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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懷著無比激動的心情,代表我們這些受資助的貧困學生上臺發言,在這里表達我們對各位領導、好心的叔叔、阿姨們的感激之情,謝謝你們給予我們的無私關愛和照顧。(鞠躬)
我是來自特困家庭的一名大一學生,今年21歲。XX年前,年幼的我就慢慢地和我同齡大的孩子不一樣了,母親因為患有嚴重的精神性疾病,常常失去控制,喪失了勞動能力,父親因為要工作來養活家,所以看護母親的重任就擔在了我年幼的肩上。原以為這樣,也能平平淡淡地生活下去,可是在四年級的一次暑假,由于我的疏忽,下樓去了奶奶家,沒想到就在這短短的幾分鐘內,回到家門口,看到母親在二樓口吐白沫,已經不行了,奶奶看到后想去開門,可是門卻早早地被反鎖了,因為沒來得及搶救,母親就這樣喝農藥水離開了我。后來過了三年,爸爸給我找了個阿姨,原以為可以和同齡人一樣幸福地生活了,可是萬萬沒想到,噩運又來了。在八月的一個晚上,父親不幸被車撞死。隨之而來的是阿姨帶著自己的孩子和爸爸的血汗錢走了,留下的就只有我和爺爺奶奶。
我有一個不幸的家庭,我幾個月大時,媽媽就拋棄了這個家,拋棄了爸爸和我,我至今不知道母親長得什么樣。為了養家糊口,爸爸常年在外打工,年末才能拿回一點微薄的工資,沒有時間照顧我的生活,從小我就和奶奶相依為命。為了供我上學,奶奶起早辛黑賣早餐、賣菜掙錢。平時,每天放學回家,鄰居家的孩子都坐校車回家,而我為了給家里省點錢,不舍得花錢做校車,必須步行20多分鐘回家,無論是炎熱的夏天,還是寒冷的冬天,我都堅持這樣回家。盡管這樣,我們祖孫倆還是生活得很拮據。我漸漸長大,奶奶也年老體衰,無法完全負擔我的學費。面對拮據的生活和生存的壓力,我無法專心投入到學習中去,學校的領導得知情況后,對我給予了無微不至的關懷。張校長通過班子會為我免了學雜費,為我解決了開學初學費的燃眉之
急。當看到我的校服已經破舊時,宋校長與校產辦多次溝通協調,為我免費爭取到一套嶄新的冬季棉校服。馬主任把女兒的衣褲拿來送給我,還鼓勵我要好好學習。班主任老師對我更是關懷備至,體貼入微。我打心眼里感謝校領導和老師對我的愛。今天,我又享受到了來自部隊部隊官兵叔叔的資助。此時我無法用語言來表達我的感激之情。因為你們不僅幫助我解決了生活、學習上的困難,也深深的慰籍了我的心靈,使我走出了自卑的個人世界,融入了集體的溫暖之中。我感到非常的幸福和快樂。
此時此刻能夠代表所有的受助學子表達感激之情,傾訴肺腑之言,我感到非常榮幸和自豪,
貧困學生代表發言稿。在此,我要向縣委縣政府、縣教育局和各校的領導、老師及關注并支持家鄉教育事業,關心貧困學生的父老鄉親真誠地道一聲:謝謝你們!感謝你們一直以來在政策上、財力上、物質上、精神上給予我們的大力支持和幫助。是你們的支持和幫助讓我們能夠在風雨中撥開云霧闊步前行,能夠在荊棘中挺直腰板昂首向前,從而直達成功彼岸。
作為一名貧困生,我深深地感受到來自社會各界對我們的無微不至的關懷和呵護,使我們在不因家庭困難而失學的同時,倍感溫暖、深受鼓舞.這種溫暖和鼓舞,時刻在我澎湃的胸腔瀅瀅交匯,聲聲作響.
一、前言
近年來,國家不斷加大高校貧困生的資助力度,貧困生的資助標準逐步提高,資助手段日趨完善。然而在貧困生資助實際操作中仍存在一些問題,由于缺乏一個具體的貧困生認定標準,容易產生評比的不真實性,影響國家資助政策的落實。筆者認為,貧困生認定工作需要貧困生的評定方法進一步完善,以推動和保障貧困生資助工作更好地開展。
二、貧困生評定方法及量化評分標準
1.開具貧困證明。學生要申請助學金、助學貸款,開具貧困證明是必要的程序。2.交申請表。申請補助的時候需要交申請表,說明家庭狀況。3.要建立評選、審批、監督三權分離制度。班級與學院具有評選權、學校相關部門具有審批權、師生員工具有監督權,并保持“三權分離”。4.要建立貧困生信息公示制度。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貧困生資助信息公示,做到評選透明化,接受師生員工的監督;二是貧困生消費信息公示,要在貧困生獲得資助后,定期或不定期調查貧困生的消費情況。5.調查校園卡消費記錄,大概估算生活費。對于月開銷較大的貧困生應深入了解情況,杜絕個別學生造假虛報的情況。6.個別對象實地走訪。對個別重點對象進行實地走訪,可以深入了解學生家庭經濟情況,對確實困難的學生及家庭給予最直接的幫助。7.采取權利義務對等的資助模式。貧困大學生是具有獨立人格和能力的社會個體,目前,資助模式是重權利輕義務,只獲取無付出,會助長貧困生不勞而獲的消極思想。貧困生要獲得資助就必須付出一定的勞動,權利義務對等的資助模式可以幫助識別貧困生。8.設立貧困生信用檔案。高校貧困生信用檔案的內容應包括貧困生的家庭情況(包括貧困生家庭人員組成、職業、收入來源、經濟狀況等)和個人情況(包括誠信承諾書、受資助情況、個人資料、學習成績等)兩個方面,并及時地進行信息調整。
以上是我們評定方法的理論內容,下面根據評定理論給出量化評分標準(A是2分,B是1分,C是0分):
⑴家庭收入來源,A:父母皆無固定收入;B:父母一方有固定收入;C:父母皆有固定收入。
⑵家庭收入,A:
⑶兄弟姐妹上學情況,A:有兄弟姐妹在上大學(包括碩博研究生);B:有兄弟姐妹在上中學(含職校);C:無兄弟姐妹在上學。
⑷父母身體狀況,A:雙親且一人以上勞動力弱(含單親);B:雙親但有一人勞動力弱;C:健康。
⑸自然災害,A:重大自然災害;B:一般自然災害;C:沒有災害。
⑹資助,A:曾受政府或社會團體資助;B:學校級資助;C:沒有。
⑺意外事件,A:重大意外事件(多人多次或一人多次);B:一般性傷害;C:沒有
⑻家庭負債率(家庭負債 / 家庭收入。購房購車等經濟支出除外),A:高(>=3);B:一般(1-3);C:沒有(
⑼生活費,A:200以下;B:200―400;C:400以上
⑽學生擁有電腦,高檔手機物品等情況,A:沒有電腦,沒有手機;B:沒有電腦,有低檔手機;C:有電腦,有高檔手機。
⑾飲食節儉還是奢侈,娛樂消費水平,A:生活很節儉,經常勤工助學,很少娛樂消費;B:生活樸素,有勤工助學,很少娛樂消費;C:生活正常,消費較高,沒有勤工助學。
⑿文化與道德資源,學生德育綜合評定,A:綜測班級前10,經常參加班級活動,樂于助人; B:綜測班級10~20,參加班級活動,與同學和睦相處;C:綜測班級20~30,班級活動不積極。
計算方法:將所有人評分相加、匯總,按分數由高到低排序。
三、社會各界還應做的努力
1.學校應加強學生的道德素質教育,在大學生中樹立誠實守信的道德觀。使學生樹立“車無轍不行人無信不立”的觀念,從而有助于杜絕“假貧困生”的出現,提高貧困生認定效益。2.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應盡快建立全國社會信用體系、全國個人資信征詢系統、學生個人信息查詢系統、學生誠信系統。從而有助于對貧困學生進行跟蹤管理,有助于更好地進行“貧困生打假”。3.建立生源地貧困生認定監督與責任追究機制。主要包括:一是政府應出臺關于生源地貧困生認定的相關政策與法規,明確認定部門的責任與義務,并加大對造假的懲罰與追究力度。二是應建立包括政府、高校、社會、學生在內的“四位一體”的生源地貧困生認定主體監督機制。
參考文獻:
關鍵詞:貧困生;貧困生認定工作;量化;層次分析法
Key words: poor students; poor students identification; quantization;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
中圖分類號:G47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4311(2011)03-0226-02
0引言
目前,貧困生認定的焦點主要集中在指標體系和認定流程方面,已經相繼出現了大量關于貧困生認定的方法和體系,但主要集中于定性的評判,缺乏定量計算,從而使貧困生認定工作一直處于爭議較大的尷尬境地。也有部分文獻通過調查問卷的統計方法來抽取影響貧困生認定體系的主要影響因素,并進行權重計算。關于高校貧困生認定的研究既是熱點,也是難點,主要的焦點還是集中于認定的量化問題,基于此,本文提出將貧困生認定的指標體系分為家庭因素、學校因素、個人因素和社會因素四大方面,運用專家打分法對指標體系進行打分,并采用層次分析法對指標體系權重進行計算,進而將權重與具體的指標數據相對應,計算貧困學生狀況及貧困等級,能夠達到客觀公正、可操作性強的目的,從而為貧困生資助問題探索新的路徑。
1當前貧困生認定存在的問題
1.1 主要的認定方法
目前,高校的認定方式有三種:
一是高校自身認定,即由學校在對申請資助的學生調查摸底的基礎上,經過班、系、學院的層層審核與把關,最終確定貧困生名額、資助額度的方法;
二是大學生生源所在地的基層組織認定貧困生資格(三級政府證明法)。即由生源所在地的村(社區)、鄉鎮(街道辦事處)、縣(區)民政部門在父母所在單位出具的貧困證明上蓋章來證明是貧困生;
三是綜合法,這種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吸收了前兩種認定方式的優點,但認定中的人為因素仍不可避免。
1.2 存在的問題
傳統的貧困生認定方式需要高校投入較多的人力、物力和財力,進行復雜的認定工作,認定成本太高,也與高校的主要任務相違背。并且,在需要地方政府開具三級證明時,存在大量人為的操作因素,更有學生家長采取找關系、托熟人等手段來制造假證明,使得非貧困生也可以變成“貧困生”。因此,傳統的貧困生認定方式的準確性常常受到廣大師生的質疑。
2基于層次分析法的認定方法
2.1 層次分析法簡介
層次分析法是對一些較為復雜、較為模糊的問題作出決策的簡易方法,它特別適用于那些難于完全定量分析的問題。這種方法能把復雜系統的決策思維進行層次化,把決策過程中定性和定量的因素有機地結合起來,通過判斷矩陣的建立、排序計算和一致性檢驗得到的最后結果具有說服力,用于解決貧困生認定問題具有明顯的優越性。同時,可將人的主觀性依據用數量的形式表達出來,使之條理化、科學化,從而可以避免由于人的主觀性導致權重預測與實際情況相矛盾的現象,客服了決策者的個人偏好,提高了決策的有效性。
運用層次分析法建模,大體上可按下面四個步驟進行:
建立遞階層次結構模型;構造出各層次中的所有判斷矩陣;層次單排序及一致性檢驗;層次總排序及一致性檢驗。
2.2 指標體系確立及分級認定體系
2.2.1 指標體系
影響貧困生認定的因素分為四個方面,分別為個人因素、家庭因素、學校因素和社會因素。每個準則層對應的指標層中都盡量選取影響關鍵且易于衡量的指標,盡量避免出現模棱兩可的衡量因素。
其中個人因素主要考慮的是個人的月平均生活費、購買奢侈品情況、勤工助學或打工情況以及吸煙、酗酒等不良習慣幾個方面,其中對于奢侈品的界定以當前的經濟情況和學生實際所學專業和個人職務來定,不以高檔手機、電腦等產品直接作為一票否決的依據;家庭因素是影響因素中最為重要的一個,也是目前所有認定體系的軟肋,因此,對于家庭因素中最難以客觀衡量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一項,執行中給予弄虛作假者以適當的懲罰,做到客觀公平和公正。其余的家庭因素均可以通過相關材料得到客觀的事實;學校因素方面增加了曾經獲得獎學金和助學金的情況,原則上已經獲得助學金的同學在后續的申請中應該優先讓給沒有獲得過助學金和獎學金的貧困生,以達到資助全面的目的。對于學習成績排名情況則是一種積極的鼓勵措施,使廣大學生要以學習為天職,按時完成學業;社會因素中的“是否為災區生源”一項作為備用因素,如特大地震、洪澇災害等自然災害而導致的貧困,應及時考慮進去。綜合以上分析,指標體系如表1。
2.2.2 權重的確定
①建立判斷矩陣
根據指標體系的分級模式,采用9標度法,共構造五個判斷矩陣,其中標度含義表如下表2:
通過專家打分法確定指標之間的重要性,在廣泛征求專家意見的基礎上填寫的判斷矩陣表如下表3:
經專家綜合及利用層次分析法得出各層因子的權重為:
A={0.46,0.32,0.13,0.09},B1={0.43,0.24,0.24,0.09},B2={0.36,0.20,0.21,0.12,0.07,0.04},B3={0.54,0.23,0.14,0.08},B4={0.67,0.33}
②進行一致性檢驗
從表4中可以看出,判斷矩陣具有滿意的一致性結果,從而可以確定貧困生認定指標體系的權重體系,這些權重是對所有指標不同側面的重要程度的定量分配,是對各評價因子在貧困生認定中區別對待的依據。
3實證分析與驗證
以某學校2009年貧困生認定的6個對象為實驗數據,通過調查問卷將貧困生各項指標數據搜集完整后,將對應的數值換算為權重得分,即可求出每個學生的最終得分,分數越高則表明越貧困。
實驗數據如表5所示:
注釋:指標C13中,“+”代表獎勵,“-”代表處分,例如“+3”代表三項獎勵。
將各指標數值代入指標體系,計算出對應權重值,相加即可得出貧困生貧困程度分級排名情況,按照貧困程度由重到輕排名如下表6所示:
從計算結果來看,貧困程度由重到輕分別為S5、S1、S4、S6、S2、S3,與當年學校所采用的復雜的各部門綜合評價法所評價結果幾乎一致,因此,采用本方法可以大大簡化貧困生認定的流程,節省了成本。
4結論
貧困生貧困程度認定指標體系科學地反映了從學校、家庭、個人以及社會幾大方面對學生貧困狀況的合理評定。本文試圖采用層次分析法將定性問題轉化為定量問題,通過對認定對象的權重得分排名來客觀地確定認定對象的貧困程度,使得高校貧困生認定工作能夠簡化、客觀、公正。
同時,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以及對高校貧困生資助力度的加大,貧困生認定工作將會面臨新的變化和挑戰,因此,對于貧困生的認定工作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不僅需要教育工作者,更需要廣大科學研究者共同關注。科學解決中國高校貧困生判定問題,對于教育資助理論的發展和教育資助實踐工作的順利進行,都是十分必要和富有意義的。
一、我國高校資助體系現狀
1994年起,我國高校開始實行教育收費制度,國家和個人共同分擔教育成本。在高校收費政策全面展開的同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比例也日益增加。據不完全統計,截至目前,我國在校大學生已達到2000余萬人,其中經濟困難學生達500余萬人,占在校生總數的25%左右。為了幫助這部分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在國家與高校的共同探索下逐步形成了“獎、貸、助、減、補、勤”為主導思想的資助體系,對幫助貧困學生順利完成學業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一)資助體系的主要內容
高校學生資助體系,作為政府轉移支付手段的一種具體形式,起著落實黨的方針政策、保障學生基本學習與生活、激勵學生立志成才等多種功能。目前,我國高校已初步建立起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體,以“獎、貸、助、減、補”為主要內容的多元化資助保障體系。“獎”主要指的是各類由不同主體設立的獎學金,如國家獎學金為每人8000元,對學習成績優異的同學予以物質獎勵;“貸”指的是各類金融機構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貸款,資助其順利完成學業所提供的手段,主要有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貸款;“助”主要指的是國家助學金,受助金額分為三個等級,分上下兩學期發放;“減”指對符合一定條件的學生給予部分減免學費以及緩收學費的特殊照顧,如各大高校在新生入學時所設立的綠色通道。“補”指各級政府出資給予經濟困難學生補助的情形,如困難生活補助、秋季伙食補貼;“勤”主要指學校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一定勤工助學崗位,緩解生活壓力的行為。
(二)立法現狀
學生資助工作體系是國家、社會、高校甚至個人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大學生給予經濟上支持的公益行為。由于涉及到的主體和情況紛繁復雜,迫切需要用法律手段予以保障和制約。
就我國而言,目前關于學生資助的法律法規主要集中體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相關的方針政策中。譬如,《高等教育法》第9條規定:“公民依法享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權利,國家采取措施,幫助少數民族學社經濟困難學社接受高等教育。”為了保證弱勢群體享受到高等教育的平等權利,《高等教育法》第54條55條亦作出了相關規定,具體如下:第54條:“高等學校的學生應按國家規定繳納學費,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補助或減免學費。”第55條:“國家設立高等學校學生勤工助學基金和貸學金,并鼓勵高校、企事業組織、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社會組織和個人設立各種形式的助學金,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幫助,獲得貸學金及助學金的學生應履行相應義務。”此外,1999年由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聯合教育部共同了《關于國家助學貸款的管理規定(試行)》,國家助學貸款這一新的資助形式就以法律形式予以正式確立下來。
二、現行資助體系中存在的問題與困境
(一)法律制度不健全
近年來國家大力增強教育投入政策的同時,也出臺了許多國家獎助學金以及國家助學貸款政策,以此來幫助更多的貧困大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如《高等教育法》第9、54和55條。毋庸置疑,這一系列法律規定已經初步形成了體系。但通過觀察我們不難發現,這些法律規定和政策措施仍屬概括性規定,不夠深入,且對于資助主體與資助對象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申請發放、回收國家助學貸款程序等問題沒有準確明了的闡述。因此條文缺乏可操作性,使得其助貧的成效還不夠顯著,隨著時間的推移,就很難使各項具體的資助制度得到有效落實。
(二)國家投入力度不夠
雖然國家在改善資助經費管理、增加教育經費投入上均做出了一定貢獻,但相對于我國龐大的教育對象來說,政府在資助環節的財政投入仍然很稀缺,這就從無形中使優先落實教育發展與實際教育經費投入短缺矛盾日益尖銳。
此外,國家在不同省份、不同高校之間的資助力度不夠均衡,對中東部等發達地區的211、985等高校,國家和社會投入的力度較大;但對于邊遠的西部地區,特別是非重點高校,其得到國家和社會的教育投入卻非常少。實際上,這些地區貧困學生所占比例較大,需要得到幫助的學生也更多。這種國家投入的不均衡特別不利于我國資助政策得到有效執行。
(三)受助學生誠信感恩意識缺失
我國各大高校在對貧困生資格的認定上均偏于主觀,缺乏充分有效的調查,這就使得許多家庭條件并不貧困的學生鉆政策的空子,開具虛假證明,以此來獲得學校的各類資助。據央行統計,自我國國家助學貸款制度實行以來,不良貸款率已超過20%。這樣一來,國家商業銀行就不得不提高門檻。長此以往,惡性循環,后面申請辦理的貧困生就越來越難,這對我國資助體系的建立是非常不利的。
“滴水之恩當涌泉相報。”但當前許多貧困生并無這種感恩意識,甚至以當貧困生為榮。從形式上來,造成以上情形的原因是我國沒有建立完善的誠信體系,還未實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的法制化建設,沒有以有效的立法形式將此體系予以固定。
三、推動高校資助體系法制化建設的建議
(一)國家相關部門應完善資助立法與監管
雖然我國確立了系統的高校學生資助制度,但目前資助依據還停留在“辦法”、“條例”等階段,未形成一套較為完整的法律體系。眾所周知,任何一個政府在制定法律法規時都應當從實際出發,在尊重客觀規律的基礎上,完成從實踐到認識再到實踐的過程。由于制定主體的法律地位不同,我們在制定過程中應遵循下位法不得與上位法相抵觸的原則。在我國,《高等教育法》與《教育法》對資助體系已有了概括性規定,那么我們所制定的《資助法》就應與其上位法相統一,從屬于《高等教育法》與《教育法》,以行政法規的形式出臺較為合理。
為了使我國《資助法》更加完善,應涵蓋以下幾方面內容:資助工作應遵循的基本理念與指導原則;明確資助主體與資助對象;規定貧困生的權利義務關系,在保障其獲得基本權利的同時也要采取強制措施保證基本義務的履行;詳細規定具體的資助程序、資金來源與使用狀況,建立資助資金績效審計與監督制定;法律責任的承擔方式與歸責原則。
除了制定制度之后,還應當將監管制度也納入到法制化范疇。可以依法成立專門部門對高校整個實施過程進行強有力的監督和管理,最終成立一個專為高校教育服務的獨立仲裁組織,專門負責處理與學生資助相關的投訴與權責糾紛。
(二)高校構建資助體系的法制化模式
要想解決我國高校資助工作中所面臨的難題,就應從根本上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通過構建規范和諧的資助法律關系,最終使其執行力得到有效提高。
所謂法律關系,是指在法律規范調整社會關系的過程中所形成的人與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那么資助法律關系指的就是資助法律規范在調整主體與對象等一系列資助關系過程中所形成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此,要做好高校資助工作,首當其沖的就是要明確資助主體。在資助法律關系中,作為資助方的主體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獨立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的法人或組織,作為受助方的主體應該是符合某些特殊條件的在讀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當然,雙方主體需具備完全的民事權利能力與行為能力。
實現資助體系法制化的關鍵,就在于要構建一個合理有效的貧困學生資助行為模式。從法理學上說,行為模式指的是法律規則中規定的人們可以行為,應該行為,不得行為的行為方式,它可以是苛以義務,也可以是授權的。在資助法律體系中,行為模式指的是通過建立一套完善的法律規則來確定資助主體、工作流程與效果,最終將權利義務及各類有效資源合理地銜接起來。與此同時,應將在資助工作中已成熟并行之有效的制度通過此種法律行為模式予以固定,從而進一步規范政府、高校、銀行等部門的職責,將高校資助工作更好的向深層次推進。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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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村莊臥在寧靜的鄉野,蟲兒低吟著夜曲,她嘴角掛著笑容,安然入夢了。
徜徉在夢海里,她又回到了那個令人難忘的夏季。那一天,校門前的標語“愛心澆灌幼苗,真情培養棟梁”十分醒目,上級領導來校進行“一對一”幫扶活動。這是無數愛心人士對貧困生的關懷,是愛的呼吁,是人間的溫情!這意味著環境艱苦的人也能在激勵中繼續走下去,條件再差的孩子也不會沒有書讀。這一天,她很興奮,也很感動,眼眶總是熱熱的。陽光照耀在她臉上,洋溢著無比的幸福,領導的到來又將給她困窘的家庭減輕一些負擔。
今天她將代表學校所有受資助的貧困生發言,向那些愛心人士致以崇高的敬意并表達衷心的感謝。發言稿已經擬好,改了又改,她還是覺得心中萬般感恩之情無以言表,似乎那已經超出了文字所能承載的極限。
活動在操場上舉行。她站在主席臺上那一刻,全場一片寂靜,離主席臺近些的人可以清楚地看到她拿著發言稿的雙手在抖,聲音也因感動而哽咽。雖然整個發言因為哽咽而不那么流暢,但是大家都看到了她的認真準備,看到了她懂得感恩的心。發言結束了,隨著她的鞠躬,和一句言已盡而意無窮的“謝謝!”贏來了臺下雷鳴般的掌聲。她回到了座位上。這時,那位資助她上學的伯伯輕輕地來到她身后,微笑著遞給她一瓶礦泉水,并且豎起大拇指堅定地說:“好樣的,你真棒!”面對熱心伯伯的鼓勵,她會心地笑了。
“你真棒!”一句多么普通的話,可她永遠地記住了。從那以后,失意的時候她總會想起那位伯伯和藹可親的微笑和那句“你真棒!”原來,那位伯伯的關愛無形中已化成一股無盡的力量,讓她大膽面對生活的困難,勇敢前行。
夢中,她咯咯地笑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