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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們好!由我公司承擔施工的xxx公交車接駁站工程 ,在縣領導、建設單位、設計院及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下,通過本公司員工的上下一致、齊心協力的努力,工程2017年6月20日開工,于2018年9月22日完成了合同的主體內容以及增加項目,今天邀請縣領導、設計、業主等有關單位進行正式竣工驗收。現工程技術資料整理齊全,經過建設、設計單位的認可,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今天借此竣工驗收之際向在座各位領導、專家作如下工程竣工總結:
一、工程概況
建設單位:xxxx有限公司
設計單位:xxxx設計有限公司
施工單位:xxxx工程有限公司
本項目為xxx建設工程。總占地面積約16000m2, 接駁站內采用瀝青混凝土路面結構。停車坪內設帶孔蓋板水溝、公交車充電樁。
路面結構總厚度為50cm:4cm厚細粒式SBS改性瀝青混凝土,1cm稀漿封層+透層,5cm厚中粒式瀝青混凝土,20cm厚5%水泥穩定碎石上面層,20cm厚級配碎石層。
二、工程內容:
1、路面工程:完成瀝青路面施工10500 m2,5%水穩層施工11000 m2,級配碎石墊層11000 m2,片石回填及碎石找平層8271.2m2;
2、土石方工程:完成路基清表6700m3,轉砂石2325.76m3,挖土方22000m3,回填土方36800m3,石方爆破7068.8m3;
3、排水管溝工程:完成安裝D400排水管91m,D800排水管12m,檢查井3座,蓋板排水溝310m;
4、附屬工程:完成砌筑擋土墻421.54m3等。
三、工程質量保證資料、試驗及功能測試:
本工程進場材料及半成品的合格證 份、混凝土 份、砂漿 份,瀝青混凝土 份,試驗報告齊全,壓實度、彎沉、厚度均已檢測合格。
四、安全措施:
在安全施工方面,從本工程一開始,針對工地的特點,做了詳細的安排,對工人進行安全教育,制訂安全規章制度。對各施工班組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根據工地的實際情況,在容易發生安全事故的地方設立反光路錐、隔離圍欄、警示帶、標志、警示牌、橫幅,施工作業人員穿反光背心、戴安全帽等安全防護措施,由于高度重視安全施工,所以整個施工過程沒有發生安全事故。我們工地各班組還積極開展創文明工地活動,嚴格按文明施工標準進行施工。
五、質量評定
經我項目部組織自檢,各分部分項工程均合格,達到設計及規范要求。
六、自我總結
本工程自開工以來,因諸多因素造成工期延長及工程造價增加:
1、重大設計變更:接駁站設計標高及坡度進行了重大調整,排水管網變更、水穩層厚度變更、充電樁平面設計圖位置變更等;
2、增加工程:考慮到湘運公司需要增加充電樁,原接駁站用地面積過小,根據縣政府要求,將交通局前坪約6000m2的用地納入施工范圍內;設計增加了擋土墻、排水管、檢查井等工程。
3、施工期間嚴重阻工;原施工范圍內有私人碎石、河砂未遷移,后經多方長期協調才最終解決;接駁站入場道路及進出口未征地而經常性阻工,造成該位置的擋土墻及排水溝仍無法掃尾完工,道路路面也無法施工。
4、工程財評預算為481.51萬元,目前已實際完成工程造價約585.62萬元,后續未征地的面積約3600m2,如施工則再需增加工程造價約150.95萬元,其中道路工程約84.95萬元,征地補償費約66萬元。
我公司在縣領導、建設、設計及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下,克服重重困難,將征地紅線范圍內的工程圓滿完成。
我公司以“求實創新,追求完美”的宗旨,項目部、現場管理人員,對施工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制訂一系列方案,嚴格按設計要求以及工程技術規范和驗收標準進行施工,做到在各施工環節上質量自檢、班組互檢、質量員抽檢,從而保證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
該工程的圓滿完成,除了我公司員工的上下一致、齊心協力的努力外,離不開整個施工過程中始終得到縣領導、建設單位、設計及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和幫助,為此我代表xxx工程有限公司再次對你們表示崇高的敬意。對參加本次驗收工作的各級領導、專家和對關心、支持該項目工程建設的各位同仁,表示衷心的感謝。
xxx公安消防支隊:
我單位建設的*********************工程,由**************工程公司承建,*********************設計院負責設計,******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負責質量跟蹤監督,并委托**********消防工程監理有限公司承擔現場監督,并由*********************消防設施檢測單位于2007年11月245日完成本工程消防工程電氣及消防設施檢測,確認檢測結果為合格。工程于2007年12月21日通過了五方主體預驗收工作,并完成了有關問題的質量整改閉合,現已具備竣工驗收條件,工程具體情況匯報如下:
一、 工程概況(建筑類別、總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與廣場路交叉口,南鄰廣場路,北鄰飛鵬巷,西朝信河街,東鄰居民區。屬居民集中區域,為消防重點控制單位,本工程建筑物為地下一層、地上十八~二十二層,獨立裙房二層組成。總建筑面積為40192m2,地下部分5252.34m2。總建筑高度分別為:64.3m、70.30m、80.90m、9.30m。一層層高為4.50m、二層層高為4.80m,三層層高為4.50m;地下室一層高度分別為:機動車庫5.60m;設備房4.80m非機動車庫3.80m。地下事室主要有兩個消防通道口,設計容量為400m3的消防水池及設計容量為18m3的噴淋專用水池、消防排煙風機房、自備發電房等設備房,地上二層~三層商場部分設置有兩座消防樓梯。屋頂設有電梯機房,正壓送風機房及消防水池設計容
量18m3等設施。
1、建筑類別及耐火等級:一類高層建筑及地下室,耐火等級為一級,北側商業部分為二類多層建筑,耐火等級為二級。
2、主體結構采用全現澆鋼筋砼框架—框支剪力墻結構,地下室連體,地下室設有汽車庫,非機動車庫。一、二層設有商場、辦公區等公共場所,三層設為架空層(技術層)、露天部分設屋頂花園等休閑場所;四層及以上為住宅。
二、建筑內部裝修情況:
三、安全疏散與消防電梯情況:
四、消防水源、消防電源情況:
五、消防工程設施情況:
1、 本工程消防報警系統采用消防中心控制系統,由自動報警系統、樓層疏散指示系統、消火栓系統、噴淋系統、消防排煙系統、正壓送風系統、消防廣播和消防電話等系統組成。消防中心設在D-1棟一層,消防中心采用集中報警控制器控制。
2、 本工程聯動系統為集中控制,聯動控制臺設在一層消防控制中心內,聯動功能主要有:火災報警后停止送排風機,打開排煙口和正壓送風口,啟動排煙風機和正壓送風機,火災確認后接通警報裝置,10~15秒后接通緊急廣播,組織疏散,同時啟動消防水泵、噴淋泵,電梯迫降至底層。
3、 消防控制室的聯動邏輯和手動功能:a、手動按鈕動作時,立即聯動消防設備。b、消防栓按鈕動作時,立即啟動消防泵和噴淋
泵。C、煙感、溫感、水流指示器等報警時,應確認后方可聯動消防設備。d、消防緊急廣播揚聲器、排煙口及暫停空調機等功能應聯動著火層及上、下層,e、消防控制室應有各消防設備的啟停啟示,并能手動控制各消防設備的啟停。f、消防控制室內的消防廣播應能手動開啟,也可自動開啟,設有話筒,也可放錄音帶。g、消防中心應設有消防支隊的直通專用電話,在消防水泵、電梯機房、風機房應設有消防電話。
六、 工程施工過程:
廣東省建設廳制填寫說明
1,工程竣工由建設單位負責填寫,向備案機關提交.
2,填寫要求內容認真,語言簡練,字跡清楚.
3,工程竣工一式三份,建設單位,監督站,備案機關各持一份.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建設面積
工程造價
結構類型
層數
地上:層
地下:層
施工
許可證號
監理
許可證號
開工日期
驗收日期
監督單位
監督編號
建設單位
資
質
證
號
勘察單位
設計單位
總包單位
承建單位
(土建)
承建單位
(設備安裝)
承建單位
(裝修)
監理單位
施工圖
審查單位
二,工程竣工驗收實施情況
(一)驗收組織
建設單位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和其他有關專家組成驗收組,根據工程特點,下設苦干專業組.
1,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2,專業組
專業組
組長
組員
建筑工程
建筑設備安裝工程
通訊,電視,燃氣等
專業工程
工程質保資料
(二)驗收程序
建設單位主持驗收會議.
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介紹工程合同履約情況和在工程建設各個環節執行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情況.
審閱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工程檔案資料.
驗收組實地查驗工程質量.
專業驗收組發表意見,驗收組形成工程竣工驗收意見并簽名.
(三)工程質量評定
分部工程
名稱
評定等級
質量保證資料評定
觀感質量評定
地基與基礎工程
共核查項
其中符合要求項
經鑒定符合要求項
應得:分
實得:分
得分率:
主體工程
地面與樓面工程
門窗工程
裝飾工程
屋面工程
采曖衛生及燃氣工程
建筑電氣安裝工程
通風與空調工程
電梯安裝
工程
(四)驗收人員簽名:
姓名
工作單位
職稱
職務
(五)工程竣工驗收結論:
竣工驗收結論:
建設單位:
(簽章)
法人代表:
年月日
監理單位:
(簽章)
總監理工程師:
年月日
施工單位:
(簽章)
法人代表:
年月日
勘察單位:
(簽章)
項目負責人:
年月日
設計單位:
①、大壩前壩坡1563高程以上改為漿砌塊石,加固上游壩坡,在大壩左壩肩心墻與溢洪道右側墻接觸面的齒墻后增設一道砼防滲墻;
②、加固溢洪道及下游河道治理;
③、更換弧形工作門及平板檢修門,更換弧門啟閉機;
④、加固改造上壩及進庫公路;
⑤、增設大壩觀測設施與自動化控制系統。
工程于2001年5月31日開工建設,2002年6月底全面竣工,歷時13個月,除險加固工程按照設計批準的方案已完成了主要工程,即:完成了大壩前壩坡加固工程;溢洪道加固及下游河道治理工程;完成上壩公路加固工程,包括1.27公里的公路護坡及3.2公里的瀝青路面鋪設,以及公路橋1座,過洪涵洞6座;完成輸水泄洪洞事故門、工作門、啟閉設備制安工程;完成大壩自動化監測設備的安裝及其它工程等,目前,由于受地方配套資金影響大壩砼防滲墻工程未能完成和壩體滲流水位測量儀未安裝,其余主體工程均已按設計要求完成。 該工程共完成投資額915.24萬元(不包括待驗費20萬元),完成主要工程量為:土石方開挖8.39萬m3 ,土石方回填2.02萬m3,漿砌石1.16萬m3,砼0.15萬m3,耗用水泥1782T,鋼筋(鋼材)40.54T,木材11.26 m3,瀝青93.70 m3,勞動工日5.69個工日。
二、驗收條件檢查結果:
依據水利部《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驗收規程》的有關規定,該工程按設計要求已完成了主要工程施工任務,雖然受地方配套資金影響使個別尾工未能完工,但不影響工程正常安全運用。工程投資使用合理,竣工決算已經完成并通過了竣工審計。竣工資料已準備齊全,工程施工質量已通過了**市水利基本建設質監站的質量檢驗,并出具了《工程質量檢驗評定報告》,工程質量合格。在工程完工試運行中,工程能正常運行,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顯著,已具備正式驗收條件。
三、驗收組織準備情況:
***水庫除險加固工程項目法人目前已編制完成了《工程建設管理工作報告》和《工程竣工驗收鑒定書》(草稿),工程設計、施工、監理、運行管理等單位均已編制完成了相應的“工作報告”。依據《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驗收規程》的有關規定,項目法人提請上級主管部門成立“竣工驗收委員會”,負責***水庫除險加固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
四、建議驗收時間、地點和參加單位:
根據工程完成情況和省、市主管部門的相關要求,***水庫除險加固工程竣工驗收工作建議擬定于2004年 月 日進行,驗收地點在
被委托工程驗收單位:
工程驗收參驗人員:
委托人:
監理人員:
工程驗收地址:
工程竣工驗收依據:北京市標準《家庭居室裝飾工程質量驗收標準》dbj/t01-43-xx
工程概述:
此工程兩室兩廳一衛,建筑面積37平方米,層高2.8米裝修工程。
驗收結論:
一. 該工程裝飾面層多處空鼓、開裂(見委托單示意圖③⑤⑧⑨⑾),該項驗收不合格。
依據:標準9.0.2膩子應使用具有耐水性能的膩子,膩子與基體結合堅實、牢固、不起皮、不粉化、不裂紋。
二. 一廳門及門框油漆有刷紋、流墜(見委托單示意圖⑿),該項驗收不合格。
依據:標準9.0.3油漆表面應平整、光潔、無漏刷、脫皮和斑跡,清漆木紋清晰,大面無裹棱、流墜和皺皮,顏色基本一致,無刷紋。五金、玻璃潔凈。
三. 一廳地磚空鼓率20.8%,二廳地磚空鼓率12.5%及衛生間墻磚空鼓率5.98%(見委托單示意圖②⑩⒀),該項驗收不合格。
依據:標準8.1.4墻地磚鋪貼應平整牢固、圖案清晰、無污積和漿痕,表面色澤基本一致,接縫均勻、板塊無裂紋、掉角和缺棱,單塊板邊角空鼓率不得超過數量的5%。
四. 墻體電源線未套線管直接埋入抹灰層內、頂部電源線分線處接頭未入線盒(見委托單示意圖⑦),該項驗收不合格。
依據:標準3.0.2電氣布線宜采用暗管敷設,導線在管內不應有結頭和扭結,導線距電話線、閉路電視線不得少于50厘米,吊頂內不允許有明露導線,嚴禁將導線直接埋入抹灰層內。
竣 工 驗 收 報 告
工程名稱:
建設單位:
四川省建設廳制
JS—004填寫說明
一、 本報告適用于各類新建、擴建、改建及裝飾裝修等建筑安裝工程和市政
基礎設施工程。
二、 本報告由建設單位組織設計、監理、施工、勘察等相關部門填寫。 三、 本報告需由建設單位組織相關單位的相關人員組成工程驗收小組對工程
資料集實體進行檢查及驗收,并形成統一的工程質量驗收結論,相關部門人員簽字、蓋章認可。要求填寫內容翔實、準確,驗收結論明確,相關資料完善。
四、 建設、監理、勘察、施工等單位的驗收小組成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工程資
質。
五、 竣工驗收內容需包含設計圖及合同約定的全部內容。
六、 竣工驗收組織形式和驗收程序需填寫由誰組織、由誰參加、誰監督、驗
收先后順序等內容。
***********監理有限公司
2013年**月**日
****************廠房 竣工驗收質量評估報告
一、工程概況
建設單位:**************** 工程地點:**************** 設計單位:**************** 勘察單位:**************** 監理單位:**************** 施工單位:****************
本工程為鋼結構,地上一層,總建筑面積13900.8m2,不設地下室。建筑抗震設防類別為乙類,建筑結構安全等級為二級,所在地區的抗震設防烈度為7度。 二、評估依據
1、施工合同及委托監理合同 2、施工圖紙及設計有關文件
3、《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2009版
4、《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4-2002)(2011版) 5、《砌體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3-2011) 6、《建筑裝飾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10-2002) 7、《屋面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50207-2012) 8、《建筑地面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9-2011) 9、《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5-2001) 10、《鋼筋焊接及驗收規程》(JGJ18-2012)
11、《給排水管道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42-2002) 12、《電氣安裝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303-2002) 13、《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 14、我國現行建筑工程強制性條文及標準;
三、地基與基礎分部工程
本工程采用柱下鋼筋砼獨立基礎,持力層選擇粉質粘土與殘質砂質粘性土,承載力特征值fak=200Kpa,基底進入持力層不少于500mm。基礎墊層為強度C10的混凝土,其余均為C25的混凝土;基礎梁的保護層厚度為50MM。混凝土采用泉州市九日山混凝土有限公司供應之商品混凝土。地基與基礎分部工程于2013年***月***日通過驗收質量合格(詳見地基與基礎質量評估報告)。
地基與基礎分部工程質量評定為合格。 四、主體結構分部工程
1、砌體子分部(1.200m以下)
磚砌體工程采用混凝土多孔磚,采用M5水泥混合砂漿砌筑,砌筑前先澆水濕潤。磚墻砌筑上、下錯縫,內外搭接,在磚與砼體接沿柱高方向每40cm高予埋2Φ6鋼筋伸入墻體不小于1m,磚砌體水平豎向灰縫厚度為10mm,砌體砂漿飽滿、灰縫、順直,砌體表面平整、垂直、構造柱留設位置準確,符合設計及施工規范規定要求。
2、鋼結構子分部(1.200m以上)
主體結構采用Q345B鋼材,次構件鋼構件采用Q235B鋼材,墻面檀條采用Q345熱浸鍍鋅檀條,主體構件采用扭剪型高強螺栓連接,次構件采用鍍鋅螺栓連接,油漆采用防銹油漆,鋼構采用噴砂除銹后涂裝防銹漆,墻面采用橫鋪WS-778圓浪版T=0.5mm、HPC潔凈鋼板鍍鋅鋁AZ150。所有材料均有出廠合格證明材料,并按規范要求進行進場復檢,均符合要求。鋼構件涂層表面均勻,無明顯流墜、針眼、氣泡等缺陷。觀感質量總體評價一般
3、主體結構分部工程于2013年***月***日通過驗收質量合格(詳見主體結構質量評估報告)。
主體結構分部工程質量評定為合格。 五、裝飾裝修分部工程 1、樓地面子分部
本工程的樓地面采用金剛砂混凝土面層,表面平整度、坡度等均符合要求。踢腳線與墻體基層結合牢固,表面潔凈,上口平直。
該樓地面子分部工程質量評定為合格。 2、抹灰子分部
本工程內、外墻面抹灰層與基層粘結牢固,無脫層、空鼓、裂縫等缺陷,其表面平整度、陽角方正、立面垂直度等基本符合施工規范要求。
該抹灰子分部工程監理評定為合格。 3、門窗子分部
(1)鋁合金窗分項
鋁合金窗具有出廠合格證,安裝的位置,開啟方向均符合設計及規范要求。
(2)鋼制防火門分項
鋼制防火門安裝位置和尺寸符合要求,安裝牢固,開啟方向準確,小五金配件齊全。
(3)門窗玻璃安裝分項
本工程選用塑鋼窗,5mm厚浮法玻璃。玻璃品種、規格、尺寸、色彩等符合設計及規范要求,并有出廠合格證和檢測報告。玻璃裁割尺寸正確,安裝牢固,無裂紋、損傷和松動現象。密封條與玻璃接觸緊密、平整。
該門窗子分部工程質量評定為合格。 4、飾面磚子分部
外墻面磚面層分項
外墻面采用飾面磚鑲貼,面磚有出廠合格證,飾面磚的顏色基本均勻一致,光澤度一般,磚縫平直、無裂紋等現象,陽角基本方正,陰角順直度一般,滴水線順直。外墻整體觀感一般。
該飾面磚子分部質量評定為合格。 5、涂飾子分部
內墻面面層采用白色乳膠漆。所用材料有出廠合格證,涂刷罩面的顏色
基本均勻一致,光澤度一般。與抹灰層粘結牢固,無脫皮、掉粉、漏刷等現象,整體罩面層觀感一般。
該涂飾子分部工程質量評定為合格。 6、實測情況
該裝飾分部工程經實測,主控項目全部合格,一般項目滿足規范規定要求,實測合格率80%以上,符合驗評標準的規定。
裝飾分部工程質量評定為合格。 六、建筑屋面分部工程
金屬板鋪裝分項
屋面采用熱浸鍍鋁鋅鋼板,所用材料有出廠合格證,施工質量符合設計及規范要求。該建筑屋面分部工程經實測,主控項目全部合格,一般項目滿足規范規定要求,實測合格率80%以上,符合驗評標準的規定。
建筑屋面分部工程質量評定為合格。 七、本工程各分部質量評定情況:
1、地基與基礎分部質量評定如下表:
2、主體結構分部質量評定如下表:
3、建筑裝飾裝修分部質量評定如下表:
4、建筑屋面分部質量評定如下表:
5、給排水與采暖分部質量評定如下表:
6、電氣分部質量評定如下表:
八、混凝土、砂漿試塊強度評定情況(標養):
1、混凝土試塊強度評定情況:以上混凝土試塊強度經統計評定滿足要求。 2、砂漿試塊強度評定情況: 以上砂漿試塊強度,經統計評定滿足要求。 九、工程所使用的主要材料,試驗檢驗情況:
1、水泥合格證8份,檢驗報告8份,試驗結果全部合格。
2、鋼筋合格證5份, 力學性能檢驗報告5份,試驗結果全部合格。 3、焊接性能焊條、焊劑合格證各1份,電弧焊檢驗報告2份,試驗結果全部合格。
4、細集料檢驗報告5份,碎石檢驗報告4份,試驗結果全部合格 5、混凝土普通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出廠合格證各1份,檢驗報告各1份,試驗結果全部合格。
6、土壤擊實、土壤密實度檢驗報告各1份,試驗全部合格。
7、內墻膩子粉出廠合格證、出廠檢驗報告各1份,內墻乳膠漆出廠合格證1份,檢驗報告1份,符合要求。
8、塑鋼窗合格證1份,玻璃合格證1份,門窗三項物理檢驗報告3份,
試驗結果符合要求。
9、鋼板出廠合格證5份,試驗報告5份;角鋼出廠合格證4份;槽鋼出廠合格證2份;工字鋼出廠合格證1份; 圓鋼出廠合格證2份,試驗報告2份;螺栓出廠合格證4份,試驗報告4份;均符合要求。 十一、建筑給排水分部工程 1、室內排水系統子分部
室內排水管道安裝工程檢驗批,符合要求; 2、安全和功能檢驗情況
排(雨)水管道灌水試驗符合要求。 建筑給排水分部工程質量評定為合格。 十二、建筑電氣分部 1、防雷及接地安裝子分部
(1)接地裝置安裝工程檢驗批,符合要求; (2)避雷引下線敷設工程檢驗批,符合要求; (3)接閃器安裝檢驗批,符合要求; 2、安全和功能檢驗情況
基礎接地電阻測試:最大值 0.80 Ω(歐姆),最小值 0.3Ω(歐姆),均小于設計要求值 1 Ω(歐姆),均符合要求。
建筑電氣分部工程質量評定為合格。 十四、工程質量控制資料、安全和功能檢驗資料
工程質量控制資料、工程安全和功能檢驗資料,經核查基本齊全。 十五、沉降觀測
該工程建筑物沉降觀測共設24個沉降觀測點,累計最小沉降量2mm,最大沉降量4mm,沉降均勻。 十六、工程觀感質量評定
該工程觀感質量評定一般。
十七、評估結論
綜上所述,本工程施工質量符合設計及規范要求,質保資料齊全,根據《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的標準,該工程質量等級我司評定為合格。
法人代表:
技術負責人:
我單位建設的*****工程項目已建設完成,各項環保設施投入運營正常。
本項目位于裕安區西環路,建筑面積約為189314平方米,項目建設時間為2013年7月,竣工時間2017年3月,項目包括11#~20#共10棟高層(其中11~13#,15~17#為地下1層,地上18層;14#、18#-20#為地下1層,地上30層),框架剪力墻結構,住宅層高2.9m;1#-10#共10棟多層(地上六層帶躍層),框架結構;一座地下機械車庫(含人防)及地下非機械車庫。設計使用年限為50年。(具體申請驗收樓棟情況見附表)
小區綠化,在機械車庫頂板設置綠化廣場,樓棟之間設置條形綠化帶,面積約36313平方米,綠化率達52.4%;廢水處理:主要為生活污水處理,雨污水分流,建設排水管網,餐飲業建立隔油池,污水排放滿足接管標準。廢氣處理:地下車庫汽車尾氣,設置的有通風換氣等系統,保證廢氣排放能滿足限值標準;噪聲處理:主要為地下車庫風機、水泵等噪聲,風機設置于地下專用機房,建減震臺座,安裝隔震墊,風機出口加裝消聲設備;臨城市道路一側建筑安裝隔聲窗。生活垃圾分類袋裝收集,保持小區及周邊整潔。
(二) 征地數量明細表 竣表26
(三) 房屋拆遷數量匯總表 竣表27
(四) 電力、電纜線路拆遷匯總表 竣表28
(五) 通訊、廣播線路拆及自來水、污水管線拆遷匯總表 竣表29
(六) 主要經濟技術指標 竣表30
(七) 主要工程項目設計、竣工數量對照表 竣表31
(八) 工程量清單造價對照匯總表 竣表32
(九) 工程變更一覽表 竣表33
(十) 勞動力及主要材料數量匯總一覽表 竣表34
(十一) 統一里程與施工樁號對照及斷鏈樁號一覽表 竣表35
(十二) 平曲線一覽表 竣表36
(十三) 縱坡、豎曲線一覽表 竣表37
(十四) 逐樁坐標一覽表 竣表38
(十五) 水準點一覽表 竣表39
(十六) 路基土石方數量匯總表 竣表40
(十七) 路基每公里土石方數量一覽表 竣表41
(十八) 防護工程匯總表 竣表42
(十九) 防護工程一覽表 竣表43
(二十) 軟土路基處理工程數量一覽表 竣表44
(二十一) 軟土地基沉降量一覽表 竣表45
(二十二) 路基邊溝及其它排水工程匯總表 竣表46
(二十三) 路基邊溝及其它排水工程一覽表 竣表47
(二十四) 路面及中央分隔帶排水工程匯總表 竣表48
(二十五) 路面及中央分隔帶排水工程一覽表 竣表49
(二十六) 路面工程匯總表 竣表50
(二十七) 路面工程一覽表 竣表51
(二十八) 橋梁、涵洞工程匯總表 竣表52
(二十九) 橋梁工程一覽表 竣表53
(三十) 涵洞工程一覽表 竣表54
(三十一) 隧道工程一覽表 竣表55
(三十二) 立交交叉工程匯總表 竣表56
(三十三) 互通立交工程一覽表 竣表57
(三十四) 分離立交工程一覽表 竣表58
(三十五) 橋式通道工程一覽表 竣表59
(三十六) 箱型通道工程一覽表 竣表60
(三十七) 平面交叉工程一覽表 竣表61
(三十八) 交通安全設施工程匯覽表 竣表62
(三十九) 交通安全設施工程一覽表 竣表63
(四十) 監控設備系統一覽表 竣表64
(四十一) 通信設備系統一覽表 竣表65
(四十二) 供電、照明、通風、消防、設備系統一覽表 竣表66
(四十三) 收費設備系統一覽表 竣表67
(四十四) 沿線房建工程一覽表 竣表68
(四十五) 綠化工程匯總表 竣表69
(四十六) 綠化工程一覽表 竣表70
(四十七) 防噪設施一覽表 竣表71
(四十八) 其他(線外)工程一覽表 竣表72
二、 竣工驗收文件
(一) 竣工驗收申請、批準文件
(二) 竣工驗收鑒定書、驗收委員名單
(三) 竣工質量檢驗報告
(四) 相關專項驗收文件
(五) 工程移交證書
(六) 缺陷期滿證書
(七) 竣工驗收總結
1、 建設單位關于工程項目執行情況的報告
2、 設計單位關于工程設計情況的報告
3、 施工單位關于工程施工情況的報告
4、 監理單位關于監理工程(含變更設計)情況的報告
5、 質量監督部門工程質量監督工作的報告
6、 交工驗收組(代表)工程交工驗收情況的報告
(八)其他文件
三、 竣工決算
(一) 工程決算
1、 竣工計量支付報告匯編(附件17)
(1) 竣工支付證書
A、 說明
B、 最終付款證書
C、 支付匯總表
D、 支付明細表
E、 支付貨幣需求分類表
F、 100章總則支付(完成)表
G、 200章路基石方支付(完成)表
H、 300章路面工程支付(完成)表
I、 400章橋梁工程支付(完成)表
J、 500章隧道工程支付(完成)表
K、 600章排水及涵洞工程支付(完成)表
L、 700章防護工程支付(完成)表
M、 800章安全設施及預埋管線工程支付(完成)表
N、 900章綠化及環境保護工程支付(完成)表
O、 計日工支付(完成)表
P、 工程變更支付(完成)表
Q、 地方材料價格調整系數表
R、 地方處理價格調整表
S、 價格調整匯總表
T、 保留金扣留及支付一覽表
U、 材料預付款一覽表
V、 動員預付款一覽表
W、 關于違約罰金一項的說明
X、 關于遲付款利息一項的說明
Y、 關于費用索賠一項的說明
Z、 關于保留金一項的說明
(2) 竣工圖總目錄
注明計量表相關的竣工圖編號
(3) 斷面圖總目錄
注明計量表相關的竣工圖編號
(4) 工程量清單100章證明文件
A、 證明文件一覽表
B、 證明文件
(5) 工程變更證明文件
A、 證明文件一覽表(一)合同變更部分
B、 證明文件一覽表(二)工程變更部分(設計變更)
C、 證明文件一覽表(三)工程變更部分(合同超限調價)
D、 證明文件
(6) 其他計量支付證明文件
A、 證明文件一覽表
B、 證明文件
2、 計量支付臺賬資料(即工程量清單最終造價)
3、 中期計量支付報表匯編
4、 工程計量表匯編
(二) 財務決算
1、 說明
2、 交通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報表(接交通部交財發「2000207號文編報)
(三) 竣工決算及有關文件
1、 說明
2、 批復文件
3、 其他文件資料
第八部分 科研文件材料
一、 課題報告、任務書、批準書
二、 協議書、委托書、合同
三、 研究方案、計劃、調查研究報告
1.軍工產品質量管理要求和特點
質量管理歷來是國防科技工業發展的戰略性問題。軍品是一種特殊的商品,肩負著保衛國家安全的神圣使命,因此,軍品質量具有特殊的要求和內涵。一是因為軍工產品的質量優劣,是關系到戰爭勝負和國家、民族安危的大問題,這是一個比任何軍工企業的效益要重要得多的問題。二是由于軍工產品投入高、風險大、技術密集、系統復雜,在整個研制、生產過程中,不允許出現一絲一毫的差錯。常說軍品質量無“小事”,就是說軍品質量必須做到零缺陷。另外,軍品屬于戰爭消耗品,其唯一的使用價值是在戰時構成消滅敵人、保衛自己的戰斗能力;在平時構成穩定國際局勢、維護國家安全的國防實力。軍品是時刻準備著用來參與戰爭的,其使用價值完全是由對抗價值決定的。不能與敵人武器相對抗的軍品,因無對抗價值而沒有使用價值。瞬息萬變的戰爭中,如果雷達捕獲不到目標、導彈發射不出去,那么瞬間就會被對方擊毀。
與民用項目相對,軍品項目的具有顯著的特點,在方案階段,需要不斷地論證及驗證,形成研制任務書,開展關鍵技術攻關、研制與試驗等。在項目研制的初期階段,我們需要把方案轉化為設計并需要規范地實驗。評審階段,我們還需確認關鍵技術的解決、主要指標的滿足并驗證階段樣本。正樣是后期階段,我們把分系統方案轉化為設計和規范,把部組件要求轉化為其設計方案和元器件要求。
所以我們首先要求目標明確,包括明確的軍貿合同、明確的客戶群體,如國內的軍隊裝備部門及國際軍貿市場。其次,我們的產品要創新獨具。軍工產品是適應未來戰爭要求的新式武器,必須具有獨創性,否則就沒有研制的必要。其次是項目的不確定性,該類項目由于具有高技術難度的特點,因此其是研制是否成功具有不確定性。同時,研制出來以后是否就一定能在國內軍方立項或拿到國外用戶的合同也具有不確定性。需注意的是,軍品項目每個階段的主要任務完成后,都要提請軍方和上級主管部門進行評審,評審通過后才能進入下一階段。
2.普通高校參與軍工產品研制所存在的問題分析
2.1高校與企業的任務方向不同
企業在科研生產中任務單一,一般僅在某一具體的科研方向有產品研發和生產,而高校一般有多個學科,在多個科研方向上有著不同的科研任務。因是由于高校科研生產的專業領域跨度相對較大、種類多,研制過程差別很大,而且一些產品的研制任務不連續,設計和開發過程變更頻繁,研制任務時間緊,從而導致質量管理環節多、難度較大,尤其是在沒有吃透標準的情況下,生搬硬套標準,造成執行困難。往往出現科研過程中做過的做得很好的工作沒有放入標準的環節中,而為了標準的某個環節無謂地準備諸多額外的工作。
2.2高校與企業的中心任務不同
企業單純為了生產贏利而運營,追求的是產值和利益的最大化,而高校肩負教學、科研雙重任務,重在培養合格的人才。因此一方面高校在科研質量管理過程中出現了資源有教學與科研雙重用途之間的沖突,另一方面,高校又是以教學為主,其組織機構設置和職能劃分并不是為科研及產品開發而設置的,這就決定了質量體系中所規定的相關職能部門和質量職責只是組織的一部分工作,甚至可能會有名無實,這在不同程度上必然影響質量體系運行的有效性。
2.3高校與企業的管理模式不同
一直以來高校的科研管理采用課題組組長負責制,各個課題組的管理模式主要取決于課題組組長,通常是一個課題組一個管理模式,課題組科研水平也基本取決于課題組組長,人為因素對科研的影響過大,導致采取科研質量管理過程中受到習慣性的阻礙較大。企業一般采取整體集中管理,管理模式相對單一。
2.4高校與企業的生產數量不同
企業無論大小,大部分都進行批量生產,而高校主要進行科研創新活動為主,不可能進行批量科研生產,正是由于產品批量上不去,質量管理的效益不明顯,使得科研及管理人員的積極性不高,某些科研過程(如外購和外協控制、合格供方審核等)違反正常程序,使研制的產品出現質量問題的現象時有發生。
3.促進普通高校承研軍工產品質量保證能力的措施
高校作為國家特殊的科技陣營,具備建立科研質量管理體系的基礎和條件:高校是穩定的法人機構,是國家撥款的事業單位一般不存在破產、轉制現象,容易取得顧客的信任并與之保持長久穩定的合作關系;高校人員素質普遍較高,自學能力和接受新事物能力較強,經過培訓能夠快速進入質量管理體系,能夠保證質量管理體系更加有效地運行;高校科研實力雄厚,科研環境穩定優越,因此科研過程失誤較少,容易達到質量管理體系目標要求,可在質量管理和科研之間形成良性循環,促進科研與質量管理體系間相互適應。因此,盡管質量體系最早源于制造業,但完全適用于高校的科研質量管理,只是在建立過程中需采取一定的策略。
與企業建立質量管理體系相比,高校建立科研質量管理體系必須考慮自身的特點:
(1)高校科研產品的多樣性和特殊性。高校承擔的科研項目類型包括基礎研究、應用研究、研制開發及小批量生產,按照ISO9000:2000對產品的定義,這些不同類型項目的最終結果均可稱之為產品,但除了研制開發及小批量生產類項目的輸出屬于傳統意義上的實物產品外,基礎研究及應用研究類項目的輸出更多的體現為知識性產品。基礎研究的產品以論文、會議報告、驗收報告、科學著作、基礎數據庫為主要形式;應用研究的產品以專利、專有技術(技術秘密)、技術工藝包、樣品、樣機、圖紙、論文、軟件程序、科學著作、原理性模型等作為主要形式。
(2)高校科研人員的獨立性和流動性。高校是人才薈萃之地,人員素質普遍較高,文化氛圍自由寬松;科學研究活動又是探索性、創造性的工作,帶有更多的個人色彩,因此高校科研人員的自主獨立性較強,不太習慣受約束,推行質量管理體系會面臨思想認識上的阻礙;高校的科研活動以課題組為基本單元,課題組依據課題的性質由相關專業的老師和學生組合而成,人員的流動性也是高校科研的一個特點,由此帶來的工作連續性差、培訓工作量大等問題會對質量管理體系的正常運行產生不利影響。
(3)高校科研質量把關形式的多樣性。質量把關的方式在高校科研質量管理中呈現多樣性。在研制生產類項目中,由于產品的質量特征較為直觀,主要通過質量檢驗的方式來進行質量把關。而在基礎理論研究及技術研究類項目中,由于其成果的形式大都是軟件,同時由于科研工作的不確定性和復雜性,影響質量的環節和因素很多,而可控性比物質生產要低得多。因此,質量把關主要采用校對、審查、質量評審等形式來進行。
(4)高校科研資源的分散性。高校的科研資源主要包括科研人力資源、科研基礎設施、科研工作環境、科研經費和科研信息等。在高校,由于普遍實行課題組負責制,課題組各自為政,人員、設備、經費分布在不同的課題組中,如何對這些資源進行有效配置及管理,以增強其對科研生產過程的保障能力,是高校科研質量管理體系所必須考慮的。
基于上述情況,高校科研質量體系的建立就不能完全照搬企業或一般研究院所的模式,而應當體現出自己的特色。高校科研的質量管理,要以提高科研人員和各種科研服務人員的工作質量為重點,把改進科研管理機制、提高科研管理質量作為高校科研質量管理部門的職責,并協助做好科研隊伍的管理和技術培訓;在科研資源管理中,高校應充分利用校內外資源為高校科研活動服務,重視科研資源要素在外部系統與校內系統中的共享性、在校內職能之間中的相對獨立性以及資源的規范化運作;針對高校科研產品的多樣性、科研活動的復雜性和不確定性,高校科研質量管理尤其需要強調采用避免不合格的預防措施和過程質量控制方法;對于基礎研究、應用研究、預先研制和產品研制生產等不同類型的科研工作,質量管理的要求與重點也要區別對待。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的解釋》(下稱《解釋》)已施行兩年之久,極大地規范了我國建筑行業的市場行為,但也暴露出很多問題。由于《解釋》對一些問題規定的過于簡略,導致審判實踐中各地法院在理解和適用上有很大差異,嚴重影響了司法的權威性和公正性。筆者僅分析《解釋》第13條和14條引發的若干爭議問題并提出管窺之見。
一、關于《解釋》第13條的問題
《解釋》第13條規定:建設工程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質量不符合約定為由主張權利的,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應當在建設工程的合理使用壽命內對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質量承擔民事責任。此條規定引起如下兩個爭議問題:
1、“使用部分”是否包括房屋的屋面和外墻
對于這個問題,實踐中主要有兩種觀點:(1)房屋是個整體,房屋的屋面和外墻屬于該整體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因此,房屋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后,如果房屋屋面漏水、外墻滲水引起的質量問題,無論質量問題產生的原因(過錯責任)是誰,均應按《解釋》第13條的規定判決發包人自行承擔民事責任;(2)房屋的屋面和外墻雖然屬于房屋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但不論發包人還是房屋實際占有人,都使用不上這一部分,房屋屋面和外墻屬于自然使用的范圍,不屬于發包人或房屋實際占有人使用的范圍。因此,房屋未經竣工驗收而發包人擅自使用的,根據有關質檢部門的鑒定,若該房屋屋面漏水或者外墻滲水的原因是發包人造成的,應當判決發包人承擔責任;若是承包人的過錯造成的,就應判決承包人承擔民事責任。筆者認為第2種觀點比較公正合理,在案件審理中可予采納。對于屋面和外墻部分出現的質量問題,應具體案件具體分析,根據權威質檢部門的鑒定結論,按照過錯責任原則來劃分當事人的責任。如果法院不分析案件的具體情況,一律以《解釋》第13條的規定來駁斥發包人的正當訴求,顯然有失公正。《解釋》第59條還規定,施工企業必須按照工程設計的要求、施工技術標準和合同的約定施工,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等施工材料不得使用。因此如果承包人偷工減料,故意使用不合格的防水材料而直接導致房屋屋面漏水或者外墻滲水,承包人對此負有過錯責任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此時即使發包人擅自使用也無需承擔責任,因為屋面漏水與發包人擅自使用之間沒有任何因果關系。
2、建設工程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不符合約定為由主張權利的,是否一律不予支持
發包人未經竣工驗收而提前使用了建設工程,而且產生質量問題的部分屬于發包人的使用部分,對于這部分質量問題,能否一律讓發包人自行承擔? 筆者認為,如果使用部分的質量問題,不是發包人的使用不當造成的,而是由于承包人在施工中偷工減料、以次充好的行為造成的,應按過錯責任原則判決承包人承擔相應責任。相關配套法律法規已對此早有規定:首先,《建筑法》第58條規定“建筑施工企業對工程的施工質量負責。建筑施工企業必須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準施工,不得偷工減料。”其次,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印發全國民事案件審判質量工作座談會紀要的通知》[法(1999)231號]規定“對在工程施工中,以次充好、偷工減料的行為,要判令行為人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應建議有關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再次,2000年1月30日國務院頒布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下稱《條例》)第26條規定“施工單位對建設工程的施工質量負責”、《條例》第28條也規定“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標準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設計,不得偷工減料。”
二、關于《解釋》第14條的問題
《解釋》第14條規定:當事人對建設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有爭議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別處理:(1)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的,以竣工驗收合格之日為竣工日期;(2)承包人已經提交竣工驗收報告,發包人拖延驗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驗收報告之日為竣工日期;(3)建設工程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轉移占有建設工程之日為竣工日期。此條規定存在如下三個需要探討的問題:
1、如何認定建設工程的“竣工驗收合格之日”尚待明晰
在房地產實務中,如何認定建設工程的“竣工驗收合格之日”存在爭議。有觀點認為,應當以發包人(建設單位,下同)提供的《工程竣工驗收報告》中載明的“工程竣工驗收日期”為建設工程的竣工驗收合格之日。[1]理由是,《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是工程設計、監理和質量監督等單位簽字認可的,2000年建設部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暫行規定》(下稱《暫行規定》)第7條規定:“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建設單位應當及時提出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工程竣工驗收報告主要包括工程概況,建設單位執行基本建設程序情況,對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方面的評價,工程竣工驗收時間、程序、內容和組織形式,工程竣工驗收意見等內容。”
筆者不同意上述觀點,認為應當以地方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下稱《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中載明的“工程竣工驗收日期”來確定建設工程的竣工驗收合格日。理由是,2000年建設部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暫行辦法》(下稱《暫行辦法》)第4條規定“建設單位應當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依照本辦法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備案機關)備案”、第6條規定“備案機關收到建設單位報送的竣工驗收備案文件,驗證文件齊全后,應當在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上簽署文件收訖。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一式二份,一份由建設單位保存,一份留備案機關存檔。”《暫行規定》第8條還規定“備案機關發現單位在竣工驗收過程中有違反國家有關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規定行為的,有權責令單位停止使用已驗收合格的建設工程,重新組織竣工驗收。”因此建設單位原組織的竣工驗收就作廢了,必須重新按備案機關的要求重新組織竣工驗收。
2、第14條第2款的規定與房地產實務操作互相矛盾
國務院《條例》第16條規定“建設單位收到建設竣工報告后,應當組織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暫行規定》第6條規定“工程竣工驗收應當按以下程序進行:工程完工后,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報告,申請工程竣工驗收。……”、第7條規定“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建設單位應當及時提出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因此承包人在房地產實務中沒有提交竣工驗收報告的義務,只有提交工程竣工報告的義務,即先由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報告》,然后由先后監理單位提交《工程質量評估報告》、《勘察、設計文件質量檢查報告》,最后是發包人制作《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筆者認為,《解釋》第14條第2款關于“承包人提交竣工驗收報告”的表述應修改為“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報告”。
3、如何認定“發包人拖延驗收”在司法實踐中缺乏可操作性
由于第14條沒有詳細列舉發包人拖延驗收的具體行為,在審判實務中如何認定發包人拖延驗收主要有兩種觀點:(1)參考《建筑裝飾施工合同》(甲種本)第32條的規定“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7天內不予批準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為批準,即可辦理結算手續。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為乙方修改后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2]這種觀點與房地產竣工驗收的實務有差距。首先,乙方承包人沒有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義務,只是承擔遞交《工程竣工報告》的義務;其次,甲方發包人無權批準《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只是制作《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按照國務院《條例》第49條的規定其最終批準權限應當是地方政府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而其是否被批準的依據是《竣工驗收備案表》;(2)按照建設部《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第16條的規定來認定發包人拖延驗收的時間,即發包方應當在收到竣工結算文件后的約定期限內予以答復。逾期未答復的,竣工結算文件視為已被認可。發包、承包雙方在合同中對上述事項的期限沒有明確約定的,可認為其約定期限均為28日。[3]這種觀點的缺陷在于損害了承包人的利益,因為在房地產竣工驗收實務中,竣工結算文件的遞交,是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的28天之內。建設工程的竣工驗收,是承包人請求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條件,如發包人遲遲不組織工程竣工驗收,承包人就無法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文件。
筆者認為,若發包、承包雙方在合同中有約定的,依約定。無約定的,應按照房地產竣工驗收的實際情況分別認定。(1)承包人在工程完工之后,依照《暫行規定》及時向發包人遞交了工程竣工報告和竣工驗收申請,發包人依照《暫行規定》組成驗收組驗收并提出整改意見的,承包人按驗收組的整改意見整改后,第二次向發包人依法遞交工程竣工報告和工程竣工驗收申請的,發包人卻以“整改不到位為由”拒絕組織再次驗收的,但驗收組大多數成員都認為整改到位且工程質量達到合格標準的,此種情形應以承包人第二次遞交工程竣工報告日期為竣工日期,且認定發包人為拖延驗收;(2)工程完工后,承包、發包雙方依法組織驗收并將相關文件報送地方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但該部門審查認為需要重新組織驗收的,也應當以承包人第二次遞交工程竣工報告日期為竣工日期。若發包人以種種理由拖延不依法組織驗收的,筆者認為應以29個工作日為認定發包人拖延驗收的期限,其中包括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的7個工作日、地方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的15個工作日、發包人依法組織竣工驗收所需的7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