緒論:寫作既是個人情感的抒發,也是對學術真理的探索,歡迎閱讀由發表云整理的11篇消費信貸立法論文范文,希望它們能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啟發。
一、概念界定及文獻綜述
(一)基本概念界定。消費信貸是商業企業、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對消費者個人提供的信貸,主要用于消費者購買耐用消費品(如家具、家電、汽車等)、房屋和各種勞務。分為兩種基本類型:封閉式信貸和開放式信貸。封閉式信貸指消費者在一段時間內以相同金額分數次償還債務的方式。常見的有抵押貸款、汽車貸款和分期付款貸款(分期付款銷售合同、分期現金支付信貸和一次性信貸)等等。開放式信貸指信貸機構循環發放的貸款,消費者的部分付款根據定期郵寄的賬單繳付。
消費信貸風險主要指在消費信貸業務中產生的各種風險與不確定性,具有客觀性、偶然性、損害性、不確定性、相對性等特征。我國消費信貸風險主要特點有:
1、不確定因素較多;
2、較其他信貸風險高;
3、個人消費信貸抵押物變現難度大、費用高。
(二)文獻綜述。近年來,國內外學者對消費信貸中的風險與防范展開了一系列有意義的探討。袁亮(2008)從理論上對消費信貸的風險進行了分析,認為消費信貸風險產生的主要原因是信息不對稱;楊廷芳(2009)從商業銀行實際運營的角度解釋了我國目前消費信貸風險較大的原因,即個人征信系統不健全、銀行管理存在缺陷等。段照清(2009)則認為,法律保障的缺失是消費信貸風險日益加大的主要原因。關于消費信貸風險的防范,周磊(2009)提出建立個人信用防范系統以規范消費者行為,提高銀行信貸管理水平;喻翔(2007)則認為,消費信貸風險的防范應從加快個人信用制度體系的建設以及設法提高居民消費信貸的信心和愿望入手。
二、我國消費信貸風險原因分析
近年來,消費信貸業務在我國發展很快,相關運作機制也日趨成熟,然而與世界平均水平相比,我國消費信貸業務風險仍處于較高水平,主要原因有:
(一)個人消費信貸立法滯后。我國目前還沒有一部統一規范個人消費信貸活動和調整個人消費信貸關系的全國性法律。各商業銀行依據的準則針對性不強,對失信、違約的懲處辦法不具體。
(二)國家的消費政策相對滯后。我國所提供的住房、汽車消費的政策環境嚴重滯后。個人申請此類貸款必須到有關部門辦理抵押評估登記手續,到公證部門辦理公證手續,并且還需交納各種頒證費、評估費等等,勢必損傷消費者的積極性。
(三)商業銀行自身管理體制薄弱。一方面商業銀行內部缺乏個人消費信貸方面的管理經驗,且相當一部分資料尚未上機管理,難以實現資源共享,對借款人的資產負債狀況等的了解缺乏正常程序和渠道;另一方面一些商業銀行為了擴大消費信貸規模,擅自降低貸款標準和擔保條件,不利于消費信貸業務的健康發展。
(四)個人消費信貸風險管理不完善。目前商業銀行缺乏對貸款前進行調查,沒有有效監督檢查的手段。
(五)我國消費者的消費習慣。目前我國消費者的消費習慣仍趨于保守,只對若干有限大額商品消費采取消費信貸形式,居民金融資產結構以儲蓄為主,消費信貸并未真正普及。
三、消費信貸風險防范對策
(一)建立消費信貸法制環境。加強消費信貸的立法工作,為消費信貸的發展提供法律支持,目前所急需解決的問題是制定《消費信貸法》,就消費信貸的主體、對象、程序、方式以及借貸雙方的權利義務做出明確規定,規范消費信貸各方當事人的市場行為。
(二)加快個人信用制度體系建設步伐。完善的個人信用制度體系是銀行發展消費信貸的關鍵,只有建立全國聯網的個人信用檔案,才能讓銀行充分了解一個人的還債意愿及還債能力,這也是銀行放款的堅實前提和加強社會信用建設的關鍵。
(三)加強消費信貸的擔保和保險工作。擔保與保險是銀行防范信用風險,建立風險防范機制的一種重要手段。防范信用風險對銀行和整個金融體系的安全是至關重要的。
(四)提高居民消費信貸的信心和愿望。提高居民消費信貸的信心和愿望是一個系統的工程,需要從多方面努力。首先,要盡力促進經濟的發展,提高人們的收入水平,調整收入分配,做好收入再分配工作。其次,要積極開發新的消費信貸品種,拓寬消費信貸市場,銀行也應加強宣傳,向群眾展示其好處,增強人們對消費信貸和消費信貸產品的了解和接受程度。
(五)鼓勵更多金融機構參與消費信貸發展。我國目前提供消費信貸的金融機構極其有限,消費信貸基本上被四大國有商業銀行所壟斷,應鼓勵更多的金融機構開展消費信貸業務,給消費者一個更廣闊的選擇空間。
(六)商業銀行加快建立防范消費信貸的風險管理體系。具體可從以下幾方面入手:(1)逐步創造全社會范圍的個人信用環境;(2)認真探索個人客戶差異化服務方法,調整客戶結構;(3)健全、完善銀行內部信貸管理機制。
參考文獻:
[1]袁亮.個人消費信貸信息不對稱的分析及對策[J].理論探索,2008.7.
[2]李潔.關于個人消費信貸的幾點思考[J].工作研究,2009.2.
[3]楊廷芳.商業銀行個人消費信貸的風險分析及解決對策[J].民營科技,2009.3.
[4]段照清.我國個人消費信貸風險分析[J].財經視點,2009.2.
1引言
國外汽車工業發展已有百年歷史,論文在消費信貸方面已呈多元化的發展趨勢,適應當前汽車工業發展的步伐。而我國汽車工業發展起步較晚,國內汽車消費信貸在貸款主體、風險管理水平、市場秩序等各方面還存在著一些問題。我國在汽車消費信貸領域的落后現狀,嚴重制約了汽車產業的發展,汽車市場的迅速發展對我國工業發展的重要作用又是不可缺少的。因此,改善汽車消費信貸市場,從而帶動汽車工業的發展,并推動經濟的發展。
2國外汽車消費信貸的特點
國外汽車工業經過百年的歷史發展,在汽車消費信貸方面,由最初的全款支付方式,轉化為一個完整的“融資—信貸—信用管理”的運行過程,這為汽車工業的迅猛發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動作用。目前,國外汽車消費信貸已經比較成熟。本文以美國、德國、日本等發達國家的汽車消費信貸為研究背景,得出了其消費信貸的特點。
2.1汽車金融服務主體多樣化
國外汽車金融服務的機構主要有:汽車金融公司、銀行、信貸聯盟、信托公司等。在汽車融資銷售方面,以美國為例,汽車金融公司占39%,銀行占26%,其他機構占35%。在國外,銀行在汽車消費信貸方面的優勢已逐步被其他金融機構所取代,因為其他機構相較于商業銀行在這方面具有更明顯的競爭優勢。它們更多的是與汽車公司的利益緊密相關,在汽車行業不景氣時,銀行往往出于風險的考慮,會逐步收縮汽車消費信貸的規模;相反,其他機構由于與汽車公司的利益休戚相關,不但不會減少信貸規模,還會以零利率的汽車貸款換取汽車銷售的增長。其次,在經營的專業化程度方面,其他機構也比銀行具有更多的優勢。風險控制、業務營運等方面,其他金融機構都形成了一套獨立和標準的業務系統,不僅降低了交易費用,而且也提高了工作效率。
2.2汽車消費信貸業務全面
隨著汽車消費信貸市場的擴張和競爭的加劇,畢業論文金融服務公司的業務范圍也逐步擴大,應消費者的要求,設立了產品咨詢、融資、租賃、保險、零部件供應、維修保養、新車抵押和舊車處理等領域,從而形成了一條完整的產業鏈,對汽車生產銷售的發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輔助作用。在德國,大眾汽車公司為客戶提供信用卡,使其在保險、維修、燃油的同時也享受了低利率透支的待遇。在美國,客戶不僅可以獲得汽車貸款服務,也可銷售各種形式的汽車租賃服務。
2.3風險管理比較完善
目前,國外在汽車消費信貸風險管理方面已經形成了一套比較完備的體系,不僅降低了信貸的風險,而且也擴大了汽車消費信貸的規模,從而促進了汽車銷售的增長。為降低汽車信貸的風險,國外已建立一套較為完善的汽車信貸社會服務體系:信用評級機構、信用調查機構、抵押登記部門、催收和追繳部門、舊車拍賣中心等,這些機構大大降低了汽車消費信貸的成本,減少了汽車信貸風險。健全科學的資信評價體系,是保證汽車消費信貸的關鍵,是促使汽車公司正常運作的重要環節。國外的信用機構采用的是高度的貨幣電子化將個人消費信用檔案、個人收支狀況等重要信息通過信息網絡反映出來,銀行及其他相關機構可以通過互聯網獲得比較全面的資料[1]。為了進一步降低信貸的風險,對融資的車輛要求設定抵押權或取得所有權,要求購買者對融資車輛購買保險,要求經銷商及主要股東對融資合同做連帶保證,并對逾期未繳款客戶進行催收,并且通過健全的網絡系統對有效追蹤催收后客戶付款情況進行及時記錄,以便以最快方式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債權。
2.4具有健全的法律保證
完備的法律體系是汽車消費信貸、汽車工業發展的關鍵。在美國,統一的《商法典》、《貸款條件表示法》和《公平交易委員會法》等相關法律,對買方與賣方的權利義務、擔保責任等問題都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如汽車消費信貸的流動抵押權、分期付款融資與汽車消費信貸相關問題均做出了明確的法律界定。在日本,《分期付款銷售法》則對通商產業省的責任進行詳細周全的介紹,著重于對分期付款銷售的監控與調節,保護購買者的利益。這些法律的制定與實施大大提高了汽車消費信貸市場的運轉效率,減少了貸款呆帳的風險,避免了汽車消費信貸市場秩序的混亂。
3我國汽車消費信貸存在的問題
隨著生活水平提高,人們對高級消費用品的需求也日益增強,尤其是近年來,隨著消費信貸的興起,國家比較成熟的金融市場來看,汽車消費金額的60%~70%都依賴于貸款。然而,我國汽車工業發展比較晚,汽車市場還不能與發達國家的相比,特別是中國汽車金融市場起步不過10年,還存在著包括市場主體、服務產品單一以及風險防范機制不夠完善和不規范等問題。
3.1汽車金融服務主體比較單一
在我國;商業銀行是目前開辦汽車消費信貸的主要機構,約占汽車消費信貸市場的95%。醫學論文而其他相關的金融機構由于受資金來源限制較大,所占的比例很小不到5%。這些都不適應汽車工業發展的要求。
3.2汽車消費信貸服務質量低
消費信貸其實是一種金融服務,所以服務質量的好壞直接影響著該市場的發展。所以,汽車消費信貸并不是單指將車賣出,還必須將售后服務納入這一過程中。目前,多數提供消費信貸的機構已清楚認識這一問題的重要性,均以自營或聯合等不同的形式提供汽車銷售一條龍服務和售后服務。然而售后服務的深度與細致度方面,國內與國外之間還是有一定差距的。
3.3風險防范機制不規范
金融機構從事消費信貸業務都把防范風險、保證安全放在首位。金融機構貸款與否,首先要考慮的是借款人的信用狀況。目前,我國還沒有建立起完善的個人征信制度,因此金融機構對借款者的償債能力及資信狀況都難以及時準確地把握。這就極大的縮減了信貸的規模及范圍,從而影響了汽車消費信貸市場的發展,也不利于汽車工業的發展與壯大。在信用制度不完善而消費者可提供的抵押物有限的情況下,銀行為了降低汽車消費信貸違約所帶來的風險,往往會要求保險公司開辦履約保證保險[2]。然而,保險公司這時既要承擔車貸保險的風險,又要承擔道德風險,巨大的風險則是保險公司難以承受的。這種情況下,銀行極有可能失去有效保障銀行信貸資產安全的重要手段,從而延緩了汽車銷售速度。
3.4法律制度不健全
汽車消費信貸業務在我國起步較晚,還未形成比較完善的法律制度。盡管《貸款通則》、《擔保法》針對消費信貸有一些介紹,但還沒有形成汽車消費信貸的相關立法、司法、執法成套的法規。這就造成了商業銀行開展汽車消費信貸業務的無章可循,而且一旦借款人違約,會出現耗時耗力、執行難的局面。相對于汽車消費者的權益盡管受到現行《民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的保護,但是與上述法律相配套的法律法規還是不完善,執行過程中也存在著一定的困難。
4我國汽車消費信貸市場發展的對策分析
(1)在汽車消費貸款方面,應該打破銀行一家獨汽車市場也得到了迅猛的發展。有關統計顯示,從發達大的現狀,當然單純采用國外的措施(商業銀行退出大部分市場份額,讓汽車專業金融公司占居主導地位)也是不明智的。我國應根據現實國情采取適當可行的方法。銀行和汽車金融公司合作打開市場,利用銀行資金充足的優勢,把資金貸給汽車金融公司,由汽車金融公司做貸款零售,銀行與其共同分享利益。在汽車信貸服務質量方面,應盡量涵蓋汽車售前、售中、售后的全過程,同時還要開展購車儲蓄、融資租賃、汽車消費保險、信用卡、汽車旅游信貸等業務[3]。這些舉措不僅推動汽車消費信貸市場的發展,也有利于汽車銷售的迅猛發展。
(2)汽車消費信貸必須建立在以個人信用管理為業務核心的基礎之上,要具備一套完整的、有效的個人信用管理技術和辦法,從而保障金融機構信貸資金的安全性。信用管理體系應分為貸前、貸中、貸后三部分。貸前的工作主要是針對個人資信水平、財產狀況、收支狀況調查與評價;貸中的工作主要是個人信用狀況監控,觀察是否及時的償還貸款,財產狀況有無重大變故等;貸后工作則是對個人信用風險處置,并對其結果利用網絡實現資源共享。
(3)建立完善的風險防范機制。車貸險的風險廣泛復雜,單憑保險公司的能力是遠遠不足的,而由于貸款銀行的業務比較多,在這方面的專業人才也較少,其力量也是不足的,所以更科學的方法是加強多方合作。貸款銀行、保險公司、汽車經銷商三者形成一個聯盟,共同擬訂合作協議,共同承擔風險,共享利益。這樣就可以借助銀行資金的優勢、保險公司人員的專業、經銷商的擔保,減少風險,化解危機,維護汽車金融市場的繁榮與穩定[4]。
(4)應進一步建立與汽車消費信貸相配套的法律制度,使得銀行和保險公司在貸款人發生違約行為時,能夠做到有據可依、有章可循。英語論文健全的法律制度應該對個人的信用制度、銀行等相關金融機構的貸款行為等進行嚴格的規范,對消費者的還款行為的監控責任也應進行明確。
5結語
汽車消費信貸作為一種重要的經濟手段已經越來越受到關注。它不僅可以調節汽車供求矛盾,而且可以提高居民購買力、擴大內需,對國民經濟的發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動作用。對于我國汽車市場而言,我國己經形成一個巨大的買方市場,發展個人汽車消費信貸對于有效地刺激消費、擴大內需有著極其重要的作用,因此,建立和完善汽車消費信貸制度,對我國經濟發展起著巨大的推動作用。
參考文獻:
[1]李玉泉,卞江生.論保證保險[J].保險研究,2004(5):1-6.
1引言
國外汽車工業發展已有百年歷史,論文在消費信貸方面已呈多元化的發展趨勢,適應當前汽車工業發展的步伐。而我國汽車工業發展起步較晚,國內汽車消費信貸在貸款主體、風險管理水平、市場秩序等各方面還存在著一些問題。我國在汽車消費信貸領域的落后現狀,嚴重制約了汽車產業的發展,汽車市場的迅速發展對我國工業發展的重要作用又是不可缺少的。因此,改善汽車消費信貸市場,從而帶動汽車工業的發展,并推動經濟的發展。
2國外汽車消費信貸的特點
國外汽車工業經過百年的歷史發展,在汽車消費信貸方面,由最初的全款支付方式,轉化為一個完整的“融資—信貸—信用管理”的運行過程,這為汽車工業的迅猛發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動作用。目前,國外汽車消費信貸已經比較成熟。本文以美國、德國、日本等發達國家的汽車消費信貸為研究背景,得出了其消費信貸的特點。
2.1汽車金融服務主體多樣化
國外汽車金融服務的機構主要有:汽車金融公司、銀行、信貸聯盟、信托公司等。在汽車融資銷售方面,以美國為例,汽車金融公司占39%,銀行占26%,其他機構占35%。在國外,銀行在汽車消費信貸方面的優勢已逐步被其他金融機構所取代,因為其他機構相較于商業銀行在這方面具有更明顯的競爭優勢。它們更多的是與汽車公司的利益緊密相關,在汽車行業不景氣時,銀行往往出于風險的考慮,會逐步收縮汽車消費信貸的規模;相反,其他機構由于與汽車公司的利益休戚相關,不但不會減少信貸規模,還會以零利率的汽車貸款換取汽車銷售的增長。其次,在經營的專業化程度方面,其他機構也比銀行具有更多的優勢。風險控制、業務營運等方面,其他金融機構都形成了一套獨立和標準的業務系統,不僅降低了交易費用,而且也提高了工作效率。
2.2汽車消費信貸業務全面
隨著汽車消費信貸市場的擴張和競爭的加劇,畢業論文金融服務公司的業務范圍也逐步擴大,應消費者的要求,設立了產品咨詢、融資、租賃、保險、零部件供應、維修保養、新車抵押和舊車處理等領域,從而形成了一條完整的產業鏈,對汽車生產銷售的發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輔助作用。在德國,大眾汽車公司為客戶提供信用卡,使其在保險、維修、燃油的同時也享受了低利率透支的待遇。在美國,客戶不僅可以獲得汽車貸款服務,也可銷售各種形式的汽車租賃服務。
2.3風險管理比較完善
目前,國外在汽車消費信貸風險管理方面已經形成了一套比較完備的體系,不僅降低了信貸的風險,而且也擴大了汽車消費信貸的規模,從而促進了汽車銷售的增長。為降低汽車信貸的風險,國外已建立一套較為完善的汽車信貸社會服務體系:信用評級機構、信用調查機構、抵押登記部門、催收和追繳部門、舊車拍賣中心等,這些機構大大降低了汽車消費信貸的成本,減少了汽車信貸風險。健全科學的資信評價體系,是保證汽車消費信貸的關鍵,是促使汽車公司正常運作的重要環節。國外的信用機構采用的是高度的貨幣電子化將個人消費信用檔案、個人收支狀況等重要信息通過信息網絡反映出來,銀行及其他相關機構可以通過互聯網獲得比較全面的資料。為了進一步降低信貸的風險,對融資的車輛要求設定抵押權或取得所有權,要求購買者對融資車輛購買保險,要求經銷商及主要股東對融資合同做連帶保證,并對逾期未繳款客戶進行催收,并且通過健全的網絡系統對有效追蹤催收后客戶付款情況進行及時記錄,以便以最快方式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債權。
2.4具有健全的法律保證
完備的法律體系是汽車消費信貸、汽車工業發展的關鍵。在美國,統一的《商法典》、《貸款條件表示法》和《公平交易委員會法》等相關法律,對買方與賣方的權利義務、擔保責任等問題都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如汽車消費信貸的流動抵押權、分期付款融資與汽車消費信貸相關問題均做出了明確的法律界定。在日本,《分期付款銷售法》則對通商產業省的責任進行詳細周全的介紹,著重于對分期付款銷售的監控與調節,保護購買者的利益。這些法律的制定與實施大大提高了汽車消費信貸市場的運轉效率,減少了貸款呆帳的風險,避免了汽車消費信貸市場秩序的混亂。
3我國汽車消費信貸存在的問題
隨著生活水平提高,人們對高級消費用品的需求也日益增強,尤其是近年來,隨著消費信貸的興起,國家比較成熟的金融市場來看,汽車消費金額的60%~70%都依賴于貸款。然而,我國汽車工業發展比較晚,汽車市場還不能與發達國家的相比,特別是中國汽車金融市場起步不過10年,還存在著包括市場主體、服務產品單一以及風險防范機制不夠完善和不規范等問題。
3.1汽車金融服務主體比較單一
在我國;商業銀行是目前開辦汽車消費信貸的主要機構,約占汽車消費信貸市場的95%。醫學論文而其他相關的金融機構由于受資金來源限制較大,所占的比例很小不到5%。這些都不適應汽車工業發展的要求。
3.2汽車消費信貸服務質量低
消費信貸其實是一種金融服務,所以服務質量的好壞直接影響著該市場的發展。所以,汽車消費信貸并不是單指將車賣出,還必須將售后服務納入這一過程中。目前,多數提供消費信貸的機構已清楚認識這一問題的重要性,均以自營或聯合等不同的形式提供汽車銷售一條龍服務和售后服務。然而售后服務的深度與細致度方面,國內與國外之間還是有一定差距的。
3.3風險防范機制不規范
金融機構從事消費信貸業務都把防范風險、保證安全放在首位。金融機構貸款與否,首先要考慮的是借款人的信用狀況。目前,我國還沒有建立起完善的個人征信制度,因此金融機構對借款者的償債能力及資信狀況都難以及時準確地把握。這就極大的縮減了信貸的規模及范圍,從而影響了汽車消費信貸市場的發展,也不利于汽車工業的發展與壯大。在信用制度不完善而消費者可提供的抵押物有限的情況下,銀行為了降低汽車消費信貸違約所帶來的風險,往往會要求保險公司開辦履約保證保險。然而,保險公司這時既要承擔車貸保險的風險,又要承擔道德風險,巨大的風險則是保險公司難以承受的。這種情況下,銀行極有可能失去有效保障銀行信貸資產安全的重要手段,從而延緩了汽車銷售速度。
3.4法律制度不健全
汽車消費信貸業務在我國起步較晚,還未形成比較完善的法律制度。盡管《貸款通則》、《擔保法》針對消費信貸有一些介紹,但還沒有形成汽車消費信貸的相關立法、司法、執法成套的法規。這就造成了商業銀行開展汽車消費信貸業務的無章可循,而且一旦借款人違約,會出現耗時耗力、執行難的局面。相對于汽車消費者的權益盡管受到現行《民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的保護,但是與上述法律相配套的法律法規還是不完善,執行過程中也存在著一定的困難。
4我國汽車消費信貸市場發展的對策分析
(1)在汽車消費貸款方面,應該打破銀行一家獨汽車市場也得到了迅猛的發展。有關統計顯示,從發達大的現狀,當然單純采用國外的措施(商業銀行退出大部分市場份額,讓汽車專業金融公司占居主導地位)也是不明智的。我國應根據現實國情采取適當可行的方法。銀行和汽車金融公司合作打開市場,利用銀行資金充足的優勢,把資金貸給汽車金融公司,由汽車金融公司做貸款零售,銀行與其共同分享利益。在汽車信貸服務質量方面,應盡量涵蓋汽車售前、售中、售后的全過程,同時還要開展購車儲蓄、融資租賃、汽車消費保險、信用卡、汽車旅游信貸等業務。這些舉措不僅推動汽車消費信貸市場的發展,也有利于汽車銷售的迅猛發展。
(2)汽車消費信貸必須建立在以個人信用管理為業務核心的基礎之上,要具備一套完整的、有效的個人信用管理技術和辦法,從而保障金融機構信貸資金的安全性。信用管理體系應分為貸前、貸中、貸后三部分。貸前的工作主要是針對個人資信水平、財產狀況、收支狀況調查與評價;貸中的工作主要是個人信用狀況監控,觀察是否及時的償還貸款,財產狀況有無重大變故等;貸后工作則是對個人信用風險處置,并對其結果利用網絡實現資源共享。
(3)建立完善的風險防范機制。車貸險的風險廣泛復雜,單憑保險公司的能力是遠遠不足的,而由于貸款銀行的業務比較多,在這方面的專業人才也較少,其力量也是不足的,所以更科學的方法是加強多方合作。貸款銀行、保險公司、汽車經銷商三者形成一個聯盟,共同擬訂合作協議,共同承擔風險,共享利益。這樣就可以借助銀行資金的優勢、保險公司人員的專業、經銷商的擔保,減少風險,化解危機,維護汽車金融市場的繁榮與穩定。
(4)應進一步建立與汽車消費信貸相配套的法律制度,使得銀行和保險公司在貸款人發生違約行為時,能夠做到有據可依、有章可循。英語論文健全的法律制度應該對個人的信用制度、銀行等相關金融機構的貸款行為等進行嚴格的規范,對消費者的還款行為的監控責任也應進行明確。
5結語
汽車消費信貸作為一種重要的經濟手段已經越來越受到關注。它不僅可以調節汽車供求矛盾,而且可以提高居民購買力、擴大內需,對國民經濟的發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動作用。對于我國汽車市場而言,我國己經形成一個巨大的買方市場,發展個人汽車消費信貸對于有效地刺激消費、擴大內需有著極其重要的作用,因此,建立和完善汽車消費信貸制度,對我國經濟發展起著巨大的推動作用。
參考文獻:
李玉泉,卞江生.論保證保險[J].保險研究,2004(5):1-6.
關鍵詞消費需求消費信貸政府商業銀行
從國民經濟核算的角度看,消費需求的增長是促進經濟增長的主要因素之一。在發達國家,消費需求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一般都達到了70%以上。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有了長足的發展,但總體來說還是屬于投資拉動型增長(林曉南,2006)。從1993年至2004年投資對經濟增長的平均貢獻率為45.8%,而消費增長對經濟增長的平均貢獻率僅為45.5%。顯然,我國投資貢獻率過大,消費貢獻率過?。▏医y計局課題組,2007)。可見提高消費需求,促進消費增長是改變我國經濟增長質量的重要環節。凱恩斯認為,人們收入水平的提高和消費傾向改變是促進消費需求增長的主要因素。筆者認為發展消費信貸是增加人們即期收入的最直接和最有效的的方法,對于促進消費需求的增長有著明顯的效應。我們這里所討論的消費信貸是指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為缺乏購買力的消費者個體提供賒銷服務和消費支出貸款的一種融資方式。基于美國數據的實證研究表明,在美國消費信貸的增加與居民消費呈顯著的正相關。消費信貸業務的開展對居民消費能產生放大效應。具體地說,每增加1美元的消費信貸,能夠帶動1.12美元的居民消費(林曉南2006)。我國消費信貸的業務尚處于起步的階段,如何才能促使這一業務快速健康發展,發揮消費信貸對增加我國消費需求的作用,本文擬對此做些探索。
一、政府要努力培育現代消費時尚,實行積極的消費政策
首先,要強化政府的引導作用,積極引導人們樹立新的消費觀念。要積極鼓勵人們敢于消費,提高消費水平和消費質量。在消費需求不足的情況下,提倡適度負債消費就顯得十分重要。因此,政府要積極引導,輿論上要正面宣傳,引導居民轉變"無債一身輕"的消費觀念,從無債消費轉變為適度負債消費,逐步提高居民的消費信用水平;并根據消費市場的特點,對消費信貸的政策導向、市場導向和基本操作知識進行多渠道、全方位的宣傳,不斷增強居民的消費信心,使消費信貸的好處家喻戶曉,深入人心。
其次,要推廣積極的消費和收入分配政策,適當增加居民收入,提高消費者的經濟承受能力。消費是收入的函數,要擴大消費需求,必須增加居民的收入,實行積極的消費和收入分配政策。目前,我國居民有10萬多億元儲蓄存款,提高消費率是有潛力的,關鍵是要有與之配套的政策措施。
最后,要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障制度,降低居民支出預期。西方國家社會保障制度健全,居民沒有后顧之憂,是個人消費信貸得以迅速發展的原因。我國消費需求長期不足與人們的收入與支出預期不穩定有關。所以,建立商業性和強制性相結合的社會保障統籌體系是解決為一問題的關鍵。
二、商業銀行要加快發展消費信貸業務
首先,要轉變經營思路,把發展消費信貸提高到調整信貸資產結構的戰略高度。銀行的決策者,應當深刻的認識到消費信貸作為新一輪銀行業務競爭焦點和銀行業務新的增長點,具有十分廣闊的市場前景,在銀行的整體業務中應當進行科學的定位并從戰略高度加以發展。從整體思路上,既要有中長期的發展規劃,又要確定近期的業務拓展重點;既要積極推進消費信貸業務的發展,又要規范管理,完善有關制度,加強風險防范。
其次,要從體制上創造消費貸款業務發展的寬松環境。商業銀行要取得消費信貸的發展,必須調整經營管理體制,從組織、人員、制度等各方面為消費信貸業務的推廣創造條件。一是要組建獨立性、專業性的消費貸款經營機構,專門研究、推進消費貸款業務的營銷工作,如建立金融超市、個人貸款事務中心、汽車按揭貸款中心等,為消費者提供貸款咨詢、受理、審查、審批、發放的一站式服務,在防范風險的前提下,簡化貸款審批程序,縮短管理半徑,建立起市場反應敏捷、運作高效快捷、前后臺協調配合、上下級行高效聯動的消費貸款運行體系。二是實行個人客戶經理制。隨時了解客戶的現時需求,分析預測其未來需求,研究滿足其各種需求的辦法,以客戶需求為開拓動力和工作規劃的依據,并負責向客戶宣傳、推銷本行的新產品。個人客戶經理制應向單柜單人制服務方向發展,即客戶只需面對一位客戶經理,即可得到所有問題的答復和各種消費信貸服務的環節和時間,避免因貸款手續和效率問題把一部分消費者的需求拒在門外。三是完善個人信貸管理機制,創造寬松的政策環境。如從信貸授權上要明確并增加對消費信貸營銷機構的授權額度,對超授權貸款實行審批人審批制,建立消費信貸審批制,建立消費信貸審批的"綠色通道";在貸款規模上,對質量高、風險小的消費貸款可以考慮取消個貸中心規模限制,報告期末根據實際投放金額追加核定貸款規模。四是完善考核激勵機制。在考核方面,要突出利潤指標,讓創利多的分支行投入更多的資源發展個人消費信貸業務,實現良性發展;而不良資產清收工作應以處罰責任人為主要手段,不要作為全行性的考核指標。在分配機制上,必須建立穩定的分配制度,弱化人治因素,減少費用分配的隨意性,使"做大蛋糕"者,能分得更多的"蛋糕",使各分支行更加重視通過拓展個人信貸業務提高經營效益,而從中受益的員工也會主動做好公關、配合。在激勵機制方面,必須將個人消費信貸業務拓展業績與客戶經理、產品經理、員工的收入直接掛鉤,建立一整套激勵辦法。五是完善培訓教育機制。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拓展與員工的業務素質息息相關,而業務素質的高低又與培訓方式密切相關。對在一線經常與顧客直接打交道的員工,業務培訓方式應該多樣化、實戰化,應創造更多的機會讓員工跟班學習,使每個員工對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處理流程有具體的了解,利于宣傳促銷。應建立制度化的調崗制度,讓員工有機會接觸更多的業務,既培養視野開闊的多面手人才,又可以從中發掘在個人消費信貸業務方面有專長的員工,安排到適合的崗位。
第三,要制訂有效的消費信貸業務營銷方案,加強市場營銷。一是要切實建立以客戶為中心的經營理念,為客戶提供差別化服務。必須從了解、分析、研究客戶開始,細分客戶的不同群體,建立起按照具體分類客戶提供特殊化專門服務的服務方式。消費貸款營銷人員要提出不同貸款償還期、利率、貸款方式的建議,并嘗試與客戶一起制定在考慮客戶其他負債的情況下,能適合目前及目標家庭收入的償付計劃。二是對新業務品種的推出,應根據每種業務及目標市場的不同特點,從宣傳規劃、促銷渠道、促銷手段、效果考核等各方面制訂有針對性的營銷方案。要重視利用新聞媒體、電腦網絡信息等渠道,并充分發揮電話銀行、網上銀行在消費信貸業務營銷中的應用,同時要注重通過貸款特約商戶、經銷商的銷售網絡進行消費信貸業務宣傳。三是消費信貸應有重點、有策略地主動營銷。營銷體制成功的核心和關鍵在于是否能夠及時捕捉信息,并有專人負責落實處理,牢牢抓住商機,不能留空檔。要區分不同的客戶分別采取不同的營銷措施:對個人客戶,因面廣量大,應根據業務發展進行利益分配,采取有效的激勵措施,以調動各營業網點的積極性,對所轄區域個人客戶進行主動拜訪,宣傳產品、了解需求、建立聯系;對集團性、收入穩定的客戶,如公務員、電信、新聞、大專院校等單位客戶,應由個貸中心列出公關名單,負責重點聯系,爭取消費信貸業務的批量性營銷和辦理。四是營銷過程中應重各業務品種相結合、各相關部門相配合,形成銀行業務經營部門在與客戶接觸過程中,應當就銀行所有業務品種進行整體營銷,并根據客戶的需求將有關信息及時反饋有關部門,以促進各項業務的整體發展。
第四,要進行新產品創新與現有業務品種的整合并重,開發建立多層次消費信貸品種體系。應根據居民的不同貸款要求,以及不同商品和不同消費者階層的特點,為不同客戶群"量身定做"能滿足其個性化、特殊化需求的個人信貸業務產品,建立多層次的消費信貸品種體系,拓寬消費信貸領域。一是加快新產品創新的頻度和效率,除提供家用住房、汽車等高價值商品的消費信貸外,還應不斷開發提供家用電器、通訊設備、教育、旅游、婚慶、醫療、高檔家具、健身器材等消費品的消費信貸,使居民能夠根據自己的消費意愿有選擇性地購買消費信貸。二是加強對現有業務品種的整合,包括盡快完善各有關管理辦法,簡化貸款手續,形成切實適應客戶需求、高效便捷的貸款操作流程;推出組合性消費信貸業務品種,如住房與住房裝修組合、住房與耐用消費品組合等,通過組合消費信貸最大程度地滿足消費者的消費需求。
最后要努力探索多種形式的消費信貸的經營策略。針對目前消費信貸需求不旺的現實,為適應消費信貸業務發展的需要,應當努力探索行之有效消費信貸的經營策略及其創新。各商業銀行可以根據消費信貸的業務特點,針對不同的消費信貸品種和貸款對象,在利率、期限、還款方式等方面,向消費者提供多種選擇。
近年來,隨著人們可支配收入的不斷增加,人們的消費觀念也逐步改變,個人信用活動成為信用關系中最具潛力的一部分。它在刺激消費需求、引導資金流向以及提高我國居民生活質量等方面都發揮著重要作用。
個人信用是指根據居民的家庭收入與資產、已發生的借貸與償還、信用透支、發生不良信用時所受處罰與訴訟情況,對個人的信用等級進行評估并隨時記錄、存檔,以便信用的供給方決定是否對其貸款和貸款多少的制度。個人信用管理體系是指監督、管理和保障個人信用活動健康、規范發展的一整套規章制度和行為規范。
一、我國個人信用管理體系發展的現狀
1.缺乏個人信用具體的數據記錄
個人信用是通過具體數據的記錄來描述的,沒有信用記錄就無法判別信用的好壞。我國以前一直把重點主要是集中在企業信用制度建設上,而缺乏專門機構來對個人信用記錄進行數據收集,個人能提供的信用文件只有自身的資產憑證,不足以充當資信證明。各類金融機構、商家及有關企業缺少對個人信用記錄的記載,即使是發生信用關系較多的商業銀行,雖然能夠提供消費者個人信貸的數額、期限、還款記錄等方面的數據,然而這些數據缺少規范、連續的記載,而且各家商業銀行記載的數據沒有有效的信息共享,為此造成個人信用記錄的持續的缺失。
2.缺乏個人信用體系有效的體制和制度支持我國目前居民的收入尚未完全貨幣化,個人的資產還不能真實透明。消費者個人的信息分散在居委會、派出所、就職單位、銀行等部門。由于社會保障制度尚不完善,信貸擔保法規沒有針對個人信用的相關規定,都可能使個人信用行為隱藏著法律和道德風險,影響個人信用活動的發展。
3缺乏統一的、專業的個人信用評估機構各商業銀行提供消費信貸,進行信用評估時所采取的評估方法、評估標準很不統一,難以形成整個社會對個人信用的完整判斷。另外一些中介機構雖然數量擴張快,但由于共享不到政府各部門的信息,建有信息數據庫的規模也普遍偏小,沒有自己的信用資料數據庫,作用與功效遠未得到充分發揮。
二、目前我國個人信用體系對消費信貸的影響
1.個人信用制度的缺失提高了消費信貸經營成本
對銀行來講,銀行間為貸款各自為戰,分別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對借款人進行資信調查,造成公共資源的浪費;對借款人來講,由于銀行無法高效準確地獲得個人信用信息,在業務開展過程中,為保證其信貸資產的安全性,要求借款人提供相應的擔保,繁瑣的貸款手續、苛刻的貸款條件和評估、保險、公證等高昂的收費,以及為完成繁瑣手續而投入的精力、財力和時間,使借款人的負擔大大增加。
2.個人信用制度缺失導致銀行的信用風險增加
由于我國還未建立起完善的個人信用制度和相應的信用評估機構,借款人向銀行提供的各種證明資料中,個人身份證和戶籍不具備經濟擔保性質,所在單位的收入證明、個人存單憑證和實物資產不能提供以往信用記錄,因此銀行無法獲得準確的借款人個人資信信息。另外,個人收入的不透明性也隱含著消費貸款的道德風險,誠實守信的道德標準在相應范圍內尚未成為人們的行為準則。甚至有部分借款人蓄意欺詐,騙取貸款,或到期拒不履約,使銀行遭受了較大的損失。
3.個人信用制度缺失導致銀行提供的消費信貸服務單調
目前,我國銀行消費貸款的品種僅限于住房、汽車、助學貸款、信用卡等業務方面,其他如個人債務重組貸款和個人信用額度等信貸產品發展力度不夠,不能充分滿足社會各階層對消費信貸的多樣化需求。
4.個人信用制度的缺失造成消費貸款用途異化
銀行辦理的相當比例消費貸款,實際投向了生產或經營,尤為突出的是汽車消費貸款,部分貸款戶用消費貸款購買了運輸貨車和運營客車。還有住房貸款戶,有的是假借住房貸款之名行生產經營流動性資金短缺之所需,相當高比例的消費貸款已異化為生產經營貸款。這一現象尤其在經濟不發達地區更為突出。
從以上問題可以看出,個人信用制度的缺失已逐漸成為消費信貸健康發展的障礙。在我國消費信貸快速發展的今天,建立完善的個人信用管理體系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三、建立我國個人信用管理體系的策略
由于我國目前處于市場經濟發展的初期,政府調控能力和動用資源的能力較大,而且我國各地區經濟發展很不均衡,人們對信用經濟和信用消費的認知度、依賴度相差很大,所以,需要政府或中央銀行牽頭組織,才能建立完善的個人信用管理體系。
1.建立個人基本賬戶系統
首先應建立完善儲蓄存款實名制,完善的存款實名制應做到兩方面的工作:一是存款時存款人必須使用自己身份證的姓名;二是存款人在各銀行的所有存款能通過統一的計算機網絡實時匯總反映。除了個人存款賬戶外,還要把有價證券及其他各種派生金融工具也納入實名制,并規定凡是未進行實名確認的金融資產均不能提取。其次,逐步擴張個人存款賬戶的范圍,在涵蓋個人工資賬戶的基礎上,將養老金賬戶、社會福利基金賬戶、個人所得稅賬戶等其他銀行賬戶納入個人存款賬戶。再次,以現有的較為完善的個人身份證制度為基礎,對個人存款賬戶進行編碼,建立起個人基本賬戶編碼制度。
2.建立個人信用信息登記系統
個人基本賬戶建立以后,應由中央銀行牽頭,聯合各銀行和民政部門、公安司法部門,將個人基本人身信息、個人社會活動特別記錄和個人基本賬戶信息歸并整理,建成網上個人信用信息綜合數據庫系統,從而實現全社會個人信用信息資源共享。具體應包括四大類個人信息:一是個人身份情況,包括姓名、婚姻及家庭成員狀況、職業、學歷等;二是商業信用紀錄,包括在各商業銀行的個人貸款及償還記錄,個人信用卡使用等有關記錄;三是社會公共信息記錄,包括個人納稅、參加社會保險以及個人財產狀況變動等記錄;四是有可能影響個人信用狀況的涉及民事、刑事、行政訴訟和行政處罰的特別記錄。
3.建立個人信用評級系統
信用評級具體應由第三方信用評級機構依據科學的信用評級標準,按照一定的方法和程序,在對個人信用進行全面了解、征集和分析的基礎上,對其信用度進行評價,并以專用符號或文字形式來表達。個人信用評級在我國是一項尚不成熟的工作,評價指標選取的適當與否關系到信用評級的客觀公正與否。而作為個人信用評級結果的“個人信用等級”是自然人的價值和聲譽的體現,直接關系到個人在社會經濟活動中的契約能力,所以個人信用評級指標體系應科學按照統計指標的構建原則來確定。
4.建立個人信用網上查詢系統
建立個人評級體系的根本目的是應用個人信用評級結果,為放貸等信用活動提供便利。因此要在個人信用聯合征用信息系統的基礎上,構造個人信用等級的網上查詢系統。查詢系統的建立,既可以降低商業銀行獲取個人信用等級的成本,又可以提高放貸效率,擴NS"-A.信貸規模。
四、構建我國個人信用管理體系的配套措施
1.加大社會公眾個人信用意識的理念教育
誠信教育要從基礎抓起,從小學生甚至學齡前兒童抓起。同時要增強社會公眾對自己信用等級的關注度,建立失信懲罰機制,完善個人的信用歷史記錄,在相同的成本下最大限度發揮信用評級的效用。一方面可促使公眾重視自己的社會行為,自覺地保持良好的信用,有助于我國個人信用體系的建立和發揮作用;另一方面,公眾關注自己的信用記錄,既可以方便征信機構對信用歷史記錄的查詢,又有利于征信系統質量的提高,及早發現評級失誤,提高服務公眾的能力。
2.完善個人信用管理體系的相關法律法規
消費信貸是為滿足消費者消費的一種融資性活動。在國外已有一百多年的發展歷史,且在發達國家己是相當成熟的一個行業,是聯系生產制造業、商品零售業、銀行保險業和證券業的橋梁。我國的消費信貸始于二十世紀八十年代,特別是世界金融危機之后,為了應對這場危機給經濟增長帶來的不利影響,中國政府實施了擴大內需的政策,消費信貸作為擴大內需的主要手段之一而被提了出來。中國人民銀行頒布《關于開展個人消費信貸的指導意見》為標志,我國消費信貸步入了快速增長的軌道消費信貸作為賣方市場向買方市場轉型的產物,在今后相當長時間內都將作為我國擴大內需的主要手段之一。相對于投資和凈出口而言,在對經濟增長的貢獻中,消費則處于主要位置,雖然消費沒有前兩者變化活躍,但它對經濟增長的影響慣性最大,是國民經濟穩定發展的重要保證。我國經濟建設歷史和現實多次證明,如果單純靠投資拉動經濟,會出現拉動滯后、短期效益不明顯的問題。這也提示我們,投資拉動必須和啟動消費相結合。從經濟規律看,最終消費的增長才是實實在在的增長。實證研究表明:信用消費占消費的比重提高到10%,可拉動經濟增長4個百分點,而信用消費對最終消費的又有著巨大的擴張作用。目前我國消費信貸不到貸款總量的1%,大大低于國外商業銀行20%至30%的普遍水平,可見發展潛力巨大。
(二)研究意義
消費信貸的發生、發展是中國金融市場進一步成熟的重要標志。在經濟全球化的今天,金融界面臨著來自銀行內部“存貸差”和同業競爭的雙重壓力,也面臨著支持發展以住房、汽車工業為龍頭的全國經濟需求,更要迎接WTO帶來的金融服務開放化的空前機遇和金融服務國際化的激烈競爭。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基礎上提高金融服務的利潤價值,發展作為商業銀行盈利最高的業務之一的消費信貸,是金融業抓住機遇、迎接挑戰的重要途徑。同時,消費信貸作為一個新的金融領域,它的發展也將帶動包括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擔保業、資產資信評估業等在內的相關金融產業的深化發展,為整個金融業開辟一個新的業務領域。另一方面,消費信貸勢在必行,控制風險則是重中之重。消費信貸風險問題的研究是一項很復雜和困難的工作,在發達國家,風險問題始終貫穿其中,消費信貸也仍然是作為一種金融工具在經濟生活中發揮作用,自發性大于自覺性,理論研究非常有限。
個人消費信貸在我國還是新生事物,從理論到實務都還在探索之中,這些是我們的劣勢,同時也可以說是我們的優勢。作為后來者,我們不必重復國外多年的探索過程,通過借鑒西方發達國家發展消費信貸的經驗,避免走他們的彎路,降低我國消費信貸探索過程中的經濟和時間成本,又可以在比較中發現我國消費信貸的市場特點,結合實際,設計和建立消費信貸風險管理機制以及高效運作制度,并在實踐中不斷加以完善,促進我國消費信貸的發展,因此研究個人信貸消費風險及對策具有深遠的理論意義與實踐意義。
(三)國內外研究現狀
1.國外研究
美國學者費雪[1]在其《利息論》中首次分析了消費者對于目前消費和未來消費的時間偏好,并對消費者將全部財富在當前和未來消費的分配進行了初步的分析和探討。2010年的希斯勒弗和2010年2月的加斯特[2]分別對費雪的理論進行了拓展。在拓展后的理論中,假定耐用消費品能夠為消費者提供一系列的服務,與租借這些消費品相比,購買這些消費品能夠使消費者在使用期內節約一定的時間和租金。在消費者目前和將來的消費偏好一定的情況下,消費者會更愿意購買耐用消費品。而當目前的收入和財產不足以滿足消費需求時,消費者就會利用消費信貸來滿足購買欲望。消費者在選擇一種跨期的消費最佳模式時產生了對消費信貸的需求。
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 [3]提出了“持久收入假說”.這兩種消費函數理論將消費需求與收入水平聯系起來。它們認為,消費者根據他們一生中預期的收入水平和積累的財富來安排一生的消費支出,一般來說,消費者更愿意在一生中保持比較平穩的消費水平。如果消費者對于收入水平的預期比較高,消費支出也會比較高。如果他們目前的收入和財產不能滿足當前的消費需求,他們就會借助消費信貸來維持一個穩定的消費水平;如果消費者的收入出現暫時性的下降,他們也會轉而使用消費信貸,來保證正常的消費水平不會因為收入的暫時下降而降低。消費者對消費信貸的需求是為了保持一個比較穩定的消費水平而解決暫時性的資金缺乏。
在凱恩斯[4] “有效需求不足”理論的影響下,商業銀行開始注意給消費者貸款,消費者也逐漸接受了舉債消費的觀念,在這種情況下,預期收入理論應運而生。
2.國內研究
華東師范大學學者陸一晴[5]在《我國券商經紀人核心競爭力分析》中認為:任何股份制商業銀行資產能否到期償還或轉讓變現,歸根結底是以該資產所投資的項目或借款人的未來收入為基礎,如果未來收入可以加以分析估算并有保障,那么即使是進行長期性放款,只要通過分期還款的形式,就可以保持該資產的贏利性、流動性與安全性;反之,如果未來收入沒有保證,哪怕是短期貸款,也有發生壞帳,到期本息不能收回的風險。因此,股份制商業銀行除了發放商業貸款以及投資有價證券作為二級儲備金外,還可以對一些未來收入有保障的項目和個人借款,發放中長期貸款,如項目貸款、設備貸款、住房抵押貸款和耐用消費品貸款等。預期收入理論豐富了信貸管理理論,推動了信貸業務多樣化的發展,它提供了信貸風險管理的尺度,通過未來收入的判別來進行風險信貸管理。
針對巴塞爾資本協議的信用風險計量與經濟資本展開的研究。華東師范大學葛正良(2011)[6]對新的資本充足率框架與個人消費信貸風險管理進行了研究。陶礫,楊晚光[7] (2011)根據巴塞爾協議,對個人消費信貸信用評級的實踐情況進行了系統的分析和比較探討在我國個人消費信貸建立有效的內部評級系統的發展道路。揚中軍(2011) [8]針對我國商業銀行客戶信用評級工作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提出應從評級標準、評級方法等基礎環節入手,將個人消費信貸信用風險評級作為信貸管理控制的導向系統加以創新和設計,以構建中國特色的客戶信用風險評級體系。
武劍(2011)[9]認為個人消費信貸從包括風險內控機制、風險轉化機制、風險預警機制、風險監管機制和風險補償機制等幾方面內容,詳細闡述了如何加快建立我國的信貸防范機制。高伶(2011)[10]認為銀行信貸風險的管理關鍵在于對借款客戶的違約風險的控制,并借鑒國外銀行對企業違約風險的評估模型,利用層次分析法,建立起我國銀行信貸風險預警模型,對銀行信貸風險管理具有一定的指導意義。
3.本文評析
綜上所述,通過對文獻的收集和整理,筆者發現,商業銀行信貸風險管理這個課題研究成果已經很豐碩了,但是個人消費信貸的研究文獻還是少之又少,特別是個人信貸消費風險的防范幾乎沒有。因此,本文以我國個人消費信貸的風險分析為切入點,全面系統的研究我國個人消費信貸的風險分析與防范,以期為我國個人消費信貸風險分析與防范的發展貢獻一點微薄的力量。
(三)研究內容與方法
1.主要內容
制約消費信貸市場擴展的核心問題是風險,對消費信貸風險問題要做出深入的研究,圍繞風險產生的根源來提出解決風險問題的對策,使風險降低在可以接受的范圍內,促進消費信貸的可持續性健康發展。本文從對消費信貸風險的內涵分析開始,以風險的形成、化解與管理為主線詳細介紹了消費信貸風險的特點,消費信貸風險管理的重點,分析了我國消費信貸風險的現狀及成因,并據此提出了管理消費信貸風險的措施。
2.研究方法
(1)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方法。由于國內銀行業相對落后的現實,在我國商業銀行個人消費信貸業務不斷發展的現狀下,個人消費信貸風險管理體系不適應當前對于風險進行有效的管理的要求,需要對現存的管理體系進行有效的改進和完善。
(2)歷史的考察與經驗的歸納相結合的方法。本文中通過對我國消費信貸發展歷史的考察和狀態的描述,重點在于歸納和總結消費信貸發展歷程中的信貸風險產生的原因,希望從中尋找某些帶有結論性和規律性的東西。
二、我國個人消費信貸發展現狀
(一)消費信貸風險的界定
從風險的一般含義推出,消費信貸風險主要是指銀行在開設個人消費信貸業務過程中,貸放出去的款項,借款人到期不能償還銀行本息而使銀行蒙受損失的可能性和幅度。消費信貸風險是客觀存在的,除來自借款人和銀行外,消費信貸一旦發放,還面臨著自然災害、市場變化、經濟政策改變等風險因素的作用。企圖消滅風險,是不現實的,必須積極地認識風險、處理風險。同時由于消費信貸風險是風險因素變量的各種可能值偏離其期望值的可能性和幅度。因此,風險既包含對銀行不利的一面,也包含著有利的一面、換句話說,有些風險大的消費信貸資產。其最終實際收益可能要比風險小的消費信貸資產高,也就是人們常說的高風險高收益,故有收益與風險相當之說。
(二)我國個人消費信貸發展現狀
中國金融機構開展個人消費信貸較晚,從1999年開始較大規模地開展個人住房貸款,此后其他個人消費貸款也逐漸開展起來。到目前為止,各金融機構開辦的個人消費貸款業務主要包括:個人住房貸款、汽車貸款、教育助學貸款、醫療貸款、大件耐用消費品貸款等。在各項貸款中,中長期個人消費貸款占絕大部分。
為推動個人信貸業務健康有序發展,我國正在加快制定落實相關的政策方針和建立健全相應的法律法規。2010年10月12日,為推動我國信用體系建設再登新臺階,國務院法制辦公布《征信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向全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時隔不久的2010年2月12日,在綜合借鑒和吸納國內外先進管理經驗的基礎上,中國銀監會《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在保護個人貸款權利的同時,進一步防范個人貸款的風險。然而,對比國外的發展狀況,我國個人信貸業務的發展仍然任重道遠,迫切需要社會各界協力合作。
1.消費信貸業務發展規模
長期以來,我國商業銀行的服務重點一直放在吸收存款、對公貸款、匯款業務上,消費信貸業務幾乎是空白的。直到2008年國家經歷了世界金融危機,出臺了多個促進消費信貸業務發展的政策,商業銀行消費信貸業務才開始發展。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增長以及居民收入的不斷提高哦啊,商業銀行消費信貸業務也在不斷地發展,到現在己取得了一定的規模,我國產業得到不斷改革升級。2001年我國的GDP為84402.3億元,人均國民生產總值6796元,到2010年我國的GDP上升到300670億元,人均國民生產總值22698元,比2001年分別增加了216267.7億元、15902元,顯示出我國經濟發展迅速;與此同時,居民收入大幅提高,2001年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5425.1元,到2010年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為15780.8元,比2001年增加10355.7元。居民收入不斷增加,刺激了他們對消費品及借貸的需求,使商業銀行消費信貸貸款余額不斷增加,消費信貸資產在貸款總資產中的占比也越來越大。到2010年末,全國商業銀行消費性貸款余額達到55333.65億元,比2001 年末增加了54877.65億元,是2001年貸款余額的121倍。消費性貸款在銀行各項貸款總額的占比也從2001年0.5%上升到2010年13.8%.
2.消費信貸業務發展特點
我國商業銀行消費信貸業務不僅在規模上發展很快,而且在發展的過程中也呈現出一些特點。
(1)總體快速增長,但銀行間發展不平衡。我國銀行業中,工、農、中、建四大商業銀行的消費信貸規模占絕對優勢,四大銀行以網點優勢、存款規模,占據著消費信貸市場份額的3/5以上,其他股份制商業銀行的占比較小。近年,除四大銀行外的其他股份制銀行越來越重視對消費信貸市場的開拓,貸款份額正逐步提高。
(2)各商業銀行的消費信貸資產規模在本行信貸總資產規模中占比較小。以工商銀行為例,2007年個人貸款在信貸總資產占比為15.9%,2010年該占比上升到21.1%,占比雖有所上升,但在信貸總資產規模中占比仍較小。
二、我國個人消費信貸存在的主要風險分析
(一)來自銀行內部的風險
1.個人信貸風險管理薄弱。國內商業銀行管理水平不高,更缺乏個人信貸方面經驗,同一個借款資料人分散在各個業務部門,而且相當一部分資料尚未上機管理,難以實現資源共享??蛻艚浝硗ǔV煌ㄟ^身份證明、收入證明等原始信用資料對借款人資質進行判斷、決策,而對借款人的資產負債狀況、社會活動及表現、有無失信情況等缺乏必要的了解。
由于現階段尚未形成一套完善的管理個人信貸業務的規章制度,操作手段相對落后,手工辦理,加上從事個人信貸業務的人員緊、網點少,往往不能做到每筆貸款的認真審查、核對,加上一些業務人員素質不高、審查不嚴,難免有疏漏。同時貸后監督檢查一旦發現問題不能及時補救,致使個人信貸的潛在風險增大。
2.缺乏專業化的風險研究團隊。目前國內商業銀行普遍存在對個人信貸業務風險缺乏專業化的研究,銀行在個人資產業務方面的分析除了進行簡單的個人資產五級分類外,很少有定期不良監測報告。缺乏在組織架構和崗位職責上對個人資產業務的專業化研究團隊的設置,還不能對以下風險管理的內容進行專業分析與研究:如各類消費貸款所涉及的產業、行業風險的發展趨勢;消費貸款結構的現狀與演變;客戶違約率和不良率在不同個人信貸產品之間的分布規律;客戶消費者行為等。論文格式同時,由于沒有建立個人資產業務發展的歷史數據資料庫,包括各種個人信貸產品的規模,比重結構,總客戶數分布、違約客戶數分布、不良資產數額分布等,使得相關風險研究變得更為艱難。
3.個人信用體系不完善。商業銀行對個人財務收支狀況缺乏有效的跟蹤和監控手段,無法對借款人的信譽、品德、工作、收入、財務狀況等情況進行動態跟蹤和監控。而目前我國個人的社會信息分散在各個部門,大量可以開放的數據由于沒有統一的征信體系、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而被封鎖在行業主管部門手中,除了工商部門的部分數據明確對外開放以外(如上紅盾網查詢企業信息),大部分的數據都不對外開放,這極大地阻礙了對借款人資信情況的征詢和調查,使商業銀行對借款人財務狀況等重要資信信息的了解只能落到一張收入證明之上。由于無法實現多角度和動態的收集個人資料,銀行很可能通過所掌握的片面資料對借款人資質做出錯誤判斷。
(二)由消費者方面因素導致的原因
消費者原因是導致個人消費信貸風險產生的主要原因,正是由于消費者的機會主義行為和道德風險,導致了銀行的任何設計上的缺陷都有可能被利用,從而產生消費信貸難以回收的風險。總的來說消費者方面的原因主要包括:
1.消費信貸本身蘊涵的風險
消費信貸在銀行貸款業務中有“金融零售業務”的特點,借款對象是眾多的消費者個人,信貸戶數多、額度小、個人生化因素復雜,手續繁瑣,居住分散費用高等。由于貸款戶數多而散,銀行難以集中精力對每個借款人進行深入細致的貸前調查及貸后跟蹤檢查,加之消費貸款期限長、金額小,不確定因素增多,無疑會給銀行帶來較大的貸款風險。
2.消費者償還能力的不確定性
由于消費信貸的發放和收回之間存在一定的時間間隔,消費者財產的安全性、收入的可靠性、職業的穩定性、家庭結構的變化、未被預期到的開支、乃至意外事件等,在貸款期內均可能發生不利的變化,其中任何一個甚至幾個因素的變化都會影響到消費者的償還能力,可見消費者的償還能力具有相當大的不確定性。如果消費者的償還能力波動到不足以償付應償付貸款額時,損失就會轉嫁給貸款人,由貸款人吸收風險:反之,當消費者的償還能力始終超過應償付額時,對于貸款人是安全的。因此正確分析消費者的償還能力和采取措施彌補消費者償還能力的不足,是消費信貸風險控制的關鍵環節之一。在有關涉及個人信用的交易行為中,在相關信息占有方面,借款人擁有私人信息而處于優勢地位,貸款人擁有不完全的私人信息處于劣勢地位。在我國個人信用制度缺位的情況下,使個人信用在數量及質量上存在著較大的差異,借款人對自己的風險類型及其信貸資金的配置風險等真實情況有比較清楚的認識,而貸款人則較難獲得這方面的真實信息,況且即使風險偏好型的借款人也會極力偽裝成是合乎借款條件的借款人,他們之間的信息是不對稱的。這種非對稱信息的存在,使貸款人往往無法對借款人的信用質量、風險類型和資金償還概率做出可靠的判斷。
在理性經濟人的假設前提下,如果缺乏必要的信息約束與制度約束,作為信息優勢方的借款人,就有可能產生機會主義的傾向,即利用自己的信息優勢為了獲得更有利于自已的條件,實現其利潤最大化目標,可能故意隱瞞某些不利于自己的信息,甚至制造扭曲的、虛假的信息,或者不履約借款合同中的規定,而是見機行事,擅自改變借款用途,力圖獲得超額利潤或不能獲得超額利潤時逃廢銀行債務,從而造成個人信用風險。被借款人為了獲得每個借款人的真實信用信息以及監督貸款的合理使用去向,勢必要投人大量的人力和物力,當搜集信息的成本和監督成本過大,即搜集信息投入的邊際成本大于邊際收益時,被借款人則無利可圖。因此,在信息不對稱的條件下,使得被借款人很難按照貸款定價的一般方法,對不同風險的借款人進行差別定價,而只能規定一個相同的利率水平,為了彌補搜集信息的成本和監督成本以及因違約風險所帶來的損失,貸款人總是規定一個較高的利率水平,試圖通過提高利率增加收益。假設銀行將利率提高至一定程度后,由于高風險的借款人愿意支付的利率一般比低風險的借款人高,當有很多風險偏好的借款人愿意接受高利率的借款時,資信較好的、風險較小、比較安全的借款人就會放棄借款而退出市場,因為過高的利率可能使安全的貸款項目變得無利可圖,這時可供銀行選擇的借款人大多是風險偏好型的,這種風險類型的借款人意味著較高的違約概率,過高的違約概率最終增加了銀行的邊際風險,導致貸款頂期收益的下降,這就是所謂的逆向選擇效應。當風險偏好的借款人借到高利率貸款時,由于必須追求更高的利潤,在這種情況下,借款人有積極性傾向于改變投資項目的本來性質,使項目風險加大,這就是所謂的道德風險效應。
可見,在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提高對借款者的利率可能會逆向影響銀行貸款的質量,其主要原因是存在著逆向選擇效應和道德風險效應。道德風險效應將激勵那些愿意支付較高利率的借款者選擇高風險、高收益的項目,因而償還的可能性較?。荒嫦蜻x擇效應會導致借款者的逆向選擇行為,使低風險的借款人退出市場。兩種效應的結果是利率的提高將使銀行的平均風險上升,且可能降低而不是增加銀行的收益。
3.消費行為的不確定性
在有償付能力的情況下是否存在風險還取決于消費者的行為。目前在我國的消費信貸活動中,借款人和貸款人之間存在較強的信息不對稱。在這種情況下,消費者行為的不確定性就很大,其中最典型的有兩種:
消費者在申請消費信貸之前,可能會夸大自己的償還能力,以取得更多的消費信貸,這實際上是把大量的風險轉嫁給了貸款人;理性的貸款人預期到借款人虛報有關償付能力的信息,會通過提高利率,以降低自己的貸款損失;結果是償付能力較高的借款人退出消費信貸,剩下堅持要求取得貸款的人恰恰是那些償付可能性較低的申請者;這將導致銀行預期借款人平均償付能力下降,會進一步縮減信貸規模,提高貸款利率水平,類似于劣幣驅逐良幣,如此循環最終是質量低的借款者將質量高的借款者排擠出消費信貸市場。從信息經濟學的角度講,這就是典型的逆向選擇現象。
消費者在取得消費信貸之后,有可能隱瞞或轉移自己的財產,造成自己償還能力低下的假象,抵賴債務,這稱之為道德風險。該類風險在沒有任何抵押和擔保的國家助學貸款中表現最為突出。被視為“天之驕子”的受過高等教育的大學生違約率也高到了銀行無法承受的地步。因此,如何解決借款人和貸款人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問題以及由此導致的借款人行為的不確定性帶來的風險,是消費信貸風險控制面臨的重大課題。
(三)社會環境方面
1.缺乏個人消費信貸擔保制度
我國已有的擔保法規沒有針對消費信貸的相關規定。消費者在申請消費信貸時難選擇有效的擔保形式;現實中有些消費信貸品種,貸款擔保已經成為制約其發展的瓶頸,如銀行助學信貸,銀行要求貸款人提供有效的、足額的擔保:但最需要貸款的往往正是貧困學生,要他們提供銀行貸款所需的抵押物或質押物做擔保,幾乎是不可能的,找一個合適的擔保人也很難,所以往往是銀行的錢難進學生的口袋:再次,由于房地產二級市場發育滯后等原因,抵押的住房產權變現能力較差,不能為貸款機構提供有效的風險保障。
此外,還有中介機構方面的問題。信用消費中介機構的障礙,主要是信用消費中介機構不健全,個人信用評估困難,限制了個人信用消費的范圍擴大;我國的擔保機構尚處于剛剛發展過程中,貸款擔保公司較少。還沒有專門的消費信用擔保公司:政府對消費信貸的參與度也不足,而在消費信貸成熟的美國,住宅按揭擔保機構,由其擔保借款人違約風險。
2.個人消費信貸的商業銀行保險制度滯后
國外為防范消費信貸風險,使銀行和消費者雙方利益都能獲得安全保障,將個人消費信貸與保險結合起來,發放個人信用貸款時,強制要求客戶購買保險。法國早在70年代末就將壽險產品與銀行業務組合起來運行,意大利、西班牙采用團體保險模式對住房貸款進行保障,美國在汽車貸款中,對購車者有一條嚴格的要求,就是借款人必須擁有足夠的人身保險、駕駛責任保險和對新購買汽車的汽車保險。國外政府對住房抵押貸款提供保險的做法,對許多中低收入的居民家庭運用消費信貸擴大消費需求發揮了相當大的作用。這使銀行、貸款個人、保險公司三者皆受益,有效地避免貸款風險。顯然,我國政府在這些方面的作用還沒有發揮出來。我國目前與消費信貸直接相關的險種僅有對所購商品投保的財產險,對于由于借款人的原因出現的不能按期還款,并沒有相應的險種加以保障,使得銀行面臨因意外事故而導致借款人償還能力下降而無法得到清償的風險。
三、我國商業銀行個人消費信貸風險防范的主要措施(一)完善銀行內部管理體系
1.完善銀行內部的個人信用評價與管理系統
既然個人信用需要一個規范、標準的評價來衡量其優劣,那么就要建立一個個人信用制度,這個制度就是個人信用評價的基礎。個人信用制度是指個人通過信用方式獲得支付能力而進行的一種消費、投資和經營制度,即指國家監督、管理和保障個人信用活動的一整套規章制度和行為規范,它使個人不僅單純根據勞動報酬所得進行支付,也可以通過信用方式獲得支付能力。它的主要內容包括個人信用征信制度、個人信用評估制度、個人信用風險預警制度、個人信用風險管理個人信用風險轉嫁等制度。
個人信用體系是由相互聯系、相互制約的個人信用形式、個人信用工具及其流通方式、個人信用機構和信用管理體制有機結合的統一體。它實際上就是一種社會機制,它把各種與個人信用相關的社會力量有機地結合起來,共同促進個人信用體系的完善和發展,制約和懲罰失信行為,從而保障社會秩序和市場經濟正常地運行和發展。
個人信用體系不是一朝一夕能夠建成的,它是個人信用制度普遍完善的產物。個人信用制度的普遍完善包含兩方面含義:第一是個人收入和資產的公開化,每個居民都在銀行開立實名制的個人基本賬戶,個人的收支都在這個基本賬戶上得到反映。這種資產公開化使居民的任何個人收入都置于銀行的監控之下,個人的財產資信狀況如何,通過銀行檢索可以一目了然。第二是社會居民普遍信任感的建立和信用維護機制的完善。個人信用體系是一個系統工程,不僅要有金融機構等硬件力一面的安排,還要有社會居民之間普遍信任感的建立及信用維護制度等軟件方面的完善。每個居民的信用程度,在社會信用體系中應有一個檢索機制,很快可以查出。當某位居民出現信用污點時,不僅在銀行的監控機制上會對其做出反映,而且在個人信用記錄方面也會有負面評價,就像對司機駕駛執照的罰分制度。這種負面評價對其擇業、入學、求職、提薪、升遷及使用信用消費等方面都會產生影響。這種信用維護機制會使人像愛惜自己的財富一樣珍惜自己的信用,因為信用就意味著則富,社會居民普遍信任感和信用維護制度的建立與完善,是個人信用普遍完善的保障。
在信用交易中,當授信人(債權人)授信失當或受信人(債務人)回避自己的償付責任時,信用風險就會發生。為了規避信用風險,任何社會都需要一整套嚴格的信用管理體系。只有在這一體系基礎上建立起穩定的信用關系,現代市場經濟才有可能生存與發展。
2.建立個人客戶信用數據庫
建立全行性個人客戶信用數據庫,即在銀行內部以信用卡個人信息資料為基礎,將其他各部門保存的個人客戶信息資料集中起來,建立全行性個人客戶信用數據庫,使每個客戶都有相對完整的信用記錄,并以此為基礎建立個人信用總賬戶。標準化的個人征信數據庫是個人信用制度體系的核心環節,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征信數據庫的硬件設施。一個典型完備的個人征信數據庫必須擁有先進的硬件設施,這是建立征信數據庫的基礎條件,主要包括:高級的計算機資料中心,它山大型先進的計算機、自動化磁帶取讀碼機、大型機房、大量應用軟件;完善的電力控制機組,以保證不間斷充足的電力供應:必要的系統工程人員,進行系統管理工作,以確保系統與網絡的正常工作。
(2)消費者個人信用調查原則。從調查項目看,可分為一般項目與特定項目,調查的重點從涉及消費者個人的品行(Character)、能力(Capacity),資本(Capital)、抵押擔保(Collateral)和條件(Condition)諸方面考察,即所謂的5C項目調查。個人信用調查主要考察消費者個人信用償還意愿與償還能力。
(3)消費者個人信用調查報告。報告應具有標準化的版式,包括:消費者識別號碼、當事人的姓名、住址、當事人信用歷史、社會安全號碼。報告版本應基本符合國際標準版式設計,考慮到我國國情的特殊性,在設計上應具有中國特色。此外,為保證信用報告的公正性與維護消費者個人的合法權益,應允許消費者進行申訴,對于消費者的服務應有一定的作業流程。
(二)建立科學的個人信用評價標準
在國外對個人信用的評估以6C理論比較出名。所謂6C,是指Character,Capacity,,Capital,,Collateral,Conditions,Common Sense,即借款人的道德、能力、資產狀況、抵押,借款人情況和直觀判斷。
道德品質主要是對借款人生活習慣和生活態度的考察,這里主要是看借款人是否有賭博、酗酒等不良嗜好。另一方而,道德品質也能反映出一個人商務或職業中的操行,他對待責任、義務的態度,是否尊重他人的權利。在個人信用中,道德品最能反映一個人對于債務的償還意愿。因此,大量的過去信用行為的記錄結果能夠大體上作為個人信用評估的依據。
能力,在個人信用評估中包括兩方而的含義。一是指借款人的收入及工作情況,因為適當的收入和穩定的工作是其保證持續償還債務的一個客觀基礎:第二是指借款人的支出及其他債務狀況。我們知道,即使借款人的收入穩定,如果他的各種開銷很大,或同時還有其他債務,當這些占去所有的收入時,他的持續還款就不會得到保證。因此,考察借款人的還款能力要從收、支兩個方而考慮。
資產狀況,就是借款人的財力,主要取決于借款人已有的資產水平。通常我們會認為考察借款人的資產狀況,要求他出具房產證,行駛證就可以了。其實,房產、車輛都屬于有形資產,我們忽略了資產不僅包括這些有形資產,也包括無形資產。這里的無形資產主要指借款人獲得的某種技能或知識,其實正是這種無形資產決定了Capacity中的收入和工作,所以無形資產的考察也是不容忽視的。資產狀況在個人信用中的作用可以用借款人失業這個例子來說明,如果在貸款償還期間借款人遭遇失業,則借款人可以利用已有的積蓄(有形資產)來繼續履行還款約定,同時可以依靠自己的特殊技能或學識盡快獲得另一份工作(無形資產)。抵押是對債權人的一種保障,如果借款人不能履行還款約定,債權人則可以擁有抵押物的所有權。這種抵押既包括了已有物品的抵押,也包括按揭。抵押對于評估借款人的作用很容易理解,例如,借款人可以用自己的車作為抵押向銀行申請貸款,如果借款人小能按照約定還款,則車就歸銀行所有,作為借款人的還款。但是在抵押中,銀行需要知道抵押物,就是此車是否真實的屬于借款人所有,且此車是否已作為抵押物申請了其他貸款。因此,雖然抵押可以有效的保障債權人的資金安全,不過,這是在抵押物經過審核無誤的情況下才可以的。
借款人情況,是指借款人對于經濟環境的適應能力及經濟事態對借款人償還能力及償還意愿的影響。如果是建筑工人借款,就需要了解其在冬天的收入情況及來源,如果借款人將因失業帶來的收入減少歸咎于社會的原因,則其很有可能在失業期間小愿歸還借款。高齡、技能過時、缺乏系統教育及其他條件都會對借款人是否能夠維持收入產生影響。
(三)建立有效的個人消費信貸擔保制度
消費信貸的擔保,應既符合降低風險的要求,又要手續簡便,方便借款人。我國要健全抵押擔保制度,在規定金額以上都要設定擔保,銀行可視各個貸款品種的規定及申請人資信狀況,要求全部提供合適的擔保方式,并對擔保進行嚴格審查,確保消費信貸的安全。我國要建立有效的個人消費信貸的擔保保證制度設想三個層次:
1.個人提供擔保;這種擔保形式是借鑒香港按揭貸款的經驗,開展以借款人所購消費品為抵押的按揭貸款。按揭貸款主要有以下優點:
第一,安全性好;第二,手續簡便。由于消費品是以市場價格購買的,因此無須再進行評估,只須按照要求辦理保險、登記手續。這種手續的簡化,是按揭貸款的重要優勢所在。第三,成本較低。銀行可以與開發商簽定合作協議,形成較穩定的協作關系,依照固定模式批量處理按揭貸款,這樣就有效地降低了銀行與不同保證人打交道的重復成本。
2.以社區為單位,成立合作性質的擔保機構;
3.由政府部門成立專業的政策性擔保機構。由政府出資或參股,建立擔保基金或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擔?;鸸?,專門為消費信貸、尤其是期限較長的消費信貸提供擔保,以解決擔保不到位的問題。根據國外消費信貸發展的經驗來看,政府擔保機構對于分散風險能夠起到重要作用。
因此可考慮由政府出面組建消費信貸擔保公司,以較低的收費對為配合會福利制度改革而發生的消費信貸業務進行擔?;虮kU,以降低銀行所面臨的信用風險,促進消費信貸的發展。目前在上海等地已成立住房擔保公司,在完善住房貸款擔保制度方面,商行提出由開發商和銀行共同擔保。消費信貸擔保保證制度的建立必將減少商行在開展消費信貸業務中面臨的風險,提高其發放消費貸款的積極性。
(四)加快個人消費信貸法律法規建設
良好的法律環境是消費信貸順利健康發展的保證,它通過對參與消費信貸各方的行為明確的約束,使銀行更放心的進行消費信貸活動,也使消費者的權益有所保障,能夠更積極的投入到消費信貸活動中。所以我國要加快消費信貸的立法,為消費信貸發展提供法律上的支持和保障。消費信貸立法一方面應盡快制定個人消費信貸基本法,從總體入手,制定《消費信貸法》,對消費信貸的主體、對象、程序、方式等做出規定,對消費信貸在中國的發展做出總體設計,以此規范各行為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并對消費地信貸在中國的發展做出總體規劃。中央銀行應制定消費信貸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全國統一的消費信貸政策,建立健全消費信貸的規章制度和各項配套措施,提高消費信貸規章制度的適應性、可操作性和權威性。另一方面完善現有擔保法以及相關消費貸款法規,增加針對消費信貸以及擔保的規定,從而建立有效的消費信貸制度和形式,盡快制定和健全與信用消費相關的法律法規,使其具有更強的操作性,如《消費信貸法》、《住宅抵押貸款法》,還有個人信用制度、擔保和保險制度、個人信用破產制度等,使消費信貸有法可依,有序運作。并且針對具體的消費信貸品種制定貸款準則,如《住房貸款管理辦法》、《汽車貸款管理辦法》等,逐步構建完整的消費信貸法律體系。
1998年以來,針對國內經濟增長速度下滑、國內消費需求疲軟以及出現了通貨緊縮等突出問題,中央政府持續地適當地增加貨幣供應量,降低利率等擴張性貨幣政策。這些政策收到了一定的效果。2000年市場物價漸漸轉穩,全年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比上年上漲0.4%,改變了1998年來連續兩年下降的局面。分項目看服務項目上漲14.2%,居住上漲4.8%,食品除水產品﹑蔬菜價格上漲外,其他繼續下降。2001年1季度,全國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同比上升0.7%,比去年同期高0.6個百分點,呈現出平穩并略有上升的勢頭。生產資料價格總指數繼續小幅上漲,一季度累計上漲3.5個百分點,糧食價格總體比較穩定,服務類項目調價已基本到位。但另一方面,分地區的居民消費價格上升不平衡,食品﹑衣著類商品價格繼續低位運行。工業消費品價格穩中趨降。4月份,衣著價格水平與上月持平,家庭設備用品及服務價格﹑醫療保健﹑個人用品價格分別比上月下降0.3%﹑0.1%①。全年物價水平上升勢頭不強勁,通貨緊縮仍然存在,中國經濟增長仍然面臨著需求不足的約束??傮w來講,貨幣政策收效甚微,沒有能夠達到預期的目標。
一、貨幣政策有效的條件
實現貨幣政策的有效是各國中央銀行力求實現的目標,而貨幣政策的傳導機制與貨幣政策的有效性密切相關,貨幣政策傳導機制的靈敏有效是貨幣政策有效的基礎。下面便從貨幣政策的傳導機制方面分析貨幣政策有效的條件。
理論上來講中央銀行從操作貨幣政策工具到對貨幣政策的最終目標產生影響的過程由三個階段構成。第一階段是影響貨幣政策的操作目標即基礎貨幣和短期利率;第二階段通過操作目標的變動影響貨幣政策的中間目標即貨幣供應量和長期利率;第三階段是通過中間目標的變動影響最終目標,即穩定物價、充分就業、經濟增長和國際收支平衡。這個傳導機制可用圖1說明。
圖1
從圖1貨幣政策的傳導過程來看,貨幣傳導機制實際上分屬于金融領域和實體經濟領域。中央銀行通過金融工具影響中介目標繼而影響金融市場的融資條件和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的放款行為,并通過他們的變動繼而影響到實體經濟領域即引起企業和居民資產結構的調整以及投資和消費的變化,從而改變整個社會的產出和價格。其中,企業和居民的行為是貨幣政策傳導的經濟基礎,是決定性因素;金融機構行為是影響貨幣政策傳導的中間環節,也是關鍵環節;金融市場建設和中央銀行是影響貨幣政策傳導的市場基礎和政策因素。貨幣政策的有效性也就對這四個方面提出了相應的要求。
首先,要求央行比較強大,足以干預和控制整個金融市場。在利率市場化的條件下,能有效地將股票市場和債券市場、貨幣市場和資本市場聯系起來,并能引導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的放款業務;其二,在金融市場方面,要求一個市場容量大、信息傳遞快、交易成本低、交易活躍持續的貨幣市場和一個規模較大、競爭充分、市場一體化程度高、運作效率高、市場預期良好的資本市場,要有比較完善的金融機制;其三,在金融機構方面,要求商業銀行等商業性金融機構作為金融企業真正以利潤最大化為目標,以市場為導向,以成本為約束,以客戶為中心。其四,在微觀經濟主體方面,要求工商企業是真正獨立的市場主體和法人,居民個人具備較成熟的消費理念和消費行為。
二、貨幣政策微效的原因
隨著我國貨幣政策傳導機制的改革,我國已初步建立了“政策工具--中介目標--最終目標”的間接傳導機制和“中央銀行—金融市場—金融機構--企業居民戶”的間接傳導體系。但在中央銀行、金融市場、金融機構、微觀經濟主體層面上的存在的諸種障礙卻導致了我國貨幣政策的微效。
(一)中央銀行層面上的障礙
中央銀行是唯一代表國家進行金融控制和管理的特殊金融機構,是有銀行特征的國家機關,是國家的銀行、銀行的銀行、發行的銀行、管理的銀行。它通過運用貨幣政策工具來傳導貨幣政策。
1、存款準備金。中央銀行通過調整存款準備金,改變金融機構的準備金數量和貨幣擴張乘數,從而達到控制金融機構的信用創造能力和貨幣供應量的目的。自1998年中國人民銀行改革了法定存款準備金制度,將法定準備金賬戶的備付金賬戶合并為法定準備金賬戶。我國的存款準備金率從13%降低到8%,再到目前的6%②。
2、公開市場操作。中央銀行在公開市場上買賣有價證券,用以增加或減少貨幣供應量。1999年,中國基礎貨幣的主要供應渠道發生了根本性變化--公開市場操作成為中央銀行吞吐基礎貨幣的主渠道。全年通過公開市場操作凈投放基礎貨幣1920個億,占全年基礎貨幣投放的52%②。
3、再貼現機制。中央銀行通過調整再貼現率和規定貼現條件來影響市場利率和貨幣供給和需求。從1998年3月起再貼現利率成為獨立的利率體系,不再繼續與同期再貸款利率掛鉤。同時下調再貼現利率并延長再貼現最長期限。1999年,中央銀行頒發了《關于進一步改進和完善再貼現業務管理的通知》,進一步改進了再貼現業務的方式,擴大其范圍,使年末余額達500億,增長51%②。
三大政策工具的操作力度雖然很大,貨幣供應量的增幅也較高,但其實際效果卻遠遠低于預期水平。貨幣政策傳導在中央銀行層面上遇到的障礙主要是我國以貨幣供應量為中介目標,但同時實行利率管制,利率并未完全市場化。我國雖然放開了同業拆借利率的上限控制、銀行間債券市場利率和票據貼現利率,逐步擴大貸款利率波動幅度,但是我國仍然是以管制利率為主的國家,包括存、貸款利率在內的多種利率仍由中央銀行代表政府制定,影響了利率對資源配置的結構調整作用。從我國目前來看,按照風險收益對稱原則,中小企業和某些大企業的高風險業務貸款利率應偏高,但由于利率管制必然造成了銀行對中小企業的“惜貸”現象,同時,政策性的偏向導致資金高度集中于國有大企業,這成了不良資產上升和經營風險加大的一個重要原因。利率管制的另一個后果便是使貨幣市場的基準利率難以發揮作用,影響了貨幣政策信號的傳導。此外,在公開市場上,由于資金寬松導致央行收回資金容易,投放資金困難;在外匯市場上,外匯儲備受貿易逆差影響和保持人民幣匯率穩定的政策約束,央行只能被動地買賣外匯,銀行結售匯差構成了央行在外匯市場上的數量限制,導致公開市場操作對利率控制乏力,利率機制作用難以發揮。
(二)金融市場層面上的障礙
1、貨幣市場。1984年,我國建立同業拆借市場標志著貨幣市場的起步。到目前已初步形成了統一規范的貨幣市場格局,但總體來講仍不成熟,缺乏足夠的中介機構和市場
參與者,交易品種或缺,金融工具和手段創新滯后,貨幣市場缺乏流動性,地區分割的銀行間分隔嚴重,交易不活躍,貨幣政策傳導缺乏廣度,低速低效。貨幣市場業務主要集中于同業拆借市場和債券回購市場,而這兩個市場交易量不夠大,無法大量吞吐證券,限制了公開市場操作的力度,繼而影響了貨幣供應量的變化幅度。票據市場上由于社會信用機制不健全,商業票據使用不廣泛,再加上票據數量有限,主要是銀行承兌匯票,基本沒有商業承兌匯票,再貼現始終未形成規模,影響了再貼現政策工具的實施力度和廣度。
2、股票市場。中國股市的投機性強,長期沒有退出機制,其股指變動與經濟走勢呈現出明顯的異動狀態,股市泡沫膨脹,股票價格難以產生財富效應,隔斷了相應的貨幣政策傳導機制。
3、債券市場。債券市場特別是國債市場上種類不多使公開市場缺乏載體,另一方面交易不旺,以調控基礎貨幣為目的的公開市場業務缺乏交易基礎,嚴重阻礙了貨幣政策工具作用的發揮。
由上可見,貨幣政策的傳導路徑由于貨幣市場和資本市場的不成熟而顯得過窄。
(三)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層面上的障礙
商業銀行是依法接受活期存款,主要為工商企業和其他客戶提供短期貸款并從事短期投資的金融機構。它最大的特征便是具有以派生存款方式創造和收縮存款貨幣的能力。在我國,資本市場、貨幣市場尚未發展到成熟階段,利率并未完全市場化,使中央銀行的公開市場業務操作缺乏必要的條件,以至收效甚微。央行只能采取貼現率、窗口指導、利率管制等其他調控工具,這就使商業銀行的行為對貨幣政策的效力具有更大的作用。在我國,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占有全部金融機構80%以上的資產和負債,因而商業銀行對中央銀行貨幣政策的反應程度便成為貨幣傳導機制上的關鍵。目前來講,在商業銀行層面存在的傳導障礙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商業銀行的壟斷性。中國政府通過存貸款利率、限制競爭、限制資產等一系列金融約束政策,為國有商業銀行創造了“特許權價值”的租金機會,維持了國有商業銀行的壟斷地位。從某種意義上說中國貨幣政策由工、農、中、建四大商業銀行的行為所左右。他們之間的競爭并不充分屬于寡頭競爭模式,在一些事情上容易形成一致的默契和行動,很可能與貨幣政策方向不一致。另一方面,四大商行對中央銀行貸款的依賴程度下降,使中央銀行很難通過調低再貼現率和再貸款利率來刺激商業銀行的融資欲望及活動。
2、商業銀行有風險約束,而無利潤約束。理論上講,商業銀行屬于金融企業,應該根據收益性、流動性和安全性三性來經營業務尋求最佳組合。在我國,但由于歷史和現實的因素造成了商業銀行有風險約束,卻無利潤約束。
第一,風險約束。在經濟體制改革中,由于金融體制改革滯后,導致商業銀行積累了高比例的不良資產,銀行貸款回收比較困難,貸款周轉速度慢,經營風險大幅上升,商業銀行在中央銀行的監管下,風險防范意識和措施大為增強。在這種情況下,雖然中央銀行多次下調利率和準備金率,降低商業銀行的融資和貸款成本,商業銀行也不愿意增加貸款,而是根據自身對經濟狀況的估計和判斷,調節自身放款行為,從而改變了貨幣派生機制,影響了信用創造和貨幣供給。一方面,商業銀行對風險較大的中小企業采取“慎貸”、“惜貸”,即使有較好的項目也放棄掉。對信貸人員普遍實行貸款終身責任制,讓信貸人員對新增貸款負有100%收貸收息責任,一旦出現貸款逾期,便要求工作人員下崗清收,導致信貸人員產生故意不發放貸款的傾向;另一方面導致大量資金偏向信用較好的大城市、大企業,有悖于我國貨幣政策的多元化導向。大企業貸款過度集中,資金閑置,中小企業卻資金嚴重不足,大大影響了貨幣政策的傳導效果,同時加劇了商業銀行信貸風險的過度集中,使不良貸款比率呈上升趨勢,造成傳導機制在商業銀行層面上的惡性循環。此外,由于國債和政策性金融債券相對企業貸款而言,收益穩定且風險小,被商業銀行視為優質資產,不愿出售,從而限制了中央銀行大規模吞吐債券,嚴重影響了中央銀行公開市場業務操作的效果。
第二,無利潤約束。我國國有銀行并沒有真正建立起以利潤最大化為目標的治理結構和激勵機制。因此,商業銀行在國債市場上壓低價格購入大量國債;存款充足時,并不急于擴大貸款業務,在目前信貸風險較大時表現猶為突出,寧可把資金放在央行備付金上,分行不計成本吸收存款,形成“重存款,輕貸款”傾向。存款、貸款和資金結算為商業銀行三大傳統業務,其中存款為主要資金來源,貸款為資金的主要運用渠道和主要利潤來源。在目前通貨緊縮,央行實行穩健的貨幣政策的宏觀環境下和商行本身不良貸款居高不下的現實下,商行重視貸款營銷,擴展優質貸款業務,進行金融工具創新,改善金融服務將起到更大作用。但商業銀行卻似乎把存款業務作為主要工作。自身而言,仍然是大柜臺、小市場的人力資源配制方式;將發放貸款和開展中間業務視為爭攬存款的手段;對信貸人員實行權責不對稱的貸款終身責任制,缺乏貸款營銷激勵機制;金融工具單一;負債品種和資產品種單一;對貸款采取機械的審批方式;對大中小企業貸款申請的審貸模式相同,從貸款申請、審貸員審查、基層行審查、上級行貸審會審查、抵押、擔保、公證到貸款到位經過十幾道手續,歷時一周到幾個月,有悖于中小企業數量少、周轉快、頻率高的資金需求特點。以上都導致貨幣政策傳導速度下降,信號減弱甚至失真。
商業銀行之有風險約束,而無利潤約束導致了增加貨幣供應量刺激投資的主渠道不暢,同時造成對冗員、機構臃腫、低效的容忍,人為地增加了貨幣政策的傳導環節,降低了貨幣政策的傳導速度,影響了貨幣政策的效果。
3、商業銀行的集權管理。商業銀行系統內隨著一級法人治理結構的建立,管理權限過于集中,極大地削弱了基層商業銀行的業務拓展能力,遏制了基層商行發放貸款的積極性。商業銀行集中管理權限的主要方式有:以經濟手段或管理手段上收信貸資金,采取拉大上存資金和上貸資金利率差距的方法,迫使基層行資金上存,限制基層行資金運用,嚴格限制其貸款規模,基本全部上收基層銀行的貸款權。商業銀行的集權管理一方面不利于商行根據經濟運轉形勢即使調整貸款業務和其他業務,另一方面抑制了金融創新,使貨幣政策在商行內部傳導時就出現信號減弱,再經轉向影響實體經濟領域時,貨幣政策效果進一步打折。
4、商業銀行發展意識不強,傾向于減少或收回貸款。在這種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的機制下,盡管央行實行穩健的貨幣政策,但由于乘數效應的作用導致貨幣供給的多倍緊縮,同時基層商行只注重爭奪已形成的優質客戶,缺乏基本客戶群的戰略意識,不注重與企業建立捆綁關系互相幫助促進企業發展,提高貸款質量和償還率,只看到中小企業的經營風險和困難,使許多具有良好發展前景的項目得不到及時的貸款支持,影響了貨幣政策的傳導效果。
而其他的中小金融機構,出現嚴重的信譽不對稱。公眾普遍認為四家國有商業銀行的信譽高于中小金融機構,將資金高度集中于四家國有商業銀行,使之資金充裕,不需要再貸款甚至返還央行貸款,產生一定的緊縮效用。而中小金融機構雖比較靈活,經營業務較廣,金融工具創新頻繁,但融資道路曲折。同時,1998年后,國內有相當部分中小金融機構出現支付危機甚至資不抵債,有部分信托投資公司和城市信用社以關閉或解散的法律形式實現市場退出。原農村鄉政府部門辦的“農村基金會”要全部清理和撤并。貨幣政策傳導
機制中的機構本身就存在活力不足,使縣及縣以下的經濟活動缺乏活力。
(四)微觀經濟主體層面上的傳導障礙
微觀經濟主體企業、居民個人等是貨幣政策傳導的最終環節。此層次上的障礙綜合表現為企業、居民個人對貨幣政策信號反應遲鈍,影響了貨幣政策的傳導效果。
1、企業方面。一方面由于供給相對過剩,引起物價下降,宏觀經濟環境并不樂觀,企業對市場前景并不看好,非意愿存貨投資增加,投資意愿不強;另一方面很大一部分國有企業未建立完善的現代企業制度,缺乏面向市場的研發、營銷和管理機制,產品市場占有率低,盈利條件和償債條件都難以滿足貸款條件。中小企業規模小,資本金不足,缺乏有效的抵押和擔保等問題,再加上信息不對稱、銀行的風險約束和無利潤約束,使企業難以獲得間接融資。市場準入限制也使直接融資困難重重。中小企業游離于貨幣政策外,企業難以得到貸款,整個社會投資難以,而這又引起悲觀性的經濟預期,從而形成微觀經濟主體層面上的惡性循環。
2、居民個人方面。從1994年開始,我國出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如醫療社會保險制度、城鎮住房制度以及養老社會保險制度的改革,使居民面臨的不確定因素增加了,預期支出上升。這使得居民的邊際消費傾向下降,儲蓄傾向提高。對居民消費意向調查結果顯示,目前有59.4%的城鎮消費者由于未來支出預期的增加而增加儲蓄。從儲蓄目的看,仍有59.3%的城鎮消費者是供子女上學,而用于買房、養老和醫療作為儲蓄目的的消費者分別為43.6%、42.6%和41.4%。另一方面,中國企業制度改革和外部環境的影響使許多企業效益呈現下降趨勢,居民預期收入下降,也加強了儲蓄傾向。
在消費信貸方面,雖然近年來央行相繼出臺了《關于發展個人消費信貸指導意見》、《汽車消費信貸管理辦法》、《個人住宅貸款管理辦法》、和《關于助學貸款管理若干意見的通知》等政策措施,積極推動消費信貸業務的發展,但由于傳統生活習慣的影響,居民對消費信貸的認識還存在偏差。調查發現70%③的被調查者認為貸款消費有悖于傳統美德,仍然傾向于通過儲蓄來實現消費升級,阻礙了消費信貸業務的發展,影響了貨幣政策的傳導效果。另一方面,消費風險即消費品的價格、質量、相應的服務及其可能帶來的效應的不確定性增加了消費的機會成本,從而推遲了部分居民對消費品的購買,部分地抵消了貨幣供給增加的消費支出效應,影響了貨幣政策的傳導。
三、實現貨幣政策有效的對策
綜上所述,央行的利率管制,國有商業銀行的壟斷性、風險約束、非利潤約束以及管理權限的高度集中,企業、個人的悲觀性經濟預期等等都成為貨幣政策傳導機制上的障礙,最終導致貨幣政策收效甚微。為提高貨幣政策效應,需要進一步深化金融體制、企業制度、社會保障體制等的改革,不斷完善貨幣政策的傳導機制。
1、探尋利率市場化的最佳途徑,加快利率市場化改革的進程,建立起以中央銀行利率為基礎、貨幣市場利率為中介,由市場供求決定金融機構存、貸款利率水平的市場利率體系。
2、培育參與貨幣市場的中介機構,增加進入貨幣市場交易的交易主體,弱化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的市場影響力及對貨幣政策傳導渠道的控制,減少或消除市場分割的無效率狀態;加快金融創新,增加貨幣市場的交易品種,擴大貨幣市場的交易方式,從而提高貨幣市場交易工具的流動性和貨幣市場的有效性;加快票據市場的發展,完善票據市場組織體系和運行機制,促使區域性乃至統一的票據市場的形成和發展。
3、證券市場上,改革企業上市的準入條件,大力發展中小企業的二板市場和地方及場外市場,建立多層次的證券市場體系;鼓勵金融創新,增加交易品種,從而為公開市場業務提供良好的市場基礎;對股票市場進行科學管理,促使其健康發展,真正發揮“經濟走勢晴雨表”的作用;將債券市場發展為包括各類機構投資者參加的市場,并結合其批發市場和零售市場,以提高運行效率。
4、深化國有商業銀行體制改革,努力建立“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我約束、自求平衡、自我發展”的現代金融企業制度,推動商業銀行的股權多元化,使商業銀行真正確立起利潤最大化的經營目標,從而促使商業銀行加強成本管理與利潤考核;建立風險與收益相對稱的激勵機制,將機構收入和個人收入與銀行的利潤直接聯系起來,提高風險投資的積極性,以發展方式防范和化解風險;適當放權,改善內部管理方式,增強基層銀行的積極性和靈活性。
5、加快國有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改變經營觀念,真正面向市場進行經營,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市場主體和獨立法人,不斷增強其競爭力,從而改變資產負債率過高的現狀。
6、進行配套改革,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立、健全社會信用制度,改善宏觀經濟運行環境,建立良好的社會信用環境,從而改善微觀經濟主體的經濟預期,拉動投資需求和消費需求。
7、努力發展消費信貸,在發展消費信貸機構的基礎上,擴大消費信貸領域,改善信貸服務,增加消費信貸投入。
注釋:
①王寧:《中國貨幣政策調控機制發生歷史性變革》,載《經濟學消息報》,2001-03-02。
②王燕等:《緊縮未見根本改善貨幣政策尚需積極》,載《經濟學消息報》,2001-06-15。
③王訊:《對貨幣政策傳導機制障礙的調查研究》,載《金融研究》,2001年第5期。
參考文獻:
⑴謝平:《新世紀中國貨幣政策的挑戰》,載《金融研究》,2000年第1期。
⑵陳學彬等:《1999年貨幣政策效應分析及2000年貨幣政策建議》,載《金融研究》,2000年第2期。
⑶王國松:《中國利率管制與利率市場化》,載《經濟研究》,2001年第1期。
⑷江其務:《論新經濟條件下的貨幣政策傳導效率》,載《金融研究》,2001年第2期。
⑸萬解秋等:《貨幣供給的內生性與貨幣政策的效率》,載《經濟研究》,2001年第3期。
⑹許詳秦:《論我國貨幣政策的傳導和產出效應》,載《金融研究》,2001年第4期。
⑺周駿:《貨幣政策的幾個問題》,載《金融研究》,2001年第5期。
⑻王訊:《對貨幣政策傳導機制障礙的調查研究》,載《金融研究》,2001年第5期。
【關鍵詞】
商業銀行;信貸資產證券化;SWOT分析
一、信貸資產證券化
信貸資產證券化,就是把欠缺流動性但仍有未來現金流的信貸資產用重組的方式形成資產池,并在此基礎上發行證券。廣義上包括住房抵押貸款、汽車貸款、消費信貸、信用卡轉賬、企業貸款等信貸資產的證券化,狹義上指的是商業銀行對企業貸款的證券化。
二、我國商業銀行信貸資產證券化的SWOT分析
(一)優勢
1、提高商業銀行資產的流動性
銀行資產的信貸業務會受到信貸合同的限定,而如果銀行同時發生多宗不同類型的貸款業務,銀行資產的流動性就會出現問題。通過資產證券化,銀行可以將本應在一定時間后才到期的本金提前變現,從而加快銀行資金的周轉速度,提高銀行資產的流動性。
2、提高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
信貸資產證券化可以將不良信貸資產作為資產池,發行相應的金融產品,通過科學合理的風險收益規劃將不良資產轉移至資產負債表外,然后運用信貸證券化后獲得的資本來沖減負債,從而增加資本金比重,有利于提高銀行的資本充足率。
3、分散商業銀行信貸風險
資產證券化對銀行的信貸資產進行重新組合、重新定價,并發行具有不同風險和收益的“結構性信貸證券”,將本該銀行獨立承擔的風險分散轉移到了證券投資者身上,在滿足了不同風險偏好的投資者的投資需求的同時,分散了銀行承擔的風險,有助于改變銀行被動承擔損失的局面。
(二)劣勢
1、市場風險
信貸資產證券化將信貸市場和資本市場緊緊的拴在了一起。但如果出現信貸資產沒有得到償付的狀況,那么原本盡在信貸市場發生的風險就轉移到了資本市場對金融市場的穩定性構成一定威脅,商業銀行的信用度也會因此大打折扣。
2、法律風險
目前我國的法律環境還不適合甚至不允許信貸資產證券化的發展,僅有《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管理辦法》支持信貸資產證券化,但由于其內容過少、不夠深刻、不夠全面,還不足以成為指引我國商業銀行進行信貸資產證券化的操作規范。
(三)機會
1、投資群體及產品種類多樣化
自2012年試點工作重啟后,越來越多金融產品通過證券交易所市場發行和流通,各類投資者都可以在證券市場上根據自己的需求進行證券投資和交易行為。這一情況的出現進一步推動我國信貸資產證券化產品的創新。
2、批準發行信貸資產證券化的商業銀行增多
2012年試點工作重啟后,除了之前已經發行過產品的8家銀行外,還計劃分配一定的額度給其他具備發行條件但還沒有參與到產品發行的國有行、股份制銀行、區域性銀行和城商行。新試點銀行的加入無疑是為我國信貸資產證券化的發展注入了新鮮血液。
(四)威脅
1、交易制度不完善
第一,我國現行法律對信貸資產證券化參與主體的地位、權利以及義務等方面還沒有作出明確的規定;第二,現行的財務會計,無法客觀合理的解決和反映證券化交易的本質問題;第三,跨國證券化的稅收征收問題還未得到處理,證券化交易的成本仍舊很高。
2、市場結構相對單一
目前信貸資產證券化主要在各類銀行間開展,參與主體較高的同質性與對資金、風險等要素的偏好,限制了信貸資產證券交易的活躍程度?;A資產類型較為單一,影響了銀行參與信貸資產證券化的積極性和活躍度。
三、目前我國商業銀行信貸資產證券化的發展策略和建議
(一)SO策略
1、證券化基礎資產的選擇
我國商業銀行開展信貸資產證券化的巨大推動力是處置不良貸款,大部分是信用貸款,因而產生穩定現金流的條件比較匱乏。為保證信貸資產證券化的順利進行,我國證券化資產的合理順序是從優質資產到綜合資產,最后到不良貸款。
2、特設機構組建的規范化
我國銀監會明確規定SPV只可以是信托機構,缺乏靈活性。因此,應逐步完善有關法律制度,允許多樣化的SPV設立。當前,在確保SPV的獨立性的條件下,由財政部、各大銀行共同出資,或在政府的擔保下,由資產支持證券的發起人自行設立SPV具有一定的的可行性。
(二)ST策略
1、大力培養和引導投資者
確保投資者在充分了解投資產品所涉及資產的信用等級、現金流結構、產品期限及可能面臨的風險等一系列要素之后,再進行信貸資產證券化產品的投資;同時積極引導其他中小投資者進行科學、理性的投資,促進我國信貸資產證券化的規范與進步。
2、逐漸積累資訊及數據
目前,我國信貸資產證券化面臨著一個重大難題,由于發展還未成熟,缺乏基礎資產對應的信用歷史記錄,如歷史貸款率、轉手率、提前償還率等。銀行應該系統性地記錄這些歷史信息,以備投資時對數據進行分析使用,為投資者評判提供依據。
(三)WO策略
1、完善信息披露相關法律法規
首先需要不斷完善考核標準與考核內容;其次,加強信息披露法規的針對性,使信息披露規則更加具有實用性。所以,我國在發起機構組建資產池的階段就讓信托公司參加,以便充分的掌握資產池的特征和現金流動情況,這樣可以預防信息過度集中的投資傾向。
2、完善基礎資產形成過程中的抵押擔保制度
基礎資產的質量對現金流的來源和支持證券的投資品質起決定性作用。但是占據國內資產證券化試點的基礎資產主要是對個人住房的抵押貸款額、中長期貸款和銀行的不良資產等,范圍較窄,完善落實擔保抵押權法律制度及審貸程序的工作刻不容緩。
(四)WT策略
1、提高風險管控能力
首先,應加強信貸資產證券化的立法工作。其次,建立有效的風險控制機制。財政部門和監管方可以協商合作,對我國信貸資產證券化業務的會計核算問題進行探討研究,制定兼顧最新國際會計準則并符合中國國情的會計核算標準和規范。
2、加強監管能力
要加強監管能力首先需要提高信貸資產證券化信息的透明度,擴大披露信息的信息量、完善信息披露的標準口徑。其次,加強信用評級和增級機構的管理,提高信用評級的獨立性。最后,還需嚴格控制SPV的形式,短期內應避免二級及以上的證券化,防止過度證券化情況的出現。
參考文獻:
二、我國目前銀行卡業現狀
我國銀行卡的起步是從國外信用卡開始的,準貸記卡是我國銀行在總結境外信用卡業務經驗的基礎上產生的。20世紀90年代,四大國有商業銀行憑借其發行準貸記卡產品所積累的經驗,把銀行卡應用于儲蓄領域,由此產生了電子儲蓄存折---借記卡。隨后,各大商業銀行利用網絡技術,實現了借記卡的異地聯網,大大促進了借記卡的交易量,使得借記卡在居民社會經濟生活中的支付作用日益突出??傮w而言,我國銀行卡業的發展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
一是借記卡應用范圍日益廣闊;二是信用卡的消費日益活躍。信用卡作為個人消費信貸工具,在居民消費支付中的角色日益醒目,人們使用貸記卡的活躍程度大大高于借記卡;三是銀聯卡境外受理環境逐步改善;四是銀行卡市場品牌格局逐步形成;五是銀行卡風險管理日益加強;六是相關法律法規日益完善。
據統計,自1998年以來,我國銀行卡發行量、交易額增長迅速,到2007年年底,全國的發卡量超過14.7億張,交易額超111萬億元。銀行卡在商戶中的銷售而產生的手續費支出,也由原來的微不足道上升為影響其利潤的重要因素。對銀行而言,銀行卡正成為其業務發展和效益增長的新亮點。
三、我國銀行卡業發展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與挑戰
一是銀行卡在經濟發展過程中的作用未得到充分發揮。截至2007底,我國各發卡機構累計發卡14。7億張,信用卡8750萬張,占59.5%,ATM機超過12.3萬臺,POS機118萬臺,但與國外相比,持卡消費比例、用卡頻率、商戶普及率等指標與國外成熟的銀行卡市場相比,還存在較大差距,銀行卡的支付功能還未充分發揮,銀行卡的服務內容還有待開發,因此,我國銀行卡在促進消費、推動經濟增長方面所起作用非常有限。這與中國傳統的消費觀念、商業信用不夠發達、個人信用體系不健全等因素都有關。
二是業務規范和技術標準不完善,多采用國外標準。銀行卡市場處于低層次的價格競爭階段,品牌意識、服務意識、自主創新意識較為缺乏。如果國內銀行卡產業的標準、規范及產品創新都由國外跨國公司控制,所施行的制度受限于外國銀行卡的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就會影響外匯管理等金融監管政策的有效性,削弱中國政府對個人支付體系的監管效率,甚至威脅著我國個人支付體系的安全和穩定,也會影響日后國民對本土銀行卡的接受情況。
三是銀行卡風險比較突出,風險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市場參與主體的風險防范意識不夠,商業銀行的內控制度與風險防范制度尚不健全。商業銀行發放銀行卡后,對持卡人具體的使用行為缺乏監管,單單依靠中央銀行的征信管理系統還不足以對卡的使用進行監控,容易產生休眠卡,使商業銀行的業務風險加大,對商業銀行的經營效益產生影響。
四是銀行卡發行的覆蓋面不廣。我國現有的銀行卡持有人大多數在城市,由于農村信息基礎設施薄弱、商戶、銀行網點很少,ATM機、POS機只有零星布放,導致大多數農民使用卡困難,即使宣傳再到位,沒有設施支持,農民的辦卡積極還是調動不起來,從而造成農村銀行卡市場的擱置,使銀行卡在農村的發行量降低。
五是現行銀行卡法規制度不能適應產業發展需要,亟需修改完善。我國針對銀行卡發展的相關扶持政策不到位,有關立法沒有跟上,對信用卡犯罪的立法工作比較滯后,對信用卡犯罪的打擊力度不夠,也影響了信用卡市場的健康發展。
四、我國銀行卡業發展的應對策略
一是學習國外先進的銀行卡服務經驗,增加銀行卡的服務內容。我國銀行卡業的發展比國外晚差不多一百年,并且受國內金融市場發展和國情國力的制約,我國銀行卡的服務內容遠小于國外的銀行卡業務。在我國,使用最多的是借記卡,與集消費、信貸、結算于一身的信用卡相比,借記卡的功能主要以存取款為主,信用卡的大多數功能借記卡無法使用。發卡機構應不斷提高銀行卡經營管理能力,利用現有科技技術,借鑒國外先進的經驗,豐富銀行卡品種和功能,為持卡人提供優質、安全、高效的服務,滿足持卡人多樣化的需求。研發適合我國經濟發展形勢的銀行卡服務業務。二是完善業務規范和技術標準。三是依法經營,加強管理,降低經營風險。四是開發農村市場,增加銀行卡發行量。我國現有銀行卡持有群體主要集中在城鎮地區,農村市場具有很大的開發潛力。努力擴大銀行卡在農村的受理范圍,積極推動銀行卡在農村的推廣使用;加快經濟活躍、有發展潛力的城鎮的特約商戶的發展;增加ATM機、POS機的數量,加強對商戶的引導,提高機具利用效率;加強與工商、稅務、公用事業單位合作,促進銀行卡在與農民生活密切的相關領域的應用;加大銀行卡使用知識的宣傳,增強農民的用卡意識;按照農村銀行卡的使用情況,制定適用于農村銀行卡使用的收費標準,按照物美價廉的營銷方式,增加農村銀行卡的發行量。
參考文獻
[1]辛樹森,銀行卡,北京,中國金融出版社,2007
[2]劉廷煥,萬建華,中國銀行卡產業發展研究報告,上海文化出版社,2006
一、信用卡行為規范的必要性
信用卡不僅進入人們的消費生活,成為了主要的支付手段之一,并且也隨著經濟活動的開展功能不斷擴展,實現提現、貸款、資金運轉等功能。隨著信用卡業務的長足發展和信用卡業務的不斷增長,信用卡業務中的風險頻率也隨之增長,對發卡行、特約商戶、持卡人之間造成的損失也越來越大,風險中的問題也日漸嚴重。筆者在官方網上見到一個民意調查,對消費者用信用并如何看待當前中國的信用卡市場進調查,顯示市場混亂,無規矩占76.82%;比較有秩序,管理規范占14.98%:無所謂,幾乎不用占8.2%。這一顯示消息表明,信用卡市場在現在經濟市場中擁有廣闊的前景,但又存在著巨大的不足,中國信用卡市場的完善在中國經濟發展中是一個不能回避的話題。
二、信用卡欺詐的行為特點的法律性質分析
英國學者SalyoAoJoens認為,信用卡是一個信貸協議,它需要對購買進行支付,即使用者對發行者負有償還交易時用卡所支付的費用的義務。”信用是現代市場經濟、先進的科學技術和發達的銀行業務共同開發的金融產品,具有支付和信貸功能,是商業銀行向個人和單位發行的信用支付工具,是消費信貸的一種形式?!睆姆山嵌瓤?,信用是發卡機十勾持卡人就是用信用卡而產生的權利義務關系存在的憑證。在信用卡的使用下,持卡人與發卡機構構建的是特殊的金融服務合同關系,這個特殊的金融服務合同的主體是持卡人和發卡機構,客體是發卡機構及相關組織提供給持卡人的相關服務,內容是發卡機構和持卡人的權利義務。這一特殊的金融服務合同的特殊性體現在雙方的債務債權關系不確定,因為信用是先消費后支付的支付手段,是對預期的權利義務進行規定,所以體現了一定的不確定性。另外,信用卡下發卡機構和持人的權利義務的實現還涉及到特約商戶,特約商戶作為信用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持人和發卡機構的權利義務,需要特約商戶履行其相關義務才能實現。
發卡機構與特約商戶之間的合同關系是‘種消費款項的結算關系。存信用卡關系中,特約商戶實際上是銀行的人,它代表銀行接受銀行認可的信用卡。在跨行交易的結算中,即使特約商戶是與收單行簽訂特約協議,但由于它是代表發卡機構接受信用卡,特約商戶這時是發卡行的人,而不是收單行的人。信用卡交易是以發卡行的信用介入特約商戶和持卡人之間因購物或消費而產生債務債權關系,以信用卡為支付工具和信用工具。在信用卡交易中,發卡機構承諾收到符合規定是用信用卡的簽單即付款與特約商戶,獨立于作為其基礎的持卡人與特約商戶的消費關系之外,也不受持卡人與發卡機構之間的資金關系的制約。從實務上來講,發機構除了為持卡人和特約商戶提供結算及其他相關服務外,還以其巨大的信用為特約商戶提供付款擔保,為持人提供資金融通。從法律關系這個角度來說,發卡機構為持卡人和特約商戶提供相關服務之外,還與特約商戶形成一種獨立擔保關系,在持卡人信用賬,無足夠余額支付所購商品時,持卡人可以使用發行所給予的信用額度透支消費完成購物行為,其實質是發行墊付資金完成對特約商戶的付款。所以,信用卡在發卡行與特約商戶之間形成的是持人住用信用支付下有發行提供付款擔保的一種獨立擔保關系。
持卡與特約商戶的關系是一般的商品買賣和服務的法律關系,雖然采取的是信用卡這一方式進行支付和結算并介入了發卡行水完成整個消費行為,但是實務上和技術上百異于其他支付方式,但買賣或提供服務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的法律關系卻不實務的同而變化。
信用卡欺詐是指不法持卡人通過欺騙手段領取或偽造信用卡,并使用信用卡進行詐騙的行為。詐騙按照角色的不同可以分為商家詐騙、持卡人詐騙和第三方詐騙。商家欺詐來源于合法商家的不法雇員與欺詐者勾結的法商家。在實務中,商家雇員有機會接觸到持卡人的卡信息,這就有可能為使不法雇員保留或復制信用信息,通過信息的保留而進行欺詐。持卡人欺詐主要是不道德的真實持卡人所進行的欺詐,通常是持卡人充分利用信用卡的責任條款,在收到貨物后提出異議或言沒收到貨物,欺詐商家和發卡機構。第三方欺詐主要是不法分子利用非法獲取的信息,偽造和騙取信用卡并進行交易。行為人通過偽造相關信息來欺詐發卡行發行信用卡,這種情況下,一旦發卡行發行后,引起的法律關系是真實存在的,雖然在法律效力上其歸于無效,但在欺詐行為沒有被發現之前,無疑是擾亂信用卡市場秩序,侵犯了發卡機構的利益。行為人利用他人的身份進行欺詐,騙取發卡行發行信用卡進行使用的情形相對于利用虛假身份進行欺詐的情形更為復雜。根據當事人是否知情,可將這類行為分為當事人完全不知情情況下的欺詐和當事人知情的欺詐行為。由于當事人是在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身份被行為人利用,其騙領信用卡的行為應與行為人虛構身份,偽造申請資料騙領信用卡的情形相同,對當事人不具法律效力,不需承擔法律責任:當事人知情情況下的信用卡欺詐行為,目前比較典型的是中介公司進行欺詐申領信用卡,即所謂的”套現”。中介公司一般打著”小額申請”、”快速融資”、”貸款綠色通道”的幌子來誘騙申請人。中介公司一般會告訴申請人,他們可向各家銀行同時申請信用卡,這樣申請信用卡的數量可達十幾張。每張信用卡可的信用額度可達2萬到5萬元,總額度就可答三四十萬元。然后,中介公司通過提供最全套的手續去”騙領”銀行的信用卡金卡。最后,中介公司通過POS機為申請人大量提現。當十幾張信用卡從銀行里辦理出來,中介公司都要向當事人索要10%到50%的手續費,如果當事人希望直接收到現金,中介公司也可以利用自己公司的POS機為當事人刷卡,使銀行資金轉入公司賬戶提出來。但我國目前還無專門針對這種犯罪形式的法律規定措施,所以只能依據相關的法律規定進行規制。
三、信用卡欺詐現有的法律規范
信用卡使用作為一種民事行為,我國《民法通則》、《合同法》、《刑法》、《中國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等法律對信用進行了原則規定?!睹穹ㄍ▌t》的規定。我國《民法迪則》是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之間、法人之間、自然人和法人之問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的法律規范,當事人在民事活動中的地位是平等的,遵循自愿、公平、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信用卡法律關系中最為摹砌的就是發卡行、持卡人和特約商戶三者的關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發機構始終面臨著申領人偽造資料騙取發卡機構信任的問題,非法持有人的詐騙問題,合法持有人惡意透支的問題以及特約商戶未盡職責的問題;持人則面臨著信用卡和身份證被盜竊、遺失的問題。因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對使用偽造、作廢、冒用他人信用卡、惡意透支的(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行催收后仍不歸還的行為)及盜竊信用卡并使用的依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金融法律的規定。《中國人民銀行法》和《商業銀行法》是我國金融法律體系中的兩部重要法律。《信用卡業務管理辦法》對信用卡業務中的主體,發卡機構、銀行、持卡人和特約商戶都具有約束力,而且在業務規定、業務管理、信用卡申領與銷戶、轉賬結算、存取現金、法律責任方面都作了明確的規定。其他包括《關于懲治破壞金融秩序犯罪的決定》、《關于辦理利用信忙許騙犯罪案件具體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及各商業銀行關于信用的章程、特約商戶協議節、特約商戶操作程序、信用卡業務會計核算于續、信用卡保險單等都有針對信用卡使用有關的約定與規范。
我國目前關于信用卡的立法相對于實務的發展具有一定的滯后性,但其對各個部門法對信用卡的規制來看也有定的不足和弊端。目前我國調整信用的規范主要是法規規章及相關規范性文件,行政規章主要是中國人民銀行頒布的《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頒布的《電子銀行業務管理辦法》,其他規定散見于其他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作的少量司法解釋。信用卡法律立法層次低,權威性不強,不能充分保護消費者。其他規范性文件主要是由各商業銀行自己制定的信用卡章程。這些章程在信用卡交易實踐中扮演著十分重要的角色,但是他們在性質上是一種格式合同,法律效力沒有足夠的法律條文來支持。其次,表現為缺少調整信用卡法律關系的專門性法律,我國目前在調整信用卡方面的法律最為權威且最具操作性的規章是《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但該《辦法》也并非針對信用卡專門而立,而是將各類銀行卡業務納入同一辦法進行了規范。其具體內容對己出現或可能出現的信用卡法律糾紛沒有做出比較完善的法律規定,信用的法律規制仍然存在嚴重缺失。另外,其對銀行制定信用卡章程的格式條款不加任何限制,亦不利于消費者權益的保護。
四、完善信用卡欺詐防范的法律規制
一
社會學對社會轉型的界定主要包括兩個層面:一是經濟體制的轉軌,即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過渡。二是社會結構的轉變,主要是指農業社會向工業社會的轉變,從鄉村社會向城鎮社會的轉變等。本文中的社會轉型是指當代中國改革開放所引導出的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轉型。它不僅意味著中國經濟體制的轉變,而且還促使我國倫理道德觀念進入了轉型發展時期。在傳統計劃經濟條件下,整個社會的運行是依靠權力來維系的,由國家通過指令與服從建立經濟秩序,統一對資源進行配置,以克服個體信息不對稱帶來的交易混亂,誠信體現著對黨和國家政治上的忠誠和倫理道德方面的正統,并被強化。這時,不存在競爭,也不能追求利潤最大化,搞假冒偽劣、損人利已,破壞信用的空間很少,甚至沒有。改革開放以后,我國正處于傳統社會向現代社會急劇轉型時期,社會政治經濟體制以及法律體制仍在改革和完善之中,與此同時,社會轉型所帶來的各種影響,沖擊和瓦解著人們原有的誠信道德觀念現代企業管理論文,而新的,與現代社會相適應的誠信道德觀念仍末建立,而恰恰是這種舊破新末立的特殊社會轉型時期,構成了中小企業誠信危機產生的契機。因而中小企業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動機的驅使下,他們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出現了制假售假嚴重、債務債權糾紛多、會計信息嚴重失真等失信現象,這些行為嚴重地阻礙了我國中小企業的進一步發展壯大,需對其進行治理。
二
結合我國實際和中小企業的具體情況,一般認為,實現誠信主要是通過兩種途徑來進行約束的,即法律制裁和道德制裁。所謂的法律制裁主要是通過國家制定的一系列的政策、法律法規、制度來對人民的行為進行限制。所謂的道德制裁主要就是指通過社會的輿論和良心來對人們的行為進行限制。這兩者是通過相互作用來對誠信發揮作用的。
第一,加大教育和宣傳的力度,實施誠信的思想道德教育
其一,加強中小企業員工的誠信思想道德教育
中小企業要實現誠信經營,必須在企業內部實施誠信教育,中小企業可以通過建立自律機制來保障中小企業誠信經營教育的效果。一是,要認真制定誠信經營準則,使中小企業員工明確自己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誠信經營準則有哪些內容,什么是屬于誠信經營行為,什么是不屬于誠信經營行為,從而使中小企業員工有章可循,能夠自覺地接受中小企業誠信經營準則。二是要建立誠信經營的獎懲機制。對遵守誠信經營準則的員工給予必要的獎勵,對于違反誠信經營準則的員工要給予必要的處罰,只有這樣,才能使越來越多的員工遵守誠信經營準則。正如一石說:“一個社會的道德完善與否,僅靠每個人的內省是遠遠不夠的,必須有完善的制度。如果有一種機制,能從惡的人的信用記錄上留下污點,并讓他為這個污點付出沉重的代價,那么整個社會的信用就一定能走上正道論文格式范文。”[1]因此,中小企業員工必須在內部實施誠信經營教育,豐富他們的誠信經營知識,提高他們的誠信經營水平,使他們樹立起敬業愛崗、公平競爭、遵紀守法的良好道德風尚。
其二,在全社會范圍內倡導誠信價值觀教育
由于中小企業目前已經成為我國市場經濟活動的主體,但中小企業的誠信缺失已經嚴重制約其參與正常的生產經營和對國民經濟各方面作用的發揮,那么,中小企業誠信道德建設顯得更是令人矚目。所以,中小企業應作為誠信道德建設的重點,應首先進行現代企業管理論文,然后以點帶面,影響和帶動全社會的誠信建設,逐步形成誠實守信的良好社會氛圍,讓他們形成互動,從而促進中小企業誠信道德建設。
在全社會范圍內倡導誠信價值觀,需要良好的社會氛圍,也需要法律的支持?!豆竦赖陆ㄔO實施綱要》指出:“一切思想文化陣地、一切精神文化產品,都要宣傳科學理論、傳播先進文化、塑造美好的心靈、弘揚社會正氣、倡導科學精神,大力宣揚體現時代精神的道德行為和高尚品質,激勵人們積極向上,追求真善美;堅決批評各種不道德行為和錯誤觀念,幫助人們辨別是非,抵制假惡丑,為推進公民道德建設創造良好的輿論文化氛圍”。為達到這種要求,首先,加大社會信用的宣傳力度,提高全民的信用意識。“人無信不立,國無信不治”。培養信用意識是有利于信用制度的建立,是有利于市場主體的自律和對信用資源的開發利用。當前,要廣泛深入地開展講誠信的宣傳活動,通過電視、廣播、報刊、網絡等大眾媒體的正確引導,向社會宣傳誠信是一切道德依賴的基礎,是市場經濟對中小企業的最基本的要求,要在全社會形成“守信得尊,悖信遭恥”的輿論環境,從而以誠信道德規范來規范人們的行為。如太倉市在開展誠信建設過程中注重抓好示范點,以點帶面,帶動全社會的誠信建設。一是在城區商貿最集中的人民路開展創建“誠信經營規范服務示范街”活動,確立了10家誠信服務示范窗口及20家參創單位,通過這30家單位的引導,帶動全市商貿流通行業的誠信建設。二是在太倉民營經濟最壯大的璜涇鎮召開創建誠信企業動員會,選擇了四家影響較大的企業作為示范企業,以他們的實際行動帶領全市民營企業深入開展誠信創建活動。三是在全市窗口服務單位,開展“誠信服務”示范窗口和示范崗的評選活動,引導更多崗位由“微笑服務”向“誠信服務”提升。四是抓好鄉鎮示范點,把璜涇鎮、新聯村作為全市農村創建的示范點。[2]其次,要努力為誠信建設提供法律支持。加強法制教育與宣傳,營造社會輿論環境,使人人知法、懂法、守法,使誠實守信成為每個中小企業立足于社會、立足于市場的根本,在全社會形成遵守契約、誠實守信的良好氛圍。目前,我國對違反道德特別是違反誠信道德規范的行為現代企業管理論文,一般只是立足于思想道德教育,缺乏相應的法律法規,不能給予應有的懲罰,這事實上就是縱容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的不講誠信行為,應當改變這種傳統的做法,用法律手段解決不講誠信行為的問題,只有這樣,才能從根本上制止中小企業的不講誠信行為。
第二,加大信用立法力度,嚴格依法辦事
其一,完善信用制度的相關法律建設
在現代市場經濟社會,誠信的基礎和依據首先是法律,因而完善信用的法律體系,便是營造和保護講信用的社會環境的第一要務。信用缺失是一種違約行為,經濟學分析表明,經濟活動主體是否選擇違約,主要看違約成本的高低。當違約行為的預期效用超過的時間及另外的資源用于從事其他活動所帶來的效用時,便會選擇違約。所以治理中小企業誠信缺失問題,必須立法先行,盡快建立完善的信用法律體系。我國目前有關信用的法律法規涉及《擔保法》、《個人信用實名制》、《個人消費信貸實施細則》等。就體系而言很不完整,就立法層次而言,大多屬于部門制定的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對中小企業的失信行為只能依照《合同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來處理,制裁的力度明顯不夠。如《合同法》中對違背“誠實信用”的原則沒有做出具體規定,只是籠統地指出“應承擔違法責任”因此,對現有法律法規不完善之處,要通過細化法律來進行調整,提出明確規定和要求,真正做到有法可依。通過立法保護經濟主體的交易自由權和財產權,這是建立社會信用體系的基礎性制度。另外還要建立有關社會信用體系的法律法規,其內容應涵蓋信用等級評定、資信評估、咨詢機構和公共信息、數據的取得與使用程序等。在立法上要充分體現保護債權人利益的原則,強化違約責任追究,不僅對逃廢債務的單位要處罰,而且對惡意逃廢債務的企業管理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構成違法追究法律責任。
其二,嚴格依法辦事,加大執法力度
由于我國目前還處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初期階段,更需要嚴格的法律制度來保障。從司法和執法上落實法律責任,通過加強對失信經營者的打擊力度,強化各級行政主管部門和執法部門的執法權,建立有效責任追究機制和市場退出機制,使法律制裁對實行中小企業信用行為發揮有效的作用,實現真正的法治,這也是保證中小企業信用建立的前提條件。如溫州的樂清縣柳市鎮中小企業的轉變就是一個很好的例證。在十多年前現代企業管理論文,“柳市黑潮”曾攪得全國不得安定,國務院曾史無前例地為了一個小鎮下發了國辦【1990】29號文件,開展了毀滅性打假行動。全鎮1267家低壓電器門市全部關閉,1544家庭生產戶全部歇業。十多年后的今天,柳市鎮發生了根本性轉變,全國所選用的低壓電器,有50%來自這個濱海小鎮,僅財政收入一項,就由1990年的幾百萬元上升到2000年的3、45億元。同時,柳市已成為國內最大的低壓電器出口基地,一年出口創匯3億美元,居全國之首。今天的柳市是真正名副其實的電器之都,同時也是打假打出的電器之都論文格式范文。[3]
第三,建立和完善符合國家規范的信用體系,以制度約束失信行為
其一,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的產權制度
目前,由于我國中小企業所有權主體缺位,產權關系不明晰,沒有明確的最終責任主體。對國有中小企業經營者來說,國有中小企業經營者既缺乏產權所有者從外部進行有效約束,又缺乏一種基于自我財產利益的自我約束,在這種產權約束的條件下,國有中小企業經營者沒有必要為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這就淡化中小企業經營者的責任意識,使中小企業經營者只追求權利而逃避責任,只求眼前利益而不顧長遠利益,最終導致其經營行為短期化,而不顧及誠信。私有中小企業不講誠信的主要原因在于他們的產權缺乏有力的保護,最終導致私有中小企業經營者不可能像真正的所有者那樣能從長計議,從而使中小企業追求短期行為是必然的。一旦經營主體不注重對長期利益的關注,信用的基礎就會被摧毀,使中小企業追求短期行為是必然的,那么必須嚴加治理。為此,一方面,政府必須明晰中小企業產權,明確其責任,使中小企業經營者成為真正的所有者。另一方面,政府應制定長期和穩定的保護其發展的政策。使中小企業形成穩定的長遠經營預期,做到誠信經營。
其二,不斷加強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
信用體系是現代市場經濟的基石。廣義的信用體系包括信用記錄、信用征集、信用調查、信用評估、信用保證以及信用制度、信用管理在內的信用系統。狹義的信用體系指以獨立的中介機構為主體,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通過收集和分析個人和企業的信用資料,為客戶提供當事人信用狀況等證明資料的社會化的信用系統。中小企業的誠信建設離不開整個社會的支持現代企業管理論文,要使中小企業走上誠信發展之路,關鍵是要建立一個完整的社會信用體系,同明還需要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約束中小企業行為,做到讓守信者能夠得到應有的回報,失信者得到應有的懲罰。這就要求必須建立起一套符合國家規范的信用體系制度。當前,要重點建立企業與個人信用檔案、社會信息系統、社會保障體系、任用干部的道德機制等制度,以形成以市場規則為基礎,制度健全、手段完備、調控有力、管理有序的社會信用體系,為中小企業創造平等競爭條件,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快速發展。事實上目前社會和政府也正在做這方面的工作,如國家經貿委等十部門今年5月份聯合下發了《關于加強中小企業信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要求推進中小企業信用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步驟地建立中小企業信用狀況評價體系,建立信用風險的防范、信息披露和監督管理系統。”廣東提出建立的企業“黑名單”檔案制度,江西的“經濟戶口”管理制度,以及浙江的“企業信用查詢系統”都在為這一方面而努力,但相比社會信用制度建設而言,目前的立法工作還有待加快。雖然目前我國現行維護信用有關的法律條款在多種法律中涉用到,但內容都比較零散,至今沒有一部完整的規范的信用法律對企業失信行為只能依照《合同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來處理,制裁力度明顯不夠,使違法成本遠遠低于違法收益,使得中小企業的“守信”走向“失信 ”。銀行在合法債務工作時,往往陷入“贏了官司賠了錢”的狀況之中。“執法難”已經成為治理“失信”行為的頑癥,從而加劇信用危機的程度,要從根本上解決這些問題還是要靠信用體系的建立。
[參考文獻]
[1]一石.關注信用:讓我們共珍重[J]. 精神文明導刊,2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