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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經濟責任審計委派書的取得。內部審計機構在進行離任審計之前,必須取得董事會或類似權力機構的書面授權之后或根據公司相關制度規定,才能開始實施審計工作。在實施離任經濟責任審計之前,審計人員應該與委托人進行良好的溝通,在進行經濟責任鑒定時,委托人的支持力度是非常關鍵的。
2、審計通知。在取得審計委派書之后,必須對被審計人與單位發出審計通知書。審計通知單的包括審計時間、審計范圍、被審計單位財務部門應作的準備工作,以及要求被審計人提供的材料,如離任述職報告等。
3、取得被審計單位主要部門的支持。與被審計單位主要部門進行溝通,有利于審計活動順利實施,對搜集到真實的信息資料,及時反映在審計過程中未覺察到的有很大的幫助。
二、審計工作實施
1、存量資產的核實。存量資產的核實是經濟責任審計所關注的重點,其一,委托人需要對被審計人任期內資產的安全性、增值性等進行核實;其二,離任人與接任人都要求對企業的存量資產進行審計核實,以劃清前后任的經濟責任歸屬。因此,在實際審計工作中,審計人員應嚴格遵守謹慎原則。例如,對于資產報廢的認定,必須有親歷證據(如房屋毀棄現場等)或者有相關技術鑒定書,否則就不能確認。
2、真實負債情況的核實。對負債情況的核實,主要集中在被審計單位是否隱瞞情況,被審計人可能以隱瞞部分負債,以達到粉飾其任期業績的目的。
在核實負債情況的工作中,除了檢查未入賬合同或其他財務資料外,還可以與接任者進行溝通。作為接任者,最關心的問題之一就是未反映出來的負債情況。他從不同的渠道也許能得到一些相關信息,且接任者對審計工作的細化要求相對離任者要高得多,這些信息可為我們進行深入的審計調查提供線索。
3、潛在損益的核實。在實踐中發現,幾乎每一個都存在著未入賬的費用與收益。產生這種情況的原因有很多。從潛在費用方面來說,主要原因為:已支出但未及時入賬;損失已經形成,但由于主觀或客觀原因而未入賬;已經發生但相關部門認為不合理的費用等。從潛在收益方面來說,主要原因為:為了避稅等原因而考慮多列費用部分,比如多計折舊等;收益已經實現,但由于票據等原因未入賬。
上述情況隨著經營活動的繼續,在將來形成或部分形成費用或收益入賬。由于交、接雙方不同角度的要求,他們對此類事項處理的態度也不一樣,給審計人員在進行核實清理時造成困難。在核實潛在損益時,審計人員搜集到完整的資料后,可以先按照處理與原則,對會計報表進行調整,由于票據未到,不能入賬部分單獨列表進行說明,再與雙方征求意見,在掌握主動權的前提下協調雙方的意見。當不能達成一致時,可以從尊重客觀事實出發,向審計委托人征求意見,達成共識后,進行確認。
三、根據審計結論進行責任審計評價
當前,縣級審計機關經濟責任審計任務相當繁重,部分縣(區)審計機關已達到年度審計項目的三分之二以上,審計力量不足、審計任務過重、審計任務不均衡和計劃性亟待加強等問題影響了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開展和效能的發揮。為破解這一難題,該縣按照“突出重點,保證質量”的要求,前置監督關口,合理選擇審計對象,科學制定經濟責任審計計劃,逐步加大監督和防范效果更明顯的任中審計項目安排,在工作源頭上解決了審計任務不均衡問題。據統計,2005年縣鄉換屆以來,完成經濟責任審計項目96個,占年度計劃的56%,年人均審計1.5個,查糾違規資金2.3億元,經濟責任審計呈現出服務干部監督管理需求和兼顧審計資源的特點,成效突出。
為促進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該縣充分發揮經濟責任聯席會議的作用,由其牽頭制定年度計劃,提高經濟責任審計任務安排的嚴密性、嚴肅性和可行性。聯席會議規定領導干部經濟審計實行“逢離必審”、“任中抽審”,明確了四類必審對象,即:行政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中經縣委確定,擬調整或已決定調整的干部;任期已達屆中或屆滿的領導干部;群眾反映或組織掌握有關問題線索需要審計的干部;需上報上級表彰、獎勵的領導干部。按照四種必審對象的要求,在安排年度經濟責任審計任務時,有選擇地對四類干部進行重點監督:一是任職時間較長而近期又未實施過審計的領導干部;二是掌管資金較多或在重要部門任職的領導干部;三是以前審計發現問題較多的領導干部;四是臨近退居二線的領導干部。審計對象確定后,編入全局年度計劃,根據自身工作實際提請組織部門委托。考慮審計對象多、覆蓋面大的實際,該局在安排其他專業審計任務時,積極做好與經濟責任審計銜接工作,實行經濟責任審計與預算執行審計、財政決算審計、行政事業單位財務收支審計、投資審計及專項資金審計相結合的“捆綁審計”,做到一次審計,滿足多種需要;在審計時限上,采取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和任中審計相結合的方法,領導干部離任前,原則上審計全部任期,已進行年度審計的,只審未審年度,對審計發現重大問題的,進行追朔審計。通過源頭控制審計項目安排,整合了現有審計資源,有效避免了重復審計和項目打架現象,提高了經濟責任審計質量和成效。
二、強化組織實施,突出審計重點
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涉及的領域寬、政策性強,必須在全面審計的基礎上,突出重點,因此審計機關要統籌安排各項工作,抓好現場審計。該縣通過多年實踐,摸索出“力量上統一匹配,時間上統一步驟,審計上統一內容,處理上統一標準,結果上統一使用”的經濟責任審計一體化審計模式,審計質量、工作效率、結論落實工作得到同步提高。
“磨刀不誤砍柴功”,在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前,都組織周密詳盡的審前調查,并在分析研究的基礎上編制實施方案,力求做到五個明確,即明確審計目標、內容、重點、分工和步驟,在審計力量上不搞平均分派,堅持審計力量和審計重點相匹配。在審計內容上突出八個重點,做到八查八看:一是查任期內年度主要經濟指標完成情況,看有無偷漏稅金現象;二是查任職初期和離任時的家底,看國有資產增減情況;三是查任期內財政財務收支是否真實、合規、合法,看有無違反財經紀律的問題;四是查任期內國有資產的管理情況,看有無損失浪費問題;五是查任期內債權債務是否真實,看有無虛報漏記問題;六是查任期內農民負擔是否合規合法,看有無亂加碼、亂集資、亂收費、亂罰款等加重農民負擔問題;七是查任期內配發的辦公用品、通訊設備是否清理移交,看有無轉移、藏匿問題;八是查任期內執行廉政紀律和黨的方針政策情況,看決策有無失誤,有否給黨和國家造成重大損失,有無貪污受賄問題等。圍繞審計內容,重點抓好內部控制測評、貨幣資金盤庫、工作底稿編制和審計資料復核四個環節,同時做做四個結合,即查人與查事結合,由事及人,分清界定領導干部所承擔的責任;查帳與調查結合,豐富審計內容,確保審計結論客觀公正;與常規審審計方法計結合,借鑒以前審計結果,提高工作效率;與發現案件結合,充分發揮審計在經濟領域的懲處作用。在審計方法上,不拘形式,根據審計內容特點,因地制宜采取適當的審計方式、方法,如財務帳目審計與實物盤點核對、座談、走訪調查、受理舉報、調閱有關資料等方式相結合,全面細致地審清查透每一個審計事項。
為規范審計報告內容和格式,該局制定了縣直部門、鄉鎮黨委政府、國有企業三個報告模版,將審計范圍內容、問題處理標準予以列示,指導審計操作,方便報告撰寫;同時強化綜合分析,實行審計組、科室、局業務會議三級綜合分析匯報制,堅持從制度、宏觀上提出解決和預防的建議、意見,為組織等有關部門利用審計成果提供可靠數據和依據。2005年以來,提交綜合報告、專題審計信息142篇次,縣領導批轉96篇,縣委、縣政府根據審計建議,出臺了關于規范政府非稅收入、業務招待費列支報銷、政府項目投資管理等辦法8項,促進了全縣財政財務管理水平的提高。
1經濟責任審計存在的問題
1.1對經濟責任審計認識不夠
不同部門對經濟責任審計的認識不同,客觀上造成經濟責任審計難以開展。從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定位上看,有人認為經濟責任審計在干部監管中發揮有限的作用,既是經濟監督又是行政監督,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行為受多方面行為規范的制約,由此形成道德、政治、經濟等各方面公共責任與控制有機結合的監督體系,各種責任交織一起,很難把握準經濟責任審計的地位。但社會大眾及有關部門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定位過高,而將審計結果的運用簡單化、絕對化,影響了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開展。
1.2審計時間不足。審計力量有限
經濟責任審計是一項時間跨度大、工作量重、時限緊迫的綜合性審計工作。由于很難預測組織、人事部門委托審計的時間,不能列入審計工作計劃內,經濟責任審計的內容和范圍較廣,而審計時間要求往往比較緊,要準確界定領導干部的責任,實事求是地評價干部的工作業績,在有限的時間內就很難達到目的。還有一些審計工作是臨時交辦的,審計時間與會計決算期也不一致,基層審計人員任務繁重,加上目前高素質的審計人員較少,這使審計力量受到限制。
1.3審計人員素質不高
經濟責任審計的高要求、高難度與審計人員素質要求方面存在很大差距。審計結果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審計資料的占有和對宏觀經濟形勢下領導干部行為的判斷。這就要求審計人員要具備多方面的知識,而我們相當審計人員的素質還達不到這個要求,存在的主要問題是文化知識、理論水平和業務技能偏低,專職人員少,兼職人員多,缺乏必要的審計專業知識和技巧,但需要審計的項目眾多,往往在審計委托書下達后臨時組建審計小組,很難保證審計人員的質量。
1.4經濟責任審計評價難
經濟責任審計報告的核心內容是評價被審計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評價的準確、恰當、公正、客觀與否,直接關系到審計質量和風險。由于經濟責任審計內容的廣泛性,它包含了財務、法紀和績效等各方面的內容,綜合性很強。審計評價的內容、目的、要求不明確,沒有一個統一的評價標準,給審計工作帶來很大的隨意性和伸縮性,使審計評價難度增加。
1.5審計結果運用較差。重視不夠
審計結果運用主要是組織、人事部門和紀檢部門的工作范圍,客觀上造成了審計與結果運用的分離。審計機關要應付過多的審計項目,沒有運用好審計結果,雖然工作上付出很多,但是收效甚微。經濟責任審計在結果運用方面主要存在以下問題:審計結果的利用率低,“先離任后審計”的現象普遍存在,造成審計結果報告滯后于組織部門選拔、任用干部,用人和審計脫節;黨委政府及其相關部門領導干部對審計結果的態度,多年的審計實踐已充分證明,若得不到當地政府及其相關部門領導干部的重視,審計結果很難以得到有效運用;審計結果的不公開不透明,審計結果運用缺乏標準,對審計結果的有效運用也會帶來不利影響。2改善經濟責任審計的對策
2.1提高認識,完善相關的規章制度
要搞好經濟責任審計,提高認識是關鍵,必須加強法律法規方面的宣傳,提高各級領導干部對經濟責任審計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認識,營造一種制度化、規范化的工作氛圍,促使各級領導干部解放思想,轉變觀念,正確認識到經濟責任審計是加強領導干部隊伍建設的一項重要措施。同時中央及各級部門要高度重視經濟責任審計相關規章制度的完善工作,根據實際情況出臺了一些新的制度、規定和辦法。對審計結果運用中各機關的職責做出了明確規定,建立和完善了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公告制度、運用反饋和檢查制度、運用情況督查制度,以有效地促進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規范化、科學化。
2.2提高審計人員素質
經濟責任審計是一項政策性和專業性極強的審計工作。實踐證明,保證審計工作質量的前提是提高審計人員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加強對審計人員自身執政能力的培養。各級單位部門要選派那些經驗豐富,具備相應的技術資格和業務能力的審計人員充實審計隊伍,還要加強對審計人員的后續教育與培訓,使審計人員形成一種基本的職業意識,這種職業意識應隨著經濟責任審計的職業化規范的健全而逐步強化,將審計人員從行為的強化延伸到思想意識上的強化,保證審計的獨立性。
2.3合理利用審計力量
經濟責任審計的工作量較大、時間要求緊,在保證審計質量的前提下,必須合理運用審計力量才能提高工作效率。首先要加強部門之間的協調與配合,共同做好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各級領導干部的重視和被審計單位有關人員的積極配合,是開展好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基本保證。其次要加強經濟責任審計的計劃性,妥善處理工作任務較重與審計力量有限的矛盾,合理安排、統一組織。再次要對審計工作進行合理分工,充分發揮內部審計機構和社會審計組織的作用,提高審計質量。
2.4規范審計評價
建立一套科學、合理、便于操作的審計評價指標體系,是一個可行的方法,但要考慮到目前審計機關的工作量,并圍繞審計目標、被審計人的經濟責任和不同單位或部門財政財務收支活動的實際情況來設計、實施。要做好審計評價工作,必須堅持客觀全面、實事求是的原則,重要的是在進行審計時,要遵守黨和國家制定的各種法規、經濟政策、規章制度等,也要遵循從事經濟活動處理經濟信息的各種理論上的原則、程序和方法,以及社會公認的一般慣例以及科學上、職業上的規則等。審計評價必須突出重點,結論要恰當、準確,不至于引起誤解。
二、企業社會責任審計報告鑒證標準
目前在國際上,CSR審計報告鑒證多采用自愿選擇的方式,在國家層面上強制要求企業對CSR報告進行審計鑒證的只有三個歐洲國家。其一是法國,自2001年起法國要求公眾公司將環境信息納入年報,并要對這些環境信息提供第三方鑒證。其二是瑞典,從2008年起瑞典所有國有企業要公布經過第三方鑒證的社會責任報告。其三是丹麥,從2009年起規模較大的約1100家國有控股公眾公司要將可持續發展信息納入年報或者出具獨立報告,且這些披露的信息必須經過第三方鑒證。但是值得注意的是,無論是自愿披露還是強制披露模式,國際上并沒有形成統一的CSR審計報告鑒證標準,這極大地增加了CSR審計報告鑒證業務開展的難度。考慮到專業會計人員對CSR審計報告鑒證的職業素質與能力的增長要求,許多國際組織或國家機構都開始或正在制定相應的標準,例如社會和倫理責任協會(ISEA)是全球最早頒布關于CSR審計報告鑒證標準(AA1000AS,2003)的組織,其制定的AA1000AS(2008)和國際審計與鑒證標準委員會(IAASB)制定的ISAE3000(2005)是國際上G250、N100企業最常用的CSR審計報告鑒證標準。IS?EA頒布的《AA1000審驗標準2003》以及修訂版《AA1000審驗標準(2008)》將審驗標準中的AA1000原則獨立為一個單獨的標準,包含三項原則,即:包容性原則、實質性原則和回應性原則,它是與利益相關者視角最為貼近的國際標準;IAASB的ISAE3000則旨在為專業會計師提供非財務鑒證業務應遵循的原則和重要的程序。此外還有全球報告倡議組織(GRI)制定的G4可持續發展報告指南、歐洲會計師聯合會(FEE)有關可持續發展鑒證的系列討論稿、必維國際檢驗集團(BV)和挪威船級社(DNV)的各鑒證標準。GRI指引第一版于1999年,2006年的第三版也就是G3指南中就提出了可持續發展報告鑒證的建議,2013年的G4指南中對鑒證提出了更深層次與更具體的要求,建議企業選擇外部鑒證。FEE(2002,2006)在其系列討論稿中認為在可持續發展標準傳播的早期階段,應通過獨立鑒證提高可持續發展報告的可信度,增強股東的信心。我國目前對于CSR審計報告鑒證采用自愿披露模式,同時也沒有專門的、統一的CSR審計報告鑒證標準,但是在審計報告鑒證的過程中除參考國際上通用的CSR審計報告鑒證標準外,還是應用了諸如《中國紡織服裝企業社會責任報告驗證準則》、《中國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編寫指南》等呈現本土化特色的審計報告鑒證條款。
三、企業社會責任審計報告鑒證基礎理論
1.從國外CSR審計報告鑒證基礎理論研究情況來看,主要有:(1)對CSR審計報告鑒證概念的初步界定。Owen等將社會責任審計定義為“一個組織決定其對社會的影響以及衡量和向公眾報告這些影響的全部過程”;CSR報告鑒證可以看做是為縮小報告提供者和使用者之間的“信任差距”,從而由報告編制者以外的獨立第三方對企業所編制的CSR報告進行鑒證的一種社會責任審計活動;AA1000AS中“驗審”被定義為審驗機構通過采取一定的方法和流程,根據適用的規范和標準,對組織公開披露的績效信息及其管理體系、數據和流程作出評估,以提高組織公開披露信息的可信度。(2)CSR審計報告鑒證框架的研究,例如主體研究。在目前更多企業傾向于選擇第三方獨立機構如會計師事務所進行CSR審計報告鑒證(Simnett,Vanstraelen&C.W.Fong,2009)的大流下,另有兩種觀點:一是認為企業內部管理機構是CSR審計報告鑒證主要提供者,因此CSR審計報告鑒證應當由內部審計人員進行(Allegrinietal,2011;Ridleyetal,2011);二是發現存在管理者控制CSR審計報告鑒證的跡象,導致審計鑒證缺乏獨立性,認為必要時應當讓利益相關者參與到審計鑒證的過程中(Brendano’Dwyer&DavidL.Owen,2005)。(3)從不同角度分析報告鑒證的影響因素。PeregoP.和A.Kolk(2012)探討了跨國公司如何采取保證措施來維持和發展企業問責制的可持續性,發現外部制度的壓力和內部資源、能力是推動企業進行報告鑒證的基本因素;GaryF.Peters和AndreaM.Romi(2013)研究了可持續性治理特征對CSR報告自愿鑒證的影響,認為環境管理委員會的存在促使企業進行自愿的報告鑒證,并且多選擇內部審計師進行審計,而首席可持續發展官對企業是否進行自愿報告鑒證并無影響。
2.國內關于CSR審計報告鑒證的研究剛剛起步,研究較少,主要集中于以下三個方面:(1)對CSR審計報告鑒證概念的界定?!吨袊徔椃b企業社會責任報告驗證準則》中闡述了驗證、保證和鑒證的不同定義,驗證和鑒證都是保證的具體形式。在CSR報告—GATEs體系內,CSR報告鑒證是指中國紡織工業協會就報告符合《中國紡織服裝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綱要》的程度做出評價,就報告驗證的基本過程和結果做出的公開聲明,以證明報告披露的信息的基本質量和報告驗證的真實性、獨立性和公正性。張和平(2012)給第三方審驗下了定義,認為CSR報告第三方審驗是指由與企業不存在利益關系的第三方審驗機構通過一定的方法和流程,根據使用的規范和標準,評價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披露的信息,管理體系、數據和流程,以及報告遵循實質性、可靠性、準確性、完整性、平衡性等原則的具體情況。(2)CSR審計報告鑒證框架的研究,包括動因(劉鈞,2013)、主體(周曉惠、許永池,2011)、模式(趙哲,2011)等。袁蘊(2011)、嚴培蓓(2011)、張慶龍等(2012)從第三方審驗的目標、審驗標準、審驗的內容、執行主體、程序和技術、驗審時限和審驗報告等七個方面來構建上市公司CSR審計報告鑒證的框架。而在主體研究方面,我國不同于國際上百花齊放的觀點,國內大部分學者都認為注冊會計師應當成為CSR審計報告鑒證的主要提供者(黃彤,2012;張和平,2012),主要在于注冊會計師可以提高鑒證質量,增強我國CSR報告的可信度和有效性(沈洪濤等,2010)。(3)對CSR審計報告鑒證影響因素的探討。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沈洪濤(2011)的研究顯示,企業社會責任表現能提升企業聲譽;CSR報告能有效傳遞社會責任表現的信息,增強社會責任表現與企業聲譽之間的正向關系;CSR報告鑒證并沒有顯著促進社會責任表現對企業聲譽的作用。李正、李增泉(2012)運用事件研究法研究發現,CSR報告鑒證意見具有正向的市場反應,而董事會承諾不具有市場反應。
四、企業社會責任審計報告鑒證風險控制
20世紀60年代,在研究以內部控制為基礎的審計的過程中,美國學者首次發現了控制風險的問題,并建立了評估控制風險的措施(Brown,1962)。
1.審計風險及其控制。目前,對于審計風險的涵義各執一詞,國際審計準則第25號《重要性和審計風險》將審計風險定義為,審計風險是指審計人員對實質上誤報的財務資料可能提供不適當意見的風險;國際會計師聯合會(2004)則認為審計風險應為“當財務報表存在重大錯報而審計師發表不恰當審計意見的可能性”;美國注冊會計師協會(AICPA)認為審計風險是指審計人員針對含有實質性錯誤陳述或重大錯誤陳述的財務報表不恰當審計意義的風險,由固有風險、控制風險與檢查風險組成。而就審計模式來說,目前國際上采用的審計模式是風險導向審計模式,因為能夠在越來越復雜的業務和審計環境下發現企業資產缺失的問題(Knechel,2001)。近幾年來,學者也對審計風險進行了長足的研究,包括審計風險的定義(謝曉燕、黎菁,2013)、成因(岳向黎,2013)、對策(李露璐,2013)等。與此同時,審計業務約定書不規范、風險評估程序未得到有效實施和進一步審計程序選擇不合理(王海燕,2013)等原因造成了很大的審計風險,我們不能單一地看“發表不恰當意見論”和“帶來的損失論”(謝曉燕、黎菁,2013),應當通過提高審計人員綜合素質、強化風險意識和謹慎、客觀發表審計意見來防范審計風險(李述有,2012)。馬春英和周允征(2011)以我國環境審計風險現狀和面臨的問題為基礎,首次構建了我國環境審計風險模型,認為環境審計風險=外部風險(概念風險、準則風險、政治風險、環境風險)×執行風險(可接受的環境審計風險條件下的重大錯報風險、環境檢查風險)。美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制定的審計風險模式為:審計風險=固有風險×控制風險×檢查風險。而國際會計師聯合會(IFAC)下屬的國際審計和鑒證準則理事會(IAASB)推行的審計風險模式(2003)為:審計風險=重大錯報風險×風險檢查。
2.社會責任審計風險及其控制。社會責任審計風險即審計人員通過實施社會責任審計未能發現被審計單位所披露的社會責任信心中存在的重大錯誤而發表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的可能性(宋娜,2012)。關于社會責任審計風險的研究文獻屈指可數,韓曉梅(2006)基于社會責任觀探討了審計風險的演變,即:審計風險=企業社會責任風險×企業經營風險×企業控制風險×財務檢查風險×非財務檢查風險×委托人滿意度風險;鄭曉青(2014)在審計風險基本模型的基礎上,加入了行業環境、內部控制結構、社會責任審計內容、社會責任審計標準、會計師事務所等五個社會責任審計的風險因子,構建了社會責任審計風險模型。范妮娜等(2011)認為應該從審計評價標準、內部控制、審計人員素質及審計方法等方面加強社會責任審計風險控制。梁飛媛等(2011)從企業內外部考察社會責任風險的控制路徑,認為一方面企業應將社會責任風險控制納入企業風險管理和控制之中,另一方面企業外部利益相關者應做好監管工作。王清剛(2012)基于智能風險管理理念,分析了企業社會責任管理中的主要風險,主要從企業內部四個方面構建了風險導向的企業社會責任管理框架。
五、研究述評與展望
國外對于CSR審計報告鑒證的研究很早就開始了,一些歐洲國家甚至強制性要求企業進行報告鑒證,鑒證發展較為迅速,而我國的研究才剛剛起步,目前也才停留在自愿鑒證的階段,進行報告鑒證的數量還比較少。國內外CSR審計報告鑒證的相關研究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仍然存在著問題,CSR審計報告鑒證研究仍是一個較新的、機會與挑戰并存的領域。
1.CSR審計報告鑒證現狀研究組織與學者齊頭并進,研究成果豐碩。關于CSR審計報告鑒證研究現狀方面,各組織的力量占據絕對地位,其中商道縱橫和金蜜蜂等在這方面做出了巨大的貢獻,時刻關注我國的CSR報告動態,可以成為各學者研究我國CSR審計報告鑒證的重要數據來源。重要的學者諸如沈洪濤教授,在企業社會責任的研究方面成果豐碩,尤其是在CSR報告鑒證研究方面,居于我國該方面研究的領頭羊位置,沈教授對我國CSR審計報告鑒證的情況開展了深入的研究,為該方面的研究奠定了堅實基礎。
2.CSR審計報告鑒證標準未統一,研究較為表面。國內有關CSR審計報告鑒證標準的研究較少,且較少從實證的角度來分析CSR報告鑒證標準,幾乎都是對國際上的CSR審計報告鑒證各標準的比較研究,并且沒有考量我國國情,研究較為表面化。同時,各類國際和國內組織都相繼出臺了CSR審計報告鑒證標準,標準繁多也就意味著會促使各鑒證機構的鑒證依據選擇自主性大且不統一,容易導致CSR審計報告鑒證結果缺乏可比性??梢?,制定統一的鑒證標準亟待解決,未來應當加大對CSR審計報告鑒證標準的研究與制定強度,以期更加有效地引導CSR報告內外部審計鑒證業務的開展。
2.指標計分設置。加分項一級指標為“部門總體發展情況”,最高可以加滿20分。下設二級指標2個。扣分項一級指標包括四大方面,基準分共80分。下設15個二級指標。三級指標每一項分為優、良、中、差四檔計分,分別按照該項分數的1、0.8、0.6、0的系數計分。
3.指標評分權重的設置及注意事項。高校內部部門由于部門職責、崗位性質和承擔的經濟責任不同,這對經濟責任審計評價側重點也應有所不同,指標評分權重的設置也有所不同。因此,要對審計對象實行分類管理。高校應結合部門的實際情況,賦予各部門領導三級評價指標不同的內容和不同的評分權重。在實際工作當中,有些部門的評價指標可能會沒有設置此項內容,如部門沒有下屬單位,就造成這些指標的缺項,對于這些項給滿分或0分均不適合,因此,在實際評分時,就要將這些指標權重,按照所在層級內的其他指標權重進行比例再分配,以實現相對公平。
4.評價等級的確定。根據綜合得分,將高校內部管理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評價為A、B、C、D四個等級。A等:90分以上(含90分)的,評價為履行經濟責任優秀;B等:75分以上(含75分)90分以下的,評價為履行經濟責任較好;C等:60分以上(含60分)75分以下的,評價為履行經濟責任一般;D等:60分以下的,評價為履行經濟責任較差。被審計領導干部因廉政問題被移送司法處理或已追究刑事責任的,不再進行具體評分和評級。
5.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結果運用。審計部門對被審計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過程中存在問題所應承擔的直接責任、主管責任、領導責任,應本著“權責對等”原則、區別不同情況做出界定。經濟責任審計結果應作為干部考核、獎懲、后續管理等的重要依據。
二、實例分析
學校內部的不同職能部門,其工作流程和特點都不相同,因此,在設計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時應當區別不同的重點和責任?,F以財務處處長為例,對其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構建進行探討。學校財務處是學校經濟活動的中樞,財務處長管理著學校全部資金的收和支,如何合理選擇財務處長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是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財務處長經濟責任履行情況的關鍵。
(一)財務處長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體系
1.財務處長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及指標量化(見表1)。
2.財務處長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評價要點和評價檔次說明。(1)總體發展情況。評價要點:被審計者任期內推出的重大改革發展措施,并對部門的發展產生重大正面影響,進而取得突破性成績,如在獲得全國性、省級重大獎勵,在爭取財政性資金方面取得實質性突破等。評價檔次說明:由被審計者提供情況,審計組對這些經濟舉措的合理合法與創新性進行認定,并在比較部門自身發展后酌情加分,加滿10分為止。(2)規劃目標完成情況。評價要點:被審計者任期內規劃目標完成情況。評價檔次說明:由被審計者提供情況,審計組核實后根據建設目標的難易程度、對學校發展推動作用大小,酌情加分,加滿10分為止。(3)決策程序規范性。評價要點:是否健全部門辦公會議事規則、財務公開制度;重大事項決策、重要項目安排、重大人事安排、大額資金的使用,是否都通過民主討論、集體決策程序,是否都有會議記錄。評價檔次說明:“優”為有健全制度,且納入集體決策范圍的事項全部按照規范流程進行民主討論、集體決策的;“良”為有制度,極少數事項未經集體決策,但無潛在嚴重后果的;“中”為有制度,多項事項未經集體決策但還未產生不良后果的、或會議記錄不全的;“差”為有制度,但大多數事項未經集體決策、或某項事項未經集體決策且已經造成不良后果或者有潛在嚴重后果的,或沒有建立制度的。(4)決策內容合法性。評價要點:決策的內容是否合法合規。評價檔次說明:“優”為全部決策內容都合法;“良”為有1項經濟決策內容違反國家財經法規,情節不嚴重的;“中”為多項決策內容違反國家財經法規,但情節不嚴重的;“差”為有決策嚴重違法的。(5)決策執行及效果。評價要點:決策是否得到認真執行;執行決策后的經濟效果和社會效果,是否存在因決策不善影響資金使用效益、造成國有資產損失的情況。評價檔次說明:“優”為全部決策都按計劃執行,并且無不良后果;“良”為有決策未按照計劃執行,或者少數決策造成了輕微的損失;“中”為多項決策未執行或者執行后有較大損失;“差”為有個別決策執行后產生嚴重后果或重大損失的。(6)國有資產管理情況。評價要點:資產是否全部入賬,有無賬外資產,如用科研經費購置的固定資產有無入賬,資產是否及時登記、定期盤點,賬賬、賬實是否相符,領用是否規范;資產有無因管理不嚴造成損壞、偷盜等損失情況等。(7)國有資產使用情況。評價要點:資產出租、對外投資和擔保是否履行審批手續,資產處置是否履行審批手續。(8)政府采購政策執行情況。評價要點:應納入政府集中采購的項目是否全部納入政府采購;限額以上自行采購的項目是否實行招投標。(9)合同管理情況。評價要點:應簽訂合同的經濟活動是否訂立合同,是否違規簽訂擔保、投資和借貸合同。(10)下屬單位監管情況。評價要點:是否建立對下屬單位的監督管理制度并有效執行;是否存在將有關資金轉移到下屬單位或以各種名目違規在下屬單位列支費用現象。(11)內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況。評價要點:內部分工與牽制、現金管理、票據管理、預算管理、收費管理、采購管理、招投標管理、資產管理、科研經費管理、專項經費管理、基本建設項目經費管理、對下屬單位管理、會計檔案管理等主要財務管理、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和完善。評價檔次說明:“優”為制度全面完善;“良”為有個別制度缺失,缺陷不嚴重;“中”為有多個制度不完善,但無重大缺陷;“差”為有重大制度缺陷,或者重要制度未建立。(12)內部管理制度執行情況。評價要點:各項制度是否嚴格執行;執行制度后取得的實際效果,是否存在因不嚴格執行制度而造成損失浪費的。評價檔次說明:“優”為全部制度嚴格執行;“良”為存在個別制度執行不到位,但尚無實際后果及損失浪費;“中”為存在多個制度執行不到位,但無實際后果及損失浪費;“差”為有制度執行不到位而造成實際后果及損失浪費。(13)會計基礎工作規范情況。評價要點: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等資料是否完整,往來款項結算、清理是否及時,有無利用往來賬隱瞞收入或直接列收列支,代管款項核算是否合規等。(14)預算完成情況。評價要點:有無編制赤字預算;預算項目是否完整、真實、細化,各項收入是否納入預算管理并在法律規定賬戶核算,有無隱瞞收入、設立賬外賬的情況。(15)預算執行情況。評價要點:各項支出是否按照預算執行,有無超預算、超標準現象;有無虛列支出、轉移資金問題。(16)收費政策執行總體情況。評價要點:是否按國家規定的收費項目、收費范圍和收費標準收費,有無自定項目、超范圍超標準收費;所使用的收費票據是否合法、合規;有無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規定。(17)支出的真實、合法情況。評價要點:各項支出是否符合預算、是否符合國庫集中支付、政府采購、公務卡結算等有關政策規定;是否按規定標準提?。华勚鷮W金的發放是否及時、足額、規范,是否存在擠占挪用現象,或結余較大;是否采用虛假或不符合要求的票據報銷。(18)專項經費使用總體情況。評價要點:是否??顚S茫袩o存在虛列支出、擠占挪用情況;專項經費的使用績效,有無損失浪費。(19)審計整改情況。評價要點:審計發現的問題是否已整改。評價檔次說明:“優”為全部整改;“良”為有個別問題沒整改,但性質不嚴重;“中”為有多個問題沒整改,但性質不嚴重;“差”為整改不到位,且性質嚴重。(20)領導利用職權行為。評價要點:領導是否存在利用職權和職務便利牟取不正當利益的情況,主要包括是否存在違反決策程序直接干預重大經濟事項,是否在收入分配、經費開支、資產使用等方面未遵守有關規定兩方面。移送司法處理或已被追究刑事責任的,不再具體評分。(21)領導個人行為。評價要點:領導是否存在一些與職務無關、但違反廉政規定的行為,如私自從事營利性活動。(22)所在部門干部、職工廉潔從業情況。評價要點:所在部門班子成員有無因與職務有關的廉政問題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被追究刑事責任;其他職工有無因廉政問題被查處。評價檔次說明:“優”為未發生上述情況;“良”為有個別職工因廉政問題被查處的;“中”為有個別班子成員因廉政問題被查處的;“差”為有多名班子成員因廉政問題被查處的。(23)所在部門財務清廉情況。評價要點:部門是否存在私設小金庫,并在一定范圍內私分財物的。其中對(7)、(8)、(9)、(10)、(13)、(14)、(15)、(16)、(17)、(18)、(20)、(21)、(23)指標的評價檔次說明:“優”為未發現問題;“良”為發現個別問題,但性質不嚴重且金額較??;“中”為發現多個問題,但性質不嚴重且涉及金額較小;“差”為發現存在性質嚴重或者涉及金額較大的問題。
二、矩陣分析法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分析中的應用
通常,綜合分析經濟責任審計結果,我們可以把在審計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歸結為人為原因和制度漏洞這兩大原因,雖然有時這兩種原因很難完全區分開,但總是可以區分其傾向于哪一種原因。同時在對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進行歸納總結時,通常會發現,總有一些問題發生的頻率很高,而有一些則較低。我們可以應用矩陣分析法來進行分析,使經濟責任審計的分析結果一目了然。如圖1所示,縱軸,表示問題出現的頻率。頻率的高低需要根據實際情況,通過匯總得到。橫軸,表示問題的成因,是指造成問題出現的原因主要是人為原因還是制度原因。這里所說的制度主要是指已經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或者應當制定的各項規定。制度原因造成的問題,即由于制度性漏洞造成的問題,如經費支出等沒有定額標準,招標采購制度不完善,基本建設可行性研究無制度約束等。人為原因造成的問題,即由于個人的有意識或者無意識行為所產生的問題,如將專項經費挪作他用的問題,偽造、變造票據等??v軸,表示問題出現的頻率。頻率的高低需要根據實際情況,通過匯總得到。橫軸,表示問題的成因,是指造成問題出現的原因主要是人為原因還是制度原因。這里所說的制度主要是指已經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或者應當制定的各項規定。制度原因造成的問題,即由于制度性漏洞造成的問題,如經費支出等沒有定額標準,招標采購制度不完善,基本建設可行性研究無制度約束等。人為原因造成的問題,即由于個人的有意識或者無意識行為所產生的問題,如將專項經費挪作他用的問題,偽造、變造票據等。Ⅰ區,處于這一區域的問題,其產生原因主要是制度上的漏洞,發生的頻率高。對于這類問題,應當從健全制度的角度入手,針對制度漏洞提出修改或補充建議。Ⅱ區,處于這一區域的問題,其產生原因主要是人為造成的問題或者漏洞,發生的頻率高。對于這類問題,應該加強對相關人員的培訓,包括廉政教育、法規普及等;同時從管理角度入手,建議增強對內部控制執行過程的監管力度,維護各項制度的嚴肅性。Ⅲ區,處于這一區域的問題,其產生原因主要是人為原因,發生的頻率低。對于這類問題,應針對問題或者漏洞的性質,有針對性地建議增強對相關內部控制執行過程的監管力度或者對重點人員進行培訓。Ⅳ區,處于這一區域的問題,其產生原因主要是制度上的,發生的頻率低。對于這類問題,應視其涉及制度的層次,提出修改或補充制度的建議或者暫緩解決。
在實際工作中,Ⅰ區和Ⅱ區的問題是應當重點關注的。如果分析的結果發現這兩類問題同時大量存在,那么就應當從管理系統角度提出包括設計、執行、控制、檢查、修復等功能的解決方案或建議。提出的解決方案或建議應當具備系統性、可行性和一定的前瞻性,對該系統的描述應當簡潔、易懂,切忌大而空的紙上談兵。如果問題主要集中在Ⅰ區,那么應當在向管理層提交的分析結果報告中督促相關單位完善制度建設,并建議在相關范圍內加強各級單位的管理制度建設。對于制度缺乏的情況,應當建議重點加快制度的書面化進程,一方面增強制度的權威性,另一方面使制度的執行置于公眾的監督之下。而對于制度執行力度差的情況,則可以采用建議實施崗位經濟責任制的方式,將每個崗位的職責以書面的形式確定下來,一方面可以督促各級單位或部門理清各個崗位的職責和崗位之間的關系,在此基礎上建立相關的管理制度;另一方面,便于內部審計部門開展審計業務,包括發現制度制定的缺陷和對制度執行進行評價。如果問題主要集中在Ⅱ區,那么應當在向管理層提交的分析結果報告中建議開展一系列大范圍的培訓和宣傳活動,增強各個層次員工的經濟法規常識和廉潔自律意識。在報告中,可以對各個階段宣傳教育的目的、方式、范圍、內容等加以描述,以便于增強建議的針對性和提高實施效果。當然,另一方面,還要先于其他人考慮為什么某些制度被大多數人忽略了。是制度本身不合時宜,還是過度壓制了工作熱情,以至于導致了有意的抵觸?上述思考,當然不能僅限于審計部門內部的閉門造車,還需要進行充分的溝通和調研。實際上,這相較于前面培訓宣傳的建議,對審計人員素質的要求更高了。
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強化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 加強和改進對主要領導干部行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加強行政監察和審計監督。下面是編輯老師為大家準備的淺議經濟責任審計如何實現轉型升級。
隨著各項改革不斷深入和反腐敗工作進入高壓態勢,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性、針對性以及重點內容、工作目標已經發生深刻變化,客觀上要求審計人員要與時俱進,努力實現轉型升級。
審計理念轉型升級。經濟責任審計以財政財務收支為基礎,但不能等同于財政財務收支審計。目前大多數經濟責任審計人員的思維理念仍停留在財政財務收支審計這個層面,審計視野不夠寬闊,審計重點不夠突出,反映的問題與領導干部個人權力運用關系不大,最終影響了審計結果的運用和審計作用的發揮。筆者認為,當前經濟責任審計理念應實現三個轉變, 即從審事轉變到審人從審財務收支轉變到審 工作職責和權力運用從審問題轉變到審責任。
審計重點轉型升級。目前大多數經濟責任審計主要還是把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作為審計重點,審計內容表現為兩個關聯度不大:一是與領導干部個人關聯度不大;二是與領導干部權力運用關聯度不大。經濟責任審計內容應該緊扣領導干部個人權力運用的過程和結果,應把重點投資、基本建設、大額財政開支等重大事項的決策過程、重大經濟政策執行情況、個人廉政規定執行情況、財政財務收支監管情況等作為經濟責任審計重點,提高與領導干部個人權利或單位公職權力運用的關聯度。
編輯老師在此也特別為朋友們編輯整理了淺議經濟責任審計如何實現轉型升級。
隨著中國證券市場的進一步完善和成熟,越來越多的投資人關注的是上市公司的會計報表而非報表以外的因素,并以此作為是否投資的依據。因此,會計報表的真實性就成為投資者關注的重點。
宇通客車虛減資產、負債各1.35億元,河南華為會計師事務所為其出具了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證監會給予警告處罰并罰款30萬元。華為會計師事務所上訴,申辯自己不應承擔審計責任,不應受到法律制裁,并聲稱未發現錯弊是因為被審計單位與銀行做了手腳,應由被審計單位承擔全部責任。不管該案的判決結果如何,從中可看出:無論是社會公眾還是注冊會計師都在會計責任與審計責任的認識上存在誤區。其實,審計責任不能替代會計責任,同樣會計責任也不能替代、減免審計責任。特別值得注意的是當注冊會計師審計失敗時,會計責任與審計責任同在。
一、存在的認識誤區
(一)社會公眾的認識誤區
會計信息的編報日益復雜以及會計信息的常常失真導致會計報表的使用者完全依賴注冊會計師的審計報告做出正確的判斷和決策。如果會計報表里有重大錯報或漏報,但注冊會計師在審計時未發現,就肯定會給報表的使用者帶來損失。此時,會計報表的使用者往往將會計責任與審計責任混為一談,并且認為審計過報表的注冊會計師就是會計報表質量的當然保證人,注冊會計師即要承擔會計責任同時又要承擔審計責任。從目前發生的訴訟案件來看,會計報表的使用者都是控告注冊會計師,而很少有控告造假的被審計單位。
(二)注冊會計師行業的認識誤區
由于注冊會計師訴訟案件的增多,注冊會計師總是過分強調被審計單位的會計責任從而以此來減輕自己的審計責任。
(三)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的認識誤區
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認為會計報表經過審計出具了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那就意味著會計報表經過了注冊會計師的確認,一旦已審計過的會計報表被發現還存在重大錯報,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常常以會計報表經過審計為借口來推卸自己應承擔的會計責任,而追究注冊會計師的責任。
二、存在認識誤區的原因
(一)會計報表的使用者不理解會計責任與審計責任
會計和審計職業在目標上存在關聯性導致會計報表的使用者不能區分理解會計責任與審計責任。
審計與會計關系密切,它們都以會計資料(包括會計報表、憑證、賬簿等)作為工作對象。區別在于,會計強調收集和加工滿足使用者要求的信息;審計則強調監督和鑒定被審計單位所提供會計信息的合法性和公允性,以便為會計報表使用者的決策和判斷提供依據。這兩者的基本目標一致,即都是為使用者提供有價值的會計信息。正是審計與會計目標的關聯性使得那些使用錯誤的會計信息而造成了決策失誤的使用者,很難分辨這是屬于審計責任還是屬于會計責任。此外,會計造假以后,企業往往會陷入破產的境地,會計報表使用者也難以追究其責任,因此只有讓注冊會計師承擔全部責任。
注冊會計師充分履行審計責任,能幫助和促進被審計單位充分履行會計責任。注冊會計師充分履行其審計責任,對在審計過程中發現的會計報表里存在的重大錯報和未披露事項調提請被審計單位調整和披露,注冊會計師根據審計結果和被審計單位對有關問題的處理情況,形成不同的審計意見,出具不同類型的審計報告。這樣可以使被審計單位重視其會計責任,幫助和促使其充分履行會計責任。所以當審計責任未充分履行時,會計信息的使用者便認為注冊會計師既承擔會計責任又承擔審計責任。
注冊會計師遇到的法律訴訟源于社會公眾對該行業的過高期望,這種期望又源自社會公眾不了解審計活動的特性以及不了解在審計活動中注冊會計師和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雙方的責任。近年來,隨著審計失敗案例的增加,對注冊會計師懲罰力度的加大,但對于造假的企業及相關責任人的處罰,遠不及對注冊會計師的處罰力度,讓會計信息的使用者產生了錯誤的認識,以為會計造假只需注冊會計師承擔責任。(二)注冊會計師未能充分履行審計責任
注冊會計師未能充分履行審計責任,甚至參與造假,導致審計失敗,又不愿承擔審計責任,而過分強調會計責任。
一般情況下,如果注冊會計師簽發的是保留意見、否定意見、無法表示意見這三種意見類型,會計信息的使用者是不會追究注冊會計師的審計責任的,當然也不會要求注冊會計師承擔會計責任。但如果簽發的是無保留意見而會計報表里又存在重大錯報,就表明審計失敗了。造成審計失敗的原因在于:不遵守獨立審計準則這一專業標準;部分注冊會計師的業務素質不高和業務能力不強。由于會計造假的手段越來越隱蔽,如果沒有足夠的審計經驗和判斷分析能力,會計信息里存在的重大錯報有時很難發現;由于自身利益的驅動,少數注冊會計師缺乏誠信的職業道德也是造成審計失敗的原因。由于注冊會計師行業監管部門對注冊會計師處罰力度的加劇,因此注冊會計師及其所在的會計師事務所盡可能的推卸自身承擔的審計責任,以逃脫法律的制裁。
三、對策
(一)加大宣傳力度,讓社會公眾理解會計責任與審計責任
注冊會計師行業管理部門應讓社會公眾對審計活動的局限性和審計職責有基本的了解,讓報表使用人理解并接受審計意見只能合理確信而非絕對保證,當出現審計失敗時應正確認識會計責任與審計責任。
注冊會計師行業管理部門必須充分發揮其影響力,更多的承擔起宣傳與溝通的職責。特別是對會計責任與審計責任的理解。
注冊會計師行業應充分利用財經信息媒體向社會公眾宣傳會計責任與審計責任的區別。首先,兩者的責任內容不同。根據獨立審計準則的規定,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負有的會計責任包括:建立健全本單位的內部控制;保護資產的安全與完整;保證提交審計的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與合法性。審計責任是注冊會計師對委托人應盡的義務,是審計職業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礎,按照獨立審計準則要求對被審計單位的會計報表進行審計,對會計報表的合法性和公允性發表審計意見負責。其次,承擔責任的主體不同。根據《會計法》的規定,被審計單位的負責人是會計報表質量的保證人,而審計責任的主體是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再次,所適用的法律不同。不充分履行會計責任,編制虛假的會計信息按照《會計法》承擔法律責任;而不充分履行審計責任導致審計失敗則按照《注冊會計師法》承擔法律責任。無論管理當局的會計報表是否經過注冊會計師的審計,會計報表的質量永遠由編制者負責。當審計失敗出現時,會計責任與審計責任同在。
(二)完善相關法律
把會計責任與審計責任明確寫進《注冊會計師法》。
(三)注冊會計師要誠信執業
1、堅持誠實守信,恪守獨立、客觀、公正的職業道德原則。注冊會計師行業是市場經濟條件下信用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生存的資本就是自身的誠信。誠信具體體現為在執業時保持獨立的、客觀的態度、公正的立場這三個基本原則。
2、嚴格按照獨立審計準則這一專業標準執行審計業務,保持應有的職業謹慎。雖然司法界和審計界在對審計準則的地位的認識上仍存在分歧,但近年來國內發生的一些重大審計案件,大都是由注冊會計師在執業時不遵守審計準則要求造成的。注冊會計師只有嚴格遵守專業標準的要求執行審計業務、出具審計報告,才能最大程度避免審計失敗。
3、重視注冊會計師的職業后續教育,提高其業務素質。只有通過持續不斷的、系統、正規、制度化的職業后續教育,才能確保執業所必需的專業勝任能力。應當重視并加強后續教育學習,規范注冊會計師接受后續教育的方式和時間要求。
4、當審計失敗案例發生時,會計行業監管部門既要加大對注冊會計師的處罰力度,同時也應加大對企業會計信息造假者的處罰力度。讓注冊會計師和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分別承擔審計責任與會計責任,并受到法律的制裁。
參考文獻:
一、提高認識,加強管理,正確引導輿論
1.企業應端正思想,認真履行會計責任
社會審計雖然已經法定化,但仍未被企業所正確的認識。企業沒有意識到自己自始至終應負有的會計責任。無論是我國相關法規還是國際慣例,都明確規定審計責任不科代替性、審計責任從未具有減輕或免除會計責任得功能。新《會計法》規定“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負有責任”,因此企業必須走出認識誤區,明確單位負責人為責任主體。對造成會計信息失真的會計人員和企業領導,要采取措施進行處罰;克服轉嫁會計責任的僥幸心理,嚴格按照《會計法》等進行會計核算,并提供真實、完整、合法的會計資料,積極主動配合注冊會計師完成審計工作。
2.注冊會計師也應認識到審計工作的特殊性
注冊會計師服務的對象不僅是某個會計主體,而是社會上眾多的利益相關者。審計人員要抱著對社會公眾高度負責的態度,不斷提高自己的精神境界與道德水平。無論是企業還是會計師事務所,都要提高正確界定審計責任和會計責任重要性的認識,只有這樣才能具有強烈的責任心和良好的職業道德。對違規審計的注冊會計師,應按情況承擔相應責任。后果嚴重的,應取消該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資格,追究注冊會計師的刑事責任。
3.協調社會公眾的認識
現階段的審計理論和實務仍是有一定差距的,社會公眾應提高自身素質,對會計、審計的局限性有所理解,認識到審計報告強調的是“合理保證”,而非“絕對保證”,這樣才能合理使用會計報告和審計報告,當出現審計失敗時才能正確認識會計責任與審計責任。
二、建立健全公司治理機制
內部控制制度是現代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制度,也是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的基本規范,內部控制制度的核心是內部牽制,具有保護資產的安全完整、保證會計資料的正確可靠的作用,有助于會計責任與審計責任的界定。因此要健全董事會機制,嚴格實行經理層與董事會分設、經理層由董事會授權的制度,避免產生“內部人控制”的現象。切實完善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并且建立科學的管理模式,日常會計業務處理及會計檔案管理每一環節的人員之間要分工科學,職責明確,形成既能相互協作又能相互監督、相互制約的機制,這樣就能減少作弊的可能性,優化了會計環境,從而降低審計風險。
三、加快審計機構的改革步伐,確保其獨立性
目前我國審計職能相對單一,完全是按照國家對國有企業的要求進行常規性工作,與我國公司監管環境的變化、經營管理的需要、公司治理結構的改善及國際化發展的要求不相適應,審計改革非常迫切。
1.大力推進會計師事務所徹底地脫鉤改制,打破地區和部門封鎖,同時為了更好地保證審計機關依法獨立履行審計監督職責,從體制上理順審計機關與財政部門的關系,切實解決審計機關履行職責所必需的經費,審計經費應參照軍隊模式,由國家預算安排,逐級系統下撥,系統管理。
2.適當的政策引導,促使中介機構之間的合并或聯合,實現大型化和規?;?從分散管理向集中管理轉變。公司內部審計實行垂直領導、統一管理的審計體制。
四、加強監督力度,增強法規建設
1.強化行業治理,完善監管體系
審計監管是一個連續的過程,而政府監管是離散的,因此政府監管體制要與自律制度相結合。行業協會組織是自律監管的主要執行者,這要求我國的注冊會計師協會在體制和職能上有所轉變,真正成為注冊會計師利益的代表者,形成政府監管與行業自律相互補充、有機結合的監管體系。監管機構要加大人力、財力的投入,注重對審計報告的核實,特別是上市公司和國有大型企業,增加對財務報告和審計報告的抽查數量,一旦發現違規行為嚴懲不貸。
2.加快相關法律法規的建立和完善
相關的法律法規要對審計責任和會計責任的概念、內容、方法等表述進行統一規范,把會計責任與審計責任明確寫進《注冊會計師法》,要避免自成體系或相互矛盾。同時要加大處罰力度,避免只有極少數涉及巨額損失的審計案件才會被司法部門處理的現象。此外法律部門應建立獨立的審計鑒定人名冊制度和具體案件的鑒定人三方選任制度,借助獨立人士的專業技能,來鑒定審計報告是否虛假。
五、加強會計和審計從業人員的管理培訓
提高自身業務素質,提高實踐能力等綜合素質。只有這樣注冊會計師、會計師事務才能提高執業質量,降低審計風險,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積極推行會計人員委派制,增強抗干擾能力
在委派制還難以推行的地區和單位,應改變過去那種任人唯親的制度,切實做到唯才是用,任用具有從業資格的會計人員,依法保障本企業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和培訓的權利,促進會計人員業務能力的提高。與此同時要對會計從業人員進行有效的職業道德教育,采用道德教育與典型案例相結合的方式,這樣可以增加從業人員對職業道德規范的感性認識,增強教育的效果。
2.加強審計人員管理,推動執業實現人格化
審計機構要重點抓好審計人員的管理工作,切實做到經常教育、嚴格管理、加強監督、預先防范。審計人員入職時必須具備一定的教育背景和專業知識、專業經驗,缺乏這些就無法提供服務,更無法提供高質量的服務。審計人員入職后還必須接受后續教育以提高專業勝任能力。職業人格化一方面,一方面使社會公眾容易理解和接受,良好的職業形象還將使注冊會計師避免成為社會信用缺失的“替罪羊”;另一方面,將執業理念、道德觀念和行為準則融入到人格化的職業形象中,只有注冊會計師產生使命感、榮譽感、緊迫感,巨大的感召力和導向作用才會最大限度的驅使注冊會計師對職業信譽的追求,最終轉化為高質量的審計服務,由此形成注冊會計師的自我行為約束機制。超級秘書網
3.培訓工作人員充分運用現代信息和網絡技術,提高工作能力
電算化會計系統處理和提供會計信息具有穩定性、及時性和可靠性,這就要求審計必須采用現代化的信息處理工具加快信息處理的速度,從而提高審計質量。長遠來看,利用計算機進行輔助審計不但有效降低審計成本,更能提高工作能力,使審計職業健康發展之道。審計工作運用計算機輔助審計技術,可以把審計人員從繁瑣的數字運算、法規查證中解放出來,空出寶貴的審計工時去有效、有方向的防范實質性風險,改進審計工作質量,降低審計風險,加快審計速度,擴大審計范圍,提高審計效率,從而在確保審計工作質量的前提下切實降低審計成本,完成手工審計不可能完成的審計工作。因此我們必須加快審計人員的培訓,審計工作的電算化,積極開發專業審計軟件,解決會計軟件向審計軟件傳輸數據的問題,實現會計軟件、審計軟件的一體化。
六、結論
會計責任與審計責任的混同具有牽涉各方經濟利益、相關制度安排失效、二者密切關聯、審計固有局限等多種深層原因,非會計界單方面所能解決,同時,會計責任與審計責任的界定又關乎各方利益,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因此,會計責任和審計責任的科學界定和合理承擔是一項系統工程,迫切需要相關的學術界、實務界、法律界及有關主管部門充分協調、共同解決??傊?要想嚴格界定會計責任和審計責任,并不容易。我們只有盡量完善各種制度、體制,以求得公平與公正,保護注冊會計師和事務所的合法權益促進注冊會計師行業的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1]陳漢文.證券市場與會計監管[M].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1.96-98.
對國有企業財務收支狀況實施的經濟責任審計,主要是依據我國統一的財務會計制度、準則以及相關的經濟法律法規,在必要的審計程序監視下,對國有企業負責人任職期間的企業財務收支管理進行嚴格的審計:企業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帳表與實際之間的相符程度;企業會計核算的合理性以及企業經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的解決程度等。
(二)任期期間資產質量的審計
對于國有企業新的負責人而言,前一任負責人遺留下來的經濟問題就會被擱置。這就是國有企業普遍存在的新官不理舊賬的情況。因此,在進行國有企業經濟責任審計時,應對前后任期期間資產質量的情況進行清楚的劃分。通過對企業的會計信息進行有效地查實,來真是的反應國有企業資產管理的實際質量情況。對于任職期間資產質量的審計重點是對負責人任職期間資產質量變動情況進行審計。
(三)任職期間經營成果的審計
在國有企業的經濟管理中,經營成果不是的現象十分的普遍。因此,為杜絕上述情況更深程度的惡化,就應對經濟責任審計重要內容——經營成果進行有效地審計。對于國有企業任期內的經營成果的真實性與完整性,在財務收支審計與資產質量審計的基礎上,基于對企業負責人任期期間的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管理費用等財務定量評價指標進行深入的分析與審計。
(四)任職期間國有企業經營合法性審計
新時期,國有企業經濟責任審計強調的重點之一就是對任職期間國有企業的重大經營活動以及經營決策進行審計,主要是對其的合法性、合規性,如有無公款私存,坐收坐支,私設“小金庫”,資金賬外循環;是否存在違規越權炒作股票、期貨等高風險金融品種等進行審計,注重的是對企業實施的績效審計。
二、新時期國有企業經濟責任審計中存在的問題分析
(一)對于開展國有企業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性認識不足
其一是干部管理的權屬復雜,對于審計的對象確定存在一定的難度。對于國有企業而言,在改制、兼并以及重組資本時,就會產生十分復雜的權屬成分。其二是被審人任期的職責難以確定。由于沒有一個完整的、詳盡的履職規范文件進行約束,在界定被審人的經濟責任方面就會產生較大的難度。
(二)經濟責任審計貫徹受限,增加了國有企業經濟責任審計的風險
經濟責任審計在貫徹中受到限制,主要表現在:一是經濟責任審計目標的復雜性。由于缺乏具體可行的操作標準,經濟責任審計目標的復雜性,就造成在規避審計風險的過程中產生一定的困難。二是審計手段存在局限性。對于國有企業內部審計對外部資料的取得是非常困難的,這就給企業的資產質量以及完整性的確認等,造成了一系列的不確定的因素。三是“先審后離”的原則在企業經濟責任審計中很難貫徹執行。現實的情況是基本上是人已經提拔、調任,內審部才接受組織部門的委托進行積極責任審計,這樣就會造成經濟責任審計比較的被動,查處的難度比較大,給國有經濟的審計就會產生較大的壓力與風險。
(三)經濟責任審計類別單一,審計成果難以有效的轉化
當前,由于國有企業集團的干部管理規章制度以及考核措施不夠完善,就會造成內部審計對用度干部的人用幾乎沒有發言權。盡管有關企業的治理以及干部的任用與管理依舊處于一個不斷完善的進程之中,但是卻沒有一種制度和機制,對經濟責任審計的結果直接用于干部的任用與監督進行明確的規定。這樣,就造成經濟責任審計的成果無法在國有企業的管理中發揮真正的實際效果。由于審計結果疏于落實,對于審計中發現的問題能夠得到處理與解決的就相對比較少,被審單位整改的也不徹底到應有的作用。
三、新時期構筑國有企業經濟責任審計的措施
(一)完善國有資產外部監管機制,加強重要崗位人事監管
做好國有企業經濟責任審計最關鍵的就是獲得完善的國有資產外部監管機制的支持。這樣,對于國有企業就能夠開展更為公正客觀、實事求是的評價.一是要構建完善三的企業外部監督機制。審計部門應會同財政、稅務部門對國有企業進行共同的監督,這樣在形成監督合力的情況下,對社會審計組織以及內部審計機構存在的有效工作成果,形成實現國有企業經濟責任監管的防線;二是加強國有企業重要崗位上的人事監管,提高制度建設的質量以及監管的水平;三是建立健全有效地權力運行機制,提高權利運行的透明度,完善對國有企業的權力制約以及監督機制。
(二)建立健全國有企業監管的內部控制制度,發揮審計的內部監管效能
我在大學學的是會計專業,畢業后一直在會計事務所從事審計工作,因而對審計工作的人才培養感觸頗深。從審計對象看,既有領導干部離任經濟責任審計,上市公司財務報表審計,還有對大型企業集團年度經營狀況的審計:從審計企業類型看,既有工業交通企業,流通企業,還有金融企業和新聞單位。多年的審計工作實踐,使我感到審計工作是門綜合性、應用性、政策性很強的科學。要搞好審計工作,必須加強對審計人才的培養。要從學校做起和在工作實踐中刻苦的不斷努力,培養既具有較強的專業知識,又要有較高思想道德素質的人才;培養既精通國內業務知識,又要具有通曉國際業務的審計人才;培養既精通業務的行家里手,又要懂的政策、講究方法的人才。總之,只有在工作實踐中不斷地提高自我,才能成長為德才兼備的高素質的審計專業人才。
一、應培養高素質的審計人才
培養高素質審計人才,應包括審計人員所應具備的兩項基本素質:一個是專業知識素質,另一個是思想道德素質,即通常所說的“德才兼備”。在美國,注冊會計師協會(AICPA)針對進入會計職業界的新人就提出了三項核心素質能力要求:一是專業,即建立決策模型,評價風險,撰寫報告、研究等方面的能力。二是人格,即適合會計職業的個人特質,解決問題和作出決策的能力,與人合作、溝通的能力,領導和項目管理的能力等。三是廣闊的商業視角,即戰略思維、市場導向、資源管理、法律觀念等方面的能力。這些要求在我國的經濟、政治和社會環境中也同樣適用。因而,我們應該特別注意對各種能力素質的培養,其中具體包括記憶能力、觀察能力、思維能力(指分析綜合能力、歸納推理能力、邏輯判斷能力)、應變能力、創新能力、自學并不斷優化知識結構的能力、語言文字表達能力、人際交往能力、團結協作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和科研能力等。
以上諸種能力的培養,在現實生活中十分缺乏,涉及有關能力培養的教科書也寥寥無幾,往往從學校畢業后很難適應審計工作的需要。實踐證明,一個審計人士的成功或者說一個臺格的審計工作者,專業技術能力只占全部積極影響因素的很小一部分,更多的則要靠上述諸種能力的綜合運用。這在一些發達國家已經引起了相當的重視,并采取了一些有效措施。而我們大學教育缺乏接受這類培養的機會,導致學生畢業后,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里,要去適應審計環境的變化,在學校里學的知識大部分用不上,而要用的知識學校里沒學到,需要在工作實踐中去積累提高。如審計人員開展審計工作,需要與有關部門的行政領導和管理人員打交道,需要檢查和評價他們的工作,并將審計發現的問題和改進建議報告給他們及其上級有關部門。正是由于審計人員會發現被審計單位和人工作中的錯誤、無效或效率不高的情況,所以也就會存在著潛在的各種矛盾,人際沖突,也就必然需要熟練的協調能力,適應的表達和應變的能力。因此,在學校除了學習基本審計理論和方法外,還有必要結合審計實踐中的案例,組織行為學中有關人際沖突、人際溝通的方法理論來解決問題,有意識地培養他們在各方面的綜合素質,才能適應工作的需要,才能勝任審計工作。
二、應培養國際化審計人才
經濟全球化和區域經濟一體化是大勢所趨。外界環境已經和正在發生變化,我國已經加入了世界貿易組織,當今世界知識經濟風起云涌,以計算機技術、通訊技術和網絡技術為主要特征的信息化浪潮,正在改變經濟、政治和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知識經濟環境下的會計市場也必定是開放的市場,經濟貿易的全球一體化必然要求審計人才培養的國際化,要求培養通曉各種國際會計、審計、國際經貿,金融知識和其他相關國際知識的高層次人才。為此,我們的教育和學習應瞄準國際國內經濟發展的大趨勢,積極培養能夠參與國際競爭的高級審計人才,這才是具有前瞻性的舉措。
目前,一些國家為若干專業設有國際通行的專業資格,為各自的領域設定準入標準。這種專業資格代表了各個專業的國際水平,審計職業也不例外。我們的教育要直接瞄準國際標準,全中國的國情和行業特點,既要采用國際流行的專業教材,掌握最新的教學內容,又要借鑒國際流行的教育模式:既要改進專業設置,革新教材內容,也要進行國際學術交流,這樣就能使審計人員及時掌握世界上最新的理論和方法。只有這樣,我國的審計人才才能在國際會計市場上有立足之地。
三、應培養具有高科技電算化審計人才
電子計算機的使用是科技現代化主要特征,審計工作也不能例外。要培養國際化審計人才。一方面要通過教學管理的科學化、教學模式的科學化和教學方法的科學化,培養高素質、國際化審計人才;另一方面,要在工作實踐中,自覺學習會計電算化知識,熟練掌握和使用現代科學技術。:
我國經濟、政治和社會生活的信息化已成為不可抗拒的歷史潮流。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國民經濟、電子政務和社會管理的信息化建設速度進一步加快,有力地促進了經濟、政治和社會生活的發展。這種變化既是對審計工作的挑戰,也是對審計人才培養的挑戰。這種挑戰源于包括財務在內的各種管理活動的信息化環境日益完善,信息化手段的運用日益普及,信息化建設的水平不斷提高。在這種情況下,管理信息的記錄介質、存取方式、處理方式正在實現電子化,從而導致了各種業務和財務數據的迅速電子化。在這種條件下,傳統的審計方式、方法和手段已經遠遠不能滿足要求,甚至開始被廢棄,全新的審計方式、方法和手段必將取而代之。我們必須進行改革,創新應用科學化的方法和手段,培養和造就一大批具有掌握科學技術的高素質審計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