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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城市建設和發展步入了一個新的時期,形勢很好,城市正處于一系列激烈的社會經濟變革之中,面對經濟體制轉軌、產業結構調整、城市急劇擴張和城市化進程日益加速等諸多變化,傳統城市規劃受到了空前的挑戰。提出了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應如何在市場經濟的大潮中,把握好規劃原則,適應政府職能的轉變,真正成為政府的重要職能部門。城市規劃管理工作來說是問題與成績同在,機遇與挑戰并存。因此,有必要對當前城市規劃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以及原因進行分析,尋求解決對策,使我們的城市規劃和建設事業走上健康發展的道路。
一、正確認識城市規劃
1.城市規劃面臨的挑戰
在計劃經濟條件下,城市規劃被認為是“國民經濟計劃的繼續和延伸”。因此,城市規劃對城市建設的調控主要采取的是一種機械的目標管理和計劃控制的方式。但是隨著改革開放不斷深入,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逐步建立,城市建設也逐步由以前的政府投資行為,轉變為市場調節為主的多元投資行為。城市的開發建設表現為多種經濟法人之間的利益關系,或者是經濟法人與公眾利益的關系。傳統的計劃經濟條件下形成的城市規劃體制無論在自身機構、管理機制、還是規劃方法等方面都難以適應這種新的經濟關系。
主要表現在,一是傳統的城市規劃對城市土地和空間資源價值認識不足,造成國有資產流失,城市建設資金短缺;二是傳統的規劃管理強調的是計劃性和強制性,若嚴格按照城市規劃進行管理,則投資商沒有任何選擇余地,容易影響投資商的積極性,若規劃執法不嚴又容易產生各種腐敗現象;三是城市規劃代表的是城市的整體利益和長遠利益,目前我們低規格的城市規劃管理機構(有的城市還沒有獨立的城市規劃管理機構),難以承擔起市場經濟條件下調整和協調經濟法人與公眾利益關系的職能;四是傳統的城市規劃是以土地利用控制為核心的一種靜態的物質規劃,規劃缺乏實施可行性論證和評估,造成了規劃的目標過于僵化,實施中缺乏可操作性,難以適應干變萬化的市場,從而造成大面積的違法建設;五是傳統城市規劃關注的是既定規劃藍圖的實現,而忽視了城市規劃對城市土地開發過程的調控功能,容易引起土地的投機活動;六是市場經濟條件下投資商對經濟效益過度追求往往會侵害公眾的利益,造成土地浪費、環境污染等問題,而作為城市整體利益的代表,城市規劃部門難以對這類行為進行有效的干預和調控,使得公眾利益受到損害,社會公益事業的建設得不到有效保障;等等。
歸結起來就是,我們傳統的城市規劃管理機制還難以協調市場經濟條件下產生的多種經濟法人之間以及多種經濟法人與公眾之間的利益關系。這就是我們面臨的一個新的挑戰。
2.如何迎接這一挑戰
首先,要樹立規劃的資源意識。城市規劃不僅是一種重要資源,而且是一種能直接產生經濟效益的資源。市場經濟條件下,土地使用權的取得主要通過有償出讓、轉讓。土地出讓轉讓的關鍵是土地價值問題。盡管影響土地價值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但就具體某一塊用地來說,它的價值往往由城市基礎設施配套完善情況和城市規劃確定的開發條件來決定?!冻鞘幸巹澐ā贰俺鞘幸巹潊^內的土地利用和各項建設必須服從城市規劃”的規定,明確了城市開發用地的性質、功能和容積率等開發要求由城市規劃來確定,這些開發要求直接左右著開發效益。因此,通過城市規劃的科學測算,合理確定開發商與城市政府收益分配比例,可以為政府籌集大量的建設資金。具體地說,城市建設中容積率的提高、原有建筑的加層、“破墻開店”等用地性質功能的改變都可以產生很高的級差收益,但這不是項目開發本身產生的,而是政府長期基礎設施投入的結果。這些收益不能全部納入開發商的口袋,而要通過規劃的手段,使政府基礎設施投入產生的收益回流到政府的口袋中,為城市建設可持續發展創造條件。因此,從一定意義上說,城市規劃直接創造了經濟效益。
其次、要把市場機制引入城市規劃,規劃管理要靠“兩手”。市場經濟是以市場方式按價值規律配置資源的一種經濟方式,市場經濟條件下,城市一切經濟活動都直接或間接處于市場關系之中,市場機制是推動生產力要素流動和城市土地資源優化配置的基本運行機制。這種運行機制對形成城市土地市場和帶動城市建設起了十分重要的的作用。在這種運行機制下,如果城市規劃不利用市場調節這只“無形的手”,就無法對城市建設實施有效的調控。當然,城市規劃工作從本質上說是一種政府行為,無論在什么體制下都是以政府的管理或干預的形式維護公眾利益的一種社會力量。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開發商追求的是最高最大的利潤,這種對經濟效益的過度追求往往會造成對公眾利益的侵害。市場土地供給的有限性與價格的上漲趨勢也往往會導致土地投機活動。市場調節的結果也往往只使直接經濟效益高的項目吸引了很多投資者,而維護城市正常功能的綠地、道路交通設施等公益事業仍然難以吸引投資,只能依靠代表社會整體利益的城市規劃的調控來加以解決。如不加以控制和引導,市場機制很容易導致城市建設的盲目性和城市功能失調。因此,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規劃管理工作既不能單靠行政手段進行控制,也不能僅靠市場調節進行規范,而要靠“兩手”,一是行政法規“有形的手”,二是市場調節“無形的手”。
第三、城市規劃要為城市建設籌集資金。當前城市建設中最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就是建設資金問題。有資金才能改造城市,沒有資金城市就難以發展。所以.城市建設資金問題,是我國乃至世界所有的城市市長所關注的問題。沒有建設資金,規劃得再好也沒有用。在國際上,城市建設資金一般有三個來源:一是稅收,西方國家都是用稅收來搞城市建設的。像日本大版市1996年的建設資金是1500多個億,還說不夠。二是級差地租,以土地來掙錢,比較典型的是香港。三是各種收費,增加城市積累。就我國來說,稅收不是我們的辦法,規劃費用也不是辦法,國務院早已三令五申,不許亂攤派。
地方政府唯一能掌握的是級差地租。級差地租用不好,城市就不能發展;級差地租用得好,城市就會發展。溫州市緊緊抓住這一點,五年內城市改造面達50%,創造了一個新的溫州城。杭州、寧波等城市也充分發揮規劃的調控手段,對舊城區進行成街、成片改造,取得了較好的效益。同時,有的市縣盡管也利用級差地租的杠桿作用籌集資金進行舊城改造,但由于沒有充分發揮規劃部門的作用,缺乏科學的測算,在土地開發過程中造成了國有資產的流失,使一個本來可以給城市政府帶來收益的成片開發項目入不敷出,成為政府的包袱。所以,我們必須充分利用規劃的手段、級差地租的杠桿為城市建設籌集資金。
二、城市規劃管理對投資環境的影響
城市規劃管理因其工作的綜合性、復雜性、系統性、周期性、對投資環境的影響是全方位、多層次的、概括起來有以下幾個方面:
引導城市規劃管理對投資引導通常通過公共政策制定、規劃的編制和規劃信息的管理來實現。通過總體規劃、分區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專項規劃對城市的自然資源進行配置,對自然環境的利用提出要求,對城市基礎設施、公共設施建設作出安排、對城市功能進行布局、對城市土地的開發方式(序列、時間、開發強度等)作出規定。
調控城市規劃管理是政府對經濟實行調控的主要手段之一。一方面,城市規劃管理可以協調不同利益主體(如政府與投資者、投資者與投資者、投資者與當地居民)之間的利益關系;另一方面、城市規劃管理可以控制投資開發火向、結構、空間、速度、節奏,它對投資的調控主要是通過規劃編制、規劃政策和規劃項目的審批來實現。例如、以商住樓為主體的房地產投資過猛時,可以通過嚴格限制其它用地性質改為商住樓用地性質、嚴格控制商住樓用地的開發強度、嚴格要求商住樓規劃設計質量、嚴格履行審批程序等措施對其抑制。
規范投資行為是一個市場行為,而沒有規范的市場行為只會導致市場秩序的混亂和投資的失敗。規范的市場才能使投資者(尤其是中長期投資者、境外投資考)有安全感。城市規劃管理對投資行為的規范作用是通過規劃編制管理、規劃審批管理和規劃考察管理來實現的,它告訴投資考應該干什么,不應該干什么。如果投資者犯規,則將受到糾正。
保障投資是有風險的,這種風險來自許多方面,其中一個風險來識于他人對投資者利益的侵犯和損害。城市規劃管理對投資者合法利益的保障作用通過規劃審批管理和規劃監察管理來實現。例如,當投資者已獲得菜一塊土地開發的合法權力時,他人在該塊土地上違法進行建設,導致投資者在資金、機會、土地等方面的損失,這時對違法建設的查處就是對投資考合法權益的保護和對違法者的懲罰。
服務投資需要服務,這種服務來自各方面。規劃管理也是一種服務,它對投資者的服務主要通過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服務宋體現。規劃局機構設置和運轉效率、規劃管理人員的服務質量優劣、規劃局形象好壞等等,都會直接影響投資者的心理行為和投資效果。例如,規劃管理人員的腐敗會直接增大投資者的成本,增加投資風險;反之,良好的服務會增加投資考成功的機會,減少投資失敗的可能。
結束語
規劃管理應具有前瞻性,應能預測城市經濟發展動向,并及時調整策略與手段,對投資環境的改善應該更多起引導作用,而少使用制約手段。規劃管理與投資環境是一個動態平衡的開放系統。目前中國的西部大開發戰略為中西部地區的發展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機遇,同時也帶來了極大的挑戰。西部大開發的戰略決策已經開始吸引一些人才、資金、技術進入西部地區,但相應的配套軟硬件環境卻不盡如人意,這主要表現在政府觀念開放程度不夠、市場經濟意識不夠、招商引資的基礎性工作不夠、基礎設施條件較差、辦事效率低、官僚作風嚴重等等.從而影響招商引資的進程。如何把握好城市規劃與投資環境的關系,充分了解和努力發揮城市規劃對投資環境的作用,以營造最佳投資環境,是城市規劃管理者應該認真加以研究的重要課題。
[參考文獻]
在法定的行政權力行使于具體規劃工作過程中,城市規劃嚴格遵守“一書兩證”制度和國家制定的有關技術規范。
1.2政府唯一具有和行使規劃管理權。
1.3公共管理性。
公眾監督和參與已對城市發展越來越重要,同時也是城市規劃發展的新動力。我國當代城市規劃已具有明顯的公共管理特點。經濟的發展促進著城市規劃的轉型,城市規劃由傳統的單一技術管理和行政管理正逐步走向以人為本的現代化公共管理。
2.公共管理視角下的城市規劃職能探討
按照管理的運行職能,我國城市規劃可以分為計劃、組織、領導和控制四種職能。
2.1計劃職能
狹隘的城市規劃定義是對城市的發展建設進行計劃,它主要包括城市空間和土地兩方面利用的計劃。公共管理中的計劃職能主要通過以下步驟來實現:第一,設立可行的任務和目標,用來保障城市的可持續性綜合發展,最大程度的滿足市民的物質、文化需求;第二,城市規劃的制定是為滿足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因此,它為未來城市多個方面的發展提供了方向,同時也為城市經濟指標等數據提供了參考標準;第三,得到相關法律通過后,城市規劃就可以由城市規劃部門進行從宏觀到微觀、整體到局部的詳細規劃,逐步將目標落實到具體項目上;第四,城市規劃進入審批流程,經過相關部門逐級按照法定程序審批通過后,開始具備法律效力。計劃職能在城市規劃的職能地位是首要的,它決定未來城市規劃的整體布局和方向。計劃職能運行過程中,必須公共管理的力量,使各項計劃具有合理性和先進性。
2.2領導職能
在整個公共管理過程之中,城市規劃始終負有領導職能,領導職能主要體現在規劃協調、規劃權利和規劃引導三方面。規劃協調,城市規劃管理部門應充分利用規劃學、社會學、公共管理學等各種相關理論,充分尊重各因素之間的相互作用和影響,以及用科學的眼光分析它們的發展規律,通過各種先進的方法和手段,對城市各種資源進行統一的管理和規劃,以實現城市規劃可持續發展和健康的目標;規劃權利是指各級規劃主管部門依法采取各種手段(包括命令手段)、措施對城市規劃的制定、土地使用等一系列城市建設進行組織、監督和指揮。通過規劃權利來給社會主體提供公平、民主地參與城市公共管理的大環境中來;引導職能是指城市規劃管理部門通過建立有效的控制規范和引導機制,確保城市規劃的目標貫徹到具體建設項目中。
2.3組織職能
公共視角下的組織職能主要包括城市規劃組織構成,組織運行機制和組織管理體制。城市規劃的的組織機構既包括傳統的城市規劃設計院、城市行政主管部門、以及當地政府等官方的組織機構,同時還應包括建設投資主體和廣大市民等。各組織機構應在各司其職的同時應分工協作。在規劃管理運行機制方面,我國遠未達到良性運行的要求。其主要表現在規劃的行政干預過大和市場調節機制不健全和決策機制不完善,比如對于城市規劃的有些決策,還停留在個別領導片面、輕率拍板的情況。在組織管理體制方面,也存在種種問題使城市規劃難以充分發揮。比如,單一政府行政管理和控制,其他機構難以發揮作用等。
2.4控制職能
由于事物的規律是不斷發展變化的,同樣城市規劃也受限于領導的認知水平和辦事能力,往往難以做到毫無紕漏,這就決定了有關部門必須及時收集、整理和分析相關信息,確保城市規劃朝著預定的目標發展,做到邊做邊改進,以上即為城市規劃的控制智能。城市規劃控制職能主要由控制規則制定、規劃監督和規劃執法等三方面工作組成。城市規劃是政府行政管理法定職能中的一種,必須嚴格做到依法行政。為了使城市規劃的宏觀調控作用發揮到最大化,就必須制定和完善切實的規劃控制規則體系。做到首先以法規建設為主,輔之科學的規劃技術標準及規范和必要的行政規則,做到兩手抓,使整個城市規劃的控制工作有據可操,有法可依,有令可行。為了確保城市規劃活動的合理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必須加強城市規劃監督,規劃監督是城市規劃控制職能的重要環節。規劃監督分成兩大類:一類是對城市規劃實施的監督,即依據“兩證一書”制度,國家頒布的城市規劃法律法規和各類事實依據等對規劃實施進行監督,使城市規劃具有公開性和合法性。另一類是對規劃管理活動的監督,即通過內部自我監督和外部公共監督保障規劃管理在健康的軌道上運行。在規劃執法方面,由于我國經濟正處于轉型期,公民的法制意識相對薄弱,為保證城市規劃的順利實施、城市建設良好有序等方面,必須運用有力度、具有一定震懾力的規劃執法。
二、園林綠化工程施工中人、材、機的準備
做好資金、施工設備、材料(水泥、石材、苗木等)供應準備,所用的各種材料在開工時要馬上進行材料考察,落實生產加工或者預定。明確每天需要的勞動人數、各種材料的進場日期、工種的銜接部位、時間等,并確保計劃的到位、到場,避免停工、等工現象。園林綠化工程在施工過程中應實行班組責任制,職責分明,責任到人,工作量到班組。每月實行部位考核及質量評定,以分項工程來控制進度,實行獎罰分明的制度,尤其是土方開挖、混凝土澆搗、石材鋪裝、廣場磚鋪裝、水電施工及綠化種植等各專業施工的配合都必須進行嚴格控制,實現重獎重罰,鼓勵和督促全體施工人員為工期目標的實現而努力工作。
三、園林綠化工程的日常養護
結束園林綠化之后,必須充分維護和鞏固工程,保證實現其存在價值和意義,要想實現這一點,必須要在后期進行充分的保護和管理。俗話說,三分靠建設,七分靠管理,因此,在施工完畢后進行養殖維護至關重要。一般而言,我們認為的養護管理包括鋤草、松土、施肥、澆水、塑型、剪修以及預防病蟲害等。其中澆水的環節尤為重要,不僅要關注植物的缺水量,還要結合季節變化,針對不同的品種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把握好澆水的時間和量,保證植物不缺水,健康成長。根據不同品種不同的規律進行澆水,一般喜蔭植物的澆水量較多,喜干的植物則可以適當減少澆水量,淺跟植物必須多澆水,保持充足的水分。園林建設中養護的質量管理具有重要作用,因此也區分于其他基本建設,必須要重視和加強管理。植物是園林中必不可少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植物不但要在建設完成土木工程之后栽植,而且生長和成型的時間比土木建設時間要長得多,所以,只能在園林建設完工之后才能體現出其質量。由此可見,要想保證高質量的園林建設,其中一個重要的關鍵點就在于管理養護質量。主要通過訂立規程、實施規程、驗收結果、修改錯誤及訂正規程這一系列的步驟。養護的質量管理同時包括技術行為方面和文化行為方面,這兩方面都尤為重要。在規程的制定上,季節性灌排水、施肥除草、修剪除蟲以及及時更換病枯植株等環節都是不可忽視,必須做出詳細的規定的;而制定養護的規程上,必須以相關法律法規為依據,主要原因在于其和園林業及有關人員的利益密切相關。除此之外,我們必須注意的是我國現行的相關法律條款,例如《土地法》、《森林法》等基本的法規,除此之外,還有有關方面的細則,例如《風景名勝區管理暫行條例》、《城市園林綠化管理暫行條例》等。
中圖分類號:TU984文獻標識碼: A
正文:
一、城市規劃控制的內容
1、環境容量:
環境容量的控制指標內容:建筑密度、人口密度、人口容量、容積率、綠地率和空地率等?;趯α己玫某鞘协h境質量的考慮,必須對城市建設用地的容納量和人口聚集量作出綜合的考慮。城市建設用地的建設量受容積率和建筑密度的影響。人口密度制約了建設用地上的人口聚集數;綠地率和空地率顯示公共綠地和開放空間在建設用地中所占的比例。
2、土地使用的控制:
土地使用控制是對城市用地上的建設內容、面積、方位以及邊界范圍等做出具體的規定。實際控制內容包含城市用地的性質、用地使用的相容性,甚至包括用地邊界以及面積大小。
3、對建筑建造的監控與規定
實行對建筑建造的監控有兩個主要的作用。第一,從技術規定方面,建筑物的布置以及建筑物的群體關系需要實行監控;第二,安全和合理利用空間方面,對建筑建造的監控和實施利于優化生產和生活外在的環境。例如:建筑建造的監控包括對建筑之間的實際距離、空間高度、建筑群在沿路邊的高度規定、建筑群與建筑群之間空間規定等;在人文理念設想安全方面還包含如應急消防、抗震施設、衛生管理、日常安全維護與預防、防洪防雷等設施,此外還有些特殊的建筑場地規劃需求,如飛機場的周圍空間清空、微波以及通信過道等特殊專業規定。
4、城市的總體規劃指導
在城市的建筑設計引導中,對于歷史文化景觀(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是最重要的。怎么樣把歷史文化景觀依托城市建筑空間藝術和建筑美學的原理結合是一個難點,非物質文化遺產(建筑部分)也是城市發展應該正視的議題。城市的設計引導是在這種空間環境中平衡建筑單體和和群體(集群)的關系,有效的指導大型綜合性建筑的設計,為一個城市的人文景觀發展提供參考。
5、成熟的建筑配套設施要求及調控
控制性詳細規劃中,配套設施是人性化的建筑設施之一。但是配套施設是按照國家和地方的實際要求做出具體的規定,因為它是順利進行生產以及生活的保障。對配套設施的監控包括商業用地、工業用地、倉管用地以及人居用地等方面的設施,除此之外還有行政公共管理方面的設施,如市政公共設施的配置等。
二、 城市規劃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 法制保障體系不夠健全
缺乏相關城市規劃管理法制保障體系在一定程度上帶來了一些問題,如:規劃缺位,規劃行政處罰與違法行為不協調,對違法建設直接當事人的處罰力度不夠,城市規劃的權威性不夠。另外,影響城市規劃管理工作順利開展的一個重要因素是城市規劃行政處罰權分割。目前,我國有些城市規劃受政府和規劃部門雙重領導,負責城市規劃管理各個部門在不同層次不可避免地存在既得利益沖突,由此所制定的政策,就難免會影響政策的貫徹和執行。
2. 城市規劃設計自身存在缺陷城
市規劃的主要目標是城市自身,城市是由人類的各類活動組成,如經濟、文化、政治、生活等,規劃過程中要想實現這些因素的和諧共存、和諧發展是一件很難的事,這對規劃設計人員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事實上,由于很多城市規劃師雖然具備豐富的規劃專業知識,但經常缺少為未來的預見性,有時候規劃還需要滿足具體規劃總體要求,限制了綜合知識的運用,此外,很多地方政府在城市規劃時缺少對城市發展速度、發展重點、發展方向及發展時間與規模等信息的綜合分析和論證,所提出的城市定位與現實脫節,經常發生變更。導致城市規劃方案在設計上就存在著許多缺陷。
此外,城市規劃管理中還經常遇見以下問題。(1)城市建筑行業無序開發。多年來各地的建筑一年比一年多,房地產開發的熱情有增無減,這樣無序的開發看似為城市建設做出了巨大的貢獻,其實可能給城市帶來嚴重的后果。(2)重復建設現象嚴重。城市建設中,我們經常發現一條道路每隔幾年就會重復修一次,很多住宅才剛剛建成20 年就進行拆除,這不僅僅造成了人力、物力等資源的浪費,給居民的正常生活帶來了影響,而且建筑所遺留下來的垃圾對環境是一個很大的污染。(3)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缺少前瞻性和系統性。城市道路、電網、給水排水網、電訊網等的建設各自為政,缺乏總體的預測、總體規劃、總體協調,這一方面不能很好的提供全方位的服務,同時也造成管網安裝的重復開挖。既增加費用,也影響市民生活。
三、 城市規劃管理對策分析
1. 完善城市規劃法規體系
建立健全城市規劃法律法規體系,真正做到城市規劃管理過程中能夠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有效保證城市規劃的實施。通過法律手段,保證城市規劃的合理制定和科學實施,充分運用法制管理手段,不斷加強城市規劃管理的協調職能,劃清具體管理范圍,對城市土地利用的相關事項進行統一管理。同時,管理人員要運用法制手段維護城市規劃及其管理的權威,不斷將城市規劃行政執法工作提高到新水平。日常工作過程中要嚴格遵守法定程序辦事,逐漸實現城市規劃審批法制化、城市規劃技術標準化,形成一套符合法律法規的規范性管理體系,逐漸使城市規劃管理工作更加科學規范。
2. 不斷加強城市規劃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
政府應該高度重視和支撐城市建設規劃隊伍的整體素質,對于人才培養而言,要提高管理人員理論與實踐水平。就目前城市規劃隊伍的實際情況看,崗位培訓工作任務還比較艱巨、緊迫。要根據城市建設發展的需要,定期舉辦“全市控制性詳細規劃工作交流”、 “全市規劃建筑報建人員培訓”、“城市建筑規劃設計”、“村鎮規劃”等專業培訓班,不斷改善在崗工作人員的專業技能和知識結構,同時鼓勵更多的員工通過第二學歷培養,出國交流,不斷提高業務層次。
3. 對開發商加強監督,避免重復建設、無序開發重復建設問題
在很多城市都經常遇見,為了最大限度地減少重復建設、無序開發現象的發生,城市規劃部門應該加強監督,嚴格審批制度,對違規單位追究行政責任。城市規劃管理部門要對審批后的各項建設管理工作加強監督,及時糾正違法活動,督促提高城市規劃行政管理的質量水平。將規劃管理的行政責任具體分解落實,使城市規劃管理的各項工作任務都有明確具體的責任主體,對于由城市規劃管理工作中的各種違法行為要追究直接責任人責任。此外,還要加強城市規劃的大眾監督作用,實行群眾聽證制度,這樣能夠很好地防止決策片面性,提高規劃實施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4.運用經濟的、法律的和行政的手段進行綜合管理。所謂行政的手段, 主要是依靠行政組織, 通過命令、行政法規和必要的思想教育等方式, 對城市的規劃和建設管理進行決策、指導、協調、監督、控制和反饋。經濟手段, 就是運用經濟規律和經濟杠桿調節城市規劃和建設管理中產生的各種利益關系。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的關系, 力爭做到規劃合理、建設項目建設周期短、造價低、質量高、效果好, 做到資源的合理開發和利用,以取得較大的經濟效益。法律手段, 就是以法治城, 用法律手段調整城市規劃和建設管理過程中所產生的各種社會關系。這三種手段是互相聯系、互相滲透、互相制約、互相促進, 是辯證統一的。我們只有堅持三者的結合, 才能對城市規劃和建設實行有效的管理。
四、結語
在現代城市規劃設計與管理中,一定要把實現可持續發展放在首要的位置,實現環境、社會與人口的協調統一發展。創建具有中國特色的現代城市管理機制,促進建設與管理相互協調,把市場經濟機制引入基礎設施建設,把國內外兩個市場、兩種資源利用起來,加快城市建設進程,同時不斷創新城市規劃管理體系,提高城市規劃管理現代化水平。
參考文獻
二、公共管理視角下的城市規劃職能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1.城市規劃職能存在的問題。目前,城市規劃職能存在的主要問題就是城市功能分區不清晰,造成這種問題的主要原因主要有,第一,由于我國城市在發展過程中過于快速,導致城市在進行功能分區時會出現不同功能區相互參雜的情況,這在一定長度上來說,也不應該出現太大的問題,但是,這方面主要體現的問題就是在城市建設過程中,城市功能的定位于規劃沒有做到位,導致現代城市不同更能分區相互影響,這不僅制約了城市規劃功能的進一步完善,也導致城市規劃職能不能進行有力的展開,從而造成城市規劃功能的下降。第二,由于我國城市在發展過程中城市規劃不具體,或者說是城市發展速度超過了當初城市規劃的目標,導致在發揮城市規劃職能時,始終伴隨著新老城區問題、新舊功能分區問題以及功能分區不合理等問題,這必然會導致城市規劃職能在進行湘桂規劃時,不容易解決,也成為了城市規劃的老大難問題。第三,由于我國城市在規劃中所注重的問題,在不同歷史發展的階段所呈現出來的特點不同,因此,在進行城市功能規劃時,伴隨著的問題就是城市規劃不統一、政策法令貫徹不到底等問題,這就使得城市在發揮規劃職能時,會產生相互矛盾的局面??梢?,我國城市規劃職能存在的問題,是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而逐漸暴露出來的問題,也是在城市實際發展中所出現的主要問題。
2.優化城市規劃職能的對策。優化城市規劃職能的對策,注重點應該立足于完善和優化城市規劃職能,也就是說立足于現在城市發展的水平,通過現有的城市分區,對城市規劃職能進行完善,加強城市規劃只能發揮作用的能力。具體包括下面兩個方面,第一,統籌城市功能分區的發展,立足于現有城市功能分區的作用,加強該功能分區的影響力。城市規劃職能,究其本質來說,是服務職能,而就目前不少城市的發展水平而言,由于不同發展階段所規劃的目標不同,因此,在接受歷史發展現狀的同時,綜合加強城市功能分析的發展,加強功能分區的基礎設施建設,包括道路、交通、園區等,甚至應該建立直接管轄的部門,通過專門專管來實現功能分析的更好發展,第二,加強城市規劃職能發揮作用的能力。這一方面是出于城市居民的考慮,目前,城市規劃職能發揮的主要方向是以城市經濟發展為首要目標,而以城市居民生活質量為目標的城市規劃職能建設少之又少,因此,必須加強城市規劃職能發揮作用的其他能力。另一方面主要是以城市整體發展為首要目標,這是因為,城市規劃職能的最終目標是通過把城市建設的更好來滿足城市居民、城市經濟的發展,不應該只以一種目標為城市規劃功能發展的目標,必須立足于整體,從整體上來保證城市規劃職能的實現。
一、生態城市的內涵
何謂生態城市?從近年來國內外對生態城市建設的探索和實踐結果來看,生態城市的基本內涵應該是:在一定區域內,以生態環境建設和社會經濟發展為核心。道循生態學原理與生態經濟規律,把區域內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自然資源的合理利用、生態破壞的恢復以及區城內社會經濟發展與城鄉建設有機地結合起來,通過統一規劃、綜合建設。培育天藍、水清、地綠、景美的生態景觀。誘導整體、諧同、自生、開放的生態文明、孵化經濟高效、環境和諧、社會適用的生態產業,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處的段實、健康、文明向上的生態社區,最終實現區域性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效益的可持續發展和高度統一。
二、可持續發展
1987年世界環境和發展委員會在《我們共同的未來》的報告中,第一次明確提出了可持續發展的概念:“既滿足當代人的需要,又不損害后代人滿足需要的能力的發展?!鄙鷳B城市是以可持續發展思想為指導的。同時兼顧不同時間、空間,合理配置資源。既滿足當代人的需要,又不對后代人滿足其需要的能力構成危害,保證其健康、持續、協調的發展。
中國目前的城市化水平約為29%,世界城市化規律表明:一個國家城市化水平達到30%以后,將進入加速發展階段。本世紀上半葉是我國實現“三步走”戰略目標的關鍵時期,中國經濟將繼續保持高速增長的勢頭,城市建設的速度還將加快。從世界范圍來看,據聯合國人居中心預測,世界城市化水平到加2050年將達到61%,21世紀可謂是真正的“城市化”世紀。但另一方面受資源、環境、人口等條件限制,人類社會在建設城市時,將面臨前所未有的挑戰。中科院第一號國情報告指出:“中國未來必然受到三種基本態勢的制約:第一,人口規模規定了中國現時代和未來的消費基礎,人口增長規定了對資源及環境的壓力程度,人口素質規定了資源平衡和環境保護的認識水平;第二,中國土地資源的開發在其外延上已接近極限……;第三,中國生態環境的基礎具有先天自危特征……”。為此,我國政府于l994年頒布了《中國2l世紀議程——中國2l世紀人口、環境與發展白皮書》,以此作為我國可持續發展的總體戰略。并在1996年3月通過的《“九五”計劃和2010年遠景目標綱要》中,明確將可持續發展作為兩大發展戰略之一。從可持續發展的戰略出發,縱觀我國目前的城市規劃與建設工作,應審慎地看待我國目前經常提及的所謂城市“超常規發展”的突進模式,決不能以犧牲地區環境品質和未來發展所需的生態資源為代價,用“向后代借資源”的方式求取一城一地局部的利益和發展,陷入短期突進,長期停滯的怪圈,而應該走可持續發展的生態建城的路子。
三、科學規劃,合理布局
“天人合一”一直是中國傳統文化的核心內容之一。道家講“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儒家講“觀乎天文以察時變,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所有這些,都表達了我們祖先追求人與自然和諧統一的樸素思想。從最終意義上講,保護環境,保護自然就是保護人類自身。規劃是指導城市合理發展、建設和管理的依據和手段,是“龍頭”。所以,確保城市的可持續發展,首先必須從規劃開始。區域規劃要根據發展需要和資源條件,給城市群或城市帶中的每一座城市準確定位,確保資源共享和優勢互補,避免無序發展,各行其是,甚至惡性競爭,造成水、土地、礦產等資源的浪費和對環境、生態的破壞。而每座城市自身的規劃,尤其在城市功能分區規劃中,應合理布置居住區、商業區和工業區的位置,充分保護好原有的江、河、湖、海和山、園、林、樹,融城市的現代文明于自然環境之中。城區開發應重視建筑與環境的融合,均衡分布,相互襯托,天然一體,避免過度密集,見綠插房。必須尊重人對自然的情感,充分利用好原有的地形地貌和自然界景觀,忌諱大挖大填或以人工“美化”代替自然景色,以實現“人—建筑—自然”的融匯這種建筑設計原則。城市規劃建設中要保護好自然地貌,強調自然景觀。充分利用氣候條件和鄉土樹種、花灌木等豐富資源建設“綠城”
四、生城市的發展策略
土地使用規劃應考慮與周圍環境的共生共榮,并應有相應的評估措施??疾旎嘏c周圍環境的日照、風場等物理環境關系。考察基地與周圍環境之間的景觀整體性??疾旎嘏c周圍環境之間的文脈連續性。交通運輸規劃應充分考慮當前現狀與未來發展需要,做到高效、合理、便捷,控制汽車數量。在制定交通規劃的時候,必須將環境與經濟要素納入其綜合評估范圍,包括對城市與自然環境影響的評估和對城市生態環境的評估以及節能降耗、減少污染等方面的評估。同時,應大力發展以互聯網為主導的信息產業建設,提高工作與辦事效率。理配置基礎設施,不斷提升城市功能。城市基礎設施的配套與完善,是城市功能得以發揮的保證。城市規劃要在現狀調查的基礎上對城市發展進行充分論證,慎密計算,統籌布局交通、給排水、供電、通訊、燃氣、熱力、環境、綠化、抗震、防災等各項基礎設施,使城市功能得到正常發揮。重新編制城市綠地系統規劃,建立整體性、多層次、立體式城市綠化系統。具體可包括城市公共綠地、居住區綠地、單位附屬綠地、防護綠地、風景綠地和道路綠化。并有效加以實施,努力提高城市綠化覆蓋率、綠地率及人均公共綠地占有面積。
園林指在一定的地域,運用工程和藝術的手段,通過改造地形(或進一步筑山、疊石、理水)、種植樹木花草、營造建筑、布置園路等途徑創作而成的美的環境和游憩境域。城市園林綠化主要研究園林綠化在城市中的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城市園林綠地系統規劃、各類綠地的功能與有關定額指標及分布原則、園林綠化和園林事業的管理理論等。
二、我國城市園林綠化的問題表現
2.1不合理規劃
改革開放以來,城市進入大發展時期的人們總是向往新生事物,不喜歡舊的東西,規劃部門也同樣如此,把一大批優秀建筑和園林拆了,代替的是沒有特點的高樓大廈和配套綠化,這些配套綠化只是為了綠化而綠化。綠化大部分在建筑的背后,沒有陽光,植物生長勢差。有的老城區,因規劃的不合理,原址是漂亮的花園或綠地,古樹參天,新的項目建設后,花園拆了,基地標高抬高了,有些古樹雖然進行了保護,但是地勢低積水等原因,古樹日漸衰落。有許多優秀的園林小品、綠地消失了。
2.2不能適應現代生活的需要
優秀歷史保護建筑花園大多建于解放前,由于居住人口密度一直居高不下,集中綠地和開放空間比較缺乏,很多搭建建筑更是插建于的花園綠化內,占有了原有的開放空間和庭院綠化,改造成廚房間、衛生間或菜園,古樹名木和大樹生存狀況惡劣,有的甚至被建筑包圍。許多公園和公共綠地建成已有幾十年,總體上說,上世紀90年代以前建設的公園綠地因建設總量較少,總體發展速度較慢,前期時間較長,大都布局合理,骨架良好,植物茂密。但存在的問題是基礎設施標準較低,大都陳舊破損,功能上與現今開放式的游園需求不相適應,景觀特色消褪。雖然這幾年逐步得到改造,但仍有相當一部份公園綠地有待進一步調整改造。
2.3消極的維護狀態
由于缺乏維護經費及相關政策支持,園林綠化和古樹長期處于欠維護狀態,以至于風貌損害日趨嚴重。即使保護改造,不太考慮現在與未來,在保護與建設中,對歷史街區作為城市總體發展不重視,在實際操作中也未能取得預期的效果。如此靜態的“消極保護”狀態使得一些園林綠化的保護僅僅限于形式上的保護,缺少實際意義上的可持續發展性。
2.4不合理的建設
園林綠化一般都處于城市中心地段,在城市土地供應日益緊張、地價一漲再漲的大背景下,園林綠化在處于保護與建設所產生的經濟效益極低甚至為負的尷尬境地下,面對大規模拆遷和土地批租所帶來巨大經濟效益的誘惑,土地管理者、政府部門、國有單位極有可能為追求經濟和政治利益而將保護建筑和其園林綠化出讓、批租,使其面臨“拆落地”消失的厄運。
2.5精品意識不強,缺少文化品位
在城市休閑綠地中,文化內涵這一隱性構成要素扮演著重要角色,現代景觀設計更加強調精神文化,更加注重“意”的體現,力求創造某種氛圍。因此,要創造優秀的園林景觀,必須有一定的文化底蘊來支撐,這樣的環境才能讓人在滿足視覺觀賞之后產生某種共鳴,受到感染,引起一定的遐想,從而令人回味無窮。
三、加快我國城市園林綠化發展的對策
3.1城市園林綠化規劃管理要規范化
城市園林綠化規劃制定一方面要具有綜合性、權威性、前瞻性、階段性、區域等特征。另一方面要依據國家城市發展和建設的方針,經濟技術政策;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長遠規劃與區域規劃;城市所在地區的自然條件、歷史情況、現狀特點和建設條件來編制??茖W、合理的城市綠地規劃系統要充分反映城市園林綠化發展和建設的客觀規律,要符合城市的實際情況,要成為城市園林綠化管理工作的基石。
3.2綠地規劃要有前瞻性
在新一輪城市總體規劃的修編中,制定綠地系統專業規劃,根據城市的特點,瞄準國內先進水平,高起點制訂城市綠地系統規劃。規劃工作還要體現新城區和老城區、市區和郊區、城市和農村環境的建設的平衡發展。
3.3公民、法人和社會團體與城市園林綠化規劃的實施
經批準的城市園林綠化規劃是建設和管理城市園林綠化的綱領,城市園林綠化規劃的實施關系到城市的長遠發展和整體利益,也關系到公民、法人和社會團體等方方面面的根本利益。所以,實施城市園林綠化規劃既是政府的職責,也是全社會的事情。
3.4積極采用科學的技術和手段
主要采用:遙感技術,運用遙感技術建立城市遙感地理信息系統,掌握準確的城市綠化指標體系;統計分析技術,對采集的數字信息進行統計分析,用數學的方法計算變量與因變量之間的關系,用預測學回歸分析方法推測某一指標的實現將會達到的效果;景觀生態理論應用,對研究的量化指標應用景觀生態理論進行分析并評價。
3.5城市園林綠化管理要法治化
(1)堅持“以法治綠”的原則。城市園林綠化管理必須強法和執法,管理法規要完善,并要嚴格執行,依法辦事。管理監察隊伍,要知法、執法、守法、敢于管理、善于管理,各級管理園林綠化主管部門,要克服“以權代法”、“以人代法”的傾向,從人治轉向法治軌道。
(2)要加快出臺城市園林綠化管理的法律、法規,健全城市綠化管理法律法規體系,依法加強管理,走依法治綠之路。我們要在城市園林綠化管理方面,初步形成與國家法律法規相銜接的、比較完善的現代城市園林綠化管理法規、規章框架,形成和進一步完善嚴格、規范、文明的執法制度和依法行政的工作程序及監督機制。
3.6強化植保工作
加強樹木病蟲害的疫情預測、預報工作,特別是加強對日本松干蚧疫情的調查和預防工作,增強危機感和緊迫感;加強調查員、檢疫員的業務培訓;加大病蟲害防堵力度,劃定無疫情保護區。同時,加強對市內寄主樹木的藥物防治,確保綠化成果。
參考文獻:
1.康少邦、張寧:《城市社會學》,浙江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1版
引言
隨著國家發展水平的不斷提高,經濟、政治、社會、文化、環境等因素對城市建設的影響進一步加深。城市建設規劃需要考慮的問題之多,面臨情況之復雜,前所未有。充分認清城市規劃管理的重要意義,發揮其在城市規劃工作的管控職能,制訂科學可行、切合實際的城市發展規劃,推動城市實現可持續發展,是當前規劃管理部門與相關學者研究的重要課題。
1、城市規劃管理的重要性
城市規劃是城市建設發展的藍圖,城市的一切建設活動都要圍繞城市規劃來執行。城市規劃是城市實現科學發展的理論保障。嚴格執行城市規劃,能夠有效保證城市土地的合理開發與利用,最大程度減輕城市發展對自然環境的負面影響,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共存,能夠從宏觀角度,對城市經濟發展進行布局,集約利用各種資源,實現城市的可持續發展。而上述一切目標的落實,在實際工作中都需要通過規范科學的規劃管理來實現。
1.1 引導作用
城市的規劃管理是投資的“指揮棒”和方向標。經由招商政策、規劃編制和規劃信息的管理,對投資的種類、規模和布局予以規范引導。政府出臺并實施城市發展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以之作為對城市自然資源實行優惠配置的總綱。規劃內容包括城市建設對自然環境的影響以及對城市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建設的安排。同時,城市的功能布局和城市土地的開發方式也作為規劃的重要組成進行了詳細說明與要求。以上這些,都起到了引導經濟投資方向的巨大作用。
1.2 調控作用
城市規劃管理是政府實現經濟調控的主要手段之一。通過對規劃編制和投資項目的審批對政府與投資者之間、各級政府之間及各投資者之間進行協調,平衡利益關系。此外,規劃管理對經濟發展的調控作用還體現在有效控制投資開發的速度和規模上。
1.3 規范作用
城市規劃管理通過編制管理和審批管理來實現對經濟發展的規范作用。在市場經濟體制下,投資行為會因為投資者對利潤的盲目追求發生混亂乃至失敗。因此,一個規范的市場行為準則對于經濟健康發展必不可少。它能夠有效保障市場秩序,給予投資者安全感,是持續投資的基礎。
1.4 保障作用
科學的城市規劃管理是保障投資者合法利益的有效措施,而@一保障作用主要是通過規劃的審批管理和規劃的監察管理來實現。當投資人依法取得土地的所有權或使用權后,其在相應地塊上的合法權益就受到法律保護。如果因他人在該地塊上進行違法建設損害投資人利益,可以通過對違法建設的查處來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1.5 服務作用
城市的規劃管理還具有服務工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在履行管理職能的同時也為投資者提供相關服務。規劃部門的工作效率和工作人員的業務能力、服務水平和城市規劃管理部門的形象息息相關,成為城市建設軟環境的重要組成。實踐證明,高水平的城市規劃管理服務對經濟投資具有重要的推動作用。
2、城市規劃管理面臨的主要問題
當前,我國城市建設已經取得了巨大成就,城市規劃管理在其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在取得成績的同時,也應該看到城市規劃管理中還存在著很多問題,限制了我國城市建設發展的速度。
2.1 現有的城市規劃管理缺乏規范的法律約束保障
當前,城市規劃管理中對投資影響最大的問題就是缺乏有效的法律約束。國家在規劃工作的宏觀方面的意見十分明確,但在具體執行與管理上,還缺乏細致的規定。規劃管理部門的行政許可自由裁量權缺乏有效約束,使得投資項目面臨更多的不確定因素,增加了投資風險。同時也為行敗提供了滋生空間。
2.2 傳統城市規劃管理機制的負面影響
傳統的城市規劃,特別是計劃經濟時代,體現的是僅僅是政府意志,是從政府角度出發對城市布局與發展的安排與管理,并沒有涉及到其他社會方面。但隨著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城市規劃涉及到多方面的利益,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城市建設已經不再是單純的政府投資行為,民間投資已經逐漸成為城市建設的主角。政府正在逐步轉型為引導和服務職能。隨著外部環境的變化,城市規劃管理機制正面臨著改革的陣痛。傳統城市規劃管理體制已經不適用于當前城市發展,甚至對城市的發展造成了一定妨礙,亟待改變。
3、城市規劃管理主要問題的措施分析
城市規劃是個長期性的工作,需要用發展的眼光統籌全局。現階段規劃管理體制由于各地區“各司其責”,都從當地利益出發編制本地發展規劃。各地區之間往往因利益分歧而使得國家的意志在城市發展規劃層面得不到有效貫徹。投資混亂、投資過度、重復建設的現象屢見不鮮。實施規劃管理體制改革,建立科學、統一、規范的城市規劃管理體制,完善規劃管理法律實施細則正當其時。
3.1 樹立城市規劃的資源意識
城市規劃不僅僅是合理利用資源的手段,其本身也是資源的一種,科學合理的規劃能夠直接產業經濟效益。目前國內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方式主要是有償出讓和轉讓兩種途徑。在土地交易過程中,投資者首先考慮的,往往也是最受重視的因素就是土地價格。影響土地價格的因素有很多,比如當地基礎設施建設情況、周邊地塊發展情況等。而城市發展規劃往往會預示著相關地塊未來在城市建設發展中占據的角色和地位,也就是間接決定了地塊的價值。
3.2 城市規劃中引入市場機制進行管理
我國實行的市場經濟體制,決定了一切資源和生產要素都要按照價值規律精細配置。城市建設發展也要符合這條規律。雖然城市規劃的編制與實行都是政府職能,但城市規劃是否能夠執行到位,實現原定的經濟與社會目標,市場規律的影響直觀重要。政府在編制和制定規劃的時候,一定認識到市場機制對于城市規劃和建設的重要性,要充分考慮和吸納社會各方意見,從社會整體利益出發,編制能夠協調、平衡各個階層的利益訴求,積極調動、利用社會各方面資源,實現整體發展目標的城市規劃來。
3.3 建立健全城市規劃管理的法律法規體系
要確保城市規劃實施管理工作的規范性,首先就要明確對政府規劃許可自由裁量權的約束。既要充分發揮自由裁量權在城市規劃管理中的積極協調作用,又不能造成權力的過度和濫用,要避免行政權力對城市經濟建設的損害。要推進城市規劃的法制化和規范化建設,確保城市規劃相關行政和技術行為與國家法律法規相銜接。
3.4 提高城市規劃管理人員的業務素質
人是一切社會活動的核心。城市規劃的前期信息收集、規劃編制和執行都是由規劃單位工作人員完成。他們的工作態度和業務水平直接決定了城市規劃的編制水平,也很大程度上決定了規劃的實行效果。提高城市規劃管理工作人員的職業道德水平和工作能力是保障城市規劃充分發揮應有效果的重要措施。
4、結語
我國城市發展正在邁上新的臺階。城市規劃管理業也將迎來巨大變革。要充分發揮城市的規劃管理在城市發展中的基礎保障和引導作用,建立健全城市規劃法律保障體系,細化執行細則,提高工作人員業務能力和職業道德,提高城市規劃編制水平和實行效果,為打造良好的投資軟環境,促進城市經濟發展,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工作,推進經濟、政治、社會、文化各方面事業的繁榮發展夯實基礎。
前言
城市規劃管理,包括城市規劃編制管理、城市規劃審批管理和城市規劃實施管理等三個部分。城市規劃發展至今已經有越來越多的人認識到規劃編制、規劃研究、規劃管理是個統一體,是―個問題在不同階段的不同體現。那么城市規劃管理工作的本質和內容是什么?以及如何做好規劃管理工作呢?
1城市規劃管理工作的性質
1.1城市規劃管理是一種手段
城市規劃管理是通過一定的手段把城市規劃目標、設想與當前建設活動結合起來,使其落實到地面上成為具體化。由此可見,它是保證城市規劃實施的重要手段,如果沒有城市規劃管理工作,城市規劃得再合理、再科學、再切合實際,也不會順利地實現。
1.2城市規劃管理是管理活動
城市規劃管理是通過一系列的管理活動來實現的,包括建設項目的選址、定點、總圖審查、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以及建設項目的申請、方案審查、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放線驗線、竣工驗收,還有違章占地和違章建設的查處等,要過多層次的把關,辦一系列手續,因此說它是一項綜合性很強的社會的實踐管理活動。
2城市規劃管理工作的具體表現
2.1組織引導
組織城市規劃(包括總體規劃、分區規劃、詳細規劃)的編制、報批和實施。包括健全相應的城市規劃管理機構,以及具體地組織各種調查、評議、審議活動和咨詢、檢查、評比等活動。擬定一項方針政策和法規、制度,引導城市建設按照城市規劃要求,有計劃、有秩序、有步驟地進行,使各項建設盡可能合理布局、節省用地 節約投資、提高效益。
2.2計劃協調
根據城市規劃設想,結合當地當時社會、政治、經濟、科技與自然的實際情況,提出全面的城市建設在時間、空間方面的實施計劃和分期實施計劃及其估算。實質上規劃本身就具有計劃的含義。
2.3控制決策
采用行政的、法制的、經濟的方式對各種城市建設項目進行直接的制約,如控制大城市人口規劃,支持小城市發展,保護文物古跡和優美環境,使城市建設有計劃,按比例進行,并留有發展余地等,發展有利條件,限制不利因素,避免損失和浪費,使城市發展建設遵循健康的軌道進行。
2.4監督服務
隨時監督、檢查城市規劃實施情況,查看、了解建設部位是否按照城市規劃要求施工,及時糾正一切違反城市規劃和法規制度要求的行為,堅決制約違章占地和違章建設現象發生。并運用行政手段獎優罰劣,制止不正之風。
3城市規劃管理中的問題
城市規劃實施管理是指按照由法定程序編制和批準的城市規劃,依據國家和各級政府頒布的城市規劃法規和具體規定,采用行政的、社會的、法制的、經濟的、科學的管理方法,對城市的各項建設用地和建設活動進行統一的安排的控制,引導和調節城市的各項建設事業有計劃、有秩序、有步驟地協調發展,保證城市規劃實施。在這里,扼要地把城市規劃實施管理的主要內容歸納為如下三個方面:
3.1城市規劃是確保城市土地利用科學合理的唯―法律依據
城市建設用地規劃管理,就是在城市規劃的指導下,運用法律賦予的控制手段,保證城市土地利用科學合理和節約原則的實現。為城市土地的征用、規劃和具體使用依據和創造先決條件。城市建設用規劃管理的重點是要嚴格控制與城市規劃有關的各類建設的選址、定點,使之符合城市規劃。主要制約手段是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具有法律效益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也就是說凡與城市規劃有關的種類建設,必須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負責選址定點,按法定程序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否則不得以任何借口使用土地進行建設活動。
3.2建設工程規劃管理
城市建沒工程規劃管理,是指為保證城市規劃區的各項建設活動符合城市規劃,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法定的審批程序,對于各類建設活動進行規劃管理,這是城市規劃實施管理中的―個十分重要的環節。概括地說,城市建設工程規劃管理的具體內容就是: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城市規劃區新建、擴建和改建建筑物、構筑物、道路、管線和其他工程設施,必須持按照國家規定的有關批準文件,向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建設申請。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建設申請。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城市規劃提出具體的規劃設計要求,并審查有關規劃設計文件和圖紙,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確定其建設活動的合法陛。
3.3城市規劃實施的監督檢查
城市規劃實施管理是各級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法定的職能管理工作,是城市規劃實施管理的一項不可忽視的重要組成部分,它的主要內容是對各項進行中的建設活動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嚴格的監督檢查,及時制止和依法處理城市規劃區出現的違法占地和違法建設行為,保證城市規劃實施的監督檢查。
4.對城市規劃管理創新的幾點建議
4.1建立城市規劃管理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與專業知識培訓工作體系
必須有計劃地進行職工的思想、職業道德教育和組織各類業務培訓,不斷提高城市規劃管理部門的服務意識,樹立密切聯系群眾、勤政務實、廉沽奉公的優良作風,不斷增強管理人員的素質,加快新技術的開發和應用, 斷提高規劃管理工作的水平。
4.2建立多學科專業化人才的管理隊伍
市場經濟條件下,規劃管理者面臨各種科學技術、社會關系、經濟效益、公眾利益錯綜復雜的矛盾,這就要求規劃管理者有廣泛的多學科知識并有綜合運用的能力。在人員選擇上,要求一專多能;在隊伍的人受配備上,要增加土木工程、給排水、水利水電、法律、經濟等專業人員。
4.3建立聯合審批制度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應打破各部門之間各自為政的舊習俗,縮短材料報道、審核流程、方案修改、驗收發證的時間,建立以規劃部門為主,園林、環保、人防、消防、交通、電信、煤氣等部門參加的聯合審批制度,聯合辦公,限定審批時問,統一收件,發證。這將大大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辦事人。
4.4建立健全富有特色的城市規劃地方性法規體系
市場經濟在一定意義上說就是法制經濟,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城市規劃管理應改變過去那種單純依靠行政手段的“人治”方法,用“法制”代替“人治”。而且市場經濟愈發達,愈要加強法制。重視走城市規劃法制化的道路,一方面是城市政府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運用法律手段保障規劃實施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對開發商合理、正當利益的保護,是優化投資環境的體現。
4.5建立靈活多樣的城市規劃管理政策體系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地區與地區之間、城市與城市之問對投資的爭取成為各地方政府的當務之急,而國際國內的資金總是流向回報率高的地方。投資環境成為政府與投資者普遍關注的問題,而作為政府行為的城市規劃管理對投資環境的形成與改善有著極大的影響,所以,在規劃管理過程中,必須運用靈活多樣的政策,以吸引城市建設資金,促進城市的經濟發展。
4.6建立城市規劃管理權限制度
城市是一個地區的政治、經濟、科學以及文化教育中心,是現代工業與第三產業較為集中的地方,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起主導作用,城市規劃是多目標的,既要生態,又要文化,既要效率,又要景觀,既利于經濟發展,又利于生活提高,是城市建設與管理的“龍頭”。規劃管理則是為實現城市規劃的目標而實施的過程。隨著市場經濟不斷完善,縣級城市的城市規劃管理體制暴露出許多問題,因此對當前城市規劃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加以探討、思考,尋求解決對策,使城市規劃管理工作走上健康發展的道路。
一、城市規劃管理中的問題思考
1.1規劃編制滯后于建設,與實施可能性脫節
規劃是指編制一個有條理的行動順序,使預定目標,得以實現。城市規劃是“龍頭”,是建設的依據,規劃應該超前,但對于當前城市建設中的“開發區熱”“房地產熱”,規劃的編制顯然跟不上城市的發展,出現滯后現象。例如,蒙城縣2003年編制的總體規劃,在規劃實施過程中,隨著南(京)-洛(陽)高速公路的開通,開發區被批準為省級經濟開發區后,就出現了許多新的問題,特別是原有道路系統功能和工業用地的位置及規模,已不能滿足城市建設發展的需求。因此在2006年對原規劃進行了局部調整,2008年又重新修編了總體規劃。但是,總規的調整和修編都需要一定的時間,資料的收集與分析、方案的制訂、評審修改等一系列過程。這對于規劃本身科學性、合理性是必須的,但由于總體規劃的調整及修編,造成控制性詳細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缺乏上層規劃的指導, 而無法做深做細,造成對于具體的微觀控制嚴重不足,在整個規劃體系中出現了薄弱的環節乃至斷層,造成規劃管理工作的被動。
規劃設計在相當程度上強調的是城市空間環境質量,追求物質空間結構理想狀態。在很大程度上存在規劃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等方面的缺憾。加之有的規劃編制單位不能深入實際,具體了解中小城市的特點和實際情況,有針對性的進行編制,以至造成編制的規劃和實施可能相脫節。如2003年編制的蒙城縣總體規劃,沿鯤鵬路南側規劃了部分公共服務設施用地,并將成為以后城市發展的中心。在近幾年的規劃管理中,這些地塊內的零星建設也將受到嚴格控制,但隨著近兩年的“開發區熱和房地產熱”及政府的經濟狀況拮據,村莊的搬遷不能及時地實施,造成農民大規模違規建房而無法控制,以致今后村莊搬遷無望,只能調整規劃。這固然有規劃管理部門控制不力的問題,但規劃編制時沒有考慮到城市的經濟現狀和實施的可能性,也是原因之一。
1.2城市土地資源壟斷措施不力
土地是不可再生資源,是城市建設的平臺,是城市發展的根本。近年來,由于縣級城市環境的不斷改善,招商引資力度的不斷加大和房地產業的快速發展,城鄉結合部,工業開發區周邊及新校園周圍的一些村、社區大量土地被征用,不少企業在此安家落戶,謀求發展。另外還有大量經營性建設用地走向市場和農村進城讀書人員增加,都吸納了大量的外來人員進城,同時,由于政府長期以來缺少對城市規劃區內的一級土地市場的剛性約束手段,一些居民為了增加收入,利用區域優勢,以要求解決自己居住問題為由,紛紛搶占地皮,亂搭、擴建、亂建房屋,私買私賣,牟取暴利,還有些村民甚至把分到戶的土地隨意高價出賣,擾亂了土地市場,也給規劃管理增加了很大的難度。
1.3規劃管理技術手段不具體,缺乏控制機制
在城市規劃管理的實施過程中,由于總體規劃是對城市的宏觀控制,而城市的控制性詳細規劃則因為縣級城市規劃經費緊張的原因而存在編制上的不足,致使規劃管理部門無法將其作為管理的依據。加之隨著《城鄉規劃法》的實施,地方性新的《城市規劃管理辦法》和《規劃管理技術規定》也都沒有出臺,因此就沒有過硬的技術手段對建設項目進行控制。正因為規劃管理手段和實際的城市建設之間存在著較大的距離,所以當面對建設項目與地區總體規劃性質不完全相符時,規劃管理部門就掌握了自由裁量權。這種權力合理的方面在于能夠根據實際情況,克服規劃方案適應性不強的弱點,充分運用規劃管理權力,保持較大的適應性。但另一方面,正由于外界認為規劃管理部門擁有很大權力,所以當規劃管理部門與規劃法規不符而否決或要求修改建設方案時,所有的外來矛盾和壓力都集中在規劃管理部門,規劃部門處在既要維護公共利益又要支持地區經濟發展的兩種選擇之中,面對上下左右的的壓力,規劃管理部門往往最終會接受一個妥協方案,導致建設方案與原有規劃的偏離。這種消極影響導致了執行規劃的隨意性,助長了社會上忽視城市規劃,建設者不遵從規劃的傾向。
1.4規劃決策不夠科學民主
維護社會整體利益和公共利益是政府的職責,城市規劃行政作為一項政府職能,在錯綜復雜的城市大系統中,無論是城市建設發展的宏觀決策,還是整個建設項目的微觀決策,大到城市總體規劃布局、交通組織、環境保護,小到地塊的開發強度、建筑日照、綠地布局和公建設施,無一不涉及社會公眾的利益和資源的可持續發展,從而控制“非公共性”利益主體的外部不經濟行為,體現空間資源使用的“公開,公平和公正”。因此,政府對于城市規劃的決策,常常涉及多因素、多結構、多種關系的綜合性決策,僅憑領導者個人的才能、經驗和智慧或對城市建設的良好愿望進行決策,是難以做到決策的科學性、合理性的??h級城市由于規模相對較小,有的地方領導規劃法制意識淡薄,“長官意志”作祟,喜歡“拍腦袋”決策,隨意改變規劃,特別是對招商引資的項目,為了能夠挽留住外商,盡量滿足外商的要求,使其投資,有時不惜改變規劃布局,以致使已制定的規劃而成為廢紙,出現勞民傷財現象。
1.5行政管理體制及規劃管理機構不夠健全
縣級城市規劃管理職能基本上都設在地方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由其規劃科,村鎮科等部門執行,有的地方雖然成立了規劃管理機構,也是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事業編制也僅為了幾個人,隸屬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具有行政法人職能,工作開展難以深入提高。同時規劃與建設管理職能均由建設部門一家統管,建與管合一,缺乏制約,導致了規劃、建設和管理上的一些矛盾。主要反映在:重建設、輕規劃設計、輕管理,重蓋樓、輕環境,重主體、輕配套,重硬件、輕軟件,出現建設不是圍繞規劃轉而是規劃圍繞建設轉的局面,踐踏了規劃的“龍頭”作用和嚴肅性。
二、城市規劃管理體制的思考
城市規劃的管理是一個完整的系統過程,其實際運作有賴于整個社會經濟、政治環境相互協調,為使城市規劃能真正對城市建設起到指導作用,有必要對規劃管理的各個環節加以完善和提高,求實創新。
2.1加強和完善規劃編制工作與實施相結合
人們常說規劃是“龍頭”,規劃編制方法不改進,編制水平不提高,規劃管理就如無源之水。因此,改進規劃管理實施機制,首先必須提高規劃的可操作性,建立為規劃能夠實施而編制規劃的思想,規劃編制部門應加強信息的溝通,廣泛收集資料,與計劃,財政部門緊密配合,充分掌握上層規劃的內容及編制動向,編制近期建設規劃,作為指導城市建設和進行城市規劃實施的最切實依據。而總體規劃著重于加強城市戰略研究,解決涉及全局性的發展方向,空間形態等方面的內容。
其次,為提高規劃的可操作性、可實施性,規劃編制單位應深入實際,現場踏勘,對規劃的每一個重點地塊都要充分了解,掌握信息,為規劃的可實施性進行充分論證,在把握全局的基礎上,從而確定地塊的規劃用地性質,為今后的規劃能夠順利實施打下基礎。
2.2強化措施,規范村民住宅用地
城市土地是城市規劃、建設和未來發展的第一資源,城市規劃的實施和管理受城市土地的制約,在很大程度上影響城市規劃藍圖的實現,因此,為了有效的實施城市規劃,必須加大城市土地管理的力度。高度壟斷土地一級市場,放開二、三級土地市場,對用地行為及土地交易實行扎口管理,同時完善土地供應機制,使城市規劃與土地利用規劃相銜接,推行土地收購儲備制度,對城區的閑置土地和“退城進郊”置換的土地,實行儲備管理,納入地方土地儲備庫,統一經營。
對于被征地、拆遷及城郊想利用區位優勢進行建設的農民,可以按照村莊布點規劃,通過新農村建設的方式加以引導進行按規劃建設。一是劃定建設范圍。對城郊結合部及城市規劃控制區內的村莊,以城市總體規劃為依據,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分類指導、適度集中”的原則,綜合考慮,科學規劃,合理布局,劃定村民住宅建設范圍。二是制定具體標準。建設選址應選擇區位優勢大、集聚程度較高、有一定基礎設施且利于多個村組集聚的中心村或組。新建的村民集居區應以多層建筑為主,嚴格控制低密度,低層住宅。三是出臺優惠政策。鼓勵農民到集居區內建設,同時對原居住地進行嚴格的建設控制,杜絕違章建設的產生。
2.3改革行政管理體制,強化規劃調控作用
城市規劃管理作為公共管理的一個組成部分,其具體管理方法的改進對于推動規劃的實施也具有相當大的作用。管理的手段可以是運用法律手段和經過科學決策的行政手段,也可以是運用經濟手段和物質技術手段,同時利用現代化科學技術成果向公眾傳播信息,規范管理。
其次利用現代的先進網絡技術,加大規劃宣傳力度,公布規劃信息,使管理部門與公眾之間建立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的關系,有助于取得人民群眾的理解和社會對規劃管理的支持和協作。另外,通過公眾參與,可以克服規劃管理中出現的片面性,消除過分拖延和不適宜的折衷。規劃的制訂、實施過程民主化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要求,市場經濟要求尊重社會各個階層的利益,有了公眾參與的這種決策、監督機制將促進城市規劃借助更廣泛的社會力量實現既定的規劃目標。
2.4構建規劃決策機制,建立完善規劃委員會制度
規劃管理決策是城市建設的中心環節,關系到城市建設管理的最重要的活動,在當前工業、信息突飛猛進的時代,為解決規劃實施及管理中的問題,避免規劃編制在城市發展過程中出現“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及“拍腦袋”決策等現象,就必須構建規劃的決策機制,建立和完善城市規劃委員會和專家咨詢委員會制度。建立規劃委員會,可以進一步提高政府綜合科學決策水平,創新規劃理念,加強對規劃建設的領導,同時它也可以發揮強有力的組織協調作用,統籌空間資源,完善功能布局,有效決策各項建設,使決策更加科學、民主。規劃專家咨詢委員會則是政府重大規劃決策咨詢機構,對各類重大決策、規劃方案和專項規劃提供前期咨詢。本著科學合理、集體討論、集思廣益、促進發展的原則,從各個不同領域、不同角度探討發展思路,為規劃委員會審批重要規劃做出重大規劃決策提供依據。
2.5理順規劃管理,健全規劃管理機構
中圖分類號: F292 文獻標識碼: A
前言:國內在社會快速發展中迅速加快的城市化進程,使得城市的規劃管理工作走得越來越偏:只重視科技與經濟的發展速度,而忽略了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性,只重視自身的利益,而忽略了社會發展的基礎所在。因此,相關部門需要進行干預,使城市規劃管理工作更加的科學合理,使城市規劃管理工作的監督得到加強。
1城市規劃管理的意義
1)塑造城市的美好形象。
在城市規劃管理工作的進行中,主要是通過實施一定的規劃,使城市的美好形象得以塑造起來。為了實現這個發展目標,引導并促進城市環境的發展已經成為了今年城市規劃管理工作的重點,尤其是日漸激烈的市場競爭背景下,經濟全球化帶來的競爭壓力促使各城市塑造發展起自身的城市形象。
2)實現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實現社會的可持續發展,不僅可以使人民群眾的利益得到保護,更重要的是使國家和全球的生態環境與物質環境都能得到保護,從而使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得到提高,推動社會經濟的發展。使社會可持續發展得以實現也是城市規劃管理的另一重要意義。
2國內城市規劃管理目前面臨的問題
1)城市經濟發展水平低下。
目前我國的城市市場發展階段還處于比較低的層次,長期沒有得到一定的改善和重視。國內目前的城市市場交易僅局限在上下級兩者單一的市場結構之間,沒有拓寬自身的發展空間,使得其發展有著很大的限制。城市的居民沒有主動地尋找市場動向的相關信息,不會掌握體系外部的發展機遇,從而導致經濟發展的惡性循環,久久得不到大的提升。另外,城市居民中大部分都受到了地域文化習俗和陳舊觀念的制約,他們的價值觀大多是小富即安的安逸思想,這使得他們的創新思想幾乎全被埋沒了,城市的經濟發展水平也得不到明顯的提高。
2)城市規劃工作的思路和作用不夠完善。
部分地區在城市體系規劃的編制過程中,對經濟全球化帶來的巨大影響,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使區域城市發展的特點和問題沒有受到足夠的重視。城市發展的過程中,對整體參與更大范圍區域的影響考慮沒有作充足的準備,區域城市規劃體系的追求不夠全面,對城市體系規劃的本質與城市規劃編制的意義認識不夠。根據國內其他區域的發展情況,從獨立省域的規劃到市域和縣域結合城市總體進行的規劃中,可以看出,城市的發展方式與發展方向都需要得到一定的調整與轉變。
3)規劃管理的難度得到大大提高。
以經濟全球化為背景的市場經濟發展,不僅使競爭更加的激烈,城市與其他區域之間的聯系也更加緊密,從而導致流動人口、流動資本及流動技術產生了不確定性,這些大量增加的不確定因素,都為城市的規劃和管理工作帶來了更大難度。且大部分城市居民都在逐漸向外流動,減少了城市居民的人口數量,難以預測準確的城市人口數量,使得以城市人口未來發展為根據的傳統城市規劃管理方式不能準確地確定城市的用地規模。
4)缺乏認真負責的城市規劃管理工作負責人。
我國目前的城市規劃管理工作過程中,并沒有完全實現權威嚴肅的城市規劃管理決策,由于部分城市的城市規劃管理相關負責領導只具備淺陋的法制意識,且沒有責任感和原則,導致城市規劃管理的發展呈畸形形態,這種不負責的負責領導使得科學合理的城市規劃方案變成了一張廢紙,嚴重地浪費了城市規劃管理的資源。甚至有部分城市的規劃負責領導只考慮個人私利,受地方房地產開發商的利益誘惑,使城市的整體布局受到了嚴重的破壞。這些現象都體現了相關負責領導的缺位,對國家城市規劃管理工作進行的嚴重阻礙,還嚴重影響了國內各城市的可持續發展問題。
3城市規劃管理問題的解決措施
1)完善城市規劃管理的體系。
國內各城市要按照上級的建設要求,對城市的總體規劃目標與可操作計劃認真地進行統籌和編制工作,將市、縣、鎮相結合的總體規劃建立起來。在整個城市規劃管理體系中,主要有包括總體規劃等其他規劃類型在內的六大類型。體系中還具體要求推行單元化管理,控制性地對城市規劃管理工作進行了詳細規劃編制,使城鄉邊界的確定工作受統籌規劃的嚴格管理,避免城鄉邊界重復或者不重合的情況出現。
2)加強對相關規劃法律法規的宣傳與學習。
政府可以讓相關部門領導組織學習有關城市規劃的法律法規內容,使人民群眾對相關的法律法規有基本的認識和更加深入的了解,從而確保他們嚴格依法協助城市規劃決策與違法建設的處理問題,以此就可以減少違法事件的發生率,還能促進城市規劃管理工作的合理化,使公民的法律意識得到進一步加強。
3)完善城市規劃管理工作的相關法規。
完善城市規劃管理工作的相關法規,是科學制定和實施城市規劃的前提。為了使城市規劃管理的綜合協調職能能夠得到進一步的提升,就需要利用城市的各項土地活動來對城市進行統一的規劃和管理,并確保城市能夠發展得合理,運轉工作能夠協調。保障城市規劃管理工作能夠順利進行的另一重要前提是法制管理手段的充分運用,充分運用法制管理手段需要各級相關工作部門在城市的規劃管理工作中抓緊法制建設方面的工作,使城市的規劃管理工作能夠有效得到實施,確保城市規劃管理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4)制定科學的審批合理程序并嚴格執行。
科學的審批管理程序是確保城市規劃管理工作遵循城市發展客觀規律的重要前提??茖W有效的審批管理程序是防治隨意審批工作和行為出現的必要組成部分。它同時還確保了城市規劃管理工作符合城鄉規劃法的要求與規定。在審批管理程序的制定過程中,相關工作人員要以提升城市規劃管理水平為目標方向,并以城市規劃管理法規為依據,對城市規劃區域的土地利用與其他各項建設項目活動進行嚴格審批和把關??茖W的審批管理程序中,改革管理體制的內容也需要得到改進和提升,為城市規劃管理發揮有效的重要作用。在改革國內的城市規劃管理體制過程中,最重要的步驟還是建立并完善城市規劃行政許可和審批制度,使實施行政許可法在國內城市規劃管理中得到確切貫徹。使國內城市規劃管理的制度、委員會制度、決策機制等體系得到進一步的完善,從而推動國內城市規劃管理的進一步發展和提升。
5)監督城市規劃管理實施的工作需要得到加強。
在城市規劃管理工作中,外界的輿論與監督都有著很重要的影響,因此,各級區域的相關部門在實施城市規劃管理工作的過程中,需要加強對其實施過程中的監督力度。及時發現并處理土地使用建設活動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時發現并糾正各類城市規劃管理工作中出現的違法活動,提高城市規劃中行政管理的督促作用。在整個城市規劃管理工作的實施過程中,相關部門有很大的必要建立城市規劃管理實施工作有關的行政責任追究制度,建立城市規劃管理的行政責任追究制度不僅能夠在城市規劃管理工作中落實具體的行政責任,而且還能夠使城市規劃管理的相關負責人受到明確的制定。此項行政責任追究制度為我國城市規劃的行政管理提供了法律方面的保護,為國家和人民的利益提供了一定的保障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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