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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稅務籌劃方案大全11篇

時間:2022-06-21 06:37:43

緒論:寫作既是個人情感的抒發,也是對學術真理的探索,歡迎閱讀由發表云整理的11篇個人稅務籌劃方案范文,希望它們能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啟發。

個人稅務籌劃方案

篇(1)

一、稅務籌劃的概念

關于稅務籌劃的概念國內國外有關書刊的解釋都不盡相同,具有代表性的觀點有以下幾種:

(一)荷蘭國際財政文獻局編著的《國際稅收辭匯》中認為:“稅務籌劃是指納稅人通過經營活動或個人事務活動的安排,實現繳納最低的稅收。”

(二)美國W?B?梅格斯博士在《會計學》中寫道:“人們合理而又合法地安排自己的經營活動,使之繳納可能最低的稅收。他們使用的方法可稱之為稅務籌劃……少納稅和遞延納稅是稅務籌劃的目的所在。”另外還說:“在納稅發生之前有系統地對企業經營或投資行為做出事先安排,以達到盡量少納稅的目的,這個過程就是稅務籌劃。”

(三)中國人民大學張中秀教授在《公司避稅節稅轉嫁籌劃》一書中是這樣定義的:“納稅籌劃是指納稅人通過非違法的避稅方法和合法的節稅方法以及稅負轉嫁方法來達到盡可能減少稅收負擔的行為。”全國著名稅務籌劃專家賀志東將納稅籌劃分為廣義和狹義兩種,其中“狹義的納稅籌劃是指納稅人為了規避或減輕自身稅收負擔而利用稅法漏洞或缺陷進行非違法的避稅法律行為,利用稅法特例進行的節稅法律行為;以及為轉嫁稅收負擔所進行的轉稅純經濟行為……狹義的納稅籌劃包括節稅籌劃、稅負轉嫁籌劃和避稅籌劃。”

通過上述論述,筆者認為稅務籌劃的本質是指納稅人為維護自己的權益,在法律法規許可的范圍內,通過經營、投資、理財活動的事先籌劃和安排,達到盡可能減少納稅成本,謀求最大稅收利益的一種經濟行為。為了準確把握稅務籌劃的概念,必須明確指出,稅務籌劃的手段是合法的而不是違法,稅務籌劃的結果是稅款的節省,稅務籌劃的時間必須是在納稅義務發生之前操作而不是之后操作。

二、企業稅務籌劃風險的分析

除了稅務籌劃自身的風險,稅務籌劃風險與稅法變化風險,市場風險,利率風險,債務風險,通貨膨脹風險等因素都緊密聯系,但筆者認為,現階段導致企業稅務籌劃風險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稅收籌劃基礎不穩導致的風險

企業開展稅收籌劃,需要良好的基礎條件。稅收籌劃基礎是指企業的管理決策層和相關人員對稅收籌劃的認識程度,企業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水平,企業涉稅誠信等方面的基礎條件。如果企業管理決策層對稅收籌劃不了解、不重視、甚至認為稅收籌劃就是搞關系、找路子、鉆空子、少納稅;或是企業會計核算不健全,賬證不完整,會計信息失真,甚至企業存在偷逃稅款的前科或違反稅法的記錄等等,造成稅收籌劃基礎極不穩固,在這樣的基礎上進行稅收籌劃,其風險性極強。這也是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最主要的風險。

(二)稅收政策變化導致的風險

稅收政策變化是指國家稅收法規時效的不確定性。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變化,國家產業政策和經濟結構的調整,稅收政策總是要做出相應的變更,以適應國民經濟的發展。因此,國家稅收政策具有不定期或相對的時效性。稅收籌劃是事前籌劃,每一項稅收籌劃從最初的項目選擇到最終獲得成功都需要一個過程,而在此期間,如果稅收政策發生變化,就有可能使得依據原稅收政策設計的稅收籌劃方案,由合法方案變成不合法方案,或由合理方案變成不合理方案,從而導致稅收籌劃的風險。

(三)稅務籌劃目的不明確導致的風險

稅務籌劃活動是企業財務管理活動的一個組成部分,稅后利潤最大化也只是稅務籌劃的階段性目標,而實現納稅人的企業價值最大化才是它的最終目標。因此稅收籌劃要服務于企業財務管理的目標,為實現企業戰略管理目標服務。如果企業稅收籌劃方法不符合生產經營的客觀要求,稅負抑減效應行之過度而擾亂了企業正常的經營理財秩序,那么將導致企業內在經營機制的紊亂,最終將招致企業更大的潛在損失風險的發生。稅收籌劃成本包括顯性成本和隱含成本,其中顯性成本是指開展該項稅收籌劃所發生的全部實際成本費用,它已在稅收籌劃方案中予以考慮。隱含成本也稱為機會成本,是指納稅人由于采用擬定的稅收籌劃方案而放棄的利益。例如企業由于采用獲得稅收利益的方案而致使資金占用量增加,資金占用量的增加導致投資機會的喪失,這就是機會成本。在稅收籌劃實務中,企業常常會忽視這樣的機會成本,從而產生籌劃成果與籌劃成本得不償失的風險。

(四)稅務行政執法不規范導致的風險

即使稅務籌劃本身是合法的,是符合立法者意圖的,但現實中這種合法性還需要稅務行政執法部門的確認。在確認過程中,客觀上存在由于稅務行政執法不規范而導致稅收籌劃失敗的風險。因為無論哪一種稅,稅法都在納稅范圍上留有一定的彈性空間,只要稅法未明確的行為,稅務機關就有權根據自身判斷認定是否為應納稅行為,加上稅務行政執法人員的素質參差不齊和其他因素影響,稅收政策執行偏差的可能性是客觀存在的,其結果是:企業合法的稅收籌劃行為,可能由于稅務行政執法偏差導致稅收籌劃方案成為一紙空文,或被認為是惡意避稅或偷稅行為而加以處罰;或將企業本屬于明顯違反稅法的稅收籌劃行為暫且放任不管,使企業對稅收籌劃產生錯覺,為以后產生更大的稅收籌劃風險埋下隱患。

三、稅收籌劃風險的防范和控制

稅收籌劃的風險是客觀存在的,但也是可以防范和控制的。就企業稅收籌劃而言,防范風險主要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一)正確認識稅收籌劃,規范會計核算基礎工作

企業經營決策層必須樹立依法納稅的理念,這是成功開展稅收籌劃的前提。稅收籌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企業的經營業績,但它只是全面提高企業財務管理水平的一個環節,不能將企業利潤的上升過多地寄希望于稅收籌劃,因為經營業績的提高要受市場變化、商品價格、商品質量和經營管理水平等諸多因素的影響。依法設立完整規范的財務會計賬冊、憑證、報表和正確進行會計處理是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基礎。稅收籌劃是否合法,首先必須通過納稅檢查,而檢查的依據就是企業的會計憑證和記錄。因此,企業應依法取得和保全企業的會計憑證和記錄、規范會計基礎工作,為提高稅收籌劃的效果,提供可靠的依據。

(二)營造良好的稅企關系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稅收具有財政收入職能和經濟調控職能。政府為了鼓勵納稅人按自己的意圖行事,已經把實施稅收差別政策作為調整產業結構、擴大就業機會、刺激國民經濟增長的重要手段并制定不同類型的且具有相當大彈性空間的稅收政策。由于各地具體的稅收征管方式不同,稅務執法機關又擁有較大的自由裁量權。因此,企業要加強對稅務機關工作程序的了解,加強聯系和溝通,爭取在稅法的理解上與稅務機關取得一致,特別在某些模糊和新生事物上的處理能得到稅務機關和征稅人的認同。只有企業的稅收籌劃方案得到當地主管稅務機關的認可,才能避免無效籌劃,這是稅收籌劃方案得以順利實施的關鍵。企業要防止對“協調與溝通”的曲解,即認為“協調”就是與稅務機關的個人搞關系,并不惜對其進行賄賂,讓少數不稱職的稅務干部在處理稅收問題上“睜一只眼,閉一只眼”,以達到不補稅或少繳稅,不處罰或輕處罰的目的。當前,隨著稅務機關稽查力度的不斷加強,以及國家反腐敗和對經濟案件打擊力度的加大,這種做法不僅不會幫助企業少繳稅,反而會加大企業的涉稅風險。

篇(2)

一、納稅籌劃失敗的原因

(一)企業財會人員對法律條文理解不深不透,單憑對某些稅法條款的一知半解盲目地進行納稅籌劃,結果使納稅籌劃活動越過了法律允許的邊界,觸犯了法律,形成了事實上的偷稅、漏稅

例如,某輕化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生產并銷售應稅品要繳納消費稅;而從生產企業購買應稅消費品再批發或零售給其他單位和個人的,則不繳納消費稅。”將企業一部分銷售人員獨立出去,成立了獨立核算的下屬營銷公司,然后把輕化廠生產部門生產的高級化妝品以成本價格銷售給營銷公司。即將原本不含稅出廠價350元一套的化妝品,以成本價150元銷售給營銷公司,按當時規定的30%消費稅率每套只繳納了45元的消費稅。每套少繳納消費稅60[(350-150)×30%]元,且營銷公司批發或零售時均不繳納消費稅。結果,這種做法被稅務機關發現,被認定為是一起利用關聯方交易轉移產品定價的偷稅行為,稅務機關責令其限期補繳了稅款和罰款,使企業得不償失。

其實,只要認真研究《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就可以知道,該法律文件的第26條明確規定:“企業或外國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從事生產、經營機構、場所與其關聯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應當按照獨立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收取或支付價款、費用;不按照獨立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收取或支付價款、費用,而減少其納稅的收入或所得額的,稅務機關有權進行合理調整。”由此可見,納稅籌劃絕非輕而易舉,也不僅僅是減少納稅額的問題。作為納稅企業的財務人員,應該全面、深入地研究稅法,吃透稅法精神,才能避免這類納稅籌劃的失敗。

(二)企業財會人員和銷售業務人員不能很好地溝通和配合,財會人員沒有給銷售人員給予必要的業務指導,結果使企業觸犯了稅法,受到了處罰

例如,某大型商貿公司2006年10月份發生了這樣一筆業務,某客戶購買大宗商品價款1000萬元,分3次付清,當時付轉賬支票500萬元。結果企業業務部門一次性開出了1000萬元的普通發票,而對未收到現金的部分,財務部門不記賬,結果違反了稅法規定,受到了稅務機關的處罰。

其實,這些業務只要對結算方式稍做調整,采取分期收款的結算方式,企業就可以得到納稅籌劃的收益,具體做法如下:

對已收到轉賬支票的部分,開具發票,計算出應納增值稅銷項稅額72.6495萬元[500/(1+17%)×17%]。對于未收到貨款的部分,采取分期收款的結算方式進行核算。這樣既可以延緩納稅,獲得資金的時間價值,又可以避免遭受違反稅法的處罰。

(三)企業把目光盯在“稅務最低”這一目標上,不考慮稅務籌劃對其他財務指標的影響。這種把節稅作為唯一目標的納稅籌劃,在大多數情況下是因小失大,得不償失

例如,某化工公司為擴大生產規模,需向金融機構貸款2000萬元新建一條生產線,年貸款利率6%,年投資收益率為18%,5年之內還清全部本息。經財務人員測算,有以下四個備選方案可供選擇:方案一,期末一次性還清本息;方案二,每年償還一定的本金利利息,償還系數為0.2245,前四前等額償還475.94萬元,第5年償還469.47萬元;方案三,每年等額償還平均本金400萬元以及當期的利息;方案四,每年償還等額利息120,并在第5年一次還本。

以上四個方案很難一眼看出哪個方案最優。于是,化工公司財會人員又測算了五年之中四個方案應納所得稅的情況,結果方案一為370.73萬元,方案二為470.84萬元,方案三為475.18萬元,方案四為594萬元。于是,該公司選擇了方案一。這是否是一個最佳方案呢?筆者認為還需要從歸還本息合計、現金流出量合計等方案做詳細的分析。為此筆者經過一番精心的測算,列出表格,說明5年中四個方案各自繳納所得稅、還本付息以及現金流量的具體情況,見下頁表1。

由表1可見,如果選擇稅負最低的方案,那么就應該選擇方案一,因為這個方案會使企業繳納的所得稅最低。事實上,該化工公司也是選擇了方案一。但是,仔細分析一下就會發現,這個方案歸還本息額最高,現金流出量也偏大,從綜合財務目標來看,方案一不是最佳方案。從企業綜合經濟效益的角度進行分析,應該權衡表中5年應繳納所得稅額、5年歸還本息合計、5年現金流出量合計等三項指標后再作出決策。資金是企業的血液,企業財務管理道德要關注資金流量;另外,對于籌資貸款而言,還應該關注歸還本息的總額。如果從這兩個方面看,最好的方案不是方案一,而是方案三。方案三雖然納稅較多,但是現金流出量最低,比方案一少流出現金211.05(3046.23-2835.18)萬元,足以彌補多繳納稅款帶來的損失[(475.18-370.73)

<211.05]。由此可見,進行納稅籌劃不能僅把目標盯在“稅負最低”這一點上,應該充分考慮企業的整體利益,只有這樣,才能達到納稅籌劃的真正目的。該化工公司一味追求稅負最低而不顧企業綜合經濟效益的做法,不能不說是個失敗的納稅籌劃案例,究其實質是財務人員缺乏理財知識的表現。

(四)有些企業財會人員把自己放在稅務機關的對立面,忘記了得到稅務機關的認可是納稅籌劃的關鍵,結果,在本可以節稅的方案上得不到稅務機關的認可,造成納稅籌劃失敗

例如,某企業為節稅,將固定資產折舊由平均年限法變更為年數總和法,因為事先未征得稅務機關的同意而被查處。其實,這家企業折舊變更政策并不是完全沒有道理,只是稅務機關和企業對稅法條款及企業實際情況的理解不同而已。只要企業與稅務部門進行有效的溝通,應該是可以變通的。

在實際工作中,納稅籌劃失敗的表現及原因還有很多,其中經營管理高層的財務管理知識欠缺是造成納稅籌劃失敗的根本原因。一些CEO人員認為納稅籌劃是財務人員的業務問題,沒有給予應有的重視。一些財務管理人員缺乏納稅籌劃的經驗和技能,也是造成納稅籌劃失敗的重要原因。

二、防止納稅籌劃失敗的對策

為了防止納稅籌劃的失敗,筆者認為應該關注以下幾個方面:

(一)了解和掌握企業的基本情況

在進行納稅籌劃時,財務人員應該了解和掌握企業的基本情況。這些情況包括:1.企業的組織形式。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的組織形式不同,所享受的稅收待遇也不同。了解和掌握企業的組織形式,可以有針對性地為企業籌劃最合適的納稅籌劃方案,做到有的放矢。2.企業的財務狀況。企業進行納稅籌劃不能脫離企業本身的財務狀況。只有了解企業自身的財務狀況后,才能使納稅籌劃方案恰到好處,合法又合理。比如,企業在現金流量極其短缺的情況下,在進行納稅籌劃時應該首選現金流出量少而納稅額又不高的方案;如果企業現金流量不存在任何問題,可以選擇納稅額最低的方案。3.企業投資額的大小。在我國,對于投資額不同的企業,國家制定有不同的稅收優惠政策。投資額的大小還決定項目完工以后形成的固定資產規模,即生產能力的規模。對于這些問題,財會人員必須了如指掌,為用好稅法做好基礎工作。4.企業領導對風險價值的態度。從企業領導對風險的態度看,可以把企業領導劃分為開拓型和穩健型兩種類型。一般來說,開拓型的領導對風險持樂觀的態度,不怕風險,敢于冒風險去獲得最大的利益,對納稅籌劃持積極的態度;而穩健型的領導對風險持謹慎的態度,反映在稅務籌劃上,他們往往寧可犧牲一些企業的節稅機會,也要確保不違反法律,不敢打稅務機關的“球”。了解這些對于納稅籌劃方案的制定意義重大。5.企業目前的納稅狀況。企業有無欠稅行為,在納稅籌劃方案開展了哪些工作等是企業制定納稅籌劃方案必須考慮的因素。這有助于企業知己知彼、百戰不殆。

(二)注意搜集足夠的有關資料,并對其進行歸類分析,以備在制定納稅籌劃方案時參考

一般需要搜集以下資料:1.我國有關稅法的制度法規;2.地方政府的有關政策規定;3.其他企業類似的納稅籌劃方案以及方案分析評價;4.取得稅務部門的內部資料或中介機構的內部資料及其有關的、公開發行的專業書籍和刊物。

(三)制定詳細縝密的納稅籌劃方案,做好方案的選擇和實施工作

篇(3)

一、納稅籌劃失敗的原因

(一)企業財會人員對法律條文理解不深不透,單憑對某些稅法條款的一知半解盲目地進行納稅籌劃,結果使納稅籌劃活動越過了法律允許的邊界,觸犯了法律,形成了事實上的偷稅、漏稅

例如,某輕化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生產并銷售應稅品要繳納消費稅;而從生產企業購買應稅消費品再批發或零售給其他單位和個人的,則不繳納消費稅。”將企業一部分銷售人員獨立出去,成立了獨立核算的下屬營銷公司,然后把輕化廠生產部門生產的高級化妝品以成本價格銷售給營銷公司。即將原本不含稅出廠價350元一套的化妝品,以成本價150元銷售給營銷公司,按當時規定的30%消費稅率每套只繳納了45元的消費稅。每套少繳納消費稅60[(350-150)×30%]元,且營銷公司批發或零售時均不繳納消費稅。結果,這種做法被稅務機關發現,被認定為是一起利用關聯方交易轉移產品定價的偷稅行為,稅務機關責令其限期補繳了稅款和罰款,使企業得不償失。

其實,只要認真研究《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就可以知道,該法律文件的第26條明確規定:“企業或外國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從事生產、經營機構、場所與其關聯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應當按照獨立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收取或支付價款、費用;不按照獨立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收取或支付價款、費用,而減少其納稅的收入或所得額的,稅務機關有權進行合理調整。”由此可見,納稅籌劃絕非輕而易舉,也不僅僅是減少納稅額的問題。作為納稅企業的財務人員,應該全面、深入地研究稅法,吃透稅法精神,才能避免這類納稅籌劃的失敗。

(二)企業財會人員和銷售業務人員不能很好地溝通和配合,財會人員沒有給銷售人員給予必要的業務指導,結果使企業觸犯了稅法,受到了處罰

例如,某大型商貿公司2006年10月份發生了這樣一筆業務,某客戶購買大宗商品價款1000萬元,分3次付清,當時付轉賬支票500萬元。結果企業業務部門一次性開出了1000萬元的普通發票,而對未收到現金的部分,財務部門不記賬,結果違反了稅法規定,受到了稅務機關的處罰。

其實,這些業務只要對結算方式稍做調整,采取分期收款的結算方式,企業就可以得到納稅籌劃的收益,具體做法如下:

對已收到轉賬支票的部分,開具發票,計算出應納增值稅銷項稅額72.6495萬元[500/(1+17%)×17%]。對于未收到貨款的部分,采取分期收款的結算方式進行核算。這樣既可以延緩納稅,獲得資金的時間價值,又可以避免遭受違反稅法的處罰。

(三)企業把目光盯在“稅務最低”這一目標上,不考慮稅務籌劃對其他財務指標的影響。這種把節稅作為唯一目標的納稅籌劃,在大多數情況下是因小失大,得不償失

例如,某化工公司為擴大生產規模,需向金融機構貸款2000萬元新建一條生產線,年貸款利率6%,年投資收益率為18%,5年之內還清全部本息。經財務人員測算,有以下四個備選方案可供選擇:方案一,期末一次性還清本息;方案二,每年償還一定的本金利利息,償還系數為0.2245,前四前等額償還475.94萬元,第5年償還469.47萬元;方案三,每年等額償還平均本金400萬元以及當期的利息;方案四,每年償還等額利息120,并在第5年一次還本。

以上四個方案很難一眼看出哪個方案最優。于是,化工公司財會人員又測算了五年之中四個方案應納所得稅的情況,結果方案一為370.73萬元,方案二為470.84萬元,方案三為475.18萬元,方案四為594萬元。于是,該公司選擇了方案一。這是否是一個最佳方案呢?筆者認為還需要從歸還本息合計、現金流出量合計等方案做詳細的分析。為此筆者經過一番精心的測算,列出表格,說明5年中四個方案各自繳納所得稅、還本付息以及現金流量的具體情況,見下頁表1。

由表1可見,如果選擇稅負最低的方案,那么就應該選擇方案一,因為這個方案會使企業繳納的所得稅最低。事實上,該化工公司也是選擇了方案一。但是,仔細分析一下就會發現,這個方案歸還本息額最高,現金流出量也偏大,從綜合財務目標來看,方案一不是最佳方案。從企業綜合經濟效益的角度進行分析,應該權衡表中5年應繳納所得稅額、5年歸還本息合計、5年現金流出量合計等三項指標后再作出決策。資金是企業的血液,企業財務管理道德要關注資金流量;另外,對于籌資貸款而言,還應該關注歸還本息的總額。如果從這兩個方面看,最好的方案不是方案一,而是方案三。方案三雖然納稅較多,但是現金流出量最低,比方案一少流出現金211.05(3046.23-2835.18)萬元,足以彌補多繳納稅款帶來的損失[(475.18-370.73)

<211.05]。由此可見,進行納稅籌劃不能僅把目標盯在“稅負最低”這一點上,應該充分考慮企業的整體利益,只有這樣,才能達到納稅籌劃的真正目的。該化工公司一味追求稅負最低而不顧企業綜合經濟效益的做法,不能不說是個失敗的納稅籌劃案例,究其實質是財務人員缺乏理財知識的表現。

(四)有些企業財會人員把自己放在稅務機關的對立面,忘記了得到稅務機關的認可是納稅籌劃的關鍵,結果,在本可以節稅的方案上得不到稅務機關的認可,造成納稅籌劃失敗

例如,某企業為節稅,將固定資產折舊由平均年限法變更為年數總和法,因為事先未征得稅務機關的同意而被查處。其實,這家企業折舊變更政策并不是完全沒有道理,只是稅務機關和企業對稅法條款及企業實際情況的理解不同而已。只要企業與稅務部門進行有效的溝通,應該是可以變通的。

在實際工作中,納稅籌劃失敗的表現及原因還有很多,其中經營管理高層的財務管理知識欠缺是造成納稅籌劃失敗的根本原因。一些CEO人員認為納稅籌劃是財務人員的業務問題,沒有給予應有的重視。一些財務管理人員缺乏納稅籌劃的經驗和技能,也是造成納稅籌劃失敗的重要原因。

二、防止納稅籌劃失敗的對策

為了防止納稅籌劃的失敗,筆者認為應該關注以下幾個方面:

(一)了解和掌握企業的基本情況

在進行納稅籌劃時,財務人員應該了解和掌握企業的基本情況。這些情況包括:1.企業的組織形式。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的組織形式不同,所享受的稅收待遇也不同。了解和掌握企業的組織形式,可以有針對性地為企業籌劃最合適的納稅籌劃方案,做到有的放矢。2.企業的財務狀況。企業進行納稅籌劃不能脫離企業本身的財務狀況。只有了解企業自身的財務狀況后,才能使納稅籌劃方案恰到好處,合法又合理。比如,企業在現金流量極其短缺的情況下,在進行納稅籌劃時應該首選現金流出量少而納稅額又不高的方案;如果企業現金流量不存在任何問題,可以選擇納稅額最低的方案。3.企業投資額的大小。在我國,對于投資額不同的企業,國家制定有不同的稅收優惠政策。投資額的大小還決定項目完工以后形成的固定資產規模,即生產能力的規模。對于這些問題,財會人員必須了如指掌,為用好稅法做好基礎工作。4.企業領導對風險價值的態度。從企業領導對風險的態度看,可以把企業領導劃分為開拓型和穩健型兩種類型。一般來說,開拓型的領導對風險持樂觀的態度,不怕風險,敢于冒風險去獲得最大的利益,對納稅籌劃持積極的態度;而穩健型的領導對風險持謹慎的態度,反映在稅務籌劃上,他們往往寧可犧牲一些企業的節稅機會,也要確保不違反法律,不敢打稅務機關的“球”。了解這些對于納稅籌劃方案的制定意義重大。5.企業目前的納稅狀況。企業有無欠稅行為,在納稅籌劃方案開展了哪些工作等是企業制定納稅籌劃方案必須考慮的因素。這有助于企業知己知彼、百戰不殆。

(二)注意搜集足夠的有關資料,并對其進行歸類分析,以備在制定納稅籌劃方案時參考

一般需要搜集以下資料:1.我國有關稅法的制度法規;2.地方政府的有關政策規定;3.其他企業類似的納稅籌劃方案以及方案分析評價;4.取得稅務部門的內部資料或中介機構的內部資料及其有關的、公開發行的專業書籍和刊物。

(三)制定詳細縝密的納稅籌劃方案,做好方案的選擇和實施工作

篇(4)

一、稅務會計的理論研究

稅務會計是企業財務對稅務籌劃、納稅申報和稅金核算的一種系統性會計方式。稅務會計是管理會計和財務會計的自然延伸,是稅收法規的日益復雜化的自然產物。在我國,由于種種因素的影響,導致大部分企業中的稅務會計仍未建立起一個相對獨立的會計系統,未能從管理會計和財務會計中延伸出來。目前,我國的稅務會計理論還遠遠未達到成熟的階段,在稅務會計上還存在不少基本問題。以下就根據相關資料,對稅務會計的理論進行分析研究。

(一)稅務會計的目標

企業稅務會計的目標主要受到兩方面因素影響:國家稅法的總體目標;企業會計人員的會計理論、技術水平。其中,國家稅法的總體目標是通過法律手段促使全體社會人員平等納稅,從而保證國家財政收入。隨著稅務會計的發展,稅務會計的不能只是為了反映出納稅人的納稅情況,而應該提高稅務會計的水平,對稅務進行有效籌劃,以更好地實現經濟納稅。綜上所述,可以總結出稅務會計的目標稅務會計的目標是為納稅企業和稅務管理局提供有利于決策的信息,以對企業稅務會計的效果進行評價,從而使以后納稅管理工作的決策和籌劃更具質量和效率。

(二)稅務會計的職能

稅務會計的職能主要包括兩方面:

1、貫徹稅法

稅務會計是集會計核算和稅法于一身的特殊會計方式,因此在運用稅務會計對企業的經營、生產活動進行核算時,必須以稅法為根據,對企業賬務進行必要的調整。企業貫徹稅法,有利于增強社會的納稅意識。

2、稅務籌劃

在貫徹稅法的前提下,納稅企業分別通過對資金投入、經營生產、利潤分配和破產清算等方面的稅務籌劃,務求尋求找到更好的節稅方式,盡可能將企業的納稅成本降低,維護納稅企業的合法權益。

(三)稅務會計的環境因素

企業的外部環境因素,對于企業來說是不可控的因素,與稅務會計工作是密切相關的,在對稅務會計各影響因素中起決定性作用。雖然環境因素對企業來說是不可控制,但不代表可以忽視它的存在,為了保證稅務會計的合理性,我們在稅務會計時必須要把環境因素算進考慮因素中。其中對對稅務會計影響較大的環境因素主要有:

1、 經濟條件

經濟條件具有一定的穩定性,只有小部分經濟條件是變動比較頻繁的,如通脹率、稅率高低、經濟增長、供求關系等,其他經濟條件都能在一段時間內保持不變或變動較小。

2、法律制度

在市場經濟中,稅收產生的主體和客體的關系以及權利義務均受到法律制度,尤其是稅法的約束。在對法律制度有足夠重視的同時,也不可忽略行政規范的作用。

3、政府行為

政府行為無論大小,都具有強烈的權威性,對企業納稅決策的各個方面都有直接的影響。

(四)稅制會計與稅務結構

稅務會計的形式和內容主要由國家的稅法和稅制結構決定。稅制結構是指國家稅收體系的整體布局和總體結構,其結構受國家的經濟發展水平、產業結構以及經濟運行機制等條件所制約。稅制結構的類型根據國家開征稅種的數量和種類,可分為單一稅制和復合稅制,由于單一稅制僅僅是以一種稅種為對象設置稅制,制度缺乏彈性和實用性,難以滿足企業財政的實際需要,所以復合稅制受到各國廣泛使用。而常見的稅種主要分為以下兩類:按稅收的對象來分,有財產稅、商品稅、資源稅、所得稅、行為稅等;按稅負轉嫁與否來分,可分為直接稅和間接稅。直接稅是向個人或企業直接征收的,主要為所得稅,間接稅則是對商品或服務間接征收的,主要為增值稅。我國的稅制是以增值稅為主的復合稅制,因此要重視對增值稅會計的核算,但同時也絕不能忽視對其他稅收的會計質量,稅務會計的范圍應該盡可能囊括稅制結構中的每個稅種。

二、納稅籌劃的理論研究

納稅籌劃就是指通過對企業中的涉稅業務進行策劃,為達到節稅目而制作的一套納稅方案。以下就對現時的納稅籌劃理論進行分析研究。

(一)納稅籌劃績效分析

納稅籌劃的績效分析,廣義上是指通過對納稅籌劃的過程及其結果進行評價,找出對影響納稅籌劃的因素,分析納稅籌劃是否達到了預期目標,從而對納稅籌劃的操作過程進行有效的調整、改進。而狹義上的納稅籌劃績效分析,是指通過對影響納稅籌劃的因素進行定量和定性的分析,對已實施的納稅籌劃方案的實施效果進行評價分析,以便在日后更好地對納稅籌劃方案進行挑選。

(二)納稅籌劃的顯性成本與隱性成本

進行納稅籌劃的成本可分為顯性成本和隱性成本,其中顯性成本比較顯而易見,從企業的財務開資中直接體現出來。一般來說,顯性成本主要是指企業為研究、設定納稅籌劃方案的費用,除此之外還有對從事納稅籌劃的財務人員進行培訓的相關費用等。納稅籌劃的隱性成本,相對于顯性成本,成本體現不明顯,因此往往無法或難以被人們發現。隱性成本主要是指正常應稅項目與有稅收優惠的項目之間的稅前收益率的差距。

(三)企業納稅籌劃的風險及其防范

納稅籌劃的風險,簡單來說就是在納稅籌劃中存在因某種原因而導致失敗并要因此付出代價的機會。由于納稅籌劃的決策具有時效性,加上企業外部環境等因素的復雜多變,使納稅籌劃具有較大的不確定性,隱藏著一定的風險。納稅籌劃風險的形式表現幾種:意識形態風險,是指由于征收雙方對于納稅統籌的目標、效果等方面的認識不同所引起的風險,納稅籌劃應當具有合法性,但在實務操作中,納稅人往往對納稅籌劃抱有過高的期望值,有的時候將納稅籌劃與逃稅、漏稅、欠稅混為一談,納稅籌劃針對的是納稅人的生產經營行為或個人家庭的理財行為,籌劃方案的確定與具體實施都由納稅人自己選擇,稅務機關并不介入其中;經營性風險,主要是指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所面臨的由于管理、市場與技術變化等引起的種種風險,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必須符合所選稅收政策的要求,這些要求對企業某些經營活動造成約束,從而影響企業經營活動的靈活性,如果企業經營活動本身發生重大變化,那么相應的納稅籌劃勢必受到重要影響,很可能出現與原來預期相悖的結果,不僅沒有減輕企業的稅負,反而加重了企業的稅負;政策性風險,納稅籌劃建立在對現行及未來稅收政策的合理預期的基礎上,國家稅收政策或其他相關政策的變化勢必會對籌劃者納稅籌劃方案的選擇和確定產生重要影響,這種風險的產生主要是籌劃者對政策認識不足、理解不透、把握不準所致。籌劃者自認為實施的行為符合國家的政策精神,但實際上違反了國家的法律、法規。因此,為了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體現國家的產業政策,及時調整經濟結構。

納稅籌劃風險會給企業的經營和個人家庭理財帶來重大損失,所以對其進行防范與管理非常有必要,面對風險應當根據風險的類型及產生的原因,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預防和減少風險的發生,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防范和管理:樹立籌劃風險防范意識,建立有效的風險預警機制,充分利用現代先進的網絡技術,建立科學的納稅籌劃預警系統,對籌劃過程中潛在風險進行實時監控,納稅籌劃預警系統的設計應當包括國家稅收政策變化、企業銷售收入增減變化、企業利潤增減變化、企業重大事項進展及規劃調整等信息;隨時追蹤政策變化信息,及時、全面掌握國家宏觀經濟形勢動態變化,近年來,在稅制大框架不變的前提下,國家對稅收政策細則作出了很多調整,隨著稅法不斷完善,稅務機關稅務管理越來越精細規范,加大了納稅人進行納稅籌劃的難度,因此應對納稅籌劃方案保持適當的靈活性;統籌安排,綜合衡量,降低系統性風險,防止納稅籌劃行為因顧此失彼而造成企業總體利益下降,如果有多種方案可供選擇,最優的方案應是使企業整體利益最大的方案,而非稅負最輕的方案,對于那些綜合性較強,與企業全局關系較大的納稅籌劃業務,應共同謀劃,以提高納稅籌劃的規范性和合理性降低籌劃風險。

三、結束語

本文通過對稅務會計和納稅籌劃的理論研究,目的是提高人們對稅務會計和納稅籌劃的重視,提高企業財務的稅務工作水平,從而提高稅務會計和納稅籌劃的質量,進一步提高與企業戰略的協調性,保證平等納稅的情況下幫助企業減低納稅上的開支,更好地達到節稅的目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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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麻曉艷.稅收籌劃的風險與控制[J].福建稅務,2001,12: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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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njing Communication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Nanjing 211188,China)

摘要:稅務成本已成為企業總成本中的一個重要部分,企業日益重視對涉稅業務進行稅務籌劃,以降低稅務成本 。本文論述了中小企業進行稅務籌劃時的策略,闡述了中小企業進行稅務籌劃時的采用的具體方法。

Abstract: The tax cost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total cost, so the enterprises pay more attention to the tax planning related to tax-business to reduce tax costs. This article discusses the strategies of tax planning for SMEs, and describes the specific methods of tax planning for SMEs.

關鍵詞:稅務籌劃 稅務籌劃策略 稅務籌劃方法

Key words: tax planning;tax planning strategies;tax planning methods

中圖分類號:F275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4311(2011)26-0099-01

0引言

稅務籌劃是在稅法允許的范圍內以適應政府稅收政策導向為前提,充分運用稅法所賦予納稅人的各種稅收優惠或對同一涉稅業務的選擇機會,對企業的經營、投資和分配等財務活動進行科學、合理的事先規劃與安排,以達到節稅的目的一種行為。

其最終目標是降低稅務成本,使企業經濟效益最大化。

1中小企業稅務籌劃的策略

1.1 減少計稅依據策略應納稅額是以計稅依據為基礎的,只有計稅依據減少,才能有效減少應納稅額。具體可以從減少應稅收入和增加可扣除費用兩個大方面入手。

1.2 適用低稅率策略我國目前征收的各種稅收,其稅率是高低不同的,增值稅適用17%稅率;營業稅適用3%或5%稅率;企業所得稅中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率20%,低于一般企業的25%所得稅率。這些稅率的不同,給企業進行稅務籌劃提供了較大的空間。

1.3 降低應納稅額策略根據稅收優惠規范,在進行稅務籌劃時也可以從降低應納稅額入手。比如增值稅、消費稅在出口銷售時符合條件的退稅政策;企業所得稅中對境外所得已納稅額的扣除政策等等都為稅務籌劃提供了可能。

2中小企業稅務籌劃的方法

2.1 組織形式籌劃法企業組建時就要進行企業組織形式的籌劃。因為不同組織形式的企業涉稅稅種各為相同,應納稅額的多少也有差異,在成立后運行中對稅務成本的影響也不相同。比如組建法人企業需納企業所得稅及個人所得稅;而組建非法人企業如個人獨資企業只需納個人所得稅;再如組建分公司可以與總公司統一核算,匯總納稅,當分公司在前期運營虧損時可能減少總公司的稅務成本,而組建子公司則需獨立納稅,即便前期虧損也不能減少總公司的稅務成本。

案例: 某化妝品集團有限公司欲投資建立一原材料加工企業,該集團公司總的應納稅所得額為500萬元,適用所得稅稅率為25%,預計原材料加工企業在開辦初期因技術原因會面臨虧損,預計第一年虧損額為50萬元,并且建立初期需投入大量設備費和科研費。

如果設立的是分公司,虧損額可以合并抵減該集團當年應納稅所得額,使該集團可少繳所得稅12.5萬元(50×25%)。

如果設立子公司,則虧損50萬元需待子公司以后年度的利潤去抵減。

可見在這種情況下,對該集團企業來講,設立分公司可以節約稅務成本。

2.2 資本結構籌劃法在籌資環節進行籌劃主要是考慮不同的資本結構對企業稅負的影響不同。

案例:某企業欲籌集1200萬元資金用于某生產線建設,制定了三種籌資方案。假設三種方案的借款年利率均為6.1%,企業所得稅稅率均為25%,三種方案的息稅前利潤均為105萬元。

從表1計算可以看出,方案三應納所得稅額最低僅為15.27萬元,而權益資本收益率卻最高達9.54%。所以對該公司來講,在其他條件相同時采用方案三公司的稅務成本最低,經濟效益最大。

2.3 形式轉化籌劃法在投資環節進行籌劃有時候僅僅是轉變投資資產的形式,也可能為企業帶來籌劃的收益。

案例:2010年甲企業與乙公司投資設立一合作企業,甲企業的投資方案有兩種:第一:以商標權作價2000萬元作為注冊資本投入,以已使用過的2009年購入的機器設備作價2000萬元以轉讓方式投入企業。第二:以已使用過的2009年購入的機器設備作價2000萬元作為注冊資本投入,以商標權作價2000萬元以轉讓方式投入企業。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股權轉讓有關營業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2]191號)規定,自2003年1月1日起以無形資產、不動產投資入股,參與接受投資方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征收營業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國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70號)第四條規定:自2009年1月1日起,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

根據上述法規規定,第一方案中“以商標權作價2000萬元作為注冊資本投入”則不需納營業稅,以已使用過的2009年購入的機器設備作價2000萬元以轉讓方式投入企業需納增值稅=2000×17%=340(萬元);同時需納城建稅、教育費附加=340×(7%+3%)=34(萬元)。而在第二方案中以商標權作價2000萬元以轉讓方式投入企業則需納營業稅=2000×5%=100(萬元)。同時需納城建稅、教育費附加=100×(7%+3%)=10(萬元)。而以已使用過的2009年購入的機器設備作價2000萬元作為注冊資本投入則不需納稅。

兩個方案相比,方案二節稅374-110=264(萬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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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籌劃是納稅人的一項基本權利,作為市場經濟的必然產物,它有其存在的合理性與必然性。在現代企業中,大部分企業都把稅務籌劃列入了財務管理之中,成為了企業提高整體利潤、實現財務目標的重要手段,稅務籌劃成為各大企業提高競爭力的必修課。在這個過程中,有效地提高財務人員的稅務統籌意識就成為重要環節。

一、財務籌劃的概念與特征

對于財務籌劃的概念,國際國內學者都有自己的不同解釋:國際學者一般認為“稅務籌劃”是納稅主體通過自主經營或安排事務活動,以及充分利用稅法所提供的包括減免在內的一切優惠,實現最低納稅金額,獲得最大稅收利益。在國內現在比較具有代表性的定義是把稅務籌劃界定為納稅人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通過對經營手段、投資方向、理財規劃等事項的事先安排與策劃,盡可能獲得“節稅”的稅收收益。盡管稅務籌劃的概念不統一,但稅務籌劃的本質是相同的,都是保證企業降低相對納稅額,提高相對總價值。都具有合法性(企業稅務籌劃在而且只能在稅收法規許可的范圍下進行)、目的性(稅務籌劃旨在減少企業的納稅支出,獲取相對節稅利益)、超前性(稅務籌劃活動相對于納稅行為而言是超前進行的)及綜合性(稅務籌劃著眼于企業資本總收益的長期穩定增長,而不僅僅是著眼于個別稅種稅負的高低)四個基本特征。

二、稅務籌劃的積極意義

稅務籌劃作為納稅人的一項基本權利,是受到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準許與保護的,也是現代企業財務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受到越來越多的關注。在現代企業管理中,稅務籌劃的現實積極意義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稅務籌劃有利于實現企業財務管理目標

企業的宗旨在于謀取營利,對利益最大化的追求成為企業財務管理的追求目標。但是,就稅收的特征而言,它是強制的、無條件的和不具有直接回報的,因此,稅收作為企業的重大項目支出之一就成為企業經濟的負擔,這與企業本身所追求的目標背道而馳。在這種情況下,為減輕稅負、追求稅后最大利潤的稅務籌劃就應運而生,企業通過合法有序的稅務籌劃減輕企業的稅負,更好實現企業財務管理的目標,從而實現稅后利潤的最大化,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

(二)合理的稅務籌劃有利于企業財務正確決策

企業財務決策主要分為三個方面:籌資決策、投資決策、利潤分配決策。這里的每一項決策都和稅收有不可忽略的緊密聯系,稅收成為了各項決策都必須予以考慮的重要方面。例如,在籌資決策方面,稅收法規規定的不同籌資方式的成本列支方法,都會直接或間接地影響到企業的稅負及成本,企業必須對此統籌考慮、合理規劃,從而選擇有利的融資方式。因此,稅收因素對財務決策有著莫大的影響,稅務籌劃成為企業財務正確決策的重要因素,貫穿于財務決策的各個階段。

(三)稅務籌劃有利于提高企業管理水平、增強企業整體競爭力

企業在做出各種重大決策之前,若是都能進行系統的稅務籌劃有助于幫助企業選擇最優的決策方案,保障各項活動健康有序運行、良性循環。同時稅務籌劃有利于促進企業財務管理活動縱深發展,做到控制成本、節約支出,從而提高企業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因此,企業通過一系列活動加強自身的經營管理、財務管理及稅收籌劃等專業技能,提高了管理的水平、增強了整體的競爭實力。

三、加強企業財務人員稅務籌劃意識的方法

稅務籌劃是現代企業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在財務管理目標中發揮重大現實作用。但同時也必須意識到,稅務籌劃是一項復雜而艱巨的工作過程,它不僅牽涉到企業財務管理,而且還關聯到國家稅收征收,與國計民生有著密切的聯系。作為一名企業的財務人員,必須具有財務籌劃意識,因此要加強企業財務人員的稅務籌劃意識需做到以下幾點。

(一)樹立依法納稅意識,進行悉心稅收籌劃

任何稅務籌劃的根本前提是依法納稅,超出稅法規定的行為都是違法的,且都需承擔法律責任。作為企業要樹立正確的納稅意識,作為財務人員要幫助企業規范納稅行為,進行合理合法的稅務籌劃。一方面要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進行籌劃,任何意義或形式的偷稅漏稅行為都必須加以制止和反對。另一方面企業作為納稅主體,要嚴格執行國家的經濟法律法規和準則,提供準確的財務信息,禁止任何形式的虛假內容,否則做出任何的違法經濟行為,都將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時,財務人員還必須意識到國家的稅收法規并不是一成不變的,而是時刻都在隨著經濟及環境的不同在發生變化,企業及財務人員必須密切關注法令的變化,及時做出針對特定時間、特定法律環境的稅收籌劃方案,使企業的決策行為時刻與國家的政策法規相一致。只有做到以上幾點,稅務籌劃目標才能夠完美完成,才能得到國家稅務機構的認可,避免無謂的麻煩及不必要的損失。

(二)實際問題具體分析,統籌全面系統規劃

國家稅法的規定都是概而論之,不具有具體性、個案性,并且都具有各自嚴格的適用范圍,若是一味的生搬硬套,不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就會造成套路固定、模式僵化的問題。因此,不同企業不同稅務籌劃都必須因時制宜,隨著稅法的變化而變化、隨著納稅主體的實際情況變化,不能一成不變的套用他人的格式。

企業可以通過兩種途徑來實現稅務籌劃利益。一是通過降低稅收成本,減少納稅金額,實現絕對收益;二是通過延遲納稅時間,獲得時間收益。這兩種方式,都可以實現節稅。但是,節稅的多少不是我們唯一評定納稅方案的標準,稅務籌劃方案的實施在降低企業稅收總額的同時有可能會增加企業的總體成本、降低平均利潤。因此在進行稅務籌劃時必須綜合考慮各方面的因素,不是僅僅把降低稅額作為唯一準則,爭取企業總體利潤的穩步上升。

(三)堅持利潤最大化原則,綜合衡量籌劃方案

企業應綜合衡量各種因素,包括稅收因素與非稅收因素,統籌局部與整體利益的關系,不只看個別稅收負擔的高低,而是應該著眼與整體稅負水平,綜合考慮內外大環境的變化、經濟發展的走勢以及國家政策的變動、稅收法規的變化等等各方面。稅務籌劃應遵循成本利潤的原則,不受稅收角度考慮問題的局限,從整體上增加企業的預期利潤,籌劃方案才是合理可行的,否則得不償失。從長期來看,稅務籌劃是企業財務管理的重要內容,是總體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它要符合并服務于企業中長期的發展目標。同時,稅務籌劃不是簡單的稅負疊加,而是還應該認識到貨幣的時間價值,一個只能降低當前稅負卻有可能增加以后稅負的籌劃方案也是不可行的,這就需要稅務籌劃人員把貨幣的時間價值考慮到評估方案之中,把不同籌劃方案、同一籌劃方案的不同時期稅收負擔折算成現實可估量的價值來衡量。

(四)樹立風險意識,加強風險防范

在當前這樣一個經濟環境錯綜復雜的情況之中,我國的稅收制度還有待健全與完善,稅收政策也在頻繁的發生變化,并且在具體的企業工作中也存在很多人為不能左右的事件,這些不穩定因素都會給稅務籌劃工作帶來困難,既定的實施方案可能無法朝著預定的目標順利實現。因此,財務人員在稅務籌劃之中就會存在風險,這是與經濟、政策及自身的活動都有密切的關聯,尤其是那些針對長期目標所籌劃的方案,其存在的風險更大。因此,在企業稅務籌劃中,需要衡量具體方案的可行性,對籌劃方案做出及時更正,盡可能地降低潛在風險,實現最大化收益。

(五)提高稅務籌劃意識,要提高有關人員的素質

公司稅務籌劃方案的質量直接取決于本公司稅務人員的能力,一個公司的員工素質不夠高,那其制定的方案水平也不會好。所以,公司要定期對相關的財務工作人員進行專業培訓,使其了解現在形勢的變化,提高個人的稅務籌劃水平,從而全面提高稅務籌劃工作質量。另一方面,稅務籌劃工作的實施效果還取決于具體的執行人員,在具體方案的實施過程中只有各相關部門協調配合才能獲得既定效果,反之,就無法執行。因此,相關部門的稅務意識及執行力度也要進行相關的培訓,樹立正確的稅務籌劃意識,把握重要的工作技巧,在日常管理中提高具體方案的執行力度,在過程中降低企業的成本,取得稅后最大利潤。

四、結語

本文通過對稅務籌劃的概念及積極作用的分析,具體提出了幾點在現實管理中具體可行的提高財務人員稅務籌劃意識的方法。在現代企業中,稅務籌劃已經成為他們的重要組成部分,他們旨在降低稅收負擔,取得稅后最大利潤,這是企業財務的重要目標之一,也是實現目標的重要手段。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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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稅收籌劃,不要避稅

依法納稅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而進行稅收籌劃也是納稅人應有的權利。稅收籌劃應合法,這是稅收籌劃賴于生存的前提條件。稅收籌劃的合法性,具體包含三個方面的內容:首先,必須符合稅收政策的引導趨勢,進行積極的稅收籌劃,使得企業在享受有關稅收優惠的同時,也順應了國家宏觀調控經濟的意圖;其次,操作過程注意“度 ”的把握,認識并劃清與偷、逃、騙稅等其他減稅方式之間的界限,堅持合法籌劃,防止違法減稅;再次,納稅人開展稅收籌劃,需要具備自我保護意識。既然稅收籌劃要在不違法或非違法的前提下進行,那么籌劃行為離不合法的距離越遠越好,這也是納稅人的一種自我保護意識。

在操作過程中,要稅收籌劃,不要避稅。

國家在制定稅法有關法規、政策和制度時,不僅對納稅人的節稅有所預期,而且正是希望通過納稅人的節稅行為使得全社會的資源配置與收入分配等符合政府的稅收導向。避稅與稅收籌劃的目的雖然都是為了減輕稅負負擔,但兩者是有根本性的區別的。

避稅一般是指納稅人利用稅法上的疏漏或稅法規定的優惠辦法,做適當的財務安排或稅收籌劃,在不違反稅法規定的前提下,達到減輕稅負的目的。避稅雖不違法,只是利用稅法漏洞,但是它是鉆稅法的空子,有悖于國家的稅收政策導向。

稅收籌劃是完全合法的,是符合政府的立法意圖的。稅收籌劃甚至是稅收政策予以引導與鼓勵的。舉兩個不同的例子。一個例子是說,有一個人針對國家課征酒稅,采取了少喝葡萄酒多喝礦泉水的行動。這種稅負減少是正當的,因為限制飲酒本來就是國家法律的意旨所在,少喝酒自然少負擔稅收。另一個例子是說,有一個人針對國家課征遺產稅,在生前盡可能地把財產分割出去。這是不正當的避稅,因為背離了政府的政策導向。所以許多國家在課征遺產稅的同時兼征贈予稅,借以堵塞人們生前分割財產逃避稅負的漏洞。

實踐中對避稅和稅收籌劃的區分有時不像理論上那樣容易,特別是具體到某一種特定行為時,避稅和稅收籌劃的界限常常難以分清,導致企業在具體進行稅收籌劃時,常常自覺或不自覺地利用稅法的漏洞施行一些避稅行為。顯然,企業實行“避稅”行為獲得的利益并不是稅收立法者所期望的利益,恰恰相反,它是立法者力求避免的。因此,如果納稅人不能很好地分清避稅與稅收籌劃的區別,在實施稅收籌劃時過了“線”,將會面臨籌劃失敗的風險。

防止被稅務機關“誤解”

嚴格意義上的稅收籌劃符合立法者的意圖,是合法的。納稅人依據法律的要求和規定展開稅收籌劃。稅收籌劃是納稅人的生產經營行為,其方案的確定與具體的組織實施,都是由納稅人自己選擇,稅務機關并不介入其中。稅收籌劃方案究竟是不是符合稅法的規定,是否會成功,能否給納稅人帶來稅收上的利益,很大程度上取決于稅務機關對納稅人稅收籌劃方法的認定。

在這一“認定”過程中存在稅務行政執法偏差并非偶然。首先,稅務法律、法規的不完善導致稅收政策執行的偏差。多數稅收制度一般只對有關稅收的基本面做出相應的規定,具體的稅收條款設置不完善,無法涵蓋所有的稅收事項;或者由于客觀情況發生了變化,稅法尚未根據變化了的客觀實際做出相應的調整。其次,稅法對具體事項常留有一定的彈性空間,在一定的范圍內,稅務機關擁有自由裁量權,客觀上也為稅收政策執行偏差提供了可能性;第三,行政執法人員的素質參差不齊也是導致稅收政策執行偏差的一個不可忽視的因素。所以,企業開展稅收籌劃經常會遇到來自一些基層稅務行政執法機關的觀念沖突與行為障礙。即使是真正的稅收籌劃行為,結果也極有可能被稅務行政執法人員視為惡意避稅行為而加以查處。

這就需要加強與當地稅務機關的聯系,充分了解當地稅務征管的特征和具體要求。稅收籌劃人員在正確理解稅收政策的規定性,正確應用財會知識的同時,要隨時關注當地稅務機關稅收征管的特點和具體方法。如果不能適應主管稅務機關的管理特點,或者稅收籌劃方案不能得到當地主管稅務部門的認可,就難以體現它應有的收益。稅收籌劃是一門綜合性學科,涉及稅收、會計、財務、企業管理、經營管理等多方面知識,其專業性相當強,需要專業技能較好的專家來操作。因此對于那些綜合性的稅收籌劃,聘請稅收籌劃的專業人士可以進一步降低稅收籌劃的風險。

不能只盯個別稅種

稅收籌劃必須著眼于企業整體稅負的降低,不能只盯在個別稅種的負擔上。國家對流轉額征流轉稅,對所得額征所得稅,對財產要征財產稅。各個稅種之間是相互關聯的。如果只顧及到某個稅種籌劃的利益,而忽略其他稅種的稅負,就會造成一種稅少繳了,另一種稅可能多繳,致使企業整體稅負上升。

稅收籌劃應屬于企業財務管理范疇,它的目標是實現企業所有者財富最大化。所以在考慮稅收成本降低的同時,也應考慮該稅收籌劃方案的實施是否引發其他費用的增加或收入的減少。企業應該采取能帶來絕對收益的稅收籌劃方案。任何一項籌劃方案都有其兩面性,隨著某一項籌劃方案的實施,納稅人在取得部分稅收利益的同時,必然會為該籌劃方案的實施付出額外的費用,以及失去因選擇該籌劃方案放棄其他方案所損失的相應機會收益。一項成功的稅收籌劃必然是多種稅收籌劃方案的優化選擇。如果認為稅收負擔最少的方案就是最優的稅收籌劃方案,追求稅收負擔的降低也可能最終導致企業總體利益的下降,使得稅收籌劃面臨失敗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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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籌劃是一門與管理科學密切管連得交叉性前沿學科。它的主要特點是一種事前行為,具有合法性、超前性、長期性、預見性等特點,所以,稅務籌劃與其他財務管理決策一樣,風險與收益并存。在進行稅務籌劃風險分析及控制時,首先應該明確幾個概念及其之間的區別:

偷稅:我國稅收征管法解釋:“納稅人采取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賬簿、記賬憑證,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的手段,不繳或少繳應納稅款的行為,是偷稅行為”。

避稅:對于避稅的解釋國際上尚無統一定論。按國際財政文獻局的說法,避稅是指個人或企業以合法手段,通過精心安排,利用稅法漏洞或其他不足來減少其納稅義務的行為。我國學者張中秀在《避稅與反避稅全書》(1994年版)中寫道:“避稅是指納稅人針對稅法不完善及各種難以在短期內消除的稅收缺陷,回避納稅義務的活動。”上述說法的共同一點就是:避稅行為盡管不違法,但往往與稅收立法者的意圖相違背。一般針對較突出的避稅行為,通過單獨制定法規或在有關稅法中制定特別的條款來加以反對,我國也采取這種立場與做法。

稅務籌劃:稅務籌劃是一門綜合性的學科,是指納稅人在稅法規定的范圍內,通過對企業的財務活動和經營活動作出事先籌劃和安排,合法地減輕甚至免除自身承擔的或額外的稅收負擔,從而實現稅后利益的最大化。對稅務籌劃一般國家都采取接受的態度。稅務籌劃是對稅收政策的積極利用,符合稅法精神。由于稅務籌劃是以遵守稅法規定為前提,因此具有合法性。企業稅務籌劃的前提條件是依法納稅、依法盡其義務,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和具體稅種的法規條例,應按時足額交納稅款。

總之,從國家的財政角度看,雖然偷稅、避稅、稅務籌劃都會減少國家的稅收收入,但各種減少的性質具有根本的區別。從理論上說,偷稅是一種公然違法行為且具有事后性;避稅和稅務籌劃都具有事前有目的的謀劃、安排特征,但兩者的合法程度存在差別:避稅雖然不違法但與稅法的立法宗旨相悖,避稅獲得的利益不是稅收立法者所期望的利益;而稅務籌劃則完全合法,是完全符合政府的政策導向、順應立法意圖的。

一、稅務籌劃風險及其產生的原因分析

稅務籌劃風險指稅務籌劃活動受各種原因的影響而失敗的可能性。從稅務籌劃風險成因來看,稅務籌劃主要包括以下風險:

1.政策風險

政策風險是指稅務籌劃者利用國家政策進行稅務籌劃活動以達到減輕稅負目的的過程中存在的不確定性。總體看,政策風險可分為政策選擇風險和政策變化風險。

第一,政策選擇風險。政策選擇風險即錯誤選擇政策的風險。企業自認為籌劃決策符合一個地方或一個國家的政策或法規,但實際上會由于政策的差異或認識的偏差受到相關的限制或打擊。由于稅務籌劃的合法性、合理性具有明顯的時空特點,因此稅務籌劃人員首先必須了解和把握好尺度。

第二,政策變化風險。國家政策不僅具有時空性,且隨著經濟環境的變化,其時效性也日益顯現出來。政策變化風險即政策變動所導致的風險。我國市場經濟在蓬勃發展,為了適應不同發展時期的需要,舊的政策必須不斷地被改變乃至取消,因此一些政府政策具有不定期或相對較短的時效性。

2.稅務部門自由裁量偏差風險

無論哪一種稅,稅法都在納稅范圍上留有一定的彈性空間,只要稅法未明確的行為,稅務機關就有權根據自身判斷認定是否為應納稅行為,受稅務行政執法人員的素質參差不齊和其他因素影響,可能存在稅收政策執行偏差。如稅務籌劃與避稅的界限比較模糊,從本質上來說,稅務籌劃是合法的,而避稅是不符合國家立法意圖的。

3.經營風險

政府課稅(尤其是所得稅)體現政府對企業即得利益的分享,但政府并未承諾承擔經營損失風險的責任,盡管稅法規定企業在一定期限內可以用以后實現的利潤(稅前利潤)補償前期發生的經營虧損。這樣,政府在某種意義上成為企業不署名的“合伙者”,企業盈利,政府通過征稅獲取一部分利潤;而企業虧損,政府因允許企業延期彌補虧損而相應承擔了部分風險。但這種“風險分擔”是以企業在以后限定期間內擁有充分獲利能力為假定前提的,否則,一切風險損失將完全由企業自己承擔(以稅后利潤彌補虧損)。即使是前一種情況,由于抵補損失的來源并非來自企業以前年度盈利,不是已繳稅款的返還(我國稅法不允許虧損前溯),而是企業以后年度實現的利潤,這說明國家稅收的立法意識在總體上是傾斜于政府的。

4.投資扭曲風險

建立現代稅制的一項主要原則應是稅收的中立性,即中性原則,納稅人不應因國家征稅而改變其既定的投資方向。但事實上卻不是這樣,納稅人往往因稅收因素放棄最優的一種方案而改為次優的其他方案。這種因課稅而使納稅人被迫改變投資行為而給企業帶來機會損失的可能性,即為投資扭曲風險。這種風險源于稅收的非中立性,可以說,稅收非中立性越強,投資扭曲風險越大,相應的扭曲成本也就越高。

除上述風險外,還有因納稅人對稅收政策理解不準確,稅收優惠政策要求的條件執行不到位等產生的風險。稅務籌劃風險產生的主要原因是稅務籌劃的預先籌劃性與籌劃方案執行中的不確定性和不可控制因素之間的矛盾。這種矛盾的產生與經濟環境、國家政策和企業自身活動的不斷變化密切相關。

二、企業稅務籌劃風險的防范

企業在稅務籌劃方案確定之前應通盤考慮風險因素,根據風險的產生動因,從源頭抑制風險,增強抗風險的能力。具體來說,企業主要應從以下方面進行風險防范:

1.加強稅收政策學習,提高稅務籌劃風險意識

企業通過學習稅收政策,可以準確把握稅收法律政策。既然稅務籌劃方案主要來自稅收法律政策中對計稅依據、納稅人、稅率等的不同規定,那么對相關稅法全面了解就成為稅務籌劃的基礎環節。有了這種全面了解,才能預測出不同納稅方案的風險,并進行比較,優化選擇,進而作出對納稅人最有利的稅收決策。反之,如果對有關政策、法規不了解,就無法預測多種納稅方案,稅務籌劃活動就無法進行。

2.提高稅收籌劃人員素質,準確把握稅務籌劃的尺度

稅務籌劃是一項高層次的理財活動,是集法律、稅收、會計、財務、金融等各方面專業知識為一體的組織策劃活動。稅務籌劃人員不僅要具備相當的專業素質,還要具備經濟前景預測能力、項目統籌謀劃能力以及與各部門合作配合的協作能力等素質,否則就難以勝任該項工作。稅務籌劃人員素質的提高一方面有賴于個人的發展,另一方面也有賴于納稅人素質的提高。只有納稅人的素質普遍提高了,才能對稅務籌劃提出更多的要求。

3.企業管理層充分重視

作為企業管理層,應該高度重視納稅風險的管理,這不但要體現在制度上,更要體現在領導者管理意識中。由于稅務籌劃具有特殊目的,其風險是客觀存在的。面對風險,企業領導者應時刻保持警惕,針對風險產生的原因,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

4.保持籌劃方案適度靈活

企業所處的經濟環境不是一成不變的,國家的稅制、稅法、相關政策為了適應新的經濟形勢,會不斷地調整或改變,這就要求企業的稅務籌劃方案必須保持適度的靈活性,考慮自身的實際情況,不斷地重新審查和評估稅務籌劃方案,適時更新籌劃內容,評價稅務籌劃的風險,采取措施回避、分散或轉嫁風險,比較風險與收益,使稅務籌劃在動態調整中為企業帶來收益。

5.搞好稅企關系,加強稅企聯系

企業應加強與當地稅務機關的聯系,充分了解當地稅務征管的特點和具體要求,進行稅務籌劃。由于稅法規定往往有一定的彈性幅度區間,加之各地具體的稅收征管方式有所不同,稅務機關和稅務干部在執法中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權”,稅務籌劃人員對此很難準確把握。比如稅務籌劃行為與偷稅行為在理論上的界定是比較清晰的,但在實際操作中,納稅人的“稅務籌劃”行為極易被稅務機關認定為偷稅或逃稅。這就要求一方面,稅務籌劃者正確地理解稅收政策的規定、正確應用財會知識,另一方面,隨時關注當地稅務機關稅收征管的特點和具體方法,經常與稅務機關保持友好聯系,使稅務籌劃活動適應主管稅務機關的管理特點,或者使稅務籌劃方案得到當地主管稅務部門的認可,從而避免稅務籌劃風險,取得應有的收益。

稅務籌劃成功與否最終取決于稅務機關的認可。稅務籌劃必須合理合法,因此,全面了解稅務機關對“合理和合法”納稅的法律解釋和執法實踐,是一項重要的稅務籌劃前期工作。就我國稅法執法環境來看,目前尚無稅收基本法,各稅種之間在操作上、銜接上也有欠缺,因而稅務機關存在一定的“自由量裁權”。在我國熟悉稅法的執法環境非常重要。要了解稅務機關對“合理和合法”的納稅解釋,一般可以從以下兩方面著手:

一方面,從憲法和現行法律規定中弄清什么是“合理和合法”。稅務機關的征稅和司法機關對稅務案件的審理,都必須以立法機關制定的憲法和現行法律為依據。因此,對“合理和合法”,首先要從憲法和法律規定上去理解。

另一方面,從稅務機關組織和管理稅收活動以及司法機關受理和審判稅務案件中,具體了解行政和司法機關在執法和司法過程中對“合理和合法”的界定。因此,稅務籌劃人員應從稅法執行中仔細了解有代表性的案例來把握執法界限,并將其用于稅務籌劃的實施過程中。

6.聘用專業的稅收籌劃專家

稅務籌劃是一項高層次的理財活動和系統工程,要求籌劃人員精通稅法、會計、投資、金融、貿易等專業知識,專業性、綜合性較強。因此,對于那些自身不能勝任的項目,應該聘請稅務籌劃專家來進行,以提高稅務籌劃的規范性和合理性,完成稅務籌劃方案的制定和實施。稅務籌劃在發達國家十分普遍,早已成為一個成熟、穩定的行業,有相當數量的從業人員。在香港,稅務主要是幫助納稅人做稅務計劃,稅務計劃大多數是幫助納稅人做稅務籌劃。從美國稅務咨詢來說,最為看好的是稅務籌劃,這也是獲利最多、發展前途最廣的工作。而跨國公司對稅務籌劃尤為重視,不少跨國公司成立了專門的稅務部,高薪聘請專業人士,每年用在稅務籌劃上的支出相當可觀。在我國,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及稅務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已在逐步開展稅務籌劃業務,憑借他們較強的專業業務能力,廣泛的信息渠道等優勢,可以增加企業稅務籌劃的成功概率。

三、結論

隨著稅務籌劃活動在企業經營活動中價值的體現,稅務籌劃風險應該受到更多的關注,因為只要企業有稅務籌劃活動,就存在稅務籌劃的風險。因此,企業在進行稅務籌劃時,一定要針對具體的問題進行具體的分析,針對企業的風險情況制定切合實際的風險防范措施,為稅務籌劃的成功實施做未雨綢繆的準備。

參考文獻

篇(9)

財務管理是報社經營管理的重要內容,當中尤以稅務籌劃工作最為突出。稅務籌劃工作的合理與否,將對報社的順利發展產生重要影響。近年來,隨著網絡技術和多媒體技術的發展,報社經營環境日益復雜。由于各種影響因素的存在,部分報社的稅務籌劃工作中仍然面臨著較多的風險,給報社的發展造成了一定的負面影響,亟待解決與改善。

一、報社面臨的稅務風險

報社的稅務管理涉及到很多不確定性的因素,包括報社發展的不確定性以及報社外部環境中的不可控因素,例如稅法的調整及修訂等,因此執行稅務方案的過程中難免會出現預想不到的情況,可能偏離稅務管理的預期目標,由此產生稅務風險。就目前來說,報社稅務管理主要面臨著政策風險、執法風險、經營風險、操作風險等幾種風險。其中,政策風險的產生是稅務籌劃者需要利用國家的相關政策來實現減稅,在此過程中將面臨風險;執法風險在于主客觀因素不同,稅務執法人員的素質水平也不同,對同一事情的態度就會有所不同,故而對于稅務籌劃的態度也就不同;經營風險牽涉到報社生產、經營、投資、理財等各個環節,產生的影響具有整體性,如果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則,報社便將面臨經營風險;至于操作風險則源于稅務管理具有超前性,一旦籌劃方案不切合實際,則將會形成操作風險。

二、稅務籌劃的原因和方式

(一)稅務籌劃的原因

第一,有助于實現報社的經營目標。報社發生的成本費用中稅務成本占了很大的比例,報社需要通過稅務籌劃,以最優的稅務方案來降低生產成本,實現報社經濟利益最大化的經營目標。第二,有助于報社提高財務管理水平。報社的收入包括征訂收入、廣告費收入、多種經營收入等。其中廣告費收入是營改增的重點改革對象。為了實現減少稅負的目標,報社必須對整個經濟活動進行科學的調整,使報社的成本、支出、利潤比例得到最優化的配置,而財務人員就必須具備較高的稅務籌劃能力,從而不斷提高財務管理水平。

(二)稅務籌劃的內容

主要包括避稅籌劃、節稅籌劃、轉嫁籌劃等。其中,避稅籌劃是指納稅人采用各種合理、合法、合規的手段,利用當前稅法中的漏洞,做好本單位的納稅計劃或方案,并從中獲得稅務利益的籌劃工作;節稅籌劃是指納稅人利用當前我國減免稅等優惠政策,采用各種手段,實現少繳稅的目的;轉嫁籌劃是指納稅人通過價格的調整等將稅負轉嫁給他人,從而降低自己的繳稅額。

三、報社規避稅務風險的策略

(一)掌握相關法律,熟知稅務政策

首先,報社必須重視稅務籌劃工作的合法性,財務人員必須具備財務管理知識及必要的稅務知識等,重視稅務政策的變動或調整,并及時、適當地調整稅務籌劃方案,實現稅務籌劃的實際效果。其次,財務人員要及時而系統地學習稅務政策及法律法規等,認真領會營改增帶來的變化,尋找稅務方面的利益增長點,從而實現經營效益的最大化。注意全面地把握稅務政策,不能以偏概全,比如,可建立一套完善的稅務籌劃信息系統,通過訂閱《中國稅務報》、《國家稅務總局公報》、《稅法速遞》等經濟類報刊或電子信息,及時地獲悉最新稅務政策信息。

(二)完善風險預估,采取預防措施

首先,應充分利用網絡設備,建立科學、高效、快捷、方便的稅務管理系統,對納稅籌劃活動中可能存在的風險做到事前預估、事中調節和事后控制,從而有效地遏制各種風險的產生。其次,在營改增政策實施后,財務部門應負責統一和協調納稅籌劃事宜,確立科學合理的稅務策略,合理控制報社稅負,充分利用營改增緩解報社經營壓力。再次,要建立專門的納稅籌劃風險預測與控制系統,并形成全面的納稅風險控制策略和目標,盡量規避那些風險較大的方案。此外,報社應加強信息的溝通和交流,及時把控納稅籌劃的實施效果,從而保障整個納稅風險管理工作的平穩進行。

(三)順應市場發展,適時調整戰略

財務、稅務管理工作水平,直接影響報社的經營效益,加強財務、稅務的內部管控,一方面有利于報社更好地適應營改增政策,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優化報社資金管理水平,提升報社整體經營效益。報社的稅務籌劃方案要與現行的稅務制度高度契合,工作人員要充分了解稅務法規和會計制度,明確作為納稅人的權利及義務等,制定合理的稅務籌劃方案,從而實現本單位財務管理工作的根本目標;同時,確保報社財務管理工作的規范化,保證原始單證、會計賬簿以及會計報表等的真實、合法、全面性;遵循成本效益的原則,以保證稅務籌劃目標的實現。

四、結語

營改增政策的實施,對于報社既是發展的機遇,也是重大的挑戰。準確核算不同稅率的銷售收入和銷項稅額,依法繳納稅收,在稅法允許的范圍內進行進項稅額抵扣,是每個報社和個人的職責。報社應認真研究和分析營改增政策內涵,加強財務、稅務內控,通過財務核算優化更好地應對營改增政策,以降低稅收負擔,促進報社穩步發展。

參考文獻:

[1]關于固定資產進項說額抵扣問題的通知[S].2009.

篇(10)

一、企業納稅籌劃人員應具備的素質

納稅籌劃是納稅人對稅法的能動性運用,是一項專業技術性很強的策劃活動。一個成功的籌劃方案可以為企業實現稅收負擔最小,這也要求企業納稅籌劃人員必須具備專業的素質。一個優秀的納稅籌劃人員,不僅能制訂成功的籌劃方案,而且應該是一個最有效的溝通者。溝通能力主要表現在與主管稅務機關的溝通上。

納稅籌劃人員如何將納稅籌劃方案通過自己的溝通技巧獲得稅務機關認可,是一個十分重要的問題。籌劃人員應良好的具備職業道德,嚴格分清涉稅事項、涉稅環節合法與非法的界限,不得將違反稅收政策、法規的行為納入籌劃方案,從而避免將納稅籌劃引入偷稅的歧途,給企業和個人帶來涉稅風險。

二、納稅籌劃不能僅僅依靠財務部門

在一般人看來,納稅籌劃是涉稅問題,理所當然是財務部門的事情。事實上,企業財務工作只是對企業經營成果進行正確核算與反映,很多具體業務不是財務單方面能操作的。真正的納稅籌劃應該從生產經營入手,即在財務處理過程之前,有的甚至應該在業務發生之前,就要知道稅收對業務的影響。以上文瑞都國際一期項目土地增值稅納稅籌劃實務操作為例,納稅籌劃方案整體設計(思路)在2006年初由公司財務部門完成,提交給公司管理層的專題研究通過后開始實施,在實施過程中由公司領導統一協調,工程、營銷、財務等部門密切配合。

因此,納稅籌劃不能僅僅依靠財務部門,而是決策、采購、生產、銷售、財務等部門的統一協調。企業要做好納稅籌劃,必須對業務流程進行規范,加強業務過程的稅收管理,加強各部門的通力協作,按照稅法的規定,結合生產經營業務進行操作,對各涉稅環節統籌規劃和控制。只有這樣,才能取得滿意的籌劃效果。

三、納稅籌劃的風險及防范

納稅籌劃風險指企業納稅籌劃活動受各種原因的影響而失敗的可能性。納稅籌劃的風險主要包括四方面的內容:一是不依法納稅的風險。即由于對有關稅收政策的精神把握不準,造成事實上的偷稅,從而受到稅務機關處罰;二是對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的運用和執行不到位的風險;三是在納稅籌劃過程中對稅收政策的整體性把握不夠,形成稅收籌劃風險。例如在企業改制、兼并、分設過程中的稅收籌劃涉及多種稅收優惠,如果不能系統地理解,就很容易出現籌劃失敗的風險;四是籌劃成果與籌劃成本得不償失的風險。針對納稅籌劃可能的風險,企業主要應從以下方面進行風險防范:

1.加強稅收政策學習,提高納稅籌劃風險意識。企業納稅籌劃人員通過學習稅收政策,可以準確把握稅收法律政策。既然納稅籌劃方案主要來自稅收法律政策中對計稅依據、納稅人、稅率等的不同規定,那么對相關稅法全面了解就成為納稅籌劃的基礎環節。有了這種全面了解,才能預測出不同納稅方案的風險,并進行比較,優化選擇,進而作出對企業最有利的稅收決策。反之,如果對有關政策、法規不了解,就無法預測多種納稅方案,納稅籌劃活動就無法進行。

通過稅收政策的學習,可以提高風險意識,密切關注稅收法律政策變動。綜合衡量稅務籌劃方案,處理好局部利益與整體利益、短期利益與長遠利益的關系,為企業增加效益。

2.提高納稅籌劃人員素質。納稅籌劃是一項高層次的理財活動,是集法律、稅收、會計、財務、金融等各方面專業知識為一體的組織策劃活動。納稅籌劃人員不僅要具備相當的專業素質,還要具備經濟前景預測能力、項目統籌謀劃能力以及與各部門合作配合的l辦作能力等素質,否則就難以勝任該項工作。

3.企業管理層充分重視。作為企業管理層,應該高度重視納稅風險的管理,這不但要體現在制度上,更要體現在領導者管理意識中。由十納稅籌劃具有特殊目的,其風險是客觀存在的。面對風險,企業領導者應時刻保持警惕,針對風險產生的原因,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預防和減少風險的發生。

4.保持籌劃方案適度靈活。企業所處的經濟環境不是一成不變的,國家的稅制、稅法、相關政策為了適應新的經濟形勢,會不斷地調整或改變,這就要求企業的納稅籌劃方案必須保持適度的靈活性,考慮自身的實際情況,不斷地重新審查和評估稅務籌劃方案,適時更新籌劃內容,評價稅務籌劃的風險,采取措施回避、分散或轉嫁風險,比較風險與收益,使納稅籌劃在動態調整中為企業帶來收益。

5.搞好稅企關系,加強稅企聯系。由于稅法規定往往有一定的彈性幅度區間,加之各地具體的稅收征管方式有所不同,稅務機關和稅務干部在執法中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權”,納稅籌劃人員對此很難準確把握。這就要求一方面,納稅籌劃人員正確地理解稅收政策的規定、正確應用財會知識,另一方面,隨時關注當地稅務機關稅收征管的特點和具體方法,經常與稅務機關保持友好聯系,使納稅籌劃活動適應主管稅務機關的管理特點,或者使納稅籌劃方案得到當地主管稅務部門的認可,從而避免納稅籌劃風險,取得應有的收益。

隨著納稅籌劃活動在企業經營活動中價值的體現,納稅籌劃風險應該受到更多的關注,因為企業只要有納稅籌劃活動,就存在納稅籌劃的風險。因此企業在進行納稅籌劃時,一定要針對具體的問題具體分析,針對企業的風險情況制定切合實際的風險防范措施,為納稅籌劃的成功實施做到未雨綢繆。

參考文獻:

篇(11)

一、企業納稅籌劃人員應具備的素質

納稅籌劃是納稅人對稅法的能動性運用,是一項專業技術性很強的策劃活動。一個成功的籌劃方案可以為企業實現稅收負擔最小,這也要求企業納稅籌劃人員必須具備專業的素質。一個優秀的納稅籌劃人員,不僅能制訂成功的籌劃方案,而且應該是一個最有效的溝通者。溝通能力主要表現在與主管稅務機關的溝通上。

納稅籌劃人員如何將納稅籌劃方案通過自己的溝通技巧獲得稅務機關認可,是一個十分重要的問題。籌劃人員應良好的具備職業道德,嚴格分清涉稅事項、涉稅環節合法與非法的界限,不得將違反稅收政策、法規的行為納入籌劃方案,從而避免將納稅籌劃引入偷稅的歧途,給企業和個人帶來涉稅風險。

二、納稅籌劃不能僅僅依靠財務部門

在一般人看來,納稅籌劃是涉稅問題,理所當然是財務部門的事情。事實上,企業財務工作只是對企業經營成果進行正確核算與反映,很多具體業務不是財務單方面能操作的。真正的納稅籌劃應該從生產經營入手,即在財務處理過程之前,有的甚至應該在業務發生之前,就要知道稅收對業務的影響。以上文瑞都國際一期項目土地增值稅納稅籌劃實務操作為例,納稅籌劃方案整體設計(思路)在2006年初由公司財務部門完成,提交給公司管理層的專題研究通過后開始實施,在實施過程中由公司領導統一協調,工程、營銷、財務等部門密切配合。

因此,納稅籌劃不能僅僅依靠財務部門,而是決策、采購、生產、銷售、財務等部門的統一協調。企業要做好納稅籌劃,必須對業務流程進行規范,加強業務過程的稅收管理,加強各部門的通力協作,按照稅法的規定,結合生產經營業務進行操作,對各涉稅環節統籌規劃和控制。只有這樣,才能取得滿意的籌劃效果。

三、納稅籌劃的風險及防范

納稅籌劃風險指企業納稅籌劃活動受各種原因的影響而失敗的可能性。納稅籌劃的風險主要包括四方面的內容:一是不依法納稅的風險。即由于對有關稅收政策的精神把握不準,造成事實上的偷稅,從而受到稅務機關處罰;二是對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的運用和執行不到位的風險;三是在納稅籌劃過程中對稅收政策的整體性把握不夠,形成稅收籌劃風險。例如在企業改制、兼并、分設過程中的稅收籌劃涉及多種稅收優惠,如果不能系統地理解,就很容易出現籌劃失敗的風險;四是籌劃成果與籌劃成本得不償失的風險。針對納稅籌劃可能的風險,企業主要應從以下方面進行風險防范:

1.加強稅收政策學習,提高納稅籌劃風險意識。企業納稅籌劃人員通過學習稅收政策,可以準確把握稅收法律政策。既然納稅籌劃方案主要來自稅收法律政策中對計稅依據、納稅人、稅率等的不同規定,那么對相關稅法全面了解就成為納稅籌劃的基礎環節。有了這種全面了解,才能預測出不同納稅方案的風險,并進行比較,優化選擇,進而作出對企業最有利的稅收決策。反之,如果對有關政策、法規不了解,就無法預測多種納稅方案,納稅籌劃活動就無法進行。

通過稅收政策的學習,可以提高風險意識,密切關注稅收法律政策變動。綜合衡量稅務籌劃方案,處理好局部利益與整體利益、短期利益與長遠利益的關系,為企業增加效益。

2.提高納稅籌劃人員素質。納稅籌劃是一項高層次的理財活動,是集法律、稅收、會計、財務、金融等各方面專業知識為一體的組織策劃活動。納稅籌劃人員不僅要具備相當的專業素質,還要具備經濟前景預測能力、項目統籌謀劃能力以及與各部門合作配合的l辦作能力等素質,否則就難以勝任該項工作。

3.企業管理層充分重視。作為企業管理層,應該高度重視納稅風險的管理,這不但要體現在制度上,更要體現在領導者管理意識中。由十納稅籌劃具有特殊目的,其風險是客觀存在的。面對風險,企業領導者應時刻保持警惕,針對風險產生的原因,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預防和減少風險的發生。

4.保持籌劃方案適度靈活。企業所處的經濟環境不是一成不變的,國家的稅制、稅法、相關政策為了適應新的經濟形勢,會不斷地調整或改變,這就要求企業的納稅籌劃方案必須保持適度的靈活性,考慮自身的實際情況,不斷地重新審查和評估稅務籌劃方案,適時更新籌劃內容,評價稅務籌劃的風險,采取措施回避、分散或轉嫁風險,比較風險與收益,使納稅籌劃在動態調整中為企業帶來收益。

5.搞好稅企關系,加強稅企聯系。由于稅法規定往往有一定的彈性幅度區間,加之各地具體的稅收征管方式有所不同,稅務機關和稅務干部在執法中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權”,納稅籌劃人員對此很難準確把握。這就要求一方面,納稅籌劃人員正確地理解稅收政策的規定、正確應用財會知識,另一方面,隨時關注當地稅務機關稅收征管的特點和具體方法,經常與稅務機關保持友好聯系,使納稅籌劃活動適應主管稅務機關的管理特點,或者使納稅籌劃方案得到當地主管稅務部門的認可,從而避免納稅籌劃風險,取得應有的收益。

隨著納稅籌劃活動在企業經營活動中價值的體現,納稅籌劃風險應該受到更多的關注,因為企業只要有納稅籌劃活動,就存在納稅籌劃的風險。因此企業在進行納稅籌劃時,一定要針對具體的問題具體分析,針對企業的風險情況制定切合實際的風險防范措施,為納稅籌劃的成功實施做到未雨綢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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