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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市場是金融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與貨幣市場相對應的概念,資本市場著眼于從長期限上對融資活動進行劃分,它通常指的是由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種融資活動組成的市場。是提供一種有效地將資金從儲蓄者(同時又是證券持有者)手中轉移到投資者(即企業或政府部門,它們同時又是證券發行者)手中的市場機制。在西方發達資本主義國家,資本市場的交易幾乎已經覆蓋了全部金融市場。
我們可以將資本市場進行分類。從宏觀上來分,資本市場可以分為儲蓄市場、證券市場(又可分為發行市場與交易市場)、長期信貸市場、保險市場、融資租賃市場、債券市場、其他金融衍生品種市場等。其中證券市場與債券市場又形成了資本市場的核心。
1.2資本市場在市場經濟中的重要作用
資本市場作為金融市場最重要的組成部分,在現代經濟當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1.2.1資本市場能夠有效地行使資源配置功能
資本市場的首要功能就是資源配置。一個國家的經濟結構一般由四個部門組成,即企業、政府、家庭和國外部門。家庭部門一般來說是收支盈余部門,企業和政府一般是收支差額部門。盈余部門一般要將其剩余資金進行儲蓄,而收支差額部門要對盈余部門舉債,收支盈余部門將其剩余資金轉移到收支差額部門之中去(雷蒙得·W·戈德史密斯,1994)。在現代社會中,要完成這種轉化,曾經有過兩種基本的資源配置方式:即由計劃經濟性質決定的中央計劃配置方式和由市場經濟決定的資本市場配置方式。在發達市場經濟中,資本市場是長期資金的主要配置形式,并且實踐證明效率是比較高的。
1.2.2資本市場還起到資本資產風險定價的功能
資本資產風險定價功能是資本市場最重要的功能之一,資本市場也正是在這一功能的基礎上來指導增量資本資源的積累與存量資本資源的調整。風險定價具體是指對風險資產的價格確定,它所反映的是資本資產所帶來的預期收益與風險之間的一種函數關系,這正是現代資本市場理論的核心問題。資本市場的風險定價功能在資本資源的積累和配置過程中都發揮著重要作用。
1.2.3資本市場還為資本資產的流動提供服務
資本市場的另外一個功能就是提供資本資產的流動。投資者在資本市場購買了金融工具以后,在一定條件下也可以出售所持有的金融工具,這種出售的可能性或便利性,稱為資本市場的流動。流動性越高的資本市場,投資者的積極性就越高。流動性的高低,往往成為檢驗資本市場效率高低的一項重要指標。
1.3資本市場的主體
資本市場的主體通常被稱為市場參與者,在發達的資本市場中,發行和購買金融工具的市場參與者一般包括居民家庭、企業、中央政府及其、地方政府以及境外投資者.境外投資者一般包括國際機構(如世界銀行、國際金融公司、亞洲發展銀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等)、外國公司以及境外個人投資者。
參與資本市場的服務企業分為金融中介企業和非金融企業,其中金融中介機構在資本市場的所有參與者中發揮著最重要的作用,。他們一般主要提供以下傳統金融服務:
1.金融中介功能。發行各種金融工具;
2.客戶進行金融資產的交易;
3.自身進行金融資產交易,為其客戶設計新類型的金融資產并將其銷售給其他資本參與者;
4.投資咨詢服務;
5.資產管理服務。
1.4中國的資本市場
1.4.1中國資本市場的發展狀況
中國的資本市場形成經歷了不太長的時間,作為其標志的中國證券市場是從1981年發行國庫券開始的。后來,上海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建立,標志著證券交易體系開始走向規范。1992年,成立了中國證監會和中國證券委員會,相繼頒布了一批證券業方面的法律法規.至此,中國資本市場才初具框架。
中國的證券市場體系經過了10年的風雨,在這10年中,中國的資本市場迅猛發展,為中國的改革和開放起到的關鍵的作用。從證券市場來看,1991年上海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僅有上市公司14家,市價總值109.19億元。而到了2000年12月,投資者開戶數目已經達到5800多萬戶,境內上市公司有1200多家,累計籌集資金將近5000億元。另外,中國證券市場股票市值已達到4.6萬億元。占GDP的比重從1991年的0.5%上升到51%。中國的資本市場已經成為亞洲甚至世界新興市場中最活躍的市場之一。
1.4.2中國資本市場的不足
與國際上先期工業化以及新興工業化國家和地區的資本市場發展相比較,中國現行資本市場的發展狀況仍然存在諸多不足之處與問題。簡而言之,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資本市場總量規模偏小,通過資本市場直接融資規模占全社會融資總量的大約1/10,而在世界上許多國家,國家的銀行償貸間接融資與通過資本市場直接融資比例大約為1:1。
另外,資本市場內在結構不盡合理。例如,在中國證券市場上,大部分市值是被不能流通的國家股、法人股而占據,國家股、法人股和流通股的比例大約為50%、30%、20%。流動性作為資本市場的主要功能,大量的非流通股的存在,大大影響了資本市場的流動和資源配置功能的發揮。
第三,中國資本市場的運行機制不夠健全,運行秩序不很規范。由于法律環境、制度、及人為因素的影響,中國的資本市場尤其證券市場發展一直處于不很規范的狀態,法律的不健全、制度的缺陷導致了諸如虛假財務報表,虛假上市、基金黑幕、大戶操縱股價等一系列違規現象出現;由于對上市公司的監管力度不夠,導致部分上市公司只注重籌資而淡化經營、出現了一批垃圾股。由于市場的退出機制不完善,致使市場投機氣氛強烈,市場價格嚴重背離公司股票價值的情況比比皆是。
雖然中國資本市場存在以上缺陷,但是這些問題總的來講是和中國資本市場的發展階段相適應的,其他國家在發展初期或多或少都曾經出現過這些問題。中國的資本市場是發展中的資本市場,是新興的資本市場,其中蘊涵著巨大的潛能,充滿著活力和生機。
二投資銀行理論概述
在全球經濟迅猛發展的今天,資本市場作為金融市場的最重要的組成部分,發揮著越來越大的作用,而在國際資本市場的參與者當中,投資銀行應當是最活躍、發展最迅速的。可以這樣講,沒有投資銀行的努力和創新就沒有國際資本市場今日的繁榮。
2.1投資銀行的定義
投資銀行這個名字其實名不副實,它主要從事同證券相關的業務但并不從事商業銀行業務。美國著名金融投資專家羅伯特·庫恩根據投資銀行業務的發展和趨勢曾經對投資銀行下過如下四個定義:
(1)任何經營華爾街金融業務的銀行,都可以稱為投資銀行。這是對投資銀行的最廣義的定義,它不僅包括從事證券業務的金融機構,甚至還包括保險公司和不動產公司。
(2)只有經營一部分或全部資本市場業務的金融機構才是投資銀行。這是對投資銀行的第二廣義的定義。因此,證券包銷、公司資本金籌措、兼并與收購,咨詢服務、基金管理、風險投資及證券私募發行等都應當屬于投資銀行業務。而不動產經紀、保險、抵押等則不屬于投資銀行業務。
(3)更狹義的投資銀行業務的定義僅包括某些資本市場業務,例如證券包銷,兼并收購等,另外的資本市場業務,例如基金管理、風險投資、風險管理和風險控制工具的創新等則應該排除在外。
(4)最狹義也是最傳統的投資銀行的定義僅把在一級市場上承銷證券、募集資本和在二級市場上交易證券的金融機構當作是投資銀行。這一定義排除了當前世界各國投資銀行所現實經營著的許多業務,因而顯然已經不合時宜。
國際投資銀行界普遍認為,以上第二個觀點最符合美國和現代世界投資銀行的現實狀況,目前是投資銀行的最佳定義。
2.2投資銀行業的發展簡史
在國際投資銀行發展歷史當中,英國和美國的投資銀行發展歷程是最具特點的,其他國家投資銀行的發展在很大程度上參照和模仿了它們模式,以下是歐美投資銀行業發展的簡單回顧。
2.2.1歐洲商人銀行的發展
投資銀行萌芽于歐洲,其雛形可以追溯到15世紀歐洲的商人銀行。早在商業銀行發展以前,一些歐洲商人就開始為他們自身和其他商人的短期債務進行融資,這一般是通過承兌貿易商人們的匯票對貿易商進行資金融通。由于這些金融業務是由商人提供的,因而這類銀行就被稱為商人銀行。
歐洲的工業革命,擴大了商人銀行的業務范圍,包括幫助公司籌集股本金,進行資產管理,協助公司融資,以及投資顧問等。20世紀以后,商人銀行業務中的證券承銷、證券自營、債券交易等業務的比重有所增大,而商人銀行積極參與證券市場業務還是近幾十年的事情。在歐洲的商人銀行業務中,英國是最發達的,它在世界上的地位僅次于美國,另外德國、瑞士等國的商人銀行也比較發達。
2.2.2美國投資銀行的發展
美國的投資銀行業發展的歷程并不很長,但其發展的速度在全球是首屈一指的,近幾十年來,美國的投資銀行在全球一直處于霸主地位。研究全球的投資銀行業,最重要的就是研究美國的投資銀行,美國的投資銀行業始于19世紀,但它真正連貫的歷史應當從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時開始。
(1)《格拉斯--斯蒂格爾法》以前的投資銀行。
1929年以前,美國政府規定發行新證券的公司必須有中介人,而銀行不能直接從事證券發行與承銷,這種業務只能通過銀行控股的證券業附屬機構來進行。這一時期,所有商業銀行和投資銀行都從事證券(主要是公司債券)業務,這一階段投資銀行的最大特點就是混業經營,投資銀行大多由商業銀行所控制。由于混業經營,商業銀行頻頻涉足于證券市場、參與證券投機,當時證券市場出現了大量違法行為例如:虛售(WashSales)、壟斷(Corners)、大進大出(Churning)、聯手操縱(Pools)等。這一切都為1929---1933的金融和經濟危機埋下了禍根。
1929年到1933年爆發了世界歷史上空前的經濟危機,紐約證券交易所的股票市值下跌了82.5%,從892億美元下跌到156億美元。美國的銀行界也受到了巨大沖擊,1930-1933年美國共有7763家銀行倒閉。
1933年美國國會通過了著名的《格林斯一斯蒂格爾法》。金融業分業經營模式被用法律條文加以規范,投資銀行和商業銀行開始分業經營。許多大銀行將兩種業務分離開來,成立了專門的投資銀行和商業銀行。例如,摩根銀行便分裂為摩根·斯坦利(MorganStanley)和J.P摩根。有些銀行則根據自身的情況選擇經營方向。例如,花旗銀行和美洲銀行成為專門的商業銀行,而所羅門兄弟公司(SolomonBrother)、美里爾·林奇(MerrillLynch)和高盛(Gold-manSachs)等則選擇了投資銀行業務。
(2)70年資銀行業務的拓寬。
在《格林斯一斯蒂格爾法》頒布以后,美國的投資銀行業走上了平穩發展的道路。到1975年,美國政府取消了固定傭金制,各投資銀行為競爭需要紛紛向客戶提供傭金低廉的經紀人服務,并且創造出新的金融產品。這些金融產品中具有代表性的是利率期貨與期權交易。這些交易工具為投資銀行抵御市場不確定性沖擊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投資銀行掌握了回避市場風險的新工具后,將其業務領域進一步拓寬,如從事資產證券化業務。這種業務使得抵押保證證券市場迅速崛起。
(3)80年代以后美國投資銀行發展
80年代美國為了放松對市場和機構的管制,先后頒布了一系列法律和法規,如1980年頒布的《存款機構放松管制機構法》以及1989年頒布的《金融機構重組、復興和強化法》,1983年實施了"證券交易委員會415條款"(SECRule415),這些對投資銀行業產生了極為深遠的影響,使美國投資銀行業在80--90年代取得了長足的進步,產生了大量金融創新產品。80年代初的經濟衰退結束后,美國的利率開始從歷史最高水平回落,大量的新發行股票與債券充斥市場,出現了不夠投資級的垃圾債券(JunkBond)。大量垃圾債券的發行給投資銀行提供了巨大的商機,并影響了美國投資銀行的歷程。
隨著世界經濟和科技的迅猛發展,80年代以后,尤其是到了90年代,國際上投資銀行業發生了許多變化。主要是國際型大型投資銀行機構規模越來越大、投資銀行重組大量出現、高科技發展帶來投資銀行業務的革命、創新業務大量涌現等等。
2.3投資銀行的內部環境
2.3.1投資銀行的組織形態
從組織形態上來看,國際投資銀行一般由兩種形態:一種是合伙人制;另一種是股份公司制。其中絕大多數國際投資銀行采用的是后者。
投資銀行的合伙人制可以追溯到15世紀歐洲的承兌貿易商號。這些家族經營的企業一代一代的繼承,慢慢的由開始的獨資性質變為數個繼承人按份共有,成為合伙企業形式。早期的投資銀行都采用了合伙人制。在世界上,比利時、丹麥等國的投資銀行僅限于合伙人制,德國、荷蘭的法律雖允許股份制,但其投資銀行也只采用合伙人制。在美國的六大投資銀行中,只有高盛仍采用合伙人制。到現在高盛已經有將近200個合伙人。
19世紀50年代,歐美各資本主義國家公司立法開始興起,到20世紀50年代趨于完善。投資銀行以合伙人制向股份公司制組織形態過度。現代國際投資銀行普遍采用股份制。美林于1971年完成了全部改制過程,1986年摩根·斯坦利(MorganStanley)也由合伙人制改為股份制。在新加坡、巴西等國現在只允許投資銀行采用股份只形態,合伙制則被禁止。
2.3.2投資銀行的經營模式
投資銀行與商業銀行之間存在著根本的區別,各國對兩者的處理也各不相同。以美國和日本為代表的是分業經營模式,而德國則采用混業經營模式。
1933年通過的《格林斯一斯蒂格爾法》在法律上確定了美國分業經營的基本模式。商業銀行與投資銀行業務實行分業管理。保證了美國金融與經濟在相對穩定的條件下持續發展。二戰后,美國將其經濟與金融體制移植到了日本,1948年日本《證券交易法》規定銀行和信托機構不得經營投資銀行業務,這類業務應該由證券公司從事,日本的證券公司其實就是專業投資銀行。由于美國投資銀行業在全球的霸主地位,許多國家在制定投資銀行方面的有關法律法規上都沿用了美國模式。
混業經營在歐洲國家是比較多的,除德國以外,瑞士、奧地利、荷蘭、比利時、盧森堡等國都采用了混業經營模式,又稱全能銀行制度(UniversalBankingSystem)。混業經營使得銀行能夠便利地進入各種金融市場,在這一點上混業有著分業無可比擬的優勢。但由于混業經營的風險較大,需要更加健全的銀行體制和嚴格的監督管理制度的支持。
2.4投資銀行業務
2.4.1投資銀行的傳統業務
傳統的投資銀行業務主要就是投資銀行協助企業、公司和個人客戶籌集資金,并且幫助客戶交易證券。
(1).證券承銷業務
證券承銷是投資銀行最原始的業務之一,最早的投資銀行的業務收益主要就來自與證券的承銷。在承銷的過程中,投資銀行起了極為關鍵的媒介作用。投資銀行承銷的證券范圍很廣,它不僅承銷本國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政府部門所發行的債券,各種企業所發行的債券和股票,外國政府與外國公司發行的證券,甚至還承銷國際金融機構,例如世界銀行、亞洲發展銀行等發行的證券。證券的承銷分為公募和私募兩種.投資銀行承銷證券由四種方式:(1)包銷。(2)投標方式。(3)盡力推銷。(4)贊助推銷。投資銀行的承銷收益主要來自差價或叫毛利差額(Grossspreed)和傭金(Commission)。
(2).證券交易
投資銀行參與二級市場證券交易主要有三個原因,同樣,他們在二級市場扮演著做市商、經紀商、交易商的角色:
第一,在完成證券承銷以后,投資銀行有義務為該證券創造一個流動性較強的二級市場,以保持該種證券的流動性和價格穩定。一般在證券上市以后,承銷商總是盡量使其市價穩定一個月左右的時間,這就是投資銀行在二級市場上的做市商業務。
另外,投資銀行接受客戶委托,按照客戶的指令,促成客戶所希望的交易,并據此收取一定的傭金,這就是投資銀行的經紀收入。
第三,投資銀行本身擁有大量的資產,并接受客戶委托管理著大量的資產,只有通過選擇、買入和管理證券組合,投資銀行才能獲得證券投資收益。這就是自營和資產管理業務。另外,投資銀行還在二級市場進行風險套利、無風險套利等業務活動。
(3).兼并收購業務
投資銀行所支持的收購兼并活動,在一個國家乃至整個世界上都是最富有戲劇性,最引人入勝的。投資銀行在收購和兼并的過程中扮演了不同的角色。它不僅為獵手公司服務,也在為獵物公司服務:
首先,投資銀行替獵手公司服務。替其物色收購對象,并加以分析。并且提出收購建議.提出令獵物公司的董事或大股東滿意的收購條款和一個令人信服的收購財務計劃,幫助獵手公司進行財務安排,以促成交易的完成。
投資銀行同樣也為獵物公司服務:判斷獵手公司的收購是善意的還是惡意的。如果對方是敵意收購,則與獵物公司制定出防范被收購的策略,如果判斷對方是非敵意收購,那么投資銀行便以獵物公司的立場向獵手公司提出收購建議,并向獵物公司提出收購建議是否公平與合理及應否接納對方建議的意見。
2.4.2投資銀行的創新業務與延伸業務
隨著投資銀行競爭的逐漸加大,僅靠傳統業務已經很難維持投資銀行迅猛發展的需要,投資銀行作為最活躍的金融部門,從70年代以來不斷開拓創新業務,并且取得了巨大的成績,既活躍了資本市場,增加了投資者的投資選擇,也為自己賺了巨額收益。
(1).財務顧問
財務顧問就是投資銀行作為客戶的金融顧問或經營管理顧問提供咨詢,策劃或運作,一般可分為三類:其一是按照公司、個人或政府的要求,對某個行業、某種產品、某種證券或某個市場進行深入的分析與研究,提出較為全面的、長期的決策參考資料。其二是宏觀經濟環境等因素發生突變,使某些公司、企業遇到困難時,投資銀行往往主動地或被邀請向有關公司、企業出謀劃策,提出應變措施,諸如重新制定發展戰略、重建財務制度、出售轉讓子公司等,化解這些公司、企業在突變事件中帶來的壓力與困難。其三是在公司兼并和收購的過程中,投資銀行作為,幫助咨詢,策劃直到參與實際運作。從目前情況看,投資銀行在第三類業務中正發揮越來越大的作用。
(2).項目融資
項目融資是以項目的財產權益作借款保證責任的一種融資方式.從理論上講,項目融資的貸款方主要看融資項目有無償債能力,評估和保證的范圍以項目為限。因此,一旦貸款發生風險,貸款方只能以項目的財產或收益作為追索的對象,不涉及其他財產和收益即要求項目公司、項目公司的股東或第三方(包括供應商、項目產品的購買者、政府機構等)做出某種保證或承諾,但這種保證和承諾僅僅停留在投資者將不會放棄投資項目,承諾某種支持或保證項目的收益的層次上。貸款方并不要求借款人提供金融機構提供的還款保證,更無須出具政府擔保。借款方將項目資產和收益均抵押給貸款方。
由于項目融資無金融機構擔保,也無政府擔保,全靠項目投資者的信用和項目本身的前景,這樣,僅從市場角度看起來不錯的項目還遠遠不夠,還必須樹立良好的信用形象,投資銀行的介入將有利于增加項目的可靠性,有利于爭取到信用級別較高的投資者參加。運用項目融資的方式要訂立一套嚴謹的合同來轉移和分散風險,投資銀行有各種專業人才,通曉項目所在地的法律、法規和各種慣例,能夠盡力維護合同雙方的利益,使合同得以順利執行。投資銀行還可以運用自己的各種渠道,為項目尋找合適的貸款人,也能為貸款方找到好項目。
(3).基金管理
投資基金是一種由眾多不確定的投資者將不同的出資份額匯集起來,交由專業投資機構進行操作,所得收益由投資者按出資比例分享的投資工具。投資基金實行的是一種集合投資制度,集資的主要方式是向投資者發行股票或受益券,從而將分散的小額資金匯集為一較大的基金,然后加以投資運作。投資基金是一種復雜的投資制度。它強調分權,制衡。由于認購和贖回機制不同,投資基金分為封閉式與開放式兩大類。投資基金是發達國家投資者常用的投資方式,投資銀行作為發起人或基金經理人活躍在此領域。
(4).資產證券化
1970年由美國政府國民抵押協會擔保發行的第一批公開交易的住宅抵押貸款債券可視為資產證券化的先驅。進入90年代以后,資產證券化開始從美國向世界擴張,從國內資金市場向國際資金市場延伸,由在岸市場向離岸市場擴展。所謂證券化是指將缺乏流動性但能夠產生可預見的穩定現金流的資產,通過一定的結構安排,對資產中風險與收益要素進行分離與重組,進而轉換成為在金融市場上可以出售和流通的證券的過程。
資產證券化是一種與企業發行股票、債券籌資步同的新型融資方式。傳統的證券融資方式是企業以自身產權為清償基礎,企業對債券本息及股票權益的償付以公司全部法定財產為界。資產證券化雖然也采取證券的形式,但證券的發行依據不是公司全部法定財產而是公司資產負債表中的某一部分資產,證券權益的償還不是以公司財產為基礎,而是僅以被證券化的資產為限。資產證券的購買者與持有人在證券到期時可獲得本金和利息的償付,證券償付資金來源于擔保資產所創造的現金流量。如果擔保資產違約拒付,資產證券的清償也僅限于被證券化資產的數額,而金融資產的發起人或購買者無超過該資產限額的清償義務。
(5).證券網上交易
隨著INTERNET的普及和信息時代的到來,在線經紀和網上交易給傳統的證券市場帶來了革命性的沖擊,證券業面臨著巨大的變革與挑戰.有報告預測網上證券交易商的資產從1999到2003年將增長7倍以上,從4150億美元到30000億美元。許多大型國際投資銀行紛紛進入證券網上交易領域,并且出現了專門經營網上交易的經紀商。
(6)風險投資(創業投資)
風險投資(VentureCapital),也稱創業投資,是由職業投資人投入到新興的、迅速發展的、有巨大競爭潛力的企業(特別是中小型企業)中的一種股權資本;風險投資是由專業投資機構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通過科學評估和嚴格篩選,向有潛在發展前景的新創或市值被低估的公司、項目、產品注入資本,并運用科學管理方式增加風險資本的附加值。
風險投資公司曾為諸如微軟、英特爾、康柏、戴爾、思科、太陽系統、聯邦速遞等公司提供了最初啟動資本,這些公司都已在各自的行業中成為領先者。雖然風險投資的發展歷史只有20年的時間,但國外的投資銀行已經把它培育成利潤的主要來源之一。同時,因為創業投資的大力幫助,全球的高科技產業以迅猛的速度全面發展,已經成為世界經濟增長的亮點。
一、產險巨災風險的證券化
保險證券化起源于巨災風險,經過20多年的發展,保險證券化產品雖然衍生出越來越多的形式,但迄今為止,仍有一半的保險證券化交易涉及巨災債券。產險巨災險的證券化存在以下幾種形式:
1.巨災債券
巨災債券是通過發行收益與指定的巨災損失相連結的債券,將保險公司部分巨災風險轉移給債券投資者。債券合同一般規定,如果在約定期限內發生指定的巨災,且損失超過事先約定的限額,則債券持有人就會損失或延期獲得債券的部分或全部利息和/或本金,而發行債券的保險公司或再保險人獲得相應的資金,用于賠付超過限額的損失;如果巨災沒有發生或者巨災損失沒有超過該限額,則證券投資者就會按照約定的較高的利率(通常高于無風險利率,如美國國債息率)收回本金利息,作為使用其資金和承擔相應承保風險的補償。
在資本市場上,需要通過專門的中間機構來擔保巨災發生時保險公司可以得到及時的補償,以及保障債券投資者與巨災損失相連結的投資收益。以地震風險證券化為例,先由保險公司或再保險公司出資成立一個特殊目的子公司,除了向投資者發行債券收取巨災保障基金外,另一方面也可以接受母公司的巨災投保,并收取再保險費。若沒有發生巨災損失,特殊目的子公司將在債券到期前,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本利給債券投資;相反,若巨災損失在債券到期日前發生,特殊目的子公司會將資金先行理賠巨災投保人,再將剩余資金付給債券投資人。
巨災債券所轉移的風險可以是某家保險公司承保的巨災風險,也可以是整個保險業所承保的某種巨災風險,例如日本東京海上保險公司在1997年12月發行的1億美元的地震債券,以及1999年瑞士豐泰發行的巨災債券。如同再保險一樣,巨災債券也可以分層次轉移承保風險,例如某再保險公司發行的颶風債券分為A-1和A-2部分,債券A-1部分的收益從屬于公司該年度1億美元至1.638億美元之間的颶風損失,而債券A-2部分的收益從屬于該年度1.638億美元至5億美元之間的颶風損失。此外,只有在再保險價格相對較高,使得高風險的巨災債券的票面利率高于市場利率水平時,巨災債券才能吸引投資者并籌措到足夠基金,為巨災風險積累充足的保障。自巨災債券誕生以來,美國至少有10家保險公司采用這種方式來抵御因地震、颶風等巨災帶來的損失。
2.巨災期權
巨災期權是以巨災損失指數為基礎而設計的期權合同,包括看漲期權和看跌期權。它將某種巨災風險的損失限額或損失指數作為行使價,而涉及的損失風險既可以是某家保險公司的特定承保風險,也可以是整個保險行業的特定承保風險。如果保險公司買入看漲巨災期權,則當合同列明的承保損失超過期權行使價時,期權價值便隨著特定承保損失金額的升高而增加。此時如果保險公司選擇行使該期權,則獲得的收益與超過預期損失限額的損失正好可以相互抵消,從而保障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不受重大影響。而巨災期權的賣方事先收取買方繳納的期權費用,作為承擔巨災風險的補償。
由于保險本質上是一種期權或期權的組合,因此,利用期權特性來控制保險公司的經營風險,符合保險公司對動態償付能力的需求。相對于巨災債券而言,巨災期權一般通過場內交易,轉移風險的成本較低。與其他期權相同的是,當特定的承保損失超過期權行使價時,巨災期權賣方的損失隨著承保損失金額的增加而增加。在期權市場上,由于單個保險期權的損失風險對巨災期權的賣方而言是沒有上限的,因此在實際操作中較難找到單個保險期權的賣家,往往需要組合兩個合同期限相同但具有不同行使價的期權,來降低期權賣方承擔的風險。例如美國芝加哥期貨交易所推出的巨災期權就是執行看漲期權價差交易,在買進一個協議指數較低的看漲期權的同時再賣出一個到期日相同但協議指數較高的看漲期權。
巨災期權有場內交易和場外交易兩種形式。場外交易可以比較容易地根據保險公司所要轉移的風險情況,安排適合公司承保風險狀況的期權合同,但交易方違約的風險較大。場內交易必須符合期貨交易所規定的各種標準交易條件,期權合同含有的風險通常是整個保險業的某項巨災風險,不一定適合單個保險公司分散風險的個性需求。
3.巨災期貨
巨災期貨是由美國最先推出的一種套期保值工具,其交易價格一般與某種巨災的損失率或損失指數相連結。這種期貨合同通常設有若干個交割月份,在每個交割月份到期前,保險公司和投保人會估計在每個交割月份的巨災損失率大小,從而決定市場的交易價格,而市場對巨災損失率的普遍預期也會對期貨交易價格產生影響。例如保險公司預計第四季度巨災損失率將要上升,為控制該季度賠款,買入一定數量的12月份期貨合約,如果屆時巨災確實發生而且導致公司損失率上升,則第四季度后,在期貨交易價格隨市場預期損失率上升而上漲時,公司通過簽定同樣數量的賣出期貨合約取消期貨義務,獲得期貨買入賣出之間的差價,并用抵消因實際損失率超過預期造成的額外損失。當實際損失率低于預期時,保險公司雖然在期貨市場上遭受一定損失,但可以保險方面的收益得到彌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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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災風險證券通過在保險業和資本市場之間搭建橋梁,給保險行業的融資帶來了戰略性的益處。這些證券化工具不僅為保險公司提供了更多規避風險的方法,而且能夠使投資者參與財產巨災險市場,減少巨災對一家保險公司和整個保險行業帶來的負面影響,有益于整個社會的穩定。
二、人壽和年金風險的證券化
保險證券化得以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是通過重新包裝保險風險并銷售給資本市場,使投資者能夠更有效地配置資金、分散投資風險。只要存在這種效率增加的可能性,保險風險證券就會繼續存于資本市場。這也說明人壽和年金風險同樣存在證券化的可行性。隨著保險業與資本市場的聯系日漸密切,在再保險公司的推動下,壽險業也開始嘗試進入保險證券化的領域。目前壽險業唯一出現的證券化個案是英國NPI公司通過證券化提高保險基金盈余的比率。NPI公司與一家特殊目的公司簽訂了再保險合約,通過該特殊目的公司發行債券來籌集資金。這證明了壽險公司已經對利用資本市場進行風險轉移以及提升財務實力產生了興趣。
到目前為止,壽險風險證券化與產險巨災風險證券化有著顯著的不同。NPI公司在證券化交易中雖然轉移了部分風險,但債券發行人的首要動機是為承保新業務從資本市場融資,而巨災證券的交易是將風險轉移到資本市場上去。其實除融資目的外,保險公司和再保險公司同樣可以通過證券化,將壽險或年金產品的某些風險轉移到資本市場,由投資者來支付賠款或給付保險金。根據壽險和年金產品的特點,證券化有兩種潛在的途徑應用于壽險和年金:
1.年金產品通常存在年金領取人壽命超過預期的風險,為有效防范這種死亡率風險,可以基于一個國家范圍的死亡率指數設計一種長期債券。再保險公司通過發行這類債券,可以增加承保能力,接受更多壽險公司和退休金計劃的分保業務。
2.另一種方法是基于特定的被保險群體設計一種債券。保險公司在承保某一特定群體的大額或巨額定期壽險時一般會進行較為嚴格的核保,由于關于該類業務的承保經驗有限,預計死亡率可能存在相對較高的偏差。在這種情況下,壽險公司可以設計發行一種5年期或10年期的債券為該類風險提供保障,而在傳統再保險市場該類業務一般較難分出,而且即使分出,成本也會非常昂貴。
目前,國際壽險業尚未出現行業承保能力不足、再保市場轉硬的情況,加上熟悉壽險和年金風險的獨立評級公司的缺位,證券化還未被壽險業普遍重視和使用,但是作為一種新型有效的風險管理工具、融資手段和具有潛在高收益的投資工具,證券化在國際壽險領域的應用相信只是一個時間問題。
三、國外保險證券化對我國保險業的啟示
我國加入世貿后,金融服務業對外開放程度迅速提高,為了應對國際競爭,如何提升金融業水平,加強銀行、證券、保險業之間的合作,促進金融服務一體化,就成為一個非常重要的課題。國外保險業和證券業的合作主要是兩方面,一是利用證券業的優勢提高保險資金的收益率,二是通過證券業將保險公司的風險分散出去。隨著我國證券市場的發展,資產證券化勢將成為證券市場中的一種重要金融工具,從而為保險公司的巨災風險證券化提供條件。通過保險證券化的方式,不僅可以解決保險公司巨災再保險供給能力不足、風險過大及流動性不足等問題,提高保險公司經營的收益性和穩健性,而且可以為證券公司、機構投資者提供新的投資工具,降低非系統風險,活躍證券市場,實現保險業與證券業之間的共贏。
另一方面,隨著外資保險公司參與我國保險市場的廣度和深度的增加,以及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督指標體系的正式推出,盡快解決中資保險公司償付能力不足的問題已迫在眉睫。如果中資保險公司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償付能力不足的問題,今后將難以跟上我國整體保險市場的發展速度,更談不上與國外保險公司的競爭。由于通過增加資本金和增大分出業務規模來提高償付能力的傳統模式存在一定局限性,保險公司應嘗試利用資本市場提高償付能力,比如推出保險風險證券化產品、巨災損失補充資本金安排等等,降低提高償付能力額度的成本,達到提高公司承保能力的目的。在壽險領域,如果保險公司能夠像推出投資連結產品一樣實現壽險或年金產品的風險證券化,必然會降低投入資本的要求。
根據我國金融行業發展的現狀,發展保險風險證券化必須解決以下幾個問題:
1.加快保險、證券行業的發展和相互之間的交流與合作
我國無論是保險業和證券業部處于快速發展的階段,保險業與證券業相互之間的了解還十分有限。保險風險證券化能夠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是如何透過信用評級公司或投資公開說明,使投資者能夠了解保險風險證券化對其投資組合的有益之處。目前我國保險、證券行業在市場公開程度、信息披露制度、商業誠信方面還存在許多亟待解決的問題,需要經過一段時間的發展和市場培育,才有可能為保險風險證券化提供一個良好的生長環境。
2.加強對巨災風險的研究
保險風險中巨災風險等費率的厘定還存在不確定性。我國是一個地震、洪澇災害等發生頻繁的國家,以地震風險為例,由于地震損失估計模型的建立涉及地質、土木、非壽險精算、信息技術等多種專業,雖然有關專業技術在實務上已可以運用于巨災風險證券化,但許多相關假設仍有待研究人員做進一步的研究。
3.加強專業人才培養和技術儲備,降低保險風險證券化實施的門檻
2.實施動機的特殊性。企業在發展過程中會遇到一些問題,比如融資受到約束、管理層謀取私利等現象,在內部資本市場這種比較特殊的環境下,通過盈余管理更能夠緩解上面的這些現象。另外,金字塔結構的控股形式,控制權和現金流是相分離開來的,這就更容易使管理層產生謀私利的想法。
二、內部資本市場中盈余管理的主要方式
1.內部產品或服務往來。企業內部在進行商品交易時,往往是采取協商定價的方式,內部的轉移價格是總部根據自身的情況來確定的,這就能實現盈余管理。比如,企業的某個分部上市之后,它就擁有了眾籌資金的優勢,各個分部之間進行交易時,上市的分部以低價從其他分部購入原材料,其價格是低于市場價的,然后再以比較高的價格賣給其他的分部,讓自身的利潤擴大,這樣就能掩飾獲取利潤的目的。
2.內部資產或股權轉讓。資產轉讓這種方式是內部資本市場進行盈余管理的重要方式。比如企業的某一個分部在融資時,由于融資的債務條款對于分部的資產質量和盈利能力都有一定的要求,如果這一分部有不良資產存在,那么它可以先轉移到企業的其他分部,直到滿足條款,這樣可以避免經營不良資產的風險,達到融資的目的。對于內部股權轉讓,轉換前后有一個成本法和權益法,利用這個可以調節盈余。
3.內部資產租賃。企業內部,對各類資產進行租賃時,其價格是不確定的,分部之間可以通過租賃來進行利潤的轉移。比如土地的使用費,一樣的土地面積由于地段的不同,其租賃價格會相差比較大,其他的固定資產,也有新舊程度等因素的影響,使得租賃費用更加的不確定。
4.內部委托或合作投資。當某一個分部在投資時面臨著投資風險較大、周期較長的情況時,可以將一部分資金轉移到總部,以總部的名義來投資,這就是委托投資。但是可以在協議中讓委托分部獲得大部分的收益,這樣,對于分部來說,投資的風險讓總部來承擔,而自身的收益卻沒有減少多少,從而使盈余水平提高。當上市的分部要增加股票的發行量但是其收益率又達不到要求時,可以利用合作投資的方式。
5.內部代墊款項。企業內部各個分部的業務關聯程度相對來說比較高,其發生的費用比較相近,因此,企業內部可以通過代墊款項來進行盈余管理。
三、規范內部資本市場中盈余管理的對策
1.優化總部管理者的激勵機制。在企業的內部資本市場中,總部的管理者有剩余控制權,但是卻沒有剩余索取權,這兩種權利不相匹配,這就使管理者可以利用其控股的便利來謀取個人的利益。對于這個問題,可以實行股票期權,這樣如果管理者想要剩余索取權,那么就要讓公司的價值增加,個人利益與企業的價值最大化相掛鉤,這樣就能促進企業的發展此外,要有比較健全的管理者績效考核制度,考核的內容要有財務和非財務兩方面。
[關鍵詞]非流通股;凈資產;證券市場
一、凈資產是非流通股定價的基礎
非流通股與非公開發行的股權的交易市場由于交易的大宗性和不連續性而不存在莊家和散戶,因而非流通股也就不會存在像流通股那樣的莊散博弈定價機制。那么股權在非公開股權市場上的定價是不是符合成熟市場中的股權定價一般理論呢?筆者認為答案是否定的。原因還是在于監管當局對公開的股票市場的發行管制,禁止非流通股拆細交易,因而廣大中小投資者被排除在非流通股交易之外,加之國有經濟戰略性調整和國有資本與民營資本實力對比懸殊等原因形成了非公開股權市場上股權供給遠大于股權投資需求。
對國有資產定價而言,國資管理部門在國有股權委托人的虛擬性和人交易制度條件下不得不硬性規定國有股權定價的主要依據是凈資產價值。這一定價原則在國有股權轉讓過程中因國家政策明文規定而成為唯一的定價基礎。并且,在國有股權轉讓的示范效應和股權價格聯動效應作用下,使得凈資產定價原則成為風險投資市場和企業并購市場上的非國有股權交易的定價基礎。
從國家國資委公布的相關規定來看,國資委對非上市國有企業改制中涉及的國有資產定價的意見是:“向非國有投資者轉讓國有產權的底價,或者以存量國有資產吸收非國有投資者投資時國有產權的折股價格,由依照有關規定批準國有企業改制和轉讓國有產權的單位決定。底價的確定主要依據資產評估的結果,同時要考慮產權交易市場的供求狀況、同類資產的市場價格、職工安置、引進先進技術等因素”。國資委對上市公司的非流通定價的原則是:“上市公司國有股轉讓價格在不低于每股凈資產的基礎上,參考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場表現合理定價。”
從國資委監管的角度上看,國資委在國有資產定價上只控制底限,只要轉讓價不低于凈資產,具體實施就是買賣雙方的市場行為,國資委并沒有硬性規定。由于國資委在確定國有股轉讓定價時的權威性,因而每股凈資產成為國退民進實踐中占主導地位的定價方法,并且成為所有非流通股定價的主流方法。
二、凈資產定價原則是國有資產轉讓的權宜之計與次優選擇
雖然實踐中以凈資產定價是普遍現象,但是從股權市場上流行的觀點來看,與國有股減持大辯論中占主導地位的“要求國有股按凈資產流通,反對市場化減持國有股”的觀點相反,在非公開股權市場上對國有經濟戰略性調整中國有資產轉讓定價呼聲最高的觀點是讓市場來定價。
對國有資產轉讓和折股的“底價的確定依據是資產評估結果”持不同觀點的學者和官員提出國有資產轉讓應該在過程公平的條件下,實現市場化定價。他們認為評估值由會計賬面價值計算得出,它不會等于國有資產的內在價值(真實價值),不會得到市場的認可。因此,以評估值作為國有資產轉讓的底價阻礙了國有資產的流動。為打消人們對市場成交價遠低于評估值和凈資產的會計賬面價值是否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疑慮,他們提出兩點理由:一是通過在產權交易所公開掛牌交易,保證了交易行為的過程公平與程序公正,而過程公平將保證國有資產轉讓與退出的實質公平,因而市場化定價不會造成大規模的國有資產流失;二是提出所謂“冰棍原理”,即如果國有資本不能迅速退出競爭性行業,那么國有企業的低效率所造成的經營虧損會使國有資產像冰棍一樣,時間越長融化得越多。因而,應該“樹立國有資產只有流動才能保值的觀念”,實行國有資產市場化定價以推動國有資產流動。
應該說在當前的國有經濟調整中,頻繁出現的不規范現象說明過程公平做的還很不夠。推行過程公平有利于糾正或減緩國有企業改制過程的透明度不高,存在暗箱操作以及改制過程中發生的內外勾結、隱匿轉移、侵占私吞國有資產的違紀違法行為。但是也應該注意到,如果國資委放任以實現退出為目標的市場化定價,那么供大于求的市場因素很可能造成國有資本轉讓的市場價格遠低于其內在價值。因而,在當前國有資本退出的市場環境中,推行市場化定價的實質是在過程公平的名義下,將原來掠奪國有資產的違紀違法行為轉變成攫取國有資產的合法程序。
我們認為“冰棍原理”只能說明國有企業改革的緊迫性,而不能證明在當前條件下實行市場化定價的公平性。以交易的程序公正和過程公平保證交易價格的實質性公平需要滿足以下兩個條件中的任意一個:
1.交易發生在競爭性市場內。在充分競爭的資本市場中,市場價格就是對資產的內在價值的最好估計,買方的競爭保證市場價格至少是買方對資產價值的最大估計,從而實現資產的優化配置。因而在競爭性市場中的程序公正能保證實質性公正。但是當前國有資本退出市場的買方市場特征明顯。在這種市場條件下,如果國有資產的持有人為實現退出而推出競爭性的市場化定價,則定價基礎不再取決于交易雙方對國有資產盈利能力或內在價值的估計,而僅取決于買方(民營企業與外資)的資本實力及投資意愿。在這種條件下,由買方的資本實力和投資意愿決定的市場價格將遠低于資產的內在價值。
2.交易主體具備維護自身利益的行為能力。當對方出價低于自己的保留價格(底價)時,交易者有能力行使終止交易的權利。由于國有資產所有者的主體虛擬性,國有資本退出不滿足這個條件。所有者的虛擬性使國有資產的轉讓只能依賴人進行,而人目標的多重性使之在國資退出時很難與所有者的目標保持一致。所有者的虛擬性又使所有者無法有效地約束人行為以減少成本。在這種條件下,推行所謂過程公平的市場化定價,會使在國有資產經營管理中已經存在的委托問題由于以下原因在國資退出中表現得更加突出:(1)國有資產轉讓的人強調會計信息的無效性,極大地增強了委托人和人之間,以及各級人之間的信息不對稱性;(2)強調會計信息的無效性,將導致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指標無法成為國資轉讓過程中的考核指標,這一做法降低甚至取消了委托人對人的約束機制;(3)在缺乏約束機制的條件下,各級人與委托人之間的效用函數不一致問題更加突出;(4)委托人的虛擬性,使之無法覺察市場交易價格的不公平性,或者即使覺察也無能為力。過程公平保證實質公平的兩個條件,在國有經濟調整中一個也不能滿足,這使得以過程公平無法保證國有資產轉讓的實質性公平。因而,在競爭性國資退出市場建立之前,推行國資退出的市場化定價雖有過程公平之名,卻無公平之實。
行為金融理論是從人的觀點來解釋金融學和投資是什么。為什么是這樣以及怎樣形成的,把投資決策看成是投資者在一種心理上計量風險與收益并進行決策的過程,因此受投資者的心理特征影響,是經濟行為科學化研究方法的一種價值分析回歸。
行為金融理論以有限套利理論和非理模式為兩大理論基石,其大致有這么幾個重要的分支:期望理論。行為組合理論和行為資產定價模型。在市場行為模型方面,近年來行為金融理論研究中,有四種模型BSV(Barberis.Shleifer.andVishny,1998)模型、DHS(Daniel,Hirshleifer,andSubramanyam,1997)模型、HS(HongandStein,1999)模型又稱統一理論模型(Unifedtheory,andmode)和羊群效應模型(HerdBehavioralModel)。
盡管行為金融理論發展至今尚未形成一套完整的理論體系,但是它通過心理和決策行為等因素的引入,已經成功的對證券市場的異常現象進行解釋。如股權溢價之迷、流動性之迷和可預測之迷、封閉基金之迷,反應過度與反應不足、小公司現象與規模現象、股票市場的季節效應、周內就效應,并可將理論運用于對投資者行為、投資經理選擇和公司金融的分析中去。
在金融實踐方面,行為金融研究的豐碩成果,在國外已經開始為投資行為的完善提供了有益的理論指導。尤為重要的是,行為金融理論與傳統的技術分析方法在許多方面建立起良好的“同盟”關系。確切地說,用傳統的技術分析方法所發現的問題,可以在行為金融理論中尋求到它們存在的理論依據。越來越多的投資者已經開始了解行為金融,并把期望理論(ProspectTheory)、易犯的認知錯誤、后悔規避(regretaversion)、非完美的自我控制等行為金融理論應用于自身的投資實踐中,以完善投資行為。一些先行者甚至還建立了行為金融投資基金,試圖利用金融市場上人們的行為特性和行為金融投資策略來完善投資策略來完善市場套利的實踐。
二、行為金融學在中國資本市場的適用性
我國的證券市場是一個新興的市場,在許多方面尚未成熟。目前一個的突出問題是過度投機性,其最主要原因就是眾多中小投資者的非理。東方證券馮玉明等研究人員2001年所作的對1994年9月到2000年10月在滬深兩市上市交易的A股股票月度數據的統計研究表明,中國證券市場存在明顯的動量效應,中國的證券市場不是一個有效市場,行為金融在中國證券市場上同樣存在。
(一)對我國當前股市面臨的持續性低迷的解釋
根據期望理論,投資者的效用(價值)不再是財富的函數,而是獲利與損失的函數。價值函數與標準函數的主要區別在于參考點的存在。參考點的位置是由個體的主觀印象確定的,它是個體進行比較的現狀參照。價值函數在參考點以上的部分(獲利區間)與標準效用函數相同,是凹函數;在參考點以下的部分(損失區間),價值函數是凸函數,且其斜率有明顯增加;在參考忘附近,價值函數的斜率有明顯的變動,表明人們風險態度的變化——對損失的感受大于獲利。
我國股市自2001年7月份以來,一直處于弱市之中,就與投資者在價格發生逆轉之后,面臨不確定性的政策性因素,對風險的厭惡程度遞增有關。在這種情況下,投資者心理因素作用的必然后果就是基于“羊群行為”模式的股價過度反應,此時即便宏觀經濟基本面有“利好”因素或管理層出臺一些針對股市的“利好”政策,但由于投資者具有“損失恐懼”,不能利用所接觸到的信息進行理性預期,因此,股市對利好“消息”的反應肯定與在股市上漲時不能同日而語。
筆者認為,在當前我國股市中政策還能夠起較大作用的情況下,要改變股市的疲軟狀態,必須考慮到投資者在認知上的偏差,加大“利好”政策出臺的力度和集中度,以加強投資者對于政府搞好股市的信心,影響投資者的心理。促使投資者的行為擺脫參考點以下部分的凸函數區域。
(二)對我國資本市場“圈錢饑渴癥”的解釋
在國際資本市場上,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債券融資逐步取代了股票融資,成為國際融資的主渠道。始于1987年的中國企業債券市場發展緩慢,1992年至今,股票融資遠大于企業債券融資。股票市場的發展速度遠快于債券市場。上市公司躍躍欲試上市募投籌資,截止2001年10月31日,上市公司在滬、深交易所累計發行股份總額為4757.35億股,其中上市股份為1466.8億股,總計籌資額約為人民幣6300億元。我國資本市場呈現出一種“圈錢饑渴癥”的“火爆”現象。
市場時機理論是行為金融學對于證券發行。資本結構,投資等公司金融領域進行分析的一個基本理論框架。這個理論的假設前提是投資者是非理性的,而公司經理是理性的,在投資者非理性的前提下,上市公司的股價往往錯誤定價。假如在公司股價高估的情況下,公司經理很明顯會采取發行新股的做法。而且,由于問題的存在,經理并不一定選擇公司真實價值的最大化,而可能從加強自身的特權出發,在企業規模等其他目標方面最大化。這樣,公司經理就會傾向子在股市進行融資,或擴大投資規模,或持有現金,或者投資于資本市場其他證券,以投資者的非理性亢奮來建立自己的“帝國大廈”。這個理論可以幫助我們研究“圈錢饑渴癥”的成因。
我國資本市場上機構投者數量很少。資金總量也不多,整個市場投機氣氛很濃。投資者為賺取二級市場差價而購買市盈率高的新股,為企業惡意圈錢提供了條件。此外,在我國上市公司中,由于法人治理結構的不完整和經理股票期權等機制的缺乏,導致公司內部問題非常嚴重。公司經理不是以公司的真實價值最大化作為目標,而往往傾向公司經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這決定了公司經理融資和投資行為決策不可能是完全理性的。這也是上市公司存在嚴重的“圈錢饑渴癥”的在內原因。
三、行為金融學投資策略對我國結構投資者的啟示
(一)行為金融學投資策略
市場參與者的非理性造成的行為偏差導致了市場價格的偏離,而若能合理利用這一偏差將能給投資者帶來超額收益。這就形成了行為金融學的投資策略。傳統投資策略還存在投資者搜集信息,處理信息能力的變動,而人類的心理決策特征是長期演化過程中逐漸形成的,所以某些行為是穩定的和跨文化的,行為金融投資理念的交易策略相應也就更具有相當的持久性。從國外看,基本市場異象的行為金融學投資策略主要有價值投資策略與反向投資策略:動量交易策略,成本平均策略和時間分散化策略等等。近年來,美國的共同基金中已經出現了基本行為金融學理論的證券投資基金,如行為金融學大師RichardThaler發起的Fuller—Thaler資產管理公司,其中有一些還取得了復合收益率25%的良好投資業績。
(二)對我國機構投資者的啟示
行為金融學對我國開放式基金的發展具有重要的指導作用。開放式基金的一個突出問題是基金份額的贖回,基金經理要根據其對贖回量的估計確定資產的流動性,而這就不可避免地要估計投資者的行為決策方式。投資者往往在受到壓力時高估風險,稍有風吹草動,他們就可能大量贖回,而從眾心理又可能深化這種趨勢,使基金受到更大的壓力。另外,由于投資者的后悔與謹慎心理,他們常常利用人制度轉移其對經濟結果的責任及受到的壓力,通過深入分析這一點,基金經理就能確定合理的管理費率,提高基金的運作水平。
機構投資者本應成為我國證券市場中投資理念和投資策略的領導者,但我國的各類基金卻一直是投資風格模糊。其可以考慮利用市場現象的行為金融學解釋,并依據我國證券市場的特性,采取相應的行為金融學投資策略。
1、反向投資策略與價值投資策略
該策略就是買進過去表現差的股票,而賣出過去表好的股票。如選擇低市盈率的股票。選擇股票市值與賬面價值比值低的股票、選擇歷史收益率低的股票等。行為經濟學認為,反向投資策略是對股市度反應的一種糾正,是一種簡單外推的方法。
中國的股票市場素有“政策市”之稱,不同的投資者對政策的反應是不一樣的。普通個人投資者由于消息的不完全,往往對政策信息表現出過度反應,尤其是我國的個人投資者對政策面消息的反應尤為強烈。而機構投資者的信息庫和專家隊伍則可以對政策的把握有一定的預見性,針對個人投資者的行為反應模式,可以采取反向投資策略,進行積極的波段操作。我國證券市場還存在大量的“跟風”,“跟莊”的羊群行為。使整個市場的預測出現系統性偏差。導致股票價格的偏離,并隨著投資者對價格趨勢的積極跟進而進一步放大了價格與股票基礎價值的偏離。這些對股票價值的高估或低估最終都會隨著金融市場的價值回歸而出現異乎尋常的股價下挫或上揚,也就帶來了相應的價值投資機會。
ST股的股價往往在特別處理或特別轉讓的消息公布后現出不跌反漲的現象。從現為金融學的角度看。由于我國證券市場上殼資源的稀缺性,這類公告效應帶來的不僅是公司陷入嚴重困境的角度看,更是該公司可能會成為潛在并購目標,緊接著就有資產重組等大動作,給投資者帶來其未來收益流價值的預期。這類股票也可以成為機構投資者資產組合中的構成之一。
2、動量交易策略
該策略的核心內容是尋求在一定期間中股價變動的連續性。如股價變動連續趨漲,則采取連續賣出的策略;如股價變動連續趨低,則采取連續買入的策略。
我國投資者的“處置效應”傾向比國外同類研究的發現更加嚴重。根據趙學軍、王永宏(1998-2000)的實證研究發現我國股市中投資者賣出贏者的概率是其賣出輸者概率的兩倍,而Odean(1998)的研究中,國外證券市場中投資者賣出贏者的概率是其賣出輸者概率的1.5倍。處置效應會帶來股票基本價值與市場價值之間的差幅,而這一差價最終的收斂意味著那些有大量資產收益未實現的股票一般要比那些有大量資產虧損未實現的股票有更高的預期回報。利用這一異象可以采用動量交易策略,也就是基于過去股票價格的走勢,通過差幅獲利。
與現行稅制相比較,資本利得稅的優越性是比較明顯的。
所謂資本利得稅,簡單而言就是對投資者證券買賣所獲取的價差收益(資本利得)征稅。在西方發達國家的證券市場中,一般不征收或征收極低的印花稅,代之以對資本利得征稅。在這樣的稅收體系下,一般能起到“多獲利者多交稅”的效果,對資本市場的貧富兩極分化能起到一定的自發抑制作用。不僅如此,當市場活躍時,由于獲利者的絕對數量和獲利程度都大大提高,稅收收入將隨之有一個較大的增幅,從而對正日漸升溫的市場起到持續自發“抽血”的作用,有利于市場理性的維持和千衡發展的實現;當市場低迷時,獲利者給予數量(通常會)下降,但由于做空機制的存在,市場上仍不乏投機獲利者,此時對資本利得進行征稅,在客觀上起到了抑制空方投機獲利空間、減輕(甚至免除)多方稅收負擔的作用,有利于市場走出低迷、重新振作。簡言之,資本利得稅體系及其內在的自發調節市場起落的機制有利于市場的穩健發展;當然,西方發達國家證券市場也是經常起伏動蕩著的,那是因為決定市場升降趨勢的因素為數甚多,而稅收對市場的自發調節作用也有其客觀上的局限性。另外,資本利得稅制度下“多獲利者多交稅”的具體實施效果比之印花稅也更好地體現了稅收征管的量能原則和公平原則。
在我國,以資本利得稅代替印花稅作為資本市場的主體稅種,還具有特別的意義。
如我們所知,我國股票一、二級市場在實際上是相互割裂的,二者存在相當大的價格差;并且一級市場資本利得收益具有明顯的短期性和單純性特點,因此單對一級市場的資本利得征稅,不但在現實上是完全可行的,而且對解決目前市場中存在的一系列重大問題將有十分重大的意義。如果按20%的比例稅率計算,只要新股上市后漲幅在50%以上,則征收資本利得稅所得就會超過按10%籌資額減持國有股的所得。因此,其現實意義是非常明顯的:通過對一級市場征收資本利得稅所獲取的新增收益補充社保基金,就可順勢降低國有股減持售價,從而為有關利益方在定價問題上達成共識創造關鍵性的條件。其合理性體現在如下兩個方面:其一,一、二級市場的割裂主要體現在二級市場價格水平遠高于一級市場,由此造成絕大多數新股上市都有相當可觀的漲幅,一些析股的漲幅甚至超過100%,一級市場普遍存在的這種超額收益與其所對應的風險是極不相稱的,也是非市場化取向的。從公平稅賦的角度看,應該對一級市場存在的這種低風險高收益征收資本利得稅,這有助于維護投資者財富增量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其二,在很大程度上是國有股暫不流通導致了兩個市場的割裂,那么對于由此在一級市場產生的超額收益,理應通過征收資本利得稅的形式來“彌補”國有股暫不流通的“損失”。在一級市場引入資本利得稅不僅是解開國有股流通難題的鑰匙,而且它將對整個資本市場的規范發展產生積極的影響。首先,它實際上降低了一級市場的收益水平,對于申購成本很低的普通投資者來說,征稅以后仍然能夠保證獲得較好的投資收益;但對于申購成本較高的融資申購來說,征稅將可能使其面臨虧損;因此,征稅將遏制融資申購行為,提高申購中簽率,從而保護一級市場投資者的利益。其次,根據所得稅制的超額累進原則,對于漲幅過大(往往是小盤股)的還可以在20%的基礎上實行加成征收,由此可以打擊“惡炒”小盤股的行為,加強價值型投資的市場主導地位。再次,它可以促進新股發行市場化的改革,為一、二級市場的接軌創造條件,最后,先行在一級市場試點資本利得稅可以為我國全面推行資本利得稅政策積累經驗;畢竟,如赫如玉先生指出的,一般來說新興證券市場征收印花稅,成熟的市場則以所得稅為資本市場主體稅種;免征印花稅、改征資本利得稅隨著各國證券市場的日漸成熟日益發展,將成為全球證券交易稅制演變的長期趨勢;從我國證券市場的長遠發展來看,以資本利得稅代替證券交易印花稅,也是大勢所趨。
二、我國二級市場推行資本利得稅的可行性分析
盡管單就理論分析,以資本利得稅替代印花稅作為我國證券市場(二級市場)的主體稅種具有必然性,但就目前客觀情況看,筆者認為立即推行這一稅收體系的替代時機尚未成熟。過去數年中,證券市場對開征資本利得稅時有議論,但最后都未能實施,2001年11月間,為扭轉股市連續數月的低迷態勢,財政部還調低了證券交易印花稅稅率,而資本利得稅的推行則仍被排除在政府的決策選擇之外,足見政府對開征此稅的謹慎。就客觀情況看,目前在二級市場推行這一稅種存在如下困難;
1.技術方面的困難,也即“利潤確定”的困難性。是按當筆交易課征或是按當月累計交易所得課征?如果出現當期虧損是否可以抵扣?又如何進行抵扣?如此等等,都需要有具體的規定。同時,開征此稅需要有先進的稅務電子化系統和科學的稽查技術,才能對利潤進行及時準確的確定,而目前我國顯然還不完全具備這樣的科學技術條件。
2.就監管方面要求看,顯然對利得征稅有其合理性,但因為利得稅遠較交易印花稅復雜,核算利得困難而且操作可行性差,因此推行開來會對證券市場產生不利影響;從世界范圍來看,凡是征收交易所得稅的國家,均對交易的損失補償作了相應的規定,使得交易所得稅是在凈所得的基礎上進行征收,而這一環節的完善不但需要技術上的配套,同時還需要監管體系的更加完善,以防止投資者通過資產的轉移以規避交易所得稅。從目前的情況來看,我國的監管機構要想做到這一步,短期內是有一定難度的。
當我我國證券市場的交易成本主要由兩部分組成:一是固定的、雙向征收的3.5‰傭金成本;二是固定的、雙向征收的2‰的證券交易印花稅。于是,在此種體系下,一筆交易的完成所需費用為5.5‰;與國際上傭金制度和稅收政策的變革趨勢相比較,我國證券市場交易成本明顯偏高。分析現行稅制的特點,我們發現主要存在以下幾個問題:首先,過高的交易成本損害了投資者對我國證券市場的信心,而如我們所知,證券市場是虛擬資本市場,維護投資者的信心和利益對于這個市場的穩定發展至關重要。其次,高交易成本不利于競爭機制的培育;固定的高傭金制度實際上是對目前尚相當落后的證券行業的保護,不利于我國證券業的行業重組和業務創新,難以實現優勝劣汰。第三,高交易成本阻滯了社會資源的有效配置,加大了我國經濟結構調整的成本和難度;這不僅削弱了上市公司的競爭力,影響了現有企業的低成本重組,而且加速了我國資本的外逃。第四,現行稅制對交易活動本身征稅,而不論該筆交易的盈虧,這種“一刀切”的做法常常會起到拉大目前市場上已經十分懸殊的貧富差距的作用,有悖于稅收理論中的量能原則和公平原則。
與現行稅制相比較,資本利得稅的優越性是比較明顯的。
所謂資本利得稅,簡單而言就是對投資者證券買賣所獲取的價差收益(資本利得)征稅。在西方發達國家的證券市場中,一般不征收或征收極低的印花稅,代之以對資本利得征稅。在這樣的稅收體系下,一般能起到“多獲利者多交稅”的效果,對資本市場的貧富兩極分化能起到一定的自發抑制作用。不僅如此,當市場活躍時,由于獲利者的絕對數量和獲利程度都大大提高,稅收收入將隨之有一個較大的增幅,從而對正日漸升溫的市場起到持續自發“抽血”的作用,有利于市場理性的維持和千衡發展的實現;當市場低迷時,獲利者給予數量(通常會)下降,但由于做空機制的存在,市場上仍不乏投機獲利者,此時對資本利得進行征稅,在客觀上起到了抑制空方投機獲利空間、減輕(甚至免除)多方稅收負擔的作用,有利于市場走出低迷、重新振作。簡言之,資本利得稅體系及其內在的自發調節市場起落的機制有利于市場的穩健發展;當然,西方發達國家證券市場也是經常起伏動蕩著的,那是因為決定市場升降趨勢的因素為數甚多,而稅收對市場的自發調節作用也有其客觀上的局限性。另外,資本利得稅制度下“多獲利者多交稅”的具體實施效果比之印花稅也更好地體現了稅收征管的量能原則和公平原則。
在我國,以資本利得稅代替印花稅作為資本市場的主體稅種,還具有特別的意義。
如我們所知,我國股票一、二級市場在實際上是相互割裂的,二者存在相當大的價格差;并且一級市場資本利得收益具有明顯的短期性和單純性特點,因此單對一級市場的資本利得征稅,不但在現實上是完全可行的,而且對解決目前市場中存在的一系列重大問題將有十分重大的意義。如果按20%的比例稅率計算,只要新股上市后漲幅在50%以上,則征收資本利得稅所得就會超過按10%籌資額減持國有股的所得。因此,其現實意義是非常明顯的:通過對一級市場征收資本利得稅所獲取的新增收益補充社保基金,就可順勢降低國有股減持售價,從而為有關利益方在定價問題上達成共識創造關鍵性的條件。其合理性體現在如下兩個方面:其一,一、二級市場的割裂主要體現在二級市場價格水平遠高于一級市場,由此造成絕大多數新股上市都有相當可觀的漲幅,一些析股的漲幅甚至超過100%,一級市場普遍存在的這種超額收益與其所對應的風險是極不相稱的,也是非市場化取向的。從公平稅賦的角度看,應該對一級市場存在的這種低風險高收益征收資本利得稅,這有助于維護投資者財富增量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其二,在很大程度上是國有股暫不流通導致了兩個市場的割裂,那么對于由此在一級市場產生的超額收益,基礎上實行加成征收,由此可以打擊“惡炒”小盤股的行為,加強價值型投資的市場主導地位。再次,它可以促進新股發行市場化的改革,為一、二級市場的接軌創造條件,最后,先行在一級市場試點資本利得稅可以為我國全面推行資本利得稅政策積累經驗;畢竟,如赫如玉先生指出的,一般來說新興證券市場征收印花稅,成熟的市場則以所得稅為資本市場主體稅種;免征印花稅、改征資本利得稅隨著各國證券市場的日漸成熟日益發展,將成為全球證券交易稅制演變的長期趨勢;從我國證券市場的長遠發展來看,以資本利得稅代替證券交易印花稅,也是大勢所趨。
二、我國二級市場推行資本利得稅的可行性分析
盡管單就理論分析,以資本利得稅替代印花稅作為我國證券市場(二級市場)的主體稅種具有必然性,但就目前客觀情況看,筆者認為立即推行這一稅收體系的替代時機尚未成熟。過去數年中,證券市場對開征資本利得稅時有議論,但最后都未能實施,2001年11月間,為扭轉股市連續數月的低迷態勢,財政部還調低了證券交易印花稅稅率,而資本利得稅的推行則仍被排除在政府的決策選擇之外,足見政府對開征此稅的謹慎。就客觀情況看,目前在二級市場推行這一稅種存在如下困難;
1.技術方面的困難,也即“利潤確定”的困難性。是按當筆交易課征或是按當月累計交易所得課征?如果出現當期虧損是否可以抵扣?又如何進行抵扣?如此等等,都需要有具體的規定。同時,開征此稅需要有先進的稅務電子化系統和科學的稽查技術,才能對利潤進行及時準確的確定,而目前我國顯然還不完全具備這樣的科學技術條件。
2.就監管方面要求看,顯然對利得征稅有其合理性,但因為利得稅遠較交易印花稅復雜,核算利得困難而且操作可行性差,因此推行開來會對證券市場產生不利影響;從世界范圍來看,凡是征收交易所得稅的國家,均對交易的損失補償作了相應的規定,使得交易所得稅是在凈所得的基礎上進行征收,而這一環節的完善不但需要技術上的配套,同時還需要監管體系的更加完善,以防止投資者通過資產的轉移以規避交易所得稅。從目前的情況來看,我國的監管機構要想做到這一步,短期內是有一定難度的。
鑒于國內一些學者已經對實證會計研究的成果作了歸納與總結,本文不再重復這一工作。我希望在這篇短文中;就我國實證會計研究已有的成果和現象,作一些評論與討論。
如果對我國過去三年實證會計研究作一個總結評價的話,我個人認為,截止到目前的所有賣證會計研究,主要仍停留在模仿階段,即運用西方成熟的實證會計研究的方法,以我國資本市場的數據來驗證西方已有的實證會計研究的假設,甚至,一些研究問題也是模仿性的。比如,趙宇龍的論文(1998)模仿Ball and Brown(1968),開我國實證會計研究之先河,但后續的很多研究也是如此。
理論是繼承性的實證研究的核心就是通過大量的經驗證據驗證或修正前人的理論與假設。以我國資本市場數據來驗證西方已有的成果,有些適合,有些不適合。但是;理論的重要作用就是對現象提供有依據的解釋,從而能為現象的未來提供有依據的預測。這樣,僅僅是驗證西方現有的理論,何者在我國的資本市場環境下具有解釋能力,何者不具備解釋力,顯然不能形成真正基于我國市場環境的理論與假設,從而也就無法形成對我國經濟現象具有解釋、預測能力的理論。遺憾的是,由于我國過去三年的實證會計研究,主要是模仿因而,絕大部分研究問題都是‘引進的”,真正基于我國市場環境的理論與假設,為數極少,其中;10%現象是其中最為突出的假設。
10%現象是指上市公司通過盈余管理,使其凈資產收益率達到配股及格線要求的10%。這一現象的產生,與我國資本市場特有的制度環境有關,即;證監會1996年起要求上市公司連續三年凈資產收益率不得低于10%方可申請配股。有學者發現,這一制度出臺后,上市公司凈資產收益率的分布朝10%的區間集中,且略大于10%的比率顯著高于往年。10%現象的提出,不僅對實踐具有較好解釋力,也可用以預測上市公司的未來行為:那些距離配股及格線不遠的上市公司;總是力圖通過各種方式;將凈資產收益率提高到10%;以達到配股的目的。該研究的政策性意義也很明顯中國證監會接受了學者有關10%的研究成果,逐步降低配股的門檻要求(如最低6%);甚至基本取消這一要求(增發新股)。
10%現象的研究成果對我們的啟示是進行實證會計研究,不僅需要有規范的研究方法,更重要的是關注理論與方法背后的制度。經濟學研究的一個主目標就是對現象提出合理、有效的解釋,而現實世界的各種現象又與相應的制度環境密不可分,如果不關注現象背后的制度與制度環境,解釋就難以做到充分、有效。就筆者對已有實證會計研究的觀察,目前一些實證會計研究中應當特別關注的制度因素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關于市場有效性的驗證有效市場假設是實證會計研究的前提,因為,有關會計盈余有用性的研究必須以相對有效的資本市場為理論前提。否則,一個無效的資本市場上,即使發現會計盈余與股價報酬之間存在統計意義上的相關性,也不能就據此認為會計盈余數據被市場有效利用了。但是,我國資本市場上很多現象表明,單純從方法上檢驗我國資本市場的有效性問題;而忽視相應的制度環境,其結論將是令人懷疑、甚至是誤導的。我國資本市場的特殊的制度環境包括上市公司的主體是國有,資本市場上大量的資金來自國有資本;資本市場規模與容量有限,交易方式單一;資本沒有其他盈利渠道,無路可退;無論是上市公司;還是機構投資者;它們在資本市場上都不承擔責任,或承擔極小的法律責任;這更助長其非理性行為或操縱市場的行為。基于這樣的制度環境,或者,不討論上述特殊的制度環境對資本市場效率的可能;而直接采用諸如事項法、隨機游走、公開信息等公式來檢驗我國資本市場的效率,其結論的有效性是令人懷疑的。
我國資本市場所發生的一些案例可為上述猜測提供部分支持,比如, 1999年5月 19日所出現的‘5.19”行情;記安2000年初的股價過百元游戲;2001年初中科創業事件;紅光實業、鄭州百文等虛假上市事件,等等。這些事件對資本市場效率的影響有多大,是否足以損害到資本市場的效率;尚缺乏有效的研究。另外,在近乎于零的法律責任下;一些上市公司配合機構投資者操縱股價,包括不乏利用虛假的會計盈利消息。這種會計盈利信息與超額市場回報之間的關聯性,究竟是“功能鎖定”,還是‘沛場有效”,仍需要嚴謹、的研究。
關于資本結構從MM定理產生之日起,資本結構的就一直是熱點話題之一;并形成了多個假說;如信號傳遞、融資優序等等。但是,這一理論的前提是:成熟的資本市場;使得可以相對自由地選擇融資方式;有效的市場監督與治理機制,使得企業必須謹慎地選擇融資方式。但是我國包括上市公司在內的幾乎所有企業,都不能自由選擇融資方式;且融資制度的成本與不確定性都很高。這樣,資本結構的選擇本身失去其信號傳遞的功能,包括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在內的各機構,尚未很好地解決自身的問題,因而,金融機構對企業的監督能力不強;除少數上市公司效益好、內源融資能力強外,絕大部分上市公司效益相對較差;缺乏內源融資的能力。未來關于我國企業資本結構的研究,應當充分關注這種制度背景的差異,提出真正屬于我國制度環境的資本結構理論。
關于成本理論成本理論和作為其進一步的“契約成本”理論,激發了豐富的實證研究成果,其中,專門討論政策選擇的實證研究就是在成本理論之上發展起來的。很多實證會計研究的成果中,都能發理理論的痕跡。在我國,成本顯然也是適用的,但是,其表現形式將顯著是不同于美國。比如,基于契約成本理論所形成的實證會計三大假設之一的“成本”假設認為,企業規模越大,越有動機降低利潤。在我國;企業只有做大,才能引起政府重視,才能得到各種政策扶持,前一段政府主導性的企業合并和”500強”情結,充分說明了這一點。此時,簡單地套用西方的假設,將是不確當的。又如,西方的理論主要關注經理人員與股東之間的利益不一致,在我國,絕大部分國有上市公司改組上市時;都有一個同名的、國有控股母公司,這樣,在大、小股東之間也存在利益不一致的現象,討論諸如股利政策、公司治理等問題時,就必需要關注我國這種特殊的制度安排。
對制度與制度環境的關注,將會引導我們去研究那些真正屬于我國環境下的問題,并因此而采用一些確當的研究。比如;我國資本市場較短,公開信息披露不足;因此;對一些特定的問題;通過案例研究的方式,追蹤個案,將比試圖采用大數據量的經驗更為有效。又如,針對我國制度變遷過程中的各種現象,通過構建確當的理論,對現實世界所發生的現象提供個案似的解釋、說明,不失為一種有效的方法。只有真正從我國的制度環境入手分析、討論我國的經濟現象,才能形成基于我國經濟環境的實證理論與假設,這應當是實證研究的根本涵義之所在。
引言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得到了長足的發展,資本市場也完成了從無到有、從嘗試探索到深入發展的巨大轉變。目前,中國資本市場正處在一個歷史性的發展階段, 如何認識當前的資本市場, 如何保持資本市場發展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 如何在人民幣升值和流動性過剩等金融環境下大力推進資本市場發展,如何利用資本市場的平臺推進包括商業銀行在內的金融體系的結構性調整和市場化改革, 這都是我們應當關注的重要問題。而要解決好上述問題,必須對我國資本市場的發展歷程和目前制約其健康發展的因素有一個明確的認識。
一、我國資本市場制度變遷的簡單回顧
資本市場是社會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具體來說,資本市場的產生是與股份制的產生和發展相伴而生的。我國現代資本市場的建立始于20世紀80年代初期,發展至今大致經歷了一個從起步、規范到發展的過程股票,基本可歸納為以下三個階段:
(一)從1980年到1990年基本處于起步階段
我國資本市場的興起是從1981年首期國庫券的發行開始的論文開題報告。在這一階段資本市場中發行量最大的是國債。從1981年至1984年,國庫券每年發行量為40億元,到1990年底共發行10年、5年和3年期國庫券484.92億元。從1988年起,國家陸續發行了財政債券、國家建設及特種國債等,期間發行量列第二、三位的分別是金融債券和企業債券,而發行量最[1]小的是股票。我國股票發行試點始于1984年7月,到1990年底,全國共發行股票45.9億元。在整個20世紀80年代,我國資本市場基本處于起步階段,投資者意識淡薄,市場規模狹小,主要以一級市場為主,且極不規范。
(二)從1991年到2005年是中國資本市場的探索期
1.1991年到1995年的初步發展階段
流動性是證券的重要特性,面對國庫券和股票黑市交易現象的存在,政府以柜臺交易為試點進行嘗試性探索。柜臺交易市場的發展使整個社會逐漸認識到了證券投資股票,尤其是股票投資的巨大的潛在利潤,一舉扭轉了國債和股票發行的困難局面,相對降低了發行成本,促進了企業的股份制改造,并為成立全國性的證券交易所奠定了基礎。1990年12月,上海證券交易所正式成立,1991年深圳證券交易所正式營業。在國債的一級市場承購包銷發行方式的成功,標志著我國資本市場步入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從上市公司看,到1996年底,已由最初的十幾家發展到530家,投資基金已有75只,對境外投資者共發行B股85家、H股23家。從股票二級市場交易額看,1990年為18億元人民幣,而1996年已達22693億元。
2.1996年到2000年的規范化發展階段
自1995年以后,我國資本市場無論在市場規模、市場結構方面股票,還是在法制建設、投資主體構成、管理體制等方面,都呈現出新的變化,使我國資本市場發展步入了一個倡導理性投資、加強規范化建設的新階段。至1998年底,深滬兩有上市公司851家,總股本為2345.36億元,總流通股本為740.94億股,總市值為19506億元,投資者已達3700多萬戶,證券公司近百家,證券交易營業部達2400多個論文開題報告。1998年12月29日人大審議通過并于1999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對證券發行制度做了重大調整。這標志著我國資本市場逐步走上規范化、法制化的軌道。【1】
3.2001年到2005年的制度創新階段
1990年中國股票市場剛剛問世,面對種種不確定性以及要保持“公有”的特性,中國政府對股票發行上市采取了“規模控制+實質審批”模式,確保股票上市進程的平穩和有序進而弱化供給沖擊。其基本操作模式是:中央政府事先確定一個年度總規模,然后按行政分配原則在不同部門、省市進行分配。2001年4月股票,中國證監會正式取消實行了9年之久的審批制和指標制,代以“核準制+通道制”的發行模式,為加速資本市場的發展打下了基礎。在這將近15年的探索期間,我國股票市場和債券市場都有了長足的發展。
(三)從2005年5月以后中國資本市場進入快速成長期
針對股權分置下大股東與小股東之間的利益不一致問題,我國從2005年4月29日開始啟動股權分置改革,對這一存在缺陷的制度設計進行了革新。這次變革將從根本上解決長期困擾我國資本市場發展的頑癥。2005年5月以后,中國資本市場解決了制約市場發展的股權分置的制度平臺,進而為國內資本市場的市場化、國際化,為中國資本市場建立有利于上市公司長期發展的激勵機制打下了基礎。【2】
2006年股權分置改革完成之后, 由于中國資本市場不同利益主體之間利益關系的理順, 投資者預期發生了重大調整。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人民幣升值預期和國際化趨勢使中國資本市場的發展面臨更優的金融環境。中國資本市場在2006之后迎來了一個歷史上少有的快速發展期——短短2年時間, 股票市值從2005的3萬億元增長到當前的30余萬億元。更為重要的是, 隨著市場規模的擴張, 內地市場對大盤藍籌的承受能力不斷增強, 2007年全年, 新入市資金逐月走高, 中國石油、神華股份、中鐵等公司的發行凍結資金量均在2萬億元~3萬億元,這標志著目前的內地資本市場已經具備了相當強的需求論文開題報告。
二、我國資本市場目前存在的問題
發展資本市場是一項重要的戰略任務,對我國實現本世紀頭20年國民經濟翻兩番的戰略目標具有重要意義。一是有利于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更大程度地發揮資本市場優化資源配置的功能,將社會資金有效轉化為長期投資;二是有利于國有經濟的結構調整和戰略性改組,加快非國有經濟發展;三是有利于提高直接融資比例,完善金融市場結構股票,提高金融市場效率,維護金融安全。目前,我國資本市場主要存在以下兩個方面的問題:
(一)資本市場結構方面的問題
1、投資主體結構不合理
我國資本市場投資主體結構不合理,投資者現在還是以個人投資者為主,機構投資者數量相對來說較少,兩者比重相差較大。【3】個人投資者的投資行為主要是以投機為主,其投資行為取決于個人對證券產品的投資偏好,這種投資偏好的市場隨機性很強,增加了不穩定性;而機構投資者則更注重對上市公司基本面分析,選擇策略投資對象進行理性的價值投資,是穩定資本市場的重要力量。但是目前市場上養老基金、保險基金等機構投資者還比較弱小,難以適應投資機構化的需要,阻礙了這種穩定資本市場功能的發揮。
2、上市公司結構不合理
(1)上市公司的股權結構不合理。主要體現在:①國家股、法人股等過于集中,導致“一股獨大”現象;②公眾流通股的比重低,絕大部分股份不能上市流通(非流通陸續解禁后也有限售期);③流通股過于分散股票,機構投資者比重小;④上市公司的最大股東不是自然人,通常是一家控股公司。這樣,上市雖然有助于企業在市場上直接得到資金從而緩解經營困難,但長期來看對其公司治理結構的影響未必理想。同時,在國家股和法人股始終占主導地位的情況下,流通股規模較小,很容易形成機構大戶操縱市場的局面,并且由于國有股不能自由地交易和轉讓,由市場所決定的資產兼并重組就不可能發生。在股市上所進行的企業并購只是在政府部門授意下才可能發生,這就決定了我國的股市難免投機盛行。
(2)上市公司組成結構不合理。主要體現在:①國有企業比重大,非國有企業比重小;②大中型企業比重大,小企業比重小;③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多,企業整體上市公司少;④傳統產業上市公司多,高新技術產業上市公司少。例如,滬深兩市2000多家上市公司中股票,通過直接上市和買殼上市的民營企業所占比例只有16%左右;行業分布存在較大缺陷,傳統產業的上市公司數量太多,競爭性領域企業數量超過85%論文開題報告。
3、金融產品結構不合理
(1)傳統金融業務產品結構單一。在銀行業,業務集中在信貸等傳統的零售業務領域,即使在傳統的零售業務中,也缺乏為企業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務的系列產品,金融中介等批發業務嚴重不足;而國外銀行業在企業的整個發展期、成熟期,甚至二次創業中都會提供一系列的金融服務品種。在證券市場,中國股票市場相對于債券市場發展迅速,同樣存在法人股、國有股的流通問題以及A股和B股的合并問題。
(2)金融衍生工具發展滯后。衍生工具是企業規避或分散經營與投資風險的重要手段之一。1991年中國建立了期貨市場,但交易品種局限于綠豆、有色金屬等商品期貨,至今尚未推出利率、匯率、股指期貨以及期權、貨幣互換、股權互換等來規避金融風險。【4】由于缺少組合投資所必需的金融衍生品,各類投資者行為趨同,容易形成市場的單邊運行,在宏觀經濟運行和金融調控方向發生變化時可能導致風險積聚。
(3)金融手段創新不足。在金融業全球化、一體化的發展潮流中股票,各國金融業已借助電子技術的發展迅速實現金融業的電子化、網絡化,為在日趨激烈的國際競爭中提高競爭力、拓展生存與發展空間。中國銀行業和證券業已基本實現電子化,銀行、證券業務網絡化也已起步,但與國外發達水平相比還有很大差距。同時,由于體制問題,金融機構在電子化與網絡化過程中各自為戰,如各銀行的自動取款系統和結算系統獨立運行、互不兼容,增加了金融業電子化與網絡化的發展成本,也因規模不經濟和便利性不足而抑制了自身的快速發展。
(二)資本市場制度方面的問題
1、體制方面的問題
我國資本市場制度方面的問題主要是體制問題。我國資本市場由于政府和行政機構的介入,行政化色彩較濃,是“計劃”的資本市場論文開題報告。首先,資本一級市場受到行政壟斷,影響了市場融資體系的社會化和融資渠道的多樣性,地方政府為了保證地方財政收入,在選擇上市公司時很少考慮其成長性。所以股票,企業將主要精力放在“政府公關”和“包裝上市”上,而不是放在生產經營和結構調整上。很多上市公司上市前并沒有實質性改制,主要目的是“圈錢”,但沒能有效地利用圈來的錢。此外,發行市盈率也受到限制。券商不能發揮職責的原因之一就是一級市場“包賺不包賠”式的運作,投資者的利益得不到保護。
2、機制方面的問題
從某種程度上說,體制方面的問題是造成我國資本市場緩慢發展的主要原因。正是由于體制滯后,我國資本市場存在競爭機制失效、約束機制弱化和激勵機制不健全等問題。(1)競爭機制失效。在上市公司中,首先缺乏產權關系明確的市場主體,其次缺乏競爭機制形成的市場價格,導致資本市場不能形成有效的資源配置機制,行政機制在一定程度上取代了市場機制。(2)約束機制弱化。我國大部分上市公司都是有國有企業改造而來,存在著“轉軌”不轉制現象。主要表現在:一是“翻牌”。將未根本改制的原名企業改為股份有限公司并建立相應的組織機構論文開題報告。二是“圈錢”。在上市中按溢價募集資金,力保配股資格,達到圈錢的目的。上市公司中股票,國有股處于控制地位,處于“產權虛置”狀態,上市公司原主管部門以國有股代表的身份對企業進行干預,又不對后果負責;而且董事會的成員大部分來自大股東和企業內部,很難真正發揮監督的作用。(3)激勵機制不健全。發達國家上市公司的經營者實行即時薪金與長期薪酬相結合的收入形式,具有較大的激勵作用;而我國只有即時薪金的激勵辦法,上市公司股票價格的變化與公司決策經營無利益關系。因此,導致了經營者不太重視企業的長遠發展,往往為了眼前利益而犧牲長遠利益。
我國資本市場存在的種種問題,嚴重制約了它的健康發展,必須采取有效的對策與措施,促進其進一步發展,并趨于成熟和完善。從我國的實際情況出發,借鑒國外資本市場成功的經驗,針對我國資本市場存在的結構和制度方面的問題股票,大力發展機構投資者,不斷完善投資主體結構,建立金融產品創新機制,不斷完善金融產品結構,優化資源配置,不斷完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健全我國資本市場體系,豐富證券投資品種,逐步建立滿足不同類型企業融資需求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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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范研究方法是指通過強調演繹方法對會計理論進行研究,并由此形成規范會計理論。規范研究方法所強調的
是世界應該如何來運行,而不關心世界是如何運行的,它試圖判定“應當是什么,應當不是什么”。它是從一般到個別的推理,即從已有的科學結論、原理和定律出發,推知另一個新事物的本質和發展規律的演繹方法。演繹法之所以成立,是因為一般存在于個別之中,一類事物共有的屬性,其中每一個事物必須具有,所以從一般必然推知個別。演繹推理是從一般到個別,要求其前提正確,推理嚴密。只要前提是經過實證的科學事實,前提和結論之間具有可靠的邏輯關系,那么所得的結論就一定是正確有效的。規范會計理論體系就是以建立會計目標為起點,一旦目標被界定,就必須描述某些關鍵性的定義和假設。基于這些定義和假設,便可展開對會計目標實現過程的邏輯結構研究。因此,規范性會計理論主張不應受會計實務的影響去發展會計理論,強調會計理論應當高于會計實踐并指導會計實踐。規范會計理論下的會計模式都是先假定會計目標,再繼而進行邏輯推理的結果。由于目前人們對會計目標認知上的差異,根據單一目標建立起來的會計模式,在會計信息已成為公共信息的今天,其有效性正越來越受到懷疑。
實證研究方法的出發點是指以事實結果為標準,驗證與衡量理論或觀點、假說的正確性。它是指通過確認假設,以事實、實際情況,由觀察數據產生的相互關系等為對象,經過實驗而求得近似的正確性的一種方法。實證研究被引入會計領域是時代的要求,是會計學發展的必然。現代社會中,為決策服務的預測成為焦點性的問題,會計領域必須適應這種社會環境的變化,向決策部門提供有用的會計信息。20世紀六十年代末,由于對會計信息利用者提供有實用價值的信息的要求越來越強烈,尤其對有效市場假設進行的大規模實驗驗證的結果給規范會計理論帶來巨大的沖擊,因為這些經驗結果表明,規范會計賴以生存的某些假定條件實際上并不存在。在這種情況下,人們將實證經濟理論引入了會計領域,實證研究逐漸引起會計界人士的重視。具體背景是,1976年美國著名會計學家詹森在斯坦福大學主持會計講座期間,首先提出應以實證方法從事會計研究。1978年美國會計學家瓦茨和齊默爾曼合作發表了“關于決定會計準則的實證理論”一文;1979年兩人又合作發表了“會計理論的供給與需求”一文,這是最早關于實證會計研究的論文。此后,這一理論逐漸系統化。1986年瓦茨和齊默爾曼出版了《實證會計理論》一書,提出了這一理論的基本框架,并把它提高到一個嶄新的水平。兩位教授所在的羅徹斯特大學也因此脫穎而出,實證會計研究碩果累累,因而人們將實證會計學派稱之為“羅徹斯特學派”。
二、會計研究方法的爭論
會計研究方法是指會計人員探討會計工作規律和會計歷史發展規律的手段、方式、程序和措施的總稱。多年來,會計界對于規范會計研究方法和實證會計研究方法的爭論一直未停止過。規范會計研究方法的支持者認為,實證會計研究方法只注重細枝末節的問題,得出的結論往往是人們已經熟知的既定事實,因而對整個會計理論并無貢獻。還有學者對實證會計研究方法的假設、客觀性、數學變量間的簡單線性化及其經濟理論基礎提出了質疑;而實證會計研究方法的支持者則認為規范會計研究方法不科學,忽視對已有會計理論的檢驗,因而其形成的整個會計理論框架仍擺脫不了“空中樓閣”的尷尬。
顯然,人們爭論的焦點在于兩種不同會計研究方法的局限性。規范會計研究方法的局限性在于:①忽略了對作為演繹邏輯推理起點的假設或前提的判別和檢驗;②忽視了會計信息具有一定的經濟后果,不重視會計主體的行為因素,僅將會計環境中的不同利益集團簡化為一個總體來看待;③分析得到的結果往往由于缺乏經驗支持而僅代表了“閉門造車”式的個人觀點和論斷。而實證會計研究方法的局限性表現在:①力圖用有限的事實和現象去證明普遍命題,因而其研究結果不可避免地只具有偶然性;②強調模型化和定量化,而忽視了某些自認為是次要的因素,結果導致研究對象過于簡化和研究的系統性偏差;③在進行會計理論研究的過程中完全排除價值判斷,不盡合理;④實證會計研究方法和規范會計研究方法相比往往具有時間上的滯后性。
三、我國會計研究方法回顧
(一)我國會計研究方法回顧。與西方會計界相比,我國會計理論研究起步較晚。以后,會計理論研究的氣氛開始活躍,突出地表現為對會計基本理論中會計本質、會計職能、會計對象、會計目標等問題的研究,會計研究方法問題也隨之引起會計學界的注意。一些學者按照認識論的觀點,提出要更新和發展傳統的會計研究方法,并主張運用辯證邏輯和系統的方法來研究會計理論,但這一時期專門研究會計研究方法的論文并不多。
20世紀九十年代初期,關于會計研究方法的研究引起會計學界的普遍關注,在有關刊物上陸續發表了有關會計研究方法的文章。《會計研究》在1991年第6期就曾發表過徐興恩的“論會計研究的方法”一文,以后又有陸續發表,1997年還專門發表了一系列介紹實證研究方法的論文。這些論文除了介紹會計研究方法外,對我國會計研究方法的取舍也進行了分析。一些作者認為,規范研究落后了,我國會計研究應當迅速借鑒西方會計理論界的做法,加強實證研究。
會計研究方法的運用與會計研究方法研究的進程相適應。八十年代初期開始,楊時展教授運用控制論研究會計的本質,提出了會計控制的觀點;孫寶厚博士運用系統論研究會計的本質,完成了其博士論文《會計系統論》;裘宗舜教授運用信息論會計的本質,出版了《會計信息論》一書。由此可見,1988年以前我國會計理論研究基本上采用傳統的規范研究方法。1988年裘宗舜、王平在《會計改革若干問題――一張有意義的社會問卷調查表》中第一次引入實證研究方法,直到1996年會計研究運用實證研究的文章還很少。這些文章在方法運用與樣本選擇分析離“真正意義上”的實證研究還有一定差距。1996年沈藝峰的《會計信息披露和我國股票市場半強式有效性實證分析》開始了我國會計界“真正意義上”的實證研究。統計表明,1996年《會計研究》共發表實證研究類論文3篇,占全年論文的2%;1997年共發表實證研究類論文14篇,占全年論文總數的9%;1998年共發表實證研究類文章13篇,占全年論文總數的10%;1999年共發表實證研究類文章8篇,占全年論文總數的7%。其他會計雜志發表實證研究文章更為少見。《經濟研究》發表的有關會計方面的實證研究類論文數量也不多。規范研究仍占主導地位。
(二)我國會計研究方法現實分析。我國會計研究方法與西方會計界存在較大差異,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以下方面:
1、哲學基礎和思維方式不同。西方會計研究方法較多地受實用主義影響,信仰存在就是合理,有用的就是真理;而我國會計研究方法的哲學基礎是的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遵循的認識論。西方會計界受實用主義影響,早期更注重應用理論的研究;而我國強調理論來源于實踐,高于實踐,更注重基礎理論的研究,習慣從會計本質、會計職能、會計對象、會計目標等基本概念及基本問題開始起步。
2、會計研究外在環境與西方會計界存在較大差異。自1990年12月17日飛樂股份等8家公司股票在上海證券交易所首次上市以來,我國資本市場的建立只有10年的時間,上市交易公司至今也只有1000多家。特別是有關資本市場的法規建設正在逐步完善,許多法規本身還處于不斷變化的過程中。資本市場中包裝上市、會計作假等案件時有發生,相當一部分投資者缺乏理性,市場融資功能不足,缺乏足夠的資源配置引導能力,等等。這就使以資本市場為內容的會計理論研究缺乏良好的外在經濟環境和法律環境。所以,盡管近年來以資本市場為主要研究對象的實證研究成果逐年有所增加,但關于資本市場的數據庫還沒有形成一個較為權威的版本,許多研究者在進行研究時只能自行收集。在這種情況下開展“實證研究”,一方面研究者須花費大量時間用于資料收集工作;另一方面由于資本市場中存在著會計信息失真等問題,也難以保證研究資料,特別是數據本身的準確性,進而影響研究結論的驗證質量。
3、我國在會計研究方法的研究時間上遠遠短于西方會計界。一國會計的發展歸根結底取決于該國的經濟發展水平。從美國政府在法律上承認持股公司的組織形式算起,美國資本市場的發展已有百余年的歷史。英國證券交易市場形成于17世紀末,即使從1802年英國政府正式批準倫敦證券交易所開始,英國資本市場發展也已近兩百年。相應地,西方國家進行實證會計研究已有近30年時間而我國在這方面工作起步的時間還相當短。從這一方面分析,我國會計研究方法處于規范會計研究方法占主導地位的狀況是與現階段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
四、現階段我國會計研究方法選擇
正確理解與選擇會計研究方法,應注意以下三個方面:
(一)研究方法的選擇并不是非此即彼的選擇,而是指在特定時期進行特定問題研究時,也即在理論發展的特定階段時,應當選擇以哪一種為主的研究方法。當前在我國資本市場尚不是很發達的時候,我國證券市場的政策性效應十分明顯,非會計信息對市場影響較大,同時監督機制不完善,影響會計信息的可信度,因而以數理統計為主的研究就會少一些。
(二)正確認識各種研究方法的適用范圍。各種方法都有優缺點,都帶有某些方面的局限性。研究方法只有能否解決問題之分,無優劣之分,哪怕是最簡單的方法也有其特定的適用場合。但是,在選擇適當的方法時,應先確定會計研究的對象。如為了驗證股價是否因為會計信息公布而波動,就宜采用數理統計模型,收集資本市場數據進行驗證,而無法單純用歸納和演繹推理得出結論。
1.維護資本市場的效率資本市場(本文主要是指證券資本市場)是對資本資源進行再配置的場所,進而對社會資源進行再配置,這是資本市場的一個基本功能。資本市場的資本配置有著巨大的經濟后果,根本原因在于資本資源的再配置引致了其它社會經濟資源(主要是生產資料和勞動力)的再配置,不同的資源配置則意味著不同的經濟效率。總之,資本市場與整個國民經濟是息息相關,休戚與共,當資本市場有效率時,就會優化社會資源的配置,促進社會經濟的良好發展;當資本市場是無效率或低效率時,則反之。問題是,怎樣保持資本市場的效率?當資本市場的主體——上市公司是以假騙市、“假行其道”時,我們又怎能奢望資本市場有效率?當公司做假,而進行經濟鑒證的獨立審計卻又是“見利忘義”、“同流合污”時,我們又怎能奢望資本市場有效率?很顯然,進行資本市場合理的監管是減少“假”出現的良好手段。通過資本市場的監管,以維護市場的公開、公平和公正,維護資本市場應有的秩序,從而為提高資本市場的效率改善市場環境。
資本市場監管者維護資本市場效率或曰維護市場的“三公”原則重要的一方面是通過“打假”和懲戒違規者來實現的。親歷恭為地查處和以獨立審計報告為線索是進行“打假”的兩大方面。要維護資本市場的效率,還在于將違規者繩之以法,以警當世和后世,通過足夠的懲戒來提高違規者和潛在違規者的違規成本。顯然這主要地是依賴于資本市場監管者。
2.保護(中小)投資者保護中小投資者其實也可以體現在維護資本市場的“三公”原則之中,本文單獨加以討論,是在于當資本市場出現“假得以行其道”的時候,更容易受到利益侵害的便是中小投資者。在中國目前的資本市場環境下,不乏眾多的“執著的”“尋租者”,所以完全地將資本市場運行交諸市場自身時,“陽光交易”的市場里可能會有太多的“黑暗”。譬如,中國之所以一開始沒有實行上市“注冊制”,重要的一個原因便是中國的獨立審計實際上還不夠“獨立”(客觀、公正),還不足以勝任對資本市場的經濟監督責任,而中國的(中小)投資者卻又不夠成熟,難以保護自己,實行“審查制”和“核準制”的本意便是為了控制上市公司的質量,防止出現公司舞弊而事務所又同流合污以侵害投資者的行為。
二、我們對獨立審計賦予了什么作用?
獨立審計的基本功能是對公司的財務報告進行鑒證。獨立審計的作用可以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第一,鑒證審計對資本市場主體進行了過濾,提高了市場主體質量。驗資審計和證券市場上市前審計對市場主體的“準入資格”進行了審查,防止了會導致市場秩序混亂的不合格主體進入市場,有利于市場經濟和資本市場的穩定發展。第二,鑒證審計對市場主體的信息進行了過濾,提高了信息可靠程度,即經濟鑒證作用。審計后的信息為社會投資者進行投資選擇提供了決策依據,有利于維護投資者利益。同時,投資者的決策選擇會影響資本的流向,從而對資本市場中的資本進行了再配置,進一步導致了社會資源的再配置,優化了社會經濟資源,維護了市場經濟秩序。第三,CPA的鑒證尤其是財務報告鑒證有利于監管部門進行市場監管。這主要表現在CPA的鑒證意見為政府監管機構提供了監管線索。以我國目前的年報審計為例,政府監管部門對相當部分上市公司的違規行為的懲罰,就是監管機構參考了CPA審計出具的非無保留意見,從而進一步挖掘出了上市公司的違法違規行為,并做出了相應處罰。這顯然有利于規范市場主體行為和整頓資本市場秩序。
三、獨立審計·資本市場監管與會計信息失真
公司管理當局(經理)是否違規,進行制度違犯和對委托人的違約,即是否進行會計造假,我們可以用一個約束函數模型加以總結:N=F(p,c,e)。N代表經理的制度違犯與違約數量,p代表經理在制度違犯和違約后被發現的可能性,c代表被發現后的懲罰或經理人付出的“成本”(制度違犯成本和違約成本,姑且統稱為違規成本),e代表剩余項。很顯然,N主要取決于p和c,并且N是p和c的凹函數,即p越大、c越大,則N會越小。p的取值主要由獨立審計來實現(當然還可以有其它方式實現,如監管部門的獨立查處),c的取值在于資本市場的監管者確立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制度違犯和違約懲處力度。總之,獨立審計和資本市場監管的恰當配合,為公司管理當局施加了一個強有力的外在約束,減少了公司管理當局進行會計信息粉飾的可能性。
下面我們來進一步來討論一下獨立審計和資本市場監管問題。
1.獨立審計
當獨立審計在鑒證方面,表現得獨立(客觀、公正)時,那么獨立審計便為公司的投資者提供了一個良好的監督經理的“武器”,投資者根據鑒證后的財務報告進行經濟決策(如,是否更換經理、是否采用“用腳投票”),并且還考慮是否對經理的欺騙與欺詐行為進行訴訟懲罰,因此經理礙于獨立審計的“經濟警察”作用,將考慮對自己的行為是否進行約束,是“偷懶與欺騙”,還是“努力與誠實”。
對于獨立審計而言,它是決定p的主要因素,這取決于會計師事務所是否有著良好的執業質量。事務所的執業質量取決于事務所的執業能力和執業的獨立性,而目前上市公司會計信息粉飾問題之所以未能發現,并不是因為會計師事務所的執業能力太差了,往往是它的獨立性太弱了,這表現在事務所的鑒證業務方面不能夠獨立、客觀、公正地進行會計報表審計。紅光事件、百文黑幕又說明了什么?以鄭百文為例,正如有人說:“……它是上市造假,績優也是造假,‘國企改革的一面旗幟’也是蒙來的……明明是一堆‘垃圾’……”,可還是“過五關,斬六將”,在股市逍遙恁長時間;當危機爆發,黑幕掀開,卻也遲遲得不到應有的處罰。上市公司以造假居然可以混入資本市場,并可在資本市場混跡多年,不僅是導致資本市場的無效率、低效率,而且更是讓人對資本市場的“經濟警察”——注冊會計師又還有多少信心?不合格的公司得以混入和混跡于資本市場,除了公司、地方政府和監管者的原因外,注冊會計師是不是關鍵的原因所在?——為了“利”而放棄了職業道德操守,為了“利”而違背了“經濟警察”獨立、客觀、公正的經濟鑒證責任。
要提高審計質量,關鍵在于提高注冊會計師的獨立性,那么怎樣增強事務所的獨立性?我們認為,可以從三個方面加以著手:職業道德操守、事務所的規模化和違規成本。
(1)職業道德操守職業道德操守是注冊會計師的一種內在道德素質修為,當在資本市場里進行執業的注冊會計師有著良好的職業道德操守時,顯然能夠增加獨立審計的獨立性,但由于影響注冊會計師的職業道德操守塑造的因素太多,主觀性太強,本文在此不做過多討論。
(2)事務所的規模化事務所的規模化可以大大增強事務所的執業獨立性我們知道,不同的審計意見帶給客戶管理當局的壓力是不一樣的,一般(有問題的)客戶管理當局并不喜歡事務所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來出具非標準無保留意見,管理當局為了他們自己的利益往往要求事務所出具他們所希望的審計意見,若事務所不愿配合,便動輒以更換事務所相要挾——即“購買”審計意見,事務所這時便會遇到巨大的來自于客戶管理當局的壓力:是堅持公正和獨立?還是為了不喪失“準租金”而順從管理當局?事務所面臨著兩難選擇。當事務所實現一定的規模化以后,事務所便會有更大的動機——為了維持自己的聲譽而堅持獨立和公正。因為當事務所是規模化經營的時候,一方面不配合某一個審計委托人而產生的租金損失將不足以對事務所構成威脅;另外一方面,順從管理當局反而會因小失大,聲譽的受損會使事務所得不償失。
(3)事務所(注冊會計師)違規成本事務所(注冊會計師)也有自身的效用函數,進行違規的成本與效用權衡。我們可以認為事務所的違規成本來自于兩個方面:其一是資本市場。首先“時間(或許)能夠解決一切”,當初的違規最后可能會得以發現和公開,如瓊民源事件、紅光事件等其中黑幕的最終揭開將做假的事務所也暴露了出來。資本市場對違規的事務所將缺乏信任,而且資本市場和會計市場的優勝劣汰也會對違規事務所進行懲罰,如導致事務所的客戶喪失、受害投資者的訴訟。其二是監管者對事務所的懲罰。資本市場的監管者對違規事務所給予足夠的懲罰,形成懲戒效應,使事務所不再(不可)輕易“犯規”、不可能再“犯規”。在此,我們有必要引用一個博弈論的經典模型——“小偷與守衛”來說明一下對違規事務所的懲罰可以得到的良好經濟效果。我們可以把作弊的公司比做“小偷”,而將執行獨立審計的事務所比做“守衛”。從“小偷與守衛”的博弈模型中,我們得到了如下其啟示:加重對守衛的懲罰在短期中的效果是使守衛真正盡職,而在長期中則起到了抑制盜竊(本處可理解為公司做假)的作用。由此看來,是否給予事務所(注冊會計師)的合理的足夠的懲罰對防止會計信息失真有著積極的影響。
2.資本市場的監管者
資本市場的監管者對經理和事務所的違規與否有著巨大的影響。首先,經理是否進行會計信息粉飾還在于實施這種行為是否會受到資本市場監管力量的懲罰,這積極地影響到經理的違規成本。公司管理當局進行會計信息粉飾實際上是對會計制度的一種違犯,是對委托人的一種違約。為了減少經理人的制度違犯與違約,對其約束的另外一個組成部分在于要對其進行強制性監管,若經理人進行制度違犯與違約便對其給予應有的懲罰,使制度違犯者和違約者得不償失。很顯然,讓經理人提高制度違犯成本和違約成本,才能有效地防止經理存在僥幸的心理去進行制度違犯和違約。其次,資本市場監管者對事務所實施的懲罰積極地影響到獨立審計的獨立性,并進而影響到公司管理當局的造假行為(會計信息的失真)。
顯然,資本市場的監管者要發揮它的積極作用,關鍵在于公正嚴明地執行監管責任。如果上市公司和事務所(注冊會計師)的違法違規操作得不到應有的懲罰,又讓人對資本市場監管者的“天下為公”有多少信心?
四、結語
影響上市公司會計信息失真的因素雖然可能很多,但總可以歸類于企業內部原因(如產權因素、經理報酬契約因素等)和企業外部原因(除獨立審計、資本市場監管外,還有資本市場自身的約束作用、會計制度的優化等),但就企業外部因素而言,獨立審計和資本市場監管不能不說是兩個非常關鍵而且有相互聯系的因素。由于資本時市場建設的近10年來的成果還只能算是“袖珍型資本市場”或“一般資本市場”,在諸多影響會計信息失真的因素中,除獨立審計與資本市場的監管外,其它大多數因素要發揮積極的作用,都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資本市場的進一步發展和完善。隨著我市場經濟和資本市場的深入發展,根據資本市場的發展規律,我國資本市場也必定向“規模資本市場”邁進,而且我國目前已經開始處于向“規模化資本市場”的過渡時期。但是在我國資本市場過渡為規模資本市場之前,更注重外部監督,看來是比較合理的。因為,獨立審計和資本市場的監管發揮作用是最直接的和最明顯的。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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