緒論:寫作既是個人情感的抒發,也是對學術真理的探索,歡迎閱讀由發表云整理的11篇企業監管論文范文,希望它們能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啟發。
第一,監管部門過于頻繁進行重復監管,可能造成監督矛盾日益激烈的同時還降低了監管工作的實質效用。與此同時,過度的監管調控還可能致使監管加大沖突頻率。全國的金融機構、銀行和非銀行金融組織、證券部門以及各保險公司都已實行了監管,所承擔的相應職責分別是通過銀監會、證監會以及保監會承擔。此類監管的模式都因金融控股企業的產生受到了巨大沖擊。在各監督機構目的、標準體系,以及操作方法截然不同的情況下,容易造成各個監督管理部門活動存在很大偏差,倘若金融控股企業只受單一機構監管,單一監管機構的監管者自愿接受其它監管者所負責工作的可能性非常小。各個監管機構的監管目的各不相同,也可能致使監管沖突發生。
第二,各監管部門之間因監督目的各不相同,則難以在彼此之間進行協調,調節性能與效率不高。關于金融監督的問題,銀監會、證監會以及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都是同一個水平。假使一家金融組織同時經營各項金融業務,比方說既從事銀行業務,同時又開展保險業務或者證券業務,如果某項金融業務產生了風險,如何確定由哪家監管機構帶頭,選擇哪家監管機構最終進行決策等實際問題都是客觀存在的。
第三,中國金融控股企業已經產生同時不斷持續的發展,其運營方式可劃分以下兩種:第一種為經營性的控股公司,比如銀行控股公司(即控股企業為商業銀行)全資或控制部份股權,包括附屬部門或子公司在銀行、證券、保險、金融類型的服務性質公司以及非金融性實體。這樣的金融控股企業特點表現在母公司本身,設立了銀行經濟業務。所管理與控制的為擁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部門或者子公司,各附屬部門或獨立的子公司自主對外進行與業務相關的活動,同時承擔與之相關的民事賠償責任風險。集團高管有決策權對子公司高級管理人員進行任免及其它附屬權利,并對重大事項決策產生影響。現階段,與之形式相似的銀行控股企業有: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工商銀行等。第二種是金融控股公司為純粹性質,集團的控股企業不是銀行的金融組織。全資擁有或控制大部份股份,其中包括集中在銀行、證券、保險、金融服務公司和非金融服務公司的分支機構以及子公司。此類金融控股企業的特色是總部(母公司)本身并沒有從事金融相關活動,但其關聯公司或子公司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控制進行獨立的涉外金融服務,同時還要承擔相應的民事法律責任。集團公司(母公司)對子公司甚至是孫公司通過管控股權進行監管,集團公司(母公司)董事會對子公司高層管理人員的任免擁有決定權,同時對子公司重大決策產生深遠影響。當前,國內這類型的金融控股集團主要有中信企業、光大企業、平安企業等。我國目前實行以金融業內不同的機構主體及其業務劃分而分別進行監管,很難開展對金融控股企業以及相關金融業務的監督管理。其次,金融控股企業下層設置的組織機構互相參股現象,導致法人結構難于分析,企業規模龐大以及跨國經營致使內部管理機構層次多樣化,企業金融業務牽涉不同金融業務,又導致運營復雜化。從一個角度來說,致使信息的不對稱性加大,給金融控股企業的外部監管也帶來了許多阻礙,可能致使監管真空;從另一個角度而言,由于牽涉不同行業的監管機構,各個監管機構的監管目標、方案和核心截然不同,金融控股企業通過在不同專業的金融監管體系中發覺出差異,有可能采取手段,回避監管行動,以最低的成本,最小的阻礙建立組織形式,進而增大各專業金融監管機構在對相關金融部門進行監管過程中的困難。其次,監管主體對監管對象的管控雖然能夠有效的避開風險,但由于各個監管主體之中信息溝通與交流不順暢,可能致使信息傳遞受阻。使得金融控股企業整體的風險不易于掌控,極易造成監管真空現象。
第四,很難對金融行業的創新采取行之有效的監管,開始于二十世紀中葉的金融革新,促使金融行業發生了質的飛躍。但是,金融創新卻開始與金融監管放松同時發生;風險管控與風險監督無法跟上飛速發展的金融創新,導致風險管控與監督滯后。例如發達國家的一些次貸危機,就是金融創新速度與風險監管速度發展不一致而造成。分析金融工具創新之所以難于被監管,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
(1)金融工具創新是從零開始的過程,現創段開發出對創新金融工具的監管規定和體制難以從一開始就做出科學合理的預測,警惕并加以防范;
(2)新的金融工具投入使用,通常需要豐富的經驗,通過很行時間運作方能顯現其優勢與劣勢,致使金融監管只能針對事后,對事前無法判斷與執行。
(3)因金融機構自身責任所致,監管當局未將金融工具創新的風險管控納入直接監管范圍,綜合以上各種原因,金融工具創新作為金融機構進一步調整金融杠桿率的有效手法同時,也是金融監管過程中需攻克的困難。
二、我國金融行業監管體系面臨問題的解決對策
想要解決上述問題,就要從分業監管向統一監管轉變。此轉變過程并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要依照金融行業實際發展狀態進行持續改進。最理想的選擇是設立具有中國特色的金融監管委員會,但是這項選擇的落實需要通過長時間的過渡才能生效。中國目前執行“一行三會”(即中央銀行、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分業管理制度,大致上與當下金融市場發展需求相吻合。但還沒有明確分工責任,存在監管重復、監管漏洞、監管套利、監管成本過高而監管效用過低等問題,金融控股企業的監管責任不明確以及監管力度不夠等問題尤其顯著。各個監管部門之間缺少信息交流與溝通、資源共享、團隊配合。在維持金融監管體制基本不變的態勢下,創新與改進十分必要。
第一,對各監管組織的權利與責任要準確落實,加強溝通與合作以及組織之間信息交流,強化監管協調作用,各個監管機構彼此配合,協同合作。不斷改革與完善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監管聯合會議體制”。遇到重點難點監管問題集體協商,以實現各監管部門最終統一建議,進行科學、有效的決策。
第二,將現階段對金融機構監管的重點調整為功能監管,實現聯合監管計劃成為一個統一整體。
第三,合規性監管及風險性監管方法兩者結合,視風險性監督為全局引導并帶動合規性檢查的發展。對銀行與金融機進行合規性與風險性等級評價,設立信用等級制度,使銀行與金融機構對其運營與風險程度判斷以及管控邁向更高層次發展。
第四,明確金融控股公司的法律地位是監管工作主體,制定與發展相關的金融控股公司的法律法規,組織金融監管對金融控股企業的母公司(總公司)根據企業的功能直接監管,對母公司下設的金融企業一并開展業務監管。還可通過金融控股公司總公司,實現對集團下屬公司的內部管理活動。
1.識別行政事業單位所辦企業資產日常管理重要事項的風險
1.1有些所辦企業在對外投資過程中,缺乏投資規劃,投資項目分析力度不夠,沒有規范的論證程序,導致投資缺乏嚴謹性,很多投資項目沒有達到預期投資效果,投資效益不高,甚至投資失敗。
2.2有些所辦企業在制定信用政策時,風險意識淡薄,片面追求銷售額的增加,忽視客戶的信用資質,只求銷售數量不求銷售質量;內部風險控制制度不健全,各部門權責不明確,業績考核指標短期化,只注重短期效益,未將應收賬款的回收情況納入考核體系,導致大量應收賬款無法收回造成壞賬損失。
2.加強行政事業單位所辦企業資產日常重要事項管理監管
2.1加強對外投資監管首先,指導督促企業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對外投資決策機制,保證投資方向要合理,要與國家政策相符合,投資規模要在企業可承受度范圍之內,并且與企業駕馭能力相符合,優化債務規模與結構,嚴控資產負債率過快增長,確保企業穩健經營。其次,建立健全投資風險檢查監督機制,完善投資業務日常監測和預警工作體系,加強投資業務監管指導,督促完善投資業務內部控制制度,規范企業投資行為和操作程序,加強審計監督,建立重大資產損失責任追究制度。
2.2加強應收賬款及壞賬監管指導所辦企業加強風險管理,提高風險防范意識,建立完善企業的信用政策,防止壞賬的形成;督促企業加強日常的應收款項管理,建立健全銷售責任制,定期做分析和調研,建立健全壞賬準備金制度;督促企業健全應收賬款的事后管理,必要時成立清收小組,催討應收賬款,積極探索應收賬款的處置方法;建立健全壞賬的核銷的管控和審批制度,加強責任追究制度。
二、行政事業單位所辦企業資產處置監管
1.識別行政事業單位所辦企業資產處置風險有些所辦企業在資產處置過程中,缺乏充分的透明和充分的競爭,很難保證交易的公開、公平、公正,導致企業資產的流失;管理層級過多,鏈條過長,所有者虛置狀況嚴重,管理效率下降,甚至造成一些資產歸屬模糊,為企業資產流失埋下隱患;外部監督弱化,財務和審計監督不到位,侵犯企業資產的行為時有發生。
2.加強行政事業單位所辦企業資產處置監管
2.1規范產權交易行為,企業資產的轉讓應當依法評估并按規定進行評估備案。同時,應當遵循等價有償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除按國家規定可以直接協議轉讓的以外,應當在依法設立的產權交易平臺公開進行,應當采取拍賣、招投標方式進行,不適用或者不便于以拍賣、招投標方式進行的,經相關部門批準可采取協議轉讓或者以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從所屬企業的資產規模上看,小型企業占據絕大多數,從企業的數量上來看,不同類型的企業加之在一起,可以達到500余家。另外,這些企業涉及到各行各業,種類繁多。因此,這些狀況都會給企業的管理帶來一定的麻煩。
(二)收入少、效益差、保值增值的能力較低
在所屬企業的生產經營中,存在著零收入的企業,形成了較為嚴重的虧損現象。另外,有300多家企業明顯沒有投資收益,而且保值增值效率較低。整體來說,所屬企業的經營狀況較差,對國民經濟的發展造成了嚴重的影響。
(三)對于所屬企業單位來說
在發展的過程中會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制約,決策機制不健全,而且沒有按照相關的標準進行考核。在對這些企業進行監管的過程中,主要以股東監管或者是行政主管的形式。因此,這種情況就會形成企業管理政企不分或者是事企不分的現象。企業在發展的過程中自是至關重要的,如果進行錯誤的指導就會使得決策過長或者是無法緊跟市場的步伐。尤其在近幾年,市場競爭力不斷增強,就會給所屬企業的發展帶來嚴重的沖擊。
(四)管理方式和監管力度都存在著嚴重的問題,增強了企業的經營風險
對于事業單位來說,近幾年也逐漸采取了企業管理的模式,但是,對于投資管理水平就沒有達到相關的標準。總會出現盲目投資或者是隨意投資的現象,因此,在對外投資中造成了一定的損失或者是投資的數量無法顯示在賬面上的現象。出現這些現象的主要原因就是對企業經營的監督力度不夠,管理方式不合理或者是對經營風險沒有提高重視。
二、對所屬單位進行監管的措施和建議
(一)要打牢管理基礎
重視企業的產權問題。根據國家以及地方出臺的相關管理辦法,在對企業進行監管中需要嚴格按照相關的程序進行,其中包括對企業賬務進行清理以及進行產權登記等等。這樣才能做好企業的改革工作,有助于管理體制的建立,進而提高企業的競爭力和管理能力,提高運行效率。
(二)破解改革難點
分類穩步推進企業改革。對所屬企業的規范工作,要按照國家關于黨政機關與所辦經濟實體脫鉤的規定以及企業改制、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相關政策,通過調整優化、整頓規范、合并、撤銷等各種形式的改革,理順舉辦單位與所屬企業的產權關系,推動所屬企業進入市場。
(三)抓住改革關鍵
建立健全企業內控制度。必須建立規范的現代企業制度,使其走上法制化、制度化的軌道,使所屬企業真正成為各項事業發展的延伸和有益補充。
(四)激發改革活力
著力提升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水平。所屬企業的改革、規范工作,要妥善處理好國家、部門、單位和企業之間的利益關系。
(五)創新監管機制
改進國有資產監管方式和手段。將傳統的監管手段向信息化方式轉變。強化基礎管理,加快信息化建設,通過制度化、規范化,使防范企業財務風險和監督財務體系緊密結合。改進監督方式,加強內部控制和外部監督,使內部監督和外部監督有機結合起來,形成合力。
二、會計監管在企業國有資產管理中作用提升途徑
(一)加強農業科研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認識
資產不僅是農業科研單位使用或占有的經濟資源,而且是做好相關科研工作最基本的保證。作為農業科研單位的領導層,應充分認識到國有資產管理的必要性,理清管錢與管物之間的區別,并及時扭轉重購輕管、重錢輕物的思想理念,特別是國有資產的管理方面,應嚴格遵循《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予以執行,以確保對國有資產的良好配置與合理使用,促進科技事業的健康穩定發展。
(二)提高企業內部會計監管人員的素質
明確責任,加強對會計監管的重視程度,提高會計監管人員的專業素養和思想道德素養。會計監管人員需具備專業眼光和高度的責任心,善于分析在國有資產中所存在的問題及風險,并能夠提出相關應對風險的策略,做到保護企業國有資產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因此,為提高會計監督人員的全面綜合素質,企業應定期的對其進行相關的培訓,并將企業國有資產的會計監管工作成效納入到每年的績效考核中,從而確保會計監管目標的最終實現。
(三)健全企業內部會計監管的制度
對國有資產的會計監管崗位的設置需具備工作的獨立性,建立完善的崗位責任制度,使監管的功能與作用發揮到最大。會計監管的崗位應設立在企業內部的審計委員會,且給予監管工作人員一定的獨立性和工作地位,對于監管人員所發現的任何重大問題,其有權向董事會和監事會報告,從而確保監管信息保持通暢。通過財務的業績衡量指標,如資產的周轉率、總資產的收益率和經濟增加值的一系列定量指標反映出企業資產的綜合利用效率,并有效結合定性的指標對會計監管工作人員所完成的工作量進行綜合的績效考核,從而確保個人與目標的統一。
2001年12月11日,中國正式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中國保險業從此打開了通往世界保險市場的大門。對中國保險業來說,加入世貿組織不僅要面對保險市場競爭所提出的挑戰,更重要的是對國際市場游戲規則的把握與認同。因此,了解國際保險監管發展趨勢,借鑒國際保險監管先進經驗,對我國保險監管體系的形成和制度建設提出可行的政策建議,是當務之急。
1.我國保險償付能力監管現狀及其不足
我國目前采用的償付能力監控指標是在借鑒歐盟償付能力額度制度和美國風險資本管理的基礎上形成的,其中包括定性和定量監管兩個方面。定性監管主要規定了保險條款、費率、準備金的提存,規定了保險公司單個風險自留額和全部風險自留額,并對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進行了規定;定量監管主要是采用了英國的最低償付能力額度思路。但與實施這種保險償付能力監管相配套的一系列制度體系和監管指標尚有許多不合理、不完善之處。
1.1缺乏完整的保險會計準則體系。
保險公司不僅同一般企業一樣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而且還承擔著社會保障的責任,關乎廣大投保人的利益。保險公司的兩重性質決定了其會計行為規范的兩重性:一方面需符合一般財務會計原則,其主要目的在于保證保險公司對外財務信息的披露,要求真實、公允地反映保險公司會計期間內的經營成果和資產負債表日的財務狀況,要求保險公司的財務信息與其他行業保持可比性;另一方面要符合監管會計原則,主要服務于保險監管當局為保證保單持有人利益而監控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的需要。因此,保險公司在會計制度的設計上,不僅需要建立適合于保險行業的財務會計制度,還需要重視監管會計制度的建設。目前,國際上發達國家,如美國、日本都建立了專門的保險監管會計制度,而我國僅于2004年下發了《保險公司償付能力報告編報規則——準則公告第1號:固定資產、土地使用權和計算機軟件(征求意見稿)》,保險監管會計制度建設總體尚處于初始階段。
1.2缺乏統一的保險企業會計制度標準。
目前我國的保險企業會計制度實行兩種標準,一種是適行于上市公司和股份公司《金融保險企業會計制度》(2002年1月1日頒布),另一種是非上市和股份公司實行的《保險公司會計制度》(1999年1月1日頒布),兩種制度最大的區別是在《金融保險企業會計制度》中更加強調了會計的謹慎性原則,更有利于反映會計信息的真實性。由于兩種制度對會計要素的確認原則及方法不同,對評估保險公司的實際財務狀況及償付能力也會帶來直接影響。
1.3監管指標不全面,預警作用不明顯。
保險財務監管指標體系的建立不僅要做到滿足現狀,更要能夠對以前的財務狀況進行分析,并對以后的經營態勢做出合理預測。我國在借鑒美國保險監管指標體系基礎上建立的財務指標體系只是側重于公司盈利和經營性風險的分析,涉及綜合性財務狀況和準備金方面的指標較少。而美國的保險監管財務指標僅對產險公司就設立了11個指標,從綜合財務狀況、利潤經營狀況、流動性和準備金等多方面來綜合考核公司的經營狀況。我國只借鑒了美國監管指標體系的一些指標,沒有設立一套類似于美國的對歷史數據財務狀況的追蹤分析系統,在美國對歷史數據財務狀況的追蹤分析系統中3年前提出過警告的公司中,有80%的公司最終都破產了。
1.4缺乏對財務指標的動態監管。
我國評估保險公司財務指標的償付能力是以1年內公司認可資產減認可負債的差額作為標準的,只測算這一時期保險公司的靜態償付能力,沒有考慮保險公司長期持續經營的要求,不能真實反映不同保險公司的實際償付能力。另一方面我國使用的一系列財務比率法是定量指標體系構成的,它們在選擇上是否恰當、合理,都會影響到預警系統的運行效率。在2003年下發的《保險公司最低償付能力額度及監管指標管理規定》中只是從認可資產表、認可負債表、最低償付金額幾方面對保險公司的財務情況監管,并沒有聯系保險公司在一定假設條件下的現金流入、現金流出及其對財務狀況的影響做出預測。
2.加強我國保險償付能力監管的建議
2.1進一步重視并加強保險償付能力的監管。
我國保險監管當局對財險公司和壽險公司分別規定了最低償付能力標準,但這些規定并沒有被很好地執行,一些中資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管理的概念和風險選擇的意識不強,掛賠現象嚴重,整體償付能力依然薄弱。保險公司承擔著廣大被保險人可能發生保險事故而引致的賠償或給付責任,只有本身具有足夠的償付能力,才能保障被保險人的安全,增強消費者的信心。因此保險監管應進一步重視并加強對保險公司的最低償付能力的考核,結合國情,參照國際慣例,改善目前最低償付能力的計算方法,使其更加科學化、合理化,確保保險公司對所承擔的風險具有足夠的賠償或給付能力,保證公司良好的財務穩定性和較高的置信度。同時要注重建立應急機制和化解風險的渠道,一旦發現償付能力不足,應立刻采取諸如辦理再保險、轉讓業務、增加資本金、調整資產結構或是限期整頓、停止部分業務、直接接管等補救措施,重新塑造保險公司的財務信用體系,以維護社會保險園地的正常秩序,促進保險業務的健康發展。
2.2建立完善的保險業法定會計準則體系。
加快保險企業會計制度的規范化、標準化和統一化建設,認真研究并借鑒國外保險會計的規范和標準保險業法定會計準則體系,結合我國保險業發展實際和監管要求,不斷建立完善體現保險行業特殊性的保險業會計準則體系。保險公司可以先按照保險行業通用會計準則(GAAP)編制通用會計報表,再按照保險法定會計準則(SAP)調整為監理會計報表從而滿足投資者和監管部門的不同需要。
2.3建立有預警性和評級等級制度的監管模式。
集中保險公司的資產獲利能力、資產質量、投資收益、準備金充足率、資本金充足率等體現償付能力安全性的各項財務指標,并分析3到5年的財務跟蹤指標和財務評價等級制度,通過多年跟蹤的財務指標來分析發現保險公司經營狀況的征兆,評價公司今后的發展趨勢,并且采用財務評價等級制度的方式對公司的大小和財務狀況進行分類,提高監管的精細化程度。目前,以NAIC(全美保險監督官協會)的IRIS(保險監管信息系統)和RBC(基于風險的資本管理方法)為代表的保險機構償付能力風險預警機制已經在世界各國廣為應用,我國的保險監管應盡快改變傳統的主觀性和經驗性做法,加快監管信息化建設,提高監管效率和質量。
2.4建立由靜態監管向動態監管轉變的監管模式。
對保險公司償付能力進行動態監管的主要內容包括:(1)動態評價保險產品負債與其相對應資產的實際形態是否匹配;(2)不僅是對決算期進行評估,而且通過對未來任一時點現金流量狀態進行模擬,來反映和評估保險公司的所有經營狀況;(3)借鑒美國做法進行利率假設,通過適當的概率分布來確定利率和變化,并考慮公司的各種資產和負債的配置,將公司現金流公式化,計算出各種利率假設下公司的現金流入和流出,以此來評價公司的償付能力。
2.5加強保險行業自律。
成功有序的監管離不開行業組織的自律配合,保險行業協會是保險人或保險中介機構組成的社會團體,其在規范保險市場方面發揮著政府監管當局不具備的協調作用。因為行業組織在起市場主體間聯絡、信息、技術咨詢和共享服務等作用的同時,在某種程度上還能獨立充當市場秩序的維護者和行業經營行為的仲裁者。監管當局應積極支持保險行業組織的建設,以行業的自律擔負起監管的輔助作用,通過保險行業協會加強各保險機構之間的交流與合作,維護保險市場正常的競爭秩序,從而避免同業過度競爭造成虧損和償付能力的不足。
2.6提高保險監管從業人員的素質。
加入WTO,中國保險監管業面臨考驗,保險監管從業人員素質有待提高。加入WTO,意味著中國保險監管在物質或者有形的層面上迅速地向國際靠攏、與國際接軌,但保險監管同時也是一種文化、一種理念,文化和理念上的轉變問題是不可能通過WTO或其他什么協議可以簡單解決的。但事實證明,有形和無形兩個層面之間是緊密相連的,二者既相互促進,又相互制約。只有達到協調一致,才能稱得上是有效的、與國際接軌的保險監管。這里的關鍵問題是所有保險監管從業人員的普遍素質。從現狀看,我國保險監管隊伍是相當不錯的,精練、充滿朝氣。但是必須看到,我們從事保險監管的歷史畢竟太短,對市場經濟和開放條件下保險監管理念、技術和手段的了解、認識和掌握有限。在不少人的觀念中還留存著計劃經濟和封閉經濟體制下政府行為模式的烙印。人的觀念不轉變、素質不提高,所謂的接軌是不會有生命力的。應當看到,在監管機構、監管形式和監管內容上,當前我國保險監管與國際潮流不一致。比如,全球兼并盛行而我國的保險監管則要求產、壽險分業經營,國際保險監管日趨放松對微觀層次的監管而注意對償付能力的審查,我國卻強化對費率、條款的監管。對此,一方面,我們應積極地予以正確評價,我國的保險監管方面基本反映了我國的保險業水平及發展要求,如產、壽險分業經營就促進了我國長期以來發展不足的壽險業務迅速增長,又如從全球購并歷史來看,合總是以分而發展為基礎的。另一方面,我們也應當從國際保險監管中看到我國的發展趨勢。
參考文獻:
[1]黃亞鋒著.論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體系的構建,《保險研究》,2001年06期.
[2]曾靜.完善我國保險償付能力監管的思考,《保險職業學院學報》,2004年04期.
2001年12月11日,中國正式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中國保險業從此打開了通往世界保險市場的大門。對中國保險業來說,加入世貿組織不僅要面對保險市場競爭所提出的挑戰,更重要的是對國際市場游戲規則的把握與認同。因此,了解國際保險監管發展趨勢,借鑒國際保險監管先進經驗,對我國保險監管體系的形成和制度建設提出可行的政策建議,是當務之急。
1.我國保險償付能力監管現狀及其不足
我國目前采用的償付能力監控指標是在借鑒歐盟償付能力額度制度和美國風險資本管理的基礎上形成的,其中包括定性和定量監管兩個方面。定性監管主要規定了保險條款、費率、準備金的提存,規定了保險公司單個風險自留額和全部風險自留額,并對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進行了規定;定量監管主要是采用了英國的最低償付能力額度思路。但與實施這種保險償付能力監管相配套的一系列制度體系和監管指標尚有許多不合理、不完善之處。
1.1缺乏完整的保險會計準則體系。
保險公司不僅同一般企業一樣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而且還承擔著社會保障的責任,關乎廣大投保人的利益。保險公司的兩重性質決定了其會計行為規范的兩重性:一方面需符合一般財務會計原則,其主要目的在于保證保險公司對外財務信息的披露,要求真實、公允地反映保險公司會計期間內的經營成果和資產負債表日的財務狀況,要求保險公司的財務信息與其他行業保持可比性;另一方面要符合監管會計原則,主要服務于保險監管當局為保證保單持有人利益而監控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的需要。因此,保險公司在會計制度的設計上,不僅需要建立適合于保險行業的財務會計制度,還需要重視監管會計制度的建設。目前,國際上發達國家,如美國、日本都建立了專門的保險監管會計制度,而我國僅于2004年下發了《保險公司償付能力報告編報規則——準則公告第1號:固定資產、土地使用權和計算機軟件(征求意見稿)》,保險監管會計制度建設總體尚處于初始階段。
1.2缺乏統一的保險企業會計制度標準。
目前我國的保險企業會計制度實行兩種標準,一種是適行于上市公司和股份公司《金融保險企業會計制度》(2002年1月1日頒布),另一種是非上市和股份公司實行的《保險公司會計制度》(1999年1月1日頒布),兩種制度最大的區別是在《金融保險企業會計制度》中更加強調了會計的謹慎性原則,更有利于反映會計信息的真實性。由于兩種制度對會計要素的確認原則及方法不同,對評估保險公司的實際財務狀況及償付能力也會帶來直接影響。
1.3監管指標不全面,預警作用不明顯。
保險財務監管指標體系的建立不僅要做到滿足現狀,更要能夠對以前的財務狀況進行分析,并對以后的經營態勢做出合理預測。我國在借鑒美國保險監管指標體系基礎上建立的財務指標體系只是側重于公司盈利和經營性風險的分析,涉及綜合性財務狀況和準備金方面的指標較少。而美國的保險監管財務指標僅對產險公司就設立了11個指標,從綜合財務狀況、利潤經營狀況、流動性和準備金等多方面來綜合考核公司的經營狀況。我國只借鑒了美國監管指標體系的一些指標,沒有設立一套類似于美國的對歷史數據財務狀況的追蹤分析系統,在美國對歷史數據財務狀況的追蹤分析系統中3年前提出過警告的公司中,有80%的公司最終都破產了。
1.4缺乏對財務指標的動態監管。
我國評估保險公司財務指標的償付能力是以1年內公司認可資產減認可負債的差額作為標準的,只測算這一時期保險公司的靜態償付能力,沒有考慮保險公司長期持續經營的要求,不能真實反映不同保險公司的實際償付能力。另一方面我國使用的一系列財務比率法是定量指標體系構成的,它們在選擇上是否恰當、合理,都會影響到預警系統的運行效率。在2003年下發的《保險公司最低償付能力額度及監管指標管理規定》中只是從認可資產表、認可負債表、最低償付金額幾方面對保險公司的財務情況監管,并沒有聯系保險公司在一定假設條件下的現金流入、現金流出及其對財務狀況的影響做出預測。
2.加強我國保險償付能力監管的建議
2.1進一步重視并加強保險償付能力的監管。
我國保險監管當局對財險公司和壽險公司分別規定了最低償付能力標準,但這些規定并沒有被很好地執行,一些中資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管理的概念和風險選擇的意識不強,掛賠現象嚴重,整體償付能力依然薄弱。保險公司承擔著廣大被保險人可能發生保險事故而引致的賠償或給付責任,只有本身具有足夠的償付能力,才能保障被保險人的安全,增強消費者的信心。因此保險監管應進一步重視并加強對保險公司的最低償付能力的考核,結合國情,參照國際慣例,改善目前最低償付能力的計算方法,使其更加科學化、合理化,確保保險公司對所承擔的風險具有足夠的賠償或給付能力,保證公司良好的財務穩定性和較高的置信度。同時要注重建立應急機制和化解風險的渠道,一旦發現償付能力不足,應立刻采取諸如辦理再保險、轉讓業務、增加資本金、調整資產結構或是限期整頓、停止部分業務、直接接管等補救措施,重新塑造保險公司的財務信用體系,以維護社會保險園地的正常秩序,促進保險業務的健康發展。
2.2建立完善的保險業法定會計準則體系。
加快保險企業會計制度的規范化、標準化和統一化建設,認真研究并借鑒國外保險會計的規范和標準保險業法定會計準則體系,結合我國保險業發展實際和監管要求,不斷建立完善體現保險行業特殊性的保險業會計準則體系。保險公司可以先按照保險行業通用會計準則(GAAP)編制通用會計報表,再按照保險法定會計準則(SAP)調整為監理會計報表從而滿足投資者和監管部門的不同需要。
2.3建立有預警性和評級等級制度的監管模式。
集中保險公司的資產獲利能力、資產質量、投資收益、準備金充足率、資本金充足率等體現償付能力安全性的各項財務指標,并分析3到5年的財務跟蹤指標和財務評價等級制度,通過多年跟蹤的財務指標來分析發現保險公司經營狀況的征兆,評價公司今后的發展趨勢,并且采用財務評價等級制度的方式對公司的大小和財務狀況進行分類,提高監管的精細化程度。目前,以NAIC(全美保險監督官協會)的IRIS(保險監管信息系統)和RBC(基于風險的資本管理方法)為代表的保險機構償付能力風險預警機制已經在世界各國廣為應用,我國的保險監管應盡快改變傳統的主觀性和經驗性做法,加快監管信息化建設,提高監管效率和質量。
2.4建立由靜態監管向動態監管轉變的監管模式。
對保險公司償付能力進行動態監管的主要內容包括:(1)動態評價保險產品負債與其相對應資產的實際形態是否匹配;(2)不僅是對決算期進行評估,而且通過對未來任一時點現金流量狀態進行模擬,來反映和評估保險公司的所有經營狀況;(3)借鑒美國做法進行利率假設,通過適當的概率分布來確定利率和變化,并考慮公司的各種資產和負債的配置,將公司現金流公式化,計算出各種利率假設下公司的現金流入和流出,以此來評價公司的償付能力。
2.5加強保險行業自律。
成功有序的監管離不開行業組織的自律配合,保險行業協會是保險人或保險中介機構組成的社會團體,其在規范保險市場方面發揮著政府監管當局不具備的協調作用。因為行業組織在起市場主體間聯絡、信息、技術咨詢和共享服務等作用的同時,在某種程度上還能獨立充當市場秩序的維護者和行業經營行為的仲裁者。監管當局應積極支持保險行業組織的建設,以行業的自律擔負起監管的輔助作用,通過保險行業協會加強各保險機構之間的交流與合作,維護保險市場正常的競爭秩序,從而避免同業過度競爭造成虧損和償付能力的不足。
2.6提高保險監管從業人員的素質。
加入WTO,中國保險監管業面臨考驗,保險監管從業人員素質有待提高。加入WTO,意味著中國保險監管在物質或者有形的層面上迅速地向國際靠攏、與國際接軌,但保險監管同時也是一種文化、一種理念,文化和理念上的轉變問題是不可能通過WTO或其他什么協議可以簡單解決的。但事實證明,有形和無形兩個層面之間是緊密相連的,二者既相互促進,又相互制約。只有達到協調一致,才能稱得上是有效的、與國際接軌的保險監管。這里的關鍵問題是所有保險監管從業人員的普遍素質。從現狀看,我國保險監管隊伍是相當不錯的,精練、充滿朝氣。但是必須看到,我們從事保險監管的歷史畢竟太短,對市場經濟和開放條件下保險監管理念、技術和手段的了解、認識和掌握有限。在不少人的觀念中還留存著計劃經濟和封閉經濟體制下政府行為模式的烙印。人的觀念不轉變、素質不提高,所謂的接軌是不會有生命力的。應當看到,在監管機構、監管形式和監管內容上,當前我國保險監管與國際潮流不一致。比如,全球兼并盛行而我國的保險監管則要求產、壽險分業經營,國際保險監管日趨放松對微觀層次的監管而注意對償付能力的審查,我國卻強化對費率、條款的監管。對此,一方面,我們應積極地予以正確評價,我國的保險監管方面基本反映了我國的保險業水平及發展要求,如產、壽險分業經營就促進了我國長期以來發展不足的壽險業務迅速增長,又如從全球購并歷史來看,合總是以分而發展為基礎的。另一方面,我們也應當從國際保險監管中看到我國的發展趨勢。
參考文獻:
[1]黃亞鋒著.論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體系的構建,《保險研究》,2001年06期.
[2]曾靜.完善我國保險償付能力監管的思考,《保險職業學院學報》,2004年04期.
[3]戴娟.借鑒國際經驗加強保險監管體系的建設,《保險研究》,2004年05期.
目前,我國企業從事生產活動主要以《會計法》為準則。近年來,雖然國家陸續出臺了相關條例和政策,確立了較為規范的會計監管標準體系,但是監管工作中仍存在大量不足之處。我國對原有的企業內部會計制度、會計行業制度和專業的核算方法并沒有徹底的廢除,以致于在實行新標準的過程中,企業依然依賴舊標準。要保證新標準在企業中順利實施,單位財務負責人需和財政、國資等相關部門進行財務標準對接和溝通,使財務工作人員積極履行相關規定,及時改舊換新,執行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的決策。否則,就會擴大行業監管標準不統一的現象,影響國企財務監管效率,使得會計信息失真,束縛企業經濟的發展,對監管質量產生嚴重的負面影響,不利于提高國企的市場競爭力。
(二)內部監管體制不健全
賬目造假是企業中普遍存在的現象,主要原因是企業缺乏有效的監督制度。總會計師是財務部的首要領導,是對企業進行有效監督的重要力量,總會計師崗位制度欠缺易導致企業出現造假現象。另外,從事會計監管的人員有本部門員工,他們雖然對公司的財務工作較為了解,但受到人情世故等因素的影響,起不到監督的作用。完善財務部各個崗位的制度,是做好企業內部監督的關鍵步驟。總會計師制度的缺陷特征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第一,沒有形成完善的內部財務監督管理體系,對財務最高負責人的行為起不到監督的作用。第二,崗位職責不明確,這也是造成會計管理工作混亂的直接原因。雜亂的崗位分工將各個環節的工作內容綜合到一起,員工之間不能有效配合和相互制約,降低了工作的透明度,增加了總會計師作弊的可能性。第三,管理者素質欠缺。因此,完善內部財務監督體制,是管理國有資產的有效方法。
(三)會計信息質量較差
較以往的會計行業信息質量,如今已取得很大進步。但是,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會計信息失真現象仍然存在,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首先,企業私自挪用大批資金,進行違法炒作和放債。例如,1996年至1997年,佛山照明企業擅自動用資金3.11億元進行炒作本公司股票,而且還將6.3億元貸給證券公司和銀行,嚴重的損害了廣大員工的知情權、違反了國家的法律法規,給企業帶來了毀滅性災害。其次,賬目做假,隱瞞實際利潤,偷稅漏稅。2011年,江西省贛州市某國有企業將本廠實際生產的羽絨服件數為204682,謊報為89613,隱藏了115069件產品,偷稅金額可見一斑。再次,監管環節薄弱、監管力量不集中。企業沒有明確規定會計監管工作負責人,致使領導者對監察工作出現從眾管理現象,有時齊抓共管,有時無人問津,導致會計信息誤差較大。此外,加大企業的利潤,用以掩飾虧損,從而平穩或抬高公司的股價。最后,侵占流轉稅款。國企通常要留有流動稅金,以及時繳納增值稅,由于稅款額度較高,企業將資金進行轉借,有時會出現收款不及時的情況,延誤了交稅日期。
二、強化國有資產會計監管的對策
(一)建立健全會計監督標準和制度
統一企業財務標準是提高監督水平的有效途徑。企業根據內部發展的需要,適時成立權威性的會計鑒定和法律咨詢技術機構,為公司的會計從業人員提供專業指導,防止因執行標準不統一引起各部門得出不同的財務結果,提高懲處和監管的力度。建立完善有效的內部審核制度,有利于打好財務監管的基礎,提升企業整個財務系統的工作效率,使監管效果更加突出。比如,公司對會計結論制定合格的標準范圍,綜合核對所有部門的財務結果后,對與統計誤差較大的部門給予懲處,并督促其找出出現失誤的原因和環節,轉變工作方法。保證內部財務數據的真實性和有效性,才能使公司的工作正常開展,為進一步實現企業的戰略目標積蓄力量。建立完善的現代化企業監管制度是當代經濟對會計行業提出的新要求,公司要主動完善內部管理制度體系,促進財務監管工作及時有效地進行。
(二)及時調整和規劃企業財務部的組織架構
建立完善高效的監督機企業應和政府部門相結合,在單位內部成立嚴謹的監督體制,從而形成監管合力。充分發揮政府在治理會計信息市場混亂現象的作用,配合企業部門做好財務監督工作。為了防止部門之間出現惡性競爭和小團體主義,有效地節約社會資源,在組織設計中應注意分工明確,避免出現多頭監管的問題。在企業內部成立監事會,專項負責監察企業經營中的漏洞,及時提出整改意見。監事會成立的主要目的是防止公司高層為了自身利益置于公司利益之上,保持公司經營權和所有權相分離。監事會主要由股東、職工、政府、債權人等相關利益主體的代表組成,通過檢查經營方式、資產負債等經濟狀況,使其符合國家的相關會計監管標準。設立監事會維護了廣大員工的合法權益,還有利于企業做出正確的發展部署,調整對利潤和投資的分配比例,實現公司的跨越式發展。
(三)加強社會責任感
提高會計信息質量的監管水平在完善監管制度和機構的基礎上,要注意會計信息質量的提升。在社會主義建設新形勢下,企業的發展應與社會的可持續發展緊密聯系起來,公司的財務信息是市場發展方向的航標,也是國家做出重大經濟決策的參考。在資源共享的社會,公司在吸收和利用社會信息的同時,有義務為市場反映更多的準確信息。會計信息是知識資源的一部分,具有共事性和轉移性,它能解決技術力量無法應對的經濟難題。會計信息能夠通過各種形式轉化為創新的源泉,是市場良性發展的主要推動力。因此,我們應該結合現代科技,擴大計算機在會計監管中的應用范圍,提高企業會計的信息質量。高質量的財務信息,是企業自身發展的需要和社會責任感的高度融合,也為中國經濟事業的飛速前進保駕護航。
企業年金基金,是指根據依法制定的企業年金計劃籌集的資金及其投資運營收益形成的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基金。它在保障雇員退休待遇、解決社會老齡化問題、減輕政府財政負擔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2004年下半年以來,隨著我國《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試行辦法》、《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機構資格認定暫行辦法》等規定的陸續出臺,企業年金投資證券市場的規模將越來越大,年金基金財務風險的度量與控制成為年金計劃發起人、年金計劃受益人、年金基金管理人、及政府監管機構等多個主體日益重視的現實問題。本文對此問題進行初步的探索。
一.企業年金的分類與年金基金的財務風險。
企業年金計劃分為兩種:受益確定型年金(definedbenefit,簡記為DB)和繳費確定型年金(definedcontribution,簡記為DC)。兩者在繳費及待遇支付等方面的管理模式不同,其形成的年金基金所面臨的投資風險也有所區別。受益確定型年金(DB)是指企業根據員工的工資水平、工作年限、為企業貢獻程度等因素來約定其員工未來退休后所獲得的養老金標準,即企業所需支付的養老金;企業據此確定所需要的各年繳費,并全部承擔年金資產管理的投資風險。繳費確定型年金(DC)是指通過建立個人賬戶的方式,由雇主和雇員定期按照一定比例繳納保險費,雇員的退休金水平取決于帳戶中資金積累規模及其投資收益。退休金可以由員工一次性支取,也可以分期支取,直至其個人賬戶余額為零。對于標準的繳費確定型年金,雇員自已進行投資決策,并承擔其個人賬戶資金的投資風險。但在實際運作中,往往將年金賬戶具體的資產管理交由專業機構負責,年金賬戶所有人只是擁有選擇資產管理機構或選擇具有某種風險回報特征的資產組合品種的權力。例如,美國的401(k)年金計劃是繳費確定型年金(DC)最主要的類型。401(k)計劃既可采取企業集中投資也可采取個人分散投資的方式。在前一種方式下,通常由企業指派專人或設立專門的投資委員會負責401(k)資金的投資并對這部分資金的增值保值承擔較大的責任。在采取后一種方式的情況下,企業通常經過一定的篩選程序,聘請投資咨詢公司從眾多投資銀行、商業銀行、信托公司和保險公司等針對企業年金設計的一系列債券基金、貨幣市場基金、不同風格的股票基金等產品中選出候選基金,供參與計劃的職工自行選擇,企業職工有權決定自己賬戶資金的投資方向同時也承擔投資的風險。法律規定,計劃發起人至少向職工提供三種風險——回報特征存在明顯差異的投資產品,投資目錄每三個月應更新一次等。而香港實行的養老公積金制度,即所謂的“強積金”制度,則由投資管理人設計出若干種基金投資品種,其中有保守型基金,如:保本基金、保證基金、債券基金等;有穩健型投資,如:均衡基金、平穩基金;也有勇于承擔風險型的基金,如:股票基金等;任參與年金計劃的職工自選作出投資決定。有關法規將我國的企業年金規定為繳費確定型年金,年金所需費用由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但年金投資運作統一由企業委托給受托人,由受托人選擇投資管理人運營所有的資金,負責年金資產的保值增值,職工個人沒有投資決策的權利。
受益確定型年金(DB)與繳費確定型年金(DC)的主要區別是DB年金基金具有事先確定的、因承諾支付職工退休金所形成的負債支出。支出的金額與未來退休時的社會平均工資水平、退休職工的在職工作年限、退休職工領取退休金的時間(即退休后的生存時間)等因素有關。要通過對DB年金基金進行合理的資產配置及繳費,來滿足這一事先約定的支付承諾,即所謂的“以支定收”。因此,受益確定型年金(DB)基金在運作過程中,除了都要面臨傳統的風險,如政治風險、經濟政策風險、經濟周期風險、利率風險等之外,更重要的是DB年金約定的負債支出可能會超過DB年金基金的資產價值,使DB年金基金無法滿足事先承諾的退休金支出,即發生財務風險,又稱之為基金化不足風險(underfundrisk)。例如:醫療水平的提高使退休職工壽命、進而領取退休金的時間延長;經濟增長及物價水平上漲使退休時的社會平均工資水平提高;這些因素都會造成年金基金未來的償付支出增加,如果年金基金的資產管理收益及繳費累積沒有相應的增長,則可能會沒有足夠的資產來償付負債,進而影響參與年金計劃的職工的正常生活,甚至影響到社會的安定。因此對于受益確定型年金基金的管理必須要考慮負債因素的變化。對于繳費確定型年金(DC)而言,DC年金計劃則屬于“以收定支”,沒有事先約定的償債支出,而是根據年金基金投資及繳費形成的積累額,多收多支、少收少支。盡管DC年金基金的管理人沒有類似于DB年金基金情況下存在事先確定的、剛性的負債約束,但如果DC年金帳戶通過繳費及資產投資而在退休時積累的資產總額過低,也將影響退休員工的生活水平。因此從某種意義上講,繳費確定型年金基金的運作也需要考慮未來工資水平變化對基金資產管理的要求。
二.年金基金財務風險的度量指標。
受益確定型年金基金的資產管理要考慮負債變化引起的基金化不足風險。其衡量指標主要有兩種。一是用基金化比率來表示,計算方法是:
t時點的基金化比率(Fundingratio)=年金基金在t時點的資產價值(A)/年金負債現值(L)
其中,年金負債現值(L)是考慮未來經濟和工資增長情況、職工壽命、年金計劃規定的退休金給付水平等因素,在一定精算假設的基礎上,計算出年金計劃未來的償債支出流,并根據設定的貼現率水平,折算成t時的現值。
另一個指標是盈余值(Surplus),計算方法是:
年金基金在t時點的盈余值=年金基金資產價值(A)—年金負債現值(L)。
例如:美國通用汽車(GM)公司受益確定型年金計劃(DB)的運行狀況如下表:
年份年金基金資產的
市場價值(A)
(單位:10億美元)精算負債現值(L)
(單位:10億美元)基金化比率
(Fundingratio)盈余(Surplus)
(單位:10億美元)
199346.95063.0250.74-16.075
199450.40857.5740.88-7.166
199567.43667.8600.99-0.424
199671.29570.2781.011.017
199771.29572.5010.98-1.206
199872.28073.5700.98-1.290
199975.00776.9630.97-1.956
200080.46273.2691.107.193
200177.86676.1311.021.735
200267.32276.3830.88-9.061
200360.86079.6170.76-18.757
200486.16987.2850.99-1.116
來源:“ModernizingtheDefined-BenefitPensionSystem”,ByMulveyetc.JournalofPortfolioManagement,winter2005
受益確定型年金基金在運作過程中,其基金資產價值與精算負債現值都隨著市場環境的變化而變化,因此基金化比率和盈余值這兩個指標是不斷變化的。為此,在度量受益確定型年金基金的財務風險時,往往更多地關心指標實際值偏離事先設定目標值或目標區間的幅度或概率。例如英國的《社會保障法》將目標基金化比率的波動范圍設定為90%~105%,如果實際基金化比率低于90%,即看作是償付能力不足,存在財務風險,年金計劃的管理者必須在3年內將資產價值增加到負債的90%,在未來7年內將資產價值增加到負債的100%。
對于繳費確定型年金(DC)而言,盡管不約定未來的償付金額,資產管理的風險更多地轉嫁到參與年金計劃的職工身上;但為了保證年金參與人的年金帳戶在退休時積累的資產價值在一定程度上滿足退休后的生活需要,許多發達國家將繳費確定型年金(DC)退休時的年金資產價值與當時的收入(finalsalary)之比(稱之為替代比率,replacementratio)做為衡量繳費確定型年金基金財務風險的重要指標。
三.企業年金基金財務風險的監管
企業年金計劃是退休職工老年收入的重要來源之一,但由于年金基金的資產管理采取市場化的方式,一旦年金基金發生財務風險,償付能力不足,將影響到退休職工老年收入保障的穩定性,甚至是社會的穩定性。因此,必須加強對企業年金基金財務風險的監管,以保障年金計劃參與人的權益。
對于事先明確設定退休金支付水平的受益確定性年金(DB),年金基金管理人有剛性的負債約束,因而發生財務風險的可能性較大。為此,許多國家是通過建立第三方擔保的方式為年金計劃受益人設置一道安全屏障。如美國由政府設立養老金受益擔保公司(thePensionBenefitGuarantyCorporation,簡記為PBGC),通過向所有設立年金計劃的公司收取保險費并進行投資,用積累資金對發生財務危機的年金計劃提供擔保或理賠。PBGC收取的保險費有兩部分,一是固定比例的保險費,如1991年1月1日以后,每個年金計劃每年向PBGC按每個受保人19美元的比例繳納保險費;另一部分是可變比例的保險費,主要是PBGC針對基金化比率不足(即存在一定財務風險)的年金計劃,加收額外的保險費,以督促年金計劃提高償付能力,降低財務風險。至2002年4月,PBGC累計向35000個受益確定型年金計劃中的大約4400萬受益人提供了受益保護。
對于繳費確定型年金(DC),年金基金管理人對年金受益人沒有事先設定的、剛性的償付承諾,因此更需要加強對年金基金財務風險的監管,以防止年金計劃受益人的基本利益因年金基金管理人的投資不善或違法行為而遭受損失。在這方面,許多國家對繳費確定型年金(DC)建立了擔保或補償機制。其基本制度是設立擔保的最低收益率水平,如果年金基金的實際投資收益率低于擔保收益率,由年金基金管理人用自有的儲備金或自有資產彌補缺口;如果仍然無法彌補,則由政府基金給與一定補償,但年金基金管理公司將會被清算。在這一制度設計中,關鍵是擔保最低收益率水平如何確定。與我國同樣作為新興市場的智利、阿根廷、波蘭三國的經驗值得我們借鑒。智利以過去36個月的所有企業年金的平均收益率R作為基礎,其擔保的最低收益率是平均收益率R的50%和R-2%這兩個數值中的較小值。企業年金實際收益率低于這一水平,則基金管理人要有自有儲備基金彌補缺口。而如果某個企業年金的實際收益率比所有年金的平均收益率R高50%或超過平均收益率R達到2個百分點之上,則超額收益部分充實為儲備基金,不計入年金帳戶的實際收益。阿根廷設定的擔保最低收益率為平均收益率R的70%和R-2%這兩個數值中的較小值。能夠計入個人年金帳戶的最大收益率是超過平均收益率R的30%以內或超過平均收益率的2%以內,超額部分轉入儲備基金。通過這些機制,實際上是在一定程度上“熨平”了因不同年金基金管理人投資收益的差別,導致職工從年金帳戶中所獲得的退休金收入存在過度的差異。特別某些低收入職工和文化程度較低的職工在選擇年金基金管理人方面的能力較差,與其它收入及文化程度較高的職工相比,前者所獲得的收益率可能會非常低,建立擔保最低收益率機制可以在某種程度上平衡職工之間的收益差異,更多地體現企業年金作為促進社會公平、防止貧富差距過大的社會保障機制,而不是演化為獲得最大化投資收益的手段。
我國目前在企業年金基金財務風險監管和年金最低收益保障方面還有待進一步完善。我國《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試行辦法》只在第五十八條規定:“投資管理人從當期收取的管理費中,提取20%作為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風險準備金,專項用于彌補企業年金基金投資虧損。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風險準備金在托管銀行專戶存儲,余額達到投資管理企業年金基金財產凈值的10%時可不再提取”。僅從管理費中計提20%作為投資風險管理準備金是否充足?是否應建立政府主導的年金收益擔保機構?考慮職工工資收入增長及通貨膨脹等因素,年金投資資收益保障是否不應只限于彌補虧損而應該保持一定的正收益率?這些問題還需要進行深入的研究。
[參考文獻]
1.ArunS.Muralidhar著,沈國華譯:《養老基金管理創新》,上海財經大學出版社2004年出版。
在實體法方面,從立足企業信用監管的目標,選準好立法宗旨,顧及企業信用監管的內容,完善法律的條文。一是要完善企業市場準入監管所涉及的《公司法》、《個人獨資企業法》、《合企業法》、《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的有關內容,使工商機關的市場準入監管更具“企業信用能力”的把關功能。要通過修改相關的行政法規,改革現行的年檢制度,變集中年檢為滾動年檢,變年檢資料的形式審查為實質性審查,提高企業年檢的質量和效益。二是要修改企業市場行為監管所涉及的《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細化有關條文,增強其操作性,并在立法宗旨上進一步突出“信用監管”的內容,使工商行政信用監管完全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三是完善企業市場退出監管的法律條文,使企業能在退出市場的過程中悟守信用,保護“晚節”,要修改《公司法》及有關市場主體的法律、法規,明確企業法人資格和經營資格的關系及公司、股東、清算組織在企業終止清算中的責任(包括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刑事責任)。對企業清算的違法行為要明確執行查處的機關和權限。
在程序法方面,一是盡快制定《工商行政管理法》,進一步明確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權限,使工商行政這種綜合性、全局性的政府市場管制方式最終優于煙草、藥品、建筑、保險、電信等行業監管,避免當前各執法主體之間無利益則相互推誘,有利益則爭奪監管權的不良局面。二是針對工商行政管理執法實踐中發現的程序問題,在法律修改時予以解決。
1996年出臺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定》對于深入貫徹《行政處罰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執法實踐的復雜多樣,在執法過程中也出現了很多問題,建議通過立法予以解決。三是立足我國市場現狀,改變現行法律法規中對弱化工商行政管理執法手段的趨勢。從《商業銀行法》出臺對《投機倒把行政處罰暫行條例》中賦予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扣留、暫停支付、劃撥等強制手段的限制,以及《反不正當競爭法》對行政強制措施的弱化,不難看出我國在行政強制措施的立法上過份追究超前性,而與現實嚴重脫節。在發達的市場經濟國家,弱化行政強制措施是其立法技術中限制行政職權,減少國家干預和理論具體體現,但是“立法技術成功與否的關鍵,在于立法者能否正確和及時地反映經濟生活條件”。對于我國仍處在市場經濟發展的初級階段,公眾的法律素質低、執法環境差、法律體系尚不完善的情況下,行政強制措施的不應該是弱化而應該是強化,所以很多地方的《反不正當競爭條例》都增加了各種行政強制措施就是例證。建議在《反不正當競爭法》修改中,根據各地實施《反不正當競爭條例》的經驗,強化行政執法手段。增加監督檢查部門在對不正當競爭行為進行調查時,對涉案場所進行檢查,對違法財物實施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
二、實施企業信用監管工作制度創新1、建立企業信用信息歸集制度加強企業信用信息的收集和公示,減弱市場主體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將有利于授信企業的理性選擇并遏制受信企業失信。本文所稱的企業信用信息歸集制度,是指由工商機關將分散在社會有關方面的企業信用信息,進行采集、分類、整理、儲存,最后整合成企業信用信息數據庫,為企業經營、消費者決策及政府部門有效監管提供服務。根據定義,企業信用信息歸集制度主要由信息構成、信息歸集和信息數據三方面制度的構成。
1、企業信用信息的歸集范圍⑴企業身份信息。包括企業設立登記的基本信息(企業名稱、字號、住所/經營場所、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企業類型、經營范圍、注冊資本/金、注冊號、經營期限、成立日期、投資方式、投資額及比例等),企業變更記錄,企業取得的專項行政許可,全國組織機構代碼,企業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工作經歷、學習經歷等基本情況,等等。
⑵企業經營信息。包括銀行帳戶,銀行信貸情況,資質等級,財務狀況,企業商標注冊及認定情況,企業產品及管理體系認證情況,用工情況,納稅情況,社會保險繳納情況,債權債務清償情況,財產清算情況,評估機構對企業信用狀況的評價或者以數字或字母形式表示的企業信用等級,等等。
在實際業務中,材料庫房管理員是按照材料實際數量和單價驗收入庫的,而對于發出材料,庫房賬和會計賬的處理依據都是領料單。如果材料已經驗收入庫但發票賬單尚未到達,而且有關“估收”依據又不能及時傳遞到會計手中,就容易導致庫房賬和會計賬不一致(賬賬不符)、會計賬表與材料實際不一致(賬實不符)的情況,這樣的材料核算做法是不正確的。同時,還可能存在不能及時將預付購料款調整為已支付款項,結果導致虛增資產和負債,使會計核算不能反映經濟業務的真實狀況。
在現行施工企業管理體制下,為了適應建筑施工市場競爭異常激烈的現實需要,工程項目部管理人員較少,主要依靠引入分包隊和招聘臨時工來完成施工任務,很難做到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基本要求來設立管理崗位。施工企業一人多崗甚至全盤事務均由一人負責處理的現象非常普遍。相對其他企業來說,工程項目部內部控制制度的建設情況是不夠完善的。這樣的做法雖然能為企業節約一定的人力資源成本,但是并不符合不相容崗位之間應當互相分離的規定,一旦出現問題就會給企業帶來不可估量的損失。從內控制度成本效益原則的角度來說,是得不償失的一種短期行為。
通過調查了解,工程項目部材料主管大多不是專業出身,缺乏材料管理經驗,各環節應該怎么做還比較模糊。而工程項目消耗材料的數量大、價值高,如果在某個管理環節出現差錯,就可能帶來這樣或那樣的問題。管理工作主要依靠人來完成,施工企業材料管理工作質量的好壞主要取決于材料管理員和會計人員素質的高低。目前,一些工程項目部缺乏專業技術人才,工程開工后臨時指派材料員和會計員,他們甚至不具備相應的從業資格,要做好崗位管理工作和達到材料核算管理的基本要求是比較困難的。
材料管理員要及時將工程分包組領料單傳遞到會計員手中,會計員要及時進行賬務處理,不得積壓單據集中在期末一次性匯總入賬;工程量統計員要按工程實際進度準確統計分包組當期實際完成的工程量,將二者對比分析,才能判斷材料管理是否正常。為做好施工企業的材料核算和管理工作,降低出現超撥工程款的經營風險,工程施工項目部要建立信息溝通機制,各相關人員要定期互通信息,發現問題應當立即改變做法,更正差錯,以避免給企業帶來不必要的損失。施工企業管理層應當意識到規范材料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實際操作中,一定要嚴格要求組長按照材料預算定額領用材料,由庫房材料管理員進行約束和控制,領料超過預算定額的,如果沒有工程量變更的依據和項目技術主管的簽字認可,不能發放材料。期末時還應由工程量統計員對照材料實際耗用情況進行分析,查看材料消耗與工程進度是否匹配,并提請管理層對材料節約或超支的班組予以相應的獎勵或懲罰。同時,應加強材料的實地盤點核查工作,切忌在這一管理環節流于形式。如果已經嚴格按照材料預算定額發料,那么通過分析實際盤點的結果就能夠確定某項材料是否存在浪費的現象。通過嚴厲的措施杜絕材料浪費行為,可以在較大程度上降低工程項目成本。
工程項目部會計員和材料管理員的賬簿記錄往往會出現不一致的情況。按照現行會計制度的規定,對于材料已到而發票未到的情況,一般在期末采用“暫估入賬”的辦法進行處理,在下一會計期初再用紅字沖銷,然后再按發票的實際數量和金額重新記賬。這種做法僅僅解決了“期末”賬實不符的問題,而在此“期末”之前,依然可能出現賬實不符(如賬薄中出現材料負數)的情況。因此,建議創新材料核算辦法,自行設計印制一式三聯的“材料估收單”來更好地解決這一問題。當庫房驗收實物已到而發票未到的材料時,就可以填寫“材料估收單”,存根聯留存庫房,其余兩聯交給會計員據以及時處理賬務。會計員應將記賬聯與材料驗收單一起作為會計憑證附件入賬。購料發票到達后,由會計員將第三聯與發票比對,確定二者之間的差額,并對材料單價和金額的增減進行相應的會計調整。這樣既可解決材料管理中賬實不符的問題,也可減少在會計期末、期初反復沖賬、記賬的繁雜處理過程。
世界上的事物往往是這樣,越是優秀,越是有特色,就越容易獲得成功,企業文化也是如此,一個企業的文化建設成功與否,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這種文化的內涵和本質,是不是與本企業的實際情況相苻合,也就是說,這種企業文化所體現出來的精神實質,是不是符合這企業的特點。據了解,東磁公司之所以能在殘酷的競爭中不斷發展壯大,就是由它鮮明的個性企業文化所決定的,東磁的企業文化,形成了一種東磁人特有的“開拓、創新、自強、拚搏”的精神氣質,這種精神氣質在東磁員工當中產生了一種超強的凝聚力,這種力量成了東磁公司在碰到困難時戰勝困難的法寶。所以,筆者認為,一個企業的文化建設一定要與企業的生產經營發展緊密相連,這種文化一定要帶有鮮明的企業特色,也只有這種企業文化才能真正讓企業、員工、消費者以及社會受益,也惟有這樣,才能真正體現企業文化的價值。因此筆者認為,一個企業的文化必須是本企業獨有的,深深扎根于企業土壤上的,只有這樣,才能開出絢爛的精神之花。
二、正確的決策是企業文化建設成功的關鍵
一個企業之所以能擁有優秀的企業文化,筆者認為關鍵在于企業決策者的正確決策。也就是說,企業決策者倡導的文化理念,決定了一個企業文化建設的走向,他的這種文化理念,是否正確,是否切合公司的實際,實際上決定了他所倡導的企業文化能否成為企業發展的動力和催化劑,從某種程度上也決定了企業能否生機勃勃地向前發展。因此,一個成功的企業家,他所具有的文化理念必然是超前的,先進的,同時也是務實的,是符合企業發展要求的。東磁老總何時金認為,企業文化不應該是一種點綴,而應該是一種生產,一種經營,其重要性和重視程度甚至要在生產和經營管理之上。企業文化建設,是一項應該常抓不懈長期要做的工作,絕不是搞幾次活動就能實現的,而是需要通過一定的方式和途徑進行滲透、提升,使員工形成一種自覺行動。這茂工作如果不能持之以恒,必然無果而終。
因此,筆者認為企業文化建設,關健在于企業的高層決策者,他們需要把企業正確的文化理念形成一種精神,并進行反復傳播灌輸,讓所有員工都清楚努力的方向,這樣才能更好地發展企業。
三、創新發展是永葆企業文化活力的有力保證
時代在不斷地向前發展,世上萬物也都在不斷變化。企業文化也是如此,它必定要隨著時代的發展而發展,隨著時代的變化而變化。縱觀東磁企業文化發展演變的過程,不難看出其明顯的時展的特點。東磁企業文化從剛起步時的搞活經濟幾次文體活動,建一個規模甚小的圖書室,到現在規模甚大的職工書屋,電腦室,職工藝術團以及無處不在的文化氛圍,可以明顯地感覺到東磁企業文化發展壯大的時代特質。因此,筆者認為,優秀的成熟企業文化的發展之路必定會隨著社會環境、企業制度的變化而進行相應的變化和調整,只有摒除那些落伍的理念,不時增加充實一些嶄新的,與時代同步的先進的理念和知識,才能使企業文化常新而富有生命力。
四、正確的文化理念是企業文化的靈魂
企業文化是企業充滿生命活力的保證,正確的文化理念是企業文化的靈魂。筆者認為,正確的文化理念應該有如下內涵:一是員工個人的責任感和主人翁意識。只有那些對企業高度關心,并以一種積極態度發揮員工作用的企業,才能培養出充滿活力的企業文化。二是持續進步和不斷創新。在企業文化建設中,應該積極捕捉那種樂于變革、富于進取和創新的氣息。因循守舊、裹足不前,企業只能在死氣沉沉中消亡。三是對社會的貢獻。一個成功的企業文化,一定要讓身處其中的人真切地感覺到自己是對社會有價值的人,企業是對社會有用的企業。只要員工有了這種感受,才真正有了企業文化的靈魂。
五、技術文化培訓是企業文化建設的主調
先進的科學技術已經成為當今經濟增長的發動機,是所有發達國家全力爭奪的戰略制高點。社會上有這樣的流行語:“三流企業賣苦力,二流企業賣產品,一流企業賣專利,超一流企業賣標準”。技術文化作為一種特殊的意識形態,對企業發展起著決定性的作用。筆者從東磁人力知源部得知,東磁公司每年用于員工技術文化培訓和設施建設的投入不下千萬元。去年下半年來,受全球金融危機的影響,東磁公司也受到一定程度上的沖擊,但在這種形勢下,東磁公司非但不減薪,不裁員,而是把那些空余的員工組織起來,免費為員工進行技能培訓,使公司員工的素質不斷得到提升。大投入才能有大回報,東磁公司正是因為有了高素質的員工隊伍,才能在激烈的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