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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進一步建立健全班級安全工作規章制度。
三、要切實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組織學習《中小學生自我防范安全常識》等安全讀本,不斷提高小學生的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
四、做好學生交通安全工作。對學生參加集體乘車船外出的活動,要預先對學生做好車船使用的安全教育,精心組織,確保學生安全萬無一失。
五、做好學生消防安全工作。禁止學生攜帶煙花、爆竹、砸炮、火種等易燃昴爆物品進校。
六、做好飲食中毒、傳染病、多發病的預防工作。通過各種形式的宣傳和措施,保證學生集體飲食安全。
七、做好生產勞動、集體活動和校外集體活動安全工作。
八、嚴禁學生擅自到江河、池塘、水庫等水域游泳或游玩,并制定強有力的措施,防止溺水死亡事故的發生。
九、班級組織學生參加勤工儉學和社會公益勞動,必須堅持安全、無毒、無害和力所能及的原則。組織學生參加有關單位舉辦的集體活動,必須有安全保障措施。
十、做好校園治安管理和維護學校財產安全工作。
十一、制定防范預案,嚴肅查處重大事故。要認真研究、分析安全隱患,制定處理安全事故的詳細預案。
十二、要把學生安全工作與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評比、同總結、同獎懲。
十三、對違反安全規定或班級安全制度、管理措施不到位,導致發生責任事故的,按《責任事故處罰規定》進行處罰。
第三條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各區(縣)、各部門安全生產目標管理的考核和獎懲工作。具體工作由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承辦,考核結果報市安全生產委員會審定。
第四條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實行分級、屬地管理,安全生產責任按下列規定劃分:
(一)除國家、自治區另有規定外,區(縣)負責本行政轄區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并承擔相應的行政監管責任,部門負責本系統、本行業或領域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并承擔相應的行政監管責任。
(二)因機構改革撤銷部門或職能調整部門,原管理的安全生產工作由其職能接管的部門接管;合并部門原管理的安全生產工作由新組建的部門接管;更名的部門繼續管理其更名前的安全生產工作。
具體的安全生產責任見《**市安全生產職責規定》(另發)。
第五條各級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行政正職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分管領導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協助行政正職做好安全生產工作。
安全生產責任人工作如有變動,接任者為責任人。
第六條安全生產目標由安全生產管理和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兩部分組成。各區(縣)、各部門的安全生產目標以《**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以下簡稱《責任書》)的形式確認。
(一)安全生產管理。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落實國家、自治區、我市有關安全生產工作部署,并按要求將落實情況上報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逐級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逐級考核。安全生產工作做到與各項經濟、業務工作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正職負責人或委托分管負責人每季度至少召集一次會議研究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和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措施。會議內容應形成紀要,會議確定的防范措施要認真組織落實。
4.建立健全各級安全生產工作機構,配備安全生產工作人員,保證其有效開展工作。安全生產工作人員必須進行專門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5.確保安全生產資金投入,加大安全基礎設施建設和重大事故隱患治理的力度;凡安全生產專項資金支持的項目,要安排配套資金,并加強監督管理,確保專款專用。
6.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對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經常性檢查,對檢查發現的隱患和問題及時處理,檢查和處理情況要做出書面記錄。
7.廣泛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宣傳《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職業病防治法》等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月”、“119消防日”、“安康杯”競賽等活動;推進安全社區、安全村、安全學校建設。特種作業人員和有關管理人員必須按照國家規定持證上崗。
8.按照規定及時、準確上報發生的各類事故、職業病,不得隱瞞、謊報或者拖延不報,并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嚴肅處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追究,規定時限內結案率達到100%。
9.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完善應急救援工作機制,提高救援水平,增強搶險救災能力。搞好重大危險源普查登記,加強重大危險源監控工作,建立生產安全預警機制。
10.各區(縣)、各部門每半年對各自安全生產目標管理情況進行一次自查、總結,半年、年度工作總結分別于當年7月10日和次年1月10日前報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二)安全生產控制指標:杜絕特大事故,有效遏制重大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一般事故,安全生產各項指標在控制目標范圍內,各區(縣)、各部門的具體指標由市安全生產委員會確定。
第七條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期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八條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采用百分制,安全生產管理部分基準分值為60分,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基準分值為40分。管理考核、控制指標考核得分之和為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分數。
第九條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等級:
(一)安全生產先進單位:安全生產合格單位中按考核得分排名,前3位的區(縣)、前4位的部門。
(二)安全生產合格單位:考核分值在85分以上(含85分)的區(縣)、部門。
(三)安全生產不合格單位:考核分值低于85分的區(縣)、部門。
第十條安全生產管理考核按照《**市安全生產管理考核細則》(另發)執行。
各區(縣)、各部門當年安全生產工作受到國家、自治區表彰獎勵的,安全生產管理考核給予適當加分(加分辦法在考核細則中規定)。
第十一條市安全生產控制指標數據以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市公安局消防局提供的統計數據為準。各區(縣)、各部門年度安全生產控制指標考核數據按照《**市安全事故行政責任界定辦法》(另發)確定。
安全生產控制指標考核在控制指標基準分的基礎上按照事故性質、后果輕重、責任大小和安全生產指標控制率予以量化計分:
(一)直接管理范圍內每發生一起重大傷亡事故,扣減20分。
(二)監督管理范圍內重大傷亡事故每超出一起,扣減10分。
(三)直接管理范圍內直接經濟損失在3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重大事故每發生一起,扣減10分。
(四)監督管理范圍內直接經濟損失在3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重大事故每超出一起,扣減5分。
(五)事故死亡人數每超出一個百分點扣減2分。
(六)事故死亡人數每減少一個百分點加0.1分。
第十二條職責范圍內當年發生特大安全事故的,為安全生產不合格單位,不再進行安全生產管理考核。
第十三條市安全生產目標管理按以下規定獎罰:
(一)經考核被評為安全生產先進單位的,區(縣)獎勵人民幣10000元、部門獎勵人民幣8000元;經考核被評為安全生產合格單位的,區(縣)獎勵人民幣5000元、部門獎勵人民幣4000元;經考核被評為安全生產不合格單位的,區(縣)處10000元、部門處8000元的經濟處罰,獎罰情況通報全市。
(二)受獎勵的單位,獎金中的20%獎勵《責任書》簽訂人,其余80%由《責任書》簽訂人獎勵有關安全生產責任人員。受經濟處罰的單位,經濟處罰中的20%由《責任書》簽訂人承擔,其余80%由《責任書》簽訂人確定比例由有關安全生產責任人員承擔。
第二條縣政府對安全生產實行目標管理制度。目標管理實施的范圍:各鎮人民政府、縣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縣安委會)全體成員單位、省市駐岐各企業。
第二章目標管理體系
第三條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體系。
(一)全縣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工作實行縣長負責制,縣長為全縣安全生產目標責任人,副縣長按分工組織全縣相關安全生產目標的實施。
(二)各鎮人民政府鎮長為本鎮安全生產目標責任人,對縣政府下達的安全生產目標向縣長負責,副鎮長按分工對本鎮安全生產目標責任人負責,組織本鎮相關安全生產目標的落實。
(三)縣級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本部門安全生產目標責任人,負責組織本部門、本系統安全生產目標的實施。分管領導按職責分工對責任人負責。
第四條目標管理組織體系。
(一)縣安委會負責全縣安全生產目標任務的分解下達、目標責任書的制定與簽訂、目標實施中的監控和年終考評等具體工作。
(二)各目標責任人具體承擔本地、本部門目標任務的組織實施。
(三)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縣安委辦)對全縣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和考核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協調,會同縣考核辦對納入全縣目標責任制管理的安全生產單項目標任務進行考核。
(四)縣安委辦為縣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工作辦事機構,負責全縣安全生產目標管理的日常工作,具體組織目標的實施。
第三章目標的制定、內容與下達
第五條目標制定依據。
(一)市政府下達我縣的安全生產控制指標。
(二)縣委、縣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部署的安全生產工作任務。
第六條目標分類和內容。
安全生產目標分為控制目標、工作目標兩類:控制目標40分,工作目標60分。考核采用倒扣計分法,每項基本分扣完為止。
(一)控制目標(40分)。控制目標為當年安全生產工作的主要控制指標。
1.各類傷亡事故及重點行業(領域)死亡人數,較大及其以上事故起數等;
2.億元GDP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礦商貿企業從業人員10萬人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萬車死亡率等。
(二)工作目標(60分)。工作目標為安全生產工作任務和要求。
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建設;年度及階段性工作計劃安排;鎮政府、縣級有關職能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對安全生產工作依法認真履行監督管理職責、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重大安全隱患整治,以及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有關工作任務。具體由縣安委會報縣政府審定后下達。
第七條目標分解。各鎮人民政府、縣安委會各成員單位按照縣安委會下達的安全生產目標逐級量化分解并將分解落實情況報縣安委會備案。
第八條目標調整。為保證目標的嚴肅性,中途原則上不調整目標。
出現以下兩種情況必須以專題請示,于當年的9月1日前送縣安委辦審查并經縣政府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進行目標調整。
(一)因不可抗拒的客觀因素使目標不能實現的。
(二)安全生產全局工作任務變化和其他特殊情況的。
第四章目標監控與考評
第九條目標監控。采取點上抽查與面上檢查相結合,適時檢查與定期檢查相結合,對目標實施全過程進行監控,隨時了解情況,協調解決出現的矛盾和問題,并及時反饋目標完成情況。
第十條檢查與考評。
(一)半年自查。當年7月10日前,各鎮人民政府、縣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對上半年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自查并將自查報告報縣安委會,縣安委辦會同有關部門進行抽查和檢查。
(二)年終考評。當年12月20日前,各鎮人民政府、縣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對本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自查總結,并將自查情況報告報縣安委會。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單位目標完成情況與縣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一并進行。
第十一條考核計分辦法。
(一)控制目標(40分)。
1.死亡控制目標,基本分為20分。
各類生產安全事故死亡人數未突破縣政府下達的安全生產目標數的得本項目基本分。突破目標數的,該項目不得分。
2.較大及其以上事故,基本分為20分。
未發生較大及以上事故的得本項目基本分;發生較大及其以上事故的,安全生產考核不得分,當年安全生產目標實行“一票否決”。同時,在縣政府對鎮政府及縣級部門的綜合考核中實行“一票否決”。
(二)工作目標。基本分為60分。具體由縣安委辦按照縣政府與各單位簽訂的安全生產工作目標責任書中的具體項目制訂評分細則,全部完成得本項基本分,未完成的項目按該項目權重進行扣分。
(三)其他扣分項目。
1.當年安全生產工作受到市以上政府、安委會通報批評的,每次扣5分。
2.當年安全生產工作受到縣政府、縣安委會通報批評的,每次扣3分。
3.造成不良影響事件,查有實據的,每發生一件扣1分。
4.被考核鎮政府、部門在考核中弄虛作假,視情節輕重從目標管理考評得分中扣減10—25分并通報批評。
5.隱瞞事故的加重處罰。經查實,隱瞞一般事故的扣10分;隱瞞較大及其以上(含較大)事故的,當年安全生產目標實行“一票否決”,同時在縣政府對鎮政府、縣級有關部門年終綜合考核中降低一個考核等次。
(四)加分項目。
1.鎮政府、縣安委會各成員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成績突出,當年獲得市以上表彰的加3分,獲得市級部門和縣委、縣政府表彰的,一次加2分。同項內容按最高級別計分。
2.安全生產工作創新,被省以上有關部門認可推廣的,加5分;被市政府或市安委會認可推廣的,加3分;被縣政府或縣安委會認可推廣的加1分。同項內容按最高級別計分。
3.死亡人數控制指標連續3年下降的鎮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加3分;連續3年未發生重大事故的,加3分。
4.安全生產宣傳報道成績顯著,被中央和省、市級報刊、電視臺宣傳報道采用,每刊登(播誦)1條信息,中央級加1分,省、市級加0.8分;被市政府《政情》、《要情快報》或市安委會《安全生產簡報》采用,每1條加0.5分;被縣級刊物刊登或縣安委會簡報采用的每條加0.2分。同項內容按最高級別計分,本項加分最高不超過2分。
第五章考核結果與獎懲
第十二條考核結果。
考核結果分為優秀、良好、一般三個等次。
各鎮政府得分在前3名的評定為優秀;后3名的評定為一般;其余的評定為良好。
縣安委會各成員單位按職能分為綜合部門和安全管理部門,按照得分由高到底40%評定為優秀,40%評定為良好,其余20%評定為一般等次。
安全生產目標考核得分按比例計入鎮和縣級部門目標管理責任制綜合考核總分。
第十三條表彰。
縣安委會依據考評得分,年終提出考評意見,報經縣政府批準后,由縣政府對完成安全生產目標的鎮人民政府、縣級有關部門予以通報表彰和獎勵。
安全生產先進個人由各鎮政府、縣安委會各成員單位推薦,經縣安委辦審查后報縣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審定,給予通報表彰和獎勵。
第十四條懲處。
(一)當年未完成安全生產目標的鎮政府、縣級有關部門向縣政府寫出書面整改意見。發生較大及其以上事故的鎮政府、縣級有關部門,年度內不得評先評優。
(二)凡年度內發生一次較大及其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或連續兩年未完成安全生產目標的鎮政府、縣級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到縣政府述職并寫出書面整改意見,年度內不得評先評優。
1、企業單位不發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的職工傷亡事故。
2、企業職工因工死亡人數不超過0人。
3、企業職工因工重傷人數不超過0人。
4、企業不發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者傷5人以上,或直接財產損失15萬以上的火災事故。
二、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1、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逐級簽訂安全責任書,有完成責任書規定的各項指標的有效措施,確保責任書各項指標的完成。
2、每季度至少開展一次安全生產大檢查,并根據企業的具體情況,適時組織專項檢查。
3、及時向新區安全生產委員會報告各類重大事故。
4、經常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提高職工安全意識,營造人人講安全的氛圍。
5、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人員落實,能開展正常工作。
6、各企業分別在7月20日和20xx年1月10日前,將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落實情況、安全生產工作開展情況、各項考核指標的完成情況,書面報告新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7、年度考核在各企業自行考核的基礎上,由新區安全生產委員會對責任單位進行綜合評定,公布考核結果。
在臨床使用過程中,作為常用的急救設備,呼吸機發揮著重要的作用,但也是臨床工作中最易出問題,使用難度較大的醫療設備之一。
ICU儀器使用的安全管理對贏得搶救時間、提高治療和護理水平、降低病死率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
我院ICU于2009年2月~2012年2月通過實施呼吸機安全性目標管理,收到了較好的效果。
1 一般資料
我院ICU共有呼吸機6臺,采取集中管理。呼吸機使用情況:ICU平均使用呼吸機2臺/d,護士18名,均為女性,年齡21-47歲。職稱:主管護師2名,護師4名,護士12名,床位設置:固定床位10張,另設5張機動床位。
2做法
2.1落實呼吸機管理制度
2.1.1 每班清點護士每班清點并登記呼吸機臺數,為便于區分呼吸機類型,對每臺進行編號,號碼粘貼于呼吸機的側面。對發現存在故障的呼吸機掛上醒目的“已壞”標識,詳細注明故障情況,并立即通知器械科技術人員及時維修與處理。
2.1.2 定點放置將呼吸機按類型進行分類放置,如:將有創呼吸機、無創呼吸機、處于維修狀態的呼吸機分類放置,以備應及時能準確、迅速到位。
2.1.3 規范操作流程編寫呼吸機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項,打印后塑封懸掛于呼吸機上,便于操作者參考。備用呼吸機要求備有模擬肺,使用前先連接模擬肺試機,檢查呼吸機及管道性能,并在每臺呼吸機上粘貼醒目的“使用呼吸機時請備好簡易呼吸器”的警示。
2.2立每臺呼吸機檔案資料,實施專人管理呼吸機檔案資料由專人管理,以便學習和查閱。資料內容包括呼吸機操作流程、使用說明書、故障備忘錄等。故障備忘錄上詳細記錄呼吸機每次發生故障的時間、原因及處理結果,以便根據故障維修情況了解故障的多發處,減少和避免故障的重復發生。配一名專職護士負責落實所有呼吸機的管理工作,包括呼吸機每日清點、消毒、管道的安裝、保養等,并及時記錄呼吸機使用情況、使用時間。
專職護士每周一與器械科技術人員負責呼吸機的性能確定,在呼吸機管道連接好后,對安裝好的呼吸機與護士共同試機,在確定其性能完好后掛上“備用”標識,注明消毒日期及負責人,并在專用登記本上登記呼吸機型號、消毒日期。
2.3加強呼吸機使用培訓將護士分為兩種情況進行培訓,一是長期固定在ICU工作的護士,學習培訓1次/月;二是新入科的護士,入科后采取一對一帶教培訓模式。
強化培訓1個月,培訓老師為呼吸機設備的專業培訓人員、護士長等。培訓內容包括:①呼吸機基本結構、性能、各管路拆卸、安裝與連接方法;②呼吸機操作流程及各種參數的設置;③操作中的注意事項;④呼吸機報警時一般處理方法;⑤呼吸機應用過程中管道的更換與消毒方法等。每次培訓結束時進行理論和操作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獨立操作。
2.4用電安全管理求使用中的呼吸機旁必須備有簡易呼吸器,以便突然停電時備用。ICU每張床均配有12個電源插座,其電源插座分兩條線路安裝,每條線路配置6個電源插座,當一條線路停電時,可以將電源切換到另一條線路的電源插座上,這種“雙保險”可以減少呼吸機使用過程中的停電情況。突發停電的緊急情況,醫護人員按照使用呼吸機過程中突遇停電的應急預案操作。
2.5防止交叉感染減少呼吸機外管路更換頻率,沒有明顯污染的情況下,呼吸機外管路每周更換一次,有明顯污染時隨時更換。保證呼吸機附件清洗、消毒的質量。
3效果
2007年11月—2009年11月2年中,因管理或使用不當引起呼吸機使用過程中出現故障有12次,出現損壞情況有5次,而從2009年2月—2010年2月3年中通過對呼吸機安全性目標管理,未發生呼吸機操作不當造成的損壞或故障現象。
4體會
4.1保證了呼吸機使用過程中的安全性及可靠性呼吸機在電源插座上配置雙線路以防因短路出現停電。同時,對與呼吸機相關的配套設施,如:中心供氧裝置等均采用每張病床各安裝2套設備,以防出現緊急故障時使用。
4.2規范了呼吸機的管理流程通過建立呼吸機每班清點、定點放置、安全管理、呼吸機外借等制度,進一步規范了護士的行為。加強了護士的工作責任心。
4.3提高了護士的專業素質通過系統培訓,時ICU全體護理人員對呼吸機的應用水平有了較大程度的提高。降低了故障的發生率,延長了呼吸機的使用壽命。
4.4護理工作質量得到提升通過強化訓練,進一步增強了護士的搶救應急能力,提高了快速反應能力和臨床搶救成功率,為病人贏得了寶貴的搶救時間,提高了護理工作質量。
第三條考核指標
(一)鄉食品安全委員會根據鄉政府工作要求和目標責任書的內容,結合實際工作確定被考核單位的考核目標。考核目標制定要遵循科學合理的原則,既要有原則內容又要有量化指標。
(二)各村委會食品安全工作考核指標:組織領導和制度建設情況、重點工作落實情況、量化指標完成情況、經費保障及宣傳情況、群眾對食品安全工作滿意度情況。
(三)鄉有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考核指標:按照各自的責任書內容進行。
(四)考核實行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決制,并納入年終政府對各部門工作考核。
第四條考核工作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求真務實,評價標準科學規范;
(二)客觀公正,評價結果真實可靠;
(三)以評促管,堅持監幫促相結合;
(四)統一認識,宣傳與教育相結合;
(五)注重實效,狠抓落實與責任追究相結合。
第五條考核辦法和時間
(一)實行“季度自查、半年督查、年終考核”的考核辦法。半年督查和年終考核由鄉政府(鄉食品安全委員會)組織對各部門、各村的食品安全指標執行情況進行綜合檢查、評定復核,提出考核結論意見,報鄉政府審定。
(二)考核時間:每年元月底前完成。
(三)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責任書簽字人如工作變動,接任人為自然責任人。
第六條考核工作程序
(一)被考核單位自評。各村委會及鄉屬有關部門分別在當年度的7月l0日和下年度1月10日前,將本單位食品安全目標管理責任制各項任務的落實情況的自檢報告報鄉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二)組織考核。鄉政府(鄉食品安全委員會)組織對各村委會及鄉屬有關部門進行統一考核。
(三)考核方式
1、聽匯報。聽取村委會和鄉有關部門落實食品放心工程的情況及食品安全目標管理責任制完成情況的自查匯報。
2、召開座談會,聽取政府有關部門、協會、學會、種養殖專業戶、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有關人員對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
3、實地檢查。抽查農產品種養基地(場)、食品生產、加工、零售企業、農貿市場、集體食堂,明察和暗訪相結合。
4、查閱相關資料。查看有關檔案、文件、記錄及各項制度等落實食品安全責任制的相關資料。
5、綜合考評。按《食品安全目標管理責任書》逐項打分,最后匯總。
(四)考核等級
l、食品安全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實行100分制,.分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考核結果得分在90分以上為優秀,80分以上為良好,60分以上為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
2、一票否決。發生較大食品安全事故和影響惡劣的食品安全事件,分監管環節和監管類別予以追究。有鄉食品安全委員會決定給予一票否決,取消食品安全評選資格,并報請鄉黨委、鄉政府取消雙文明考核評先資格或報請有關主管部門取消單位年度評先資格。
第七條獎懲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基本要求及評分辦法(試行)》等法律法規,完善安全生產目標責任考核體系,促進礦井安全生產責任制有效落實,維護礦井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步、健康發展,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根據鄭新公司1號文下達的安全生產目標,結合礦井本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于年末研究制定下一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及相關指標。各科室、區隊根據礦1號文下達的安全生產目標,自上而下、層層分解到每個班組,每個員工,嚴格落實、嚴格考核,確保公司全面實現安全生產目標。
第二章 安全生產目標的制定
第三條安全生產目標制定以年度為周期,主要依據黨和國家的安全方針政策,上級下達的安全指標、簽訂的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和生產經營目標責任書,按照上級及鄭新公司要求,結合礦井實際,制定礦井1號文,明確年度安全生產目標。
第四條安全生產目標要具體明確,根據需要綜合確定,充分體現先進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五條安全檢查科于每年年底前牽頭組織制定下一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征求有關領導、科室意見后,提出安全生產目標建議,提交礦委討論確定。
第六條礦井年度安全生產目標是各部門分目標制定的依據,各單位要服從礦井總體目標,逐級細化分解責任目標,明確各單位、各科室及個人的目標任務。
第七條逐級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形成層層分解、逐級保證的安全生產目標管理體系。
第八條安全生產目標分為事故控制目標和安全工作目標。事故控制目標是以零事故為奮斗方向,根據礦井發展實際,制定的考核目標。安全工作目標是通過安全基礎管理,達到的上級部門要求安全工作標準。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防范:體現“零死亡”;
2.災害治理:體現瓦斯“零超限”、“零透水”、“零自燃”;
3.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安全風險有效管控,杜絕重大事故隱患;
4.安全教育培訓:安全教育培訓率和合格率全面達到100%;
5.職業安全健康:體現職業病例“零增加”;
6.其他安全生產目標。
第三章 安全生產目標的實施
第九條逐級分解安全生產目標,層層落實安全責任。每名員工都必須與本單位負責人、每個單位都必須與分管領導,分管領導與主要負責人分別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形成一級對一級負責的安全包保保障體系,安全檢查科負責對安全生產目標實施過程進行監控督察。
第十條各單位各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保障安全生產目標和任務的工作措施,責任分解到人,并加強安全生產目標效果評估等,定期針對目標完成情況及未完成原因進行分析、通報,制定改進措施,保證安全生產目標順利實現。
第十一條安全檢查科負責建立安全生產目標考核方案,要有考核指標、獎懲措施,充分利用經濟杠桿,調動所有人員落實安全責任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每季度對照我礦《安全生產目標考核表》,對各項具體工作的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凡工作不落實、落實進度緩慢、落實標準低的,一律對相關責任科隊及責任人進行嚴肅問責處罰。每季度對各部門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進行全面考核,對未按時完成的分析原因,提出改進措施,并在當月工資中落實兌現(當月工資是指考核月份工資)。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十二條各部門逐級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全面領導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工作,研究制訂確保安全生產目標完成的保障措施,安全檢查科負責監督和檢查安全生產目標實施過程。
第十三條各部門結合實際研究制定月度和季度安全工作意見,認真總結經驗教訓,確定改進安全生產目標的措施和工作重點,指導安全生產。
第十四條扎實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建設,注重崗位達標,過程達標,專業達標,持續保持礦井安全生產標準化二級標準。
第十五條深入推進雙重預防機制建設,強化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和源頭管控,加大隱患排查分級治理,將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第十六條強化重大災害防治,嚴格落實《煤礦安全規程》、《煤礦防治水細則》、《煤礦煤與瓦斯突出防治細則》、《河南省煤礦防治水管理辦法》,河南省防治瓦斯“三個”十條等法律法規,排查礦井重大風險,超前制定管控方案,實施有效防范。
第十七條強化應急管理,及時補充完善應急預案,定期組織演練,有效應對突發事件。
第十八條 推進職業安全健康管理,強化職業危害因素源頭治理和個體防護,并加大監管和懲處力度。
第十九條嚴格安全投入保障制度的執行,按照噸煤30元安全費用提取標準,足額提取,專款專用,為安全生產提供資金保障。
第二十條嚴格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加大員工培訓力度,強化員工技能培訓,穩步提升員工素養。
第二十一條嚴格副總以上領導帶班、區隊跟班及值班制度,強化安全過程管控,嚴格現場時時達標。
第二十二條優化勞動組織管理,強化合理組織生產,減少生產環節,優化生產工藝,減少井下作業人員,實現少人則安,無人則安。
第二十三條強化監督檢查,加大追責力度,嚴格履職考核,嚴格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從嚴追究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的責任。
第二十四條嚴格事故報告制度,杜絕瞞報、遲報、漏報。凡發生瞞報和遲報一律追究責任。
第五章 考核獎懲
第二十六條安全檢查科牽頭組織每季度對各部門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進行檢查。檢查結果按礦相關制度等有關規定進行考核兌現。
二、學校安全工作責任
l、全面推行學校安全責任制。各教師為學校安全第一責任人,對學生安全負全面的責任,全面實行學校領導負責制。
2、加強領導,提高認識。牢固樹立“安全第一,安全重于泰山”的思想,把安全工作納入學校工作的議事日程。
3.學校安全校長負總責,分管人員抓具體工作,經常性研究討論防火、防水、防毒、防電、防盜等熱點問題,安排部署好學校安全工作。認真做好開學和放假全年四次全校安全大檢查工作,結合全縣安全生產專項治理開展好“安全生產月”活動,同時極配合縣政府組織開展的各次安全大檢查,強化學校安全工作的監督管理,狠抓各類安全事故隱。
4、積極開展安全宣傳教育活動,使師生100%接受安全知識教育,增強全民安全事故防范意識。開學、期末及重大節日要對師生進行防火、防水、防毒、防電、防盜、遵守交通規則等安全教育,夏季進行游泳安全教育,冬季進行防凍、防煤氣中毒教育,按季進行預防感冒健康教育,充分利用廣播、黑板報、隊會、班會等進行廣泛的多元化安全宣傳教育,使師生掌握安全知識,提高自身安全事故防范能力,減少或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同時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增強法制道德觀念,使領導依法從政,師生員工依法從事。
5、加強安全培訓,提高專、兼職人員的安全素質。龍潭小學第一責任人、負責學校安全工作的負責安全工作的管理人員要積極參加安全生產知識培訓。
三、考核原則
l、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以責任單位為考核對象,
2、考核實行百分制計分,凡達到指標任務的項目得滿分,達不到指標任務的項目按規定扣分,扣完為止。
3、考核以出臺的簡報、總結、記錄、報表、信息等材料為依據,無依據或依據不足的扣分或不記分。
4、量化考評實行學校自評與教育局組織考核結合的辦法。
四、考核辦法與獎懲
l、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以責任單位為考核對象。
2、考核實行百分制計分,凡達到指標任務加分,完小成按規定扣分,扣完為止。
3、考核以學校保存的上報、總結、日錄、報表為依據,無依據或依據不足的扣分或不記分。
4、評定等級
(1)優秀:考評得分存95分(含95分)以上。(2)合格:考評得分在80_94分。(3)基木合格:考評得分在75_79分。(4)不合格:考評得分在74分以下。
對考核不合格的視具體情況查究領導的責任和實施一票否決。
5、學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獎懲同安全、消防、禁止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道路交通日標管理工作合并兌現。
教師簽名
校長簽字:
為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落實安全生產行政責任,強化安全生產目標治理,確保完成本年度的安全生產工作任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有關安全生產條例,20xx年你單位必須履行以下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和完成以下安全生產目標任務,并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具體內容為:
一、工作職責
(一)綜合治理
1.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督治理職責。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要親自審定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主要領導要按要求參加市交通局召開的年度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和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會議,研究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協調、解決重大安全問題。
2.負責下屬企業單位(以下簡稱企業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嚴格落實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層層簽訂安全生產目標治理責任狀,并嚴格考核,獎懲兌現。
3.每季度至少組織1次安全生產專項大檢查,及時排查處理事故隱患。
4.把安全生產中亟待解決的要害性技術列入科技開發計劃,年度科技開發項目要安排有安全科技開發項目。鼓勵和支持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和安全生產先進技術的推廣應用,促進企業的安全技術改造。
5.建立完善高危企業風險抵押金制度,確保事故搶險和善后處理所需資金。
6.貫徹落實《安全生產約見警示、黃牌警誡暫行辦法》,對事故隱患不整改、年內重復發生同類型一般事故、發生險肇事故、發生死亡事故和違法違規情節嚴重的生產經營單位予以約見警示和給予黃牌警誡。
7.落實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度。
8.按時向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報送季度安全生產大檢查總結、半年和全年履職報告、自檢自評考核情況以及有關安全生產專題會議貫徹落實情況等材料。
(二)加強重特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險源治理
1.按照《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整治監督治理辦法(試行)》規定和市確定的市、縣(市、區)、鄉、村級20xx年度重點監督整治的重大事故隱患整改項目,制定有關項目的整改方案,落實整改責任,限期整改到位,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對一時難以整改的重大事故隱患,要落實監控責任,實施有效監控,監控率達100%。
2.年內完成重大危險源的申報登記建檔、安全評估、安全規章制度制定、應急技術培訓、警示標志設置、安全檢查、監控制度建設,進一步規范重大危險源的監督治理。
(三)加強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
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專項整治做到有組織、有計劃進行,各項整治做到工作內容和目標明確,下達各項整治有具體實施方案,經費保證,完成任務的情況有總結。經過專項整治,生產經營場所重大隱患得到有效治理。
(四)加強基礎工作和強化源頭治理
1.負責好企業單位的安全監督檢查工作,指導企業單位嚴格執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三同時制度;認真組織開展企業安全隱患排查,并負責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及時有效的整改。
2.組織企業單位開展安全生產質量標準化活動。
(五)加強安監機構和隊伍建設
負責督促企業單位進一步健全安全生產治理機構,配足安全生產治理人員。依法應當設置安全治理機構或配備專安全治理人員的企業要達到100%。
(六)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
1.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進一步嚴格安全生產執法工作,要與安監部門周密部署開展聯合執法,重點解決好本系統內的違法生產經營行為。
2.加大執法力度,依法打擊和取締非法生產經營行為。
3.轄區內安全生產執法落實到位,執法中要做到公正執法、嚴格執法行政,執法環境良好。
(七)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1.組織企業單位進一步認真學習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2.按照國家、自治區、市以及市交通局的統一部署,深入扎實有效地開展安全生產月宣傳教育活動,各項活動的組織工作有序進行,上級布置的工作任務能按時完成,職工群眾的安全生產意識有所增強。
3.企業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分管生產、安全治理的負責人100%經過安全專業培訓,考核合格,并取得相關證照。
4.企業單位的安全生產治理人員100%經培訓考試合格,做到持證上崗。
5.企業單位特種作業人員100%經培訓考試合格,取得證書,持證上崗。同時督促企業要嚴格執行全員安全生產培訓考核和持證上崗制度。
(八)加強應急救援和事故治理工作
1.加強企業單位應急救援體系建設,進一步完善各類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年內至少組織一次演練,并根據演練情況不斷完善應急救援預案。
2.督促企業單位依法建立應急救援組織,落實應急救援人員,配置應急救援器材和裝備,并落實救援預案涉及的救援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保證應急救援啟動所必需的人力、物力和財力。
3.企業單位發生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后,按國家和自治區、市事故治理的有關規定及時、準確上報市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及上級有關部門,杜絕瞞報和遲報現象,并迅速組織、調查及善后處理工作。
4.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依法對安全生產事故進行調查處理,按時限結案率達到100%。
二、控制目標
有效預防傷亡事故,死亡人數控制在年度總控制指標以內,力爭20xx年的安全生產比上年穩定好轉。
三、履職考核
(一)你單位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職責的情況,作為你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實績的考核內容。
(二)市組織督查和考核以本責任書規定的工作職責和控制目標為依據。《考核細則》另行下發。
(三)安全生產履職考核評定辦法分為優良、合格、不合格3個檔次。考評分90分及90分以上為優良,90分以下至70分(含70分)為合格,低于70分為不合格。
(四)考核以季度自查、階段督查,年終考核的方式進行。市每季度組織督查組對你單位進行督查,次年1月中旬對你單位進行全面考評。
(五)你單位要進一步完善企業單位安全生產考評辦法,嚴格檢查考核制度,做到獎懲兌現。
2017年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范本【2】
為加強各單位負責人的安全管理意識,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按照國家安全生產法規定的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管生產必須管安全 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集團安全管理部制定20XX年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各責任單位必須嚴格履行。
一、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1、各責任單位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層層分解安全生產責任目標,層層簽訂安全責任書,落實安全責任到具體員工。
2、各責任單位要配備專職(或兼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日常安全生產具體工作,該安全員責任心強,具備相當的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和能力,做到持證上崗。
3、責任單位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安全生產檢查,要求有檢查通報和安全隱患整改記錄,保存兩年。
4、各責任單位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例會,要求有會議紀要,寫明上次安全工作落實情況和本次安排的工作。
5、各責任單位若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應及時報告,輕微事故必須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較大事故必須第一時間向分管領導、集團安全管理部報告,并組織有關人員立即搶險,對緩報而貽誤救援時機、致使事故擴大者,通報處罰并承擔相應經濟損失或相應的法律責任。
6、責任單位必須建立安全生產工作檔案,包括安全培訓記錄、安全檢查、隱患整改、會議紀要、員工違章、違規處罰等資料,歸檔后妥善保存。
7、各責任單位責任人對在公司內住宿的員工安全負責,職工在外租賃住房時,公司須書面告知其安全責任自負。
二、消防安全管理責任
1、責任單位每月開展消防安全檢查,無使用過期或失效的滅火器材。
2、消防設備存放得當,位臵顯眼,無堆放雜物,道路通暢。
3、每年開展消防培訓和演練,確保職工能正確、熟練使用消防器材。
4、禁煙區域無游煙現象,公司宿舍內無違規使用明火、電爐和電熱棒。
5、責任單位嚴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無發生火災事故。
三、治安管理目標
1、本年度內發生的員工治安糾紛案件,每300人少于1件。
2、本年度內未出現錄用違法、犯罪記錄人員的現象。
3、本年度內無發生財物(含現金)被盜案件。
四、貨物安全管理責任
1、責任單位年度內報案的商務事故損失與本單位總營業額的比值少于34%,具體考核辦法見表1、表2。
2、對已發生的商務事故案件及時總結,防止同類案件發生,損失超過3000元的案件,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處理,及時通報處理。
3、各責任單位加強預防貨損貨差發生的培訓教育,積極宣導貨損貨差判定規則,每季度至少開展1次專題培訓或講座,減少商務事故的發生。
五、行車安全管理責任
1、責任單位對集團公司調撥給責任單位使用的車輛負有安全管理責任,并對車輛在運營過程中所發生的事故承擔安全責任和經濟損失賠償責任。
2、責任單位每月至少召集司機舉辦1次安全教育,書面記錄培訓內容和簽到記錄。
3、責任單位要加強對聘用司機的管理,無發生酒后駕車、無關人員搭乘順風車等嚴重違規違章現象。
4、責任單位干線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的損失控制在每公里 0.01元以內,配送車輛控制在每公里0.008元以內,具體考核辦法見表1、表2。
六、勞動安全管理責任
1、特殊工種持有效證件作業,如叉車和電工作業等。
2、搬運工上車裝卸貨物時,必須穿膠鞋,佩戴安全帽。
3、未發生負責人違反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規范,冒險指揮事件。
4、責任單位人員勞動安全事故損失與本單位營業額比值小于0.0075%,對責任單位和相關責任人履行處罰,具體考核辦法見表1和表2。
七、實行安全績效考核
1、實行年度安全績效考核,集團安全管理部對各單位加強安全監管,實行20XX年安全績效考核辦法,詳見表1。
2、推行月度安全績效考核,各單位加強內部管理,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如發生事故,集團安全管理部及時統計,按照表2考核。
3、各單位加強日常安全管理,集團公司推行《安全管理違規處罰標準》詳見附件,對違規現象及時處罰,對檢舉違章行為兌現獎勵。
本責任書一式四份,簽字生效,有效期 2017年1月 1日至 2017年12月 31日。
1、本部門、本行業用于生產、經營、教學、公務活動等各類已建建筑物、構筑物、易燃易爆場所、商場、學校、網吧等雷電防護安全責任制的落實、監督、檢查和協調工作。
2、監督本部門、本行業各類新建、改建、擴建的建(構)筑物、易燃易爆場所等及已建設施工但未進行防雷電圖紙設計專項審查的各類建(構)筑物防雷圖紙專項審查的落實工作。
3、監督本部門、本行業建筑(構)物防雷工程的竣工驗收落實工作,并將驗收合格證將作為建設項目竣工驗收重要依據之一列入備案。
4、監督本部門、本行業按有關規定實施雷電防護裝置常規檢測的落實工作。
二、控制指標
1、各類生產經營單位因雷擊事故死亡人數控制為0。
2、杜絕因雷擊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
3、杜絕特種設備雷電防護安全責任事故。
4、杜絕學校、網吧、大型超市等人口密集場所雷電防護安全責任事故。
三、責任內容、工作目標及考核分值
1、建立防雷減災組織機構,制定防雷電災害應急預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雷電防護安全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工作部署,把雷電防護安全工作列入本部門、本行業的重要議事日程。每年雷電季節到來之前至少召開一次專題會議,分析、研究、部署本部門、本行業雷電防護安全工作。
2、落實本部門、本行業雷電防護安全責任制,特別是易燃易爆、人口密集場所等生產、經營單位安全責任的落實。完善相關制度,確保安全管理人員、經費、設備三到位,建立健全雷電防護安全監管體系。
3、強化雷電防護安全目標管理,建立相應管理制度,健全目標考核體系,明確目標任務,對年度雷電防護安全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嚴格獎懲。
4、做好本部門、本行業防雷知識的普及、宣傳、教育工作,提高雷電災害的防護意識和防范能力。
5、強化本部門、本行業雷電防護安全監督檢查和事故隱患排查工作,把雷電事故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每年應至少組織2次綜合性雷電安全檢查,對查出的重大雷電安全隱患要分類登記、建檔,并及時整改,隱患整改率要達到100%。
6、深化本部門、本行業所涉及的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民爆物品、煙花爆竹、石油液化氣、建筑市場、特種設備以及文物旅游、學校、大型超市、網吧等公眾聚集場所的雷電安全整治工作,完成雷電安全整治任務,規范雷電安全秩序。督促防雷重點單位申請防雷設施檢測并使設施有效運行。
7、做好雷電災害的應急處置和災情上報工作。
8、按時上報有關總結、材料。
四、獎懲措施
區社會發展局負責組織實施考核工作,各相關部門要在自己的職責范圍內做好監督、檢查及落實工作,相互配合,確保責任落實,要依法做好新建、改建、擴建建筑項目防雷工程設計審核和圖紙審查、竣工驗收工作。要不斷加大防雷電執法檢查力度,對應安裝雷電安全防護裝置而未安裝或未實施雷電安全防護裝置常規檢測的應依法及時責令整改,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要提出具體整改意見。
1、對完成雷電防護安全目標任務的部門或單位(考核得分60分以上)給予通報表揚;
安全事故隱患整改率100%;
二、安全工作職責:
1.要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要健全工廠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審定年度全生產工作計劃,明確安全防范重點區域和重點崗位。
2.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層層組織簽訂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狀并考核。
3.對事故隱患不整改或發生安全事故的車間、部門或班組,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度。
4.要按時向集團公司企管部報送安全生產專題會議、安全生產專項檢查和月度安全事故匯總等材料。
5.要加強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按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整治管理規定,制定有關項目的整改方案,落實整改責任,限期整改到位,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對一時難以整改的重大事故隱患,要落實責任和措施,實施有效監控。
6.實行安全問題“一票否決”制,對于隱患整改多次不及時、弄虛作假、隱瞞事故的部門、車間或班組,年終取消評先資格,并根據責任追究制度對其直接主管給予嚴肅處理。
7.對重大危險源要做好登記建檔、安全評估、應急技術培訓、警示標志設置、安全檢查及安全規章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同時要健全各級安全管理臺賬。
8.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⑴、組織各車間、部門認真學習并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⑵、按照國家、省市及集團公司的統一部署和要求,扎實有效的開展“安全生產
月”宣傳教育活動,有序組織各項安全活動,按時完成上級布置的工作任務,有效增強干部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
⑶、要嚴格執行全員安全生產培訓考核和持證上崗制度,確保各車間、部門的特種作業人員100%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10、加強應急救援和事故處理工作:
⑴、要加強車間、部門應急救援體系建設,進一步完善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預案要分工明確、針對性強,每個預案年內至少組織一次演練,并根據演練情況不斷完善。
⑵、依法建立應急救援組織,落實應急救援人員,配備救援器材和裝備,并落實救援預案涉及的救援責任部門和責任人,保證應急救援啟動所必需的人力、物力和財力。
⑶、若單位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杜絕瞞報和遲報現象,按照安全生產事故“四不放過”的原則,依法對安全事故迅速組織調查并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三、安全獎懲考核:
獎懲原則:依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層層落實。
1、年內無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發生,且一般安全事故不超過2起的,按下列標準獎
勵工廠:大型工廠(員工人數≥500人),獎金2.6萬元。
2、年內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或累計發生2次(含2次)以上較大安全事故或3次
(含3次)以上一般安全事故,取消事故單位及責任及責任部門年終先進評比資格及年終安全生產獎金。
3、年內工廠區域無刑事案件且一般治安案件不超過2起的,按下列標準獎勵工廠:
大型工廠(員工人數≥500人),獎金5000元;
4、工廠區域發生刑事案件的,取消責任單位年終先進評比資格,同時對責任單位按
照5000元/起的標準罰款,并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一般治安案件超過2起的,每超一起罰款1000元。
5、員工未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1分/人;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2分/人。
6、工廠未與廠區內外租、外包單位簽訂安全管理協議的,-5分。
7、新進員工崗前未經三級安全教育培訓上崗的,-2分/人。
8、特種設備、壓力容器未按規定年檢、定檢的-1/臺。
9、安全事故隱患整改不及時的、不到位的,-1分/臺。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公司和單位(部門)主要責任人各執一份。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