緒論:寫作既是個人情感的抒發,也是對學術真理的探索,歡迎閱讀由發表云整理的11篇街道依法行政工作計劃范文,希望它們能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啟發。
一、加強組織領導工作
街道黨工委、辦事處高度重視對依法行政工作的領導,始終把依法行政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年初,街道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根據《__街道辦事處關于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實施方案》,及時制定了《20__年依法行政工作計劃》,召開大會進行部署,并將依法行政工作列入了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一年來,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充分發揮領導和監督作用,堅持定期召開領導小組會議,研究推進依法行政工作;堅持半年召開一次依法行政責任部門情況匯報會,聽取工作進展情況,指導部署下步工作;堅持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報告制度,按要求對街道依法行政工作進行總結,并上報縣領導小組辦公室;按時完成了縣年度工作任務分解專項工作和相關信息報送。正真做到了依法行政的工作任務、責任部門和責任人“三落實”。
二、落實依法決策工作
20__年,街道辦事處認真履行法定職責,在依法決策工作上,認真執行《__街道辦事處主任辦公會議事規則》,建立了公眾參與、專家論證和辦事處決定相結合的行政決策機制,進一步完善了辦事處內部決策程序。結合推進政務公開工作,健全了決策公開制度、公眾查閱制度、行政決策跟蹤評估制度、決策責任追究制度,落實了重大決策集體討論制度,按照“誰決策、誰負責”的原則,落實了《密云縣政府決策責任追究規定》,實現了行政決策權按法律規定的職責行使,決策權和決策責任相統一。
三、完善制度建設工作
圍繞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進一步完善了街道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清理、備案、公布等制度,街道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制定及備案符合《密云縣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及備案監督辦法》規定。建立了街道規范性文件實施效果評估制度,并嚴格執行。
四、做好行政復議、應訴工作
街道積極配合復議機關工作,全年沒有復議案件。
五、強化行政執法工作
一是強化行政執法責任制。街道行政執法目前只涉及計劃生育辦征收社會撫育費工作,其他部門沒有行政執法權。20__年,街道進一步完善了計劃生育行政執法責任制,推行和完善了行政執法的評議考核制、責任追究制,在縣人口計生委授權范圍內,認真履行職責,對9例違法生育當事人依法征收了社會撫育費,征收率100%。
二是健全執法程序,規范執法行為。街道計生辦嚴格按行政處罰程序辦事,行為合法、適當、規范,沒有出現不文明執法和違法行為。
六、推進政務公開工作
街道成立了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及具體工作機構,制定了年度政務公開工作實施意見,建立并落實了街道辦事處信息公開制度、公眾查閱制度,建立健全了政務公開責任制度、公開審查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公示制度。為推進政務公開,使工作落實到位,街道還制定了《政務公開考核辦法》,建立并落實了政務公開責任追究、監督員評議、投訴舉報和工作檢查制度。20__年,通過街道政務公開網站、《街道工作動態》、宣傳冊等多種形式,及時按信息公開的標準和程序,將規定的政務公開六類內容向社會進行了公開。
七、抓好執法隊伍建設工作
堅持領導干部學法制度,建立了執法科室和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的學習和培訓制度,嚴格實行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定期開展了法律知識培訓和法制宣傳活動。辦事處利用周五機關工作人員學習日,加強了法律、法規和依法行政相關文件的學習。按照法制宣傳規劃和年度計劃,在大劇院廣場、沙河早市、法制公園等處組織舉辦了8場較大規模的宣傳活動,發放各類宣傳材料36000余份,共有10萬余人次接收了教育,提高了全社會的法制意識,促進了街道維穩工作開展。
八、加強監督考核工作
(一)思想,組織
我街依法行政工作以和“”思想為,科學發展觀,《市依法行政考核辦法》。《區去年依法行政工作計劃》,充實了街依法行政工作,了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工作和措施。依法行政責任情況匯報會,工作進展情況,和部署下步工作,細化責任,將依法行政工作到責任科室和責任人員,了健全的依法行政工作組織網絡。
(二)強化培訓宣傳,依法行政能力
街將干部學法用法依法行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帶頭學法。黨支部會、學習例會等,學習新頒布的《共和國保守秘密法》、《市城市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學習《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等一系列文件。全街干部學法用法,了依法行政、依法辦事意識,能自覺運用法律手段解決矛盾和問題。
普法宣傳工作。法律進社區、進學校、進家庭活動。法律實施紀念日、法治宣傳月組織了多樣的普法宣傳活動。還實施《市城市管理規定》的契機,編印了宣傳資料發放到各社區,系列活動了居民法制觀念,了居民防范意識。
(三)公共服務體系改革,簡化行政審批程序。
在區直接與幫助下,街籌劃建設了區首個“市民社會事務服務中心”。該中心將與切身利益的社會救助、城鎮低保、計劃生育、養老保險、志愿者管理等的都納入服務范圍,“一門式”服務,“一口式”辦理。服務的轉變了辦事,了百姓,還了行政的透明度。
(四)爭議調處機制,防范化解社會矛盾
為營造穩定的社會環境,我街矛盾糾紛化解的五項制度,每月例會制度,向社區下達交辦的任務,上報排查化解工作情況,強化排解工作制度的建設。重大節假日及敏感日前期,有性地布置排查內容,制定《穩定工作防控方案》,值班制度及零報告制度,按時按要求上報情況,社會穩定。,,解決舉報反映的問題。“小事不出社區、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的要求,對矛盾和糾紛包抓制度,并依據“誰主管、誰”,把調處工作責任到和責任人。今年,解決矛盾糾紛??件,案件??件,調解在解決社會矛盾中的作用,密切了干群關系,了社會穩定。
(五)政務信息公開工作,權力的“陽光運行”。
為轉變職能,工作,改進工作作風,街嘗試“科學的政民信息機制”,以政務門戶網站為載體,上傳機關政策、社區黨建、社區精神文明建設的最新,關注國情、區情,街情;網上信箱、公布舉報電話等,傾聽百姓建議,社情民意。舉措了的社會反響,的歡迎。
(六)行政監督制度,對行政的監督。
機關內部監督制約機制,將依法行政情況考核機關工作人員業績的依據,獎懲制度。強化社會監督,行政執法的來信來訪,依法保護公民、法人和組織對行政實施監督的權利,鼓勵公民、法人和組織對和不當的申訴、檢舉,受理機制。區依法行政工作的檢查工作,并按要求上報情況。
(一)思想,組織
我街依法行政工作以和“”思想為,科學發展觀,《市依法行政考核辦法》。《區去年依法行政工作計劃》,充實了街依法行政工作,了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工作和措施。依法行政責任情況匯報會,工作進展情況,和部署下步工作,細化責任,將依法行政工作到責任科室和責任人員,了健全的依法行政工作組織網絡。
(二)強化培訓宣傳,依法行政能力
街將干部學法用法依法行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帶頭學法。黨支部會、學習例會等,學習新頒布的《共和國保守秘密法》、《市城市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學習《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等一系列文件。全街干部學法用法,了依法行政、依法辦事意識,能自覺運用法律手段解決矛盾和問題。
普法宣傳工作。法律進社區、進學校、進家庭活動。法律實施紀念日、法治宣傳月組織了多樣的普法宣傳活動。還實施《市城市管理規定》的契機,編印了宣傳資料發放到各社區,系列活動了居民法制觀念,了居民防范意識。
(三)公共服務體系改革,簡化行政審批程序。
在區直接與幫助下,街籌劃建設了區首個“市民社會事務服務中心”。該中心將與切身利益的社會救助、城鎮低保、計劃生育、養老保險、志愿者管理等的都納入服務范圍,“一門式”服務,“一口式”辦理。服務的轉變了辦事,了百姓,還了行政的透明度。
(四)爭議調處機制,防范化解社會矛盾
為營造穩定的社會環境,我街矛盾糾紛化解的五項制度,每月例會制度,向社區下達交辦的任務,上報排查化解工作情況,強化排解工作制度的建設。重大節假日及敏感日前期,有性地布置排查內容,制定《穩定工作防控方案》,值班制度及零報告制度,按時按要求上報情況,社會穩定。,,解決舉報反映的問題。“小事不出社區、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的要求,對矛盾和糾紛包抓制度,并依據“誰主管、誰”,把調處工作責任到和責任人。今年,解決矛盾糾紛??件,案件??件,調解在解決社會矛盾中的作用,密切了干群關系,了社會穩定。
(五)政務信息公開工作,權力的“陽光運行”。
為轉變職能,工作,改進工作作風,街嘗試“科學的政民信息機制”,以政務門戶網站為載體,上傳機關政策、社區黨建、社區精神文明建設的最新,關注國情、區情,街情;網上信箱、公布舉報電話等,傾聽百姓建議,社情民意。舉措了的社會反響,的歡迎。
(六)行政監督制度,對行政的監督。
機關內部監督制約機制,將依法行政情況考核機關工作人員業績的依據,獎懲制度。強化社會監督,行政執法的來信來訪,依法保護公民、法人和組織對行政實施監督的權利,鼓勵公民、法人和組織對和不當的申訴、檢舉,受理機制。區依法行政工作的檢查工作,并按要求上報情況。
二、問題
我街依法行政工作了成績,但仍然之處,主要體現:
(一)依法行政性的宣傳有待。
依法行政報告的主體為各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區政府各部門。
第二條依法行政報告的內容:
(一)推進依法行政進展情況,包括主要措施和主要成效。
1.建立健全科學民主決策機制情況;
2.提高制度建設質量情況;
3.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情況;
4.防范、化解社會矛盾機制建立情況;
5.理順行政執法體制,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情況;
6.完善行政監督制度和機制,強化對行政行為的監督情況;
7.提高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的觀念和能力情況;
8.完善措施,切實全面推進依法行政情況。
(二)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第三條依法行政報告的形式:以書面形式報告。
第四條依法行政報告的報送時間及報送單位:
各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區政府各部門,要認真按照《決定》、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市縣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決定(陜政發〔〕63號)和市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決定的實施意見(市政發〔〕25號文要求,結合本轄區、本部門實際,于每年2月底前將本轄區、本部門上年度推進依法行政的情況報送區政府法制機構。區政府法制機構匯總整理后,報區政府主要領導審定,由區政府法制機構按規定將我區推進依法行政的情況向市政府報告。
第五條依法行政報告的要求:
(一)根據《綱要》和《決定》的要求,各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區政府各部門的行政首長是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當切實加強對本地、本部門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領導,督促落實年度推進依法行政工作計劃,督促落實推進依法行政工作情況報告制度,確保《綱要》和《決定》得到全面正確執行。
1、制定計劃,明確責任。按照市統計局的要求,結合工作實際,于2013年初制定和下發了《區統計局2013年統計法制工作要點》,把今年全局要開展的工作和責任分工進行了精心安排和部署,為全年工作的開展奠定了基礎。
2、制定目標管理責任狀,確保行政執法目標的圓滿完成。我局每年均根據與區政府簽訂的目標,制定《區統計局二0一三年行政執法責任狀》,將依法行政工作責任目標分解到各崗位,使大家在依法行政工作有一個明確的責任,并作為年終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保障了行政執法目標的圓滿完成。
二、繼續加強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進一步增強全社會的統計法制意識。
首先是加強對自身隊伍的宣傳,強化執法主體的法制意識。一是利用主要數據質量大檢查的契機,組織機關全體人員系統學習新《統計法》和《統計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通過學法,機關干部執法意識和水平得到進一步提高。二是從社會公眾教育著手,創造依法統計的良好氛圍。積極開展多方位、多層次的宣傳活動。三是以宣傳啟動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為契機,豐富統計法律法規宣傳內容與形式,擴大效果。我局將統計法律宣傳手冊發放到廣大統計人員手中,督促廣大統計人員學法、熟法、守法,依法統計,寓法于工作之中,收到很好的實效。
三、加強法制基礎工作建設,不斷規范統計工作環境
1.扎實推進街道級統計基礎工作規范化建設。今年以來,在深化街道統計基礎工作規范化建設的基礎上,按照市統計局關于整體推進街道級統計基礎工作規范化建設的要求,組織全區14個街道按照規范化建設的標準查缺補漏,圓滿通過市級驗收,并好中選優,推薦2個街道參加省級示范街道驗收。
2.開展統計從業資格考試培訓和繼續教育培訓工作。為切實加強統計隊伍建設,增強基層統計人員依法統計意識,今年6月份,按照(徐泉統[2013]18號)文件精神,區各級統計部門積極行動,認真籌劃,精心組織統計從業資格考試報名工作。
四、堅持以法治統,落實依法行政
根據國務院頒發的《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和區政府關于《貫徹落實〈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的實施意見》要求,街道辦事處以“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為基本準則,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并結合我街道實際制定《街道依法行政第二個五年規劃》對工作進行了全面規劃部署,為了更好的貫徹落實《綱要》和《五年計劃》,積極推進依法行政,主要做了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一)開展創建依法行政示范點活動。街道范圍內確定以社區、作為依法行政示范點,開展了“提高自身保護能力,預防非法侵害”為主題的法制活動,針對轄區小區突出問題,開展了法制講座活動,加強工作指導,把積極推進依法行政列為重要議事日程。此次示范點活動印發了千余份有關資料給轄區居民,提高了居民法制觀念,增加了居民防范意識,有效遏制了發案勢頭。
(二)健全領導干部學法制度。街道將領導干部和公職人員的學法用法作為依法行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強以領導干部為重點的學法制度落實,有效調動領導干部學法用法的積極性,全面推定依法行政活動深入開展,使大家不斷解放思想,轉變觀念,加強對依法行政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提高工作的主動性和創造性,加強領導干部及機關工作人員的法律知識培訓工作。年對街道機關干部、各村、社區干部及入黨積極分子進行法制培訓,組織學習《行政復議法》等,能更好的在工作中健全行政執法與行政審判溝通機制。
(三)年為了推動《綱要》的貫徹實施,街辦制定了《街道貫徹<綱要〉宣傳安排意見》,積極利用墻報、專欄、例會、廣播、標語、宣傳車、禁毒等宣傳月等多種形式及通過綜治、、法制、計生、國土等多種渠道大力宣傳《綱要》和《五年計劃》,制作宣傳單500張,村、社區辦8期《依法行政》專欄,張貼宣傳語50幅,將《街道關于貫徹落實<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的安排意見》下發到各村、社區。積極引導村民、市民及企事業單位依法維護自身權益,積極營造與建設法治政府相適應的良好氛圍。
(四)街道成立了以黨工委書記向光富為組長,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辦事處副主任為副組長,派出所、司法所、機關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普法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和協調普法工作。普法工作經費實行實包實銷制,加強法制宣傳教育陣地建設,并在今年組織干部和黨員開展2次法制教育。深入開展建設法治政府為主題的宣傳教育,認真扎實地開展法制宣傳與法制培訓教育相結合,把法制培訓延伸到村、社區。在“五五”普法宣傳月活動期間,街道辦宣傳小分隊組織街道治保巡邏隊全體成員,各村、社區治保主任及法制宣傳員進行專題培訓。同時在各村、社區大力宣傳《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開展了文明村、社區安全文明戶,遵紀守法戶活動。街道以多種形式開展的這些法制宣傳教育為促進自覺學法用法守法社會氛圍創造了基礎。
二、深入推進政府職能轉變,依法行政
為推進街道法制政策和規范化服務型政府建設,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結合科學發展觀學習活動、領導干部大走訪活動和“強作風、保增長活動”,大力加強制度建設。為了更好貫徹落實《綱要》和《五年計劃》,積極推進依法行政。一是完善制度,增強服務意識,改善投資軟環境,樹立對外招商良好形象。街道根據自身工作實際,積極落實各種規章制度41個,新增了《規范化服務細則》、《街道告知服務制度》、《街道首問責任制度》、《街道承諾兌現制度》等,將匯編成冊,逐條學習;二是跟蹤重點建設項目和重點企業,搞好協調服務;三是本著熱情、耐心、周到的態度,對每一個來電、來訪,網上留言都心平氣和地做好解釋、協調、疏導工作。對反映的問題,根據輕重緩急和有關政策進行分類處理。能及時處理的,做到矛盾不上交,事關緊要的問題及時匯報,在領導的指導下協調解決,力求讓群眾滿意,讓領導放心。一年來,我街道對行政服務事項進行全面清理,規范街道行政服務事項39項,為街道的社會穩定、經濟建設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三、建立行政執法爭議調解機制,依法行政,維護了社會穩定
街道辦黨工委、辦事處貫徹落實國務院《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高度重視人民調解工作,切實加強對人民調解工作的領導和支持。黨工委、辦事處把人民調解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探索人民調解工作制度、體制和機制的創新,加強街辦人民調解委員會建設,并領導和指導村、社區、駐區企業調解委員會的建設,狠抓人民調解工作任務的落實,深入群眾,掌握新情況,解決新問題,加大力度對新時期人民調解工作地位、作用的宣傳,對工作突出的村、社區、調解工作者給予表彰和鼓勵。近年來,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大,街辦涉及招商引資建設項目引起的拆遷糾紛特別多,而且調解處理時特別棘手,“人民調解在行動”活動期間也是此類矛盾糾紛比較突出的時期,針對這個嚴峻社會問題,黨工委、辦事處作為工作重點,召開了幾次專題會議進行研究討論和部署,堅持便民利民原則,進一步暢通行政復議渠道,改進行政復議審理方式,積極運用調查、聽證、和解等手段辦案,不斷提高行政復議水平。同時認真做好行政應訴工作,健全行政執法與行政審判溝通機制,推進聯系溝通工作的規范化和制度化。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事態擴大,防止了幾次大規模的群眾集體上訪。為轄區的穩定和創綜治模范街道作出了積極貢獻。
(三)深化行政執法責任制。做好行政執法依據目錄的梳理工作,調整辦事處行政執法責任制實施方案。
(四)抓好行政許可項目的清理工作,建立健全行政許可配套制度和工作機制。實行“一個窗口對外審批”、“一個領導分管”的行政許可工作體制。
(五)根據溫嶺市全面推進依法行政暨政務公開工作考核辦法,分解責任、明確責任,建立制度,落實到位。
(六)建立健全有關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強制、行政收費、行政確認、行政登記、行政裁決等行政執法案卷的評查制度,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有關檢查記錄、證據材料和執法文書進行立卷歸檔。
(七)建立健全行政機關法定代表人出庭應訴制度,接受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訴訟的規定對行政機關實施的監督,積極履行生效的行政裁判。
(八)自覺接受人大工委的法律監督和政協工委的民主監督,完善行政執法機制。
(九)加快電子政務建設,推進政府信息工程的建設和信用推進網上政務公開。
(十)加強日常監督,開展定期不定期行政執法監督,對行政處罰法、行政許可法的貫徹實施情況進行檢查,進一步規范行政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
(十一)完善各種預警和應急機制,提高政府對突發事件和風險能力,妥善處理各種突發事件,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
(十二)完善工作制度。認真貫徹《*省事項終結辦法》(浙政發[20*]46號)和《*省聽證暫行辦法》(浙政發[20*]47號)文件精神,切實維護好的秩序。
(十三)完善人民調解相關制度,加強人民調解組織建設,健全人民調解的組織網絡,提高人民調解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水平。強化人民調解組織民間糾紛和矛盾排查調處功能,妥善把民事糾紛化解在基層。
(十四)制訂依法行政法律知識的學習和培訓計劃。中心組學習《物權法》;參加全市行政執法人員行政執法資格培訓;組織全街道100多名行政執法人員開展以《物權法》為主的法律知識更新培訓。
(十五)以“五五”普法為契機,組織開展《物權法》等法律宣傳活動。
(十六)健全完善貫徹落實《綱要》的具體制度和措施,制定200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計劃,突出重點,分步實施,整體推進。
(一)完善行政決策機制,規范行政決策行為
嚴格執行《××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規定》,建立健全局長辦公會議等重大決策機制,進一步健全和完善重大決策的規則和程序,把行政決策納入規范化、制度化、法治化軌道,真正做到按制度和程序決策、科學民主決策;重大事項決策要進行專家咨詢論證,由法制機構進行合法性審查。對于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性規定的,要依法予以修改,保證行政決策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二)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規范行政執法行為
一是進一步規范行政許可程序,完善機關內設機構行政審批職能歸并工作。以市行政服務中心窗口為主要行政審批場所,建立健全機構和人員,以分管投資科技科的領導為行政執法責任制分管領導,局有關行政政審批的事項集中納入行政審本文來源:文秘站 批科,技改項目備案、核準、變更等項目管理內容由行政審批服務中心經發局窗口集中受理及辦理,按照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規定,以7項行政許可和1項非行政許可事項的審批為主要行政許可內容,嚴格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政策、產業政策,進一步明確各主要行政工作人員的執法職權和執法責任,做到各司其職,各盡其責,相互銜接,相互監督。二是探索擴大鎮(街道)行政執法權限工作。根據市委、市府的安排,做好對龍山鎮項目審批限權的下放工作,確定下放的內容,加強對放權的業務指導,建立督促檢查制度。三是完善行政執法案卷評查標準,深入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做好項目審批、能源執法檢查等有關檔案的備查工作,定期做好自查工作;
(三)加強規范性文件管理,規范抽象行政行為
一是開展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對我局起草或主辦的規范性文件,認真梳理,逐件審查清理目錄中規范性文件的內容,逐條逐款審查,并按市法制辦要求提出規范性文件繼續有效、修改、廢止或失效的相關意見。二是嚴格做好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制定審核及備案工作。凡是本局擬出臺的涉及行政相對人權利的規范性文件,起草后應報市法制辦審核,確保規范性文件既符合《行政處罰法》、《行政許可法》的要求,又與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上級規范性文件不相抵觸,并按要求向市府法制辦報送備案。
(四)暢通權利救濟渠道,加強對具體行政行為的監督
嚴格實施省政府《公民權益依法保障行動計劃》。在新的一年工作中,我局要做好深化投資體制改革和貫徹落實消費者權益保護、反不正當競爭、反壟斷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等工作;嚴格落實行政首長出庭應訴制度,強化社會監督,進一步完善群眾投訴、舉報違法行為制度,認真處理來信來訪,積極受理投訴,依法及時作出處理,化解社會矛盾;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充分發揮窗口宣傳和指導作用,在辦好審批業務的同時,及時向工業企業宣傳和解釋關于審批事項的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規章制度;加強與報社、電臺等主流媒體的聯系,加強節能降耗宣傳力度,多渠道多方面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增強全民節約能源,提高用能效率的法律意識;進一步貫徹《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在局網站上及時公布有關政策文件及規定,進一步暢通群眾獲取信息的方法和途徑;加強行政執法投訴處理工作,在市經濟發展局網站設置局長信箱和舉報投訴專欄方便群眾及時反映問題和進行監督工作,建立以業務分管副局長為主管理的投訴處理機制,及時處理各項投訴,按照《市企業投資項目核準辦法》和《市企業投資項目備案辦法》規定,落實違法責任追究制度,對審批的投資項目能及時跟蹤進展情況,并加強監督指導。
三、依法行政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切實加強對依法行政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以局長為組長,以副局長為分管領導,以行政審批科、電力資源科、辦公室負責人為組成人員的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堅持一級抓一級、下級服從上級并對其負責的原則,分級負責,層層落實,確保把依法行政的各項要求落實到工作的各個方面、各個環節。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緊緊圍繞全區中心工作,按照“四位一體”科學發展總體戰略、城鄉統籌試驗區建設的總體要求和我區“優二強三”戰略部署,進一步解放思想,創新體制機制,落實省、市創建法治政府的各項工作目標,進一步提高全區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開創全面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新局面,促進全區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二、創建目標
20*年底,法治政府創建工作取得明顯成效:政府職能基本到位、關系理順;制度建設符合程序、反映民意;行政決策科學民主、規范透明;行政執法全面實施、全面監督;社會矛盾防范有效、化解及時;行政監督效能提高、效果明顯;法治意識有效樹立、逐步落實。
至2011年底,經過三年時間的努力,扎實推進依法行政,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優化組織機構,建立規范有序、公開透明、高效便民的行政運行機制,夯實法治政府建設的基礎,基本實現法治政府建設的要求。
三、主要任務
根據省政府關于創建法治政府的“六新”要求和《*市20*年創建法治政府實施方案》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在全面完成20*年依法行政工作計劃的基礎上,將規范重大行政決策、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完善行政監督機制等內容列為我區創建工作重點任務,切實做好以下創建工作:
(一)完善科學民主決策機制,規范政府重大決策行為。
1.提高領導干部依法決策能力。認真施行《青羊區政府常務會議學法方案》,緊密結合政府常務會的內容講解實際工作中涉及到的法律知識,為領導決策提供法律依據,提高領導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識和水平,促進決策的法治化。嚴格執行《*市行政程序規定》,依照法定程序實施行政行為。(區政府法制辦牽頭)
2.規范政府重大決策行為。在明確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的范圍和決策程序的基礎上:一是修訂完善并認真執行《*市青羊區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專家咨詢論證暫行辦法》,完善行政決策信息和智力支持系統,增強決策的科學性。二是建立健全公眾參與重大行政決策的規則和程序,修訂完善并認真執行《*市青羊區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公示和聽證暫行辦法》,增強行政決策透明度和公眾參與度。三是建立*市青羊區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制度,區政府在作出重大行政決策前要由法制機構或者政府法律顧問進行合法性審查。四是充分發揮法制機構的參謀助手作用,嚴格按照《青羊區行政單位對外簽訂合同工作指南》審查對外簽訂的合同,確保政府合法權益不受侵害,有效維護國有資產安全;指導、協助各職能部門處理涉法案件,為全區重大活動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務,確保我區的經濟又好又快發展。五是對1—2件重大行政決策進行實施后的跟蹤調查、評估,及時發現并糾正決策存在的問題,并對決策行為進行回顧性分析。五是落實行政決策責任追究制度。健全決策權和決策責任相統一的工作機制,明確監督主體、內容、對象、程序、監督方式,落實決策責任,對不依照法定程序或超出權限范圍或決策失誤造成重大損失的,要按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追究有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區政府法制辦、區監察局牽頭,區政府各相關部門承辦)
(二)強化政府服務職能,推進行政權力規范、高效運行。
3.強力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對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的,反映本行政機關機構設置、職能、辦事程序等情況的政府信息進行公開,逐步推進行政工作從結果公開到過程公開。對涉及重大決策、財政預決算、重大投資建設項目、食品藥品安全、重大疫情、重大自然災害以及涉及民生的重大事項,建立應急新聞制度。(區政府辦牽頭,區政府各部門承辦)
4.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對我區保留執行的行政審批項目實施動態監督、動態評估,依法及時調整。建立以窗口為主的行政審批運行機制,全面完成行政審批和服務事項“兩集中、兩到位”。深入開展專項執法檢查,重點對取消、調整的行政審批項目開展專項檢查,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區監察局、區政府法制辦、區信息辦、區規服辦牽頭,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承辦)
5.建立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機制。梳理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行政權力,完善行政權力清單,編制行政權力運行流程圖,對本單位承辦的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征收、行政強制等行政權力類型進行分類管理,并通過區公眾信息網、網上政務大廳和部門網站等形式予以公布。整合政府網絡資源,完善我區門戶網站的建設,推行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區政府法制辦、區信息辦、區規服辦牽頭,區政府各部門承辦)
6.強化街道辦事處公共服務職能。根據全市建立的城鄉一體的基本公共服務指標體系、公共服務質量標準和公共服務范圍,選取2—3家街道辦事處為示范單位,推進街道便民服務中心和社區便民服務室規范化建設,將更多的與群眾利益息息相關的公共服務項目納入社區便民服務室辦理,推進公共服務向基層延伸。(區政務中心牽頭,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承辦)
7.推行公共服務事業單位辦事公開。完成提供公共服務事業單位辦事公開目錄編制,統一公開標準,規范公開程序,健全監督機制。推進公共事業單位基層部門辦事公開,促進其提升服務質量和水平。(區信息辦、區編辦牽頭,區政府各相關部門承辦)
(三)規范執法行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8.規范行政執法行為。規范行政執法程序,完善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強制、行政征收和征用等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制度,建立監督檢查記錄制度,加大糾錯力度。完善行政處罰聽證、集體討論、開門審案制度,規范行政執法現場監督、重大行政處罰備案、行政執法評議考核等機制。進一步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建立完善行政處罰基準制度,嚴格執行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處罰權的相關規定。(區政府法制辦牽頭,區政府各行政執法部門承辦)
9.加強隊伍建設。結合區委大規范培訓干部教育活動,融入法治內容,納入干部教育學分制管理,提高政府工作人員的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結合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工作,重點對行政執法人員采取多種形式的培訓,每年每人參加法律知識培訓時間不少于7天,注重效果,不走過場,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區委組織部、區政府法制辦牽頭,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承辦)
(四)完善社會矛盾化解機制,推進社會和諧發展。
10.完善行政復議機制。堅持便民原則,開通網上受理、相對集中受理等方式,暢通行政復議受理渠道。在鞏固現有行政復議陪議制度的基礎上,繼續完善行政復議審理方式,綜合運用書面審查、實地調查、聽證、和解、調解等手段辦理行政復議案件。(區政府法制辦牽頭,區政府各部門承辦)
11.完善工作機制。繼續實施“六項公開、四項承諾”活動,暢通渠道和外部監督渠道;完善分級負責制和區領導包案工作,加強政府各部門對案件的辦理,逐步開展案件處理滿意度回訪制度;繼續執行書記、區長定期接訪活動,在活動中配備政府法律顧問,隨時提出法律意見,解答群眾難題。(區局、區政府法制辦牽頭,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承辦)
12.堅持行政復議機構與行政審判機構聯席會議制度。進一步完善聯席會議制度,加強行政應訴工作,提高行政執法水平,及時有效化解行政爭議,協同推進區級行政執法機關與區法院行政審判機構良性互動。(區法院、區政府法制辦牽頭,區政府各部門承辦)
(五)完善監督機制,嚴格責任追究制度。
13.嚴格執行規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對2*0年以來區政府及區政府各部門制定的規范性文件進行清理,向社會公布繼續有效、廢止和失效的規范性文件。重新修訂《*市青羊區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審核和備案規定》,建立規范性文件制定前調研和論證制度,建立規范性文件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制度。20*年10月31日前完成對1件規范性文件實施后情況進行評估。(區政府法制辦牽頭,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承辦)
14.主動接受人大、政協和司法機關的監督。自覺接受執法檢查和質詢,定期向區人大、區政協報告依法行政工作情況,自覺接受司法機關的監督,促進政府工作法治化水平的提升。認真辦理人大議案和政協提案,滿意率達95%以上。(區政府法制辦牽頭,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承辦)
15.主動接受社會監督。要及時、準確地向社會公開政府信息,完善群眾舉報投訴制度,依法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拓寬群眾監督渠道,向社會公布區政府各部門聯系監督電話,逐步建立健全網上投訴舉報處理制度。注重輿論監督,認真調查、核實新聞媒體反映的問題,及時依法做出處理;對社會影響較大的事項,要及時將處理結果通過網絡、報刊、電視等方式向社會公布。(區政府法制辦、區信息辦牽頭,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承辦)
16.嚴格行政問責制。健全以行政首長為重點的行政問責制度,嚴格問責不作為、亂作為和消極懈怠行為。嚴格過錯責任和行政效能責任追究。(區監察局牽頭,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承辦)
四、實施步驟
創建法治政府活動時間為三年,從20*年4月初開始至2011年底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實施階段(20*年4月初—20*年12月),創建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第二階段:深化階段(2010年1月—2010年12月),各街道辦事處、區級各部門創建任務基本完成;
第三階段:鞏固階段(2011年1月—2011年12月),創建法治政府目標基本實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法治政府創建活動由區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區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全區各部門創建工作,各街道辦事處、區級各部門具體組織實施。
各街道辦事處、區級各部門要健全領導機構和辦事機構,配強工作人員,要主動與市級對口部門加強聯系溝通,確保創建法治政府活動的順利開展。
(二)精心組織實施。區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組織協調,嚴格按照實施方案的要求對各街道辦事處、區級各部門的創建工作進行指導,確保各項工作有序進行。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設,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按照《浙江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嚴格執行重大事項決策機制,將重大事項提交局黨組會或局班子會議進行集體研究;涉及專業事項邀請專家共同參與決策,以提高決策的科學性;起草制定人社領域重大政策(或涉及民生政策)時,嚴格進行合法性審查,審查通過后才予以發文。截止2019年10月底,我局尚無重大行政決策事項。二是加強對規范性文件的制定管理及清理監督工作,全面實行行政規范性文件“三統一”制度,認真開展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據全面深化改革、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上位法立、改、廢情況,及時修改、廢止相關行政規范性文件。三是研究制定了《龍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龍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行政執法公示制度》、《龍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等三項制度,為我局行政執法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并在政府網站上主動公開了行政執法主體、執法人員及執法輔助人員、執法依據、執法程序、救濟渠道、隨機抽查事項清單等信息。
(二)完善依法行政監督機制,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一是強化全程監督。堅持人社各項工作自覺接受黨委監督、人大監督、政協民主監督、司法監督,把監督向事前防范和事中監督延伸。二是強化社會輿論監督。建立投訴舉報登記制度,暢通舉報箱、網絡、電話(12345及辦公電話)等平臺,建立輿情收集、評估和處理機制。三是強化制約監督和問責。加大對干部職工違法違紀行為的查處力度,堅決糾正損害群眾權益等違反“”規定的問題,保障各項惠民政策和資金落到實處,使群眾在自身受益的同時,增強監督主體意識,自覺參與監督。四是強化政務公開。嚴格實行信息公開、財務公開、事務公開,充分利用縣門戶網站、公開宣傳欄、報刊等載體,定期或不定期公開涵蓋政策法規、人事人才、社會保障、勞動關系、就業創業等涉及民生利益等內容,切實保障廣大群眾對人社事業的知情權和建議權。
二、主要做法
(一)規范勞資糾紛調解制度,促進勞動關系和諧穩定。一是建立健全勞資糾紛調解組織。根據勞資調解工作的實際需要,配合全縣“大調解”工作,成立縣勞資糾紛調解委員會,主任由局長擔任,各鄉鎮(街道)以勞動保障所為中心成立社會矛盾糾紛調解小組。2018年開始,根據省廳推進鄉鎮(街道)勞動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的工作需要,整合調解隊伍,按要求設立以鄉鎮(街道)、工業園區為管轄單位的“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中心”,實現了統一名稱、統一制度、統一臺賬等要求。目前15個鄉鎮街道加一個經濟開發區均已完成調解室的布置及各項制度、標牌的上墻等工作。二是充分發揮鄉鎮(街道)基層調解組織作用。按照“預防為主、基層為主、調解為主”的工作方針,充分發揮鄉鎮(街道)與企業聯系直接、便捷的優勢,形成與總工會、司法、法院等部門有效配合的聯合調解機制,使矛盾糾紛在基層即得到及時處理,共同化解日益繁重的勞動爭議。同時加強與企業調解組織的工作聯系,建立常態化溝通渠道,主動深入企業開展預防排查、法律法規政策宣傳咨詢,協調企業開展矛盾糾紛預防調解工作,也進一步發揮企業勞動爭議調解組織的作用,幫助企業規范用工管理,防范用工風險。2019年我縣鄉鎮(街道)勞動爭議調解組織受理勞動爭議案件135起,調解131起,調解率達97%。三是創新仲裁調解機制,以柔性方式化解糾紛。為縮短勞動爭議案件處理時間,減少爭議雙方的訴累,勞動仲裁委主動創新調解機制,實行“預調解”。“預調解”指通過現場咨詢、電話投訴等方式了解勞動爭議后、仲裁立案前提前調解勞動糾紛。針對簡單糾紛直接電話調解,針對復雜的糾紛,現場核實,預約協商,爭取當面調解時一次性成功。調解未成功的,在立案后也會視案件復雜情況再次安排1-2次調解。避免因勞動爭議案件時間拖長引起雙方矛盾發酵,引發更嚴重的矛盾激化等后果。
(二)強化勞動監察執法監督,有效解決欠薪問題。一是成立勞動保障監察派出機構。將勞動和社會保障所定位公益性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在各鄉鎮(街道)設立勞動保障監察派出機構,建立“一級執法、二級監管、三級網格”的勞動保障監察新體系,并已逐步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網格化監察執法管理模式和全覆蓋、全方位、全動態、全過程監督檢查的勞動保障監察機制,對轄區內企業的勞動用工、工資支付情況實行動態監管,有效提升基層欠薪防范處置能力。二是建立“兩金”制度予以保障。制定實施《欠薪應急周轉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和《建設領域民工工資保證金差異化繳納管理制度》,共籌集欠薪應急周轉金460萬元、工資保證金3020余萬元,積極預防和解決因欠薪引發的群體性、突發性事件。三是重點完善建設工程領域管理制度。在全市率先制定《建設領域民工工資支付管理實施細則》,印發《工程建設項目用工規范化管理指導手冊》,全方位落實建設領域人工費用與其他工程款分賬管理、用工實名管理、銀行工資等相關規定,從源頭上預防建設領域欠薪問題。四是開辟農民工法律援助綠色通道。制定實施《欠薪案件調解仲裁“綠色通道”制度》和《重大集體工資爭議案件掛牌督辦制度》,建立縣司法局、勞動仲裁委員會和法院的三方協助機制,進一步簡化手續,縮短農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辦結案周期,努力做到案件快審快結。五是健全勞資糾紛群體性事件處置機制。制定《突發性群體勞資糾紛事件處置預案》、《防范處置勞資糾紛群體性事件工作辦法》等文件,構建責任明確、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應急體系,同時建立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件查處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有力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行為,全面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
2019年以來,我縣相繼開展了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清理整頓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專項行動、“根治欠薪”夏季專項行動及根治欠薪夏季行動“回頭看”專項檢查等系列工作,累計出動檢查人數120余人,檢查在建工程項目110余次,涉及民工0.8萬余人;檢查工業企業、人力資源服務公司等530余家,涉及民工2.2萬余人;在元旦春節、中小學開學等重要時間節點,集中力量開展專項檢查,依法嚴厲打擊惡意欠薪、惡意討薪行為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行為。今年1至11月,勞動監察大隊快速調處欠薪糾紛230件,為1000余名勞動者追繳工資1500余萬元,受理舉報投訴案件34件,共為94名勞動者追繳、補繳工資79.26余萬元。2017年-2019年共作出行政處罰決定5起。參與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推動建立健全企業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將存在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的企業納入“黑名單”管理。2018年12月,我局向公安機關移送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件2起,其中葉亞青因拖欠何某等12名勞動者工資共計12.6萬元,我局將其納入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并在“信用中國”網站公示,形成“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的強力震懾。
(三)依法加強工傷認定效率,開展部門聯動行動。一是開通24小時值機的工傷事故報案電話0570-7011011。2018年度接聽報案來電共620余通,均登記在冊,工傷查勘車輛2018年度累計里程數高達3萬公里;二是繼續加強政保合作。由中國人壽保險公司龍游分公司派駐5名工作人員參與工傷保險經辦管理服務,其中2名負責配合社保科工作人員開展案件調查。2019年共受理案件1561件,調查821件,經調查發現虛假和不符工傷案件17件,認定工傷案件1305件;三是推行工傷認定簡易程序。確保事實清楚、申報材料齊全的工傷案件以及工傷保險待遇申報皆實現在十個工作日內完成認定及足額結算支付。2018年度簡易程序共認定437起,占認定總量的33.5%;四是與應急管理部門開展聯合行動。傳發《工傷事故預警信息》,針對重大傷亡突發事件及時上門開展聯合調查,同時與工亡職工家屬面對面交流,解釋工傷認定的相關政策,安撫家屬情緒,配合用人單位做好協調工作;五是積極應對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2017年-2019年,共有行政復議1起(復議結果維持工傷認定)和行政訴訟7起(維持工傷認定1起,撤銷工傷認定1起,撤訴4起,勝訴1起)。
(四)完善宏觀調控,貫徹實施“雙隨機一公開”監督監管機制。貫徹落實“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措施有關情況機構改革后,我局已完成行政執法監管事項目錄清單的認領工作,涉及人社系統雙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共13項,并根據人員變動等實際情況,對執法人員再梳理,建立執法人員清單。截止2019年11月底已完成“雙隨機一公開”、“掌上執法”檢查172戶次,其中雙隨機檢查15戶次,掌上執法(移動端)已檢查157戶次,檢查人員23人,人均檢查6.8戶次。2019年度我局“雙隨機”抽查任務完成率、抽查任務公示率、檢查完成率、檢查結果公示率均達到100%。
二、存在的問題
(一)社保基金稽核難度依舊存在。一是養老待遇追回難。由于目前發現待遇重復領取人員大多是外地人員,且年齡較大,部分人員因患病等原因家境貧困,而且發現時發放時間較長,追回的數額較大,當事人及其家庭成員都較難接受,抵觸情緒大,即使同意退還,也大多以分期付款的方式退還,對一些應退額較大的老年人,預計到其死亡時也無法如數退還,因此追回工作壓力很大;二是針對“一人在兩地同時參保”的情況,雖然對這部分人員已采取發函的方式告知本人或其所在單位,讓其限期整改,但由于缺乏相關的政策依據、處罰條款,對“兩地同時參保”這一違規現象還是屢禁不止;三是企業繳費基數稽核查處難。對參保率及繳費基數未達標的企業缺少相關政策制度的約束及制裁,導致企業對自身違規情況的整改不重視,繼而還存在違規問題。
(二)依法行政工作人員隊伍薄弱。由于人社業務涉及面廣,業務復雜,涉及的各項法規政策也較為龐雜,而工作人員人手有限,面對大量錯綜復雜的情況往往感到力不從心。
三、下一步工作計劃
2020年,我局將繼續堅持“以人為本、保障民生”的宗旨,深入貫徹落實上級有關依法行政工作部署,圍繞車俊書記的“六問”,著重從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入手,大力加強依法行政領導、規范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強化行政執法責任,加強行政執法監督,提高依法行政、依法辦事質量,努力推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的科學發展,具體如下:
一是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按照“雙隨機、一公開”要求,制定事中事后監管計劃,整合監管事項,集中人員和力量,統一開展執法行動,強化日常監管和執法檢查。積極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進一步將人社業務延伸至基層和線上辦理。
市、縣兩級政府在我國政權體系中處在政府工作的第一線,是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重要執行者。大力推進市、縣政府依法行政,是正確處理行政權力與公民權利關系,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鞏固黨的執政基礎的必然要求,是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重要保障,是推進政府職能轉變、規范和約束行政權力、切實加強政府自身建設的根本途徑。近年來,我市各級政府在推進依法行政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工作進展不平衡,工作力度自上而下逐級遞減,部分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辦事意識淡薄,某些領導干部把依法行政與發展經濟對立起來等不容忽視的問題。各級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增強依法行政的緊迫感與責任感,按照建設法治政府的要求,切實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進市、縣政府依法行政工作。
二、建立健全依法行政配套制度
市、市(縣)區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要根據國發*
號、遼政發〔20*〕36號文件的要求,抓好政府依法行政相關制度的建設。
(一)建立健全領導干部學法制度。領導干部要帶頭學法,增強依法行政、依法辦事意識,自覺運用法律手段解決各種矛盾和問題。建立健全政府常務會議學法制度、專題法制講座制度,制定年度法制講座計劃并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集中培訓制度,做到學法計劃、內容、時間、人員、效果“五落實”。
(二)完善行政執法人員培訓制度。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定期組織行政執法人員進行依法行政知識培訓,培訓情況、學習成績應當作為考核內容和任職晉升的依據之一。
(三)完善重大行政決策聽取意見制度。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要規范重大行政決策做出、執行、監督方面的程序,明確重大行政決策的范圍,決策建議的提出和決策事項確定應遵循的原則,完善重大行政決策聽取意見制度、合法性審查制度、集體決定制度和實施情況后評估制度。完善行政決策信息和智力支持系統,增強行政決策透明度和公眾參與度。制定與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公共政策,要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有關突發事件應對的行政決策程序,適用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
(四)完善行政決策聽證制度。要擴大決策聽證范圍,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當聽證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眾切身利益的決策事項都要進行聽證。要規范聽證程序,科學合理地遴選聽證代表,確定、分配聽證代表名額要充分考慮聽證事項的性質、復雜程度及影響范圍。聽證代表確定后,應當將名單向社會公布。聽證舉行10日前,應當告知聽證代表擬做出行政決策的內容、理由、依據和背景資料。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之外,聽證應當公開舉行,確保聽證參加人對有關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平等、充分的質證和辯論。對聽證中提出的合理意見和建議要吸收采納,意見采納情況及其理由要以書面形式告知聽證代表,并以適當形式向社會公布。
(五)建立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制度。要明確政府法制部門對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的范圍、程序、要求和承辦單位的職責,以確保合法審查有序進行。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做出重大行政決策前應交由法制機構或者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合法性審查,未經合法性審查或者經審查不合法的,不得做出決策。
(六)堅持重大行政決策集體決定制度。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做出重大行政決策之前,應當深入調查研究,廣泛聽取意見,充分進行論證,并經各級政府或部門負責人集體討論決定,杜絕擅權專斷、濫用權力。
(七)建立重大行政決策實施情況后評價制度。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做出的重大行政決策實施后,要通過抽樣檢查、跟蹤調查、評估等方式,及時發現和糾正決策實施中存在的問題,減少決策失誤造成的損失。
(八)建立行政決策責任追究制度。要糾正和制止超越法定權限、違反法定程序的決策行為,對應當聽證而未聽證、未經合法性審查或者經審查不合法、未經集體討論做出決策的,要依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十九條第一項的規定,對負有領導責任的公務員給予處分。對依法應當做出決策而不做出,、貽誤工作的行為,要依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二十條的規定,對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分。
(九)完善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制度。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制定規范性文件要嚴格遵守法定權限和程序,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的方針政策,不得違法創設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收費等行政權力,不得違法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義務。制定行政管理方面的規范性文件,應當采取多種形式,廣泛聽取意見,并由制定機關負責人集體討論決定。未經聽取意見、合法性審查并經集體討論決定的,不得施行。對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規范性文件,要通過政府公報、政府網站、新聞媒體等向社會公布,未經公布的規范性文件,不得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
(十)完善規范性文件備案制度。市(縣)區政府制定的規范性文件,應當自之日起15日內向市政府備案;政府各部門制定的規范性文件,應當自之日起15日內報本級政府備案。備案機關對報備的規范性文件要嚴格審查,發現與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方針政策相抵觸或者超越法定權限、違反制定程序的,要及時予以糾正,維護法制統一和政令暢通。備案機關要建立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審查規范性文件的制度,認真接受群眾監督。
(十一)建立規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公布制度。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每隔兩年要進行一次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對不符合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或者與上位法相互抵觸、依據缺失以及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的規范性文件,尤其是含有地方保護、行業保護內容的規范性文件,要予以修改或者廢止。規范性文件清理后要向社會公布繼續有效、廢止和失效的目錄,未列入繼續有效的規范文件目錄的,不得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
(十二)建立健全規范行政自由裁量權制度。行政執法主體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并結合實際,以文件的形式對行政執法涉及自由裁量權的范圍、條件、種類、幅度等予以合理細化和分解,制定更加具體、更具操作性的執行標準。
(十三)建立依法行政主要領導問責制。對我市各級行政機關的主要領導決策失誤、違法行政、執行上級決策和部署不力,不認真履行職責、治政不嚴、監管不力等被問責的,要明確問責方式、問責程序等。
(十四)建立依法行政定期報告制度。市、市(縣)區政府每年要向本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和上一級政府報告本地區推進依法行政情況;市、市(縣)區各部門每年要向本級政府報告推進依法行政工作情況。
三、加強組織領導,全面推進依法行政
(一)加強依法行政工作的領導。各市(縣)區政府和市直各部門要建立健全由行政部門主要領導直接掛帥的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協調機制,加強對依法行政工作的協調。要從建設法治政府、構建和諧社會的大局出發,把推進依法行政列入年度工作計劃,擺上重要工作議事日程,主要負責同志要切實擔負起第一責任人的責任,精心組織,狠抓落實。要定期對本地區、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進行全面總結,研究制訂推進依法行政工作計劃,采取切實有效措施,不斷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嚴格執行法律、法規、規章,依法行使權力、履行職責。要規范行政執法程序,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體、期限明確。要建立監督檢查記錄制度,完善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強制、行政征收、行政執法案卷評查等制度。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每年要組織一次行政執法案卷評查,促進行政執法機關規范執法行為。
(三)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實行行政執法主體合法性審查制度和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制度,行政執法的人員上崗前要進行相關法律知識考試,經考試合格的方可準予從事行政執法活動。進一步整頓行政執法隊伍,嚴格禁止無行政執法資格的人員進行執法活動,對聘用合同工、臨時工執法的要調離行政執法崗位。健全紀律約束機制,加強行政執法人員思想建設、作風建設,確保嚴格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
(四)加強政府法制機構建設。市、市(縣)區政府法制機構擔負著推進依法行政的綜合協調、督促指導、政策研究、情況交流的重要職責。各級政府及所屬部門要重視法制機構建設,使機構設置、人員配備與工作任務相適應,要把政治素質好、業務能力強、法律水平高的人員充實到法制機構中來。法制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要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提高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充分發揮在依法行政中的參謀、助手和法律顧問作用。市(縣)區政府所屬的鄉鎮(街道辦事處)應明確專(兼)職法制工作人員,確保依法行政落實到基層。
(五)完善行政執法經費保障機制。市、市(縣)區政府要為政府法制機構開展行政執法監督、行政復議、行政應訴、法制宣傳和培訓等工作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辦公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確保各項工作正常開展。
行政執法部門履行法定職責所需經費,要統一納入財政預算,嚴格罰繳分離和收支兩條線管理制度,對下達罰沒指標、違反罰繳分離規定,以及將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收入與行政機關業務經費和工作人員福利待遇掛鉤的,要依照《違反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入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行政處分暫行規定》,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給予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