力下降,引起社會連鎖反應,給人們的生產、生活、工作帶來不便,給城市的建設和發展帶來損失的事件,較為常見的有交通事故和非周期通擁擠。
盡管近年來,一些城市加大了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步伐,提高了城市通行能力,但由于社會經濟的快速增長,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特別是近幾年私人汽車大增,給城市土地資源容量和城市環境容量都受到了極大的挑戰,首都變成了“首堵”。道路基礎設施不可能無限制擴容,城市交通的復雜局面仍然將長期存在。依靠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和科學的交通管理雖然可以大大降低交通事件的發生幾率,但是,不可能完全避免交通突發事件的發生,因此,建立起一套科學有效的城市交通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系統,提高城市交通重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能力和水平,是政府交通部門以及其他相關各部門加強社會管理的重要職責,也是確保城市安全的關鍵措施之一。
一、城市交通突發事件的特點
1 發生的不確定性
雖然部分突發事件有發生征兆或預告,但是確切發生的時間、地點是無法預見的。突發事件發生后,很難根據以往的經驗判斷其發展軌跡。最初僅僅是道路上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如果處理不及時,最后卻有可能導致交通嚴重堵塞,進而可能出現城市的局部混亂。這就是其中的“連鎖反應”和“放大效應”。
2 處置的高難度性
一般情況下,城市道路上相對車流量大,交通比較擁擠。在發生突發事件后,往往使得救援力量無法或不能及時到達現場。到現場后,又往往局限于地形環境因素,大型設備施展空間有限,不能充分發揮作用。由于路面人車混雜,還使得城市交通突發事件的處置過程存在極大的危險性。
3 后果的廣泛社會性
城市道路在人們生產生活中的重要地位決定了城市交通突發事件對社會的重大影響。如果交通事故發生在上下班高峰期的城市主干道,其影響面會迅速擴大,產生“漣漪”效應??赡軐е鲁鞘薪煌ㄟM入危機狀態。
二、寧波城市交通突發事件處理系統現狀
根據國務院統一部署,交通部組織編制了公路、水運和水上搜救部綜合應急預案和部分預案。寧波市政府交通主管部門也根據實際制定了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為促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穩定發展,維護正常的出租汽車營運秩序,及時化解行業內存在的矛盾,有效預防和處置客運出租汽車行業出現的不穩定因素,寧波市交通局出臺了《寧波市客運出租汽車行業突發事件處置應急預案》。適用于全市范圍內發生的出租汽車行業群體性突發事件,預案將突發性出租汽車分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事件,并列出不同的處置方法。預案要求市公管處建立監測網絡,及時將一般性以上的出租汽車突發性事件信息報送局里。
為促進寧波市交通系統“三防”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提高“三防”工作能力,保障在臺風、洪水、潮汛等自然災害面前,車輛、船舶、公路水運基礎設施及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制定了《寧波市交通系統“三防”應急預案》。
為有效防范和處置重特大事故,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避免重特大事故發生后事故升級、后果擴大,減少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迅速有序地開展事故應急處理。制定了《寧波市交通系統重特大事故應急處預案》。
為確保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交通運輸安全暢通,保障應急物資和人員及時安全疏運,保證應急求援行動順利開展,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公共事件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寧波市交通局制定了《寧波市突發公共事件交通運輸應急保障行動方案》。
近年來,寧波市應急反應機制初步建立,增強了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但現有機制總體看應急指揮系統還缺乏標準、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平臺。因此,建立起一套科學有效地城市交通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系統,增強城市交通應急反應能力,提高預防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對城市交通帶來的不利影響,成為政府交通部門以及相關各部門加強社會管理的重要職責。
三、寧波城市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思考
1 建立智能交通管理系統
21世紀的交通將是智能化的交通。智能交通系統能快速準確地進行交通信息的采集、處理、決策和指揮調度,使交通基礎設施發揮出最大的效能,從而產生巨大的社會經濟效益。歐美、日本等發達國家的成功案例表明智能交通在緩解交通擁擠、減少交通事故、改善交通環境、減少污染、降低能源消耗、提高生產效率等方面有著巨大的促進作用。
目前,寧波初步建立了智能交通管理系統的總體框架,建設了包括交通信息綜合業務系統、交通信號控制系統、交通監視系統、 “電子警察”系統、智能卡口系統、高清動態視頻監控系統、無線移動警務系統等一大批先進的交通管理應用系統。在交通管理智能化發展方面,重點加強了五大系統的建設,即城市道路交通監控系統(一期、二期項目)、道路實時交通信息(事件)采集、監測系統、非現場執法系統、高清動態視頻監控系統、無線移動警務系統。智能化、高科技化交通管理系統為寧波城市道路交通的安全有序暢通發揮了巨大的作用。
2 建立應對交通突發事件的運行機制
為了提高城市交通應急管理、預防和處置交通突發事件的能力,需要形成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反映靈敏、保障有力的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體系。
城市交通突發事件的預防和處理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多個部門的協調配合和共同努力。結合寧波實際,同時借鑒發達國家的先進管理經驗,我們認為,寧波城市應該建立預警聯動總中心,在該中心下,建立交通突發災害預警聯動分中心。
(1)實現在“總中心”下的資源共享
將城市電力部門、排水部門、氣象部門、地質部門、消防部門、治安部門、道路管理部門、建筑部門、交通部門等等各部門都納動中心,各部門建立預警子系統,通過聯動中心實現資源共享。聯動中心必須將會影響交通系統運營的預警信息及時傳入城市交通災害預警子系統中,便于該子系統及時采取預警措施。
(2)建立統一的報警號碼臺
目前,110、119、122,120等多個號碼臺的存在,使人們在危急關頭求助時,還需要首先想一想自己所處的狀況和應該撥什么號碼,因此必須將各類不同的社會服務號碼,如交警96122報警,醫療122急救,高速路政、高速拯救、業主管理處指揮中心、
FM93電臺收入交通信息導航等等多報警系統的聯動,可以建立統一的報警號碼臺,或者使各個信號臺之間相互溝通,無論是哪個信號臺收到報警信息,都有責任將其信號轉傳給正確的信號臺,確保指揮中心在最短的時間內收到報警信息,同時向多個部門同時發出指令,立即展開搶險、排險、救護、疏導、保衛、偵察等工作,勢必會極大地提高救援的效率和準確性。
(3)建立統一的應急領導和指揮體制,設立專門機構負責應急工作
設立專門負責機構,并明確各職能部門的職責,設立值班電話,健全應急反應網絡。其職責是:最大限度地減少緊急事件造成的人員傷害和事故的破壞;領導和協調緊急事件管理系統。其主要任務包括:制定突發事件處置預案;開展人員培訓、處置演練、消防管理和信息技術服務;協調政府有關部門妥善處置各類緊急事件;給予下屬機構在處置緊急事件時所需人員、技術和資源的支持。
3 完善應急預案,提高城市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能力
應急預案是將突發事件的損失降到最低的有效補救措施。應急預案分總預案與專項預案??傤A案是指對突發事故(件)進行應急處置的原則、組織、程序,以及有效控制的對策、措施等總體要求。專項預案是按照突發事故(件)的類別,組織指揮各單位,采取應急措施,有效控制的具體對策、措施。公管處、航管處、公路局等各單位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并針對實施中的具體情況,適時對各級預案進行修改和完善。
(1)完善交通管理和疏導的聯動應急預案
寧波是個臺風、暴雨多發區,有關部門須制定和完善非正常天氣狀況下的交通管理和疏導應急預案。交管部門應與氣象、水電、市政等部門保持聯系,及時通報天氣變化情況。如臺風來臨后,交管部門要派出警車維護道路交通的安全,必要時斷絕社會交通,確保交通安全。交管部門還要重點加強環路、橋區等重點區域的交通維護疏導,根據情況,適時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分流主路車輛走輔路。還要建立救援車輛綠色通道,凡執行緊急救援任務的救護車、消防車等,一律派出警車開道,確保特種救援車輛快速通行。
(2)完善交通事故急救制度
借鑒國外發達國家大多已經建立的較完備的交通事故急救制度,如要求學習駕車者首先須參加急救培訓班并取得證書后,才有資格考駕照:要求司機在車里預備急救箱等等。我國作為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居世界首位的國家,寧波作為有權制定地方性法規的大城市,有必要盡快建立現代化的交通事故急救制度,除了培訓駕駛員、交通部門管理人員等,同時在各級急救中心設立交通事故急救隊,保證一定的人員數量、裝備和技術,并建立急救培訓系統。這些預案和制度的出臺會很大程度上杜絕或緩解交通堵塞等災害的發生。
參考文獻:
[1]王慧艷:高速公路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遼寧交通科技[J]2005(11):23-25
(一)學校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校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學校領導及相關負責人組成,校長任組長,德育主任為副組長。
應急領導小組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1、指揮有關教師立即到達規定崗位,采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安排教師開展相關的搶險排?;蛘邔嵤┣缶裙ぷ?/p>
3、根據需要對師生員工進行疏散,并根據事件性質,報請上級部門迅速依法采取緊急措施
4、根據需要對事件現場采取控制措施
5、對本校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程序進行督察指導
(二)突發事件發生后,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當根據“生命第一”的原則組織,決定是否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在第一時間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三)學校各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有關工作,切實履行各自職責。對部門組織或負責的教育教學活動,活動前應有預見,并根據學校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采取相應的措施,發生事故,主動納入學案工作程序。
(四)應急狀態期間,領導小組各成員必須保證通信網絡暢通。校內各部門應當根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做好本部門(年級段)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配合、服從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的督察和指導。
(五)學校內任何部門和個人都應當服從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為處理突發事件作出的決定和命令。突發事件涉及的有關人員,對主管部門和有關機構的查詢、檢驗、調查取證、監督檢查及采取的措施,應當予以配合。
二、監測與報告
(一)開展突發事件巡視監測。任何人員都有巡視監測學校突發事件的責任,值周教師、教學活動的帶隊教師、學校安全門衛等教師更有監測學校突發事件的職責,一發現事件或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的苗頭,應向學校領導匯報。
(二)建立信息報告制度。突發事件發生或有可能發生突發事件的信息,采用逐級匯報制度,事件第一發現人應及時向學校匯報,學校應在第一時間向學校主管部門匯報,并隨時與上級單位保持密切聯系。
(三)嚴格執行學校重大事件報告程序。對于各類突發事件,應迅速判斷事件性質,根據事件性質,及時向社會、政府各救治排險機構求救,并向相關的政府職能部門、上級主管部門逐級匯報。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對事故可能影響膳后處理的現場、證件證物等要進行保護。
(四)突發事件向外情況,需要經校突發事件處理領導小組同意,在確定性質的基礎上以集體形式,不得主觀臆測、夸大其詞,或者須經上級有關部門鑒定核實后作出決定。任何人員都不得瞞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
三、應急調查與救治
(一)突發事件發生后,校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及有關部門,負責組織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處理。通過對突發事件調查、現場勘驗,采取控制措施等,對危害程度做出評估。
(二)突發事件發生后,在進行事件調查和現場處理的同時,學校應當立即將突發事件所致的傷亡病人送向就近醫院,對無法判斷傷情的傷病員,應及時報警求救求援。
(三)突發事件發生后,有關處室應立即保護現場、采取疏散、隔離等措施,加強學生管理,并做好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確保學生心態和情緒穩定。
(四)突發事件發生后,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根據需要,可以采取臨時停課、放學、疏散等措施,并及時向上級部門匯報事件情況以及采取的應急措施。
(五)突發事件發生后,根據事件性質,應及時與涉及事件的學生家長、教師家屬聯系,在適當條件下,告知事件原因、處理結果,或者聯系家長進行救治。
四、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師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則,穩定壓倒一切的原則。
2、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預防為主,積極處置的原則。
3、冷靜、沉著,積極主動和及時、合法、公正處理的原則。
五、重大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重大火災安全事故
1、學校指揮學生緊急集合疏散,迅速將事故信息報區教育局。
2、學校利用校園播音系統或
鐘聲發出緊急集合信號,組織教師到班級指揮學生按順序疏散,樓道間要有專人組織疏散,及時將學生帶至遠離火源的安全地段。
3、嚴禁組織學生參與救火,教師可利用一切救火設備救火,及時報告119、120請求援助。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學校指揮學生緊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將事故信息報教育局。
2、學校要迅速搶救受傷師生,在最短時間內將受傷師生送至醫院救治,及時報警110、119、120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三)危險藥品安全事故
1、學校危險藥品要求專柜存放,專人管理。
2、在實驗操作過程中出現的安全事故,學校要及時將師生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將情況報告教育局。
3、在最短時間內將受傷師生送至醫院搶救,及時報告119、120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四)工程建設、危房安全事故
1、學校在建或改建的建筑物要樹立警示牌,設有隔離欄。
2、學校d級危房一律不允許使用,封閉的d級危房要樹立警示牌,設有隔離欄。
3、學校發生建筑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組織師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及時將事故信息報告教育局。
4、對受傷師生組織搶救,及時報告110、119、120請求援助,封閉事故現場。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五)特種設備安全事故
1、學校要定期檢查鍋爐使用情況,做好鍋爐工的培訓工作,購買特種行業保險。
2、事故發生后,及時搶救受傷師生,及時報告110、119、120請求援助,封閉事故現場。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六)外出大型活動安全事故
1、學校組織外出大型活動必須審報教育局,經同意后才能實施,學校組織的外出大型活動要制訂安全應急預案。
2、事故發生后,學校迅速搶救受傷師生,及時將事故信息報教育局。
3、及時報警110、120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七)外來暴力侵害事故
1、學校外來的未經允許強行闖入校園者,學校門衛或保安人員不得放行,應及時將闖入者驅逐出學校,并由門衛或保安人員向其發出警告。
2、學校內發現不良分子襲擊、行兇等暴力侵害時,應先制止、制服,同時及時報警110、120請求援助。
3、對受傷師生及時救治。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八)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立即停止學校飲食攤點、食堂的生產經營活動,及時向教育局、衛生防疫部門報告,及時報警110、120請求援助。
2、積極協助衛生機構救助病人。
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4、配合衛生防疫部門的調查,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九)流行傳染病安全事故
1、學校發現有傳染病癥狀的學生,應立即通知家長將患病學生帶到醫院檢查就診,有傳染病的教師不得帶病上班,凡患傳染病的師生須經醫院診斷排除傳染后才能返校。
2、學校發生特殊傳染病,要迅速利用學校隔離室對患病師生進行隔離觀察,及時報警110、120電話請求援助,通知患病師生的家長和親屬,送定點傳染病醫院診治。
3、學校對傳染病人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場所要及時消毒,對與傳染病人密切接觸的師生進行隔離觀察,防止疫情擴散。
4、及時將發現的疫情上報教育局、衛生防疫部門,并作好病人的跟蹤工作。
(十)環境污染
1、調查學校周邊的環境污染源,如化工廠、印染廠等,如果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的源頭物,因及時向環保部門聯系。并備案這些污染源可能產生的污染性質和處理辦法。
2、產生環境污染突發事件,應配合環保部門緊急疏散全校師生,并做好學生的思想穩定工作,疏散過程維護好師生的秩序。
3、平時對全校師生進行環保教育和環境污染自護自救教育。
,(十一)住校生停電應急預案
1、住校生管理員必須每天晚上在晚自學前5分鐘做好點名工作(按作息時間表執行),并且管理好住校生晚自學的管理工作。
2、如果突遇停電事故,管理員首先要做好學生的穩定工作,不可慌張,然后用學校準備的應急燈進行照明,讓學生疏散。
3、如果在停電時學生的作業已完成,要組織學生就寢,等學生全部睡下后才能離開休息;如果學生的作業沒有完成,應向學生提供蠟燭等照明工具,監督學生完成作業,一直到就寢后方可離開。
【中圖分類號】G647【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9682(2009)03-0052-02
高等職業學校是我國高等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由于近年高等教育急劇擴張,引起一系列的突發事件頻頻發生,特別的對于生源狀況不太好的高等職業學校,以擾亂教學秩序為主的突發事件更是頻繁發生。因此,為了最大限度降低突發事件的危害,維護和確保學院的穩定,保障學院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建立高職院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機制勢在必行。
一、高職院校學生突發事件的概念
學生突發事件是由人為或自然因素引起的,對學生人身安全、學校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學校和社會穩定等造成或可能造成嚴重影響或嚴重危害的各類緊急情況。它具有不確定性和突發性等特點。
二、高職院校學生突發事件的分類
1.按照事故原因劃分
(1)安全事故(火災、公用設施故障中斷、建筑物倒塌、學生集體活動中發生的擠壓踩踏、交通事故等);
(2)公共衛生事件(食物和職業中毒、傳染性疾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等);
(3)(打架斗毆、學生運動、鬧事等);
(4)自然災害事故(洪水、臺風、山體滑坡、破壞性地震等)。
2.按其影響大小和危害程度劃分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劃分為以下三類:
(1)一般性突發事件。它指的是在學校發生,對學生人身安全、教學、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學院和社會穩定造成一定影響的緊急情況。
(2)重大突發事件。它指的是在學校發生,對學生人身安全、教學、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學院和社會穩定造成嚴重影響、重大危害或出現人員傷亡的緊急情況。
(3)特大突發事件。它指的是對學生人身安全、教學、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學院和社會穩定造成特別重大危害并產生惡劣影響,出現跨學院甚至向社會蔓延擴散的態勢,或死亡3人以上的緊急情況。
三、高職院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機制
1.指導思想與處理原則
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從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出發,樹立“穩定壓倒一切”的思想,增強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積極、主動、扎實、認真地做好預防和處理學生突發事件的工作。
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處理原則主要有以下三點:
(1)應嚴格按照突發事件處理應急預案處理突發事件。
(2)應堅持“責任分包制”。
(3)應遵守“生命安全第一”的原則。[3]
總之,突發事件應急的處理應理清程序,抓住重點。在事前、事中、事后三個方面針對不同的情況,按照不同的程序隨時進行處理。事前,要以預防為主,對出現可能影響學生及社會穩定的言論或事態,要做到早發現、早處理,把事態控制在萌芽狀態;事中,要及時上報并采取措施妥善處理,防止事態擴大造成更嚴重的不良影響和財產損失;事后,要查明原因、追究負責人的相關責任,吸取教訓,力爭避免發生類似事件,如若不能避免的則在下次處理過程中盡量減少損失和負面影響。
2.組織機構
為了貫徹以上思想,按照應急處理的兩個處理原則,必須成立一個責任明確而且行動迅速有效的團隊,形成一個完善的組織機構,將防患和應急處理工作納入制度化、科學化和規范化的軌道,建立一個有力的應急處理體系。
一般應急處理組織機構應由總指揮(或組長)、若干副指揮(或副組長)和若干成員(組員)構成,并設立突發事件處理部門(小組)、宣傳部門(小組)、安全和后勤保障部門(小組)等。
3.處理過程
(1)監測預警工作
監測預警就是要“防患于未然”,“未雨綢繆”。
首先,要建立有效的“信息源”,對學生實時監控,對于可能影響學生及社會穩定的言論或事態要隨時掌握,以便及時處理,避免事態的進一步惡化而導致突發事件的發生。例如,某高校部分高年級學生對食堂伙食嚴重不滿,為表示抗議,準備聯合其他同學進行“罷餐”,甚至有“絕食”抗議的打算,就在“罷餐”準備剛開始的時候就由學校在同學當中設立的“信息源”報告給校方,校方立即采取措施,聯合相關班主任等一起做好這部分高年級學生的思想工作,并對食堂伙食及時做了調整,從而成功的避免了“罷餐”事件的發生。一個有效的“信息源”必須包括由學生、校保衛人員和教師三者共同組成,缺少任何一方都可能導致信息的“失真”,從而影響事態的及時控制。
其次,要對引起突發事件的一些常見因素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從源頭上預防突發事件的發生。常見因素有學生宿舍管理不善問題、學生食堂伙食差問題、學生看病難問題等都可能導致突發事件的發生。例如,學生看病難問題,特別是在夜間,一些突發性疾病如果得不到及時治療,那么患病的學生就有生命危險。
再次,要做好對師生的危機意識[1]和應急處理的培養。人永遠是第一要素,在平時就居安思危,學??梢蚤_展各種預防突發事件知識培訓,也可通過編制安全知識教育手冊,普及救險脫困、防盜等安全知識,還可以充分利用社團、協會、學生會等各種學生組織開展一系列的學生活動,以講座、展覽和晚會等多種多樣的形式宣傳安全知識。例如,某高校每年的4~5月都會開展“安全文明月”活動,集中對安全文明知識進行廣泛宣傳,取得了很好的預防效果。
(2)事中處理工作
1)及時報告。一方面要充分發揮“信息源”的作用,當“信息源”在得知突發事件發生后的第一時間要立刻向自己的上級報告,再由上一級根據事件的具體情況決定是否繼續向上一級報告。一般對于一般性突發事件由二級學院(系部)協同有關部門處理即可;對于重大突發事件,需學校(院)協同有關部門處理;對于特大突發事件必需由學校和政府有關部門共同參與協調處理。
2)控制勢態。應急處理機構在接到報告后應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組織教師、校保衛、學生黨員、學生干部和其他同學做好前期處理(如:保護現場、搶救傷員等工作),阻止事態的進一步惡化。在情況緊急的條件下,根據事件嚴重程度可及時撥打救急電話(如110等)。
3)進行現場調查取證。了解事件的真實情況,獲取事件的最新進展,并根據事件的發展態勢及時做出合理的處理方案。
4)做好宣傳。這就要求建立有效的突發事件信息處理機制,及時公布信息,一方面可以防止出現“謠言滿天飛”的情況發生,影響突發事件的處理;另一方面以起到把握輿論導向、穩定社會公眾情緒的作用。例如,2003年2月,北京大學和清華大學兩所大學的餐廳發生爆炸事件,炸傷了幾位用餐者。事件發生后一個小時之內北京大學校園網就播發了來自校方的公告,宣布兩所大學共有9人受傷,這就大大緩解了緊張恐怖的氣氛,高度透明的信息讓流言和謠言的傳播缺少了空間和動力,在很大程度上解除了人們可能發生的恐慌心理。[4]
(3)善后處理工作
1)學生突發事件調查工作,依據有關規定組織調查組開展調查工作。一般性突發事件、重大突發事件由學院組織調查;特大突發事件,由學院協同政府相關部門組織調查。
2)實施責任追究。要強化穩定意識,加強組織紀律性,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各司其職,各盡其責,互相協作,確保學校學生突發事件處理指令的暢通。有關部門要采取多種方法,提高穩定工作保障條件和保障水平。如果在預防、處置校園突發事件中和善后處理工作中者,隱瞞、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情況者,逃避責任者,阻礙工作人員執行公務者,以及其他不利于預防和處置工作者,追究其相關責任。
四、結束語
高等職業院校應建立起預防各種突發事件發生的長效管理機制,不斷完善突發事件處理預案,以預防為主,及時、合理的處理好各種突發事件,確保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為維護社會穩定、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提供良好的社會環境。
參考文獻
1 王 強、劉建平.論高校突發事件及其應對措施[J].陜西教育學院學報,2005(3)
一、我國突發事件的法律體系中存在的問題
自上個世紀九十年代以來,我國在應急管理領域的立法方面取得了重大進展。應急管理法律體系正逐漸形成并趨于完善,與之相配套的應急管理制度也已初步建立。特別是在2007年,我國頒布實施的突發事件應對法,使得該法成為了我國應急管理的基本法,從而使各行各業以及各種領域的單行應急法作為補充的應急管理法律體系逐步形成。目前,我國現有的突發事件的法律法規主要由重大突發性自然災害立法、災難性事故立法等方面的組成。這些法律制度對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但我國近幾年來相繼發生的突發事件,引發了一系列的具有顯性和隱性的現代社會問題,對經濟發展產生了一些不利的影響,突發事件的法律體系存在的問題也日漸凸顯。同時,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突發事件也變得更加復雜、多樣,用現有的突發事件法律法規應對多變的突發事件顯得有些力不從心,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突發事件法律法規缺乏系統性,法規之間協調性差
目前,我國現有的突發事件法律法規比較單一且處于分散狀態,主要采用部門法和行政規章。這種立法體系的優點是,對特定的突發事件都會有相應的法律法規和具體的行政應急處理機構,如頒布防洪方面的法律,能做到應對洪澇災害時有法可依,并由防汛救災指揮部進行統一指揮操作;頒布防治傳染病方面的相關法令,可以及時指導如何應對突發傳染病危機,并由防治傳染病指揮部進行統一預防診治;頒布相關消防法令,可以從容應對突發消防問題,并由消防指揮部統一領導;頒布地震災害方面的相關法令,可以快速有序的進行搶險救災工作,并由抗震減災指揮部統一管理等。雖然目前的突發事件的法律法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比較有針對性的解決困難,但這些法律法規分別規定了應急行政機構及其權力,這種分散狀態導致現行的法律體系存在一些問題,如各級政府行政部門以及具有專業技術的職能部門間無法很好的協調配合,缺乏溝通和協作,只針對自己負責的事項設立法律法規,導致各部門法律法規之間有時會發生沖突,各部門法之間不能相互協調和相互彌補,使各自的力量不能得到最有效的整合利用,大大削弱了處理突發事件的合力與合作,無法形成更有力的整體力量。
2.突發事件法律法規的內容可操作性不強
因為有些立法在內容上具有抽象性、原則性、概念性的特點,有些法律只強調了上級行政機關立法機關的指導性作用,只強調縱向關系上的統籌與規劃,強調應急措施上的實體性規定,強調權力配置,而忽視了下級機關和一些有力的社會組織在處理突發事件中的所發揮的重要作用,忽視橫向層面上的配合與協調,忽視對其進行實施程序上的約束,忽視對具體突發事件過程中執行情況的監督和評價。有些法律的具體內容原則性較強,對于具體實施細則、實施方法闡述不多,過于寬泛,與實際情況相脫節,不易靈活運用,可操作性不強。如在地震災難發生后,現行的法律法規的具體規定只是停留在表面上,沒有詳細闡述事后恢復重建的具體方式方法和救濟補償的標準等。這種只做表面文章而不注重實際執行的法律法規,將不能適應未來社會的發展要求。
3.突發事件法律法規的法律效力不夠
目前,雖然我國有一些關于應對突發事件的法律法規,制定了《法》等多部具體的應對公共突發事件的法律,但這些法律只適用于應對某一類公共突發事件,不具有規定限制所有公共突發性事件的法律效力。同時還缺乏有關突發事件發生后的重建和恢復工作的法律規定,目前此項工作的開展仍主要依靠行政手段。還有一些法律法規不能真正發揮有效的作用,國家法律效力沒有適當合理的延伸到地方政府的措施中,許多地方政府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時,不能因地制宜地制定切合地方實際的法規規章,“一刀切”的現象普遍存在,而制定出的有些法規規章還與國家的法律法規相抵觸。因此,我國還需要適時制定用于對突發事件發生后針對其嚴重后果進行善后處理的法律、法規。
4.突發事件執法體系責權規定不明確
對于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過程中的行政責權,現有的法律規定的不夠詳盡。缺乏對政府在緊急狀態下的特殊職責和特殊權力的明確規定,缺乏應對不同突發事件的具體執行機構的具體職責和具體的執行權利范圍的明確規定,這種法律法規體系可能會造成緊急狀態下權利的擴張、濫用。這樣不僅不利于國家各種資源得到合理有效的組織和運用,還不利于及時準確的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可能會加長消除危險,度過危機的時間。由于法律法規中責權規定的不明確,容易造成政府在行使應急權力時,超出憲法和其他有關法律的授權的范圍,凌駕于法律之上,還容易造成政府在緊急狀態下應對突發事件時的失職、不作為和相互推脫的情況出現。
5.突發事件法律執行過程不夠規范
在突發事件發生時,其法律執行過程不夠規范,缺乏對于整個過程的監督,有法不依、執法不嚴,法律執行不到位,包括突發事件法律執行程序的步驟、執行的方式方法、行政相對人的程序權利等。例如,在突發事件法律執行的過程中,缺乏對公民合法權益的法律保護,在這種緊急狀態下,公民的權益更容易受到侵害。例如對私有財產的征用,在緊急狀態解除后,這些征用的私有財產和對這些財產造成的不法侵害是否都得到的公平的補償,對于那些得不到公平補償的公民,是否能夠得到國家賠償,這種救濟程序是否繁瑣拖沓。缺乏對民間自發的救援的法律規范,這種自發無序的救援行動,會造成政府的救援工作的延誤,對政府在最快的時間內開展救援工作產生不利的影響。對于救援資金的運用也存在執行不規范,信息不透明,監督不到位的情況。
二、完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法律體系建設的幾點思考
我國是一個法治國家,健全的突發事件法律體系是及時有效應對突發事件的首要要求、執行依據,做到有法可依,依法行事。完善的突發事件法律體系是及時有效應對突發事件的有力的保障,應急行動有理有據、有力有序、責權明確、執行規范、協調聯動。
1.系統整合突發公共事件現有法律資源
隨著《突發事件應對法》的制定頒布,表明了我國在應對突發事件的法律體系中有了最基本最具有指導作用的首要法律,使政府部門在開展救援工作時有了統一的執行綱領。同時還要系統地整合突發公共事件現有法律資源,打破各級部門和地方利益的局限性,對原有法律法規中存在的問題、弊端進行修正,對原有法律法規中的不足進行補充,對與《突發事件應對法》有沖突的部分進行刪減和更新。
2.形成科學完善的突發公共事件法律法規體系
完善突發公共事件的相關法律。制定與《突發事件應對法》相對應且配套的,涵蓋各種類型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法律法規。當不同的突發公共事件發生時,就需要根據不同突發公共事件發生的先后順序以及應對的方式方法在法律法規作出中明確規定。完善突發事件法律中關于政府在應對突發事件時的具體的職責和權力的范圍,防止其處理緊急事件時失職、推諉、不作為,防止緊急權利超出憲法和其他有關法律的授權范圍和非法使用。
3.賦予突發公共事件執法部門更充分的權力
在保證應急措施順利的實施、公民的生命和財產得到保護的情況下,通過突發事件法律法規來對政府可以行使緊急狀態下特殊權力的條件、時效等給予明確的規定。還要在法律中明確規定政府在突發的緊急狀態下所享有哪些權限比非緊急狀態獲得更多的具體的強制性的應急權利,以及明確執行范圍和實施時的附加條件。例如,在那些與緊急措施相沖突的公民權利則應受到適當的限制,如人身自由權、刑事訴訟中的一些訴訟權、住宅不受侵犯權、游行示威權、居住和遷徙自由權等,這些權利在緊急狀態下只有加以限制或中止,才不會對有關機關緊急權力的行使造成影響和阻礙。
4.增強應急法律制度的可操作性
在突發事件法律法規體系逐步完善的過程中,法律是否具有可操作性,直接關系到突發事件法律能否順利準確的實施,發揮其法律效力。突發事件應急的實際工作證明了,以法律體系為主的應急制度才是最有效的。原有的一些內容原則化、執行步驟繁瑣、過程不明確的突發事件法律法規,已經不能適用于越來越復雜多變的突發公共事件。因此,在未來突發事件法律體系的建設中,我們要注重結合不同地區的實際情況,制定出具有統一指導作用的法律法規,明確規定應急的具體程序和實施細則,加強各級政府機構及相關部門的橫向與縱向的協調配合。與此同時,我們還要仔細研究突發公共事件的發展特點,從中尋找出事件發生規律。針對突發事件在不同時期不同階段的發生特點及規律,制定與其想適應的法律制度。當不同的突發事件發生時,可以迅速找到相應的應急處理法律依據。
5.加強突發公共事件違法責任的追究力度
近年來我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以下簡稱突發事件)發生的頻率和危害程度日益增加,SARS事件作為典型的突發事件以及鐵路交通工具在其傳播鏈中起到的作用已被引起高度重視。鐵路作為大眾化交通工具,具有客流量大,客流成分復雜、人員密集,物流、人流的位移速度快、跳躍式、遠距離、活性大等特點,在突發事件發生時,鐵路也是最容易受到直接波及、間接影響或無形侵害的場所。衛生部在《關于非典預防控制有關技術方案的通知》中強調了“預防非典通過交通工具傳播指導原則”,進一步催生了鐵路系統根據自身特點建立處理突發事件應急機制。
1鐵路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機制的含義
1.1鐵路突發事件是指國內突然發生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共健康嚴重損害,并有可能借鐵路傳播的事件;鐵路車站、列車發生3人以上集體性或者有死亡的食物中毒事件;鐵路單位內部發生的3人以上集體性職業中毒、食物中毒、傳染病爆發流行事件。
1.2鐵路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機制是指鐵路預防、控制突發事件的各種制度保障以及運行程序的總稱。具體應包括組織保障、預警、預防和應急準備、信息報告、應急處理和監督管理機制。根據突發事件牽涉面廣,不明因素多,控制難度大的特點,建立健全鐵路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機制才能最大程度地減低突發事件產生的可能和危害。
1.3鐵路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原則應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依法管理,快速反應;條塊結合,路地聯控;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的基本原則。鐵路是全國大聯動的運輸行業,呈走廊式分布,系統內部工種設置復雜,管理以鐵道部、鐵路局、分局、站段縱向管理為主,因此堅持政府統一領導、鐵路逐級負責,實現內外全面控制是非常關鍵的。
2建立鐵路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機制的幾點看法世界秘書網版權所有
2.1建立有效的組織管理體系正是由于突發事件的嚴重性、危機性以及政府履行公共衛生管理職能的要求,必須建立一個在宏觀層面上指揮、決策、調度、協調權威性高的組織主體。鐵道部、路局、分局要在國務院、各級地方政府的領導下成立鐵路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由鐵路衛生主管部門負責,根據突發事件波及范圍、性質和管轄區域等不同情況,在服從國家統一指揮的前提下分工負責;其次成立專家組,負責對可能或已經發生突發事件的預測、評估、指導和檢查;在鐵路疾控機構成立現場調查處理小組。
如果從本質上對突發事件的管理進行定義,那么其應該屬于危機管理的范疇。在管理科學中,這是其中一個重要的分支,對現代管理過程中的各個環節都具有重要的影響作用,無論是從宏觀層面上,還是微觀層面上,加強對商業活動的危機管理都十分重要。
一、金融行業建立應急處理機制的重要性
在現代經濟發展與建設的過程中,金融行業可以說是其中存在的主要核心,這與經濟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具有密切的聯系,同時也是各種矛盾與情況的集合,具有全局性、滲透性以及政策性等方面的特點。在獲得較高經濟收益的同時,金融行業又面臨著巨大的風險,這又是一種高風險與高杠桿的行業,一旦社會生活受到外界因素的影響,首當其沖就會給金融行業帶來危險,金融事件具有突發性的特點,并且在傳播的過程中速度非常快,在這種情況下,必須要建立起一個合理的風險防范體系對金融行業進行約束,以降低金融對社會經濟造成的損失。
建立相應的風險預防機制,可以對存款人以及債權人起到有效的保障作用,讓金融行業更加積極的發展,在我國的金融管理體系中,主要實施分業經營、分業管理,建設起這樣的風險預警機制以后,相關部門承擔起各自的職責,實現信息的共享,對于降低風險隱患具有積極的意義,進而有效的提升工作效率。在這樣的環境下,加強對金融行業中應急處理機制的有效建立是十分重要的,這對于維持我國經濟的穩定發展具有積極影響作用,是實現未來金融行業發展的必然之舉。
二、建立金融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機制的主要措施
對這一機制進行有效的建立與完善是當前工作中的重要任務,綜合多方面的考慮,并且借鑒其他行業在風險應急機制建立過程中積累下來的經驗,充分考慮到我國金融行業的實際情況,在法律保障的前提下,將責任進一步落實下去,并且確保所有的金融信息能夠按照更加透明化的原則進行處理,這樣才能有效的促進金融突發事件中應急處理機制得到真正的發揮,可以在實際的情況中解決一系列的金融問題,從而維持金融行業更加穩定的發展。具體來說,可以體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首先,在法規制度方面,應該嚴格制定相關的政策法規,不僅是要在政策方面,還要在制度上確保所建立起的應急風險機制能夠得到更加順利的運行。在近幾年的發展過程中可以發現,金融突發事件的發生率呈現出普遍增長的趨勢,在這種情況下,應該從根本性的原因進行探究。研究發現,正是因為在執行上沒有將制度法規相應的規范嚴格落實下去,才造成了潛在的風險。在對金融機構的風險進行處理的過程中,受到地方財政預算的影響,許多地方依然是采取了向中央銀行借款的方式解決風險,這樣一來,采用貨幣這一工具將金融風險穩定下來,實際上并沒有從根本上解決金融風險事件的存在問題。
其次,要完善信息網絡,及時、準確地對突發金融事件作出預測、預報和預借。在金融突發事件出現以前,往往會在一些經濟金融指標上有所表現。比如,任何一個國家在金融風險加大以前,貿易條件、國際借款利差、實際匯率、經濟增長、通貨膨脹以及資本流動的速度要比經濟穩健時期高。如果金融風險由隱性轉為顯性,貿易條件會迅速惡化,資本流動會發生逆轉,國際借款爽約增加。在開放經濟條件下,如果資本項目管制被取消,一國信貸擴張和資產價格膨脹通常與資本流入有一定關系,一旦情況逆轉,會導致整個金融中介的混亂和無序。有關部門應進一步加強這方面的網絡信息建設,加強指標體系建設、監測和預報,為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創造條件。
第三,要建立有效的金融安全網絡。銀行監管職能從央行分離后,我國已實現了銀行、證券、保險分業管理制度。在實行完全分業管理后,加強金融特別是銀行安全網絡體系建設至關重要。一般而言,銀行業安全網絡包括中央銀行最后貸款人、各種形式的存款擔保、監管當局的監管、嚴格的信息披露制度以及良好的公司治理。在有效的金融安全網絡體系中,應特別強調銀行自我約束、自我防范的能力,減弱銀行對外部的依賴,盡可能減少道德風險。
第四,要加強金融透明度。建設透明度在現代社會經濟發展中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關乎社會的健康發展和人民安全。透明度是現代文明的重要標志。透明度,意味著健全的法律法規,意味著管理的責任和秩序,職責含糊不請,不可避免導致推讀、扯皮和低效,也難以監督和問責。透明度意味著市場約束,只有依靠社會和公眾的力量,才能加強自我約束,有效應對各種突發事件。當然,透明度是一把雙刃劍,信息透明不等于毫無管理,對于突發重大事件,健全的危機管理和信息管理是必不可少的,信息過度有時會造成恐慌和無序。逐步增加金融透明度是有效預防危機的重要環節。
三、結語
風險與危機具有連鎖性、傳染性、并發性和突發性,微觀金融健康與宏觀貨幣政策所構建的運作環境是密不可分的。因此,必須正確發揮中央銀行在化解系統性風險和處理突發性金融事件中的作用。一方面, 央行在實施貨幣政策時,要充分關注經濟和金融的可持續發展,關注可能出現的系統性金融風險;另一方面,也要防止中央銀行的過度介入可能導致的道德風險。另外,是非常重要的,就是無論以任何形式介入,都要有相應的制度安排,要有足夠的透明度,否則會損害貨幣政策的功能和目標。
參考文獻: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災害事故醫療救援工作管理辦法》、《浙江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與應急辦法》、《岱山縣重特大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岱政辦[20__180號)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結合本縣及衛生系統實際,特制定岱山縣衛生系統來發公共衛生事件與災害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以下簡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重大職業中毒、傳染病菌種毒種丟失、重大化學毒物污染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
災害事故是指造成或可能造成重特大人員傷亡、巨大經濟損失以及性質特別嚴重、產生或可能產生重大影響或嚴重后果的如暴雨、洪水、臺風、潮汛、干旱、風暴、地質災害、地震等各種自然災害與火災、爆炸、毒氣泄漏、觸電、坍塌、道路交通、海難等各類事故。
防治突發事件與災害事故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加強合作的原則,建立衛生系統反應及時、措施果斷、依靠科學、群防群控的突發事件與災害事故防控與處置機制。
一、應急處理組織體系
1.為強化對突發事件與災害事故的應急工作,縣衛生局成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災害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突發事件與災害事故的應急工作。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由縣衛生局主要領導和有關醫療衛生單位負責人共同組成,并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1)制定衛生系統突發事件與災害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在突發事件與災害事故發生時,根據突發事件與災害事故的性質和危害,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決定是否向縣政府提請啟動有關突發事件與災害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2)指揮調動各有關醫療衛生單位立即到達規定崗位,開展突發事件與災害事故的調查與救治工作,并采取相應的控制措施。
(3)根據需要在全縣衛生系統內緊急調集人員、儲備的物資、交通工具等相關設施、設備。
(4)根據突發事件與災害事故的性質和危害,負責向縣政府請求各方面的支持,負責同縣內各部門進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相關的協調工作,并在本縣醫療救護、調查控制技術力量不足時,向市衛生局請求支援。
(5)根據需要報請縣政府對人員進行疏散或者隔離,并依法對有關重點區域或者傳染病疫區實行緊急措施或者封鎖。
(6)根據需要報請縣政府對食物和水源采取控制措施。
(7)對本系統突發事件與災害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督查和指導。
2、縣衛生局分別設立突發事件與災害事故應急處理綜合協調工作小組、預防控制工作小組和醫療救治工作小組,明確相關人員和主要職責,一旦啟動本預案,立即在縣衛生局突發事件與災害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領導下開展有關工作。
(1)綜合協調工作小組由縣衛生局和各醫療衛生單位相關人員組成,負責突發事件與災害事故的信息收集和通報,聯絡和協調各單位應急處理工作,協助做好物資準備、調配與后勤保障等工作。
(2)預防控制工作小組由縣衛生局和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縣衛生監督所有關人員為主組成,負責指導和實施各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流行病學調查、提出和實施應急控制措施、進行現場勘驗、監測、實驗室診斷,查明原因并作出評價報告;負責災害事故后有關預防與
控制工作;協助進行現場救治。
(3)醫療救治工作小組由縣衛生局和縣級醫院有關人員為主組成,負責指揮和實施各類突發事件與災害事故的現場救援和醫療救治工作,協助進行突發事件的調查和預防控制工作。
3、縣級各醫療衛生單位均要成立突發事件與災害事故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和相應工作小組,并明確職責;縣第一人民醫院應成立醫療專家會診小組。原創文秘材料,盡在文秘站網網。鄉鎮衛生院要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小組,各單位負責人必須對突發事件與災害事故應急處理工作負總責、負全
責。各工作小組名單報縣衛生局備案。
二、預防與應急準備
1,縣衛生局按有關規定制定衛生系統突發事件與災害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并根據情況制定衛生系統有關突發事件、災害事故或傳染病疫情的專項應急處理預案。吝醫療衛生單位要相應制定本單位的突發事件與災害事故應急處理預案??h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縣衛生監督
所還要根據職責,制定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重.大職業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等事件的專項應急預案。各單位的應急預案(專項預案)報縣衛生局備案。
2、各醫療衛生單位應當根據突發事件與災害事故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的要求,根據各自職責,建立突發事件與災害事故應急流行病學調查、傳染源隔離、現場救援和醫療救治、現場處置、監督檢查、檢測檢驗、衛生防護等有關物資、設備、設施、救治藥品和醫療
器械、技術與人才等資源儲備,保障突發事件與災害事故應急處理的需要。
3,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縣衛生監督所和縣級醫院應當根據不同類型突發事件與災害事故應急處理的需要,建立相應的應急反應隊伍和預備隊伍,并根據需要組建若干梯隊,配備一定數量的醫療急救、現場調查與控制應急處理工作包,明確人員聯系電話。具體負責相關突發事件與災害事故的調查、控制和醫療救治工作。應急反應隊伍和預備隊伍主要由疾病預防控制、衛生監督執法和臨床醫療救治等專業人員組成.
4、縣衛生局定期組織全縣醫療衛生工作人員進行突發事件與災害事故應急處理相關知識和技能的培訓,定期組織所屬有關醫療衛生單位進行突發事件與災害事故的應急處置演練,達到實戰要求;各醫療衛生單位也應定期對本單位工作人員開展相關培訓,掌握現場應急處理基本技能經常組織各類突發事件與災害事故的應急演練;縣級醫療衛生單位應積極對鄉鎮、村等基層醫療衛生工作人員進行預防控制、醫療救治等 方面的業務指導和培訓,不斷提高醫療衛生工作人員處理各類突發事件與災害事故的反應能力和技術水平。
5.各醫療衛生單位應根據各自情況積極開展健康教育活動,組織開展突發事件應急知識和災害事故醫療救護、自救和互救的知識及基本技術的科普教育,增強全社會突發事件與災害事故的防范和應對能力。向全社會普及衛生防病知識,倡導科學、文明、健康的生活方
式,促進公眾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維持家庭及社區環境衛生。
6、縣第一人民醫院和縣第二人民醫院分別為我縣本島和衡山島突發事件與災害事故定點急救醫院和相關傳染病定點診治醫院,應合理設置急救通道、傳染病門診、隔離觀察室和病房等,提高應急救治能力。其他外島鄉鎮,由當地鄉鎮衛生院先組成醫療救護組進行救治,
縣第一人民醫院隨后組成醫療救護組給予援助。其他鄉鎮衛生院要根據各自情況,加強內部建設和管理,提高協助處理突發事件與災害事故的能力。
三、監測與報告
1,縣衛生局建立突發事件與災害事故監測和預警系統,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開展突發事件的日常監測,并確保監測與預警系統的正常運行,及時發現潛在的隱患和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突發事件與災害事故監測預警系統由全縣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和其他相關單位組成。
2、本縣各類醫療衛生單位均為突發事件與災害事故的責任報告單位。執行職務的醫護人員、防保人員、鄉村醫生、個體開業醫生等均為突發事件與災害事故的責任報告人。各單位必須加強對本單位工作人員的培訓與管理。
3.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對本縣突發事件與災害事故的報告與管理;負責收集、核實突發事件與災害事故有關信息和其他信息;負責突發事件、疫情信息資料的報告、分析、利用與反饋;建立監測信息數據庫,對各醫療衛生單位的突發事件報告和信息管理工作進行
技術指導??h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縣衛生監督所設立立24ij}時值班電話,隨時接受突發事件、災害事故和傳染病疫情的報告,及時搜集各種來源的突發事件、災害事故和疫情信息。
4.其他各醫療衛生單位承擔責任范圍內突發事件、災害事故和傳染病疫情的監測與報告任務,建立突發事件、災害事故和傳染病疫情監測報告制度、首診負責制度以及門診工作日志制度;明確值班電話;建立或指定專門的部門和人員,配備必要的設備,保證突發事件、
災害事故和疫情監測信息的報告工作;對本單位工作人員進行有關突發事件、災害事故和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工作的培訓。醫療衛生機構發現突發事件和傳染病疫情,應立即向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
5.各醫療衛生單位發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應在2小時內向縣衛生局報告,縣衛生局在接到報告后2小時內向縣政府報告,并同時向市衛生局報告:
(1)發生或者可能發生傳染病暴發、流行的;
(2)發生或者發現不明原因的群體性疾病的;
(3)發生傳染病菌種、毒種丟失的;
(4)發生或者可能發生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事件的;
(5)自然災害和各類事故發生或可能發生重大人員傷亡的。
6,各醫療衛生單位的初次報告,必須包括突發事件與災害事故的類型、特征、時間、地點、范圍、受害或傷亡人數、主要?。▊┣?、事件的地區分布、已采取的相關措施以及投入的醫療資源等內容,同時根據現場調查和采取措施的情況,及時作出進程報告。
7、任何單位和個人對突發事件與災害事故,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8.各醫療衛生單位必須嚴格遵守突發事件信息的法律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突發事件的有關信息。禁止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縣衛生局根據國家、省和市有關突發事件信息制度規定,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授權,向社會本縣行政區域內突發事件
的信息。
四、應急處理
縣衛生局接到突發事件與災害事故報告后,應迅速了解情況,統一領導和指揮應急處理工作,根據突發事件與災害事故的性質和特點,組織醫療救治和預防控制應急工作人員以最快速度到達現場,開展現場醫療救治、調查與預防控制工作,必要時請求縣政府和市衛生局給予支持。
(一)預防控制應急處理
1,突發事件發生后,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縣衛生監督所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人員,要及時趕到現場,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處理??h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對突發事件進行流行病學調查、現場監測、實驗室診斷,查明原因,并提出控制措施建議;縣衛生監督所負責對
突發事件調查、現場勘驗,采取控制措施,確定危害程度,作出評價報告。各級各類醫療衛生單位與個人應積極配合縣疾病預防控制機構
和縣衛生監督所工作人員進行突發事件與災害事故的調查、采樣與處理。
2、突發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現場調查應包括以下工作內容:流行病學個案調查、密切接觸者追蹤調查和傳染病發病原因、發病情況、疾病流行的可能因素等調查;相關標本或樣品的采樣、技術分析、檢驗;現場衛生監測;突發事件的確證等。
3、各有關單位對參加突發事件與災害事故應急處理的醫療衛生人員和其他人員必須采取有效防護措施,配備必需的防護設施設備、用品,并按照規定穿戴有效的防護衣具和攜帶相關安全警示儀器設備進入突發事件與災害事故相關現場,做好個人防護工作。
4.傳染病暴發、流行時,應當對按照規定需要隔離治療的傳染病病人和疑似傳染病病人,采取就地隔離、就地觀察、就地治療的抬施.對傳染病病人的密切接觸者和一般接觸者,由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根據情況提出采取醫院隔離觀察、家庭隔離醫學觀察或者指定其他
地點隔離醫學觀察。接觸者在觀察期間內出現異常癥狀,負責隔離醫學觀察的單位要立即通知負責轉運的醫療機構,盡快運送到指定醫院就診。各有關醫療衛生機構要與當地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和被隔離觀察人員所在單位或者其他相關單位密切配合,按照規定對被隔離
人員進行醫學觀察、監督管理。
5,傳染病暴發、流行時,各醫療衛生單位要按規定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和報告、人員的隔離、公共衛生措施的落實工作,做到早發現、早診斷、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及時安置傳染病病人和疑似傳染病病人到指定醫療機構進行隔離、觀察、治療。加強重點單位、重點人群、重點環節的預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擴散.并向居民、村民 宣傳有關傳染病防治的法律以及科學預防知識。
6、發生自然災害后,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縣衛生監督所應以最快速度了解災情,并根據災害特點及變化情況,加強飲食、飲用水和環境等環節的衛生監督、監測,組織開展環境消毒和除害滅病等有關預防和控制傳染病的措施。
7、根據突發事件與災害事故應急處理的需要,必要時經縣衛生局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召集專家確定,向縣政府提出采取下列緊急措施的建議:
(l)臨時限制關閉有關的公共場所,對特定場所進行強制消毒;
(2)臨時停工、停業、停課;
(3)對人員進行疏散或者隔離,實施交通衛生檢疫或者對傳染病疫區實行封鎖;
(4)對水源、供水設施以及食物采取衛生安全控制措施;
(5)對危險物品進行強制封存、銷毀;
(6)禁止舉辦大型活動;
(7)臨時征用房屋、交通工具;
(8)根據需要設立隔離控制區;
(9)其他必須采取的緊急措施。
緊急措施由縣政府決定和宣布解除。
8、傳染病暴發、流行時,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應當組織指導有關機構和人員,按照消毒技術規范要求對疫區、疫點進行預防性、終末性消毒。對疫點的終末消毒必須由專業人員進行。對因傳染病死亡的尸體,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要與有關部門配合,提供技術指導,并
按職責采取必要的隔離、消毒、身份確認、火化等處理措施。叭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縣衛生監督所根據突發事件與災害事故預防和控制的需要,在對突發事件與災害事故現場采取控制措施的同時,要及時提供衛生科普資料,廣泛開展健康教育,及時對易受感
染的人群和其他易受損害的人群采取應急接種、預防性投藥和群體防護等措施。
10,在突發事件與災害事故調查處理中,發現有違反《傳染病防治法》、《食品衛生法》、《職業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衛生法律、法規行為的,縣衛生監督所應及時進行調查,并報請縣衛生局依法查處。
(二)醫療救治應急處理
1,突發事件與災害事故發生后,各醫療單位接到醫療呼救或者救援指令時,啟動醫療救護快速反應系統和運轉機制,醫療救治應急反應隊伍迅速到達現場,提供現場救援與醫療救護。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縣衛生監督所在采取現場控制措施和調查的同時,要積極配合與
協助醫療機構進行現場醫療救援。
2.醫療應急救援工作人員現場醫療救護過程中,要本著先救命后治傷、先治重傷后治輕傷的原則,并填寫清楚經治傷員的血型、傷情、急救處置、注意事項等隨傷員流轉。
3.醫療機構對前來就診的突發事件與災害事故致病致傷的人員,實行接診醫生首診負責制,不得推誘、拒絕。接診醫生要書寫詳細、完整的病歷記錄.對需要轉診的重癥病人,要負責將病歷復印件或原件隨病人轉送到有條件的或指定的醫療機構。
4.醫療機構收治突發事件與災害事故致病、致傷人員,應當實行先收治、后結算的辦法,不得以醫療費用等為由拒絕收治或者拖延治療。所需費用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5.突發事件與災害事故發生后,突發事件與災害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根據需要,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全縣醫療衛生機構的醫療設施、設備、藥品、器材、衛生人員、醫學科研成果及其應用等醫療資源進行整合調配。承擔醫療救護的醫療單位在醫療救護力量不足時,由縣衛生局請求市衛生局派員支援。
6、各醫療單位必須按有關規定加強醫院內消毒管理,并做好醫護人員的個人防護工作。收治傳染病病人、疑似傳染病病人的醫療單位,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隔離、消毒條件,配備必要的救治設備;設置污染區、半污染區、清潔區及緩沖帶,安排合理的人流、物流走向;
對傳染病病人、疑似傳染病病人要隔離治療,避免交叉感染。
五、獎懲機制
石油化工企業的主要形式就是煉油廠、化工廠,均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我們日常的工作生活中都需要有能源和化工產品的支持。石油化工行業由于全球化趨勢的加快,使得石油化工行業其是已成為我們生產生活中不能缺少的一部分。但是石油企業也難逃一般的規律,其是一把雙刃劍,石油化工產業的危險系數會隨著石油化工行業的不斷擴大而增加,其是作為一種高危行業存在我國行業國民經濟的發展過程之中。在這里如果沒有把安全問題考慮好的話,就可能給國家和人民帶來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由此可見,石油化工企業的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是我們當前石油企業亟需解決好的問題,因為它會影響到國民經濟的發展。
1當前石油化工企業的應急事件管理狀況
我國于石油化工工業發展的初期就對化學事故展開了相關的研究和探討,在全國各地的化工企業建立了化工職業病防治所,其在初期對相關安全問題提出了預防的措施,但是隨著石油化工企業的不斷發展壯大,其安全問題往往很令人擔憂。
1.1國外研究現狀
在國外我們也可以看到,已經出現過很多起重大的石油安全事故,其往往不會隨著企業規模的擴大而減少,往往相反。例如在1989年10月4日韓國幸福公司ABS樹脂廠就是一家石油化工企業,其發生火災爆炸事故,造成14人死亡,20多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約30億韓元。事故直接和火災,原因是因為16號擠出機上部覆蓋的帆布處泄漏大量粉沫樹脂,由于處置不當在改造過程中出現了操作上的問題粉沫樹脂分解產生大量可燃氣體而發生爆炸;在991年日本獅子株式會社千葉工場由于精餾塔發熱,最終導致產生爆炸,使其經濟出現大規模下滑,從而造成工廠損失嚴重;1997年1月21日美國托斯科埃文工廠煉油廠由于加氫裂解單元而發生了一起嚴重的火災爆炸事件,造成1人死亡,46人受傷(其中13人重傷),人員死傷損失慘重,事故直接原因是因為2號3段反應器沒有遵守“反應溫度超過426.7℃時泄壓停車”的安全規定而使溫度失控發生爆炸;2001年3月13日美國阿莫科聚合物工廠內由于儲槽中熱熔塑料的噴出引發爆炸著火災事故,造成多3名員工當場死亡。
1.2國內的現狀
我國的石油化工企業在建設初期,就做了相應的應急管理工作計劃安排,相應的在各個企業設立了職業病防控中心。我國石油企業的龍頭老大,中石化、中石油等都實現了應急管理相關工作的順利進行。我國頒布了《化學事故應急救援管理辦法》與《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原則》等法律法規,由于這些法律法規的順利實施,尤其是這些法律法規對行業內的危險企業做了相應的應急工作的詳細的管理和規定。包括我國大型的石油化工巨頭都不斷完善應急管理的規定,成立專門的事故救援人員組織。而應急管理方案需要由相關安監部門指導制定完成,由此可見,我們可以學習西方國家在石油化工事故發生時應急處理的方案,以防止石油化工企業事故帶來巨大的損失。
2石油化工企業安全生產出現的問題
石油化工企業要想發展的好,就必須處理好面臨的安全問題,這樣才能使得企業能夠得到長遠的發展。在這個特殊情況下,要是有企業沒能夠對安全問題起到足夠的認識,甚至消極面對,這不僅會影響企業經濟效益的發展,還會造成無法挽回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下就是幾個經常會出現的安全隱患問題。
2.1企業安全意識缺失
忽視安全生產是石油企業普遍存在的一個問題。有些企業對國家制定的安全生產制度置之度外,沒有正確的認識其重要性,沒有考慮忽視其的嚴重后果,這樣就會造成嚴重的事故。有的企業只是表面重視安全生產,但是沒有把安全生產落到實處。只有真正出現了安全事故才進行相關的處理,這往往會導致對事故調查不徹底,往往會手忙腳亂,最終導致安全隱患長期存在,制約企業的快速發展。
2.2事前監督與事后管理步調不一
當事故發生時,大多數的石油化工企業才能想起安全生產是有多么的重要,但是安全事故發生后造成的影響是后悔所辦不到的。所以石油企業要做好監督工作、要對企業負責、對員工負責。石油企業不能出現漠視安全生產的管理者,這些都是企業發展的隱患,因為這不僅會增加企業的隱患,還會增加員工的安全意識,產生嚴重的后果。
2.3技術存在嚴重缺陷
雖然現在的科學技術水平越來越高,但是在安全生產方面還是不能做到萬無一失,還是會存在一系列的問題。比如:使用安全技術的范圍過窄、沒有充足的能力去解決重大技術問題、與國際安全技術的探討過少、沒有形成完備的安全技術生產體系、對事故的預警防范技術落后,由于存在這么多的問題,使得安全技術很難得到提高。石油企業主要存在缺乏應急預案的實踐和演練,其應急管理系統落后,難以滿足現今的發展需求。應急救援工作是一項高危工作,要建立一支技術過硬的應急救援隊伍才是安全生產的一道保障。這樣就要求應急隊伍要在平時做好應急設備采購、訓練的工作,在突發事故面前才能發揮應有的作用。
3石油化工企業事故處置對策
3.1加強企業安全防范意識
為了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就需要不斷加強企業的安全防范意識,這樣就可以保障企業的再生能力。
3.2構建安全管理機構
企業要在適應行業發展的同時,也要加強本企業安全機構的建立,要認識到企業的安全管理不能只注重事后管理而忽視事前監督,注重事前監督,才能更好的解決事故的發生,當然企業不能忽視對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
3.3加強突發事件應急技術的積累機制建設
提高應急建設的重要因素就是可以準確的意識到危機的存在。為此我們可以建立一套應急的系統應對機制,主要包括應急管理制度建設、應急預案編制、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等內容,間接以提高企業對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和事故處理的靈活性,可以減少和預防事故的發生,可以起到很好的預防作用。
3.4加強應急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中圖分類號:TM406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9-2374(2009)10-0076-02
平頂山天安煤業股份有限公司田莊選煤廠(以下簡稱“田莊選煤廠”),是中國平煤神馬能源化工集團的下屬企業,是大型礦區型全重介質選煤廠。
田莊選煤廠1970年10月1日建成投入使用,原設計年處理原煤能力350萬噸。1989年煤炭工業部核定生產能力為年處理原煤能力為270萬噸,先后經過三次大的改擴建工程,至2001年12月最后一次改擴建工程后,設計年處理原煤為370萬噸,現實際處理原煤能力2008年已達到560萬噸。
選煤工藝采用重介斜輪(入料粒度300mm~8mm),末煤重介旋流器(入料粒度13mm~0.5mm),煤泥浮選(入料粒度0.5mm~0mm)的聯合流程。
一、采用的供電方式
田莊選煤廠承擔著平頂山礦區眾多礦井己組原煤的洗選加工任務,大型機電設備比較多。對供電的可靠性要求高、且責任重大,突然停電會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和重大的安全隱患。按照《國家電力用戶分級標準》,田莊選煤廠屬于國家一級電力用戶。
田莊選煤廠供電系統擁有35KV降壓站一個、6KV配電是一個、380V配電室54個。現有35KV/6KV變壓器二臺、6KV/380V變壓器18臺。35KV降壓站有35KV/6KV變壓器二臺,即1#主變和2#主變。一臺使用,另一臺熱備用,每月負載倒換一次,每單臺35KV/6KV變壓器的正常使用可保證田莊選煤廠設備雙系統選煤生產的供電。田莊選煤廠裝機容量26651.49千瓦、雙系統生產狀態下,工作容量為9000千瓦。
二、35KV降壓站變壓器檢修分接開關的必要性
田莊選煤廠根據實際生產需要35KV降壓站選用2臺型號為SF7―10000/35、原邊35000V,副邊6300V的油浸式變壓器作為主變壓器。擔負著田莊選煤廠全廠供電系統的正常供電,主變能否正常運行關系到全廠選煤生產的正常進行,所以1#主變和2#主變的定期檢修工作十分重要,而分接開關的檢修是變壓器檢修中的必檢項目,由于分接開關在供電過程中根據電壓情況,時常進行調節,加上材質方面的原因,易造成損壞,這就必需進行檢修或更換,而檢修的變壓器芯在空氣中暴露的時間有著嚴格的限制,根據國家質量標準,變壓器芯吊出后,器身暴露在空氣中的時間應不超過如下規定:空氣相對濕度≤65%為16小時,空氣相對濕度≤75%為12小時,時間計算應從開始放油算起至開始注油時為止,這就要求必須利用變壓器芯吊出的有限時間內,對分接開關進行檢修或更換,使其達到完好狀態,以便投入安全正常使用。
三、在檢修變壓器過程中分接開關出現的緊急情況
在田莊選煤廠1#主變的檢修過程中,吊芯后檢查發現1#主變分接開關絕緣管嚴重損壞,由于受變壓器芯在空氣中暴露時間的限制(最多不能超過16小時),這就要求必須在規定時限內,使1#主變分接開關絕緣管恢復完好,完成變壓器的檢修工作,確保田莊選煤廠的安全生產。田莊選煤廠1#主變的生產廠家是合肥變壓器廠,若想去廠家買,從時間上根本不可能在規定時間買回來,再者,廠家是否有同型號的分接開關也是一個未知數;另外田莊選煤廠生產急需1#主變及時正常運行,因為1#主變的正常運行關系到田莊選煤廠全廠供電系統的正常供電,而能否正常供電關系到田莊選煤廠安全生產和洗選精煤任務的按時完成。在這緊急情況下,唯一的辦法就是自行對分接開關進行改制,及時修復使用,我們經過察看分接開關的損壞程度,認真地分析研究后認為,我們必須弄懂分接開關工作原理,在安全、可靠,的前提下,對分接開關進行改制、修復,確保田莊選煤廠安全生產。
四、分接開關工作原理
電力變壓器的無勵磁分接開關亦稱無載調壓開關,它只能在變壓器停止運行,沒有激磁的情況下用來改變變壓器繞組的有效匝數,從而達到改變變比和變壓器輸出電壓的目的。因此,分接開關的觸點設計容量較小,也不需要采取滅弧措施,且開關操作也只限于手動就地操作。但是由于變壓器缺油,開關質量差、維護不同、使用不慎、調檔不到位等情況發生,將會使整臺變壓器燒壞。在我們所檢修的電力變壓器中。因無載分接開關故障導致電力變壓器損壞的約占25%。因此分接開關的及時檢修在變壓器運行中尤為重要。
田莊選煤廠使用的分接開關型號為DWJ型無勵磁分接開關,適用于油浸變壓器在無勵磁的情況下進行單相電壓調整。分接開關額定電壓為110KV,額定電流為400A,調整級數為5級。
(一)分接開關的組成
1.分接開關構成。DWJ型無勵磁分接開關由于調整級數為5級,所以定觸頭數為6個,在定觸頭一端焊有變壓器分接線固定在一長條絕緣紙板上。而這6個定觸頭的上下支撐,由上下兩塊圓形絕緣板用絕緣螺絲固定在長條絕緣紙板上,中間的絕緣絲杠上裝有絕緣螺母,絕緣螺母鉚裝2個動觸頭片及兩個圓柱形彈簧。
2.傳動機構。每調整一級傳動機構,傳軸旋轉4轉;當需要調分接頭時打開手柄罩,操作手柄;轉軸每旋轉4圈,則螺母上的標記對準位置指示件另一標志號,即完成一次分接。
3.分接開關與變壓器的電氣聯接,如圖1所示:
(二)分接開關的使用與維護
1.DWJ型無勵磁分接開關系無勵磁分接開關,只有在變壓器高低壓兩側都從電網中斷開時才能進行調整。
2.調整分接開關位置時由箱蓋上手動機構來完成。
3.當變壓器檢修時或需要調壓時應將分接開關正反轉各轉64轉,相當于每個定觸頭與動觸頭分接4次,以便消除觸頭上的污物及氧化膜以便運行中觸頭接觸良好。
4.如果發現分接開關與油箱蓋之間有滲油現象,應根據具體情況擰緊箱蓋控制螺母,必要時可更換封環。
5.特別注意在完成(3)操作后,必須將分接開關調到第一擋,然后再向下調手柄每轉4圈為一擋,接觸為正確位置。
五、應急處理采用的主要方法和關鍵技術
我們在了解分接開關的損壞程度和弄懂分接開關工作原理后,我們認為分接開關雖然絕緣管端部損壞,但可以把端頭部位損壞的部分去掉,在保證端頭部位絕緣的前提下,從絕緣管的中部進行改制和修復。為了保證端頭部位的絕緣,又保證端部原來的形狀,經過仔細研究和集思廣益,決定用加長的方法進行處理。首先,把絕緣管端部損壞部位截去,按照絕緣管端部原來的開關槽進行測繪、并繪制圖紙,然后在截斷后的絕緣管端部按原樣進行重新加工,首先在車床上將損壞的端部全部車掉,然后,利用鉗工手工加工方法,在端部加工一個與原來尺寸與形狀完全相同的開關槽。如圖2所示:
圖2 絕緣管端部原來的開關槽圖紙
采取從分接開關絕緣管中部截斷,然后,用一節厚壁管加長分接開關絕緣管的長度,以保證原來的長度不變,這樣,既保證了分接開關絕緣管端部的絕緣又保證了分接開關絕緣管的長度。
在分接開關絕緣管的改制過程中,必須做到使厚壁管與截斷后的兩段分接開關絕緣管連接部位牢固,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我們采取增加接觸面的辦法,經過深入分析,根據實際需要把厚壁管的兩端外徑尺寸與分接開關絕緣管的內徑尺寸采取緊配合的加工技術要求,配合厚壁管與分接開關絕緣管配合部位長度增加,實現了增加接觸面的目的,這樣通過增加接觸面而提高了聯結的緊固度;而厚壁管的中部外徑尺寸與分接開關絕緣管的外徑相同,長度與分接開關絕緣管的截斷部分長度相同;為使厚壁管與分接開關絕緣管聯結更為可靠,再在厚壁管與分接開關絕緣管配合部位加入穩釘;這樣很好地實現了分接開關絕緣管的改制工作,如圖3所示:
圖3 分接開關絕緣管修理示意圖
六、應急處理后的效果
改制、修復后的分接開關,投入使用后運行安全、可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由于我們采用加長接觸面、并打入穩釘的方法,使改制、修復后的分接開關,在分接開關進行正反轉轉動時,完全達到了使用中所需的強度和緊固度,而且技術要求也完全符合要求,這一應急處理技術的實施,不僅使田莊選煤廠及時完成了1#主變的檢修工作,保證了田莊選煤廠供電系統的正常、安全供電和田莊選煤廠選煤生產,解決了變壓器檢修過程中的分接開關修復難題,而且由于這種應急處理技術與方法構思巧妙,且安全、實用,在檢修變壓器時,遇到分接開關損壞時,為了能在變壓器芯吊芯暴露規定時間內,修復分接開關,使之達到安全、穩定運行,變壓器檢修過程中的應急處理技術,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和可借鑒性。
參考文獻
1鐵路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機制的含義
1.1鐵路突發事件是指國內突然發生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共健康嚴重損害,并有可能借鐵路傳播的事件;鐵路車站、列車發生3人以上集體性或者有死亡的食物中毒事件;鐵路單位內部發生的3人以上集體性職業中毒、食物中毒、傳染病爆發流行事件。
1.2鐵路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機制是指鐵路預防、控制突發事件的各種制度保障以及運行程序的總稱。具體應包括組織保障、預警、預防和應急準備、信息報告、應急處理和監督管理機制。根據突發事件牽涉面廣,不明因素多,控制難度大的特點,建立健全鐵路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機制才能最大程度地減低突發事件產生的可能和危害。
1.3鐵路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原則應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依法管理,快速反應;條塊結合,路地聯控;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的基本原則。鐵路是全國大聯動的運輸行業,呈走廊式分布,系統內部工種設置復雜,管理以鐵道部、鐵路局、分局、站段縱向管理為主,因此堅持政府統一領導、鐵路逐級負責,實現內外全面控制是非常關鍵的。
2建立鐵路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機制的幾點看法
2.1建立有效的組織管理體系正是由于突發事件的嚴重性、危機性以及政府履行公共衛生管理職能的要求,必須建立一個在宏觀層面上指揮、決策、調度、協調權威性高的組織主體。鐵道部、路局、分局要在國務院、各級地方政府的領導下成立鐵路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由鐵路衛生主管部門負責,根據突發事件波及范圍、性質和管轄區域等不同情況,在服從國家統一指揮的前提下分工負責;其次成立專家組,負責對可能或已經發生突發事件的預測、評估、指導和檢查;在鐵路疾控機構成立現場調查處理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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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發前班主任要集隊做好安全教育及宣布活動安排。
3、活動時班主任是各班的具體責任人,跟班教師附連帶責任。
4、本次活動的路線地點,學校政教處制定,老師不得隨意更換,不得組織學生到危險的地方開展活動。
5、組織學生有秩序地上車,教育學生上車要注意車號,不要爭先恐后,要禮讓。乘車時不要將頭手伸出窗外。
6、到達目的地后組織和開展活動,不要隨意“放羊”,要隨時注意學生的活動,要經常清點學生的人數。
7、如需分散自由活動,要求學生三五成群,指定好小組長,不要個別行動,教育學生發現問題或發生事故時要及時報告,班主任和跟班老師要加強巡視,分管領導要做好監控,發生事故要采取應急措施。
8、活動結束要在規定的地點按時集中,班主任清點人數上報,并有秩序上車,班主任及跟班老師跟車回校,待學生離校后,才能離開。
二、組織與指揮 :
(一)現場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負責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領導小組組長:李月梅 13853687480
副組長:李如喜 13851233488
組 員:蔣蘇林 13851255321 柳敏杰:13775471508
(二)應急領導小組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
1 、指揮有關教師立即到達規定崗位,采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 、安排教師開展相關的搶險排?;蛘邔嵤┣缶裙ぷ?
3 、根據需要對事件現場采取控制措施。
(三)突發事件發生后,現場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當根據“生命第一”的原則組織,決定是否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在第一時間內向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報告。
(四)應急狀態期間,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各成員之間必須保證通訊暢通?;顒拥母髂昙墤敻鶕话l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做好本年級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配合、服從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并加以督察和指導。
(五)參與活動的任何老師和學生都應當服從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為處理突發事件所作出的決定和命令。突發事件涉及的有關班主任積極做好對學生的安撫工作,突發事件涉及的其他配班老師應當配合班主任做好學生的疏導工作。
三、活動過程安排:
1、汽車到校 2、教師清點人數 學生上車
3、出發 4、教師清點人數,集合上車返校
四、監測與報告 :
(一)建立信息報告制度。突發事件發生或有可能發生突發事件的信息,采用逐級匯報制度,事件第一發現人應及時向集體活動帶隊的學校領導匯報,集體活動帶隊的學校領導應在第一時間向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匯報,并隨時與上級保持密切聯系。
(二)突發事件向外情況,需要經校突發事件處理領導小組同意,在確定性質的基礎上以集體形式,不得主觀臆測、夸大其詞,或者須經上級有關部門鑒定核實后作出決定。任何人員都不得瞞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
五、應急調查與救治:
(一)突發事件發生后,校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及有關部門,負責組織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處理。通過對突發事件調查、現場勘驗,采取控制措施等,對危害程度做出評估。
(二)突發事件發生后,在進行事件調查和現場處理的同時,學校應當立即將突發事件所致的傷亡病人送向就近醫院,對無法判斷傷情的傷病員,應及時報警求救求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