緒論:寫作既是個人情感的抒發,也是對學術真理的探索,歡迎閱讀由發表云整理的11篇銀行年度報告總結范文,希望它們能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啟發。
首先,工作業績方面,我在支行領導指導下,努力營銷對公客戶,成功主辦了海珠支行轉型以來第一筆授信業務,截至2010年末,實現總授信額度5.5億元,帶動對公存款8000多萬元,實現]方案-范文"庫.整理.利息收入160多萬元,實現]方案-范文"庫.整理.中間業務收入29.55萬元。個人管戶企業XX成功申報為總行級重點客戶,并且正協助支行領導積極營銷一批XX下游企業。在小企業營銷方面,也成功營銷了一家XX企業,利用交叉營銷,實現]方案-范文"庫.整理.年末新增對私存款160萬元。在對公客戶經理小指標考核方面,我的成績排在全分行前5位。
其次,通過向領導學習、向產品經理學習、向書本學習,我較全面的掌握了我行信貸業務知識。一年前我剛轉崗公司客戶經理的時候,對公司業務和授信產品一知半解,通過一年的學習,我基本掌握了光大銀行大部分授信產品的要素,能夠通過跟客戶交流,根據客戶財務狀況、擔保狀況和業務特點,為客戶設計合理的授信方案和具體業務產品。此外,在熟悉業務產品的同時,我積極學習光大銀行信貸風險控制措施,作為唯一一名客戶經理參加分行舉辦的第一次信貸審批人考試,順利通過。在分行舉辦的合規征文中,我撰寫《構建深入人心的商業銀行合規文化勢在必行》一文被評為總行二等獎。
雖然作為一名普通的前臺綜合柜員,但我深知作為一名綜合柜員任務很艱巨。
工作方面,認真履行崗位職責,踏踏實實的做好本職工作。
xx年是我社服務創優工程和精細化工程深入開展的一年,作為一名前臺綜合柜員,我熱愛自己的本職工作,并始終要求自己認真細致的去對待每一項工作,在具體的業務辦理過程中,努力做到用心、誠心、信心、耐心、細心的處理每一筆業務,接待每一位客戶。以“客戶滿意、業務發展” 為目標,潛心鉆研業務技能,把各項金融政策及精神靈活的體現在工作中,樹立熱忱服務的良好窗口形象,做到來有迎聲,問有答聲,走有送聲,要讓每個顧客都高興而來滿意而歸。當前的柜臺工作使我每天要面對眾多的客戶,為了給客戶提供高效優質的服務,我常常提醒自己“客戶就是上帝,理解就是溝通的開始”,在繁忙的工作中,我堅持做好“微笑服務”,耐心細致的解答客戶的問題,一年來從未出現因個人原因而出現的客戶投訴或不滿意。
在其他工作的開展方面,能夠時刻保持積極主動,認真遵守規章制度,能夠及時完成領導交給各項的工作任務,嚴格按照聯社各項工作開展的要求,切實做好日常的崗位工作:
(1)嚴格規章制度,把好儲蓄柜臺直接面對客戶的第一道關口。作為一名綜合柜員,我深感自己肩上的擔子的分量,稍有疏忽就有可能出現差錯和失誤。因此,我不斷的提醒自己增強責任心。本著對自己和客戶負責的態度,確實做到“規范操作、風險提示、換位思考”,嚴格要求自己,較好的完成了柜面各項業務。
進入**銀行伊始,我被安排在儲蓄出納崗位。常常聽別人說:“儲蓄出納是一個煩瑣枯燥的崗位,有著忙不完的事”。剛剛接觸,我被嚇到過,但是不服輸的性格決定了我不會認輸,而且在這個崗位上一干就是五年。
當時的我,可以說是從零開始,業務不熟、技能薄弱,在處理業務時時常遇到困難,強烈的挫折感讓我在心里默默地跟自己“較勁”,要做就要做得最好。平日積極認真地學習新業務、新知識,遇到不懂的地方虛心向領導及同事請教。我知道為客戶提供優質的服務必須擁有一身過硬的金融專業知識與操作基本功。俗話說“業精于勤,荒于嬉”。為此,我為自己規定了“四個一點”,即:早起一點,晚睡一點,中午少休息一點,平時少玩一點。班前班后,工作之余我都與傳票、鍵盤、點鈔紙相伴。每天像海綿吸水那樣分秒必爭地學習業務和練習基本功。相對其它技能,點鈔是我的弱項,為了盡快提高點鈔的速度和準確率,我虛心向行里點鈔能手請教點鈔的技巧和經驗,改正自已的不規范動作。一遍遍地練習,雖然一天工作下來已經很累了,但憑著對**銀行工作的熱愛和永不服輸的拼勁,常常練習到深夜。離鄉背井的我在接到母親電話的時候,總是說我過的很好讓她自己保重,其實有多少心酸只有自己知道。為了盡快適應工作崗位的要求,一年中只是回家一次與家人團聚,其他時間用來不斷的學習工作,功夫不負有心人,經過長期刻苦地練習,我的整體技能得到了較大的提高。
(一)組織工會干部深入學習貫徹黨的xx屆六中全會、五中全會和工會十四大精神,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統領工會工作
根據市行黨委和金融工會的部署,學習貫徹xx屆六中全會、五中全會和工會十四大精神是重要的政治任務。市行工會要求全行各級工會組織和工會干部,加強學習宣傳,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統領工會工作,統一思想,統一步調。各級工會結合建行二十二周年,以座談會、報告會、演講會、知識競賽、培訓班、網絡媒體、宣傳欄等靈活多樣的形式,廣泛開展了學習宣傳活動,對于各級工會干部深入理解中央精神,提高用“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統領和指導工會工作的自覺性,樹立現代商業銀行的經營理念,全力支持工商銀行改革,最大限度地維護工商銀行的整體利益和廣大員工的合法權益,起到了有力的助推作用。
一年來,市行工會通過學習實踐,進一步提高了對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做好工會工作的認識,那就是,工會要始終把促進改革發展穩定作為工作的永恒主題;要始終把推進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根本指導方針的落實作為工作的首要任務;要始終把服務大局、服務基層、服務員工作為工作的根本宗旨;要始終把加強工會民-主化、群眾化、法制化建設作為工作的重要前提;要始終把培養一支知識型、技能型、復合型的高素質員工隊伍作為工作的戰略目標;要始終把營造和-諧穩定的新型勞動關系作為工作的最終目的。結合具體實際,就是要堅持與時俱進,把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與完善公司治理統一起來;堅持力促發展,把支持改革保持員工隊伍穩定與建立和-諧的新型勞動關系統一起來;堅持以人為本,把維護廣大員工的合法權益與維護工商銀行的整體利益統一起來;堅持全面維護,把實現員工的經濟利益、政治權利、文化權利統一起來;堅持區別情況,把工會工作抓點帶面與分類指導統一起來。同時,進一步明確了工會組織要努力實現“六個轉變”:思想觀念上,加快實現向市場經濟觀念轉變,破除不合時宜的傳統觀念;工作思路上,努力實現向工作大循環轉變,拓寬視野,破除就工會論工會的習慣思維模式;工作方式上,力求實現向指導管理、服務型轉變,給基層工會依法自主活動的空間;工作內容上,盡快實現適應員工思想多-維化和全行改革發展需要轉變,貼近中心,突出重點;工作作風上,實現求真務實轉變,克服機關化、行政化,為基層服務,為員工服務;工作效果上,實現向成本、效率、效益轉變,克服形式主義,謀求與全行的中心工作要求同步,取得最好的工作成效。為此,工會干部在新時期,工行改制后,要著力提高五種能力,即:服務全局的能力;組織、動員、服務員工的能力;表達、維護員工合法權益的能力;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和化解矛盾的能力;創新工會工作發展的能力。要做到五個善于,即:善于學習;善于思考謀劃;善于科學管理;善于推動創新;善于把握大局。
銀行年度工作總結報告通用(一)歲末將至,回首這一年來,我始終堅持著"道雖通不行不至,事雖小不為不成"的人生信條,在工作中緊跟支行領導班子的步伐, 圍繞支行工作重點,出色的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用智慧和汗水,用行動和效果體現出了愛崗敬業,無私奉獻的精神。下面我從三方面對自己20_年工作進行總結:
一、端正思想,迎難而上,時刻保持高效工作狀態
我在工作中始終樹立客戶第一的思想,把客戶的事情當成自己的事來辦,急客戶之所急,想客戶之所想,要求自己對待工作必須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心,任勞任怨,積極工作,從不挑三揀四,避重就輕,對待每一項工作都盡心盡力,按時保質的完成,在日常工作中,始終堅持對自己高標準,嚴要求,顧全大局,不計得失,為了完成各項工作任務,不惜犧牲業余時間,利用一切時間和機會為客戶服務,與客戶交朋友,做客戶愿意交往的朋友,通過自己不懈的努力,在20_年的工作中,為自己交了一份滿意的答卷。
二、身體力行,狠抓落實,力求圓滿出色完成任務
在服務客戶的過程中,我用心細致,把兄妹情、朋友意注入工作中,使簡單枯燥的服務工作變得豐富而多采,真正體現了客戶第一的觀念.在與客戶打交道的過程中,真正做到以誠相待,把客戶的利益視為自己的利益,了解客戶的動向,知曉客戶的所思所欲,為每位客戶量身推薦我行的各種金融產品,通過我的不懈努力,在”爭一保二”活動中完成了營銷存款180萬,理財金卡8張,信用卡5張,電子銀行簽約50戶,保險銷售15萬的業績,最令我欣慰的是客戶也得到了雙嬴,他們在滿足自己需要的同時,也享受到了建行更加細致周到的服務。
三、努力學習,不斷進取,全面提高自身業務素質
作為一名前臺工作人員,有時自己在服務中還不夠耐心細致,需要掌握的知識還很多,在以后的工作中我會自覺加強學習,向理論學習,向專業知識學習,向身邊的同事學習,進一步提高自己的理論水平和業務能力,特別是理財業務知識,全面提高綜合業務知識水平。克服年輕氣躁,做到腳踏實地,提高工作的主動性,不怕多做事,不怕做小事,在點滴實踐中完善提高自己,決不能因為取得一點小成績而沾沾自喜,驕傲自大,而要保持清醒的頭腦,與時俱進,創造出更大的輝煌。同時繼續提高自身政治修養,強化為客戶服務的宗旨意識,努力使自己成為一名更合格的建行人。
有一種事業,需要青春和理想去追求,有一種追求需要付出艱辛的勞動力和心血汗水,我愿我所從事的金融事業永遠年輕和壯麗,興旺和發達。
銀行年度工作總結報告通用(二)時光荏苒,一年的時間轉瞬即逝。回首即將過去的2020年,有領導的關心與教誨,有同事的支持與幫助,有攻堅克難之后的喜悅與欣慰,也有惆悵彷徨之后的不悔抉擇。現將我一年中的工作情況作如下總結:
一、加強學習,提升自身素質
一年來,我能夠認真學習銀行方面的業務知識,不斷提高自己的理論素質和業務能力。在學習的過程中,我逐漸總結出了符合自身特點的學習方法,即比較學習。跟其他同事比,我個人欠缺的就是我需要學習的;跟其他支行比,我們薄弱的就是我需要加強的;跟其他銀行比,與我們不同的就是我需要探索的。
二、開拓創新,尋找新的市場增長點
只有不斷開發優質客戶,擴展業務,增加存款,才能提高效益。我利用個人的社會關系網,與拆遷公司建立聯系,通過拆遷公司,我得到了大批具有儲蓄潛能的客戶名單。然后逐個登門拜訪,拒絕、冷眼甚至辱罵不可避免,但是值得慶幸的是,通過這種方式,我在原有的營銷和維護個人客戶,幫助客戶理財的基礎上,還挖掘了不少新客戶,吸引了大筆新的存款。
三、忠誠執著,為支行事業發展盡職盡責
銀行是我學生時代就蒙昧以求的工作場所。畢業之后,我非常幸運的得到了這份理想的工作。但是要成為一名合格的銀行工作人員也并不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情,必然需要不斷地學習、持續的磨練。工作一年多后仍然不是銀行正式員工的事實讓家人有些擔憂,他們甚至為我找了他們認為更好的出路。是堅持自己的理想,還是體諒家人的感受,說實話我徘徊過、矛盾過。但是理性的思考之后,我毅然決定留在支行,繼續努力,用我的成績實踐自己當初的暢想,也打消家人的顧慮。
新的一年里,我為自己制定了新的目標,為了讓自己盡快成長為一名合格的銀行員工,我將著重從以下幾個方面鍛煉自己、提升自己。
一、業務方面
不斷更新自己的銀行業知識庫,既要熟悉傳統業務,又要及時掌握新興業務;既要有較高的理論水平,也要有熟練操作具體業務的能力;既要學習自己職責范圍內的專業知識,也要主動了解銀行的貸款、存款、結算等其他領域的相關知識。
二、素質方面
養成強烈的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認真對待每一位顧客。嚴格要求自己,作風正派,潔身自愛,自覺維護銀行工作人員的良好形象。
三、心理方面
不斷經受磨練,理智面對挫折和失敗,把行程成熟、穩健的心理狀態作為自己的成長目標。
明年,我的業績目標是分社存款上新臺階。我會不斷探索、開拓創新、盡職盡責、盡心盡力,自己成長的同時,為支行事業的發展做出屬于我的一份貢獻。
回首看這一年柜員的工作,我也是從一個剛出學校不久的新人而成長到現在,可以更好獨立處理好客戶的事務,去被認可,同時也是在這份工作里頭收獲了挺多經驗讓我明白想要更好立足,自己也是要繼續的去學習,同時也是看到自己在崗位上所有的一個小成績,我也是在此來總結下。
作為柜員,雖然不是第一個去面對客戶的工作人員,但是我也是知道我們的工作其實很大的程度也是最后來解決客戶的問題,畢竟在大堂都是沒有解決的,那么才會來到我們柜臺這兒,畢竟排號也是需要一些時間,一些簡單的事情都是可以自助的解決,我也是微笑的去服務,讓客戶滿意,處理客戶的問題時候,有些情況的確是我的權限做不了主的,我也是會耐心的和客戶去解釋,然后幫客戶想辦法,或者咨詢領導來積極解決,而不是推脫或者讓客戶再去找更專業的工作人員來處理,盡量的讓客戶的問題在我這個柜臺就是可以解決的,雖然有時候的確有些耽擱時間,但是我也是明白處理好他們的事情,才是我們服務最終的一個目的,作為柜員更是清楚,這種態度也是讓自己更熟悉銀行的事務,而不僅僅只是會做自己會的一些工作,那樣其實進步是沒有那么大的。
除了做好了工作,我也是積極的參與到銀行組織的一些培訓里面,去記好筆記,認真的聽講,我是個新人,也是要有新人的姿態,去積極一些,更主動一些,多學總是會更好也是讓自己在處理工作的時候更順利,同時也是明白柜員的工作雖然是比較的基礎,甚至有時候工作重復起來也是讓人覺得累,而且一些客戶簡單的問題,的確不是那么的想去處理但我也是明白這就是工作,和學習不一樣,有很多的方面是需要自己去適應的,同時也是需要依靠自己的能力來處理,一年下來,有些工作做起來挺枯燥的,但我也是耐心的去為客戶而服務做好,特別是一些老年客戶,很多的事情,其實無法通過自助的方式去解決,我也是積極的給他們服務,我清楚,這并不容易,雖然我們年輕學習起來很快,但是也是有變老的時候所以更是要去體諒他們。
工作上,自己也是有做得依舊還有不夠好的一些,當然也是清楚經驗是要繼續的積累以及自己也是要繼續的提升去學習,爭取在來年做得更好。
銀行年度工作總結報告通用(三)本人20_年進入_銀行,至今已5個月的時間。在這段學習和工作的日子里,我收獲頗多。接近年終歲尾,在此我將本人今年的工作總結如下:
一、工作學習情況
作為新入職的員工,盡快的學習業務知識、提高操作能力尤為重要。在本行的培訓課程中,我深入了解了建設銀行的發展狀況、機構構成等企業文化;在業務和技能培訓中我努力鍛煉自己的動手操作能力,勤學勤練,掌握了綜合知識、運營知識及前臺的具體操作規范,并熟練掌握點鈔、翻打傳票等技能。
在不斷的學習和工作中,我與行內的同事相處融洽,建立了良好的伙伴關系。在行內組織的新員工棋盤山拓展訓練中,增強了自己的團隊意識,并被評為本組最佳隊員。實習期間我積極向老柜員學習儲蓄前臺的操作,并順利通過了分行組織的新員工上崗考試,成為和平支行這個大家庭中的一員。
我正式成為一名柜員大概有兩個月的時間了,盡管還在試用期,但在工作上我嚴格要求自己像正式員工看齊。工作中與同事互相幫助,遇到不熟悉的業務會積極向同事們學習,并認真記錄下來;在柜臺操作過程中嚴格按照對私柜臺操作規程的要求進行操作,在業務辦理過程中做到“唱收唱付”,做好舉手服務、微笑服務、來有迎聲、走有送聲;始終把客戶的滿意放在第一位,對于客戶的問題盡最大努力給出一個令客戶滿意的答復;結賬后,與同事交換檢查票子,及時發現錯誤并改正,減少差錯;下班后,對自己一天所接觸到的新業務進行復習,并學習一些我行特色業務,如西聯匯款、境外電匯、環球匯票等,豐富自己的金融知識。
二、存在不足
進入建設銀行以來,面對新的環境與工作,我一直在積極主動地去適應,但是剛剛開始接觸銀行業務,在很多方面我還存在不足。首先,柜臺操作不夠熟練,還不能在辦理業務中完全做到得心應手。其次,對本行金融產品和業務知識還不夠熟悉,為客戶提供咨詢服務的準備不足。另外,從業時間太短,金融知識相對缺乏。
作為一名銀行新員工,到今天已經入行快5個月,雖然還是在試用期,但在工作崗位上我嚴格要求自己像正式員工看齊,工作過程中和同事之間互相幫助,遇到不熟悉的業務積極向同事們學習,并認真記錄下來;在柜臺操作過程中我嚴格按照對私柜臺操作規程的要求進行操作,在業務辦理過程中做到“唱收唱付”,做好舉手服務、微笑服務、來有迎聲、走有送聲,對于客戶的問題要求自己給出一個令客戶滿意的答復,始終把客戶的滿意放在第一位;在結賬后,和同事之間交換檢查一天的票子,發現錯誤及時改正,減少差錯;下班后,對自己一天所接觸到的新業務進行復習,并學習一些特色業務,如西聯匯款、境外電匯、環球匯票等。
通過不斷的學習相信自己能夠在短期內成為一名優秀的儲蓄柜員,全面的掌握儲蓄柜臺知識,技能上也要更熟練,不斷加快自己辦業務的速度,使自己的業務量不斷提升;加強自己在理財、金融、個貸、對公等方面理論的學習,為自己的進一步的工作奠定扎實的基礎;和同事之間建立更默契的配合,把和平支行的發展作為大家共同的目標。相信通過自己的努力,我能夠成為和平支行最優秀的員工之一。
三、下一步努力方向
今天的不足,是今后工作中完善自我的努力方向,我要堅持磨練自己,做到以下幾點:
1、加強操作技能練習,熟練掌握前臺各類業務操作方法;
2、深入學習金融知識和行內業務規范,盡快提高自身能力;
3、增強團隊意識,互幫互助,與同事友好相處。
4、認真負責,勤奮工作。
匆匆一年過去,在建設銀行的工作忙碌而充實。回顧過去,我深深的感謝給予我指導、幫助甚至批評的人,是他們讓我在錯誤中吸取教訓,不斷成長。未來的一年,我將以昂揚的斗志和積極的態度去面對工作中的挑戰,盡職盡責,為自己進一步的發展奠定扎實的基礎,為建設銀行的輝煌做出更大的貢獻。
銀行年度工作總結報告通用(四)時間過得很快,轉眼間,2020年已經接近尾聲。回顧本年度的工作,在銀行領導的正確領導下,認真組織學習貫徹黨的十精神,自身的思想素質、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都有了較大的提高,我個人也獲得了長足的發展和巨大的收獲。作為一名銀行柜員,我認真積累日常工作經驗,潛心鉆研新的業務技能,為我行的發展做出了自己應有的貢獻。現將本年度個人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堅持學習,不斷提高政治思想素質和工作能力
學則進,不學則退。時代要求我們必須堅持與時俱進,刻苦學習,在學習中汲取工作能力,汲取前進的動力,汲取創新的活力。只有加強學習,才能使自己在思想上、理論上、業務上真正成熟起來,更好的搞好本職工作,保質保量的完成工作任務。我的工作準則就是“干一行、愛一行、精通一行、勤勤懇懇、踏踏實實”,這更加使我注重加強理論學習,通過學習,進一步增強了我的政治敏銳感,在具體事情面前能夠保持清醒頭腦,立場堅定,處處以集體利益為重,先集體、后個人,思想逐步走向成熟。在生活中,積極向周圍領導和同事們學習,使自己的交際能力不斷提高,解決、思考問題逐步走向周全。
二、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努力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自工作以來,我堅決服從組織和領導的安排,克服各種困難,勤奮工作,較好地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
(一)兢兢業業,恪盡職守。平時,我積極主動地承擔起接送鈔的任務。在本職工作上,我覺得自己有許多需要學習需要加強的方面。因此,在開始工作時,除了認真學習我行相關業務操作書籍外,我還虛心的向周圍其他同事請教辦理業務中遇到的問題。更利用休息時間,學習其他柜臺的業務,以此使自己能盡快掌握全面的銀行業務,提高自己的業務素質。通過平時的積累,我在調離原來的儲蓄柜臺,換做對公業務時,能很快的適應新工作,大大縮減了過渡的時間。同時我也刻苦練習操作系統等業務技能,使自己能夠擁有為客戶提供優質、高效、快捷服務的本領。現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一定要繼續保持積極的學習態度和創新意識,同時虛心的像其他同事請教經驗,使自己能盡快的適應這個崗位,不辜負領導的期望。
(二)把握全局觀念,積極支持、配合單位領導開展各項工作。認真落實支行各項工作要求,保質保量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加強管理,搞好團結,凝聚士氣;積極參與制訂各項計劃和規劃,搞好分析和預測,合理建議,準確決策,促使我行各項業務健康、持續、快速的發展。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充分發揮龍頭柜員的作用。首先是要合理安排臨柜人員現金業務,充份調動各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建立“分工明確、權責一致”的崗位責任制和工作質量考核制。創建良好的學習氛圍,組織內部員工學習業務知識、規章制度、政策法規等,開展多種形式的崗位練兵,提高內部員工的業務素質。
(三)突出抓好業務規范操作和各項內控管理措施的檢查落實。銀行結算業務是一個高風險的部位,結算業務的內控建設應該被擺在極為重要的位置。從規范結算業務的柜面操作與加強管理兩方面入手,做好龍頭柜員即時、定期和不定期的自查,努力消除各種風險隱患,確保將結算部位風險降到最低限度。抓好重點業務、重點環節、重點時段的自律監管,發現問題立即督促糾正,并積極配合上級主管部門的監管輔導。
(四)提升服務理念,全面提高規范化服務水平。服務是銀行的生命線。每位員工都贊同這個理念,每一位員工都認識到這一點,促進服務的深層次、高水平、全方位發展,增強我行在同業之間的競爭力。規范化服務這也是積極營銷的一個表現。提高了服務質量,可以為客戶提供比其它銀行更加優質和更具特色的服務,由此我們就可以保持良好的客戶資源。
總之,以上就是2020年個人工作總結。在工作中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是我離優秀的銀行柜員要求還有一定的距離。在以后的工作中,我會進一步改進和提升自己,充分發揮自身特長和自己的主觀能動性和工作積極性,協調好各個方面關系,發揮自己最大的工作潛能。
銀行年度工作總結報告通用(五)2020年,我在銀行的正確領導下,在同事們的支持和幫助下,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執行銀行的工作方針政策,立足本職,服務客戶,較好地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務,取得了一定的成績,獲得銀行領導的肯定和客戶的滿意。現將2020年工作情況具體總結如下:
一、取得的工作成績
2020年,我勤奮努力工作,全面完成工作任務,取得了較好的工作成績。除完成一線前臺的柜員工作外,我利用一切機會銷售銀行理財產品,共銷售銀行理財產品_萬元,其中:基金_萬元,保險_萬元,銀行卡_萬元。
二、認真學習,提高政治思想覺悟和業務工作水平
2020年,我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樹立全心全意為客戶服務的思想,做到無私奉獻。我在工作上除了學習政治理論外,重點是學習銀行的各項制度、工作紀律及理財業務知識,做到學深學透,掌握在腦海里,運用到實際工作中,為自己做好各項本職工作打下堅實的基礎。
通過學習,我熟悉和掌握了銀行的各項制度、工作紀律及基本理財業務知識與技能,增強了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和水平,做到與時俱進,增強大局觀,能較好地結合實際情況加以貫徹執行,完成銀行布置的各項工作任務,取得良好成績。
三、樹立服務意識,做好服務工作
作為一線前臺柜員,要做好自己的工作,關鍵是要樹立服務意識,做好服務工作,獲得客戶的滿意,以此增強銀行品位與形象,促進銀行業務的發展。為此,我做到愛崗敬業、履行職責,吃苦在前,享樂在后,為客戶做好服務工作。
從事電話客服工作是一份很需要耐心且極具挑戰的工作,不管時間的長短,電話客服都可以給人很大的成長。以下是一位電話客服工作總結:
從在網上報名、參加聽試、筆試、面試、復試到參加培訓,不知不覺來到客服中心這個大家庭已經有五個多月的時間了,在這五個月的時間里我經歷的是從一個剛走出校園的大學生到一個上班族的改變;從一個獨立的個體到成為**銀行電話銀行客服中心的一員。
在這里,我們每天早上召開班前小組會議,每個組的小組長會從昨天的外呼和呼入情況中總結一些錯誤,在第二天強調今天外呼應該注意哪些問題;在這里,我們小組成員之間、組長和學員之間互相做案例,從一個個案例中發現我們的不足之處,強化我們的標準話術,讓我們在面對各種刁難的客戶時都能游刃有余;在這里,我們每個組商討各隊的板報設計,每位學員都積極參與到討論中來,大家各抒己見,互相交流意見,齊心協力完成板報的設計到制作;在這里,我們每天下班之前會召開大組會議,樓層組長會對在各方面表現優秀的學員予以表揚,對有進步的學員進行鼓勵;在這里,每天都會發生許多好人好事,這些事雖小,但從這些小事中讓我們感受到的是我們電話銀行**中心大家庭般的溫暖;在這里,我們每天會記錄下自己當天的工作感言,記錄我們工作中的點點滴滴;更重要的是,在這里,我們在**銀行電話銀行**中心企業文化的熏陶下,不斷提高我們自身的綜合素質,不斷完善自我……這緊張忙碌的氣氛,使平日里有些懶散的我感到有些壓力。但老坐席和新學員們的熱情、歡迎、微笑感染了我,使我輕松起來。聽著老員工們親切熟練的話語,看著他們嫻熟的操作,體味著他們在工作時的認真和篤定,青春的浮躁也與之褪去,多了一份成熟和穩重。
一、問題的提出
盡管近年來我國銀行內控機制和風險防范制度在不斷完善,但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違規案件仍層出不窮,無一不暴露出銀行內控機制、風險防范和監管制度的薄弱。監管部門、專家學者和商業銀行自身也都首先將目光集中到完善銀行內部控制及信息披露上。就我國上市商業銀行內部控制相關實施依據來看,其內部控制信息披露內容大多過于模塊化與形式化,不利于商業銀行的穩健經營和長遠發展,同時對于投資者來說,由于信息的不對稱也存在著較高的投資風險。
二、我國上市商業銀行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制度安排
目前,我國對上市商業銀行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規范性文件主要有證監會、證券交易所、人民銀行和銀監會等政府管理部門和相關機構頒布。其中對上市銀行內部控制信息披露較為具體有:2000年證監會頒布《公開發行證券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7號——商業銀行年度報告內容與格式特別規定》,要求上市銀行對內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簡稱“三性”)做出說明;會計師事務所對“三性”進行評價,并出具評價報告,該報告隨年報一并報送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事務所指出“三性”存在嚴重缺陷的,董事會應予以說明,監事會就董事會所作說明明確表示意見,并分別予以披露。2003年證監會頒布《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18號——商業銀行信息披露特別規定》,保留了第7號規則中有關上市銀行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有關規定,將具體披露責任歸于董事會。2008年證監會頒布《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26號—商業銀行信息披露特別規定》。第26號規則特別在一些商業銀行的信息披露項目上進行了細化。例如:對持有的金融債券的類別和金額,重大金融債券的面值、年利率及到期日,計提減值準備情況;委托理財、資產證券化、各項、托管等業務的開展和損益情況等予以披露。《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指引》規定公司董事會對公司內控制度的建立健全、有效實施及其檢查監督負責,董事會及其全體成員應保證內部控制相關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指引》不僅要公司董事會發表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還需要監事會和獨立董事對此報告發表意見。《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內部審計工作指引》總則中對內部控制及信息披露的規定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指引》總則中的規定類似。
三、上市商業銀行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現狀分析
本文從上市商業銀行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角度出發,以我國16家上市商業銀行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內容為研究對象,運用描述性統計的方法,從披露載體、披露內容和披露依據三方面對上市商業銀行2010年年報進行了如下分析研究(見表1)。
(一)披露載體方面
表1顯示,在2010年除交通銀行以外,其余15家上市商業銀行均以董事會報告的形式進行了相關的內部控制信息披露。其中,6家銀行發表了“董事會關于內部控制的責任聲明”,4家銀行發表了“董事會對公司內部控制的自我評價報告”(其中深圳發展銀行發表了“董事會關于內部控制責任的聲明及內部控制的自我評價綜述”),其余幾家上市商業銀行以內部控制工作指導或計劃實施方案為主要形式,發表了相關的內部控制信息披露信息。同時,16家上市商業銀行均以監事會報告為載體,披露了公司內部控制的情況,其表述內容基本上都是“公司制定了較為完整、合理、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在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中,也均對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發表了審計意見,其中個別公司在年報中發表了“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如:農業銀行,建設銀行等。此外,16家上市商業銀行在年報正文中都披露了部分內部控制情況,但披露的內容和量上不盡統一。
(二)披露內容方面
1.董事會報告
大部分上市商業銀行董事會均進行了對于內部控制責任的聲明,如中信銀行“本行內部控制的目標是保證本行經營管理合法合規、資產安全、財務報告及相關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本行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規范運作,建立了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董事會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對財務報告相關內部控制進行了評價,并出具了《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關于公司內部控制的自我評估報告(2010年度)》,認為本行2010年相關內部控制制度基本建立健全、執行有效。”類似的還有中國銀行、招商銀行、深圳發展銀行、農業銀行、民生銀行、華夏銀行、北京銀行、工商銀行。
一、引言
2003年,我國成功的成為了巴塞爾委員會的正式成員,加速了我國商業銀行監管體系邁向國際化的步伐,這一歷史事件的發生對我國商業銀行的市場格局有著至關重要的意義,我國商業銀行信息披露的規范性需要加速改善,以應對全球化浪潮的襲擊和信息規范化、透明化的歷史潮流。
非上市銀行的信息披露在我國長期處于大眾視野的盲區,對于主要以國有形式存在的地方城市和農村商業銀行,信息披露的激勵機制往往嚴重不足,對資產質量的監督和風險的把控也不盡科學,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和匯率的持續上升,原本處于大眾視野之外的非上市商業銀行的資產規模不斷膨脹,風險暴露不斷上升,使對非上市商業銀行的信息披露監管變成了亟待解決的重要課題,因此,面對這種形式,對非上市商業銀行的信息披露情況進行研究,可以幫助非上市銀行加強信息披露和風險防范的制度建設,為銀行的投資者和和其他利益攸關方、監管機構、存款人和普遍大眾了解這些金融機構的經營現狀提供便利,也有助于我國銀行業整體的國際化水平的提高。
二、我國非上市商業銀行的信息披露的監管
2007年以前,我國銀行的信息披露制度規范性文件主要是證監會頒布的《公開發行證券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2號和第7號,以及人民銀行頒布的《商業銀行信息披露暫行辦法》,其他法律法規的要求幾乎都是原則性的。證監會系統規范僅針對公開發行股份的上市銀行,非上市銀行主要參照人民銀行體系的法規進行信息披露,但是這種監管模式存在這諸多缺陷,使商業銀行的信息披露缺乏實質性內容,難以從中看出商業銀行的經營效果、風險狀況、資產質量等重要信息。
但隨著國內銀行市場的逐漸開放,尤其是在金融危機爆發后,我國對非上市金融機構的風險監管和信息披露開始給予了高度的重視,隨著《關于中國銀行業實施新監管標準的指導意見》和《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的出臺,非上市銀行的息披露規范體系開始逐步細化和完善。為履行會員義務,我國已經開始正式實施巴塞爾Ⅲ,首批銀行應于2013年底前達標。
三、設計方法與研究樣本
(一)設計方法
本文采用評分的方式,根據巴塞爾Ⅲ的信息披露規范框架,對非上市商業銀行的信息披露情況進行考核,筆者總結了104個項目問題,分為10個大類,具體情況見表1:
本文采用“披露比率”和“披露指數”作為分析工具,所謂“披露比率”,是指披露某一項目的銀行數占所有銀行的比率。所謂“披露指數”(DI)(Cooke,T.E.,1989)是指公式(1)中的DI:
DI=■ (1)
式中:
dj——每項要求披露的項目
∑Rdj——要求披露的項目總數,如果項目i已披露,則d=1,否則d=0。
表1 商業銀行評分體系框架
(二)樣本數據
本文考察的對象為中國2013年排名前10位的非上市商業銀行在各自網站公布的2012年年度報告,分別是廣發銀行、上海銀行、江蘇銀行、上海農商銀行、浙商銀行、南京銀行、渤海銀行、徽商銀行、北京農商銀行和杭州銀行,這10家銀行均在2013銀行家雜志世界1000強的排名中,其中排名最高的廣發銀行,排名118位,排名最低的杭州銀行排名344位,均處于比較靠前的位置。
四、信息披露測試結果
(一)披露比率情況
表2 國內10家非上市銀行披露比率評分結果
從披露比率來看,披露情況最好的是其他風險,包括利率風險、流動性風險和或有事項,會計政策、內外部評級和操作風險的披露情況也較好,而市場風險、衍生產品和巴塞爾Ⅲ中新增的關鍵指標披露情況最差。
銀行的資本結構和資本充足率項目評分為48.9,處于中等水平,其中永久非積累優先股的數量、資本期限、關鍵“觸發”事件和通過特殊目的工具(SPVs)的資本發行沒有1家銀行披露,巴塞爾資本協議要求的計算市場風險的具體方法也幾乎沒有銀行品披露,即使有也很少提供詳細的VaR信息,只有上海銀行和南京銀行披露了使用內部模型法評估市場風險。
在銀行面臨的各種風險的披露信息來看,信用風險的評分情況較好,主要因為國內對信用風險的監管口徑較嚴,相應的監管制度較為成熟,銀行的可披露信息比較充足,市場風險的信息披露嚴重不足除上海銀行按照巴塞爾協議的要求披露了有關內部模型法的信息之外,其他銀行基本沒有披露任何有關信息,操作風險和利率風險和流動性風險的風險比較好,但是這些信息指標的深度較低,并不能充分的說明銀行在這些風險的控制方面做得比較出色。
各家銀行對會計政策的披露情況較好,基于內部計量和會計系統的交易業務對收入影響的匯總信息和套期關系的信息披露情況很差,而其他資產、收入和減值情況的信息披露情況較好。
巴塞爾Ⅲ新增關鍵指標如杠桿率、流動性比率和各類監管資本率的計算方法等信息的披露情況也較差,說明多數非上市商業銀行還未能對新的資本協議的要求作為積極的回應。
(二)披露指數情況
表3 國內10家非上市銀行披露指數評分結果
從披露指數來看,這10家銀行的總體比率為43.75,披露的項目平均不到總項目的一半,處于比較低的水平,披露指數最高的為廣發銀行,為53.85,披露指數最低的為渤海銀行為24.04,本文選取的樣本均是非上市銀行中規模較大的銀行,其法人治理結構相對完善,股權結構相對多元化,披露水平應該高于一般的非上市銀行但這些銀行的披露水平不高,說明中國非上市銀行的信息披露水平和國際通行的巴塞爾協議的標準存在比較大的差距,還有比較大提升空間。
五、總結
綜上對國內10家較大的非上市銀行信息披露狀況的研究,發現國內非上銀行的信息披露水平總體依然較低,和第三版巴塞爾資本協議的標準有比較大的差距,尤其在市場風險的衡量方法及相關信息、衍生品和創新工具、新增資本監控指標等方面的差距十分巨大,監管部門要求商業銀行加強對這些指標的披露力度。
參考文獻
關聯方和關聯交易
各國的公司法、證券法以及會計準則中對關聯交易的界定,在內涵和外延上差別較大。本文主要討論對國有商業銀行改制上市有借鑒意義的一些規定和做法,與我國會計準則進行比較研究。
關聯方的界定。關聯方的界定主要有兩種模式,一種是概括方式,即通過抽象出關聯方的一般特征,以此來判別關聯方;另一種是列舉方式,即將不同形式的關聯方羅列出來。多數國家采用的是第一種方式,這種方式也體現了會計所遵循的“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但缺點是在具體適用方面存在困難。對于香港聯交所上市規則、美國財務會計準則以及國際會計準則有關關聯方的定義來說,外延比較廣泛,但對關聯方界定的實質都是一方對另一方的經營決策具有控制權或重大影響的人或實體,其本質是“對一方的經營和決策具有控制權或重大影響力”。
我國對關聯方的界定主要見于企業會計準則和滬深股票交易所的上市規則中。與國際會計準則基本趨同,我國也采用的是概括方式與列舉方式相結合的立法體例。最新的《國際會計準則第24號》將受國家控制的主體列入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范圍之內,也就是說,不再豁免利潤導向的主體披露它與其他受國家控制的主體之間的交易。香港聯交所的上市規則的做法是對中國發行人單獨進行專門的規范,不認為中國政府機關是中國發行人的關聯人士,我國由于存在大量的國有企業,如果采用國際會計準則的做法勢必使企業披露成本大增,關聯方的范圍顯得過于寬泛。因此,如何將國內規則與國際規則進行銜接,是國有商業銀行股改上市后需要認真研究的問題。
關聯交易的界定。對于關聯交易,國際上并沒有統一的界定。關聯交易一詞最早見于德國的法律,它一般是指關聯方之間發生的轉移資源和義務的事項。日本、中國香港和國內卻采用關聯交易的提法,英美法系國家則采用“自我交易”提法。此外,還有些國家雖未直接提及關聯交易,但在公司法中存在“董事抵觸利益交易”、“董事與公司間的利益反向的交易”等提法。《國際會計準則第24號――關聯方披露》規定關聯方交易為:關聯方交易,是指關聯方之間相互轉移資源或義務,不論是否收取價款。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則定義為:關聯方之間的交易被認為是關聯方交易,即使它們在會計上沒有確認。從以上表述中可以看出,各國對關聯交易的界定有兩個特點。首先,關聯交易發生于關聯方之間,交易的公平性不容易評價。其次,各國對關聯交易的界定遵循實質重于形式原則。只要在關聯方之間發生資源或義務的轉移,就應認為發生了關聯方交易,而不論是否收取價款,也不論在會計上是否得到確認。在實踐中,關聯方的識別是很困難的,關聯交易本身也具有很強的隱蔽性,對關聯交易進行規范是各國立法和司法實踐中的難點。
從我國相關法規對關聯交易的定義看,《公司法》為關聯交易的規范提供了原則性框架,會計準則和滬深資本市場《上市規則》對關聯交易的定義進行了具體界定,雖然在表述上不同,但其實質是一致的。二者的差異體現為:《上市規則》中對上市公司關聯股東和關聯自然人的定義較為寬泛,比如包括了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自然人。《上市規則》中還引入了“潛在關聯人”和“歷史關聯人”的定義:前者是指根據與上市公司關聯人簽署的協議或作出的安排,在協議或者安排生效后,或者在未來十二個月內,將成為關聯法人或關聯自然人;后者是指在過去十二個月內曾經是上市公司的關聯法人或關聯自然人。
銀行股改中的關聯交易
在股份制改革前,國有商業銀行的關聯交易相對簡單,但在新批準部分商業銀行設立基金管理公司、入股保險公司以后,國有商業銀行將成為銀行控股公司。如何妥善處理集團公司內關聯交易將成為一個普遍關心的問題,特別是政府通過國有投資公司(如中央匯金公司)對包括國有商業銀行在內的多家金融機構進行投資并控股以后,對這些投資控股公司下屬的金融企業之間的關聯交易如何確認和規范將是一個新的課題。另一方面,在新的國際會計準則框架下,國有商業銀行與國有企業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是否應該作為關聯交易進行披露和規范也需要進一步深入探討。
與控股股東的關聯交易。中央匯金公司成立后,其投資或注資的對象已經囊括了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和證券公司,并且在此過程中打造了建銀投資、銀河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投資實體。按照關聯交易規范的有關規則,同受一個實體控制的企業屬于關聯方,這在國有商業銀行境外上市過程中可能遇到法律和規則上的障礙。因此,理清像匯金這樣的國家投資公司與其注資或控股的企業之間的關系就顯得十分必要。
匯金公司作為準政府機構,其與中信、光大這類控股公司不同,是純粹的控股公司,只負責控股、派出董事,而不從事商業經營。此類公司只要符合香港聯交所關于中國政府機構的定義,其所控制的企業之間將不被視為關聯關系。從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以及中國工商銀行發行H股的實踐看,各行均已得到香港聯交所豁免披露其與同受匯金公司控制的金融企業之間的關聯方關系的義務;保薦人(主承銷商)與發行人律師也都不將匯金公司視為國有商業銀行的關聯方。
隨著中國金融混業經營的推進,類似匯金公司這樣的國家投資公司的平臺可能會發揮更大的作用,如果相關法律法規對其沒有明確的界定,國有商業銀行在進行關聯交易規范和披露等方面都會顯得無所適從。因此,目前關于銀行控股公司、金融控股公司方面的法律法規還需要進一步完善。
金融控股集團內部的關聯交易。隨著金融業進一步對內對外開放,銀行控股公司、金融控股集團逐步浮出水面。目前工、農、中、建、交等商業銀行已不是單純的商業銀行,隨著金融業的混業經營將進一步發展,國有控股商業銀行發展成為各類金融控股集團的可能性越來越大。在目前的分業監管格局和現行會計法規及上市規則下,如何規范內部的關聯交易也將成為國有商業銀行改革進程中一個重要的課題。
首先,金融分業監管的格局為國有商業銀行內關聯交易規范帶來了難度。從目前的實際情況看,國有商業銀行關聯交易首先要受中國銀監會的監管,中國銀監會先后出臺了《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會關于規范股份制商業銀行年度報告內容的通知》和《商業銀行與內部人和股東關聯交易管理辦法》來規范商業銀行的關聯交易披露和管理。此外,對于上市商業銀行的關聯交易還要受中國證監會的規范和交易所上市規則的約束。從內容看,中國銀監會的監管并未超越證券市場原有的力度,只是將未上市商業銀行的關聯交易納入監管范圍。
其次,我國會計制度長期處于分割狀態。我國執行的是分行業會計制度,商業銀行執行《金融企業會計制度》。財政部在90年代以來的會計制度改革過程中陸續出臺了一系列會計準則,新出臺的企業會計準則目前仍僅在上市公司中實行。
第三,隨著金融業綜合經營的發展,銀行、保險、證券業相互融合的趨勢不斷深化,金融業的關聯交易問題可能日趨復雜并呈現出與一般企業不同的特點。這一趨勢將使現行的有關一般企業關聯交易的規范運用到金融業時顯得不相適應。
銀行與非金融國企的關聯交易。經過多年改革,我國國有控股商業銀行已經成為具有獨立經濟利益的金融企業,因此,分析國有商業銀行與國有企業之間的關系不應局限在其是否同受國家控制,而應考慮交易的本質是不是自主的市場行為。
銀行關聯交易的現狀和問題
我國商業銀行主要關聯交易形式是關聯方信貸、關聯方擔保等。目前在上市商業銀行中,各家銀行都能履行披露義務,對關聯交易進行規范的披露,但也存在一些問題。
首先,匯金公司與財政部對國有商業銀行做出的交易安排對于國有商業銀行影響較大。從披露的關聯交易情況看,匯金公司與各家銀行簽訂的期權合同及今后可能出現的不良資產轉讓與注資事項,對國有商業銀行的收益與資本金有重大影響;而財政部也安排社保基金理事會認購國有商業銀行股份。雖然根據財政部及匯金公司的性質,這類交易可以豁免相關的披露程序,但是從重要性的角度來看,此類交易應在今后制定規范時予以關注。
其次,國有商業銀行為了實現完善公司治理和提高管理水平的目的,在改制和上市過程中通常采取了引進境內外戰略投資者的措施,并簽訂戰略合作協議。按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國有商業銀行與戰略投資者當然地成為關聯方。在戰略合作協議的框架下,今后國有商業銀行與戰略投資者之間的各種直接或間接的交易都會成為一種經常性的或者持續性的關聯交易。
第三,國有商業銀行通過集團內部其他金融企業轉移不良貸款,保持其資產質量的關聯交易仍然存在。目前已經改制的國有商業銀行的不良資產先通過向資產管理公司剝離、后通過核銷等方法進行了處理,但今后發生的增量不良資產銀行是否完全可以自主消化尚不明確。而未來銀行、證券、保險混業的可能前景,使國有商業銀行通過自身控股的機構來進行不良資產轉讓的空間是存在的,其規范問題也應予以明確。
第四,由于國有商業銀行集團內部有銀行、證券、保險、基金等多個實體,隨著中國金融混業經營的進一步發展,它們之間進行的資金往來、證券買賣、咨詢服務、擔保等交易事項可能會更加突出。
國內對關聯交易也制定了一些有關法規,但目前來看也有一些問題。
《公司法》和滬深上市規則對關聯交易的規范。在公司法方面,我國原《公司法》對關聯交易的規定過于原則,過于簡單,流于表面,而新《公司法》在關聯方的范圍、損害賠償責任、利害關系人表決排除、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忠實義務、法人資格否認制度等多方面對關聯交易進行了規范,為我國關聯交易規范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保障。對于上市公司關聯交易的規范,其主要內容體現在交易所的上市規則中,比如《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04年修訂版)》對于上市公司關聯交易就主要是以強化披露為重點,在此基礎上還引入了關聯董事和關聯股東回避表決制度,并加強獨立董事在關聯交易審查方面的作用。因此可以將我國上市公司關聯交易的規范總結為三部分,即關聯交易表決程序合法;獨立董事對關聯交易的公允性無異議;按照有關規定對關聯交易進行充分披露。
銀行監管法規對商業銀行關聯交易的規范。對于商業銀行關聯交易,我國《商業銀行法》和《貸款通則》做出了原則性的規定。《商業銀行法》第四十條規定,商業銀行不得向關系人發放信用貸款;向關系人發放擔保貸款的條件不得優于其他借款人同類貸款的條件。《股份制商業銀行公司治理指引》對商業銀行關聯交易問題做出了更為細致的規定。《指引》第十四條和第二十七條規定了控股股東的誠信義務和董事的誠信和勤勉義務;第七條至第十條就股東與商業銀行的關聯交易進行了原則性規定;第四十條和第四十一條規定了關聯交易的授權機構和程序。
另外,銀監會先后出臺了《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規范股份制商業銀行年度報告內容的通知》和《商業銀行與內部人和股東關聯交易管理辦法》,對商業銀行關聯交易進行了更為詳細的界定,這標志著我國商業銀行關聯交易規范已經從零散走向系統,由原則走向具體,其中《管理辦法》對“一般關聯交易”和“重大關聯交易”的定義為現實中對關聯交易的確認提供了實用的法律依據。不過,對于復雜的商業銀行關聯交易來說,目前的規范還是不夠的,規范的力度和針對性均不夠。
多角度治理銀行關聯交易
首先,需要進一步完善我國有關關聯交易的法規和規章。證監會有必要協同銀監會制定和完善上市商業銀行關聯交易的指引,并且在監管層面上加強協作,相關監管部門應當建立有效的合作機制,完善執法環境。
其次,進一步完善國有商業銀行的公司治理和內部控制制度,使國有商業銀行關聯交易更加透明、公正。通過完善分類表決制度、獨立董事制度、表決權回避制度等,使國有商業銀行股東、存款人的利益免受不當關聯交易的侵害,充分保護廣大中小股東的利益。
中圖分類號:D922 文獻標識碼:A
現行《公司法》放棄了注冊資本實繳制度,轉變為認繳制。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取消了關于公司股東應當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 年內實繳注冊資本,投資公司可在5 年內繳納注冊資本的相關要求; 取消了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應一次性全部繳納承諾的注冊資本的要求。公司資本制度的重大變革改變了以前對交易安全和債權人保護的制度設計,需要我們對債權人保護問題重新思考和審視。
一、現行《公司法》對公司資本制度的重大變革
(一)由注冊資本實繳制轉向注冊資本認繳制
現行《公司法》 刪除了之前公司法條文中關于“實收資本”的有關規定,改成全體股東或者發起人認繳的出資額,也就是說用認繳登記的注冊資本制度取代了之前公司法規定的注冊資本實繳制度。
(二)放寬登記條件,取消了以往對公司的最低注冊資本的要求
原公司法規定:“股東出資須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三萬元……”,現行資本制度取消了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人民幣3萬元的最低限額,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人民幣10萬元的最低限額和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人民幣500萬元的最低限額。
(三)將原來成立公司必備的驗資程序取消
取消了原公司法規定的:“股東繳納出資后,必須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并出具證明”的條款。
(四)對投資比例和形式不再限制
原公司法規定: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于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三十,變革后的資本制度不再限制公司設立時全體股東(發起人)的首次出資比例及貨幣出資比例。
(五)由法律嚴管到章程自律
從出資額方面,變革后的資本制度將原先的法律限定最低出資額度改為按照公司章程規定認繳的出資額即可等,將原來法律嚴管的資本制度改為由公司股東可以通過公司章程自主約定。
(六)由年檢改為年報
為了落實注冊資本三原則,原公司法要求由工商部門對公司進行年度審計。變革后的資本制度將工商機關的年檢行為改為由公司自己負責任的年度報告制度并進行公示。
二、公司資本制度變革后債權人保護面臨重大挑戰
(一)公司法人財產虛化,公司向債權人承擔責任的能力面臨挑戰
(1)在注冊資本“實繳制”制度下,公司形成了法人財產,提供了公司具備承擔債務能力的基本物質條件,從而成為股東承擔“有限”責任的前提。注冊資本是公司尤其是有限責任公司的重要制度安排,它是現代市場交易活動中的信譽及股東承擔“有限”責任的重要依據。在注冊資本的“實繳制”基礎上,通過驗資、審核、對公司虛報注冊資本和股東虛假出資、股東抽逃出資的三種違法行為的嚴厲處罰和打擊及對驗資等相關主體連帶責任的規定,公司股東基本上能夠拿出真金白銀來注資到企業,形成公司法人財產,滿足公司應有的可以承擔獨立財產責任的獨立法人人格的物質基礎。
(2)資本制度變革后并沒有顛覆股東仍然可以承擔“有限”責任的有限責任公司制度,但是公司法人財產卻出現了虛化的現象,有限責任的范圍勢必會縮減或等于沒有責任的程度,否定了公司作為獨立法人人格的基本條件,這會讓人對有限責任正當性和合理性產生疑問。一是,一元公司導致公司法人財產虛化。公司注冊資本制度變革后,登記有限責任公司、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都將不再受到出資比例、貨幣出資比例、交付期限的限制。公司股東承諾認繳多少數額就是多少數額。實踐中也確實出現了一元公司。因此,在便利公司準入的同時,也面臨著“空殼公司”“皮包公司”被合法化的問題。在新的監管模式還未成形,相應的公司信用體系尚沒有完全建立的情形下,會導致債權人利益受到威脅,從而影響交易安全。
(二)公司注冊資本的三原則被動搖,債務擔保功能面臨挑戰
資本三原則一定程度上對內起到保障公司正常運行所必須的物質基礎的作用,對外能夠起到對債權人債權實現的擔保作用,這是對債權人最起碼的保障。但現今是,有些股東自己公示的注冊資本虛高,但又拖延不到位,實繳注冊資本對公司債務擔保作用無法落實,不僅是公司債務到期時,甚至是有限責任公司進入破產清算程序時,股東應允的實繳出資期限還未到繳納期限,如何去保障債權人的利益?如何滿足誠實信用的契約精神?
(三)公司信用難以判斷,交易安全面臨挑戰
債權人在交易時首先考慮到的就是公司信用。公司資本制度修改前,由于實施包括驗資在內的注冊資本實繳制度和企業年檢制度,公司的注冊資本基本是真實可信的。但修改后的公司資本制度使得交易對象難以辨析擬交易公司的信用了。
一方面,在注冊資本認繳制下,法定驗資程序取消,也不再進行實繳,公司自我監管,注冊資本數額只是個符號和名義而已,更不知道股東何時或者是否真的能夠繳納其承諾的注冊資本。另一方面,資本制度改革后,公司的財務及負債由每年的工商部門年檢變為公司自行主動報告,但是這些年度報告沒有經過政府或者其他中介機構的審查或者審驗,工商部門也只是在監管改革中可能對很小比例的公司進行一定的抽查,因此,公司有可能在年報中造假,從而帶來交易困難和交易安全隱患。
(四)債權人權利保障與救濟方面存在挑戰
為了保障債權人利益及交易安全,原公司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建立了針對債權人權利保障與權利救濟的多種機制,包括針對出資不實或瑕疵的針對股東、驗資機構等主體的民事、行政、刑事等系列責任、揭開公司面紗制度, 但是現行公司法對公司注冊資本制度進行重大改革后,原有的一些保障機制就面臨新的挑戰。
(1)出資瑕疵或資本抽逃情形下的股東及相關主體的責任問題。在原來的資本制度下,相關法律規定允許債權人在公司未能全部償債的情形下直接請求瑕疵出資的股東、存在過錯的高級管理人員承擔公司未償債范圍內的賠償責任。同時還有嚴厲的行政和刑事責任。資本制度變革后,瑕疵出資與抽逃資金的刑事責任已經在實施認繳資本制的公司不再適用。當然出資有瑕疵與注冊資本抽逃的股東的民事責任依然可以適用。事實上,最高人民法院法釋〔2014〕2號也重申了在新情形下股東抽逃出資的的民事認定問題。但是,在出資瑕疵與注冊資本抽逃的股東行政責任問題需要我們進一步思考。
(2)揭開公司面紗制度問題。逃避債務和財產混同是揭開公司面紗的理由。在實踐中意圖逃避債務難以證明,但以往還可以將股東對公司出資顯著不足作為一種逃避債務的明顯企圖,從而成為可歸責于股東責任的情形而被揭開公司面紗,否定公司法人人格。但是公司資本制度變革后,股東對公司注冊資本出資顯著不足的問題就難以考證了。至于資產混同問題,由于債權人與公司,股東處于嚴重的信息不對等情形,尤其是年檢改成年報制度后,缺乏中介機構和政府的審查,對公司的年報無法辯知真假,增加了債權人獲取一人公司資產混同方面證據的難度。
三、加強對公司資本制度變革后的債權人的思考
(一)落實有限責任公司的信息披露責任,保障債權人的知情權
及時披露。企業信息公示沒有必要留出半年的時間,預留2個月的時間即可。
全面披露。公示范圍要擴大,也要將重大訴訟或者重大投資兼并之類內容列為公示范圍。 真實披露。在當前確定的對企業公示信息的舉報制度及工商部門抽查制度外,一是增加一個與該企業發生過交易的交易對象的評價平臺,供他人參考或者作為工商部門查處的情報和參考依據。 二是要進一步提高工商部門對企業年度報告真實性的抽查比例,同時對大家反映較多的信譽不良的企業或者領域要重點核查。
(二)建立并完善公司信用機制建設
(1)加強對公司的信用監管。要創新信用監管方式,運用多種方式加強對公司信用的管理和約束,例如建立經營異常名錄和企業公示信息抽查制度等、綜合執法部門聯動響應機制、褒揚誠信,懲戒失信尤其是加大對失信企業的懲戒力度等。要逐步對失信公司采取“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處置格局。
(2)建立企業信用信息數據庫,向社會提供查詢服務。以工商部門對企業的注冊號為基礎,全面整合工商系統、銀行系統、社保系統、政法系統、稅務系統等的各類信用庫,盡快實現企業信用相關的數據庫的互聯互通, 建成全國統一的跨產業、部門、地域的的公司信用庫。
(3)建立對企業信用的第三方信用評級機制。公司資本制度的變革使得公司設立門檻降低,新增了大量的中小型公司,面對數量龐大的小公司,交易相對人自己去收集信息、分析信息爾后判斷該公司的信用還是十分困難的。在此情形下,適合引入第三方信用評級機制能夠有助于企業防范商業風險,促進交易安全。
(三)進一步完善債權人的權利救濟機制
(1)完善瑕疵出資或抽逃資金責任。公司注冊資本制度變革后,許多人認為瑕疵出資或抽逃資金責任已經沒有存在的必要性了,但實則這樣理解是有誤區的。認繳制背景下,只是要求最低資本額,也不再硬性規定認繳資本的期限,但是股東自己在章程中的承諾是需要履行的,只是繳納時間可由股東自行決定,繳納注冊資本后,未經法定程序也不得隨意抽走。如果股東未按章程約定履行出資義務或者隨意抽走資本,同樣構成瑕疵出資。
股東認繳注冊資本的行為構成了對潛在債權人的承諾。如果公司資不抵債、進入破產或清算程序,認繳注冊資本的股東也需要在其承諾認繳的注冊資本范圍內向公司的債權人承擔賠償責任。因此,除了刑事責任外,關于兩虛一逃的民事和行政制裁措施仍然在發揮作用,也是對債權人利益保護的重要措施,而且應該根據具體情形加以完善。
(2)完善揭開公司面紗制度。資本制度變革后,司法機關需要制定揭開公司面紗的適用規則。 因為,認繳制下更難以有客觀因素來確定是否具有逃避債務的目的和故意,更難以確定資產是否混同。另外還會出現一些新的情況,例如一元公司從事巨額交易能否作為揭開公司面紗的理由和情形。面對此次資本制度的重大變革,我們應通過有效的法律解釋來確定揭開公司面紗的具體司法標準,例如將難以舉證的逃避債務改為存在欺詐行為,列舉一些資產混同的情形或因素,以切實防止股東尤其是一人公司情形下對法人資格的濫用,保護債權人利益。
(3)建立特別機制保護債權人。一是要加強公司治理要求,如達不到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要求,債權人有權要求董事高管股東等控制人員承擔補充賠償責任;二是,強化公司年度報告真實性的連帶民事責任制度。有限公司的股東、董事、監事、經理要對公司年度報告制度的真實性承擔連帶民事責任制度。三是,可借鑒其他國家的經驗,建立一些特殊的機制來保障債權人的利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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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加了與企業內部控制相關的業務需求在《基本規范》后,全球四大會計師事務所之一的德勤,于2008年7月中國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報告,顯示44%的公司認為其已經建立了內部控制體系。而另外56%的公司沒有建立或現有內部控制機制尚不完善。由于我國大部分上市公司控制環境先天不足、控制制度不健全等原因導致內部控制薄弱的原因,不符合《基本規范》的要求,必然會要求會計師事務所為其提供內部控制咨詢業務,以達到規范的要求,符合上市的條件;另一方面報告顯示90%的受訪上市公司認為注冊會計師對內部控制進行有效性審計有利于企業完善內部控制工作,通過注冊會計師的獨立檢查,有利于幫助企業發現自身內部控制體系存在的問題,提升自身的管理水平,而目前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內部控制進行有效性審計的上市公司不到5%。上市公司披露內部控制自我評估報告并且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是未來的發展方向,也是資本市場發展的要求。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將會有越來越多的公司認識到內部控制的重要性,選擇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審計。
(二)為會計師事務所開展內部控制咨詢提供了統一的標準在《基本規范》之前,我國會計師事務所在進行內部控制咨詢時,往往參照國際上的經驗和體系(如COSO)或借鑒國內其他一些規定,并考慮一些相關部門的要求。內部控制制度的設計安排都是由會計師事務所和咨詢人員根據經驗判斷來決定的,并不真正適合我國的國情。該規范解決了這一問題,能使內部控制咨詢真正提高企業的管理水平和風險防范能力,增加企業的價值。這對會計師事務所開展內部控制咨詢業務是有利的。
(三)提高會計師事務所財務報告審計的效率,降低審計風險財務報告的審計,隨著企業規模的越來越大,不可能直接做實質性測試。而是首先要對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有效性進行評估,這是審計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情況直接關系到財務報告審計的效率和風險。《基本規范》第四十二條特別針對企業建立反舞弊機制做出了規定,如果企業按照《基本規范》的要求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就能從根源上杜絕企業內部舞弊事件的發生。而且還可以降低管理層舞弊而導致企業資產流失的風險。目前在會計信息失真主要是由舞弊造成的情況下,《基本規范》的實施更能發揮出降低審計風險、提高財務報告審計質量的作用。
二、會計師事務所面臨的風險
(一)鑒證客戶方面目前,我國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普遍薄弱,對內部控制有效性審計面臨較大的風險。德勤的報告顯示超半數中國上市公司內部控制不達標,盡管我國上市公司的內部控制現狀與2007年相比有些改善,但總體上看,在內部控制建設方面仍存在較大的欠缺,公司認為自身的內部控制體系尚無法完全滿足監管機構的要求,并缺乏完善的內部控制體系。由于我國進入市場經濟的時間較短,對內部控制認識不到位,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管理人員對內部控制不重視,導致公司控制環境先天不足。公司大部分經營活動在內部控制不健全的情況下進行。即使有些公司建立了比較全面的內部控制制度,但僅僅只停留在紙上而沒有嚴格執行,不能落實到實處。大部分公司的風險管理機制也不健全,事前較少實行風險防御,風險識別和風險評估機制也不完善。會計師事務所對內控如此薄弱的公司進行內部控制有效性審計,可能會面臨較大的審計風險。
(二)鑒證依據方面對公司內部控制有效性審計缺乏相關的審計準則。楊有紅、汪薇在《2006滬市公司內部控制披露》中對自愿進行內部控制有效性審計的24家公司研究發現:會計師事務所在對公司內部控制有效性進行審計時,有54.2%的會計師事務所依據的是2002年的《內部控制審核指導意見》,有41.7%的會計師事務所依據的是2006年的《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有4.1%的會計師事務所依據的是2006年的《上海證券交易所內部控制指引》。由此看出會計師事務所對內部控制有效性審計沒有統一的依據。《內部控制審核指導意見》表面上看是針對內部控制的,但內容和最后的報告格式都僅僅針對財務報告;《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中與內部控制有關的就是第1231號準則――針對評估的重大錯報實施的程序,但也主要是針對在財務報表審計過程中,如何了解和測試被審計單位與財務報表有關的內部控制,而不是廣義的內部控制。會計師事務所要對內部控制發表審計意見,必須有一個專門針對內部控制的統一的審計準則。規范會計師事務所如何確定審計范圍、如何審計、如何取得證據、如何界定發現問題的性質等。
(三)會計師事務所自身方面會計師事務所缺乏相關具有勝任能力的人才。會計師事務所業務范圍的擴大,對具有相關專業知識和豐富經驗的人才的需求也大幅增加。另一方面相對財務報表審計而言,內部控制審計需要更多的職業判斷。首先在企業方面,因為內部控制是為了防范風險,而風險是還沒發生、不確定的,所以企業要先判斷哪里有風險,然后判斷風險的大小,風險的偏好,還要考慮用什么樣的內部控制,將風險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圍內。注冊會計師在審計時,也要運用大量的職業判斷。因此會計師事務所在缺乏相關具有專業知識和經驗的人才的情況下,盲目承接業務會面臨較大的審計風險。
三、會計師事務風險防范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