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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資本論文大全11篇

時間:2023-03-23 15: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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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資本論文

篇(1)

一、社保基金作為產業投資基金投資人的理由分析

(一)為社保基金增值提供新渠道

在2001年以前,社會基金主要投資在銀行儲蓄以及國家債券兩方面,安全但收益率不高,并且由于通貨膨脹等因素的影響,社保基金不但沒有達到保值、升值的目標,還面臨著價值縮水的危險。隨著2001年《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管理暫行辦法》的出臺,社保基金開始向銀行存款、國債買賣、投資企業債券和金融債券、證券市場等方面發展。但是,社保基金作為我國社會維持穩定,保障人們人身利益的重要資金,其安全性和穩定性是政府和社會所首要關心的,投資者在選擇投資對象,衡量收益與風險比例時更應該謹慎行之。我國融資公司的財務報表,定期的資金信息披露不充分,存在著信息不對稱的現象,使得社保基金的管理者對投資金融債券以及企業債券的安全性評估不高。

可見,社保基金作為人民的“活命錢”要實現增值和安全保障皆得是十分困難的。就追求社保基金的收益性而言,投資產業基金為社保基金的發展有創造了一個有效的渠道。首先,產業投資基金作為市場經濟下新興起來的融資制度,有著活躍的生命力和獲取高收益的潛力。其次,社保基金以銀行存款和國債投資為主的資金配置結構無法很大程度上實現高收益,除了企業債券、證券市場以外,有必要增加企業投資基金的參與,豐富社保基金的投資渠道,完善其投資組合,使資金得以有效的配置,實現帕累托改進。

(二)促進中小企業的發展與改革

對于未上市的民營企業,資金的短缺,融資的困難以及融資渠道的狹窄是制約他們實現產業升級的主要因素。我們支持產業投資基金對這一行的投資,同時也贊成社保基金作為投資人參與其中。通過產業投資基金特別是社保基金的進入,不僅能夠在激發未上市企業積累資金進行高科技研發的同時督促其進行實質性的管理體制改革,建立完善的企業現代企業制度,增強市場競爭力;還能增強企業的社會責任感,在為企業創收的同時也為保障自己的生活積累了充足的資金,在企業內部,職工們會逐漸形成為自己老年生活、醫療保障等方面利益而精神飽滿地投入工作,積極地維護企業利益以及公共利益,從道德上約束了違法腐敗、貪污浪費的不良現象,促進企業乃至整個社會的和諧發展。

二、對社保基金參與產業投資基金的監管

(一)政府的規制作用

社保基金進行投資運作所遵從的基本原則是:在保證基金安全性、流動性的前提下,實現社保基金的增值。

從1985年9月我國第一家創業投資公司——中國新技術創業投資公司獲準成立,標志著產業投資基金在中國問世至今,我國仍然沒有對產業投資基金正式全面的規范性文件。缺少法律政策的規范,產業投資基金的發展勢必艱難重重,市場的機制也無法有效地建立。現在,《產業投資基金管理辦法》已在加緊制定中,這正是體現了產業投資基金需要立法保障規范的必要性。在立法過程中,政府應當給予社保基金作為產業投資基金投資人的相關規定以高度的重視,特別應當注意:嚴格規定社保基金作為投資人的范圍,并建立健全的申報審核制度,制定一套嚴格、規范的審核程序以及明確審核機關的主體資格和職權范圍;嚴格限定社保基金所投資的對象范圍,通過嚴格的審查和調研確定投資對象,以新興的、有發展和壯大能力、具備潛在的市場競爭力的未上市的中小型企業為主要投資目標;明確規定對于投資對象關于社保基金的運作以及具體的資金狀況和盈利能力進行定期的監督,以確定社保基金退出的時間和程序。

(二)基金管理者的監督作用

社保基金經過積累或征收以后統一由全國社保基金管理理事會管理,而基金受托人、管理人經過國家審核批準后對社保基金進行管理和投資。

作為國家統一管理社會保障基金的機構,理事會應當肩負起保障社保基金安全性,實現基金高效增值收益的責任。首先,制定完善的社保基金的投資經營策略并組織實施,期間,理事會應當結合現實國情以及全面地分析國際國內的經濟形勢,政府的政策目標依照法律規定制定投資組合;其次,理事會要按照嚴格的程序制定經營策略,不僅要考慮到不同性質組合之間的比例,還要對基金管理公司進行審核和選擇,保證社保基金的運用獲得最大的效益。最后,對于基金管理公司的管理與投資,理事會須定期進行評估和檢查,對于基金管理公司出現嚴重虧損或者違法事件的,及時地予以撤銷資格并給與處罰,防止社保基金的不當投資,損害國家和公民的合法利益。

(三)企業自身的監管作用

作為接受社保基金投資的未上市中小企業,雖然本身具有潛在的發展能力,但是由于固有思想觀念的落后以及管理制度的不完善,在從產業投資基金那融資的同時,必須對自己的管理體制、管理理念以及結構設置等進行全面的改革,以適應現在化市場經濟下的企業管理制度。企業在制定發展戰略,風險投資時必須以保障社保基金基本不虧損為最后防線,合理的進行風險收益的分配,從自身方面做好監管,實現企業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雙贏。

篇(2)

人力資本根據它的存量不同,可將其分為兩類。一類是普通員工.另一類是高級技術人員和管理階層。后者屬于核心資源,技術階層和經理階層在企業里處于骨干和領導地位,在通常情況下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可以稱為企業的核心人力資本。他們不再是傳統經濟時代資本雇傭勞動定律下的受雇員工,而是以知識資本的投入決定企業的競爭能力和應變能力的重要因素。所以,建立有效的核心人力資本激勵機制已經成為現代企業制度的核心問題之一。

企業核心人力資本激勵應該遵循以下基本原則。首先,要以物質激勵為基礎。追求物質利益是經濟人最本質的特征。其次,要遵循動態激勵原則。要根據核心人力資本的時效性對其具體所有者進行及時調整。要建立競爭機制,使優者上,庸者下,保持企業核心人力資本的活力。再次,要遵循以人為本原則。

第一,物質報酬激勵。

盡管薪酬是一種外部激勵因素,但在當前它仍然是一種十分有效的激勵方式。因為薪酬提供的物質生活保障,不僅是生存和發展的前提,也是產生更高層次需求和追求的基礎。一個能吸引和留住優秀的核心人力資本并激勵他們不斷開發自己潛能的薪酬系統,應具備以下幾方面的特點:

一是薪酬分配的公平性。人們的公平感與不公平感是通過投入(貢獻)與產出(報酬)的比較而產生。管理者為了保證薪酬系統的公平性應遵循三條原則:薪酬反映核心人才的價值;薪酬反映工作的價值;薪酬反映工作的績效。

二是薪酬水平的競爭性。要使薪酬具有競爭性,并不是薪酬越高越好,薪酬的競爭性是一個相對的概念。企業所處的地理環境、經濟環境和文化環境的差別,決定了薪酬的競爭性對不同的企業有不同的內涵。企業一方面想通過較高的薪酬吸引足夠的人才,另一方面則盡可能地減少人力資本成本。由于吸引優秀的人才還受企業文化、名氣、員工發展機會等因素的影響,所以所謂有競爭性的薪酬水平應該是保證吸引足夠所需優秀員工的最恰當的薪酬水平。

三是薪酬設汁的動態性。任何事物都處在變化發展中,科學的薪酬制度只是相對的,環境的變化和組織的發展要求對薪酬體系予以相應的凋整,薪酬體系要具有動態性。

現在國際上對核心人力資本的薪酬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內容:工資、獎金、期權和股權、津貼、福利待遇和社會保險等。期權和股權這種剩余索取權激勵是使核心人力資本獲得合約固定支付之外的貨幣收益。這種激勵立足于企業和經營者雙方的長遠利益,通過共同利益使經營者行為有利于企業持續發展。剩余索取權激勵的中心環節是設計立足長遠激勵的薪酬體系。

核心人力資本被激勵的程度不僅僅取決于報酬的價值,而且還要受個人做出的努力和獲得報酬的概率的影響。核心人力資本的業績由個體被激勵的程度、個體的情況(能力及對工作的認識)與外部環境、人力資源管理的各項職能所決定。工作業績可以帶來內在報酬儲如成就感)和外在報酬(諸如工作條件),所以要達到激勵目標就要對管理型人力資本業績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報酬的依據。若管理型人力資本獲得的報酬(itr)與他們想取得的公平報酬一致時,將會給員工帶來滿足感,由于需求得到滿足,員工便會產生新的需求。若RP和RE不一致,就不能使員工需求得到滿足,這時組織就要對企業的激勵機制做相應的調整。由此可見企業必須將努力一業績一報酬一滿足這個連鎖過程(波特一勞勒綜合激勵模型)貫徹到管理型人力資本的激勵過程中去,以促進他們積極行為的良性循環。

第二,企業文化環境激勵。

核心人力資本的道德建設主要包括以下兩方面。

企業文化氛圍是推行人力資本管理的”軟”環境。這種”軟”環境其實并不軟,更不可或缺。沒有它,其他激勵方式都是無水之魚。要在全社會營造一種尊重核心人力資本的社會文化氛圍,使其所有者和投資者具有較大的精神期望效用。美國和日本之所以取得巨大的經濟成功,原因之一就是企業家具有較高的社會地位和聲望。因此不可忽視社會文化氛圍對核心人力資本激勵的積極作用。現代社會強調人的能力的巨大差異性和受益方式的差異性。人的能力的差異導致了人在企業中的分工不同。在承認能力差異及分工不同的基礎上,西方文化強調,正因為人的能力不同,分工不一樣,所以,人們在企業中的收益方式也不一樣。有的人的收益是資本的收益,有的人的收益是勞動的收益,而資本收益和勞動收益是兩種完全不同的收益。勞動收益之間不可能有太大的差距,而資本收益之間的差距則可以是巨大的,更是遠遠高于勞動收益。因此,在亞洲一些國家的企業中,員工的總體收益差距是ioo多倍,歐美國家的差距是200多倍。承認這種差距的合法性,也就意味著承認資本收益的合法性。只有在這樣的文化氛圍下,才能不斷提升核心人力資本的地位,實現對核心人力資本的激勵。

第三,職業道德與精神激勵。

篇(3)

(二)資本充足率監管的研究概況首先,國外專家學者通過世界各國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建立有關模型及其相應的修改,可以分析總結出銀行資本充足率和風險的變化既有內因又受外部條件的影響,從而驗證了資本充足率監管對銀行資本充足率和風險水平都會產生影響,同時認為資本充足率的提高可以減少銀行的風險。另外,我國有關專家也認為對銀行實施資本充足性監管可以有效降低銀行破產概率,實施資本充足監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銀行信貸風險,但由于我國對資本充足監管的長期有效性明顯不足,導致其影響是短期、不連續的。

(三)資本充足率監管的效應分析近年來,國內外學術界對有關資本充足率監管有效性的討論逐漸升溫,伴隨著銀行資本充足率監管的實踐,經濟學家對銀行資本監管問題進行了大量的理論研究和實證分析。想要判斷資本充足性監管的有效性可以通過以下兩個方向分析:觀察銀行的資本充足率與不良貸款率間是否呈負相關,可以理解為要加強對資本充足性管制旨在要杜絕銀行盲目投資高風險金融資產,銀行的資本充足率和不良貸款率之間呈反向關系,從而反映資本充足性管制的有效性。若銀行資本充足率監管有效,銀行的風險會有所降低,銀行財務清償成本現值相對下降,進而從總體上提高銀行的價值。

二、資本充足率監管與銀行信貸風險的探析

(一)資本充足率監管對信貸擴張的影響資本監管對銀行信貸擴張的影響取決于商業銀行的資本充足率水平以及資本監管嚴厲程度等因素。資本充足率相對較高的銀行,其面臨的資本監管的壓力會較小,進而相對應的信貸也可以保持適度擴張速度,然而對于資本充足率水平相對較低的銀行,其受到監管的壓力會較大,其信貸擴張速度會大大降低。資本監管對銀行信貸擴張的影響方面如下:首先,在貨幣政策不變的情況下,當銀行面臨資本充足率監管約束時,信貸供求兩方面的因素都會造成信貸緊縮,即引起直接的信貸緊縮效應。其次,對企業的貸款是銀行信貸投放的主體,對銀行經濟增長的影響作用及其重要。當企業的經濟景氣時,企業資產凈值的增加會降低企業在銀行的融資成本,從而增加銀行貸款意愿,導致銀行信貸擴張,相反可知,可以導致銀行的信貸緊縮。只有在銀行不受資本充足率約束時,企業投資需求的上升才會導致信貸擴張進而刺激經濟增長。

(二)資本充足率監管對銀行信貸風險的影響首先,隨著資本的增加,銀行開始時降低自己承擔風險的程度,當資本監管要求上升時,銀行開始進入風險更大的領域,銀行在提高資本充足水平的同時,資產風險也會相應提高。其次,有關資本充足率的監管強制迫使銀行在危機發生時以自有資本承擔相應損失,資本約束越嚴格,信貸越穩健,風險越低,即可以通過提高商業銀行的資本要求,進而有效促使銀行在資產選擇中采取謹慎的投資行為,達到降低銀行風險水平的目的。然后,其他專家學者認為資本監管要求與銀行風險之間的關系不確定,認為風險和資本之間有顯著的平衡影響,銀行的選擇具有多樣性,同時還可以有上述兩種影響,即資本水平與風險呈顯著正相關和負相關。

篇(4)

關鍵詞:國有大股東;上市公司;占用資金;長效機制

1原因分析

1.1歷史上“輸血式”的分拆上市模式導致的“后遺癥”

我國證券市場設立之初的定位是為“國企解困”。我國的上市公司大多是從原國有企業中分拆一部分相對優質的資產組建而成,而大部分的不良資產和社會負擔則留在母公司。上市公司股權結構不合理、法人治理結構不規范。

我國上市公司股權結構劃分為國家股、國有法人股、社會法人股和社會公眾股四個部分。過去,只有社會公眾股是可以上市流通的,而其在總股本中僅占30%左右。在非流通股份中,原國有企業占絕對控股地位,“一股獨大”。經過一年多的股權分置改革之后,原非流通股已實現可流通,但目前絕大多數仍處于鎖定期內,故現在仍舊無法在市場上流通轉讓。

這種由于制度安排而非市場自發形成的高度集中股權結構。公司董事會、監事會缺乏有效的約束制衡機制,大股東及關聯方控制權不受約束,上市公司也就很自然地成為其隨手使用的提款機。

1.2上市公司體制轉軌不徹底

(1)傳統意識觀念的影響。在某些國有大股東把上市公司當作自己的子公司或下屬單位,而非市場投資者共有的資產。

(2)改制不徹底的影響。部分上市公司改制設立時產供銷體系不完善,或是由于較為特殊的銷售體制,導致上市公司缺乏獨立性,不得不與大股東及關聯方發生大量的關聯交易。大量的關聯交易成為大股東及關聯方占用資金的主要途徑或載體。

1.3對上市公司大股東行為的監管和約束力度不夠

上市公司資金被侵占,大股東是“禍首”,上市公司管理者是“幫兇”,兩者都應當受到追究和查處。從政府監管來看,負責上市公司監管的證監會職權尚有局限,不能監督控股股東。從法律制度來看,我國缺乏對會計、審計等中介機構的問責機制,缺乏打擊資金非法轉移的法律法規,也缺少當中小股東利益受到大股東侵害時訴訟制度。

2長效機制的建立

要從根本上解決大股東占用上市公司資金的問題,首先應通過多種途徑探索解決已經發生大股東占款的上市公司的清欠問題,其次積極采取措施防止新的占款現象發生,最后也是最根本的是,建立杜絕大股東資金占用、切實形成保護上市公司獨立法人財產權的長效機制。

在解決清欠問題方面,諸如“以股抵債”、協議轉讓、公司分立及強制拍賣等措施已付諸實踐,并取得了較好的效果。而防止新的占款現象發生的措施將融合在長效機制的建立中。長效機制的建立則可以從內外兩個方面著手。

2.1進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治理,完善公司內部控制機制

(1)趁股改之勢,徹底終結上市公司中廣泛存在的“內部人控制下一股獨大”的狀況。中國人民大學金融與證券研究所所長吳曉求認為,股改是中國建立證券市場以來“最重大的制度改革”,解決了制約中國資本市場發展的重大制度性缺陷,從根本上使上市公司大小股東利益趨同。

(2)完善股東大會制度。增加中小股東在上市公司中的“話語權”,對于特定事項表決,可以試行類別股東大會制度,并且考慮在大股東占款達到一定數量時,在股東大會上限制大股東的提案和表決權。

(3)完善監事會和獨立董事監督機制。要限制大股東在監事會中的代表人數,增加中小股東在監事會中的代表人數;完善監事會職權的職權規定,使其具體化并有可操作性。[next](4)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嚴格執行證監會于今年2月1日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通過披露的及時有效的信息監督大股東的行為。

2.2進一步加強對上市公司股東行為的監管

(1)擴大證管部門對大股東的監管權限,規定證券監管部門具有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大股東調查取證的權利,從制度上約束大股東的侵占行為。實現從突擊攻堅到強化日常監管的轉化,建立起責任追究機制。

(2)充分發揮會計師事務所等市場中介的作用,強化其獨立性。加強與中注協的聯系與合作,逐步建立中介機構考核評價體系,督促具有證券從業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不斷提高執業人員的職業道德和工作質量,充分發揮“經濟警察”的作用,與監管部門形成監管合力。

(3)加強與地方政府和國資委等部門的溝通協作,督促國有大股東規范自身行為。在與地方政府合作監管的同時,與國有資產監管、中國銀行業監督委員會等部門共同建立規范國有控股股東行為的監管協作機制,引導有關國有控股股東維護上市公司的合法權益。

(4)充分發揮市場的約束作用和新聞媒體的監督作用。股權分置改革后,大股東與股市的利益關系日益緊密,新聞監督的作用日益強大,是市場約束一個重要武器。2.3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并嚴格執法

(1)嚴格執法,加大對違規操作企業和相關人員的處罰力度,提高其違規成本。加強對“資金占用”規章的執行力度,并注意各環節的協作。

(2)完善立法。完善公司的民事、行政及刑事法律責任制度。完善“資金占用”的信息披露制度和募集資金使用法律制度,保障全體投資者對“資金占用”的知情權和決策權。

(3)完善司法。建立股東代表公司提訟的衍生訴訟制度。完善證券市場的民事賠償機制,違規操作的上市公司及其大股東的相關責任人對受損股東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2.4凈化市場外部環境,推動整個社會誠信體制的建立

(1)建立健全社會保障制度,以解決剝離優良資產后的股東在富余人員就業、醫療、養老等社保負擔,同時盡快分離企業辦社會的職能。對于存在問題的的母企業,應深化改革,增強其“造血”功能,減少對上市公司的拖累,使上市公司能夠獨立經營。

(2)推動整個誠信體制的建立,標本兼治地解決大股東惡意占款的問題。同時,通過教育和宣傳,提高廣大中小股東的維權意識,主動用法律的手段保護自己的利益。

3總結

綜上所述,建立根除大股東占用資金的長效機制,就是要內外兼修,標本兼治,建立一整套從公司外部的約束機制到公司內部的職能機制,從法規的制定、完善到執行,從證監會監管到相關部門的協同,從國務院到地方政府的配合等方面的系統性解決方案。

參考文獻

[1]李增泉,孫錚,王志偉.“掏空”與所有權安排[J].會計研究,2004,(12).

篇(5)

關鍵詞:核心人力資本資本產權法人治理企業文化

一、資源管理新概念:核心人力資本

一些經濟學家在探究經濟總產出的增長何以比要素投入增長更快的原因時,發現健康、教育、培訓和更有效的經濟核算能力等等,是現代收入增長的日益重要的源泉。這個認識一般化后,人力資本理論就將經濟學關于“資本”的理論,推廣到對“人力資源”的分析上來,把人的健康、體力、技能和知識等看成是一種資本存量,它構成未來收入增長的源泉。在西方發達國家人力資本概念已被普遍接受并且引發了一系列的管理革命。在我國,人力資源的概念已得到認同,但對人力資本的概念,特別是將人力資源資本化管理卻還有待進一步深化認識。資源和資本雖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卻有著本質的區別。首先,人力資源是一個數量概念,指在勞動活動中運用的體力和腦力的總和,它側重于對生產過程中所投入人力的量化描述。人力資源是人力資本的基礎,但人力資源不一定就是人力資本,人力資本是個質量概念,它反映勞動力素質的差別,是指通過資本投資形成的,凝結于勞動者身上的并能在勞動力市場上具有價值的知識、技能和健康等。人力資源要成為人力資本得經過一定的轉化過程,這個轉化過程需要初始投資和教育以及培訓等。其次,在使用上,對于人力資源,人們多考慮其可獲得性與擁有;而對于人力資本,就應更多地考慮投入與產出的關系,考慮如何使其增值生利。

一般認為,國際競爭實際上是企業競爭,企業競爭力源于包括企業全體員工在內的人力資本。然而更深一步看,有專家指出,現代企業的競爭力,主要依靠企業中的“核心人力資本”。所謂核心人力資本,是指企業中的技術創新者和職業經理人,這是因為,市場競爭的關鍵在于核心技術和核心產品創新,在于技術與市場的結合度。傳統管理思維認為,追求企業技術創新就會保證企業成功。然而,新經濟下的市場運行與商品競爭,技術創新還必須與市場相結合,才能不斷開拓出新的市場,創造出新的消費需求。因此,技術與市場創新兩個層面上的核心人力資本,是構成企業核心競爭力的決定因素。

二、核心人力資本引發的管理制度革命

近年來,核心人力資本已引起知名企業普遍的高度重視,在管理上對“核心人力資本”也更加突出。從國際經驗來看,核心人力資本管理作為制度安排進入經濟運行過程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一)企業產權制度調整

“資本”的產權,如同其他“物”的產權特性一樣,是指那些可以投到生產過程中生利的“物品”的權利,即資本品的使用權、收益權和讓渡權等。但人力資本產權具有幾點與眾不同的顯著特征:①人力資本天然歸屬個人。機器可以搬來搬去,廠房可以東拆西建,貨幣資本更能無腿而行天下,但人力資本的每一個要素,都無法獨立于個人。②人力資本的產權權利一旦受損,其資產可以立刻貶值或蕩然無存。當產權受損到一定地步時,產權的主人可以將相應的人力資本“關閉”起來,使這種資產的經濟利用價值一落千丈,甚至瞬時為零。③人力資本具有主動性,總是自發地尋求實現自我的市場。這正是些特征決定了在人力資本管理上必須有創新。

據抽樣調查,國際上人力資本在企業中所擁有的產權數量,已經達到了企業總產權數量的38%左右。“核心人力資本”已經與貨幣資本一樣,進入企業股權,參與更大份額的知識資本分配。也就是說在企業制度安排中,不僅僅是出貨幣資本者擁有產權,出人力資本的也擁有產權,并且人力資本產權的比率已相當高。道理其實很簡單,作為資本,人力資本也應同貨幣資本一樣得到產權收益,這種產權收益就不僅僅是工資(因為工資只是勞動的報酬),而必須有工資以外的資本產權收益。基于此,西方國家在考慮人力資本的回報形式時就建立了相應的人力資本的薪酬制度,雖然不同的企業有不同的薪酬體系,但目前,從產權制度上對于核心人力資本用得較多且最有激勵意義的是采取股票期權的辦法。

所謂股票期權是指在本公司工作的最大的功效在于從制度上長期保留和吸引優秀的高級人才(核心人力資本)。同時把企業支付給高級人才的現金水平控制在最低的水平,由于股票的期權性質,使企業牢牢控制高級人才的日益積累起來的龐大資產,使得他們在"金手銬"下積極努力工作。年薪支付的現金額越大,企業長久的安全性就越受威脅,長期獎勵計劃占報酬的比重越高,企業高級人才自身價值風險就越高。

(二)法人治理結構的變革

法人治理結構主要是協調所有者和經營者的關系,國際先進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不是完善所有者與經營者的關系,而是完善企業中貨幣資本與“核心人力資本”的關系,即出資人與技術創新者和經理人的關系。人力資本作為企業制度安排的重要要素,已登上了社會經濟的歷史舞臺。西方國家CEO(首席執行官)的產生就是一個典型的說明。CEO是總經理加上50%的董事長,他雖然不是企業的出資人(實際上是人力資本),但是由他來對企業的重大經營決策拍板。CEO的形成解決了董事會在經營方面的一個嚴重缺陷,即:在現代經濟活動日益復雜的條件下,出資人往往沒有能力判斷企業的投資方向。為了避免董事會投資決策失誤的問題,需要職業經理人來確定投資方向,防止經營失誤,因而在董事會并沒有能力保證投資決策正確的條件下,與其完善董事會,還不如將經營活動全部交給人力資本。對CEO進行約束的戰略決策委員會的人員主要是社會上在企業管理、經濟學、法學及各種產業方面的知名人士,這些人顯然也不是出資人,而是屬于人力資本范疇。與戰略決策委員會相對應的是還出現了一個獨立董事制度。獨立董事更不是出資人,而且在企業中沒有任何經濟利益關系,但是獨立董事的投票權和出資人的投票權是一樣重要的。獨立董事往往是經濟與法律等方面的權威人士,也是人力資本。

從CEO、戰略決策委員會、獨立董事的產生可以看出,核心人力資本的地位和作用已大大地加強了,出資人的權利僅僅表現在產權利益回報上。也就是說,人力資本在保證貨幣資本保值增值的條件下,可以獨立地經營企業,并不是只有日常經營權。可見,人力資本的產生特別是核心人力資本已經在西方國家引起了對法人治理結構的大調整,我國在法人治理結構調整方面應著重思考這個問題,否則我們的企業法人治理結構的也會走入誤區。

(三)企業文化的調整

有人研究過世界500強企業的一些案例,發現人力資本概念的產生對企業文化的調整起到重要作用。因為人力資本真正運作是與核心生產力聯系在一起的.現在任何一個企業想在世界搞一種壟斷,必須依靠核心技術,我有這個技術,你沒有,我有就可以壟斷。你要打破壟斷就必須嘗試更高的核心技術,這種核心技術的產生是企業家和技術創新者共同運作的結果。推動企業發展的力量已經不是原來講的一般的工人,而是核心人力資本發揮了重要作用。因此,這種核心生產力的產生必然引起企業文化的重大變更。企業文化是一種價值理念,和社會道德是同一

個范疇,是企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企業主要依靠制度約束人們的行為,企業制度失效的時候就要靠企業文化的約束。國外企業非常注重在企業文化上對人力資本的激勵。也就是說,人們必須在思想上認同人力資本。正因為如此,現在國外企業文化產生了一個很大的變化,這就是強調等級制。在強調等級制中,首先是強調人的能力是有很大差異的,人的能力有差異導致了人在企業中的分工不同。在承認能力大小不同及分工不同的基礎上,西方企業文化強調:正因為人的能力不一樣,分工不一樣,所以人們在企業中的收益方式也不一樣,收益水平差距很大是正常的。有的人的收益是資本的收益,有的人的收益就是勞動的收益,收益差距有時高達幾百倍。如亞洲國家企業中的人們的總體收益差距是100多倍,歐美國家的差距是200多倍。西方企業的企業文化所強調的內容,實際上是對核心人力資本在企業文化方面的激勵,這種激勵導致了企業文化內容的重大調整。我們國家沒有這種企業文化,結果一搞人力資本持股,就搞成新的“大鍋飯”----員工持股,因為人力資本在這里沒有理念上的支持,我們現在還沒有有利于人力資本特別是核心人力資本發揮作用的企業文化。

以上三種制度安排是人力資本在整個社會運轉過程在國際上所反映出來的新動向.我們國企今后的改革有必要仔細思考和研究這些動向,如果我們的國企改革或者是民營企業發展不注意人力資本的存在,尤其是新生產力的作用,在企業的產權制度設計、法人治理結構和企業文化方面不做根本性的調整和改革,我們企業要創造核心競爭力是將很難的。

三、對加強我國企業人力資本管理的幾點建議

1、人力資源管理從后院走向前臺

目前國企人力資源管理仍處于傳統的人事管理階段,職能多為工資分配方案的制定和人員調配、晉升、培訓等,尚未完全按照企業發展戰略的需要將員工包括管理層作為統一的規劃,更未能制定出符合國家政策的選擇、培訓、任用、激勵等規定,以達到盡可能利用人的創造力,增加企業及社會財富的目的。傳統的人事管理存在很多弊端,使我國企業人員很難做到人事相宜:①企業行為政府化。潛意識中政治氣氛濃厚,重名而不重實;②企業領導更換頻繁,導致企業行為明顯短期化,只重眼前利益,而人力資源管理的重心則是中長期規劃。國企領導較少考慮到戰略、文化層次,即使制定了戰略目標,也不能保證它在下一任內的延續性,相應地企業更缺乏支持戰略實現的長期人力資源規劃;③人力資源在國有企業尚處于理念傳播階段,對人力資源管理的引進,又較普遍地模仿照搬西方經驗,只是簡單地嫁接一些技術工具和工作程序,忽視或沒有意識到與民族性、文化傳統、行業特征及企業具體情況的結合;④企業文化建設范圍狹窄,內容陳舊,對員工的凝聚力微弱。多數企業對企業文化的理解還很膚淺,也沒有明確的價值觀。

由于人事配置手段落后,形不成合理流動的優化配置機制,以致企業的人事安排往往是因人設崗。因此,企業人力資源部門極需轉變職能,由傳統的人事管理向人力資源管理轉變,由職位管理向整體性開發管理轉變,由常規性人才管理向戰略性人才開發轉變,由靜態管理變為動態管理,通過生涯管理、人事研究、追求工作生活品質等,為企業使用人才注入活力。

2、建立核心人力資本產權制度

目前我國在企業產權方面尚未建立人力資本概念,對一個企業來說誰出資誰就擁有產權,這套制度顯然無法安排、解決人力資本的問題。我國的國有企業為什么總是搞不好?恐怕得從產權制度上找原因。一方面由于老板缺位(企業產權名存實虛),企業經營者與企業利益不緊密相關,缺乏把企業辦好的最基本的利益沖動。另一方面,有的經營者非常出色,但是卻沒有承認他們人力資本的價值,僅僅給點工資,更談不上使他們擁有企業的產權。這樣極易導致部分人心理失衡,于是出現所謂的"59歲現象”及大量在職消費。民營企業也一樣,如果出資人僅僅強調自己的收益,沒有看到企業真正的人力資本收益,這個企業最終也做不大.因此,我國的國有企業改革和民營企業發展,應該注重處理好貨幣資本和人力資本的相互關系。這種關系處理不好,最終必然導致企業缺乏活力。

在現代國際競爭中,企業家群體等核心人力資本是我國經濟的財富。我們要想在國際市場上站穩腳跟,在提高他們自身素質的同時,必須盡快制定和建立健全企業家激勵機制,進行產權制度改革。有人才研究專家建議實行核心人力資本產權制度:一是技術成果入股制度,不再具體規定技術資本在總資本中的比例,而由市場決定。也就是說由技術持有者與資金持有者根據成果的研究成本、轉化成本、市場前景等因素確定。二是對技術與管理骨干(即核心人力資本)實行持股制或股票期權制。近來在國際企業經營管理中,出現用股票期權等“金手鏈”扣住人才、提供給人才未來企業被兼并、破產等風險保障“黃金降落傘”拴住人才等,不失為是一種有效的辦法。

3、重視人力資本市場化運作

是資本就必須關注其效益和增值性,資本增值不是靠政府行為能實現的,而是在市場中去實現。目前,在中國4000多萬干部中,企業干部近1500萬。企業經營管理者和技術創新群休是重要的資本,但由于大多數經營者都是由行政任命所壟斷,忽視了“以人為本”的用人之道,在一種并不良好的環境中以低成本利用著高價值的人才,因而經營者缺乏職業經營者的理性。鑒于此,在我國的人力資本運作中如在選用和更換企業經營管理者,或者企業進行改組、聯合、兼并、租賃、承包經營和股份合作制改造時,應該引入市場機制。

篇(6)

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的資本市場必須營造一個監管與自律、自治對立統一的市場環境,才能實現法律調整對安全和效益的追求。然而,法律如何把握適度監管的領域,為各類市場主體保留適宜其生存和持續發展的空間,則是整個資本市場能否良性運轉的關鍵。資本市場的監管應建立在市場機制配置資源的基礎上,尊重資本市場的規律,注重宏觀調控,間接管理,多采用經濟手段保持市場主體的獨立性和自主經營權。不因監管的存在而使市場主體喪失經營的靈活性和活力,不因監管而妨礙其效益的增長。

一、監管與自律、自治在資本市場發展中的地位與作用

古典自由經濟學派崇尚自由經濟,主張經濟的自由放任,反對政府干預經濟活動。完全競爭性的市場模型能夠實現資源的帕累托效率配置。即個體消費者的效率最大化行為和廠商利潤最大化行為將通過“看不見的手”使資源的配置達到一個理想的狀態:任何變動若不使任何他人的境況變壞就不能使任何一個人的境況變好。這一理想狀態不需要政府的任何干預或公共政策,這是一個自我調節和修正的過程。最小政府理論以人類平等、自由、公正和人權神圣不可侵犯為最高的價值,堅信個人的主體權力能力、自我控制能力、自我約束能力和自我實現能力是實現公平、正義、平等、自由和福利的唯一途徑。因此,政府只履行守夜人和交通警察的職能。政府的功能只局限于“保護所有的公民免受暴力、盜竊和欺詐,……確保合同的履行與實施。”最小的政府和管得最少的政府就是最好的政府。然而,現實生活中這種完全競爭的市場從來就沒有存在過。20世紀20年代末30年代初的世界性經濟危機,隨之宣告了自由放任經濟政策的終結。針對經濟放任造成的后果,凱恩斯主義主張國家干預經濟的政策以實現充分就業和經濟增長。然而,20世紀70年代初,西方國家出現的了大量失業和物價高漲并存的“停滯膨脹”,使凱恩斯主義的理論和經濟政策陷于破產。歷史事實告訴我們,當今的市場經濟既不是放任自流的經濟,也不是政府全面管制的計劃經濟,市場調節與政府調節二者缺一不可。

政府監管和調控市場經濟的正當理由,首先,是因為市場的失靈。非競爭性、非排他性的純公共物品與非競爭、可排他、可市場化的公共物品供給不足,以及競爭性、非排他性的公共產權的過度消費和投資不足,使市場機制的帕累托配置效率失靈;經濟活動的外部性、自然壟斷、信息不對稱,以及競爭性市場的其他局限性均會引起市場的失靈。其次,自由競爭的經濟必然走向壟斷和市場支配地位的濫用,反過來妨礙、排斥或限制競爭;再次,市場調節無法自動地實現社會總供給與社會總需求的平衡,而且市場調節的事后性,只能通過對經濟嚴重的破壞和巨大的資源浪費,才能恢復經濟總量的再次平衡。最后,市場主體作為經濟人均有追求自我利潤最大化的傾向和人性惡的一面,這樣,市場交易和競爭的過程中就會不可避免地出現損人利己的現象。美國憲法之父麥迪遜就曾設問“政府之存在不就是人性的最好的說明嗎?如果每個人都是天使政府就沒有存在的必要了。”“如果沒有一個組織來防范做惡者,來明確界定何為惡行的規則,個人就不可能和平地追求自己的利益,私有產權也不可能得到有效的保障。”資本市場作為作為整個市場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了實現社會公共利益,維護公平、競爭、高效的市場秩序,對資本市場必要的管制,自不待言。例如,在股票市場上,由于信息不對稱,在股票的發行人與股票的認購人之間,發行人關于自己股票的質量信息,知道的要比認購人全面的多。當投資者無法區別質量較高的股票與較低的股票時,較高質量的股票就會以低于投資者能夠確知兩種股票差異時的價格出售。這樣,就會出現劣質股票將優質股票驅逐出市場的現象。政府監管除了具有消除資本市場失靈的負面影響的防范作用外,還有積極的促進功能。第一,政府監管有助于資本資源的優化配置,提高經濟效率;第二,政府的監管能夠實現公平、正義的理想社會。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處于平等、自由和公正交易秩序中的每一個人和企業都是自我利益實現的最佳判斷者。“一個好的社會必須具有限制個人的選擇干涉別人選擇程度的機制;一個好的社會應該具有暢通的讓所有的人都廣泛參與決定私人物品和社會物品配置的制度機制;一個好的社會應盡一切可能消除天賦性的與生俱來的特權與不平等,而讓人的后天努力成為處于社會網絡的哪一個紐結點上的惟一決定性的因素。”在哈耶克看來,如果沒有經濟自由,就不可能有進步。企圖要求社會所有的人按照一個人或者某些人的指令進行生活,從而操縱人與人之間的互動活動,這種企圖必將阻礙那種可以實現物質和技術進步的社會秩序的生成。政府不應當對經濟發號施令,而應當創設和執行有關財產、交換的法律,從而使人們能夠以最有利于創造財富的方式彼此互相交往。政府恰當的目標應當是保證個人能夠充分地以自己覺得最合適的方式利用其知識和才能。“法律恰當的目標則是為生活于其中的個人創造一個私域,使他們能按自己的意愿活動。”哈耶克進一步認為,最優的社會就是個人透過競爭性市場公平地發揮自己的能力,并獲得地位和物質財富的社會,而在此競爭性市場中,人們享有交換自由和私人財產,政府并不控制經濟活動的細節。發達、良好的資本市場市場環境應當建立在廣大市場主體主動性自律的基礎之上,而不是完全依賴于監管。主要靠政府監管才能維持秩序,市場主體普遍缺乏自律意識,違規操作盛行的資本市場,這種狀況,只能說明資本市場遠未成熟。私法自治精神僅在于“實現下述思想:即任何人均可隨其所欲,訂立契約,作成遺囑,設立社團。”資本市場的各類主體,無論是商業銀行、信托投資公司、證券公司、上市公司,中介機構、證券交易所等法人團體,還是在資本市場投資的個人,都是獨立的市場主體,法律必須確保他們能夠行使自主經營權,根據自己的決策,自由地開展資本經營活動,努力實現自身利潤最大化經營目標。同業者為了自身的共同利益,按照自愿的原則可以依法建立自律性組織,維護團體的共同利益,協調團體與成員之間的利益,促進資本市場同業者的健康發展。

資本市場的競爭要有效地發揮作用,需要政府從事大量的活動以使其正常地運轉,在其不能正常運轉的時候要彌補其缺陷,但是在能夠創造出競爭的地方就必須依賴競爭。哈耶克認為,如果政府的管理和計劃是為了促進競爭,或者是在競爭無法正常發揮作用的時候采取行動,就不應當進行反對,但是除此以外的一切政府活動都是非常危險的。監管與自律、自治是資本市場的永恒的主體。沒有適度的監管難以自發地建立公平和有效競爭的資本市場秩序,確保交易安全和廣大參與市場交易者的利益;而一個缺乏自律和自治的資本市場,必然是市場交易主體缺乏活力,資源配置效益低下的市場。對經濟活動實行全面的管制就必然會排斥市場,這是計劃經濟體制的做法,完全不符合市場經濟的客觀要求。現代市場經濟既不是古典自由經濟學派所倡導的放任自流純而又純的市場經濟,也不是對經濟活動進行全面干預的經濟。現代市場經濟是政府可宏觀調控,適度監管的經濟。

二、我國資本市場的監管范圍與自律、自治空間

資本市場不是全面管制或無縫隙監管的市場,也不是放任自流的純粹的市場。前者,無異于對市場的取締或對市場機制的全面扼殺;后者,則難以克服資本市場的局限性,防止資本市場失靈帶來的災難。由于人們在經濟活動中所利用的大量的知識并不能集中于一個人的頭腦中,而只能由不同的人掌握分離的知識。即便是政府也不可能掌握資本市場交易過程中所需要的全部知識和信息,因此,對資本市場實行全面的管制,使其按照事先的計劃運轉,不可能造就一個良性的資本市場。這一點早已被我國計劃經濟的教訓所證實。為了建立一個高效和公正的資本市場,我們不需要政府非得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無處不在、無限仁慈,任何時代、任何國家的政府都不可能這樣,也完全沒有必要這樣。一個發達、健全和成熟的資本市場必須是既有健全的嚴格監管體系和手段,又有市場主體自主經營、公平競爭的自治空間;同時,要建立政府監管與市場交易主體自治之間進行溝通的渠道,發揮行業自律組織的橋梁和中介作用,協調社會公共利益、行業利益與個體利益的。梁定邦先生曾經指出,空間和社會秩序是法律的兩個重要因素,“沒有秩序的話社會無法發展;沒有空間就不能調動一個民族的積極性一個社會的積極性。”所以,法律本身一定要有它的框架,有它的規范,使得每一人都知道這條路是寬的;使得每一人去走的時候,能發揮它的替能,它才是算好的法律。關于資本市場中的監管與自律、自治的關系,就深層次而言,實際上反映了個體、團體與社會公共利益之間的關系。“雖然我們為社會利益著想,但仍必須重視個人利益。”我們必須考慮維護資本市場公平競爭秩序,實現社會公共利益的整體要求和每個市場主體的單獨要求,承認并保證市場主體享有充分的自主經營權,可以通過自身努力經營活動,去追求盈利目標的最大化。“政府最好的管理就是讓人們非常自由也竭力創造他們自己的幸福。”對資本市場的監管應以宏觀管理為主,微觀管理為輔。資本市場需要監管的事項應該是市場主體不能做、不愿做或做不好事,“關于公民個人知道的更清楚、更加擅長的那些事,國家并沒有越俎代庖;相反地它做的是,即使個人有所了解,單靠他自己的力量也無法進行的那些事。”

(一)我國資本市場中的監管范圍

關于資本市場的組織、運行,哪些事項和方面屬于政府監管的領域?哪些事項和方面政府不應該插手,而應該由資本市場的參與者自治和自律?這個問題在立法上,即使不能做出詳細的劃分,也必須進行原則性的明確界定。關于這個問題的處理,我國立法往往從規定監管機關的職責入手。我國《銀行監督管理法》第三章[2]規定了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的監督管理職責,可概括歸納為:(1)依法制定并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業務活動監督管理的規章、規則;(2)依照法定的條件和程序,審查批準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以及業務范圍;(3)對發生變更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發起人或持有股份達法定比例的股東的資金來源、財務狀況、資本的補充能力和誠信狀況進行審查;(4)辦理銀行業金融機構業務范圍內的業務品種的審查批準和備案;(5)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董事和高級經營管理人員實行任職資格管理;(6)制定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審慎經營規則[3];(7)責令銀行業金融機構按照法律規定,如實向社會公眾披露財務會計報告、風險管理狀況、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變更以及其他重大事項等信息。我國新《證券法》第179條規定,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在對證券市場實施監督管理中履行下列職權:(1)依法制定有關證券市場監督管理的規章、規則,并依法行使審批或核準權;(2)依法對證券的發行、上市、交易、登記、存管、結算,進行監督管理;(3)依法對證券的發行人、上市公司、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基金管理管理公司、證券服務機構、證券交易所、證券結算登記機構的業務活動,進行監督;(4)依法制定從事證券業務人員的資格標準和行為準則,并監督實施;(5)依法監督檢查證券發行、上市和交易的信息公開情況;(6)依法對證券業協會的活動進行指導和監督;(7)依法對違反證券市場監督管理法律、行政法規的行為進行查處;(8)法律、行政法律規定的其他職責。《證券投資基金法》第76條規定,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履行下列職責:(1)依法制定證券投資基金監督管理的規章、規則,并依法行使審批或者核準權;(2)辦理基金備案;(3)對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他機構從事證券投資基金活動進行監督管理,對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并予以公告;(4)制定基金從業人員的資格標準和行為準則,并監督實施;(5)監督基金的信息披露情況;(6)指導和監督基金同業協會的活動;(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從以上條款關于監督機構對資本市場的監管職責的規定,我們可以發現我國監督管理機構對資本市場的監管領域十分寬泛,其確切的范圍可以從橫向范圍和縱向范圍兩個方向加以把握。首先,關于資本市場監管的橫向范圍。資本市場受監管的對象包括各類市場主體、中介機構、行業自組織及其行為。其中應接受監管的主體有:銀行業金融機構、保險公司、證券的發行人、上市公司、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證券結算登記機構、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機構、證券投資咨詢機構、資信評估機構以及從事證券業務的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的證券、基金同業協會等。此外,對證券公司、保險公司、商業銀行等商事主體的監管還向內延伸至市場主體的高管人員,以及證券從業人員,向外擴張到其發起人、控股股東和其他關聯主體。納入監管的市場行為,包括銀行業金融機構、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的市場準入、業務范圍和經營方式;證券的發行、交易、登記、托管、結算;信息披露;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發起人或持有股份達法定比例的股東的變動情況。從資本市場的體系看,監管覆蓋了股票市場、公司并購市場、債券市場、保險市場等。其次,關于資本市場監管的縱向范圍。從各種類市場主體的設立、變更到終止,從經營決策、執行到市場交易結果等均被納入全過程的監管,甚至縱深到市場主體的人事安排、治理結構、業務范圍和業務品種和內控機制。幾乎構筑了一個全方位、立體式的監管系統。

(二)我國資本市場主體自律和自治的空間

資本市場的自律是指市場主體的自我管理,“當私人領域的某一部分的成員承擔起監督他們自己事務的責任時自律就發生了。”(8)(p395)我國資本市場主體與國外較發達的資本市場上的主體相比,無論是公司自治空間,還是自律空間均相對要狹小的多。主要表現為:(1)無論是商業銀行、投資公司、保險公司、證券公司,還是上市公司均存在國有股一股獨大的現象,仍然無法做到政企分開,企業不能實現完全的自主決策。無限的政府監管對這些市場主體的擠壓,致使它們能夠擁有的自主經營權十分有限,幾乎沒有自我發展、自我完善和自我約束的能力。(2)證券公司、銀行業金融機構、保險公司和信托投資公司實行分業經營,其業務范圍和種類必須在核定的范圍開展,不能自主地拓展業務,金融工具的創新也受到很大的限制。(3)行業自律組織除了為成員企業提供服務,基本上無法肩負起對成員企業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的職責。這種局面的形成在我國并不是偶然的,其主要原因是我國市場主體歷史上缺乏自律的傳統,在計劃經濟體制下,政府部門長于管制,疏于發展,習慣于用行政手段管理市場,不擅長依靠經濟規律辦事,計劃經濟運行機制的慣性在我國資本市場發育十多年的歷程中欲罷不能,陰魂不散,致使當前國內資本市場依然盛行非市場化運作的傾向。

三、資本市場監管、自律、自治的模式

資本市場由于政府管制與自律、自治各自所占比重不同,資本市場是以政府監管為主導,還是以市場主體自律、自治為基礎,還是實行政府管制與自律、自治有機結合將會形成不同的模式。各種模式是資本市場監管、自律和自治現實化的具體表現。在世界范圍內各國對證券市場的監管體制,主要分為集中型管理體制、自律型管理體制和其他介于二者之間的折衷體例。目前,我國資本市場所采用運作模式雖然屬于集中管理型,它在形式上貌似美國的監管體制,但是在實質上卻存在著很大的差異。

(一)美國集中監管模式。以美國為代表的集中型管理體制表現為,國家制定專門的證券管理法,設立全國性的專門證券管理機構對全國的證券市場進行統一管理。美國有關資本市場的立法和規章分為三級:一是美國聯邦立法,其中包括1933年的證券法、銀行法,1934年的證券交易法,1935年公用事業控股公司法,1939年的信托法,1940年的投資公司法,1949年的投資顧問法,1995年的金融競爭法,1999年金融服務現代化法,2002年的薩班斯—奧克利法案。另外,還包括證券監督委員會依照法律授予證券交易所、財務會計標準委員會、證券商協會等制定規章和自治規則。美國設立了直接隸屬于總統的證券集中管理機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獨立行使職權,對全國性的證券交易所制定補充規定。二是各州制定的證券、金融、保險和公司方面的立法。三是由自律機構如證券交券商、投資公司,以及證券的發行和交易實施全面的監督管理權。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將全國劃分為9個區,每個分區設立分區委員會,負責執行和落實管理政策與措施。美國在自由市場經濟,契約自由和企業自治理念的指導下,對資本市場監管的主要方式是注重上市公司等市場主體信息的披露,解決信息不對問題,增加市場的透明度;強化董事、高級經營管理者的誠信義務和管理職責,注重發揮資本市場對資本流動的自我調節作用,較少采用行政管制手段。因此,在美國無論是立法或是政府的監管措施都給市場主體實行自律、自治留有足夠的余地。

(二)英國自律型監管模式。自律性的管理體制則表現為,除了國家必要的立法外,政府較少干預證券市場,對證券市場的管理主要依賴于證券交易所和證券商協會等組織進行自律管理。英國在20世紀80年代之前,資本市場由自愿建立的行業、專業和社會組織自主監管它們帶有共同利益的事務,已形成自律性傳統。證券和投資委員會、證券交易所、職業機構和各類公司等一系列私人運作的組織,在沒有法定權利和不直接向政府官員負責或報告的情況下監督資本市場的活動。《1986年的金融服務法》改變了以往的狀況,使資本市場的組織和活動“在法律的框架內自律”。英國證券和投資委員會是一個私人公司而不是一個政府機構,其主席由財政部和英格蘭銀行任命,并借此對其政策施加影響。它必須按照1986年的《金融服務法》對證券市場行使監管權,沒有完全的自,當它不能發揮令人滿意的作用時,財政部可以取消賦予它的權力并親自行使這些權力。結果是在很大程度上,使證券和投資委員會具有半官方和半私人公司的性質。因此,于其說1986年之后,英國證券市場的管理模式是一種“自律模式”,不如說它是一種“共同管理體制”。英國1997年10月成立了金融服務監管局(FSA)被授予對銀行、證券、期貨以及保險業廣泛的監管權,更進一步強化了這種共同監管的體制。然而,英國自律的傳統仍然是資本市場運作的基礎,市場準入條件及資格、專業標準的確定,市場秩序的建立與維護繼續掌管在自律組織手中。只有出現自律、自治不能,或者不能湊效時,政府監管部門才出面加以干預

(三)我國政府主導資本市場的運作模式。我國自1998年11月國務院批準了中國證監會“三定”方案,確定其為全國證券、期貨市場的主管機關,到按照分業經營管理的原則,陸續成立了銀監會和保監會,完成了我國資本市場由多頭、分散、重復、交叉管理到集中、專門、統一管理的體系構架。在政府行政力量的大力推動下,我國的公司實務和證券市場只用了短短十幾年的時間,就走完西方國家花費了一百多年時間才經過的歷程,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不能不說是一個奇跡。但是,我國資本市場新興加轉軌的特點,也存在諸多先天不足的問題,例如,市場體系不完整、股市二元化,上市公司的流通股比例偏低,“國有股一股獨大”,商業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和上市公司等市場主體的獨立性差,法人治理機制不健全等問題。由于過去長期實施計劃經濟使政府擅長運用行政手段干預經濟活動,而采取法律手段和經濟手段管理經濟的經驗不足,企業和其他社會組織缺乏自律和自治的傳統。新《證券法》第8條規定:“在國家對證券發行、交易活動實行集中統一監督管理的前提下,依法設立證券業協會,實行自律性管理。”這一規定確立了我國資本市場“政府集中統一監管為主,并輔之心行業自律的運作模式”。目前,政府對資本市場的管理依然停留在管人事、管資產、管審批、管業務的層面,資本市場的運行過度地依賴于政府的監管。據有關部門統計,我國資本市場在改革開放的過程中僅證券市場已廢除的行政許可事項就有49項,但是繼續保留的行政許可事項仍然達54項之多。資本市場往往陷入一管就死,一放就亂,惡性循環的怪圈。這充分說明,我國資本市場動作的模式是一種“政府主導下,集中監管”的形式,市場主體對政府監管的強烈依賴,極難生成資本市場的自治和自律機制。近來,股市交易量不斷的下滑,市場缺乏可預期性,投資者對市場信心不足,券商大面積虧損,其中有一大批成為被托管、被拯救或倒閉的對象。盡管原因復雜,但是其主要的癥結不外乎出在監管的過多、過死,管理手段滯后、缺乏合理性與市場主體自律、自治功能未能充分發揮上面。因此,我國資本市場存在的問題不是要不要監管,而是如何把適當、合理的監管與企業和投資者充滿活力的自律和自治有機地結合起來。

四、監管、自律、自治在資本市場中協調效用的實現

一個良性的、理想的資本市場應該是一個公平、有序競爭的市場,通過必要的監管與自律、自治形成了良好的信用基礎,信息公開、價格真實,市場主體可以較自由的進入市場和退出市場,每一個市場主體按照自我判斷以自己的經營方式去追求利潤最大化,投資者利益能夠獲得充分的保護。為了實現理想資本市場的理念,我國資本市場未來發展的方向應當是:在加強監管的同時,促進市場主體積極主動地實施自律、自治,逐步放開管制,直至解除管制。擴大市場化的范圍,把本應由市場解決的問題,因擔心現在市場機制不夠成熟而放在行政管制層面加以處理的問題,必須逐漸地交還給市場來調整。

(一)監管、自律、自治協調的法律基礎

這句關于公平的格言。以新《證券法》為證,其內容依舊以強化監管為主線,無論是對上市公司、證券公司,還是對證券市場修改后的條款均大大的擴充了監管的范圍,增強了監管的力度,然而涉及自律和自治的規范依然沒有改觀。證券業協會對證券市場主體的資格、市場交易、違規行為的處理基本上沒有管理權,在證券市場的組織和運作過程中完全被邊緣化。這樣一部證券法就其精神實質和主要條款而言,早已因扭曲而淪落為一部“證券監管法”。這必然會使我國證券市場今后增強自律和自治功能帶來法律資源供給上的不足。無論是政府監管,還是企業自律和自治都必須具備合理性和堅實的法律基礎。我國政府為什么要對資本市場實行監管,當然是為了維護資本市場的社會公共利益,實現資本的經營效益。而決不是象有的人所說的那樣,中國政府干預在法理上有很強的理由,因為中國政府是所有人。“中國政府帽子轉過來就是所有人,帽子轉過去就是管理者”。我國資本市場運作不規范,一個很關鍵的問題就出在政府同時承擔著社會管理者的職能和所有都的職能,二者糾纏不清。有時它以所有者身份去行使社會管理者的職責,有時它卻又以社會管理的資格和地位去保護自己作為所有者的利益。角色的錯位使政府很難做到客觀、公證,有些問題就是由于政府管理管出來的,如果依法由市場去調節本來就根本不存在問題。法律調整社會經濟關系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法定主義調整方式,另一種是法律行為調整方式。法定主義調整方式要求當事人的行為必須符合法律概括的典型形態,否則,就屬于違法行為,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法定主義調整在立法上表現為強制性、禁止性法律規范。顯然,政府對資本市場監管依據的是法定主義調整方式所確定的強制性法律規范。政府對市場的監管必須依法行使職權,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的就是法律禁止政府部門去做的,政府不得濫用監管權。法律行為調整方式,即私法自治的調整方式,在立法上表現為任意性法律規范,即意思推定規范。當事人根據自己行為為自己創設權利和義務,當事人可以通過法律行為排除意思推定規則的適用,即當事人的約定優于法律的任意規定。只有當事人未作意思表示或者意思表示不明確的,才推定適用任意性法律規范。私法自治原則必然意味著“承認個人在私法的領域內,就自己生活之權利義務能為最合理‘立法者’,在不違背國家法律規定之條件下,皆得基于其意思,自由創造規范,以規律自己與他人之私法律關系。”資本市場的自律和自治必須以任意性法律規范為基礎,按照意思自治原則,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的,就是法律允許做的。然而,我國關于資本市場的各項立法,就其規范體系考察由于受重監管輕自律、輕自治思想的支配,強制性法律規范與任意性法律規范的比例嚴重失衡,許多本應由市場調節和市場主體選擇便可以有效解決的事項均被上升為法律的強制性規范,致使市場主體的自治和自律空間被極度地的壓縮。殊不知,“最嚴厲的法律是最大的錯誤或不公正”。

(二)政府監管的價值必須立足于對安全和效益的合理追求

正當的法律并沒有設計人們相互交往的細節,而僅僅創造其邊界。政府的正當職能就是透過創造出的市場秩序,讓個人可以借助浮動價格和利潤,最充分地利用分離的知識,以此促進社會成員間的合作。在對資本市場的監管方式上,政府應采用非現場監督和現場檢查方式實施監督。監督方式對市場主體及其活動的影響,決定著是否允許市場主體自治以及自治的程度如何。若對市場主體實行現場監督,無異于對市場主體自由的剝奪;雖然是非現場監督,但是如果對市場主體進行任意的、頻繁的現場檢查必然會嚴重地干擾企業的經營活動。因此,檢查是否必要,檢查的頻率必須從嚴、適度地掌握。政府監管應多注重宏觀層面,多應用法律和經濟的手段進行監管;監管對安全價值的追求不能妨礙市場主體對符合社會公共利益要求的自我利益的追求。監管主要是對市場主體外部行為的監督,不應涉及或盡可能少地涉及公司的內部事務,尤其不能妨礙其自主決策。監管應有助于強化上市公司、控制股東和高管人員的信息披露義務,防范系統風險,不代替市場交易主體作判斷,個體交易風險應通過市場主體的內控機制解決。對資本市場的管理應區別管制與監督,管制是對資本市場主體和行為的事前監督,它屬于行政許可的范疇,解決是否賦予特定市場主體某種權利,是否允許市場主體做出某種行為的市場準入問題;而監督屬于事后的督促檢查,它解決的是市場主體如何行為,行為的后果是不具有合法性和正當性的問題。為了提高我國資本市場的動作效益,資本市場未來的趨向必須是逐步放寬管制、加強監督、擴大自律和自治,堅持資本市場改革的市場化取向,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

(三)賦予資本市場主體獨立的地位、拓展其自律與自治的空間

資本市場的自律組織,主要有證券交易所和各種同業協會,如銀行業協會、保險協會、證券業協會、基金同業協會、會計協會和律師協會等,它們都是同業者為了同行業內部成員的共同利益,促進行業的發展,根據平等、自愿、互利原則,依法設立的非營利性社會組織。為了實現本行業的自我管理,在法律上必須賦予其社團法人的獨立地位和權威性。中國的實踐已充分證明了作為政府附屬物的行業協會,只能是強化政府全面管制的手段和工具,而決不可能成為促進行業成員自律發展的中間力量。新《證券法》就證券交易所而言,賦予并擴大了下列權力:(1)股票、債券和其他證券上市交易的核準權;(2)證券暫停、恢復和終止上市權;(3)停牌、停市權;(4)對證券交易的實時監控權;(5)信息披露監督權;(6)制定證券交易所的會員和證券從業人員規則的權利;(7)對證券違規交易的處罰權。自律、自治應是權利與義務的統一。首先,必須承認資本市場的參與者是獨立的權利主體,能夠以獨立的市場主體資格從事市場交易活動,在公平競爭中實現自己的合法權益。市場自律組織也必須是市場經營主體為了共同的經濟目的,為了成員企業的整體、長遠利益均衡、協調和可持續發展,按自愿互利的原則組建起來,既獨立于其成員,也獨立于政府的法人實體;其次,自律、自治意味著證券業協會、證券交易所和相關同業公會等自律組織必須依據法律、自治規則和公司章程自愿地履行義務、承擔責任,尤其,將自律作為承擔社會責任的有效途徑。資本市場自律組織能夠實現自律功能的前提是,它必須是成員自愿結合起來的,具有完全獨立性和權威性的法律實體。資本市場交易主體的法律地位和權利則必須獲得充分的尊重和可靠的法律保障。自律組織的自律功能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自我約束;(2)自我規范;(3)自我管理;(4)自我控制。我國雖然已經建立了各種與資本市場有關的同業協會,但是這些協會除了組織成員交流信息和業務培訓外,并沒有真正發揮對其成員的自律監管作用。即便是證券交易所在我國也缺乏應有的獨立性,它雖然在立法規定中是獨立的法律實體,但是它在實際活動中卻表現出對證監會很大的依附性,在外觀上猶如證監會規章、政策的下屬執行部門。咎其原因就在于法律幾乎把所有的監管職能均賦予了政府監管部門,根本就沒有為這些社會組織留下自律空間,由于缺乏必要的監管權和手段,自然無法發揮作用。我國《銀行監督管理法》第31條規定:“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對銀行業自律活動進行指導和監督。銀行業自律組織的章程應當報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備案。”該法對銀業自律組織僅有的一條規定,卻沒有賦予其任何權利,立法對銀行自律監管的忽視,從此可見一斑。我國無法開辟場外的證券交易市場,完善證券市場的分層體系,與缺乏證券市場的自律機制不無關系。自律性組織是場外市場存在的必要條件,我國證券市場的自律機構是交易所和證券業協會,但目前我國證券業協會根本不是監管者,且法律也未明確它的地位。場外交易的自律規則要充分發揮作用的前提是具備很好的職業準則和高度的自律,而目前我國并不充分具備這樣的條件,所以建立場外交易市場困難太大。

資本市場的交易主體實行自治是資本市場產生活力的源泉。作為獨立市場主體的公司必須具有獨立的意志能力,能夠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完善、自我約束;有自己獨立的法人財產,獨立的物質利益和獨立的責任能力;有權責明確,管理科學,激勵與約束相結合的治理結構和機制。在此基礎上,通過自身高效的經營活動,積極地開展公平、有效的競爭,才能不斷地實現自身利潤最大化。

五、幾點結論

在世界經濟一體化、全球化的背景下,為迎合世貿組織規則下世界資本市場日益激烈的競爭,我國資本市場在政府主導和推動下,經歷了十多年的艱辛發展后的今天,必須適時地轉向監管與自律有機結合的軌道。大力培植資本市場的自律力量,提高政府適度監管的效率,增強市場的靈活性和競爭力,最大程度地實現資本市場的經濟功能和法律功能。首先,必須明確劃分政府監管和市場主體自律和自治的邊界。凡是通過資本市場機制能夠解決的問題,應當由市場機制去解決;通過市場機制難以解決,但是能夠通過規范、公正的行業組織和中介機構的自律能夠解決的,應當自律解決;即使是市場機制、行業組織和中介機構自律解決不了,需要政府加以管理的問題,也首先通過事后監督去解決。即資本市場實行行業組織自律優位,政府有限監管,市場主體充分自治。其次,在資本市場立法方面必須適當地削減法律的強制性規范,確定政府有限的監管權力,擴大任意規范的比例,并使其系統化和體系化,為培育資本市場的自律和自治機制拓展應有的空間。第三,完善資本市場主體的治理結構和內控機制,強化董事、監理及其他高級經營理人員誠信義務,切實保護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第四,扶持和推動市場主體、行業自治組織自身的建設和發展,依法保持其獨立的法律地位,并賦予它們充分的自治和自律權,為資本市場發揮自治和自律功能創造條件。第五,政府應合理地處理好促進資本市場的發展與監督其運行的矛盾,不僅要促進多層次的資本市場體系快速的形成和發展,還必須通過卓有成效的監管手段的運用,平衡各種利益關系,維護公正、有序和有效競爭的市場秩序。另外,應該在觀念上明確促進資本市場自律功能的發揮也是監管部門義不容辭的職責。

[參考文獻]

〔1〕AdwinCannan,ElementaryPoliticalEconomy(London:Routledge-Thoemmes,1997),119.

〔2〕楊冠瓊。政府治理體系創新〔M〕。北京:經濟管理出版社,2000.

〔3〕(英)阿蘭?艾伯斯坦。哈耶克傳—市場經濟和法治社會的堅強捍衛者〔M〕。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3.

〔4〕鄭玉波。民法債編論文選輯〔C〕。臺北:五南圖書出版公司,1984.

〔5〕梁定邦。公司治理與律師〔J〕。中國律師,2001,(1):22-23.

〔6〕羅斯科?龐德。普通法的精神〔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

〔7〕李斯特。政治經濟學的國民體系〔M〕北京:商務印書館,1961.

〔8〕(加拿大)布萊恩R.柴芬斯。公司法:理論、結構和運作〔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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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始于美國的金融危機以驚人的傳播速度和破壞程度橫掃了全球。不同于以往爆發的經濟危機,這次金融危機的產生背景是資本主義已經發展到壟斷金融資本階段,因此為了更清晰地分析在新階段下爆發金融危機的原因和過程,避免和最大程度地降低危機造成的損失,首先有必要正確認識壟斷金融資本階段的特點,然后通過對此次金融危機爆發的過程研究,分析危機爆發的必然性,最后得出結論和啟示。

一、壟斷金融資本階段的特點

壟斷金融資本是對壟斷資本的發展。根據保羅·巴蘭和保羅·斯威奇的論述,壟斷資本主義的一個規律是剩余隨著這個制度的發展而在絕對數上和相對數上增長。為了吸收這些日益增長的經濟剩余需要開拓新的途徑作為消費和投資的補充,比如銷售努力、政府民用支出、軍事主義和帝國主義等,然而這些途徑都不能有效吸收經濟剩余,持續的生產過剩導致20世紀70年代滯脹局面的產生。于是在危機背景下,資本主義開始了由壟斷資本向壟斷金融資本的轉變。壟斷金融資本具有其鮮明的階段特點。

(一)經濟金融化

經濟金融化是資本主義發展的必然結果。資本的本性是不斷追逐剩余價值,但隨著機構成不斷提高,實體經濟的利潤率呈下降趨勢,這使得經濟剩余在實體經濟中找不到出路,而金融資本卻可以完全擺脫物質形態的束縛,獲得最大限度的自由權和靈活性,滿足其獲得價值增值的本性。于是,金融資本相對于實體經濟資本迅速膨脹。

(二)金融虛擬化

目前全球金融衍生品總值達到596萬億美元,是全球股市總值65萬億美元的9倍,是全球GDP總量54.5萬億美元的11倍。其中美國金融衍生產品總值占全球的50%以上,是美國GDP的25倍[1]。

(三)金融部門走向壟斷并在經濟中發揮重要作用

隨著金融體系的不斷發展,金融部門正日益走向壟斷,"1990年美國最大的10家金融機構只持有全部金融資產的10%;今天它們擁有的是50%。前20位的金融機構現在持有金融資產的70%——這是從1990年的12%上漲起來的。"[2]這些巨型金融機構在經濟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特別是當工業企業與金融機構組成"金融——工業聯合體"后,金融部門的定價權力顯著提高,金融的觸角滲透到經濟活動的各個方面,包括微觀層面的非金融企業通過融資獲得資金,企業利潤來源以金融業資本為主,和宏觀層面的金融部門相對于實體經濟部門利潤總量比重上升,國際間的經濟活動以金融資本運動為主,各國間實物和服務貿易居于次要地位。

(四)新自由主義占統治地位

由于主張國家干預的凱恩斯主義對滯脹問題解決乏力,新自由主義逐漸在理論上和政策上居于主導地位,其核心主張是盡可能減少國家干預,充分發揮市場對經濟關系的調控作用,實行自由化、私有化和市場化。其中,關于金融自由化的政策要求各國開放金融市場,實行外匯交易自由化,取消對金融的監管,使金融運作自由化。

二、壟斷金融資本階段金融危機爆發的過程

在壟斷資本階段,壟斷公司控制著市場運行和產品價格,這些巨型公司為了避免盲目的價格競爭損害各自利益,他們共謀確定產品的市場價格,在面對相同的價格水平下,各個公司通過削減成本獲得利潤。在這種運行機制下,產品的價格競爭是禁止的,而生產要素的價格競爭,尤其是勞動力的價格競爭卻明顯加強了,壓低工人工資成了削減成本的有效手段,于是利潤源源不斷地集中到壟斷公司手中,而工人面臨的卻是"工資崩潰",陷入"絕對貧困化"。這時的經濟產生了一對極為嚴重的矛盾,一方面,資本家手中積聚了大量剩余,并且這些剩余仍日益增加,他們希望通過新投資使這些剩余創造更多的利潤,即提供更多的供給;另一方面,工人受剝削的程度加深,身處"絕對貧困化"中的工人抑制需求,資本擴張的壓力遇到有效需求不足,形成了保羅·斯威奇所說的資本主義"過度積累的趨勢","這種過度積累的趨勢在成熟的、壟斷的資本主義中日益顯著,減少了增長率,并因此喚醒了經濟長期滯脹的幽靈。"[2]

為了擺脫滯脹困境,一種新的吸收剩余、創造利潤的方式迅速受到資本家的青睞——金融。金融本身具有高杠桿性,通過買賣金融產品,資本家可以在金融市場中迅速實現資本增值,輕松繞開實體經濟受到有效需求不足而產生的增值障礙,并且隨著現代銀行業的發展和不斷推出新型金融衍生物的刺激,再加之新自由主義極力消除資本流動限制,主張減少金融監管,金融成為資本逐利的追捧對象,并日益在經濟運行系統中發揮重要作用。

此時上文所述的矛盾似乎得到了有效解決,但他們沒有意識到,資本對金融的狂熱已經使整個經濟建立在一個巨大的金融泡沫基礎之上,一旦借貸某一方在某一環節出現問題,結果就是一系列連鎖債務危機和支付危機。在這次起源于美國的金融危機中,次級抵押貸款償付不足成為導火索,引發了美國的金融危機,然后迅速傳至全球,導致全球性經濟危機的爆發。

三、壟斷金融資本階段金融危機爆發的必然性

(一)金融泡沫急劇膨脹

在《資本論》中,生息資本的運動形式是G-G-W-G’-G’,其中G-W-G’部分是職能資本增值過程,可見生息資本與職能資本應是緊密聯系的。然而,隨著各種金融工具和金融衍生品的發展創新,以及現代銀行制度的不斷成熟,金融資本幾乎完全脫離了實際經濟,通過買空賣空的投機行為就可以迅速實現G-G’的價值增值,并且由于金融交易具有高杠桿性,資本回報率可以達到自身價值的數十倍至數百倍,這使得金融衍生品所形成的虛假財富急劇膨脹。 轉貼于

(二)新自由主義推波助瀾

新自由主義主張的自由化、私有化和市場化實際是為維護大資產階級的利益服務的,正如西方學者約翰·B.福斯特所說,"新自由主義根本不是傳統經濟自由主義的復活,而是日益表現為全球規模的大資本、大政府和大金融的產物。"[2]一方面,資本主義國家聲稱要取消對金融的監管,使金融運作自由化,但在面對金融損失時,他們則拋開了"市場化"、"自由化"的原則,積極救市,支持最主要的金融機構,并社會化這些損失,而在金融泡沫擴大時期,則恢復了不干預政策,放任金融泡沫無限膨脹,使企業充分獲利;另一方面,"效率優先"的新自由主義政策使社會貧富差距擴大,工人貧困化程度加深。對于這次金融危機的導火索——次級抵押貸款償付不足,很大程度上也是實施新自由主義政策的結果。

(三)資本主義基本矛盾依然存在并激化

經濟危機是人類社會生產關系內部矛盾的自我調整,因此,生產關系內部矛盾是經濟危機產生的潛在動因。壟斷資本主義的矛盾在于"它總是形成越來越多的剩余,可是它不能提供為吸收日益增長的剩余所需要的因而是為使這個制度和諧運轉所需要的消費和投資出路。……所以壟斷資本主義經濟的正常狀態就是停滯。"[3]壟斷金融資本雖然通過金融途徑對壟斷資本進行了部分修復,表面上解決了剩余的生產和吸收之間的矛盾,但從本質上分析,這種修復仍然是資本主義生產關系的內部調整,無法從根本上解決資本主義基本矛盾,不可能消除爆發經濟危機的必然性。事實上,在壟斷金融資本階段,資本主義生產過剩與有效需求不足之間的矛盾進一步加深了。因此,只要資本主義基本矛盾得不到根本解決,就會存在爆發危機的可能,而在壟斷金融資本階段,金融化帶來的危機將是更深刻和更長期的,"這是當前危機的最大可能結果"[4]。

四、結論和啟示

金融危機爆發的根本原因在于資本主義基本矛盾的激化,從壟斷資本到壟斷金融資本的發展只不過是對資本主義經濟關系內部的調整,無法從根本上解決資本主義基本矛盾。金融資本脫離實體資本迅速膨脹,產生大量金融泡沫,是資本主義生產關系下,資本逐利、尋找吸收剩余的途徑的必然結果,因此僅從金融角度探索解決危機的做法只能起到暫時延緩下次危機到來的作用,并不能消除危機爆發的可能性和必然性,在一定程度上還有可能引起其他形式的經濟災難。

不可否認金融部門在現代經濟條件下對經濟發展起到的促進作用,但這并不意味著可以放任金融行業自由發展,甚至取消金融監管,繁多的金融工具和金融衍生品表面上可以分散風險,但從這次危機中可以看出,這些創新實際上加速了金融泡沫的膨脹,因此,在金融監管中應該更加重視對金融創新的監管,確保金融行業健康發展。另外,隨著金融國際化趨勢的發展,資本跨國界流動已經成為越來越不可忽視的影響一國乃至全球經濟走勢的重要力量,如何在有效利用國際資本發展本國經濟的同時,抵御國際資本對本國經濟的沖擊應該是未來著力研究的重要課題。

新自由主義政策是為資產階級利益服務的,因此在借鑒西方發達資本主義國家的某些經濟政策時,要特別注意結合我國基本國情,避免照搬照抄,尤其要重視在社會保障方面的改革,防止貧富差距拉大,幫助低收入人群擺脫貧困;要重視促進經濟發展的動力問題,將促進內需作為經濟工作的核心,防止出現經濟增長的泡沫,確保經濟朝著健康的方向發展。

參考文獻

[1]何秉孟.美國金融危機與國際金融壟斷資本主義[J].中國社會科學,2010,(2):41.

[2]約翰·B.福斯特,羅伯特·麥克切斯尼.壟斷金融資本、積累悖論與新自由主義本質[J].武錫申,譯國外理論動態,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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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問題提出的背景

隨著經濟發展,交通方式日益多樣化,在北京這樣的大城市,人們出行時對出租車的依賴程度越來越大。在打車軟件興起之前,出租車司機和打車者之間存在信息不對稱。

這一背景下,隨著互聯網科技的發展,打車軟件應運而生。常用的打車軟件有滴滴出行、優步Uber、易道用車等,這些軟件大大提高了打車效率,實現了司機和乘客的雙贏。但近年來,這些軟件推出了“專車”與“快車”服務,它們憑借服務質量好、叫車時間快、費用少等優勢頗受乘客青睞。然而這些車并非都屬合法運營,很多推出“專車”的公司采用掛靠的方式規避交通部門的規范管理,即并不購買車輛,在與正規汽車租賃公司合作的同時,以私家車“掛靠”租賃公司的方式,招募私家車加入,一些本是“黑車”的車主,通過“掛靠”第三方租賃公司,簽訂勞務派遣合同,借機“洗白”身份,這給出租車市場和交通監管部門帶來了不小的壓力。

二、相關文獻回顧

我國打車軟件正式地興起并普及運用僅僅經過了幾年的時間,2008年打車軟件剛興起時,運營商對乘客和司機實行了諸多的補貼和優惠政策,快的打車和滴滴打車等公司紛紛斥資血拼以占領市場,引起了無序的競爭,這在學術界引發了不小的關注。自此與打車軟件相關的論文層出不窮,有分析打車軟件運營前景的、有對打車軟件經營模式進行探索和創新的、也有對政府監管提出切實建議的等等。繼燒錢競爭之后,“專車”成為出租車市場又一競爭熱點,滴滴、神州及Uber等各大巨頭紛紛進入,學術界對其的研究也緊跟時代變化。2015年5月7日,《人民日報》用幾乎一整版的篇幅報道和評論“專車”服務,首次引述專家建議:在鼓勵移動互聯網發展的大背景下,“在預約出租汽車許可中,允許移動互聯網企業整合個體司機”。專家學者不僅對專車運營之路進行了系統的探究,而且對“專車”的相關法律問題進行了探討。

在國外,抵制私家車靠邊打車軟件也是學術界的熱點問題。例如,2015年,歐洲多國出租車司機在旅游中心和商業區舉行罷工,敦促政府制定嚴格政策限制打車軟件Uber,因為其興起使得大量私家車進入出租車行業,影響了正規出租車司機的正常運營和收入。國外學術界在一定高度和特定環境下探究了打車軟件行走困境、分析了互聯網專車、提出規范打車市場。

三、理論分析

(一)信息不對稱

打車軟件的興起歸根到底是信息不對稱引發的“帕累托改進”。我國實行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市場自由尤為重要,依據《資本論》觀點,自由的市場必須是信息對稱、完全競爭、產權明晰、意思自治的。打車軟件的發展解決了兩大問題:一是打車者能與出租車司機直接溝通,減少了不必要的時間等成本;二是打車者可以自主選擇車輛,充分實行意識自治,最大程度地省時省錢。從這一層面說,打車軟件及 “專車”的出現,使得每個社會成員都能從中獲益,屬“公共優品”,具有正外部性,有利于達到“帕累托最優”。

(二)公平運營

專車的出現則在一定程度上破壞了市場秩序,引發了打車市場的不公平。2015年的第一周,沈陽、青島、南京三座城市分別發生不同程度的出租車停運事件,這樣的情緒還在許多城市的出租車從業者中蔓延。出租車司機們將主要訴求集中在了打車軟件上的專車上,稱私家車依靠打車軟件非法運營搶占了很大一部分市場,使得正規的出租車司機陷入困境。非出租運營車輛利用“專車”叫車軟件參與租賃運營是違規違法的,目前只有出租車才具備運營資質。

(三)法律空隙

虛擬網絡和虛擬運營商是近年來的“新寵兒”,以前我們多把視野放在了實體經濟的規范和管理上,對于手機互聯網終端的規范性遠遠不夠。例如打車軟件的“專車”服務,則是在一定程度上鉆了法律的空子。雖然近期,全國各地紛紛出臺相關的法律法規,嚴禁私家車利用打車軟件從事營運,倡導把國家公權力介入到對專車的管理中來。但我們在立法和執法中仍無經驗可循,需自己開創一套對非運營業務的車輛從事經營業務展開集中整治的辦法。

四、Y論與建議

(一)對于政府

北京市政府應出臺訂立更多關于規范打車軟件和規范車輛“非法營運”的政策措施,給打車軟件中的“專車”和“快車”定性,將之與“黑車”或是正規出租車區別開,讓國家公權力介入到對“專車”的治理中去,對已經被查處的私家車相關打車軟件公司展開調查,聯合公安、工商部門,對非運營業務的車輛從事經營業務展開集中的整治。另外,可從國外做法中汲取管理經驗,以保證市場公平運營,協調各方利益,且對于這一產業不能一棍子打死,要出臺一些標準,如準入標準和理賠標準等,并給予相應的市場扶持,使這個行業向著正規方向發展。

(二)對于打車軟件運營商

合法營運,堅決執行只有車價超過20萬元的中高檔私家車才有資格加入運營行列,這能相對的減少司機的犯罪率,提高乘客出行的安全性,且駕齡和車齡以及第三者責任險金額都必須達到一定要求,才能為其貼上“專車”標簽。打車軟件運營商應把眼光放得長遠些,不要只顧一時的金錢利益而喪失信譽,應積極應對國家對于“專車”的監管,積極配合交通部門調查,提高透明度,加快自我整肅,建立一套完善、合規的專車運營模式。

(三)對于出租車行業

對出租車司機而言,最首要的是改善服務態度,防止再出現拒載的情況,在一些方面向“專車”司機學習,提高在乘客心中的聲譽,以此贏得乘客的青睞。其次,可以用法律手段維權,對于一些私家車靠邊打車軟件即黑車形成的“專車”進行舉報。對出租車公司而言,應適當減輕出租車司機繳納的份子錢,在一定程度上減輕出租車司機負擔,讓其重新在打車市場上獲得競爭優勢。

【參考文獻】

[1]吉波.大城市出租車需求對策及經營管理模式研究[D].廣州:華南理工大學,2014.

篇(9)

隨著我國工業化、城鎮化進程的不斷加快,中部落后農村地區的大量剩余勞動力外出務工。雖然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頒布了相關的政策法規,使得這些農民工的子女有權利接受父母所在打工地方學校的教育,但是由于農民工自身社會經濟條件的限制,還是選擇將子女留守在農村老家,托付給年邁的父母照管。根據相關資料統計,截止2012年,中部農村地區的留守兒童已達550萬名。這些留守兒童遠離父母,大多數處于一種放養的狀態,無法接受到良好的教育,這已經成為不爭的社會現實。

這些農村留守兒童到底擁有什么樣的文化資本?“留守”對他們來說意味著什么?筆者在本文中將借助于布迪厄文化資本理論的視角進行相關分析,以期找出中部落后農村留守兒童無法接受良好教育的癥結所在,幫助他們走出困境。

一、布迪厄的文化資本理論

法國著名的社會學家布迪厄在其《資本的形式》一書中將資本分為三種形式:經濟資本、文化資本、社會資本。他認為孩子之所以所取得的成就不同,是因為他們所處的社會階層不同,所擁有的文化資本不同。由于教育的文化是統治階級的文化,因此在統治階級文化背景中長大的兒童被賦予了更多的文化資本,處于教育中的有利地位。“文化資本”是指借助于不同的教育行動傳遞的文化物品,是以作品、學歷文憑、名譽頭銜為符號,它不同于經濟資本,無法對其進行定量化操作,但卻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與金錢起著同樣的作用。[1]個體可以通過自己的親歷學習,獲得知識、技能,培養良好的素質和修養,從而獲得文化資本。在本文中,筆者所界定的家庭文化資本是指在家庭場域內,個體通過家庭成員之間的相互交流和實踐所積累起來的文化知識、文化技能、文化素養和文化商品等特定的資源。

二、留守兒童的家庭文化資本分析

對于中部落后農村地區的留守兒童而言,家庭和學校是他們生活的主要場地,也是他們文化資本的來源地。但是相比較而言,他們的大部分時間是在家中度過的,因此,家庭文化資本的缺失給他們造成了極大的影響。而中部留守兒童所占有的家庭文化資本的缺失主要表現在監管人文化水平低、教育投入少及學歷資格的缺失三個方面。

(一)較低的文化水平和教育期望

布迪厄將文化資本分為三種形態:第一種形態是具體的形式,指個體通過家庭文化背景、知識、技能等熏陶和教育所獲得的,并內化為自身的學識和修養,外在的表現是能力、信心、學識、修養等。[2]良好的家庭文化背景、知識、技能等對于孩子的發展有著十分重要的影響,而父母較高的文化水平與這些家庭文化背景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

這些中部落后農村的留守兒童,大多數是由祖(外)父母照管,他們的文化水平普遍偏低。筆者在本次的調查中,發現文盲或半文盲的(外)祖父達到調查人數的4%,(外)祖母達到調查人數的6%。由于(外)祖父母的知識有限,孩子在學習中遇到的諸多問題無法解決,再好一點的情況就是求助于高年級的哥哥或姐姐。交談中,筆者還發現了有這樣一個特殊的女孩子,她的語言表達流利,思維清晰,但是一起生活的祖父母是聾啞人,只能靠唇語和手語交流。因此,這個小女孩與同齡的小伙伴在一起的時間比較長,從同伴身上學習到更多的東西。在教育期望方面,大多數留守兒童的(外)祖父母沒有過多的時間督促孩子學習,他們往往教育孩子老實本分,踏踏實實地工作,將來能混口飯吃就行,對于孩子的教育成就沒有很大期望。訪談中,筆者聽到最多的說法就是,“我們家祖上沒有出過秀才,現在也不奢望孩子能有多大的出息”。由于親戚網絡中沒有較高的學歷,因此,他們并不要求孩子在學業上有多大的成就,這種保守的觀念與放任的態度,使得家庭沒有追求學業成績的氛圍,孩子在學業成就方面缺少父母及親人的期待與關注。[3]這樣缺少(外)祖父母的監管與教育,自然就不會有強烈的學習愿望。

(二)教育投入少

筆者通過與老師、同學交談,得知留守在農村老家的(外)祖父母每天都在田間辛勤勞作,他們沒有認識到良好的教育在孩子成長的過程中所具有的重要性。家中的經濟條件不是很寬裕,這些留守兒童從未參加任何特長補習班,連一些基本的學習、游戲用品都得不到。當問到留守兒童校外課余時間是怎樣度過時,孩子們的回答是和小伙伴玩耍或者是看動畫片。有一兩個孩子說自己有一本童話書,但是在小學低年級就已經讀完了。再好一點的情況就是有本作文書,除此之外再無其他。

文化資本的第二種形態是客觀的形式,具體地說就是書籍、圖片、圖書、機械、詞典等物質性文化財富,是現實可見的。但是個體即使擁有了這些客觀文化資本,如果不投入到具體的市場中去的話,那么也無法成為一種文化資本。[4]在信息化時代里,互聯網鋪天蓋地,電子學習工具更是生活學習的好幫手,必不可缺。然而,在這些物質性文化財富方面,調查結果令筆者震驚。在被調查的40人中,他們每人只擁有一本新華字典和一個數學計算器,再無其他任何學習工具。那些留守在農村落后地區的孩子大部分沒有接觸過已經普及的電腦,電子詞典等之類的工具書,這讓筆者覺得很不可思議。由于這些留守兒童監管人落后的教育觀念及在教育投入上比較少,落后農村地區的留守兒童很少有專門的圖畫書、故事書、彩色等,更不會擁有昂貴的智力開發玩具。在許多閑暇的課余時間中,這些留守兒童無法像城市中的孩子那樣參加各種特長輔導班,學習各種樂器和舞蹈。這樣一來,孩子的音、體、美等各方面素質不能夠健全的發展,更別說利用客觀文化資本提高競爭力了。

(三)學歷資格的缺失

一般而言,父母所擁有的文化資本總量,即家庭文化背景對于孩子在學校及社會所取得成功程度是成正比的。孩子的人生道路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其父母擁有的經濟和文化資本總量的多少。而相比之下,這些農村留守兒童沒有較高的起始點,很少有機會接受到優質的初級學校教育,進入一流學校接受精英教育,獲得較高的學歷,獲得較高的社會地位。然而,中部農村地區的留守兒童他們的父母學歷很低,除了接受父母微不足道的經濟援助(教育投資)外,很少有父母持各種高學歷的資格證書,很難從他們那里獲得學習上的幫助。

文化資本的第三種形態是體制的形式,是一種客觀化的、必須加以區別對待的形式存在。文化資本的體制形態就是個體將其掌握的知識與技能以某種形式(通常以考試的形式)正式予以承認并通過授予合格者文憑和資格認定證書等社會公認的方式將其制度化。它是一種將個體層面的身體化文化資本轉換成集體層面的客觀形態文化資本的方式。所以,體制形式的文化資本是一種介于具體化文化資本與客觀形態文化資本之間的中間狀態。[4]擁有較高學歷資格的父母,他們可以將學歷資本轉換為經濟資本,為子女獲得較高的學歷資本投入需要的金錢。不過,要使自己的孩子獲得較高的學歷資本光靠金錢投入顯然是不夠的。父母除了提供金錢等物質投資之外,還必須想方設法地為自己的孩子收集各種學習信息(尤其是考試有關的信息)。如果有必要的話,他們應該隨時準備投入自己的文化資本,親自輔導孩子學習的任務。而那些中部農村地區孩子的父母雖然也會全心全力地支持子女上學,總是強調“砸鍋賣鐵也要讓孩子上學”。但實際上,他們常年在外務工,僅僅為孩子提供金錢,很少關注孩子的成長,與孩子沒有進行有效的溝通交流,更別說是為孩子收集各種學習信息了。同時,他們的文化水平最高的也就是初中文化程度,很少擁有各種能夠證明自己能力的學歷資格證書。課改以后僅有的一點知識更是捉襟見肘,不能夠承擔輔導孩子的學習任務。另外,調查中還發現大部分父母不能客觀地對待孩子的成績:假若成績好,孩子會被極力地炫耀,十村八莊的人都會知道;假若成績不太理想,則會責怪孩子笨,不努力,較少有父母會考慮自己對于孩子學習帶來的影響。

三、結語

通過本文的分析,農村家庭文化資本與中部農村留守兒童的教育之間的確存在很大的關系。盡管國家頒布了法規政策,推行并完善了九年義務教育及開辟貧困生綠色通道等,使農村的基礎教育得到了較快的發展,使每個孩子在義務教育階段享有均等的入學機會,但是因為所擁有的文化資本不同,直接影響了孩子所接受教育的不同。因此,要想縮小城鄉之間的教育差距,提高農村的教育發展水平,就必須重視農村留守兒童教育,重視農村家庭文化資本的培育。

運用布迪厄的文化資本理論分析筆者本次的調查,研究中國中部農村地區文化資本的缺失對孩子教育的影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和作用。希望能夠引起社會、教育界的反思和關注。

參考文獻:

[1]朱偉鈺.“資本”的一種非經濟學解讀——布迪厄“文化資本”概念[J].社會科學,2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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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引言

住房問題既是民生問題也是發展問題,既關系到人民“住有所居”目標的實現,也關系到經濟增長的健康可持續,更關系到社會的和諧與穩定。1998年城鎮住房市場化改革以來,我國房價一直處于上漲態勢,尤其是2006年以來商品住宅價格逐漸偏離了城鎮居民的住房支付能力。國家統計局的《70個大中城市住宅銷售價格變動情況》(按月)顯示,2006年1月全國城市住宅銷售價格同比上漲5.5%。2007年1月~11月,70個大中城市房屋銷售價格同比漲幅均超過5%。房價歷經2008年的短暫回落后,繼續一路上揚。截止到2013年11月,70個大中城市中,同比價格上漲的城市有69個,下降的城市僅有1個;同比最高漲幅高達21.9%,最低下降僅為1.2%。全國房價的普遍上漲給我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帶來越來越大的負面影響。

城市住房價格普遍、持續上漲的原因何在?一些民眾將責任歸咎于開發商,認為開發商追求暴利的行為推高了商品住宅價格。然而,深入思考后就可以發現,彼此進行激烈競爭的開發商并不具備在全國范圍內將房價持續推高的能力和條件。也有部分學者將房價上漲的原因歸于住房需求過量。誠然,住房價格上漲部分地源于旺盛的住房需求,但是住宅價格是由需求和供給兩方面的因素共同決定的。除了需求方面的因素外,房價的普遍持續上漲也與住房供給成本的持續增加密不可分。而住房建設所用土地成本是住房供給總成本中占比最大的成本。地方政府追逐級差地租的沖動推動住房建設用地價格的上漲,進而推高了房價。因此,從級差地租角度思考房價上漲的原因及房地產業可持續發展的對策顯得尤為必要。

二、 兩種社會體制下級差地租的比較

首次提出級差地租概念的是威廉?配第,而級差地租理論的真正創始人則是詹姆斯?安德森。大衛?李嘉圖則將級差地租理論與勞動價值理相融合,進一步地研究地租問題。其后,馬克思在既有級差地租理論的基礎上,擯棄級差地租理論的不合理成分,吸納級差地租理論的科學成分,結合西歐各國尤其是英國級差地租的經濟現實背景,創造性地構建了資本主義級差地租的理論體系。

在馬克思關于級差地租理論的論述中,地租是土地所有權在經濟上借以實現增殖價值的形式,級差地租I和級差地租II是級差地租的兩種存在形式。級差地租I的產生源于兩個原因,一是土地肥力,二是土地位置。無論土地肥力,還是土地位置均會隨著經濟發展水平的改變而改變,因而土地產生的級差地租也會隨著經濟發展水平的改變而相應改變。資產階級的土地所有權壟斷、商品經濟、土地肥力不同,以及土地位置不同均是級差地租I產生的條件。與此相比,級差地租II產生的原因則是對同一地塊土地的連續投資。在馬克思的論述中,級差地租II的產生是在實行集約經營的條件下,在同一地塊上投入較多的資本,采用先進的技術和管理手段以提高總的生產效率,從而產生超額利潤。

社會主義中國級差地租的產生與資本主義級差地租的產生有相似之處,也有特殊之處。其一,社會主義中國級差地租與資本主義級差地租存在相似之處。在社會主義條件下,土地所有權的實現、土地使用權的轉讓、土地肥力和土地位置的差異等均與資本主義級差地租并無實質性的差異,只是在中國的現代化進程中,級差地租現實地表現為土地的溢價。諸多因素均會引致土地溢價(級差地租)的產生,比如說,土地資源的稀缺和土地二級市場供應的壟斷均會引致級差地租I的產生及增加,商品經濟的存在以及整個社會勞動生產率的提高均會引致級差地租II的產生及增加。其二,與資本主義下級差地租的產生相比,社會主義中國級差地租的產生有其獨特之處。中國級差地租是在中國土地所有制與社會主義商品經濟共同作用下產生的。(1)社會主義中國的土地所有制與資本主義土地所有制截然不同。資本主義社會的土地一般是由私人壟斷性占用。社會主義中國的城鎮土地歸國家所有,農村土地歸集體所有。所有權執行人不同,其權利行使的方式不同,級差地租也相應不同。(2)我國法律規定,農村集體所有的土地不能進入土地交易市場,不能直接用于商品房建設。只有地方政府經過土地征收將集體土地轉化為國有土地,才能用于商品住宅的開發建設。因此,征地是獲得商品房建設用地的唯一途徑,地方政府對土地建設用地供應具有壟斷性。(3)資本主義條件下,市場化程度較高,土地市場價格主要由市場決定。而社會主義的商品經濟脫胎于計劃經濟,市場化程度不高,土地市場、城市化過程中的土地增值程度受到的政府行政干預較多,或者說主要受地方政府控制。

三、 級差地租對房地產業發展的影響機制

我國地方政府控制著土地要素的流向與價格,影響著土地資源的配置效率與配置方式,影響著商品住宅價格的形成與走勢,對房地產業的可持續發展起著關鍵性的作用。具體而言,地方政府對級差地租的追求主要從以下三個方面影響著房地產業的發展:

(1)土地出讓金提高了住房的供給成本。由于我國城鎮土地歸國家所有,土地出讓由地方政府完全壟斷,房地產開發企業需要通過“招拍掛”方式向地方政府交納一定金額的土地出讓金才能獲取土地使用權。《中國國土資源統計年鑒》數據顯示,1998年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讓收入為67億元,2010年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讓收入躥升至29 109.94億元。同時,土地出讓收入占地方財政收入的比重在十幾年間發生了較大的變化。1998年~2000年土地出讓收入占地方財政收入的比重均在10%以下,而2001年~2013年平均占比超過了50%。由此可見,土地出讓收入日益成為地方政府財政收入的最重要組成部分。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讓收入(級差地租)大幅度提高了住房供給成本,抬高了住房銷售價格。

(2)房地產稅費提高了住房的供給成本。地方政府可以從房地產開發經營中獲取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附加費、企業所得稅、固定資產調節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印花稅、契稅、耕地占用稅、土地增值稅等大量稅收。通常情況下,上述12項賦稅占到房價的30%~40%,上述12項賦稅加上土地出讓收入占到房價的50%~80%。相比而言,歐美國家的房地產相關稅費與地價的總和僅占到房價的20%左右。橫向對比后可以看出,我國地方政府獲取的房地產稅費占比更高,由此取得的級差地租更高,由此增加了我國商品住房的供給成本,抬高了商品住房的銷售價格。

(3)囤積土地等操縱土地的行為影響到了房地產業的健康發展。房地產業的產業關聯性強,產業帶動性廣,房地產業的發展能夠快速推動經濟增長。目前,經濟增長程度是中央政府考核地方政府政績的重要指標。因而,地方政府非常熱衷于房地產業。土地供給數量基本保持不變,而經濟社會發展對土地的需求數量越來越多,所以土地資源會變得越來越稀缺。大型國有房地產企業通過囤積土地等操縱土地供給,壟斷土地二級市場,增加級差地租收入,從而在房地產開發中獲取暴利。由此可見,地方政府對級差地租的控制提高了住房供給成本,抬高了住房銷售價格。

四、 現行土地制度下地方政府土地供給行為及其根源

在中國現行土地管理體制下,城鎮土地歸國家所有,農村土地歸集體所有。我國城鎮國有土地所有權由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但是,土地所有權并不是由國務院實際行使,而一般是由地方政府行使,其現實表現為: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或劃撥由地方政府具體負責執行。由此可見,城市土地的一級市場實際上被地方政府所壟斷。在我國現行土地管理制度下,用于我國商品房開發的土地一般只能是國有土地,集體土地不能直接用于商品房的開發使用。具體而言,地方政府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后,再將其通過“招拍掛”的出讓方式出讓給房地產開發企業。因而,地方政府可以影響土地二級市場交易,控制土地出讓的數量、土地出讓方式,以及土地出讓價格。

我國進行分稅制改革后,地方政府的財政支出責任與之前相比沒有發生實質性的變化,唯一改變的僅僅是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之間的財政收入權限和范疇的變化。地方絕大多數的基本公共物品的供給仍然需要地方政府來負責,所以地方政府的財政支出壓力非常之大。為了緩解地方政府的財政支出壓力,分稅制改革默認了地方政府的預算外收入的存在。在分稅制改革之前,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按比例分成城鎮土地出讓收入;但是在分稅制改革之后,城鎮土地出讓收入幾乎全部歸地方政府所有。自從2002年“招拍掛”土地出讓制度實施以來,地方政府最重要的預算外收入來自以“招拍掛”方式出讓城鎮土地而獲得的巨額土地出讓收入。地方政府在土地出讓過程中往往采取非飽和的土地供應方式,按照一般壟斷廠商確定產量時的原則來確定土地出讓數量,以維持土地市場供不應求的狀況,以獲得最大化的預算外收入。

轉型期地方政府官員除了追求財政收入的最大化,其另一個效用目標是取得政治上的晉升。因而,地方政府會在任職期限內盡力完成上級政府下達的經濟發展指標,盡可能地促進經濟增長。分稅制改革后,與房地產相關的土地增值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契稅,以及與房地產業和建筑業相關的營業稅,均屬于地方財政收入范疇,地方政府逐步擁有相對獨立的利益結構和目標函數,地方政府發展房地產業的激勵和沖動被進一步強化。在此現實背景下,大力發展房地產市場以增加地方官員取得政績的砝碼成為地方政府的“理性選擇”。因而,如若地方政府以經濟增長為最大目標,則可能增加土地出讓數量,加大房地產開發投資,造成房地產開發土地供應過度的狀況。

五、 房地產業健康可持續發展長效機制的構建

在中國現行土地制度下,土地一級市場被地方政府實際壟斷。地方政府通過提高土地出讓收入直接抬高土地價格,以及通過增加房地產相關稅費間接抬高土地價格,以及國有房地產開發企業通過囤積土地等方式抬高了土地價格,獲取到盡可能多的級差地租,提高了商品住房供給成本,從而推高了住房銷售價格,推動了房地產市場的非理性發展。由此可見,地方政府的土地供給行為對于土地市場以及商品住房市場的健康發展影響巨大。科學定位房地產市場中地方政府的角色與職能,理順地方政府在土地資源配置中的作用,對于構建房地產業健康可持續發展的長效機制十分必要。

1. 建立統一的土地交易市場,打破地方政府對土地市場的壟斷。

(1)實現城鄉土地征用、流轉、開發使用的統一管理,確保不同所有權類型土地在土地市場上都能夠進行公開、公平交易,確保土地資源合理利用的交易價格與交易制度的形成與進一步完善;(2)合并地方土地一級與二級交易市場,建立省級土地交易中心,建立統一的、競爭性的土地市場體系,打破地方政府對土地市場的壟斷;(3)加大對地方政府土地交易行為的監管,限制地方政府在土地一級市場的圈地行為和在土地二級市場的賣地融資行為,消除地方政府自征自賣、私下轉讓、暗地劃撥土地的動機與行為;(4)保障土地市場上交易雙方權利與地位的平等,保障交易雙方責權利的統一,嚴厲打擊任何擾亂土地市場交易的違法違規行為。

2. 改革存量土地再開發模式,以市場機制決定土地資源配置。改革現行城鎮存量土地再開發的運作模式,引入市場機制替代原來政府作為主體統一收購統一出讓的模式。在符合城市規劃的前提條件下,城市存量土地可以由市場機制自行解決,由市場機制對土地資源配置起到基礎性作用。而政府不再直接干預土地資源的配置,而是具體負責制定每年度城市再開發實施的計劃、劃定城市舊危房改造范圍、掌控存量土地再開發建設的總體數量、確定土地用途改變后的級差地租地價,以及確定土地使用條件改變后的級差地租地價,并且定期將政府負責內容以及執行情況向全社會公布。

3. 規范土地征用制度,劃清土地征用的邊界與范圍。規范土地征用制度,劃清土地征用的邊界與范圍,明確政府以公共利益為目的進行征地和以商品住房開發為目的的邊界與范圍。將地方政府土地征用行為與土地交易市場進行有效銜接起來,同時實現地方政府的土地規劃行為與中央政府的土地監察行動進行有效互動起來。規范以公共利益為目的的土地征用行為,規范土地的征用、上市、交易、開發、監管等相關流程,完善“規劃權、決策權、執行權、使用權與監督權”相分離的制約機制,消除土地征用過程中的違法行為。

4. 完善土地儲備制度,消除土地謀利動機與效率損失

嚴格規定土地用途,規范土地使用、保護、回收機制,保障土地資源的開發利用與城市發展規劃相一致,防止土地市場失靈引起的土地資源錯配與效率損失。盡快出臺土地儲備相關的法律法規,嚴格禁止土地購買方囤地行為、操縱土地價格等違規違法行為,嚴格約束地方政府土地儲備行為,在源頭上消除地方政府和房地產開發商利用土地謀利的動機與空間。

5. 完善土地供應制度,確保土地出讓的“三公”。

(1)確保土地出讓的公開。為了確保市場進行理性選擇,政府應當及時真實地披露土地出讓信息,比如,政府應當制訂并公開每年度的用于房地產開發的土地供應計劃;(2)確保土地出讓的公正。制定規范的土地使用權出讓規則,約束房地產開發企業獲取土地的行為,引導房地產開發企業之間進行合理競爭,扭轉房地產開發企業之間的合謀行為,消除寡占型市場結構中的壟斷行為;(3)確保土地出讓的公平。為了維護土地市場的公平競爭,政府應當根據房地產市場的實際情況制定規范的土地使用權出讓程序與土地使用權出讓規則。

6. 完善政府管理體制,理順各方利益分配機制。完善政府管理體制,改變現有各政府部門自求平衡的資金運作狀況。完善現行財政分權體制(優化分稅制),減少地方政府對土地財政的依賴程度。統籌安排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對土地資源營運資本收入的分配比例,將土地收儲供應環節的利益鏈條與各部門建設資金籌集鏈條相隔離,。消除地方官員的設租行為,抑制地方政府供給土地的沖動,改變地方政府行為影響房地產一級市場的土地供應現狀。

參考文獻:

1. 馬克思.資本論: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2. 蘭宜生,郭利平.我國東中西部大城市土地出讓金體現的級差地租問題研究――以上海、鄭州、西安為例.中國經濟問題,2012,(1):59-64.

3.唐令芳.級差地租對城市房地產開發的啟示――以蘭州房地產市場為例.學術探討,2010,(11):384-385.

4.王國躍,李海海.級差地租、制度缺陷與房地產市場的非理性繁榮.當代經濟研究,2009,(5):62-65.

5.歐陽安餃.中國城市土地收購儲備制度理論與實踐.北京:經濟管理出版社,2002.

6.王洪春,王媛.評中國住房保障研究領域的理論誤區.現代經濟探討,2013,(10).

7.杜超.財政分權、政府行為與經濟增長.山東大學學位論文,2009.

8.朱媛玲.我國房地產市場價格區域差異的計量研究.吉林大學學位論文,2012.

9.肖淼.區域產業競爭力生成機制研究.復旦大學學位論文,2005.

10.石正方.城市功能轉型的結構優化分析.南開大學學位論文,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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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力資源與人力資本的關系

人力資源與人力資本在實踐中既相聯系又相區別。其聯系在于,二者都可以憑以換取一定的經濟收益。從會計學角度看,二者的區別在資產負債表中體現得非常明顯――人力資源的支出(例如勞動力的支出)通常作為商品的制造成本或管理成本在稅前列支,并以“應付工資”的形式在負債類科目中記錄,表現為企業對員工的債務,每月或每周以現金或轉帳的形式沖抵債務,表示一個周期的企業與員工之間的勞動力交易行為結束。而“人力資本”作為一種投資的形式,與土地、設備、資金并列,“人力資本”的出資方式在一些高科技產業中較為普遍。人力資本作為一種所有者權益,其所有者有權憑以參與期末利潤分配,有些學者稱之為所有者剩余的索取。

如果說人力資源是具有一定知識和技能的自然人,那么工資就是人力資源的市場價格,是凝聚在人身上的各種知識和能力的貨幣表現。人力資源資本化的目的就是要通過對人力資源進行合理開發和有效配置,實現價值增值,不具有增值價值的人力資源不稱其人力資本,其結果終究為市場所淘汰。人力資源轉化為人力資本的必要條件是交易的對象具有一定的知識和技能并且交易的雙方都認為具有增值的潛力,潛力的大小通過交易價格體現出來。因此,如果不是出于投機的目的,交易后為了充分發揮人力資源的價值,就必須對其進行再投資,為了增加一個人的生產能力而進行的投資就被稱為“人力資本化”。現實生活中最典型的例子如某音像公司推出某位歌手之前,通常對對歌手本人進行包裝,然后再推向市場;足球場上俱樂部總是注意購買一些有潛力的年輕球員作為培養對象,待其成熟以后再租借或轉讓。

二、人力資源為什么要向人力資本轉化

馬克思在其著名的《資本論》中已闡明:資本家發財致富的秘訣在于剝削工人的剩余價值。今天我們看來,剝削又分兩種情況,一種是勞資雙方認可的,或者說工人自愿的把自己的一部分價值讓渡給資本家,因為他們認為資本家能更有效的使用這些資源(包括人力資源);還有一種情況是非情愿的,即資本家用強制或欺騙的手段占有工人的一部分剩余價值。無論哪種情況,資本家占有剩余價值的目的無非有兩個,一個是用于擴大再生產,另一個是用于改善自己和工人的生活質量。這兩種欲望不僅刺激著資本家階層努力工作,也刺激了工薪階層由人力資源向人力資本轉化的需求。因為資本家和工人都是人,他們的欲望沒有什么根本不同。外國的工人和中國的工人對于事業和物質的追求也沒有什么根本的不同。既然資本可以帶來更多的財富,能夠更好地滿足人們對事業和物質的追求欲望,又有誰不愿意擁有更多的資本呢?

可以說是人的事業心和對物質的追求提出了人力資源向人力資本轉化的需求。

三、企業中層人力資源向人力資本轉化的需求

傳統的資本結構理論認為資本結構就是股權資本和債務資本,人力資本被排除在外。可是在我國企業實踐當中,當越來越多的人力資源管理問題擺在決策者面前時,很多決策者形成這樣一個共識:企業發展,關鍵還是解決人才的問題。尤其是在企業熬過了初創期資金匱乏、技術落后的生存危機,而進入企業職能分工更加細化、需要大量的專業人才來為企業整章建制出謀劃策的時候,人力資源的問題就更加突出了。集中體現在:如何吸引企業所需的人才,如何培養人才,如何留住人才,如何消除企業內部人才之間由于競爭帶來的負面效應而發揮他們的專長。這一系列的問題都是企業決策者必須要解決的。這就使得激勵機制問題上升為公司治理的范疇。

然而,當前我國學者在應用西方現代管理與經濟學理論來解釋我國企業實踐中人力資源資本化問題的時候,講企業高級管理人員的所有者剩余分配問題講的多,對企業中層管理人員的所有者剩余分配問題講的少;對于加強企業家等高層管理人員在企業中經營權與所有權統一講的多(例如高層管理人員的薪酬、獎金、股票、期權等),對企業中層知識與決策權的統一講的少;在企業內部,決策者對發揮中層管理人員自覺性和主動性講的多,對在企業內部建立針對提高中層管理干部管理水平的科學的宏觀和微觀激勵機制卻講的少。事實是,企業中層管理人員承擔著承上啟下的重要職責,普遍在外部工作環境相對惡劣的條件下擔負著沉重的工作壓力,所謂“既動手,又動腦”;通常情況下,企業高層管理人員只要“動腦”去考慮一些戰略性的問題,而基層工作人員只要“動手”執行一些操作性的事務就可以了。據最近對山東省30家大型民營企業5個主要職能部門(財務、信息、人力資源、生產、技術)的調查結果顯示,96%的企業中層認為工作壓力過大,工作得不到上下級的支持,工作推動阻力過大;88%的企業高層也認為企業中最辛苦的是中層。在這種情況下,研究企業中層管理人員的投資與培養問題也就具有非常現實的意義。

四、企業中層實現人力資源資本化條件

實踐證明,企業中層的工作是維系企業生存發展的基礎,是聯系企業戰略與戰術實施的關鍵環節,企業中層干部的自我完善和來自企業的培養相結合是企業中層完成從人力資源向人力資本跨越、實現企業與個人發展雙贏的根本途徑。

達到上述目標,必須具備三個基本條件:

(一)企業中層管理人員首先應當具備企業發展所需的知識和能力

企業中層管理人員所具備的有利于企業發展的知識和能力是對企業有價值的資源,這些知識和能力來源于社會的教育。無論是初次進入企業工作的學生,還是跳槽的老員工,這個知識積累的過程是需要個人在進入企業之前要做的工作。根據現代不完全合約理論,當一個人還沒有和企業簽訂工作契約的時候,他們的知識和技能還不能轉化為資本。[1]因此,這個階段只能是人力資源的儲備階段。教育在這個階段充當了重要的角色。無論是在學校被動地接受知識還是通過社會實踐主動地去獲取知識,提高技能都是一種接受教育的形式。教育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是通過教育形成人力資源并最終形成人力資本而產生的經濟增長。雖然這個過程是比較漫長的,但對于大多數立志成為職業管理者的人來說,對教育的長期投資符合他們的個人理想和價值觀。據統計,目前我國70%以上的企業中層干部都具有大專學歷,或接受過高等教育,就受教育的時間和花費金錢來說,他們都遠遠超過基層員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研究結果表明,勞動生產率與勞動者的文化程度呈高度正相關關系。與文盲相比,小學畢業可以使勞動者提高生產率43%,初中生可以提高108%,大學畢業可以提高300%。雖然教育不一定能把每個人都培養成富翁,但教育可以培養具有專業知識的職業工作者。受教育的過程就是以備未來之需的知識和技能積累的過程,沒有這個過程或者積累不夠豐厚,人就不可能保證持續的成為企業所需的人力資本。

(二)企業中層管理者進入企業后應當注重社會資本的積累

這里所說的“社會”首先是指企業內部。20世紀80年代至90年代,美國學者科爾曼、普特南等先后提出了社會資本理論并將社會資本理論作為人力資本理論基礎上的理論發展加以闡述,顯示了學術界對一國經濟與社會發展中的人際關系的重視,深化了舒爾茨教授關于人力資本理論中人與經濟發展的關系。按照普特南的定義: 社會資本是指社會組織的那些可通過促進協調行動而提高社會效能的特征,比如信任、規范及網絡。科爾曼則從社會資本的功能角度指出:許多具有兩個共同之處的主體,它們都由社會結構的某些方面組成,而且它們都有利于行為者的特定行動。皮埃爾?布迪厄認為,社會資本是真實或虛擬資源的總和。[2]對于個人和團體來說,由于要擁有的持久網絡是或多或少被制度化了的相互默認和認可關系,因而它是自然積累而成的。詹姆斯?科爾曼從學理上對社會資本給予了全面的界定和分析。科爾曼認為社會資本具有兩個性質:一是社會資本具有不可轉讓性;二是對于收益者來說,它不是一種私人財產,更具有公共物品的性質。[3]埃莉諾?奧斯特羅姆認為,社會資本是關于互動模式的共享知識、理解、規范、規則和期望,個人組成的群體利用這種模式來完成經常性活動。它包括家庭結構、共享規范、規則體系等。[4]中國學者認為社會財富的增長是社會的組織關系構成的群體作用的結果,也是基于社會交往網絡基礎上形成的社會心理關系作用的結果。[5]總之,中外學者都提出了在人力資本發展過程中的社會關系的重要性。

實踐中,企業決策者特別鼓勵部門之間、團隊之間、個人之間進行積極主動的溝通,客觀上要求減少通過組織正式溝通渠道傳遞信息所帶來的成本。社會是系統的社會,企業也是一個由各職能單元組成的系統,每個部門的管理人員只有學會系統思考,在關注本職工作的同時,也注意考慮同其他部門的協同,這樣思維更全面客觀,工作執行起來也就更有助于避免人為阻礙。

可以說,社會資本理論的提出是人力資本理論的深化和補充,更強調了人力資本的系統性和社會性,從群體、團體、社會更廣泛的層次上闡述了個人應當具備什么樣的知識和技能,企業應當從哪些方面培養人才,這契合了我國當代企業發展的進程,對指導我國企業實踐,改進和提升企業中層管理水平,提升員工個人的人力資本,最終實現向高層次管理人員的角色轉換具有很強的針對性。

(三)賦予中層管理人員與其知識相適應的決策權

現代企業制度理論在論及決策權時,關注的焦點是企業固定資產出資者和貨幣資產出資者或者以某項專利權出資的股東或者具有高層管理經驗的高層管理者這個層面,而企業中層的決策權分配問題只是從屬地位。從我國現代企業改革的現狀來看,可以理解。然而現實問題是客觀存在的,那就是企業的正常運轉離不開中層管理者,他們工作的效率和效果直接影響著高層改革的效率和效果。事實是企業中層知識與決策權嚴重失衡,企業中層普遍不具備諸如本部門直接下屬的人事任免權、績效考量權以及財務分配權,尤其是在民營企業,甚至某些高層管理者也不具備這些權力。根據知識與決策權匹配的關系理論,同一層次的知識與決策權匹配有助于工作效率的提高。企業中層決策權的缺失使團隊優化組合成為一種理想而不能付諸于行動。結果導致“由于外部性的存在,合伙制團隊通常缺乏效率。”[6]也就是說,監督人與團隊之間的層次距離越大,“隔靴搔癢”的可能性越大,監管效率低下導致員工工作產生僥幸心理從而降低工作效率。既然承認知識是一種資本(與員工簽訂合約),那么這種知識的持有者本人就應對其擁有所有權,并擁有與之相匹配的決策權,為什么同樣的原理在高層管理者是適用的,到了中層就不適用了呢?中國社會科學院趙農教授在他的論文“權威關系的形成與企業性質”中論證了權威關系在初始配置過程中資本雇傭了勞動的觀點。[7]這一結論揭示了企業中層知識與決策權不匹配的本質原因就在于,在企業中,還沒有建立類似高層管理者的利益分配機制,加之其他一些外部因素的不確定性,導致了在企業中層管理者的知識與決策權無法匹配,客觀上形成了“窮者恒窮、富者恒富,企業中層無法實現從人力資源向人力資本跨越”的局面。

當然,實現西方知識與決策權的統一理論的提出是有社會基礎的。美國企業中的集權管理模式是在推行工作標準化的基礎上形成的,日本企業中的分權模式是在知識高度專業化的基礎上形成的,而且美國和日本國內均具有高度發達的高等教育和職業培訓體系,這為他們提供強有力的人力資源保障。[8]而我國企業改革還處于探索階段,相關法律還不健全,還沒有形成規范化的管理模式,專業化的人力資源市場還未形成,國際高新技術進入壁壘一時難以攻破,這些都制約著企業管理水平和管理理論的發展和進步以及企業中層從人力資源向人力資本的順利過渡。但切實可行的措施是:在實踐中給予中層管理者一定的考察期,一旦人選合適,就應果斷得授予其相應的決策權,促使其完成本職責范圍內的人員優化組合,明確本部門的工作目標、工作流程、崗位規劃、績效獎懲,最終實現企業整體人力資本收益的最大化。

參考文獻

[1] 劉漢民合約、資本結構與控制權的配置J理論學刊2003(5)

[2] 包亞明布迪厄訪談錄文化資本和社會煉金術 M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

[3] 田凱?科爾曼社會資本理論及其局限J社會科學研究2001(1)

[4] [美]埃莉諾?奧斯特羅姆社會資本?流行的狂熱抑或基本的概念J經濟社會體制比較2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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