緒論:寫作既是個人情感的抒發,也是對學術真理的探索,歡迎閱讀由發表云整理的11篇法律服務專業范文,希望它們能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啟發。
為推進全省重點建設項目順利進行,2009年。促進全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省司法廳、省發展改革委聯合成立了省重點建設項目法律服務團。一年多來,法律服務團通過健全規章制度,草擬、修改和審查合同,參與前期談判和招商引資,參與訴訟,組織法律知識培訓等活動,有效規范了重點項目的運行,切實保護了項目單位的合法權益,提高了項目單位的整體管理水平,得到項目單位的廣泛歡迎,全省乃至全國引起了強烈反響。
第一,要為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黨的十七大提出的一個重要目標和重大任務。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一個非常重要的方面就是加強法治政府建設。去年國務院了《關于加強建設法治政府的意見》,對進一步提高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加強和改進制度建設、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依法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等提出了明確要求。廣大法律服務工作者要充分發揮專業優勢,為政府立法、行政決策、行政監督、處理糾紛、化解矛盾、解決難題、維護穩定出謀劃策,搞好服務。同時,注意發揮法律服務團聯系政府機關和社會各階層的橋梁作用,一方面要加強法律法規和形勢政策宣傳教育,為法律法規和政策的正確實施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另一方面要積極協助政府機關拓寬監督渠道,幫助完善政務公開和行政監督機制,進一步提高政府機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第二,要為全省經濟社會科學發展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前不久召開的全省領導干部大會和省政府全體會議,對全省經濟社會發展提出了新的要求,法律服務團要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會議精神,緊緊圍繞科學發展這個主題和轉變發展方式這個主線,進一步拓展法律服務領域,創新法律服務方式。要圍繞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加快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等領域開展法律服務;要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繼續加強和改進重點建設項目法律服務工作措施;要以“優化環境、規范管理、促進發展”為目標,更多地關注中小企業發展,幫助其建立和完善規范的企業管理制度,運用法律手段破解企業發展難題,為民間資本進行資本重組聯合和參與企業改革發展、民營企業投融資和參與國際競爭、民間投資轉型升級和自主創新、知識產權保護等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
一、走專業分工的發展道路是律師的職業特點所決定的
律師是依法取得律師執業證書,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執業人員,應是精通業務的專業人員,律師應成為“法律之師”,而隨著我國法制建設的不斷進步,要真正成為“法律之師”,必須在某一領域,培養自己的專長,成為某個領域的“法律之師”。
作為律師執業機構的律師事務所在不可能成為專業律師事務所的情況下,只有培養自己的專業律師才能為當事人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
二、走專業分工的發展道路是拓展法律服務領域的需要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法律服務領域在不斷拓展,律師的服務領域由原來的刑、民、經等訴訟業務,向政府企業各個領域的非訴訟發展,凡是法律調節的領域均成了律師服務的陣地。服務領域的拓展,決定了原先那種各類業務均能辦理的“萬金油”型的律師已不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新形勢下要求律師必須學術有專長,術業有專攻,在某一領域把業務做精,因此專業分工成為適應服務市場要求的必要措施。
三、走專業分工的發展道路是培養大牌律師的必由之路
作為一名律師應全面掌握各種法律知識,做到法條精通、法理精通,并能熟練運用,在辦理各類案件中不斷學習、豐富和發展自己。但一個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只有確認了自己在某一領域的主攻方向才能集中精力鉆研業務,在辦理該類案件的過程中才能駕輕就熟,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不斷提高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四、走專業分工的發展道路、提高服務質量是律師誠信執業的落腳點
加強律師誠信建設的活動,通過建立完善執業公示制度、委托制度、執業利益沖突調查制度、律師執業責任保險制度、律師誠信信息披露制度及投訴查處制度等,目的在于建立誠信機制體系,提高法律服務質量,保持政治可靠,業務精湛,服務優良的隊伍本色,為國家、為社會、為當事人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而提供專業服務,提高法律服務質量正是律師誠信執業的落腳點和歸宿。
基于以上認識,我們衡正源律師事務所在執業過程中堅持走專業分工的發展道路,努力培養自己的專業律師,不斷提高法律服務質量,現已取得初步成效,具體做法有以下幾點:
一、成立專業法律事務部,促進律師的專業分工
我所成立不久即以各位律師的個人愛好和業務專長為基礎成立了公司法律事務部、金融與知識產權法律事務部、民事與房地產法律事務部及刑辯與教育法律事務部,使各位律師的業務活動納入專業法律事務部,讓在某一領域有專長或愛好的律師能在一個法律事務部經常進行交流探討,做到相互學習,不斷提高。日常業務管理納入業務部活動范疇,重大業務討論及業務學習均以業務部為單位進行。
二、通過各項制度,為專業分工創造條件
為實現專業分工,我所從分配制度、案源調節、圖書資源配置、辦公場所布置等方面為專業分工創造條件。我所現擁有自主產權寫字樓373平方米,為執業律師提供寬敞舒適的工作環境,也為專業分工提供了相對獨立的工作空間;在案源調節方面,凡由所里統一安排的案件,一律按專業分工進行調節,保障專業鍛煉的機會,提供專業法律服務;再如有業務培訓的機會,我們直接按專業分工,派該領域的律師參加學習培訓;購置的圖書資料也按各法律事務部的需求,并由各專業律師優先使用等,上述措施為專業分工創造了有利條件。
三、鼓勵專業研究,努力培養各專業的學術帶頭人
我們鼓勵律師業務實行專業分工的同時,鼓勵律師在辦好業務之余開展學術研究,并將律師調研成績作為百分考核的重要內容之一,力爭在各個法律領域培養自己的學術帶頭人。并利用周六業務學習的時間,讓學有專長的律師上臺講授有關專業、法理知識,帶動全體律師不斷提高業務水平。我所律師多次為市經貿委、藥檢局等單位舉辦專題講座,并在國家級核心期刑發展論文多篇。
四、通過專業分工不斷提高法律服務質量,努力培養自己的專業律師
我所通過實行專業分工,促使每個律師在某一個或兩個領域內學有專長,并逐漸精通,不斷提高服務質量,真正成為專業律師。現我所內部已在公司法律事務、金融、知識產權、房地產和刑辯等領域培養出自己的專業律師,為當事人提供優質的專業的法律服務,得到當事人和社會各屆的認可。
服務質量是律師業發展的生命線,也是對律師業誠信建設水平的真實檢驗,通過專業分工,提高服務質量,使律師能夠為當事人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同時以有效的服務質量控制體系,檢驗專業分工
對服務質量的提高和促進。
我所通過上述做法和措施讓每一位律師都能做到術業有專攻,學業有專長,不斷提高服務質量,在整體不能成為專業所的情況下努力培養出自己的專業律師。我們堅信經過長期不懈的努力,我們一定能夠實現爭創品牌律師事務所的目標,一定能夠培養出自己的知名的專業律師,為維護公平正義和構建和諧社會做出應有的貢獻。
《走專業分工的發展道路培養專業律師提供專業服務經驗交流》來源于,歡迎閱讀走專業分工的發展道路培養專業律師提供專業服務經驗交流。
姜大源教授在研究了世界職業教育課程的改革與發展趨勢之后認為,職業教育課程改革應從以下方面著手:第一、職業教育的課程應該從工作崗位、工作任務出發;第二、職業教育要強調能力本位;第三、職業教育要求企業與學校合作;第四,職業教育中的工作過程很可能是一條路徑、一個手段、一個結構。…對于高職法律專業來講,我們培養的人才應定位在:面向基層、面向法律服務一線。培養合格的應用性人才,需要我們不斷地深化法學教育教學改革,其中,以就業為導向的課程體系設置和突出崗位技能的教學內容改革成為教學改革的重點。本文結合我校法律文秘專業實踐教學經驗,提出了從診所教育到社區服務實踐教學改革的新思路。
一、高職法律專業實踐教學改革刻不容緩
進人21世紀以來,高等職業教育發展勢頭良好,為社會培養和輸送了大量的實用性人才,高職畢業生的就業狀況呈現良好態勢。同時,我們也應看到,一些專業的畢業生轉向改行,主要是由于課程設置與就業崗位群不太對口,過于強調理論教學,重視理論知識的講授和灌輸,忽視學生專業操作技能的提高,法律專業在一定程度上也存在這種現象。這使得實踐教學改革變得十分迫切。
1.傳統的法學教育方式不適應高職教育特點
傳統的法學教育方式重視法學理論的講授和詮釋,其具體方式是:教授在課堂上照本宣科,詮釋律令,講案說例,然后學生自己讀書看法,讀的主要是律令和注釋等。這種教育方式主要有兩種:一是單向灌輸,或稱“灌輸式”教育,即教師在講臺上對所要講授的知識逐一宣講,引經據典,說文解字,并且根據其他部門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等對知識進行深化和擴展,使學生在教師的理論“轟炸”下記住所學的內容和知識點,學生只能被動地接受。師生之間缺少對話和交流,考試只是側重于對記憶力的考查而不是對知識的真正融會貫通。另一種則是通過案例進行教學,但所選案例大多是任課教師根據自身的偏好從教科書或網絡上選取,且基本上已有結論,對于這樣的案例,雖然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理解相關知識,但學生不能從案例中學到實務操作的技巧,因而效果有時也會打折扣。
2.客觀條件也制約了高職法學實踐教學改革的變化和發展
首先是承擔高職法律課程教學的教師自身的條件的制約。一是這些老師基本上都是傳統法律教育的產品,他們本身都經過嚴格的專業訓練,理論知識豐富,專業功底深厚,但重理論、輕實踐,理論與實踐相脫節的傳統教育模式也嚴重制約了他們的創新能力和創新思維。因此,在教學過程中,他們也會自覺不自覺地沿習了導師的做法,再一次成為傳統教育模式的傳播者;二是高職法律教師還有一些尚未取得律師資格,繁重的教學任務也使得那些取得律師資格教師放棄了一些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機會,自身條件的局限影響了教師進行實踐教學改革的積極性。其次是一些高職院校由于體制等方面的原因,課程改革的硬件投入不足,有的院校沒有建立模擬法庭、法律實訓室、法律服務工作室等,有的雖然建立了模擬法庭或法律實訓室,但設置不夠規范,或者是管理制度不健全,或者是隨意性強,使用效率不高。第三,高職法律課程設置尚未形成規范的體系與國外先進的法學教育理論相比,我們的法學教育在課程設置等方面差距明顯。以美國為例,美國法學教育對于從業者基本技能有十項基本要求,規定的非常具體而細致,這使其法學教育具有非常明確的目標,可以大大減少法學教育內容、方式等方面的盲目性。而我國的法學教育在課程設置上盲目性較大,特別是高職法律專業在課程設置上論證不夠充分,相關部門強調理論教學以“必需”、“夠用”為標準來設置課程,但“必需”、“夠用”的標準卻很含糊,有限的學時也影響了實踐環節教學改革的進行。
3.以就業為導向的高職教學改革潮流對法律
專業實踐教學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高職法律專業的課程設置不能照搬普通高校法律本科的課程,以就業為導向的高職教學改革潮流要求法律專業的課程設置與市場需要“貼”在一起,實踐教學改革也應以就業為導向,學究式的理論研究方法、磚頭般的學術專著、理論法學的比較研究等只能通過學術講座的方式介紹給學生,法律專業學生的動手能力具體體現在對一個一個具體法律糾紛的解決上,而這種能力的提升僅靠課堂灌輸是遠遠不夠的,因此,探索新的實踐教學改革思路已迫在眉睫。
4.診所教育理念對培養實用性法律人才起到了積極影響
法律診所教育的形式借鑒了醫學院診所教育的模式。在醫學院就讀的學生需要花費較多的時間從事臨床實習,從實踐中學會診斷和治療疾病。當法學教育引入這種教學方法時,法學院引用了“診所”的稱號,就產生了“法律診所”這一法學領域特有的名稱。學生在一個真實或虛擬的“法律診所”中,在教師的指導下為處于困境中的委托人提供咨詢,“診斷”他們的法律問題,開出“處方”,為他們提供解決問題的方法,并親自為他們提供法律服務。這做法類似于醫學院的臨床實習,即從實踐和經驗中學習法律執業技能。用一句話來概括診所式法律育,就是“通過法律實踐學習律師的執業技能”。種教育模式起源于美國,現已在中國的一些名牌學法律院系展開,如中山大學法學院即成立了法診所、武漢大學的“診所法學教育”,是在“武漢大社會弱者權利保護中心”的基礎上,建立一個綜性的法律診所,這種診所教育方式有效地提高了律專業學生的專業能力,受到了法律專業學生和社會的歡迎。但這種新型的教育模式目前僅限于條件較好的普通高校,在高職院校,至今尚未開展診所教育。從診所教育培養法律人才的效果來看,這種模式值得在高職院校推廣。
5.公民維權意識的增強為開展社區法律服務提供了契機
與上個世紀中后期相比,新時期的公民法律意識有所增強,在發生糾紛后,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已成為人們解決糾紛的首要選擇。公民的維權領域涉及到婚姻繼承、房屋地產、合同糾紛、知識產權糾紛、侵權賠償甚至環境污染等公益訴訟,但由于法律知識的欠缺,許多公民在糾紛發生后往往會尋求專業人士的幫助,這為法律專業學生開展社區法律服務提供了良好契機。
二、社區服務實施背景及方案
教育部16號文件和廣東省教育廳102號文件是開展社區服務的理論基礎,模擬法庭和診所教育實踐是開展社區服務的現實依據。
1.現行的模擬法庭和診所教育存在固有的缺陷
法學教育經歷了案例教學、模擬法庭、診所教育的階段,案例教學是將現實生活中已經發生的真實案例通過教師宣講、學生討論、觀看視頻等方式進行;模擬法庭是在教師的指導下,由教師或學生選擇根據教學需要選擇案例,由學生扮演法官、公訴人、辯護人、被告等角色,在相對固定的場所(有的學校也是在教室)進行;診所法律教育以提問、討論式教學為主,以面向社會的法律診所為依托,在理論學習過程中通過虛擬的案例進行仿真訓練,同時,適度地開展法律實踐活動。這三種方式有共同的缺陷,即理論色彩濃厚,虛擬案例多,實戰性不高,學生處理真實案例的能力難以得到提高。
2.我校開展的法律教學實踐改革深度不夠
法律教研室主要承擔了法律文秘專業課程及其他專業法律課程的教學任務,教師工作量大,繁重的教學任務影響了課程教學改革的進行,案例教學是教師實施教學改革的主要方式,模擬法庭雖然正常使用,但仍未達到滿意的效果。至于診所教育,則尚未開展,社區服務理念尚未形成。客觀條件的限制制約了教學改革向縱深發展,從模擬法庭到社區服務,擺在我們面前的實際上是一個“三級跳”:模擬法庭一診所教育一社區服務,任務確實非常艱巨,按照作者的思路開展法律教學實踐向深度改革,尚需一段較長的路要走。
3.跨校區教學影響了教學改革深度方案的實施
目前,我校法律專業一年級學生在東校區,主要學習公共課,專業課只安排了《法理學》和《民法》,東校區沒有模擬法庭,教學改革多停留在案例教學層面,到法院旁聽成本較高。雖然二、三年級學生全部在校本部,但在校學習時問只有三個學期,且開展社區服務需要在先學習《民法》、《刑法》、《經濟法》、《商法》等實體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等程序法以及《司法文書寫作》、《演講與口才》等基礎上才能進行,跨校區教學影響了教學改革方案的連貫性。其實,法律服務是實踐性很強的專業活動,單靠學習幾門課、背一些法律條文遠不能為當事人提供滿意的法律服務。學生在專業學習方面不僅要精、深、準,而且還需要社會知識,有些內容是學生在課堂中無法獲知的。
任何改革都是向困難挑戰,法律實踐教學改革也不例外。改革成功的關鍵是要有科學的目標、明確的實施方案和切實可行的保障措施。本文認為,開展社區服務可采取如下步驟:
第一,選拔學生。法律艱深難學,條文枯燥,需要學生靜心鉆研,從事社區服務不僅需要有熱情,還要求學生具備一定的溝通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這就需要學生在自愿的基礎上報名,然后按照一定的標準進行選拔。
第二,組建輔導教師團隊,明確責任制。選拔思想正、身體好、法律服務經驗豐富、有奉獻精神的教師形成專門的輔導團隊,制訂輔導計劃,明確分工,確定各自的職責和任務,同時根據輔導情況適時進行調整。
第三,實行分組輔導。將選拔的學生在個人志愿的基礎上分成“房地產法組”、“公司法組”、“刑法組”、“行政法組”、“知識產權法組”、“婚姻家庭法組”、“民事侵權組”和其他組,為確保輔導效果,各小組人數應嚴格限定在10人以內。明確各小組需要學習和掌握的法律知識,實行自學與輔導相結合,各小組另需學習法學基本理論和律師辦案技巧,對教師可以按照研究興趣和特長分別擔任相關小組的指導老師,不定期地對學生進行輔導釋疑。
第四,科學設置課時。社區法律服務專業課程一般安排54學時,由課堂教學和實務操作兩部分組成。課堂教學方式靈活,對于實務操作可安排在法律診所或社區法律服務中心進行。其基本方法是:教師篩選案件,分配給每一個小組的學生;學生接受案件后,獨立與當事人洽談,調查案情,分析法律,制作處理方案后交老師審查、修訂;學生以自己的名義出庭調解或訴訟,教師協助學生出庭;辦完案件后,在一段時間內集中進行反饋。
第五,分階段考查。考查是檢測學生學習法律效果的重要手段,組織者要在活動初期將學生需要掌握的知識以及考查的時問、方式明確告知學生,考查要講究效果,應具備可操作性和可檢測性,對考查結果要公布并及時進行總結。
第六,結合其他教學改革方式鞏固學習效果。“診所”法律教育中,指導教師在教學上主要采用的教學方法多樣,如課堂內角色模擬、互動式、分組式、提問式和討論式等。在課堂外把學生置于“律師”的角色,辦理真實的案件。結合我校實際,在活動進行階段,可適當輔以法律實踐活動,使學生們在實際辦案、模擬法庭等教學內容中,對法學理論、社會狀況、司法運用等有生動而具體的理解,讓學生接觸社會,了解社會。通過教師指導學生參與法律實際應用的過程,培養學生的法律應用能力,促進學生對法律的深入了解,縮小學院知識教育與職業技能的距離,培養學生的法律職業意識觀念。在本階段,教師應采取開放的態度對學生進行指導和開展討論。對于學生接待當事人所提出的意見或所承辦案件的意見,教師不輕易否定,要給予學生獨立思考分析問題的空間,與學生一起共同探討實際問題的解決方案。
第七,落實服務基地,建立穩固的社區服務網絡。在模擬法庭和診所教育的基礎上,將實踐范圍延伸到學校以外的司法機構、律師事務所、社區街道、基層司法所、民間糾紛調解中心等,還可以通過送法下鄉的方式對農村村民開展普法教育和法律服務工作。在本階段,法科學生在老師的引導下,可以充分發揮法律院校師生的知識優勢,為那些需要依照法律程序實現和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但又經濟困難、無力支付法律服務費用的社會弱者提供了法律服務,學生在服務社會的同時也能實現自身的價值。
三、實施診所教育和社區服務改革的難點及對策
目前,在高職院校法律專業開展診所教育和社區服務面臨許多實際困難。主要有:
1.師資力量不夠。教師是診所教育和社區服務的總導演,診所教育和社區服務需要投入大量的時間,需要有教師對學生有針對性的指導,有時一個具體的案件可能需要花費一、二個月甚至半年或一年才能了結,因而開展診所教育和社區服務首先必須有充足、合格的教師,而這已成為許多高職院校法律專業短期內難以克服的困難。
2.服務模式尚未定型。診所教育作為泊來品,目前尚未成熟,許多工作尚在摸索探討之中,服務方式、流程、技術規范、服務標準、服務對象滿意度等尚缺乏權威的、有說服力的指標體系,一些高校開展診所教育也處于時斷時續的狀態。
3.實習實訓基地不規范。社區服務需要投入大量的時間,一些基層單位(街道辦、居委會、司法所)等開展活動時需要專業法律服務人員提供免費服務,但在平時,由于基層工作繁忙、人員少、場地有限等原因,使雙方的合作呈現不確定狀態,即使建立了基地也沒有確定專人負責,服務效果有時會受影響。
4.社區服務難以形成制度。社區服務繁瑣,工作量大,且基本上是無償服務,加上社會上對學生法律服務的信任度低,直接影響了學生的工作積極性,時間一長,學生的受到冷遇,服務熱情會明顯降低。
根據我們對法律專業實踐教學改革的思考,我們認為,需要從以下方面努力,建立適應高職法律專業實踐教學特點的長效機制。
第一,落實專人負責,實行專任教師負責制。開展診所教育和社區服務,不僅需要教師有能力、有熱情,而且需要教師有奉獻精神。對于承擔該項工作的教師,應在教學工作量、酬金等方面適當傾斜。
第一條 乙方的服務范圍
乙方律師的服務內容包括:
1、對與收購方案有關的法律事項進行核查并提出法律意見;
2、對與收購方案有關的法律文件進行審查并提出法律意見;
3、對收購方案內容與實施程序的合法性提出法律意見;
4、協助企業參與收購談判,起草或擬定收購合同,提供收購法律意見或咨詢;
5、提示收購法律風險和實際運作風險并提出法律意見;
6、有關協調工作。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為有能力從事此專項服務的律師事務所;
2、乙方委派鞏宏律師作為甲方本項目專項法律顧問,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律師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務工作,但乙方更換上述專項法律顧問應取得甲方認可;
3、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法律事務工作;
4、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5、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在工作計劃列明的期限內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展情況;
6、乙方律師在擔任專項法律顧問期間,不得為甲方員工個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詢意見;
7、乙方律師在本合同期內或雙方約定的期間內,對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人;
8、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和與本項目有關的非公開的信息、資料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9、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根據律師事務所檔案管理規定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依照法律、法規的要求,真實、完整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本項目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 為法律顧問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通知法律顧問;
5、甲方有權利對委托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基于商業考慮或者未根據接受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自行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法律顧問費
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總額為 元人民幣,支付方式為:
(一)一次性支付。在本合同簽定之日后 日內支付。
(二)分期支付:
1、本合同生效后 日內支付 元人民幣;
2、本合同生效 日內或完成 工作任務支付 元人民幣;
3、項目有關法律文書完成后 日內支付 元人民幣;
4、項目法律事務完成之日 內支付 元人民幣。
“嚴紀律、轉作風、提效能、促服務”(以下簡稱“嚴轉提促”)活動是貫徹落實“講看齊、見行動”學習討論的重要內容,是推進血站建設、促進無償獻血事業發展的強有力抓手。
一、強化工作紀律
紀律是事業成功的基礎,是作風建設的保證,沒有紀律的約束,組織必然渙散。以“嚴轉提促”為抓手,血站扎實開展了專題教育與討論,定期召開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開展濫發津補貼及“小金庫”專項整治、“酒桌辦公”專項整治、違規經商辦企業專項整治、開展黨員組織關系集中梳理排查工作,“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嚴肅工作紀律,按制度按程序辦事等等,同時,教育員工樹立正確、全面的質量管理意識,建立并完善以質量為核心的規范化管理機制,將采供血的每個環節、各項工作落實到位。有力保障了無償獻血工作順暢運行,保證了單位令行禁止、步調一致、朝氣蓬勃、浩然正氣的良好形象,保持了職工忠于職守、忠誠事業、遵章守紀、執行有力的精神面貌。
二、加強作風建設
廣大干部職工應該立足本職崗位,將自身崗位視為展現自身價值的平臺,以認真的工作態度、扎實的工作作風、全心全意的服務宗旨投入到工作中,著力塑造血站公信和形象。站黨支部切實履行“一崗雙責”、“民主集中制”,牢固樹立“不抓黨風廉政建設就是嚴重失職”的意識,堅持把黨風廉政和反腐敗工作融入到血站各項業務工作中來。嚴格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認真落實上級黨委、紀委工作部署;嚴控“三公”經費支出,重點抓好公務接待、會議培訓等制度落實;深化廉政風險防控,保持反腐高壓態勢;不斷鞏固和深化糾正“”成果。強化監督執紀問責,使廣大黨員干部真正提高了遵紀守法的自覺性,增強了防腐拒變的能力。
三、加強效能建設
針對存在的職能科室缺乏星級服務意識的現象,應去懶求勤、去庸求進,以無償獻血者利益為第一追求,以無償獻血者滿意度為第一標準,抓細、抓常,樹立團結協作的全局觀念,杜絕不作為、慢作亂作為等問題,明確目標,踏實工作。堅持真抓實干、敢于擔當、變革創新、務求實效,進一步完善血站各項規章制度,建立和完善聽取群眾意見、工作檢查督辦、績效考核應用、工作效率評估、綜合信息反饋等工作機制和制度,控制會議和文件數量,提高工作效率,力促血站工作取得新成效。
四、加強宣傳,提高服務水平
建立提高全站員工素質的長效機制,開展全員培訓和考核;培訓強化工作人員的質量意識和服務觀念,使制度和規程的要求變成每個員工的自覺行動。加強對醫療機構臨床用血情況的監督檢查和指導,組織有關人員深入到各醫療機構,尤其是對偏遠地區的基層醫療機構臨床用血進行檢查指導。建立規范化的臨床用血檢查和評價制度,減少不合理用血,降低用血費用,減輕病人負擔,確保臨床用血安全有效。同時,積極開展特色宣傳。
長期以來,無償獻血宣傳是一種“被動宣傳”模式,形式單一,公眾對于獻血制度心存疑慮。社會輿論導向差,一些媒體的負面報道,如賣血、獻血易感染疾病等,加深了公眾對于無償獻血的負面效應,導致市民對于采供血機構出現信任危機。目前,血站以“嚴轉提促活動”為抓手,開展豐富的宣傳活動,利用節假日時間,,對獻血先進個人挖掘典型事例,邀請媒體報道,并將采血車開進農村、開進社區,將無償獻血知識延伸普及,以提高公眾對于無償獻血的認知。通過輿論的正向引導,有意識、有計劃的開展各種信息傳播活動,宣傳特色要注重人際傳播的作用,以活動帶動宣傳,以活動引導媒體,通過媒體擴大宣傳效果,充分發揮公共關系傳播媒介的宣傳作用,要讓獻血者、志愿者、受益者都加入到無償獻血的宣傳隊伍中來。無償獻血的宣傳動員形式也要由無目的性的大眾化宣傳向有針對性的面對面宣傳轉變,加強情感聯系,加強志愿者的作用,使其由參與的客體迅速向動員的主體轉化,并成為無償獻血宣傳動員工作的重要力量。無償獻血的宣傳應建立全方位的立體模式,改以往血液緊張時的密集宣傳為常態化、目的化、有策劃性的宣傳模式。耐心宣傳,將宣傳內容集中在科學告知無償獻血有益健康,把無償獻血知識融入到健康保健知識中,尤其是定期I血有利于減少血液、心血管疾病的發生,無償獻血者用血優惠政策等方面,讓更多的群眾從自我保健的角度自覺的加入到無償獻血隊伍中來。同時,將推進無償獻血工作與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提高公民素養相結合,引導機關、企事業團體主動開展無償獻血公益活動,第一時間宣傳公益效果,完善獎勵機制,實現“共贏”。
采供血機構應該不斷提高服務質量,對待每一個獻血者都應以良好的態度、崇敬的心情與之交流溝通,注重獻血者的需求,用真誠的行動、熟練的技術,讓獻血者體驗到服務的自信、規范和安全,徹底消除緊張、不安的情緒,在愉悅的心境中,完成采血全過程。在引導服務上要注意禮儀服務標準、文明用語,正確對待批評、意見,用真誠的微笑面對每一位獻血者。提高窗口崗位的服務質量、人員素質,提高語言表達能力和專業知識,具備較強的穿刺技術,還要具有較好的溝通能力,以消除獻血者的緊張感,增強獻血者的親切感,體現出血站人性化的關懷和溫暖。
參考文獻:
[1]羅東海.打造作風上的表率機關[J].衡陽通訊,2014,(10).
[2]佚名.始終繃緊作風建設這根弦[J].實踐:黨的教育版,2014,(10).
隨著咸寧旅游產業的跨越式發展,旅游業作為新興支柱產業在經濟建設中的作用日益凸顯,近年來,基于高職院校服務區域經濟發展的要求,我院旅游管理專業秉承學院“突出一個核心、加強兩種服務、鑄造三大特色、完善四雙制度”的辦學治校思想,在服務我市旅游產業轉型升級中做了一些積極的探索與思考,充分發揮自身的特色與優勢,提升服務旅游經濟的能力和水平,加強與企業行業的對接,找準服務的切入點,完善服務體制和機制,積累了一些經驗。
一、地方經濟對旅游人才的需求情況分析
隨著大眾休閑意識的提高,休閑度假旅游成為一種新的需求主流。作為當代四大度假旅游資源之一的溫泉旅游(濱海度假資源、高山滑雪度假資源、高山避暑度假資源,溫泉康療度假資源),因切合了現代人們健康養生的消費需求逐漸成為休閑旅游市場的一大熱點,被稱為“朝陽產業中最具核心競爭力的優勢產業”。溫泉消費和溫泉經濟步入了一個快速發展的新時期。
湖北省作為中原溫泉大省,在民眾旅游方式轉型這一有利形式的刺激下,掀起了新一輪高標準溫泉的建設熱潮。據省旅游局提供的統計資料,湖北全省共擁有溫泉旅游區(點)近40家,溫泉酒店客房總數達7000多間(套),溫泉旅游區直接從業人員為7100多人,溫泉產業規模在接近湖北省旅游首位的同時,對旅游業的貢獻率和占旅游業的比重也逐年上升。
我院所在地咸寧,位于武漢城市圈和湖北長江經濟帶交匯處,是湖北省的南大門,與湘贛接壤,為武漢、長沙、南昌金三角中的中心城市,作為湖北省唯一的“中國溫泉之鄉”,咸寧近幾年依托豐富的溫泉資源,著力打造“香城泉都”品牌,以溫泉旅游為龍頭的產業集群基本形成。發展旅游可謂有著獨特的區位優勢、資源優勢,還有著良好的發展環境。湖北省第十次黨代會明確了咸寧在全省“一元多層次”戰略體系中的發展定位,這個定位就是要“實現綠色崛起,建設鄂南強市,打造香城泉都,構建中三角重要樞紐城市”。
地方大力發展旅游經濟,也為高職旅游專業的建設和發展帶來了新的契機。我們一直在努力探索一條既適應地方經濟發展需求又符合高職教育特點的人才培養之路。為此我們走出校門,請進旅游業內專家和市場高手,共同研討旅游專業建設如何與地方經濟發展相結合的問題。經過市場調研和行業走訪,我們發現,溫泉旅游兼具健康養生與休閑度假的特性,決定了對從事溫泉旅游服務與管理的特色人才有不同要求,與傳統酒店的接待、景點觀光相比,對中、高層管理人才的要求更高,需求量也不斷增大,但當前溫泉行業人才培養面臨起步晚、數量少、專業化程度不高等現狀,相關專業人才的缺乏可能會成為制約溫泉旅游健康發展的重要瓶頸。
二、專業建設服務地方旅游產業發展的具體作法
(一)與企業聯合創辦新專業方向,對接地方旅游產業發展
從地方社會經濟發展的實際需求出發,構建科學合理的專業框架,是地方性高職院校提升核心競爭力需要解決的關鍵問題。在對我市溫泉旅游企業進行深入調研后,我們還發現,由于溫泉旅游在服務理念、服務方式和服務手段等方面與傳統的觀光旅游、商務旅游存在著很大的差別,溫泉旅游的個性化服務需要一線的基層服務人員除掌握常規的客房、餐飲服務之外,還要了解溫泉沐浴、溫泉養生和溫泉經濟的科學知識,并掌握溫泉企業所設置的多項康體健身設施和娛樂活動的操作技能。同時也需要一大批有著管理能力,熟悉國際溫泉業行規、法規、操作模式,具有戰略眼光的職業經理人隊伍。作為咸寧市唯一一所培養高職旅游人才的院校,我院旅游管理專業的定位與人才培養目標已不能適應我市旅游業轉型升級的需要,為此,我們針對溫泉旅游迅猛發展的增長趨勢,為適應溫泉旅游這個新興產業健康經營與可持續發展,依托咸寧地方特色和溫泉旅游市場需求情況,對接咸寧支柱產業發展,實現了專業人才培養方向溫泉休閑旅游的拓展,于2010年與碧桂園鳳凰溫泉度假村實行“訂單培養”,共同制訂人才培養方案,這一項目入選了湖北省第一批戰略性新興(支柱)產業人才培養計劃,并在2011年,該專業方向提升社會服務能力建設項目又獲中央財政支持。
(二)創新人才培養模式,調整課程體系
依托咸寧地方特色和溫泉旅游市場需求情況,并兼顧溫泉旅游作為休閑經濟產物所具有的保健、養生、時尚等獨特屬性,我院對旅游管理專業在人才培養目標、人才培養模式、課程體系等方面進行大力改革,特色鮮明,具有較強的針對性與適應性。我們積極探索培養“能接待、會(保健養生)指導、善營銷、懂管理”的高技能服務型人才和中基層管理人才。通過與碧桂園鳳凰溫泉度假村、溫泉谷、三江森林溫泉度假村等企業的合作,創新“旺入淡出,分階段螺旋式”人才培養模式。根據企業經營淡旺季(咸寧各溫泉旅游企業在每年的10-3月份可提供大量的頂崗實習崗位),靈活安排頂崗實訓環節,按季頂崗,進行現場理論教學與實踐技能教學,實現教、學、做一體化,實現了在現實環境下的工學融通。
通過調研得知,溫泉旅游企業目前最缺乏的是三類人才,一類屬“最大量需要人才”,主要是一線高素質服務人員短缺;第二類屬“最急需人才”,主要是中基層管理人才;還有一類是由于溫泉旅游具有溫泉養生這一特性,按照第五代溫泉旅游文化的需要而特設的一類崗位,包括保健醫師、養生指導師、營養師等。在進行職業崗位分析后,我們按照溫泉旅游企業崗位及崗位群的要求,將本專業畢業生從業崗位分為三大類崗位,包括溫泉旅游企業的溫泉中心、會務中心、餐飲部、前廳部、客房部等休閑度假類服務崗位,體檢中心檢測、特色餐飲營養設計、溫泉養生保健指導等養生類崗位,綜合度假區各部門的領班、主管、部門經理等中基層管理崗位。
通過召開實踐專家座談會,我們和溫泉企業一線崗位服務能手確定了各崗位對應的典型工作任務,然后進行職業行動領域歸納,從而確定與之相對應的學習領域。并按照從初學者到職業經理人、循序漸進的能力培養過程,形成了三段遞進式課程體系。尤其是特性支撐課程體系,包括《溫泉與養生文化》、《中醫養生學》、《食療養生》、《SPA溫泉美療養生》等課程,就是為了滿足養生類崗位能力需要而設置的,此外本專業的畢業生除了要獲得旅游業通用職業資格證外,還必須要獲得營養師、養生指導師證書,這類課程的開設也是服務于學生考證所需的,力求做到“雙證融通”,保證學歷證書與職業資格證書的對接。
同時依據溫泉旅游“健康經營管理模式”,突出溫泉休閑養生特色,來確定核心課程,開發了《溫泉理療服務實務》、《溫泉部操作實務》等2門優質核心課程,與碧桂園鳳凰溫泉度假村共同建設的《溫泉部操作實務》課程在2011年被高職旅游類教指委評為精品課程。
(三)創新方法,找準服務旅游經濟發展的切入點
高職院校可以以多種形式積極開展與企業的合作,為企業服務。為使合作取得成果,本專業不斷創新服務方法,找準了合作的切入點。
1、以技能鑒定、培訓職工為切入點,為企業解決生產急需的勞動力服務。依托我院作咸寧市旅游人才培訓基地這一平臺,并聯合咸寧全國旅游標準化試點城市單位,與企業共同開展溫泉旅游業標準制訂工作,和省內著名企業共同開展“水質保養員”、“溫泉養生咨詢師”等行業崗位標準的制訂,并構建職業認證體系,建立了本專業的相關崗位技能鑒定站,開展職業技能鑒定工作,頒發職業資格證書,不僅服務學生就業,還能有效提高旅游從業人員素質。同時對接行業主管部門、旅游企業,為職工提供了形式多樣的技能培訓。
2、以提供決策咨詢與課題研究為切入點,解決企業經營管理難題,為所在地方政府決策提供咨詢。充分發揮我院“咸寧綠色發展研究基地”和“咸寧溫泉休閑研究中心”的產業科研核心作用,以此為平臺與企業合作開展課題研究,解決經營管理難題。通過加強溫泉休閑旅游產業基礎理論的研究、溫泉資源和產業的論證規劃、對開發商和經營者的職業道德教育和溫泉休閑旅游業的服務隊伍建設,提升溫泉休閑旅游消費者的辨識水平和消費理念等一系列的工作,提出提高效益、發展經濟的方案,幫助地方政府診斷經濟發展中的問題,并提出對策建議,實現學校、行業企業、政府“三贏”的目標。
3、以共建基地為切入點,實現互惠雙贏、共同發展。
校企共建校內生產型實訓基地,建立了能滿足實訓、職業技能考證需要的校內實訓基地1個,改造擴建了以溫泉為主題的酒店服務與管理實訓室,可以滿足溫泉主題餐飲、溫泉中心前廳接待、溫泉主題房務等專業課程的實踐教學,同時以真實化的服務環境培訓學生;在基地建設上盡可能貼近旅游生產、技術、管理、服務第一線.努力營造真實的職業環境,按照職業崗位的能力要求,通過實戰,以真實旅游服務與管理項目內容和環境為背景進行實踐訓練,有效地提高學生的實用技能素質,達到實際操作訓練和綜合素質的培養。按照企業化的要求對學生進行培訓和考核,企業通過對學生實習的指導和考核,可以挑選優秀學生,引進人才。
4、以“訂單”培養為切入點,為企業輸送優秀人才。我院與區域內相關溫泉旅游企業簽訂聯合培養協議,按照企業對人才知識、能力、素質的要求制訂人才培養方案,開發相關課程;企業在相應的專業群中挑選學生組成具體班級,并和學生簽訂培養協議,同時為學生設立獎學金或者采取資助的方式,目前已開設“溫泉旅游碧桂園訂單班”和廣東惠州“大觀園生態旅游訂單班”。“訂單”培養,不僅提高了學校人才培養的針對性,同時也解決了部分學生的就業問題,也解決了企業用人的有效性,還為企業挑選優秀畢業生儲備了人才。
5、以志愿者活動為切入點,為地方各種節慶活動解決人力問題。組織學生積極參加各種類型的為所在地方經濟發展服務的活動。咸寧市自2009年來每年都要舉辦國際溫泉文化旅游節,借節會活動進行營銷宣傳,以提升城市知名度與美譽度。每一屆我們都積極組織本專業學生參加志愿者活動,承擔溫泉旅游節的跟車講解員、游船講解員、溫泉景區講解員、城市志愿者等工作任務。在2011年咸寧市入選全國五個旅游標準化試點城市,在國家旅游局來驗收檢查時,本專業學生作為志愿者參與了整項活動,得到上下一致好評。
(四)構建平臺,提升服務區域旅游經濟的能力
我院堅持實施“人才強校”戰略,堅持教學投入優先的原則,構建了產學研結合的三級平臺,即以管理規范、功能齊全、檔次較高的溫泉旅游企業作為緊密型實訓基地的一級平臺;以國家職業技能鑒定所、咸寧人才培訓基地為校內培訓基地的產學結合二級平臺和以“咸寧溫泉旅游研究中心”和“咸寧綠色發展研究基地”為載體的產學結合三級平臺。三級平臺建設大大提升了專業服務地方經濟的能力。
中職旅游服務與管理專業的學生要加強職業技能的訓練,這無論是對于學生將來走向社會,還是升學都是很必要的,而且有著非常深遠的意義。
那么,如何抓好中職旅游服務與管理專業學生的餐飲服務技能訓練,關鍵在于要找出中職旅游服務與管理專業學生餐飲服務技能形成和發展過程中的規律和特點,因勢利導、揚長避短,就能在餐飲服務技能訓練中提高訓練的效率和質量。
一、中職旅游服務與管理專業的學生服務技能形成、發展的特點
1.餐飲服務技能形成和發展的順序性和階段性特點
餐飲服務的技能是經過反復練習而形成的,它是一個由簡單到復雜、由低級到高級的循序漸進的過程。任何高級的復雜的技能,都是在掌握初級的簡單的基礎上逐步形成和發展起來的,這就是所謂的順序性特點。
階段性特點是指學生餐飲服務技能形成和發展過程中,一般都要經過初步掌握和形成技巧這兩個階段,初步掌握階段又大體可分為接受示范后的模仿,動作干擾少,動作協調準確,穩定性提高和視覺控制減少、動作控制加強、緊張性消失的三個小階段。如果說學生餐飲服務技能的形成僅僅停留在初步掌握階段,那么這樣的技能只能算作是“會”,只有繼續進行不懈的訓練才能達到“熟”的狀態,這時餐飲服務技能也就成為餐飲服務技巧了,這就是餐飲服務技能形成和發展的特點之一。
2.餐飲服務技能形成和發展的不均衡性和差異性特點
人的身心發展是有差異的,中職學生都處于青年的初期,但由于先天因素、后天環境的影響,其生理、心理及智能水平都必然存在著差異。這種差異也必然會影響學生餐飲服務技能的形成和發展,從而出現不均衡的現象。
所謂不均衡性特點,是指旅游服務與管理專業學生某一個體對各種餐飲服務技能的掌握是不均衡的。也就是說,某一個體對不同技能的掌握速度、最終發展水平是不一樣的,從而形成有的善于餐巾折花、有的長于鋪臺布等個體的技能特點。
從學生群體對某一餐飲服務技能的掌握來看也有差異,也就是說群體中的各個個體,在統一的教學要求和相同的環境條件下,對某一技能掌握的速度,最終發展水平是不相同的,因而必然會出現個人餐飲服務技能水平的高低。
3.餐飲服務技能形成和發展的指向性特點
旅游服務與管理專業學生的餐飲服務技能形成和發展還具有指向性,而且表現得較為突出和強烈。這是由于旅游服務與管理專業的學生職業定向的原因。這些學生畢業后的工作性質和內容大致是確定的,因此,對于旅游服務與管理專業的學生來說一般都有為了今后能做好工作希望把今天的學習和明天的工作緊密結合起來的心理狀態。于是,他們從今后的工作需要的角度來審視學習和訓練的內容,對那些聯系緊密的知識和技能興趣較高,動作的要求也強烈,肯下功夫,那么其發展速度和水平就較高些。相反,對那些聯系不太緊密的知識和技能,則不夠重視,當然掌握得就相對要差一些。尤其是那些不想升學的學生,表現得更為明顯。
二、旅游服務與管理專業學生餐飲服務技能訓練中的教學原則
根據旅游服務與管理專業學生餐飲服務技能形成發展的特點,在對學生進行技能訓練教學中應運用一下原則:
首先,在餐飲服務技能訓練中需要認真遵循循序漸進的原則,從而使學生由不會到會,再由會到熟,由會之不多到會之較多。這就要求教師對學生所掌握的技能經常進行分析,在教學中注重分輕重、別主次。先進行基礎技能的訓練,之后是主要的關鍵性的技能訓練,反復進行練習,做到循序漸進。
其次,教師必須了解每個學生,分析每個學生的訓練情況,實施因材施教的原則,對拔尖的學生,要提出較高的要求,要為他們創造更多的條件,使他們的技能盡可能地得到發展。而對較差的一些學生則循循善誘,耐心教誨,是他們能達到教學的基本要求。這樣才能使學生各得其所都有發展。
再次,根據學生的心理狀態和現實情況,在教學過程中教師還必須正確發揮其主導作用,要正視現實,積極引導。一方面,教師要觀察學生在餐飲服務技能訓練中所表現的強烈的動作要求以及濃厚的學習興趣,注意因勢利導,指導學生進行餐飲服務基本技能的訓練;另一方面,還要引導學生正確認識各種技能之間的相互聯系,要使學生認識合理的技能結構對人的發展的重要作用,從而自覺地掌握好餐飲服務的基本技能,為自身的長遠發展奠定必要的技能基礎。
總之,通過多年的研究和探索發現,只有了解并遵循中職旅游服務與管理專業學生餐飲服務技能形成、發展的特點,在教學過程中充分發揮學生的自主性,才有助于學生能動性和創造性的激發和鼓勵,這樣對學生的全面發展、主動發展,生動活潑地發展才會起到促進作用,同時為學生將來走向實際工作崗位打下夯實的基礎。
參考文獻:
一般而言,法律服務是具有“地域性”的,也就是說,企業或者個人在遇到法律糾紛或者法律疑難需要律師幫助時,往往選擇當地的律師,因為當地的律師不但擁有當地的人脈資源,還可以及時掌握當時的事實情況。但是,越來越多的企業開始選擇北京或者上海等大城市的律師事務所為企業提供高端的法律服務,因為很多涉外或者專業的服務只有大城市的專業律師才能勝任。據悉,北京上海的大型律師事務所都承接了大量異地法律服務項目。如何為外地的企業提供異地法律服務成為很多的律師事務所需要考慮的問題。
我們總結了自己在異地法律服務方面的經驗,將異地法律服務分類為“靜態的服務方式”與“動態的服務方式”兩種。“靜態的服務方式”是指律師通過傳真、電子郵件、特快專遞等方式為企業的日常工作提供的“非現場”法律服務。這些法律服務通常包括出具《律師函》、《法律意見書》、《合同協議修改文本》、《電子文檔備忘錄》等等。因為采用了文字化、固定化的形式,所以他們將其定義為“靜態的服務方式”。其實,律師在為同一城市、甚至同一樓宇的企業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也經常采用這種“靜態的服務方式”,因為很多法律事務并不要求律師在場,只要遙控就可以了,以這種服務方式提供的法律服務占異地法律服務總量的70%以上。在“靜態服務”提供方面,本地的律師事務所并不占優勢,北京上海的律師事務所能夠給企業提供更專業的法律服務,價格也高不了多少。電子通信業的發達和通信成本的降低也助成了這一優勢,外地企業也愿意獲得高水平的靜態法律服務。
“動態的法律服務”是指對于客戶的重大合同、重大談判及其他重大涉法事項,律師事務所派人前往相應地點,采用包括《律師實地盡職調查》、《實施考察及同步顧問》、《直接參與實地談判》等方式提供的法律服務。因為這些法律服務對企業意義重大、律師要實時參與,及時做出判斷,所以一般企業認為當地的律師具有絕對優勢。其實,這是一種誤解,“動態的法律服務”都是高層次的法律服務,更需要大城市律師的專業知識和實踐經驗。我們根據自己的實際工作經驗將所有的法律服務分為三部分:其中百分之七十的法律事務是日常法律事務,不需要律師到場,這就是靜態的法律服務;百分之二十九的法律事務是較為復雜的,需要律師進行一定的創造性勞動;剩下百分之一的法律事務是極端復雜的,關系到企業的生死存亡,需要律師極深的法律功底和高超的操作技巧。動態的法律服務基本上屬于后面的百分之二十九和百分之一,需要非常專業的律師服務。聘請北京上海的律師雖然會增加了費用,但相對于巨大的商業利益而言,專業的法律服務還是首選。更為重要的是,在提供動態的法律服務過程中,現場律師的“動態法律服務”往往需要律師事務所的其他律師的密切配合,需要很多人在總部提供同步的法律支持。很多地方的律師事務所在這方面與北京上海的律師事務所有很大距離。為了給用戶提供異地法律服務,大型的律師事務所會針對每一個異地法律服務項目都組成了項目團隊,由這些項目組同時為客戶提供動態和靜態的法律服務。在遇到關鍵法律爭端時,某些高端律師事務所還可以動用律師事務所外以及國外的專家隊伍,從學術的和前瞻的角度為客戶提供服務。
理和律師事務所認為,異地法律服務的精髓是“誠信”。因為是跨地域服務,所以對企業的管理者來講,他們面臨的律師都是“生人社會”的個體,不再是像本地法律服務那樣所有的律師都是朋友親戚或者朋友親戚介紹的熟人。在生人社會,誠信非常重要。在信用調查不起作用的中國國情下,企業更信任品牌,這就是為什么在異地法律服務中 “強者愈強”的原因。如果能夠誠信為本,在某些領域和行業樹立律師事務所的品牌,并能夠組織靈活的律師服務隊伍,為客戶提供“動態”和“靜態”兩方面的服務,那么,任何律師事務所都可以提供全國性的法律服務,高端律師服務的競爭也可以在全國范圍內展開。
趙宏瑞 徐海凌
隨著國家法治化進程步伐的加快和政治體制改革的逐步深入,作為承擔法律服務職能的法律服務業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機遇和挑戰。法律服務是投資軟環境的重要構成部分,屬于法治環境的內容,投資者評價法治環境的優劣,往往首先關注的是法律服務的狀況,我國要實現經濟快速發展,就必須著眼于不斷改善法治環境,提高法律服務水平。因此,對當前法律服務市場進行考察,并研究加以改善的相應對策,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近年來,我國法律服務業取得了較快的發展,法律服務主體在維護公民、法人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等方面起到越來越重要作用,但考察我國目前法律服務市場的運行,仍存在一些不足與問題,有待進一步規范。
1、法律服務機構種類繁多
目前我國的法律服務機構主要有律師事務所;鄉鎮、街道設立的法律服務所;公證機構;實際從事法律服務的社會咨詢機構;政府機關、社會團體設立的各類法律服務中心等。這些機構在法律服務市場中各顯其能,的確為老百姓提供了便利,然而為了爭奪案源,為了獲取更多的利益,有的法律服務機構不惜以夸大宣傳、大包大攬、惡意詆毀等不正當手段進行競爭,造成了我國法律服務市場諸侯林立的混亂局面。
2、法律服務主體多元化
由于我國法律服務機構種類繁多,致使法律服務主體也多元化,主要有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公證人員、各種社會法律咨詢機構人員等等。〔1〕
經過一段時間的調查發現:在法律服務市場中,有很多不具有法律執業資格的公民為當事人案件,他們憑借對法律知識的一知半解為當事人提供有償的法律服務,并收取不菲的費用,嚴重擾亂了正常的法律服務市場秩序,使糾紛解決的社會成本大大增加。這些人員主要為在工商局登記注冊成立法律咨詢公司,以咨詢公司的名義開展法律咨詢活動,收取咨詢費、代書費,或者直接與當事人簽訂委托合同,以公民身份從事活動,收取費,有的甚至不在任何機關注冊登記備案,直接以公民身份為當事人進行活動,并私自收取費。
3、整體法律服務面過窄,法律服務專業化程度較低,與市場經濟不相適應
目前我國法律服務市場主要集中在解決糾紛領域,而在糾紛的預防市場方面參與不夠,我國的法律服務市場還不能適應市場經濟日益增長的法律服務要求的需要。
就律師個人來說,出于“生存”需要,無論是刑事案件,還是民事或其他類型的案件,不少律師幾乎是有什么接什么,接什么做什么。往往可能昨天從事刑事辯護,今天又辦理破產清算,明天也許是勞動糾紛,后天則可能是處理合同糾紛。總之,絕大多數律師面對激烈的市場競爭,總想把自己塑造成所謂的“復合型”律師,確切地說是“萬金油”律師,哪方面似乎都懂一點,但哪方面都不專不精。這種狀況作為初入門的律師可以理解,但對從業數年、甚至一二十年或更長時間的律師來說如果仍然還是門門懂、樣樣差的話,那就不行了。在知識競爭日趨激烈的今天,如果律師不樹立深鉆一兩門法律知識的觀念,不注重形成自己的專業優勢,是很難適應形勢發展要求的。律師執業活動中適用不正當手段違法亂紀,知法犯法,敗壞職業風氣的現象還比較嚴重。〔2〕就法律業務來說,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國內外交流越來越頻繁,法律服務的內容也不斷增加,涉外、金融、海商事、知識產權等方面的法律問題大量出現,這就需要一批律師專門從事高端領域的法律服務以適應新形勢的發展需要。
4、法律服務機構規模偏小,法律服務人員文化程度不高
我國法律服務機構的數量近年來雖然有了很大的發展,但普遍存在著規模偏小的問題。絕大多數的法律服務機構,包括大多數的律師事務所,仍然處在“小作坊”的層次,人數少、規模小、管理簡單不規范;從人數來看,大多數機構平均僅為10多人執業。而律師事務所的性質是雙重的,它既是法律服務的經營者,又是律師的管理者。〔3〕有人根據我國律師事務所的執業律師人數,將其劃分為三個不同的檔次:小型所為十人左右或以下,中型所為三五十人左右,大型所為七八十人左右,如果按這一標準,我國律師事務所大多數都是中、小型所,而其他法律服務機構的規模更小。
經過對注冊律師學歷、教育背景等情況的調查,我國法律服務人員的文化素質不高。學歷大多為
大學本科學歷,且一半以上為非法律專業本科,不僅如此,他們知識結構相對單一,外語水平不高、金融知識掌握不夠,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行業的發展。1、立法缺陷為非律師的執業提供了“合法性”保障
我國三大訴訟法均規定當事人的近親屬、親友具有訴訟或辯護資格,也就是說,法律允許非律師從事訴訟及辯護業務,但同時沒有相應的措施對其進行有效監督,他們可以任意地向當事人收取服務費用。受利益驅動,非律師人員從事著大量的名為無償實為有償的法律服務活動,而《律師法》第13條規定明確規定:“沒有取得律師執業證書的人,不得以律師名義執業,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從事訴訟或者辯護業務。”從這條可以看出,法律賦予有權從事有償的訴訟業務的只能是律師,其他人不得為牟取經濟利益從事訴訟和辯護業務,立法上的缺陷顯而易見。
2、司法行政機關的執法空白為非律師的發展提供了空間
在實踐中,許多從法官、檢察官職位上離任的律師,一離開原機關即開始從事訴訟業務,司法行政機關對這一部分人的執業資格控制處于空白狀態。《律師法》第55條規定:“沒有取得律師執業證書的人員以律師名義從事法律服務的,由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責令停止非法執業,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從以上法律條文可以看出,只要當事人不以律師名義進行,司法行政機關處罰就沒有依據,自《律師法》頒布以來,因非法執業受到處罰的人極少,由此可以看出,一些相關法律服務市場監管部門難以嚴格執法打擊違法執業行為。
3、落后的訴訟觀念惡化了律師的執業環境
受我國傳統“人治”思想的影響,社會公眾認為“打官司就是打關系”,他們更愿意花錢請一個有關系的律師,這間接促使有的律師進行違規操作。律師在執業中的實際地位相對低下,相當一部分人員對律師帶有偏見,認為律師就是為罪犯開脫罪責,妨礙了他們打擊犯罪和保護受害人的利益。一些政府機構和工作人員排斥乃至歧視律師的現象還廣泛存在,對律師的正當調查取證不予配合,甚至百般刁難。在行政事務中,盡管還存在著對律師職能的廣泛要求,但律師仍然很少有機會涉足。
要進一步發展與規范我國法律服務市場,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就應當從我國國情和法律服務的屬性出發,在借鑒國外有益經驗的基礎上,立足當前,著眼長遠,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積極穩妥地推進。為此,我們應該加強法律服務市場的監督和管理,推進相關制度的改革,強化法律服務人員為全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職能作用,主要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1、完善不同法律服務主體業務范圍的法律規則體系
目前,我國對規范法律服務市場沒有統一的立法,許多實踐中執行的相關規定散見于一系列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以及各部門頒布的內部文件中,規則數量繁多,制定主體不同,效力也不同,難以避免規則之間互相沖突的現象。例如,統一《律師法》與三大訴訟法對公民個人從事訴訟活動時能否收取費用問題。
要規范法律服務市場秩序,實現法律服務市場的真正價值,完善相關立法是最基本的對策。如可以逐步確立律師在刑事辯護、訴訟中的壟斷地位,建立律師壟斷刑事辯護、業務的制度。律師可以從事各級法院受理的民事、行政案件的,而法律工作者只能在基層法院審理的民事、行政案件。同時,要加大對法律服務人員的培訓、執業資格認證和監督管理,使其服務規范化。
2、進一步整頓法律服務市場,凈化法律服務執業環境
在加強法律服務隊伍管理、整頓和規范法律服務市場活動中,公、檢、法、司法行政機關等部門要加強合作,共同擔負起法律服務隊伍建設和法律服務市場管理的重任,做到公正司法、公正執法,努力改善社會法治環境,凈化我們的法律服務市場。
(1)嚴格訴前驗證制度。人民法院主審法官在開庭前,要嚴格查驗作為委托人的法律服務工作者和律師所持的公函、當事人的授權委托書和經年檢注冊的執業證,確認其身份并監督其在業務范圍內依法履行職務,杜絕無證、證件未經當年年檢注冊或“兩證一書”不全的人參加訴訟。發現有手續不全或手續不符的訴訟人,主審法官應拒絕其參與訴訟活動,并將情況及時向司法行政機關通報,法律服務人員在訴訟過程中應主動配合,并相互監督。
(2)實行案件(辯護)業務登記、追蹤調查制度。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局執法監督部門應對承辦案件的人的有關情況作記錄,司法行政機關定期到各局院收集情況,并建立案件人臺帳,再根據臺帳進行追蹤調查。主要是抓“四查”:查人是否具有有償服務資格;查人員是否私自收案收費;查人的辦案質量是否符合標準;查人是否有其他不法行為。通過調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區別情況作出處理。
(3)嚴格法律服務機構及人員的“準入制”。成立律師事務所、法律服務所應符合嚴格的條件,司法機關要加強審查與監督,禁止違規的法律咨詢機構濫設,對擾亂法律服務秩序的要清理整頓,加大懲處力度,凈化法律服務市場。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都要經過國家組織的資格考試,其中律師必須參加十分嚴格的司法考試。但國家的資格考試僅僅是對考生法律專業知識的考察,要提高法律服務人員的綜合素質,還要重視執業前的培訓、考核和考察,堅持道德品質有問題的人員不得進入法律服務隊伍的原則。
(4)建立健全法律服務人員執業公示制度、服務質量跟蹤反饋制度、責任賠償和不良執業登記制度,大力推行掛牌服務和服務承諾,設立舉報箱和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5)建立健全法律服務行業和從業人員信用等級考評體系和信用信息披露制度。通過對法律服務機構和執業人員的相關信用信息的及時披露,為社會各界查詢法律服務機構信用信息提供服務。
3、依法為法律服務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解決執業者后顧之憂
法律服務機構應當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
保障的政策和規定,為律師和法律工作者辦理社會保險,使其能安心從事法律服務工作,要糾正當前一些地方片面追求經濟利益,在分配比例上過多的考慮個人利益或將社保費交與個人,由個人決定是否繳納社保費的錯誤做法。為律師和法律工作者辦理相關的社會保險是當前利益與長遠利益、個人利益與社會利益的有機結合,意義重大,能切實解決律師和法律工作者的后顧之憂,使其老有所養。同時司法行政部門應當狠抓社會保障工作的落實,將保險納入法律服務機構年檢注冊的要件予以保障,對未辦理保險的法律服務機構,堅決不予注冊,并且向社會公開,確保法律服務隊伍的整體穩定性,這是促進法律服務市場健康、有序發展的重要保障手段。4、提高法律服務機構的自身管理水平
律師和法律工作者的專業特點對管理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管理者既要熟悉法律,更要懂管理,做管理的行家里手,要加強對律師和法律工作者的日常管理,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如財務管理制度、案件登記制度、定期培訓制度,以制度管人,將制度落實到人。律師事務所要注重提高專業化管理水平,要有具體的規劃和目標,注重所內的專業化分工,促進律師事務所在一個或幾個服務領域形成團隊力量,用集體智慧向社會提供專家型的、高水平的法律服務,并通過這種法律服務進一步擴大社會影響,吸引、凝聚一批學有專長的律師人才,從而進一步擴大律師事務所的規模,為律師事務所的發展提供更加豐富的人才資源。
5、推進律師行業協會為主的管理機制,建立一定規模的律師事務所
對律師實行行政管理和行業管理是律師行業的性質決定的,是必要的,并符合我國目前的現實國情。律師體制改革后新的律師組織形式需要與之相適應的管理體制,司法行政機構與律師協會對律師的共同管理與監督,能直接掌握律師工作的規律,適時指導律師工作。律師協會是行業管理的組織形式,由職業律師組成,更貼近律師和律師事務所的實際。實現以律師協會行業為主的管理,對于提高律師的社會地位,尤其是對于維護律師免受不正當的干涉和侵害,依法獨立執業,顯得更有意義。必須看到,法律服務行業的規模化與專業化密不可分,愈來愈多的專業法律服務必須由專業團隊來運作,而只有規模化的律師事務所才可能凝聚一批專業法律人才,承攬大型專業法律事務,實現專業團隊化。解決這一問題的惟一方法是建立規模所,要組織建立30-50人執業的律師事務所,培植和刺激律師事務所的“品牌意識”、“精品意識”,在律師界形成拳頭,能夠集團作戰,能夠承攬各種訴訟與非訴訟案件,能在社會主義建設和經濟全球化的浪潮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6、加強隊伍的整體素質,提高法律服務水平
(1)加強思想教育引導。建立健全法律服務業的職業道德、執業紀律教育制度,堅持自律與他律相結合,治標與治本相結合的原則,綜合運用教育、紀律、法制等手段,引導法律服務人員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自覺抵御“利益至上”的不良傾向。加強對律師和法律工作者的后續專業培訓和誠信教育,律師和法律工作者既是誠信制度的維護者,又是誠信制度的實踐者,因此,加強誠信宣傳、誠信教育和監督是當務之急,必須抓緊抓實。
(2)加強專業教育培訓。通過分級培訓,提高法律服務人員的業務素質;建立法律服務單位之間、法律服務單位與司法機關之間的聯系交流制度,取長補短,相互促進,實現共同提高。法律服務人員要注重自身專業知識的學習和提高,把學習當成一種與辦案同樣重要的日常工作,不斷提高自身的專業化水平。律師協會和管理部門還應經常性地舉辦有關培訓班,為律師“充電”提供條件。
經濟迅速發展,可是人們的法律意識還很薄弱,社會對法律服務的需求日益增多,而在校的法學專業的大學生是很大的資源,為了充分利用資源,解決社會法律問題,幫助他人,提高大學生自身的法律實踐能力,培養基礎理論扎實,專業技能精良,綜合素質過硬,競爭能力強等的優秀人才。
一、對法學專業學生法律服務進社區的基礎認識
(一)大學生進社區法律服務的意義
大學生進社區法律服務是以大學生為集體而展開的法律實踐活動,進社區解決居民生活中的法律問題。大學生在校園里、在課堂上學習的都是理論知識,而如何去實踐,將理論知識實際應用,解決實際問題。學校的環境和社會的環境有很大的區別各自的運行規則不同,這種不同的環境,使得在校大學生對實際問題的解決和處理過于簡單化,片面化和理想化,不利于大學生的成長。所以通過大學生法律服務進社區讓大學生既學習書本知識,又與實際相結合,不僅提高學校效率和興趣,還提高了大學生的口頭表達能力,社會交際能力,法律思維能力。
(二)大學生法律服務進社區是社會的組成部分,是社會發展所需求的
隨著經濟的發展,社會的文明進步,人們的糾紛越來越多尋求法律法的途徑,可是法律服務的需求越來越多,不平衡或法律的需求之間達不到要求時,就容易產生社會的不協調。在現代社會人們的生活節奏加快了,但由于人們的工作環境、生活環境的各種壓力下,人們之間容易產生摩擦和矛盾,使得社區矛盾、鄰里糾紛呈上升趨勢。正因為這樣,大學生法律服務進社區起到一種調控作用,在解決各種社區糾紛中扮演重要角色,起到舉足輕重的作用。因此,大學生法律進社區要有一定的針對性,著重普及與居民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知識,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識和維權意識。
(三)大學生法律服務進社區對學生意義
有助于提高法學專業大學生的法律實踐能力。法學是與社會實際問題緊密聯系的一門學科,它需要熟練、準確的法律將運作于社會之中。大學生法律服務進社區實踐活動的開展,給法學學生提供了一個檢驗自己所學理論知識的機會。但是在處理法律問題的實踐中不是對法律條文的生搬硬套,必須通過大量的實踐操作來培養。并且在實踐的過程中有利于培養學生的團隊合作精神。一個團隊,每個人所擁有的技能和知識不盡相同,在解決問題時要求一個團隊去相互配合、交流,現代社會注重積極參與競爭,在競爭中充分發揮自己的能,同時要求每個體都能融入到團體中,為團隊的展籌謀劃策,完成自己的角色任務。對于法律服進社區這一法律實踐活動,法律的合作性決定了法學學生在為社區居民提供法律服務時,成員之間須團結一致,相互配合,精誠協作,通過法律服務進社區這一法律踐活動,無疑會增強法學專業學生的團隊合精神,對其將來的發展大有裨益。
二、法學專業學生法律服務進社區的具體做法
(一)法律宣傳
我院法學教師定期或不定期地帶領法學專業的學生進社區提供法律服務,發放資料,宣傳法律法規,提供法律咨詢,關心居民利益,并提供法律建議,維護居民合法權益,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益。社區依法加強法律服務建設,提高公民法律素質是“四五”普法的一項重要任務,也是加強城市現代化建設重要一環。
(二)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在專任法學教師的指導和參與下,以學生為主體建立的非贏利性的法律援助中心,向社會提供免費法律服務。法律援助給法學專業學生提供了實踐和學習鍛煉自己的好機會。到法律援助中心任職的學生都是在我院里基礎知識扎實學習成績優異的學生,學校撥付一定的經費,并在老師的知道下 ,免費向市民提供法律援助。僅在近年,大學生法律援助中心就為多項民事和社區矛盾提供了法律幫助。
三、當前社區法律服務的缺陷
法律服務進社區工作不僅化解糾紛矛盾,并在推進社會和諧進步發揮著重要的作用。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社區居民接受新的生活方式和思維模式,相互關系都在發生新的變化。社區的法律服務需求也呈現出許多新情況、新特點和新的發展趨勢。在新形勢下,近年來法律服務進社區工作逐漸暴露出一些問題。
第一,社區群眾對法律的了解相對較少,在社區進行法律工作,會缺乏群眾的參與互動。大部分社區群眾認為法律對自己沒有多大用處,如果沒有關系到自身的利益,需要法律來維護的話,一般有著一種“明哲保身”的意識,甚至部分群眾會將矛盾激化也不愿尋求法律的幫助。
近年來,縣立足縣情實際,著力抓載體建平臺補短板,在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上做了實踐與探索。以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和信息化為抓手,以法治思維的方式創建了“縣公共法律服務中心”,滿足了群眾日益增長的法律服務需求,基本實現了法律服務全覆蓋,對維護社會穩定和促進地方經濟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全縣共建有縣法律服務中心1個,鄉鎮法律服務工作站13個,皆配備了遠程通訊服務設備和滿意度評價器,并投入使用。截至6月底,全縣共在“三臺融合”平臺錄入工單77條。
二、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不平衡不充分問題的主要表現形式及原因分析
(一)公共法律服務基礎條件較為薄弱
縣目前已建成一個縣級公共法律服務中心,但在鄉鎮一級的法律服務站都是依托鄉鎮司法所,無獨立辦公業務用房,無政府購買服務的專業法律服務人員,司法所除了承擔司法行政職能外,還承擔當地政府很多工作,且司法所工作人員平均2人,人少事多的矛盾十分突出。
(二)公共法律服務社會化程度不高
一些部門對公共法律服務的認識不足,對公共法律服務的職能、作用不甚了解,遇有法律問題,只有少部分群眾會找法律服務工作站尋求有償法律服務,大部分群眾還是習慣于求助于、公安等部門,導致公共服務資源不能充分發揮其作用。
(三)公共法律服務基層工作人員業務不熟練
在推動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過程中,部分鄉鎮法律服務工作站遇到了工作人員缺乏專業操作知識、設備使用不熟練的問題。這些問題導致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不完全,就不能夠高效的服務于群眾。
三、解決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不平衡、不充分問題的具體舉措及成效
(一)充分發揮好現有公共法律服務資源力量
充分發揮好遠程通訊服務設備的作用,使縣法律服務中心和各鄉鎮法律服務工作站都具備和市局值班律師進行視訊通話的條件,以便更加高效及時的解決群眾咨詢的各項法律問題。
(二)做好公共法律服務宣傳工作
縣司法局組織機關人員下鄉開展法律服務宣傳活動,向當地群眾發放宣傳手冊和法律服務辦事指南宣傳單,并在現場對群眾提出的法律問題進行解答。
(三)做好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基層工作人員培訓工作
召集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工作人員進行業務知識學習,確保每個人都具備業務流程操作知識,使公共法律服務體系能正常運作、發揮應有的作用。
四、推進現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解決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不平衡不充分問題的意見建議
(一)強化政府主導地位,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務機制
將公共法律服務納入地方經濟發展規劃、政府公共服務體系、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經費預算,建立長效機制。在全縣13個鄉鎮建立公共法律服務站,形成公共法律服務網,修建專用房,配備專業法律服務人員。
(二)整合資源,促進全縣法律服務均衡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