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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F407文獻標識碼: A
引言
建設項目的內部控制制度,是指建設單位為保證項目得以按照預定的目標或計劃按時、保質地的完成,防范工程項目管理中的差錯和舞弊,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所建立的各項規章制度。工程項目的建設大力推進了我國經濟發展,而我國也一直十分重視固定資產的投資建設。但是目前建設項目中普遍存在著工程項目盲目決策,概算超估算、預算超概算,合同管理不嚴格,腐敗現象和經濟犯罪案件時常發生的現象。我認為導致這些現象產生的重要原因在于建設項目內部控制環境薄弱、內部控制設計原則不明確導致的內控制度建立不健全、不完善。
一、 建立內部控制制度的目的和意義
(一)保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內部控制制度是指通過制定各種規章,按照一定程序對經濟過程用控制法進行管控的制度。眾所周知,任何法律法規必須有一系列執行程序和細則,方能保證法律法規的有效執行,而內部控制制度就是具體的執行程序和細則。一個單位如果建立了完善詳備的內部控制制度,就可以保證國家法律法規在其范圍內得到嚴格的執行,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法是治患于顯現,而內控則是防患于未然。
(二)確保國有資產安全
建立內部控制制度,旨在實現單位分權管理、互相監督、各司其職、責任明確。我國絕大多數電力單位屬于國有資產單位,資金雄厚,管理復雜,建立內部控制制度十分必要。實踐證明,凡是建立內部控制制度的電力單位,都確保了國有資產的安全,促進了單位經濟發展。反之,輕則浪費國家資源,重則造成人員犯罪。
(三)降低單位經營風險
建立內部控制制度,可以促進單位有效投產、有效生產,保證產品質量,降低經營風險。否則,可能出現劣質產品,增大經營風險。如,媒體曝光的豆腐渣工程之所以出現,原因之一就是缺少內部控制制度,教訓深刻。
二、電力工程項目內部控制的現狀
(一)電力工程項目相關法制不健全
當前,我國電力工程項目建設的相關法律法規還不夠完善,許多電力工程項目施工單位會有意無意地鉆法律法規的空子,不能真正做到電力工程項目的內部控制工作嚴格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進行。同時,還有些電力工程施工單位內部的相關規章制度不夠完善,給單位內部人員提供了條件。因此,電力工程項目內部控制就不能很好地依照相關法律法規來有效實施,這樣可能會給國家財產造成巨額浪費、給生態環境造成嚴重破壞。
(二)電力工程項目工作中情況相對嚴重
我國電力工程項目建設周期較長、所用資金金額相對較大等特點都為電力工程項目工作中私自提供了前提條件。目前電力工程項目內部控制力度不夠強,情況較為嚴重,致使電力工程項目的財務信息和工程信息不能可靠地、完整地、及時地、有效地反應項目的真實情況,最終導致電力工程建設目標不能順利地、真實地、有效地如期完成。
(三)力工程項目內部控制的部分重點環節規范不到位
不能在最大程度上降低電力工程項目建設的風險。比如,電力工程建設項目內部控制的重點環節就是招標、投標、項目材料采購、電力工程施工效率的控制、電力工程質量的控制和電力工程財務核算等多個環節,而當前電力工程項目的這些環節普遍存在、中飽私囊、應付檢查等現象;由于這些環節是否嚴格控制、是否高質高量的完成直接關系到電力工程建設項目進行時產生風險的大小和完工后所產生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大小,因此,電力工程行業當前存在的現象直接導致電力工程項目建設風險的增加、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降低的負面結果。
(四)電力工程項目的管理方式較為落后
其內部控制多流于形式,不能有效確保每個電力工程項目協調有序地進行。內部控制與內部管理在每個行業每個項目都是很重要的,電力行業也不例外。電力工程項目管理層要時刻認識到電力行業的發展的重要性,要深入了解電力行業發展和我國經濟發展之間的關系;要在全面了解工作內容和工作目的的情況下科學地、合理地、系統地、全面地組織電力工程項目的各項工作,為電力工程項目工作的順利并有效地實施提供良好的前提條件,為電力工程項目實現最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做出最大努力。
三、電力工程項目內部控制措施
(一)完善內部控制環境
控制環境是一種氛圍,直接影響著項目工作人員的控制意識以及實施控制的自覺性,是內部控制其他要素作用的基礎。我國建設項目內部控制環境較為薄弱,針對上文提到的建設單位人員能力素質不高,職業道德缺乏,法律意識淡薄的問題,我認為各建設單位應致力于人的素質培養,主要包括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素質。因為有了高素質的人才,不僅會提高工程質量,還可為建設單位節約可觀的成本。建設項目的內控制度的執行者包括所有參與該項目的運作的人員,全體參與者的道德水準和價值觀念是內控環境的重要因素,應將它的建設納入內控結構的內容之一。在加強技術人員的后續知識教育時,也要加強他們法律意識的培養;在對被管理者進行教育時,也要加強對管理當局等權力部門的監督。針對管理層盲目指揮,人為操縱,或對內控制度持無所謂的態度導致內控不能有效的執行的問題,我認為管理層要有內部控制的概念,對其要持肯定態度,采取相應的管理政策與措施,保證制度的切實執行。以身作則,嚴格遵守控制制度的規定,這樣才能上行下效。
(二)建立健全內部會計控制制度
1.對會計體系的掌控。會計體系就是指單位為了解析、劃分、總結、登記、匯報單位經濟業務,堅持對有關資產以及負債發生情況的登記,會計體系中最根本的是對會計登記的掌控,確保會計資料來源的準確、真實。工作時,要根據會計準則的標準,以會計工作人員的責任制為基礎,合理的劃分會計工作人員的工作,使之相互牽制;對會計原始平整進行編制號碼,避免多次抑或漏登記;登記方式使用復式登記,每一項業務都要登記到總賬中,同時也要登記在明細賬目中,實施平行記錄。
2.實行職務分離、授權批準控制制度。作為一個有效的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其所執行的經濟業務都會經過恰當授權(或一般授權,或特定授權)。比如,在電力工程項目中,單位要建立工程項目業務崗位責任制,對相關部門、崗位的職責、權限進行明確,保證辦理工程項目業務的不相容崗位相互制約、監督、分離。
3.進行價款支付控制和資產保護。項目管理中,需要建立工程進度的價款支付環節的控制制度,規定價款支付的方式、條件和會計核算,使價款支付正確且及時。對于資產保護,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資產保護的控制,包括對實物的采購、發貨、保管、銷售等環節進行控制。狹義資產保護控制,包括定期盤點控制、接近控制等。
(三)風險控制與崗位職責相結合
可以在依據公司經營的目標、職能分配和管理者要求的基礎上,將權責分解到各個具體的崗位,最終編制員工手冊、業務流程圖、崗位說明書等。崗位說明書能夠明確各個崗位之間的職責,保證各崗位的溝通順暢。在崗位設置的過程中,公司應該根據相互制衡的原則,應該將那些不相容的崗位進行分離,比如經營業務的授權和執行、經營業務的執行與記錄或者經營業務的保管和登記等。對于一些關鍵的崗位要實行輪崗制,而且,一些保密崗位公司還應該制定員工離崗制度,比如在一定時期內不得再從事類似工作。
結束語
電力工程項目是我國經濟支柱的主要產業之一,也是集投資巨大、建設周期過長、危險性偏高和施工難度偏大等特點于一身的特殊產業。因此健全電力工程管制內部掌控機制,能夠加強電力建筑單位的管制水平,提升建筑水準。所以電力建筑單位要按照在管制、掌控中存在的實際情況進行監查,提出合理的處理方案,推動國內電力建設水準。
參考文獻:
2電力企業應加強員工安全施工培訓
安全管理監督管理體系的建立和設備定期的維修,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提高變電站的運行安全。在變電站的電力設備操作過程中,存在較大的危險,尤其是在變電運行的過程中,需要大量的工作人員對設備進行操作,如果工作人員在操作過程中,安全意識不高,違規操作或者在操作的過程中發生失誤,就有可能造成嚴重的后果,不僅有可能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失,更有甚者會造成人員傷亡。因此,電力企業要加強對員工安全施工的培訓。同時,在變電站安全運行管理中,工作人員的文化素質及道德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電力工程的建設質量,加強對工作人員的培訓工作,既要加強安全知識技能的學習,也要加強安全管理和相關法律法規知識的學習。通過制定績效考核制度充分調動監理人員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只有提高了工作人員的文化素質,工作人員才能做好電力工程監督管理工作。對于高空作業的工作人員,必須要求持證上崗,加強對工作人員的知識教育,給予業主和施工單位更多的專業指導,做到“三控、兩管、一協調”的管理,提高電力工程質量。在電力工程建設中,只有工作人員的業務技能得到提升,同時具備相應的法律道德觀念,才能促進電力工程建設活動的順利開展。通過對電力工程建設實行全過程的動態管理,充分發揮監督管理的作用,以促進電力工程建設持續、穩定地發展,提高電力安全監督的可靠性。
3加強電力安全監督隊伍的建設
面對當前電力企業存在的問題,要順應時代的發展,充分利用科學技術和法律對電力進行有效的監督。電力企業首先就要建立一支高效的監督隊伍,定期對監督人員進行培訓,使監督人員通過培訓不斷提高監管知識,熟練掌握和運用國家關于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提高監管人員的綜合素質。同時,為了提高監管人員在執法中的工作效率和提高監管人員的事故調查能力,要求監督人員具備對特殊事故的應急處理能力。只有建設起高素質的監督管理隊伍,才能實現電力企業安全監督的可靠性。其次,電力企業還要明確劃分安全檢查的主要任務。電力企業電力安全監督的主要任務,就是徹底解決變電站運行過程中的熱點問題和突發事件,把電網和電力供應安全作為電力企業安全監督的核心,及時了解安全生產的動態,掌握電力生產過程中發生的新問題,并根據問題的實際情況,制定相關的解決方案。再次,電力企業還要提高變電作業的風險意識。安全監察工作就是對風險進行管理,在傳統變電作業中,缺乏風險防范意識,這種傳統的方式已經不能滿足當下社會主義經濟建設對安全作業的要求,因此,要求電力企業對變電作業風險管理工作引起重視,建立完善的風險控制體系,將變電作業的風險降到最低。
2電力企業應加強員工安全施工培訓
安全管理監督管理體系的建立和設備定期的維修,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提高變電站的運行安全。在變電站的電力設備操作過程中,存在較大的危險,尤其是在變電運行的過程中,需要大量的工作人員對設備進行操作,如果工作人員在操作過程中,安全意識不高,違規操作或者在操作的過程中發生失誤,就有可能造成嚴重的后果,不僅有可能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失,更有甚者會造成人員傷亡。因此,電力企業要加強對員工安全施工的培訓。同時,在變電站安全運行管理中,工作人員的文化素質及道德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電力工程的建設質量,加強對工作人員的培訓工作,既要加強安全知識技能的學習,也要加強安全管理和相關法律法規知識的學習。通過制定績效考核制度充分調動監理人員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只有提高了工作人員的文化素質,工作人員才能做好電力工程監督管理工作。對于高空作業的工作人員,必須要求持證上崗,加強對工作人員的知識教育,給予業主和施工單位更多的專業指導,做到“三控、兩管、一協調”的管理,提高電力工程質量。在電力工程建設中,只有工作人員的業務技能得到提升,同時具備相應的法律道德觀念,才能促進電力工程建設活動的順利開展。通過對電力工程建設實行全過程的動態管理,充分發揮監督管理的作用,以促進電力工程建設持續、穩定地發展,提高電力安全監督的可靠性。
3加強電力安全監督隊伍的建設
面對當前電力企業存在的問題,要順應時代的發展,充分利用科學技術和法律對電力進行有效的監督。電力企業首先就要建立一支高效的監督隊伍,定期對監督人員進行培訓,使監督人員通過培訓不斷提高監管知識,熟練掌握和運用國家關于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提高監管人員的綜合素質。同時,為了提高監管人員在執法中的工作效率和提高監管人員的事故調查能力,要求監督人員具備對特殊事故的應急處理能力。只有建設起高素質的監督管理隊伍,才能實現電力企業安全監督的可靠性。其次,電力企業還要明確劃分安全檢查的主要任務。電力企業電力安全監督的主要任務,就是徹底解決變電站運行過程中的熱點問題和突發事件,把電網和電力供應安全作為電力企業安全監督的核心,及時了解安全生產的動態,掌握電力生產過程中發生的新問題,并根據問題的實際情況,制定相關的解決方案。再次,電力企業還要提高變電作業的風險意識。安全監察工作就是對風險進行管理,在傳統變電作業中,缺乏風險防范意識,這種傳統的方式已經不能滿足當下社會主義經濟建設對安全作業的要求,因此,要求電力企業對變電作業風險管理工作引起重視,建立完善的風險控制體系,將變電作業的風險降到最低。
作者簡介:劉文靜(1986-),女,河北張家口人,華南理工大學廣州學院電氣工程學院,助教;沈娜(1984-),女,湖北武漢人,華南理工大學廣州學院電氣工程學院,講師。(廣東 廣州 510800)
基金項目:本文系結合廣東經濟對電力工程與管理專業的探索與實踐(項目編號:JY130301)的研究成果。
中圖分類號:G642.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7-0079(2014)06-0044-02
隨著電力行業的不斷發展以及電力企業改革的不斷深入,與電力相關的矛盾糾紛也日益增多,電力行業需要既懂電力相關知識,又熟知電力相關法律法規的復合型人才。“電力法律法規”是一門講授電力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課程,同時也是電力相關專業課程體系中一門重要的基礎課。該課程以“思想品德與法律基礎、電力工程基礎”為先修課程,究其原因之一是對于電力相關糾紛的處理,往往涉及多個法律條文,對于一個案例,需要將電力法律法規與其他法律法規相互協調、補充才能夠處理。因此,在學習電力相關條例法規的同時,也要掌握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其次,學習該門課程需要具備一定的電力專業知識,對電力相關企業的生產、運營、管理以及后期維護等方面有細致的了解,能夠理解學習中所遇到的專業詞匯,因此,電力工程基礎作為先行課必不可少,可幫助學生能夠更好理解法規與分析案例。作為一門理解性及記憶性為主的課程,為了讓學生在有限的學時中能夠盡快掌握,在理論分析與實踐應用兩個方面的能力都有所提高,筆者從課程內容體系安排和教學方式等方面進行了一定的探索和研究。
一、課程教學內容安排
本課程所選用教材是由高汝武主編,由中國水利水電出版社出版的電氣類精品規劃教材,[1]主要內容包括法律基礎知識與基本法律、電力法律法規和電力法律法規案例分析兩部分。本課程共安排48個學時,其中法律基礎部分所占比重較小,共12個課時,電力法律法規與案例分析是本課程的重點部分,共36個課時。基礎法律主要包括法律基礎知識回顧、電力法律基本知識、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合同法、勞動法、民事訴訟法;電力法律法規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電力監管條例、電網調度管理條例、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電力設施保護條例(及細則)、供用電監督管理辦法、供電營業區劃分及管理辦法、用電檢查管理辦法、電力工業環境保護管理辦法、供電營業規則、居民用戶家用電器損壞處理辦法。教材中某些條例對于現今的電力市場情況顯得有些滯后,如電力監督委員會已經撤銷,并入能源局,講解時則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改正、補充。
案例則融入到電力相關法規條例中進行分析講解,課本中所涉及的案例包括竊電、偷盜販賣電力設備、拖欠電費、違章用電、計量裝置失準引起的糾紛、供電質量不合格導致顧客損失、觸電造成人身傷害等常見的電力糾紛案件,對于這些案件,如涉案較輕,可視為一般的民事案件進行處理,可將電力法規結合基礎法律進行分析;如涉案較重,例如竊電達到一定的數額,則按照相關規定,結合刑法進行分析。通過學習法規,分析案例,使得學生認識到今后從事此行業所要面對的問題,能夠運用所學知識應對突發事件,維護合法權益。
二、教學方法
1.傳統教學模式弊端分析
傳統老師講授,學生接受的教學模式,致使大多數學生逐漸養成不主動思考問題的壞習慣,成為被動接受知識的讀書機器,這種教學方法不僅束縛了學生的思維發展,也使學生漸漸喪失學習的主動性,從而限制了學生的想象能力和創新精神。對工科生來說,電力法律法規是偏文的課程,認為國家制定的法律沒有必要思考為何這樣制定,如何使用,只要背誦即可。并且對于此類課程,沒有復雜的公式推導和計算,學生往往并不擔心看不懂,只要在考前突擊,就可以通過。如果按照常規方法機械教條地教授,學生容易出現懈怠、注意力不集中,甚至缺勤或者溜號現象。所以,如何提高學生的學習積極性,活躍課堂氣氛,讓學生主動學習,成為教學中至關重要的一環。
2.新教學方法
為提高學生學習的積極性,激發學生學習熱情,也為了更好地幫助學生理解相關法律條例的內涵,從而能夠學以致用。在教學方式上摒棄照本宣科,死記硬背,采用案例分析、提問兼自由討論、現場模擬等方式,讓學生在討論與實踐過程中掌握所學知識。
(1)案例分析法。首先在案例選取時,要精心挑選,因為過于簡單的案例難以提起學生的學習興趣,而一些稍難或是電力企業實際發生的事情,學生往往會很注意聽。[2]
其次,案例選取應貼切實際,并具有一定的專業性,適當地循序漸進地提問可以更好地調動學生的積極性。比如針對抄表收費時遇到鉛封開啟或者電表反轉情況,假設你是抄表員,該如何處理?學生的回答通常都是報告上級或者報警。此時,可以繼續提問:在上級或者警察到來之前,可能會出現什么情況?引導學生主動思考。如此反復,課堂氣氛較好,學生積極性也有所提高,對于所學知識印象也較深刻。
(2)提問兼自由討論法。選取具有爭議性的案例,啟發學生進行思考和討論,拓寬學生的想象力。當講到《電力法》中第一章第三條規定電力事業應當適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適當超前發展。國家鼓勵、引導國內外的經濟組織和個人依法投資開發電源,興辦電力生產企業。引出山東首富張士平的山東魏橋創業集團自建發電廠的案例,[3]讓學生分析該事件的利弊。將學生分組,進行自由討論,并且派代表上講臺陳述觀點,其他同學可以就其觀點進行提問,同組同學可以協助回答。每個同學都是課堂的主角,場面十分激烈,課堂氣氛十分輕松,活躍。討論結束,教師可以進行總結,讓學生認識到目前我國電力體制的弊端,改革之路勢在必行,引導同學們進行更加深入的思考。
(3)現場模擬法。該方法的應用要提前布置,需要學生提前復習、預習相關知識,做足充分的準備,才可以實施。如講解電力法中常見的竊電及處罰案例時,將課堂設置為臨時法庭,按照實際庭審程序進行模擬審判,參與庭審的學生需復習基礎法律中民事訴訟的審判、執行程序,對自己所扮演角色(審判長、審判員、書記員、原告、被告等)的職責熟記于心,根據相關法律條例,分析處理竊電問題,要能判定屬于哪種類型的竊電并且能夠根據竊電數額進行判決。老師則在庭審中出現卡殼時給予一定的提示,剩余學生則作為旁聽人員,在庭審結束時候,為各個參與者打分,并提出一些建議或意見。
把法庭審判搬到課堂上來,這種教學方式比較新穎,學生非常喜歡,課堂氣氛輕松活躍。庭審過程也比較順利,說明學生在課下做了充分準備,提高了自主學習的積極性。但是該方法的使用一學期1~2次為宜,次數太多學生會反感。適當應用此法可有效提高教學質量,激發學生學習熱情。
三、教學效果
1.課堂氛圍
傳統的教學方式,課堂氛圍較為沉悶,采用案例分析、提問兼自由討論和現場模擬方法,課堂氛圍變得輕松活躍。合適的案例可以集中學生注意力;適當的提問,可以進一步引導學生思考;一定的激勵措施,如主動發言加平時分,學生的積極性會更高,積極發言,鍛煉了他們的語言組織能力與表達能力,鞏固了所學法律知識。
2.作業反饋
該課程所布置的作業,主要是一些現實生活中常見案例,讓學生結合課上所學知識進行分析。從學生的作業中可以看出,抄襲現象較少,大部分學生都是通過自己思考,從理性角度運用所學法律條例,對所給的案例進行分析,并且分析較為全面,處理問題的能力有很大提高。
3.考試成績
考試是對學生所學知識和技能的掌握情況,以及運用知識分析與解決問題的綜合運用能力的檢驗,而不是課堂教學內容的簡單重復。所以考試題目以理解分析為主,記憶性題目為輔,難度適中。在期末考試中,通過率100%,并且有一半人在80分及以上,總體考試成績良好。
參考文獻:
1 電力工程監理管理中存在的基本問題研究
1.1 電力工程監理管理中缺少先進的管理理念
根據市場中存在的電力工程建設情況的調查可以看到,我國實行電力工程監理制度從20世紀90年代就已經開始了。但是在此項制度實施的過程中,因為某些方面的因素阻礙,并沒有取得很好的效果。例如,很多的電力單位對于工程監理管理并沒有正確的、有效的認識,存在多種片面性的誤區,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首先,在電力工程的監理定位方面存在錯誤的認識。很多工程單位在實施具體工程項目的過程中,認為監理單位應該來自于外聘,因此需要監理的諸多行為都應該在建設單位的掌控范圍之內,會存在諸多不符合法律法規的行為。監理都是按照建設方的意愿行事,這種錯誤導致建設方并沒有用一種客觀的科學的態度去解決相關的電力工程問題,并且也容易導致業主和施工方產生某種利益上的沖突。
其次,業主對于電力工程監理也沒有全面的認識。很多的業主認為,在電力工程建設過程中若是出現了問題,需要監理單位來承擔更多的責任或者是全部責任。但是在實際的電力工程監理過程中,監理單位往往扮演著被咨詢的角色。在電力工程建設的監理管理制度中有了很多明確的說明,施工單位需要對工程的質量負責,承擔相應的責任,但是監理單位對工程只有監理的義務,只是監理責任。也充分地說明,電力工程施工一旦出現了質量方面的問題,只要監理的工作職責已經履行,并且做到了問題告知的義務,那么質量的歸因就是施工單位,質量問題的責任也由施工單位來負。同時,如果是監理單位并沒有履行自己的監理責任或者義務,那么也需要承擔起相應的監理責任,對工程質量的后果負責。
1.2 電力工程施工中的監理范圍和授權也沒有全面的落實
在電力工程的施工過程中,很多建設單位并沒有給予監理一定的職權,也沒有確定職權范圍。很多建設單位自己都會保留一定的管理權利,一般涉及到財權問題會歸結給管理人員,涉及到責任問題會安排給監理人員。在這種情況下,如果電力工程施工有了一定的滯后性或者安全方面存在某種問題,那么業主就會對監理人員進行多方面的詢問,并且最后業主讓監理來承擔工程質量最后產生的后果。電力工程中的監理單位盡管會有投資控制方面的權利,但是在實踐過程中這種權利往往只是一種形式的存在,并沒有達到很好的落實。還有一些業主會利用投產的方式換取一定的政策,對工程期限的壓縮來獲得更高的經濟效益,這種做法完全忽視了工程的質量以及工程的最后效果。在這種長期的狀態下,如果監理單位不能按照業主的指示進行操作,那么業主也會給監理單位制造些許的困難。監理單位所獲取的經濟效益從業主處獲得,因此有時不能很好地控制自己的行為,而是順從業主的意思,這給電力工程監理的順利進行帶來很多危險。
1.3 電力工程監理管理體制還不完善
多數監理單位是業主范圍內的第三產業,在這種狀態和形勢下,監理單位就不能充分、有效地對自己的權利進行發揮,很多都是因為錢財或者其他的利益讓自己成為業主的人。產生這種現象的最大原因就是在電力工程單位中,監理體制還不夠完善,并且這種現象非常的普遍,那么要有效地改變這種行為和狀態就需要從國家的規定出發,不斷學習相關法律法規,讓監理單位切實的有履行自己權利的機會,更好地展開對電力工程的有效監督。
1.4 電力工程建筑過程中缺少全過程的監理,監理人員的素質偏低
在電力工程中,全過程的監理包含對建筑工程整體情況的調研、分析、設計、在施工過程中的動態監理。實施全過程的監理需要在一個周期內完成,對工程的全面控制。但是在實際監理過程中,往往會受到多方面條件的限制以及客觀因素的影響,把工程監理僅僅局限在施工的階段內,前期的調研和后期的驗收等都沒有監理工作的參與,這在很大程度上嚴重地影響了工程建設的質量,并且建立工作也沒有完全地展開。監理人員的專業素質和綜合素質關系到監理的主要成果,并且在監理過程中,很多施工行為的開展都需要監理人員用專業的知識去審視,因此在現今的電力工程監理中,常見的問題就是監理人員的素質不足所引起的監理不到位的
問題。
2 電力工程建設監理管理問題的解決策略
2.1 建立健全工程監理的管理體制
建立健全電力工程中監理的管理體制是全面落實監理責任的基礎,按照電力工程的實際特點需要監理單位的工作人員對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進行學習,不斷加強對監理的全面認識,并且讓電力工程監理和國際之間的工程監理聯系在一起,這樣才能讓監理單位在工程建設過程中發揮出積極的作用。現有的管理體系應該明確兩個方面的問題:
首先,監理單位必須對電力工程的質量以及建設過程中安全手段的使用、工程成本的控制和經濟效益之間的關系有明確的認識,在以后的工作中對這些方面加以注意,并且按照合同理論出發,有效地對相關單位的關系進行協調,尤其是業主和建住方。
其次,確定好電力工程監理的范圍,并且與業主之間簽訂監理內容合同。確定監理范圍是讓監理人員很好地履行自己義務和責任的基本前提,其中包含了具體監理方案的設計、承包商的中標、施工圖的交底等。與業主簽訂合同主要是為了減少業主對監理人員的控制。在合同中對于彼此的權利和義務進行明確的規定,并且合同的擬定需要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電力發電工程建設的招標范本相符合,在合同簽訂以后,雙方都需要認真地履行合同的基本內容。
2.2 提升電力工程監理人員的素質,加強培訓工作的開展
電力工程監理人員的素質管理和監理工作的有序開展,與監理人員的專業水平和電力工程的質量有非常直接的關系,要加強監理人員的對自己責任的認識,對專業問題的理解以及綜合監理素質就需要對其開展多方面的培訓。
首先,對于電力安全施工以及施工技能方面的了解,就需要強化安全知識以及相關的技術措施上進行學習,用業績考核的辦法約束每一個監理人員認真地完成自己的職責,并且用這種方式極大地調動起了工作人員學習的積極性,只有不斷提升監理人員的基本素質才能很好地履行監理工作,才能發現工程建設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并且把具體的解決措施落到實處。
其次,要對業主和施工方進行專業性方面以及監理方面的指導,使監理人員對于這兩者也能做到“管控協調”,不再因為各種利益關系被束縛。
2.3 電力工程監理的全過程、動態化管理
電力工程是國家投資的重點工程,在經濟效益、供電性能等方面都發揮了重要作用。自社會主義科學發展觀提出以來,人們對于各個行業的“安全生產”問題更加重視,尤其是在工業化生產過程中,倡導安全理念是極為關鍵的工作思想。針對電力工程施工存在的安全隱患,施工單位負責人要積極制定科學的管理策略。1.倡導創新精神。創新是為了改革,改革是為了發展。電力工程作為社會現代化建設的基礎項目,在生產作業過程中必須要堅持創新改革,在全工程單位中倡導改革精神。“安全生產”是創新改革中必須要貫徹執行的規章制度,管理人員應從技術、制度、政策上嚴格堅持安全原則,指導生產作業的有序進行。2.嚴格規章制度。在規章制度上,應積極采取“獎懲并行”的模式。首先,對規范作業的人員,在精神上給予鼓勵,在物質上給予獎勵,調動他們生產作業的積極性;其次,對違章操作人員,在制度上加大處罰,在思想上正確引導。同時,對于一些常見的電力故障,還要盡快采取科學的操作制度參與施工。3.貫徹科學理念。“安全第一,生產第二”,沒有安全的生產是不合要求的,這是電力工程建設期間需要貫徹的指導理念。因而,電力企業在參與工程建設之前,集全體職員參與思想教育工作,在思想上樹立全面的安全生產準則。如:通過思想教育提高他們的安全意識,引導人員正確參與到施工作業中。4.搞好工具管理。制定有效的工具管理制度可保證電力工具使用的科學性,如:施工人員領用工具時采取簽字登記的方式,這有助于工具器材的查詢管理,工具損壞后可根據企業制度要求賠償。另外,對于一些申請報廢的工具也要嚴格檢查,對將要報廢的工具需嚴格控制使用時間,避免發生意外安全事故。
安全法規體系的建設策略
對電力工程施工進行安全管理還要借助法律的力量,“依法治國”是我國社會現代化發展的先進理念,其倡導所有生產活動要在法律政策的保護下才能實現。從這一點看,在電力工程施工期間也應注重安全法律體系的建設,以規范施工人員的操作準則。根據筆者的工作經驗,在電力安全法律體系建設時需要把握以下幾個方面:1.更新法律法規。當前,我國現有的憲法體系還存在諸多漏洞,很多行業在發展中遇到的問題都缺少法律指導。電力工程建設也存在相關的法律漏洞,如:人為因素造成電力事故的處罰問題上,沒有明確的處理界限。這就需要立法部門從電力行業發展實際出發,不斷更新法律法規以促進行業發展。2.完善法律體系。創建科學的法律體系有助于保障電力工程建設,為電力施工創造良好的作業環境。政府部門應及時關注電力工程建設,為立法工作提供科學的參考依據。如:在企業管理、施工監測、質量考核等方面做好法律建設,讓各種安全管理問題都有法可以,保障了企業、人員等各方利益。3.加強修訂調整。對憲法中存在的問題及時修訂能提高法律的完整性。在電力工程施工階段,安全管理工作要注重相關法律的修訂,如:對安全管理工作實施法律監管,對特大性人為安全事故依法處理。修改法律內容既能完善法律體系,也能實現政策制度上的更新,為電力工程建設營造良好的環境。4.定期宣傳教育。政府在指導電力企業生產時,應全面倡導“安全第一”的科學理念,做好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在安全生產過程中要搞好電力安全法規的宣傳與教育工作,使企業領導和廣大職工的法律意識得到增強,避免工作中出現違規操作行為,有效降低施工中意外事故發生的次數。
在社會生產生活的許多方面都離不開電力工程的建設和應用。但是,在電力工程建設過程中因質量問題無法得以保障,也需要工程監理的工作來對電力工程進行質量監督和控制。現今,國內電力工程在監理過程中還存在一些問題,而這些問題的存在則反映著國內電力工程監理工作存在著不足,而本文就是針對這些不足展開的分析。
1工程質量控制與電力工程監理之間的關系
對工程先進行介紹,其主要工作職責就是對工程進行有效控制和管理,并且,其所具有的工作范圍包含工程預算、工程質量管理、工程進度等多方面內容。如果進行概括的話,那么監理工作是以“三控、兩管、一協調”。以此對工程建筑工期、工程質量等進行管控;對于工程安全等方面進行管理,且對工程建設合同執行效果等也要進行管理;在工程施工期間會涉及到諸多行業同時作業,所以監理工作在整個工期中就要對各個施工單位和部門之間進行協調,以促進整個工程質量能夠得到同步增長。而在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等的規定下,對工程雙方所簽訂的合同履行情況進行一定監督、對工程質量進行控制才是工程監理的主要工作內容。而在電力工程監理工作范圍上主要是確保電網在運行中的工程質量在合理范圍內,以此保證電網能夠在有效條件下運行。因工程質量是所有工程開展的基礎和重要保障,所以在電力工程監理中對工程質量進行控制才是電力工程監理重要工作內容。
2工程質量控制在電力工程監理中存在的問題
2.1對電力工程施工圖紙監督工作不到位
電力工程在施工過程中要先對其施工圖紙進行一定的監督。因施工圖紙是整個電力工程建設過程中要嚴格執行的程序,也是確保整個電力工程在施工過程中是否順利的先決條件。但是,對國內電力工程監理工作進行了解,其對施工圖紙經常監督不到位,且往往忽視了對施工圖紙的監督職能,而過多的則是以企業經濟效益為目標,對一系列電力工程建設問題進行的管理,無法發揮出監理職責對施工圖紙的監督功能,致使部分施工圖紙在應用過程中完整性無法得到保障。
2.2電力監理工作管理力度缺乏
在整個電力工程建設全過程中對其施工環節進行管理和監督是監理工作基本職責,也是保證整個施工環節順利進行的重要因素。但是,很多電力公司在電力工程施工過程中不注重監理工作,雖然在電力工程施工過程中都會安排監理人員,但是在實際施工中監理人員并不會全過程對監理工程進行監督,也就無法保證電力工程質量能否過關問題。
2.3缺乏完善的監理制度和規范
電力工程施工中監理工作要嚴格按照所定制的規章制度等來完成監理工作。但是,如果所定制的監理規章制度和規范等不完善的話也會導致監理工作無法發揮出應有的作用。如管理內容較為粗放、所定制規章制度可行性較低等。因此,因監督制度不完善而導致監理對工程質量無法得到有效控制,進而對電力工程深入管理產生影響。
2.4電力公司監理人員整體素質偏低
現今,國內電力公司監理人員在素質方面整體偏低,甚至有些監理人員并不具有電力工程相關專業知識,根本無法勝任電力工程監理崗位。并且,與發達國家相比,國內電力監理工作發展時間尚短,所以在理論和實踐等方面仍無法支持監理人員綜合素質得以提高。并且,電力工程監理工作大多是由一些電力公司老員工組織,而這部分老員工在技術素質上過硬,但是并不能根據時代的發展來掌握一些現代化的監理知識和技術,且對電力工程質量進行控制中也無法適應現今社會對電力工程監理崗位要求。除此之外,還有一部分監理崗位人員是由剛畢業學生所組成,這部分人員雖然所掌握的專業知識較為先進,但是其在工作經驗上較為缺乏,所以對一些問題和事件處理方法和手段上仍存在較大不足。
2.5對應用材料、設備等方面控制力存在不足
電力工程施工中所應用的材料以及設備等都對工程質量產生直接影響,是對質量控制和管理的重要保障。因此,電力工程企業采購人員在材料和設備選擇過程中就要嚴把質量關,且再由電力工程監理人員進行相應審核,以此對材料和設備質量問題進行有效控制。假如監理人員在該環節發現質量存在問題,那么則要根據存在的質量問題采取合理手段進行處理,如上報公司領導,或者直接退回采購部門要求其進行處理。對電力工程建設中應用材料和設備情況進行了解發現,一些施工單位為了謀取更多利益,會在電力工程施工所用的材料等方面偷工減料,或者是在施工工序上不規范,存在不達標的問題。而監理人員在材料和設備驗收過程中并未按照規定進行檢驗,所以造成工程用材料和設備在不合理的范圍下被應用,進而給整個電力工程造成嚴重的安全隱患。
3工程質量控制在電力工程監理應用的措施
3.1嚴格執行相應法律法規
電力公司在電力工程施工過程中可以通過招投標的方式來選擇最佳監理單位,以此能夠確保監理工作的有效性。并且,在招投標工作進行過程中一定要確保招標工作的公平和公開性,而在招投標工作方面也要完全按照國家招投標法律法規來執行,以此能夠確保電力工程監理人員能完全按照所定制的規章制度去落實和完成,也會按照國家相應法律法規進行監督和管理,能夠避免違規操作等事件的出現,確保監理工作能夠在電力工程中順利展開。
3.2加強對監理工作的管理
針對國內電力工程監理工作存在管理力度缺乏的問題,要先確保監理工作在實施過程中的可靠性,而在此基礎上要加強和完善對監理工作崗位的管理。比如,可以聘請一些個人資質較高、綜合素質較強的監理人員來持崗上證,能夠獨立的完成監理工作。并且,可以在工程質量控制過程中就質量問題能夠與其他部門進行協商,但是禁止出現相互推卸責任的問題;或者對監理工作發揮外部監督作用,能對電力工程監理實際工程控制效果進行了解,避免出現監理工作管理不利的問題。
3.3加強對電力工程監理工作人員整體素質和能力的提高
整個電力工程質量控制都是靠監理崗位所完成的,而監理人員綜合素質水平高低對其工程質量有重要影響。如果監理人員在綜合素質和能力上缺乏的話,那么必然無法保證監理工作能夠發揮出其應有作用。因此,加強對電力工程監理人員整體素質和能力的提高非常有必要。首先,選擇電力工程項目監理工作人員過程中一定要對監理人員綜合素質和能力進行審查,只有符合電力工程監理崗位要求才會被聘請;其次,監理單位要針對監理人員專業素質以及個人能力等方面要進行定期考核和測試,如果不合格者要進行相關培訓,在經過考核和測試之后才可以安排其監理工作。對于監理單位來說,其作為培養和控制電力工程監理人員的重要載體,如果其對監理工作人員要求高的話,不但能夠使其掌握更多電力工程監理方面能力,也會在電力工程質量控制過程中充分發揮其應有的作用;最后,對電力工程監理人員綜合素質方面進行培訓。因監理工作不單單要對工程質量進行控制,在監理過程中也會涉及到其他經濟型問題。因此,只有監理單位能夠重視監理工作所具有的重要性,能夠從人員綜合素質和能力方面進行培訓,以此才能對電力工程質量進行控制。
3.4充分發揮工程檢測技術的作用
監理工作本身較為復雜,不但要對材料和設備等進行嚴格審查,且在必要時要對建筑結構進行一定的檢測,能夠從源頭將質量問題進行嚴格管理。因此,工程檢測技術在電力工程中具有重要作用,監理人員可以對材料和設備等進行審核過程中就可以借助檢測技術進行應用,以此對質量問題進行嚴格控制。而對于施工中的工序也要進行相應核實,確保監理工作能得到確切落實。
4結語
電力工程是一項復雜、要求高、工序長的系統工程,能夠滿足人們生產和社會經濟發展對電力資源的需求。因此,對電力工程質量問題進行管理則變得尤為重要。對于電力工程監理人員來說,能夠對工程全過程進行質量和管理方面的控制,對各個工序進行嚴格把控,是確保電力工程順利進行的有效保證。
參考文獻:
[1]付丹.電力工程監理質量控制策略探索[J].中國新技術新產品,2016,(13):176-177.
[2]趙光輝.基于電力工程監理質量控制的幾點建議[J].建材與裝飾,2016,(10):255-256.
[3]胡扣成.關于電力工程監理質量控制的思考[J].中外企業家,2016,(05):198-201.
一、前言
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工程領域的招標工作成為一項重要的內容。招投標工作經歷了從無到有、從小到大的發展歷程,數十年來我國的招標工作已經深入到各行各業的重要固定資產投資,為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做出了突出貢獻。電力是國民經濟最核心的基礎能源,且隨著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人類對電力供應的需求量逐漸擴大,對供電質量也提出了越來越高的要求。電力作為國家建設的重要工程領域,其招投標工作必然決定著國有資產投資建設項目的工程質量,影響國家和人民的公共安全與切身利益。
二、電力工程招標行業現狀分析
近年來,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迅速發展,電力建設投資力度逐年擴大,極大地促進了電力產業的飛速發展。電力工程不同于其他工程項目,其特點在于投資規模大、建設周期長、專業要求高,因此主要的電力工程項目都要向國家有關部門申報備案,同時必須對其設計、施工、設備業務按國家規定進行招標。政策的保護和引導,刺激了電力招標產業的蓬勃發展,相應的電力招標機構也如雨后春筍般獲得較快的發展和進步。電力招標電力機構的發展主要依賴于國家對電力建設的投入和關注,同時政府和社也對招標機構進行監督和管理,確保電力招標管理步入正軌運行,堅決杜絕違背招標管理法律規定的行為。目前,我國電力招標機構的發展良莠不齊,大多數機構的管理水平較低,缺少專業人才和隊伍建設;同時,由于市場經濟的影響,以及招標業務的劇增,一部分實力雄厚、經驗豐富的建筑工程或機電設備招標機構也積極參與到電力工程招標市場,刺激了電力招標市場的競爭,在一定程度上也促進了國內電力招標管理模式的優化和管理水平的提高。電力招標機構如何通過優化管理模式,來快速提高企業競爭能力和經濟效益,已成為這類企業需要重點思考的問題。
三、電力工程招標管理思路與模式探討
電力招標機構作為電力工程項目的招投標中介機構,其招標管理的目標是在嚴格遵守國家法律規定和維護法律權威性的基礎上,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為招標人和投標人提供合法合規的優質高效咨詢服務,同時也提高自身的經濟效益和市場競爭力。據此,電力招標機構的主要管理思路是圍繞合法合規與優質高效這兩個中心,全力貫徹和落實專業化、權威性的招投標咨詢服務,實施專業化的業務管理、網絡化的信息管理和市場化的經營管理,全面推進招投標中的各項管理工作。目前,我國電力招標管理的主要模式如下:
(一)通過實施規范化的服務管理模式,確保電力招標工作的合法合規。
通過加強對相關法律法規的培訓,確保招標服務始終合規合法,構建規范化的招投標咨詢服務管理模式。在這種管理模式下,招標機構的相關人員必須努力學習招標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認真學習電力行業的相關制度及標準,準確把握電力工程建設及電力物資招標的風險點,加強對招標方案的調研和分析,不斷完善和優化招標服務的過程,強化員工的服務意識。這種模式對管理者及工作人員的個人素質要求較高,需要全員主動學習和團隊建設,不僅有助于企業自身提高競爭力,還能夠促進整個電力招標行業的從業人員素質和管理水平。
(二)通過推行專業化的業務管理模式,提高電力招標機構的專業水平。
電力招標管理不同于一般招標工作,首先電力專業的技術性就特別強,其次該領域的工程質量一般會涉及公共安全,因此其性質完全不同,必須引起足夠的重視。作為電力招標機構,其從業人員必須具備足夠的專業水平,而且要通過培訓和實地調研等形式不斷提升人力資源的專業化素質。只有了解了先進生產工藝與施工技術,提高標書編制的專業化水平,優化團隊人才資源的配置,才能確保為相關企業提供優質高效可靠的咨詢服務。
(三)通過采取網絡化的信息管理模式,提高電力招標工作效率和質量。
在信息技術飛速發展的當今社會,可以通過搭建招標網絡信息平臺,實現內部的資源共享,提高內部員工對各項專業化信息的查詢和借鑒,有益于提升招標咨詢服務的質量和水平。通過建設網絡化信息平臺,構建招標管理信息系統,建立招標業務管理信息系統及投標商數據庫、評標專家數據庫等,促進電子化評標工作的發展,降低評標成本,提高評標效率。
(四)通過強化市場化的經營管理模式,擴大電力招標機構的市場份額。
市場經濟是目前電力招標行業的整體環境,因此一切招標活動都應遵循并符合市場經濟體制。通過不斷拓展業務范圍,提高業務收入,促進電力招標行業的市場發展前景。實施經營市場化,強化合同管理及相關費用的按時收取,不斷創新資金管理模式,提高資金運作效率,充分運用金融工具實現資金的合理合規管理和運作,提高資金運作效率。
四、電力工程招標風險管理分析
風險管理是項目管理的重要內容,因此也是招標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電力招標項目一般投資較大,周期較長,實施過程中收到各方面因素的影響較敏感,因此其風險控制的準確度將對項目產生重要的影響。電力工程招投標階段的風險分析是業主和承包商的一項核心內容,工程自身及外部環境的復雜性給風險識別帶來了諸多的困難。其風險源主要來自社會政治經濟的影響、自然及客觀環境的影響、材料設備及人員方面的影響以及設計技術與施工技術方面的風險等,這些風險需要在招標前及招標過程中依靠項目管理人員及專家團隊進行分析預測和響應控制。
合理的風險分配對于電力招標工作顯得十分重要。首先,從電力工程整體效益出發,要最大限度地調動和發揮各方面的積極性,需要適度控制項目參加者承擔任何風險的比例,讓各方在合適的恰當范圍內承擔相應的風險責任,通過對風險的分配來加強合同各方的責任心和積極性,實現對招標工作更好的計劃與控制。風險分配體現了責權利三者的統一和平衡,風險的責任和權力應是平衡的,而且風險與機會要盡可能對等。作為電力招標機構,要為招投標單位提供良好的咨詢服務,讓參與者明確各自存在的風險,提前做好對風險的預測、計劃、控制,實施過程中迅速采取控制風險措施來做好風險響應。比如采用國際慣例FIDIC合同條款,明確地規定了承包商和業主之間的風險分配,比較公平合理。
五、結束語
總之,要加強電力工程招標機構的管理,不能忽視內部建設問題。首先,要加強職業道德建設,確保在過程中堅持原則,主持公道,以良好的形象獲得社會的信賴。其次,還要加強從業人員自身的業務水平,注重本專業的業務知識學習,洞悉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訴訟、索賠和管理方面,對招標人員進行招標投標方面的法律法規的業務培訓,實行持證上崗制度。此外,還需要國家創造招標機構的發展有利的外部條件。
參考文獻:
2工程質量控制在電力工程監理中存在的問題
2.1對電力工程施工圖紙監督工作不到位。電力工程在施工過程中要先對其施工圖紙進行一定的監督。因施工圖紙是整個電力工程建設過程中要嚴格執行的程序,也是確保整個電力工程在施工過程中是否順利的先決條件。但是,對國內電力工程監理工作進行了解,其對施工圖紙經常監督不到位,且往往忽視了對施工圖紙的監督職能,而過多的則是以企業經濟效益為目標,對一系列電力工程建設問題進行的管理,無法發揮出監理職責對施工圖紙的監督功能,致使部分施工圖紙在應用過程中完整性無法得到保障。2.2電力監理工作管理力度缺乏。在整個電力工程建設全過程中對其施工環節進行管理和監督是監理工作基本職責,也是保證整個施工環節順利進行的重要因素。但是,很多電力公司在電力工程施工過程中不注重監理工作,雖然在電力工程施工過程中都會安排監理人員,但是在實際施工中監理人員并不會全過程對監理工程進行監督,也就無法保證電力工程質量能否過關問題。2.3缺乏完善的監理制度和規范。電力工程施工中監理工作要嚴格按照所定制的規章制度等來完成監理工作。但是,如果所定制的監理規章制度和規范等不完善的話也會導致監理工作無法發揮出應有的作用。如管理內容較為粗放、所定制規章制度可行性較低等。因此,因監督制度不完善而導致監理對工程質量無法得到有效控制,進而對電力工程深入管理產生影響。2.4電力公司監理人員整體素質偏低。現今,國內電力公司監理人員在素質方面整體偏低,甚至有些監理人員并不具有電力工程相關專業知識,根本無法勝任電力工程監理崗位。并且,與發達國家相比,國內電力監理工作發展時間尚短,所以在理論和實踐等方面仍無法支持監理人員綜合素質得以提高。并且,電力工程監理工作大多是由一些電力公司老員工組織,而這部分老員工在技術素質上過硬,但是并不能根據時代的發展來掌握一些現代化的監理知識和技術,且對電力工程質量進行控制中也無法適應現今社會對電力工程監理崗位要求。除此之外,還有一部分監理崗位人員是由剛畢業學生所組成,這部分人員雖然所掌握的專業知識較為先進,但是其在工作經驗上較為缺乏,所以對一些問題和事件處理方法和手段上仍存在較大不足。2.5對應用材料、設備等方面控制力存在不足。電力工程施工中所應用的材料以及設備等都對工程質量產生直接影響,是對質量控制和管理的重要保障。因此,電力工程企業采購人員在材料和設備選擇過程中就要嚴把質量關,且再由電力工程監理人員進行相應審核,以此對材料和設備質量問題進行有效控制。假如監理人員在該環節發現質量存在問題,那么則要根據存在的質量問題采取合理手段進行處理,如上報公司領導,或者直接退回采購部門要求其進行處理。對電力工程建設中應用材料和設備情況進行了解發現,一些施工單位為了謀取更多利益,會在電力工程施工所用的材料等方面偷工減料,或者是在施工工序上不規范,存在不達標的問題。而監理人員在材料和設備驗收過程中并未按照規定進行檢驗,所以造成工程用材料和設備在不合理的范圍下被應用,進而給整個電力工程造成嚴重的安全隱患。
3工程質量控制在電力工程監理應用的措施
3.1嚴格執行相應法律法規。電力公司在電力工程施工過程中可以通過招投標的方式來選擇最佳監理單位,以此能夠確保監理工作的有效性。并且,在招投標工作進行過程中一定要確保招標工作的公平和公開性,而在招投標工作方面也要完全按照國家招投標法律法規來執行,以此能夠確保電力工程監理人員能完全按照所定制的規章制度去落實和完成,也會按照國家相應法律法規進行監督和管理,能夠避免違規操作等事件的出現,確保監理工作能夠在電力工程中順利展開。3.2加強對監理工作的管理。針對國內電力工程監理工作存在管理力度缺乏的問題,要先確保監理工作在實施過程中的可靠性,而在此基礎上要加強和完善對監理工作崗位的管理。比如,可以聘請一些個人資質較高、綜合素質較強的監理人員來持崗上證,能夠獨立的完成監理工作。并且,可以在工程質量控制過程中就質量問題能夠與其他部門進行協商,但是禁止出現相互推卸責任的問題;或者對監理工作發揮外部監督作用,能對電力工程監理實際工程控制效果進行了解,避免出現監理工作管理不利的問題。3.3加強對電力工程監理工作人員整體素質和能力的提高。整個電力工程質量控制都是靠監理崗位所完成的,而監理人員綜合素質水平高低對其工程質量有重要影響。如果監理人員在綜合素質和能力上缺乏的話,那么必然無法保證監理工作能夠發揮出其應有作用。因此,加強對電力工程監理人員整體素質和能力的提高非常有必要。首先,選擇電力工程項目監理工作人員過程中一定要對監理人員綜合素質和能力進行審查,只有符合電力工程監理崗位要求才會被聘請;其次,監理單位要針對監理人員專業素質以及個人能力等方面要進行定期考核和測試,如果不合格者要進行相關培訓,在經過考核和測試之后才可以安排其監理工作。對于監理單位來說,其作為培養和控制電力工程監理人員的重要載體,如果其對監理工作人員要求高的話,不但能夠使其掌握更多電力工程監理方面能力,也會在電力工程質量控制過程中充分發揮其應有的作用;最后,對電力工程監理人員綜合素質方面進行培訓。因監理工作不單單要對工程質量進行控制,在監理過程中也會涉及到其他經濟型問題。因此,只有監理單位能夠重視監理工作所具有的重要性,能夠從人員綜合素質和能力方面進行培訓,以此才能對電力工程質量進行控制。3.4充分發揮工程檢測技術的作用。監理工作本身較為復雜,不但要對材料和設備等進行嚴格審查,且在必要時要對建筑結構進行一定的檢測,能夠從源頭將質量問題進行嚴格管理。因此,工程檢測技術在電力工程中具有重要作用,監理人員可以對材料和設備等進行審核過程中就可以借助檢測技術進行應用,以此對質量問題進行嚴格控制。而對于施工中的工序也要進行相應核實,確保監理工作能得到確切落實。
4結語
電力工程是一項復雜、要求高、工序長的系統工程,能夠滿足人們生產和社會經濟發展對電力資源的需求。因此,對電力工程質量問題進行管理則變得尤為重要。對于電力工程監理人員來說,能夠對工程全過程進行質量和管理方面的控制,對各個工序進行嚴格把控,是確保電力工程順利進行的有效保證。
作者:鐘承金 單位:深圳市威彥達電力工程監理有限公司
參考文獻:
[1]付丹.電力工程監理質量控制策略探索[J].中國新技術新產品,2016,(13):176-177.
[2]趙光輝.基于電力工程監理質量控制的幾點建議[J].建材與裝飾,2016,(10):255-256.
1.“三公”原則。即“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投招標是面向全體建設行業的一個公開行為,其過程的透明性可以預防腐敗問題的發生。招標人要公開發表招標啟事,邀請符合條件的所有投標人進行投標,同時要對投標人說明將要建設的電力工程的技術和標準,并將不需要保密的數據進行公開,將整個過程置于社會的監督中,防止不正當交易行為出現。
2.按實力競爭,按程序辦事。要想獲得工程的設計、建設和監察的管理權,就要投標單位按實力進行競爭。市場經濟的實質就是優勝劣汰,對資源進行優化配置,以競爭促發展,提高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所以投標單位是否能夠贏得競標,關鍵在于自己的實力。同時,我國已經建立起來了一系列關于投招標的法律法規,投招標過程必須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辦事,不能夠隨意變更,以防出現違法行為。
二、電力工程建設投招標出現問題
目前投招標已經在電力工程建設中開始推行,但是仍然不成熟,出現了種種的問題,主要有以下幾種:
(一)評標的委員會起不到應有的作用。評標的委員是一些在電力建設工程中具有威望的專家,但是他們卻得不到應有的重視。一些招標單位認為委員會對于選擇投標人僅僅起到參考性的作用,中意就采用,不中意就不采用。一些招標人為了使最后結果達到自己想要的目的,就想要將評標的委員會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他們采用自定專家的標準,在聘用專家時并不考慮專家的技術,而是看其是否能按照自己的要求評標。如果無法按照自己的標準聘用專家,就對專家進行賄賂,要求評標的專家發表言論時偏向于其中意的內定中標人。
(二)評標的標準不統一。評標的關鍵問題就是評價標準的制定,雖然一般的評價標準是用綜合評定的方法對投標書進行評價,但是在實際過程中,對綜合評標的標準卻不一樣,不同的招標方往往采用對自己有利的標準。招標方在對標底進行規定時,有的將投標人獲得國檢質量獎勵的業績定為5分,有的指定為3分。另外,評標標準的公開時間也不同,有的是在投標截止之日就會公開評標的標準,有的是在投標人確定后公布標準,有的招標單位甚至根本不公開評標標準。這樣就會在投招標過程中容易產生漏洞,產生問題。
(三)評定廢標的標準不一致。所謂的廢標,是指投標人在競標過程中,失去了經濟價值,投標的文件被作廢,當然投標人一般會竭力避免這種情況的出現。之所以會出現廢標,常因有兩種:一種是投標書不符合招標文件的規定,比如競標單位的評價標準達不到,或者是投標書的文字描述不清楚,不符合要求和規定,還有是由于投標書的遞交超過了截止時間;另一種是競標單位本身存在問題,例如投標書的描述不符合招標項目的要求,競標單位的經濟條件和技術達不到招標單位的要求,或者是對工程的設計時間,工程的完成期限滿足不了招工方的條件。前一種問題只要競標人謹慎對待,一般不會出現嚴重的問題,第二種問題則比較嚴重,尤其是涉及到招標方在招標文件中設定的最低價,則是是否會出現廢標的關鍵性部分。很多的招標單位都會將不滿足招標文件的招標書作廢。
三、應對電力工程投招標問題的措施
(一)國家應該從法律上進一步的進行完善。盡快對電力工程建設的投招標過程進行細化,將投標人和招標人的各項權利和義務都進行規定,使招投標的各個方面都有法律依據。同時要增強《招標投標法》的推行,各級監督部門和執法部門要履行好自己的義務,加強對招標投標工作的指導和規范。尤其要注重的一點是,對于在投招標過程中出現的行賄受賄的嚴重行為要給予刑事制裁,而不能僅僅是行政處分。
(二)對于電力行業而言,要從自身進行調整,加速產業結構的變更,積極調整,與國際接軌。在投招標過程中,電力企業已經不是國家壟斷行業,而是要投入到市場的競爭中去,這也是許多電力企業感受到市場競爭的激烈性和競爭性。只有真正提高行業的整體實力,才能夠面對開放的市場不慌張,沉著應對出現的問題。
(三)針對參加投招標的電力企業而言,要作出以下調整:1.認真學習法律法規,自覺準守行為規范。投標招標的法律知識不應該只是被法律人員所掌握,還應該成為企業人員和投招標商的必須知識。2.積極引進高技術人才,更新技術,更換設備,提高工程的質量,同時要將企業由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降低企業的運營成本。競標公司要學會營造自己的良好聲譽,提高企業的軟實力。制定新的發展和營銷戰略。
在人民生活當中,電力行業為主導產業,其運行的好壞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生產生活有著直接性的關系。要想保證電力能夠穩定安全的運行,關鍵因素在于電力工程監理人員的能力以及素質。但是,近年有頻頻的發生電力安全事故,各地的供電能力對于社會發展的新需要也無法進行良好的滿足,對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水平造成了嚴重的阻礙,引發了安全事故進而造成了財產損失。在如此的狀況下,電力企業關鍵就要做到堅持改進電力工程監理人員工作以及將其的素質能力給提高上去,對監管進行加強,細化監理工作的管理內容以及完善工作流程。這樣才能保證能夠電力供應平穩,高效的推動電力企業發展,給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打下一個堅實的基礎。
2 當前電力工程監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2.1 整個建筑工程監理服務的價格體系不規范,企業惡性競爭加劇
最近一些年從我國與建筑行業監理單位的調查數據有關的顯示看來,有一年我國總共有5475家工程監理的企業,在行業總體過程中出現了供過于求的情況。工程監理企業有關的法規、法律不健全以及監管力度不夠等很多原因的影響,使大量的企業為了各自的私利而忽略了對企業的長遠發展與整體利益,相同行業間不斷進行著惡性競爭。首先,沒有制定符合標準的工程監理費,數額太少,從而使監理企業平常開展的監理工作需要得不到滿足;其次,沒有充足的市場化程度對于監理行業而言,常常發生行業內惡性競爭的現象,致使大量的工程監理費比普通的監理成本還要低,這種現象下,監理單位在投入監理人員的數量上必定不夠,甚至還可能讓那些基本沒有從業資格的人來從事工程監理的工作,從而使工程項目的監理控制力度降低了。長期下去,監理企業在社會公眾的整體形象必定會遭受惡性循環的損害,因此對發展工程監理企業帶來了許多負面影響。
2.2 監理隊伍無較高的整體素質
監理隊伍沒有較高的整體素質是因為缺乏全方位控制的能力以及法律以及經濟管理知識。一些監理單位因無配套的人才,大部分的質量檢查通過技術手段進行,而不能運用合同手段以及經濟手段來進行全過程全方位的控制,在這樣的情況,監理的作用自然不能夠得到充分的發揮。由于控制能力以及項目管理的薄弱,質量監督工作只能在現場進行,我國電力工程監理工作的主要問題也在于此。
2.3 尚未完善的電力監理相關法律法規
雖然我國已經頒布了和電力監理相關的法律合法規,但是仍然有大量法律法規沒有健全,因此不能夠形成整體的體系結構,還有很多要求改進的地方。比如:有部分電力監管工程師的權責認證問題就發生了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等一系列的問題,與此同時行政管理的黑箱操作與企業本身低下的服務意識對電力監理管理與企業產生嚴重的影響與阻滯。另外,很多個部門的管理權限出現互相交叉重疊的問題,此類多頭管理與條塊分割的現狀可能會對企業的管理工作造成嚴重的影響,不能夠對行業管理制定的政策進行統一,導致企業內部的矛盾激化,對企業的發展和穩定非常不利。
2.4 電力監理誠信體系還不健全
因為我國整體監理業務的起步太晚,所以對相關的與工程監理誠信制度方面的建設并不是很充足。因此當前我國監理從業人員的監理企業與個人誠信的企業誠信還有待考慮。目前,我國監理企業的誠信問題在這兩個方面常常發生,致使誠信危機蔓延與整個行業范圍之內,最后是還是使整個行業的利益受到傷害。例如當前大量監理企業應為條件有限,而受到多種原因的影響,從而導致企業的資質不能夠到達甲級和乙級的標準,所以都走捷徑,通過掛證的方式達到企業資質等級的需要,可是事實上企業的人才標準和儲備與實際管理水平的規定相差太遠。
3 加強電力工程監理工作的有效措施
3.1 制止不正當競爭
電力工程監理能許多的操作內容,目前尤其是重視規范監理取費標準。市場競爭十分的激烈,每項工程都的競投單位最少也有七八家,這本來是一件很好的事,但是存在有些單位為了能承攬到工程,通過一些不正當不規范的手段來將競爭力提高,將他人排擠掉,現今為明顯的方式就是主動將取費標準壓低。此行為雖可攬到監理業務,但同時也將隱患留在了電力工程監理的實際操作中。妖之道業主只會認同好的成果。基本上低價的代價都是“賠了夫人又折兵”,有礙于所在單位的長遠發展。因此,規范監理的基礎就是合理的取費標準,它創造出必要的物質基礎提供給項目的實際監理。
3.2 加強監理人才的培養以及引進
監理人員素質能夠直接決定電力工程監理工作的成敗與好壞,每一個監理單位最基本、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強化隊伍建設、以人為本、努力提高人員綜合素質。我國已加入WTO多年,我們對于國際上被普遍接受的規則要做到認真學習以及研究,監理領域多方面上要和國際慣例進行接軌,大型以及有著較高綜合素質的工程監理企業應率先進行采取行動,憑借著自身的雄厚實力,吸引大批的綜合性較高的復合性人才以及高素質的專業人才,快速的走向世界。一方面,對年輕的監理人員制訂出科學可行的業務學習要求以及計劃,通過采用的方式都是以老帶新的方式來進行理論學習以及實踐,加速培育年輕監理人員成長;另外,要對外聘人才要愛護,尤其是要設法留住工作認真負責以及技術素質高的外聘監理人員,并將其特長給充分的發揮出來。但外聘人員中也存只是想短期的賺錢,導致有問題出現在駐地辦管理上,甚至吃還會時常的出現要、拿、玩、卡現象,造成較多廉政上的問題。所以對于外聘人員進行聘用時,對其職稱、資質以及業績情況進行嚴格的審查,對其業務水平進行考核,避免出現那些濫竽充數著。
3.3 健全監督機制
現今,有關建設工程監理的條款在我國頒布的法律法規中是不少,也有較多的地方性法規以及部門規章,這表明了電力工程監理的法律地位。但在市場機制以及市場運行方面還是比較的薄弱。應當在對經驗進行總結的基礎上,對國際上通行的做法進行借鑒,將相關的之際給建立完善好。這樣,我國的電力工程監理才能夠走上有法可依以及有法必依的軌道。監理企業對于之前的工作經驗要進行不斷的總結,對問題要做到及時的發現,及時將完善的措施提供給制定法規部門。這樣才能夠讓監理市場的法規體系持續性完善,讓我國監理行業不斷規范化以及制度化。
3.4 加強行業誠信體系的建設,改變監理行業的不良社會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