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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法律論文大全11篇

時間:2022-11-17 13: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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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法律論文

篇(1)

在我國現行的法律教育體制中,各高校采取的主要教育模式是在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中向學生傳授一些淺顯的法律理論知識,嚴重缺乏實踐教學環節,法律實踐能力得不到正確鍛煉,無法滿足大學生日益增長的對法律知識的渴求。針對上述情況,筆者以西安市某高校在校大學生為對象,采用無記名問卷調查的方式,就大學生法律素質的現實狀況進行了問卷調查和分析。本次問卷調查對象為高校全日制大學本科生,采取隨機抽取方式共發放1000份問卷,回收900份,其中有效問卷780份,有效回收率達到86.67%,按照性別、就讀年級、政治面貌和所在院系進行調查,滿足了問卷分析的基本要求。本問卷共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為被調查者的基本情況,第二部分是高校學生對法律知識和法律素質的認知程度分析。問卷根據百分比來表示問題的回答程度,最后對獲取的數據作出事實分析和價值判斷,為大學生提高法律素質和高校制定法律素質教育方案提供合理化建議。

2大學生法律素質現狀問卷情況及分析

大學生法律素質認知程度調查分析大學生法律素質的認知主要包括對法律規范、作用、體系的認知,法律按照立法程序被制定實施,成為一種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強大武器,維系社會關系的和諧穩定,是培養法律素質的社會基礎。從一般意義上說,法律素質的內涵應當包括法律人的職業素質和普通民眾的基本素質,它所體現的是認識和運用法律的能力,主要包含三層含義:一是在法律知識層面對相關法律規定的熟悉;二是法律意識層面尊崇敬畏法律、樹立守法意識;三是法律信仰層面將法律尊為至上行為規則,這是對法律素質要求的最高階段。當然法律素質的層次是一個漸進過程,一般要求普通民眾所具備的法律素質就是能夠熟悉并遵守法律規范。關于“當前規范人們行為的準則”選項,大學生選擇“倫理道德”(48%)超過“法律規范”(34%),其次是“家庭教育”(13%)和“風俗習慣”(3%),“”最低(2%)。由于我國數千年來深受儒道思想為主的道德倫理文化的影響,內在的道德約束對個人和社會的影響深刻,但倫理道德竟然超出法律規范達14%,此現象需要我們關注并認真思考道德和法律的內在辯證關系和法律普及教育存在的問題。即大學生對法律社會作用認知單一。我國的社會主義法律從根本上體現人民的意志,反映我國社會的發展規律,在保障社會安定和懲治犯罪上,應當而且必須依靠法律強制作用來保證實施。然而法律的社會作用不止于此,我們實行依法治國目的在于保障每個公民的合法權利,不斷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質,通過高層次的法律引導來促進公民遵守法律,做合格的社會主義公民。我國已經建成完備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針對大學生對我國現行法律體系的了解程度的問卷調查中,大學生了解我國現行法律體系的達到66%,然而不了解我國現行法律體系的人數也占有很大比例,了解和知道我國現行法律體系的學生占到98%,這是令人欣慰的。針對了解和知道我國現行法律體系的大學生,本問卷又針對憲法深入設置了幾個問題:我國的根本大法、我國憲法宣傳日、我國憲法修改次數,我國憲法規定的國體與政體等問題。從問卷調查反映的情況來看,沒讀過憲法文本的比例高達52%,完全不了解憲法的比例也高達9%,說明我國大學生對我國根本大法憲法文本內容嚴重缺乏了解和學習。從上述比較細致的調查中,不難發現,當代大學生法律素質現狀總體上是積極向上的,但也確實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對于大學生自身而言,自我性格缺陷和學習內容欠缺是形成這些問題的內因。而高校在法律普及教育中,教學目標教條化、教育內容陳舊化、教學方法單一化以及專業師資隊伍不穩定等問題,是大學生法律素質問題的重要外因所在。

二提高大學生法律素質的途徑

根據高校法制教育的特點,筆者認為法律素質教育必須樹立創新意識,從自身意識、教育模式、校園環境三方面著手。

1加強自身法律意識教育,實現知行統一

大學生提高法律素質,不僅要貼近現實生活掌握基礎法律知識,而且要重視自律,提高自身法律意識,這種自律的核心就是實現日常行為與法律規范的統一。一方面,日常行為活動對大學生而言是一種自律與他律的結合,而更多時候需要通過自律來實現。如果大學生自身能夠樹立正確合理的法律意識,就能規范自己的日常行為活動。筆者認為應從以下幾方面入手:加強法律基礎知識學習,用法律眼光客觀認識日常生活中的他人行為,能夠有秩序地生活;加強自我保護,學會健康守法的日常行為方式,自覺抵制各種侵權行為;通過法律學習加強自我反省,經常反思自己的日常行為,提醒和告誡自己在日常行為中要以法律為準繩,不能隨意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通過自我教育,樹立正確的法律觀念和法律意識,培養良好的行為習慣。

2改革法律普及教育模式,提高教育質量

大學法律普及教育要根據各高校實際教學狀況和學生接受程度合理安排。學生可根據自己的專業性質及個人興趣選擇相關專業法律進行學習,如可根據理工科學生特點加強知識產權法律制度學習,根據經管會計專業學生特點加強商法及經濟法相關法律制度學習,以拓寬法律知識面。師資力量較強的學校還可開設法學輔修專業,讓有精力、有條件的學生接受系統的法學教育。教師在教學過程中應該豐富教學內容,結合社會熱點法律事件,從現實生活中廣泛獵取案例,進行案例評析和討論,激發和調動學生學習法律的濃厚興趣。同時采用靈活的教學方法,在老師指導下,組織學習實踐活動,如法制講座、旁聽案件、模擬法庭、法律知識競賽、法律辯論賽,讓大學生能切實體驗法律、感悟法律,內心真正接受法律、信仰法律。

篇(2)

法律理論知識是高校學生在現代的社會環境中對法律以及法律現象在一定的反應過程中形成的系統化以及整體化的一種理性思維體系,也是現代法律觀念在理論上的表現。具體來說,它具有形態系統化以及指導性地位等特性,它是高校學生能夠樹立起科學的法律意識并形成出色的法律能力的基礎與前提、如果沒有對于法律知識的全方位的了解與科學的認識,就無法形成較高的法律能力以及科學的法律意識。相關調查結果顯示,目前大部分高校學生整體上缺乏對于法律知識的全面了解,并且他們對于與本專業相關的法律知識的掌握情況以及對部門法律的相關知識的掌握情況都不容樂觀。

(二)淡薄的法律意識

隨著在我國公民中深入進行,大部分高校學生的法律意識已經比以前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通過思修課的學習和其他的相關途徑,他們了解并已經掌握了一部分的基礎法律知識,能夠了解到依法治國方針的必要性以及重要性。然而,在思修課程的實際教學過程中,由于學時較少以及課程的安排不多等情況,教師在授課過程中仍舊偏重于對于基礎法律知識的講授。所以大部分的高校學生仍然缺乏對于法學中的理論知識的深層次的了解。在發生日常糾紛的情況下無法用法律理論知識將其解決。同時,大部分的大學生不僅缺乏對于法律本質的認識,還缺乏應有的權利意識。一部分的高校學生錯誤的認為學生只有義務,沒有權利。也就是這部分學生只有被動的法律意識,并沒有主動的法律意識。

(三)欠缺法律能力

這里所說的法律能力指的是能夠體現出大學生的具體的法律素質的一個十分重要的因素,它主要包括了護法能力、守法能力以及用法能力三個要素。在當下,大部分的高校學生在這三個能力上都有所欠缺。第一,大部分的大學生缺乏守法的自覺性,近一段時間內,大學生中出現的違法犯罪行為層出不窮,在我們身邊的大學校園里,人身傷害、詐騙、盜竊以及性犯罪等案件出現的頻率并不低,狀況不容樂觀。第二,大學生使用法律的能力比較低,在自己的日常生活中不善于應用法律。第三,在高校學生中能夠積極主動地去維護法律尊嚴的行為仍然不夠普遍,大部分的學生缺乏能夠與違法犯罪的行為斗爭到底的決心與勇氣,護法能力比較弱。

二、如何使大學生的法律素質得到提高

(一)應在大學生中加強對于法治理論知識的相關教育

要想使學生的法律素質得到提高,就離不開大量法律知識的積累。學生只有做到知法、懂法后,才有可能在日常生活中主動做到用法、守法以及護法。才能夠把法律法規變成自己的內在行為準則,對于大部分非法學專業的高校學生來說,他們的大部分法學知識都是通過思修課程獲得的,由于大學課程中的思修課程安排有限,無法讓大部分的學生在短暫的課堂上理解并掌握大量的法律知識,這就要求各大高校要盡可能在有限的課時中盡可能向廣大學生傳播法律知識。同時還要對大學生的法律意識進行培養,讓大學生即使在課外也可以更好地加強自身對于法律知識的相關學習。如果學生自身所掌握的法律知識越多,他們所具備的法律素質也就越高。這樣他們就可以對自身的法律意識進行更好地培養,也可以使自身運用法律的能力得到提高。

(二)高校應建立起比較合理的法律教育體系

在各大高校中的法制教育里,應努力促進學校、家庭以及社會的全方位的教育體系的確立,并且與高校中的普法教育相配合,不斷對社會中的法制環境進行改善。在現階段這三個方面里,學校的法制教育應起到首要的所用,但由于高校中關于法制課程的課時較少,內容較多,為解決這一問題,大多數學校會采取上大課的方式來解決,這樣一來就十分容易造成學生關于法律知識的認知層次出現不同等情況,無法使教學收到滿意的效果。面對這樣的情況,各大高校可以除了開設法律基礎的公共必修課以外,還可以有計劃、有選擇地開設一部分的法律課程,以便喲與不同層次法律知識的學生來進行選擇。同時,學生也可以通過系里向教務處申請希望增設的法律課程,經過匯總以及整理工作后,教務處可以制定出相應的教學計劃以及教學大綱,再根據本學校內教師的具體情況來安排教學任務,從而減少在課程設置上可能出現的雜亂情況。

(三)在實際的教學過程中還要注意理論與實踐相結合

各大高校在實施法制教育的過程中一定要注意,在教學過程中需要做到理論與實際相結合,其中既要對法律的基本理論進行闡述,還要將其與典型案例以及社會熱點結合起來進行綜合的分析,同時還要充分利用社會實踐活動以及第二課堂,從而實現對課堂教學內容的補充、延伸以及深化,讓學生能夠體會到直觀的、生動的法律教育。

(四)還要注意教師在教育過程中所起到的作用

生動有趣的講解往往比枯燥乏味的照本宣科更能吸引學生的注意力。所以,教師在備課時應對教學內容進行精心的設計,在實際的教學過程中要多使用反問與設問等提問方式,對學生的思維進行一定的啟發,使學生在學習過程中的主體性的作用能夠得到發揮。讓學生能夠參與到教師的教學活動中。另外,還要注重實踐環節,對學生的思維能力、行為能力以及表達能力進行培養。教師可以通過布置篇幅不長的專題論文來對學生的文字表達能力進性培養;通過在課堂上的提問以及對辨析題的解答,對學生的邏輯思維、直覺思維以及形象思維等能力進行必要的培養以及鍛煉;對于一部分學生中存在的賭博、抽煙、打架、作弊以及喝酒等不良行為,要使學生學會自我管理以及自我約束,也對學生的自我管理能力進行培養。

篇(3)

1) 法國的六法體系:民、刑、民訴、刑訴、商、憲(民商分立)

2) 1791年憲法是歐洲第一部成文憲法

3) 1958年憲法是法國現行憲法

4) 參事院是法國最高行政法院

5) 1900德國民法典(民商合一)

7) 法國法的依據是法學階梯,德國法的依據是學說匯纂

8) 潘德克頓學派強調羅馬法是德國歷史上最重要的法律淵源。

篇(4)

受傳統的封建制度、歷史文化的影響,的現實法律環境亂象叢生,人們對法律的執行與實施抱有質疑甚至絕望的態度。走訪中的一些學生表示,他們有時候不得不“信人而不信法”、“信權而不信法”,“信教而不信法”,許多依照法律程序無法解決的事情,往往會涉及到一些特殊人員或特殊權力,權力濫用已經成為污染司法、污染行政、進而影響穩定的嚴重因素。

2.傳統文化的影響

受宗教文化、政教合一制度的歷史影響深遠。因而、權利信仰等代替法律信仰潛移默化地滲透到校園的各個角落,使得許多藏區的大學生形成了義務本位、不重視自己權利的傳統觀念。在需要用法律手段保障自己權益的時候,一些學生從主觀上不會把法律作為保護自己的手段,從心理上排斥法律的適用,對法律表現出茫然退縮、猶疑不定的態度。這是因為在的現實生活中,還沒有形成對法律信仰這種價值觀的普遍認同,從而成為藏區大學生法律信仰危機產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3.學校法制教育的缺失

我國的大學生法制教育課雖然已經開展多年,但卻一直從屬于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范疇。特別是2005年教育部將《法律基礎》課程與《思想道德修養》課程進行整合后,從2006年秋季起,《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成為現階段非法學專業大學生法制教育的主要渠道。然而整合后的課程中法律知識部分被大幅壓縮,只占整體內容的1/3不到,使得一些老師、同學均認為此部分的內容不甚重要,造成了在授課與學習的過程中的忽略。高校也不例外,同學們往往針對考試突擊背誦課本內容,而對法治的精神與內涵則避而不談,更加不會對法律信仰進行深入探討。

4.學生自身的原因

大學校園是一個小的社會,但是這個社會與真實的社會比較,顯得更為簡單和純粹。現在的大學生經歷挫折較少,社會經驗缺乏,對事物的認識不夠深入,理論思維能力尚未成熟,還沒有真正建立起自身成熟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當社會上一些不良思想涌入校園時,他們的觀念勢必會受到影響。很多同學往往重視專業知識的提高,來為將來就業做好準備,卻忽視了法律素養的提高,遇事容易表現出情感超越理智,不冷靜、易沖動的特征,甚至采取消極的應對行為。此類學生如果未得到長期、正確的引導,就很容易導致他們從內心深處藐視法律的威信,直接影響其法律信仰的形成。

二、大學生法律信仰的培養

1.凈化的法治環境

在目前的法治環境中,大學生們所見所聞的一些特權事件、不公事實等,使得他們極易對法律的權威產生動搖。因此,要維護大學生乃至公眾對法律的信仰,就必須對國家權力的行使進行合法有效地控制,全面提升官員的業務能力和職業道德,從根本上凈化法治環境,從而使學生確立“法治”優于“人治”的理念,正確理解“權”與“法”的關系。這是法治最終得以實現的關鍵環節,也是法律信仰得以產生的必要前提。

2.完善高校的法制教育

大學生法律觀念和法律信仰的培養是一個長期而系統的工程,這就需要高校在傳統的法制教育基礎上,改進教學方法,在灌輸法律知識的同時,注重法治精神的滲透和法律在實踐當中的應用,注重發揮理論與實踐的合力作用,積極組織學生對熱點法治問題進行模擬庭審、法律辯論等進行法治實踐,調動學生的興趣和積極性,激發學生學習法律的熱情,使他們能夠從實際生活出發,自覺遵守法律及相關規章制度,并學會運用法律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同時,各高校還應營造依法治校、依章辦事的校園法律文化氛圍。要堅持在法律、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嚴格執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發生違紀現象做到秉公辦理,在評優、評先的各項活動中,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嚴禁走后門、弄虛作假、行賄受賄行為的發生。在師生權益受損時,學校應當為師生提供法律咨詢與幫助,必要時支持師生依法提訟,維護合法權益。在這樣的校園環境中,大學生們必然會體會到法律、紀律、制度的權威與價值,會自覺維護法紀,嚴格按規定辦事,從而逐步生成法律信仰。

篇(5)

一個又一個的考生跟考官揮手告別,這場從早晨8時就開始的自考論文答辯,已經接近尾聲了。可一個特殊男子的到來,讓少數滯留現場的考生開始嗡嗡地交頭接耳。

“孟警官,孟警官!幫我傳個話,告訴朱輝(化名)莫緊張。”首次見到自己的學生,論文指導老師何俊心里卻有些酸楚。畢竟,朱輝是他見過的、第一個從監獄走出的考生。

坐在答辯桌前的這個中年男子,15日上午就從安徽宿州監獄出發了。

當天18時抵肥后,押載他的監獄警察先把他安置在了蜀山監獄,備戰第二天的全省自學論文答辯。用宿州監獄教育科警官孟曉亞的話說,朱輝是他們宿州監獄培養出來的大學生。

服刑第二年他說:我要自學法律

緊張難免總是有一點的。

畢竟,從2004年——服刑的第二年開始,朱輝就開始為這一天做準備。

一連七年,每年兩次的統考,多次的自測模擬考……繁復的考試,讓38歲的他跟同一天走進考場的320多名考生一樣,心里多少還是有點緊張。

朱輝更明白,作為一個在高墻里服刑了七年的重刑犯,他是一個“非典型考生”。

2003年,因年輕氣盛,他在馬鞍山市因故意傷害罪被逮捕,不久就被判了無期,服刑于宿州監獄。

在高墻內服刑的第二年,監獄領導得知他是大專學歷后,主動找他談話,表示只要他繼續學下去,監獄會盡全力幫助他。

領導和教導員的鼓勵讓朱輝看到了新生。已32歲的他頂住了一些獄友的冷眼,決定報考法學自考專本連讀。

“7年啊,等你學出來都四十好幾的人了,有意義嗎?”

“正是因為我不懂法,人生才差點變得沒意義,我要讓后半輩子充實起來!”朱輝用決心堵住了旁人的閑話。

憑著堅持和對法律的敬仰,2006年12月,朱輝順利拿到了專科階段法學證書,他的腳步并未停下,2007年,他又報考了本科階段法學自考課程。

七年彈指一揮間,已減刑三次的朱輝想起苦學的時光,微鎖的眉頭松開了,“跟其他考生一樣,我們都會考好的。”

對他而言七年的等待就為了這一天

朱輝的論文答辯題目是《論偵查詢問過程中犯罪嫌疑人的權利保障》,何俊介紹,朱輝之所以選擇這個題目,主要是他對這個問題有著更深刻的實踐認識。而他答辯的過程,也的確沒讓何俊失望。

10:40,經過3分鐘的簡要闡述后,三位考官針對論文內容,依次向朱輝提了三個問題,“請你先思考一下,十分鐘后再回答。”

十分鐘里,朱輝有時在本子上記著什么,有時又翻著論文查資料,一行行輕聲默念著。

“在偵查過程中,律師對犯罪嫌疑人的權利有:第一:旁聽審問權利,第二:……”朱輝有條不紊的回答,讓考官頻頻點頭。

“他的論文有深度,回答也很認真,能結合自己獨特的視角和經歷來答題。”主考官——安大法學院副院長陳潔淼如此評價。

10:50,只用了10分鐘,朱輝準確回答出考官提出的三個問題。

考場外面 教導員比他還緊張

答辯后,朱輝長舒一口氣。他笑瞇了眼。接下來,考官組將在下午集體合議他的答辯成績。

在朱輝的身后,幾名宿州監獄教育科的警察,已經朝他走來:孟曉亞上前給朱輝遞了杯水,另一位輔導員伸手接過朱輝的論文和筆袋,扶他進場的那位監獄警察則微笑著跟他說著什么……

“朱輝是我們宿州監獄培養出來的大學生,我們覺得他就像是自己的孩子。”孟曉亞說,每年這個時候,每個答辯現場,都是這樣的一幅場景——考生心里揣著緊張,導師心里揣著緊張,他們做“家長”的,心里同樣揣著緊張,可給對方的,卻只有笑臉,只有輕松。“在這一點上,朱輝跟今天答辯的300多名考生一樣,經歷了一場典型的答辯。”尤仁祥 蔡麗麗

本報記者 吳洋 文/攝

記者對話朱輝

為背單詞徹夜不睡

記者:自考這么多專業中,為何選擇法學專業?

朱輝:7年前我犯罪就是因為我是個法盲,我想我下半輩子不能再這么糊涂下去了,我選了法學,想知法,懂法。

記者:遇到最難考的一門功課是什么?

朱輝:英語,這門課我考了三次才過。30多歲的人學英語,記憶已經不像往常一樣好使了,為了背高中和大學的單詞,我有時背一個通宵。

記者:條件有限,你如何備考?

篇(6)

二、對高校的法律教育進行改革,從而培養出學生優秀的法律意識

對高校的法律教育進行改革是培養學生法律意識的一個主要途徑,改革主要是針對法律教學方面,首先是對思修這門課的重要程度進行大幅提升,對教學內容也要進行改革,不再以枯燥的法律條文作為上課的主要內容,而是把培養學生的法律意識當成主要教學目標,對一些死的法律條文,可以當做課外讀物。這樣的改革會使得課程更加精煉,使學生的學習積極性提高。

(一)學校應營造良好的法律教學氛圍

高校應和國家保持步調一致,每個學校都應有自己的規章制度去要求學生遵守,如果學生違反了相關制度,就應該根據規章做出適當的處罰,不能因人而異而讓學生產生法律可以講人情這一錯覺。當然,這些法律法規一定是科學合理的,這樣就能在校園里營造出一種良好的法律氛圍,讓學生感受到法律就在身邊,慢慢提高法律意識,對學生日后走上社會起到巨大作用。

(二)加大法律的宣傳工作的力度

法律的宣傳工作是很重要的,可以定期進行法律知識講座,在高校建立法律援助中心,違法情景演練等,這些能把枯燥的上課內容形象生動地表現在學生的面前,使學生對其有了更深的理解。

篇(7)

二、針對性教學

教材所涉及到的部門法和實體法較多,但高度概括,如果追求面面俱到,必然難以說清問題。所以就要突出重點,要有針對性。把重點放在民事法律制度、刑事法律制度及婚姻家庭法律方面。通過對民法的學習,使學生了解我國民法的調整對象和基本原則,正確區分民事主體的民事權利能力與民事行為能力,理解民事法律行為與的基本含義及要求,了解公民的民事權利與民事責任的基本內容,初步具備解決簡單民事問題的能力。同樣,通過對刑法內容的教學,使學生了解我國刑法的相關規定,熟悉我國刑法的原則和適用范圍,準確區分罪與非罪,熟悉我國刑罰、犯罪的種類及主要罪名,培養學生解決簡單刑事問題的能力。

三、案例教學法,激發學生的學習熱情

案例教學方法起源于美國哈佛大學,它由于具有鮮活性、啟迪性、針對性、直接實踐性等特點,現已多被管理學、部門經濟學、法學等教學廣泛應用,而且,被愈來愈多國家的教育實踐證明,它是一種行之有效的教學方法。在《法律基礎知識》教材中有許多案例,這些案例具有典型性,我們可以逐一運用。除了教材外我們還可以從雜志、報紙、電視中選一些社會上的熱點來分析。另外在我們的生活中,在我們的身邊,也常常會發生很多典型的案例,并且非常殘酷,代價很大,有些學生因為一點點瑣碎小事,因處理不當或不夠理智,發生斗毆以致犯罪的案例,發人深省。青少年鋃鐺入獄的案例更是令人心痛。比如2011年我市發生的中專生搶劫出租車司機并殘忍殺害司機一案,云南大學馬加爵案等,通過分析現實社會上的案件,讓學生在情境中深化對理論的理解與把握,提高學生運用所學法律知識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在案例教學中,學生有著較大的自,他們參與討論與交流是其中至關重要的一個組成部分。教師實際上更多地從講臺前站到了學生的背后,這既調動學生的積極性,也可使學生有展示自己能力的機會。

四、課上和課下相結合的方法

除了系統知識的傳授外,還要有一些時間給學生展開課堂討論,激勵他們思考問題。比如在講到新老婚姻法的不同時就有一個女同學提出新婚姻法不保護女性,她認為新的婚姻法中規定:“任何一方的婚前財產屬于個人財產,不會因婚姻而逐漸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對女性有失公允。在說到公民人身自由權時,給他們舉例說超市保安懷疑顧客偷東西時搜身,問他們對不對,竟然有一半的人回答說對,說不對的就馬上反駁。我發現那一節課學生討論得相當熱烈,有的同學發言慷慨激昂但不夠理性,有的同學認識不夠深刻,也有一些同學馬上提出了正確的見解,加以糾正。通過討論,我可以把握學生對知識的理解程度,教學更有針對性,在激發學生學習興趣的同時,達到提高教學質量的目的。課外要求學生多做練習題和作業也是提高教學質量的重要方法之一。通過做練習題,可以讓學生加強對具體知識的理解和記憶,習題要少而精,既不增加學生的課業負擔,同時達到以少勝多、事半功倍的效果。有一次我給學生布置了一個作業:要求學生利用周末時間就我國若干的執法部門進行一次小型社會調查,說出他們各自的職權,并畫出他們的執法徽章或標志。這次作業好多同學都做了,有好多同學都把看到的或查到的畫在黑板上,還詳細地指出此部門位于我市的哪個位置。

五、充分利用現代化教學手段

多媒體是現代課堂使用頻率廣泛的手段之一,也是提升學生課堂興趣的途徑之一。多媒體有多種形式,如PPT課件、電影、電視、網絡等。多彩的圖片、適合的短片以及影響力大的影片都可以作為多媒體的一種出現在課堂上,而且,往往這種形式很受學生歡迎。適時播放相關視頻片段,利用視覺形象把學生帶入一個全新的知識殿堂,使教學的表現形式更加形象化、多樣化、視覺化。利用多媒體信息技術圖文并茂、聲像并舉、能動會變、形象直觀的特點為學生創設各種情境,激起學生各種感官的參與,調動學生強烈的學習欲望,激發學習動機,從多角度挖掘他們的潛能,達到使學生能感興趣,“自我激活”的效果。這就需要教師在上課前,有意識地搜集學生感興趣的、對教學有幫助的視頻素材,使課堂教學形象、生動,從而提高學生對知識的記憶,并更好地領悟知識。比如,在講到憲法賦予每個公民享有的人身權利時,可以給他們講現實中鮮活的例子:“有個小偷偷東西了,被人們抓住了,人們都很怨恨小偷,就把他往死里打,最后把小偷打死了。”小偷雖然是犯罪嫌疑人,但也有自己的人身權利,抓小偷是見義勇為,但抓住小偷后怎么處理不歸個人管,應馬上送公安部門處理,而不應動手打他。市民仇恨小偷的心態可以理解,但毆打等暴力行為,如果不屬于正當防衛,就觸犯了法律,情節嚴重的會構成犯罪。試想一下,是非善惡的觀念如果演化成暴力,像視頻中把小偷打到河里淹死或是把小偷綁在太陽底下暴曬等,這樣是非善惡就顛倒了。當然,小偷要為自己的偷竊行為承擔法律責任。當前中國的青少年違法犯罪較為突出,我們可以利用電影或電視讓學生觀看相關影片,起到一種教育與警示的作用。在教學實踐中我也常讓學生看我事先選好的《法律講堂》、《今日說法》里的相關案例。有時選的案例不僅具有典型性也具趣味性,學生看了哈哈大笑,在開心中領會了知識也收獲了一份快樂心情。預期的教學效果也達到了。

六、理論知識與社會實踐有機結合

篇(8)

自教育制度改革以來,高校的連年擴招,在校大學生人數的不斷攀升,一個龐大的蘊藏著巨大的商機的大學生旅游消費市場日漸形成,大學生旅游市場正逐步成為中國旅游市場的新亮點,因此在充分調研大學生旅游市場現狀的基礎上分析其的可操作性,大學生旅游市場存在的問題,進而確立大學生旅游市場開發的策略。

一、大學生旅游市場的特征

1.旅游消費水平較低

大學生仍屬于消費一族,他們的日常生活費用主要來源于家庭,大學生在經濟上對父母的依賴性還是非常大的。所以旅游消費對于大學生而言在現階段仍是屬于奢侈消費。他們渴望外出旅游,但由于經濟來源的制約,消費能力不高,因此,他們一般對旅游的條件要求不高。

2.旅游時間比較集中

大學生的主要任務是完成學業,因此只能利用課余時間旅游。而他們的閑暇時間主要是周末、法定假日、寒暑假,大約有170天假期,約占全年的47%。其實大學生的時間不僅于此,有人經過統計分析得出大學四年時間可以讀完3.3個本科,可見大學生閑暇時間較多。

3.出游方式呈現多樣性

現在大學校園內通過網絡尋找一起出游的同學已經逐漸成為一種潮流,志同道合的年輕人一起出游,都選用AA制,不但能拓寬自己人際交往,在選擇上又有更大自。另外假期單騎遠征、情侶自助游等其他的旅游方式也越來越受到大學生的歡迎。出游方式的多樣化反應了大學生的個性化趨勢明顯。

4.大學生容易接受新產品、新消費和新的生活方式

大學生作為一個集中的旅游群體,旅游決策易受同學或朋友等相關群體影響。再加上旅游信息不對稱等原因,大學生旅游常常沒有充分的前期準備,情緒易波動,從眾心理顯著;同時,由于市場集中,群體間聯系廣泛,旅游信息傳遞迅速。他們消費心理、消費習慣尚不穩定,消費需求具有較大彈性和可誘導性;他們感性消費、個性消費、群體消費、社交娛樂傾向明顯,因此旅行社可以充分利用這一點進行相關的產品推銷。

二、大學生旅游市場開發的可行性

1.大學生旅游市場的規模巨大

自1999年教育制度改革以來,在政府要求之下,全國各高校連年擴招,在校本專科學生人數日益增多。這幾年的招生人數以每年高達30%的速度遞增,到2005年年底,全國高校在校大學生人數己經達到1508.6萬人。根據教育規劃,高等教育到2007年將進入大眾化階段,適齡青年上大學的比例將達到15%,到2010年達到20%。龐大的大學生消費市場已逐漸成為旅游企業必爭的重要陣地。

2.大學生的旅游動機強烈

雖然大學生已經從繁重的高中課業中擺脫出來了,進入了相對輕松的大學生活,但是大學生的活動范圍往往局限于教室、食堂和宿舍的三點一線。枯燥的生活和他們所面對的壓力使得他們有著強烈的出游愿望,渴望走出校園,親近大自然,使他們的身心徹底放松,消除憂愁與煩惱。并且自古中國就有教育旅游、認知旅游的存在,以及“行萬里路,破萬卷書”的古訓,使得當代大學生一擁有較多的閑暇時間,就迫不及待地背上書包走出校園去體驗行天下的感覺。

3.旅游設施的日趨完善

我國旅游業經過20多年的發展,已經具備了相當規模,基本能滿足中國旅游市場發展的需要。其中青年旅館、大學生旅游網等與大學生旅游市場相關的旅游基礎設施開始嶄露頭角,并得到市場的肯定,如第一家青年旅館于1998年在廣東肇慶七星巖景區建立以后,相繼在北京、上海、大連等各大城市開設了100多家分館,初步形成一定規模網絡體系。這都為大學生旅游市場的開發提供了一定的物質基礎。景點門票價格相對較高,部分大學生有跟旅行社旅游的愿望,但一般的旅行社都以團體報價,靈活性較差。

三、開發大學生旅游市場的戰略

1.確定營銷的層次,來提高品牌影響力

大學生對旅游市場,以及旅游產品的提供商知之甚少,由此造成的信息不對稱,極易造成其對品牌的依賴性。因為在他們看來,品牌意味著品味、安全系數高,服務產品、服務態度好這樣的既定價值性判斷。因此從某種程度上來說,誰能越先成功打造自己的具有良好口碑的優質品牌,誰就能越早形成自己的競爭比較優勢。

2.注重產品價格比

產品提供商,必須在充分估計到此種條件下,設定一個比較客觀理性的收費標準,杜絕定價過程中虛高虛低等商業欺詐行為。市場需求的不同,決定了產品的價格高低。不同銷售狀態下,同一產品可能產生一定的價格差。因此產品提供商,必須根據時節的不同,及時的調整價格。這樣有利于盤活閑散資源,吸引更多的大學生客源,創造更多的利潤。

3.采取靈活多樣的產品宣傳推廣方式

在校園的廣播臺、電視臺對在校大學生的精神生活有著較為強大的影響作用,而且比一般的校外媒體具有更強的親和力,因此產品提供商通過給其提供贊助的方式,發揮這個平臺的作用,會起到較為良好的效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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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的大學生從年齡上看,多屬于成年人,雖然他們具有一般公民所具有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但由于在大學階段處于受教育、保護和被管理的地位,因此,在教育行政機關與大學生、高等學校與大學生,教師與大學生諸種法律關系中,他們往往處于弱勢地位,其合法權益容易受到侵害。了解大學生有哪些法定權利,尊重和保障他們的法定權利,是教育行政機關和高等學校依法治教的重要方面,也是轉變教育觀念,推進教育法制化、現代化的重要舉措。本文旨在通過對大學生的法定權利及其法律保護問題的探討,以期對新形勢下高等學校依法治校工作有些許推動作用。

一、大學生權利受侵犯的表現

隨著我國教育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和教育法制化進程的加快,大學生的權利日益受到應有的尊重和保護,但由于人們認識上的偏頗,特別是長期受到“左”的思想影響,我們常是強調學生對學校的義務而諱言學生的權利,加上一些高等學校片面認為“生源就是財源”,把學生當作招財進寶的對象,一些高校教師和管理人員法制觀念淡薄,致使侵犯大學生權利的現象時有發生。對大學生權利的侵犯主要出現在大學生財產權、人格權、獲得公正評價權以及受教育權等方面。

(一)財產權的侵犯

侵犯大學生財產權的主要形式有:一是亂收費。《教育法》第78條明確規定,“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費用的,由教育行政部門責令退還所收費用,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但是,一些高校為了籌措辦學經費和提高教職工的福利待遇,全然不顧國家的禁令和學生的權益,想方設法巧立名目收費,使原本就為學雜費過高而發愁的學子背負更加沉重的經濟包袱。如一年一度的備受考生和家長們關注的定向生招生工作,一些高校利用考生求學心切的心理,大肆收取報名費、捐資助學費競達數萬元甚至十幾萬元;又如-一些高校為畢業生推薦就業要收取接待費、介紹費等。據筆者調查,有的高校亂立收費名目達10余項,每生追加交費少則幾百元,多則幾千上萬元。二是高校的一些教師受經濟利益的驅使,把自編、自著的教材、著作,通過教材管理部門強行發給學生,筆者曾對某校某系98級的學生進行調查,發現每生多發非教學用書23本,經費達285元。這種濫發“教材”的現象,既嚴重侵犯了學生的財產權,又破壞了高等院校正常的管理秩序。三是學生宿舍或公寓的財產安全得不到保障。采取適當的措施確保學生宿舍或公寓的財產安全是高等學校的一項法律義務。但筆者了解到,一些高校學生公寓硬件建設不到位、管理工作松散、保衛工作形同虛設,致使盜竊案件經常發生。

(二)人格權的侵犯

人格權是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大學生的人格尊嚴同樣受法律的確認和保護。近年來,一些新聞媒體經常報道中小學生的人格尊嚴受到侮辱的消息,與之相比較,侵犯大學生人格權的現象盡管沒有那么普遍,也沒有那樣駭人聽聞,但也時有發生。筆者就曾耳聞目睹了一些教師在批評教育學生時無視學生人格尊嚴的事例,如對一個逃課的學生當著全班同學的面責問道:“你經常不上課,是偷東西去了,還是談戀愛去了?”對一個喜歡化妝的女生訓斥道:“你整天濃妝艷抹,打扮得人不象人、鬼不象鬼,倒象個女。”對違紀學生進行批評、教育是教師的一項職責,但倘若不分場合,不分對象,動輒圳人,動輒亂扣帽子、亂打棍子,輕則影響教師的形象,影響師生感情,使學生產生抵觸情緒,重則會因侵犯學生的人格權而帶來一不必要的麻煩。例如,1997年6月,某高校學生宿舍發生一起竊案該宿舍學生王某300元的匯款單被人偷走后冒領。該校保衛處經過了解和核對字跡,把同寢室的毛某作為重點懷疑對象。隨后,學校作出處理決定,并貼出了通告,稱毛某“故意曠課,蓄意在寢室內作案,無視校規,情節嚴重,影響較壞,將毛某開除學籍”。面對校方的“通告”,本是清白的毛某同學有苦難言,無奈之下將母校推上了公堂。

(三)公正評價權和學業、學位證書權被侵犯

學校、教師對大學生獲得公正評價權和學業、學位證書權的侵犯主要是指學校、教師違背客觀事實對大學生思想品德、學業成績作出不實評價,以及本該發給學生學業證書和學位證書而不予發給的情形。《學位條例》第4條規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生,成績優良,達到:(一)較好地掌握本門學科的基礎理論、專門知識和基本技能;(二)具有從事科學研究工作或擔負專門技術工作的初步能力,就能授予學士學位,而沒有明確要求必須通過國家英語四級考試和計算機等級考試,但一些高校為了抓教學質量,違反《學位條例》的規定,硬是強行規定本科學生必須通過國家英語四級考試和計算機等級考試,才能授予學士學位,使為數不少的本可以獲得學位的學生而不能獲得學位。對學生的思想品德、學業成績進行評價是高等學校教學管理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畢業生學業成績合格后就應依法頒發學業、學位證書,否則就構成對學生合法權益的侵犯。

(四)受教育權的侵犯

高等學校侵犯學生的受教育權主要有兩種表現形式,一是擅自更改考生志愿,侵犯學生受教育的選擇權。如學生王某在填報某師范院校志愿時,只填了中文系,沒填二志愿,也未填服從分配,但該校在未征得王某本人的同意下,擅自將王某錄取到了歷史系。入校后,王某向校方申請,要求轉中文系學習,起初,校方不同意,后經王某再三要求,校方同意其轉系,但要交5000元轉系費,無奈之下,王某只好退學參加第二年的高考。二是加重對學生的處分等級,甚至取消學生的學籍。如在對考試作弊學生的處理問題上,原國家教委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中只規定:“凡擅自缺考或考試作弊者,該課程以零分計,不準正常補考,如確有悔改表現的,經教務部門批準,在畢業前可給一次補考機會。考試作弊的,應予以紀律處分,”而沒有規定“不遵守考場紀律或者考試作弊一律應予退學”,但一些高校在制定學生管理制度時,硬性規定“凡考試作弊者,一律按退學處理”,這就違反了教育法律、法規的精神,造成許多學生的受教育權遭到侵害。如1998年6,日轟動全國的田永訴北京科技大學一案,其案由就起因于北京科技大學制定的《關于嚴格考試管理的緊急通知》,因為這個通知所規定的退學事由超出了《普通高等學校管理規定》第29條所規定的應予退學的十種情形,其內容是違法的。

二、加強大學生權利法律保護的路徑

應該說,現實中因侵犯大學生權利而發生的案件留給我們的思考是深刻的。“高校無訴”時代結束后,高校管理如何應對因學生而引發的司法審查?在高校辦學自逐漸擴大的新形勢下,高校管理工作如何真正走上法治化的道路?應該說保護學生的權利是教育法律法規的重要內容和教育立法的一項基本原則。《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為大學生權利的保護提供了法律依據。尊重、維護大學生的合法權益,應當是政府、高校及其教師應切實做好的當務之急。筆者認為做好這項工作要重點把握以下四個方面:

(一)增強教育法制觀念,樹立依法治教意識

依法維護大學生的合法權益,首要之處在于廣大高校教職員工學法、懂法、守法,用法律規范自己的行為,樹立法制觀念,強化法律意識。長期以來,由于受計劃經濟的影響,一部分高校的管理者、教育者法制觀念淡漠,致使高校里以言代法、以權壓法的現象比較嚴重,造成侵犯大學生權利的行為時有發生。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依法治國方略的推進,特別是《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規的頒布實施.大學生的主體意識、權利意識日益增強,這就要求高校管理者、教育者改變傳統的教育觀念,樹立平等教育觀念和教育法制觀念,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自覺尊重學生的人格,確保學生受教育權以及其他權利的實現,保障學生身心健康,全面發展。

(二)大學生要善于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法定權益

《教育法》第42條明確規定,受教育者有“對學校給予的處分不服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訴,對學校、教師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提出申訴或者依法提訟的權利”。可見,當大學生的合法權益受到學校、教師侵犯時,他們可以通過申訴和訴訟兩種途徑獲得救濟。

1.申訴

受教育者申訴制度,是指受教育者在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依照《教育法》以及其他法律的規定,向學校或教育行政機關申訴理由,請求處理的制度。它是《教育法》為維護受教育者的合法權益而確立的非訴訟法律救濟制度,也是《教育法》賦予受教育者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一項民利。根據被申訴人的不同,大學生的申訴可分為行政申訴和校內申訴兩種。行政申訴是指大學生把學校做為被申訴人向學校的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的申訴。申訴的內容包括:①大學生對學校給予的處分不服的。②大學生認為學校侵犯其財產權的。③大學生認為學校侵犯其人身權的。④大學生認為學校侵犯其知識產權的。校內申訴是指大學生把教師做為被申訴人向學校提出的申訴。申訴的內容包括:①大學生認為教師侵犯其財產權的。②大學生認為教師侵犯其人身權的。③大學生認為教師侵犯其知識產權的。

2.訴訟

大學生就學校或教師的侵權行為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訴訟可分兩種類型。

其一,民事訴訟。當大學生認為學校或教師侵犯了自己的人身權或財產權時,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訟,其性質屬于民事訴訟,訴訟的目的是使自己受到的損失得到補償,訴訟所追究的法律責任是民事賠償責任。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教師在教育教學活動中對學生造成的侵權屬于職務侵權,職務侵權的賠償主體是學校,而不是教師,因而,大學生就學校或教師的侵權行為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訴訟,被告只能是學校,而不是教師。

其二,行政訴訟。在我國目前的情況下,高等學校雖然不具有行政機關的資格,但是法律賦予其行使一定的行政管理職權。如《學位條例》第8條規定:“學士學位,由國務院授權的高等學校授予;碩士學位、博士學位由國務院授權的高等學校和科學研究機構授予。”《高等教育法》第20條規定:“接受高等學歷教育的學生,由所在高等學校或者經批準承擔研究生教育任務的科學研究機構根據其修業年限、學業成績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給相應的學歷證書或者其他學業證書。”在這種情況下,高等學校與作為管理相對人的大學生之問不是平等的民事關系,而是特殊的行政管理關系。他們之問因學校的具體行政行為而提起的訴訟不是民事訴訟,而是行政訴訟。如上文提到的田永訴北京科技大學一案就是典型的行政訴訟。

(三)行政機關和司法部門要從嚴執法,嚴格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高校管理呼喚法治化,離不開嚴格公正的行政執法和司法救濟”,而從我國教育法治實踐來看,“執法”是其中最薄弱的環節。由于一部分地區教育行政和司法部門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現象較為普遍,這給侵犯大學生權利的行為提供了生長的“氣候”和“土壤”。要切實維護大學生的合法權益,就必須從嚴執法,嚴格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侵犯大學生權利要承擔的法律責任有三類,即民事法律責任、行政法律責任和刑事法律責任。

1.民事法律責任

教育法上的民事法律責任,是教育法律關系主體違反教育法律法規,破壞了平等主體之間正常的財產關系或人身關系,依照法律規定應承擔的一種以財產為主要內容的責任。《教育法》第8l條規定,侵犯受教育者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失、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高等學校及其教師對大學生的人身權和財產權造成侵害,承擔民事責任的主要方式有:①停止侵害,如侵犯學生人身權;②返還財產、恢復原狀,如侵害學生財產權;③賠償損失,如侵害學生身體造成傷亡;④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如侵害學生人格權。

2.行政法律責任

高校教師對學生造成侵權,應承擔行政法律責任。《教師法》第37條規定,教師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由所在學校或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行政法律責任有行政處分或行政處罰兩種承擔方式。

行政處分是一種內部責任形式,是學校對有過錯的教師的一種懲戒。行政處分有6種形式,即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和開除。

行政處罰是國家教育行政機關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對違反教育法律法規而尚不夠刑事處罰的個人、組織的一種制裁。教育行政處罰的種類有: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停考、責令停止招生、撤銷教師資格、吊銷辦學許可證等。

3.刑事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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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養大學生法律意識的內容和現實意義

1、自覺守法意識

自覺守法是法治的重要標志和歸宿,創制法律的直接目的也是法律的普遍服從。守法還是違法取決于大學生對法律的內心信服的程度,當他們有信奉法律的心理時,即使個人需要與法律規范發生沖突,源自其心靈深處對法律至上權威的深切認同,內在地驅動著他們自覺地遵守法律。因此,培植當代大學生守法意識具有重要的意義,我們應該把自覺守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法律的規范性和自律性注入大學生的意識里,達到大學生自覺自愿服從法律、正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的目的。

2、嚴格執法意識

即嚴格適法和執行法律的意識。通過強調公正執法的重要性,培植起當代大學生積極捍衛法律權威和尊嚴的意識,使當代大學生能夠在現實的法律生活中,嚴格依法行使自己享有的權利和履行自己應盡的義務,而在具體的執法活動中,能夠“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正確地處理各種社會矛盾,把法律當作唯一的是非標準和行為準則。

3、訴求法律保護意識

即各種合法權利的法律保護意識。西賽羅在《論法律》中說,羅馬人自孩提時便受到如此教育:一個人要求助于正義,就去訴諸法律。因此,我們應該教導大學生摒棄避訟、厭訟、懼訟的心理,以主動積極的態度參與訴訟,樹立正義觀念,主動追求正當的法律程序,保障法律權利的正確實現,通過參加訴訟活動,監督司法公正。

4、法律監督意識

依法行使監督權既是現代法治的要求,也是行使公民權利的表現,大學生注重自己的合法權益,堅持以權利為本位,實現個人的理想和抱負,就必須參與法治建設,發揮主人翁精神,依照憲法給予的公民權力,利用各種途徑和形式,充分行使管理國家事務、社會事務、經濟文化事業的憲法監督權利。在大學的法律意識培育中,我們應該把督法意識、守法意識與依法行政、司法公正結合起來,培養當代大學生的憲法至上觀念和主人翁觀念,使他們親近法制、依賴法治,最終實現法律意識的飛躍,形成強有力的法治信仰。

二、當代大學生法律意識的現狀和存在問題

由于有某些社會風氣、傳統道德和法制教育的不足,致使大學生法律素質方面存在如下缺失:

1、法律知識不足或對法律一知半解,沒有正確的法律觀念

當代大學生從中小學政治理論課中了解了一些法律基本概念,知道了一些比較貼近生活的法律規范,比如《憲法》、《義務教育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而對其他法律的了解不多。就其對法律的了解深度來說.他們也是一知半解,純粹靠死記硬背,目的是為了應付考試,而不是掌握法律的理論和精神實質。要他們在現實生活中按正確的法律意識去處理矛盾時,他們又表現出“知”“行”脫節,知法而不能守法、用法。

2、法律工具主義價值取向嚴重

在對法律的社會效用的理解上,絕大部分大學生把法律理解為對人的行為的約束,是掌握政權的統治階級用以統治社會使人臣服的工具或手段,是統治階級意志的玩偶。現代社會的法治,也是國家尤其是司法機關用以嚴懲犯罪、制裁違法的有力手段。這種工具主義價值取向,使大學生們在內心深處認為他們的遵紀守法行為只是迫于國家和學校的強制,而偷偷進行的違法違紀行為只要沒有被學校或司法機關抓住證據就是與強制力對抗的“偉大勝利”。有了這種錯誤思想,在大學生的心理底層,形成了對正確的現代法律意識教化的潛意識抵制。

3、強調權利,忽視義務、責任

大學生一般對我國法律規定的權利有了一定的了解,尤其是對于經常遇到的權利內容已基本上有了正確的認識,并強烈要求維護自己的正當權利,卻消極回避個人對社會應盡的義務、責任。經常把自己的人身自由權利、人格尊嚴權利、物質幫助權利、受教育權利、戀愛自由權利、參與社會活動權利等等放到了自己擁有的首要位置上,要求國家、社會、他人為其實現權利和自身價值提供條件并加以保障,而在行使權利、實現自我價值的過程中,卻不考慮是否侵害了他人權利,是否對國家、社會造成危害,甚至根本不清楚自己應承擔哪些法律義務,權利與義務發生了嚴重的偏差,責任心不強。

4、法律意識淡薄,崇尚權力,對法治沒有信心

當代大學生由于過分追求書本知識,法律意識十分淡薄,沒有法律的思維習慣,一切強調以自我為中心,追求個性和自我發展,看問題往往主觀偏激,缺乏足夠的明辨是非的能力,故常常發生因一時沖動而不計后果的現象,導致違法和犯罪行為的發生。相當一部分學生還從個別現象中得出了“權大于法”的結論,對法治缺乏信心,認為法治建設是政府的事情,因而那部分學生學習目的不明確,態度不端正,視讀書為日后追求名利地位和享受的“階梯”。

三、培養大學生法律意識的路徑選擇

1、制總體規劃,從制度上保障法律意識的培養連續實效

法律意識教育是一項長期的、復雜的教育系統工程。首先需要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從學校教育全局出發制定學校法制教育發展綱要,并用嚴格的制度強力貫徹實施,保證各級各類學校在教學目的、教學內容、教學體制與教學計劃上的連續性與升華性。目前,由于我國學校法制教育缺乏一種統攬全局的、有制度保障的法制教育模式,小學、中學與大學的法制教育內容上沒有連貫性,許多地方甚至還存在著膚淺、重復的可能,無法調動青少年學習法律知識的積極性。這些弊端是造成我國當代青少年整體的法律知識不足、法律意識薄弱,判斷違法與犯罪的能力不強的最主要的原因,我們應該在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新的歷史條件下,在國家教委的領導下,利用全國法制教育資源,重新審視青少年學生的法制教育目標,確立以現代法律意識教育為主線的政治理論課改革方案,制定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小學、中學與大學由淺入深、由表及里、與其思想行為特征相吻合的整體推進方案,從制度上保障我國法律素質教育穩步發展。

2.課內課外相結合

學校的法制教育離不開整個社會的法治環境和法律文化,尤其是大學生法律信仰的形成與固化,需要良好的法治運行的社會基礎和社會文化背景。最好的法律意識教化理論、最先進的法律意識教育手段,如果沒有現實社會依法辦事、司法公正和法律公平觀念的支撐,也只是紙上談兵,對大學生的意識產生不了多大的影響。如果我們“閉門造車”,只是學校進行法律意識的培植,而忽略整個社會對人的意識的作用,也不可能促成大學生現代法律意識的自主升華和穩定。學校的法制教育與國家的法治文明建設唇齒相依。

我國己經在立法科學化、依法行政、司法獨立與公正等方面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果,社會法治化程度越來越高,法治環境越來越好,優秀的法律文化逐步形成。在法律意識培植的外部環境上,取得了良好的成就。但是,對于大學生群體來說,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水平普遍不高,我們應該利用廣泛的社會資源,把大量的外部信息不斷地輸入大學生的頭腦中,促使大學生不斷被社會優良的正確的現代法律意識“同化”,“順應”社會主義法治的發展。

3.法律意識培植與政治理論課教學的互動

我國要培育社會主義事業的合格人才,必須下大力氣提高當代學生的法律素養和政治素養,建立大學生法律意識培植與政治理論課教學的互動模式。具體的措施是:開展專題、專業的政治與法律融合的綜合教育活動(如專題報告會);開展法律與社會理想、道德、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等緊密結合的專題講座,即開展人生理想與法律理想、社會秩序正義、道德規范與法律規范的融合與升華的教育;還可以采取演講比賽、主題討論、辯論會、班會等靈活多樣的意識培植方式。通過形式多樣的互動性教學,及時地把已經升華為法律基本內容的黨和國家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與方針政策等內容傳授給學生,把權利本位、自由正義、道德升華以及程序救濟等法律精神實質注入大學生的心靈深處,強化學生的法律意識、道德意識和社會責任感,升華其人生理想,使其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一代新人。這樣做既使法律意識的培植具有人文關懷的精神,又能使思想政治理論更具有時代性和實踐性,并為政治理論課尋找法律上的依據,不僅保障了我黨的政治指導思想進法制教育課堂,而且合理利用了課時和教學資源,防止重復教學,從而增強教育合力,共同提高“兩課”教學的時效性和實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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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炮灰?按報道主人公周悅的話,“炮灰的意思就是做無用功,陪著冠軍跑的人。”據相關部門統計,2009年國家公務員考試的網上報名通過資格審查人數超過了104萬,而最終能捧上“金飯碗”的僅僅13566人,也就是說,有超過100萬人將成為“炮灰”,淘汰率高達98.7%。由此可見,“炮灰”之說,盡管有些悲情,客觀上卻是一種實情。

“炮灰”一說的流行,反映了大學生求職的悲愴與無奈。按理說,公務員考試只是眾多就業渠道中的一條,但由于公務員的社會地位和經濟地位的提高,以及具有戶口、福利等安定職業的關鍵要素,這幾年公務員考試一直都是求職熱點,報考人數猶如芝麻開花,以至于今年中國殘疾人組織建設崗位供需比達到4584∶1,奪得第一。在這種情況下,想通過公務員考試實現就業簡直是“華山一條道”,考上公務員無異于中了彩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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