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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在經濟發展的帶動下,我國的城鄉一體化進程不斷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得以迅速開展,成為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在這種情況下,大量的資金流入到農村中,掌握在村級干部手中,其能否履行自身職責,直接影響了新農村建設的有效進行。建立完善的村級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加強資金管理和審計工作,是規范村級干部行為,推動新農村建設的重要措施。
二、村級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必要性
村級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村居(社區)干部任職期間,對所在村居(社區)財務收支的合法性、真實性和效益性進行審計分析,并以此為基礎,對村級干部經濟責任的履行情況進行相應的鑒定和評價。在當前新農村建設背景下,村級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是非常必要的,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需要
作為落實建設新農村政策的最基層,村級干部的執行力直接影響到了新農村建設的效果。對村級干部開展相應的經濟責任審計,能夠實現對村干部的監督管理,明確相關政策的執行情況,從而保證各項扶持資金的有效落實,避免出現擠占、挪用扶持資金的情況,對于完善農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規劃和部署新農村建設的相關工作以及從體制層面上更好的服務于經濟社會的發展等,都有著非常積極的作用。
2.維護農村穩定發展的需要
農村財務管理問題是基層干部與廣大農民關注的熱點問題,同時也是很容易導致農村干群沖突的敏感問題。在當前新農村建設中,許多影響農村穩定發展的因素,都是由于村級財務透明度不高、民主決策制度不完善所造成的,而歸根到底,這些問題都屬于干部監督問題。利用經濟責任審計,能夠對村級干部進行監督,及時發現和處理存在的問題,有效化解干群矛盾,從而推動農村社會的穩定發展。
三、村級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模式的建立和完善
1.及時更新認識
村級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可以說是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一種延伸和拓展,屬于內部審計的重要組成部分。各級領導干部都應該認識到村級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重要性,及時更新認識,加強領導,完善審計工作制度,確保審計機構和審計人員具備履行相應職責所必須具備的權限,對審計工作中遇到的問題進行解決,為審計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良好的工作環境。
2.健全審計規范
村級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內容相對繁瑣,涉及范圍廣,需要引起足夠的重視,針對農村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審計規范和評價體系。無論是對被審計對象的確定、審計通知書的發送、審計方案的制定,還是審計文書的制作、經濟責任的判定以及審計結論的形成,都必須依靠相對完善健全的操作規范,對村干部自身經濟責任的履行情況進行更加客觀、更加真實的評價。
3.提升人員素質
審計人員的素質直接影響著審計工作的有效性,只有全面提升農村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才能夠從整體上提高審計工作的效率。一方面,應該強化理論學習,確保審計人員能夠熟練掌握關于“三農”問題的方針政策,把握各項政策的執行情況,按照相關規范,對新農村建設中遇到的問題進行處理;另一方面,應該加強業務培訓,提升審計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確保審計人員的業務知識能夠適應農村經濟的發展需求。
四、村級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作用
村干部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應該堅持權責統一、責任界定原則。其中,權責統一簡單來講,就是擁有多大權利,對應的就要去承擔多少義務;責任界定是指農村干部在帶領村民發展集體經濟時,要注意區分干部是還是決策失誤造成的集體經濟損失。開展村級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能夠促進資金的有效運行,將新農村建設資金的使用情況列為重點,加大監督力度,及時發現其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提出相應的建議,確保各項資金的有效運行,避免了資金的浪費。
2.能夠對村級財務管理進行規范,通過審、幫、建相互結合,能夠在對村干部經濟責任履行情況進行評價的同時,幫助建立財務管理及民主監督制度,指出村干部在財務管理中的不規范行為,提高村級財務管理水平。
3.是狠抓審計整改落實的根本所在,審計整改工作能否得到有效落實,是村級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作用發揮的根本所在。應該將審計結果作為考核農村經濟社會發展以及村干部獎懲的參考依據,充分發揮審計監督在村干部考核與管理中的作用,督促審計工作的有效整改和落實,確保審計服務新農村建設作用的充分發揮。
五、結語
總而言之,村級干部是新農村建設的最基層,是解決“三農”問題的核心力量,通過經濟責任審計,能夠對村干部的任職情況進行科學審計和評價,進而推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一是預算執行審計。圍繞關注預算執行的真實性、合法性,預算分配的公平性、合理性,以及財政資金管理使用的規范性、效益性,加強對重點部門、重點資金、重點項目的審計。重點對區財政局具體組織2011年區本級預算執行、國庫和部分一級預算部門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審計,并對部分二級單位、使用財政資金的企事業單位實施延伸審計。在工作安排上,把財政預算執行審計和專項資金審計、經濟責任審計、效益審計相結合,注重審計成果共享。
二是政府投資審計。圍繞推進項目建設、加強項目管理、嚴格預算控制和提高項目投資效益為目標,加大政府投資審計力度。一是堅持結算必審制,將財政資金投資項目全部納入審計范圍;二是堅持“關口前移”,對重大政府投資項目實施全過程跟蹤審計;三是進一步健全制度,制定出臺《區土地開發整理資金審計管理辦法》、《區土地開發整理資金審計管理辦法》、《區政府投資項目跟蹤審計實施辦法》和《區審計局中介服務機構考核暫行辦法》等管理辦法,為全面提升項目審計質量提供制度依據。
二、總體思路
圍繞區委、區政府工作中心,始終堅持“兩手抓、兩手硬”,切實增強審計工作的整體性、宏觀性和時效性,更加注重反映總體情況,揭示深層次問題,分析根本原因,從體制機制層面提出建議,為深化改革、制定政策、實施決策、強化管理、完善制度提供及時準確的信息和依據,更好地適應發展戰略機遇期條件和內涵的根本變化,在更高層面發揮審計監督的作用。
三、具體項目安排
(一)財政審計
1.2012年度本級預算執行審計。以促進宏觀調控政策措施的落實,深化預算管理、優化支出結構、規范資金分配行為、保障財政資金安全、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績效為目標,把促進財政政策措施的貫徹落實作為重中之重,及時發現和糾正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為,促進政令暢通;深入分析政策目標的實現情況和實施效果,及時揭示和反映政策措施不銜接、不配套,不適應以及政策目標未實現等問題,促進各項政策措施更加符合實際,更加合理有效;關注財政資金分配的公平公正、關注財政資金的安全和使用效益,促進財政資金規范合理高效的使用。2013年3月開始,5月中旬提交審計報告。
(二)經濟責任審計
2.黨政部門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根據區委組織部的委托,對7個領導干部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審計中,按照黨的十和兩辦規定要求,將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省、市、區“十項規定”相關要求的情況作為審計的重要內容,按照區委、區政府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監督的意見》要求,落實經濟責任審計重點,重點加強對“三公支出”(公款招待、公車消費、公費出國)、“小金庫”等事項的監督檢查力度。在審計中關注權力行使與責任落實,促進健全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失職要問責、違法要追究的監督機制,推動完善有利于科學發展的干部考核辦法和獎懲機制。2013年1月開始,12月底結束。
3.村級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根據區政府的授權,對3個村干部實施經濟責任審計。以鞏固和發展農村集體經濟,保護農民合法權益,促進農村社會穩定為目的,深入貫徹區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村(涉農居委會)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意見》的文件精神,突出審計重點,深化監督內容,促使提高村(涉農居委會)“三資”管理水平,促進村集體經濟社會和諧、穩定、健康發展。2013年1月開始,12月底結束。
(三)行業項目及專項資金審計
4.專項資金審計。根據宏觀調控的需要,以促進加強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為目標,進一步加強對專項資金的審計監督。突出對那些掌管國家資金分配權的重要部門和關系社會建設及相關領域專項資金的審計,重點抓好社會保障、科技教育、農業開發等專項資金的真實性和合法性審計,深入剖析存在的問題,提出審計建議,規范資金的管理。同時,結合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財務收支審計,有計劃地選擇若干重點專項資金進行審計,審計資金量力爭達到50%以上。2013年國家審計署、省審計廳、市審計局下達的行業性審計項目另行安排。2013年1月開始,12月結束。
(四)固定資產投資審計
5.建設項目跟蹤(結算)審計。做好軟件園、社區教育培訓中心(青少年科技活動中心)以及動漫基地等工程項目跟蹤審計監督,繼續強化“在現場抓跟蹤”,及時掌握項目進度情況和現場資料,確保跟蹤審計無縫對接。全區日常工程審計中,著重加強與4個新劃入的街道辦事處以及經濟開發區城建規劃局、財務審計局的業務聯系,提高其對重大項目必審、小型項目送審的意識。嚴控廉政勤政風險點,動態整合專家庫與工程審計人員業績檔案,嚴格把好審計質量關,控制審計風險。根據上級審計部門統一部署,開展行業性工程審計項目。2013年1月開始,12月結束。
6.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審計。根據國務院頒發的《全國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實施方案》和國家審計署、省、市要求,結合本區校舍安全工程的實際情況,繼續對小學校舍安全工程跟蹤審計。審計中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項目、重要事項進行審計,揭示和查處“校安工程”資金籌集、分配、管理、使用和項目建設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及時提出整改和加強管理的建議,切實推進“工程”目標的實現,為發展小學教育、構建和諧社會服務。2013年將該項目轉為日常管理項目,繼續抓好此項工作。
(五)審計信息化建設(計算機審計)
增強黨的在朝才能和鄉村黨風廉政建立,標準鄉村集體資產和財政治理,推進固本強基工程,促進鄉村經濟發展和社會不變。
二、審計局限
審計局限為年1月-2012年12月財政進出及截止2012年12月31日資產欠債真實、正當和有用性,需要時延長有關年度。
三、審計對象
本區所管轄的17個經聯社。
四、審計內容與重點
1.經聯社財政進出的真實性、正當性和有用性。重點搜檢各項收入支出能否實時入賬,收入(特殊是征地款及物業出租收入)能否真實、完好;支出(特殊是征地款支出、根本建立支出、資金流向)能否合理、合規、有用,有否執行規則的審批手續,能否有擠占調用、損掉、糜費景象。
2.經聯社的資產、欠債及一切者權益的真實性、完好性。重點搜檢資產能否悉數入賬,有無存在賬外資產;錢幣資金的治理能否健全,現金治理能否標準;往來賬款治理能否合規,對多年未回收的應收賬款有無作出需要的管帳處置,壞賬的核銷能否契合有關規則的同意順序;措置集體資產有無健全的價錢評價準則,作價能否公允,有無低價轉移集體資產;各項欠債的起原能否真實正當,欠債的記載和反映能否完好、合規,各項欠債能否實時償還,有無長時間掛賬的債權。
3.經聯社內部節制準則的健立與執行狀況。重點搜檢能否樹立健全財政治理準則,能否實在執行相關準則,能否有準則執行的監視,有否執行民主辦財和財政公開。
4.經聯社集體地盤的征用和讓渡狀況。首要搜檢售地款的收取、農人賠償款的付出狀況和相關合同的治理狀況,調查各經濟社的地盤存量。
5.股民分派及集體福利狀況。首要審計經聯社干部收入狀況,股民實踐分派狀況,剖析收入程度以及各經聯社集體福利(白叟福利、情況衛生、文娛體育等)方面的支出狀況,以剖析經聯社集體福利能否獲得分明改善。
6.搜檢經聯社首要擔任人任職時期地點單元財政進出工作目的的完成狀況,以及恪守國度財經司法律例的狀況。
7.其他需求審計的狀況。
五、組織施行
(一)由區做事處成立經聯社換屆審計工作指導小組,組織和部署本次審計工作。
(二)托付社會審計機構擔任審計施行工作,區審計辦擔任中心協調及申報初稿審核工作,并向區經聯社換屆審計工作指導小組報送審計后果。
(三)詳細施行步調實時間布置
1.2012年10月下旬經聯社換屆審計工作指導小組掌管召開17個經聯社社長及財政人員參與的進舉動員大會,提出審計工作要求。
2.開展對經聯社換屆審計工作。包羅:宣布審計通知書,完成審計外勤工作,出具審計申報,進行審計后果公示,上報綜合審計狀況申報。
六、審計工作要求
1.審計通知書直接發至各經聯社,并抄送其地點社區居民委員會。
2.對所審計的每一項內容,要搜集充沛的審計證據,按規則要求編制審計工作稿本。
3.依據審計證據構成審計小組申報初稿,并尋求被審計單元及區做事處的意見,審計發現的問題,需經區做事處研討定性處置。
我們認為,目前“審計”已經演變成一個寬泛的大概念,包括國家審計、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用“審計”來指代國家審計并不合適。由廠三種審計的對象、內容和重點、程序、要求等并不相同,因此應該通過各自的法律分別進行規范。作為規范國家審計的法律,應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審計法》,以區別于規范內部審計的《內部審計工作規定》和規范社會審計的《注冊會計師法》。
(二)關于審計職責
1.明確經濟責任審計的法律地位
在我國,經濟責仟審計是隨著政治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為適應干部監督管理的需要而產生的,特別是黨的十六大報告提出發揮審計監督作用,加強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更是將經濟責任審計提高到一個新的高度。但審計機關開展經濟責任審計的依據國家級的僅是以中央兩辦文件形式存在的兩個暫行規定,法律效力不高、強制性不夠,以致經濟責任審計一直存在審計范圍窄、力度小等問題,迫切需要從法律層次對經濟責任審計作出規定,為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提供法律依據。
2.完善金融審計監督
金融業的發展和金融體制改革的深入,要求金融審計進行以下轉變:—應擴大金融審計監督范圍。一些有條件的國有商業銀行實行股份制改造,社會資金積極參與中小金融機構的重組改造,農村信用社逐步改造成為農村社區服務的地方性金融個業,這—變化使得原“國有金融機構”已無法概括金融審計的全部,而金融機構的資金安全涉及到成千上萬的百姓,關系到社會的穩定,因此,應將一些地方商業銀行、城市信用社、農村信用社、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及股份銀行納入審計監督范圍。二應加強對金融管理機構的再監督,加大對這些機構的監督力度,可以從源頭上控制金融風險。三要提高宏觀服務意識。對金融機構的審計不能停留在對報表真實合法性的審計上,應開展金融管理績效審計,將重點要放在“風險、管理、效益”上,關注金融機構的信貸資產質量和內部管理制度,促進金融機構加強管理,充分發揮在宏觀調控中的作用。
3.明確投資審計范圍和內容
由于國家建設項目審計對象的多樣性、審計內容的復雜性,使該項審計工作具有其他行業審計所沒有的復雜性。國家建設項目審計要充分發揮作用,必須對建設項目的全過程如設計、招投標、合同的簽訂以及監理環節進行監督,必須突破單純的財務收支審計范疇,深入到建設管理、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環境效益等諸多方面。因此,應將有關內容在《審計法》中明確規定,規定與國家建設項目直接有關的建設、設計、施工、采購等單位的財務收支及有關經濟活動,應當接受審計機關的審計監督。
4.強化績效審計規定
隨著人們對審計的逐步了解,以監督財政財務收支合法性為目標、以查錯防弊為重點的審計思維方式,已經越走越不適應客觀需要,特別是十六大提出要把經濟質量和效益作為經濟工作的一個重點。審計機關應調整審計理念,關注政府性資金、社會公共資金等使用效益、效果的分析,強化績效審計,為政府經濟中心工作服務。
(三)關于審計權限
1.明確審計執法主體資格
長期以來人們對審計機關能否依據《審計法》及其實施條例以外的其他財經法律法規的規定,對被審計單位違反國家規定的財政財務收支行為進行處理處罰意見不一致,造成阻礙、拒絕審計機關審計和調查,不執行審計決定的現象時有發生,在投資審計中這一現象尤其突出。因此需要在《審計法》中進一步明確審計機關有權適用法律、法規和國家其他有關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的規定進行審計評價和處理、處罰,不受有關法律、法規等對執法主體規定的限制。
2.明確檢查范圍
隨著社會科技的發展,越來越多的單位通過計算機進行管理與核算,使審計的內容與載體發生了質的變化,審計人員在索取電子數據和檢索系統軟件中常常遇到阻力,對會計核算系統的檢查更是空談。因此《審計法》應明確審計機關有權檢查被審計單位運用電子計算機管理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的財務會計核算系統的安全可靠性、內控狀況,規定被審計單位應當向審計機關提供運用電子計算機儲存、處理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電子數據以及有關資料。
3.強化部分虛置的權限
目前法律賦予審計機關的部分權限在實際運用中沒有保障,使這些權限的運用受到限制。比如,審計法規定了審計機關在審計時具有審計調查權和移送處理權,并規定有關單位、個人應當支持、協助,對移送案件有關部門應及時作出決定并書面通知審計機關。但在實踐中,不配合調查的情況時有發生,而審計人員因為沒有相應強制手段往往對不配合調查的行為毫無辦法。有處理權的機關接到移送建議后不進行相應處理、也不告知審計機關的情況也隨處可,見。因此《審計法》應就相關部門和人員不支持、不配合而影響審計工作的行為設置相應的法律責任。
4.完善審計強制措施
《審計法》應從以下幾方面完善審計強制措施:一是規定審計機關有權采取查封資料和資產的行政強制措施,防止被審計單位轉移、隱匿、篡改、毀棄有關資料和資產的行為,保證審計工:作順利進行;二是規定審計機關有權凍結與被審計單位違法違紀資金有關的銀行賬戶,保證審計機關從資金源頭上制止和查處違法違紀問題。
5.規定委托審計權
隨著我國社會審計組織的日益壯大與規范,特別是國家審計弱化對國有企業的審計后,社會審計成了監督國有企業會計信息的可靠性和可信性、保障投資者和債權人利益的主力軍。這種情況下,《審計法》應在規定審計機關有權監督社會審計業務質量的基礎上,明確審計機關可以委托社會審計組織進行審計。審計機關除了對—些主要企業進行直接審計外,其他的企業進行委托審計,從而達到充分利用社會審計、抓住重點查深查透的目的。
(四)關于審計程序
一、統一思想,充分認識加強審計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
審計監督制度是黨的十七大要求重點加強的制度,是憲法確立的基本經濟監督制度,加強審計監督,是強化財經管理的重要手段;同時也是密切干群關系的重要舉措。在維護財經秩序,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黨風廉政建設,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保障我鎮經濟和社會事業又好又快發展等方面具有不可代替的作用。各村、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加強審計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突出重點,點面結合,進一步加大審計監督力度
審計部門應當對鎮屬各單位發生的每筆經濟業務進行審計監督,不留盲區和死角。審計工作要按照:“全面審計,突出重點”的審計工作方針,進一步加大審計監督的力度。
1、加強單位年度財務收支的審計。按照兩年一審,一審兩年的要求,對鎮屬各企事業單位、各行政村所屬獨立核算自然村的財務收支及財經法紀執行情況進行審計;(主要審計:各項收入是否及時、足額入帳,有無侵占、挪用、私分集體資金和私設“帳外帳”或“小金庫”行為;各項支出是否合理,取得的原始票據是否規范、合法,有無按鎮制定的各項規定標準執行,有無按規定的審批權限審批,是否三證齊全;各項經濟業務的核算是否準確規范等。)
2、加強建設項目的審計。進一步加大對鎮、村資金投資多、影響大的基礎性、公益性、生產性建設項目的審計監督力度。(主要審計:建設項目立項報告的審批,項目招投標程序是否合法、規范,有無工程預、決算,是否按合同結算工程款等情況等。)
3、穩步推進經濟責任審計。對各村、各單位負有經濟責任的主要領導干部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主要審計:任期內各項經濟目標任務的完成情況;財務收支預算的執行情況;收入、支出的管理及內控制度情況;集體資產、資源的管理、使用、處置及保值、增值情況;債權、債務管理情況;遵紀守法及廉潔自律情況等。)
4、加強專項資金的審計。對鎮、村管理的社會保障資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救災資金、扶貧資金、征地補償資金、新農村建設資金等與群眾切身利益息息相關的資金進行專項審計;(主要審計:專項資金的管理、流向和使用績效。)
5、積極配合鎮紀委查處群眾來信、來訪反映的經濟案件。對群眾來信、來訪反映的經濟問題進行審計核查,做到實事求是,客觀公正,依法辦事。
三、提高認識,形成合力,切實加強審計工作的領導
審計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工作量大,為進一步加強審計工作的領導,確保全鎮審計工作全面正常化開展,把審計工作推向更高水平,鎮成立審計領導小組,由鎮長任組長,鎮紀委、審計站、財政所、農經站為成員單位,并明確審計站是鎮人民政府的專職審計部門,負責全鎮審計計劃的制定和組織實施,其他有關職能部門需對所屬村或單位進行審計的,應主動與審計站聯系,由審計站牽頭組成聯合審計組進行審計,各職能部門要相互協調配合,形成合力和協作機制,提高審計監督效率。
一是深入開展同級財政審計。我局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在總結歷年審計工作經驗的基礎上,構建大財政審計理念,對我區財政預算的批準和在執行中調整變動情況的合法性及預算收支的組織完成情況作了全面審計,重點檢查財稅法規執行情況;人大批準的預算執行情況;細化部門預算情況;政府采購;收支兩條線執行情況;預算中重點支出安排情況;部門預算執行情況。查出管理不規范金額160萬元,提出審計建議5條,促進被審計單位建立健全規章制度3項。
二是各項審計調查扎實開展。根據區政府《關于加強舊城改造資金管理和監督的意見》,加強對拆遷資金籌集、撥付和使用的環節審查監督,完成了怡心園、軍營路、防疫站等三個舊城改造地塊拆遷資金專項審計調查。開展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政策落實情況專項審計調查,促進完善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相關制度。對地方政府性債務專項審計調查,摸清政府負債情況,為區領導科學決策提供參考。
三是經濟責任審計穩步推進。2012年對區計生委、淮海路小學等8個部門和單位的主要負責人任期經濟責任實施審計,其中任中審計項目7個,我局還與區組織、編制部門聯合對區城管局、區發改委兩部門實施“三責聯審”工作。通過經濟責任審計,明確了領導干部的主管責任和直接責任,進一步促進廉政建設,為組織部門使用干部提供參考。
四是突擊開展機構改革單位審計。根據區領導要求,對機構改革涉及的區人事局、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等8個單位財務收支情況進行審計。由于時間緊任務重,審計人員放棄節假日,加班加點,僅僅用了6天時間就完成了領導交辦的工作任務,有力地支持了我區機構改革工作的順利進行,得到區領導的肯定。
二、圍繞中心,服務全區發展大局
1.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深化財政預算執行審計。今年我局認真開展了對本級預算執行審計,審計發現在財政預算執行的組織與管理中仍然存在一些問題:未經人大常務會審查批準調整預算支出、預算外資金撥付流程不符合規定等問題。
2.關注社會熱點,強化專項資金審計,促進社會和諧。按照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我們把專項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作為審計監督的重點,促進規范管理和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使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對__區紅十字會“博愛一日捐”、__區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專項資金的審計和審計調查,審計發現雖然現在各單位對專項資金監管越來越重視,資金使用也日益規范,但是仍然存在改變設計批復施工等問題。
3.強化財務收支審計,確保財務收支的合法性、合規性、合理性。今年我局對全區部分單位的財務收支進行了審計,發現一些單位存在以不合規票據、假發票報銷等問題,查出違規金額10萬元,管理不規范金額216萬元,提出審計建議10條。
4.積極開展經濟責任審計,為加強干部監管提供參考依據。今年我局對部分領導干部進行了離任經濟責任審計,通過審計發現領導干部能夠認真履行職責,但也存在個別領導干部未嚴格履行其經濟監督和管理職責,票據使用不夠規范,以及對固定資產的管理不夠重視,部分資產未納入固定資產賬進行核算,私設“小金庫”等問題,移送其他部門處理事項1件。
5.加強政府重大投資項目審計,提高投資效益。今年我局開展并完成固定資產投資審計6個,送審金額1186.01萬元,審計核減104萬元,核減率8.77%。
6.扎實學習,為民解困,學教活動初見成效。今年按照__區委《關于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有關精神,我局深入基層調查研究,發放征求意見表50份,召開座談會兩次,征求到“”方面的問題13條。學教活動期間,為對口幫扶單位五當溝神發社區和干部下基層單位白菜溝嘎查、南福永居村小組資助物品金額達到4000元,組織干部職工捐款2000元資助__區白血病患者李夢潔。
(一)區審計局主要職責職能、組織架構、人員及資產等基本情況
區審計局主要職能是:
(1)主管全區審計工作。負責對區級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于審計監督范圍的財政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對領導干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對國家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并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2)貫徹執行國家審計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作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3)向區委審計委員會提出年度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報告;向區長提交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區政府委托,向區人大常委會提出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向區委、區政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區政府、市審計局報告和向區政府有關部門、鄉鎮人民政府通報審計情況及結果。
(4)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范圍內做出審計決定或向有關主管機關提出處理處罰的建議:包括國家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區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區直各部門(含直屬單位)和經濟開發區預算的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鄉鎮人民政府的預算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使用區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區級政府投資和以區級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以及與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直接有關的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采購等單位的財務收支;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區屬國有企業、區政府規定的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區政府部門、鄉鎮人民政府管理和受區政府及其部門委托的其他單位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區審計局審計其他事項。
(5)按規定對區管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及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
(6)組織實施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宏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或國有資產管理使用、國有資源利用保護等與國家財政財務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7)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或區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8)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于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9)組織和開展審計領域的對外交流和合作,指導和推廣信息技術在審計領域的應用。
(10)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1)職能轉變。轉入職能:包括將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重大項目稽察職責,區財政局(區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的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監督檢查、承擔的國有企業監事會相關職責劃入區審計局。進一步完善審計管理體制,理順內部職責關系,優化審計資源配。
區審計局設以下內設機構:
辦公室、綜合法規股、農業與資源資產環境審計股、電子數據審計股、財政金融審計股、行政事業與社會保障審計股、經貿審計股、固定資產與外資運用審計股。
人員情況:
行政編制10名,實有8人;參公事業編制4名,實有2人;全額財政撥款事業編制14名,實有14人。
資產情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區審計局資產總計482.83萬元,流動資產合計430.43萬元,固定資產凈值52.39萬元;負債和凈資產合計482.83萬元,負債合計0.15萬元,凈資產合計482.67萬元。
(二)2020年度整體支出績效目標
2020年度,區審計局嚴格按照區政府下達的當年計劃和目標為中心,在降低成本,減少費用等方面專題開會做出了詳細規劃,同時考慮行政事業單位宏觀政策,建立預算辦法,結合本單位實際編制部門預算。
(1)管理情況根據區財政局最終批復預算數,進行政府網站公開,嚴格把控各項經費開支范圍,項目支出必須以預算批復額度為基準,保證項目資金按計劃,按項目工程進度撥付,專項資金應實行項目管理,專款專用,不得虛列,不得截留,擠占,挪用,浪費,套取或轉移專項資金,5000元以上非常規性支出必須黨組會研究后審批。
(2)預算申報階段進行了績效目標填報,目標內容符合《區財政局關于印發<2021年度區預算績效評價工作方案>通知(財績[2021]57號)文件要求,績效目標和單位執能及項目相符合,目標值出處合理。績效目標結構完整,內容合理。
(3)區審計局2020年度產出指標包含了數量指標、質量指標和實效指標;效益指標根據實施內容和立項目標,制定了相應經濟效益指標,社會效益指標,生態效益指標和可持續影響指標。績效目標清晰可衡量與預算資金存在較強的邏輯匹配關系。
(三)預算績效管理開展情況
本部門認真開展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工作,根據歸集的相關資料數據,按評價方案內容和指標公式,對支出管理情況,從資金的投入、過程、產出和效果四個方面進行評價,開展自評打分。對績效自評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整改,加快建成全方位、全過程、全覆蓋的預算績效管理體系,以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為關鍵點和突破口,解決好預算績效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推動財政資金聚力增效,提高預算管理資金使用效益和執行效力,確保本部門各項工作順利開展。
(四)預算及執行情況
2020年區審計局年初預算基本支出632.41萬元,項目支出51.2萬元;決算基本支出851.41萬元,項目支出51.2萬元。基本支出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一是投資審計專項業務費360萬元在年初預算時納入區級專項經費支出,決算時納入部門項目經費支出;二是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增多,向社會中介機構支付業務費也相應增多。
二、部門整體支出績效實現情況
(一)履職完成情況
2020年累計組織實施財政類審計項目30個,出具審計報告110份,查出主要問題金額59145萬元,其中違規金額3911萬元,管理不規范資金55234萬元,上繳財政78萬元,審計提出意見324條;完成工程價款結算審核項目91項,送審金額191899.07萬元,審定金額170177.92萬元,核減金額21721.15萬元,核減率11.32%;完成預算控制價審核項目107項,送審金額26094.29萬元,審定金額25430.4萬元,調整金額1696.77萬元,審核率6.5%。
(二)履職效果
1、深化預算執行審計,加強預算資金管理使用。今年,組織實施了區本級2019年度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審計,并延伸審計了區農業農村局、區房產管理中心、區集中示范園區管委會3個部門單位。審計結果表明,2019年度區財政收入穩中求進,財政改革有力推進,財政管理不斷提升,財政運行平穩有序,基本完成了區人代會批準的財政預算任務,但也有部分領域存在管理不到位、政策措施執行不到位、監管力度不夠等問題,影響了財政資金的規范高效使用,從加強預算管理和績效管理等方面提出審計意見,并對后期整改落實情況進行了跟蹤督查,審計結果和整改情況得到了區人大和區政府的充分肯定。
2、深入開展經濟責任審計,促進領導干部擔當作為。受區委審計委員會和區委組織部委托,今年共安排經濟責任審計12個,出具審計報告12份,經審計,共查出主要問題金額6316萬元,其中違規金額1984萬元,管理不規范資金4332萬元。通過審計,幫助被審單位進一步規范財務運行、完善內部管理,促使領導干部進一步增強法紀意識,較好的發揮了經濟責任審計的懲治和防范作用。
3、落實政府投資審計改革,推進投資審計平穩轉型。今年以來,投資審計中心深入貫徹落實上級審計機關工作部署,積極推進政府投資審計管理改革,工作成效顯著:一是全年完成工程價款結算審核項目91項,送審金額191899.07萬元,審定金額170177.92萬元,核減金額21721.15萬元,核減率11.32%。二是完成預算控制價審核項目107項,送審金額26094.29萬元,審定金額25430.4萬元,調整金額1696.77萬元,審核率6.5%。三是對區婦幼保健院三期病房樓工程(續審)、南山職業學校擴建工程、區和順路道路工程、區通州西路道路工程(六舒路-陽光大道)、梅山北路小區、淠綠新村小區、解放北路小區3個老舊小區改造項目等區重點工程實施了全過程跟蹤審計,有效控制了工程造價。四是完成投資審計工作轉型,全面退出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結算審計工作,改“直接審”為“復審”,回歸審計監督本位。
4、開展全區32個社區2019年度財務收支情況審計,強化對基層組織的監督。為進一步加強社區財務管理,規范財務收支行為,嚴肅財經紀律,在2018、2019年度開展的全區五個街道社區財務收支審計的基礎上,派出審計組歷時三個月對全區5個街道32個社區2019年度財務收支及管理情況進行了審計,針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依法向各社區下達了審計報告,并提出了整改意見和建議。
5、開展村級財務審計,進一步規范村級財務管理。為進一步鞏固2015年以來村級財務審計的成果,切實保障集體資金使用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按照區委、區政府的部署,抽調人員對全區18個鄉鎮(街)所管轄的48個村2018-2019年度財務收支情況進行審計。審計報告從財務管理、財務收支、固定資產管理、建設項目管理、發展村集體經濟5個方面揭示了存在的19個問題,查出主要問題金額1268.25萬元,為進一步整治、規范村級財務管理提供了依據。
6、開展專項審計調查,強化對政策落實的監督。今年以來,先后開展了穩增長等政策措施情況跟蹤審計、區應對肺炎疫情防控資金和捐贈款物專項審計、災后水利薄弱環節治理建設項目專項審計、2019年度基礎教育工程建設項目審計調查、區醫共體運營情況專項審計調查、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專項審計調查等項目,通過對經濟生活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或方針政策的實施情況開展針對性的審計調查,綜合分析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切實可行的解決辦法,推動政策措施貫徹落實到位,為黨委、政府的科學決策和政策法規的完善提供了依據。
7、扎實完成黨委、政府交辦任務。積極發揮參謀助手作用,先后完成了26個貧困村扶貧資金投入超千萬資產效益情況審計調查、區補充醫療保障“2579”暨補充醫療再救助項目收支情況審計調查、市香料廠2001年以來資產負債損益情況審計、鄉鎮6個改制水廠價格認定、事改企12個單位資產負債審計、村集體收入50萬元以上(41個村)專項調查、鄉鎮出讓土地前期費用審核等黨委、政府交辦的事項,為領導科學決策提供了第一手資料。
三、部門整體支出績效中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
(一)主要問題及原因分析
1、固定資產投資審計項目需要支付中介機構和外聘工程師較大金額的勞務費用,使預算資金總體偏緊。
關鍵詞:
村級財務 審計 監督
內部審計監督是經開區(楊舍鎮)農經管理的一項基本職能,近年來,經開區(楊舍鎮)農工局農經科不斷創新村級財務內部審計監督管理辦法,加大審計監督力度,規范農村財務與運行,保障農村經濟社會穩定發展。
一、總體情況
從2008年起,區鎮根據張委辦(2008)41號《關于在全市推行村級陽光綜合審計的實施意見》的精神,為進一步規范農村資金、資產和資源管理,加強對村級集體經濟和農村基層干部的審計監督,促進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在全鎮開展村級陽光綜合審計工作。2009年至2014年底,區鎮農工局農經科共完成村干部離任審計27項,村級財務收支審計279項,村級集體企業專項審計88項,村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132項,村級集體資產綜合審計94項。審計中發現審計問題330條,提出審計建議和意見347條,被采納審計建議347條,發出整改意見書61份。
二、具體做法
1.積極示范,引導做好村級各類內部審計。
一是統一各類審計內容。(1)對村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主要審計其任期內村級集體資產、負債、凈資產變化和主要社會事業及經濟工作等,并作出客觀公正的評價;(2)對村級財務收支審計,主要審計各項收入是否按期結算、各項支出是否符合規定、是否存在坐收坐支、是否存在小金庫、是否存在以收抵支、財務收支預決算執行情況、集體資產保值增值情況等;(3)對村級年終可用財力審計,主要審計當年度村級經營性收入是否入賬、查閱相關的會計憑證是否正確、審核經營性合同金額與到賬金額是否一致等;(4)對村級集體企業審計,主要審計村級集體企業的資產負債、財務收支情況以及經營狀況等。二是統一各類審計文本。區鎮農工局農經科根據村級陽光綜合審計要求,結合新形勢下村級經濟發展的實際,統一制訂了村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村級財務收支審計、村級年終可用財力審計、村級集體企業審計等審計示范文本,進一步規范村級財務內部審計工作。三是統一組織人員參與各類審計。在各類村級財務審計中,要求各辦事處(街道)經管辦人員共同參與審計全過程,使他們掌握財務審計的重點、內容和方法,不斷提高他們的綜合業務能力。
2.加強管理,實行村級財務審計常態化。
一是常規審計實行年審制度。區鎮農工局農經科每年組織對村級可用財力、村級集體企業、社區股份合作社年終審計;鎮記賬中心每年對各村的現金、存款、承兌匯票進行不定期盤點,查看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以及有價證券登記薄,核實是否賬賬相符、賬實相符。二是專項審計實行抽查制度。每年根據財務管理需要不定期抽取幾個村進行專項審計,改進財務管理辦法。例如2012年針對閘上、城東未納入村賬鎮的村集體資產和資金管理進行專項審計,并對審計中存在問題進行全面整改,于2013年1月將兩村納入鎮記賬系統。三是聘請中介機構進行全面審計。2013年經區鎮黨工委批準,聘請華景、天和會計師事務所對全鎮41個行政村(社)的集體資產進行全面審計。包括對所有房屋、土地進行實地盤點、對應收應付往來款項采用查詢核對法逐筆核實、對經營性資產出租合同管理、對村投資或控股的各類集體企業管理、對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方面等進行了全方位審計,進一步核實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家底。
3.完善制度,促進村級財務審計規范。
通過對審計中存在問題的檢查、整改,不斷完善村級集體資產管理制度和財務管理辦法。區鎮先后出臺了楊政發(2011)27號《關于印發楊舍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的通知》、張經管發(2012)6號《區(鎮)各部門、辦事處(街道)和財務審批、報支的有關規定(試行)》、張經管發[2014]16號《關于進一步規范經開區(楊舍鎮)行政村(社)集體資金管理的通知》和張經管發[2014]17號《關于進一步規范經開區(楊舍鎮)行政村(股份合作社)合同管理的通知》等。重點對非生產性開支管理、經營性資產出租管理、集體企業管理、合同管理、規范資金管理等進一步明確規定。對加強村級財務管理和監督,確保村級集體資產資源運行安全高效,促進村級集體經濟不斷發展壯大保駕護航。
三、取得成效
1.保證集體資產安全。
一是非生產性開支得到有效控制。通過村級內部審計,對非生產性開支的報批手續是否完善、報支范圍是否符合規定、原始發票是否真實有效等進一步得到規范,大大減少了村級集體資產的損失和浪費。二是賬外資產得到清查。通過審計中對各村(社)的固定資產、在建工程及無形資產進行實地盤點,發現有部分行政村新增的一些房屋和土地等資產沒有及時納入村賬,形成賬外資產,審計后全部納入村賬,核實了村級集體資產。其中:房屋61處,面積5.21萬平方米;土地36塊,面積25.99萬平方米。三是查實應收款項。通過審計中對各村(社)的應收應付等往來科目逐一進行清理,對各種往來款項明細逐筆逐戶直接詢證核實,查實個別村漏記應收款項50萬元,核實了32筆原來雙方不符的往來款項。
2.規范集體資產有效合理使用。
一是規范經營性資產出租合同。區鎮統一使用規范的租賃合同文本,建立合同管理網絡,統一規定租金收取標準和收取方式,限定合同期限,嚴控存量土地。二是加強資金管理。規范資金結算手續,嚴格控制印鑒管理,杜絕違法操作行為。嚴禁公款私存,禁止出借銀行賬戶,禁止村集體為任何個人或單位提供經濟擔保,資金不得直接出借給民營企業或個人,不得為非本村企業注冊或還貸周轉資金。三是加強集體資產管理。規范運作和管理集體資產,通過有效途徑進行收購、轉讓和購置集體資產。通過內部審計,有效防止集體資產使用不合理、不規范的現象,更好地規劃對集體資產的使用,避免集體資產流失。
3.提高管理人員綜合素質。
村級內部審計,一方面可以明確村干部的經濟責任,增強村干部的財經法紀意識,使村干部明白不僅擁有代表村民行使集體資產的經營權,還承擔著發展村級集體經濟的責任。通過審計監管力度加大,審計范圍的擴大,經常化、制度化的審計,能夠進一步貫徹落實各項財會制度,制止和糾正經濟活動中違反亂紀的行為,轉變村干部的思想觀念,加強法律意識,增長財經知識。另一方面,也促使審計人員更熟悉財經法規,增強審計業務水平、判斷分析能力,全面提升財務管理工作水平。
四、進一步加強村級內部審計工作的措施
1.突出把握內部審計的工作重點。
一是積極開展涉農惠農資金補貼專項審計。重點關注支農資金中的良種補貼、農機具購置補貼、農業生產資料綜合補貼、土地流轉補貼等各類補貼資金是否及時、足額發放到位。二是重點對房屋和土地租賃收入、土地補償費等定期進行專項審計,確保集體資金安全合法使用。三是加強工程建設審計。建設項目按規定程序進行審批,規范工程預決算、項目招投標、財務支出,使工程建設陽光操作,避免和減少不法行為的產生。
2.加強內部審計的執行力度。
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要責令有關單位采取措施,及時進行整改,如發現有不良債權和不實債務,須經村兩委班子討論、村民主理財小組通過,報區鎮農工局農經科審核批準后,及時調整賬戶。
3.加強培訓,提高審計人員的業務水平。
審計人員應有過硬的業務能力、嚴謹的工作作風、高度的責任心,具備客觀公正、廉潔奉公、保守秘密的職業操守,所以要定期進行審計人員職業道德、法律法規、財務管理等培訓,及時掌握農村新的經濟政策,財務法律法規、提高審計操作技能,確保審計工作的順利開展。
作者:陳麗萍 單位:張家港經濟技術開發區(楊舍鎮)農村工作局農經科
參考文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第二十八條“地方各級預算按照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編制,不列赤字”的規定,各街鎮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及時足額地組織各項收入并按規定納入統一管理、統一核算。依法編制財政預算,將所有預算內、外財政性收支納入預算管理,確保收支平衡,并消除任何形式的隱性赤字。
(一)合理編制預算。要嚴格按照《預算法》編制年度預算,細化到各個收入、支出項目。預算(草案)要提交街鎮人大機構審核通過,方可組織實施,并報區財政局備案。
(二)強化預算執行。按照“先人員經費、再公用經費、后項目經費”的支出順序安排預算支出,通過預算控制指標、指標控制計劃、計劃控制支出,實施嚴格的指標控制、核算管理和事后監管。
(三)嚴格預算約束。收入要完整、準確,支出要量入為出,確保重點。預算一經批準,一般不予調整,如需調整,需報街、鎮人大機構審核批準。并報區財政局備案。
(四)實行預算監督。預算執行情況要接受區政府有關部門的監督與審計。
二、建立和完善各項財政財務管理制度,確保財政財務規范有序運轉
(一)建立和完善財政管理例會制度。各街鎮要建立財政管理例會制度,通過財政管理例會,研究和解決財政預算安排、執行及財政收支管理等相關事宜。財政管理例會的參加對象原則上為:街鎮主要領導、人大領導、紀委領導、分管領導、財政所長等。例會由主任、鎮長主持,定期召開,并作專門記錄備案。
財政管理例會的職責:
1、討論決定財政預算收支計劃的安排,預算調整計劃,并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的程序報批。
2、討論分析財政形勢,包括財政收入與支出情況、收支平衡情況、存在問題等。針對存在問題,研究制定開源節流的對策措施,確保政府機構正常運轉,確保經濟建設、社會事業發展資金的需要。
3、根據國家、省、市和區財政工作的方針政策,討論制定有關財政經濟政策和建立完善財政財務管理制度。
4、討論決定重大建設項目財政資金的安排和大額資金支出,并實行登記制度,由財政所負責統計。
5、研究制定其他有關的財政工作、財務管理的重大事項。
(二)建立健全財務集中核算管理制度。加強財務集中核算管理,支持有條件的街鎮試行國庫集中支付。財政所要在街鎮統一領導下,負責本街、鎮下屬單位財務核算及監督管理。各部門單位的所有收支都要按規定納入財務集中核算部門統一管理,統一核算。財務集中核算管理部門要督促下屬各單位嚴格執行各項財務制度,切實履行審核監督職責,對違反財務制度規定的開支或不合法的憑證,拒絕支付和撥款。
(三)完善財政財務支出審批制度。要完善財政財務支出審批制度,嚴格控制財政支出,規范財政支出的審批程序。
1、所有支出票據必須有經辦人、部門負責人簽字并注明支出原因。
2、實行街道(鎮)主任(鎮長)“一支筆”審批制度,加強監督。
3、對預算內、外資金的追加與安排,重大基本建設項目資金安排和重大經費開支,必須經“財政管理例會”研究通過,再由街道(鎮)主任(鎮長)簽批列支。
(四)嚴格財政票據管理制度。各街鎮要根據《省財政票據管理暫行辦法》使用財政票據。凡取得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收入和其他各類收入必須使用財政部門監制的票據,應稅收入不得使用財政票據,按稅收規定使用稅務票據。票據使用人在開具票據時,應做到字跡清楚,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大小寫金額相符。作廢票據要保管完整。財政票據實行憑證購領,限量供應,核舊換新制度。要加強財政票據管理,嚴格執行財政票據管理的各項規定,建立健全財政票據的領購、使用、繳銷和保管制度,實行專人、專賬、專管。財政票據管理人員要定期向財政部門報送票據使用情況,財政票據管理人員調離崗位時,必須認真辦理移接交手續。
(五)規范財政銀行結算賬戶管理制度。財政銀行賬戶的開立、變更、撤銷,實行審批備案制度。需開設銀行賬戶的,由街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經區財政局和人民銀行批準后在規定銀行開設賬戶。要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開設銀行賬戶,內設機構一律不得開設銀行賬戶,嚴禁公款走私人賬戶。銀行賬戶印鑒實行專人管理,同一賬戶印鑒必須分開保管,嚴禁一人保管。如銀行印鑒保管人因公因私外出,須將印鑒按不相容原則交由第三人保管,并辦理好交接登記手續,外出歸來后,也同樣應辦理好交接登記手續。
(六)健全財政現金管理制度。財政所、財務集中核算部門管理的現金收入必須當日送存開戶銀行的收入賬戶,因特殊情況當日不能繳存的,次日必須繳存。任何人不得坐支,不準公款私存,不準保留賬外公款。經費戶及財務集中核算部門對外發生的經濟往來,除《現金管理暫行條例》規定可使用現金范圍外,必須通過開戶銀行進行轉賬結算。要嚴格執行現金限額管理制度,主要用于按規定需現金支付的日常開支。必須建立健全現金日記賬,逐筆記載現金收付,做到日清月結,賬賬相符,賬款相符。本單位人員因公暫借資金,事后須及時結賬,歸還借款,超過期限不還的,除追回借款外,按規定處理。
(七)建立健全財產物資管理制度。要加強固定資產和其他資產的管理,建立專人、專賬、專管制度,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1、建立健全財產物資的采購、驗收、領發、保管、盤點、清查等制度,并定期對資產進行盤點,確保財產物資安全。
2、完善政府采購制度。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規定,添置屬于政府集中采購的財產物資,必須按照規定的程序先審批再購買。
3、所有財產物資必須建賬登記,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和賬卡相符。
4、所有財產物資處置必須按《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及《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辦理報批手續,按規定程序審批后,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原則,通過拍賣等形式處置。財政所及財務集中核算部門按照批復文件和相關資料進行賬務處理。處置收入,要按照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規定,上繳區財政或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八)建立健全工程建設財務管理制度。要規范工程建設財務核算,嚴格按合同約定控制工程預付款支付進度,工程結算前要留有足夠的支付余地。所有建設項目須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市區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計暫行規定》的要求進行審計,工程造價最終以審計結果為準。對違反規定未建立工程財務管理制度,挪用、出借建設專項資金的,將追究單位領導和相關人員的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九)嚴格專項資金、涉農補貼發放管理
1、加強專項資金的監督管理:對列入本街鎮的專項資金,要建立健全項目庫管理制度,加強項目論證、立項、申報、實施等各環節的監督。嚴格實行專項資金專戶管理、專戶核算,按照批準的用途專款專用,切實發揮資金的使用效益。專項資金不得用于彌補經費缺口和發放福利獎金。財政所要充分發揮監督職能,切實加強財務核算,防止擠占、挪用專項資金等違規違紀問題的發生。對于資金使用中存在的問題、項目實施效果等信息要及時上報區財政局。
2、強化涉農補貼發放管理:
一是及時宣傳政策。公示補貼對象、補貼依據、補貼標準、補貼金額、監督電話等相關信息,在確保群眾知情權的基礎上,自覺、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二是嚴格資金審核。對各類補貼發放清冊,要安排專人逐條、逐項審核把關,增加或減少的戶數和金額,必須問清情況并加以核實,確保準確無誤。
三是及時發放資金。要全部通過“一卡通”發放,財政所必須加強與區財政局及商業銀行的聯系,確保做到一戶一卡,安全快捷、內容準確、金額無誤,同時強化督查,任何單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收取農民存折,更不允許與商業銀行協商代扣其它款項。
(十)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工作制度
加強對本街、鎮財政財務的日常監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等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工作制度,設置內部審計機構,配備專職內部審計人員。內部審計機構要對本街、鎮各部門單位的財務收支進行內部審計監督,并向本街鎮主要負責人報告工作。
三、加強債務管理,嚴格控制債務水平
要堅持“誰舉債誰負責”的原則,積極穩妥地清理舊債,切實采取措施,多渠道多途徑清理債務,嚴格控制債務水平。
(一)建立債權債務監管系統,將本街、鎮所清理的債權債務數據全面錄入該系統,實施動態監控。
(二)針對各自實際情況,制定化解債務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目標,建立化債的激勵和約束機制,要積極采取多種方式籌措資金,及時化解舊債務。嚴禁形成新的負債。
(三)不得向農戶、居民亂攤派,不得向村(社區)和企業攤派支出,不得為企業和其他事業單位、經濟組織和個人提供經濟擔保。對違反規定舉債或提供擔保的,要依法追究直接責任人和主管領導責任。
四、區、街、鎮有關部門各司其職,確保街、鎮財政財務工作健康運行
按照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進一步加強對財政工作的領導和日常管理,建立和健全財政財務制度和內控機制,確保財政職能履行的全面到位,管理規范、有序。同時應當接受區財政、審計、監察等部門和同級人大的監督管理,各部門要加強協作,充分發揮各自職能,加強監督管理,形成監督合力,嚴肅財經紀律,促其經濟健康發展。
(一)各街鎮要按照本級人大決議組織預算的執行,自覺接受人大依法對財政的預算編制、調整、執行情況以及財政決算審查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