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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市場論文大全11篇

時間:2022-03-24 07:3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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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市場論文

篇(1)

2巨災保險供求的基本關系原理

2.1供給規律

巨災保險的供給量是指在其他影響供給因素不變的條件下,對應于某一個價格水平(即費率水平)下,市場所有巨災保險供給者愿意提供巨災保險及服務的數量。從幾何意義來看,巨災保險供給量就是與某一價格對應的點,巨災保險供給則是與不同價格對應的點的連線。巨災保險的市場供給反映的是賣方的意圖,即出售能力和出售愿望,價格水平上升能增加利潤,供求者愿意提供更多的商品和服務。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技術水平的提高,生產要素的成本下降,稅收的減免和政府的補貼,能使其在原有的價格水平下生產更多的產品和服務,從而巨災保險的供給曲線(S曲線)會向右方移動。此時,在其需求不變的情況下,市場均衡價格下降,均衡數量增加,如圖1所示。圖1巨災保險供給的基本規律是,曲線(S曲線)向右上方傾斜,即供給量和價格呈正方向變化,價格愈高,巨災保險的供給量就愈多。

2.2需求規律

巨災保險的需求量是指在某一價格(或費率)和收入水平下,所有消費者愿意購買巨災保險及其服務的數量。巨災保險需求(即巨災保險需求曲線)指的是巨災保險需求量與其價格之間的關系,反映了不同的價格水平下巨災保險的需求量。從幾何意義來看,巨災保險的需求量就是與某一價格和收入對應的點,其需求則是與不同價格和收入水平對應的點的連線。巨災保險的市場需求反映的是買方的意圖,即購買能力和購買愿望,在收入(或價格)水平一定的情況下,價格(或收入)愈高,消費者愿意購買的巨災保險及其服務數量愈少(或愈多)。此外,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巨災風險因素的存在程度越高、范圍越廣,消費者對巨災保險的偏好性越強,或其替代品的價格越高,消費者羅承舜:我國巨災保險市場供求主體的分析與思考市場調研會在原有的情況下購買更多的巨災保險,從而使其需求曲線(D曲線)向右方移動。此時,在供給不變的情況下,市場均衡數量增加,但均衡價格上升,如圖2所示。巨災保險需求的基本規律是,曲線(D曲線)向右下方傾斜,即需求量和其價格呈反方向變化,價格越高,需求量越少。

2.3巨災保險市場的均衡

當巨災保險的供給曲線和需求曲線相交時,確定的價格與數量就是巨災保險市場的均衡價格和均衡數量。在一個完全自由競爭的市場里,價格會不斷變化直到市場達到均衡,即直到供給量等于需求量為止,這是供求模型最理想的狀態;但是,在現實生活中幾乎不存在完全競爭的市場。即便如此,只要某個市場大體上處于競爭,它仍然符合供求關系的基本原理,用供求模型分析同樣具有意義。當巨災保險市場的供給和市場需求等量增加時,形成新的均衡點,如圖3所示,在原來的價格下,市場能消化更多的巨災保險。

3我國巨災保險供求雙雙不足

3.1供給分析

(1)巨災保險技術水平低。巨災保險的設計經營涉及地質、地理、氣象、水利、物理、數學和土木工程等眾多學科的專業知識和技能,相對于普通保險產品,其技術要求和投入成本都相對較高。而目前我國保險業對巨災保險的專業技術人才的培養投入不足,未能將保險精算與這些專業知識有效的結合;加之我國沒有建立完整的預災體系和巨災風險管理數據庫,因此保險公司難以對巨災的發生和損失進行合理分析和預測,導致在產品設計時保險公司過于保守,定價較高,且產品種類單一。(2)逆向選擇問題嚴重。巨災雖然具有發生概率小、頻率低的特點,但是一旦發生,巨災風險因子將在受災區域內高度集中,導致該區域內危險個體的風險性高度相關;由于巨災保險市場的供求雙方的信息不對稱,高風險者更傾向于購買巨災保險,如果巨災保險的投保人多為高風險者,那么巨災風險將無法分散,保險公司可能會為此支付巨額的賠款甚至面臨破產。這也與保險設計的數理基礎和經營前提———大數定律不相符合。顯然,為了減少損失,保險人減少甚至不提供巨災保險供給,也是理性的選擇。(3)監管部門的管控嚴格。由于我國巨災保險缺乏技術基礎,相關部門對巨災風險保持十分警惕的態度,對巨災保險管制嚴格,導致巨災保險供給受限。如1996年,中國人民銀行考慮到我國的地震保險經營缺乏科學的精算基礎,為了確保保險公司穩健經營,決定將“地震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列入絕大多數財產保險的責任免除條款,地震保險的經營受到嚴格限制。

3.2需求分析

與一般的商品不同,保險需求的表現形式有兩個方面:一是在物質方面,當發生意外事故和自然災害后,人們的經濟損失能否得到合理補償;二是在精神方面,即在事故發生之前,人們為減除精神壓力和后顧之憂而對保險產生的需求。在近年來的巨大災害事故中,經濟補償與巨額損失之間的差距體現出我國巨災保險的巨大缺口。(1)居民購買力不足。雖然我國經濟總量已經超越日本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但是我國仍然是中低等收入的國家,并且我國城鄉收入差距巨大,特別是西部、西南部經濟落后的山區更是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的重災區。沒有貨幣購買力的支撐,巨災保險潛在的需求無法轉化成實際的需求。理性消費者的消費選擇是追求個人效用最大化,當選擇消費巨災保險所獲得的效用小于其他商品的效用時,人們會不斷地消費其他商品直至兩種商品的邊際效用相等。(2)巨災保險被替代化。近幾十年來,我國發生巨大災害之后,往往主要依靠政府專項撥款和社會捐助,保險卻顯得無足輕重。這不僅給政府造成財政負擔,而且不能及時進行救援和重建,甚至廣大受災者的損失無法被分攤而使其一無所有。與此同時,我國居民出于對未來不確定性的考慮而保持較高的儲蓄率,也使得巨災保險的效用被替代化。(3)個人危險意識薄弱,企業風險管理理念不強。因為巨災具有發生概率小、頻率低的特點,平時在是否購買巨災保險這一選擇時,人們往往持有僥幸心理,認為該種不幸的事情不會發生在自己的身上,從而保持不作為的狀態;一旦巨災發生,人們才感覺到危險因素的存在,從而災后的一段時間內,投保的巨災保險的人數會有明顯的增加。再者,風險管理制度并沒有引起我國企業的重視,在利潤最大化的驅使下,許多企業甚至對員工的基本保險保障都沒有提供。

4思考與建議

4.1增加供給

(1)提高巨災風險技術水平。首先,政府、社會和保險業本身應當加強對巨災風險專業人才的培養,將與巨災保險設計和經營相關的學科有效的結合,提高我國巨災保險的數理基礎;其次,政府應當盡快建立起巨災風險管理數據庫,為巨災風險的研究和產品的設計提供完整的真實資料;最后,加強與國際巨災風險研究項目的交流和合作,學習美國、英國、新加坡和日本等國家和地區積極有效的巨災風險體制和產品設計經營技術,同時還要加大對外開放程度,積極引進外資,提高我國巨災風險管理水平。(2)產品創新。傳統的巨災保險和再保險業務難以分散巨災風險和承擔巨額賠償,作為金融市場的一部分,我國保險業可適當的利用資本市場來分散巨災風險,其優點在于資本市場巨大的容量可以把巨災風險消化,流動性強,且資本市場的系統性風險和巨災風險不存在相關性。美國的保險衍生證券和巨災債券從二十世紀推出至今,為巨災風險吸納了充足的資金,且其穩定的收益也吸引了資本市場的廣泛關注。如此,巨災保險的承保能力將極大提高。(3)稅收優惠。對巨災保險實行稅收優惠政策,不僅可以降低保險公司的成本,調動其在巨災保險業務的積極性,而且還使巨災保險產品重新定價,在一定程度上能改變巨災保險市場供求雙雙不足的狀況,有利于巨災保險市場的健康發展以及社會長期的安定。但值得注意的是,稅收優惠并不能是簡單的減免稅,稅收優惠必須有針對性地對市場結構進行調整,才能使規模不同、優勢不同的外資保險公司、大型保險公司和中小保險公司的互利雙贏。

4.2改善需求

(1)改變救災體制,財政補貼保費。購買力不足是制約我國巨災保險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相對于災害發生時政府直接撥款“兜底”,對購買巨災保險的消費者進行財政補貼,能降低消費者的投保成本,調動群眾的參保積極性和提高巨災保險的市場需求,還能減輕災害發生時政府的財政壓力,將巨災風險向保險公司和社會分散、轉移。我國政府還應盡快從巨災救助的“第一保險人”向“最后保險人”轉變,學習新加坡和中國臺灣多層級的巨災風險分散機制,對巨災損失額度進行劃分并明確各個層級的責任主體,當超過一定的損失額度時,再由政府承擔,最后通過立法來保障體制的順利運行。(2)強化風險意識,普及保險知識。當前,我國大陸地區社會的整體風險意識和保險理念不強,保險知識缺乏,很少有公眾能主動利用保險作為分散風險的工具,甚至存在排斥保險的現象。政府和有關部門應通過各種渠道和方式向社會,尤其是災害事故多發區,大力宣傳防災減災常識,普及保險基本知識,努力提高全社會的風險意識。同時,保險公司也應加強對從業人員職業技能的培訓,對職業道德嚴格要求,對違紀違規行為嚴厲懲處,這樣才能提高保險公司的服務水平,在社會公眾面前樹立良好的形象。(3)在一定程度上實行強制巨災保險。因巨災風險造成的損失巨大,無論給個人、企業甚至政府都帶來巨大壓力;特別是對于巨災保險的逆向選擇問題,政府及相關部門為分散巨災風險的集中度,可在一定程度上采取強制性的巨災保險。例如,在臺灣地區,將地震風險附著在住宅保險里從而納入保險人的責任范圍。此外,還可以對已購買巨災保險的企業或個人提供貸款優惠政策,對固定資產超過一定額度的企業實行強制保險等等。

4.3規范保險中介市場

對于目前我國保險中介市場出現的一些問題,政府及有關部門應加強監管,完善保險中介機構的法律法規和制度建設,引導其健康有序的發展。保險中介方也應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和相關要求,規范自己的行為,提高從業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和職業道德素質;同時,還須明確保險市場的分工,走專業化經營道路,以拓寬巨災保險市場的空間。

篇(2)

二、我國目前旅游保險市場發展存在的問題

1.游客出行對于保險意識淡薄我國居民每年出行的數量年年增加,但是對于旅游保險這一投保意識卻十分淡薄,對于旅游保險缺乏一定的認識和了解使得一些旅游保險產生了滯銷。一是由于辦理保險各項業務的復雜性和宣傳并不到位,消費者對于旅游保險的認識還十分的模糊;二是一些消費者對于旅游一直存在一種繳費的心理,認為出行旅游只要注意一些,小心一些就不會出現問題,對于在外出旅行中一些存在的風險以及后果存在認識不足。

2.保險公司對旅游保險業務不重視旅游保險具有期限短、賠付率高的特點,一些保險公司對于開班旅游保險業務的興致不高,對于在旅游保險的一些產品在開發、設計以及小傷方面都投入的很少。保險公司對于旅游風險的控制水平并不是很高,主要體現在:目前一些保險公司只針對一些團體旅游進行銷售和服務,對于一些自助的游客并不服務,主要的原因是團體參保可以進行整單承接,自助游客主要因為個體差異性大,以目前的保險公司的技術水平很難短期服務于散單顧客;由于旅游外出的風險控制很低,保險公司對于在游客旅游期間參加的所有項目進行承保,一些保險公司對于游客登山、潛水、攀巖等一些容易產生危險的項目提出免責條款,而這些卻恰恰是消費者在外出旅游時最想得到保障的方面。

3.保險公司的險種開發并不能滿足旅游業的發展由于保險公司的險種十分有限,對于目前不斷發展的旅游市場,當前的險種很難滿足旅游業的發展。旅游的途中往往包含了很多的風險因素,如搶劫、自然災害、乘車安全等都隨時有可能發生,目前保險公司對于這些還少有涉足。對于一些新的旅游保險業務,保險公司所進行的營銷方法也比較單一,僅僅依靠旅行、票點代售以及網上投保幾種渠道進行,整個營銷通路還沒有全部打開。

三、大力發展我國旅游保險的方法

1.對旅游保險的宣傳要加大宣傳力度當前我國居民外出旅游已經對風險意識有所增強,這在客觀上就已經為我國的旅游保險業的發展提供了一個很大的發展空間。保險公司應對旅游保險的產品加大宣傳,讓人們對產品全面的了解。與此同時社會各部門也應該積極配合,在居民旅游外出時,提醒其辦理旅游保險業務,在旅行社或者網絡上進行報名時應該積極宣導宣傳和推薦的工作,將覆蓋面要做到最大最廣。

2.保險公司要對服務進行創新保險公司應該對傳統的銷售模式和投保方式進行變更,以往的旅游保險銷售只是在旅游時進行推保,保險公司可以在平時的壽險的時候推銷旅游保險或者進行打包銷售,讓消費者對2個險種或2個以上進行共同購買,做到借力使力。

3.對旅游業保險市場規范整頓相關部門應該對旅行社的保險業務進行資格審查,確保整個保險市場的良性的、有序的發展。加強旅游保險的工作,在游客辦理業務時,要讓消費者有知情權,對一些不法行為要嚴厲的打擊,對一些收取手續費的不正當行為要堅決地禁止,對一些多次審查不合格的旅行社要堅決地予以查處。各保險公司也要對自己的網絡服務加強建設,加強在旅游地點的醫療、救援業務的開展。提升理賠效率,維護市場的一個正常秩序。

4.拓寬銷售渠道以方便投保除了依靠傳統的旅行社和售票點代售意外,筆者認為應該借助當前網絡優勢進行網絡投保。隨著近幾年網絡發展的大趨勢,人們在網絡上進行消費已經有了相當大的一個比重,生活用品、家電甚至汽車都已經在網絡上進行銷售,在網絡上進行保險業務的開發也是未來保險業發展的一個必然的趨勢。目前我國已經有保險公司在網絡上開展了在線投保的業務,消費者可以在網絡上進行自主選擇,進行險種的甄別并進行上支付。對于可以進行這項業務的公司,在網絡上進行宣傳,并利用客戶服務端進行服務,讓消費者在網絡上進行支付,可以減少很大的人力、物力和財力,就可以更多的讓惠于客戶。不僅可以提高效率還可以方便消費者,也增加了保險公司的業務收入。

5.抓好續保,持續營銷我們都知道開發一個客戶很難,但是維護一個老的客戶就相對容易很多,在我國保險業里,由于一些老客戶維護不佳,經常會出現續保不利的情況。因此保險公司應該退出一系列的續保優惠來爭取老客戶繼續投保。保險公司可以根據旅游的出險概率引導客戶的彈性費率。

篇(3)

二、海東地區財產險業務發展出現的問題

(一)從業人員素質有待進一步提高

海東財產保險業務市場從業人員素質參差不齊,導致銷售過程中的誤導現象不同程度存在。由于利益關系,有些銷售人員在銷售過程中對投保人進行或多或少誤導,甚至與客戶串謀提供不真實信息,而這些信息往往在索賠時才有可能被發現,甚至不能發現,給公司形象造成了一定影響。盡管近年來保監局和行協多次整頓市場、加強管理,但是該問題仍然沒有得到徹底根治。

(二)保險誠信有待進一步加強

近幾年來,由于市場主體增加較快、法律法規建設滯后、社會信用體系不健全、行業標準尚未形成、內控制度落實不到位等因素,使保險誠信缺失已成為中國保險業必須面對的嚴峻問題。1.保險人和保險中介誠信缺失。突出表現為:宣傳展業單時,用晦澀或所謂專業性的語言設置陷阱,故意隱瞞保險責任;對客戶進行誤導宣傳,為獲取業務不擇手段;借助權力部門的力量,以聯合發文、會議紀要、口頭命令等方式發展業務;通過協議或借行業協會名義聯合限價、劃分市場進行壟斷經營;展業理賠兩張臉,通過拖延賠付、無理拒賠等手段侵害被保險人利益;有的從業人員利用保險業人才缺乏和管理上的漏洞,非正常地頻繁在公司間流動,并對原單位進行惡意詆毀或唆使鼓動老客戶退保,擾亂市場秩序;有的保險人甚至與投保人合謀欺詐,損害被保險人利益;保險中介機構欺詐誤導投保人或保險公司等。2.保險消費者誠信不足。主要表現在: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隱瞞風險信息,騙取賠償;有些投保人先出險,后投保;有的偽造與保險事故有關的證明、資料和其他證據,編造虛假的保險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損失程度,騙取不當得利;有的對低值物品高額投保,然后肇事騙賠;更有的人為制造保險事故,故意造成保險財產的損失及被保險人的人身傷亡事故。如將自己的身體致殘、將自己的妻兒父母致死,騙取保費等。誠信是保險業的生命。當保險業的誠信缺失升級為誠信危機時,將直接影響到整個社會的安危、行業的興衰、保險從業人員的個人前途和廣大被保險人的切身利益。

(三)保險環境有待進一步凈化

例如,對于同一保險標的,各保險公司的定價收費高低差別很大,使被保險人感到此行業法制環境不規范。還有個別保險主體由于長期盈利狀況不佳,沒有能力為被保險人提供快捷、優質、合理的理賠服務,容易產生理賠難的問題,從而使保險行業由于誠信問題而得不到客戶的信任。

三、海東地區財產險業務發展策略

為使財產險業務又好又快發展,不僅需要保險主體的合規經營、創新發展模式,還需要行業監管等外界因素的共同促進。

(一)避免非理性競爭

鑒于高額的手續費已成為財產險發展甚至保險公司虧損的消極因素之一,保監局、行協已經認識到它的危害性,并且出臺了相關的行業自律規定、手續費支付管理等辦法,有效規避惡性競爭,為行業有序、良性發展創造有利條件。

(二)創新服務理念

要堅持以服務創新為主導,堅持服務創新,就是堅持以客戶為中心,提高服務質量,不斷開發特色服務項目,為不同客戶群提供不同的產品和服務。特別要對優質客戶和潛在優質客戶提供個性化的服務標準和內容,為公司培養忠實客戶群。

(三)提升品牌意識

各保險主體要善于運用品牌競爭策略。良好的品牌形象有利于企業在激烈競爭中保持行業領先地位,有利于企業的可持續發展。然而,目前多數保險公司的品牌意識不強,對于品牌的理解和宣傳僅僅停留在公司品牌的樹立和打造上,卻忽略了保險公司產品體系的品牌問題。有些公司錯誤地認為,只要公司業績上去了,品牌自然會得到提升。殊不知,即使由于業績提高,知名度有了短暫的提高,但是一旦有其他保險主體提供更好的服務和產品,客戶會立即離開。

(四)營造規范的法律環境

市場經濟從本質上說就是法制經濟,各保險主體在統一的法律體系、市場規則的規范和約束下,從事保險經營和公平競爭,進而深化改革進程,推動經濟建設,維護社會穩定,保障人民生活,促進保險業的健康發展。

篇(4)

1、保險業務增長快,保費收入和經濟效益的增長均超過了同期國民經濟發展速度,保險業務范圍向縱深發展,新業務新險種不斷涌現,保險市場規模日趨擴大。“八•五”期間,保險業保費收入年均增長44%,遠遠高于國民生產總值12%的增長速度。1996年我國保費收入85646億元,保險金額158萬億元,近百萬家企業、1億個家庭、4億人次、2億多畝農作物參加了各類保險。涉外保險承保了3,000多億美元的進出口貿易額和絕大部分三資企業的保險,并在世界主要港口委托了300多家貨損檢驗和理賠人。

2、保險風險責任巨大,索賠案件增多,保險的經濟補償作用日益顯著。保險事業的發展為國民經濟持續穩定增長保駕護航,為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和社會穩定發揮了巨大的經濟保障作用。如中保集團在1998年南北方特大洪澇災害中深入受災現場,本著“主動、迅速、準確、合理”的理賠原則,為受災地區企業和人民的生產自救、災后重建發揮了主渠道作用。

3、保險市場對外開放穩步發展我國保險市場對外開放始于80年代初期,預計到下個世紀初中國保險開放的地域將從上海和廣州等地擴大到主要沿海經濟中心城市,除有計劃地增加引進外資保險機構數量外,我國還將開展引進外資保險經紀人公司和保險人公司的工作。

4、我國保險業的國際化程度不斷提高國民經濟和保險市場的對外開放,為保險企業開拓海外市場創造了極為有利的條件。目前,我國的保險企業已在海外設立了120個分支機構,年保費收入近3億美元。我國保險企業還通過再保險方式,為海外的保險人提供保險服務,如中保集團在世界各地設立分支機構71個,與120個國家和地區的1,000多家保險和再保險公司建立了業務關系,每年再保險分出分入業務的保費流量在2億美元左右。

二、我國保險業發展過程中的問題

(一)保險業正處于起步階段,社會公眾的保險意識淡薄,保險市場主體偏少,缺乏適度競爭,保險市場體系仍不完善。

當前,我國的人均國民生產總值、保險密度和保險深度都較低,保險業還處于起步階段,未能在國民經濟運行中和公眾生活中發揮舉足輕重的作用。同時,我國公眾的風險及保險意識淡薄,形成了社會風險總量增加與消費者保險意識滯后的矛盾。

從目前的保險市場主體看,參加保險市場的保險公司數量太少,雖然我國保險公司的總數已達20多家,但是只有中保集團等極少數保險公司可以在全國開展業務,中保集團仍控制著70%的份額,其它公司各自所占的份額很小,說明保險市場壟斷程度依然偏高,缺乏適度競爭。同時,這與我國人口狀況不相適應。如美國人口為2億,保險公司6,000家,香港人口與廣州大致相當,但香港有229家保險公司,從業人員8,000人左右,而我國人口12億多,僅有保險公司20余家。這種狀況的弊端是難以給保險市場的競爭者帶來真正的壓力,也使消費者無法享受到優質的服務。

(二)保險業發展總體水平落后,業務結構發展不平衡,險種結構單一,適應性不強,新險種開發緩慢。我國保險業務總量仍然偏低,總體發展水平還很落后。1995年我國保費收入為6157億人民幣,約合74億美元,不及美國的1%。表明我國的保險服務特別是壽險服務還遠遠不能滿足社會需要。

保險業務結構發展不平衡表現在:一是產險業務比重大,壽險業務增幅快,二是產險和壽險業務結構不合理,產險中企財險和機動車輛險位居一、二位,各公司對航意險的爭奪激烈;壽險中團體險占較大比重,短期險發展緩慢,三是城鄉保險業務比例失調,城市保險發展明顯快于農村,農業保險占產險業務的比重不足1%,呈萎縮發展的態勢。研制和開發新險種是適應保險競爭的需要,產壽險分業經營后,加速險種的更新換代顯得尤為迫切。眼下正在市場上運行的險種有400多種,但真正具有生命力、適銷對路的險種并不多。

(三)保險法制不健全,市場競爭條件不平等,保險業發展的外部環境亟待改善。

我國的保險法制還不健全,這給不規范的保險經營造成了可乘之機,并造成市場競爭秩序混亂。另外,國家對保險業實行差別稅率,對平保和太保統一征收33%的稅,而對中保集團征收55%的稅,并且中保集團稅后利潤由調節稅再劃出一部分,基本上是將利潤的80%左右上交國家,而外資保險公司在華享受15%的優惠稅率。稅率低費率必然低,在保險競爭中會形成明顯的價格優勢,這就造成我國幾類不同性質保險公司之間的不平等競爭。

(四)保險資金特別是壽險資金運用范圍過窄,保險基金難以保值增值,保險賠付水平過低,保險經濟補償作用有待提高。

目前我國保險資金運用方式單一,投資規模與范圍受到嚴格限制,投資收益率極低,加之通貨膨脹等因素的影響,保險基金不能保值增值。尤其是壽險基金面臨幾十年后巨額的累積責任,確保壽險投資有較高的收益率直接關系到壽險公司的生死存亡和對被保險人的保障問題。自1996年以來國家連續下調銀行利率,據測算,中保系統于1997年因降息就損失近50億元,我國大部分壽險企業也出現了嚴重的利差倒掛現象,償付能力明顯不足,形成了很大的風險,壽險經營面臨困境。為此,放松對保險業特別是壽險業資金運用的限制,擴大保險資金運作空間,是保證我國保險業順利發展的現實選擇。

(五)保險經營性風險日趨積聚,保險業面臨風險的考驗。

主要表現為:部分保險機構違規對外提供擔保;保險存款不合理,貸款質量不高,風險增大;部分險種責任過大;險種結構不合理,風險集中在少數險種上,不能作到風險的分散化;自留風險的責任過大;壽險業務預定利率過高,預定費用率偏低,潛伏著較大風險;保險公司內控制度不健全,管理上存在較大漏洞;壽險投資渠道受阻,又因利率下調和通脹因素的影響,使得遠期風險增加;承保的業務質量不高,保險標的風險增大;保險公司提取的未決賠款準備金明顯不足,償付能力極其有限,抗風險能力不強,特別是抗巨災的能力更是令人擔憂。

(六)保險業務迅猛發展與人才匱乏形成尖銳矛盾。

保險經營的特殊性決定了它對展業、精算、承保、理賠、查勘和投資等環節人才的需求。保險專業人才的培養是一個漸進、累積的過程,我國保險業務停辦20年之久所帶來的最嚴重后果是保險人才培養的斷層,導致目前保險從業人員總體水平偏低,大專以上學歷的只占總人數的30%。許多保險公司在招收了沒有任何保險知識的人員后僅僅對其進行2周到4周左右的培訓后即上崗推銷保險。這些人經常出現答非所問、誤導陳述、保費回扣和惡意招攬業務等違規現象,極大地敗壞了保險聲譽。

三、解決我國保險業面臨問題的對策。

(一)加大保險宣傳力度,重視保險機構建設,進一步完善保險市場體系。

保險市場的培育工作應從宣傳入手,制定一個符合市場規律的宣傳策略,通過各種途徑大力宣傳保險知識,努力提高社會公眾對保險的認識程度。

我國保險市場正處于初創階段,保險機構數量不足,需要加強保險機構建設。因為沒有相當數量的機構就無法實現保險業的規模經營,目前對設立新的保險公司限制過嚴增加了新公司經營的難度和風險。根據“十五大”精神這方面應有所突破,在保證一定數量的基礎上以“質量優先”作為機構發展的原則,對經營管理好的公司應采取鼓勵和扶持政策,以確保我國保險業的適度競爭。

應加強保險業的內控管理,杜絕違規賠付的發生。同時,加強對保險中介機構的引導和管理,可由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牽頭,組織保險公司和中介機構的有關人員,針對保險市場現狀研究制定保險中介人管理制度及配套措施,在加強管理的同時應注意積極引導。針對保險監管體系的缺陷,對保險業進行統一的專業化管理。既可以對內資和外資保險公司進行集中統一的管理,又可以通過建立專業稽核體系有效發揮監管部門的監管力度,更重要的是通過內部協調保證商業保險和社會保險沿著各自的軌道健康發展。

(二)開發新險種,增強市場競爭力。

1、加強領導,增強新險種開發的組織協調能力。必須從領導體制和機構設置上加大對新險種開發和管理力度,設立“新險種開發和推廣部”,它具體負責:(1)保險市場發展趨勢的調查研究和預測及制度的制訂和組織實施。(2)新條款的設計和報批,組織有關專家進行研究論證,確保條款的嚴密性和科學性。(3)新險種的試驗推廣工作。(4)負責信息反饋,對險種性能和效益的考核和制定獎勵的辦法。

2、險種開發要堅持多層次、系列化的原則。一是對原有險種按新的市場需求進行加工調整,增加新內涵,推陳出新將老險種改造成新險種,二是引進國外的一些險種,結合中國的民風民俗進行嫁接和加工處理,洋為中用,三是在發展常規保險的基礎上必須有自己的險種專長和特色,提高險種的專業化程度,逐步形成自身的主導險種和經營特色,創立拳頭險種和優質品牌,即“三位一體”的險種開發戰略。

3、結合社會保障體系的改革搞好配套險種的開發,加大商業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險種的開發力度,這是新的業務增長點。

隨著我國社會保障體系改革的深入和人口老齡化趨勢的到來,壽險業將面臨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壽險公司應牢牢把握。老齡人口對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有強烈需求。商業醫療保險應該為社會醫療保險提供補充服務,發展補充性醫療保險。要解決社會醫療保險中未被覆蓋人群的醫療保障問題。現行的社會醫療保障所覆蓋的人群有限,1997年國家公費醫療、勞保醫療及大病統籌所覆蓋的人數僅占總人口的27%,參加商業醫療保險者占27%,即70%以上的人無任何醫療保障,如何為其提供保障將成為商業醫療保險發展的最大契機。

(三)改革稅收體制,對保險業實行低稅政策,創造適合保險業發展的外部環境。

國家應對內資保險公司實行較低的和大致相當的稅率,取消對外資保險公司的超國民待遇,對新成立的保險公司及個人壽險、養老保險業務應予扶持,其中較為理想的辦法是實行差別稅收政策。一是采取超額累進制,視保險公司規模采用15—25%的不等所得稅率,適當調節過高收入,扶持小公司的發展。二是對具有一定規模的大公司,包括外資公司統一征收略高的所得稅。另外,應建立與國際慣例相吻合的市場環境。

(四)發展我國的資本市場,實現保險投資特別是壽險投資的多元化。

1、調整對資本市場的政策,要重點發展包括壽險基金在內的機構投資者,這樣做既可為資本市場注入大量資金,解決經濟發展的巨額資金需要,也可以作為穩定資本市場的重要力量,從而帶動整個資本市場的發展。

2、賦予保險公司獨立運用資金的自。為使我國剛剛起步的保險業擺脫困境,除了保險業自身采取相應對策外,國家理應在政策上給予必要的扶持。允許保險公司在保證償付能力的前提下,更充分更自由地進行資金運用,對產壽險應區別對待,逐步放寬壽險公司的投資業務范圍,并逐步擴大到公司債券、公司股票、抵押貸款和房地產等業務,以便有效地增強保險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經營能力,提高保險賠付水平。

3、樹立正確的保險投資觀念,處理好安全性、流動性、收益性和合法性之間的關系。強化保險資金運用的內部管理,制定可行的管理目標和考核獎懲措施,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明確責權、責任到人,并對資金運用的各環節實施嚴密的程序和規范的管理,全面強化內控機制和監督機制。

(五)要充分發揮保險行業自律的作用。目前保險同業組織可以完成以下工作:

(1)規范和協調保險市場主體之間的競爭。

(2)加強各主體之間的業務合作,如組織分保和共同承擔巨額風險等。中國民族保險業還比較脆弱,國內同行之間要競爭與合作并重。

(3)促進保險公司經營技術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及保險信息的交流。如定期公布損失率、參考費率和標準保單等信息資料。

(六)增強保險經營的風險意識,科學控制預定利率風險和巨災風險。

當前保險運營缺乏必要的風險意識,給保險業的發展留下很大隱患。我國保險經營要重點防范四個方面的風險:一是保險公司本身經營所造成的風險;二是操作風險;三是預定利率風險;四是巨災風險,我們以1996年的保險金額15萬億元計算,如果理論損失率為3‰,則有450億元的賠償責任;如果發生意外巨災,損失率達到6‰,則可能有900億元的賠償責任,已超過了各保險公司當年保費收入總額及可變現資產的總和。國家防總副總指揮鈕茂生日前透露,1998年我國受洪澇災害影響的人口23億,死亡3,656人,直接經濟損失2,484億元人民幣,這使我們對巨災風險問題有了新的警覺和反思。

篇(5)

者直接出現在現場向觀眾作實地口頭報道。這就仿佛電視記者將新聞現場和新聞人物一齊帶到了觀眾面前,向觀眾當場闡述所發生的一切情景。這種傳播方式有一種超越媒介的穿透力,能產生當面會晤,一對一的人際直接傳播效應,這就大大縮短了傳者與受者的距離,增加了電視新聞的真實感和親切感。這好象是看一部某國風光紀錄片聽播音員畫外音介紹,與聽剛從美國歸來的好友指著錄像繪聲繪色的介紹不同一樣,人們總覺得后一種方式更為親切可信。1986年10月15日,英國伊麗莎白女王訪問上海,中午11點45分,客機準時降落虹橋機場,電視記者在現場敘下舷梯接受兒童的獻花。記者如同面向自己的朋友,介紹這里正在發生的一切,這種當面播報的方式,使觀眾倍感親切。

由于電視記者與新聞現場一起出現在電視屏幕上,記者的形象也成了電視新聞傳播的一種信息。從傳播學的觀點看來,現場上一切信息因素都有助于提高傳播效能,一位電視記者,尤其是一位名記者所作的現場報道必將大大增強電視新聞的傳播效果。

二、電視現場報道強烈的現場感,能使觀眾產生身臨其境,參與其事的臨場感、介入感。

現場報道的規定環境是在新聞發生的現場。電視記者作為新聞事件的目擊者甚至參與者向觀眾講述,現場的特定環境,氣氛甚至種種細微末節,除了電視畫面已揭示的內容以外,都可由電視記者向觀眾作口頭報道,使新聞事件的發展變化在觀眾的眼睛展開。在“汶川地震”和“北京奧運”期間看電視,印象最深的就是那些面對鏡頭手持話筒在事件現場播報的記者們。他們眼觀六路、耳聽八方,一邊觀察一邊思考,隨時調動自己的知識儲備,面對鏡頭出口成章,滔滔不絕,并不時的向身邊的目擊者或當事人發問。因此,他們并非一般意義上的記者,準確地講是:“現場報道員“或“出鏡記者”。更精彩的現場報道出現在北京奧運會上。在空中、地面和場館內外,在同比賽有關的各個角落,都活躍著現場報道員的身影,伴隨著一枚枚金牌的產生后對冠軍的現場采訪,雖然時間短暫,但極大地滿足了觀眾的收視期待。2008年是一個值得紀念的年份,現場報道員的群體亮相,以不可阻擋之勢展現了電視現場報道的魅力。

三、電視新聞的現場報道形式也向前方的記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電視新聞現場報道能使觀眾產生同步、現場感、親信感、參與感的優勢,要得以充分發揮,除了選準報道現場與具備必要的攝播器材外,對從事現場報道的前方記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第一,從事現場報道的電視臺記者,不同于一般的記者,他是出畫面的,是現場報道節目意圖的具體體現者,又是節目與受眾之間感情交流的橋梁與紐帶。因此,他要格外注意自己在公眾面前的形象,包括言談、神態、舉止、儀表等等。

篇(6)

責任保險是社會發展進步的重要標志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責任保險得到長足的發展,2003年我國責任保險保費收入為34.82億元,占財產保險的4%,而全球責任保險占財產保險業務總量的平均比重已經超過15%,歐美等發達國家這一比重高達30-50%。2003年人保財險的責任保險占全部業務收入的4.13%,占同期全國責任保險市場份額的71.94%。

國際保險發展的歷史表明,責任保險不僅是保險業的重要分支,也是社會發展進步的重要標志,是法制社會的重要成果。責任保險的發展程度是衡量一國或地區財產保險業發達與否的重要指標,也是反映財產保險市場險種結構是否良好的主要參照。目前我國責任保險的發展還處于起步階段,與西方發達國家相比,在產品種類、保費收入、發展速度、經營環境等各方面還存在差距。我國責任保險發展的現狀不僅與我國保險業發展的整體面貌不協調,也難以滿足我國經濟發展和社會需要。

我國責任保險的發展主要呈現以下幾個特點:

(一)責任保險的發展與法制化建設程度密切相關。由于我國的國民法制意識相對落后,較少有責任風險意識超前的情況,因此國家法律法規的頒布實施對責任保險的市場需求影響極大。例如《旅行社管理條例》的出臺成為旅行社責任保險開辦的契機,而《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頒布極大促進了醫療責任保險的發展。今年開始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體現了保護人民生命健康的精神,社會經營主體對人身損害的賠償責任明顯加大,其所面臨的民事責任風險將明顯增加,是近年來發展責任保險的最大利好消息。

(二)責任保險市場整體表現為供給不足。發展滯后。縱觀我國保險市場,競爭日趨激烈,但是相對其他險種而言,責任保險的市場競爭激烈程度要低得多。到目前為止,責任保險尚未形成獨立的市場體系,絕大多數的業務是從屬于傳統業務,與其它險種相比發展滯后。

(三)地區間業務發展不平衡。我國各地區發展責任保險的情況差異很大。從國際上責任保險發展的一般規律看,經濟越發達,責任保險業務就應當越發達。從人保公司的經營情況看,經濟欠發達的西部地區由于缺乏資源,責任保險發展緩慢,業務占比偏低。但是很多經濟發達的沿海地區責任保險業務發展狀況也不理想,主要是由于責任保險業務比較分散,開展難度大,保費獲取成本大于其他業務,因此業務人員展業積極性不高。

諸多因素制約責任保險發展

(一)法制化程度相對落后,法律制度不夠健全。責任保險的發展與國家法律的發展密切相關。法制環境不健全是制約責任保險發展的主要因素之一。目前,我國的法律法規不夠細化,社會生活的許多領域還沒有相關立法,造成實際生活中許多損害責任認定不清,導致許多責任保險的開展缺乏必要的法制條件。

(二)公民法律意識不強。近年來我國公民的依法索賠意識有了較大提高,尤其是沿海發達地區。但是相對法制化建設完善的國家,我國公民的法律意識應當說還有較大差距,內陸省份更是如此。各種社會經濟主體在投保時對自身利益考慮較多,而對作為“第三者”的社會公眾的利益考慮陜少,責任保險的拓展難度遠遠大于其他財產類保險。

(三)責任保險經營技術落后,缺乏專業技術人才。責任保險在技術方面相對復雜,為了準確衡量實際風險的大小,一般都要通過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科學的風險評估。但是目前由于沒有足夠的專業技術人才,經營技術相對落后,責任保險的風險定價尚不夠科學,從而造成各公司責任保險經營不穩定,同時也限制了責任保險社會管理功能的發揮。

(四)再保險等風險分散渠道成本過高。保險公司在承保了高風險的責任保險業務以后,根據自身承保能力需要向再保險公司進行風險分散。各保險公司為尋求充分的業務技術支持,通常選擇國際市場上知名的再保險公司辦理責任保險等高風險業務的再保險。但是“9.11”和“安然事件”以后,國際再保險市場受到較大沖擊,分保費率快速上漲,條件逐步嚴格化。國內的保險公司只能相應提高承保費率和承保條件,否則高風險業務就無法實現風險分散。這種情況使國內保險市場責任保險的供給進一步被壓縮,需求受到抑制。

發展責任保險需要良好的制度環境

(一)積極促進法制化建設。我國正處于法制化建設的高速發展時期,但是民事法律法規還不夠健全,特別是有關民事賠償責任的規定缺乏力度,建議監管部門和政府有關部門在各種法律法規的研究制定過程中充分考慮這些問題,為保險業特別是責任保險的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

(二)借鑒國外成熟的發展經驗。目前,發達國家責任保險市場發展較為成熟,在開發國內責任保險市場的過程中,有必要借鑒國外成功的市場開發經驗,并結合我國國情,逐步形成有中國特色的責任保險發展模式。

(三)加大社會法制宣傳和保險宣傳。應持之以恒地提高國民法律意識和保險意識,相信通過社會各界的不懈努力,一定能夠在法制化建設的過程中,培育出適合責任保險發展的社會環境。同時還應當進一步加大保險的宣傳力度,讓社會各界更加了解責任保險,有效發揮責任保險的社會管理職能。

(四)加強專業人才的培養。責任保險是高風險、高技術性的領域,對從業人員的素質要求較高。人員素質的高低不僅影響責任保險的業務發展規模,更決定了其業務發展質量。保險公司應盡快培養和儲備一批具有保險、法律和相關業務領域知識的復合型人才,建立責任保險人才庫,為大力發展責任保險、推動業務穩步健康發展打下堅實的基礎。責任保險市場前景廣闊

可以預見,在未來幾年內,隨著我國經濟的高速發展和法制化建設的不斷深入,責任保險市場必將呈現供需兩旺的態勢,市場發展前景廣闊。

(一)責任保險的需求將不斷擴大。近年來我國制定、修訂了一系列法律法規,對責任保險的發展具有很大的推動作用。隨著我國法制不斷完善,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群眾的維權意識將不斷上升,經濟生活中產生的民事法律責任糾紛會大量出現,社會各界對轉嫁責任風險的需求必將進一步提高,這為責任保險發揮其社會管理功能提供了空間。

篇(7)

二、變量的選擇

(一)被解釋變量的選擇

本文的被解釋變量為保險需求總量,保險需求總量(即保險金總額)是保險商品的使用價值量指標,不能表示一國在一定的國民收入水平上的有支付能力的保險需求,必須以保險需求的價值量指標即保險費收入來表示。本文所研究的保險需求是指保險的有效需求,所以選擇保費收入(Y)作為被解釋變量。據《貴州統計年鑒》而得的保費收入為財產保險和人壽保險的保費收入。

(二)解釋變量的選擇

1.地區生產總值(GDP)

地區生產總值與保險發展有著密切的關聯關系,林寶清(1996)和卓志(2001)等學者均證明了地區生產總值與保險收入之間的相關性,且二者之間呈正相關關系。一個地區經濟發展水平越發高,其保險需求越高,保險發展的總量和速度也會隨著快速增長。地區的經濟總量是影響保險需求的重要因素,生產總值越高,保險收入就越多,反之,保險發展就會在一個較低的水平之下徘徊。地區生產總值(GDP)是指一個國家或地區在一定時期內經濟活動所生產出來的全部最終產品的勞務和價值。GDP作為衡量社會總收入的指標具有很強的代表性。

2.居民消費水平

隨著經濟的發展,必然會引起居民消費水平的提高。而居民消費水平的提高意味著消費支出的增加和消費結構的升級。家庭收入的增加會隨著保險意識的增加而增加保險的消費需求。因此,在分析保險需求時,居民消費水平是應該被考慮的重要因素。

3.社會固定資產投資

固定資產投資額的增長會大幅帶來保險業務收入的增長,例如企業為其房屋、設備等投保財產險,房地產開發商為其商品房投保建筑工程險等。而且,根據經濟學原理,投資產生的乘數效應,使國民收入成數倍的增長,從而間接產生對保費的引致需求。由此可見,固定資產投資與保費收入兩者之間存在正相關關系。

4.居民儲蓄

一般而言,居民儲蓄與保險的發展呈現負相關關系。具體原因是居民的儲蓄會產生兩大效應:即收入效應和替代效應。居民儲蓄增加的收入效應會使得人們增加對保險的需求,替代效應則是通過積累財富來代替保險的消費。而居民儲蓄與保費收入之間的關系則應該取決于兩者之間大小。

5.總人口

人口數量是一個地區的保險需求的重要作用,并且表現為正相關關系。人口數量的增加會使得保險需求的增加特別是忍受保險需求的增加。盡管人口的年齡結構、文化水平、等也會影響這保險的需求,并且考慮到數據的獲得教難,本文僅僅就人口的絕對數量對保險的需求進行分析。為了研究的方便,模型中用Y代表保費收入(億元),影響因素變量分別用:G代表地區生產總值(億元),S代表居民儲蓄(億元),I代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億元),X代表人均消費水平(元),P代表人口總數(萬人)。其余影響變量放入隨機擾動項e。

三、模型的建立

(一)研究方法和數據說明

1.研究方法

本文采用多元回歸分析方法對貴州省的商業保險需求進行研究。多元回歸是計量經濟中普遍采用的方法,本文擬以1983至2012年貴州省30年的年度數據為依據建立多元回歸模型。在模型整體預測效果較明顯的前提下,對影響貴州省商業保險需求的因素進行定量分析。由于文中的變量存在多重共線性,用逐步回歸方法消除共線性問題。

2.數據的說明

在一般情況下,時間序數列取對數之后一般不會改變其時序性質故為了消除數據序列的異方差性。文中引入的變量均進行了對數處理。文中所有的數據均來自的《貴州統計年鑒》。

(二)模型的分析

根據最終得到的模型,可以得到結論:

第一,總人口數對保費收入有十分重要的影響,兩者呈正相關關系。在方程模型中,人口總數是最主要的解釋變量,解釋能力非常強。在其它條件不變的情況下,人口總數每增加一個百分點,貴州省的保費需求就會增加3.775%。

第二、地區生產總值對保費收入也有非常重要的影響,從模型中可看出兩者呈正相關關系。同樣,在其它條件不變的情況下,貴州省的GDP每增加一個百分點,其保險需求就會增加1.3056%。

第三,最終得到的模型中雖只包括了總人口數和地區生產總值這兩個解釋變量,說明這兩個變量是影響貴州省保險需求的最主要的變量。但這并不代表固定資產投資、人均消費水平和居民儲蓄對保費收入沒有作用。之所以最終只保留了總人口數和地區生產總值這兩個變量,是因為原方程存在多重共線性。這是由各經濟變量之間存在著相關關系這一普遍現象所決定的。

第四,固定資產投資、人均消費水平和居民儲蓄對保費收入也有影響。為了能驗證固定資產投資、人均消費水平和居民儲蓄與貴州省保費收入的關系,本文分別用固定資產投資、人均消費水平和居民儲蓄三個變量與保費收入建立模型,同樣運用最小二乘法,分析得到:三個模型的可決系數都在90%以上,擬合優度較好,三個解釋變量都與保費收入呈現正相關關系,其中,固定資產每增加一個百分點,保費收入增加0.3264%,人均消費每增加一個百分點,保費收入增加0.5952%,居民儲蓄每增加一個百分點,保費收入增加0.6081%。可以看出,影響貴州省保險需求的因素有地區生產總值、總人口數量、以及固定資產投資、人均消費水平和居民儲蓄,但是前兩個變量的最用作用更為明顯,也正是由于多重共線性的存在,本文的模型僅僅只保留了前兩個變量。

(三)經濟解釋

本文利用最小二乘法回歸估計方法對1983年至2012年的貴州省的保費收入進行了計量分析,從實證的角度論證了貴州省保險發展、保險需求增長與地區生產總值、人口總數等因素之間的關系。我們可以從以下二方面進行經濟解釋:第一,貴州省人口總數的增長是貴州省保險需求增長的主要原因。無論從理論研究的結論,還是從世界各國(尤其是發達國家)保險業發展的影響因素來看,人口因素都是非常重要的變量,我們做了具體分析。人口總量是人身保險的潛在需求市場,它與人身保險的需求成正比,在其他因素一定的條件下,人口總量越大,對保險的需求總量也就越多。貴州省的人口基數不少,根據以上原理,人口變量對保費收入的促進作用很明顯。第二,貴州省經濟增長水平的提高對貴州省保險需求的增長至關重要。經濟增長和發展是保險需求增長和結構升級的根本源泉,是保險業發展的根本前提。貴州省經濟增長為貴州保險業的發展提供了充足的資源、良好的政策支持、穩定的金融環境和良好的外部環境,宏觀經濟增長狀態良好,會為保險業的發展鋪平道路。GDP的快速平衡增長,導致不管是保費收入,還是保險深度和保險密度都呈現出較快的增長趨勢。根據模型,可以預測隨著貴州省經濟的快速發展,貴州省的保險行業和保險收入會有一個較快的增長速度。

篇(8)

1.保險市場對外開放由政府主導型轉向政府調控型。在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前,對外資保險公司進入市場的數量、公司種類、國別和進入時間完全由政府監管部門掌控,這主要是因為國內保險業規模小、競爭力低,屬“幼稚產業”,還需要保護。隨著國內保險市場的逐步成熟和中資保險公司競爭力的提高,尤其是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后,政府監管部門主導市場開放的空間變小。遵守世貿組織原則和履行保險市場開放承諾成為當前保險市場開放的政策取向。

2.外資保險公司業務快速增長,市場份額穩步上升。目前,外資保險公司發展戰略已由初期的宣傳公司品牌、穩步經營轉向依靠產品創新和優質服務,大力拓展業務和實現業務快速增長。2002年,外資保險公司保費收入從1992年的29.5萬元增長到46.2億元,占全國市場份額的1.51%.在國內最大的保險開放城市上海,外資公司占當地市場份額已上升到目前的13%.

3.外資保險公司進入國內市場的方式呈現多元化的發展趨勢,直接參股中資保險公司成為外資金融保險公司的重要選擇。繼新華人壽和泰康人壽等4家中資保險公司引入外資股東后,2002年美國ACE集團屬下的3家保險公司以1.5億美元擁有華泰保險公司22.13%的股份,匯豐集團以6億美元認購平安保險公司10%的股份,這是因為,直接參股可以繞開市場準入、經營區域和營業范圍等方面的限制,節省公司籌建和前期運營的巨額支出,充分利用中資保險公司布局完善的機構網點和龐大的客戶資源,直接進入國內保險市場。

4.保險市場開放的力度不斷加大,去年成為保險市場開放以來步伐最快的一年,今年將會有新的突破。在市場準入上,2002年共有6家外資保險公司獲準進入,批準了16家外資保險公司營業機構正式開業,這是外資公司市場準入最多的年份。在開放地域上,外資保險公司相繼在天津、蘇州、北京和大連落戶,開放地域開始由南向北、由東部發達地區向中部地區擴展。外資再保險公司第一次獲準進入市場。首家合資壽險公司廣州分公司的營業,使外資保險公司由區域性公司向全國性公司的擴展邁出了實質性的第一步。

按照我國加入世貿組織承諾,今年年內外資非壽險公司將可以向中國境內外客戶提供各種非壽險服務,其設立形式的限制將予以取消;成都、武漢等十個城市將首次對外資保險公司開放。市場準入數量限制的取消、經營地域的擴大和經營范圍的放寬,預示著今年我國保險市場的對外開放將步入一個新的發展階段。

5.法規建設取得積極進展,為依法監管提供了法律依據。1992年9月,為適應外資保險公司進入市場而制定的《上海外資保險機構管理暫行辦法》,存在著諸多不適應新形勢的地方。加入世貿組織后,我國對現有法規進行了清理。200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頒布實施。該條例對外資保險公司申請資格、申請條件和審批程序及時限要求等作了較為規范和透明的規定,為外資保險公司依法經營、監管部門依法監管提供了法律依據。

外資保險的現代市場運作模式對國內保險市場的影響

外資保險公司作為國際性商業機構,經營目標自然是業務拓展和利潤最大化。從我國保險市場開放的實踐看,外資保險公司在實現其商業運作目標的同時,所具有的強調盈利和風險控制原則、經營規范、管理嚴謹的現代市場運作模式,對推動國內保險市場發展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是培訓保險專業技術人員,推廣大眾保險風險意識,對傳播現代保險知識起了先導作用。

二是引入了新的經營制度,使國內傳統的保險營銷方式發生了革命性的變革,對我國保險業建立現代市場運作模式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和推動作用。1992年,友邦保險率先在上海采用的壽險個人營銷模式,引起了國內壽險業銷售制度的根本性變革,極大地促進了壽險業的發展。國內個人營銷占壽險保費收人的比重從1993年前的5%提高到目前的90%.外資保險公司不僅與中資公司同臺競爭,它們對承保、理賠、和投資等保險業務實行專業化經營、外包和強調核心業務的現代市場運作方式,對中資保險公司改變長期以來“大而全、下而全”的經營方式提供了很好的借鑒,促進了中國保險業調整和重組的步伐。

三是改變了市場競爭格局,激發了市場需求,引導保險業進入高層次的競爭,促進了開放地區保險業的發展。以上海為例,1992年率先開放后,上海的外資保險公司數量增加到2002年的15家,位居保險開放城市之首。同期,上海地區整個市場的保費收入,從1992年的18.2億元,增加到2002年的239億元。外資保險公司管理嚴謹、經營規范和重視產品服務創新的經營理念,對中資保險公司轉變以費率價格和高投入為主要競爭手段的經營策略,起到了有益的示范和引導作用。

四是加快了國內保險市場與國際接軌的進程,對政府監管轉向市場取向和采取國際通行原則起了積極的推動作用。外資保險公司的母公司大都在較為先進的監管方式下經營。它們要求改變與國際通行做法不相一致的監管方式,這無形中加快了我國保險監管改革的步伐。如監管部門在確立監管市場取向原則、注重依法監管、強調償付能力監管和增強監管政策法規透明一致等方面,進行了有益的嘗試。

我國保險市場開放的實踐證明,保險市場開放對提升我國保險業的整體發展水平和促進現代保險市場的初步建立發揮了積極的推動作用。在日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中資保險公司并沒有被擠垮,相反,保險市場出現了中外資保險公司共同發展的局面。

外資保險公司的經營模式對中資公司產生了影響

1.在經營上,借鑒外資保險公司著眼于公司長遠發展,堅持規范經營的戰略。1997年銀行存貸款利率降低,引發了中資保險公司銷售高預定利率保單的狂潮,某外資公司在其業務受到沖擊的嚴峻形勢下依舊堅持不調高預定利率。中資公司雖多收了上百億元保費,也因此而背上了沉重的利差損包袱。再如,在航意險共保前,市場秩序比較混亂,一些中資公司支付的手續費遠高于法定水平,但外資公司寧愿放棄業務也不去違反法規。

2.在產品創新上,借鑒外資保險公司以產品創新構建公司核心競爭力的經營策略。國內保險市場競爭日趨激烈,使產品創新成了公司發展的生命線。外資保險公司通常把產品開發作為經營的核心環節,不惜投入巨資進行新產品的開發。它們不盲目跟風,穩扎穩打,不斷有新產品問世,常常引領潮流。

3.在客戶服務上,借鑒外資保險公司提供全程和高附加值服務的經營理念。現代經營理念的最大變化之一就是從以業務為中心轉向以客戶為中心,通過提供全程和個性化、高附加值的服務,培養客戶的忠誠度,同時增加公司的利潤。與中資公司的某些做法如單純依靠人增員、拼保費規模的粗放式經營形成了較大的反差。

4.在公司信譽上,借鑒外資保險公司注重品牌經營和企業形象的管理原則。公司信譽構成了公司品牌的核心內容,市場競爭歸根到底是信譽的競爭。外資保險公司十分注重通過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建立一個強勢的金融品牌,以提高服務的品質和層次,更好地滿足客戶多元化的保險服務需求。政府監管要通過增強宏觀調控的有效性擴大保險市場的開放

當前,在保險市場開放的政策取向上,應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一是把保險市場的開放與加快我國保險業發展的總體要求有機結合起來,抓緊研究和制定有利于加快我國保險業發展的開放政策和具體措施。通盤考慮世貿組織對我國過渡期長達九年審議的應對措施。

二是抓緊制定各種法律規章,為外資保險公司依法經營、監管部門依法監管提供法律依據。注意保持中資公司監管法規與外資公司的一致性,尤其是對外資保險公司在單獨立法時,要注意法規的可操作性,處理好“國民待遇”問題。

三是鼓勵外國金融保險資本參股中資保險機構。對全資子公司、合伙制法律形式和股權轉讓、公司并購等問題進行前瞻性研究,在相關法規上對外資保險公司在國內保險市場的進一步發展做好應對準備。

篇(9)

(1)政府監管效力不高。在我國,保險市場的監管機構是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經紀人是由保監會的保險中介監管部進行監管。根據我國國情,保監會對保險經紀人實施監管是以《中國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和《保險經紀機構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為主要依據,確定了對保險經紀人監管的目標、內容和方式,保險經紀人的監管基本走向了制度化和法制化。但在實際工作中,對保險經紀人的監管在很多方面都沒落到實處,對一些違法違規行為打擊力度不夠,比如一些未經批準、不具備保險經紀機構設立條件的境外保險經紀人,在境內非法從事保險經紀活動的現象時有發生,對保險經紀人的市場退出實施不嚴等。

(2)社會監管機制缺位。在保險經紀制度成熟的發達國家,保險經紀人的資信等級由社會上一些權威評級機構評定,并建立有保險經紀人同業組織,如保險經紀人協會等,通過市場和同業輿論來調節和引導保險經紀人的經營行為,在保險經紀行業內部進行自我管理、自我約束,維護市場公平秩序,以促進保險經紀業健康有序發展。目前,我國尚未建立保險經紀人的資信評級制度,行業自律管理幾乎為零,雖然在大中城市基本上都建立了保險同業協會,但行業自律的作用還沒發揮出來。

(3)內控機制不健全。目前國內許多保險經紀公司還沒有形成完善的內控機制,公司治理結構差,有的經紀公司甚至還是家族企業式管理。激勵約束機制尚未建立,信息披露不完全,對外提供虛假信息,不能有效化解保險經紀企業經營風險,無法最大限度的保證保險經紀企業經營目標的實現。

2、社會公眾對保險經紀人的認知度低

由于我國保險經紀制度建立還不到十年,政府、媒體、保險經紀公司對保險經紀人都缺乏相應的宣傳,社會公眾對保險經紀人的作用知之甚少,相當多已買了保險或對保險有一定了解的個人或企業,對保險經紀業務還不夠了解,不知道保險經紀人會給他們設計出最佳的風險管理方案,能幫助他們進行風險控制和規避。由于社會公眾不了解保險經紀人的作用,不愿意通過保險經紀人進行咨詢和投保,當然談不上產生對保險經紀人的迫切需求,這就使得保險經紀人很難進行展業工作。

3、保險經紀人市場定位不準確

我國現時的保險經紀公司為盡快擴展市場占有份額,每家經紀公司的業務范圍都基本囊括了市場上的所有保險業務,從財險、壽險到再保險,只要能找到的業務都做。這種全面開發的業務模式,無法體現經紀公司的專業特征。保險經紀公司無法向投保人提供獨特的、專業化的保險中介服務,就無法在市場上樹立自己的品牌。這種情況使投保人在市場上是選擇這家經紀公司還是那家經紀公司,是選擇經紀公司還是保險公司,沒有本質區別。許多保險經紀公司在進入保險市場前缺少對市場客戶的細分,在開展業務時缺乏準確的市場定位,內置的業務部門缺乏對客戶和險種的針對性,直接導致有些經紀業務被經紀公司做成了業務,不能依據自己的專業優勢有的放矢,最終落得維持基本生存都十分困難。

4、保險經紀人自身實力不雄厚

(1)資本實力不雄厚。我國保險經紀機構現有的資本實力與整個中國保險市場的發展極不協調,與世界其他國家和地區同行業的發展相比存在不小的差距。

《保險經紀機構管理規定》第十一條規定:“保險經紀機構以合伙企業或者有限責任公司形式設立的,其注冊資本或者出資不得少于人民幣500萬元;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設立的,其注冊資本不得少于人民幣1000萬元。”從保險經紀機構設立時的注冊資本起點來看,與發達國家相比有不少差距,其資本實力不雄厚,更說不上有好的經營業績,其償付能力非常有限,很難承擔較大的經營風險。

(2)業務水平低。目前國內保險經紀公司的業務水平總體上還處于低層次的發展階段,大量業務集中在促使投保人和保險公司保險合同的簽訂等中介業務方面,收入主要來源于保費傭金,而在保險咨詢、風險管理和控制以及新興產業保險經紀業務領域涉足很少,專業技術水平低,經紀業務范圍狹窄,經營業績較差。從業務占比看,高達80%以上的經紀業務來自保費傭金,而來源于保險咨詢、風險管理等業務占比卻不到20%,還不能充分為客戶提供多元化高附加值的風險管理服務,沒有體現保險經紀人的專業服務優勢。全國保險經紀公司的業務70%來源于股東業務,而廣闊的經紀市場需求卻仍處于待開發狀態。

(3)高素質的保險經紀人才嚴重短缺。我國保險經紀公司的專業技術非常薄弱,保險經紀人才極度稀缺。保險經紀人的人才匱乏已成為制約我國保險經紀產業發展的重要因素之一。首先,保險經紀人才數量上的短缺。相對于英、美、法、瑞士等發達國家的保險經紀公司數量而言,我國的保險經紀公司和保險經紀從業人員在數量上有不小的差距。其次,從事新興產業保險經紀的專業人才缺乏。保險經紀人的發展還處于初期階段,專業技術人才極度短缺,開展業務時所呈現的專業技術水平不高,總體上還處在比較低的層次。

二、發展我國保險經紀人市場的策略選擇

1、加強保險公司與保險經紀人的分工與合作

(1)明確定位與分工。保險公司應定位為知識密集型和技術密集型的專業承保公司,主要分工是設計保險產品、風險控制、保險資金的投資與運用,履行保險補償與給付職能等。借鑒國際上的成熟經驗,中國的保險公司應主要著眼于產品研發、風險控制和資金的管理與運用等核心業務,而將展業、投保、分保、定損理賠等職能從經營中剝離出來,由保險經紀人逐步取代。

保險經紀人應準確定位于有專長、有特色的專業技術服務,加強新業務的拓展,尤其應當集中拓展有良好品牌效應的項目。在專業化分工的業務流程中,保險經紀人應當承擔前端的客戶開發、風險評估、投保方案安排和末端的日常服務、協助客戶索賠、防災防損等服務。在市場開發中,保險經紀人應借鑒國外先進經驗,采用市場導向型的開發模式,力爭在傳統中求創新,充分尊重并理解客戶需求,提供量身定做的個性化服務。

保險公司與保險經紀人通過準確的市場定位與合理的專業分工,兩者形成一種既聯系緊密又相互獨立、相互制約的關系。保險公司與保險經紀人兩者良性互動,共同推動保險市場的繁榮。

(2)加強合作。一是加強業務領域的合作。保險公司如果將部分產品銷售職能和理賠定損職能轉移給專業的保險經紀人,自身可以專注于提升保險公司在產品設計、產品宣傳、客戶服務等方面的能力,降低企業的經營成本,培養和增強企業的核心競爭能力。而保險經紀人通過與保險公司的緊密合作,也可以在市場價格、客戶信息、保險技術等多方面與保險公司進行資源共享,使業務獲得長足的發展并獲得合理的收入。在節約保險公司展業成本的基礎上,及時向保險公司反饋客戶的產品評價信息,并對保險產品的開發提出建議,在損失理算與防災防損等服務方面,公正、客觀地處理保險服務中遇到的問題,提高保險理算的科學合理性,提高防災防損服務的專業性,從而將社會潛在的保險需求轉化為現實的需求,在廣度和深度上拓展保險服務領域,滿足社會對保險的不同層面的需求。二是信息技術與資源共享。加強保險經紀人與保險公司的合作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到保險產業發展水平、保險經紀機構與保險公司的發展戰略,涉及到電子信息技術水平。在電子化水平落后的情況下,保險經紀機構與保險公司的合作受到很多限制,比如核保問題、資金結算問題、異地承保問題等等,而通過保險電子商務,能夠使很多實際操作難題迎刃而解。電子商務系統能夠實現遠程核保、核賠,網上結算等多項功能,輔之以全國統一的電話服務系統與各地的客戶服務中心和理賠中心,構成完整、簡便、安全、高效的業務體系和流程,可以提供一整套與中介機構,特別是保險經紀機構進行合作的技術方案,保證信息流、物流的暢通聯結。

2、發展實力雄厚的保險經紀人主體

(1)鼓勵社會資本流入。保險經紀機構只有具備了雄厚的資本實力,才可能增強其承擔風險的能力和提高其核心競爭力,但通過自身來積累資本,對于處于發展初期的保險經紀機構來說是比較困難的。因為國內大多數保險經紀公司都屬于中小型企業,設立時間短,其盈利能力非常有限,要想在短時間內凝聚大量資本根本不可能。所以,建議政府能夠出臺一些政策措施如稅費減免、信用擔保等來扶持保險經紀人的發展,引導和鼓勵社會資本向保險經紀行業流入。

(2)整合保險經紀人主體。到目前為止,國內保險經紀公司雖然已經達到200多家,但大多數公司的規模偏小,各自為政,相互之間惡性競爭,并不利于我國保險經紀業的發展。監管部門可以借鑒前幾年對證券、信托等行業的治理整頓經驗,依據嚴格的市場準入、退出機制,淘汰不合規范的保險經紀公司,而對那些符合規范、業務量小、資本實力比較薄弱的保險經紀公司進行整合,通過公司并購整合,合理配置資源,壯大保險經紀人主體,增強保險經紀公司的市場競爭力。

(3)建立合理的傭金支付體系。通過保險法規或者由保險經紀行業協會牽頭建立保險經紀傭金支付制度,拓寬保險經紀公司的收入渠道,擴大獲利空間,增強其資本實力。對于保險經紀傭金支付標準,因地域、險種、市場的不同而各有差異,一般占保費收入的10%~21%,通常在15%左右。監管機構或行業協會應規定傭金和服務費支付的波動范圍,根據保險經紀人的資信等級以及其提供經紀服務的種類、質量與數量,由保險經紀人與保險公司或客戶協商決定報酬,實行差別報酬支付。

3、建立三位一體的監管體系

(1)加強政府監管。政府主要監督管理部門應該注意傾聽來自市場主體及社會各界的呼聲,及時制定和修改相關政策和監管法規,促進保險業的健康發展,應以監管促發展,不斷改進監管方式,提高監管水平,注重保險經紀市場秩序的整頓和規范,把事前預防和事后檢查、正面引導和處罰違規行為、監督管理和行業自律有機結合起來,真正做到標本兼治。以實施監管責任制為主線,逐步建立完善的保險監管工作框架,加強管理和內控建設,整頓規范保險經紀市場,維護保險經紀市場秩序。

(2)加強社會監管。一是建立保險經紀人的資信評級制度。保險經紀機構的信用評級由社會上權威的資信評估機構對保險經紀機構的信譽進行評定,是企業信用評級的一部分。建立保險經紀人資信評級制度,對完善保險經紀制度具有重要意義。一方面可以消除保險市場買賣雙方因保險經紀人加入后,保險信息不對稱的風險,保證保險公司通過經紀人獲得的關于保險標的風險的真實信息,也能保證投保人通過保險經紀人獲得保險產品、保險公司的完整信息,從而保護保險買賣雙方的利益。另一方面,有利于強化保險經紀機構對自身信譽的培育,使信譽不好的保險經紀機構被自動淘汰。對保險經紀機構的信用評級,可由社會上權威的資信評估機構作為評估主體,評估的對象是保險經紀公司。評估的客體不同于一般企業圍繞籌資和償債能力進行評估,而是重點圍繞企業信譽,包括高管人員的素質、從業人員的專業技術能力、履約情況、市場業務量占有率等。

二是組建保險經紀人行業自律組織。世界各國都十分注重運用行業自律組織來實現對保險經紀人的監管。如英國的自律組織主要是英國保險經紀人注冊理事會及英國保險經紀人協會,它們負責保險經紀人從業資格的審查,傭金的管理,日常行為規范的監督等。我國目前在大中城市基本都建立了保險同業協會,但與西方保險行業協會相比,我國的保險公司同業協會無法體現保險中介人的自律架構。行業自律組織作為政府監管部門的補充,可以通過建立嚴格的懲罰機制,對保險經紀人的資格、信譽、服務、財務等方面進行嚴格的監督和管理,并引入信用評級制度來引導和規范行業的發展,在維持行業水準和信譽等方面充分發揮自律作用。建議在國內具備條件的地區建立保險經紀人協會,監督執行行業規范和準則,維護行業共同利益和市場競爭規則,約束成員的市場行為,維護共同生存和發展的市場環境和秩序,并對會員遇到的法律、財務等方面的問題提供指導和幫助。

(3)完善內控機制。保險經紀機構要有嚴格的內部管理和執業規范,這既是機構自身生存發展的需要,也是維護市場秩序和社會公眾利益的需要。

保險經紀企業的內部控制是保險經紀企業為完成既定的工作目標和防范風險,對內部各職能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從事的業務活動進行風險控制、制度管理和相互制約的方法、措施和程序的總稱。保險經紀企業的內部控制是保險經紀企業的一種自律、自理行為,是保險經紀制度能有效執行的保證,也是保險經紀企業自身發展的要求。通過建立內部控制制度,建立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和激勵約束機制,可以有效化解保險經紀企業經營風險,最大限度的保證保險經紀企業經營目標的實現。

4、大力培養保險經紀專業人才

保險經紀公司對人才的綜合素質要求比較高,不但要熟悉保險市場和法律環境,掌握保險標的特征和保險條款,還要擅長營銷技巧。同時,對各類保險經紀人員還有專門要求,如從事涉外保險經紀業務的要通曉外語,從事風險管理咨詢的要掌握風險識別、評估和風險管理方案的設計等等。要堅持高標準努力培養高素質職專業化的保險經紀人才,職業化應是保險經紀人的努力方向,必須將培養保險經紀專業化人才作為一項重要工程來抓。一是加強基礎教育,做好人才儲備,在高等院校開設保險經紀專業。二是培養和提高我國保險經紀人職業素質。抓緊完善保險經紀資格考試體系,加強經紀人的資格管理,提升資格證書獲得者的整體素質。三是加強保險經紀行業從業人員的在崗培訓。此外,經紀公司還可以從通過保險經紀人資格考試的人員中篩選出一些具有保險實務經驗的人加以重點培養,甚至可以從中挑選一些優秀者派往國外保險經紀公司去接受培訓,在較短時間內迅速提高專業技能以滿足民族保險經紀業發展壯大的需要。

5、加強宣傳,擴大保險經紀人的影響力

大力宣傳保險經紀人在促進我國保險事業發展、促進我國經濟與國際接軌等方面的積極作用。目前,鑒于我國的國民保險意識普遍不高,保險經紀市場處于發展初期,保險經紀人的執業特點及意義并沒有被社會各階層真正理解,存在著認識上的誤差,加上保險公司對保險經紀人的認可程度低,保險監管部門應在適當的場合為保險經紀人正名,明確肯定保險經紀人的正面作用。要讓各個階層的保險消費者真正認識并接受保險經紀人,然后享受保險經紀人提供的保險服務,需要有一個過程。為此,需要保險經紀人加強在大眾媒體上宣傳,讓社會公眾知曉保險經紀人的含義、性質,與保險人的區別及主要的經營范圍,明白保險經紀人在幫助廣大客戶取得保險保障服務上的各種優勢。

【摘要】隨著我國保險市場對外開放進一步擴大,保險業的競爭日趨激烈,保險經紀人發揮的作用將更加明顯。在此背景下,本文在分析我國保險經紀人在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原因的基礎上,提出確立保險經紀人市場定位與發展策略,建立一個完善的、與國際慣例接軌的保險經紀人市場,從而促進中國保險業健康、全面的發展。

【關鍵詞】保險經紀人市場定位發展策略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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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業在我國發展的時間并不長,但是發展速度驚人。作為朝陽行業,我國保險業處于快速成長期,業務擴張非常快,加上國外保險公司的涌入,行業的繁榮,市場主體的增加,隨著人口紅利期的到來,投資理財觀念的更新,保險業也將受到越來越多的關注。

1.我國保險業的發展現狀

1.1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保險業的發

展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一個以國有保險公司為主體,中外保險公司并存,外資保險公司爭相入市,多家保險公司竟爭發展的保險市場新格局已初步形成。

自1980年恢復國內保險業務以來,我國的保險業保持了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的良好勢頭。體制改革進展順利。部分股份制保險公司通過吸收外資和民營資本參股,股權結構得到優化,治理結構逐步完善,經營管理水平進一步提高。1995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頒布實施,標志著我國保險業進入了有法可依、依法管理階段。為適應我國加入世貿組織的需要,2001年國務院頒布了《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我國保監會積極清理了與世貿組織規則不符的法律法規和規章。2002年頒布實施了新的保險法,與此同時我國保監會依據新保險法的有關規定,先后制定、修改了保險公司管理規定等一系列配套的規章和制度。一個適合我國保險市場發展的法律法規體系已經逐步形成,保險監管逐步與國際接軌,償付能力監管邁出了實質性的步伐,頒布了《保險公司償付能力額度及監管指標管理規定》,建立了償付能力預警指標體系,符合我國國情的償付能力監督制度框架初步建立。與此同時,實施了《財產保險公司分支機構監管指標》、《財產保險公司分險種監管報表》以及《人身保險新型產品精算規定》等一系列監管規章。

促進發展的政策措施有了新的突破。一是保險市場準入機制不斷完善,新的市場主體相繼產生。以前國內新成立一家保險公司是不太容易的,而且多年來新的中資保險公司基本沒有批,但2004年批準了一批新保險公司籌建,包括批準設立第一家農業保險公司,第一家建筑保險專業公司,第一家養老金保險公司,在保險公司的專業化經濟和組織形式創新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截止08年9月國內已成立壽險保險公司59家,財險保險公司161家,同時還增設了一批保險公司的分支機構促進了市場的競爭。

1.2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的保險業就以下幾個方面與之存在著巨大的差距

1.2.1從保險業發展的規模上看

我國保險公司的數量、保費總收入和資產總量都相對很少。規模是行業和企業發展水平的基本標志,從各方面的統計數據應該看到,我國保險業還處在起步階段。

1.2.2從保險深度和保險密度上看我國在這兩方面都處于相當低的水平,與發達國家相距甚遠。保險深度是一個國家和地區年保費收入與同期國內生產總值之比。目前,發達國家保險市場的保險深度已達12%左右。而我國2007年的保險深度為2.8%。保險密度指標是指人均保費。發達國家已達2000—3000美元,日本高達4600美元。而我國人均保費只有127.7元,約15美元,美國1600美元,人均保費是我國的107倍,日本是我國的307倍。保險深度和保險密度是衡量保險業發展水平的重要指標。

1.2.3從我國民眾對保險業認識的程度上看,保險觀念還較差人們對保險在穩定社會經濟,維護個人切身利益上的作用認識不夠。主動買保險的個人寥寥無幾,整個保險業,特別是人身保險是個買方市場,迫使百萬保險推銷大軍四處奔波,推銷保險產品。保險作為市場經濟的產物,作為社會的穩定器,必須讓人們從切身利益上認識其作用。

2.預計未來我國保險業的發展趨勢綜觀國內外經濟形勢,我國保險業正處于難得的發展機遇期。經過二十多年的發展,保險業基礎不斷加強,改革向縱深推進,我國保險業正在轉型,預計在未來一個較長時期內,我國保險業將出現以下發展趨勢:

2.1市場化程度不斷提高國有保險公司的成功改制標志著以現代股份制為主要特征的混合所有制成為我國保險企業制度的主要形式。保險公司逐步成為真正的市場競爭主體。從1997年開始,人民銀行從整頓人入手調整了航意險、機動車險的退費、手續費,大力整頓保險市場,許多違規行為被制止,我國保監會成立后,進一步強調要逐漸規范市場秩序,加大對違規機構和違規行為的打擊處罰力度,取得顯著成效。從1995年《保險法》頒布實施特別是1998年11月我國保監會成立以來的情況來看,建設和完善我國保險市場體系的步伐正在加快,一個體系完整、門類齊全、法規健全的我國保險市場體系正在建立。

2.2經營業務向專業化方向發展隨著我國保險體制改革的深化,出口信用保險和農業保險等政策性保險業務將從商業保險公司中分離出來,由國家成立專門的政策性保險公司。與此同時,在未來幾年也會成立專營諸如火險或機動車險業務的專營保險公司。

2.3保險產品品格化加強在逐漸成熟的市場里,產品要占領市場只能靠品牌+價格+服務,這就是品格化。就保險產品的品格化而言,它所包含的不僅是利益保障功能或投資功能、儲蓄功能或產品的組合功能,更主要的是它的價格水平與服務水平。保險的功能作用逐漸向縱深方向發展。隨著保險功能不斷深化拓展使社會對保險的需求向更高層次發展。對政府來說可以運用保險這一市場經濟手段,輔助社會管理,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對企業來說,保險作為風險管理的有效手段,在提高其管理水平方面可以發揮重要作用。對個人和家庭來說人們在醫療、保險、教育方面的保障更多地需要保險來解決。

2.4保險制度創新化涌現根據我國的具體情況,我國的保險創新內容主要包括產品開發、營銷方式、業務管理、組織機構、電子技術、服務內容以及用工制度、分配制度、激勵機制等方面的創新。通過上述內容的創新,促進我國民族保險業的發展,使國內保險公司在與國外保險公司的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

2.5經營管理日益集約化在市場競爭日益激烈的背景下,國內各保險公司都已意識到原來只注重擴大規模、搶占市場的弊端,而紛紛尋求走效益型道路,向內涵式集約化發展,追求經濟效益最大化。

2.6行業發展國際化程度不斷加深在全球經濟一體化的大趨勢下,我國保險業與國際接軌是必由之路。越來越多的外資保險公司進入我國保險市場,外資公司在我國保險市場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在全球范圍內分散風險,使國際再保險市場對我國保險產品和定價的影響力加大。隨著保險公司境外融資和保險、外匯資金的境外運用,國際金融市場對我國保險市場的影響越來越大。加入世貿組織過渡期結束后,我國保險市場對外開放進一步擴大,將逐步融入國際保險市場,成為國際保險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中資保險公司也會到國外設立分支機構,加強與國際保險(再保險)市場的技術合作和業務合作,積極開展國際保險業務。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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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再保險的業務類型。再保險業務又可以分為法定分保和商業分保。我國目前的《保險法》規定了除人壽保險業務外,保險公司應當將其承保的每筆業務的20%向中國再保險公司法定分保。同時還規定各保險公司的商業分保應優先向國內的保險公司辦理。在這樣的背景下,中國再保險公司在我國再保險市場上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業務發展也相當迅速。1998年公司分保費收入118.02億元,貨幣資產由公司成立之初的9.49億元增加到74.88億元,長期責任資本金由1996年的48.7億元提高到60億元。按凈保費計算,中國再保險公司已進入世界再保險公司20強之內,初步確立了中國再保險在國際保險業的地位。

3.中國再保險發展歷史。我國再保險業發展的歷史不長。建國后我國保險業一直是獨家經營,再保險業務由原中國人民保險公司(人保)專營。隨著其他保險主體的出現,1988年根據《保險企業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國內開始辦理30%法定分保業務,由人保再保部代行國家再保險公司的職能。1996年人保組建集團公司,成立了中保再保險有限公司(中保再)。至此,國內才有了一家經營再保險業務的專業公司。1999年3月,中國再保險公司(中國再)在中保再的基礎上組建成立,從此中國民族再保險業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時期。

二、再保險市場發展現狀

1.我國再保險市場的發展現狀。據中國再保險公司的統計,該公司1999年再保險保費收入為122.14億元,其中,法定分保保費收入為118.3億元,同比增長4%。但我們從中也可看出,其業務的97%來自《保險法》規定的法定分保,只有3%來自國內外商業性再保險業務。其中,來自國內的商業性分保業務,年均僅占國內市場的3%,其余的96%均因各種原因分流到了國外。

最近公布的最新統計數字顯示,到2002年底,中國再保險公司資產總額207.6億元,合25億美元左右,凈資產27.8億元。而慕尼黑再保險公司和瑞士再保險公司的權益性資產分別達到114億美元和94.7億美元。。

2.我國再保險市場存在問題。(1)缺乏良好的外部環境。一方面再保險市場的監管機制落后。目前,特別是再保險業務技術含量相對較高,管理機關也就疏于監管,或監管力度不夠,暴露出法規不健全、基礎工作太薄弱。另一方面再保險組織機構不健全。目前,我國只有唯一的專業再保險公司——中保再保險有限公司行使國家再保險公司的職能,具體經辦法定再保險業務。各保險公司必須將其承保業務的20%向中保再保險有限公司辦理法定再保險,而非法定再保險仍沒得到很好的解決,并且中保再保險公司只接受各家保險公司的人民幣分入業務,而不能將人民幣業務向國際市場分出。各保險公司不得自行向國外辦理分保。這種再保險格局是一種完全壟斷的模式,無法滿足國內各保險企業對再保險需求。(2)再保險市場尚未形成任何一個市場的形成必須有成熟的市場主體,有買賣雙方的交換關系。雖然目前我國從事商業分保的再保險市場主體很多,但再保險市場還遠未形成。從1999年商業分保情況看,國內商業分保占總商業分保的6%,國外商業分保占94%,這說明我國再保險市場功能還很弱,再保險市場尚未形成,所以我國的再保險綜合承保能力就難以形成,再保險整體優勢就很難發揮。(3)再保險國際化步伐較慢。再保險起源于海上保險。隨著國際貿易的發展,海上運輸引發的危險的發生往往跨越國界。因此,再保險從本質上看是最國際化的業務。但目前我國再保險市場走向國際化的步履很艱難。第一,從保險國際化方式上很乏力。如投資外國保險市場的能力很低,沒辦法向外國保險市場滲透;投資國外資本市場受到我國《保險法》關于保險公司資金運用規定的限制;開放本國保險市場的程序較低等。第二,由于人民幣還沒有實現資本項目下可自由兌換,人民幣保費業務不能與國際再保險市場接軌。(4)人民幣業務分保機制尚未形成。從我國保險業務的特點看,目前人民幣業務仍是我國各保險公司的主要業務,在業務總規模中占有絕對比重。但從目前實際情況看,人民幣業務分保工作的形勢不容樂觀。按照我國《保險法》規定,經營財產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當年的自流保費不得超過其實有資本金加公積金總和的4倍;保險公司承保的每一危險單位,不得超過其實有資本金加公積金總和的10%。但是,由于分保購匯渠道不暢以及風險意識淡薄,不少公司不顧自身的承保能力,將承保的人民幣業務在扣除法定分保后全部自留,這種做法對部分公司的償付能力形成了一定的風險。(5)超承保能力承擔風險責任現象較為嚴重。按照我國《保險法》規定,保險公司承擔風險的責任范圍應與承保能力相適應,不得無限制地接受保險業務,以保證保險公司有足夠的償付能力。而目前我國的保險公司普遍存在保費收入與其經營能力、總準備金與其承擔風險責任嚴重失衡的狀況,這將嚴重影響再保險業務的開展與保險業的穩健經營。

3.即將面臨的問題。(1)在短期內可能會導致再保險市場占有率的下降。我國再保險市場面臨開放的壓力,同時由于再保險業的特殊性和我國再保險公司技術水平的落后,我國再保險公司不適應市場競爭,可能會面臨市場占有率的下降。在短期內,法定分保原則在確保中國再保險公司穩步成長的前提下,將促進中國再保險公司與外資再保險公司在非比例再保險這一領域進行激烈競爭。但受國民待遇原則的約束,法定分保比例將隨著時間的推移而逐步下降,直至失效。在這種情況下,外資再保險公司將與我國再保險公司在各個領域展開全面的競爭。外資再保險公司不僅規模大、技術好,而且具有良好的聲譽,與國際上許多保險公司都保持著合作關系。并且由于再保險公司的客戶是原保險公司,是一個非人格化的主體,文化因素對再保險公司的進入限制比對原保險公司的進入限制小得多,因而中資再保險公司所面臨的市場競爭激烈程度將遠大于中資原保險公司。(2)再保險市場將由壟斷市場轉變為壟斷競爭市場。經過數年的發展,中國再保險業已初步形成了以我國為主導的、各直保公司參與的初級的再保險市場。但是,由于市場的惡性競爭和商業分保需求不旺,導致直保公司之間難以在相互信任、風險共擔的基礎上建立起有效的商業分保機制和渠道,難以成長為名符其實的再保險主體。在這種特殊的市場情況下,經營法定分保業務的中國再就在初級的再保險市場中處于絕對的壟斷地位。新的外資再保險公司的進入和以同等條件參與市場競爭,將會改變目前再保險市場的壟斷狀況,整個再保險市場結構將由中國再主導下的初級的壟斷市場轉變為壟斷競爭市場,競爭模式也將逐漸從以非技術創新、非服務創新為主的競爭模式向以技術創新、服務創新為主的競爭模式轉變,中國再保險市場的國際化程度和競爭強度將大大增強。

三、再保險市場的發展分析

1.積極推行以全面提升民族再保險主體的核心競爭力和國際競爭力為主要內容的產業發展政策。(1)培育中國再保險市場的旗艦企業。在日益開放的市場經濟條件下,一個再保險主體能不能真正成為超大型的旗艦企業,首先應當是市場選擇的結果。但是,中國再保險市場作為初級市場、再保險業作為幼稚產業的現實,就要求政府在過渡期內采取特殊政策以促使其早日成為能夠主導再保險市場,抗衡外資保險公司的大型金融服務集團。為此,就應當加速推進國有獨資保險企業股份制改造的進程;逐步放松投資管制,允許保險公司成立控股的子公司式的資產管理公司或基金管理公司,以機構投資者身份全面進入資本市場;在分業經營的監管框架內,允許業績良好、管理水平較高的國有公司首先進行兼業經營的嘗試,待條件成熟后再全面推行。(2)推動中國再保險市場的發育。再保險市場開放后,外資再保險公司的進入,將改變目前再保險市場的壟斷狀態,再保險市場將逐步演變為典型的壟斷競爭市場。再保險市場越成熟、競爭越充分,其所傳遞的再保險價格就越準確,就越有助于推動各再保險主體的制度創新、技術創新和產品創新。因此,建立一個成熟、發達的再保險市場,是中國保險業健康、快速發展的內在需要。

2.充分利用國際國內兩個市場的再保資源。從地域的概念看,保險市場可分為國內保險市場和國際保險市場兩個市場。再保險業務具有開放性和國際性的特點,這就決定了它是聯結兩個市場的紐帶。從事再保險業務經營和管理,一定要具有全球化的市場觀念,要了解和跟蹤國際市場,掌握國際再保險市場的動態,充分利用國際再保險市場的資金、技術、管理經驗和管理方式,以及國際再保險人才。通過與國際市場的交流與合作,不斷提高我國再保險業務的經營水平與經濟效益,提高我國再保險業的國際競爭力。

3.建立國家巨災保險保障機制。目前,國內保險公司在自然巨災方面已存在巨額的責任累積。巨災的特點決定了巨災保險所具有的公共產品性質。因此,要真正實現保險產業的保險保障功能,政府就有必要通過合理的“市場干預”,建立國家巨災保險保障基金。根據發達國家巨災保險保障基金的組織、管理經驗,我們認為,該基金應當由國家再保險公司擔任基金管理公司,具體負責巨災風險保險條款、費率的制定,責任累積的研究等,基金則主要來源于各保險公司的巨災保險保費,單獨立帳、單獨核算。政府對巨災保障基金應予免稅,放寬其資金運用渠道。最后,需要特別指出的是,政府要作為該基金的“最后的再保險人”,在巨災基金不足以應付賠款支出或達到某一收支臨界點時,政府應當提供強有力的財政支持。

參考文獻:

1.張寶太,方春銀.談中國再保險業如何迎接加入WTO.保險研究,2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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