緒論:寫作既是個人情感的抒發,也是對學術真理的探索,歡迎閱讀由發表云整理的11篇優秀項目申報材料范文,希望它們能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啟發。
一、申報范圍
新產品計劃項目分為重點新產品和戰略性創新產品兩類。
(一) 重點新產品。
重點新產品是指符合國家產業發展政策、在國內首次(或首批)開發成功,并開始有市場銷售或具有良好的市場應用前景,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明顯;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和自主品牌,技術水平高、附加值高、市場競爭力強的新產品。
支持領域詳見《國家重點新產品計劃重點支持領域》。
新產品計劃不支持以下產品:
1、食品、保健品、飲料、煙、酒類產品及其生產中相關助劑和輔料等;
2、化妝品、日用化工、一般紡織品、服裝、家具、家電、家裝建材等日用產品;
3、用進口零部件(包括散件)組裝的產品;
4、單純為軍工配套的產品;
5、傳統手工藝品;
6、單純改變花色、外觀與包裝的產品;
7、動、植物品種資源;畜禽、水產等動物飼料及其添加劑;
8、高能耗、高排放、污染環境的產品。
(二) 戰略性創新產品。(限額很少)
戰略性創新產品是指在國民經濟發展中具有戰略價值、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具有顯著作用、對行業技術進步具有重大影響,取得重大技術突破、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具有較強市場競爭優勢的重大創新產品。在滿足新產品要求的前提下,戰略性創新產品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1、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符合國家產業技術政策和其他相關產業政策,特別是符合當前國家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節能減排等重點支持方向;
2、產品整體技術水平或其核心關鍵技術水平達到國際先進,在本行業或領域中能代表我國自主創新能力和水平的標志性產品;擁有核心發明專利,權益清晰明確;環保性能先進;擁有符合國際規范的質量保障體系,質量可靠;
3、產品已進入市場銷售,具有明顯的市場競爭優勢,產業化前景和預期經濟效益良好;承擔單位擁有該產品注冊商標的所有權,產品品牌核心價值高;
4、企業具有較強實力的研發機構和穩定的新產品研發團隊,在創新投入、商業模式、經營管理、市場推廣等方面具備良好基礎和較強優勢。
二、申報要求
(一)申報單位
凡在__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均可申報。同時,凡參加中國創新創業大賽由地區賽入圍全國賽的優秀企業可優先申報,并不受地方推薦限額限制(含__年參賽優秀企業)。
(二)申報材料
1、項目申報表;
2、項目產業化狀況及前景分析;
3、附件材料(復印件):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加蓋企業公章);
(2)經審計的企業__年度財務報表(每頁加蓋審計單位印章或蓋騎縫章);
(3)可說明知識產權歸屬和授權使用的證明文件;
(4)涉及廢水、廢氣、廢物排放的項目,需提交環保達標證明;
(5)特殊行業許可證;
(6)質量技術監督機構備案的產品企業標準,或采用國際標準的認可證明,采用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標準名稱及標準號;
(7)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驗)報告;
(8)科技成果鑒定證書或最近兩年內的查新報告等技術證明(說明)文件;
(9)用戶意見報告(不少于兩份)等其他證明材料。
(三)申報流程
1、首次申報的單位登陸科技部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申報中心網站進行注冊,并認真閱讀網站說明,詳見附件;已申報過國家重點新產品項目的單位使用已有賬號進行申報。
2、錄入:在線填寫《國家重點新產品計劃項目申報表》和《項目產業化狀況及前景分析》,確認無誤后在線提交;
3、報送材料:用A4紙在線打印填寫的《項目申報表》、《項目產業化狀況及前景分析》,內容必須與網上申報材料完全一致,申報表中填寫的內容在附件中需有相關證明材料支持。
(四)注意事項(重要)
1、申報單位應認真準備申報材料,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可靠性負責。若發現弄虛作假,將不予受理。
2、申報單位及產品不得重復申報。
(1)申報單位當年度只允許申報一個新產品計劃項目;
(2)已列入新產品計劃的同一產品及型號的項目不得再次申報。若申報項目名稱相同,而型號不同,則必須提供該型號所采用的新的授權專利及其說明書摘要,附圖和權利要求書等內容,以證明其比原列入計劃項目的產品有重大的改進和創新,方可申報;
3、產品名稱及型號填寫要規范。名稱應用中文,盡量不出現英文詞組或縮寫,不得使用系列產品、研究開發、產業化等詞語,確屬系列產品必須注明型號,采用“型號+產品名稱”或“產品名稱+型號”(特殊行業除外)的書寫格式;
4、所有申報項目推薦渠道必須填“山東省科技廳”;(凡填“濟南市科技局”的項目均無法推薦!)
5、所有申報項目類別必須選擇“重點新產品”;
6、請各申報單位認真審核所填寫的申報內容后,再提交申報系統并在線打印。申報材料一旦提交后將無法更改。由于報送時間相對集中,請各申報單位靈活選擇申報時間,避免因網絡擁堵影響項目申報。
7、申報過程中出現的技術問題請咨詢國家科技部
技術支持聯系方式如下:
電話:__
傳真:__
郵箱:__
三、報送材料要求
1、材料裝訂要求
書面申報材料必須按以下順序裝訂成冊:項目申報材料清單(務必由申報系統正式導出在線打印)、項目申報表、項目產業化狀況及前景分析、附件材料。附件材料裝訂順序與項目清單所列內容保持一致。申請材料統一用A4紙在線打印,左側簡單裝訂成冊,不需單獨 制作封面或膠裝,不得采用膠圈、打孔文件夾等帶有突出棱邊的裝訂方式。
第三條區財政局在國庫專戶中單獨設立科技項目扶持發展資金專戶,按照專戶記賬的規范要求專人管理,并定期對經費的使用進行跟蹤檢查。
第四條為加強對全區科技項目扶持發展資金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區政府成立以分管科技工作的副區長為組長,區政府辦、區科技局、區發改局、區工信局、區財政局、區農業局、區衛生局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區科技項目扶持發展資金管理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區科技局,具體負責項目的申報、立項和后續管理等工作。
第五條區科技項目分為指令性項目和指導性項目。指令性項目中區財政資金支持20萬元以上的為重大項目,支持5-20萬元的為一般項目,支持5萬元以下的為特殊項目。重大項目為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優秀科技成果轉化項目或企業與大學、科研機構聯合實施的產學研合作項目。指導性項目為同意立項的自籌資金項目。
第六條項目承擔單位應當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一)在區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
(二)企業應承擔一定比例的項目自籌資金;
(三)具有完成項目的良好信譽,曾承擔過的科技項目無不良記錄。
項目申請單位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所承擔的區科技項目有1項以上尚未結題或未通過驗收的;
(二)最近3年內申請各級科技項目中,申報材料及附件弄虛作假被查處的。
第七條項目的申報程序包括項目申報指南、項目申報、項目審查與受理等。
(一)項目申報指南。由區科技局根據區委、區政府年度工作重點及產業發展動態,確定支持方向,向社會;
(二)項目申報。項目申請單位按照項目申報指南的要求,編制項目申報書,遞交申報材料;
(三)項目審查與受理。項目申報由區科技局統一受理并對項目申請單位的資格、項目內容、申報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實性等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予以受理。
第八條項目立項包括項目初審、專家評審、項目考察、批準立項、簽訂合同、資金撥付等。
(一)項目初審。根據申報指南要求對申報項目的材料進行初審后進入項目評審程序;
(二)專家評審。根據年度項目指南要求組織專家評審組進行評審,形成評審意見;
(三)項目考察。根據專家評審意見,確定考察項目名單。區科技局會同區財政局,對項目承擔企業進行實地考察后形成考察報告;
(四)批準立項。根據考察報告提出擬支持項目名單及資金計劃,報領導小組研究后確定并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予以立項;
(五)簽訂合同。立項文件下達后,區科技局與項目承擔單位簽訂項目合同書。項目執行期間需變更合同內容的,由項目承擔單位提出書面申請,經領導小組批準后方可變更;
(六)資金撥付。區科技項目中一般項目和特殊項目資金一次性撥付,重大項目資金須分期撥付。項目合同簽訂后,經分管區長審批由區科技局會同區財政局統一撥付。
第九條區科技局負責科技項目的中期評估和結題驗收工作,重大項目經中期評估合格后撥付剩余經費,項目評估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停止撥付剩余經費;凡項目合同期滿而未通過驗收的項目承擔單位和項目主要負責人,兩年內不得申報各級科技項目。
一、資助對象
本項目資助反映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舞臺藝術作品創作;表現人民的偉大實踐、時代的進步要求,彰顯信仰之美、崇高之美,有筋骨、有道德、有溫度,為人民喜聞樂見的舞臺藝術作品創作;追求真、善、美,具有較高審美價值、藝術品位和藝術個性,內涵豐厚、形象鮮活、筆觸生動、旋律優美,思想性、藝術性、觀賞性相統一的舞臺藝術作品創作。具體資助:
(一)新創大型舞臺藝術作品;
(二)在 2012年12月以后完成創作演出的,具有較好藝術基礎,產生良好社會影響的大型舞臺藝術作品的重大加工修改提高;
(三)在 2012年12月以后完成創作演出的,深受人民喜愛的優秀小型舞臺藝術作品。
二、資助范圍
(一)大型舞臺藝術作品包括:戲曲、話劇、歌劇、舞劇、音樂劇、兒童劇、雜技劇、木偶劇、皮影戲、小劇場戲劇、交響樂、民族管弦樂和具有創新性、跨界融合特點的舞臺劇等。
1.
申報大型舞臺藝術作品新創作項目的應是申報時已經完成項目策劃、劇本創作等前期工作,在獲得藝術基金立項資助后實施,且能夠在 2016年 8月31日前按要求完成結項驗收的項目;
2.
申報大型舞臺藝術作品重大加工修改提高項目的應是 2012年12月以后創作的,已經完成 10場以上正式演出,能夠在劇本、音樂、舞美等藝術呈現方面提交重大加工修改提高方案,并且能夠在獲得藝術基金立項資助后實施,在 2016年 8月31日前按要求完成結項驗收的項目。
(二)小型舞臺藝術作品包括:小戲曲(含整理改編的折子戲)、獨幕劇、小歌劇、
小舞劇、音樂(含獨奏曲、重奏曲、室內樂、
民樂小合奏、歌曲、合唱)、舞蹈(含單人
舞、雙人舞、三人舞、群舞)、曲藝、雜技
(含魔術)、木偶、皮影等。
三、資助額度
藝術基金通過定額資助的方式對立項
資助項目予以資助。
(一)大型舞臺藝術作品新創作項目
的資助額度:戲曲、話劇項目為 250萬元;
歌劇、舞劇、音樂劇項目為 400萬元;兒
童劇項目為 120萬元;雜技劇項目為 300
萬元;木偶劇、皮影戲項目為 80萬元;
小劇場戲劇項目為 80萬元;交響樂、民族管弦樂項目為 120萬元;具有創新性、跨界融合特點的舞臺劇項目為 100萬元。
(二)大型舞臺藝術作品重大加工修改提高項目的資助額度按照新創作項目的 60%確定:戲曲、話劇項目為 150萬元;歌劇、舞劇、音樂劇項目為 240萬元;兒童劇項目為 70萬元;雜技劇項目為 180萬元;木偶劇、皮影戲項目為 50萬元;小劇場戲劇項目為 50萬元;交響樂、民族管弦樂項目為 70萬元;具有創新性、跨界融合特點的舞臺劇項目為 60萬元。
(三)小型舞臺藝術作品資助項目的資助額度 :小戲曲(含整理改編的折子戲)、獨幕劇、小歌劇、小舞劇項目為 20萬元;獨奏曲、重奏曲、室內樂、民樂小合奏和合唱項目為 15萬元;歌曲項目為 10萬元;單人舞、雙人舞、三人舞項目為 10萬元,群舞項目為 20萬元;曲藝項目中的中篇節目為 15萬元,短篇節目為 10萬元;雜技項目為 15萬元;木偶、皮影項目為 20萬元。
四、資助方式
(一)對立項資助的大型舞臺藝術作品創作資助項目,藝術基金將先期撥付資助資金總額的 30%,作為創作生產和重大加工修改提高工作的啟動經費,主要資助劇本、音樂、編導等核心環節;經首演驗收后,撥付資助資金總額的 50%;完成規定演出場次并驗收合格后,撥付剩余 20%的資助資金。大型舞臺藝術作品創作資助項目結項驗收時的演出場次要求為:
1.京劇、昆劇不少于 20場;
2.
地方戲曲、話劇、小劇場戲劇不少于 40場;
3.
兒童劇、木偶劇、皮影戲不少于 60場;
4.
歌劇、民族舞劇不少于 20場;
5.
音樂劇、雜技劇不少于 30場;
6.
芭蕾舞、交響樂、民族管弦樂不少于10場;
7.
具有創新性、跨界融合特點的舞臺劇不少于 40場。
(二)對立項資助的小型舞臺藝術作品資助項目,藝術基金將一次撥付全部資助資金。資助資金應用于作品的修改提高和出版。
(三)藝術基金將從驗收合格的項目中,組織專家評審出重點資助項目,擇優滾動資助,并組織開展傳播交流推廣活動。
五、申報條件
(一)本項目的申報主體為單位或機構。申報項目的單位或機構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2012年
1月1日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地同級行政機關登記、注冊的單位或機構。因事業單位體制改革重新登記、注冊的,登記、注冊時間可與改革前連續計算;
2.
對申報項目依法享有完整的著作權,并且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權或其他合法權益;
3.
由多家單位或機構合作完成的項目,應由其中一家單位或機構作為申報主體進行
申報,并由主要合作方在《國家藝術基金(一般項目) 2015年度舞臺藝術創作資助項目申報表》上簽署同意意見并加蓋公章。
(二)每個申報主體可申報 1項大型舞臺藝術作品創作資助項目。包含多個不同藝術品種的單位或機構,可就各藝術品種分別申報 1項大型舞臺藝術作品創作資助項目;單一藝術品種的單位或機構,內設獨立建制分團的,各分團亦可分別申報 1項大型舞臺藝術作品創作資助項目。
(三)每個單位或機構可就每個小型舞臺藝術品種分別申報 1個項目。
(四)已獲得“國家藝術基金 2014年度舞臺藝術創作資助項目”立項資助的申報主體,在資助項目結項驗收前,不得再次申報同類舞臺藝術創作資助項目,但可以申報藝術基金的其他資助項目。
六、申報時間
本項目從 2015年3月1日起開始申報,至5月1日截止申報。國家藝術基金管理中心在申報期內受理項目申報,并提供相關咨詢服務,逾期不予受理。
七、申報程序
(一)申報主體在規定的申報受理期內,登錄國家藝術基金網站( http:// ),通過“國家藝術基金網上申報管理系統”,按要求填寫《國家藝術基金(一般項目) 2015年度舞臺藝術創作資助項目申報表》,上傳申報材料,并將申報表和申報材料郵寄到管理中心。
(二)管理中心將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核查。符合相關規定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相關規定以及提供申報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并將通知申報主體。
(三)對申報主體寄送的申報材料,管理中心按規定管理和使用,且不退還,請自行備份底稿。
八、申報材料
(一)《國家藝術基金(一般項目) 2015年度舞臺藝術創作資助項目申報表》;
(二)同級行政機關頒發的登記、注冊證書復印件(須加蓋本單位公章),因事業單位體制改革重新登記、注冊的應特別注明;
(三)申報重大革命歷史題材或較多地涉及民族宗教內容的項目,須提供省級黨委宣傳部門的審讀意見;
(四)申報項目的劇本如為改編作品,須提交作品原著和作品的改編權授權協議書復印件;
(五)申報項目如有外請主創人員,須提交合作意向書復印件;
(六)申報大型舞臺藝術作品新創作資助項目的,須提交已經完成的劇本及相關的導演闡述、舞美、燈光、人物造型、服裝設計圖或草圖、音樂小樣及其樂譜等文字、圖片、音像資料,申報交響樂和民族管弦樂新創作資助項目的,須提交藝術構思、完整或部分音樂小樣等文字、音像資料;
(七)申報大型舞臺藝術作品重大加
工修改提高資助項目的,須提交已經完成
演出場次證明和完整的重大加工修改提高
方案、劇本修改稿、導演闡述、舞美、燈
光、人物造型、服裝設計圖或草圖、音樂
小樣及其樂譜、已有作品演出視頻等文字、
圖片、音像資料;
(八)申報小型舞臺藝術作品資助項目
的,須提交作品完整演出視頻;
(九)申報材料在網絡提交后,須下載、
打印并郵寄 1份到管理中心。申報材料為
文字材料的,要求統一用 A3紙雙面印制,
中縫裝訂,并在指定位置加蓋公章。申報
材料中的照片,尺幅應為 8―10寸,夾在
文字材料內,不要裝訂在一起。申報材料
為照片和音頻、視頻文件的,須將電子文
件存放在 U盤中一并郵寄;
(十)申報材料應于 2015年 5月1日
前郵寄給國家藝術基金管理中心評審部(以郵戳或交寄單為準)。郵寄地址:北京
市東城區青龍胡同 1號歌華大廈 A座16層,
郵編: 100007,聯系電話: 400-025-9525。
九、簽約實施
(一)確定申報項目為立項資助項目
后,管理中心將與申報主體簽訂《國家藝
術基金資助項目協議書》。《國家藝術基金(一般項目) 2015年度舞臺藝術創作資助項目申報表》作為協議書附件,具有同等約束力。
(二)申報項目立項后,申報主體應同
意按照藝術基金安排,參加藝術基金組織
的出版、展覽、演出等公益性活動。
十、監督驗收
(一)大型舞臺藝術作品新創作資助項目和重大加工修改提高資助項目應于 2016年 8月底前完成結項驗收;小型舞臺藝術作品創作資助項目應于 2016年12月底前完成結項驗收。如確需延期完成,必須提前 2個月以書面形式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獲得批準后方可延期。
(二)管理中心將按照《國家藝術基金資助項目監督管理若干規定》,對資助項目實施情況進行監督,并組織專家對資助項目進行結項驗收。由多家單位或機構合作完成的項目,申報主體應及時將獲得立項資助的信息告知各合作方,負責在實施過程中與各合作方的協調,并作為責任方接受審計和監督。
(三)申報主體要保證申報項目在申報及后續實施過程中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及其他合法權益。如有侵犯,申報主體應依法承擔全部責任。
(四)申報主體有以下情形的,管理中心有權對該項目重新審核,并依據其嚴重程度分別或同時采取暫緩撥款、終止撥款、追回部分或全部資助資金、撤銷對該項目的資助以及三年內暫停申報主體申報資格等相應措施,并依法追究相關單位或機構責任:
1.
申報主體在項目實施過程中,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及其他合法權益;
2.
項目實施內容、經費支出、結項成果等與《國家藝術基金資助項目協議書》的約定存在重大差異;
3.
申報主體存在其他弄虛作假、挪用資助資金、違反《國家藝術基金資助項目協議書》等情形;
4.申報主體有其他嚴重違法違紀行為。
十一、其他
(一)資助項目在首演驗收前,未經管理中心書面同意,實施主體不得自行安排資助項目作品的出版、展覽、演出或出售資助項目的作品。驗收合格后,方可開展上述活動并且應在相關材料顯著位置注明該項目為“國家藝術基金資助項目 ”。
~年我省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經營項目的建設,緊緊圍繞省委、省政府確定的農業重點產業,著力扶持與優勢產業和優勢農產品產業帶建設緊密關聯的農產品加工項目,兼顧扶持種植基地、養殖基地、儲藏保鮮和產地批發市場項目。各類項目實施范圍原則上在國家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縣。本年度項目規劃重點是:
1、優質糧油精深加工
2、優質豬牛羊加工和繁育(優質生豬加工和繁育限于pic系列和dly系列;優質肉羊加工和繁育限于波爾羊、波雜羊、金堂黑山羊、南江黃羊等品種;優質肉牛加工和繁育限于西門達爾、利木贊、安格斯等品種的雜交品種以及本省牦牛;乳制品加工和優質奶牛繁育限于年產奶量8千公斤以上品種)
3、優質水產及小家禽畜(含蠶)的加工和養殖
4、各類特色、名優經濟作物的精深加工和種植(其中蔬菜不含鹽漬方式)
對加工鏈條長、附加值高的項目,給予優先扶持。
二、對項目的基本要求
(一)所有項目必須是按“公司+農戶”模式運行的項目,帶動農戶共同發展。其中,加工項目應當建設或增加一定規模的基地,向基地農戶采購原料的比重達到60%以上;種植養殖項目必須帶動農戶聯合實施。(二)技術先進,品種優秀,產品質量高。(三)達到相當的數量規模,在全省是領先水平,在全國是有影響的水平。(四)最終產品市場空間比較大,銷路比較好。(五)直接經濟效益比較突出,能夠確保企業增效和農民增收。
三、扶持對象和基本條件
(一)加工、儲藏保鮮和產地批發市場項目的扶持對象是:國家級和省級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以及基本達到省級評定標準,經省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和省級有關部門共同審查認定的市場潛力大,經濟效益高,能夠較快形成優勢骨干產業,帶動農民增收致富的其他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
申報企業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1)企業或其控股企業具有獨立的企業法人資格,經營期兩年以上。(2)企業建立了規范的、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經營管理體制和機制,資產狀況、技術水平、銷售網絡和經營業績良好,有較強的自籌資金能力。(3)實收資本不低于1000萬元,固定資產原值不低于XX萬元(種植養殖類型項目除外),年銷售收入不低于3000萬元,最近兩年連續實現贏利。(4)資產負債率在60%以下,銀行信用等級aa級以上(含aa級)。
對帶動農戶能力特別明顯,經濟效益特別突出的項目,可以適當放寬上述條件。
(二)種植、養殖項目的扶持對象是:產業化龍頭企業以及從事農產品生產、加工、營銷的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具備法人資格)和種養大戶聯合體。
申報單位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1)已經具備一定的經營基礎和經營規模。(2)有加工型和營銷型龍頭企業帶動,直接為龍頭企業提供原料或貨源。(3)合作組織和聯合體應當具備相應的資金自籌能力(需提供經縣級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核實的證明材料),能保證國家資金安全運行。
此類項目必須具有明顯的資源優勢和特色,并與優勢農產品產業帶的建設緊密關聯。由龍頭企業承建的,限于為種養基地建設配套服務的良種繁育和設施建設。
四、基本扶持政策
(一)扶持方式。國家規定,~年我省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經營項目財政資金主要采用投資參股方式。對部分不適合采用投資參股方式扶持的項目,仍采用有償借款為主的方式給予扶持。
(二)財政資金投資參股的原則。(1)企業自愿。由企業自主選擇項目和扶持方式,自愿申報。(2)委托監管。財政部門委托企業性質的國有資產運營機構作為出資人代表,財政資金通過該機構投入項目。該機構不介入具體生產經營活動,由項目企業依法獨立自主經營,只派出財務監督,維護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保證財政資金按批準計劃使用。當項目企業具備自主發展能力以及項目企業主動要求時,國家財政資本以有償轉讓、企業回購、資產置換等方式,在規范操作的前提下退出項目企業。(3)規范運作。在項目申報、評審、立項環節,嚴格按立項程序辦理,確保公開、公平、公正;在投資參股環節,嚴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規范操作。(4)財政資金不控股。各級財政資金占項目總投資的比例,一般在35%左右,最高不超過49%(即每個項目的總投資,產業化龍頭項目最低不得少于920萬元,多種經營項目最低不得少于310萬元),且國有股份原則上不成為第一大股份。(5)維護國家資本合法權益。項目建成運行實現利潤后,企業須確保國家資本應得紅利以貨幣形式及時兌現。
(三)扶持額度。根據國家規定,對單個加工、儲藏保鮮和產地批發市場項目,各級財政資金扶持額度的起點為450萬元,對單個種植、養殖項目,各級財政資金扶持額度的起點為150萬元。
凡是使用財政有償借款扶持資金的,項目申報單位應按照國家規定按中央財政資金的50%足額落實配套資金。
五、項目申報
(一)所有項目均通過項目實施地的縣級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自下而上逐級申報。財政資金投資參股的項目以及財政資金有償扶持450萬元以上的項目,經省級評估初選后,上報國家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評審和審定。其余項目,由省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會同省級有關部門評審、審定。
(二)申報項目應提交的材料包括:標準格式的項目建議書及其規定附件一式兩份;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一式十份(每份均應裝訂項目建議書中規定的
附件以及項目建設新征用土地的批準文件復印件)。
“企業消化吸收與再創新專項”支持企業對從國內外引進的技術進行消化吸收再創新,并形成新的自主知識產權或技術標準。重點支持企業建立產學研結合的長效機制,對引進的技術進行再創新。
二、申報條件
申請專項資金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申報企業條件
1.基本要求:企業在*地區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中方控股;
2.人員要求:員工人數不低于50人,其中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人員占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30%;直接從事研究開發的科技人員應占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有優秀的管理團隊、較強的市場開拓能力和較高的經營管理水平;
3.經營業績:年銷售收入不低于500萬元,凈資產不低于500萬元,資產負債率不超過70%;企業年研發投入占企業年銷售額的3%以上;
4.財務要求:財務管理規范,有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和專業的財務管理人員,財務狀況良好;
5.知識產權要求:具有知識產權管理制度,由專門的機構或人員負責知識產權事務,擁有一項以上的自主知識產權;
6.對獲得過本專項支持企業的要求:獲得過本專項支持的企業,待項目驗收后方可繼續申報。
(二)申報項目條件
1.項目技術為引進技術,知識產權明晰,無產權糾紛;項目實施后應能夠促進相關產業技術競爭力的提升;
2.項目屬于軟件、電子信息、光機電一體化、新材料、生物醫藥、節能環保、農業科技等高新技術領域;
3.消化吸收再創新和技術引進的資金投入比達到1:1以上;
4.項目實施后,核心技術能形成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等新的自主知識產權,研究開發的技術標準被國家有關部門確定為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或被國際標準組織采用;
5.項目產業化前景好,項目實施后應能夠給企業帶來顯著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并使企業競爭能力有大幅度提升,能對產業發展發揮重要作用;
6.每家企業只能申報一個項目。
三、支持方式與額度
(一)支持方式:本專項采取無償資助的方式,對申報企業進行擇優支持。
(二)支持額度:每家企業資助額度不超過80萬元。
四、申報與受理
(一)申報時間和地點
本專項實行集中申報、集中受理。*技術交易促進中心受*市科委委托負責受理專項項目申請。
申報時間:20*年4月25日—5月30日
地址:*市海淀區蘇州街甲49號三樓專項管理部
咨詢電話:*
(二)申報程序
1.網上申報。瀏覽*市科委網站*、*技術交易促進中心網站*的政府專項申報欄目或*市知識產權創新服務平臺網站*的政府專區下載填寫項目申報書,并在*技術交易促進中心網站*的政府專項申報欄目注冊,登陸后進行網上申報。
2.報送書面材料。經*技術交易促進中心網上審核確認后,按要求準備申報材料,在申報截止日內,將準備好的申報材料報送*技術交易促進中心。
(三)申報材料
1.《*市科委“企業消化吸收與再創新專項”項目申報書(20*年度)》,同時報電子版;
2.附件
(1)項目可行性報告,同時報電子版;
(2)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公司章程或股東協議書等復印件;
(3)是"*市專利示范單位"或"*市專利試點先進單位"的企業須提供相應證書復印件;
(4)近兩年的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等(如有審計報告請提供),并加蓋企業財務章;
(5)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和自主知識產權證明材料(包括專利證書、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等復印件);
(6)企業標準管理制度及牽頭或參與研制技術標準的有關證明材料;
(7)企業近三年獲得政府資助的相關證明;
(8)項目引進知識產權或技術的合同(屬于從國外引進的,要有中文對照)、財務憑證、引進技術的專利證書或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引進的知識產權或技術屬于多個所有權人時,要出具其他所有權人同意實施轉讓許可的相關證明;
(9)與申報項目相關的自主知識產權證明材料(包括專利證書、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等復印件或專利申請受理通知復印件等);相關的查新報告、檢測報告、獲獎證明或標準建議書、申請書、立項書、標準文稿等;
(10)二次開發屬于產學研聯合開發或與其他單位合作開發的,需提供有關的合作協議書或意向書;
(11)其它相關資料:企業資質證明、獲獎證明、行業主管部門授權的檢測機構出具的產品或技術的檢測證明等。
(四)裝訂
申報材料按A4紙張打印,其中《*市科委“企業消化吸收與再創新專項”項目申報書(20*年度)》獨立裝訂,項目可行性報告及其他附件熱壓裝訂成冊。以上材料一式七份,均應加蓋單位公章。
1、預算管理,專款專用;2、突出重點,注重實效;3、擇優支持,嚴格把關;4、公開透明,依法監督。
第三條 縣農業發展基金由縣委農辦、財政局共同負責管理。縣農業發展基金在縣財政設立專戶,實行專項管理,專款專用。實行滾動使用,當年未使用完的資金結轉下年度使用。
第二章 農業發展基金使用范圍
第四條 農業發展基金使用范圍是包括符合現代農業發展的要求,有較好的社會經濟效益,有利于農業增效、農民增收、農村經濟發展的各類農業項目。
1、能明顯改善農業生產條件的基礎設施建設;
2、對農產品品牌宣傳、推介和展銷活動給予適當補助,對引導企業爭創品牌的單位給予適當獎勵;
3、扶持企業自主創新專項補助(包括:農業“五新”產品的開發普及、成果推廣,榮獲市級以上科技進步獎和省級優秀新產品獎勵);
4、新農村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包括:村容村貌整治,生活污水,禽、畜污水排放治理);
5、效益農業、生態農業、觀光農業建設、森林資源、水資源保護及環境整治;
6、農業標準化、產業化基地建設、先進農業技術推廣應用;
7、農業市場運營拓展、新型農村服務體系建設及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建設;
8、提升農村勞動力素質的信息技術、教育培訓;
9、農、林、水、禽、畜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
10、其它推動農業發展專項補助獎勵;
11、農產品加工企業優化升級、爭創品牌(榮獲中國弛名商標、中國名牌產品,省著名商標、省名牌產品,市知名商標、市知名產品)的獎勵辦法,參照《縣鼓勵爭創農產品品牌的意見》(政綜[]168號)規定的獎勵范圍和標準執行。
第三章 農業發展基金的申報和審批
第五條 為加強農業發展基金管理,縣政府設立農業發展基金管理領導小組,由縣長任組長,縣委、縣政府分管領導任副組長,成員由縣政府辦、縣委農辦、財政局、監察局、審計局、農業局、林業局、水利局、科技局等部門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負責項目的審核審批,財政局負責項目資金的撥付,縣委農辦具體負責農業發展基金項目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條 農業發展基金實行項目申報制度,縣委農辦根據不同的使用范圍和使用對象,按程序給予申報。專項獎勵資金按照縣委、縣政府相關文件的規定進行確定和考評。
第七條 農業發展基金使用項目申報、審批程序按以下方式執行:
1、由項目主管部門提出申報意見,農口各涉農部門、專業合作組織、農產品加工企業等企事業單位按主管部門項目安排計劃,認真組織符合條件的企業積極申報,并提交與資金用途相符的材料、證明等,由各相關主管部門把關審核后報縣委農辦、縣財政局;
2、由縣委農辦對申請使用專項基金單位的申報材料,按有關規定進行審核,形成專項基金使用安排計劃,提報領導小組研究。
3、領導小組召開會議對專項基金使用安排計劃進行審批;
4、根據審批意見,由縣財政局將資金撥付到專項基金使用單位。
5、項目申報時間:一年申報一次。
第四章 農業發展基金的監督
第八條實施使用農業發展基金的單位收到撥付的專項資金后,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作相應的財務處理,做到專款專用。
第九條專項資金使用單位應當在每年年底向縣委農辦、縣財政局報告資金使用情況和項目執行情況。縣委農辦、縣財政局應當在每年年底向縣政府報告年度農業發展專項基金使用情況和項目執行情況。
第十條 縣委農辦、財政局、監察局應當對縣農業發展專項基金使用范圍和使用對象進行監督和檢查。縣審計局應當對縣農業發展專項基金資金的使用進行審計。
二、運行機制
充分發揮市政務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政務辦)的綜合協調職能,借助市政務服務中心集中辦公的平臺優勢,按照“一個代辦項目、一套服務手冊、一個最優流程、一個推進團隊”的工作模式,完善市政務辦統一組織實施、項目牽頭責任單位(承建單位)具體負責、審批部門密切配合的審批手續代辦工作運行機制,建立市政務辦工作人員為代辦員,進駐窗口人員為協辦員,項目牽頭責任單位(承建單位)人員為聯絡員的代辦服務團隊,為市重點建設項目提供優質、高效的全程代辦服務。
三、職責任務
(一)市政務辦職責
1、負責代辦工作的組織協調、統籌調度、情況匯總通報等;
2、負責確定代辦項目、代辦科室和代辦員,制定代辦方案、服務手冊、制度等;
3、負責組織全程代辦相關人員的培訓工作;
4、負責組織聯合指導、聯合會審、聯合踏勘、聯席會議等;
5、其他代辦相關工作。
(二)代辦員職責
1、指導聯絡員熟悉辦事流程,協助項目單位準備申報材料、辦理事項的初始登記和提交相關窗口辦理;
2、對代辦項目的審批過程全程跟蹤,及時向代辦科室、協辦員、聯絡員反饋項目審批手續辦理或項目進展情況,做好與進駐窗口、項目牽頭責任單位(承建單位)之間的溝通聯絡工作;
3、建立項目代辦工作日志,記錄項目進展情況、手續辦理情況、存在的問題和工作意見建議等;
4、做好代辦項目相關資料的匯總整理,建立代辦項目檔案;
5、完成其他代辦相關工作。
(三)協辦員職責
1、嚴格執行代辦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落實市政務辦有關代辦工作的安排部署,積極配合代辦員開展工作;
2、做好代辦項目審批手續的提前介入、預受理、預審查和聯合審批工作,建立相關工作檔案;對涉及市級以上審批權限的事項,按照對口原則,積極協調推進;
3、主動做好代辦工作相關各方的溝通聯系,積極協調解決審批過程中的問題;
4、完成其他代辦相關工作。
(四)聯絡員職責
1、向市政務辦、各審批部門如實介紹項目基本情況;
2、按照協辦員的意見建議,認真準備項目申報材料,嚴格履行容缺審批承諾;
3、主動與代辦員、協辦員溝通聯系,及時向代辦員反饋項目進展情況及有關問題;
4、完成其他代辦相關工作。
四、代辦程序
(一)確定代辦項目。根據項目建設內容及所需審批手續,結合中心進駐部門審批職能,研究確定2013年度代辦項目。
(二)制定代辦項目服務手冊。認真分析代辦項目的特點和性質,按照“四個一”做法,分項目制定服務手冊。即繪制一幅審批手續辦理流程圖,制作一份審批事項申報資料明細表,制定一個各階段推進最優審批流程,組建一支工作團隊。
(三)組建代辦團隊。建立代辦員、協辦員、聯絡員協同配合的代辦服務團隊,明確工作職責、標準、程序。
(四)開展業務培訓。根據項目情況及聯絡員業務熟悉程度,擬定整體培訓和分階段(立項、用地選址、工程規劃、施工許可等階段)培訓計劃,圍繞代辦工作要求、代辦方案、工作職責及便捷審批程序等內容,對代辦員、協辦員、聯絡員及投資方代表實施培訓。
(五)組織實施代辦工作。強化代辦項目的提前介入、預審查及指導籌備申報資料等工作;加強審批過程中服務質量和審批效率的全程監督;積極協調調度,及時解決疑難問題,加快審批手續辦理速度。
(六)建立項目代辦檔案。按照一個項目一套檔案的標準,建立包括項目概況、服務手冊、培訓資料、會議紀要、代辦人員工作日志、補齊補正承諾書、項目批復相關證照及文件等內容的項目代辦檔案。
五、推進措施
(一)實行聯合審批制度。根據項目需求,分階段由代辦員召集協辦員對聯絡員進行申報資料準備工作的聯合指導,實行一次性書面告知,確保申報資料的準確性、齊全性;對各階段提報的申請資料審查及現場踏勘,由代辦員召集相關窗口進行聯合會審、聯合踏勘;對項目手續進行聯合審批。對市政務辦組織的聯合指導、聯合會審、現場踏勘、聯合審批等,無正當理由不參加的,視為默許,承擔相關責任,并嚴格按有關規定處理。
(二)嚴格執行一次性書面告知制。對代辦過程中項目所需的申報資料、補齊補正要求等內容,要通過向聯絡員提供辦事指南、一次性書面告知書等形式告知,確保告知全面、準確、清晰。
(三)推行容缺審批承諾制度。聯合審批時,需審批部門間相互提供資料的,各審批部門按資料已齊備進行容缺審批,事后由各相關審批部門相互完善。對申報材料暫緩提供或變通處理的,市政務辦設計統一的《代辦項目申報資料補齊補正承諾書》,項目牽頭責任單位明確承諾補齊補正的時間后,審批部門先行容缺審批。
(四)實行全程跟蹤監督。代辦員自接手聯絡員遞交資料開始直至審批手續辦結進行全程跟蹤,利用電子監察系統嚴把初始登記及辦理時限,通過工作日志詳實記錄辦理過程中各種情況和問題,市政務辦要及時協調處理。
(五)健全組織協調機制。代辦員、協辦員要主動與聯絡員進行溝通,保持經常性的聯系,市政務辦定期召開代辦工作座談會,聽取項目牽頭責任單位(承建單位)對代辦服務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建立良好的溝通機制。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及時協調解決項目辦理過程中遇到相關問題。代辦科室與相關窗口集體會商未能解決的,由市政務辦召集有關部門單位及項目責任單位召開聯席會議予以研究解決;聯席會議不能解決的,報請市政府研究。各類聯席會議要形成會議紀要。
(六)推行特色服務。根據項目需求和工作實際,探索創新優質服務的方式,開展現場辦公、上門服務、預約服務、延時服務等服務,不斷拓展服務范圍,延伸服務鏈條,為市重點建設項目提供個性化特色服務。
(七)嚴格考核通報。將代辦工作納入政務服務工作考核范圍,加強對代辦員和協辦員的監督管理,對工作成績突出的窗口和個人,在相關考核中予以激勵;對工作中懈怠推諉,影響項目代辦工作的,予以通報批評。
六、工作要求
1.建設目標出現偏差
“質量工程”項目的初衷是進一步深化高等學校教學改革,提高教學質量,增強人才培養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對高素質創新性人才的需求,然而一些高校在建設過程中,使建設目標逐步出現了偏差,他們將教學質量提高的重點集中到了如何獲得更多的和更高級別的“質量工程”項目,從而疏忽了學校自身在教學環節和人才培養要素上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忽視了“質量工程”建設過程的意義,并對“質量工程”背后的教育精神挖掘不夠。
2.重申報,輕建設
在“質量工程”建設方面,一些學校非常重視對“質量工程”各項目的申請,認真組織材料,并聘請專家為其進行預評估和指導,但當項目申請下來之后就將其束之高閣,不再對其進行進一步的建設和研究,從而導致了“重申報,輕建設”的現象。
3.團隊的合作和建設力度不夠
在一些“質量工程”項目申報過程中,為增加“質量工程”項目通過評審的機率,一些高校將各有關方方面的專家和教師以及優秀的教學資源整合在一起,形成具有較強競爭優勢的項目團隊,但通過評審后,在項目建設中,這一項目團隊就從整體分散成獨立的個人,進行“單打獨斗”,使之前為項目申報而組成的優秀的團隊和資源未能發揮作用。以“精品課程”為例,一些學校在申報這些項目時,集合學校優秀教學資源組成團隊,并將知名專家或學科帶頭人列為團隊的帶頭人或負責人,以增大其競爭力,但評審通過以后,在以后的項目建設時,并未以團隊的形式開展研究和建設,而是又獨自分散開來,個人進行各自的研究。
4.申報材料不實
部分省市或高校,千方百計為了獲得“質量工程”項目,在申報材料中進行了虛假的信息提交,這些信息參雜在真實信息里,令評審專家也難以分辨。由于評審專家是從中央到地方的政府官員或高校的教授學者,對被評審學校的實際情況也很難做出很深入的了解。大部分信息只能通過被評審單位提交的文字材料或示范項目進行走馬觀花似的評估,難辨真假。
5.把獲得的“質量工程”項目作為炫耀資本
在“質量工程”項目中,如“教學名師”“優秀教學團隊”“精品課程”“特色專業建設”等項目的評選不僅是為了鼓勵教師積極參與“質量工程”建設,更重要的是希望通過這些項目來提高教學水平和教學質量,培養優秀人才而一些教師甚至高校將獲得的“質量工程”項目僅作為了一種長期的榮譽稱號,或者變成本校炫耀的資本,并且認為一旦通過評審后,這種稱號就可以一直使用,相關部門也從未對評審后的項目建設是否達標進行審核,從而難以體現“質量工程”項目更深層次的意義。
6.示范效應不明顯
自“質量工程”實施以來,許多高校在教育質量方面都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其建設的效果不明顯,尤其是在社會認同方面,許多高校培養出來的學生的能力還有待于加強,社會認可度也有待于提高,并且許多高校只是將“質量工程”項目作為一個單一的項目來建設,未將其與學校的發展和未來的建設聯系在一起,也缺乏對項目建設成果的宣傳,使整個社會對“質量工程”認知很少,導致“質量工程”項目建設在形成自身的品牌特色和競爭優勢方面未能發揮作用。以“特色專業建設”為例,特色專業點建設是根據各高校自身的特色優勢而建設的,許多高校獲得“特色專業建設”之后只是把它作為一個普通的學校項目進行建設,沒有在此基礎上進行特色加強,形成品牌優勢。
建議和方法
針對以上“質量工程”在申報和建設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筆者特提出一下幾條建議:
1.加強對“質量工程”內涵的認識
“質量工程”建設是針對當前我國高等教育出現的問題提出的,它影響和帶動了高等教育的全局工作,其收益范圍覆蓋全國700多所本科高校,1000多萬學生。其根本目的是切實推進教育創新,深化教學改革,全面提高人才的培養質量。因此,在對“質量工程”項目進行申報和建設之前,應認真理解“質量工程”的內涵,即形成特色專業,培訓優秀師資教學團隊,推動研究性教學,完善教學體系,促進教學管理創新,培養創新性人才。只有了解了“質量工程”的內涵,才能確定項目建設的目標,防止目標的偏移。
2.提高“質量工程”項目建設管理水平
在項目建設過程中采取“目標管理”和“過程管理”相結合的方法。高校在項目開展之前,認真做好調查研究,對項目內容進行合理規劃,制定科學合理的方案;在項目建設過程中,建立項目管理責任制,設立項目管理負責人,并賦予相應的權利,對項目的實施和進展進行監督和管理;以防止“重立項,輕建設”、“重局部,輕整體”、“重個人,輕集體”的現象出現。
3.設立獎懲制度
通過設立相關的激勵制度,學校對在“質量工程”項目建設中表現突出或對項目建設具有較大貢獻的個人或團體,在精神和物質上給予適當的獎勵,從而提高教師和學生參與“質量工程”項目建設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同時,規定相應的懲罰措施,對于在“質量工程”項目建設中弄虛作假,以及違反相關條例的人員給予適度的批評和處罰。
4.完善項目質量評估機制
建立專家咨詢制度,組建專家小組,對項目的申請和建設進行分類指導和管理咨詢,建立內部質量評估機制,對項目建設前各個步驟、項目建設過程中各個環節以及項目驗收時的各項成果進行實時評估,以保證能快速準確地發現各環節出現的問題,并及時給予解決“同時加強項目小組的定期研討工作,小組負責人要定期召開研討會,將當前項目的進展情況,取得的成果以及面臨的問題等內容。向有關負責人和專家小組進行匯報,使專家小組能夠及時了解項目的建設情況,對出現的問題進行研討。避免“質量工程”項目在申報材料中有虛假和不實的信息,確實做到實事求是。
5.加大投入,擴大宣傳
1.建設目標出現偏差“質量工程”項目的初衷是進一步深化高等學校教學改革,提高教學質量,增強人才培養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對高素質創新性人才的需求,然而一些高校在建設過程中,使建設目標逐步出現了偏差,他們將教學質量提高的重點集中到了如何獲得更多的和更高級別的“質量工程”項目,從而疏忽了學校自身在教學環節和人才培養要素上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忽視了“質量工程”建設過程的意義,并對“質量工程”背后的教育精神挖掘不夠。
2.重申報,輕建設在“質量工程”建設方面,一些學校非常重視對“質量工程”各項目的申請,認真組織材料,并聘請專家為其進行預評估和指導,但當項目申請下來之后就將其束之高閣,不再對其進行進一步的建設和研究,從而導致了“重申報,輕建設”的現象。
3.團隊的合作和建設力度不夠在一些“質量工程”項目申報過程中,為增加“質量工程”項目通過評審的機率,一些高校將各有關方方面的專家和教師以及優秀的教學資源整合在一起,形成具有較強競爭優勢的項目團隊,但通過評審后,在項目建設中,這一項目團隊就從整體分散成獨立的個人,進行“單打獨斗”,使之前為項目申報而組成的優秀的團隊和資源未能發揮作用。以“精品課程”為例,一些學校在申報這些項目時,集合學校優秀教學資源組成團隊,并將知名專家或學科帶頭人列為團隊的帶頭人或負責人,以增大其競爭力,但評審通過以后,在以后的項目建設時,并未以團隊的形式開展研究和建設,而是又獨自分散開來,個人進行各自的研究。
4.申報材料不實部分省市或高校,千方百計為了獲得“質量工程”項目,在申報材料中進行了虛假的信息提交,這些信息參雜在真實信息里,令評審專家也難以分辨。由于評審專家是從中央到地方的政府官員或高校的教授學者,對被評審學校的實際情況也很難做出很深入的了解。大部分信息只能通過被評審單位提交的文字材料或示范項目進行走馬觀花似的評估,難辨真假。
5.把獲得的“質量工程”項目作為炫耀資本在“質量工程”項目中,如“教學名師”“優秀教學團隊”“精品課程”“特色專業建設”等項目的評選不僅是為了鼓勵教師積極參與“質量工程”建設,更重要的是希望通過這些項目來提高教學水平和教學質量,培養優秀人才而一些教師甚至高校將獲得的“質量工程”項目僅作為了一種長期的榮譽稱號,或者變成本校炫耀的資本,并且認為一旦通過評審后,這種稱號就可以一直使用,相關部門也從未對評審后的項目建設是否達標進行審核,從而難以體現“質量工程”項目更深層次的意義。
6.示范效應不明顯自“質量工程”實施以來,許多高校在教育質量方面都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其建設的效果不明顯,尤其是在社會認同方面,許多高校培養出來的學生的能力還有待于加強,社會認可度也有待于提高,并且許多高校只是將“質量工程”項目作為一個單一的項目來建設,未將其與學校的發展和未來的建設聯系在一起,也缺乏對項目建設成果的宣傳,使整個社會對“質量工程”認知很少,導致“質量工程”項目建設在形成自身的品牌特色和競爭優勢方面未能發揮作用。以“特色專業建設”為例,特色專業點建設是根據各高校自身的特色優勢而建設的,許多高校獲得“特色專業建設”之后只是把它作為一個普通的學校項目進行建設,沒有在此基礎上進行特色加強,形成品牌優勢。
二、建議和方法
針對以上“質量工程”在申報和建設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筆者特提出一下幾條建議:
1.加強對“質量工程”內涵的認識“質量工程”建設是針對當前我國高等教育出現的問題提出的,它影響和帶動了高等教育的全局工作,其收益范圍覆蓋全國700多所本科高校,1000多萬學生。其根本目的是切實推進教育創新,深化教學改革,全面提高人才的培養質量。因此,在對“質量工程”項目進行申報和建設之前,應認真理解“質量工程”的內涵,即形成特色專業,培訓優秀師資教學團隊,推動研究性教學,完善教學體系,促進教學管理創新,培養創新性人才。只有了解了“質量工程”的內涵,才能確定項目建設的目標,防止目標的偏移。
2.提高“質量工程”項目建設管理水平在項目建設過程中采取“目標管理”和“過程管理”相結合的方法。高校在項目開展之前,認真做好調查研究,對項目內容進行合理規劃,制定科學合理的方案;在項目建設過程中,建立項目管理責任制,設立項目管理負責人,并賦予相應的權利,對項目的實施和進展進行監督和管理;以防止“重立項,輕建設”、“重局部,輕整體”、“重個人,輕集體”的現象出現。
3.設立獎懲制度通過設立相關的激勵制度,學校對在“質量工程”項目建設中表現突出或對項目建設具有較大貢獻的個人或團體,在精神和物質上給予適當的獎勵,從而提高教師和學生參與“質量工程”項目建設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同時,規定相應的懲罰措施,對于在“質量工程”項目建設中弄虛作假,以及違反相關條例的人員給予適度的批評和處罰。
4.完善項目質量評估機制建立專家咨詢制度,組建專家小組,對項目的申請和建設進行分類指導和管理咨詢,建立內部質量評估機制,對項目建設前各個步驟、項目建設過程中各個環節以及項目驗收時的各項成果進行實時評估,以保證能快速準確地發現各環節出現的問題,并及時給予解決“同時加強項目小組的定期研討工作,小組負責人要定期召開研討會,將當前項目的進展情況,取得的成果以及面臨的問題等內容。向有關負責人和專家小組進行匯報,使專家小組能夠及時了解項目的建設情況,對出現的問題進行研討。避免“質量工程”項目在申報材料中有虛假和不實的信息,確實做到實事求是。
5.加大投入,擴大宣傳通過加強對“質量工程”項目的投入,保證“質量工程”各項目在充足的人力和物力的支持下,使項目建設圓滿完成。充分利用網絡資源,增強網絡平臺建設,逐步實現優質資源為學校、本地區甚至全國領域的共享。同時“質量工程”項目的建設目標提高教學質量,培養社會需求的人才;因此高校在“質量工程”項目建設時應注意其建設目標與社會的需求相結合,通過網絡資源平臺加大對“質量工程”的宣傳力度,加強社會對“質量工程”的了解,以“質量工程”項目建設契機,充分發揮高校自身的優勢,逐步形成區域優勢,打造出專業品牌,使培養的學生能夠得到社會的認可。
中圖分類號:O213.1 文獻標識碼: A
引言
工程質量是一個具有豐富內涵的概念,它既有一般產品質量概念所具備的內容,又因工程本身的復雜性和不確定性,具有更為廣泛和特殊的內容,其影響力比較深遠。通過參加公司項目創優的組織和申報工作,筆者認為創建優質工程需要從以下幾個相關因素著手努力。
1企業整體素質是基礎
1.1決策層重視是工程創優的先決條件在市場競爭異常激烈的時代,產品質量就是市場的通行證,尤其是建設工程質量,無論從安全性能、使用功能、建筑環境等方面,還是從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應用的角度,質量始終是企業發展的關鍵因素。因此,決策層必須充分認識到項目創優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及其對企業在市場中的地位的影響。從客觀角度,創優本身不是目的,而是項目管理的必要手段,通過工程創優,可以帶動企業整體質量和管理水平的提升,以達到用戶滿意、占領市場的目的。
1.2員工素質是工程創優的基本條件
項目創優需要全過程控制,而全程控制必然要求全員參與,這也是全面質量管理的核心。因此需將創新及創優的意識灌輸給每位員工,充分發揮項目團隊每位員工的潛能,把過程控制變成每位員工的自覺行動。當然這是一個強化的過程,需要對員工進行培訓,不斷提高員工的素質。
同時根據員工隊伍實際狀況,制訂科學實用的培訓計劃并有效地實施,分層次、分對象進行培訓,包括業務技能、質量和安全意識、項目管理以及各種專業資質等方面的培訓,從而使質量意識和創優目標真正變成公司的理念,成為員工的自覺行動和工作目標,而不僅僅局限于決策層和管理層的口號。
1.3事先策劃是工程創優的必要條件
公司決策層應在工程還沒有實施之前就開始思考如何創優,而不是等到項目已經建成才想到創優。只有帶著強烈的創優理念去設計、施工、管理,追求高質量的項目目標,才能促進技術的不斷創新,才能挖掘項目的新、奇、特。創優意識是取得良好成果的基礎,在項目策劃之初,首先要了解技術現狀,通過分析對比產生創新的思維,這樣在工程伊始就確定創優目標,并圍繞目標制訂創優規劃、編制創優計劃,明確指導方針、目標,分解創優活動。創優計劃應明確項目實施過程中的重點、難點以及時間節點,分節點、分步驟策劃,把責任落實到具體部門,編制統一創優表格,把創優工作貫穿到整個工程項目的實施過程中。
2過程控制是保障
現行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是在“驗評分離、強化驗收、完善手段、過程控制”的指導思想下實施的,這就意味著實施工程必須建立相應的質量評價體系,項目的各項工作都要以“創優”為核心,強化過程控制。
2.1創新思維、優化設計
按照規定,申報評選國家優質工程的工程項目必須已獲得本地區或本行業最高工程質量獎,并已同時獲得國家級或省、部級的優秀設計獎。申報國家優質工程金質獎項目,應已獲得國家級優秀設計獎。爭創優秀設計獎也應做好事前策劃,客觀判斷項目難度,評估創優創新潛力,確定創優目標,用創新的思想開展方案設計,并在縮短加工流程、優化總平面布置等各個方面多下功夫。
2.2嚴把設備材料采購質量關采購工作的質量直接影響著工程質量。
采購工作不僅具有專業種類繁多、技術要求嚴格、專業接口復雜等特征,而且還具有周期短、業主要求嚴、控制環節多、采購干預大等特點,所以必須予以高度重視。首先,要制訂系統的管理制度,對采購模式、采購程序等進行明確規定,保證項目采購的順利進行。其次,應建立采購管理的專業化機構,挑選具備一定專業知識、政治素質較高和業務能力較強的人員擔任采購工作,同時要嚴格選擇和評價供貨廠商。擁有完善的采購制度、專業化的采購機構和適合的供應商等“硬件”之后,還要對采購主要環節進行有效的控制,糾正或預防干擾采購活動正常進行的人為的或突發的事項,其中包括監造、催交催運、包裝、運輸、貨物檢驗、交接及收尾服務等環節。每個環節的工作需要按計劃有序地進行,任何一個環節出現問題都會影響到最終的采購質量。因此,要切實加強管理,對關鍵環節實施有效的控制。
2.3以科技創新為亮點
科技創新是企業發展的原動力。在加快把現有成熟設計、施工技術集成升級為專利、專有技術和工法的同時,堅持技術引進、消化吸收與再創新,采取自主研發、合作研發等方式并舉,積極突破短板技術,攻克急缺技術,儲備未來技術,以強大的技術實力提升項目創優的競爭力。
2.4質量與工期的平衡
達到符合要求的質量標準是項目創優的先決條件。在施工過程中“保質量、促進度”是工程建設公司永恒的主題。進度和質量是工程的一個矛盾統一體,不能分割開來。當質量與進度發生沖突時,進度必須服從質量。只有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才能有效地促進進度。工程質量是企業的生命線,而工程進度是工程項目管理的努力目標。在施工過程中,如果沒有合理的施工計劃,就無法保證按期完成合格的工程;相反如果盲目追求工期,質量難以控制,就難免會產生施工質量問題。因此在施工高峰階段,或工期要求緊的情況下,仍要繼續堅持高標準、嚴要求,決不能以降低質量標準去搶工期,要正確處理好質量與工期的關系,使二者協調發展。在工程施工中要做到以質量促進度,以進度創效益,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進度。例如工程建設公司通過推行“圖說質量”、 “首件樣板制度”等活動,在每項工作開始前,制訂該項工作的模板實例,此后的工作按照同樣的標準和要求執行。對于關鍵點嚴格控制,層層把關,確保工程質量。通過提高管理水平,提高成功率、合格率,減少或避免返工,達到保質量促進度的目的,確保工程總體質量符合創優標準要求。
2.5注重分包管控
對分包單位實施管控,注重對其企業資質、項目執行能力、信用評價、關鍵崗位人員(
如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質檢員等)資格的驗證,確認其是否能滿足項目創優的基本要求。
嚴格落實人員與設備進場審查、方案與計劃審查、進度控制、質量與HSE等管控制度。在實施過程中,項目創優目標需及時向各分包方傳遞,并要求工程分包單位將創優目標具體分解到單位、分部及分項工程。加強與分包方的溝通和反饋,完善考核評價體系,通過定期考核評比,建立分包單位優勝劣汰的管理機制,促使分包方自覺執行項目管理要求和創優計劃,全面提升項目管理水平和執行能力。
3申報資料是關鍵
俗話說“編筐窩簍,全在收口”。評委組對于參評項目的直觀認識尤其是第一印象通常來自申報材料,項目申報材料的質量,往往在創優項目的評定過程中發揮了重要的佐證作用,
因此申報資料的準備應注意以下幾點。
一是分析工程項目的執行難度,讓評委了解到工程的執行難度,為評委提供推薦項目獲獎的理由,這是獲獎的前提。
二是要總結工程的亮點和創新點,這是國優工程評審組最關注的內容,也是獲獎的關鍵。創新成果總結,包括工程項目建設、咨詢、設計、監理、施工等與工程建設有關的管理、技術、質量等方面的內容。上述內容應區別于竣工資料里所要求的工程總結,注重突出“創新”二字,闡述工程中所采用的設計方法、施工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節能環保措施等,以及解決或突破了何種關鍵技術難題,該技術在國際上處于何種領先地位,取得了何種實質性創新成果,該技術是否完全屬于自行開發研究,是否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并且對投資效益、社會效益、企業經濟效益等方面進行分析總結。
三是申報材料中還應該包含必要的證明材料如竣工驗收資料、專利證書、獲獎證書、科學技術研究報告、圖紙、圖片等相關的證明材料,包括在各種評審過程中獲得的評價、上級部門的認可等。同時,申報材料做到“四個齊全”,即項目建設合法性確認資料等項目批復文件、項目驗收資料、各項專項驗收資料、項目審計提出的問題和可追蹤的落實資料齊全。
四是應注意申報材料外觀質量,按標準裝訂文字排版風格統一,沒有錯別字,敘述內容和相關的證明材料應前后一致。
五是申報參評國家優質工程金獎的項目所提供的工程簡介DVD光盤內容應涵蓋工程簡介、立項、可研性報告批復、合法性證明介紹、工程概況、工程質量控制措施與方案、主要施工過程介紹、工程主要特色部位介紹、隱蔽部位的施工質量控制措施介紹、節能環保措施介紹、業主、社會效益及滿意度等內容,并緊緊圍繞工程質量這個主題,避免拍成使用浮夸廣告詞的宣傳片。應特別注意解說詞和鏡頭畫面相對應,避免出現指東說西的情況。
4結束語
優質工程體現的是項目團隊所承擔的工程建設質量的整體水平,要想使項目成為優秀的作品,就必須提前策劃、精心組織、全面實施、認真總結,在勘察設計、采購、施工全過程中實行切實有效的控制,時刻體現創新意識和精品意識,才能創建優質工程,展現出公司的綜合實力,從而不斷提高公司的社會價值和市場價值。
(一)傳統的文化表現形式,如民俗活動、表演藝術、傳統知識和技能等;
(二)文化空間,即定期舉行傳統文化活動或集中展現傳統文化表現形式的場所,兼具空間性和時間性。
第三條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范圍包括:
(一)口頭傳統,包括作為文化載體的語言;
(二)傳統表演藝術;
(三)傳統手工藝技能;
(四)民俗活動、禮儀、節慶;
(五)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間傳統知識和實踐;
(六)與上述表現形式相關的文化空間。
第四條建立**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的目的是:
(一)推動我市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搶救、保護與傳承;
(二)加強中華民族的文化自覺和文化認同,提高對中華文化整體性和歷史連續性的認識;
(三)尊重和彰顯有關社區、群體及個人對我市文化的貢獻,展示我市人文傳統的豐富性;
(四)鼓勵公民、企事業單位、文化教育科研機構、其他社會組織積極參與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
(五)增進社會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認識,促進文化交流與合作,為發揚光大我市優秀的傳統文化作出應有的貢獻。
第五條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的申報評定工作由**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市工作辦公室)具體實施。
第六條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的申報項目,應是具有重要價值的民間傳統文化表現形式或文化空間,或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中具有代表意義,或在歷史、藝術、民族學、民俗學、社會學、人類學、語言學及文學等方面具有較高價值。
具體評審標準如下:
(一)具有展現民族文化創造力的較高價值;
(二)扎根于相關社區的文化傳統,世代相傳,具有鮮明的地方特色;
(三)具有促進民族文化認同、增強社會凝聚力、增進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的作用,是文化交流的重要紐帶;
(四)出色地運用傳統工藝和技能,體現出較高的水平;
(五)具有見證民族民間活的文化傳統的價值;
(六)對維系民族文化傳承具有重要意義,同時因社會變革或缺乏保護措施而面臨消失的危險。
第七條申報項目須提出切實可行的五年保護計劃,并承諾采取相應的具體措施,進行切實保護。這些措施主要包括:
(一)建檔:通過搜集、記錄、分類、編目等方式,為申報項目建立完整的檔案;
(二)保存:用文字、錄音、錄像、數字化多媒體等手段,對保護對象進行真實、全面、系統的記錄,并積極搜集有關實物資料,選定有關機構妥善保存并合理利用;
(三)傳承:通過社會教育和學校教育等途徑,使該項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后繼有人,能夠繼續作為活的文化傳統在相關社區尤其是青少年當中得到繼承和發揚;
(四)傳播:利用節日活動、展覽、觀摩、培訓、專業性研討等形式,通過大眾傳媒和互聯網的宣傳,加深公眾對該項遺產的了解和認識,促進社會共享;
(五)保護:采取切實可行的具體措施,以保證該項非物質文化遺產及其智力成果得到保存、傳承和發展,保護該項遺產的傳承人(團體)對其世代相傳的文化表現形式和文化空間所享有的權益,尤其要防止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誤解、歪曲或濫用。
第八條公民、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可向所在地文化行政部門提出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項目的申請,由受理的文化行政部門逐級上報。申報主體為非申報項目傳承人(團體)的,應獲得申報項目傳承人(團體)的授權。
第九條縣級文化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申報項目進行匯總、篩選,經同級人民政府核定后,向市工作辦公室提出申報。市直屬單位可直接向市工作辦公室提出申報。縣、區申報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項目應在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中遴選產生。
第十條申報者須提交以下資料:
(一)申請報告:對申報項目名稱、申報者、申報目的和意義進行簡要說明;
(二)項目申報書:主要內容包括申報項目簡介、基本信息、項目說明、項目論證、項目管理、保護計劃、重要申報輔助材料及縣、區申報意見;
(三)申報錄像片:對申報項目進行簡明扼要的形象說明;
(四)其他有助于說明申報項目的必要材料。
第十一條傳承于不同地區并為不同社區、群體所共享的同類項目,可聯合申報;聯合申報的各方須提交同意聯合申報的協議書。
第十二條市工作辦公室根據本辦法第十條的規定,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召集有關專家對合格的申報材料予以評定。
第十三條評審工作應堅持科學、民主、公正的原則。
第十四條專家根據本辦法第六條、第七條的規定進行評審,提出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推薦項目,由市工作辦公室將推薦項目提交市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管理委員會進行審核。
第十五條市工作辦公室通過媒體對已審核的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項目進行社會公示,公示期15天。
第十六條市工作辦公室根據專家評定、市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管理委員會審核意見以及公示結果,擬訂入選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名單,上報市政府批準、公布,并報省文化廳備案。
第十七條市政府每兩年批準并公布一次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對已進入省、國家級名錄的可直接轉入市級名錄,已進入市級名錄的可直接轉入縣級名錄。
第十八條對列入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的項目,其保護經費按照分級負責、以縣區為主的原則,由縣區安排專項經費予以重點保護,市財政對市本級列入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項目予以經費補助。申報主體必須履行其保護計劃中的各項承諾,按年度向市工作辦公室提交實施情況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