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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大全11篇

時間:2022-10-19 23:4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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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2.安全生產管理采用分級負責制。各單位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負責建立本單位各類人員的安全生產制度。

**煤礦安全監察部負責對各部門安全生產的制度、目標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考核。各分管領導、各職能部室、隊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執行、落實礦制定的安全生產制度,并監督、檢查、考核執行情況,形成層次分明、分級管理、監管有序的管理構架。

3.各級領導在各自的工作范圍和管理權限內,負責組織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部門的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在生產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的同時,對安全工作進行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

4.各級領導、職能部室、基層隊組及員工要認真履行礦制定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落實到位,并實行一級對一級負責,真正把安全生產工作落到實處,實現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5.礦實行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各級領導和員工有責任和義務參加各種安全管理(技術)的教育和培訓,不斷提高自身的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生產工作能力,遏制事故的發生。

6.因安全生產責任制不落實造成傷亡事故或重大經濟損失者,除需承擔經濟與行政責任外,觸犯刑法的還要追究刑事責任。

7.礦井安全生產的主要職責

(1)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應負總體責任;

(2)依法建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規章制度、操作規程;

(4)持續具備法律、法規、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

(5)確保資金投入滿足安全生產條件需要;

(6)依法組織從業人員參加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7)如實告知從業人員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措施,教育職工自覺承擔安全生產義務;

(8)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規則佩戴、使用;

(9)對重大危險源實施有效檢測、監控;

(10)預防和減少作業場所職業危害;

(11)安全設施、設備(包括特種設備)符合安全管理的有關要求,按規定定期進行技術檢測檢驗;

(12)依法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落實操作崗位應急措施;

(13)及時發現、治理和消除本單位安全事故隱患;

(14)積極采用先進安全生產技術、設備和工藝,提高安全生產的科技保障水平;

(15)保證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依法實行安全設施“三同時”;

(16)統一協調管理外來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

篇(2)

1、將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確立為安全生產的基本制度。在安全生產工作的制度體系中,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處于整個制度體系的核心地位,它是其它各種具體制度得到確立和運行的基礎,決定并影響著其他各種具體制度的內容、形式、地位及其效果,這是因為其他各項具體制度都必須依據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總體要求來設計,《條例》對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職責作了較為具體明確的規定,從而為安全生產工作提供了最基本的“規矩”和內容框架。

2、以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推動安全生產工作機制的建立。從安全生產工作運行各環節及相互關聯情況看,責任到位,工作才能有效到位,也就是說,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實施與落實到位是圍繞著責任這一核心來展開的,并由責任的設定、分解、傳導、檢查與落實形成了一個有機的整體。因此,無論是一級政府或政府的一個部門,還是一個生產經營單位,首先必須對安全生產工作相關參與者所處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進行明確,都必須將自己承擔的安全生產整體責任一層一層、一個方面一個方面地進行分解,使安全生產工作的各相關參與主體都承擔相應、明確、具體的責任,并對責任的落實情況進行必要的監督檢查,對沒有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職責的部門單位或有關人員則要明確其必須承擔的相應責任。《條例》第二十七、二十八、二十九、三十條的內容就是按照這一要求進行規定的,目的在于建立起確保安全生產工作有效落實的機制。

3、由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建立起安全生產工作正常運行的保證體系。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確立在于確保安全生產工作的落實到位,因此,這一制度確立的首要目的在于建立起安全生產工作正常運行的保證體系。從工作保證體系的構成要素看,主要包括了兩個層面:第一層面是由責任內容、責任目標、責任形式、責任要求、監督檢查、保障措施方面所構成的責任運行與責任保障體系;第二層面是由以層層負責為主要內容的責任落實保障體系。即以下一級比上一級更具體、下一級的落實來保證上一級落實、上一級對下一級的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由此形成一個“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責任保證體系。

《條例》確立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總體上包括了責任主體、責任內容、責任約束與責任追究等方面內容。

1、安全生產責任主體。《條例》明確了安全生產工作的相關責任主體,最為主要的主體包括政府、政府的監管部門及生產經營單位三類。(1]政府。政府是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責任主體,《條例》中所明確的“政府”主要是指省人民政府、社區的市人民政府、縣(市、區)人民政府及鄉鎮人民政府(或相當于各鄉鎮人民政府一級的街道辦事處)。第五條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實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明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確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2)部門。是指政府的有關部門或機構,這是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管責任主體,《條例》明確了作為監管主體的兩類部門即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如第六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即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職責的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依法對有關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也就是,政府的監管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具體代表著政府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研究部署、組織實施、檢查督促和抓好落實,并承擔自己應負的責任。(3)生產經營單位。《條例》第四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應當…一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其他負責人對各自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這一規定實際上明確了生產經營單位是安全生產第一位的主體,也是最主要、最直接、最基本的責任主體,而在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相關負責人、各部門以及從業人員等實際上又是一個個具體的主體,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嚴格依照《條例》規定,認真落實安全生產保障措施,加強內部管理,改善工作基礎,切實搞好安全生產各項工作,切實負起安全生產工作最主要、最直接和最基本的責任。

篇(3)

1.總則

1.1為明確公司職業安全衛生職責,落實職業安全衛生責任,達到職業安全衛生工作事事有人管,人人有專責,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保證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的有效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1.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和“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職業病防治工作方針,遵循“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一崗雙責”的原則,逐級落實職業安全衛生責任。

1.3公司各級行政負責人為職業安全衛生第一責任人,對本部門職業安全衛生工作全面負責。各級主管領導為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直接責任人,履行職業安全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1.4職業安全衛生工作與生產經營工作“五同時”的原則是編制本制度的重要依據。

1.5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職業安全衛生管理。

1.6本制度規定了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機構、各職能部門和各級人員的職業安全衛生職責。

2.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機構職責

2.1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

公司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安委會由總經理任主任,副總經理任副主任,成員由各職能部室及各服務部主任組成。

2.1.1其職責:

2.1.1.1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部門關于職業安全衛生的方針、政策、法規。

2.1.1.2審定公司職業安全衛生規章制度。

2.1.1.3審定公司年度職業安全衛生方針、目標、安全技術措施項目及長遠規劃。

2.1.1.4審定公司職業安全衛生的獎懲事宜。

2.1.1.5組織安全大檢查。

2.1.1.6審批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方案。

2.1.1.7審批重傷以上傷亡事故、重大火災爆炸事故的調查報告、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

2.2安委會辦公室

安委會下設辦公室是安委會的日常辦事機構,設在安全生產部,其職責是:

2.2.1貫徹、落實國家、地方和集團公司有關職業安全衛生政策、法規和標準。監督檢查公司各部門的執行情況。

2.2.2推行安全生產部學管理方法,組織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活動,編制職業安全衛生技術措施計劃,監督檢查職業安全衛生技術措施項目的實施。

2.2.3制訂公司職業安全衛生工作計劃,并負責貫徹實施。

2.2.4組織職業安全衛生監督檢查。對有嚴重事故隱患的部門下達事故隱患限期整改通知書,并及時報告領導。

2.2.5策劃并參加制訂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制度,組織協助有關部門制定、修訂、審查職業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同時對職業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2.2.6配合人力資源部做好三級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和復訓教育工作。配合黨群工作部開展職業安全衛生宣傳工作。

2.2.7積累職業安全衛生資料,研究分析員工傷亡事故的發生規律,提出防范措施。

2.2.8按“四不放過”原則組織并參加員工因工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對造成傷亡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負責全廠傷亡事故登記、統計、分析,并作出報告。參加設備、火災等各類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

2.2.9參加使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三同時”審查,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引進技術改造、大的修理工程項目的方案審查、設計審查、竣工驗收和試運轉工作,督促勞動防護設施和主體工程按“三同時”制度執行。

2.2.10訂勞動防護用品、保健津貼發放標準及制度。按照有關規定,組織編制公司勞動保護用品、清涼飲料發放計劃,并負責對勞動保護用品的質量驗收。督促有關部門及時按標準發放,教育員工正確使用。

2.2.11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女工、未成年工特殊保護工作。

2.2.12負責指導各部門的職業安全衛生工作,組織開展公司職業安全衛生競賽、評比、獎懲工作。

2.2.13組織開展職業安全衛生技術科學研究,總結推廣職業安全衛生科研成果和職業安全衛生先進經驗。

2.2.14協助公司領導組織開展安全大檢查和專業性、季節性的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及時督促有關部門解決,對其中需要采取技術措施的重大問題,組織有關部門研究解決。

3.各類人員職責

3.1董事長

3.1.1貫徹落實國家和上級部門的職業安全衛生和消防方針、政策、法規制度。

3.1.2組織制訂公司職業安全衛生目標,

審定公司安全規劃和計劃,對重大問題做出決策。

3.1.3貫徹執行國家和集團公司有關規定,保證職業安全衛生投入,確保職業安全衛生技術措施計劃經費、安全教育和安全獎勵經費的落實,確保公司生產經營條件符合職業安全衛生要求。

3.2監事會主席

在組織監察審計工作的同時監察審計職業安全衛生工作。

3.3總經理(或受委托的片區人)

(新《安全生產法》送審稿要求:)

3.3.1建立、健全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3.3.2組織制定并落實本部門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3.3.3確定符合條件的分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技術負責人;

3.3.4保證本部門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3.3.5督促、檢查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3.3.6組織開展本部門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應急演練工作;

3.3.7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

3.3.8組織實施本部門的職業危害防治工作,保障從業人員的職業健康;

3.3.9組織制定并實施本部門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落實應急準備工作;

3.3.10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組織事故搶救。

3.4黨委書記、黨委副書記

3.4.1監督行政執行職業安全衛生、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規。

3.4.2教育黨、團員在職業安全衛生工作中發揮先鋒模范作用,帶動群眾,做好職業安全衛生工作。

3.4.3參加職業安全衛生檢查,對檢查出的事故隱患,督促行政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消除或加以控制。

3.4.4參加重大傷亡、火災、爆炸事故的調查報告的研究,對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3.4.5努力做好員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員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工作,嚴防因思想認識問題,影響職業安全衛生,以致發生各類事故。

3.4.6經常督促檢查所轄業務范圍內各職能部門履行職業安全衛生職責情況。

3.5主管人事、教育的公司領導

3.5.1在總經理領導下,認真貫徹執行職業安全衛生、勞動保護方針、政策、法規,對分管范圍內的有關安全工作負責。

3.5.2加強公司勞動管理,合理安排使用勞動力,在定員、定額工作中充分考慮員工的安全與健康,員工轉正、定級、調資、升級等考核中必須有安全內容。對患有職業禁忌癥的員工應安排合適的新崗位。對疑似職業病患者督促有關部門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給與相應的待遇。

3.5.3督促有關部門有計劃地對各類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勞動保護培訓。

3.5.4表彰獎勵在職業安全衛生工作上有顯著成績者。處理不重視職業安全衛生、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或因瀆職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重大火災、重大爆炸事故的責任者。

3.5.5經常督促檢查所轄業務范圍內各職能部門履行職業安全衛生職責情況。

3.6主管消防、保衛、人武的公司領導

3.6.1組織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其《實施細則》和相關法規,領導消防工作,組織制訂消防管理制度,并督促做好宣傳、教育、培訓、落實工作。

3.6.2督促有關部門做好易燃易爆物品、劇毒物品和易制管理制度的落實及安全保衛保密工作。

3.6.3組織公司消防、食物中毒、公司重大活動和自然災害和其他突發事件等專項應急預案的編制工作,并負責組織培訓和演練工作。

3.6.4按“四不放過”原則組織對火災事故、食物中毒事故的調查處理。參加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

3.6.5參加公司安全大檢查,組織消防設施專業檢查,按時檢查所轄部門安全職責履行情況,對查出的問題及時落實整改。

3.7主管生產、安全的公司領導

3.7.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職業安全衛生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協助總經理抓好安全管理,直接領導公司安全管理機構的工作。對公司職業安全衛生負直接領導責任。

3.7.2組織分管的各部門建立相應的職業安全衛生規章制度,并經常督促檢查執行情況。

3.7.3認真執行“五同時”。實行安全和生產兩個指標同時下達,兩項工作同時抓。領導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措施計劃,在生產調度會上,討論解決生產問題的同時要討論解決職業安全衛生問題。

3.7.4組織并參加各種安全大檢查和專業性安全檢查(每季不少于一次),并按時檢查危險點,及時協調解決檢查中發現的問題。

3.7.5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組織對各類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主持重傷以上事故的調查、分析,并制定防范措施,對造成重大傷亡或火災、爆炸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3.7.6負責將職業安全衛生重大問題及時提交安委會或公司領導辦公會討論解決。組織制定、審批、協調和落實職業安全衛生措施計劃,組織推行職業安全衛生科學管理,逐步改善生產作業條件。

3.7.7檢查督促安全生產部的工作,總結推廣職業安全衛生經驗,對在職業安全衛生工作中有突出貢獻者給予表揚和獎勵,對失職者和事故責任者給予懲處。

3.8主管技術的公司領導

3.8.1領導技術系統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職業安全衛生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履行職業安全衛生職責,認真貫徹職業安全衛生的技術標準和要求,對公司的職業安全衛生在技術管理方面負領導責任。

3.8.2為保證職業安全衛生、改善勞動條件、提高公司本質安全度,積極組織工藝技術部門開展科學研究,用技術創新來提高公司的本質安全度。

3.8.3負責審定公司關鍵性的安全技術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3.8.4在產品設計、定型、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過程中,組織貫徹和實施有關職業安全衛生方面的技術標準。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時、嚴格執行“三同時”,即:新、改、擴建項目(包括采用新設備、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等)的勞動防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3.8.5參加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發生因工死亡、重傷、重大設備事故時,組織有關技術人員查清事故的技術原因,并負責找出防止同類事故發生的技術措施。

3.8.6經常督促檢查所轄業務范圍內各職能部門履行職業安全衛生職責情況。

3.9工會主席

3.9.1領導工會系統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勞動保護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履行職業安全衛生職責,對公司職業安全衛生在工會工作管理方面負責。

3.9.2組織貫徹和實施有關基層工會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工作條例。

3.9.3組織貫徹和監督實施女工的特殊保護工作。

3.9.4監督檢查公司所屬部門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的情況,并督促主管業務部門撤消或糾正違反勞動法規的決定和措施。

3.9.5參加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措施工程項目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參加公司新、改、擴建工程項目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對未經上級部門審查或竣工驗收的項目,有權阻止施工或投產。

3.9.6參加傷亡事故、重大設備事故、火災事故和車輛肇事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協助有關部門共同研究制定預防事故的措施。

3.9.7組織制定工會組織的重大活動應急處置預案,并監督實施。

3.10主管后勤的公司領導

3.10.1在總經理領導下,對所轄范圍內的職業安全衛生、勞動保護工作負直接責任。

3.10.2貫徹落實國家和集團公司有關建筑施工安全法規、規程、制度、標準。監督檢查所轄部門對公司有關建筑施工方面安全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

3.10.3組織制訂公司房產安全管理規定,并督促實施。

3.10.4組織對所轄部門及相關業務范圍的安全性檢查,對查出的事故隱患,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

3.10.5督促分管部門執行工程項目“三同時”的規定,按時完成有關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措施項目,認真抓好各項工程施工中的安全工作。

3.10.經常督促檢查所轄部門履行職業安全衛生職責情況。

3.11主管經營、質量的公司領導

3.11.1領導經營管理系統貫徹執行國家的職業安全衛生方針、政策、法規、制度,履行職業安全衛生職責,對經營管理、檢驗、計量管理方面的有關安全工作負責。

3.11.2負責年度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措施項目經費預算審定工作,保證職業安全衛生、改善勞動條件。

3.11.3執行有關職業安全衛生方面的技術標準,在新建、改建、擴建工程中執行國家“三同時”的規定。

3.11.4在組織項目建設時同時組織抓好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安全工作,監督所轄部門執行公司“相關方安全管理制度”。

3.11.5經常檢查所轄部門職業安全衛生職責履行情況。

3.12總會計師

3.12.1負責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安全技術措施費用、經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部門質量驗收的勞動防護用品費用以及營養保健、清涼飲料等費用,并監督有關部門專款專用。

3.12.2按照集團公司的規定,負責審查職業安全衛生教育經費、安全獎勵經費的提取和使用。

3.12.3在審查年、季、月的財務收支計劃中,同時審查安全技術措施專用基金的費用,及時支付職業安全衛生上發生的零星技安措施費用。

3.12.4經常督促檢查所轄部門履行職業安全衛生職責情況。

3.13其他副總經理

3.13.1在分管的業務工作內,貫徹上級及公司的職業安全衛生方針、法規、制度,落實上級和公司的職業安全衛生工作要求。

3.13.2經常檢查所轄部門職業安全衛生職責履行情況。

3.14總工藝師

3.14.1負責組織為實現安全、文明生產,改善勞動條件,改進安全操作、安全裝置方面的科學研究和設計工作。

3.14.2負責組織安全技術研究,領導工藝設計工作。

3.14.3督促、審查工藝技術人員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符合有關安全技術規定,在試制、投產前,向生產部門提供安全技術操作資料,嚴格執行“三同時”規定,相關資料交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部門會審。

3.14.4督促、審查工藝技術人員在擬定工藝方案進行工藝設計時,充分考慮職業安全衛生要求,采用有利于人身安全、健康的新工藝,并詳細規定解決勞動保護方面問題的處理原則和措施。

3.14.5督促、審查工藝技術人員在各種工藝規程中列有職業安全衛生操作內容,并將其列入各工序工藝卡中,作為指導工人安全操作的依據。

3.14.6督促、審查工藝技術人員在進行工裝設計時,從結構上保障實現操作安全的要求,必要時應同時設計有效的安全防護裝置。

3.14.7在進行生產定型時,審查是否將職業安全衛生方面的要求列為生產定型的基本條件。

3.14.8必要時參加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和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

3.14.9督促、監督技術人員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進行工藝技術改造時,嚴格執行“三同時”審批管理制度。

3.15總經理助理

3.15.1在分管的業務工作內,貫徹上級及公司的職業安全衛生方針、法規、制度,落實上級和公司的職業安全衛生工作要求。

3.15.2了解并掌握主管工作范圍內的職業安全衛生狀況和動態,經常教育員工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理念,協助總經理做好職業安全衛生工作。督促分管部門落實職業安全衛生職責,并做好隱患整改工作。

3.15.3參與分管業務范圍內的事故調查和處理工作。

3.16安委會辦公室主管領導(安全管理機構主管領導)

3.16.1貫徹、落實國家、地方和集團公司有關職業安全衛生政策、法規和標準,并組織、監督、檢查公司各部門的執行情況。對公司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工作全面負責。

3.16.2組織推行安全生產部學管理方法,組織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活動,組織編制職業安全衛生技術措施計劃,督促檢查職業安全衛生技術措施項目的實施。

3.16.3組織制訂公司職業安全衛生工作計劃,并負責貫徹實施。

3.16.4組織并參加職業安全衛生監督檢查。發現重大事故隱患及時下達事故隱患限期整改通知書,并及時報告公司領導。

3.16.5策劃并參加制訂、完善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制度,組織協助有關部門制定、修訂、審查職業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同時組織對職業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3.16.6按“四不放過”原則組織并參加員工因工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對造成傷亡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參加設備、火災等各類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

3.16.7參加使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三同時”審查,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引進技術改造、大的修理工程項目的方案審定、設計審定、竣工驗收和試運轉工作,督促勞動防護設施和主體工程按“三同時”制度執行。

3.16.8組織制訂勞動防護用品、保健津貼發放標準及制度。組織編制公司勞動保護用品、清涼飲料發放計劃,加強對勞動保護用品的質量監管。督促有關部門及時按標準發放,教育員工正確使用。

3.16.9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女工特殊保護工作。

3.16.10負責指導各部門的職業安全衛生工作,組織開展公司職業安全衛生競賽、評比、獎懲工作。

3.16.11組織開展職業安全衛生技術科學研究,總結推廣職業安全衛生科研成果和職業安全衛生先進經驗。

3.16.12協助公司領導組織并參加安全大檢查和專業性、季節性的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及時督促有關部門整改,對其中需要采取技術措施的重大問題,組織有關部門研究解決。

3.16.13組織接觸有毒有害作業人員的職業健康檢查和特殊工種作業人員的體格檢查。發現疑似職業病患者和職業禁忌癥人員,督促及時通知人力資源部按規定處理。

3.17生產性部門主要領導

3.17.1認真貫徹執行上級的有關職業安全衛生方針、政策、法規及公司的有關制度,對本部門的職業安全衛生負全責。

3.17.2接受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和業務指導。

3.17.3健全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建立職業安全衛生的正常秩序。根據本部門的特點,建立健全各崗位人員的職業安全衛生責任制、各工種安全操作規程和部門職業安全衛生規章制度,并監督部門員工嚴格執行。

3.17.4嚴格執行“五同時”規定。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經營工作時,同時把安全工作貫徹到每一個具體環節中去,做到職業安全衛生經常化、制度化、具體化、標準化。認真組織好操作人員班前、班中的崗位安全檢查,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全面性的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保證安全的條件下組織生產。

3.17.5負責部門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對部門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訓,組織部門專業安全技術知識和應急知識、應急能力培訓;部門特種作業人員要經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合格證后,方可上崗操作。對新員工、調換工種人員,復工人員和實習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并做好原始記錄備查。

3.17.6組織制定本部門負責的臨時性危險作業(登高作業、吊裝作業、動火作業、大型搬運作業、帶電作業、深坑作業、罐內作業、設備內部維修作業等)的職業安全衛生保障措施工作,經主管部門審批后執行,并指定專人負責現場職業安全衛生管理。

3.17.7嚴格對易燃易爆、劇毒物品的管理。按時檢查本部門危險點,認真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并落實整改。

3.17.8發生員工因工傷亡事故時,負責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及時報告公司領導和生產安全部。并負責組織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查明原因,認真總結教訓,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對職業安全衛生有貢獻或事故責任者,提出獎懲意見。

3.17.9組織好均衡生產,嚴格控制加班加點,保證員工勞逸結合,做好女員工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3.17.10領導并支持本部門兼職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的工作。及時向上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部門反映職業安全衛生上存在的問題,并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或方案。

3.17.11對本部門設備要加強維護管理,使其處于良好狀態,保證安全裝置完整、靈活、可靠。

3.17.12組織編制部門安全生產事故現場應急處置預案,并組織培訓、演練。

3.18一般管理部門主要領導

3.18.1司的有關制度,對本部門的職業安全衛生負全責。

3.18.2接受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和業務指導。

3.18.3根據本部門的特點,建立健全各崗位人員的職業安全衛生責任制和部門職業安全衛生規章制度,并監督部門員工嚴格執行。

3.18.4格執行“五同時”規定。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經營工作時,同時把安全工作貫徹到每一個具體環節中去,做到職業安全衛生經常化、制度化、具體化、標準化。

3.18.5負責部門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對部門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訓,組織部門專業安全技術知識和應急知識、應急能力培訓;

3.18.6組織編制部門安全生產事故現場應急處置預案,并組織培訓、演練。

3.18.7發生員工因工傷亡事故時,負責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及時報告公司領導和生產安全部。并負責組織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查明原因,認真總結教訓,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3.18.8領導并支持本部門職業安全衛生聯絡員的工作。及時向上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部門反映職業安全衛生上存在的問題,并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或方案。

3.19部門其他副職領導

3.19.1在分管工作范圍內,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及上級有關職業安全衛生方針、政策、法規與規定。

3.19.2協助部門主要領導做好本部門職業安全衛生工作,在部門主要領導不在時認真履行部門主要領導職業安全衛生職責。

3.20團委書記

3.20.1宣傳國家和上級團組織的職業安全衛生、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對團員、青年進行安全教育、勞動紀律教育。

3.20.2組織團員、青年開展多種形式的職業安全衛生活動。總結、推廣團員、青年中的職業安全衛生先進經驗,表彰先進集體及先進個人時要有職業安全衛生內容。

3.21專職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

3.21.1貫徹、執行國家和集團公司有關職業安全衛生法律、法規、政策,監督檢查公司各部門的執行情況。

3.21.2編制公司職業安全衛生技術措施計劃和職業安全衛生工作計劃,并負責貫徹落實,按計劃和上級要求開展各種職業安全衛生活動。

3.21.3參加制訂完善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制度,參加修訂、審查職業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并對其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3.21.4配合人力資源部做好三級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和復訓工作,配合組織部、工會辦公室做好職業安全衛生宣傳工作。

3.21.5經常開展職業安全衛生巡查工作。發現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行為及時制止,發現特別不安全的情況,有權先令停止生產,并及時報告領導研究處理;發現重大事故隱患及時下達事故隱患限期整改通知書,并及時報告領導。協助領導組織開展安全大檢查和專業性、季節性的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及時督促有關部門整改,對其中需要采取技術措施的重大問題,協調有關部門研究解決。

3.21.6參加使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三同時”會審,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引進技術改造、大的修理工程項目的方案審定、設計審定、竣工驗收和試運轉工作,督促勞動防護設施和主體工程按“三同時”原則執行。

3.21.7及時收集、積累職業安全衛生資料,為領導及時提供職業安全衛生資料。

3.21.8按“四不放過”原則組織對輕傷事故的調查處理,參加重傷以上事故的調查處理,對造成傷亡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負責如實登記、統計、報告因公傷亡事故。參加設備、火災等各類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

3.21.9制訂保健津貼發放標準及制度。按照有關規定,組織編制公司勞動保護用品、清涼飲料發放計劃,并負責對勞動保護用品的質量驗收。督促有關部門及時按標準發放,教育員工正確使用。

3.21.10負責對公司兼職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進行業務指導;做好公司職業安全衛生競賽、評比工作。

3.21.11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女工特殊保護工作。

3.21.12日常工作中嚴格按照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開展工作,積極推行安全生產部學管理方法。參加安全技術科學研究,總結推廣職業安全衛生科研成果和先進經驗。

(新《安全生產法》送審稿要求安全管理機構或安全管理人員至少履行下列安全職責:)

3.21.13監督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參與本部門安全生產決策;

3.21.14督促和指導本部門其他機構、人員履行安全生產職責;

3.21.15組織實施安全生產檢查,督促整改事故隱患;

3.21.16參與本部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制定及演練,承擔本部門應急管理工作;

3.21.17參與審查有關承包、承租部門的安全生產條件和相關資質;

3.21.1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3.22兼職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

3.22.1協助部門領導認真貫徹執行上級關于職業安全衛生的指示、規定、制度。做好基層安全管理工作,并負責監督檢查安全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

3.22.2接受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部門的業務指導,積極參加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部門組織的安全活動和業務會議,向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部門如實反映職業安全衛生情況,提供改進安全工作的建議,并負責組織、指導本部門班組安全員開展好經常性的安全活動。

3.22.3積極宣傳勞動保護工作方針、

政策和職業安全衛生知識,負責對新工人、實習、代培人員進行部門級安全教育,組織本部門員工進行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知識的學習,負責建立和管理本部門有關安全檢查、安全教育、事故登記等各項職業安全衛生的原始記錄,協助領導組織開展職業安全衛生競賽活動,做好有關安全獎懲方面的工作。

3.22.4協助部門領導組織開展安全日查、周查,并經常進行現場安全檢查,仔細檢查事故隱患,制止違章行為,遇有危及人身安全、財產安全和可能導致火災、爆炸等事故的作業情況,有權先行停止操作,并及時報告領導處理。

3.22.5參加對本部門受壓容器、行車等重點設備的技術性安全檢查,參加制定本部門臨時危險作業的安全措施方案,監督有關人員嚴格遵守。督促本部門特殊工種人員及時參加安全技術培訓。

3.22.6參加本部門研究制定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設備大修以及新建、擴建、改造工程項目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并督促實施。同時參加本部門工程驗收和試運轉工作。

3.22.7參加本部門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及時進行本部門事故登記、報告,協助本部門領導制定預防事故的措施。督促有關人員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做好事故處理方面的各項工作。

3.23生產調度員

3.23.1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職業安全衛生的方針、政策、規定,遵守執行公司規章制度。在布置生產工作時同時提出安全要求和措施,在檢查生產任務完成情況時同時檢查安全要求和措施落實情況,發現違章、違紀行為及時制止,發現事故隱患及時落實解決。

3.23.2參加產品試驗時,組織制定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以防產品試驗過程中的事故發生。

3.23.3在組織產品加工、裝配、運輸時,明確現場作業安全要求,提醒相關人員在加工、裝配、運輸過程中應注意的職業安全衛生事項。

3.23.4因整改隱患需要加工的設備設施零、部件,應與產品零、部件同樣調度,按時間節點要求組織生產加工。

3.24動力管理、技術人員

3.24.1負責水、電、氣、暖動力系統的管理和安全運行,保證公司科研生產的需要和正常運行,對因管理不到位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負管理責任。

3.24.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電力、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安全法規、標準和管理辦法,結合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

3.24.3負責安全用電知識的宣傳教育,積極推廣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器材,努力做好水、電、氣、暖安全管理工作,加強水、電、氣、暖動力系統的檢查,防止跑、冒、滴、漏事故發生。

3.24.4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工程水、電、氣、暖圖樣和電力裝置等有關資料的合理性、安全性,把好工程的水、電、氣、暖系統的質量關,參加工程驗收。

3.24.5經常深入生產科研作業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對空壓機、壓力管道、壓力容器、電氣系統和電力設備的事故隱患及時編制整改計劃,并組織整改和驗收。會同安全管理人員做好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氣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3.24.6及時做好相關設備設施及附件的維護保養和定期檢測工作,并做好記錄。

3.24.7編制相關事故應急預案,并負責做好現場人員的應急處置知識的培訓工作。

3.25基建項目管理人員

3.25.1按照“三同時”原則辦理審批和驗收手續,認真落實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部門、消防管理部門、工會辦公室意見,組織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設計審查和驗收,確保安全衛生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3.25.2嚴格執行公司相關方安全管理制度,簽訂施工合同時同時簽訂施工安全協議,明確施工隊伍的安全職責和施工職業安全衛生要求和文明施工要求。

3.25.3配合施工隊伍做好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對施工質量、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進行監督管理。

3.26后勤、房產管理人員

3.26.1按照集團公司安全質量標準化的要求組織對公司廠房、辦公用房、輔助用房的安全性鑒定,建立公司生產經營用房安全檔案,對危房采取有效的預防加固和監控措施。

3.26.2為確保公司生產經營用房的安全使用,定期制定房屋維護修繕計劃,并組織落實。

3.26.3經常對公司內房產進行安全性檢查,發現問題(包括屋檐腐朽脫落、墻體脫落、墻體松動、漏雨、下水不暢等)及時落實修繕。

3.26.4雨季來臨之前及時組織對下水道進行疏通,以防引起水災。

3.26.5冬季來臨之前做好防寒、防凍、防雪災工作。制定門窗修繕計劃和危房加固計劃,并認真組織實施。

3.26.6經常檢查公司路面狀況,發現坑溝及時安排修繕。

3.26.7關注氣象變化,風暴、寒流來臨之前通知各部門關好門窗,做好預防風暴寒流災害準備;大雪之后及時組織掃雪、清理危房積雪。

3.26.8嚴格執行“相關方管理制度”。在接待外來維修人員時,告知公司安全、保衛、保密制度,并要求嚴格執行;在簽訂外包合同、承租合同時同時簽訂安全協議;在接待短期施工隊伍簽訂施工合同時同時簽訂安全協議,同時要求施工隊伍填寫“施工隊伍安全信息表”,并口頭或書面通知公司安全管理人員。

3.26.9在進行樹木移栽時或修剪時,應充分考慮操作過程的安全問題,制定有效的安全方案報部門領導審批(必要時報生產安全部審查)后實施,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確保樹木移栽或修剪工作的安全。

3.27部門技術人員

3.27.1負責修改完善部門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發現工藝不合理可能引起安全生產事故或職業危害時,應及時通知工藝管理部門修改。

3.27.2在審查或執行工藝文件時,發現使用的有毒材輔料可以用無毒或低毒材輔料替代時,應及時通知有關技術人員修改工藝文件。

3.27.3負責監督檢查操作人員嚴格執行工藝規程,發現有違反工藝紀律的行為應及時制止糾正。

3.27.4負責收集一線工人對改善工藝、改善操作、改善現場、改善設備、改善安全方面的合理化建議,及時匯總上報部門領導或有關部門。

3.28生產班(組)長

3.28.1認真執行公司和部門職業安全衛生規章制度。加強班組安全管理,模范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工藝規程,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對本班(組)的安全工作負責。

3.28.2根據生產任務、生產環境和員工思想、情緒狀況等特點,合理安排工作任務,提出職業安全衛生要求和職業安全衛生注意事項。

3.28.3經常組織班(組)成員學習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現場禁止行為。教育班組成員做遵章守紀的文明人。

3.28.4嚴格執行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檢查制度。工作前提醒班組成員穿戴好防護用品、檢查設備安全防護裝置是否完好、開關手柄等是否靈活;班中檢查糾正班組成員的行為是否違章;班后提醒班組成員各種開關復位、做好設備和現場文明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落實解決,一時不能解決的及時報告部門領導。

3.28.5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及時做好工作記錄。交班時,提醒接班人員應注意的事項和未解決的問題。接班時,要問清楚上一班設備設施的運行狀況,有無異常情況。

3.28.6做好班組成員的安全教育工作。負責對新調入的工人、長期病事假復工的人員進行崗位安全教育,并指定專人進行現場操作指導。不得分配未經安全教育或不熟悉安全操作技能的新工人上崗獨立操作。

3.28.7組織班內成員開展以改善安全操作、改進安全設施、消除事故隱患為目的的技術革新活動。

3.28.8發生工傷事故要及時搶救、及時報告,要注意保護現場,并做好詳細記錄,組織全班組員工認真分析,吸取教訓,提出防范措施。

3.29班組安全員

3.29.1協助班組長開展班組安全工作,組織班組員工認真落實各項職業安全衛生的措施和要求。杜絕違章作業,爭當安全、文明生產無事故班組。業務上接受本部門兼職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的指導,積極參加本部門和安全管理系統組織的各項職業安全衛生活動。做好職業安全衛生工作方面的原始記錄。

3.29.2努力學習職業安全衛生知識,協助班組長開展職業安全衛生宣傳教育和安全評價等活動。督促本班組工人遵守規章制度,愛護和正確使用設備、工具、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嚴防事故發生。

3.29.3對新調入班組的工人、來班組實習代培人員進行崗位安全教育,并監督及時建立師徒合同或確定專人負責培養,使新到班組人員盡快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3.29.4負責組織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檢查,并做好記錄。經常檢查班組成員的遵章守紀情況,及時制止違章作業。對職業安全衛生中的好人好事及時提請領導表揚鼓勵,并作為職業安全衛生競賽考核成績,對檢查中發現的不安全問題,及時告知有關人員或報告班組長進行解決。

3.29.5協助班組長進行事故分析,制定事故預防措施,并督促實施。

3.30管理、技術崗位人員

3.30.1積極參加安全技術培訓,努力學習有關職業安全衛生知識和技術,不斷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和自我保護能力。

3.30.2遵守國家相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公司職業安全衛生規章制度,不違法、不違章、不違規。

3.30.3發現他人違章作業和冒險蠻干應及時勸阻、糾正,勸阻,糾正無效時應及時報告。

3.30.4對在工作過程中因違法、違規而導致事故的后果負責。

3.30.5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服從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的指導,積極關心職業安全衛生工作,主動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建議。

3.30.6發生事故和危險時,應立即報警,采取應急有效的措施,防止事態擴大,并設法及時搶救受傷人員。同時盡快向領導報告,做好事故現場的保護工作。

3.31技能人員

3.31.1積極參加安全技術培訓,努力學習有關職業安全衛生知識和技術,不斷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和自我保護能力。

3.31.2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工藝規程、勞動紀律和職業安全衛生規章制度,不違章、違規,不冒險蠻干,確保自身和他人安全。

3.31.3發現他人違章作業和冒險蠻干應及時勸阻、糾正,勸阻、糾正無效時應及時報告;有權拒絕不符合或違反安全規定指揮及安排。

3.31.4按規定正確使用個人勞動保護用品。

3.31.5搞好整潔文明生產,發現生產區域事故隱患,及時向上反映,并積極參加整改。愛護職業安全衛生設備、設施和用具,不得擅自拆除安全防護裝置和設施。

3.31.6在執行交接班制度時,同時交接職業安全衛生方面的事宜。

3.31.7多人作業要服從統一安排,聽從指揮,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為他人著想。

3.31.8對在生產(工作)過程中因違章而導致事故的后果負責。

3.31.9積極參加競賽、檢查、評比、講座、革新及事故分析等各種安全活動。服從班組長和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的指導,積極關心職業安全衛生工作,主動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建議。

3.31.10發生事故和危險時,應立即報警,采取有效的應急措施,防止事態擴大,并設法及時搶救受傷人員。同時盡快向領導報告,做好事故現場的保護工作。

4.職能部門職責

4.1生產調度部門

4.1.1嚴格執行“五同時”,堅持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時,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和評比安全工作。在編制生產作業計劃時,同時提出職業安全衛生要求,各級生產調度會上有職業安全衛生內容。

4.1.2組織好均衡生產,嚴格控制加班加點,搞好勞逸結合,確保生產安全。

4.1.3組織外場試驗時,制定外場試驗安全措施,并認真落實,確保外場試驗整個過程的安全。

4.1.4貫徹執行和廣泛宣傳上級公安部門、交通運輸部門有關車輛管理、交通安全管理的條例、法規。認真做好人員、物資運輸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4.1.5對本部門在用機動車輛、電瓶車定期進行維護保養,發現問題及時維修。

4.1.6經常對本公司車輛駕駛、特種作業人員及其他機械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4.1.7開展多種形式的職業安全衛生、安全行車、安全運輸的競賽活動,表彰先進,總結推廣先進經驗。經常督促駕駛人員學習交通規則及公司的有關規章制度。

4.1.8建立、健全駕駛人員、運輸車輛職業安全衛生的有關檔案資料和交通事故的檔案。

4.2設備能源管理部門

4.2.1負責編制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

4.2.2組織制訂、修訂、審查有關動力生產和使用動力的安全管理制度與安全操作規程,并對執行情況經常進行督促檢查。

4.2.3協助人力資源部組織對壓力容器、電氣、焊接等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培訓、復訓和考核,確保其持證上崗。并對所管理和操作各種動力設備的員工進行遵章守紀的安全教育。

4.2.4負責機械、電氣、起重、壓力容器等設備的安全管理,定期做好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的維護保養工作和定期安全檢驗工作。保證安全附件齊全、靈敏、有效。

4.2.5經常檢查設備的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落實整改,確保設備始終保持安全運行狀態。

4.2.6按計劃完成有關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措施項目;組織施工時執行公司《相關方安全管理辦法》。

4.2.7按“四不放過”原則,負責一般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參加由于設備問題造成的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組織查處重大設備事故和與人身安全有關的一般設備事故,擬定預防措施,督促有關部門認真實施。

4.2.8負責對職業安全衛生防護裝置、設施的安全管理(包括建檔、制定維護保養計劃、定期檢查等),定期進行維護、保養,確保其正常運轉。

4.2.9負責全廠手持電動工具、電風扇、電焊機的安全檢修,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性檢測,并認真做好記錄。

4.2.10負責對全廠避雷裝置及電網接地系統的年檢,以確保公司建筑設施、危險場所的安全及電力系統的安全運行。

4.3采購、庫房管理部門

4.3.1按計劃采購供應職業安全衛生所需的器具和材料。采購安全附件和吊索具時必須索取安全合格證和產品使用說明書。

4.3.2負責按計劃采購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各類勞動防護用品,并負責保管工作。采購的特種勞保防護用品,生產日期、生產廠家、產品合格證、特種勞動防護品安全標志應齊全。

4.3.3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危險化學品法律法規和公司《危險化學品管理辦法》。

4.3.4對危險物品的運輸、儲存、發放和報廢建立嚴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認真執行。按規定控制、審批、發放危險化學品,確保生產現場不超量。

4.3.5在采購、安裝、調試設備時執行《“三同時”評審制度》和《相關方安全管理辦法》。

4.3.6定期回收處置生產現場的廢舊物資(含廢氣油、廢酒精、切屑等生產廢棄物),確保生產現場在符合安全的條件下生產。

4.4公司辦

4.4.1在安排、總結公司工作時,將職業安全衛生工作納入公司計劃和總結內容,并協助總經理做好職業安全衛生計劃落實工作。

4.4.2及時調整安委會成員,協助總經理做好職業安全衛生責任制的落實工作,并經常檢查有關部門的職業安全衛生責任制的履行情況。

4.4.3協助生產安全部組織各種職業安全衛生活動,并做好記錄。

4.4.4根據季節情況,合理安排作息時間。

4.5組織部

4.5.1監督檢查各級領導及各職能部門履行職業安全衛生職責情況。配合有關部門檢查職業安全衛生制度的執行情況,并提出考核意見。

4.5.2參加重傷以上傷亡事故及其他重大責任事故的調查處理。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對違章指揮,造成重大責任性傷亡事故和經濟損失的黨員干部,根據干部管理權限,進行組織處理。

4.5.3在考核、選拔、任用管理者時,應考察其安全管理能力和業績。在安全工作上嚴重失職的,不應任用和提拔。

4.5.4教育黨、團員在職業安全衛生工作中發揮應有的先鋒模范作用,帶動群眾搞好職業安全衛生工作。并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有關職業安全衛生的黨、團活動。

4.5.5認真做好職業安全衛生方針、政策、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的宣傳教育工作和員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員工遵紀守法、遵章守紀的自覺性。

4.5.6協助生產安全部總結、推廣職業安全衛生先進經驗,表彰先進集體、先進個人。

4.6人力資源部

4.6.1按國務院有關規定,負責選配具有專業技術知識,熟悉生產工藝和有一定組織管理能力的健康人員從事專職職業安全衛生技術管理工作,并保持相對穩定。

4.6.2不得將有殘疾的工人,職業禁忌癥的工人分配到其禁忌的工作崗位。因工傷、職業病不能從事原工作的員工,根據勞動保護有關規定,妥善安排適當工作。在勞動調配工作中,做好女工保護工作。

4.6.3負責組織各種職業安全衛生教育培訓,職業安全衛生教育應列入企業教育工作計劃,并認真落實。

4.6.4負責參觀、實習人員和代培人員的安全教育。

4.6.5保證勞動定額符合職業安全衛生的要求。制定勞動定額時,充分考慮勞動條件、勞動強度。

4.6.6搞好員工勞動紀律教育,對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影響職業安全衛生的員工,提出處理意見。參與重傷以上工傷事故的調查處理。

4.6.7公司雇用的臨時工、外包工合同中,應有專門的安全條款,并對其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

4.6.8組織員工進行文化、技術學習培訓時,同時安排有關的安全技術、職業衛生教育內容。

4.7檢驗計量部

4.7.1按技術條件驗收零部件和成品,對產品安全性要求的錯驗、漏驗負責,并及時反饋信息。

4.7.2及時處理用戶對公司產品存在的有關安全問題信息,嚴重的要列入質量整改計劃,或向公司領導提出更新換代建議。

4.7.3組織對動力系統壓力容器、氣瓶等各種壓力表、計量表及公司各部門的儀器、儀表等的檢查、校驗、建檔。負責對公司各部門在用壓力表、計量表、儀器、儀表的使用情況進行安全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不安全問題負責處理,并根據具體情況制定措施,納入計劃,進行解決。

4.7.4制定并執行本部門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督促檢查落實。

4.8技術管理、質量管理部門

4.8.1在制訂科研生產計劃時同時提出職業安全衛生要求。組織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評審時通知安全管理人員和工會勞動保護監督員參加,負責組織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的“三同時”評審。

4.8.2嚴格執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認真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做好各檔案室、庫等的安全管理工作,對檔案資料的消防、安全負責。

4.8.3按檔案管理規定,做好安全檔案的歸檔、保管工作。

4.8.4負責提供有關職業安全衛生方面的資料。

4.8.5積極推廣應用先進的安全技術新成果和勞動保護新技術,對安全技術的運用、推廣、創新有成績者,給予表彰、獎勵。

4.8.6在進行生產定型時,將職業安全衛生方面的基本要求列為生產定型的基本條件,與其他條件同時審定。

4.9設計部門

4.9.1在產品的研制、定型過程中積極探索和采用符合職業安全衛生要求的新技術、新設備,充分考慮產品的安全性,解決產品研制、定型中的職業安全衛生問題,保證設計出來的產品安全可靠。

4.9.2在設計新產品、自制設備設計時,應積極采用人機工程及各種相應的安全技術和防護措施,使產品、設備符合安全技術規定的要求。在試制、投產前,提供相關安全操作資料。

4.9.3組織科研產品進行外場試驗時,編制相應的安全管理規定,并認真落實執行。

4.10工藝管理部門

4.10.1負責公司生產現場的工藝布局和工藝技術文件的制定,對工藝布局文件和工藝技術文件的安全性負責。

4.10.2在擬定工藝方案進行工藝設計時,充分考慮職業安全衛生要求,并詳細規定解決勞動保護方面問題的處理原則和措施。進行工藝技術改造時,進行工藝平面布局時,嚴格執行“三同時”規定。

4.10.3在編制各種工藝規程時,同時編制相應的職業安全衛生要求,并將其列入各工序工藝卡中,作為指導工人安全操作的依據。

4.10.4參加為實現安全、文明生產,改善勞動條件,改進安全操作、安全防護等方面的科學研究和設計工作。

4.10.5采用新工藝、推廣新技術、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符合有關安全技術規定,在試制、投產前,應向生產部門提供安全技術操作資料,嚴格執行“三同時”規定,相關資料交安全生產部會審。

4.10.6在進行工裝設計時,從結構上保障實現操作安全的要求,必要時應同時設計有效的安全防護裝置。

4.10.7必要時參加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和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

4.10.8在進行新工藝、新技術培訓時,應同時進行相應的安全操作培訓,協助人力資源部進行安全技術培訓。

4.11財務部門

4.11.1在財務管理上,正確處理安全和生產的關系,保證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安全技術措施費用、經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部門質量驗收的勞動防護用品費用以及營養保健、清涼飲料等費用,并監督有關部門專款專用。

4.11.2按照集團公司的規定,保證職業安全衛生教育經費、安全獎勵經費的提取和使用。

4.11.3在年、季、月的財務收支計劃中,安排安全技術措施專用基金的費用,對職業安全衛生上發生的零星措施費用保證及時支付與結算。

4.12企業管理、計劃管理

4.12.1編制公司年度綜合計劃時,同時編制職業安全衛生年度計劃,并做到同時實施,同時檢查其完成情況。

4.12.2在落實、考核公司各部門經濟技術指標時,同時落實、考核職業安全衛生指標。

4.12.3編制生產經營計劃時應同時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做到同時實施,同時檢查其完成情況。

4.12.4對安全檢查中發現的急待解決的安全問題,負責通過調整或追加計劃及時安排有關部門進行解決。

4.12.5在組織實施新、改、擴建工程項目時,執行公司《“三同時”評審制度》和公司《相關方安全管理辦法》相關規定。

4.13工會辦公室

4.13.1督促并協助行政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方針、政策、法令。

4.13.2積極向員工宣傳黨和國家的職業安全衛生方針、政策、法規和公司的職業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組織并協助有關部門對員工進行遵章守紀和自我保護的安全知識教育。

4.13.3充分發揮“群眾監督”職能,認真監督檢查行政的職業安全衛生工作。

4.13.4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的措施,并督促措施的認真執行。

4.13.5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項目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4.13.6總結、交流勞動保護工作經驗,表彰職業安全衛生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4.13.7維護員工合法權益,保護員工的生命權、健康權、休息權,做好女員工的特殊保護工作。

4.13.8保護員工在職業安全衛生方面提建議、提意見的民主權利和員工在工傷責任事故處理中受處分后的申述權利。

4.13.9在開展勞動競賽時必須有職業安全衛生內容。

4.13.10在組織舉辦各種活動時,負責編制相應活動現場處置預案,并負責組織培訓、落實。

4.14后勤、消防管理部門

4.14.1負責公司后勤管理和消防管理工作,對因管理不到位造成的事故后果負責。

4.14.2貫徹執行國家和集團公司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公司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

4.14.3組織各部門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負責消防安全監督管理,制定各項消防管理制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并監督檢查制度的執行情況。

4.14.4經常對員工進行消防應急知識教育培訓,確保員工“人人會報警、會逃生、會使用身邊的滅火器材”。

4.14.5負責消防器材的配備和消防安全檢查工作,及時做好消防器材及設施的定期檢測工作,確保消防器材及設施保持在完好有效狀態。

4.14.6參加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參加采用新材料、新工藝方面的火險特性研究。負責禁火區域動火作業的審查及現場監護工作。

4.14.7負責按“四不放過”原則組織對火災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4.14.8做好易燃、易爆、劇毒、易制等化學危險品場所的安全保衛工作,確保不流失。

4.14.9定期檢查賓館、食堂、單身宿舍、綜合科技樓等消防重點部位的消防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落實整改。

4.14.10負責做好自然災害預防和應急管理工作。定期開展火災事故應急演練,努力提高員工遇警不亂,從容應對火災事故的能力。

4.14.11做好炊事機械安全管理工作,定期進行檢查、維護、保養,發現問題及時維修。

4.14.12負責做好食品的安全管理工作,食品進貨渠道正規,清洗到位,確保食品符合有關食品衛生標準,防止發生食物中毒和疾病傳染事故。

4.14.13發生事故后醫務人員應及時趕到現場進行處理,妥善處理工傷事故受傷者的傷情,避免、減少因誤診而拖延傷情導致增加受傷者痛苦或致殘的情況。傷情嚴重的應及時護送受傷者到醫院搶救。

4.14.14負責對員工進行安全衛生保健教育和培訓,使其掌握簡易臨時急救方法。

4.14.15負責廠房、辦公用房和公用住房的安全管理,定期進行檢查,并組織有關部門對有問題的房屋進行鑒定,提出對危房的處理意見(拆遷或大修)。

4.14.16做好房屋白蟻的檢查、防治工作,確保廠房和住房的安全性。

4.14.17做好集體宿舍的安全管理工作,完善相應安全管理制度,并檢查執行情況。

4.14.18負責公司內部道路的安全管理,制定相關管理制度,并監督執行,經常檢查路面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確保公司內部道路的安全暢通。

4.14.19負責制定廠內各種車輛行駛、停放的管理制度,并監督檢查。

4.14.20組織施工時執行公司《相關方安全管理辦法》。在接待外來維修人員時,告知公司安全、保衛、保密制度,并要求嚴格執行;在簽訂外包合同、房屋承租合同時同時簽訂安全協議;

4.14.21在進行樹木移栽或修剪時,制定有效的安全方案報部門領導審批(必要時報生產安全部審查)后實施,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確保樹木移栽或修剪工作的安全。

4.15監察審計部門

4.15.1在監察審計其他工作時同時監察安全生產工作。

4.15.2參加對部門和中層以上干部安全生產目標指標完成情況的檢查和考核。

4.15.3參加安全生產大檢查。

5.附則

5.1本制度下列用語的含義:

5.1.1“一崗雙責”:崗位職責、安全職責。

5.1.2“五同時”: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經營工作時,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職業安全衛生工作。生產經營工作包括公司的生產、工藝制定、科研與實驗、科研管理、建設項目管理、施工管理、綜合管理、設備管理、計量管理、合同管理等。

篇(4)

一、前言

陜西渭河煤化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簡稱“渭化集團”)是陜西省著力打造建設的大型煤化工企業。三套裝置的前段系統和公用裝置等密切關聯,可靈活調整產品和產量,市場競爭適應能力較強。回顧近年來的安全生產工作,我們不斷強化風險管理,深化過程控制,狠抓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消除安全生產中的盲點和難點,構建了長效安全管控機制。

二、企業生產安全主體責任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隨著我國經濟的高速發展,工業化進程的快速推進,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規范,GDP不再是政府的唯一目標,科學發展、安全合理的發展逐漸成為共識,政府對企業安全生產及安全主體責任的擔當要求越來越嚴格。相應的,當今許多行業的安全意識不短增強,安全條件投入、安全管理日常、員工安全教訓培訓等方面都有很大的進步,但是交通事故、礦難、危險化爆炸泄露、油氣管道、粉塵爆炸等重特大事故還時有發生,企業安全生產隱患仍很突出。

(一)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實踐概況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經貿委等有關部門起草的《國有大中型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和加強管理的基本規范(試行)》,要求企業依法依規制定符合企業實際的以崗位責任制為核心的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并需要切實落實,企業領導需要全面負責。大力推進“十項制度、一個能力”責任體系建設,全面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要求。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在實際生產過程中由于企業管理安全意識淡薄、重生產輕安全思想等造成“政府急、企業疲”、安全生產工作在企業嚴不起來、落實不下去等問題,給安全生產埋下了隱患。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企業的經營人員安全意識極度淡薄,根本不會吧安全生產放在戰略性的高度來考慮,一昧的追求經濟效益是在個別企業中,作為領導層主要存在的問題,他們往往對安全生產做產生的社會效益認識嚴重不足,重視程度遠遠不夠,輕安全重生產的思想狀況是目前企業在落實生產安全中存在的最根本的問題。(2)安全生產責任不明確,執行難度大。在企業中,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往往是“被逼”的,是用來應付檢查的,在內容上存在責任交叉,內容空洞等問題,導致制定的責任制失去了作用。(3)制定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停留在紙面上,對各類人員培訓宣貫不到位,責任制沒有落地生根,員工對各自的安全生產職責不清楚,導致“一崗雙責”成為空談。

(三)企業保障員工安全實力明顯提升

近年來,隨著我國國民經濟的快速發展,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有關標準逐步健全完善,國家對企業保障員工生產生命安全的要求逐步提高及對事故的懲處越趨嚴格,監管壓力傳導,企業安全責任意識也逐步提高,安全生產責任制不斷完善,管理制度不斷規范化,保障企業安全生產水平的得到提高,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取得了一定的初實效,主要體現在。企業安全文化建設成效顯著。安全文化是企業安全管理的軟實力,企業在完成原始積累后,對安全文化的重視也逐步提高,主動或被動按安全文化規范加強企業安全文化建設,在安全理念文化、安全行為文化、安全環境文化等方面下功夫,以自媒體、宣傳欄、警示標語等形式進行宣傳營造氛圍,提高全員安全責任自覺性。企業在責任體系上不斷自我完善。在責任體系上建立了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責任體系,在領導層面實現一崗雙責,明確了上至公司管理層(公司董事長、總經理)的安全責任,下至崗位員工的崗位安全責任。在組織機構設置上。嚴格按法律法規部門規章有關要求,根據企業自身情況設立安全生產委員會、安全管理委員會直接間接負責企業生產過程中安全問題和本系統本部門的安全管理,科學合理設置安全生產管理、監督管理職能部門,確保機構設置人員配置符合法律法規要求。

三、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制度的建立及原則分析

(一)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建立

企業行政崗位責任制度和經濟責任制度的組成部分中,最主要的就是企業的安全責任制,也是企業安全管理工作的中心環節,是企業管理有章可循的根本依據。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建立必須有一個配套制度與之形成一個完整的管理體系,它必須成立一個體系才能更穩固地存在于企業當中。1.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制度的內容。安全生產責任制內容的其核心就是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2.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制定的程序。企業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必須由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一般由企業的安全管理委員會制定,其制定程序如下:(1)構建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機構,設立管理崗位。(2)定時對崗位的安全管理狀況進行風險測測評。(3)組織人員編制。(4)審查安全生產責任制草案。(5)單位主要負責人批準、。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必須從企業實際出發,依據切實的崗位職責來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制度實施

構建制度后,首先要做的重要任務就是保證制度的貫徹落實與應用。該責任制的落實在企業推動的過程中具有明顯的復雜性和循環性。綜上所述,該制度要想更好的在企業內實施,就必須尋求一種科學合理有效的循環運行模式,該模式的最終確定,要始終依據企業安全責任制度的制度原則。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制度可以合理運用“戴明環”來進行企業運作:第一階段:計劃制定可行性計劃;企業按照安全生產責任制度進行安全管理的過程中,需要明確工作內容及目的,分派到各個崗位部門進行分組處理。外部基礎和內部基礎都應該作為主體責任制度主體基礎。第二階段:實施時時刻刻注意計劃的實施工作,務必要確保主體責任制度的順利實施,且相關監督工作人員要切實落實。第三階段:檢查現場檢查、調研主體責任制度的具體實施成效。嚴格評估負責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各個部門的進展及效果,使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在企業運營中能夠徹底落實。確保該安全責任制度的公平公正,做到有獎有罰,賞罰分明,并能夠在員工中起到激勵的作用。第四階段:改進對責任制度實施中取得良好效果的條例進行保留、完善,爭取達到最佳實施效果;對其中的缺口或不足,務必及時安排相關人員進行研究核實,解決方案要給出的及時;結合企業的動態發展實際,查找進一步改進的機遇、不斷完善實施計劃、準備下一輪的行動計劃。

(三)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制度的具體實施細則

1.嚴格性原則企業安全生產事故絕大部分是因為基層員工、錯誤操作等導致的。企業領導和基層工作人員沒有認識到安全生產的嚴重性,事故發生沒有嚴格追究事故責任,往往事過人息,不能很好的做出總結并吸取教訓,最終導致事故發生。出現這種情況最主要的原因是執法不嚴、控制不嚴,因此企業必須嚴格執行和實施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制度。2.公平性原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紀律面前人人平等,絕對不允許權勢大于法制、錢財大于法制、人情大于法制。實施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制度時要本著公平性原則,人人平等,公平地衡量安全生產人員的工作質量,執行相應責任。3.公開性原則因為不管制度設計多么嚴謹,如果執法部門監守自盜,那么制度就會形同虛設而起不到任何作用。所以,企業安全生產主體制度要實施“陽光工程”,必須使制度及其執行情況公開透明,相關人員之間彼此互相監督,各級企業領導要自覺接受基層人員和外部人員的監督,獲得社會群眾的支持和理解,以防止人情關系對執法、執制、執紀的干擾,防止企業工作人員、包庇他人等。

(四)建立安全組織監督體系

由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企業安全工作負責人(安全主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各級安全管理組織與工作人員組成現實監督機構,形成企業安全管理的組織系統,并以明確的職責和工作要求為企業安全工作提供組織保證。組織保證體系必須是健全的、有力的、協調的和有效的,不能流于形式。

四、結語

企業是社會財富的創造者,企業在追求自身經濟利益最大化的同時應該考慮包括政府、社會、員工等利益相關者的利益,積極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建成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奮斗目標提供安全保障。盡管黨和國家高度重視,全社會高度關注,然而,重特大事故時有發生,凸現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缺失。當然,我國企業在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確實有不足的地方,由于我國尚處于工業化發展中期階段,經濟水平制約了安全投入的力度、制約了安全技術和保障標準,社會認知水平和公民整體素質存在一定的缺失,法律法規標準制定及執行尚有許多需要改進的地方,保障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尚有一定的差距,我們不能太過于操之過急,不能脫離現階段實際,不能把眼光僅僅聚集于企業和政府,也不能因為客觀存在放棄努力推進工作。但是我們應該立足于當前社會經濟發展的實際,客觀,從嚴,從法律、企業、政府、行業、媒體等方面各盡其能,并有效配合,推進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落實。

作者:呂艷 單位:陜西渭河煤化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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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

2、督促制定、修改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安全崗位責任制、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競賽,總結推廣和交流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3、督促開展各類安全活動,指導有關部門進行宣傳,擬定計劃、措施、落實,牽頭組織迎接上級部門各類安全生產檢查,對安全生產工作履行職責。

4、組織公司安全生產綜合檢查,督促各生產部門每日車輛例保修理及每月車輛安全部件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要求相關部門限期整改。

5、杜絕重大責任死亡、翻車、燒車行車責任事故。

6、參與重大事故現場搶救處理工作,做到指揮有方、措施得力,將事故損失控制在最低范圍內。

7、發生重大事故,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實行責任例查制,對負有領導責任的按事故性質和事故損失大小分別給予100-500元的經濟處罰,情節嚴重的經予行政處分。

二、安機科長對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負具體領導責任:

1、掌握全公司安全生產情況,組織對車輛安全部件的檢查和駕駛員遵章守紀檢查,督促、檢查有關部門對安全規章制度執行情況,在安全與生產發生矛盾時,行使裁決權。

2、負責駕駛員的年審和安全行車知識考核,召開安全例會和負責安全活動的落實。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和專項治理工作。

3、負責審核車輛事故費用,對各部門安全生產進行業務指導,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事故,較大事故應趕赴現場參與處理,建立建全安全生產各種臺帳。

4、負責全公司車輛年審工作及新車牌證的辦理工作。

5、負責編制全公司車輛二維檢測臺帳,并督促實施。

6、負責全公司車輛的統一保險工作,并編制保險臺帳,及時做好投保,續保及理賠服務等工作。

7、杜絕重大責任死亡、翻車、燒車行車責任事故。

8、發生較大以上交通事故和生產安全事故,安機科長必須立即趕赴現場處理好相關工作。發生主責以上(含)事故,對安機科長給予50-400元經濟處罰,情節嚴重的給予行政處分。

三、生產經營科長,對本部門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經營方針,認真貫徹上級會議精神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各項管理制度,掌握駕駛員的思想、技術狀況,定期開展安全教育活動。

2、抓好行車安全和消防工作,定期組織檢查車輛安全部件及場區安全生產工作,積極配合安機科處理好交通行車事故和客傷事故。

3、發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生產經營科長必須立即趕赴現場指揮處理;發生主責以上(含)事故,給予生產經營科長50-400元經濟處罰,情節嚴重的給予行政處分。

四、公司安全員對公司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1、認真貫徹上級的會議精神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各項管理制度,掌握駕駛人員的思想、技術狀況,做好安全生產教育工作。

2、負責公司生產工作中事故的處理,并將結果及時報告公司領導,積極協助公司對發生的事故進行調查、分析、處理,認真收集事故中的重要資料。

3、定期對公司安全質量進行考核,監督駕駛員遵章守紀,及時糾正違章,并做好各類安全考核、管理臺帳。

4、認真填寫安全活動紀錄與各類事故記錄和分析,準確上報駕駛員個人等各項安全臺帳。

5、定期對車輛的安全部件檢查并保管好安全資料臺帳。

6、按時組織和參加安全例會,組織好部門各項安全知識競賽活動。

7、嚴格控制事故費開支,做到帳目清楚,力爭將事故費用降低到最低限度。

8、發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或客傷事故時,安全員均要趕赴現場配合處理,發生主責以上(含)事故,扣安全員50-400元,情節嚴重的給予 行政處分,并將事故發生率列為實績考核的主要內容。

五、安全檢(稽)查隊長及檢(稽)查員對公司安全生產負安全檢查管理直接責任。

1、認真執行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履行安全生產檢查管理職能,積極做好安全預控監控工作,掌握信息,為公司做好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提供第一手資料。

2、對重點人員、重點車輛、重點路段,不定期地組織人員上路、上線、上車檢查,并進行重點教育、重點跟蹤,現場辦公、及時糾正違章,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認真制訂上路、上線、上站點安全檢查工作計劃,并按計劃認真實施,健全公司車輛巡回檢查制度,做到“不漏查”、“不缺查”,注重實效,不走過場;積極實施公司“事故隱患,危險點監控法”,按時參加安全例會,協助好安機科開展各項活動等。

4、開展安全生產“拉網式”、“地毯式”大檢查,嚴查安全隱患,并對查出的安全隱患限期整改,整改后必須復查。檢查中應認真填寫記錄,對發現安全隱患的,應及時開具整改通知書,并按整改內容監督其整改到位。

5、建好檢查臺帳和資料的歸檔工作,逐步建立一車一檔安全檢查臺帳,認真落實“三關一監督”工作職責。

篇(6)

一、 指導思想和崗位安全責任制考核六項原則

(一)安全責任制的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一系列法律、法規和行業安全技術標準以及省市關于加強安全生產監管,防范安全事故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從講政治、保穩定、促發展的高度,進一步加強對本系統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在局機關全面推行各級領導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崗位職責,堅決遏制各類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為交通各項事業的發展創造良好的安全環境。

(二)安全責任制考核六項原則

1、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對本系統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的原則;

2、其他各負責人對分管業務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領導責任的原則;

3、誰未履行安全監督管理職責論誰負責的原則;

4、誰審核、審批、發證,誰檢測、審驗簽字蓋章誰負責的原則;

5、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市必須管安全的原則;

6、安全責任事故處理,必須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

二、局長(兼安委會主任)崗位安全職責

1、交通局局長(兼安委會主任)為部門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局機關和直屬企事業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負總責。

2、認真執行國家、上級和交通行業主管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制度,加強對干部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

3、負責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監管機構,配齊專職管理員,并確保每年不低于30萬無用于安全管理工作。

4、負責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全系統各級領導干部“一崗雙責”制,檢查并考核同級副職和所屬企事業單位正職安全生產責任制、一崗雙責制落實情況。

5、負責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委會或安全專題會議,研究和解決安全生產監管中的重大問題,部署重要工作及活動,并制定市局“特大安全生產險情及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6、負責督導各級各單位對重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實行安全“三同時”。

7、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安全生產(管理)評估(評價)和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獎罰兌現。

8、組織對重大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原則和發生特大事故及時匯報制度。

三、市局領導干部崗位安全職責

(一)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局長(兼安委會副主任)安全職責

1、協助局長或受局長委托抓好全市交通系統安全生產監管工作,對局直企事業單位及貧乏的科室所承擔的安全生產監管負主要責任。

2、認真貫徹落實國家、上級和上級主管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制度,及時糾正在生產過程或行業監管中失職和嚴重違章行為。

3、受局長委托主持召開局安委會會議或交通系統安全例會,專項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形勢,及時解決安全生產監管中的較大問題,組織開展安全重大活動。

4、組織制定、修訂和審批市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規章制,、標準、辦法、安全技術規范,并組織實施。

5、組織實施安全培訓、教育和安全專項活動,進行安全工作考評,總結推廣先進經驗。

6、組織實施安全生產大檢查和督導有關科處室進行專項“治理整頓”,監督完成市局和上級下達的“事故隱患”的整改。

7、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對系統內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進行調查處理,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原則,并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8、督導市局各科處室認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監管職責,建立健全有關記錄、報表、臺帳及文件檔案資料。

9、凡全市交通系統發生的特大生產險情或事故,按照職責分工,立即啟動“市局特大生產險情及事故應急處理預案”(以下簡稱市局應急預案),受局長委托或帶領分管科處室負責人前往處置。

10、按照上述安全崗位職責,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計劃,在當年工作安排中逐條落實。

(二)分管交通專業管理處室的副局長(兼安委會副主任)安全職責

1、協助局長中受局長委托,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抓好分管工作中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對所分管的專業管理處室所承擔的安全監督管理負領導責任。

2、認真貫徹落實國家、上級和交通主管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制度,及時糾正分管的專業安全監督管理中違章和失職行為。

3、負責召開分管處室安全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和監管形勢,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組織開展安全專項整治活動。

4、組織制定、修訂分管處室的安全監管規章制度、活動方案并組織實施。

5、督導分管的專業處室,認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監管職責,建立健全涉及安全的記錄、報表、臺帳及文件檔案資料。

6、按市局安全生產大檢查方案要求或根據工作需要,帶領分管處室進行安全大檢查,督導有關科室和單位對所查出的安全事故隱患及問題及時進行整改。

7、所分管的業務單位發生特在安全事故,按市局“應急預案”要求,帶隊或委托分管處室負責人帶隊前往救援和處理。

8、按照上述安全崗位職責和市局“年度安全工作要點(意見)”,在當年工作安排中逐條落實。

(三)分管公路管理的副局長(兼安委會副主任)安全職責

1、協助局長或受局長委托,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全市公路路政、工程施工、養護所承擔的安全生產監管負領導責任。

2、認真貫徹落實國家、上級和交通行業主管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行業安全技術規范、制度,及時糾正公路部門嚴重的安全違章和失職行為。

3、會同市公路局局長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委會會議或公路部門安全專項會議,分析安全形勢,及時解決安全生產和監管中的較大問題,部署開展安全重大或專項活動。

4、協助市公路局局長制定、修訂和審批市公路局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標準、辦法和安全技術規范,并監督執行。

5、督導全市公路系統建立安全管理機構,配齊專(兼)職人員,落實安全專項經費,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和“一崗雙責”制、安全培訓、教育及檢查制度。

6、督導完成市交通局和上級下達給公路部門“事故隱患”的整改和公路系統內重大交通事故、一般廠務事故的調查處理,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并及時向交通主管部門和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7、督導市局分管科室和市公路管理部門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的記錄、報表、臺帳和文件檔案資料。

8、凡全市公路系統發生特大生產險情或事故,督導公路部門立即啟動“應急求援處理預案”,帶領分管科室負責人協助公路部門負責人前往求援和處理。

9、按照上述安全崗位職責和市交通局年度“安全工作要點(意見)”,在當年工作安排中逐條落實。

(四)分管黨群工作的局領導(兼安委會副主任)安全職責

1、協助局長或受局長委托,按照“誰分管,誰負責”的原則,抓好黨群工作中的安全生產監管工作,對政工科、工會等科室所承擔的安全監督管理負領導責任。

2、認真貫徹落實國家上級和交通行業主管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制度。建立健全各級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及時配齊安全科(處)長、安辦主任和安全業務技術人員。

3、對局直企事業單位職工,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遵章守紀教育,監督檢查基層單位勞保用品的質量和定額及時配發,監督檢查職工勞動環境、作業條件等情況。

4、對局機關和局直企事業單位新建、改建、擴建項目進行“三同時”安全監督。

5、以安全工作業績作為考核干部政績的重要依據,凡發生特大責任事故的一律實任“一票否決制”,并對事故的有關領導實行責任追究,嚴肅處理。

6、督導企業認真落實國家勞保方針、政策和制度,維護職工的僉權益。

7、督導黨群部門認真履行好各自折安全監管職責,建立健全有關安全監督的記錄、報表、臺帳及文件檔案資料。

8、凡局直單位發生一次4人以上因勞動衛生、環保或食物中毒等重大險情事故,按市局“應急預案”要求,帶隊或委托工會主席前往救援和處理。

(五)分管稽查、局辦公室、計財、法規科的各有關局領導安全職責

1、協助局長或受局長委托,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抓好好管業務工作中的安全生產監管工作,對分管的科室所承擔的安全監管負領導責任。

2、認真貫徹落實國家、上級和交通行業主管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制度,及時查處在道路交通運輸中超員超交通違章和執法檢查中的失職行為。

3、負責組織制定完善機關(宿舍)安全用電、消防、小汽車安全管理辦法,加強對機關鍋爐房、汽修場所、倉庫、檔案室、通信機房等消防安全管理。對機關基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施工單位的資質把關,簽訂相關安全合同,落實安全“三同時”規定。

4、對市局出臺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從有關法律法規角度進行質量把關,對機關各行業管理處室安全監管、交通安全執法提供法律指導和監督。

5、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法規和規定,足額保證安全專項經費的投入。認真監督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保證金、風險抵押金的繳納和獎罰兌現。

6、督導交通稽查支隊和分管科室,認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監管職責,建立健全有關安全工作的記錄、報表、臺帳及文件檔案資料。

7、凡全市交通系統特大生產險情或事故或機關及家屬院發生安全事故,按市局“應急預案”要求,帶隊或委托科室負責人前往救援和處理,并及時做好后勤保障及善后處理等項工作。

(六)工會主席安全職責

1、認真貫徹落實國家、上級和交通行業主管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制度,教育職工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

2、依法組織職工參加本企業(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民主管理的民主監督,維護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合法權益。

3、對企業(單位)新、改、擴建工程項目進行“三同時”安全監督,并依法行使工會組織的建議權。

4、凡局直單位發生職工一次4人以上因勞動衛生、作業環境問題中毒或食物中毒等重大險情事故,按市局應急預案要求,隨同有關局領導或帶隊前往救援處理。

5、參與重特大責任事故調查處理時,有權依法向有關部門提出處理意見,并要求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四、機關各科、處、室負責人安全職責

(一)安全科技科科長(兼安委會辦公室主任)安全職責

1、向局長、分管副局長和局安委會負責,并負責安委會日常工作、接受上級安全管理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2、認真執行國家、上級和交通行業主管部門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標準和制度,對本系統的安全負有指導、監督和考核的責任。

3、組織、聯絡、協調和安排局安委會各成員(科、處、室)完成安全監督管理的具體工作和局領導臨時交辦的任務,并按時向局安委會、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4、負責起草市局或安委會有關安全監管制度、標準、規定、辦法、意見、報告和指導性安全文件。

5、協助分管局長做好安全宣傳教育等重大活動、會議的組織、協調、聯絡和承辦工作,并負責起草局主要領導在全市交通系統安全工作會議上的講話及市局安全總結、考核資料。

6、負責帶領市局專家組成員對全市交通系統安全管理評價、安全生產狀況評估和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監管考評工作,并及時向市局和上級有關部門提報考評情況資料。

7、負責對基層安全科、處長、分管負責人等有關人員的崗位安全培訓和全系統安全研討、安全專項活動的具體組織、協調、實施、總結、借鑒,推廣先進經驗。

8、負責匯總統計全系統安全生產情況,定期分析安全生產形勢,結合上級要求,及時提出工作意見和措施。

9、負責建立健全市局安全各項管理規章制度、標準、辦法和工作必備的各種原始記錄、報表、臺賬及文件檔案資料。

10、每季度組織開展一次安全生產(管理)大檢查,做到有方案、有實施、有總結匯報。發現事故隱患及時簽發《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單)》,督導責任單位(部門)限期完成整改。

11、遇到重大廠務安全、特大道路交通行車事故,按市局“應急預案”要求,隨局長或分管局長前往處理;工作需要,按省市有關部門要求,參與系統內外重特大生產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二)局辦公室主任安全職責

1、向分管副局長和局安委會負責,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所管理的人員、設施、設備車輛安全負責。

2、認真執行國家、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省廳、市局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認真做好局學中政會議涉及安全生產管理內容的會議記錄,并建立健全相應的安全會議、檢查、機關安全管理制度及文件檔案資料。

3、每季度至少一次對機關辦公樓、通信設施、鍋爐房、配電室、車輛保修場所、檔案庫、倉庫和機關宿舍區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和隱患及時整改。

4、做好所管理的車輛、人員安全管理,責任到人,認真進行考核獎懲,預防機關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5、遇有局機關安全事故,協助分管局長及時處理;遇有交通系統特大險情及事故,按市局“應急預案”要求,積極協助局長、副局長做好通信聯絡、后勤保障和機關秩序穩定工作。

(三)市運管處處長安全職責

1、向分管副局長和局安委會負責,按照“管行業、審批運政許可證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對本部門業務范圍內的安全監督管理負責。

2、認真執行國家、上級和行業交通主管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管理規章制度,對全市交通系統運政管理業務范圍內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負有指導、監、考核和獎懲的責任。

3、定期召開本部門安委會(安全領導小組)會議或道路交通“春節”、“五一”、“十一”重大節假日前或上級臨時交辦任務前的專向會議,制定方案,及時解決安全生產監管中存在的問題,部署、組織實施好安全運輸等重大活動。

4、負責起草、修訂運管處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規章制度、辦法、業務管理規定和指導性安全文件,內部實行縱到底、橫到邊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5、負責宣傳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行業管理規章制度,指導各類運輸業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嚴格審查,嚴把各種營運車輛“市場準入關”,對各汽車客運站實行“安全監督”,積極構建長效安全管理機制。

6、定期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化學危險品運輸”、“客、貨運輸”等專項治理整頓,督導按期完成本部門、市局和上級下達的“事故隱患”及不安全問題的整改。

7、負責匯總統計全市交通運輸企業和城市出租車及行業運輸企業安全生產情況,定期分析安全生產形勢,按要求上報專項安全工作總結,并強化行業安全監管的措施。

8、負責建立健全本部門(安辦)安全各項管理規章制度、標準、辦法和安全工作必備的各種原始記錄、報表、臺帳及文件檔案資料。

9、負責本部門人員、設施、設備、車輛的安全管理,責任到科室和人員,預防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10、遇有特大道路交通行車事故,按市局“應急預案”要求,隨分管局長或受局領導委托帶隊前往救援處理。工作需要,參與本系統內重特大道路行車責任事故的調查處理。

(四)市航管處處長安全職責

1、向市政府和局長、分管副局長、局安委會負責,按照“管行業,審批許可證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對本部門業務范圍內的安全監督管理負責。

2、認真執行國家、上級和行業主管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管理規章制度,對全市水上航政管理業務范圍內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負有指導、監管、考核和獎懲的責任。

3、負責起草、修訂航管處水上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規章制度、標準、辦法、規定和指導性文件。實行縱到底、橫到邊水上交通安全生產責任制。

4、定期召開本部門和水上交通安全會議,研究分析安全生產形勢,及時解決安全監管中存在的問題,制定方案,組織開展水上交通安全專項治理整頓等重大活動。

5、負責宣傳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行業安全規章,指導基層港監部門健全完善水上安全管理長效機制,嚴把船員適任關、船舶技術狀況關、浮橋質量和承載關。

6、定期組織開展水上交通運輸安全大檢查,督導航運和浮橋公司按期完成本部門、市局和上級下達的“事故隱患”及不安全問題的整改。

7、負責匯總、統計全市水上(包括浮橋、碼頭)航運企業安全生產情況和專項工作總結匯報,及時提出工作意見和措施。

8、負責指導并建立健全市水上安全監管部門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標準、辦法和安全工作必備的各種原始記錄、報表、臺賬及文件檔案資料。

9、負責本部門車輛、設備、設施和人員的安全管理,責任到人,預防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10、遇有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按市局、市政府“應急救援預案”,隨分管副局長或受局領導委托帶隊前往救援處理。工作需要,參與本市水上特大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

(五)交通稽查支隊隊長安全職責

1、向分管局領導和局安委負責,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對本部門工作范圍內的安全監管負責。

2、認真執行國家、上級和行業主管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管理規章制度。對全市交通各級稽查部門業務范圍內的安全負有指導、監管、考核和獎懲的責任。

3、負責起草、修訂交通稽查部門安全監管的規章制度和指導性文件,內部實行縱到底、橫到邊的安全管理責任制。

4、負責宣傳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行業安全管理、稽查規定,對全市交通機動車違章和超員超限及黑車、黑線、黑班、黑戶進行查處,并按要求及時匯總、統計上報交通稽查專項工作總結、報表等。

5、定期召開本部門交通稽查安全會議,研究分析安全管理形勢,及時解決在安全監管中存在的問題,按上級要求,開展“治超打黑”專項治理整頓等重大活動,積極構建長效安全管理機制。

6、負責建立健全本部門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工作必備的各種原始記錄、報表、臺賬及有關文件檔案資料。對本部門所管理的人員、車輛、設備、設施的安全負責,預防種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7、遇有交通系統特大安全生產事故,按局領導要求,積極參與救援處理。

(六)駕培處處長安全職責

1、向分管局領導和局安委會負責,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嚴把機動車駕駛員“考核、頒證關”。

2、負責宣傳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安全駕駛常識,并按要求認真組織駕駛員參加安全培訓,未參訓或考核不合格人員,不得頒發“從業人員資格證”。

3、負責起草、修訂駕培處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指導性文件,健全駕駛員培訓必備的各種原始記錄、報表、臺賬及有關文件、檔案資料,并按要求匯總、統計上報駕培報表、資料和專項工作總結。

4、對本部門所管理的人員、車輛、設備安全負責、預防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七)維修行業管理處處長安全職責

1、向分管局領導和局安委會負責,按照“誰審查、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對全市交通機動車檢測站和汽車修理廠家資質負責。

2、負責宣傳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行業安全監管的規定,起草、修訂有關維修行業管理、機動車檢測站指導性文件,嚴把“資質審查關”和“機動車技術性能檢測關”。

3、負責建立健全全市交通維修處(所)行業安全監管必備的各種原始記錄、報表、臺賬和有齊全完整、符合資質審查條件的(包括安全條件)檔案資料。

4、對本部門所管理的人員、車輛、設備安全負責,預防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并按要求匯總、統計上報維管檢測有關報表資料和專項工作總結。

(八)規劃基建科科長安全職責

1、向分管局長和局安委會負責,按照“誰審查(簽字)誰負責”的原則,對本科室業務管理的工程安全監管負責。

2、積極宣傳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行業安全技術規范、標準。督導新建、改建、擴建的基建和其它工程項目實行安全“三同時”,健全安全監督管理必備的記錄、臺賬、文件及檔案資料,并按要求自查和統計上報。

3、對本科室所管理的人員、車輛、設備安全負責,預防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4、凡公路工程施工、養護、運營方面發生特大險情或事故時,按市局“應急預案”要求,隨局長或分管局長前往求援和處理。

(九)政工科科長安全職責

1、向分管領導和局安委會負責,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局直企事業單位、從業人員勞動保護、職工教育培訓及涉及安全生產管理的有關工作負有安全監督的責任。

2、積極宣傳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行業管理規章制度,審報審批干部、職工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制定、修訂市局勞動保護管理規定和指導性文件,并定期進行監督檢查。

3、負責對局機關有關科、處室安全管理人員進行審查把關,確保質量,配齊人員。

4、按照局黨委決定,對發生特大安全責任事故的單位、部門、會同有關科室,實行“一票否決”,嚴肅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5、凡局直單位發生一次4人以上因環保、職業衛生或食物中毒等重大險情事故,按市局“應急預案”要求,隨分管領導前往救援和處理。

(十)財審科科長安全職責

1、向局長、分管領導和局安委會負責,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市局專設安全基金、活動經費和上級安全獎勵金負有資金保證和財務監管的責任。

2、認真執行國家、上級和行業主管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和管理制度,按規定每年年初提取不低于30萬元安全經費,用于安全責任制獎罰兌現、先進表彰獎勵、安全教育培訓、召開會議、開展專項宣教活動以及局安辦專項通訊辦公設備配備等,做到專款專用。

3、負責與局每年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羽的單位、部門、個人安全風險抵押的繳納和對上一年度的安全責任書考評后的獎罰兌現。

4、凡發生特大安全事故或機關重大安全事故,按市局“應急預案”要求,積極協助有關科處室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十一)法規科科長安全職責

1、向分管領導和局安委會負責,對市局制定出臺的安全管理規章、辦法、標準從國家法律法規的角度進行質量把關。

2、負責宣傳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行業安全監管規定,起草、修訂有關交通執法文件,審核頌發有關證件和安全執法標志服。

篇(7)

一、鎮人民政府鎮長是全鎮安生產工作的行政第一責任人,分管副職是本和行業或領域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人,各包片領導為所包行政區域內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人,各下鄉干部是鎮政府派駐所包村的安全監管員,各村支書和主任是所在行政村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二、全鎮安全生產工作實行安全生產領導組實地排查檢查與片長、下鄉干部、村干部分級負責抓的辦法。鎮安全生產領導組的主要職責是,領導全鎮安全生產工作,加強日常安全監管、安全隱患排查、提出安全隱患整治措施,全程督促和落實整改措施并將整改情況書面報鎮安委會辦公室;各包片領導負責所包行政區域內安全的監督和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日常安全監管、安全隱患排查、提出安全隱患整治措施,全程督促和落實整改措施并將整改情況書面報各分管領導和鎮安委會辦公室;各下鄉干(來源:文秘站)部負責所包村安全生產的監督和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日常安全監管、安全隱患排查、提出安全隱患整治措施,全程督促和落實整改措施并將整改情況書面報包片領導、各分管領導和鎮安委會辦公室;各村委主任負責所包村安全生產的監督和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日常安全監管、安全隱患排查、提出安全隱患整治措施,全程督促和落實整改措施并將整改情況書面報下鄉干部、包片領導、各分管領導和鎮安委會辦公室。

三、分管領導和包片領導每周至少開展一次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活動,隨時掌握安全生產動態,并將活動情況書面報鎮安委會辦公室,發現重特大安全隱患直接報鎮主要領導,及時采取措施消除隱患;下鄉干部每日進點開展一次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活動,隨時掌握安全生產動態,并將活動情況書面報包片領導、鎮安委會辦公室,發現重特大安全隱患直接報鎮主要領導,及時采取措施消除隱患。如發現私挖濫采、非法建筑等非法生產立即制止,如制止有困難,立即報鎮主要領導和鎮安委會辦公室;證照不全的責令停產辦證;證照齊全但存在安全隱患的責令停產整頓,并將情況及時報告鎮安委會辦公室。各村委24小時開展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活動,隨時掌握安全生產動態,在本村范圍內的一切企業的新建、生產、工程建筑等都必須報告鎮黨委、政府、下鄉干部、包片領導和鎮安委會辦公室,發現重特大安全隱患直接報鎮主要領導,及時采取措施消除隱患。

四、各安全生產監管責任人在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活動結束后,將排查出的問題以書面形式反饋給出被檢查單位,以便被檢查單位及時整改。

五、各安全生產監管責任人要及時收集各類安全生產信息,對于無證非法和違法生產經營活動要嚴厲打擊,堅決予以取締。不得虛報、瞞報,造成嚴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責任。

六、各安全生產監管責任人要依法行使權利,不得,以不正當理由干擾合法生產經營單位的正常運行,違者嚴肅查處。

篇(8)

一、實施企業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范圍

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煙花爆竹、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活動的高危企業。

二、企業安全生產責任保險

(一)企業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是雇主責任保險和公眾責任保險的統稱。

(二)雇主責任保險是指投保企業雇傭的人員(包括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人員)在受雇過程中,從事與本企業有關的工作時,遭受意外或患職業病而致傷殘、死亡,根據勞動合同而應由雇主承擔的醫藥費、經濟賠償費及有關訴訟費的保險。

(三)公眾責任保險是指保障投保企業因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依法應有企業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及相關費用的保險。

三、投保險種

按照行業分類,企業可投保財產保險公司、人壽保險公司承保的雇主責任保險和公眾責任保險。

四、保險公司的確定

按照“政府推動、市場運作”的總體要求,由市財政局和市安監局具體組織對承保保險公司的統一招標和后續管理工作。試行期承保的保險公司考核后確定。

經多方考核,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作為實行保險公司,保險期限暫定為一年,到期后再行組織招標。

五、保險費交納標準

(一)投保企業根據實際需要選擇不同的保障標準,按照全市招標統一的中標費率進行足額投保。

(二)企業應按照保險條款規定按時足額繳納保費,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職工攤派保險費用。

(三)按照保險行業的有關規定,對切實搞好安全生產,并取得顯著成效的企業,次年續保時給予一定的保險費率下浮優惠;對安全生產管理混亂,并發生安全事故的企業,次年續保時保險費率適當上浮;企業員工在100人以上的,費率適度下調。

(四)首次投保企業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企業,在接到《*市企業安全生產責任保險辦理通知》后10日內,至所在區域中標的首席承保人—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辦理投保和繳納保險費的相關手續。

六、賠償限額

(一)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中的雇主責任保險每人每次事故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20萬元。

(二)公眾責任保險每次事故及累計賠償限額為100萬元至200萬元,其中每人每次事故賠償限額為不低于20萬元,投保時,企業可以根據實際自主選擇。

(三)具體賠償有關規定詳見保險條款。

七、其他

(一)企業參加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后,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可以免交,已存儲的可以退還或轉為安全生產責任保險。

篇(9)

    據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沈亮介紹,近年來,人民法院對危害安全生產的犯罪行為,始終堅持依法從嚴,及時懲處的方針,認真履行審判職責。各級人民法院2006年共受理各類危害安全生產犯罪案件共1206件,審結1195件,生效案件涉及被告人1500多人。今年1至8月,各級人民法院受理此類案件933件,與去年同比增長了31.79%,審結802件,同比增長30.41%,生效判決涉及的被告人數1014人,同比增長24.11%。各級人民法院依法通過審判懲處危害安全生產的犯罪,為維護安全生產秩序,保護人民財產安全,發揮了人民法院審判職責的重要作用。

    “一些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小煤礦能夠長期存在,非法開采、超能力、超定額、超層越界生產屢禁不止,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在這些現象背后存在著少數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失職、瀆職、濫用職權、索賄受賄等現象。”最高人民檢察院瀆職侵權檢察廳宋寒松副廳長,在分析檢察機關查辦重特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所涉瀆職等職務犯罪案件時介紹說。

    據統計,2006年1月至2007年6月,全國檢察機關立案查辦涉嫌安全生產責任的瀆職等職務犯罪案件971起,其中涉及玩忽職守810人,濫用職權85人,受賄等其他性質案件47人。

    宋寒松表示,失職、瀆職行為涉及行政管理、行業管理、生產安全執法和監管的主要環節,其中,基層政府和煤炭生產主管部門人員占32.5%,安全生產和煤礦安全監察部門人員占25.6%,國土及礦產資源管理部門人員占8%,公安人員占5%,質檢部門占1.8%,其他人員占17%。此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已成為導致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多發的主要原因之一。幾乎每一起重大責任事故背后都存在著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瀆職犯罪問題。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所涉瀆職犯罪造成的社會危害性大,特別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有法不依,執法不嚴,權錢交易,濫用執法權不僅會導致公民對法律失去信仰,對執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失去公信力,還會褻瀆黨和國家的形象。

篇(10)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安全生產責任制簡介:安全生產責任制是企業的一項基本管理制度,主要指企業的各崗位人員對安全生產所負責的工作和應承擔的責任的一種制度。

安全生產責任制的目的:構建公司安全生產組織保障體系,加強安全生產責任制的管理,保障安全生產責任制在安全生產管理中重要作用的充分發揮。

(來源:文章屋網 )

篇(11)

1、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是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核心:指引和約束人們在安全生產方面的行 為、是安全生產的行為準則。其作用是明確各崗位安全職責、規范安全生產行為、建立和維 護安全生產秩序。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操作規程和基本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最基本的安全制度,是按照安全生產方針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將各級負責人、各職能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各生產部門和各崗位生產工人在安全生產方面應做的事情及應負的責任加以明確規定的一種制度。其實質是“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是安全制度的核心。

3、企業法定代表人是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企業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分管安全生產的企業負責人,負主要領導責任;分管業務工作的負責人,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車間、班組的負責人對本車間、本班組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各職能部門在各自業務范圍內,對實現安全生產負責。各崗位生產工人要自覺遵守安全制度、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在本崗位上做好安全生產工作。

(來源:文章屋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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