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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我縣城鎮最低生活保障自98年下半年開始實施,當時有低保戶28戶,70人,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為每月100元,具體審批程序是:由本人提出申請,下崗職工單位負責審查蓋章后報民政局,民政局入戶進行調查核實后審批。20*年5月《河北省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規程》下發后,我局嚴格按照操作規程辦理,不斷完善操作規程,自20*年開始凡持有非農業戶口、月人均收入達不到160元的城鎮居民,可向社區居委會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相關材料,由居委會派兩人進行入戶調查,對符合條件的由調查員簽名,并由居委會主任簽字蓋章后報社區管理委員會進行審核,由管委會主任簽字蓋章后,連同相關材料及相關證件原件報民政局低保股審核,符合條件的報請局務會研究審批;對農村居住的非農業、人均月收入低于160元的困難居民,可向所在鄉(鎮)民政所提出書面申請,民政所派兩人同村干部進行家庭狀況調查,合格的由村主任簽字加蓋公章后將相關材料報民政所,由民政所調查員簽字加蓋公章后報鄉(鎮)政府審核,符合條件的由鄉(鎮)長簽字加蓋公章后將所有相關材料及有關證件原件報低保股,由低保股進行審核,將符合條件的報請局務會研究審批。目前,我縣享受城鎮低保戶待遇的城鎮下崗職工、生活困難群眾共有1572戶,4233人,占非農業人口5%。按照國家有關政策,我縣對城鎮低保戶做到了動態管理下的應保盡保。20*年對全縣低保對象逐一進行了年度審核,通過調查核實,對9戶,19人超出保障線標準的及時予以停保,對85戶,210名符合城鎮低保對象條件的及時納入了保障范圍。對有特殊困難的87戶低保對象實施了重點救助,不同程度的提高了救助標準。按照《縣人民政府關于提高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批復》(字[20*]2號)文件精神,從20*年7月份開始,保障標準由原來的每人每月13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60元,人均補助由原來的57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5元。20*年共為低保對象發放最低生活保障金390萬元。今年年初,為讓廣大困難群眾過一個歡樂祥和的春節,根據省民政廳、財政廳、省委組織部《關于召開為城鄉困難群眾發放一次性生活補貼視頻會議的通知》(冀民傳[2009]2號)精神,我們積極落實資金,為城鎮低保對象每人一次性發放生活補貼150元,共發放補貼金64萬元,確保了他們的基本生活不受影響。
2、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我縣農村低保工作自*年開始實施,當時有低保對象258戶,全年共發放保障金400320元,每戶平均補差15元。自20*年開始凡持有農村戶口的農村居民,人均年收入低于720元的,由本人向所在村的村委會提出申請,經村委會研究,認為符合條件的填寫審批表,由村主任簽字加蓋公章后報民政所,民政所核查后把符合條件的由所長簽字加蓋公章報鄉(鎮)政府,由鄉(鎮)長簽字加蓋公章后將相關材料報民政局審批。目前,我縣享受農村低保待遇的農村生活困難群眾共有7824戶,12596人,根據《滄州市民政局關于提高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補助水平的通知》(滄民發[20*]30號)文件精神,20*年下半年平均補差由上半年的每人每月2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5元,全年共發放保障金360萬元。根據冀民傳[2009]2號文件精神,1月份為農村低保對象每人發放一次性生活補貼100元,共發放補貼資金94.6萬元,春節前已全部發放到位。
3、五保敬老工作。我縣自*年開始對五保對象開始發放五保供養金,具體審批程序是:凡持有農業戶口的農村老年、殘疾或者未滿16周歲的村民,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又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無贍養、撫養、扶養能力的,由本人向所在村委會提出申請,填寫審批表,村委會初審,對符合條件的由村主任簽字加蓋公章后報鄉鎮民政所審查,鄉民政所長簽字蓋公章后報鄉(鎮)政府審核,鄉(鎮)長簽字加蓋公章后報民政局審批。截止20*年年底,我縣共有五保供養對象2*2戶,2172人,全年共發放五保金21.6萬元。根據20*年11月省民政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城鄉低保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市民政工作會議要求,2009年1月份共為21*戶,2199名五保供養對象每人發放一次性補貼100元,共發放補貼資金219900元。
4、*年縣財政匹配城鎮低保資金5萬元;農村低保資金5萬元;五保戶資金54.3萬元。
二、2009年工作安排
1、積極落實資金,提高低保標準,按照省民政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城鄉低保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市民政工作會議要求,從2009年1月起,城鎮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每月160元提高到225元,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每年720元提高到870元,月人均補差41元。
2、確保敬老院按期投入使用。完成3座敬老院的掃尾工程,爭取院民早日入住,逐步擴大集中供養率,同時抓好院長的選聘和聘用服務人員的崗前培訓。
3、繼續深入實施“六個一”聯系制度、“手拉手”扶貧濟困等社會化救助活動,不斷探索和完善長效救助機制,實現社會的和諧穩定。
4、縣委、縣政府成立了“愛心工程基金會”,每年籌集資金100萬元,用于解決特殊人群的生活問題。最近,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縣正科級以上(包括正科級)領導干部對全縣220名孤兒進行結對幫扶,每人每年幫扶錢物不少于500元。
(一)對擁有汽車人員領取低保問題的整改情況
針對擁有汽車領取低保的情況,我們會同鎮鄉民政員和社區干部在車管所的配合下對此類人員再次逐一進行核查,對經查實確有車輛不符合低保條件的立即予以取消,且按照相關規定其兩年內不得申請享受低保。對于申請低保前車輛已經報廢或轉讓的,必須出具有效的證明材料,并按低保申請程序重新申請,重新入戶調查,重新評議,重新公示,如符合低保條件可繼續享受保障待遇。
(二)對擁有商品房、營業房人員領取低保問題的整改情況
針對擁有商品房、營業房領取低保的問題,我們會同鎮鄉民政辦、社區干部在房管部門的配合下對審計部門提供的相關對象逐一進行了核實調查,按照規定對三年內購買了商品房的低保家庭一律取消其低保資格,并且按照低保條例相關規定,此類人員家庭兩年之內不得申請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其他人員提供有效的證明后,按照低保申請程序重新申請,重新入戶調查,重新評議,重新公示,如符合低保條件可繼續享受保障待遇。
另外我們在調查核實中發現,有部分人員系移民安置到我市后,在農村修建了私有住房,雖然辦理了產權證但并不是商品房,對此類人員,經調查核實后如符合低保條件可繼續享受低保待遇。
(三)對死亡人員領取低保問題的整改情況
針對可能出現的死亡人員領取低保的問題:一是加強基層低保工作人員的培訓工作,增強他們的責任心和業務能力,凡發現低保對象已死亡的應立即予以取消低保,并及時將情況上報,并在臺賬中予以注銷,形成低保對象動態情況月報制度。
二是各鎮鄉要加強與基層派出所的聯系,定期到派出所核對低保對象戶籍登記情況,一旦發現有低保對象死亡的情況應立即予以注銷并將情況上報。
三是由市殯儀館定期將火化人員花名報送市民政局,由專人進行信息比對,一旦發現低保對象死亡情況,立即予以注銷低保待遇。
(四)對同時領取城鎮和農村低保問題的整改情況
針對上述情況,我們要求各鎮鄉再次對低保對象信息進行核對,特別是農轉非人員家庭,對已經農轉非的低保對象在將其基本信息轉錄入到城市低保臺賬系統的同時,要將其原來在農村臺賬系統中的信息刪除。對家庭中同時存在城市和農村戶籍的,按其戶籍性質分別進行申報,在進行信息錄入時也要按其戶籍性質分別錄入,家庭成員信息欄不再錄入另一方的信息。
(五)對領取社保同時領取低保金問題的整改情況
按照審計部門提供的花名。我們會同鎮鄉、社區逐一進行了核查,對領取社保后家庭人均收入已超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低保家庭立即予以取消,對領取社保后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經重新申請,重新入戶調查,重新評議,重新公示,符合低保條件的繼續享受保障待遇。
各鎮鄉民政辦和勞動保障所已建立了保障對象按月會審制度,勞動保障部門每月定期將本月享受社保人員花名提供給民政部門,經民政部門審核后對不符合享受低保條件的及時予以取消,保證了低保對象的動態管理。
二、原因分析
我們對本次審計發現的問題進行了深刻的總結和反思,并對出現問題的原因進行了認真的分析,我們認為出現問題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四點。
(一)相關制度不完善
目前從中央到省、市、地方都出臺了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和實施辦法,但都沒有對低保對象的界定做出剛性的規定,只是把家庭收入作為核定低保對象的唯一標準,但是從上到下對于家庭收入的核定和財產認定都沒有一個明確的規定和辦法,致使很多保障對象的家庭收入特別是隱性收入難以核定;其家庭資產狀況如汽車、商品房、營業房等資產,也無法取證核實,再加上其本人刻意隱瞞拒不如實上報家庭收入情況;另外雖然我們一直堅持公示制度,但大部分群眾都抱著“事不關己”的態度或存在害怕得罪人的心態,即使知曉情況也不會主動舉報,造成在對低保戶的認定審核上困難重重。
(二)信息化建設嚴重滯后。
1.民政部門使用的臺賬軟件系年版,多年來一直未升級更新,存在信息采集不全、審核功能較低等諸多問題。另外,雖然各鎮、村大都配備了電腦,但是到了村一級很多都沒有專業的電腦管理人員,村組通過手工采集低保對象基本信息后上報鎮鄉民政辦,再由民政辦進行信息化錄入,造成低保對象信息不完整或不準確。
2.信息系統分割,業務數據分散管理。目前我市居民個人信息由多個部門分散管理,各部門之間未形成資源共享,致使低保對象在家庭財產收入核查、身份證信息比對、死亡信息核對上存在諸多困難,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低保對象準確認定的難度。
(三)人員和經費少,工作開展難
一是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國家對民生工程的重視,低保的含金量重,優惠政策多,申請的人也增多,低保工作量急劇增加,規范管理的要求也更高,而社區、鎮鄉均無專職工作人員,市民政局工作人員也很少,還兼顧其它多項工作,又是“5、12”的極重災區,災后重建任務重,工作量大,服務管理對象多,工作人員少,常規審批工作開展難度都非常大,動態管理、創新工作就更難。二是低保工作經費嚴重不足,交通工具缺乏,加上低保軟件落后,互不兼容,導致重復工作多,無法保證低保工作正常開展,更無法開展對人戶分離人員的調查和聘請低保監督人員。
(四)規范審批難
以前將低保作為解決一些遺留問題和穩定問題的手段,為了安撫和穩定工作將一些特殊人群(如失地農民和遇難學生家屬)成建制的納入了低保,并且政策有所放寬,造成低保審批時納入容易清退難。
三、下一步工作
(一)加強制度建設
針對目前低保工作面臨的各種情況,我們要不斷規范和完善相關制度,制定切實可行的城鄉居民低收入家庭認定辦法,規范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審核審批流程,確保低保制度的公開、公平、公正,最大程度保障低保對象的準確性。
(二)建立健全相關的信息比對機制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低保工作有關規定和要求,進一步規范和完善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嚴把低保對象審批關,切實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我市在充分調研討論的基礎上,建立了由財政、民政、公安、人社、住建、工商、地稅、金融等部門參與的低保對象聯合會審制度(府辦【】94號),要求各部門各行其責,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對低保對象的經濟狀況進行核對,資源形成共享,為低保工作的順利實施,保證低保對象的準確性和真實性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三)積極推行低保金社會化發放模式
要求各鎮鄉低保金發放必須采取銀行直發的形式,一方面可以保證低保金按時足額發放到低保對象手中;另一方面又可以最大限度避免擠占、挪用、拖欠低保金現象的發生。
(四)做好宣傳工作
今后我們要不斷加強宣傳工作,利用電視、電臺、報刊等宣傳媒體加大對國家有關政策的宣傳,采用印刷宣傳資料及入戶宣傳等手段,務必做到低保政策家喻戶曉。
(五)積極爭取資金和人員編制,加大投入
我們要根據工作職能和工作量大小,積極爭取必要的工作人員編制和經費,加大對低保工作的投入,保證低保工作規范運行。
(六)加強信息化建設
一方面加強對低保信息化建設的投入,配備信息化建設所需的基本設施和信息化管理人員。二是上級民政部門應開發適應當前低保工作需要的低保人員信息系統軟件,完善低保對象家庭信息管理系統,加強管理,確保低保人員信息完整、安全、準確。
(七)加強對低保工作人員的培訓
民政工作,學習實踐活動的布置。黨員干部受教育、科學發展上、得實惠”總體要求,扎實地了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工作學習兩不誤、兩。活動。學習實踐活動中,精心組織、周密布置,成立了由局長任組長的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主管機關的副職擔任,制定了可行的實施方案》規定動作不走樣,自選動作有的要求,組織每個階段的學習實踐活動,邊學習、邊整改、邊的原則,查找思想、工作、作風等不符合科學發展觀的問題,解決最、最直接、最現實的問題,千方百計為辦實事、事、解難題,學習實踐活動滿意,實實在干部作風建設年”活動,很抓了干部作風整頓,健全了機關工作制度,制度建設,規范了服務,制度的時效性和約束力。組織了服務發展,服務基層、服務”走在中、干在前、樂在后”兩項主題活動,健全了服務許諾制,公開便民服務電話,隨時解答的問題,并預約服務。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和“干部作風建設年”活動,民政干部隊伍整體素質,工作紀律、工作作風轉變,為民服務意識,辦事和服務,地了民政工作的
(二)救災救濟工作
,遭受旱災,鄉鎮遭受大風等自然災害的侵襲,給農業生產和生產生活帶來了,面對災情,組織人員受災鄉村,會同鄉民政所人員調查核實災情,受災情況。據調查,農作物受災面積3.3萬公頃,受災人口24.7萬人,直接經濟損失9020萬元,在災情底數和生活的前提下,向報告災情,的支持,共救災款75萬元,到各鄉鎮,對6258戶15560人了救助。組織了“進百村,幫萬戶”手拉手扶貧濟困活動,了3369名縣直干部職工對戶的“一對一”幫扶,幫扶資金27萬元,衣物360件,了災民和戶的生活,一件因救助位越級上訪和非問題。調查核實,對215人次看病難的城鄉特困戶了醫療救助,發放醫療救助金35萬元。近期對患大病家庭生活的特困戶了摸排,需要救助情況,醫療救助計劃,年底前醫療救助資金可發放到救助手中。了縣、鄉、村三級《突發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組建了縣、鄉、村三級自然災害信息員隊伍,簽訂了救災物資貯備協議,重大自然災害后,救災物資和人員,能夠有序地工作。
要求成立了愛心工程基金會,工作的是對的孤兒救助,調查摸底,共有孤棄兒童220名,了縣級干部和正科級干部結對幫扶,每年幫扶不少于兩次,幫扶資金或物資不少于500元,上半年共幫扶資金46600元,還有的食用油、大米、文具等物品。對孤棄兒童了五保供養待遇,每人每月可領取五保供養金100元,了孤棄兒童能夠學習、生活。
(三)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在城鄉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工作中,把民生政策一項工作來抓,城鄉低保制度,管理,堵塞漏洞,城鄉低保政策落到實處。反映基層低保工作不規范問題,組織人員兩次對城鄉低保了的清理整頓。月日至月日,抽調27名機關工作人員由7名局班子帶隊,分別到18個鄉鎮2個社區和農場,會同鄉鎮、社區工作人員走村入戶,對城鄉低保的核查工作,并將核查結果分類登記造冊,將每個貧困戶貧困程度倒排,為下一步實施救助和低保擴面工作了基礎。月初《燕趙都市報》登載了黨支部書記職權混保、騙保情況,,局班子會議,低保清理核查工作。
月日上午,城鄉低保清理整頓工作會議,各鄉鎮主管民政工作的副鄉鎮長、民政所長、農場和社區人參加了會議,會上傳達了《市民政局關于城鄉低保清理整頓工作的緊急通知》,了《民政局關于城鄉低保清理整頓工作的緊急通知》,對城鄉低保清理整頓工作了詳細安排,要求各鄉鎮社區、農場對低保戶和特困戶拉網式排查,農村低保戶由鄉鎮自查自糾,并將清理整頓情況報民政局,民政局派人員赴鄉鎮抽查。對居住城的低保戶,由民政局抽調8名工作人員會同社區工作人員逐戶核查,清理整頓結束后,將享受低保人員名單張榜公布,公開舉報電話,對反映的問題逐一登記核實,對獲取低保金的,取消低保待遇。清理整頓,對超出保障線標準的城鎮低保戶231戶、564人,農村低保戶486戶、814人,政策規定予以停保,新增農村低保5369戶、6374人,城鎮低保戶56戶,185人。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自年1月份開始,農村低保標準由原來年人均720元到870元,月人均補差由原來的35元到41元,城鎮低保標準由原來的月人均收入160元到225元,月人均補差由原來的85元到132元。截止到,共有農村低保戶11352戶、14667人,發放保障金606萬元,發放性生活補貼94.61萬元;農村五保戶2146戶、2235人,發放五保供養金235.54萬元,發放性生活補貼21.995萬元;城鎮低保戶1405戶、3814人,發放保障金362.8萬元,發放性生活補貼64萬元。
縣民政局年慈善工作總結
年我縣的慈善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的大力支持幫助下,按照“打基礎,穩平臺,摸經驗,樹形象”“摸著石頭過河”的總體工作思路,年民政局民政工作總結和年工作要點。年,我縣民政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上級民政部門的具體指導和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配合下,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為
(四)優撫安置工作
《軍人撫恤條例》和省、市文件精神,優撫政策。撫恤和定量補助標準。冀民105號文件精神,了復員軍人、三屬、殘疾軍人和病退軍人撫恤和定量補助標準,月至月份補差發放到優撫手中。優撫政策。3000余名優撫的優待金和撫恤金及定量補助金,發放到優撫手中,發放優待金1065萬元。老優撫解“三難”工作。解決生活難的27戶,用款18100元,如準鎮殘疾軍人姜培春,老兩口,無子女,年老多病,生活,為其解決生活補助金1000元;解決住房難的12戶,發放住房維修資金6萬元;解決看病難的35戶,發放醫療補助金20.76萬元。殘疾軍人接收工作。共接收部隊殘疾軍人5名,政策,對其傷殘情況審核,報省廳審批,現省廳已批復并了待遇。對優撫了普查。從月份開始,組織力量對優撫了普查,逐人了填表建檔,對1954年11月1日以后入伍的帶病回鄉退伍軍人了審核取證工作,符合帶病回鄉退伍軍人條件的936人了清退,從年月日起停發定量補助金。六是優撫的醫療保障工作。出臺了《優撫醫療保障辦法》和《一至六級殘疾軍人醫療保障辦法》,解決了優撫看病難的問題。七是冬季來臨之前,對光榮院了安全檢查,消除安全隱患,院民安全過冬,在雨季來臨之前對烈士祠堂了維修。
年共接收退役士兵244人,農村退役士兵202人城鎮退役士兵29人,6-8級傷殘士兵5人,轉業士官8人。月日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會議,推行安置就業與自謀職業相的辦法,“區別對待,擇優安置”的原則,轉業士官和榮立個人二等功獎勵的退役士兵優先安置,符合安置條件的城鎮退役士兵原則上自謀職業,不再為其安置工作,到已有21人申請辦理了自謀職業手續。軍隊離退休干部的交接安置和服務管理工作,地保障了老政治和生活待遇的,地支持了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因工作實績,軍隊離退休干部休養所*被民政部、總政治部授予全國軍休工作先進個人。
(五)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
第八屆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民政局職能作用,在、縣的下,“,發揚民主,依法辦事”的要求,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各鄉鎮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了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依法、有序,到,多數換屆選舉工作。在好村委會換屆選舉的,調查。工作人員各鄉鎮、村,座談走訪等,換屆選舉整體情況,總結好的經驗做法,并在推廣,對工作中的問題和,督促改進,《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依法操作。問題調查摸底工作。在選舉情況的前提下,對問題村、村摸底調查,各村不同情況,分別制定選舉方案,換屆選舉任務的。接待工作。在宣傳《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的,來信來訪工作,耐心解答的問題,并與鄉鎮、溝通,制定措施、責任,給當事人滿意的答復,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依法有序。組織實施村務公開和民主議政日工作,由民政所所長參加的村務公開和民主議政日工作會議,并組織人員分成六個,每個由一名局班子帶隊,到各鄉鎮、村檢查,村務公開質量和。
(六)社會事務管理工作
在婚姻登記管理工作中,婚登員培訓教育。組織好培訓,規范婚登員服務,微笑服務,語言文明,舉止,來有迎聲,去有送語。嚴肅工作紀律。要求每天有兩位婚登員提前到崗20分鐘,上崗前的工作。婚登制度,每天設一名員,服務的咨詢,幫助填寫表格。檔案管理。設專職人員對婚姻檔案管理,一天一歸檔,查檔出證記錄制度。婚姻登記規范化建設。要求,對婚登室了裝修改造,為服務了溫馨、喜慶、歡樂的。年共辦理結婚登記4480對,離婚登記510對,補發婚姻登記證件283對,婚登合格率100。
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對流浪乞討人員了救助,投入救助資金3萬元,救助150人次,幫助返回家鄉。在收養登記工作中,收養登記操作規范依法操作,辦理收養登記4例。
(七)老齡工作
為老年人辦理優待證500個,為新增百歲老人申辦百歲老人長壽生活補助,按時發放百歲老人長壽生活補助費。組織老年人成立老年人秧歌隊,為活動喝彩助威,會同縣城老年支部組織了門球比賽,書法比賽等活動,了老年人的業余文化生活。支持幫助社會養老機構工作。老年公寓是設施的老年人養老機構。經濟條件所限和受到傳統思想觀念的,院民入住率不高,經營虧損狀態,與省、市老齡委,政策扶持,并輿論宣傳,傳統的養老模式,知名度,民營養老機構的社會效益,使其扭虧為盈。啟動健康御險活動。健康御險前期的宣傳工作,各鄉鎮以民政所為陣地,設專人,各村設一名專人,摸清底數,為健康御險工作打好基礎。
縣民政局年慈善工作總結
年我縣的慈善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的大力支持幫助下,按照“打基礎,穩平臺,摸經驗,樹形象”“摸著石頭過河”的總體工作思路,年民政局民政工作總結和年工作要點。年,我縣民政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上級民政部門的具體指導和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配合下,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為
(八)福利彩票
市局下達電腦福利彩票銷售任務500萬元,到月份已銷售任務575萬元,超額了銷售任務。了福彩助學活動,對20名考入大學的貧困學生了救助,發放福彩救助金36500萬元。
(九)民政基礎設施建設
敬老院、光榮院、福利院建設工程于2008年啟動,新建“三院”一所,區域型敬老院2所。工程建設中,在、縣和民政的支持下,克服了資金短缺和工程建設中的,到三所敬老院完工,具備入住條件,管理人員和招聘的服務人員上崗,院民入住前的工作就緒,中心敬老院已入住批院民,兩所敬老院也即將入住批院民。殯館所遷建項目,殯儀館及骨灰堂正在加緊施工,年底前主體工程可完工,辦公樓已完地基。
(十)招商引資工作
將招商引資工作做為一項工作來抓,親情招商、友情招商等方法,派人到外地有意向投資的客商,電子有限公司法人鄭安生為材料有限公司投資250萬元,經營管理,利潤按投資比例分成,解決了企業資金短缺。協商,河南節節高空調設備有限公司同意在建廠,總投資2500萬元,已在工業區征地15畝,正在籌建,預計建成后年產值2000萬元,利稅400萬元。
年,民政工作了,但與先進縣市相比還有差距,主要為社會保障偏低,救助資金緊張,難以群體的需要,民政基礎設施建設滯后,基層民政隊伍力量薄弱,亮點工作不。在今后的工作中,將工作,措施,解決。
二、年工作安排
新災的查災、計災、報災工作。災情信息員隊伍建設,暢通災情信息渠道,情況,向報告災情和生活安排情況,資金支持,安排好生活,不非問題。城鄉特困家庭的醫療救助工作。
城鄉社會救助體系。以最低生活保障為基礎,專項救助相配套,臨時救助和社會互助為補充的城鄉社會救助體系。規范低保審批程序,把好調查關、審核關、審批關、公示關,監管,公開舉報電話,監督。核查和隨機抽查相的方法,低保戶信息,對超出保障線標準的停保,對符合低保條件的納入保障范圍。
優撫政策。在好優撫待遇的,老優撫解“三難”工作,解決好老優撫生活難、住房難、看病難的問題,解決的后顧之憂,保障優撫的合法權益。安置和自謀職業相的安置政策,除安置外,城鎮退役士兵原則上自謀職業。
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在第八屆村委會換屆選舉掃尾工作的,遺留問題。村務公開,鄉鎮自查和組織抽查相的辦法,督導各鄉鎮村按要求高質量的村務公開工作。
進一步規范城鄉低保工作。嚴格按照規定開展城鄉低保年審和動態管理。對農村低保進行重新洗牌,全縣共調出城鄉低保4025人,調進4132人。實現城鄉低保應保盡保、應退盡退,城鄉低保政策落實更加有效。目前,全縣城市低保6639戶、13228人;農村低保17516戶、38107人。適時提高了一、二類低保人員的補助標準,提高幅度達30%和20%。上半年共發放城鄉低保金3800萬元。積極開展應急求助工作試點,建立急難對象主動發現機制。
進一步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工作,規范“一站式”網上服務,實行醫前、醫中、醫后救助,全額資助五保戶和“三無”對象等困難群體參加新農合和城鎮醫保。
繼續落實五保供養制度,提高五保供養標準。今年分散供養標準年人均2200元,集中供養年人均3000元。上半年發放五保供養資金1150萬元。通過進一步完善五保老人護理措施,使他們得到更多關懷。
全面完成了農村住房保險工作。全縣共登記投保農村住房229495戶,投入經費367.192萬元,全部由財政承擔。到6月底,已有投保農戶30戶申請賠保。
農村五保供養機構建設穩步推進。今年全縣敬老院建設任務是新增床位500張,在推進鄉鎮敬老院建設上,堅持早部署,早動員,分解任務,明確責任。今年鄉鎮敬老院建設涉及6個鄉鎮,其中新建3所,擴建有3所。通過積極爭取,敬老院建設補助資金達到1.66萬元/床位。目前,已有3所敬老院動工建設,其余3鄉鎮敬老院正在招投標。
2、扎實開展雙擁合格單位創建活動,全面落實各項優撫安置政策。圍繞創建合格單位標準,已初步檢查驗收2013年度雙擁合格單位65個。積極開展節日走訪慰問活動,及時全額兌現各項優待撫恤資金,完成退役士兵的接收工作。
3、妥善安置受災困難群眾的冬季生活,上半年全縣共發放救災資金227萬元,救助受災困難群眾11350人次,做好汛期應急值守。
4、認真做好第九屆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的前期各項準備工作,結合我縣實際出臺了換屆選舉工作實施方案,成立領導組和督導組,加強對選舉工作的指導。
5、有序推進民政項目建設,按照規劃,民政福利中心二期工程、烈士陵園按計劃進行施工中,縣社會救助站已竣工。
二、下半年工作計劃
1、對發放類的民政民生工程,重點是抓好及時足額發放和督查工作,補缺補差,確保資金發放及時、準確,完善規范資料臺帳。對建設類的民政民生工程,當前是加快招投標進度,力爭盡早開工建設,適時調度。初步建立起低保信息核對機制。
2、認真抓好第九屆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按照《選舉方案》的要求,全部于9月中旬完成394個村和19個街道的換屆選舉工作。做好建章立制和新任村干部的培訓工作。
目前,作為區民政局低保中心副主任,主要負責低保工作,我的工作目標就是:建立一套規范化的低保運行機制,實現低保的“陽光操作”,實現低保的動態管理,實現低保的應保盡保。為了達到上述目標,我的工作思路就是:堅持一個觀點,創新兩個措施,加強三個力度,突出四個重點,樹立5個做人理念,簡稱1、2、3、4、5。
堅持一個觀點,就是“依法施保”的觀點。不論是取消麻木的,還是沒有退休費的,能否享受低保都要依據《低保條例》和現行低保政策來決定,必須將“符合低保條件才能納入”作為前提條件。
創新兩個措施。一是實行限期低保,即對有脫貧能力的低保戶,按照實際情況的不同,確定不同保障期限,期限一到,低保就自動取消,解決低保好進不好出的問題;二是實行低保戶標識制度,即對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必須按規定、在其門前懸掛“低保戶”標識牌,便于群眾識別,從而達到有效監督。
加強三個力度。一是加強低保政策的宣傳力度,讓群眾全面、正確地掌握政策;二是加強對低保專干的培訓力度,努力提高他們思想素質、政策水平和業務能力,建立一支穩定、專業、高效低保工作隊伍;三是加強對全區低保工作檢查、督辦考核力度。
突出四個重點。一是以入戶調查為重點,掌握家庭情況,核準家庭收入,堅持“誰入戶、誰調查、誰簽字、誰負責”責任追究制度;二是以評議、評審為重點,做到民主、公正,不搞一人說了算;三是以張榜公示為重點,發揚群眾監督,吃不吃低保,群眾說了算;四是以規范化管理為重點,堅持和完善低保的評審、評議制度,公示制度,分類管理制度,續保登記制度,參加公益勞動制度;盡快建立江夏區低保信息管理系統,實現低保信息網絡化傳輸、數字化處理,提高工作效率。
(一)社會救助兜底保障范圍不斷擴大。截止目前,全區10134名建檔立卡貧困戶和194名即時幫扶人員,已有6188人納入低保救助范圍,1221人納入分散特困供養范圍;近年來,共給予96名建檔立卡貧困人員予以臨時救助,發放臨時救助金9.8萬余元。社會救助兜底政策綜合覆蓋率達到72.6%。
(二)殘疾、未成年、困難老年人等特殊群體保障范圍不斷擴大。一是扎實做好建檔立卡貧困戶中未成年人生活保障工作。截至目前,全區共有建檔立卡孤困兒童325人,其中困境兒童70人,事實無人撫養211人;孤兒44人;留守兒童476人,三年來共發放資金420萬元,并且全部確定了監護人,簽訂了監護協議,100%落實了保障政策。二是落實建檔立卡貧困戶中殘疾人兩項補貼工作。全區現有享受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的3240人,享受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的5614人,兩項補貼全部及時足額發放到位。三是保障困難老年人生活。全區2763名60—99歲低保老年人中,有2155名60歲以上建檔立卡貧困戶符合經濟困難老年人生活補貼待遇,已全部按月發放困難老年人生活補貼。
(三)慈善助力脫貧攻堅持續發力。2015年至今區民政局慈善總會累計出資581.72萬余元,助力全區脫貧攻堅戰,為全區建檔立卡貧困戶購買必備家具、過冬棉衣被、電暖氣等物資。會同區扶貧辦建立了“情暖水城”愛心眾籌平臺。開展了情暖萬家、朝陽助學、夕陽扶老、康復助醫、愛心助殘等五大救助項目。
(四)積極引導社會組織參與脫貧攻堅。區民政局制定出臺了關于動員全區社會組織參與脫貧攻堅工作的工作方案,兩次召開社會組織參與脫貧攻堅推進會;創立了“黨建引領+精準脫貧”品牌。全區社會組織參與脫貧攻堅項目22個,投入資金47萬元。
二、民政扶貧領域各項工作開展情況
(一)進一步完善了各項民政救助兜底政策。近年來,區民政局根據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扶貧辦《關于在脫貧攻堅三年行動中切實做好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文件總體部署,一是相繼配套出臺了我區社會救助兜底政策相關文件,進一步細化完善了社會救助工作在脫貧攻堅中制度、能力、信息、資金、監管等五個方面統籌的政策措施,二是按照《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辦法》文件規定,通過進一步放寬建檔立卡貧困戶中重度殘疾人單獨納入低保的認定條件,將89名建檔立卡殘疾人新增納入低保單人保救助范圍;并且進一步延長貧困戶家庭不在符合享受低保條件后的漸退期,由原來的延保3-6個月延長至現在的6個月,低保政策與扶貧政策進一步得到有效銜接。三是嚴格執行市民政局《關于指導基層落實民政社會救助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中對于貧困家庭剛性支出的有關規定,在建檔立卡貧困戶申請低保核算家庭收入時:1.將貧困戶中殘疾人康復治療、配備康復器材的必要支出進行扣減;2.將貧困戶中大病患者個人自負醫療費用、門診費用、長期服藥費用等必要支出進行扣減;3.將貧困戶中因教育產生的必要支出進行扣減;4.將貧困戶因就業產生的交通費、培訓費、伙食費等必要支出進行扣減;進一步加大了低保政策的覆蓋面。三是為確保困難群眾遇到突發狀況時能夠第一時間得到救助,區民政局進一步簡政放權,將臨時救助審批權直接下放至各鎮(街),并于2019年10月份在全區14個鎮(街)、園區建立臨時救助備用金制度,為各鎮(街)總計撥款95.99萬元,用于開展臨時救助工作,截止目前,全區針對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共公開展臨時救助96人次,發放臨時救助金9.8萬余元,有效保障了貧困戶面對突發困難時的基本生活水平。
(二)全面開展大排查、扶貧數據比對工作,確保精準扶貧。今年是脫貧攻堅驗收之年,區民政局結合全區民政兜底政策自查活動,對全區所有建檔立卡貧困戶開展逐人逐戶的入戶排查。一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使用第三方評估公司,對全區未納入低保范圍的1300戶建檔立卡貧困家庭進行了一次全面摸排,通過這次排查,將其中符合條件的146戶貧困戶納入了低保救助保障范圍,并且對剩余不符合低保條件的1154戶貧困戶建立了動態管理臺賬,對于其中重殘重疾、有返貧風險的貧困家庭進行重點關注,定期進行復查。二是今年6月份,區民政局結合兜底政策自查活動,通過系統內提取各項疑似數據,并進行逐條分析整改,堅決杜絕“錯保”、“漏保”、“該吃五保吃低保”等問題的發生,確保民政兜底政策“不漏一人、不漏一戶”。1.通過低保系統提取出497名60歲以上建檔立卡單人低保戶,并逐人逐戶進行核實,將其中符合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條件的220人轉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對于107名符合特困條件但堅持自愿要求享受低保的建檔立卡貧困戶,縣級民政部門與其簽訂協議并留存備查。2.通過與扶貧辦數據比對,提取出89戶低保戶疑似存在“保人不保戶”?問題,通過調查核實,將其中確實應該納入低保范圍的5名家庭成員納入低保保障范圍,剩余84戶低保戶家庭成員因去世、出嫁、成年就業等原因不能納入保障范圍。三是對因“漏發”、“錯發”造成未足額領取救助資金的貧困戶全部予以補發資金。今年上半年以來,通過自查自糾,社會救助科對因轉五保時審批不及時,導致低保金發放斷檔的79名建檔立卡貧困戶補發低保資金4.6萬余元;養老科對因申請經濟困難老年人補貼不及時造成少發補貼的383名建檔立卡貧困戶補發資金12.89萬元;社會事務科對462人建檔立卡殘疾人補發困難生活補貼4.4萬元,對378人建檔立卡殘疾人補發重度護理補貼6.4萬元。
(三)切實逐年提高民政兜底保障水平。近年來,區民政局嚴格按照省、市有關要求,逐年提高低保、特困、殘疾人兩項補貼標準,財政足額安排配套資金,周密做好了困難群眾提標提補工作。截止2020年6月,農村低保標準線由2015年的每人每年2600元提高至現在的每人每年5160元;農村特困人員供養標準由2015年的每人每年3500元提高至現在的每人每年6708元;享有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的一級殘疾人,補貼標準由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其他等級的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尤其是今年上半年,開展全區民政兜底政策自查活動以來,區民政局對全區1847戶建檔立卡低保戶統一提高低保標準,每人每月低保金提高至225元以上,有力保障了我區建檔立卡低保家庭的基本生活水平。
(四)持續加大社會救助政策宣傳力度,確保兜底政策人人知曉。今年6月份,區民政局印制12000余份民政兜底政策宣傳彩頁,并張貼在全區10328名建檔立卡貧困戶家中顯眼位置。宣傳頁內容涵蓋低保、特困、殘疾人兩項補貼、經濟困難老年人、孤困兒童政策,并用通俗易懂的語言說明每一項民政兜底政策的申請、審核、審批流程,資金發放金額,讓貧困戶一看即懂,真正足不出戶就能了解民政兜底政策。
三、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一)由于各鎮街專職民政工作人員少,工作量大。導致在低保審批、審核過程中存在對申請對象家庭基本情況識別不深入等問題。在今年9月底,區民政局組織全區基層民政工作人員參加了市局組織的全市民政社會救助工作培訓會,對社會救助政策認真學習領會,讀懂弄通吃透文件精神,
(二)民政部門和扶貧行業部門相關政策銜接不夠。督促各鎮(街道)將農村低保納入政府信息公開范圍,及時更新動態管理措施,對系統顯示已享受低保家庭、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已納入低保的或顯示已退出低保家庭但還未退出的,深入進行信息調查,對各類人員依據現實情況進行動態管理,及時更新系統信息。
(三)基層民政政策宣傳力度不夠,還有部分群眾因對低保、五保申請、臨時救助等政策不了解而導致未能及時申報。通過發放社會救助政策明白紙以及利用新聞媒體等群眾喜聞樂見的途徑和形式,不斷加大政策宣傳及力度,多角度宣傳社會救助工作的功能定位和制度特點,使低保政策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社會救助方面
1、重點排查已享受低保的貧困戶中是否還存在“保人不保戶的問題”。下一步,區民政局將繼續加大督導、排查力度,由各鎮(街)每月提供本轄區內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名單和低保戶名單,通過每月一次對比排查建檔立卡貧困戶名單家庭人口數和在保貧困戶名單人口數,確保“保人不保戶”問題得到妥善解決。通過比對,對數據有出入的第一時間反饋給各鎮(街)民政所進行核實,對符合納入條件的及時變更增加家庭人口,確保扶貧驗收期間不出問題。
2、重點排查在保建檔立卡貧困戶中是否還存在“該吃五保吃低保”,以低保政策代替特困政策的問題。下一步將繼續通過系統,定期提取60周歲以上建檔立卡單人保名單,并反饋給各鎮(街)民政所進行核實。重點核實建檔立卡貧困戶是否仍有符合特困供養條件的。符合條件的將遵循貧困戶個人意愿,同意轉入的要第一時間為其辦理特困供養手續,不同意的要與其簽訂縣級民政部門放棄協議。
3、重點排查未納入社會救助兜底政策的貧困戶是否還存在因重病重疾剛性支出較大,沒有納入低保問題。區民政局下一步將通過前期我局開展“兜底政策自查活動”時,各鎮(街)建立的未納入低保、特困保障建檔立卡貧困戶臺賬,重點關注其中有重病重疾的人群,是否存在因治療剛性支出較大造成返貧的,一定要第一時間納入低保范圍。對因重病重疾的建檔立卡貧困戶,醫保報銷完二次報銷后還個人自負金額巨大的,將及時給予臨時救助。
4、繼續鞏固低保長期公示制度。結合我區實際,繼續加大對全區已經納入保障范圍的城鄉低保對象公示力度,對群眾有異議的要進一步調查核實。對整改后的戶數、人數各村(社區)進行長期公示,切實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和實現“應保盡保、應退則退”的動態管理機制。對于新申請的低保戶要求附鎮、街一級的公示照片。對在保低保戶按要求進行長期公示,做到每季度更換一次,區民政局不定期對公示情況進行抽查。
(二)社會事務方面
1、進一步加強建檔立卡殘疾人兩項補貼政策宣傳力度。通過新聞媒體加大政策宣傳力度,采取發放明白紙、微信等多種方式,加強殘疾人“兩項補貼”政策解讀宣傳。各鎮(街道)、園區經辦人員在辦理低保證和殘疾人證時,要當面告知殘疾人應享受的相關政策并發放明白紙,確保殘疾人“兩項補貼”政策落地落實。
2、繼續與殘聯組織對持有殘疾人證但沒有享受“兩項補貼”的殘疾人進行排查。將“兩項補貼”數據與火化、低保和殘聯殘疾人證數據進行比對,可疑數據逐一排查核實,發現問題立即整改,及時更新殘疾人“兩項補貼”管理信息系統,做到不漏一戶、不落一人。
3、進一步延伸服務手臂,切實杜絕因殘疾人不了解政策、主動辦理有困難等情況而領取不到補貼的現象。安排各鎮(街道)、園區民政所采取主動上門辦理、電話邀請辦理、代為辦理等方式,進一步增加服務手段,確保應保盡保。
(三)養老方面
1、嚴格執行相關文件規定,落實好經濟困難老年人申領程序。要重點根據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印發的《關于完善經濟困難老年人補貼制度的通知》(聊民發〔2018〕209號)文件規定,明確經濟困難老年人補貼由老年人本人(申請人)或由與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向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提交《老年人補貼申請表》。本人或其家庭成員申請有困難的,要夯實村(居)民委員會責任,要由村干部幫其代為申請。
2、繼續加大建檔立卡貧困戶中經濟困難老年人排查力度。養老科下一步將對全區所有低保戶中60周歲以上人員進行排查,并重點篩查扶貧辦下發扶貧名單中60歲以上低保老人,發現符合經濟困難老年人補貼條件的建檔立卡老年人但是未領取待遇的,將及時給與補發。
?(四)建檔立卡未成年方面
?1、繼續組織開展建檔立卡未成年人政策落實情況摸排走訪工作。要通過逐戶逐人的核對情況,及時將建檔立卡貧困戶中符合條件兒童及時納入保障范圍。
2、全力保障建檔立卡孤困兒童的基本生活費按時、足額發放。困難兒童作為建檔立卡貧困戶中的特殊群體,資金的能否及時有效的發放,決定著困難兒童的基本生活水平。因此,區民政局對符合條件申請建檔立卡孤困兒童基本生活費的簡化審批流程,當月審批當月發放,全力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的最低生活保障檔案(以下簡稱低保檔案)是指本行政區域內各區(縣)人民政府民政部門、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以及居(村)民委員會(社區)等在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過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文字、圖表、聲像、電子數據等不同形式和載體的歷史記錄。
第三條低保檔案是我市城鄉困難群眾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真實記錄,是做好低保工作的基礎,是國家檔案信息資源的重要組成部分。凡是在低保工作過程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和保存價值的文件材料均應歸檔。低保檔案歸檔范圍和保管期限表可參考附件《**市低保檔案歸檔范圍和保管期限表》進行編制。
第四條低保檔案的管理工作由市民政局主管,各區(縣)民政部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分級負責,以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為主。同時接受同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指導。有關部門應根據工作需要明確專(兼)職人員負責低保文件材料的歸檔和低保檔案的管理工作,居(村)民委員會(社區)應協助做好職責內的低保檔案工作。
第五條低保檔案工作人員職責:
(一)執行低保工作與檔案工作的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業務技術規定,貫徹執行上級有關低保工作和檔案工作的方針政策。
(二)對本地區、本部門低保個人檔案資料及低保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進行收集、整理、歸檔,對下屬單位低保檔案工作進行監督指導。
(三)建立健全并執行本單位低保檔案收集、整理、歸檔、保管、統計、利用、鑒定、移交、銷毀等規章制度,確保低保檔案的完整、安全。
(四)開發檔案信息,提供檔案利用。
第六條低保檔案的整理與移交
(一)低保戶審批類文件材料,可以采用以下兩種方式中任意一種進行整理:
(1)以戶為單位進行排列、組卷整理,并編制歸檔文件目錄。每年根據低保戶實際變更情況和低保金的增減情況,實行動態管理。
(2)以戶為單位按年度整理裝訂成冊進行歸檔,并編制歸檔文件目錄。
(二)低保工作日常管理類的文件材料按照國家檔案局《歸檔文件整理規則》、《**省<歸檔文件整理規則>實施規定》等規定進行整理歸檔。
(三)低保資金管理文件材料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規定》等規定進行整理歸檔。
(四)照片、錄音、錄像等特殊載體的文件材料可參照《磁性載體檔案與保護規定》(DA/T15-95)、《電子文件歸檔與檔案管理規定》(GB/T18894-20**)、《照片檔案管理規定》(GB/T11821-20**)及《**市數碼照片檔案管理規定(暫行)》等規定進行整理歸檔。
(五)低保工作信息系統、統計系統所形成的電子數據,按照《**省電子文件歸檔與管理規定》、《**市電子文件歸檔與管理暫行規定》及其它有關規定進行整理歸檔,建立低保檔案數據庫,確保其可讀可用。
(六)歸檔的文件材料種類、份數以及每份文件的頁數均應齊全完整,載體和書寫材料要符合耐久性要求和有關技術標準。
(七)低保工作文件材料原則上應在次年3月底前將上一年度的低保文件材料整理完畢后,移交本單位綜合檔案室。移交時應編制檔案移交清冊,并按規定辦理移交手續。
(八)低保檔案保管期滿應及時鑒定。鑒定應在本單位分管負責人的領導下,組成鑒定小組,按照保管期限表準確判定檔案的存毀,提出初步存毀意見,并編制銷毀清冊,經單位負責人批準,到指定地點銷毀。新晨
(九)各區(縣)檔案館加強對低保檔案鑒定工作的指導,可根據具體情況確定低保檔案進館范圍和要求。
第七條低保檔案的查閱
(一)各單位要將低保檔案的查閱、借閱納入本單位檔案借閱利用制度,建立借閱審批手續和臺帳。
(二)低保檔案內容凡涉及個人基本信息及隱私部分不得對外公布。上級單位、監察機關、審計機關、法院和檢察院因工作或辦案需要查閱的,憑單位工作證明,經低保檔案管理部門有關領導批準方可查閱。
(三)低保對象查閱本人低保檔案需提供有效證件,經低保檔案管理部門有關領導批準,可以提供查閱或復制。
(四)低保檔案管理人員和利用者應嚴格遵守檔案管理有關規章制度,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丟失、擅自銷毀、涂改檔案。
第八條低保檔案的開放與利用
(一)低保檔案管理部門應向同級國家綜合檔案館提供低保管理類檔案電子目錄和紙質目錄。
1、低保對象評定是否準確,有無人情保、關系保現象;
2、低保對象審批是否公開,有無暗箱操作現象;
3、低保存折發放是否及時,有無冒領截留現象。
二、檢查方式
采取全面普查和重點抽查相結合的辦法,通過查閱審批材料、入戶訪視復核、聽取群眾意見等方式,全面掌握各鎮(街道)、村(居)委會低保工作落實情況。所檢查的村(社區)數量達50%以上。
1、“查閱資料”主要檢查村(居)低保花名冊、低保對象評議研究會議記錄、村(居)務公開資料、低保戶身份證、戶口簿和低保存折等。會同工商、稅務、住建等部門對低保信息進行篩選比對,檢查是否存在問題。
2、“入戶訪視”主要深入低保戶家庭,了解核實家庭人口、身體健康、就業收入、住房條件等方面的信息,核定是否符合低保條件,對發現疑點的對象要作為重點訪視對象。
3、“聽取意見”主要通過鄰里調查、個別訪談、召開座談會等形式,核實低保對象的家庭經濟狀況,聽取對低保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三、人員組成
為切實加強對此次低保專項檢查工作的領導與指導,區政府成立低保專項檢查領導小組,名單如下: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在區民政局,辦公室主任由陳春碧同志兼任,辦公室人員由區紀委蔣冠航、區財政局陳淑芬、區民政局陳慶輝、區審計局莊似云、區統計局陳阿瓊等同志組成。
四、階段安排
1、自查自糾階段(月中旬至月底)。由各鎮(街道、場)、村(居)委會組織對本轄區、本單位低保工作特別就本次重點檢查內容進行全面檢查,查找存在問題,認真整改糾正。要注意檢查發現哪些對象不符合低保條件,哪些對象因身體狀況好轉可參加就業、子女長大成人可就業或其他家庭經濟好轉且超出低保標準的,給予退出保障范圍。各鎮(街道、場)要于4月25日前對本轄區、本單位自查自糾情況進行總結,形成書面材料報區民政局,并組織對低保工作中出現的違紀違規行為予以處理,追究相關人員責任。要將擬退出低保范圍的對象名單匯總報送區民政局,由區民政局統一辦理停保手續。
2、重點核查階段(月上旬至月中旬)。檢查組赴各鎮(街道、場),采取全村普查、隨機抽查相結合的辦法,全面檢查了解各鎮(街道、場)自查自糾情況,查處在低保工作中優親厚友、暗箱操作、冒領低保金等違規違法行為。對各鎮(街道、場)的具體檢查時間另行通知。
3、通報整改階段(月底至6月上旬)。檢查組對各鎮(街道、場)、各村(居)委低保工作檢查情況進行匯總,推廣各地好經驗、好做法,指出工作中存在問題和薄弱環節,形成書面材料報告區政府并予以全區通報,表彰先進,鞭策落后。各鎮(街道)、村(居)委會要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認真整改糾正,于6月上旬前將整改情況形成書面材料報區民政局。各鎮(街道)、村(居)要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進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形成更加嚴密、規范的低保工作規程。
五、工作要求
1、精心組織,立即行動。各鎮(街道、場)、各村(居)委會要高度重視本次低保專項檢查,立即組織力量,對照政策要求,開展自查自糾。特別是村(居)一級要以本次檢查為契機,對已保對象進行全面篩選復查。監察、財政、民政、審計等部門要全力參與本次檢查,保證檢查組抽調人員全程參與此項工作。區民政局作為牽頭單位,要負責做好檢查組人員召集、車輛調度等協調保障工作。
一是建立并完善城鄉居民低保制度和低保標準增長與補貼機制。今年六月,縣政府在已出臺城鄉低保實施辦法和實施細則的基礎上又下發了《關于完善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增長和物價補貼機制的通知》(盱政發[20*]95號),明確從今年起,建立城鄉低保標準增長機制,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隨城鄉群眾生活水平提高和物價上漲而相應增長,原則上城市低保標準不低于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幅度,農村低保標準不低于農民人均純收入增長幅度,每年具體標準按市政府規定的標準執行;建立按季度啟動價格上漲動態補貼機制,當季度全省低收入居民消費價格指數漲幅超過*(含*)時,即對城鄉低保對象發放一次性物價補貼,補貼標準為該季度最后一個月保障標準的*。
二是建立三級核查審批制度。對所有新申請對象由村(居)委會、鄉鎮政府和縣民政局進行三級審核審批,鄉、村二級上門核查率必須達到*,縣民政局上門抽查率不低于*。核查采取“四查四看四訪”的方法進行,四查即查可見收入、查隱性收入、查及就業狀況、查子女家庭情況;四看即看、看生活用品、看消費水平、看身體狀況;四訪即訪鄰里、訪親朋、訪單位、訪社區,核查結束后核查人員要在審批表上簽字備查,如有不實,誰核查誰負責。
三是建立群眾評議公示制度。為體現公開、公正、公平,避免出現弄虛作假、優親厚友、應保未保、虛報漏報等現象,縣民政局專門下發文件,要求加大群眾評議和公示力度,對所有申請低保對象須經村(居)委會低保評議小組進行逐戶評議,做到低保對象逢進必評,明確新老低保對象必須每季度集中公示一次。
四是建立分類施保、動態管理制度。分類施保,是體現政府對特殊弱勢群體的特別關愛。我們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對特殊低保對象的保障標準給予一定比例的上浮,根據低保家庭收入變化情況,每個季度對低保對象進行一次保障金調適,該增則增、該減則減,不符合條件的該出則出,實現動態管理下的應保盡保、分類施保。
五是建立保障金社會化發放制度。社會化發放保障金,一方面是確保保障金按時到位、專款專用、及時發放的有力措施,另一方面也是簡化程序、減輕工作量、確保資金安全使用的有效手段。我縣從20*年開始,保障金全部由縣部門通過銀行打卡,直接發放到戶。
六是建立管理制度。為規范城鄉低保檔案管理,我局下發專門文件,初步建立起“一戶一檔一臺帳”的檔案管理模式,即在鄉鎮社保站建立到戶檔案和臺帳、一村一盒一戶一檔,在村建立到戶臺帳。為保證檔案資料的一致性,我們統一印制了一戶一檔的檔案封面,設計了制式的《低保對象初始審批材料》,將個人申請、入戶調查評議、申報審批等整個審批過程全部反映在制式表中,既便于操作又很規范。同時對每個低保對象都發放了《*縣農村低保證》和存折卡,做到了審批手續齊全、操作規范。今年11月我們在全縣開展了規范低保檔案突擊月活動,12月初分片進行了互查,低保檔案得到進一步規范。
二、嚴把三個關口,抓陽光化操作
低保對象界定的準確與否,是檢驗低保制度實施效果的試金石。為此,我們編印了《*縣低保工作手冊》,將低保的各項制度和文件都編入其中,全縣所有村居低保工作人員人手一冊,分類分期舉辦農村和城市低保工作人員培訓班,讓工作人員嚴格按規定程序辦事。同時,針對低保實施過程中發現的問題,進一步規范低保操作人員的行為,縣民政局、監察局、局聯合下發了《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縣城鄉低保工作的通知》,明確職責,加強監督檢查,推行績效考核,嚴防不正之風,使低保工作中規中矩,取信于民,公平公正。在審批過程中嚴把“三個關口”,在陽光下操作審批。
一是嚴把審批程序關。我們將《*縣低保工作程序一覽表》下發到所有鄉鎮及村(居)委會,嚴格執行個人申請、村(居)委會調查申報、鄉鎮政府審核、縣民政局審批的審批工作程序,規定審批時限。從今年開始,我們還建立低保對象及保障金季度審核調適制度,實行動態管理,最大限度發揮出低保資金的使用效能。
二是嚴把收入測算關。在低保工作中,我們體會到,家庭收入的核算難度較大,同樣種幾畝地,不同的家庭收入可能不一樣,同樣在外打工,打工收入可能不一樣,等等情況相當復雜。我們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印發了《*縣城鄉居民家庭收入測算參照表》,統一全縣家庭收入測算的基本標準,盡量縮小鄉鎮與鄉鎮之間、村與村之間收入測算的差異性和不平衡性,盡最大可能保證家庭收入測算的準確性。在家庭收入測算過程中,我們嚴格執行“戶為單位”實施保障的原則,逐戶上門核算收入,嚴禁“保人不保戶”,不得將不符合低保條件家庭中的殘疾人、病人、老年人作為低保對象單獨施保。
三是嚴把張榜公示關。張榜公示是修正收入測算不準的最佳措施,為保證公示效果,在具體公示過程中我們做到三個統一:統一公示時間。每季度第二個月的15日為全縣低保對象統一集中公示日,所有村(居)委會必須將本季度度已保障和下季度擬保障的所有低保對象進行公示;統一公示內容。內容包括:擬保障對象姓名、家庭人口、保障人口、月保障金額、公示截止時間,舉報電話等6項內容;統一公示形式。每個村居選擇不少于*個相對固定的公示點進行公示,并拍照留存備查。每季度第二個月的15日,對每個鄉鎮隨機抽查一個村居公示情況,對公示不到位不規范的進行通報,逐步建立起群眾、社會、政府的全方位監督機制,杜絕暗箱操作。
三、爭取多方支持,抓基層規范化建設
我們社區現有低保戶254戶,享受人口531人;三無對象3戶,一般對象528戶,每月保障額為51060元,本著低保動態管理的原則,上半年我社區共新增低保37戶,因家庭收入超過低保線,而取消低保的有7戶,無論是新增低保和取消低保,我們都嚴格按照低保程序,首先上門了解他們的生活狀況,根據調查結果,再召開社區低保評議會,然后三處張三榜,以接受社區居民的監督,將符合條件的納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體現應保盡保的原則,并讓受益者經常參加社區公益性活動。比如:在今年創文明城區及創衛長效管理中,組織了社區的低保戶參加社區的樓道雜物的清理和清除廣告垃圾等,為美化社區的環境做出了自己應有的貢獻。
二、盡職盡責做好社區的殘疾工作
目前,作為區民政局低保中心副主任,主要負責低保工作,我的工作目標就是:建立一套規范化的低保運行機制,實現低保的“陽光操作”,實現低保的動態管理,實現低保的應保盡保。為了達到上述目標,我的工作思路就是:堅持一個觀點,創新兩個措施,加強三個力度,突出四個重點,樹立5個做人理念,簡稱1、2、3、4、5。
堅持一個觀點,就是“依法施保”的觀點。不論是取消麻木的,還是沒有退休費的,能否享受低保都要依據《低保條例》和現行低保政策來決定,必須將“符合低保條件才能納入”作為前提條件。
創新兩個措施。一是實行限期低保,即對有脫貧能力的低保戶,按照實際情況的不同,確定不同保障期限,期限一到,低保就自動取消,解決低保好進不好出的問題;二是實行低保戶標識制度,即對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必須按規定、在其門前懸掛“低保戶”標識牌,便于群眾識別,從而達到有效監督。
加強三個力度。一是加強低保政策的宣傳力度,讓群眾全面、正確地掌握政策;二是加強對低保專干的培訓力度,努力提高他們思想素質、政策水平和業務能力,建立一支穩定、專業、高效低保工作隊伍;三是加強對全區低保工作檢查、督辦考核力度。
突出四個重點。一是以入戶調查為重點,掌握家庭情況,核準家庭收入,堅持“誰入戶、誰調查、誰簽字、誰負責”責任追究制度;二是以評議、評審為重點,做到民主、公正,不搞一人說了算;三是以張榜公示為重點,發揚群眾監督,吃不吃低保,群眾說了算;四是以規范化管理為重點,堅持和完善低保的評審、評議制度,公示制度,分類管理制度,續保登記制度,參加公益勞動制度;盡快建立江夏區低保信息管理系統,實現低保信息網絡化傳輸、數字化處理,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