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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我國建筑市場不規范行為仍然存在,拖欠工程款、墊資施工、陰陽合同、肢解單位工程、造價一次包死的中標工程,結算時砍一刀等建設單位的不規范行為嚴重影響著建筑市場秩序,給建筑施工企業的經營和競爭力的提高帶來較大影響。另一方面,建筑用鋼材、水泥、銅等建筑材料價格波動較大,直接影響了企業工程成本,尤其是對造價一次包死的項目影響更大。一些改制后的施工企業在管理上與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仍存在差距,粗放型管理的影響還較深;還有一些企業管理層次較多、管理手段較落后、施工技術層次較低。
以上這些因素直接造成建筑企業存在合同管理、投資、融資、墊資、拖欠工程款、施工等多方面的風險,而內部審計是有效控制風險的手段之一。目前我國很多大型施工企業都設置了審計機構,以更好地為管理服務。但由于我國內部審計剛起步,還不是很成熟:(1)內審工作在管理和經營領域深入不夠,多數停留在差錯防弊的一般水平或層面上,使審計成果利用價值不大。(2)在審計方式上,仍然以事后審計為主,并非是富有建設性的經營審計;審計手段單一,使內部審計監督缺乏有效性;審計程序簡單,取證不到位加大了審計風險。(3)內部控制制度執行力度欠缺,項目管理規章制度流于形式,一些企業管理層沒有把內部控制放在整個企業經營管理的策略高度來考慮。
現代內部審計具有經濟監督、效益評價、決策服務、間接管理等多方面職能,當前施工企業的內部審計最主要的一項職能就是經濟效益審計,。
一、實施內部效益審計的必要性
現階段,許多大型民營和國有施工企業通常采用的是“三級管理三級核算”的組織管理模式,從低到高依次為工程項目經理部,工程施工分公司,總承包公司。集團公司為利潤中心,工程公司為成本費用中心,項目經理部為責任成本中心,機制上按責權利效統一原則,形成全方位、多層次、多形式的經濟承包責任制。其基本考核模式為:項目經理部、分公司實行集體風險抵押承包,即“包實基數,確保上交、超額獎勵、虧損受罰”。經理部實行“項目總承包合同書”和“年度經濟承包責任狀”。分公司按工程項目施工合同工期實行經濟承包責任制和“年度經濟承包責任狀”。項目經理和分公司經理作為承包代表人、重獎重罰。其獎罰標準同整體承包效益和個人業績掛鉤。
為了使責任制落到實處,就必須堅持實行效益審計、成本跟蹤核實、項目解體終審、責任制自評、互評和縱向、橫向交錯考核等辦法,力求承包合理、成果真實、考核嚴明、獎罰兌現。
工程項目的內部效益審計就是施工企業內部通過制定適應項目管理目標審計方案,對其所屬工程項目實施的、以促進工程項目部完善內部管理,幫助項目負責人更好地履行經營受托責任,提高項目的盈利能力,防范經營分險為目的的一種全面的效益審計形式。它是施工企業經濟活動的再監督,是內部控制機制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其審計目標隨著項目不同階段而異,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評價合同管理的有效性。合同簽訂、履行、變更、終止的真實性、合法性以及合同對整個項目投資的效益性;合同執行中的變更管理,審計項目單位是否掌握和運用索賠技術。
2.評價成本管理的有效性。審計項目單位在施工項目成本的預測、計劃、動態控制、核算和分析是否真實、完整和有效。
3.評價質量管理、安全管理、進度管理的有效性。
4.評價信息管理的有效性。審計和評價項目單位預算計劃、物料管理、財務系統的信息使用效果。
二、施工企業內部效益審計內容
根據建設項目長期性、階段性的特點,可以把內部效益審計分為三個階段:即項目投標(事前)、施工中(事中)和竣工后(事后)的經濟效益審計。
1.項目投標決策內部效益審計。主要包括:參與標前評審,評價承接項目的可行性;參與預算分割制定,評價項目績效考核指標的合理性和實施的可行性;審查標底編制的合規性和標書制作的完整性,規避投標風險。在實務中,審計部門對其單獨立項審計情形并不多見。
2.建設階段內部效益審計,實質上是核實建設項目的成本造價。重點關注內容為:(1)工程量的真實性審計,即包括實體工程量和實際消耗量的大小,主要是驗證其提供資料的真實程度。(2)材料使用情況的審計,即施工單位是否真實采用所列材料的規格和數量等情況。(3)對影響造價的材料價格簽證等有無按施工合同要求辦理。(4)審計工程質量,即其是否按照合同約定采取相應的質量保證措施。(5)審查建設項目資金到位情況、建設單位支付工程款的情況及有無擠占、挪用、轉移現象。(6)通過審計,提出合理索賠的可能性,根據同期施工日志,對索賠事件的起因和責任歸屬進行劃分,按索賠程序,收集充分適當的索賠證據。(7)在建設項目結算階段,重點檢查影響項目成本的事項,如材料市場信息價格的變化、補充合同、工期執行和工程質量控制情況等。
3.竣工后內部經濟效益審計。竣工后內部效益審計通常是在中介機構出具《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核報告》后,在財務收支真實性審計基礎上對項目整體績效目標完成情況進行總體審核和綜合評價。在這個階段,內部效益審計側重點是影響最終績效激勵兌現的量化指標的審核,如項目收入支出的真實性、完整性的確認;項目外債情況及真實性確認,同時對項目管理控制目標的實現情況進行項目后評價。
在各個階段,對項目的整體完成情況進行審核分析,特別是對利潤等績效需考核的目標完成情況進行審核分析,并依據效績考核辦法,出具內部效益審計定量指標評價報告;對工程項目施工管理過程中工程質量、施工進度、材料、安全、現場管理等進行控制的有效性、完整性進行內部控制測試,并出具內部控制評審意見;在財務收支真實性審計基礎上進行產值分析、利潤分析、風險分析,出具項目中期控制預警報告,以達到過程控制,目標管理。
三、內部效益審計的具體審計步驟
內部效益審計實施過程就是實現項目審計目的的過程,其實施主體是總公司層級的內部審計部門,傳統的財務收支審計只是項目審計的一部分,而對影響工程成本的施工組織方案、材料物資供應、施工機械的配置與調度、分包工程成本等重要因素的審計,需要工程技術、經營計劃、物資及審計部門本身等多部門參與。內部效益審計過程一般為:下達審計通知書,制定審計方案,組織實施審計,編寫審計報告,交換審計意見等。
工程項目審計實施時要充分考慮審計目的對方案的要求,在編制審計項目實施方案時,要按照《內部審計程序規范》和《內部審計制度》,制定符合具體審計目標的適當的審計程序。
以工程項目建設階段內部效益為例,其主要審計程序的設計是在確定成本費用為重要效益指標審計內容的基礎上,通過設計查證分析表單,引導內部效益審計方向,并使現場審計取證表單成為內部效益審計報告的主要組成內容。
1.總體審計方案中量化績效指標的審計。以系列查證分析表單為線索,工程項目建設階段內部效益審計以成本費用為重要審計內容,在工程結算收入較為確定的情況下,主要以分析影響效益的關鍵因素為重點,對工程項目施工組織,人、財、物的供應,機具的配置等等進行分析。
2.施工企業內部效益具體審計程序和審計表單舉例。以《分包工程成本控制表》為例,審計表格的設計是為了最終反映審計成果,通過履行相應的審計程序,對審計表格中的數據進行確認。在大量存在分包工程的情況下,重點加強對分包工程的審計監督,對人工、材料、機械等結算價格的審查,是內部效益審計重點關注內容和必須履行的審計程序。通過選擇或制定審計所需管理表單,在審計相關數據基礎上,記錄并分析相關數據。
3.分包工程成本。一是抽查分包工程款撥付單,檢查撥付單的簽發是否經過授權批準,分包工程撥款匯總表是否經過適當人員復核,是否正確及時入賬。二是抽查分包工程材料發出及領用的原始憑證,檢查領料單的簽發是否經過授權批準,材料發出匯總表是否經過適當人員復核,材料單位成本計價方法是否適當,是否正確及時入賬。再以《消耗主要材料差價分析表》為例,材料費一般占整個工程造價的70%以上,因此對主要材料的審查就顯得尤為重要。通過工程預算與財務數據的對比分析,采用雙因素分析方法,確定分別由價格和數量引起的偏差幅度。在價格審查上,可以通過查證材料購買合同及發票,詢問對方單位及對比市場信息價等具體的審計程序,來發現材料價格的真實性和合理性。在數量分析上,主要審核材料進出庫的內部控制、材料使用有無浪費、材料采購數量有無超預算、材料采購計劃合理性。
工程項目建設階段內部效益審計除了測試內部控制制度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外,還應深入到影響項目業績及經營風險的每一個環節。在查證被審項目的收支基礎上,對財務管理數據加以分析對比、評價其是否節約,是否有效利用人力、物力和財力,是否達到預定的目標和預期的效果,從中發現問題,提出提高經濟效益的措施,促進項目部改善經營管理。施工企業內部效益審計中有關安全、項目質量、項目進度等管理控制重點的審計,主要通過實施過程控制測試實現。重點是關鍵控制程序和關鍵控制目標的測試,其中審計表單的設計應與各項管理目標一致。
特別需要提出,目前企業在墊資及甲方拖欠工程款方面風險最大,因此將建設過程中的索賠事項作為內部效益審計的關注內容,并制定具體審計程序,規范審計取證工作,是內部效益審計出現的一個新的內容。
四、內部效益審計報告
包括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人工費、機器儀器設備購置費和設備安裝費、材料費、燃料費、無形資產鑒定驗收費、人員培訓費等與技術創新項目直接相關的支出。
2.因客觀原因
企業需要對項目的目標、進度、經費進行調整或撤銷時,應當提出書面申請,經管理中心審核,報科學技術部和財政部審批后,方可執行。
3.確保創新基金安全使用
未經基金領導小組辦公會議審批,不得將創新基金向他人提供擔保等等。
二、審計具體來說,創新基金使用的效益性審計應包括如下幾個方面
首先遵循事前、事中、事后審計相結合的原則。以形成一個控制的閉環系統,有效地保證基金項目建設目標的實現。
1.事中審計是指對基金項目的跟蹤審查
采購過程的審計,即對建設項目的各種工具、設備、基礎設施或其他部分的購置情況進行審查;進度的審計,即審查項目各階段的執行效率如何。開展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效益審計的目標,應是在評價合規性基礎上,對項目建設中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做跟蹤審計。發現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及時糾正。在確保資金使用真實、合規性的基礎上,效益審計更應加強對資金的使用是否達到預期的效益進行審計。因此開展效益審計,要以財務收支審計為基礎,以資金流向為主線,通過效益審計,檢查有關政策的落實情況,促進資金的合理、有效使用。
2.事后審計
是指對基金項目建成后是否達到了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的預期效果進行的審計。這些效益都是在項目建成后的投產運營過程中實現的。項目建成投入運營后,管理得好,預期效益得以實現;反之如果項目不能正常生產運行,就會影響其效益的發揮,造成資產閑置浪費,甚至報廢毀損。開展創新基金項目效益審計,調查已建成項目的運營狀況,分析不能達到預期效果的原因,從項目建設管理體制、投資體制及運營機制等宏觀制度方面提出審計建議,促進基金項目預期效果的實現,并建立起嚴格的投資決策責任追究制度。
2.會計審計工作影響企業資金的利用效率審計工作是對企業資金管理狀況實施的審核,通過有效的審計能夠為企業提供準確的數據,幫助企業領導者明確企業建設實際,從而根據審計數據做出準確的決策,減少浪費,提升資金的利用效率。
3.會計審計工作影響企業的整體實力會計審計工作是經濟監管的重要環節,能夠有效彌補企業財務工作存在的漏洞,完善管理措施。隨著企業形式的不斷豐富以及企業經濟行為的多樣化發展,其經濟活動涉及的內容越來越多,加強審計效率能夠從企業采購、生產、經營等各個環節入手,為企業決策提供科學數據,從而最大限度的降低經濟損失,提高企業的整體競爭力。
二、加強會計審計工作精確性的有效對策
1.提高企業職工對會計審計工作的認識想要從根本上提高會計審計工作的精確性,就要完善企業全體職工對審計工作的認識。具體而言,企業要加大宣傳力度,幫助企業職工了解審計工作的重要意義及其對企業經濟效益的影響,在實際工作過程中做好教育。企業領導者更是要積極了解審計工作的情況,做好上行下效的工作,讓企業所有人員對審計行為和會計行為進行監督,發揮全體員工的功效.
2.拓寬會計審計工作的工作范圍由于企業工作內容的逐步增多以及管理事項的多樣性,企業的財務管理和會計工作需要管理的項目愈加多樣,以往的會計審計工作不夠全面,審計內容不健全。對此,企業審計部門一定要不斷擴寬審計工作的內容,完善監管環節,細化審計的各個方面,從而細化責任制,提高工作效率。
3.加大資金投入,構建單獨的審計部門眾所周知,審計工作是企業經濟管理最重要的環節之一,是約束企業經濟行為的主要手段。為了切實提高審計工作的效率,企業一定要加大資金投入數量,建立單獨的會計審計部門,不能將審計工作與財務管理工作分開進行,形成嚴格的監管。與此同時,企業還要完善設備建設情況,加大資金投入,引進現代化的審計設施,發揮科學審計。
4.提升會計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會計審計職工是提高企業審計精確性,減少資金浪費的基礎。企業一定要做好員工選拔工作,選取具有較好審計能力的職工進入企業,制定完善的審計工作體系,定期組織員工進行培訓,加強他們的職業素養和技術能力,能夠利用現代化手段實施監管。在此基礎上,企業還要做好會計審計人員道德的培訓,提高他們的職業道德素養和對崗位的熱愛之情,為企業經濟效益的提高作保障。
某企業內銷主要通過水運、汽運、鐵運三種方式。在運輸方式的選擇上,同時存在3種運輸方式,水運、鐵運、汽運的地區:北京、天津。對于存在多種運輸方式的地區,最不經濟的運輸方式依然占有一定比例,造成運輸成本增加,一定程度降低了產品的競爭力,不利于成本控制。內部審計部門分析,如該企業能完善作業流程,物流部門、銷售部門和生產部門建立數據共享機制,合理安排生產、銷售與物流交期,將2013年1月至9月最不經濟的汽運量占全部北京片區運量的13%、天津片區的18%,全部轉化為水運,預計約有164萬元的成本節降空間。
(二)裝載率水平
查核某企業外銷CIF貿易模式下海運主要航線20尺貨柜(以下簡稱“20GP”)裝載率發現,2012年度20GP平均裝載率為20.03噸/箱,2013年1月至9月平均裝載率為19.55噸/箱,裝載率呈下降趨勢,未達到最優化的配柜。內部審計部門分析,產、運、銷協調,在滿足客戶需求前提下,提升集裝箱裝載率,以期降低運輸成本。若近洋航線2013年1月至9月20GP平均裝載率提升至同期平均裝載率20.03噸/箱,以2013年1月至9月20GP平均運費910美元/箱,預估可節降運費約105萬美元。
(三)零擔運輸的控制
經查核,某企業2013年3月通過對公路運輸長短途7條線路招投標,其中南方回程、北方回程、兩湖片區和蘇皖地區等4片區采用階梯定價。以北方回程線中北京片區為例,2013年3月1日新運價,單次運單35噸以上的執行價格為226.6元/噸;單次運單0-10噸(不含)的執行價格為339.9元/噸;10(含)-25噸的執行價格為294.6元/噸;25(含)-35噸(不含)的執行價格為260.6元/噸。其中,單次運單0-10噸(不含)與單次運單35噸以上的執行價格價差為113.3元/噸。實行階梯定價、裝配合理性和銷貨交期就會造成企業零擔運輸,從而增加企業運輸成本。內部審計部門分析,2013年3月至9月實行階梯定價的4片區零擔運輸次數為515次,運量為10,406噸,額外增加汽運費用約412,065元,其中工廠承擔約為318,678元,占額外增加費用的77%,客戶承擔為93,387元,占額外增加費用的23%。如果能進一步合理安排運量,減少零擔運輸,將有效降低運輸成本。
(四)電子商務第三方物流企業的合作
某電子商務企業物流包括兩種配送,其中B2B模式由企業自己的儲運物流干線運至各電商客戶,B2C模式由該企業與物流公司簽訂物流運輸合同發送至終端客戶。B模式由4家承運商負責配送,按照配送地區、貨物重量確定運輸單價,物流公司計費方式包括首重金額、續重單價。內部審計部門分析,該企業未進行物流公司的招投標作業,僅對產品重量為5KG的運費做了單價比價程序。審計人員通過制作快遞公司最優選擇表,發現該電商產品的單位重量主要集中在3-4KG之間,針對各配送區域各承運商的計價方式,按照整箱銷售進行測算,江浙滬地區運輸重量小于8KG,快遞公司3運費最優,重量大于12KG,快遞公司1最優。外省一區、二區、快遞公司3運費最優。
一、審計判斷績效及績效函數
(一)審計判斷績效的涵義
什么是審計判斷績效(AuditJudgmentPerformance)?最為典型的當屬Libby(1995)對審計判斷績效的定義,他認為:審計判斷績效是審計判斷與一定的判斷標準相符。顯然,此定義是對一個好的判斷績效的定義,并不是對審計判斷績效的一般定義,因為審計判斷績效可能好,也可能差。筆者認為,審計判斷績效是審計判斷結果與一定的標準的相符程度。這里所說的標準包括效果性和效率性兩個方面,一個績效好的審計判斷要同時滿足審計效果和審計效率兩方面的要求,既要有質量上的保證成本,又不能過高。修正后的審計判斷績效的定義是符合一般的業績定義的精神的,是以審計判斷的效果性或效率性作為指標或標準來界定審計判斷績效的。然而,在審計實踐中,審計判斷的效果性和效率性是比較難于確定的,從而也就導致了審計判斷績效的計量是比較困難的。
(二)審計判斷績效函數
在以往的研究中,涉及最多的是審計判斷績效的影響因素問題。比較有代表性的是Einhorn和Hogarth(1981a)以及Libby(1983)提出的等式(1)表示的審計判斷績效及其影響因素函數:
績效=f(能力,知識,激勵,環境)(1)
從等式(1)可以看出,他們認為審計判斷績效受審計人員的能力、知識、激勵和環境因素的影響。此后,一些學者進一步研究了知識與績效及其它影響因素的關系。Bonner(1990)研究了經驗和審計判斷績效之間的關系,Frederick(1991)研究了經驗和知識之間的關系,Bonner和Lewis(1990)研究了知識和能力與績效之間的關系。Libby(1995)指出,由于知識被其他三個因素及經驗決定,因而績效與四個影響要素之間的關系是復雜的。知識與其他影響因素的關系可以用以下公式表示:
知識=g(能力,經驗,激勵,環境)(2)
以此公式為基礎,Libby(1995)構建了知識與績效及其它影響因素的模型,具體模型如圖1所示。這一模型被認為是比較完善的模型。大量的研究都是以此模型和審計判斷績效函數為基礎的。在上述兩個公式中的環境因素都包括了任務的因素。
筆者認為,等式(1)和知識的前因和后果模型基本上勾勒出了審計判斷績效及其影響因素的框架,也與Campbell(1990,1993,1996)提出的績效行為理論基本上是一致的。但我們也認為Einhorn和Hogarth(1981)、Libby(1983)的績效函數存在著一些缺陷,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一是績效的影響因素缺乏系統性和脈絡,比較零散;二是有些績效影響因素不恰當;三是對環境因素理解得太窄。從已有的研究來看,大部分集中在第一個因素,對后三個因素,尤其是環境因素研究比較少。
二、審計判斷績效的主體因素
根據認知心理學的觀點,審計判斷過程可以看作是一個心理過程,因此,審計人員是影響審計判斷績效最為直接的因素。任何一個審計判斷的都是針對一定的任務(客體)的判斷,因此,審計判斷任務就構成了影響審計判斷績效的又一個因素。根據系統論的觀點,我們可以把審計人員判斷看作一個由審計人員和審計判斷任務系統構成的系統。由于系統與其環境之間存在著相互作用的關系,因此,審計判斷環境同樣會影響審計判斷績效。根據以上論述可以看出,審計判斷績效是審計人員、審計任務和審計環境的函數。審計人員因素也稱為審計主體因素,是指由審計人員擁有的并帶到工作中去的因素;審計任務因素是指需要審計人員作出審計判斷的項目;審計環境因素也稱系統因素,是指與審計判斷績效有關的所有的審計判斷主體、審計判斷項目之外的因素,它們不受審計判斷主體的影響。據此,審計判斷績效函數可以表示如圖。(圖見11期雜志)
根據以上我們對主體因素的界定,影響審計判斷的因素是多方面的。Einhorn與Hogarth(1981)、Libby(1983)的績效函數中的前兩個因素知識和能力屬于主體因素。但用這兩個因素概括影響審計判斷績效的主體因素是不全面的,需要進一步研究。我們認為,審計判斷主體因素應包括:性格、陳述性知識、智力技能或經驗、努力程度。
(一)性格
性格是個人在現實態度和行為方式中表現出來的穩定的心理特征,是具有核心意義的人格心理特征,是在現實社會生活中,由于客觀事物對人的影響以及人對影響的反應而形成的一定的態度體系和與之相應的行為方式。性格最能表征一個人的個性差異。因此,它同樣能夠表征個體判斷績效方面的差異。許多心理學家從不同的角度對性格進行了分類。如A·培因和T·查理按照理智、意志和情緒哪一種在性格結構中占優勢來把性格分為理智型、意志型和情緒型三種。H·A·威特金按照兩種對立的信息加工方式把人分為依從型和獨立型。
在經濟學中,根據人們對風險的態度把人分為風險偏好型、風險中立型和風險厭惡型三種。審計人員在做出審計判斷的過程中,不可避免地要承擔判斷錯誤的風險,但承擔的風險的大小在相當程度上取決于審計人員對待風險的態度。如果一個風險偏好者進行審計判斷,其判斷結果往往具有很高的風險性,從而進一步把其本身、會計師事務所以及會計信息的使用者置于高風險的境地。風險厭惡者在進行審計判斷過程中往往會設法使審計風險降到最低,從而導致審計成本上升、效率下降。應該說以上兩者的審計判斷績效都不好,但就兩者比較而言,后者的審計判斷績效強于前者。因此,我們認為風險中立者,或者考慮審計效率的風險厭惡者,具有取得良好審計判斷績效的基本素質。
(二)知識、技能、經驗、記憶
一般來說,知識是人們在改造世界的實踐中所獲得的認識和經驗的總和。但對個體來說,知識是指儲存在記憶中的信息。顯然,這里所說的知識是指個體已經獲得的知識。認知心理學家安德森認為,人類的知識有兩種:一種是陳述性知識;另一種是程序性知識。陳述性知識是由人們所知道的事實組成,這些知識一般可以用語言進行交流,它可以采取抽象和意象的形式;程序性知識是指人們所知道的如何去作的技能,此類知識很難用語言表達。比如,許多人都會騎自行車,但卻講不清這種知識;許多人能流利地說本族的語言,但卻說不清語法規則。在審計判斷過程也是如此,有經驗的審計人員雖然做出了正確的判斷,但卻說不清審計判斷是如何做出的。因此,程序性知識也就是智力技能,即完成各種智力程序的能力。顯然,程序性知識是長期實踐逐步積累形成的。審計人員進行審計判斷,這兩方面的知識都是不可或缺的,審計判斷是一項專業性比較強的工作,審計人員從事此項工作必須具備一定的專業知識,無論在哪個國家,要成為勝任的審計人員,就必須首先通過注冊會計師資格考試,因此,注冊會計師資格考試既是對要成為從事審計業務的人員的基本要求,也是對是否具備從事此項業務的基本知識的檢驗。同時,審計人員做出正確的審計判斷還需要具有程序性知識,也正是這些程序性知識很大程度上導致了審計人員的個體的判斷績效的差異。因此,陳述性知識和程序性知識都影響審計判斷績效,但后者影響更大。
在Einhorn與Hogarth以及Libby績效函數中,把能力(Ability)作為審計判斷績效的變量。這里所說的能力不是指普通心理學中所說的能力,而是指完成信息編碼、檢索和分析任務的能力。這一定義是從信息加上角度出發的。從普通心理學的角度看,我們認為,這里所說的能力相當于技能。技能是人在活動中運用有關的知識經驗,通過練習而形成穩定的、復雜的動作方式系統,這里的動作是廣義的既包括外顯的實際操作,也包括了內隱的智力動作。技能按其性質和特點可以分為動作技能和智力技能兩類,智力技能是借助于內部語言在頭腦中進行動作的方式或智力活動方式,包括感知、記憶、想象、思維,但以抽象思維為其主要成分。因此,Einhorn,Hogarth和Libby績效函數中的能力應屬于智力技能范疇,而智力技能就是程序性知識。
一些研究審計判斷的西方學者(比如,Libby,1995等)把經驗作了更加廣泛的定義,認為經驗是包括第一手和第二手與任務相關的能夠提供在審計環境中學習的機會的廣泛的境況。根據此定義,經驗不僅包括親自參與完成實際審計的境況,也包括復核其他人的工作、收到上級人員的復核評論、收到結果的反饋、與同事討論其他審計、閱讀審計指南和培訓。此定義存在以下兩個不足之處:一是把經驗界定為可提供學習機會的境況是不恰當的,各種提供學習機會的境況只能是為增加經驗提供了條件,或者說是積累經驗的過程,但不等于是經驗本身,經驗應該是這一過程形成的結果;二是過于寬泛,包括了學習間接知識和獲取直接經驗的境況,很難劃清知識和經驗的界限,也不能體現經驗的實踐性的特征。因此,我們認為審計人員的經驗應界定為:直接通過實踐形成的技能,或者說是技能經驗的具體表現形式。它通過技能的形式影響審計判斷績效。Marchant(1990)也指出,間接經驗形成一般知識,直接經驗形成具體知識。依此就可以比較好的解釋為什么經驗豐富的審計人員能夠作出正確的審計判斷,因為它們具有比較高的技能,而這些知識又需要長期的審計實踐的積累。
被認為與審計判斷績效有關的另一個因素就是記憶。記憶是過去經歷事物的反映。記憶與審計判斷績效之間是什么樣的關系呢?心理學家Hogarth(1985)指出,一個好的記憶可以被認為是一個好的判斷的必要條件但不是充分條件。一些研究人員(Pumlee,1985;Moeckel和Plumlee,1989;Frederick,1991)研究了記憶與審計判斷績效的關系并指出:在完成一個具體任務期間,在收集審計證據的過程中,記憶對決策績效有著重要的影響。那么,記憶與經驗、技能等要素是什么關系?從已有的研究來看,它們是把記憶作為導致不同經驗差別的原因來看待的。大量有關記憶的研究是在有經驗的審計人員和新手之間進行對比。有的研究(Frederick,1991)表明,經驗的審計人員存在著一個圖表式的記憶結構,對內部控制優先回應,而新手只能根據線索回應;也有的研究(Choo和Trotman,1991)表明,有經驗的審計人員能回憶起更多的與持續經營假設不一致的信息。我們認為,記憶既是形成經驗的手段,也是經驗的內在形式。
綜上所述,可以得出以下結論:審計人員的陳述性知識、智力技能或程序性知識是影響審計判斷績效的直接因素;智力技能是經驗的具體表現形式;記憶既是經驗的形成手段也是經驗的內容。當然,陳述性知識和智力技能也還受其他因素的影響,雇員擁有的知識和技能是個體內部因素(能力和性格等)、個體的外部因素(所受的教育、培訓、經歷等)的函數。上述各要素之間的關系及其與判斷績效之間的關系如圖。(圖見11期雜志)
(三)動機和努力程度
動機是激發個體和維持個體進行活動,并導致該活動朝向某一目標的心理傾向或動力。因此,審計人員的判斷績效不可避免地要受其動機的影響。正因如此,一些績效評價的研究者(Campbelletal,1993)把動機作為影響績效的直接原因。我們并不否認動機在績效中的作用,但把它作為影響績效的直接因素是值得商榷的。
在影響審計判斷的績效的諸多主觀因素之外,還有一個因素,那就是審計人員的主觀努力程度,努力程度是一個主觀性最強的因素。在一項審計判斷中,審計人員努力和不努力、努力程度大小都會導致審計判斷績效的不同。努力應該是審計判斷績效的直接影響因素。而審計人員的努力程度來自于審計人員的動機,動機越強努力程度也就越高。一個特別重視個人聲譽的審計人員比一個不太重視個人聲譽的審計人員的審計判斷績效要好。由此,可以得出以下結論:努力程度是影響審計判斷績效的直接因素,動機通過影響努力程度來影響審計判斷績效。審計人員的動機受需要和激勵兩個因素的影響。努力程度除直接影響審計判斷績效以外,還影響陳述性知識和智力技能,審計人員的努力程度與其陳述性知識和技能的獲得成正向關系。努力程度、動機、需要與審計判斷績效的關系如圖。(圖見11期雜志)
三、審計判斷績效的任務因素和環境因素
(一)任務因素
我們認為,任務是影響審計判斷績效的主要因素之一。任務的特點不同,對審計判斷績效影響是不一樣的。Hogarth(1985)指出,審計判斷的正確性是個體特點和任務環境結構的函數。任務對審計判斷績效的影響主要表現在:任務的復雜性、任務的重復性、任務的規范化程度、任務的類型和任務質量等,其中前兩項受到了廣泛關注。任務的復雜程度對審計判斷績效的影響如表。(表見11期雜志)
從上表可以看出,任務越復雜,其不確定性程度越高,需要的審計人員的判斷能力也就越強。因此,比較而言,復雜程度越低,或者說任務的結構化程度越高,越容易取得好的判斷績效。審計人員不斷重復的參與同類審計項目有利于積累豐富的審計經驗。
(二)環境因素
二、內部審計外部化的實現方式
2012年以來,石油銷售企業機構改革陸續開展,鑒于企業內部審計的運行管理現狀,公司嘗試借助外部化的審計方式來增強企業內部審計監督服務職能,相繼采用了以下幾種方式:1.聘用專業人員。是在一些關鍵性的內部審計項目中聘請外界專業人士提供咨詢服務。如,加油站投資項目審計涉及相關法律內容時,可以聘請有關法律專家進行指導等。這種模式可以在某一專業給與審計人員專業的指導,避免在專業問題上出現審計偏差。2.單一項目外部化。是將某一項目的內部審計職能外部化給外部供應商,由其制定審計方案、安排審計資源、出具審計報告。如,進行公司層面的經營管理審計時,可以整體委托給外部審計服務商,內審部門只需要派人監督協調審計業務的開展執行,確保審計目標的實現。這種方式可以避免同級審計的“尷尬”局面,保證審計監督的全面開展。3.合作內審(cosourcinginternalauditing)。內外部人員組成審計組,依據業務約定書承擔相應的責任和義務,但雙方必須強化溝通和交流,避免出現偏差。如,開展加油站審計時,采取合作審計的方式既避免了內部審計力量不足帶來的限制,也避免了由于外部審計人員對于加油站業務的不了解帶來的成本費用以及時間的增加。4.整體外部化。是將一定時期的內審業務全部委托給外部供應商,并指派專人與供應商進行溝通、協調,指導供應商開展審計業務。這種情況較多應用于內部審計機構力量較弱且無法適應審計需求的時候。總的來說,是否實行內部審計外部化以及所采取的方式主要取決于業務外部化的成本效益分析,其最終目的是實現內部審計職能、作用的最大化。
三、內部審計外部化的關鍵環節
近些年,石油銷售企業審計部門通過多種方式對內部審計外部化進行探索,總結出一些關鍵環節進一步探討。1.確定審計外部化形式。內審部門要綜合擬外部化業務的數量特征、業務頻率、業務范圍、資源情況來確定審計外部化的形式。如開展加油站管理人員經濟責任審計時,結合審計加油站的座數、審計成本的多少以及審計資源的投入進行分析后,得出采取合作審計的方式。2.對擬選用供應商進行資格審查。包括對供應商的組織情況、專業能力、財務情況、歷史業績進行審查,顯示出供應商的資質與能力。3.制定供應商選擇標準。包括質量管理、資源管理、業務管理、文化管理、成本管理五個標準。當然,這五個標準每一項的重要性和相對權重是由審計外部化的認可性和經營目標決定的。4.審計過程的指導和監督。供應商提供審計服務的過程中,內審部門必須派出專業人員進行指導和監督,包括:審核工作計劃、工作方案、溝通實施思路、審核工作底稿、審計報告、監督工作過程。監督和指導的目標在于使供應商圍繞審計目標開展工作,節約一切可以節約的時間和資源,并以廉潔穩妥的方式開展工作。5.審計結果的評價和考核。對審計結果進行評價和考核是成本效益管理的核心思想,也是強化內部審計職能和地位的重要保障。
按照內部審計之父索耶的定義,小微企業內部審計指對企業各項經營業務和內部管控進行客觀、獨立評價,以確認小微企業是否遵循公認的原則和程序,是否合乎管理規定和操作標準,資源利用是否高效經濟,組織目標是否有效實現。內部審計的參照遵循依據有:國家政策法規、企業管理制度以及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制度,審計水平觀測點則是信息真實、合法、合規、內控制度健全、有效。內部審計旨在是通過對小微企業資產負債、成本收益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審計,從而有利于小微企業改進經營管理,逐步建立健全內控機制和自我約束機制。小微企業資本金少、組織規模小,業務范圍窄,隨時面對風險多變和激烈競爭的市場,市場環境迫使小微企業必須著手改善管理,將內部財務審計工作置于企業核心地位,管控風險、約束越軌、預防失范行為。小微企業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制度,憑借審計行業的信息管理與分析軟件工具,依托專業的技術和方法,經過全過程內部審計,能夠預測風險并及時預警,評價風險并改進風險管理,控制風險、治理風險,使得小微企業從容應對市場風險、操作風險,從而保證其穩健應對“兩高兩難兩門”:成本高、稅負高;用工難、融資難;玻璃門、彈簧門。
二、小微企業內部審計的主要問題
(一)內部審計機構在企業處于弱勢地位。
小微企業規模小,成本縮減、投入受限,所以組織機構精簡、人員配備簡單,少有專業內審機構與內審人員。管理者主要精力集中于日常生產與銷售等常規事務,故其認識上存在偏差與短視,片面認為內部審計是企業內部的非增值環節,不能創造直接的經濟效益,未能認識到內部審計在改善管理、風險控制、參與價值創造方面的積極作用。其實內部審計通過增加組織價值,能從根本上實現小微企業預設的組織目標,進而實現自身成長。而現實中小微企業內部審計要么全無設置、要么形同虛設。小微企業內部組織設計中沒有賦予內審機構對同級財務部門、管理部門的監督權,在其業務管理流程中也未深度嵌入內部審計監督的制度設計。
(二)內部審計缺乏獨立性、客觀性。
獨立即為“審計機構無阻礙地決定工作范圍和無阻礙地完成工作的能力”,獨立是內部審計的必要條件,也是保證內部審計效果和績效的重要要求,獨立程度的高低一定程度上決定了審計綜合職能的作用范圍和實施效果。遵守獨立性有助于達到客觀性,審計機構獨立是為了保證審計結果客觀,獨立是手段,客觀是最終目標。內部審計部門提出的改進經營管理與流程控制的分析與建議是客觀的,才能有助于現實組織目標,提升小微企業附加價值。小微企業的特殊組織結構與運作體制決定了其決策、管理、執行與監督高度融合,四位一體邊界模糊,難以相互獨立、相互制衡,既導致內部審計活動、審計人員失去獨立性,又導致審計結論喪失客觀性。實踐中專業的審計技術和審計方法難以充分應用,大大減損了審理效果和效率,最終導致從查錯防弊到驗證財務報表的公允性、服務高層決策的內部審計目標都無從實現。
(三)企業內控機制薄弱,會計審計基礎差。
小微企業極易從主觀上簡單化的進行成本—效益核算,千方百計減少人力物力投入,犧牲必要的“安全性、保障性”投入,導致財務管理基礎薄弱;同時沒有依照現代企業制度投入資源建設內控機制,內部監控管理也隨之失去依憑、流于形式。
據不完全統計,三成以上小微企業財務清查、成本核算、財務收支審批等基本制度沒有落實;沒有執行不相容業務分離原則。會計制度執行非常不嚴格、不規范,會計操作隨意性強、出入較大,很難做到賬物相符、賬賬相符,會計基礎工作及其薄弱,甚至個別小微企業至今從未建立明確的成本核算方法與制度。
此外內部審計長期受忽視,決策管理層認識存在嚴重偏差,內部審計部門往往附屬于財務部門,既沒有獨立性,有沒有權威性,導致內控機制軟弱無力,低能無用。
(四)業者水平與素質普遍不高。
一般的現代中大型企業都是所有權與經營權相分離,因此傳統的內部審計在很大程度上是為了降低成本而設計的。但是小微企業業主往往集投資者、經營者于一身,所有權與經營權的高度統一,這種企業運行模式勢必給內部審計帶來負面影響。大部分小微企業業主專業水平不高、缺乏現代財務管理意識,對審計理念和方法缺乏基本的理解和重視,又喜集權攬權,又致使其動輒越權行事,處處干預,監審不分,使得內部審計地位不顯,作用不彰。
此外,由于小微企業的職業前景、薪酬待遇、勞保水平等方面社會認可程度低,其對優秀審計人員的吸引力遠不如中大型企業。實踐中小微企業內部審計人員普遍素質較低,專業知識與技能訓練既系統又不扎實,基本的業務能力尚付闕如,這使得內部審計人員在實務操作中囿于能力,很難發現深層次問題。
三、改善小微企業內部審計的對策建議
(一) 轉變觀念,重塑內部審計的核心地位。
小微企業內部審計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業主,小微企業的投資人、管理人應重新發現內部審計對小微企業的貢獻,盡管此種貢獻往往是無形的、長期的且不可精確測量。在高度競爭且成本“過敏”的市場環境下,小微企業負責人應重塑內部審計的核心地位,充分發揮其檢查、鑒證、評價職能,努力創造良好的內審
計工作環境,不斷提高內審的獨立性和權威性。
(二)內審工作方式逐步標準化,實現獨立性與客觀性。
小微企業應學習行業服務機構如咨詢管理公司走專業化、標準化、信息化道路,,建立標準化內部審計體系,在企業內部開展綜合審計業務,加強內部審計管理工具部署,適時利用IT工具、審計軟件對財務報告和合規性審計進行自動分析,進行系統化、專業化的風險分析與識別。
在此基礎上,小微企業堅持內審的獨立性和客觀性。在決定審計范圍、開展工作及形成結論、匯報成果時不受干涉,這是獨立性要求。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提出以下原則以確保客觀性:(1)禁止內部審計師參與任何有可能影響其出具公允的評估結論的活動或關系;(2)防止內部審計師接受任何可能影響或假定會影響其職業判斷的東西;(3)向內部審計師披露全部重要事實,確保審查不被歪曲。
(三)擴大內審風險管理職能,提升人員素質。
小微企業雖有船小好調頭的優勢,但面對內外部環境的高度不確定性,企業風險暴露、風險敞口仍大量存在。大中型企業慣有的資產流失、資源浪費和無效使用等現象在小微企業同樣存在,財務信息不足、審計標準貫徹失敗是其自身固有的風險積累點,面對國際金融危機、國家政策調整、消費者偏好變化等外部不可預知、不可克服的風險,迫切需要小微企業建立內部審計系統,擴大風險管理職能,用科學規范的方法來評估風險、改進風險治理。
小微企業成長性強,人員素質的不斷提升應是重要的支撐因素。內部審計與風險管理崗位要求從業人員專業知識結構合理、綜合素質全面,既能宏觀掌控全局,又能微觀剖析細節,因此內部審計成為準經理培養的重要步驟,審計師、風險官最有可能成為準經理的候選人。小微企業應通過內部審計與風險管理機制培養職業經理人,增強[lunwen.1KEJIAN. com 第一論文 網]內部審計職位吸引力并進行有效的職業生涯培養。
(四)改進內審組織方式與手段。
促進內部審計職能組織由分散化向集中化轉變。小微企業內部審計集中化有助于標準化的審計流程執行簡單易行,同時有利于企業審計資源調度更加有效,也增加了內部審計獨立性、權威性及方便小微企業負責人對內審的直接管控。
推進內部審計外部化。隨著分工的細化與專業化,在小微企業內部部署所有需要的審計技術及資源變得既不可行又不經濟,因此出現了許多企業從外部購買內部審計服務,服務仍在企業內部進行,同時并未完全放權給外部服務機構。內部審計外部化在降低成本、保持企業的合理規模、使得領導者專注于提升核心競爭力、加強質量控制與專業保障方面獨具優勢,從根本上可以提升組織價值、實現組織目標。
(五)內審向管理導向轉型,最終增加企業價值。
小微企業內部審計不能局限于財務會計審查,應該擴展到管理運營的方方面面,將重心從傳統的“查錯防弊”轉移到內部管理、決策上來。內審人員要實現角色轉換,從傳統的合規監控角色轉向管理角色、服務角色。管理審計業務應成為未來內部審計的基本職責,促進內審重點由財務審計向管理審計轉變,通過流程審查和系統分析來增強小微企業效率,確保對流程再造和結構的戰略性塑造,實現內部審計職能的轉型。
內部審計角色定位于提供獨立、客觀的鑒證和咨詢服務,旨在增加價值并改進企業的經營。這就要求內部審計積極參與價值創造活動,盡管內部審計對價值創造的貢獻往往是間接的,但其關注的焦點躍升至組織整體的層次,能從價值鏈整合來思考問題、解決問題,促進合作,這就實質擴展了內部審計的價值。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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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陳丹萍.我國內部審計管理現狀與對策[J].審計研究.2007,(06).
一、我國中小企業內部審計存在的問題
(一)企業管理者對內部審計認識不足,內審工作缺乏獨立性
在多數中小企業中,管理層未能充分意識到內部審計的潛在價值,有些企業不提倡設立企業內部審計部門或者讓企業會計人員兼職內部審計,有些企業雖設立內部審計部門,但將內部審計部門設立在財務部門之內,造成的結果就是內部審計人員無法客觀的監督財務部門,受其地位及獨立性的限制,內部審計人員也很難監督到企業其他部門。這就導致了大部分中小企業內部審計只停留在對財務數據的查錯防弊,未曾涉及到企業內部控制及管理,更不必說為企業內部管理提出改革性建議了。
(二)企業內部審計人員整體素質不高,缺乏專業內部審計工作者
一個企業內部審計部門對企業自身是否帶來更優質的經營及管理策略,要看企業內部審計人員是否具有專業的審計知識、技能以及職業判斷能力,是否了解企業的經營管理狀況,是否了解相關行業的市場或發展前景,還要有較強的管理溝通能力。我國大多數中小企業內部審計人員來自于財會部門,缺乏一定的生產經營及管理經驗,這就使企業內部審計僅僅局限于對財務數據審計,不能為企業內部控制及經營管理出謀劃策。
(三)對內部審計工作帶有偏見性認識,缺乏對職業的客觀判斷
由于在中小企業中普遍認為內部審計人員工作僅僅是查賬,該工作性質直接導致了企業其他工作人員對內部審計人員的誤解,造成內部審計人員與企業其他人員之間人際關系緊張,內部審計人員長期在這種壓抑的環境中工作,使其感覺到不能實現自身價值,久而久之,出現內部審計人員離職,內部審計部門無人接管的現象。這些都不利于提高內部審計職業的健康發展,加大內部審計職業缺口,也不利于調動在職內部審計工作人員的積極性,使他們的業務水平和綜合能力有所提高。在這種惡性循環的狀態下,不利于中小企業內部審計的發展。
二、我國中小企業內部審計的改進策略分析
(一)進一步加強企業管理層的內審意識
企業管理者應該充分意識到內部審計在現代企業管理中的職能和作用,應積極配合內部審計部門工作,為內部審計人員配置適宜的人力、物力及財力,提高內部審計人員的待遇。積極組織對內部審計人員的技能培訓,讓內部審計人員高效的參與到企業的內部控制管理當中,充分發揮內部審計的職能。
(二)一切從實際出發,不斷更新內部審計方法
我國中小企業在規模、資本及技術方面各有千秋,每個企業都需要有一套完善的適宜自身發展需求的內部審計方法。隨著信息技術的不斷發展,也對傳統的審計方法和技術提出了挑戰,中小企業也應順應時代的潮流,將傳統內部審計方法向新的分析技術以及評價內部控制管理的內部審計轉變,通過利用各種分析技術,建立模型,投資分析等數據加工技術和管理經濟學的最新成果不斷提升內部審計技術,逐步實現內部審計制度的現代化管理。
(三)鼓勵內部審計人員參加各種職業培訓,實行工資獎勵政策
由于對內部審計人員工作性質的偏見,使部分內部審計人員缺乏主動學習專業知識的積極性,中小企業應鼓勵內部審計人員參加各種技能培訓,考取注冊內審師職業資格的內部審計人員,企業應給予獎勵。明確內部審計部門在企業內部管理中的重要性地位,提高內部審計人員積極性的同時,也增強了內部審計專業的受歡迎度。
(四)健全內部審計法律法規建設
現行的內部審計法律法規大多限定在原則性的條款,可操作性欠缺。相關部門或企業應根據《審計法》和《內部審計準則》等,制定較為具體的,操作性強的操作指南。此外,還應針對中小企業內部控制發展現狀制定《中小企業內部審計制度》,讓中小企業內部審計管理有法可依,各個中小企業在此基礎上,設立符合自身實際情況的內部審計管理條例。
(五)適當地使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相結合
對于有些中小企業,內部審計部門能力有限,這就需要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相結合,內部審計部門擔當中介的角色,這樣可以有效地預防外部審計與企業經營目標相背離,也在一定程度上保護了企業機密。通過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相結合的過程,無形中增強了企業內部審計人員的業務素質,更有利于為以后的企業管理及內部控制等出謀劃策,使企業在內部審計部門的協助下健康發展。
三、結論與思考
二十一世紀以來,伴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構建和完善,企業內部審計對企業內部控制所發揮的作用越來越突出,以至于我國現行各企業紛紛立足于內部控制審計有關問題的研究之上。中國自改革開放政策實施以來,社會經濟水平得到了突飛猛進的發展,并且,其諸多方面上的競爭力也愈加激烈,在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之下,各企業若想更好的立足于中國市場之中,必須采取有效的措施不斷加強企業內部控制審計,加強內部控制審計,不僅僅有助于提高企業自身的競爭力與管理水平,而且還有助于推動企業實現自身的價值。
一、內部控制審計研究的必要性
企業內部控制可以有效的規避投資風險,規范企業行為,是衡量企業現代化進程的準則之一,是企業經營決策的基礎。在內部控制過程中,內部審計扮演了極其重要的角色,是檢查企業行為的獨立評價步驟。實施企業內部審計制度是企業管理的又一環節,也是一種特殊的企業控制方式,保證了企業管理的透明化、公正化,無論在企業決策層、管理層,還是基層員工當中都具有較為深廣的影響力。同時,相對于外部審計而言,內部審計也具有非常明顯的優勢,可以提高評估結果與企業實際問題的相關性與針對性,促使我國企業管理水平更上一個新臺階,加快我國企業與國際接軌的步伐。
就目前形勢而言,我國企業的內部控制審計水平尚屬薄弱,面對這一現狀,對企業內部控制審計進行較為深入的分析與研討顯得十分必要。
二、開展內部控制審計過程中存在的主要缺陷
現階段內,我國諸多企業尚未對內部控制有一個清晰明確的了解,我國政府部門尚未構建有助于企業開展內部控制審計的相關法律法規,同時,基于我國企業內部控制審計起步比較晚,發展比較緩慢,目前,仍沒有形成完善的企業內部控制審計體系,以至于企業內部控制在實施過程中出現諸多的缺陷,以下將針對于企業內部控制審計過程中存在的主要缺陷及其原因做出具體的探討與研究。
(一)企業內部審計缺乏可行性強的模式
目前,我國各企業經常實施的內部審計模式有兩種,這兩種有效模式在實施過程中均未能夠正確理解內部控制審計的實質,因此,其實施過程中,極易引發內部控制審計風險;另一方面,企業內部控制審計受監事會、董事會以及總經理等高層領導,其大部分高層領導對企業內部控制審計尚未有一個正確的認識,若貿然的實施企業內部審計,久而久之,勢必導致企業內部審計缺乏可行性強的模式。
(二)內部審計缺乏權威性
在機構的設置方面,當前,企業多數內部審計部門普遍平行于其他的部門,甚至某些中小企業沒有專門的審計部門或人員,這種現象導致內部審計工作往往受到人際關系、各方面利益等因素的制約,不能真實、客觀、獨立、深入、公正地展開工作,因管理體制的各方面制約,其審計處理往往無法貫徹落實,久而久之,內部審計缺乏權威性,此部門變得可有可無,無法在企業內部控制評價、監督工作中獲得良好的效果。
(三)內部控制審計人員缺乏專業性
調查研究顯示,我國企業內部審計嚴重缺乏專業性,其主要表現在企業內部控制審計人員方面,我國各企業構建前期,尚未成立專門的內部控制審計部門,后期,根據企業的需求,臨時成立企業內部控制審計部門,并且,普遍平行于其他部門,其部門人員也沒有進行過專業的教育與培訓,因此,無法真實、客觀、獨立、深入以及公正的開展控制審計工作;同時,我國各企業內部控制審計管理體制也有待進一步加強,基于以上兩點,長此以往下去,勢必將導致企業內部控制部門形同虛設,難以在企業內部控制評價以及監督工作中取得良好的作用。
三、引發我國企業內部控制審計缺陷的主要原因
(一)缺乏完善的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法律法規與行為準則體系
不健全的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法律法規與行為準則為企業順利高效開展內部控制審計提供了基礎保障,現階段,我國尚未構建起完善的相關法律法規與行為準則體系,以至于內部控制人員缺乏可操作性;同時,基于企業缺乏完善的相關法律法規與行為準則,因此,企業內部審計人員在進行工作過程中只能依靠自身的經驗和知識進行判斷分析,給予企業內部審計工作和結果帶來了極大的不確定性。
(二)對內部控制審計工作的性質尚未有個明確的認識且審計工作方法相對落后
我國現行各企業受計劃性經濟影響較深,大多數領導者與工作人員對內部控制審計有著較深的抵觸心理,并且,各企業將內部控制審計部門與其他部門出于平等甚至更為低級的地位,嚴重的損害了內部審計自身的權威,使其內部審計工作流于形式,繼而,嚴重缺乏獨立性和權威性。同時,與西方發達國家相比,我國企業內部審計部門運用的內部審計工作方法相當的落后,不能夠更好的適應現代化復雜的經營管理環境,綜合以上兩方面,將嚴重降低了企業內部控制審計的工作效率。
(三)內部控制審計對象復雜化,審計內容不斷拓展而引起審計風險
隨著中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立和不斷完善,國有企業的改制、重組、股份制成為改革的主要內容,內部控制審計的對象和內容逐漸復雜。現在,內部控制審計對象逐步發展,不但包括企業集團、也包括股份公司和連鎖經營店等。內部機構層次增多,交易復雜、改制和改組、兼并和收購、聯合和剝離等一系列新情況,為內部控制審計的對象擴展了新領域。這對審計人員提出更為嚴格的要求,審計工作難度增大,審計風險變大。
四、加強我國企業內部控制審計的有效措施
(一)建立健全的企業內部控制審計制度
完善的內部控制審計制度為企業內部控制審計的順利開展指明了方向。基于我國企業內部控制審計起步比較晚,發展比較緩慢,現價段內,尚未形成健全的企業內部控制審計制度,以至于內部控制審計機構良好的組織到位性和絕對的權威性受到了嚴峻的挑戰。因此,目前,我國各企業內部控制審計部門迫切需要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審計制度,結合強化企業的內部控制、財務管理、經營管理和資金管理等多方面的要求,有針對性的建立健全的內部控制審計制度。
(二)培養高素質、高質量的企業內部控制審計團隊
高素質、高質量的企業內部控制內部審計從業人員最大程度上決定著企業內部控制審計的質量與效率,因此,企業應建立起內部控制審計隊伍訓練培養基地,定期的組織相關從業工作人員進行基地培訓,確保不斷強化審計人員的職業道德意識和審計專業技能;同時,增設技能考核部門,力求不斷加強企業內部審計人員的認證資格考試和繼續教育培訓,為企業造就一批高素質、高質量的堅韌團隊。
(三)創新審計方法,不斷提高內部控制審計水平
內部控制審計方法是企業開展內部控制審計的工具與手段,傳統的審計方法已經不能夠滿足現行企業內部控制審計的要求,先進的內部控制審計方法有利于減少決策上的失誤,最大程度上降低企業的經營投資決策風險。二十一世紀以來,中國的電子計算機技術和網絡技術得到了空前的大發展、大繁榮,因此,將電子計算機技術和信息網絡技術運用于內部控制審計方法和手段上,使其得到不斷的創新和發展,有助于企業財務內部審計趨于現代化,為順利開展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打下堅實的基礎保障。
五、結語
綜合上述可知,伴隨著我國社會市場經濟的不斷完善與發展,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所發揮的作用越來越重要,現階段,已成為企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基于我國企業內部審計部門缺乏完善的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法律法規與行為準則體系以及對內部控制審計工作的性質尚未有個明確的認識且審計工作方法相對落后,因此,導致我國現行內部審計部門缺乏可行性強的模式以及內部控制審計人員缺乏專業性,為此,我國企業結合國內外先進的管理經驗和知識,按照我國現行企業的發展需求與特點,制定了以下有效應對措施,即建立健全的企業內部控制審計制度、培養高素質、高質量的企業內部控制審計團隊、創新審計方法,不斷提高內部控制審計水,力求我國企業內部審計部門得以充分發揮其應有的職能。
參考文獻:
一、引言
環境績效審計是環境審計的一種類型,作為環境審計發展的主要方向,環境績效審計越來越受到重視。王恩山(2005)認為受托經濟責任在環境領域的擴展推動環境績效審計的形成,因而環境績效審計的本質對象就是受托環境績效責任。社會公眾是所有受托環境績效責任的終極委托人,而企業是環境績效責任的承擔者之一。尤其對能引起環境污染的企業來說,進行專門的環境投資,改善生產的環境績效,避免對公共環境產生污染,是其不可推卸的責任。企業為了保證受托環境責任的履行,需要進行環境項目投資,績效審計的內容就是評價這些環境投資項目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此類環境績效審計一般由企業內部審計機構來執行,也可外包給會計師事務所等社會審計機構來執行。
企業環境績效審計的一個重點和難點是如何設計績效審計評價指標體系,全面、合理、可行、可比的評價指標體系是環境績效審計成功的關鍵。時毅(2008)將平衡計分卡的思想引入到環境績效審計中,構建了公共環境項目績效審計評價指標體系。該評價指標包括定量和定性指標共計19項,從財務、公眾、內部流程、學習與成長四個方面,全面評價公共環境項目的績效,使績效審計的結果更全面、更合理地反映所審項目的真實績效。平衡計分卡的使用,使得企業環境績效審計開始從以往的股東中心論轉向利益相關者角度,但是其指標體系中,除了股東、顧客、員工外,缺乏從管理者、供應商、政府和社區等其他利益相關者的指標。由此可以看到,平衡計分卡指標體系,仍然反映股東價值最大化思想,沒有達到與其所有利益相關者之間的協調(陳紅艷,2005)。環境污染事項會對廣大利益相關者很大的影響,而且隨著人們環保意識的提高和環境事項影響的廣泛性,利益相關者也越來越重視環境績效審計所提供的信息。要想對環境績效進行全面、完整的審計和評價,需要考慮所有利益相關者的要求,遺漏其中任何一方都無法全面、真實的評價環境審計績效。因此,筆者選擇從利益相關者的視角,對環境績效審計評價體系的相關問題進行探討。
二、環境績效審計中的利益相關者
要想從利益相關者角度來研究環境績效審計評價問題,首先必須要搞清楚環境績效審計涉及到哪些利益相關者。弗里曼(1984)認為:“利益相關者是能夠影響一個組織目標的實現,或者受到一個組織實現其目標過程影響的所有個體和群體”。從這個定義可以看出,影響組織目標達成的個體和群體應視為利益相關者,同時受組織目標達成過程中所采取的行動影響的個體和群體也應看作利益相關者。從這個定義可以推出環境績效審計中的利益相關者:一是影響組織環境績效目標實現的群體,如股東、管理層、員工、債權人、供應商、顧客等;另一方面則是受組織環境績效影響的群體,如當地社區、政府部門、環境保護主義者等。
各利益相關者在環境績效審計中關心的問題是不同的。股東主要是站在投資者的角度,關心他們所投用于環境保護方面資金的使用效果和效率,所投資金是否能夠達到預期效益,能否保持企業持續健康的發展。企業管理層的環境績效審計的直接目標可以總結為企業環境成本的最小化和環境收益最大化。最小的環境成本,最大的企業利潤應該是企業的管理層一直以來追求的直接目標,而要想實現此目標就需要管理者改進環境管理的效率和效果。政府主要關注企業社會責任的履行情況,掌握環境保護的整體情況,減小環境事故的發生率,減少人民和國家的損失,保持社會的穩定與和諧。員工進行環境績效審計最主要的是要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社區居民關心環境績效審計主要是為自己創造良好的生活環境,企業的環境保護活動能否起到應有的效果,企業生產活動中造成的環境污染是否會影響居民的生活質量。
賀敬燕(2009)認為雖然每一環境利益相關者團體在環境績效審計中關注的問題不同,但他們的終極目標卻是一致的,既利益相關者環境利益最大化。利益相關者環境利益最大化,是指企業的活動對自然環境的影響對于各個利益相關者來說都是一種最優狀態,無論再如何的進行治理都無法達到更好的狀態,這種最優的狀態稱為利益相關者環境最優狀態。在這種最優的狀態下,各個利益相關者的環境利益都是最大的,稱為“利益相關者環境利益最大化”。
三、基于利益相關者的環境績效審計評價體系的初步構建
前文已經提及,企業環境績效審計的利益相關者主要包括股東、債權人、管理者、顧客、供應商、員工、政府和社區等。本文借鑒陳紅艷(2005)的做法,根據涉及不同的利益相關者設計了五個維度:資金維度、管理維度、供應鏈維度、學習維度和社會維度,并在此基礎上設計了一系列指標,初步構建了利益相關者視角下的企業環境績效審計評價指標體系,見表1。
資金維度是從股東和債權人角度考慮的,包括盈利能力、資產運營能力、增長能力和償債能力。而這些財務指標在計算時都應考慮環境事項的影響,如在衡量盈利能力時,重點關注與環境有關資金的投入產出比,在衡量資產運營能力時,應重點關注與環境事項有關的資產如污水處理設備等運營效果和效率。這四個戰略目標都是股東所關心的,而債權人所關心的主要是償債能力,即環境問題導致的預計負債對償債能力的影響。
管理維度是從管理者角度考慮的。主要的評價指標有項目使用率、設備利用率、一次產出達標率、運行管理情況、行政管理費用比。這些指標都反映了管理者的環境管理績效水平,如一次產出達標率,它等于一次產出符合環保標準的生產量與符合環保標準的生產量之比,表示在所有符合環保標準的產品中,不需要多次檢驗和返工,一次產出就符合環保標準的比例是多少(時毅,2008)。
供應鏈維度涉及了上游供應商和下游顧客。從供應商角度主要考慮供應商所提供原材料是否符合環保標準,從源頭保證最終產品的綠色、安全,從顧客角度要考慮提供給顧客的最終產品是不是滿足環保質量要求、顧客滿意度等。
學習維度從員工角度考慮,員工包括生產運作工人和技術人員。為了提高環境業績,必須激發員工的積極性,使生產運作員工充分重視環境保護問題,在生產活動中保證遵守相關的環境標準,在過程上保證產品的環境質量。技術人員提高技術創新,尤其是新型環保產品、設備和生產技術的設計和開發。同時應關注員工的工作環境,員工工作環境滿意度等。
社會維度從環境社會責任來考慮,主要考察在履行社會環境責任、保護環境等方面的情況,同時也應該關注自己的可持續發展能力,以加強社會的可持續發展。采用的指標主要有:增加就業情況、安全事故損失率、生產達標率、資源綜合利用情況、環境影響、環境投訴數等。一般來說,社會維度的指標和資金維度指標之間是有因果關系的。比如,項目的生產達標率越高,說明產品質量高,產品的收入越多,反映到資金維度指標上投資收益率越大,凈資產收益率越大。資源綜合利用情況越好,說明資源利用的效率較高,則單位生產量運行成本越低。項目安全事故損失率低,說明產品安全性高,對經濟損失小,反映到資金維度指標上就是投資收益率、凈資產收益率越高。
表1 以利益相關者為基礎的企業環境績效審計評價指標體系的初步構建
維度 涉及的利益相關者 評價指標
資金維度 股東、債權人 考慮了環境事項影響的盈利能力、資產運營能力、增長能力和償債能力
管理維度 管理者 項目使用率、設備利用率、一次產出達標率、運行管理情況、行政管理費用比
供應鏈維度 顧客、供應商 原材料環保達標程度、產品環保程度、顧客滿意度
學習維度 員工 員工環境保護意識、環境技術創新能力、工作環境滿意度
社會維度 政府、社區 生產達標率、資源綜合利用情況、安全事故損失率、環境影響、投訴數、增加就業情況
四、結論
利益相關者理論的引入是對環境績效審計的又一次改進。以利益相關者為基礎構建的環境績效審計評價體系,改變了以往考慮利益相關者的不完善。將所有關鍵的利益相關者都加以考慮并進行監測,從而降低了環境風險,滿足了利益相關者的需求。當然,不同環境績效審計對象的性質、行業不同,所涉及的利益相關者群體會有很大的不同,因而環境績效審計評價體系也并不是一成不變的,應該根據對象所處的生存和發展的環境,及時地加以改進,以提高評價體系的適應性。本文僅是對利益相關者視角下環境績效審計評價體系的初步探索,指標體系的構建尚不完善,相關指標也需細化,同時每個指標權重的分配問題還需進一步探討,期望以后可以進一步深化相關研究。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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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賀敬燕.基于利益相關者理論的環境審計基本理論要素研究[D].中國海洋大學碩士論文,2009.
[9]遲忠芹.公共環境項目績效審計模式研究[D].中國海洋大學碩士論文,2009.
[10]丁艷秀.企業環境績效審計評價指標體系研究[D].長沙理工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9.
作者簡介:
【摘要】文章從國內外論文期刊中發掘并詳細梳理了DEA 方法在審計方面各個領域的應用,并相應作了文獻的總結,對推動DEA 方法在審計中的應用具有一定的意義,為后期學者的研究提供參考。
【關鍵詞】DEA 審計 績效
一、引言
本文將主要針對按DEA 應用的領域按審計的內容分類來組織內容,分為績效審計即管理審計,以及非績效審計兩個部分。因為關于績效審計,稱謂非常多,最高審計機關國際組織認為,績效審計是現金價值審計、經營審計、管理審計的同義詞,績效審計包括:審計被審計單位管理活動的經濟性;審計被審計單位的人力、財務及其他資源的利用效率;審計其業績效益,并根據預期影響,審計其活動的真實影響。美國審計總署在2003年頒布的《政府審計準則》將績效審計定義為:對照客觀標準,客觀地、系統地收集和評價證據,對項目的績效和管理進行獨立的評價,對前瞻性的問題進行評估或對有關最佳實務的綜合信息或某一深層次問題進行的評估。從使用慣例及我國傳統來看,可以將針對政府及非營利組織的非財務審計稱為績效審計,把針對企業進行的非財務審計稱為慣例審計或經濟效益審計。
二、國外研究綜述
(一)在績效審計中的應用
Charnes 和Cooper 在1980 年率先將DEA 模型運用于審計和會計,用來評估非營利機構的運行效率和管理效率,并同時探索了其他可能的運用。H.D. Sherman 在1984年描述了DEA 如何能夠被用作內部審計的工具,將DEA作為一項新的管理審計方法,并對其進行了測試和評估,1985 年運用DEA 對商業銀行的分支效率進行了評估,結果發現DEA 能夠提供除了財務指標以外的其他信息,識別出了無效率的分支機構,對于提高銀行分支效率來說是其他技術的一個非常有益的補充方法。類似對銀行分支機構效率的研究。P.L.Brockett, A. Charnes, W.W. Cooper, Z.M.Huang, D.B. Sun(1997) 運用DEA 錐比率方法中的數據轉換監測銀行績效或者建立提前預警系統。該論文通過1984年和1985 年德州最大的16 家銀行的績效數據做了應用舉例。引入5 家大型非德州的銀行作為優秀者,用來評估這些德州銀行在風險覆蓋和效率方面的業績,其中DEA 錐比率法用來轉換原始數據,為了反映非德州銀行在風險覆蓋和績效方面的績效。Chair Schaffnit, Dan Rosen, JosephC. Paradi(1997) 將DEA 運用于評估加拿大某銀行的分支銀行的相對效率,運用的是DEA AR 模型,將分析的重心放在分行人員的表現上,分別運用傳統的DEA 模型以及精煉的DEA 模型分析了分支銀行技術效率和規模效率,并對兩種模型進行了對比。Rongbing Huang, YuhuiLi(2012) 通過建立不良輸出DEA 模型和標桿管理相結合的兩階段模型探索了環境績效審計的新研究方法,克服了傳統DEA 模型在環境績效審計中應用的缺陷。
(二)在審計風險中的應用
Michael E. Bradbury 和 Paul Rouse(2002) 在分析過前人主要將DEA 運用于績效審計后,將重點放在估計審計風險中而不是經營效率,并獨創性地在一個新的領域作應用舉例,展示它在另一種前沿方向和權重中的靈活性。其中DEA 在審計風險中的應用是指在對集團企業進行審計資源的分配時,對每個審計單元進行風險評分的步驟。Michael E. Bradbury 和 Paul Rouse(2002) 借用了Miltz等(1991)的一項案例研究,在這項案例中Miltz 等用AHP 來為Janssen 制藥集團分配審計資源,運用多標準成對加權方法(Patton 等,1982 和Lin 等,1984),建立了一個包含57 個審計單元的風險評分體系。而Michael E.Bradbury 和 Paul Rouse(2002) 運用DEA 方法分配資源時,分成了高風險測量和低風險測量兩種方法。
Michael E. Bradbury 和 Paul Rouse(2002) 認為DEA 與AHP 相比具有許多優勢,包括將專家在一定范圍內的意見依據每個風險因子的重要性進行處理,而不是簡單地取中位數或平均值。DEA 也能用來提供高風險和低風險評價和從其他能被評價的單元中提供一個審計單元的標準。除此之外,Michael E. Bradbury 和 Paul Rouse(2002)總結到DEA 的優勢包括:第一,DEA 能夠處理在不同的單元中的多投入和多產出問題,雖然此文采用的是5 標度法,但是DEA 也能處理連續型的數據;第二,不像簡單的中心趨勢測量,DEA 可以處理專家的在一定范圍的意見;第三,DEA 可以進行交叉分析和時間序列分析;第四,DEA 可以從高風險和低風險兩個角度進行研究;第五,DEA 的輸出結果提供了能夠定義同類單元和同類風險評估的診斷性的數據。DEA 對于外部審計人員來說最明顯的用處就是能夠對多地理位置的客戶評估審計風險以及在審計客戶群體中評估審計風險和評估這些客戶在時間序列上審計風險的變化。DEA 的一個可能缺陷在于,隨著變量的增加,風險得分將是非遞減的,即越多的變量加入后,一項審計單元就越可能被發覺是有效的,所以限制了DEA 的下降能力。也展示了運用限制分析減少并通常克服了這項缺陷。
Hurhan Davutyan 和Lerzan Kavut(2005) 在Michael E.Bradbury 和 Paul Rouse 的基礎上進行了進一步的研究,詳細闡述了DEA 之所以能用于審計風險評估的原因。雖然DEA 原本是通過投入和產出的研究用來評價生產效率的,在審計中,從實物上來說,我們既無投入也無產出,但是正如Greenberg,Nunamaker(1987) 和Michael E.Bradbury, Paul Rouse(2002) 指出的那樣,DEA 模型可以被用作績效的指標用來衡量每一個審計單元的風險。在內外部審計中,我們把在盈利過程中承受的風險當作是生產過程中的投入,因為風險通常是消極因素并且人們都想避免的,正如生產中的投入,所以風險越高也就相當于投入越高,因此,把風險當作投入是合理的。接著,在內部審計中,利潤被當作產出。在外部審計中,審計事務所經理引發的風險越大,外部審計師保證的風險也越大。從這個角度來看,審計費可以當作風險的回報,即外部審計的產出。
另外,Hurhan Davutyan 和Lerzan Kavut 沿用了MichaelE. Bradbury 和 Paul Rouse(2002) 使用的案例以及抽取的7 個審計因子,對他們關于控制和規模兩個審計單元進行考察,并通過比較他們的DEA 得分,兩個審計單元的風險得分,以及在風險上投影后的得分對這7 個審計因子進行排序,得出了從最好到最差的排序,并對這項排序結合DEA 效率得分進行了兩方面的解釋:投入的視角和產出的視角。即以投入導向來看,效率得分低于1 的審計單元招致了太高的風險;以產出導向來看,效率得分低于1 的審計單元的產出太低。在外部審計中,運用產出導向是更合適的,因為當審計對象的風險太高時,我們或者開價更高或干脆放棄這個客戶;而在內部審計中,無論是投入導向還是產出導向,都會引起管理層重新思考企業的運轉,或者在利潤不變的條件下減少暴露的風險,或者在不引起更大風險的條件下產出更多的利潤。Toshiyuki Sueyoshi, Jennifer Shang, Wen-Chyuan Chiany(2009) 借助DEA 和AHP 相結合的模型對一個大型汽車租賃公司進行內部審計的案例研究,通過DEA 和AHP選取需要審計的業務單元。其中DEA 和AHP 相結合的方法為:運用AHP 來處理過去的審計和管理層經驗得到的定性的信息;DEA 模型用來衡量會計部門和車隊信息系統得到的定量數據。在將兩種方法結合在一起用于風險分析時,作矩陣分析可使結果變得非常清晰明了,該矩陣具有四個象限:第一象限表明該店鋪具有很低的管理者投入卻有高效率得分,表明處于這象限的店鋪具有最低的控制失靈風險,屬于低風險的;第二象限表明該店鋪具有較高的管理者投入和高的效率,處于這象限的店鋪應該被作為其他店鋪的標桿,但是由于各種各樣的原因,這些店鋪因為有較高的暴露評級,它們屬于高風險潛在審計單元;第四象限的店鋪具有低投入和低效率,就風險暴露來說較低,但因為它們效率低,所以屬于低風險的潛在審計單元;值得關注的是,第三象限的店鋪具有高的管理者投入, 效率卻非常的低,這些單元具有最高的控制失靈風險。在論文的結尾,作者提到了這項研究將來可以擴展的方向,其中提到了Sueyoshi(2004,2006)和Sueyoshi, Goto(2009) 將DEA 運用于財務效率分析(包括破產評估)的觀點,并提出在此方向上的DEA 和AHP結合也許是一個新的研究方向。
三、國內研究綜述
(一)政府或國家審計
許漢友等(2008)為了解決國家審計機關資源的不足與審計業務范圍不斷擴大之間的矛盾提出了采用DEA法來遴選國家審計對象,并給出了具體的可操作性的遴選過程。案例中挑選了14 家商業銀行,選擇了實收資本金額、貸款金額和投資金額三個投入指標和利息收入、其他營業收入和凈利潤三個產出指標,運用EMS 軟件進行DEA 效率分析,遴選出了經濟效益審計對象。結果認為,DEA是一種非常有效的經濟效益審計對象的遴選方法,它不僅可以迅速地找出符合審計計劃數量的審計對象,而且可以事先對被審計對象進行大致的運營效率評價,為下一步展開具體的經濟效益審計活動進行了必要的前期準備。可以說,這種方法在經濟效益審計中的應用收到了“一石多鳥”的效果,與經濟效益審計的動因和理念完全一致。此種應用與國外學者所說的在內部審計中發現風險較大的審計單元思路基本一致。張心昌(2012)分析比較了DEA 的BCC 模型和三階段DEA 模型,最后得出三階段DEA 在評價農村公共投資績效的優勢,最后運用三階段DEA 模型對我國農村公共投資績效進行評價。邱琪華(2012)基于AHP/DEA 方法對上海閔行區中小學義務教育支出進行績效評價研究,并針對AHP/DEA 方法的繁瑣問題,建議在原有的“打分制”基礎上進行權重確定的改進,或者利用高科技工具減少工作量。田懌民(2012)運用CCA-DEA模型對2010 年遼寧省14 個市的政府社會保障管理績效進行評價。唐榮華(2013)運用DEA 方法研究發現中國政府審計體系中的四類審計主體,即審計署機關、特派員辦事處、派駐審計局和地方審計機關在審計處理的執行過程中的審計處理執行效率沒有顯著的差別。
(二)會計師事務所效率
曹強(2008)等應用DEA 評估我國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生產效率,并在此基礎上檢驗事務所特征和行為對審計生產效率的影響。其實證結果表明,我國事務所審計生產效率整體水平較高,但仍存在一定的提升空間。張杰(2009)運用了DEA 方法中的CCR 和BCC 模型,CCR 模型得到的是規模報酬不變的生產前沿面和規模報酬不變時的效率值,反映的是總技術效率,BCC 模型得到的是規模報酬可變的生產前沿面,得到的是純技術效率,對重慶市會計師事務所運營效率進行評價和發展對策進行研究。郭穎(2009)運用DEA 模型中的CCR模型評價會計師事務所的相對效率,運用投影原理實現提高會計師事務所審計質量,并有針對性地提出改進建議。楊永淼(2009)認為會計師事務所的競爭優勢并不僅僅體現著外在的市場效率,本著成本效益原則,事務所的競爭優勢很大程度上需要在保證一定市場效率的同時提高其獲取利潤的能力,基于這樣的考慮引入DEA 的超效率模型,評估我國會計師事務所的運營效率。劉明輝等(2012)應用DEA 對“十一五”期間我國審計師運營效率進行計量與評價,在此基礎上對影響審計師運營效率的特征因素進行了實證檢驗;邱吉福等(2012)運用DEA 和Malmquist 生產力指數相結合的方法,綜合考慮投入和產出以及它們之間的關系,對我國會計師事務所行業2007 年至2009 年的效率變動進行實證研究,實證了會計師事務所投入要素的使用效果具有波動性,在經營管理上存在投入成本的浪費等結果。
(三)企業的績效審計
官建成等(2003)提出了DEA 控制投影模型,并給出了在特定情形下非CRS 有效單元有現實意義的投影。在工程應用中,對182 家創新企業的技術創新能力與競爭力的調查數據進行了分析。結果表明,利用該控制投影模型得到的有效性分類不僅與傳統CRS 模型的有效性分類完全一致,而且其按行業分競爭力投影結果為企業審計競爭力提供了科學的高標,并運用DEA 對國家的創新能力進行分析(2005),對高校科學創新活動進行研究(2012)。謝晨(2007)運用DEA 中的CCR、C2GS2 以及超效率模型對在中國證券業協會網站上披露了2005 年度審計報表的17 家證券公司經營效率進行了探討分析。孔德明(2008)認為我國開展的績效審計主要是國家審計機關對政府及其各隸屬部門、事業單位發生的經濟活動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所進行的審查和評價,我國的企業績效審計還很少見,并提出在國內推廣企業績效審計非常必要。同時,提出了基于DEA 的風險基礎審計一般程序包括審計工作準備階段、審計工作實施階段和審計結論的確定與報告階段三個基本環節和步驟,另外,也對政府效率審計和國內師范類高校的效率進行了類似的研究。劉鍵(2010)采用DEA 方法對中國工商銀行境內一級(直屬)分行效率情況進行了實證分析,提出了未來對該行持續評價需要關注的方向。
四、總結與展望
從國內外文獻來看,DEA 在審計方面的應用研究在國外開始得較早,國內引進較晚,在前人的不斷探索中,有對DEA 模型的改進,有將DEA 與AHP 等模型進行結合方面的探索,也有單純運用DEA 進行績效評價的。總體看來,我們可以得出以下幾點:
1.DEA 在審計中的主要應用主要在以下兩個方面:(1) 對于企業或事務所的績效審計,以同質的其他企業作為DMU 進行DEA 的效率分析、標桿分析、靈敏度分析、松弛變量分析等,通過DEA 投影找出提高改進的方法;(2) 對于審計對象的挑選,主要見于國家審計和企業內部審計中,通過考慮同行業各個國有企業或企業內部的各個分公司子公司的相對效率,考慮存在的審計風險,進行審計資源的分配。
2. 從DEA 模型的角度看,使用率最高的是CCR 和BCC 模型,它們廣泛地用于評價企業的效率,同時DEA模型也常常和其他模型相比較,如AHP 模型,另外DEA也可以與其他模型相結合,如AHP 模型、標尺模型、Malmquist 生產力指數等。
3. 國內運用DEA 對會計師(或審計師)事務所績效的評價方面的論文是較多的,從這些論文中可以看出DEA廣泛地用于評估會計師事務所的合并效率、經營效率、審計運營效率、提高審計質量、評估生產效率等方面。研究有點扎堆,但具有一定的實用性,相比較之下,對DEA模型進行創新或改進的研究相對較少,針對特定的問題進行DEA 模型的改進創新可能成為將來研究的新方向。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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