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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我國正式成為WTO的一員,工程招投標的相關法律、法規日益完善,招標投標市場的運作必然將朝著更為規范化的方向發展,政府行政主管部門從過程參與或直接操作,逐步轉變為過程監督已是大勢所趨。過去那種依靠行政手段解決因招標過程當中存在問題而導致投標人的投訴,或強制性平息招標委托人對招標工作不滿的做法將成為歷史。從事招標的社會中介企業在增加了市場機遇的同時,也面臨著來自國內外同行的挑戰,從而對招標人的自身服務質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招標過程中工作的疏忽或失誤將造成企業社會信譽度的降低,甚至將承擔法律賠償責任,最終損害企業的競爭力。本文中作者將結合自己從事招標的經驗談談對招標運作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的思考,借以拋磚引玉,共同提高招標工作的水平。
一、資格預審條件存在傾向或排拆性
由于建筑市場“僧多粥少”的局面,采用公開招標的工程的潛在投標人常常多達數十家,為減少專家的評審工作,招標人一般采用資格預審的方法,通過對投標申請人的企業資質、業績、技術裝備、財務狀況和擬派出的項目經理與主要技術人員的簡歷、業績的審查、比較,選擇不少于7家的投標申請人進入工程技術、商務標的競爭。但由于種種原因,招標人的資格預審條件中往往有意或無意帶有傾向性或排拆潛在投標人的內容,如項目等級為三級的工程,除要求項目經理為一級資質外,近兩年內負責的工程須獲得過魯班獎。由于獲得魯班獎工程的數量相當有限,使得符合資格預審條件的投標人具有相當的確定性,資格預審條件也由于存在傾向性或排拆性而遭到其他投標人的質疑甚至投訴。同時,由于投標人優秀項目經理一般已在其它工程項目中任職,工程實施時,招標人所期望的項目經理往往只能是“只聞其名,不見其人”。
對策:
建設部第89號令中已明確規定,“在資格預審中合格的投標申請人過多時,可以由招標人從中選擇不少于7家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該項規定給予了招標人相當大的自,因此招標人完全可以根據項目的規模、復雜程度以及對工程造價、質量、進度方面的期望,實事求是地確定資格預審條件,避免對潛在投標人提出與工程實際要求不符的過高的資信要求。
二、投標人編制投標文件的時間不足
一般工程的評分辦法中,投標人的技術、商務標所占分值通常超過總分值的85%,且由于企業的業績、信譽等為投標人無法左右的因素,因此,投標人一般都把技術、商務標作為投標文件的重中之重。作為決定投標人的競爭能力的關鍵,投標人必須擁有足夠的時間進行斟酌研究以進行投標文件的編制。這是因為:1)目前,國內外工程招標中,固定總價合同的應用范圍在不斷擴大,為最大限度地規避工程量計算不準確帶來的風險,投標人必須根據圖紙對工程量清單進行仔細的計算或復核,其工作量相當巨大。2)由于技術方案的先進、經濟、合理性直接影響到投標人的報價、工期等,投標人須對此進行慎重研究。國家招標投標法對投標人編制投標文件的時間亦做出了相應規定:“招標文件開始發出之日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招標人對已發出的招標文件進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至少十五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標文件收受人”。
但目前部分工程項目特別是個別所謂“首長工程”中,招標單位往往迫于行政命令或其他方面所要求的工程進度的壓力,將投標文件的有效日期規定在不足二十天的時間,更有甚者,在投標截止日前幾天,通知投標人設計文件或工程范圍已進行的變更,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此監督不嚴,執法不力。由于沒有合理的編制投標文件的時間,投標人只能對企業過去工程的投標文件中的技術方案或有關資料進行組合,從而使技術方案近乎于程式化、標準化,失去技術方案應有的針對性,于是出現了幕墻招標中,在主體施工未設預埋件的情況下,投標人在商務標中按工程量清單對工程所需后置的鋼板及藥劑螺栓進行報價的同時,在技術方案中仍建議在主體施工中進行預埋件埋設。
對策:
向招標人進行宣傳,使招標人明白“磨刀不誤砍柴功”的道理,認識到選擇能夠編制高質量的投標文件的投標人總體上更有利于工程項目投資、進度、質量目標的實現。對進度要求高的項目,對招標工作進行優化安排,內部挖潛,例如:樁基礎工程與主體結構分開招標,而在樁基工程施工期間進行上部土建安裝的招標工作,從而保證各階段投標人擁有足夠的編制投標文件的時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加強對招標文件中有關時間條款合理、合法性的審查,對不符合要求,應頂住壓力,堅決要求予以糾正。對復雜工程項目,鼓勵招標人合理地確定投標人編制投標文件的時間。
三、保密工作存在的問題
1.現場踏勘和答疑中造成投標人間身份的泄密
建設工程的復雜性決定了招標人必須組織進行工程項目的現場踏勘和答疑工作。目前,部分招標人安排集中進行現場踏勘及答疑工作,這種做法雖然帶來了組織工作的便利,但“集中”導致的投標人間身份的泄密將嚴重干擾正常投標人投標策略的制定。同時,又給不法投標人提供了相互串通投標的可乘之機,從而損害了招標單位的利益,并違反了招投標法中關于“招標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的名稱、數量”的規定。
2.評標委員會成員的泄密
對投標人而言,評標委員會成員的意見影響著中標人的確定,可以說他們掌握著投標人的“生殺大權”,為確保評標工作的公正性,招投標法做出了:“評標委員會成員的名單在中標結果確定前應當保密”的規定。但由于未設置開標前的評審專家休息室,專家只能按有形建筑市場公示欄中通知的開標地點與投標人在同一場所等待,造成評標成員在開標前便處于泄密狀態。由于建筑市場競爭激烈,少數工程項目的中標人與第二名間的總分值只相差零點幾分,個別投標人完全可以利用開標前的時間差通過個別評標委員會成員顛倒評審結果,從而嚴重損害其他投標人的利益。
對策:
對潛在投標人數量多的項目,現場踏勘可在資格預審后安排投標人單獨進行,從而保證投標人在資格預審合格而獲取招標文件后身份的保密性;對潛在投標人少而無須進行資格預審的工程項目,招標人可直接安排由單個投標人參加的現場踏勘;對答疑工作,可采取現代化的聯絡方法,用傳真或電子郵件解答投標人的疑問;設立評標委員會成員專門通道和等待室,保證開標前評審專家與投標人處于完全隔離狀態。
四、專家評標時間過短
招投法的規定,“招標工程的有效投標單位不能少于三家,否則,專家可否決投標結果,要求重新進行招標”,因此一般情況下,中、小型工程有效的投標文件將達3-6個,而對大型工程,特別是采取公開招標的項目,專家評審的投標文件將達7家以上。據作者調查,目前中、小型工程的評標時間約為半天至一天,專家對每個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的評審時間不超過1小時;大型工程的評標時間為2天左右,專家對每家投標單位的投標文件的評審時間不足2小時。而一般情況下,投標單位僅施工組織設計就長達數十頁乃至于超過百頁,臨時通知專家的做法使專家事前對擬參加評審的工程幾乎一無所知,而只能在評標開始前聽取招標單位的簡單介紹,因此,在如此倉促的時間內,專家很難對各家的投標文件做出全面的評審,因而很難實現招標工作中所要求的擇優選擇中標人的原則。
對策:
招標人一方面可在招標文件中要求投標人針對工程的難點和重點在投標文件中明確相應的措施,以利于專家有針對地進行評審;另一方面,適當延長專家的評審時間,對中、小型復雜程度低的工程,保證專家對各投標文件的評審時間不少于3-4小時;而對大型復雜工程,其評審時間不少于6-8小時。毋容置疑,當選取了一家最優的投標單位時,工程實施過程中給業主在縮短工期和減少投資等方面帶來的收益可遠遠抵消招標單位在專家評審費及評審時間上的投入。
五、經評審的最低價中標的條件不成熟
最大限度地節約項目的投資是絕大多數業主追求的目標,且經評審的最低價確定中標人的方法具有單因素評標的簡單的優點,因此,該評審方法正得到越來越多的應用。但應該說,目前采用該評審方法的外部環境還不成熟。因為經評審的最低價中標的評標方法的目的在于通過專家的評審選擇不低于其成本而報價最低的投標人,其前提是專家對工程量清單中各項內容的企業成本有相當程度的了解,但各企業的成本為其商業秘密,同時,目前在我國各施工企業中項目成本核算的做法近乎空白,而國內尚未似發達國家那樣有行業協會定期選擇典型工程進行成本分析后向社會公布,因此,專家在評審某投標單位的報價過程中,很難保證有充分理由肯定某家企業報價是否低于其成本價。在大多數情況下,為避免評標后未中標人的疑義,除非最低報價的投標單位的報價中有明顯錯誤,評標委員會一般情況下都會選擇最低報價的投標人作為推薦的中標單位,使經評審的最低價中的評審要求未得到真正意義上的貫徹執行。由于社會上存在相當一批合同意識、企業社會信譽意識差的企業,他們有目的地通過低價中標,而在工程實施過程中,或通過偷工減料降低工程質量以獲取非法利潤,或通過停工、單方面終止合同等兩敗俱傷的手段要挾業主予以補償,從而給業主帶來了巨大的損失。
對策:
借鑒國外做法,行業協會定期典型工程的造價分析資料,使專家掌握相關信息;強化對經濟類評審專家的素質要求,確保參加評審的專家具備相應的能力;在投標有效期截止時限30日的法定時間內,聘請不少于3個經濟類專家對中標人的商務標進行詳細的后評審工作,如果專家認為中標人履約風險高,則建議業主要求中標人在簽訂合同時提供履約擔保,否則業主將選擇次低標的投標人作為中標單位,并沒收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該項要求在招標文件中明確)
六、業主對其提供的工程量清單中工程量的準確性負責
建設部頒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規定,“招標人采用工程量清單招標的,應當提供工程量清單”。工程量清單指招標單位在招標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計算方法計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項工程量明細清單。工程量清單主要為招標者編制標底之用,同時明確招標項目分項工程的劃分,為投標者提供了一個共同的競爭性投標的基礎,從而利于投標人進行商務標的編制及專家進行評審。按國際工程慣例,投標人應對工程量清單進行復核、確認,但目前在我國的工程實施過程中,常常發生中標單位提出因業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單中工程量漏算或少算,而向業主索賠的事件。通常情況下,由于工程量清單由招標人提供,而在招標文件中未做出招標人對工程量清單的準確性免責的規定,在工程量清單確有錯誤的情況下,業主只能按中標人的投標單價予以補償,從而使業主在投資控制方面面臨失控的風險。
對策:
在招標文件的評審標準中加入對應條款,要求投標人對工程量清單予以復核,并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意見,不提疑義的,則認為投標人認可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包含了設計圖紙的所有內容,即便工程量清單中有漏算或少算的工程量,招標人將視為投標人已將此項費用已包括在工程量的其他單價或合價中。
七、不平衡報價未予以澄清
1上海市水利工程招標投標工作的現狀
近年來,黨和政府十分重視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加大了投資力度,上海市水利建設的規模也在逐年擴大。為了確保工程質量,降低工程造價,保證公平競爭,打破行業和地方保護,防止腐敗現象的滋生,上海市水利部門從1997年起就全面實行了施工招標投標制。經過3年多的不斷努力,上海市水利工程承發包已全部進入市統一的有形建筑市場,并按有關規定規范運作。去年,國務院辦公廳發出通知,要求基礎設施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和主要設備、材料采購都要實行公開招標。上海市水利部門在招標工作中又加大了力度,所有投資額在100萬元以上的水利工程全部實行了施工公開招標,同時勘察設計、監理的公開招標工作也全面展開。
截至1999年底,上海市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合計施工招標231個標段,設計招標16項,勘測招標10項,監理招標9項,合計中標價為9.35億元。從招標工作的發展速度來看,主要有4個顯著特點:(1)招標量在逐年增加,1997年僅為0.6億元,1998年為2.2億元,1999年為6.55億元,3年中增長了10倍;(2)行業界限已經打破,1997年系統外中標單位僅為10%,1998年上升為27.2%,1999年已達到50%;(3)通過招投標,工程造價降低了10%左右,為國家節約了投資;(4)工程質量也在逐年上升,優良率呈遞增的趨勢,1999年優良率已達到76%。
目前,上海市水利工程建設實現了兩個百分之百,即應招標的工程百分之百地進行了招標,應公開招標的工程百分之百地進行了公開招標。
2上海市水利工程招標投標工作的做法
2.1健全規章制度、建立市場運作程序
1997年,上海市水利部門制定了《上海市水利工程建設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成立7上海市水利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負責水利建設項目的報建、招標審批、發包資格審查、施工合同鑒證等建設工程招標過程的管理,并根據《上海市建筑市場管理條例》中“統一管理與專業管理相結合”的原則,與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共同了《上海市水利工程承發包管理操作流程》,進一步規范了上海市水利工程承發包管理,為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全部進入市統一的有形建筑市場奠定了基礎,并確立了水行政主管部門在全市建筑市場中應有的專業管理地位,形成了在統一的大建筑市場中,各行政主管部門互相尊重、彼此協調的格局。
建立市場運作程序,是實現上海市水利工程建筑市場從無序到有序的主要內容,上海市水利工程建設項目運作的程序和管理節點主要是工程報建、工程發包資格審查、勘察設計發包及初步設計審批、監理、施工招標發包、工程合同登記、施工許可申辦,為實現以建設項目為主線的建設市場的閉合管理、簡化辦事手續,上海市水利工程同市其它建設工程一樣,實行了工程建設項目IC卡制度。該卡由建設單位在辦理工程報建手續的同時申領,并按照市場的運作程序,辦理各管理節點的手續,每辦理完一道手續,均要打入“Y”,表示“通過”,以進入下一道管理節點,若節點單位讀卡后顯示“XX”,則前面的節點尚未完成,該節點管理部門的讀卡機就會揭示建設單位應該先辦理哪些手續,否則該節點單位就無法進行操作,真正做到“前事未完、后事不辦”,促使建設單位按基本建設程序辦事。
2.2實行政府職能轉變,發揮中介機構的招標作用
在實行招標承包制的起步階段,上海市水行政主管部門曾具體地管理過建設單位招標活動,這種做法曾為推動招標投標制起過一定的促進作用,但是,隨著建設市場的培養和發展,“事無巨細、全由政府做主”的政府包辦做法已不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原則,實行政府職能轉變,把應該采取市場手段的事情交給市場去解決,已是大勢所趨。
1997年,上海市水利部門組建了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招投標機構,把招投標工作中的服務職能從政府職能中分解、轉移出去,機構成立后,充分發揮了專業優勢,具體負責編制招投標文件,提出評標辦法,組織報名、現場監測、答疑、招標、開標、評標等各項工作。
招標中介機構招標,對于建設單位專業人員不足、業務能力差、或因長期不搞建設項目而不具備常設項目管理機構的單位,可減輕其招標工作的壓力,使其招標工作能在符合國家有關法規的范圍內運作,并可使建設單位節省大量的工作人員。同時,為了在同行業競爭中生存和發展,招標機構就必須在技術上精益求精,不斷提高服務水平,從3年來上海市水利工程招投標的情況看,中介機構招標作用的發揮,對規范招投標工作、提高招標質量起了很大的促進作用。
2.3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
在招投標過程中,上海市水利部門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做到“六公開”:(1)公開招標信息,招標單位必須在接受投標報名的5d(不含節假日)前,通過“上海熱線”、《中國水利報》、《上海建設工程招投標信息》等相關報刊統一向社會公開招標信息;(2)公開報名投標的條件,并與招標信息同時;(3)公開接受投標報名,在規定時間內,招標單位公開接受投標單位的投標報名,接受投標報名的時間不少于1d;(4)公開選定投標單位,每個標段招標不得少于6家,投標單位的選定,分為全部選定和在公開情況下部分抽取兩種辦法,部分抽取的投標單位不能少于2/3;(5)公開評標辦法和程序,招標單位擬定的評標辦法連同招標文件應一起發給投標單位,于投標前公開,在評標、定標的過程中,除規定必須保密的內容外,其程序向社會公開;(6)公開招標的結果,招標結果通過《上海建設工程招投標信息》向社會公布中標單位。
為體現公正原則,做到公正評標,技術專家全部從評標專家庫內隨機抽取組成,技術標規定為暗標,即投標書中不應有任何隱含投標單位身份的內容,否則為廢標。
為確保公開競爭,防止不正當的壓價、串標和泄漏標底行為,合理控制標底價,上誨市水利部門實行了“無標底招標、有標底評標”的招標方法,即招標單位不設標底,只參考定額,并結合市場行情編制出參考工程造價,在招標文件中一并向投標單位公布。評標時,在技術標評審通過的前提下,商務標評審可通過抽定報價算術平均值權數和加權平均工程造價下浮率(此中兩個區間在評標辦法中明確),計算出期望工程造價(即為評標的標底),接近期望工程造價者得高分,技術標和商務標合計得分最高者為中標單位。這個方法也稱“制約四方法”,對于制約發包方、承包方、中介方和管理方,排除不正當人為因素,確保招投標公正性起到了有效的、積極的作用。
3上海市水利工程招標投標工作的發展設想
3.1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理順招投標管理體制
根據1997年上海市水利部門制定的《上海市水利工程建設施工招標投標辦法》中的規定,原上海市水利局是本市水利工程建設招標投標的主管部門,其所屬的上海市水利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設在局基建處),具體負責本市水利工程建設招標投標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1)貫徹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工程建設招標投標的規定;(2)指導、監督、檢查招標投標工作的實施;(3)總結、交流招標投標工作的經驗;(4)組織審查招標人或者招標人的資格;(5)組織審查招標申請書和招標文件;(6)審批評標機構;(7)監督開標、評標和定標工作;(8)審批評標報告;(9)調解處理招標投標活動中出現的重大問題;(10)監督承包合同的簽定、履行。
筆者認為,根據“小政府、大社會”的政府機構改革原則,政府的主要職能應該是宏觀調控,為完善和規范建筑市場創造宏觀條件,在行政管理上應該由全部直接管理轉變到直接管理、間接管理并存,并最終過渡到宏觀管理,這樣才有利于行政行為的專業化和政府機關的精簡。根據這個觀點,筆者認為具體負責招標投標日常工作的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的職能應該從政府職能中分離出來,其主要職責是原上述職責的(4)、(5)、(7)、(10)等項,而政府職責應該是(1)、(2)、(3)、(9)等項。
設立專職招標投標管理機構,主要還有以下優點。
第一,使招投標管理工作制度化、經常化、專業化。招標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化工作,有完整的程序,環節多,專業性強,專職的招投標管理機構由于其專門從事招投標管理活動,在人員力量和管理經驗方面有著得天獨厚的優勢,有足夠的人力和精力對招投標活動進行全過程、全方位的市場監督管理,有利于提高招標工作的管理水平,有利于招投標活動在“公開、公正、公平”的競爭機制下進行,有利于承發包雙方利益的保護。
第二,有效地控制了市場的準入,保證市場的有序化,首先要控制市場的準入,有些具備市政資質的投標單位雖然兼營范圍中包含水利工程,但卻沒有主營水利,按照水利部的有關規定,就不能參加某些水利工程的設計、監理、施工投標;有的投標單位在投標時提供了業績資料,但卻是分包工程的業績,或者有同類工程的經歷卻沒有較好的業績等等。專職招投標管理機構通過其日常建立的一套有關企業及工程動態的資料庫,對投標單位資質、業績的審查將更加全面。
第三,有利于及時發現、解決招投標中的問題,提高招標工作的透明度和質量。專職招投標管理機構人員由于直接、長期工作在招投標第一線,業務水平比較高,經驗比較豐富,比較容易發現招投標活動中弄虛作假、串標壓價、合法不合理等問題,并能針對出現的問題及時提出操作性強的解決方法,同時對探索和推廣科學的編標、開標、評標、定標等辦法,嚴格專家評委的資格審查,實行動態管理,提高招標工作的透明度和質量發揮重要的作用。
3.2建立在上海市統一的有形建筑市場下的水務工程專業分中心
目前,上海市已建立了一個交易管理中心和25個分中心,形成了總包、專業、建材、中介4個層次的,覆蓋全市所有區域和部分專業的立體的有形建設市場體系。
上海市水利工程招標投標活動是從1998年進入上海市建設工程管理交易中心統一管理的,隨著近幾年水利投資的不斷加大,尤其是今年重新組建水務局后,上海市水務工程的投資規模從原水利工程的每年8個億左右擴大到近20個億,建立在市統一的有形建筑市場下的水務工程專業分中心就非常必需。
水務工程專業分中心應是不以贏利為目的,為水務建設工程交易各方提供優質服務,并進行自律性管理的會員制事業單位。行政上隸屬市水務局,業務上接受市交易中心的指導,其基本功能是:(1)信息服務功能,主要是收集、存儲和集中各類水務工程信息、企業狀況信息、材料價格信息、法規政策信息、項目經理、評標專家和其他技術經濟、管理人才的信息等,為發包、承包雙方提供信息服務,解決了過去水務工程招投標信息分散、渠道不暢的問題;(2)場所服務功能,為開標、評標、定標等活動提供了一個功能齊全、服務周到、統一、公開,并在一定交易規則制度制約下的承發包場所,增加了工程交易的透明度,有利于政府部門的有效監督;(3)“窗口式”集中辦公服務功能,通過工程報建、招標、投標、施工許可、合同鑒證、質量安全監督等有關管理部門進駐集中辦公,為發包承包雙方提供便利的“一條龍”配套服務,不僅提高了工作效率,為承發包人提供方便,而且保證了管理的程序化和制度化。
水務工程專業分中心的成立,將會進一步推進水務工程招標投標工作的市場化、社會化、專業化和法制化,對建立一個高起點、體系完善、管理科學的水利建設有形市場具有深遠的意義。
3.3加強對水利工程招標機構的監督和管理
近年來,上海市水利工程招標機構對保證招標質量,提高經濟效益起到了有益的作用,但是在招標工作中存在著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例如:一些招標機構依附于行政機關,借用行政權力或行政影響,實行強制,甚至超越權限,越權;為承擔項目無原則遷就招標人的無理要求,違反了招標的公正性原則;有的招標項目服務質量不高,收費較多等等,為保證水利工程招標工作公正、客觀、有效地進行,水行政主管部門應該加強對水利工程招標機構的監督和管理,首先要做到以下兩點。
第一,凡原隸屬于水行政主管部門的招標機構,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法》第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與行政主管部門脫鉤,完全按照市場規律運作,財務獨立,人事獨立,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成為真正獨立從事招標業務及相關服務的社會中介組織。
第二,國務院《關于國務院有關部門實施招標投標活動行政監督的職責分工的意見》中規定: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水利工程招投標過程中(包括招標、投標、開標、評標、中標)泄露保密資料、泄露標底、串通招標、串通投標、歧視排斥投標等違法活動的監督執法,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各類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業務的招標機構的資格認定。從上述的管理分工來看,由于對招標機構的管理沒有法律和控制手段,水行政主管部門對水利工程招投標全過程的監督管理工作就不夠全面、徹底;同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只管招標機構的資格認定,對水利工程招投標的管理工作僅進行業務指導,水利工程招標機構服務質量如何,在實際中能否達到水利工程招標的要求等動態情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了解得就不夠清楚、透徹、由于對水利工程的業務不太熟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認定水利工程招標資格時往往只重視其靜態的資料,不重視其動態的服務質量。因此,應建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認定水利工程招標機構的資格前,須征得水行政主管部門的同意,將水利工程招標機構的靜態管理與動態管理聯系起來。
3.4積極推進水利工程招投標工作向深度和廣度發展
3.4.1逐步推廣合理低價的評標方法
合理低價的評標方法,主要是不設標底,由專家評委從最低報價的標評起,以低推向高,逐個論證,如低標者經分析論證認定其技術先進、方案可行、報價合理即為中標,高標者不予考慮,這種方法不僅防止了行政干預、地方或行業保護及腐敗現象的滋生,還解決了目前廣泛采用的標底上下浮動方法的隨機性和不科學性的問題,同時提高了企業工程管理的市場競爭力,從而減輕加入WTO以后對水利工程招投標工作的沖擊。
但合理低價的評標方法目前還不能全面推廣的主要障礙有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目前我國社會主義市場化程度還不高,建筑市場公平競爭的環境尚未全部形成,工程造價管理的改革暫不具備完全開放、由市場形成價格的條件,適應國際市場競爭的工程計價、定價和規則還未制定,所以,建議有關部門要抓緊制定《建設工程承發包價格管理規定》,作為《招標投標法》的配套實施文件,明確工程造價管理承發包及實施過程中,標底價、投標價、評標、定標、簽定合同價及合同價款的調整變更、結算等各環節工程價格的計價規則,明確工程承發包價格的糾紛處理辦法,同時嚴格落實對建筑市場競爭過程中不正當行為的懲罰措施。
第二,水利工程招投標工作是專業性、技術性、經濟性、事務性很強的工作,要求承發包單位都要有一定的技術、經濟、法律人才,但目前,特別是對招標機構而言,工程造價和法律方面的優秀人才非常匱乏,從事工程造價的專業人士的素質還不能完全勝任合理最低價的評標要求,同時由于大部分水利工程都要求在汛前完成,往往縮短招投標的時間(一般要求工程招標時間為3個月左右,但現在大部分只用了一個月左右),增加了評標的難度,限制了合理最低價評標的推行。
第三,招標機構為了避免承擔評標中出現的錯誤等責任,建設單位害怕以后工程建設實施過程中由于甲方原因(如設計變更等)而造成中標單位的索賠等諸多麻煩,都不愿意采用合理的最低價中標方法,所以要盡快制定賠償制度和索賠與反索賠的規定,建立行業自律機制和行業協會以及合同爭議的評審、調解機構,堅決按社會主義市場化的經濟規律和原則辦事。
3.4.2將招投標工作與工程承包合同管理有機地連接起來
招投標工作與工程承包合同的管理是工程建設階段不可分割的兩大部分,由于上海市水利工程招標文件的編制主要是由招標機構承擔,承包合同管理由監理單位承擔,造成了招標工作和合同管理的脫節,這對項目法人的總體利益是不利的。在承包合同實施過程中,一方面由于監理工程師未參與招標工作、不熟悉招標文件和合同,在執行合同初期不能很快地進入監理角色,只能邊上崗邊學習;另一方面由于編制招標文件的招標機構不參與合同管理,招標文件編制的質量沒有實踐的檢驗,招標文件的編制水平就很難提高,這給監理工程師進行合同管理造成了很多困難,給工程合同變更和索賠帶來很大的隱患,許多工程在完工之后,工程合同與原來招標文件已大相徑庭,違背了招標單位在招標時的初衷。筆者認為,招標工作應與工程承包合同管理有機地連接起來,雖然目前招標機構與監理公司合并困難較大,不符合現實,但監理工程師作為專家參與招投標工作全過程應該是可行的,而招標機構對工程造價的控制可以延續到工程竣工決算階段,由招標機構來參與工程竣工決算的審核。
3.4.3引進競爭機制,激勵投標單位向高質量和技術創新方向發展
1上海市水利工程招標投標工作的現狀
近年來,黨和政府十分重視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加大了投資力度,上海市水利建設的規模也在逐年擴大。為了確保工程質量,降低工程造價,保證公平競爭,打破行業和地方保護,防止腐敗現象的滋生,上海市水利部門從1997年起就全面實行了施工招標投標制。經過3年多的不斷努力,上海市水利工程承發包已全部進入市統一的有形建筑市場,并按有關規定規范運作。去年,國務院辦公廳發出通知,要求基礎設施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和主要設備、材料采購都要實行公開招標。上海市水利部門在招標工作中又加大了力度,所有投資額在100萬元以上的水利工程全部實行了施工公開招標,同時勘察設計、監理的公開招標工作也全面展開。
截至1999年底,上海市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合計施工招標231個標段,設計招標16項,勘測招標10項,監理招標9項,合計中標價為9.35億元。從招標工作的發展速度來看,主要有4個顯著特點:(1)招標量在逐年增加,1997年僅為0.6億元,1998年為2.2億元,1999年為6.55億元,3年中增長了10倍;(2)行業界限已經打破,1997年系統外中標單位僅為10%,1998年上升為27.2%,1999年已達到50%;(3)通過招投標,工程造價降低了10%左右,為國家節約了投資;(4)工程質量也在逐年上升,優良率呈遞增的趨勢,1999年優良率已達到76%。
目前,上海市水利工程建設實現了兩個百分之百,即應招標的工程百分之百地進行了招標,應公開招標的工程百分之百地進行了公開招標。
2上海市水利工程招標投標工作的做法
2.1健全規章制度、建立市場運作程序
1997年,上海市水利部門制定了《上海市水利工程建設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成立7上海市水利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負責水利建設項目的報建、招標審批、發包資格審查、施工合同鑒證等建設工程招標過程的管理,并根據《上海市建筑市場管理條例》中“統一管理與專業管理相結合”的原則,與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共同了《上海市水利工程承發包管理操作流程》,進一步規范了上海市水利工程承發包管理,為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全部進入市統一的有形建筑市場奠定了基礎,并確立了水行政主管部門在全市建筑市場中應有的專業管理地位,形成了在統一的大建筑市場中,各行政主管部門互相尊重、彼此協調的格局。
建立市場運作程序,是實現上海市水利工程建筑市場從無序到有序的主要內容,上海市水利工程建設項目運作的程序和管理節點主要是工程報建、工程發包資格審查、勘察設計發包及初步設計審批、監理、施工招標發包、工程合同登記、施工許可申辦,為實現以建設項目為主線的建設市場的閉合管理、簡化辦事手續,上海市水利工程同市其它建設工程一樣,實行了工程建設項目IC卡制度。該卡由建設單位在辦理工程報建手續的同時申領,并按照市場的運作程序,辦理各管理節點的手續,每辦理完一道手續,均要打入“Y”,表示“通過”,以進入下一道管理節點,若節點單位讀卡后顯示“XX”,則前面的節點尚未完成,該節點管理部門的讀卡機就會揭示建設單位應該先辦理哪些手續,否則該節點單位就無法進行操作,真正做到“前事未完、后事不辦”,促使建設單位按基本建設程序辦事。
2.2實行政府職能轉變,發揮中介機構的招標作用
在實行招標承包制的起步階段,上海市水行政主管部門曾具體地管理過建設單位招標活動,這種做法曾為推動招標投標制起過一定的促進作用,但是,隨著建設市場的培養和發展,“事無巨細、全由政府做主”的政府包辦做法已不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原則,實行政府職能轉變,把應該采取市場手段的事情交給市場去解決,已是大勢所趨。
1997年,上海市水利部門組建了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招投標機構,把招投標工作中的服務職能從政府職能中分解、轉移出去,機構成立后,充分發揮了專業優勢,具體負責編制招投標文件,提出評標辦法,組織報名、現場監測、答疑、招標、開標、評標等各項工作。設立專職招標投標管理機構,主要還有以下優點。
第一,使招投標管理工作制度化、經常化、專業化。招標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化工作,有完整的程序,環節多,專業性強,專職的招投標管理機構由于其專門從事招投標管理活動,在人員力量和管理經驗方面有著得天獨厚的優勢,有足夠的人力和精力對招投標活動進行全過程、全方位的市場監督管理,有利于提高招標工作的管理水平,有利于招投標活動在“公開、公正、公平”的競爭機制下進行,有利于承發包雙方利益的保護。
第二,有效地控制了市場的準入,保證市場的有序化,首先要控制市場的準入,有些具備市政資質的投標單位雖然兼營范圍中包含水利工程,但卻沒有主營水利,按照水利部的有關規定,就不能參加某些水利工程的設計、監理、施工投標;有的投標單位在投標時提供了業績資料,但卻是分包工程的業績,或者有同類工程的經歷卻沒有較好的業績等等。專職招投標管理機構通過其日常建立的一套有關企業及工程動態的資料庫,對投標單位資質、業績的審查將更加全面。
第三,有利于及時發現、解決招投標中的問題,提高招標工作的透明度和質量。專職招投標管理機構人員由于直接、長期工作在招投標第一線,業務水平比較高,經驗比較豐富,比較容易發現招投標活動中弄虛作假、串標壓價、合法不合理等問題,并能針對出現的問題及時提出操作性強的解決方法,同時對探索和推廣科學的編標、開標、評標、定標等辦法,嚴格專家評委的資格審查,實行動態管理,提高招標工作的透明度和質量發揮重要的作用。
3.2建立在上海市統一的有形建筑市場下的水務工程專業分中心
目前,上海市已建立了一個交易管理中心和25個分中心,形成了總包、專業、建材、中介4個層次的,覆蓋全市所有區域和部分專業的立體的有形建設市場體系。
上海市水利工程招標投標活動是從1998年進入上海市建設工程管理交易中心統一管理的,隨著近幾年水利投資的不斷加大,尤其是今年重新組建水務局后,上海市水務工程的投資規模從原水利工程的每年8個億左右擴大到近20個億,建立在市統一的有形建筑市場下的水務工程專業分中心就非常必需。
水務工程專業分中心應是不以贏利為目的,為水務建設工程交易各方提供優質服務,并進行自律性管理的會員制事業單位。行政上隸屬市水務局,業務上接受市交易中心的指導,其基本功能是:(1)信息服務功能,主要是收集、存儲和集中各類水務工程信息、企業狀況信息、材料價格信息、法規政策信息、項目經理、評標專家和其他技術經濟、管理人才的信息等,為發包、承包雙方提供信息服務,解決了過去水務工程招投標信息分散、渠道不暢的問題;(2)場所服務功能,為開標、評標、定標等活動提供了一個功能齊全、服務周到、統一、公開,并在一定交易規則制度制約下的承發包場所,增加了工程交易的透明度,有利于政府部門的有效監督;(3)“窗口式”集中辦公服務功能,通過工程報建、招標、投標、施工許可、合同鑒證、質量安全監督等有關管理部門進駐集中辦公,為發包承包雙方提供便利的“一條龍”配套服務,不僅提高了工作效率,為承發包人提供方便,而且保證了管理的程序化和制度化。
水務工程專業分中心的成立,將會進一步推進水務工程招標投標工作的市場化、社會化、專業化和法制化,對建立一個高起點、體系完善、管理科學的水利建設有形市場具有深遠的意義。
3.3加強對水利工程招標機構的監督和管理
近年來,上海市水利工程招標機構對保證招標質量,提高經濟效益起到了有益的作用,但是在招標工作中存在著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例如:一些招標機構依附于行政機關,借用行政權力或行政影響,實行強制,甚至超越權限,越權;為承擔項目無原則遷就招標人的無理要求,違反了招標的公正性原則;有的招標項目服務質量不高,收費較多等等,為保證水利工程招標工作公正、客觀、有效地進行,水行政主管部門應該加強對水利工程招標機構的監督和管理,首先要做到以下兩點第一,凡原隸屬于水行政主管部門的招標機構,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法》第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與行政主管部門脫鉤,完全按照市場規律運作,財務獨立,人事獨立,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成為真正獨立從事招標業務及相關服務的社會中介組織。
第二,國務院《關于國務院有關部門實施招標投標活動行政監督的職責分工的意見》中規定: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水利工程招投標過程中(包括招標、投標、開標、評標、中標)泄露保密資料、泄露標底、串通招標、串通投標、歧視排斥投標等違法活動的監督執法,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各類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業務的招標機構的資格認定。從上述的管理分工來看,由于對招標機構的管理沒有法律和控制手段,水行政主管部門對水利工程招投標全過程的監督管理工作就不夠全面、徹底;同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只管招標機構的資格認定,對水利工程招投標的管理工作僅進行業務指導,水利工程招標機構服務質量如何,在實際中能否達到水利工程招標的要求等動態情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了解得就不夠清楚、透徹、由于對水利工程的業務不太熟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認定水利工程招標資格時往往只重視其靜態的資料,不重視其動態的服務質量。因此,應建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認定水利工程招標機構的資格前,須征得水行政主管部門的同意,將水利工程招標機構的靜態管理與動態管理聯系起來。
3.4積極推進水利工程招投標工作向深度和廣度發展
3.4.1逐步推廣合理低價的評標方法
合理低價的評標方法,主要是不設標底,由專家評委從最低報價的標評起,以低推向高,逐個論證,如低標者經分析論證認定其技術先進、方案可行、報價合理即為中標,高標者不予考慮,這種方法不僅防止了行政干預、地方或行業保護及腐敗現象的滋生,還解決了目前廣泛采用的標底上下浮動方法的隨機性和不科學性的問題,同時提高了企業工程管理的市場競爭力,從而減輕加入WTO以后對水利工程招投標工作的沖擊。
但合理低價的評標方法目前還不能全面推廣的主要障礙有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目前我國社會主義市場化程度還不高,建筑市場公平競爭的環境尚未全部形成,工程造價管理的改革暫不具備完全開放、由市場形成價格的條件,適應國際市場競爭的工程計價、定價和規則還未制定,所以,建議有關部門要抓緊制定《建設工程承發包價格管理規定》,作為《招標投標法》的配套實施文件,明確工程造價管理承發包及實施過程中,標底價、投標價、評標、定標、簽定合同價及合同價款的調整變更、結算等各環節工程價格的計價規則,明確工程承發包價格的糾紛處理辦法,同時嚴格落實對建筑市場競爭過程中不正當行為的懲罰措施。
第二,水利工程招投標工作是專業性、技術性、經濟性、事務性很強的工作,要求承發包單位都要有一定的技術、經濟、法律人才,但目前,特別是對招標機構而言,工程造價和法律方面的優秀人才非常匱乏,從事工程造價的專業人士的素質還不能完全勝任合理最低價的評標要求,同時由于大部分水利工程都要求在汛前完成,往往縮短招投標的時間(一般要求工程招標時間為3個月左右,但現在大部分只用了一個月左右),增加了評標的難度,限制了合理最低價評標的推行。
二、注重多種教學方法與手段的運用
“環境工程招標投標”是一門實踐性非常強的課程,要求教師具有扎實的多學科交叉知識和工程實踐經驗。更重要的是,教師在教授該課程時,要突破傳統的教學方法,合理地運用傳統和現代化的教育技術。為此,授課教師在教學內容方面,壓縮了理論知識的教授時間,以具有代表性的工程項目的招標投標全過程為主線講授課程,要求學生以甲方或乙方的身份參與該過程,并編制招標文件或投標文件參與工程項目的競爭,把課堂教學、課后輔導和學生參與招投標全過程的實踐活動融為一體。在教學方法的改革方面,合理運用傳統教學法和現代化的多媒體教學方式,結合多媒體課件演示,認真組織課堂和板書,增強教學的直觀性和可理解性。由于環境工程的招標投標涉及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環境影響評價、水土保持方案、項目初步設計、項目施工圖設計、施工組織和工程驗收等各類文件和圖件,各類設備和建筑材料,資料非常系統和全面,教學組織困難。所以,教研組以計算機、相機、錄像機和網絡系統等現代教學設備和技術作為支持,把課堂教學、課后輔導和招投標實踐進行了有機融合。如錄制了包括各類泵、閥門、閘門、鼓風機、自控系統等設備在內的設備結構和安裝方面的錄像,在講授投標文件的設備選型和報價時,可以進行各類設備的對比和選型論證;在講解投標文件的施工組織方案時,利用污水處理廠施工錄像給學生感官認識,從而為“土石方工程”“樁與地基基礎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鋼筋混凝土工程”“廠庫房大門、特種門、木結構工程”“金屬結構工程”和“屋面及防水工程”等工程的施工組織文件的編制教學提供素材;通過《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08)》的基本內容介紹和相關的清單定額計價軟件操作演示,傳授工程量清單編制方法和投標報價軟件的使用方法。在教學過程中,利用課堂的多媒體設備,用文字、圖片、動畫、視頻等形式把教學內容展示出來,給學生一種參與工程招標投標的身臨其境的全新感覺,調動了學生的各種感官,激發了學習興趣。同時,為了避免多媒體教學信息量過大、每頁電子講稿停留時間過短、學生沒有充足的時間做筆記等不足,教師在制作課件時,合理編排電子課件,避免在同一頁面中排列過多內容,從而延長信息的停留時間;教師堅持站講,增加與學生的互動,提高了教學效率;在課堂教學時,注意糅合了傳統方法,充分發揮傳統教學方法的優勢。諸如合理組織板書,提高學生做筆記的興趣和調動學生課堂學習的注意力;精心安排教學計劃、大綱和教案,提高共性內容的教學質量;適當開展課堂討論和堅持課間談心,加強師生互動和感情交流,從而發揮情感因素在教學過程中的作用。
三、強化工程現場踏勘教學
為了體現“環境工程招標投標”的真實性,該門課程的教學一直把現場踏勘作為必要部分,納入課程的實踐教學中。在進行現場踏勘前,任課教師先把編制好的招標文件發給每個小組。在課堂上對招標文件進行工作范圍、專用合同條件、設計圖紙等基本內容的講解,指導學生編制標準化的調查提綱,確定重點要解決的問題,避免現場調查的無目的性。現場踏勘需要考慮課堂教學不用面臨的因素,如交通、經費和安全生產等問題。在過去的四年中,每年有35—45名學生選修該門課程。為了更好地開展現場踏勘的教學,授課教師整合了學院各門課程的實踐教學、生產實習和畢業實習等實踐教學,與各實踐教學教師一起指導學生在廣州市各污水處理廠、垃圾填埋場、燃煤電廠脫硫裝置等環境工程的現場踏勘。
審計人員應對招標準備進行審查,認真聽取招標單位對招標范圍、方式和發包方式的解釋,審核招標文件與招標通知書的一致性,審計標底的編制過程、編制質量,對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等。
1、招標條件的審計。一是審查建設項目是否經有關部門批準,是否具備完整的設計文件和工程概算,是否嚴格按基建程序辦事,投資概算是否準確,有無缺口,設計標準有無超過規定,建設項目是否列入國家投資計劃;二是審查招標前的準備工作是否充分,工程場地的征用、拆遷,現場交通、供水、供電等準備工作是否完成;三是審查建設項目總投資是否落實,資金來源是否正當,建設資金是否按投資計劃及時撥付到位;四是審查建設項目招標工作機構設置是否完備,內控制度是否嚴密,組織形式是否合規。
2、招標方式的審計。一是公開招標還是邀請招標。公開招標的招標人要在指定的報刊、電子網絡或其他媒體上招標公告,招標公告應當載明招標人的名稱、地址、招標項目的性質、數量、實施地點、時間和獲得招標文件的辦法,以及要求潛在投標人提供有關資質證明文件和業績情況等內容,公告后應按規定時限要求及時對投標企業遞交的投標文件進行登記工作。邀請招標應當同時向三個以上具備承擔招標項目能力、資質信譽好的特定法人(或企業)發出招標邀請書。二是自行辦理招標事宜還是委托招標機構(中介組織)辦理招標事宜;招標人若自行辦理招標事宜,是否具有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的能力等。
3、招標程序的審計。一是審查工程招標工作中是否做到談判、評標、決策分開;是否堅持談判者不決策,決策者不談判的分工原則;參與標底的編制和審定人員、評標小組成員及相關當事人要接受統一安排,防止弄虛作假、“明標暗定”;不準事先組建評標小組,要在評標前采取隨機抽簽方法臨時組建,防止賄賂評委操縱評標;對選聘的評委要進行資格審核,看是否有個人政治、業務素質不“達標”人員;評委平時不得對外公開自己的身份。二是審查招標單位編制的招標文件是否已經批準,是否按規定招標公告或發出招標邀請書,其內容是否合規,合法,是否與招標方式的相應規定一致;三是審查招標單位出售、分發的招標文件是否符合規定要求,是否組織投標單位勘察工程現場,解答疑難問題。
4、標底的審計。標底的制定是招投標工作中非常重要的環節,也是中標與失標的主要衡量標準。因此,對標底制定的審查也是對招投標工作全過程審計的重要環節。要重點審查編制標底依據的招標文件、設計圖紙及有關資料是否合規有效;工程量的計算、套用定額是否正確,是否嚴格按施工圖和國家定額的有關規定編制,各項取費是否符合規定,取費標準是否正確;標底是否合理,是否控制在設計概算以內,有無提價壓價,人為調整標底問題;還要注意對標底的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他人透露已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的名稱、數量以及可能影響公開競爭的有關招標投標的其他情況。
5、對投標單位資格的審計。審查投標單位是否具備投標資格,是否達到工程建設所要求的資質等級,是否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和施工質量,是否擁有雄厚的技術力量和機械設備,是否具備優良的施工和安全生產記錄,還要結合該投標單位近年來所承建的其他工程項目中哪些項目取得過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工程評定的等級證明等。要深入實際考察,防止企業靠不正當關系取得資質蒙混入圍,防止借用或者騙取高資質企業名義投標現象的發生,對弄虛作假、不符合要求和不具備應有能力的單位應取消其投標資格。
(二)事中監督
主要是加強招標投標現場程序上的監督,監督其程序上的合理和合法性,包括開標、評標、定標的審計。
1、開標的審計。審查招標單位是否當眾組織開標,有無違反規定搞暗箱操作問題;開標時是否邀請所有投標人代表參加;由投標人或者其推選的代表檢查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或由招標人委托的公證機構檢查并公證;經確認無誤后,由工作人員當場拆封,宣讀投標人名稱、投標價格和投標文件的其他主要內容;開標過程應當做好記錄,并存檔備查。如果開標時發現投標文件破損,或授權委托書不是原件又無投標單位法人簽章的應當眾宣布為廢標。
2、評標的審計。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科學合理的原則,以招標文件為依據,不得臨時采取招標文件以外的標準和方式進行評標。評標由招標人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或評審小組)負責。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的代表和有關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共同組成,與投標人有利害關系的成員不得參與評標工作。評委會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確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和比較,在完成評標后以書面形式推薦2至3家合格的中標候選人。然后招標人授權評審小組,將社會信譽好、標價低、工期短、工程質量高、施工組織管理嚴密、守信譽的單位(施工隊伍)確定為中標人。評標委員會成員應本著客觀、公正的原則,遵守職業道德,不得私下接觸投標人,要廉潔自守,不得撈取好處。評委和參與評標的有關工作人員不得透露對投標文件的評審和比較、中標候選人的推薦情況以及與評標有關的情況。
3、定標的審計。定標審計主要是對經評審小組按照法律程序和評標的條件與標準,研究確定的中標單位與招標人履行承包施工合同訂立之前的手續辦理過程的審查。一是審查定標的程序、方法是否合規,是否切實做到優價中標,定標價格是否符合市場行情。二是審查投標單位提否持中標通知書到招標管理部門辦理審查復核、蓋章及有關手續。三是審查中標單位是否在規定時間(一般為30日之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中標人是否按規定向招標人提交履約保證金。
2價值工程應用于采購招標的必要性
2.1價值工程管理是采購招標發展的需要
隨著現代生產技術的發展,以及需求的多元化,材料的種類和樣式越來越多,材料價值的差異越來越顯著,生產及工程所需材料的數額越來越大。這樣采購招標涉及的材料的成本越來越難以控制,導致了企業生產和工程建設成本越來越高。因此,處理好采購時材料功能與經濟的關系十分重要,采購招標的核心就是提升所采購原料的性能與成本之比。使用價值工程的方法,可以有效地對所采購原料的性能和成本之比進行控制。通過價值工程管理,可以實現企業生產和工程建設之間最佳的綜合效益,防止企業生產和工程建設在采購招標中超概算、超預算、超中標合同價的“三超”問題。
2.2價值工程管理是控制采購招標費用的需要
企業生產和工程建設的招標采購過程中,通過價值工程分析,研究材料的功能與壽命周期成本的關系,提高所采購材料的價值系數,并且通過價值工程分析關發現不必要效能的材料,予以剔除或改進。這樣,通過價值工程管理,可以有效控制企業生產和工程建設總成本。運用價值工程管理方法,可以通過創新提高企業生產和工程建設的綜合效益,使技術、經濟和管理實現緊密結合。運用價值工程管理時,需要實事求是、勇于創新,尋找材料功能與費用的最佳結合方案,從而為企業生產和工程建設創造更大的價值。
2.3價值工程管理是選擇采購策略的基礎
企業生產和工程建設雖然采購招標策略可能不同,但采購招標都必須符合價值工程的標準:①材料的必要功能;②材料壽命周期費用的降低。不同的材料,可以滿足同一功能,所以有些材料可以相互替代,這是價值工程管理的理論依據。在材料招標采購中運用價值工程方法,針對材料的功能、成本做出系統的研究與分析,可以有效提高采購材料的功能性和經濟性。企業生產和工程建設中,通過價值工程管理,可以在達到預期效用的同時,節約材料采購費用。
3采購招標中運用價值工程評價的策略
3.1確定價值工程問題
3.1.1確定價值工程研究對象
運用價值工程分析研究對象,根據材料的功能和特殊要求,進行功能定義和評價。價值工程所用于此的方法有:功能重要性分析法、經驗分析法、ABC分析法、價值系數法等。對企業生產和工程建設影響大的采購材料,進行重點分析。
3.1.2搜集可靠信息進行價值分析
價值分析的質量,依賴于信息的全面性、及時性和準確性。需要的主要信息包括:①市場信息。采購材料的供求變化、價格、技術服務等;②技術信息。采購材料的品種、規格、技術水平、科研進展、生產技術等;③成本費用:同類材料的成本費用等;④采購信息:材料的生產廠商的分布情況、信譽、遠近等;⑤其他信息:包括國內外政治法律、經濟、文化等情況。
3.1.3分析功能成本
在材料采購招標過程確定材料的單項功能和綜合功能,并進一步分析采購材料全壽命周期各階段的費用,進行綜合調整,實現采購材料功能的最低費用。
3.2制定價值工程改進方案
①制定價值工程方案。通過多種途徑或方式充分發揮決策人員和參謀人員的智慧,制定、改進方案。通過試驗和評價,把改進方案進一步具體化和優化。②評價價值工程方案。包括技術評價、經濟評價、社會評價幾個方面,保證評價方案技術上可行、經濟上合理、現實上可行。③總評價值工程成果。采購招標的價值工程方案實施后,要實時進行監控,及時采取措施解決出現的問題。
3.3采用有效途徑提高創新能力
采購招標價值工程要突破現有條條框框的限制,基于功能提升和成本降低,大膽進行革新和改進。可以在采購招標中利用價值工程激勵條款,促使材料供應商主動開展價值工程活動。或者企業采購招標管理者提出價值工程計劃,要求供應商必須完成約定范圍內的價值活動。
2建筑工程中串標圍標現象產生的原因
2.1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法制不盡完善
由于招標投標在我國實施較晚,缺乏長期實踐考驗和法制法規的及時修訂補充,存在不完善、不細致、不嚴謹和不配套等一系列的問題,使串標圍標行為有機可乘。在處罰方面一般往往只針對中標者,而對其它參與串通的單位多會不予制裁。
2.2政府部門監管缺乏統一協調
政府各部門在監管中存在執法的力度和尺度不一,缺乏統一協調。為了防止串標圍標現象的發生,各級監察、紀檢、審計和財政等部門積極介入建筑工程招標投標的監督,這些措施對維護招標投標的嚴肅性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在實踐中參與監督的各部門角度各不相同,起到的作用并不明顯。
2.3建筑施工企業誠信度較低
串標圍標是一種目光短淺、投機取巧的不良行為。其主要根源在于當前建筑工程領域施工企業缺乏誠信原則。做為串標圍標行為的主體,大多是管理落后、注重短期利益行為、忽視企業誠信建設的施工企業。
2.4招標方案存在漏洞
評標環節把關不嚴也是導致串標圍標現象產生的原因之一。對于專業性較強的工程,投標單位往往是一個系統的多家企業參加,雖然表面上都是企業獨立法人,但實際上存在業務配合密切、人員相互熟悉等關聯,想要串標圍標操作起來十分方便。如何防止招標人就要多想辦法,從資質審查到專家評標,各環節都應提高自身識辯能力,防止招標投標環節中的各種可能漏洞。
3建筑工程中串標圍標現象的防范
3.1加大監督管理的力度
(1)組織成立專門機構來研究新形勢下出現的各種串標圍標現象,完善管理制度、探索應對方法和強化監管,使串標圍標現象失去生存空間。
(2)進一步完善招標投標信息公開制度,尤其是政府投資項目和重點工程建設項目,將招標投標活動全過程信息公開,接受社會和行業監督。
(3)進一步加強資格審查環節的把關力度,對以不合理條件排斥和歧視潛在投標人的行為堅決予以制止。
(4)健全招標投標活動的投訴舉報制度,將監督管理部門的投訴舉報方式向社會和行業公布。對招標投標活動中存在利益關系的投訴事項要認真核實落實,對存在違法行為的當事人要嚴肅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向社會和行業公布。
3.2積極開展網上招標投標活動
網上招標投標活動有著其他招標方式不可替代的優勢:一是招標人與投標人相互不見面,減少串標圍標現象的發生;二是投標人相互不見面不知道競爭對手是誰,充分體現公平競爭的原則。三是降低招標投標活動的成本,增加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3.3加大串標圍標行為處罰力度
首先要加強監管措施和制度,提高處罰串標圍標行為的成本;其次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從招投標制度的長遠發展出發,牢固樹立依法行政的意識、強化監管職能、加強監管力度和嚴厲查處工程項目招投標活動中的串標圍標行為。
3.4加強招標人的監督管理
加強招標投標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的學習教育,強化法制意識促使招標人自覺遵守;建立責任追究制,對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堅決依法予以處理;根據《招標投標法》嚴格執行招標投標活動中的程序,提高評標委員會在評標和定標過程中的重要地位,避免招標人非經濟、技術專業相關領導直接參與,減少招標人在評標和定標過程中的影響作用;加強招標機構的管理,禁止任何形式的掛靠和借用資質的行為,對招標機構違反規定的行為一經查實從嚴處理。
3.5加快建立投標人的信譽體系
招標投標管理部門應加快建立投標人誠信檔案,制定出臺誠信評價標準,對于誠信度較差的投標人除依法給予必要的處罰外,還應禁止其參加政府投資項目和重點工程建設項目的投標活動。對投標人的串標圍標行為一經核實,無論中標與否均沒收其投標保證金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傳統的招投標存在著一些問題。一方面,現行的計價不合理,國家對計價統的過死,同時又存在著過多的彈性,導致不能發揮施工企業的技術優勢與管理優勢,甚至誤導一些企業采取不正當手段獲得標底,無法適應市場經濟的要求。采取工程量清單招標后,可以改變這種局面,投標人可以依據自身優勢進行自主報價,充分尊重了市場規律。另一方面,工程招標評標工作不合理,目前我國主要采用綜合評估法,把各種指標分成不同權重進行積分,這種方法重商務輕技術,顯然非常片面。
2、工程量清單計價方法的優點。工程量清單計價有利于完善工程投標機制,工程投標機制同時推進工程量清單計價的實施。在工程量清單計價方法下,直徑了統一的計價規則,使得計價行為更加規范;政府統一的社會平均消耗量標準,使得企業有據可依;同時企業自主報價,最大限度地發揮出自身的優勢,形成良好的公平公正的競爭規則。這種競價方法,有利于充分發揮市場規則的作用,發揮企業各自的優勢,有利于把工程的質量與價格結合起來,有利于提高工程的效率,控制成本,獲得更加合理的工程價格,體現招投標的宗旨。
二.企業參與建筑工程清單模式下投標計價策略
投標策略是指承包商在投標競爭中的指導思想與工作部署及其參與投標競爭的方式和手段,策略的運用是否得當對投標成功很重要。
1、通過加強管理減低成本取勝。企業的管理對于成本控制的作用是非常大的,在招投標競爭激烈的背景下,企業要加強對自己成本的管理,優化管理環節,減少浪費。以較低的成本在投標中形成價格優勢。同時,有效的管理是企業良好形象與實力的體現,也是投標中的重要參考方面。
2、依靠技術優勢在投標中取勝。投標企業可以通過自身擁有的技術優勢,任何研究原有的設計圖紙等,發現其中的不合理之處或者值得改進的地方,提出降低造價的修改設計意見,對業主形成吸引力,讓業主對企業刮目相看。同時,如果企業擁有較高技術含量或者較先進的技術裝備,能完成難度較大的施工項目,這樣競爭對手少,可以在招標中獲得較高的利潤。
3、靠價格優勢參與競爭。對于一些施工條件好,工程量較大的項目,企業又處在開工不足的情況下,可以考慮低價中標的策略。通過減少利潤來實行低報價,爭取中標的機會。另外,如果企業為了掌握某種新技術新設備,為了積累施工經驗,也可以“繳點學費”,減低利潤,實行低價策略。
4、通過后期索賠來挽回利潤。在工程的招標階段,企業可以采取低價競標的策略,但是同時認真研究各種報價文化、施工圖紙與合同等,發現其中存在的漏洞,然后通過施工過程中的漏洞進行索賠,補償招標中的低價造成的利潤減少。
5、有的招標文件要求投標者對工程量大的項目報“單價分析表”,投標時將單價分析表中的人工機械費報得較高,而材料費報得較低,主要是為了在今后補充項目報價時可以在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選用“綜合單價”,因而獲得較高總體收益。[2李瀟瀟,林敏;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投標報價的策略與技巧;山西建筑;2007年10月;250頁]2
6、采取聯合報價措施。如果項目競爭者較多,可以進行聯合報價,把實力較強的幾家聯合起來,由其中一家出面,再將部分項目轉讓給其他承包商,或輪流保標。這樣的做法可能會被業主懲罰,但是有很多企業在利用這個方法。
三.企業參與建筑工程清單模式下投標技巧
報價技巧是指結合工程實施情況,根據投標策略,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采用一定的方法尋求一個能讓業主接受同時又能獲得合理利潤的最有報價。企業掌握報價的技巧,對于投標成功以及未來的利潤保證具有積極的意義。
1、綜合考慮工程特點與自身優勢來選擇報價方法。一方面,有的情況下報價可以高一點,例如一些施工條件差,專業性強、技術要求高,工程時間緊的項目,如果這時候企業珠寶由此專長,且競爭對手少,則可以提高報價,獲取較高的利潤。另一方面,在有的情況下報價可以低一點,例如施工的條件較好,工作簡單,但是工程的量較大,這樣的工程競爭對手又多,這樣的工程競爭激烈,報價不適宜過高;同時,如果本企業正好處于市場的開拓期,急需工程項目,或者開工情況不足,則可以采取低報價策略,獲得工程施工權。
2、靈活平穩報價的方法。在項目總價不變的情況下,在各個子項目中,根據實際情況可以有意識地挑戰某些分項目的報價,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例如:提高前期報價減少后期報價,這樣可以較快收回資金,減少銀行貸款的利息,例如:在公路工程招標時,根據招標文件,對于承包人的駐地建設費與臨時道路養護費等,是按照總價報價的項目,可以報高一些來提前收回投資,而其他的如路坡防護工程等,是在工程后期施工的,可以報價低一些。同時,還有很多其他的靈活方式,如:可以征求業主的意見,預測未來工程量的變化,對可能增加的部分提出加價,對可能減少的部分提出減價的策略;對施工難度不同的項目進行分析,增加難度加大的單項報價,減少難度較低的單項報價;對于工程圖紙不明確的,可以減低單價,獎勵可以進行工程索賠;如果工程不分包,單價可以報高一些,如果分包會施工,則可以報低一些,防止抬高總價格等等。
3、通過暫定工程量的方式進行報價。當業主對工程量的內容與總價進行了暫定以后,投標的單價應該適當高一點,防止工程量的變更;對于沒有限制工程量總價的過程,一般來講報價可以低點,未來工程量改變的時候可以提高單價。
4、通過額外建議讓自己中標。企業可以依據自身擁有的技術優勢,對原設計圖紙進行優化改進,同時提出自己的設計建議與成本減低的意見,這樣對于業主來講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使得自己在業主眼中得到重視,并獲得標的項目。
2.從業主方的角度解析工程量清單招標模式應用的問題
雖然工程量清單招標模式在我國已經實施了一段時間,但是國家配套的管理措施和管理制度還沒有到位,這使得在電力工程造價控制中使用此種模式還存在很多問題。筆者將從業主方的角度,對工程量清單招標模式存在的問題進行解析:
(1)設計圖紙和工程量清單編制的質量不高。電力工程建設的工期通常比較緊張,為了在較短的工期內完成項目建設,業主方往往在設計圖紙存在缺陷的前提下就匆忙招標,這使得設計圖紙不夠完善;工程量清單編制質量的好壞直接影響著電力工程招投標階段的順利開展,但目前很多工程量清單都存在著清單漏項、清單項目劃分不清、清單工程量計算錯誤、清單項目特征描述不清等問題。
(2)招標文件無法滿足工程量清單方式的要求。部分招標要求投標人自行編制工程量清單,或讓投標人承擔全部風險,這些情況都嚴重違反工程量清單招標的原則。
(3)業主方缺乏評價施工工藝和施工方案的能力。工程量清單招標模式下,招標方要負責提供工程量清單,而不同施工工藝和施工方案將對電力工程造價產生很大影響,因此能否充分掌握電力工程項目構成、深入分析影響電力工程項目的各種因素、鑒別施工工藝和施工方案的優劣等,將是業主方招標工作中的關鍵。但目前很多業主方長期都重視宏觀管理,缺乏評價施工工藝和施工方案的能力,這極大地增加了業主方控制投資的壓力。
(4)評價體系有待于完善。工程量清單招標模式下,商務評標的工程量較大,業主方需要針對投標方的報價技巧制定完善的評價體系,以此來確保選擇最合理的建設單位,否則可能引起施工階段費用的增加和雙方矛盾的加劇。
(5)索賠的能力有待提高。工程量清單招標模式下,中標價格是通過激烈競爭得來的,有時會極大壓縮中標單位的利潤。在這種背景下,中標單位很可能利用工程變更和索賠追加工程投資的方式來獲取額外利潤,而業主方往往由于索賠能力較差而導致電力工程造價的增加,因此控制電力工程變更和索賠是考驗業主方管理能力的關鍵之一。
3.工程量清單招標模式在電力工程造價控制中的應用
筆者認為,針對工程量清單招標模式在電力工程造價控制中存在的問題,業主方應該采取如下措施:
(1)對電力工程項目進行認真設計,確保在合理工期和質量的前提下降低工程造價。項目設計階段是控制電力工程造價的關鍵階段,業主方要對電力工程項目進行認真設計,避免為了趕工期而發生設計圖紙不完善的清晰,對設計圖紙等進行認真審核,避免施工階段的大量變更。
(2)構建完善的信息庫。作為電力工程造價控制的基礎,信息庫的內容包括業主方和其他單位歷史工程的造價資料,它能夠為新建電力工程造價的動態監測和預警提供科學依據;包括投標單位的歷史招標資料,它能夠對各投標單位的投標技巧和投標慣例進行分析,從而為商務談判和評標提供科學依據;包括常用設備和材料的價格資料,它能夠便于業主方掌握和更新常用設備和材料的價格提供科學依據。
(3)對招標文件進行認真撰寫,并且對評標體系進行完善。業主方要根據市場風險和自身實際情況,對招標范圍進行準確確定,并確保招標范圍有利于對電力工程造價和風險進行控制,此外業主方要對施工工藝和施工方案進行詳細分析,確保編制出科學合理的招標文件;業主方要對評標細則、評標制度和評標方法進行完善,對投標方的各種投標技巧和投標策略進行分析,針對電力工程項目的特點制定完善的評標體系,以確保招標結果是相對理想的。
(4)對現場的合同管理和造價管理進行強化。除了發揮工程量清單招標模式在電力工程招投標階段的作用,業主方更要重視其在電力工程實施全過程中的作用。在電力工程實施過程中,業主方要以工程量清單報價為依據,對工程量增減和設計變更等引發的造價變化進行掌握和分析,以便采取合理措施控制電力工程造價。此外,業主方還要加強合同的跟蹤管理,尤其是合同變更的跟蹤管理,確保合同得到認真落實,有效維護各合同方的合法權益。
1.1招標方式風險
目前,為了規范招標投標活動,保護國家、社會公共利益以及招投標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我國《招標投標法》明確規定,工程招標方式分為兩種,即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
(1)公開招標風險。業主或其委托招標機構通過報刊、互聯網等大眾傳播媒介在一定范圍(全市、全省或全國)公開招標公告,凡符合規定相應條件且愿意參加的承包商均可參加投標。采用這種方式,業主可以在較大范圍內,從眾多的投標者中選擇信譽良好、報價合理、工期短的承包企業,有助于承包企業開展競爭、改善經營管理、提高工程質量和降低工程造價。另一方面,公開招標對業主來說也存在著資格預審及評標工作量較大,費用支出多,耗費時間長的風險,以及增加了因對中標單位可能不了解而導致的今后協調困難風險和合同履行中承包商違約的風險。
(2)邀請招標風險。業主根據項目自身要求和所了解的承包企業情況,向預選的5~7家具有相應資格、信譽良好的承包企業發出邀請,要求他們參加建設項目的投標競爭。這種方式的優點是,業主可以有效地減少招標工作量、節省招標費用開支和縮短招標時間以及降低合同履行中承包商違約的風險,但其也限制了競爭范圍,使業主失去了可能獲得更低報價、技術上更具競爭力的潛在承包商的機會。
1.2合同方式風險
合同風險有2類,一是由于合同條款不完整,敘述不嚴密,有漏洞,或部分條款違法,存有“陷阱”,在執行中可能給房地產開發商造成損失的可能,即合同不完善風險,其防范可通過補充完善合同,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素質,而將風險轉移給承包商或消除掉。二是由于合同條款規定而引起的風險,即純合同風險。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按計價方式的不同,分為三大類型,即總價合同、單價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下面分別分析業主在各種合同類型中風險特性,即純合同風險。
1.2.1總價合同風險
總價合同是以施工圖紙和工程說明書為依據,在明確各分項工程的工程性質和工程量的基礎上,合同雙方按照商定的總價簽訂工程承包總價合同。總價合同由于不需要計算工程量,而只需計算在實際施工中工程量的變更即可,因而合同易于管理,但由于前提是必須明確分部分項工程內容及各項技術經濟指標,準備劃分和計算分部分項工程量將會占用很長時間,從而會延長設計周期、拖長招標的準備時間。總價合同又分為不可調值總價合同和可調值總價合同:
(1)不可調值總價合同。以圖紙及有關規定、規范為基礎,承發包雙方協商一個固定總價,一筆包死,在合同執行過程中,承發包雙方均不能因為工程量、設備、材料價格、工資等變動和地質條件變化、惡劣氣候等理由,提出對合同總價變化的要求,除非設計、設施和工程范圍有變更,才能隨之相應調整。對業主而言,由于圖紙和說明書不夠詳細,未知因素較多,或材料市場價格極不穩定,承包商必然會加大不可預見費,用來消除不確定因素給其帶來的風險,因而提高工程項目報價,而且業主也喪失了因設備、材料、工人價格下降而引起的工程成本降低的機會。
(2)可調值總價合同。承發包雙方以圖紙、招標文件及有關規定、規范為基礎,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由于通貨膨脹等原因而導致的工料成本增加,在合同總價不變的基礎上,通過相應增加一些必要的調價條款予以調整。調價條款大致有為2種形式,一是業主對合同簽字日與實際施工安裝時的材料、設備和人工等成本的差異全部予以補償。二是規定材料、設備和人工等成本增加超過某一限度(如5%)時,業主才給予補償,即小額風險由承包商承擔,大額風險由雙方分擔或完全由業主承擔。這種方式業主可以有效地降低承包商的報價,但其承擔了建設期間的通貨膨脹風險因素,如工料成本增加較大,將會大大提高工程造價。
1.2.2單價合同風險
在施工圖不完整或工程項目內容、技術經濟指標一時不能明確、具體時就需要開工,即不能比較準確地計算量,又要避免憑運氣而使業主與承包商任何一方承擔過大的風險,此時采用單價合同比較合適。在國際工程承包中,普遍采用的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便是使用單價合同。
(1)估量工程量單價合同。業主委托設計單位或專業估算師提出總工程量概算表,列出分部分項工程量,然后承包商在此基礎填報單價,最后按照實際完成工程量計算總價。采用這種合同方式時要求實際完成工程量與原估算工程量不能有實質性的變更,工程量是統一計算出來的,業主只要審核單價,承擔的風險相應較小,但如遇工程量大幅度增加,可能影響工程成本,使業主蒙受損失。另外,業主在實踐中往往很難精確確定工程量以及變動范圍多大才算是實質性變更。
(2)純單價合同風險。業主僅開列有關分部分項工程范圍、名稱和計量單位,不對工程量作任何規定,由承包商逐項填報單價,經雙方磋商后簽訂單價合同,工程竣工后,按合同單價和實際完成的工程數量結算工程價款。采用此種合同形式不利于業主控制工程成本,容易引起因工程量不確定、單價不合理而引起的成本風險,同時,對于工程費在不同工種間分攤以及不易計算工程量的工程,易產生相關索賠事件。
1.2.3成本加酬金合同風險
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基本特點是按開發項目實際發生的成本(包括人工費、材料費、施工機構使用費、其他直接費和施工管理費以及各項獨立費,但不包括承包商的總管理費和應繳所得稅),加上商定的總管理費和利潤,來確定總價。采用這種合同方式,業主面臨對工程成本不能實施有效控制和承包商對降低成本不感興趣的風險,同時確定承包商的實際成本會大量增加業主的工作量,而且準確確定承包商的成本也有很大困難并存在許多漏洞。
(1)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合同。業主對承包商支付的人工、材料費等全部按實際直接成本據實補償,同時,按照實際直接成本的固定百分比的酬金作為利潤付給承包商。這種合同方式,承包商所得酬金與工程成本成正比,業主面臨承包商故意提高成本以增加酬金收入的較大風險。
(2)成本加固定酬金合同。業主承擔實際直接成本,酬金是事先商定的一筆固定金額。這種合同雖不會使承包商故意提高成本,但承包商也沒有降低成本的動力,業主會蒙受可能降低成本的機會風險。
(3)成本加浮動酬金合同。雙方事先商定目標成本,承包商所得為成本加酬金,如果實際成本低于目標成本,承包商所得除實際成本加酬金外,還可根據成本降低額額外獲得一筆酬金;當實際成本高于目標成本時,業主根據成本增加值,從實際成本加酬金中扣除部分酬金。
(4)最高限額成本加固定最高酬金合同。承發包雙方首先確定最高限額成本、報價成本和最低成本,當實際成本低于最低成本,承包商花費的成本和應得酬金均可得到支付,并可分享成本節約額;當實際成本在最低成本和報價成本之間,承包商僅能得到成本和酬金;當實際成本在報價成本與限額成本之間,只有全部成本可以支付;當實際成本超過限額成本,超過部分業主不予支付。這種合同方式有利于業主控制成本風險,并鼓勵承包商最大限度降低工程成本,其風險在于實踐中合理、準確確定目標成本、最高限額成本、報價成本、最低成本和酬金較為困難。
2、招標中業主風險的防范
(1)業主應充分根據工程規模、工程特點和工程性質等,以及業主自身招投標管理能力,主要是有相關技術、經濟和管理人員和編制招標文件、審查投標單位資質、組織開標、評標、定標的能力,合理確定招標范圍和招標方式。
(2)對于公開招標方式,業主應嚴格對投標單位進行資格預審,認真考察投標人的技術、經濟和管理等綜合實力,側重于其總體能力是否適合招標工程的要求。
(3)根據工程規模、工程特點和工程性質等,以及業主合同管理能力以及工程管理能力,確定工程發包方式。
(4)科學制定工程標底,充分考慮以下因素:適應工期目標的要求,對工期提前因素有所反映;適應業主的質量要求,對高于驗收標準因素有所反映;適應建材市場的變化,對價差因素有所反映;正確處理間接費等取費標準。
(5)評標時以評標價最低,而不是以投標價最低為準選擇承包商。評標主要應考慮業績和信譽、施工管理能力、施工組織設計和投標報價4個方面,并以百分制計分。
(6)業主為避免因承包商違約而蒙受損失,應要求承包商提供可靠得住經濟擔保,包括投標保證函,履約保函等。
(7)對于第一類合同風險,業主可以通過補充、完善合同條款,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素質,而將風險轉移給承包商或消除掉;對于第二類合同風險,即純合同風險,業主可根據工程特點通過合同選擇來回避和轉移風險。
(8)不可調值總價合同一般適用于工期較短,對工程要求非常明確的建設項目,業主可通過盡可能明確分部分項工程內容、范圍及工程量,提供完善的設計圖紙來降低這種合同方式風險。可調值總價合同適用于工期較長,對工程內容和技術經濟指標規定很明確的項目,業主可通過規定恰當的調價變動幅度以降低其風險。
(9)估量工程量單價合同方式一般適用于工程性質比較清楚,但其任務及要求標準又不能完全確定的工程項目,目前在實踐中國際上采用較多。對于估量工程量單價合同業主可以通過規定工程量極限變動幅度,當工程量變幅超過極限幅度時,才允許適當調整單價來降低風險。純單價合同方式適用于沒有施工圖,工程量不明確,卻又急于開工的緊迫工程項目,業主可通過盡可能明確分部分項工程內容、范圍及工程量,提供完善的設計圖紙來降低其風險。
(10)成本加酬金合同方式主要用于業主在開工前對工程內容及其技術經濟指標尚未完全確定,而工期緊迫又必須立即發包的工程,或業主與承包商相互信任,承包商在某些方面具有專業技術、特長和經驗的工程。對于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合同和成本加固定籌金合同方式,業主可通過在承包合同中增加一些補充條款,如獎勵條款等,以鼓勵承包商降低成本。
摘要:詳細分析在工程施工招投標過程中業主面臨的招標與發包方式的風險以及業主在和承包商簽訂合同時可能面臨的幾種合同風險,并提出了在不同情況下業主應對風險的防范措施。
參考文獻:
1潛在問題及其原因
1.1施工企業外部環境分析
1.1.1各類專業,非專業性施工隊伍充斥建筑市場,從量上增大了管理難度
打破計劃體制實行建筑市場招投標后,一方面跨地區跨行業的專業、非專業施工隊伍紛紛而至,另一方面,各企事業單位勞動服務公司性質的多種經營單位施工隊伍也加入其中。為了盡快把這些隊伍管理好,各施工企業分包必須經建設單位批準,且相關單位還成立了基建工程協調部、企管處市場管理辦、價格定額中心等四、五家管理結構,即使是這樣,各種協調關系有時也難以順理。耗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管理部門也吃不準到底有多少隊伍需要分門化類,管理難度大大上了一個臺階。
1.1.2社會法律意識不強,建筑市場行為欠規范
從2000年《招標投標法》頒布以來,全社會對招標投標工作的法律認識較以前有所提高,但建筑單位由于受到“利益驅動”或“創工作政績需要”的影響,在一定程度上忽視了法律的約束,造成招標行為不規范。
1.1.3評標存在著人為因素,專家庫建設不夠完善
目前的評標辦法總的來說還是比較客觀、公正的,但還存在許多人為因素,定性的評標內容還占有一定比例,難以真正分出名次。評委在技術標的評定過程中,量化不夠,“人情分”時有發生。專家庫建設還不夠完善,整個建筑業高級人才本身就比較缺乏,要達到《招標投標法》所規定的專家人數偏少,有的缺乏評委應具備的職業道德,評委專家整體水平不高,招標監督力度不大,影響評委的公正性。
1.1.4工程(產品)價格的扭曲,影響工程(產品)的質量
一方面由于業主節約資金的心態,或是由于業主編制標底人員的一時忽視或其它因素,使標底與投標報價相差甚遠,一些施工企業抱著進入這塊市場、求得日后再發展的心態,勉強接受;其次是施工企業相互壓價,使得工程(產品)價格戰此起彼伏,嚴重扭曲了工程(產品)價格,這就使得施工企業在施工過程中,特別是在隱蔽工程項目中盡量缺斤少兩,節約材料支付,造成工程(產品)質量大面積滑坡。
1.1.5業主與承包商之間的制約機制不健全,使承包商往往處于被動的局面
從市場經濟的角度來分析,業主(建設單位)總是希望花最少的錢辦最多最好的事,而承包商(施工單位)又總是希望投最少的物化勞動和活勞動,換取最大的利潤,這兩個既相互排斥又相互聯系的矛盾統一體,就是靠一些完全健全的法律、法規以及其它可參照的條文加以約束、限制和協調,當然,最好的辦法就是在業主和承包商之間有一個第三方來利用這些規范對雙方進行約束、限制和協調,這就是監理工程師,在實際操作中卻是監理工程師又成了承包商的第二甲方(即:業主代言人),并不是站在第三方的角度來實施對雙方的約束限制和協調的職能,這就使得現今的招標只有業主(即甲方)制約承包商(即乙方)的權利,而無承包商制約甲方的權利,雙方的地位極為不平等。
1.1.6業主內部的地方保護主義,也制約著招投標工作管理規劃的進程
在招投標工作中,招標方式通常采用公開招標還是邀請招標,不論是競爭性公開式招標和意向性邀請招標,都無明文規定招標必須是“攘外必先安內”,但是,在實際操作中,由于各單位幾乎都有自己的施工隊伍,一方面在投標時分幾個項目進行投標,使自己的隊伍有中標的機會,另一方面,直接內定自己的隊伍。
1.1.7招標文件中規定一些指標,降低了大家對招標文件中的各項指標的重視程度
招標項目是一項管理性、科學性、嚴肅性極強的工作,特別是招標文件中規定一些指標是通過各種途徑測算而來的,但是,在實際工作中,由于種種原因,招標文件規定的一些指標,往往是一改再改,特別是設備及特殊零配件的供貨周期,材料的代換屢見不鮮,特別是一些包干工程,計劃與實際變化更大,到后來只能是標底,重新議標,有的承包商就往往鉆空子,投標時,不管業主提出多么苛刻的條件,都滿口答應下來,等到工程開工后,再尋找機會要求業主對某些指標做相應的調整。
1.2施工企業內部因素分析
(1)在型施工企業,面對剛剛組建成立的各施工企業,就顯得包袱太重,難以自如應付競爭對手。
從近幾年參與投標施工的企業自身狀況分析,在一些建設施工企業中,具有多年歷史的老牌施工隊伍,在技術施工經驗上具有相當的競爭實力,但是,進入20世紀90年代后,由于企業的老弱病殘不斷增加,設備老化一臺接著一臺,以及生產骨干后備力量增長緩慢,機關和后勤人員比例太大,在競標中無法與輕裝組建的新施工企業比報價。公司在招標中往往顧慮重重,在讓利這一重要環節上大型施工企業就顯得力不從心。
(2)市場經驗少,招投標工作專業人員缺乏,使施工企業失去了許多既得利益。
2工程招標工作需創造一個良好的外部環境
2.1認真貫徹執行《招標投標法》,增強市場監督能力
要規范現今的招投標工作,堵塞招投標工作中的漏洞和不規范行為,就必須在招投標工作中嚴格執行《招標投標法》中的法律規定,并且,依照《招標投標法》,各地還需要根據本地區的具體情況,參照配套的《建筑法》、《經濟合同法》、《環境保護法》等法律制定出符合建筑市場實際的招標管理實施細則,使今后的招標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以此來增加對建筑市場的監督能力,提高招投標的工作質量,使建筑市場有機地向國內國際化管理體系接軌。
2.2招標行為急需規范
首先,業主要提高對招投標工作的認識,依法辦事;其次,招投標各方主體要本著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有序競爭。當前要切實解決規避招標、弄虛作假、掛靠、違法分包、非法轉包等現象,使建筑市場能健康有序的發展。加大執法隊伍的建設,建立一支隊員穩定,業務素質高、職業道德好的執法隊伍,打擊招投標過程中的各種非法行為,以保證《招標投標法》的實施效果。
2.3理順產品價格,穩定市場秩序
針對建筑產品的價格嚴重扭曲的現象,建筑市場管理部門就須從宏觀調控的角度出發,編制出各類工程在一般地理地形位置等施工條件下的具有指導性的價格,平仰紊亂的建筑市場價格,這從市場經濟價值規律的作用可以得到解答,市場經濟價格圍繞價格上下波動,以產品價值作為經濟杠桿,當價格偏高遠離產品價值時,價值就會作用于價格進行下調;當價格偏低遠離產品價值時,價值就會作用于價格進行上調;為此,管理部門的指導價格也就以杠桿形式不停地對招投標價格進行調節,其次,“優質優價,劣質劣價”,以促進建筑產品向高質量、高標準的方向發展。
2.4加強反腐敗工作和廉政建設
擾亂建筑市場秩序的主要因素,除客觀原因外,還有利用其職務或特殊的身份打電話、批條子、搞暗示、露標底、行賄受賄等主要因素,建筑市場投標工作要有序地進行,就必須查處那些利用各種取得阻礙和誤導投標工作的人,使投招標工作在廉潔奉公的氛圍中茁壯成長。
2.5做好引導協調工作
作為建筑市場的管理部門和招投標工作的監督部門,在對業主和承包商招投標行為進行管理監督的同時,應及時糾正、指導并協調誤入他圖偏離招投標及建筑市場有關規范的行為,引導招投標工作能夠健康持續的發展。
3塑造一個嶄新的投入市場競爭的施工企業
3.1精兵簡政強化內部管理
在精兵簡政方面,要從生產人員少的特點入手,下大力氣大決心,把非生產人員調到生產中去,用“精減機構,裁減苛員”分離管理層與作業層,建立健全勞務市場的方法,以經濟杠桿作調節,向生產一線全面傾斜,刺激企業職工向一線靠攏。在強化內部管理方面,以項目管理運行為指導,完善承包經營和內部分配機制,以“包死基數,確保上交,超收分成,欠效自補,主輔分流,自負盈虧”為指導,實行全員風險抵押向股份過渡的管理體制,提高整體員工的經營管理意識,最有效的迎接“品優價廉”的建筑市場競爭。
3.2強化操作技術,拓寬施工區域
要改變一些企業施工資質等級與實際操作水平倒掛的現象,其一要采取強硬措施,打破與資質掛鉤,職務與能力掛鉤,職稱與技術能力倒掛,工資與技術倒掛的局面,全面實行“一人多崗,一專多能”的考核制度,變職工不愛學技術為自己要求進行培訓以提高自身的應變能力,變單一的建筑施工向城建、礦建、煉建、化建、路建以及其它路面建設和高空作業推進,爭做跨省施工,跨國施工的企業。
3.3加強設備管理,培養市場人才
根據部分施工企業設備老化的特點,一方面,可采取建立設備租貨市場集中管理的辦法,既可最大限度的滿足各項目部饑飽不均的設備需求協調,又可將富余設備對外進行租貨營業,保障設備維護,從而達到延長設備壽命的目的;另一方面,從積累中,有計劃的購置當今或以后數年內占市場工程施工都需要的新型設備,提高設備裝備率。
關于人才,人們都知道,市場的競爭終究是人才的競爭,因此,企業要在培養人才上下功夫,其一要注重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專業培訓與業務總結,案例分析相結合。學習競爭對手的先進經驗,提高投標人員的業務能力和投標經驗,其次注重階梯型人才培養,優選大中專畢業生充實在工程決算、施工技術及招投標崗位上來,為市場拓寬打下堅實基礎。
3.4加強信息收集工作,開辟新的市場領域
施工企業找“米”下鍋,米在何處,就是一個信息收集問題,當今世界就是一個信息傳遞的時代,對于“僧多粥少”下的建筑市場,各施工企業更離不開信息,這就要求各施工企業首先從組織上、措施上要保證工程信息有充分的來源,要有暢通的渠道和科學嚴謹的鑒別,不僅企業總部要有專職的信息人員收集、匯總、選擇信息,而且要充分利用各項目經理部和本企業的廣大職工進行信息捕捉,做到信息橫能到邊,縱能到底,使之形成信息網絡。其次,要使信息網絡具有高度的靈敏性,這就是信息的收集、匯總、選擇、抉擇不僅要及時、準確,而且抉擇后的信息必須傳遞迅速、準確無誤,只有這樣,企業才會不斷地從市場中求得生存空間,擴大其生命線。
3.5研究投標策略,提高投標命中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