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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緊緊圍繞保護人身安全、財產安全,維護穩定的總要求,深入貫徹《消防法》、《省消防條例》,進一步規范消防安全管理機制和消防安全管理體系,明確消防安全管理重點,統一消防安全管理標準,打好火災防控基礎,不斷提升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發生。
二、工作任務
消防安全要做到明確消防安全職責;建立健全消防組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建立完善消防檔案;規范防火檢查和隱患整改,規范消防設施維護管理,規范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規范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消防安全責任制
1、按照消防安全“一崗雙責”的原則,結合房產局工作性質制定出相關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依法做好消防工作。
2、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設立消防控制人員和消防管理人員,明確責任要求,一般員工達到“懂滅火設備使用,會撲救初起火災;懂自救逃生技能,會組織人員疏散的“兩懂兩會”要求。消防控制值班人員達到“懂消防設施備,會操作使用;懂火災應急處置程序,會組織撲救火災;懂消防安全常識,會檢查隱患”的“三懂三會”。消防安全管理人達到“懂消防法律法規,會部署消防工作;懂消防設施設備,會查改火災隱患;懂消防知識,會組織員工培訓;懂火災應急處置,會組織滅火演練”的“四懂四會”要求。6月中旬和12月中旬分別對本系統消防安全情況至少開展1次專項督察,落實年度考核工作,嚴格獎懲。
3、指導和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做好物業管理區域范圍內的消防管理。
4、每半年對本行業、本系統消防工作情況進行分析研判,并向市消防安全委員會報告。重要工作及時向市政府分管領導及市消防安全委員會報告。
(二)積極組織消防宣傳教育培訓
1、認真落實《全民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綱要(2011—2015)》,每半年組織開展1次消防宣傳活動和行業、系統內部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2、每半年組織1次本單位及物業服務企業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以及值班員、自動消防設施操作人員、專(兼)職消防人員接受消防業務培訓,自動消防設施操作人員持證上崗。
3、本單位每半年組織1次消防應急疏散演練。
(三)定期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1、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認真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
2、本單位按照消防技術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并定期檢查和維護保養,確保消防設施、器材完好有效。
3、指導和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按照消防技術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并做好定期檢查和維護保養工作。
4、組織一次本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檢查消除火災隱患、組織撲救初起火災、組織人員疏散逃生和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的能力)考核。推進本部門、本行業消防安全管理規范化、標準化建設。
5、指導和督促物業服務企業組織一次消防安全“四個能力”考核。
消防安全責任書1為了全面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堅決杜絕各種火災事故的發生,確保在我司______小區商鋪經營業戶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按照"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和"誰經營、誰負責"的原則,特簽定本責任書:
一、責任目標:
1.各商鋪消防組織制度健全,目標明確,責任到人。
2.各經營業戶必須配備齊全消防設備,消防設備須有明顯標識,滅火器完好率必須100%且放置在明顯位置。
3.各經營業戶必須學習掌握消防安全知識,達到100%的普及培訓率。
4.必須嚴格的按照相關部門及-----------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關于火災隱患檢查要求整改,整改必須是無條件的,達到100%的完成率。
5.相互配合,確保不發生各類火災事故。
二、保證措施
1.經營業戶必須嚴格的服從-----------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消防工作的組織領導,確保消防安全設施的完好和制度的落實。
經營業戶須對員工消防知識培訓,使員工能不斷的增加消防安全意識,提高員工對初發火災的自撲自救能力。
2.經營業戶必須嚴格的執行-----------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不許占用公共走廊,不許挪動消防設施,嚴禁室內煙火。
3.營業戶所經營的商品必須符合消防安全,商鋪內嚴禁存放煤氣、汽油、酒精、雷管、炸藥等易爆危險品。
4.經營業戶要嚴格遵守消防制度,建立消防隱患記錄,嚴禁私拉亂用電源,嚴禁用電爐取暖、做飯等,新增用電設備必須報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審核。
5.經營業戶對商鋪的電源要人走斷電,人走關燈,對熱水器、電腦等設備要人走斷電,業戶不準私拉電源,嚴防電器設備老化引發火災。
6.不得改變商鋪的原配消防設備,經營業戶新增的消防設備須與原配設備相匹配,不能影響原配設備的功能及使用。
三、責任
凡是違反責任書規定,工作失職、防范不利造成火災事故的,由責任方負責,造成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責任。
四、本責任書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本責任書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執行,負責人如有變動,繼任者繼續履行責任。
甲方: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公章)
負責人: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消防安全責任書2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為了加強__的消防安全管理,明確甲、乙雙方在消防工作中的權利與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以及自治區的相關法規條例,特制訂本消防安全責任書,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應乙方的要求協助乙方對其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使乙方員工熟知廣場的有關消防制度和規定,掌握基本的滅火常識和逃生方式。
2、甲方的秩序維護部和相關部門有權經常對乙方的承租場所進行消防檢查。
發現有違章違規現象和行為以及有火災隱患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進行整改。對于甲方下達整改通知書后,乙方仍不按規定時限內整改的,甲方將采取必要的措施,因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二、乙方責任:
1、乙方的承租人或公司法人代表為消防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承租場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有義務教育自己的員工增強消防安全意識。
2、乙方有義務確保承租區域內所有消防設備設施的完好,嚴禁私自動用消防設施。
3、乙方在未經甲方許可的前提下,不得擅自改動消防設備設施,嚴禁不按消防規范進行操作。
4、乙方應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消防演練、培訓等其他相關活動。
5、乙方對承租場所內進行裝修時,應及時申報甲方進行消防業務監督指導;
如需動用電焊等帶有明火的工程,需經甲方同意并辦理動火證后,方可施工。
6、因乙方未履行本責任書規定的內容,違反消防管理規定和不服從甲方消防管理的,并造成甲方被消防部門處罰的,甲方將根據情節及有關法規有權要求乙方予以賠償。
7、在甲方已履行消防安全檢查的情況下,乙方發生消防事故或被消防管理部門處罰,給甲方所造成的一切經濟、聲譽損失,由乙方負責全部經濟賠償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8、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選定或指定1名消防安全聯絡員,并提供該消防安全聯絡員24小時聯系電話(辦公電話、手機、家庭電話)。
更換消防安全聯絡員時,必須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并按要求提供相關信息備案。
9、乙方應按照消防局要求單元內自行配備滅火器,配備標準50平方米/具。
三、其他:
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本責任書一式三份,由甲方、乙方、當地消防監管部門各持壹份。
甲方(章):乙方(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日期:日期:
消防安全責任書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切實加強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落實各項消防安全職責,特簽訂本消防安全責任書:
一、安全部門負責人應認真執行有關消防法規,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以“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為警示,實行“誰主管、誰負責、層層落實、全員防火”的消防安全責任制。
二、安全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消防安全負主要責任。部門負責人具體負責組織實施本部門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部門負責人應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職責:
(一)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
(二)組織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消防知識培訓,定期進行滅火技術訓練。
(三)組織實施經常性的內部防火安全檢查,及時制止、糾正違法、違章行為,發現并消除火災隱患,一時不能整改的應及時上報消防安全管理人。
(五)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暢通。不得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設置影響疏散的障礙物,不得封閉安全出口,不得遮擋安全疏散指示標志。
(六)火災發生后,及時報警、迅速組織撲救和人員疏散。不得不報、遲報、謊報火警,或者隱瞞火災情況。
(七)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義務。
四、本責任書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五、本責任書從20__年6月1日至20__年12月30日有效。
六、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部門負責人(簽字)
____年___月___日_____年___月___日
消防安全責任書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切實加強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落實各項消防安全職責,特簽訂本消防安全責任書:
一、安全部門負責人應認真執行有關消防法規,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以“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為警示,實行“誰主管、誰負責、層層落實、全員防火”的消防安全責任制。
二、安全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消防安全負主要責任。部門負責人具體負責組織實施本部門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部門負責人應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職責:
(一)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
(二)組織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消防知識培訓,定期進行滅火技術訓練。
(三)組織實施經常性的內部防火安全檢查,及時制止、糾正違法、違章行為,發現并消除火災隱患,一時不能整改的應及時上報消防安全管理人。
(五)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暢通。不得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設置影響疏散的障礙物,不得封閉安全出口,不得遮擋安全疏散指示標志。
(六)火災發生后,及時報警、迅速組織撲救和人員疏散。不得不報、遲報、謊報火警,或者隱瞞火災情況。
(七)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義務。
四、本責任書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五、本責任書從20__年6月1日至20__年12月30日有效。
六、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部門負責人(簽字)
____年___月___日_____年___月___日
消防安全責任書5為了進一步明確責任,保障商場內人身和財產安全,切實把消防安全落到實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集貿市場消防安全管理辦法》,結合商場實際情況特簽訂本責任書。
一、凡在家具商場內租賃攤位的經營者,為本承租攤位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本承租攤位的消防安全工作。營業人員中要確定一名兼職消防員,辦理各種消防業務,監督消防制度和責任落實。
二、第一責任人要認真組織本攤位員工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集貿市場消防安全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商場安全管理的規定,自覺參加消防部門組織的培訓,強化消防業務知識學習。要建立和遵守各項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努力提高消防安全防范意識,增強自防自救能力,切實履行好消防安全職責。
三、各攤位經營者要保證遵守并做到以下幾點:
1、糾正來往顧客在商場內吸煙及違反消防安全行為。
2、不遮擋和挪動消防設施和消防系統報警紐。
3、必須學會使用消防器材,學會報警,報警電話119。
4、不占用通道堆放物品,不占道經營。
5、不亂接電線,不私自安裝電源插座,不使用各種電熱爐及超負荷電器。
6、不在商場內明火做飯。
7、每天收攤前應注意檢查電源是否切斷,電源插座是否撥掉,確認安全后方可離崗。
8、要自覺接受商場管理對消防安全工作的監督檢查。
四、對不遵守本責任書的經營者,商場管理者有權終止租賃合同清理出商場,情節嚴重者送消防監督部門處理。
五、凡因經營者在經營過程中違反消防安全及商場管理規定引發的安全事故,其經營者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后果。
六、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經營者和商場管理辦公室各執一份。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至商場租賃期結束前一直有效。
以進一步推進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為主線,強化各單位、各部門消防安全工作職責,理順高層住宅消防安全管理機制,加快改善高層住宅消防安全狀況,全面提升高層住宅消防安全規范化管理水平,有效預防和遏制火災事故的發生,營造安全、文明、和諧的人居環境。
二、工作目標
高層住宅消防安全隱患發現率100%、整改率100%;消防設施完好率100%;消防安全宣傳率100%。
三、整治時間和范圍
2014年4月1日至10月31日對全區所有已投入使用的高層住宅進行專項整治。
四、整治重點
各鎮、開發區、街道和各有關部門在消防部門的指導下對轄區內居民高層住宅開展消防安全檢查,整治重點和內容如下:
(一)消防設施
1.消火栓是否正??捎茫?/p>
2.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等自動消防設施是否運行正常;
3.消防控制中心設備運行是否正常。
(二)消控中心
1.消防控制中心從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
2.消防控制中心是否設立專人值班制度;
3.消防控制中心從業人員是否會操作消防設施、設備,操作程序是否熟悉、正確;
4.消防控制中心消防安全責任制是否落實到位。
(三)消防車道、疏散通道
1.是否有違章搭蓋、占用、堵塞消防車道、疏散通道情況;
2.是否有影響人員逃生和滅火救援的情況;
3.是否有非法設置的停車泊位在消防車道上的情況;
4.是否有擋車墩和其它障礙物阻擋消防車道的情況;
5.是否有將消防車道作為停車場停放車輛等影響消防車通行的情況。
(四)消防管理
1.消防安全責任主體是否明確;
2.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落實。
(五)宣傳教育
1.消防安全標志、消防宣傳標語和標牌是否規范;
2.是否定期組織開展居民和轄區單位的消防安全教育及人員疏散演練。
五、職責分工
(一)各鎮、開發區、街道
1.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指導物業服務企業積極開展群眾性消防活動。未委托物業服務企業對高層住宅小區物業進行管理的,各社區(村)應當組織業主、使用人簽訂防火協議,明確消防安全管理責任,確保所有的高層住宅小區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
2.督促物業單位對高層住宅小區的公共消防設施、器材進行維護保養,對住宅建筑內的自動消防設施至少每月進行一次維護保養,嚴格落實自動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制度。對沒有物業單位的高層住宅小區由各鎮、開發區、街道籌措經費,落實自動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制度。組織自動消防設施操作人員參加培訓,確保每個消防控制室有6個取得上崗資格的從業人員。
3.針對轄區內高層住宅消防安全情況進行自查,對發現的火災隱患應立即排除;不能立即排除的,要求消防安全責任人及時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確定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及負責人。在火災隱患整改期間,應加強安全防范,確保消防安全。對小區內停車位和停車場所進行全面規劃和治理,劃定停車線和停車場所,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道暢通。
4.深入開展消防安全宣傳工作,提升廣大居民、社會單位的消防安全意識。由各鎮、開發區、街道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組織開展居民消防安全教育,向居民家庭發放或張貼《居民防火公約》。根據季節特點,有針對性地開展多種形式的消防宣傳,并每半年組織一次人員疏散演練。
(二)區公安分局
1.安排治安部門、各派出所全力清除高層住宅小區內占用、堵塞消防車道、疏散通道以及其他影響人員逃生和滅火救援的行為,清除小區消防車道上非法設置的停車泊位、擋車墩和其它障礙物以及將消防車道作為停車場停放車輛等影響消防車通行的行為;
2.組織各派出所社區民警按照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要求進一步完善社區消防安全制度,將小區物業、治保巡邏、群眾居戶爭取到監防安全的監督力量中來,形成隱患排查網格。
(三)區公安消防大隊
1.指導督促各鎮、開發區、街道和各有關部門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及時掌握各單位、各部門工作推進情況,并對工作開展情況分階段進行考核驗收;
2.對發現的整改難度較大的火災隱患進行協調,制定整改方案。
(四)區住保房管局
加強對物業單位的監督指導,并對其消防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考核;指導業主委員會(產權人)按規定使用維修資金,維修、改造、更新損壞的消防設施設備,以滿足消防安全需求。
六、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4月1日至4月20日)。各鎮、開發區、街道及各公安派出所、消防部門要嚴格按照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層層進行動員部署,充分發動消防志愿者、義務消防隊等社會力量,深入高層住宅小區開展現場互動問答、器材操作演示、應急演練等活動。同時,充分利用各類新聞媒體大力宣傳消防安全法律法規和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內容。各物業服務企業要充分利用小區宣傳欄、通告欄、宣傳標語、印發宣傳單等形式進行廣泛宣傳,提高廣大居民消防安全意識,為整治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二)排查整改階段(4月21日至6月30日)。各鎮、開發區、街道在消防部門指導下,積極按照方案要求組織開展高層住宅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全面查找火災隱患。對能夠當場整改的,要當場改正;一時無法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措施、整改時限,落實整改責任人,確?;馂碾[患全部整改到位。
(三)聯合治理階段(7月1日至9月30日)。各鎮、開發區、街道與區公安分局、消防大隊聯合開展專項檢查行動,推進隱患整改落實。區消防部門要加大跟蹤指導和幫扶力度,對排查發現的整改難度大、推進力度弱的隱患問題,要及時提交區消防安全聯席會議,共同研究解決方案。
(四)考核評比階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區消防安全聯席會議組織對各鎮、開發區、街道整治情況進行考核驗收。實地抽查每個鎮、開發區、街道的3個高層住宅的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對專項整治工作成績顯著的高層住宅小區,將確定為示范小區,在全區推廣其工作經驗;對工作落實不到位、隱患整改不到位、查處力度不夠的單位,將給予通報批評。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區公安消防大隊牽頭的區消防安全聯席會議,全面負責高層住宅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主要負責專項整治的指導、協調、督查等工作。各鎮、開發區、街道和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切實負起專項整治工作責任,精心組織,統籌安排,保障整治工作人員、經費落實到位。
第三條社區消防安全工作應當立足現有社區組織機構,發揮管理和服務功能,發動和依靠群眾,實行群防群治。
第四條社區消防安全工作實行主要領導負責制。街道辦事處、居民住宅區物業管理單位、社區居委會的主要領導對管理范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負總責,并確定專人具體負責社區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條街道辦事處應當建立由辦事處負責人任主任、綜合治理辦公室、公安派出所、社區居委會、駐社區有關單位人員組成的消防安全委員會,負責本轄區社區消防安全工作的組織、指導、督促和協調。
第六條社區居委會建立由居委會主任、居民小組長、社區巡邏隊、社會治安志愿者、樓院長組成的社區消防工作小組。
第七條街道辦事處負責本轄區內公安消防機構和公安派出所列管重點單位之外的其他單位和社區居委會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八條物業管理單位、社區居委會負責本轄區內居民住宅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九條街道辦事處在社區消防安全工作中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將社區消防安全工作作為轄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內容,制定消防工作計劃,定期召開社區消防工作會議,組織、督促、協調社區消防工作的開展;
(二)督促指導物業管理單位、社區居委會定期開展社區消防安全檢查,消除火災隱患,受理群眾舉報,開展消防咨詢服務;
(三)負責轄區非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開展消防安全檢查;
(四)組織開展社區消防宣傳教育,提高社區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五)負責社區消防宣傳陣地的建設和公用消防器材的維護和管理;
(六)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與轄區非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和物業管理單位、社區居委會簽訂年度《消防安全責任書》,并組織年度考評,落實獎懲措施;
(七)建立健全社區各項消防管理制度,完善社區消防檔案;
(八)參與組織轄區火災撲救,維持火場秩序,保護火災現場,配合公安消防機構調查火災原因,核查火災損失。
第十條物業管理單位、社區居委會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按照街道辦事處的統一部署和安排,做好轄區的消防安全工作,維護轄區消防安全;
(二)對居民住宅樓院的消防安全進行檢查、巡邏,疏散消防通道,整治清理居民樓道可燃物,發現和糾正消防違章行為;
(三)負責轄區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保養,確保完整好用;
2、加強與各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保證各項工作順利開展。(1)配合人事部抓好工、青、婦和計劃生育工作。
(2)配合財務部處理好各單位的財務問題。
(3)配合工程部做好物業的維修工作。
3、繼續抓好企業工會基層委員會的組建工作,促進基層工會發揮作用。
4、做好員工培訓工作。
5、做好臺風暴雨季節的相關防范工作。
(五)消防安全方面
1、做好安全生產宣傳工作,如發放安全知識宣傳資料、懸掛條幅、張貼安全宣傳海報等。
2、做好轄區企業、宿舍、“六小”場所的消防安全檢查及整治工作,確保無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發生。
二、健全各級消防安全責任體系
(一)加強對消防工作的組織領導。市、鎮(街道)兩級成立消防安全委員會,協調解決消防安全重大問題。各鎮(街道)安監所負責轄區內消防安全工作,增掛“消防工作辦公室”的牌子,作為鎮(街道)消防安全委員會的常設機構,并根據工作需要配備1—2名專兼職消防工作人員,所需辦公場所、人員編制和相關經費由各鎮、街道協調解決,日常工作受市公安消防大隊業務指導。
(二)加強部門依法監管聯動執法。健全并落實各有關部門消防安全定期會商、聯動執法、隱患抄告、信息共享等制度,形成消防監管合力。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將消防安全作為行業管理的重要內容納入考核評議和日常監管范疇,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
(三)加強村(社區)消防管理工作。根據國家有關要求,全面開展《農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標準》、《社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標準》達標活動,全市40%以上的鎮(街道)和60%以上的城市社區(行政村)達標;全市鎮(街道)和城市社區(行政村)全部達標,積極創建“零亡人火災鄉鎮(街道)”和“零火災社區(行政村)”。
三、著力整治消防安全薄弱環節
(四)深入推進“清剿火患”戰役。以人員密集場所、高層民用建筑、工業廠房、建筑工地、商業“三合一”和小旅館、小商店、小餐館、小網吧等“九小場所”,以及山林防火為重點,建立網格化火災隱患排查機制,深入開展“清剿火患”戰役,全力整治消防安全問題突出的區域和行業,達到一般火災隱患整改率100%。對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政府掛牌督辦整改率100%。建立健全錯時檢查、跟蹤復查、督察督導、協查聯動、倒查問責等長效管理機制。
(五)加大高層建筑消防管理力度。注重高層建筑消防管理工作,特別是要加強高層建筑消防設施和內部裝飾材料、外墻保溫材料管理,切實提高高層建筑自身的火災防控能力。強化業主(居民)、物業服務企業的消防安全責任,落實業主(居民)的住宅消防安全責任,依法履行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積極參與消防疏散演練。物業服務企業要履行消防服務管理責任,維護和保養共用消防設施,保障疏散通道和消防車道暢通、消防設施完好;各鎮、街道和居(村)委會要組織轄區物業服務企業和居民,開展經常性消防宣傳和消防疏散演練。房管部門要加強對物業服務企業的履行消防職責監督管理,對物業服務企業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情況定期進行考核并納入企業誠信檔案。
(六)加大消防宣傳教育工作力度。認真貫徹落實、公安部、民政部、教育部等八部門聯合下發的《全民消防宣傳教育綱要》,市宣傳、公安、教育、民政、文化、衛生、廣電和安監等部門要依法履行消防宣傳工作職責,著力加強消防宣傳教育隊伍建設、設施建設,突出重點場所、重點人群的宣傳教育,扎實推進全民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各鎮(街道)要因地制宜推進消防宣傳陣地建設,設立公益消防廣告牌,督促所屬行政村和社區建立消防宣傳角,組建消防志愿服務隊,定期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消防宣傳教育活動。
(七)加大社會單位消防管理力度。全市各企事業單位要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責任和職責,明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員,落實特殊崗位持證上崗、消防設施日常維護和專業檢測制度,開展全員消防安全培訓教育,切實提高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賓館飯店、公共娛樂場所、商場市場、醫院、學校等五類場所要全面實施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
(八)加大社會消防創新管理力度。要把消防安全管理作為社會管理創新的重要內容,加快城市火災遠程報警監控系統建設和應用,逐步把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高層住宅小區和重點單位接入城市火災遠程監控系統。在全市70歲以上獨居老人家庭免費安裝家庭火災智能救助系統。積極推動火災公眾責任保險參保工作。加強對建筑消防設施的監管和消防檢測技術服務企業的管理,提高建筑消防設施完好率和中介服務企業服務質量,確保建筑消防設施在火災預防和初期火災撲救中發揮應有的作用。
四、切實加強滅火救援體系建設
(九)強化公共消防設施建設。按照《市消防總體規劃》要求,加快已規劃消防站建設,完善配置用于撲救高層建筑、石油化工、大跨度建筑等特殊火災和處置各類應急救援事故的特種消防裝備和個人防護裝備。各鎮、街道要及時修訂城鎮消防規劃,制訂年度實施計劃分步落實公共消防設施建設任務,加強消防水源和道路建設,提高消防應急供水和消防車應急通行能力。
(十)強化多種形式隊伍建設。鞏固發展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在政府專職消防隊試點推廣職業化運行模式,把正在建設的利港消防中隊建成一支石油化工類消防專業救援隊伍,全力構建完善以現役消防中隊為龍頭、政府專職消防中隊為骨干、派出所和企業專職消防隊為補充的三級滅火救援網絡體系。
(十一)強化滅火救援能力建設。消防大隊要加強對高層建筑、地下空間、石油化工、大跨度建筑等特殊復雜火災的滅火技戰術研究,完善各類滅火救援預案,強化復雜惡劣環境適應能力和先進裝備應用能力的特訓,努力打造一支“攻無不克,戰無不勝”的消防鐵軍,確保關鍵時刻發揮作用。加強應急救援力量和裝備建設,完善應急救援指揮體系和聯動機制,不斷提高全市綜合應急救援水平。
(十二)強化消防保障能力建設。將消防事業經費、宣傳教育經費、裝備器材購置經費和應急救援經費列入政府年度財政預算,并隨經濟發展保持適度增長。根據火災撲救和應急救援需要,加快消防戰勤保障庫室建設,強化消防戰勤物資儲備,確保滿足各類突發事故應急需要。建立合同制消防員經費逐年增長保障機制,確保合同制消防隊伍健康穩定發展。
五、工作要求
高層辦公樓宇消防應急管理
根據《消防法》《消防監督檢查規定》等法規規范,物業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組織人員編制高層辦公樓宇消防應急預案,配備消防應急物資和器材,建立消防應急隊伍,加強消防應急演練,增強火災撲救能力。1)消防應急預案。根據《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06)編制了《高層辦公樓宇消防安全綜合應急預案》《高層辦公樓宇消防應急專項預案》及《各種火災現場處置方案》,并且明確了消防應急指揮、消防應急管理組織機構及其職責,消防應急響應機制,應急保障條件等。2)消防應急隊伍。物業公司根據社區內民用建筑及高層建筑分布特點,建立了義務消防隊伍,除此之外物業公司全體安保人員和管理人員全部是義務消防隊員。加強日常消防知識、消防器材使用方法的培訓和教育;每年開展一次高層建筑消防知識宣傳;物業公司每一位員工有權制止違反消防安全的行為;火災時期,義務消防隊員及每一位員工,無論當班與否,都能夠投入救災,組織人員按應急預案疏散和逃生。3)消防應急演練。物業服務處根據應急預案規定,每年定期或是利用“消防日”開展高層辦公樓宇義務消防隊和大樓辦公人員消防技能、應急疏散演練,使每大樓每個部門和高層建筑內的辦公人員掌握火災知識、消防報警、消防器材的正確使用方法。高層建筑消防設備、設施管理1)消防監控系統管理。一方面管理好消防監控中心的各種設備、設施,保障監控中心始終處于正常工作狀態;另一方面,安排好值班人員,不能帶病和疲勞作業,嚴禁工作期間擅離職守。2)消防設備設施定期檢查與維修。加強設備定期檢查,物業公司對消防設備、設施和器材定期檢查、試驗、大修和更新,確保始終處于完好狀態。3)消防設備設施更改及維護。加強裝修過程管理,嚴禁更改消防設施及更改、破壞供電線路的行為,特別規定二次裝修時,必須嚴格審查消防設備、設施的完好程度。高層辦公樓宇消防安全管理持續改進的部分1)建立高層辦公樓安全消防系統管理和維護機制。做到全面檢測、重點檢測、定期檢測“三結合”,人防、物防、技防“軟硬兼施”,消防隊伍、制度、器材“三落實”。出入部位要經常保持暢通,嚴禁堆放物品,疏散標志和指示燈要保證完好。2)建立高層辦公樓物業管理人員和保安“人人都是消防員”工作機制。加強物業公司及物業保安的消防安全職責的落實,切實提高物業保安的消防安全責任心和消防技能、常識等素質。3)建立高層辦公樓辦公人員“人人能防火、人人能滅火、人人懂逃生”的消防工作機制。火災初起階段撲救成功率占94%。根據這一特點,加強高層辦公樓使用人員火災知識和消防器材使用技能培訓與教育。4)建立高層辦公樓裝修、功能改變等許可機制。對于高層建筑辦公用房二次裝修、功能改變等可能影響防滅火系統功能正常發揮的作業,實行消防許可制度,必須在物業公司監督下進行。5)建立高層辦公樓消防隱患排查與整改工作機制。根據小區內高層樓宇數量、種類和危險因素等條件,對高層辦公樓宇消防隱患實行分類分級,建立“按類分級、依級監管”的模式。依據消防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程的要求,細化消防隱患排查標準,明確每項消防工作的具體標準和要求,使隱患排查人員知道“做什么、怎么做”,使各級消防安全管理人員知道“管什么、怎么管”,實現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據可依。利用小區數字化管理信息系統,建立隱患排查與整改的動態監管統計分析評價系統等,重大隱患實際“掛牌督辦制度”。為了確保消防隱患整改到位,建立以小區安委會為領導機構的隱患排查與治理工作小組,組織、協調和指導小區物業管理各職能部門、業主等方面的積極性,全面推進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單位,是指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以及其他組織。
第三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市和區、縣人民政府統一領導;市和區、縣防火安全委員會具體負責對本轄區內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公安消防機構和公安派出所負責對單位消防安全工作的日常監督檢查。
市和區、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負責督促、檢查本系統、行業各單位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實。
第四條 本市對單位消防安全工作實行責任制度。
第五條 法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第六條 單位應當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和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第七條 單位可以根據需要確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對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具體組織、落實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設置或者確定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管理的責任部門,并確定專職或者兼職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消防安全工作人員經本單位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第八條 單位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義務:
(一)制定并落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二)建立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考核、獎懲制度。
(三)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消防知識培訓,定期進行滅火技術訓練。
(四)進行經常性的內部防火安全檢查,及時制止、糾正違法、違章行為,發現并消除火災隱患。
(五)按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器材并指定專人維護管理,保證消防設施、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
(六)按規定設置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保證防火門、防火卷簾、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
(七)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暢通。不得占用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設置影響疏散的障礙物,不得在營業、生產、教學、工作期間封閉安全出口,不得遮擋安全疏散指示標志。
(八)消防值班人員、巡邏人員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
(九)火災發生后,及時報警、迅速組織撲救和人員疏散。不得不報、遲報、謊報火警,或者隱瞞火災情況。
(十)火災撲滅后,及時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并如實提供火災事故情況。未經公安消防機構許可,不得進入、撤除、清理火災現場。
(十一)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義務。
第九條 商場、市場、賓館、飯店、歌舞廳、影劇院、體育場(館)、醫院、學校以及其他公眾聚集場所和發生火災可能性較大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可能造成人身重大傷亡、財產重大損失的單位是消防安全重點單位。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除遵守本辦法第八條規定外,還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義務:
(一)制定并完善火災撲救和應急疏散預案,并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二)將單位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落實方案以及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等情況向單位所在地公安消防機構備案。
(三)對本單位工作人員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公眾聚集場所至少每半年培訓一次。
(四)建立健全并統一保管消防檔案。消防檔案應當詳實和全面反映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的基本情況,并根據情況變化及時補充、更新。
(五)嚴格落實有關動用明火的管理制度。公眾聚集場所在營業期間禁止動火施工;在非營業期間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時,施工單位和使用單位應當共同采取措施,將施工區和使用區進行防火分隔,清除動火區域的易燃物、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專人監護,保證施工和使用范圍的消防安全。
(六)在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第十條 實行承包、租賃或者委托經營、管理的,產權單位應當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 當事人在訂立的合同中,可以依法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當事人未訂立合同或者在合同中未明確消防安全責任的,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經營、管理的單位應當承擔消防安全責任。
第十一條 城鎮居民居住區(含居住小區)的消防安全責任由產權管理單位負責;產權管理單位委托物業管理企業等單位管理的,由受委托的管理單位負責。
城鎮居民居住區(含居住小區)的消防安全責任單位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
(二)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三)進行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四)劃定和設置停車泊位及設施時,不得占用、堵塞消防車通道。對占用、堵塞消防車通道的行為,及時制止、糾正。
(五)保障公共消防設施和器材、消防安全標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設施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第十二條 單位應當定期進行內部消防安全檢查;其中,公眾聚集場所在營業期間應當至少每兩小時進行一次防火巡查,營業開始前和結束后,應當對營業現場進行全面檢查。
單位應當填寫消防安全檢查記錄,對消防設施和器材的狀況、是否存在火災隱患以及對火災隱患的整改措施等作出記載,并由檢查人員和有關責任人員簽字。單位應當建立消防安全檢查記錄檔案,妥善保管消防安全記錄,以備查驗。
第十三條 單位應當對存在的火災隱患及時予以消除。
在火災隱患排除前,單位應當采取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對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應當立即停止對危險部位、設施的使用。
第十四條 公安消防機構應當依法履行下列職責:
(一)建立監督檢查制度,對單位貫徹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的情況進行定期的監督檢查,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實行重點檢查。
(二)對發現火災隱患以及單位不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的,立即通知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改正。
(三)對火災事故及時進行調查,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上報火災事故情況,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
(四)對涉及消防安全需要審查批準或者驗收的事項,必須嚴格依法辦理;對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批準或者驗收通過。
(五)對群眾舉報的火災隱患和違反消防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進行調查、處理。
第十五條 公安消防機構依法對單位進行消防安全監督檢查時,應當將監督檢查的情況和處理結果予以記錄,并由監督檢查人員簽字后歸檔。公眾有權查閱公安消防機構的監督檢查記錄。
公安消防機構對發現單位中隨時有可能發生火災危險的部位或者設施,有權責令有關單位立即改正或者立即停止使用相關部位、設施。
對嚴重存在火災隱患的公眾聚集場所,公安消防機構有權向社會公告。
第十六條 公安消防機構依法對生產經營單位進行消防安全監督檢查時,可以行使下列職權:
(一)進入單位進行檢查,調閱有關資料,向有關單位和人員了解情況。
(二)對檢查中發現的消防安全違法行為,當場予以糾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對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三)對檢查中發現的能夠即時排除的火災隱患,應當責令立即排除;重大火災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責令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責令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重大火災隱患排除后,經公安消防機構審查同意,方可生產經營和使用。
(四)對有根據認為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設施、設備、器材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并應當在15日內依法作出處理決定。
第十七條 公安消防機構對在監督檢查中發現的應當由其他有關部門處理的安全生產隱患問題,應當及時移送其他有關部門并形成記錄備查,接受移送的部門應當及時進行處理。
第十八條 違反本辦法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規定的,對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由公安消防機構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對其他單位,由公安消防機構處1000元罰款。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除依照前款規定處罰外,公安消防機構可以并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警告或者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第十九條 對違反本辦法,存在火災隱患,經公安消防機構通知逾期不改正,發生火災的,由公安消防機構處警告或者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
除依照前款規定處罰外,公安消防機構可以并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警告或者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條 公安消防機構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不履行或者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監督檢查職責的,由有關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自20xx年4月20日起施行。
20xx年3月13日市人民政府第53號令的《北京市防火安全工作管理規定》同時廢止。
消防安全的意義近年來,我國大量的生產安全傷亡事故發生在以礦山開采、危險化學品生產、建筑施工、交通運輸等為主的高危行業,以及以中小企業為主的制造與加工業等行業。釀成這些事故的一個不可忽視的重要原因,是一些從業人員安全意識淡薄,既缺乏基本的安全法律法規常識與安全知識,又缺乏必要的應急避險能力。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是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對將發生火災可能性較大以及發生火災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單位,并由公安機關報本級人民政府備案。當前我國有關消防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還不健全,重點單位的消防安全意識差、管理工作薄弱,加上各種操作設備或者電路的老化等因素,火災形勢已經越來越嚴重,一旦發生事故就會造成無法挽回的生命財產損失,如吉林省6.3特大火災事故,造成了上百人傷亡,所以重點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刻不容緩。
1 重點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
(1)一味追求經濟效益,忽略消防安全管理。部分重點單位的消防管理人或者負責人受利益的驅使,一味追求企業利潤最大化,沒有把消防安全工作作為一項重點內容來對待。主觀錯誤地認為只要平時多加小心就不會發生問題,不重視火災隱患檢查,即使是公安消防機構提出的安全隱患也不能做到及時整改。只考慮眼前的經濟利益,不重視長遠的安全規劃,對消防安全檢查、違規行為查處、職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等工作無從落實。(2)消防安全管控人員素質參差不齊且流動性比較大。一些單位沒有真正認識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將消防控制室交給物業進行管理,而這部分人員多數文化素質比較低且工作不穩定,對自動消防設施的使用管理掌握不夠;還有一部分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員都沒有經過系統、專業的培訓學習,專業知識差,這些都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埋下了隱患。(3)員工消防意識差,消防常識掌握不足。實際工作中很少有單位能夠開展定期的消防安全培訓、演練和宣傳活動,且多類活動僅限于口頭形式,缺少演練,沒有起到其應有的作用。有些員工連基本的消防標志都不熟悉,更不用說消防設備的使用了,直接導致自身自救能力不夠。(4)消防安全制度難以落實,缺少監管。部分單位沒有按照《消防法》和相關規定建立健全消防組織機構、檢查巡查記錄、檔案臺賬和滅火預案等制度規定;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主體模糊,職責不清,應有制度不健全且無法落實到工作中。導致相關安全管理人員對單位消防器材設施的使用和運行狀況不清楚,不能按要求履行安全責任制。此外,有關職能監管部門工作不到位,對單位消防安全工作的監督管理流于形式,走過場,沒有起到應有的作用。
2 提高重點單位消防安全系數的幾點措施
(1)強化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觀念,樹立單位消防安全主體意識。各重點單位應該把消防安全放在和經濟效益同等重要的位置上,重視安全在單位長期發展規劃中的重要作用,狠抓落實,為單位健康可持續發展提供基本保證。各級政府部門和消防管理機構要督促重點單位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意識,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消防機構應該把主要精力放在消防法規政策和重大隱患的整改方面,給與各單位充分的履行消防義務的空間,鼓勵民眾自查自改和投訴舉報火災隱患,調動單位消防安全管理的積極性,積極促使各單位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意識,樹立消防安全主體意識。(2)推進單位消防管理組織建設,形成消防安全責任制。消防監督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要監督指導各單位建立完善專門的消防安全管理組織,并配備專業的消防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負責單位日常的安全隱患檢查與消防系統的運行管理工作。單位專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要努力抓好各環節的工作落實情況,形成一個有效追責的消防安全鏈,使單位的每一個員工都能明確自己在整個消防安全工作中的義務責任,使消防安全責任得以在整個系統中有效傳遞落實,從而避免單位消防安全責任空白帶與管理盲區,形成人人負責的良好消防安全氛圍。此外,為了更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各單位應該變壓力為動力,將部門與個人的利益與消防安全責任相掛鉤,制定嚴格的獎懲制度。(3)加大消防設備投入,充分利用安防高科技產品掃除安全隱患。目前,安防產品中的危險源監測、視頻監控、防災預警、應急救援技術與產品的投入及應用,能將視頻監控系統、智能自動化生產監控設備系統進行有機地整合及數據采集,達到對危險源、危險品的監控及信息數據采集,達到自動報警及危警處理及事件上報功能。通過有毒有害氣體、易燃易爆氣體探測器,可實現危險氣體的檢測,一旦氣體濃度達到爆炸危險系數,系統會自動發出報警。通過消防遠程監控系統可實現對單位各項子系統統一、有效的管理,通過多級監控使各項子系統之間發生協作效應,避免單體運行時產生的誤報、漏報等現象,極大地提高了管理等級和安全防范系數。(4)指導監督單位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要充分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必須建立健全相關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監管部門組織定期、不定期的消防安全檢查和常規巡查確保各項制度的落實。在內部消防管理工作中單位應聘請專業的消防技術管理工作人員,要求制定合理的消防工作計劃,做到檢查有內容和方案,發現隱患有記錄,整改有措施,落實到位;日常巡查也要進行記錄與落實,檢查情況要定期上報。消防部門對其所報內容要定期監督抽查,發現不實之處依法進行懲處。具體的消防管理制度主要有以下幾項:消防設施、器材管理規定,防火安全監督檢查規定,重點部位火災撲救與人員疏散預案等。(5)規范重點單位火災隱患整改制度,加大違規違法處罰。對查出的火災隱患,重點單位負責人要及時整改,不能當場整改的,要在規定時間內確定具體的整改措施、期限及負責人員等基本整改信息,確保在規定的時間內整改完畢,并上報公安消防機構。對未按要求進行整改,依然留有安全隱患的單位加大督促力度,嚴重違規或者造成重大后果的加大處罰力度,促使其提高事故防范意識。
3 結語
消防安全是一種意識,更是一種責任,我們每個人都應該是其安全責任的主體。各相關職能部門要依法履行監管職責,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火災隱患。重點單位要牢固樹立“安全就是穩定,安全就是發展”的觀念,杜絕僥幸和應付檢查的心理,真正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放在腦子里,落實在行動中,保護好單位及其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
關鍵詞: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使用;管理;維修;技術水平;重視程度
Key words: automatic fire alarm system;usage;management;maintenance; technology level;emphasis degree
中圖分類號:TP29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4311(2010)33-0328-01
近年來,我國消防事業蓬勃發展,由于計算機和現代通訊技術的引入,使消防設施的自動化、智能化水平不斷提高,消防技術實現了火災自動監測、自動報警過程。按照《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和《火災報警系統設計規范》的要求,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已廣泛地應用到了建筑防火中去,為及時發現和撲滅初期火災,保護建筑內人身和財產安全發揮了重要作用。
隨著城市經濟的快速發展,現代化建筑愈來愈多,火險隱患也就不斷增加,為了有效防止火災的發生,目前,在各建筑物內安裝的火災探測報警系統及消防設施,在早期發現火災警情和預防火災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在實際使用過程中暴露出的設備使用、設備管理、警情處理等方面問題也日益突出,嚴重影響了火災探測報警設備功能的正常發揮?;馂淖詣訄缶到y的使用、管理、維修以及重視程度等方面的問題需要馬上解決。從現階段的狀態來看,存在著以下幾個問題:①從業人員專業素質不高?;馂淖詣訄缶到y,常見的一般由感煙探測器、感溫探測器、感光探測器、可燃氣體探測器和各種報警器等組成的自動控制系統,技術含量高,在使用、管理、維修方面,需要專業人士。但是,在安裝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建筑里,基本沒有能管理和維修的技術人員。首先,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員,沒有經過專門的業務培訓,且不說如何定期維護、檢測、操作上述各類消防設施,有些管理人員連滅火器是否過期怎么判斷也不懂。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更是一無所知。當消防檢查人員檢查時,一問三不知,甚至有害怕詢問而逃避現象,他們在那里,只是起一個控制電源的作用。②日常運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首先,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線路老化現象比較嚴重。各種探測器都是比較先進的電子元件,敏感性相當高。需要整個線路完整、接觸性能良好,才能正常運行。由于部分管道已連續使用很久從未進行檢測維修,其線路可靠性無法確定,不能即時反饋隨時有發生事故信號。其次,房屋裝修帶來問題。很多場所由于二次裝修,報警探頭的布置沒有做相應改變,就顯得探頭設置不合理:有的部位探頭多出設置要求造成浪費,有的部位又分配不到探頭,而形成探測盲區。由于許多消防設施的二次整改沒有委托有資質的施工單位進行重新安裝,調整和調試。有的裝修單位甚至自己違法施工,造成工程施工質量低劣,主要表現在施工不規范,安裝質量有問題等。③重視程度不夠。由于大部分自動報警系統的管理人員對系統的操作缺乏了解,對系統的維護保養更是望而卻步,使得消防設施的管理處于無緒狀態。據了解,許多單位在選用消防設施管理人員時,往往應付于有人看管就可以了,而不重視對人員的崗前培訓和上崗培訓,人員流動性大。這些人不可能會對系統有比較深刻的了解,有的甚至一竅不通,對系統的故障更是束手無策,致使故障越積越多,甚至造成系統的癱瘓。④各部門消防安全責任制不明確,不具體,不落實,消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長期沒有得到解決,有的雖有人負責,但職責不清,責任不明,工作不落實。物業管理部門與企業經營者單純追求企業效益,嚴重忽視操作人員的業務培訓。相互推卸責任,不想管理維修,只是盲目的使用,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是否正常運行一無所知,企業經營者就知道那是物業管理部門的事,不加于重視,消防安全意識差,不去監督管理部門對自動報警系統進行維修管理。⑤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功能簡單,在報警控制柜上,只分成幾個區域,沒有單個探測器顯示,一旦發生報警,只能派人到報警的區域逐個查看,有時碰到房間鎖門等問題,使查看人員很為難,延長了確定火災地點的時間。
引起火災的原因很多,但主要的因素是人而不是物,上述所列問題,影響了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正常使用,對此,我們除了要加強監督檢查外,并針對出現的問題,提出以下建議:①加強消防教育和消防安全檢查。加強消防教育,讓職工群眾認識火災的危害,懂得防止火災的基本措施和撲滅火災的基本方法,提高預防火災和同火災作斗爭的自覺性。同時加強消防安全檢查的作用,通過消防安全檢查,督促各種消防法規、規章制度和措施的貫徹落實,及時發現所屬單位和職工在生產經營和生活中存在的火災隱患,督促各有關單位和職工按法規和規章制度的要求進行整改或采取補救措施,促進各種防火安全責任制的落實。②各企業部門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確定本單位和所屬各部門、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只有這樣工作人員才會清楚自己的職責,消防工作才會層層有人抓,處處有人管,才會及時發現消防安全中存在的問題,馬上消除安全隱患。③培養專業的工作人員?!吨腥A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明確規定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需經消防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消防部門應發揮培訓中心的作用,加強培訓,提高他們的消防安全知識。各級政府或消防部門,應根據實際情況,在一定的地區范圍內,引進或培養能熟練管理和維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專業人才,有計劃的對各部門消防控制室值班與管理人員和專職消防保衛干部進行培訓。④提高各單位領導的重視程度。消防監督部門應嚴格履行自己的監督職責,對擅自停用和不能保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正常運行的單位,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加強對使用單位的消防宣傳,提高有關人員的防火意識,避免此類問題的出現。⑤開展自動消防設施專項檢查,建立健全自動消防設施的檢查、檢測、維修保養,督促他們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
首先,24小時值班制度: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必須要有專人24小時值班,無關人員不得隨意觸動,值班人員不得脫崗,認真填寫值班記錄。其次,定期檢查制度,應按要求每日檢查火災報警、故障報警、復位、系統自檢、打印是否正常。每周對主、備電源進行自動切換試驗。每年對全部探測器、火災報警按紐進行卞次報警試驗,備用電源充、放電試驗。保證自動消防設施始終處于良好的運行狀態,在火災發生時發揮應有的作用。最后,接警處理制度: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發出火警報警后,值班人員應通過火警顯示、查明發生火警報警信號探測器的地址,立即派人到現場或者電話通知報警部位的人員查看是否起火,根據不同情況進行處理。如果是火警,應迅速撥打119電話,通知消防隊,并通知本單位及時組織人員撲救和疏散。如果是誤報,應查明誤報原因,排除故障,并做好記錄。
參考文獻:
[1]公安部消防局編.消防安全管理[Z].
物業管理作為城市社區管理中一個重要的基層管理體系,在我國起步較晚,要走向成熟的社會化、專業化、企業化和經營化的物業管理,還有許多問題值得探索。消防安全管理作為物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目前還存在著許多亟待解決的問題。
(一)物業管理的民事商務行為,涉及行業多管理內容多
盡管這些年出臺了一系列規范物業管理的法規、政策,但現有的法規、政策對物業消防安全管理的法律地位、管理責任、管理維護經費,以及法律責任未作明確的規定,致使物業消防安全管理中產生的大量矛盾糾紛得不到解決,司法機關對日益增多的物業管理案件也因缺乏法律依據難以及時解決,例如消防設施設備管理維護責任不明確、維護費用不落實,發生火災后消防設施成為火災的殉葬品,火災責任和賠償責任等都難以明斷。
(二)房地產開發建設與物業管理脫節
不少房地產開發商未從物業的生產、流通與消費的全過程出發來設計、施工和監督。這種建與用、建與管脫節的現象,造成物業投入使用和消費過程中建筑消防安全分區、分隔、疏散不合理,消防設施設備不齊全不配套,留下先天隱患。
(三)物業消防安全管理職責不明
物業消防安全管理涉及到消防設施維護等有形管理和物業區用戶日常消防管理等無形管理,至今沒有準確界定物業管理作為企業行為,以及應當履行的消防安全管理的工作范圍和內容。
(四)物業消防安全經費明顯不足
消防安全管理經費涉及消防設施設備維護和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費,管理經費主要來自兩個渠道:開發商提供的一定比例的物業管理維修資金和物業管理公司向業主或物業使用者收取的物業管理費。但這又引出以下問題:一是開發商提供的物業管理維修資金沒有法定主管部門監督提留,開發商成了“只生孩子,不養孩子”,全部由業主和用戶來承擔造成物業管理收取費用過高,維修資金難以落實;二是業主和用戶受傳統住房消費觀念的影響,往往將物業管理理解為無償服務或低償服務。加之物業管理公司與業主之間僅靠契約,使消防管理費用難以收??;三是物業管理資金籌措、使用、管理不統一、不規范,使繳納者產生誤解、拒繳或拖延。
由于消防管理經費的不落實,造成物業管理及消防管理不落實,物業運營幾年后消防設施設備因缺少維護,形同虛設。
(五)物業消防安全隊伍不專業
目前物業管理的職業隊伍尚未形成,作為專業技術性較強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更是嚴重缺乏,面對物業管理中設置的現代消防設施,物業管理人員往往知之甚少。
二、物業消防安全管理的必要性
(一)是住宅多元化特性的要求
隨著住宅商品化、市場化以及住房制度改革的推行,出現了房地產建設投資和營銷渠道的多元化,一個住宅區域、一幢大樓物業產權多元化,且多家占有使用的多重化、分散化管理的復雜狀況。而一個住宅區域、一幢大樓的消防安全整體性、消防設施設備配套性,以及消防安全管理,這都要求有一個統一的物業管理企業來實行消防安全管理。
(二)是住宅功能多樣化的要求
隨著城市現代化進程的加快,城市建筑物向高空和地下不斷延伸,建筑物的使用功能日趨多樣化和復雜化,消防設施設備愈來愈多,功能也愈來愈復雜化、智能化,客觀上要求消防安全管理具有專業性和技術性。
三、關于加強物業消防安全管理的思考
物業管理是一個發展前景廣闊且有待于開拓的新興行業。其中消防安全管理占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因此,做好物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不僅是當前,更是今后長期的工作。筆者認為要做好物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需處理好以下幾種關系:
(一)理順物業消防安全管理的各種關系,建立市場經濟體制下的物業消防管理體系構架
以法規的形式確定物業消防管理中各主體的法律地位和相互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與物業管理公司之間的關系是平等的民事主體關系,是委托與被委托的經濟合同關系。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享有在管理中的決策權和監督權,負有服從物業整體消防安全的管理、合理利用物業項目、確保消防安全、承擔相應費用的消防安全管理義務,物業公司必須按照法律法規、行為規范標準及業主委托合同的約定,實施消防安全管理,確保物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公安消防部門、業主及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二)建立完整、系統的物業消防安全管理法律規范體系,規范運作形式
制定物業消防安全管理基本法律、法規及實施細則,以規范政府主管部門、物業公司及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行為,協調其相互間的各種關系,將物業消防管理納入法制化和規范化的軌道,同時制定統一的物業消防安全管理行業標準和規范,如公共消防安全契約、住戶消防安全手冊、物業消防安全檢查規定,消防設施維修資金標準及實施方案規定,消防安全管理費收支規定,維修養護消防設施規定等。
(三)建立和推行物業消防安全管理早期介入制度
房地產開發、流通、消費是一個連續的過程,在物業的規劃設計、開發建設階段就應明確聽取物業管理企業的合理意見,對隱蔽的消防設備應實施專業化物業消防安全管理監督和認可制度,|考試|大|并且嚴格把好驗收、交接關。這種建管結合方式,能提高物業的有效價值。
(四)建立高素質的物業消防安全管理隊伍
在物業管理中應確定專(兼)職消防管理員,具備一定的防災滅火知識和消防管理知識,經消防部門培訓后持證上崗。對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員,必須具有現代消防技術方面的知識、熟練掌握消防系統的情況。對現代消防設施設備應委托專業化的消防設施維護保修公司來承擔。
(五)公安消防機構應加強對物業消防安全管理的監督指導
公安消防機構應嚴格把好物業建筑設計審核關,不留先天隱患。對物業消防安全管理要加強宏觀指導,定期實施防火監督檢查。對物業消防安全管理要給予法律支持。對物業消防安全管理人員進行消防培訓,幫助提高消防安全管理素質。
四、關于消防安全管理的獎懲
應該建立和完善以下幾項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六)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定的指標;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秀給予表彰;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七)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演練結束后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