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稿件被《中國教育法制評論》期刊退修后,可按以下流程進行修改,以提高錄用概率:
一、分析退稿原因
1.?仔細閱讀退稿通知:明確編輯或審稿人指出的問題,如選題不符、創新性不足、數據缺陷或語言表達問題?。
2.區分退稿類型:可修改退稿、拒稿(若意見表明“研究方向不符”,建議改投其他期刊)
二、針對性修改策略
1.深入探討研究問題,提供更全面、深入的分析和討論。
2.增加相關理論背景和文獻綜述,以支持研究論點的合理性和創新性。
三、重新投稿準備
1.?附修改說明:逐條回應審稿意見,說明修改內容及依據。
2.核對期刊要求:
(一)請作者自留底稿,本刊恕不退稿。如被采用,將及時通知作者。若3個月后未收到用稿通知,作者可將稿件自行處理。
(二)按照GB/T7714-2005《文后參考文獻著錄規則》的有關規定,本刊參考文獻采用順序-編碼制,引用的參考文獻請在正文中用方括號和阿拉伯數字按順序標在引用處。
(三)中文題名一般不允許超過20個漢字,必要時可以加副標題。要求有作者署名,工作單位全稱及其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市、縣,郵政編碼等信息。
(四)注釋主要包括釋義性注釋和引文注釋。釋義性注釋是對文章正文中某一特定內容的進一步解釋或補充說明;引文注釋包括各種引用文獻的原文摘錄,要詳細注明節略原文。
(五)研究論文(包括研究簡報)書寫順序包括:題目,作者姓名,作者單位,中文摘要,關鍵詞,英文題名(與中文一致),英文作者及單位,英文摘要和關鍵詞,正文,參考文獻。
(六)摘要:一律采用結構式摘要,中文摘要300字左右,以提供論文的內容梗概為目的,不加評論和補充解釋,簡明、確切地描述研究目的、方法、結果和結論,具有相對獨立性。
(七)屬于課題基金項目的成果或論文,請在首頁注明基金項目類別、課題項目名稱及編號。如有鳴謝文字請附于文末。
(八)引文超過150 字換行另起;上下各空一行;第一行縮進4 格,以下各行縮進2 格。夾注置于最后一個標點符號之后。引詩超過8 行換行另起,規則同上。
(九)修回稿的撤稿須提出申請,如該文主要內容在他刊發表,本刊將通知作者所在單位,按一稿兩投處理,且兩年內將不再接受第一作者和責任作者的文章。
(十)稿件中的圖片、照片應單獨提供并注明來源。圖表、照片應有編號和說明文字,線圖、拓片應統一排列并附線段比例尺。
綜上所述,通過不斷地修改和完善,提高稿件的質量和學術水平,增加被期刊錄用的機會。
《中國教育法制評論》是一本在政法領域具有較高影響力的學術理論期刊,于2002年創刊,由北京師范大學教育學院主管,北京師范大學教育學院主辦,為半年刊。
該刊設置了立法研究、法律實務、學術專論、他山之石等欄目,覆蓋政法領域多個研究方向,以反映政法領域的最新動態和發展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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