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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了加強社會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質,有效預防火災,減少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以下統稱單位)、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依照本規定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第三條 公*、教育、民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住房和城鄉建設、文化、廣電、安全監管、旅游、文物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能,依法組織和監督管理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并納入相關工作檢查、考評。
各部門應當建立協作機制,定期研究、共同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第四條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的內容應當符合全國統一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大綱的要求,主要包括:
(一)國家消防工作方針、政策;
(二)消防法律法規;
(三)火災預防知識;
(四)火災撲救、人員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知識;
(五)其他應當教育培訓的內容。
第二章 管理職責
第五條公*機關應當履行下列職責,并由公*機關消防機構具體實施:
(一)掌握本地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情況,向本級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提出工作建議;
(二)協調有關部門指導和監督社會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三)會同教育行政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對消防安全專業培訓機構實施監督管理;
(四)定期對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的負責人和專(兼)職消防隊、志愿消防隊的負責人開展消防安全培訓。
第六條 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將學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納入教育培訓規劃,并進行教育督導和工作考核;
(二)指導和監督學校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教學內容;
(三)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學校管理人員和教師在職培訓內容;
(四)依法在職責范圍內對消防安全專業培訓機構進行審批和監督管理。
第七條 民政部門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將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納入減災規劃并組織實施,結合救災、扶貧濟困和社會優撫安置、慈善等工作開展消防安全教育;
(二)指導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和各類福利機構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三)負責消防安全專業培訓機構的登記,并實施監督管理。
第八條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指導和監督機關、企業和事業單位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干部、職工教育、培訓內容;
(二)依法在職責范圍內對消防安全專業培訓機構進行審批和監督管理。
第九條 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部門應當指導和監督勘察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施工圖審查機構、城市燃氣企業、物業服務企業、風景名勝區經營管理單位和城市公園綠地管理單位等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將消防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納入建設行業相關執業人員的繼續教育和從業人員的崗位培訓及考核內容。
第十條 文化、文物行政部門應當積極引導創作優秀消防安全文化產品,指導和監督文物保護單位、公共娛樂場所和公共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文化站等文化單位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第十一條 廣播影視行政部門應當指導和協調廣播影視制作機構和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制作、播出相關消防安全節目,開展公益性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指導和監督電影院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第十二條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指導、監督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生產經營單位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二)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安全生產監管監察人員和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及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考核內容;
(三)將消防法律法規和有關消防技術標準納入注冊安全工程師培訓及執業資格考試內容。
第十三條 旅游行政部門應當指導和監督相關旅游企業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督促旅行社加強對游客的消防安全教育,并將消防安全條件納入旅游飯店、旅游景區等相關行業標準,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旅游從業人員的崗位培訓及考核內容。
第三章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第十四條 單位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特點,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明確機構和人員,保障教育培訓工作經費,按照下列規定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一)定期開展形式多樣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二)對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職工進行上崗前消防安全培訓;
(三)對在崗的職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
(四)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其他單位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單位對職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應當將本單位的火災危險性、防火滅火措施、消防設施及滅火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人員疏散逃生知識等作為培訓的重點。
第十五條 各級各類學校應當開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一)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教學內容;
(二)在開學初、放寒(暑)假前、學生軍訓期間,對學生普遍開展專題消防安全教育;
(三)結合不同課程實驗課的特點和要求,對學生進行有針對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四)組織學生到當地消防站參觀體驗;
(五)每學年至少組織學生開展一次應急疏散演練;
(六)對寄宿學生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用火用電教育和應急疏散演練。
各級各類學校應當至少確定一名熟悉消防安全知識的教師擔任消防安全課教員,并選聘消防專業人員擔任學校的兼職消防輔導員。
第十六條 中小學校和學前教育機構應當針對不同年齡階段學生認知特點,保證課時或者采取學科滲透、專題教育的方式,每學期對學生開展消防安全教育。
小學階段應當重點開展火災危險及危害性、消防安全標志標識、日常生活防火、火災報警、火場自救逃生常識等方面的教育。
初中和高中階段應當重點開展消防法律法規、防火滅火基本知識和滅火器材使用等方面的教育。
學前教育機構應當采取游戲、兒歌等寓教于樂的方式,對幼兒開展消防安全常識教育。
第十七條 高等學校應當每學年至少舉辦一次消防安全專題講座,在校園網絡、廣播、校內報刊等開設消防安全教育欄目,對學生進行消防法律法規、防火滅火知識、火災自救他救知識和火災案例教育。
第十八條 國家支持和鼓勵有條件的普通高等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設置消防類專業或者開設消防類課程,培養消防專業人才,并依法面向社會開展消防安全培訓。
人民警察訓練學校應當根據教育培訓對象的特點,科學安排培訓內容,開設消防基礎理論和消防管理課程,并列入學生必修課程。
師范院校應當將消防安全知識列入學生必修內容。
第十九條 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開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一)組織制定防火安全公約;
(二)在社區、村莊的公共活動場所設置消防宣傳欄,利用文化活動站、學習室等場所,對居民、村民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三)組織志愿消防隊、治安聯防隊和災害信息員、保安人員等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四)利用社區、鄉村廣播、視頻設備定時播放消防安全常識,在火災多發季節、農業收獲季節、重大節日和鄉村民俗活動期間,有針對性地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確定至少一名專(兼)職消防安全員,具體負責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
第二十條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物業服務工作范圍內,根據實際情況積極開展經常性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本單位員工和居民參加的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第二十一條 由兩個以上單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同一建筑物,負責公共消防安全管理的單位應當對建筑物內的單位和職工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第二十二條 歌舞廳、影劇院、賓館、飯店、商場、集貿市場、體育場館、會堂、醫院、客運車站、客運碼頭、民用機場、公共圖書館和公共展覽館等公共場所應當按照下列要求對公眾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一)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設施等處的醒目位置設置消防安全標志、標識等;
(二)根據需要編印場所消防安全宣傳資料供公眾取閱;
(三)利用單位廣播、視頻設備播放消防安全知識。
養老院、福利院、救助站等單位,應當對服務對象開展經常性的用火用電和火場自救逃生安全教育。
第二十三條 旅游景區、城市公園綠地的經營管理單位、大型群眾性活動主辦單位應當在景區、公園綠地、活動場所醒目位置設置疏散路線、消防設施示意圖和消防安全警示標識,利用廣播、視頻設備、宣傳欄等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導游人員、旅游景區工作人員應當向游客介紹景區消防安全常識和管理要求。
第二十四條 在建工程的施工單位應當開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一)建設工程施工前應當對施工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
(二)在建設工地醒目位置、施工人員集中住宿場所設置消防安全宣傳欄,懸掛消防安全掛圖和消防安全警示標識;
(三)對明火作業人員進行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四)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在建工程的建設單位應當配合施工單位做好上述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第二十五條 新聞、廣播、電視等單位應當積極開設消防安全教育欄目,制作節目,對公眾開展公益性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第二十六條 公*、教育、民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住房和城鄉建設、安全監管、旅游部門管理的培訓機構,應當根據教育培訓對象特點和實際需要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第四章 消防安全培訓機構
第二十七條 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者個人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舉辦消防安全專業培訓機構,面向社會從事消防安全專業培訓的,應當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者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依法批準,并到省級民政部門申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
第二十八條 成立消防安全專業培訓機構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法人條件,有規范的名稱和必要的組織機構;
(二)注冊資金或者開辦費一百萬元以上;
(三)有健全的組織章程和培訓、考試制度;
(四)具有與培訓規模和培訓專業相適應的專(兼)職教員隊伍;
(五)有同時培訓二百人以上規模的固定教學場所、訓練場地,具有滿足技能培訓需要的消防設施、設備和器材;
(六)消防安全專業培訓需要的其他條件。
前款第(四)項所指專(兼)職教員隊伍中,專職教員應當不少于教員總數的二分之一;具有建筑、消防等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并有五年以上消防相關工作經歷的教員不少于十人;消防安全管理、自動消防設施、滅火救援等專業課程應當分別配備理論教員和實習操作教員不少于兩人。
第二十九條 申請成立消防安全專業培訓機構,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應當向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者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申請。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者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受理申請后,可以征求同級公*機關消防機構的意見。
省級公*機關消防機構收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者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移送的申請材料后,應當配合對申請成立消防安全培訓專業機構的師資條件、場地和設施、設備、器材等進行核查,并出具書面意見。
教育行政部門或者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根據有關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的規定,并綜合公*機關消防機構出具的書面意見進行評定,符合條件的予以批準,并向社會公告。
第三十條 消防安全專業培訓機構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章程規定,開展消防安全專業培訓,保證培訓質量。
消防安全專業培訓機構開展消防安全專業培訓,應當將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和自動消防設施施工、操作、檢測、維護技能作為培訓的重點,對經理論和技能操作考核合格的人員,頒發培訓證書。
消防安全專業培訓的收費標準,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并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一條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者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應當依法對消防安全專業培訓機構進行管理,監督、指導消防安全專業培訓機構依法開展活動。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者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應當對消防安全專業培訓機構定期組織質量評估,并向社會公布監督評估情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者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在對消防安全專業培訓機構進行質量評估時,可以邀請公*機關消防機構專業人員參加。
第五章 獎懲
第三十二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對在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中有突出貢獻或者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表彰獎勵。
單位對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成績突出的職工,應當給予表彰獎勵。
第三十三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公*、教育、民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住房和城鄉建設、文化、廣電、安全監管、旅游、文物等部門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職責的,上級部門應當給予批評;對直接責任人員由上級部門和所在單位視情節輕重,根據權限依法給予批評教育或者建議有權部門給予處分。
公*機關消防機構工作人員在協助審查消防安全專業培訓機構的工作中疏于職守的,由上級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三十四條 學校未按照本規定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十八條規定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教育、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主管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責令其改正,并視情對學校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分。
第三十五條 單位違反本規定,構成違反消防管理行為的,由公*機關消防機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予以處罰。
2病案專業繼續教育現狀
2.1病案人員缺乏培訓醫院管理者沒有對培訓工作給予足夠的重視。病案工作被廣泛的認為是簡單的整理、保管工作,這是目前國內幾乎所有醫院的共識[3]。因此醫院對病案信息專業的繼續教育重視不足也是普遍現象,表現為培訓費用投入不足等。培訓嚴重不足。以某二級甲等具備500張床位的綜合醫院為例,該院年門、急診量5萬余人次,出院患者1.4萬余人次,擁有門診及住院病案量共計22萬余份,病案科工作人員13人。2008-2010年度該院病案工作人員接受培訓的統計數字顯示,三年共參加病案專業培訓8人次,比例為50%,統計專業培訓3人次,比例為18.75%,窗口服務技能培訓5人次,比例為31.25%,也就是意味著病案工作人員參加培訓平均0.41人次/人/年,其中病案專業培訓為0.21人次/人/年。
2.2病案人員自學不足職業倦怠。目前的病案工作主要是對病案物理性質的管理,工作繁重、簡單、枯燥、重復[4],導致病案技術人員工作中在情緒、認知、行為等方面表現出疲憊厭倦,缺乏自我學習和教育的主觀能動性。工作繁重,造成學習時間少。我國醫療保障制度幾乎是全民化,病案科工作繁重,常常只能限于完成每日工作,沒有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去進行研究和討論,如2008-2010年度,科內集中業務學習共計15學時,平均科內組織學習25分鐘/月。
2.3交流途徑匱乏閉門造車式的病案工作很難在學術水平上得到提高,進而滿足醫院未來對病案工作質量的要求。目前病案科室與同行、上級醫療機構之間的交流途徑匱乏,很難得到及時、有效的業務指導和經驗交流。
3加強病案專業繼續教育的對策
3.1確定培訓內容加強與法律有關專業的培訓。病案工作責任重大,崗位培訓和繼續教育必須包涵與病案相關的各種法律、法規,如5侵權責任法6[5]等,使工作人員工作中可以自覺依法、依制度使用病案。加強編碼核心技能的培訓。手術及操作分類知識不斷更新,每所醫院的診療技術能力也存在差別,編碼人員必須接受編碼核心技能的培訓,才能夠準確編碼,保證勝任崗位工作。加強病案基礎管理工作的培訓。病案管理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工作之一是對病案實施有效的控制,確保病歷使用中的安全性,需要對病案工作人員進行病案基本技能的培訓。
3.2制定培訓計劃及培訓方法2011年初我科已制定了病案專業的培訓和學習計劃,并嚴格依據計劃培訓,每月2次,每次2學時,涉及法律法規、疾病分類及手術操作編碼、病案質量控制等,共計培訓240分鐘/月,是歷年培訓學時的9.6倍。同時使用先進的教學方法[6],改變傳統一言堂的教學模式,使用提前下發課題,頭腦風暴式研討,提高培訓趣味性和效果,進而提升了培訓效果,在培訓后的考核中準確率達到96%,證明具有明顯的培訓效果和激發大家學習興趣的作用,最終提高了病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的積極性。
3.3提升自我學習能力。克服職業倦怠,提升自我學習能力是病案人員及病案專業面臨的客觀問題和現實挑戰。病案工作繁重而且枯燥的重復,往往導致自我學習和教育的主觀能動性不足。病案人員有賴于得到規范化的崗位培訓和繼續教育,從而開闊眼界,了解自身專業的未來及前景,增強信心及責任感,提升自我學習的積極性和能力,最終提升專業素養及水平。
3.4增加交流的方法。改變過去坐等專家來檢查的被動交流方法,增加交流方法,暢通交流渠道,通過與同行、上級醫療機構交流實現新知識和新理念更新。如積累日常工作中的問題定期參加培訓班、去上級醫院參觀、邀請知名專家學者講課等途徑進行交流和學習,使病案專業的交流制度化,成為病案日常工作的一部分,采取走出去和請進來兩種措施改善交流不暢的現狀,拓展思路,及時汲取先進理念。以實現新知識和新理念的更新。
2、重視對會計人員的培訓
電算化會計工作具有不斷更新的特點,它會隨著市場經濟環境的變化、科學技術的發展而不斷更新。當前的市場經濟環境和科學技術的發展速度很快,會計人員要想適應工作的需要,就必須不斷學習、更新自己的專業技術。因此,為了讓會計人員的知識不斷更新,對會計人員的各項培訓師相當有必要的。對會計人員的培訓具體來說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2.1積極參加各種專業機構統一組織的相關專業培訓。
2.2利用互聯網技術,對會計人員進行遠程教育培訓。
2.3聘請專業的電算化會計講師到單位,對會計人員進行專業培訓。
2.4選派優秀會計人員到專業培訓機構或是大專院校進行會計電算化相關知識培訓。
2.5以會計人員的文化程度和專業水平為依據,對會計人員進行分層培訓。
3、改善會計人員的組成結構
3.1知識結構要全面
會計工作的綜合性極強,這就要求會計從業人員必須具備綜合性的知識結構。會計從業人員不但要具備過硬的專業知識、技術、技能。還必須要對會計相關的經濟、法律、稅收、金融和審計等知識有一定深度的認識。因此,在人員的安排中,要將不同知識、不同專長的會計人員有機地組合在一起,使其知識互補,在總體的知識結構上達到或基本達到電算化環境下對會計人員的要求。
3.2學歷、職稱結構要適應時代
當前,我國會計從業人員中,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和會計師以上職稱的從業人員所在比例還相對較低。因此,各企事業單位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積極聘請高水平的電算化會計人才,吸引、招收相關專業的高校畢業生投入會計工作中來,鼓勵現有會計人員,積極參加更高學歷教育和更高職稱的考核。并將學歷、職稱也職工的工資待遇,職位升遷等掛鉤,激勵員工積極進取、知識更新。
3.3年齡搭配要合理
會計工作的連續性決定了會計隊伍的組成中,既要有經驗豐富、心思細膩的中老年會計從業人員,又需要勇于挑戰、沖勁十足的青壯年會計從業人員。只有這樣的不同年齡段會計人員合理搭配,才能在工作中發揮不同年齡單會計的優勢,在工作中取長補短,達到工作效率的最優化。
4、加強職業道德培養
會計工作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它政策性強、涉及面廣,集許多方面的利益為一身,掌握著一個單位最敏感的錢財事務。所以,會計人員的工作態度和工作完成質量對單位的影響重大。會計人員的工作態度和工作完成質量取決于會計人員職業道德水平。因此,對會計人員的職業道德培養是相當有必要的。
4.1加強信息安全教育
不越權上機操作,不連接與業務無關的互聯網終端,對使用的計算機安裝殺毒軟件,嚴防電腦病毒入侵,防止人為非法破壞數據,保證自身的計算機操作過程不危害到單位經濟信息的安全。
4.2增強自身的法律意識。
了解并熟悉國家制定的各項與財務工作相關的方針、政策和財務規章制度;遵守會計法、稅法、審計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各項財務規章制度開展自己的會計工作,保證在會計事項的處理客觀公正,維護經濟秩序,規范財務行為。
4.3提高自身的思想覺悟。
二要加強企業法務專業人才的培養與選拔,逐步提高企業決策和管理骨干的法律經營管理水平。目前,企業法務人才培養極為緊迫,最好的途徑是對一些企業經營管理人員進行系統的法律專業培訓。這里之所以要強調“系統的法律專業培訓”,是因為法律是專業性很強的學科,僅僅懂一些法律知識、看幾部法律條文是不夠的,只有經過系統的基礎理論學習才可能培養起法律思維能力,才有可能為企業提供專業服務。
三要建立法律情報收集和法律論證制度。企業要關注政策動向和司法環境,不僅對本地的,對企業發展過程中所涉及的其他地區也要關注。要廣泛收集相關的法律、法規和行業管理上的相關政策,研究企業法律風險管理的相關案例,包括重視并能有效識別、評估、防范法律風險管理而取得重大效益的案例,以及忽視法律風險管理、缺乏管理程序系統而致使企業遭受重大損失的案例。同時,企業重大經營決策出臺前應經過法律論證,由法律顧問或法務部門出據法律意見書。
四要加強知識產權風險管理,建立企業商標、專利和商業秘密管理制度。企業應積極注冊申報商標、專利,重視對企業無形資產的開發、經營和保護。對于企業商業秘密,目前雖沒有專門適用的法律,但還是可以得到一定的法律保護,關鍵取決于企業自身是否采取了適當的保密措施。同時,要關注企業和競爭對手的知識產權情況,必要時對侵犯本企業知識產權的行為應當進行侵權調查及時啟動法律追究程序。
2008年3月開端,在查詢研討的根底上,局連系新一輪換證任務,實時出臺了“關于標準藥品運營企業從業人員上崗資歷治理的告訴”并在全市藥品運營企業從業人員中具體履行持《上崗培訓證書》和佩帶《市藥品運營企業從業人員上崗證》上崗準則。截止當前,全市已持有《市藥品運營企業從業人員上崗證》上崗的人員1896人,占注銷申報立案從業人員的100%。我們的詳細做法:
(一)規則申辦《上崗培訓證書》的對象及前提
凡在市轄區內從事藥品運營的人員,均須參與市食物藥品監視治理局組織的專業常識和藥事司法律例以及上崗培訓,經市食物藥品監視治理局組織的嚴厲測驗審核及格后,均可申辦《上崗培訓證書》。
(二)明白了申辦《上崗證》的上崗
凡在市轄區內各藥品運營企業上崗的企業擔任人、質量擔任人(含質量機構擔任人、質量治理員)、處方審核員、驗收員、養護員、營業員、保管員、購銷員均須處理《市藥品運營企業從業人員上崗證》。
(三)規則了申報上崗應具有的前提
1、企業擔任人:經正當答應審定的企業擔任人且經市食物藥品監視治理部分專業培訓測驗獲得《上崗培訓證書》。
2、質量擔任人:(1)獲得執業藥師資歷,經省局繼教培訓及格并注冊在藥品運營單元擔任藥質量量治理任務;(2)藥師以上(含中藥師)專業技能職稱經藥監部分繼教培訓及格并在藥品運營單元擔任藥質量量治理任務;(3)獲得藥士以上(含中藥士)專業技能職稱經藥監部分繼教培訓及格并在縣(區)以下藥品零售企業擔任藥質量量治理任務;(4)中專(含)以上藥學或相關專業學歷(醫藥、生物、化學專業)且經醫藥從業人員職業技藝培訓審核及格獲得《醫藥商品購銷員》證書或《中藥商品購銷員》證書經藥監部分繼教培訓及格并在縣(區)以下藥品零售企業擔任藥質量量治理任務。
3、處方審核員:(1)獲得執業藥師資歷或藥師以上(含中藥師)專業技能職稱并在藥品零售企業擔任處方審核等任務;(2)高中以上(含)學歷,經醫藥從業人員職業技藝培訓審核及格獲得《醫藥商品購銷員》證書或《中藥商品購銷員》證書,并在縣(區)以下鄉鎮鄉村藥品零售企業擔任處方審核等任務。
4、驗收員、保管員、養護員、營業員:(1)中專(含)以上藥學或相關專業學歷(醫藥、生物、化學專業),經市食物藥品監視治理部分專業培訓測驗獲得《上崗培訓證書》;(2)高中以上(含)學歷,經市食物藥品監視治理部分專業培訓測驗獲得《上崗培訓證書》;(3)初中卒業,從事藥操行業任務滿5年且經市食物藥品監視治理部分專業培訓測驗獲得《上崗培訓證書》;(4)非藥學相關專業人員須經市食物藥品監視治理部分專業培訓測驗獲得《上崗培訓證書》。
5、購銷員:藥品批發企業從事收購、發賣的人員應且有高中(含)以上文明水平并經醫藥從業人員職業技藝培訓審核及格獲得《醫藥商品購銷員》證書或《中藥商品購銷員》證書以及《上崗培訓證書》。
(四)確定申辦《上崗證》的順序
由藥品運營企業供應《市藥品運營企業從業人員申辦上崗證注銷表》、申辦人《上崗培訓證書》復印件(每年必需參與繼教培訓測驗及格)、執業單元《藥品運營答應證》正本復印件、申辦人與執業單元的“用工勞動合同”復印件、
鄉鎮以上病院安康體檢證實復印件、執業單元《營業執照》復印件、申辦人身份證、卒業證、職稱證或職業技藝判定證、資歷證、注冊證等證書復印件(復印件均須加蓋執業單元鮮章,連鎖門店須由其連鎖公司簽章證實)并供應原件申辦。
(五)明白《上崗證》改變順序
藥品從業人員的執業單元變化后,須向市局請求改變《市藥品運營企業從業人員上崗證》。請求改變時,應填寫《市藥品運營企業從業人員請求改變上崗證注銷表》并供應本告訴第五條規則的相關資料和原執業單元贊同離任的書面證實和新執業單元申辦相關材料。關于不克不及供應原執業單元贊同離任的書面證實的,請求人需簽訂《承諾書》。藥品從業人員在企業界部上崗變化的,由企業供應人員變化相關證實資料請求改變。請求改變上崗證時,應將請求人原《市藥品運營企業從業人員上崗證》交回市食物藥品監視治理局。《市藥品運營企業從業人員上崗證》若有遺掉,須在《日報》登載遺掉聲明后,并供應相關資料向市局請求補辦。
二、任務中的幾點領會
(一)可以有用根絕兼職行為:每一位藥品從業人員申辦《市藥品運營企業從業人員上崗證》前,必需要經由嚴厲的資歷審核順序,具有申報上崗前提,才干獲得響應的上崗資歷,經過審核進程和從業人員建檔,藥監部分具體把握藥品運營企業的從業人員根本狀況,可以有用根絕一人多處兼職景象發作。
(二)有利于承受社會和監管部分的監視。執行一致佩帶《市藥品運營企業從業人員上崗證》上崗制,藥監部分在進行日常監視反省中,可以經過反省藥品運營企業的從業人員能否持有《上崗證》,就能直接調查從業人員的從業資歷,還,更有利于消費者的監視。
(三)有利于對藥品從業人員的治理。履行藥品從業人員上崗前申報制,各級藥監部分就能有用把握管轄區域藥品從業人員的活動狀況,才干精確掌握藥品運營企業實踐運營人員情況,有利于強化對藥品從業人員的治理。
三、存在的問題及下一步任務建議
經過三年多的理論,我們發現當前首要存在兩個方面的問題:
一是無司法支撐,深化推進堅苦。因為我市履行持證上崗準則,是根據《藥品運營質量治理標準》及其《施行細則》關于“藥品從業人員須具有高中(含)以上文明水平,如為初中文明水平須具有五年以上從事藥品運營任務的閱歷,并承受響應的專業常識和藥事司法律例以及上崗培訓,并經市級(含)以上食物藥品監視治理部分測驗及格,發給上崗及格證書后方可上崗”的規則,而無響應的處分根據制約不持證的人員,致使當前仍有局部人員未持證上崗。
二是監視反省不到位,具體標準還有一個進程。各縣、區局在日常反省中存在重藥品運營情況的反省,對“老企業”“老面目面貌”藥品從業人員能否佩帶《上崗證》的監視反省注重不敷的問題。
為具體標準企業藥品運營行為,對下一步任務我們以為:
一、培訓目的
以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提高農業行政執法人員的綜合素質為宗旨,加強對市農業綜合執法大隊人員綜合法律,業務法律知識的培訓力度,全面增強農業綜合執法人員的實際工作能力,打造一支政治立場堅定、工作作風過硬、廉潔自律、精通法律法規知識的行政執法隊伍。
二、培訓內容
1、綜合法律知識。
《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行政復議法》、《行政訴訟法》、《國家賠償法》、《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納要》等相關法律法規。
2、專業法律知識。
《農業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種子法》、《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的特別規定》、《農藥管理條例及實施辦法》、《海南經濟特區農藥管理若干規定》、《肥料管理辦法》、《海南省農業行政執法責任制實施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
3、業務知識和管理知識。
《農業行政處罰程序規定》、《農業行政執法文書制作規范》、《海南省農業行政復議、聽證制度》、《海南省農業行政執法責任考核、過錯責任追究辦法》、《農業行政執法公示制度》、《海南省農業行政處罰回避制度》等相關法律法規知識。
4、邀請省植保、種子、土肥站專家到我市講授農藥、種子、肥料產品包裝、標簽標識管理辦法及農資產品識假辯假知識。
5、部、省今年下半年有舉辦執法培訓班的,爭取選派執法人員參加;在條件具備時,選派執法骨干到先進省市考察學習。
根據《護士條例》等,結合推進優質護理服務工作要求,開展新入職護士的規范化培訓。通過培訓,新入職護士能夠掌握然事臨床護理工作的基礎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素養、溝通交流能力、應急處理能力和落實責任制整體護理所需的專業照顧、病情觀察、協助治療、心理護理、健康教育、康復指導等護理服務能力;增強人文關懷和責任意識,能夠獨立、規范地為患者提供護理服務。
二、培訓對象
院校畢業后新進入我院護理崗位工作的護士。
三、培訓方式、方法
(一)培訓方式。
采取理論知識培訓和臨床實踐能力相結合的方式
(二)培訓方法。
采用課堂講授、小組討論、臨床查房、操作示教、情景模擬、個案護理等培訓方法。
四、培訓時間
(一)基礎培訓。
包括基本理論知識及常見臨床護理操作技術培訓,培訓時間為2周至1個月。
(二)專業培訓。
包括專科輪轉培訓,培訓時間為12個月
五、培訓內容及要求
(一)基本理論知識培訓
1.法律法規規章:熟悉《護士條例》、《侵權責任法》、《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傳染病防治法》、《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醫院感染管理辦法》、《醫療機構臨床用血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
2.規范標準:掌握《臨床護理實踐指南》、《靜脈輸液操作技術規范》、《護理分級》、《臨床輸血操作技術規范》等規范標準。
3.規章制度:掌握護理工作相關規章制度、護理崗位職責及工作流程。如患者出入院管理制度、查對制度、分級護理制度、醫囑執行制度、交接班制度、危重癥病人護理管理制度、危急值報告及處置制度、病歷書寫制度、藥品管理制度、醫院感染管理制度、職業防護制度等。熟悉醫院相關工作流程、規章制度等。
4.安全管理:掌握患者安全目標、患者風險(壓瘡、跌倒/墜床、誤吸、導管脫落等)的評估觀察要點及防范護理措施、特殊藥物的管理與應用、各類應急風險預案、護患糾紛預防與處理、護理不良事件的預防與處理等。
5.護理文書:掌握體溫單、醫囑單、護理記錄單、手術清點記錄單等護理文書的書寫規范。
6.健康教育:掌握患者健康教育的基本原則與方法。健康教育主要內容包括:出入院指導、常見疾病康復知識、常用藥物作用與注意事項、常見檢驗檢查的準備與配合要點等。
7.心理護理:掌握患者心理特點、常見心理問題如疼痛自殺、出走、暴力行為、應激反應、焦慮、情感障礙等識別和干預措施,不同年齡階段患者及特殊患者的心理護理。護士的角色心理和角色適應、護士的工作應激和心理保健等。
8.溝通技巧:掌握溝通的基本原則、方式和技巧,與患者、家屬及其他醫務人員之間的有效溝通。
9.職業素養:熟悉醫學倫理、醫學人文、醫德醫風、護理職業精神、職業道德和職業禮儀等。
(二)常見臨床護理操作技術培訓。
1.掌握并熟練運用常用臨床護理操作技術
2.掌握并熟練運用專業理論知識與技能
六、考核方式和內容
考核分為培訓過程考核與培訓結業考核。
(一)培訓過程考核。
對培訓對象在接受規范化培訓過程中各種表現的綜合考評。考核內容主要包括醫德醫風、職業素養、人文關懷、溝通技巧、理論學習和臨床實踐能力的日常表現,基礎培訓結束后和專業培訓的各專科輪轉結束后的考核等。
(二)培訓結業考核。
一是從我國綠色建筑工程管理的政策法規建設來看,現行的《節約能源法》、《建筑法》等政策法規,雖有一些建筑節能等內容,但是具有強制力的內容條款不多,存在著籠統模糊的問題,過于原則,缺乏明確的法律責任和可操作性。只有設計方面的標準,而沒有施工監理、材料等方面具體的規范要求,難以適應現代綠色建筑發展的需要。對綠色建筑施工的沒有具體規定,對于違反綠色建筑施工沒有缺乏必要的懲罰措施,綠色建筑施工管理比較粗放。很多都是打著綠色建筑的幌子,其實則是高耗能工程。二是管理缺乏獎懲制度。現行的法律法規缺乏獎勵性和處罰性機制,特別是在獎罰措施等方面缺乏法律法規,在綠色建筑節能效益方面缺乏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法規。特別是要在專項基金、補貼等方面,還需要進行完善。
1.2評估體系不完善
專業的評估體系是影響綠色建筑行業發展的重要因素。我國雖然出臺了一些綠色建筑評價體系,如《綠色生態住宅小區建設要點與技術導則》《綠色奧運建筑評估體系》等,但是,卻存在較大的局限性和片面性,技術評價僅適用于住宅建筑、奧運建筑、公共建筑等單體,缺乏適用于復雜性的建筑。現存的評估體系都比較單一,各自為陣,缺乏系統性、全面性,單個體系直接的銜接與融洽效果不理想。單個體系之間存在較大的差距和一定的矛盾,沒有一套涵蓋面廣、適應性強的綠色建筑評估體系,嚴重影響了我國綠色建筑行業的發展。
1.3管理水平未達標
一是傳統型管理人才多,綠色建筑管理專業人才少。大多都是從事傳統建筑工程的管理人員,他們習慣了傳統建筑工程粗放式的管理。缺乏綠色建筑工程專業管理人才,綠色建筑工程專業管理知識匱乏,其專業管理技術難以符合綠色建筑工程管理的需要,這樣就嚴重影響了綠色建筑工程的管理效果。二是綠色建筑專業施工人才少。由于施工人員缺乏綠色建筑方面的專業知識與技術,綠色建筑的理念不強,對綠色建筑施工的規范不熟悉,導致綠色建筑管理的具體任務目標無法很好地分解和落實到施工人員身上。在實際施工過程中,違反綠色建筑工程操作的現象時有發生。
二、對策與建議
針對綠色建筑工程管理存在的一些關鍵性問題,筆者認為,必須要加強政府的宏觀管理,健全法律法規,完善評價體系,強化綠色建筑工程人才隊伍建設,才能夠適應新形勢下綠色建筑行業發展的需要。
2.1加強宏觀管理,健全法律法規
(1)加強政府的宏觀管理。由政府對綠色建筑進行長遠、整體的規劃布局,實行綠色建筑規劃戰略一盤棋,充分發揮政府各個職能部門的協調作用,切實做好綠色建筑的規劃、認定、審批、監管和驗收,根據現狀不斷完善服務體系,搭建交流平臺,充分發揮綠色建筑中介機構作用,助推綠色建筑行業的健康、快速發展。監管等加強完善與綠色建筑相關的法律法規,結合我國現有能源的實際現狀,制定出綠色建筑的整體規劃和發展戰略;然后需要完善綠色建筑的服務體系搭建與國外的交流平臺、發展科技中介組織,以推進綠色建筑事業的蓬勃發展。(2)健全法律法規。法律法規是綠色建筑工程管理到位的標準和底線,因此必須對相關法律法規進行修訂,從設計、建設、開發、實施等方面充實完善綠色建筑立法的內容,確保綠色建筑工程管理有法可依,不斷完善綠色建筑管理法律法規體系。
2.2完善評價體系,助推健康發展
(1)實行嚴格的準入制度。根據綠色建筑評價標準,通過對企業資質進行評估,對于不符合資質要求的企業,堅決要拒之行業之外,切實把好綠色建筑企業準入門檻。對于沒有達到綠色建筑工程要求的建筑行業,不予審批,并堅決取締,以防一些高能耗的項目打著綠色建筑的幌子,欺騙人們,危害社會。(2)強化過程控制,實行全程評價管理。從綠色建筑的設計、施工到驗收,都必須制定詳細完善的規定,并管理到位。不斷完善相關制度,形成完整的綠色建筑管理評估體系。同時,綠色建筑工程監理、質量管理等部門,應該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嚴格按照綠色建筑評價體系注重過程管理,在工程的建設、設計、招標、投標、施工、監理等階段,要認真執行建筑節能的強制性標準,并審查節能工藝和材料的使用效果,形成統一的監管體系,以確保綠色建筑工程管理到位。
2.3強化隊伍建設,提高管理水平
(1)拓寬人才引入渠道。根據綠色建筑管理的需要,通過高校錄用、社會招聘等多種渠道,招納各種所需的專業人才,管理型與技術型一體化的復合型人才,以此提高綠色建筑工程管理隊伍、施工隊伍的專業水平,從根本上為綠色建筑工程的開展提供強有力的人力資源支撐。(2)強化專業培訓機制。加強對綠色建筑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監理人員和施工人員的專業培訓,完善培訓激勵制度,將培訓情況與員工的績效待遇聯系起來,實行崗位技術等級工資、績效工資制度,嚴格執行持證上崗,不斷增強員工的綠色環保意識、節能意識,從內心調動全體員工參與培訓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從而促使綠色建筑工程建設水平和管理水平的不斷提升。
三、進一步明確法律培訓內容。
一是加強行政法知識學習,既包括依法行政理論、行政處罰法、行政許可法、行政強制法、行政復議法、行政訴訟法、國家賠償法等公共行政法知識,也包括部門專業法律知識、調查取證技巧、法律規范適用、執法文書制作和執法道德規范等專業法律知識。
二是加強新頒布或修改的法律法規規章培訓,包括市委、市政府出臺的有關經濟發展、民生改善等重要政策文件。
三是加強與行政相對人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的學習,特別是物權法、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條例和勞動就業、社會保障、環境保護等方面內容。
四、進一步提高培訓考核質量。
一是提高培訓考核水平。建立相對穩定的培訓師資隊伍,制定法律知識培訓大綱,對公共法律知識培訓要逐步做到材、統一題庫,統一培訓考核工作標準和要求。執法人員實踐技能培訓要突出實用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完善信息管理機制。為每一位執法人員建立個人電子檔案,統一執法人員培訓考核信息錄入、保存和使用標準,記錄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考核情況,并作為行政執法證件年度注冊的重要依據。
三是創新培訓考核手段。抓住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系統建設契機,完善網絡培訓考核平臺,逐步實現網上培訓、模擬練習、在線考試考核,對培訓計劃、培訓教材、考核安排、考核題庫、考核結果等實行電子化統一管理。
四是有效運用培訓考核結果。把培訓考核結果與行政執法部門依法行政考核和績效考核結合起來,與執法人員考評、獎懲和任職晉升結合起來。
目前我國村鎮建筑防災現狀不容樂觀。我國對相關部門已經提出村鎮建筑防災的要求,實踐中證明,我國村鎮房屋遭受6度地震時就會有開裂現象產生,當遭受8度地震時就會有部分房屋倒塌。隨著新農村建設的發展,雖然在防災方面有了很大的進步,但是目前我國村鎮建筑防災仍存在很多問題,本文對這些問題進行了簡要的分析,同時提出了一些防災對策。
1.我國村鎮建筑防災存在的問題
1.1法規體系沒有落到實處
目前我國頒布的有關村鎮建筑質量安全、防災能力、村鎮規劃的法律可以分為兩類:(1)大多數村鎮建筑不在法規制度的監管范圍。臨時性建筑、總投資在30萬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積300平方米以下的小型工程稱為 “限額以下工程”。就目前而言,我國村鎮絕大多數的建筑都屬于限額以下工程。而現行的很多法律制度都將限額以下工程排除在外,例如,《關于加強村鎮建設防震防災工作的通知》、《關于加強村鎮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等。從而導致絕大多數村鎮建筑缺乏約束。(2)相關法律法規約束力不強。雖然我國已經出臺了一些法律法規來針對村鎮規劃和防災建設,但是沒有將其落到實處,缺乏應有的處罰措施,對村鎮的約束力較差。
1.2建房主體缺乏科學性
(1)居民防災意識較差。大多數的村民根本沒有防災意識,在建造房屋時只是按照以往的建房方法和習慣進行,根本不考慮采取防災措施。村民對政府的監管工作持排斥態度,相信風水不相信科學的現象普遍存在。另外,因為經濟因素的制約,大多數的村民采取能省則省的原則,使得建房質量很難得到保證。(2)村鎮建房全過程缺乏專業性。村民在建房的各個環節上都缺乏專業。例如,選址上,村民缺乏對地質情況、氣候、地形地貌等因素的綜合考慮,一味地研輩的習慣;設計上,大多都是按照自家以前房屋進行,不考慮抗震設防;施工上,施工人員都是缺乏專業技術的村民,施工技術水平較低,房屋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等等。
1.3政府監管有待加強
(1)基層管理機構達不到預期管理效果。村鎮建設的管理機構管理力度不夠,村鎮干部兼任村鎮建筑的監管工作。這樣的管理模式存在很多問題,例如,村干部缺乏科學管理理念;兼任容易造成管理上的緊松交替現象;兼任使得村干部的責任感和使命感不強。(2)房屋選址批復不嚴格。我國長期以來都比較重視城市建筑的規劃,而將村鎮建筑的規劃忽視掉,導致我國村鎮建設過渡自由化。(3)投入防災方面的資金比例小。國家對村鎮的資助,村鎮管理機構基本上都將其用于災后的重建和救援上,用于災前防災的很少,事前工作做得不好,僅僅靠事后來進行防治。
2.村鎮建筑防災對策研究
2.1利用法律法規力量,規范農村建筑防災減災工作
全面推進將村鎮民居納入相關法律監管范圍。針對將限額以下建筑排除在外的法律,將我國村鎮中大部分民房納入相關法律的監管范圍,賦予基層管理組織一定的執法力量,使管理工作有法可依,達到預期的管理效果。只有依靠法律的效力及約束力,基層管理的效力才能最大化發揮,相關細則的推進才能深入村鎮居民。
2.2加強宣傳教育及培訓,普及防災意識及知識
(1)提高公民的防災意識及責任意識。總所周知,日本的防災意識比較強,并且他們擁有先進的防災技術,因此,我國應該向日本學習,向村鎮人們普及防災知識,提高村民的自我保護意識和防災意識;經濟條件允許的村鎮,組織全村防災演習活動,培養村民在災害來臨時不慌亂,知道如何規避與救助;防災意識從娃娃抓起,在災害多發的村鎮,學校中增加防災知識及自救相關課程。(2)加強對村鎮施工人員的專業培訓。房屋抗災性能直接由房屋的施工質量決定。針對村鎮施工基本上都是一些沒有經過專業培訓的人員來進行這一現狀,組織對村鎮施工人員進行定期培訓,增強他們對房屋建筑專業知識的了解,提高他們的專業能力,在培訓過程中,要有重點進行,從而增強人們的防災意識。
2.3加強村鎮建筑全過程的專業性
(1)完善細化標準圖集,彌補專業人員的不足。盡管目前我國大多數村鎮己有標準設計圖集,但在村民建房中的普及率不高。標準圖如果不夠詳盡,對房屋安全保障就起不到應有的作用。因此,聘請專業人員完善并改進當地的標準圖集十分必要,一定程度上彌補了村民在專業性上的欠缺。同時,對建房者進行通用圖集的培訓更有利于標準圖集的普及與應用。(2)加大專業人才的在農村防災方面的投入。解決農村缺乏專業人員的問題有兩個路徑,其一是大力培養建筑專業技術服務人才,將建筑專業延伸到農村。但是人才的培養是個長期的過程,不可能在短時間達到預期目標,并且目前村民的經濟情況也存在著購買力上的局限,收費性質的有償服務的接受度差。其二就是通過鼓勵專業技術人員定期或不定期的對村鎮建筑提供專業咨詢指導服務。
3.結語
總而言之,與城市相比,村鎮在政府監督、經濟發展以及法規等方面都不夠全面,當村民遭受破壞性災害時,村民的人身和經濟將造成巨大的損失。由此可見,村鎮建筑防災是非常重要的。本文著重對村鎮建筑防災對策進行了分析,從而為提高村鎮的綜合防災能力以及減少人身和經濟損失提供了良好的措施。
參考文獻:
Abstract: continuously improve the quality of the supervision team, is to strengthen supervision, improve the important foundation engineering quality, safety. How to improve the quality of supervision, how to carry on supervision personnel training, quality of the supervision engineer should possess, for supervision and training are discussed.
Keywords: engineer; quality; training
一、前言
工程建設監理,是為工程的建設提供技術的一個專業。在施工監理過程中,對工程質量、進度、投資的控制,以及安全、合同、信息的管理,并且和建設方、施工方的協調,對監理工程師的綜合素質要求也越來越高。
國家建設部自1996年全面推行工程監理制度。目前,監理行業在控制工程質量、進度、投資等方面都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同時也促進了施工單位規范化施工管理,提高了工程建設水平,維護了建設市場秩序。但是,我國的監理服務水平還較低,如何提高監理師的水平以及如何對監理師進行培訓,是所有監理公司亟待解決的問題。監理工程師必須是一種復合型人才,不僅要有較強的專業水平,豐富的實踐經驗,良好的品德和職業道德,能對工程建設進行監督管理并提出指導性意見,而且能組織協調參與工程建設的各方,共同完成項目目標。監理企業只有通過對監理工程師進行培訓,才能提高監理工程師的綜合素質,提高監理整體水平。
對于專業監理工程師的培訓,不單單只是從專業方面的培訓,而且要涉及到方方面面的業務水平的培訓。以下就內蒙古康遠工程建設監理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康遠監理公司)的培訓,淺談專業監理工程師的專業素質的提高培訓。
二、專業監理工程師需要具備的素質:
(一)備較高的專業素養和復合型的知識結構
監理師應熟練掌握本專業技術知識。還要了解或掌握一定的工程建設經濟、法律和組織管理等方面的知識,熟悉設計、施工、管理,有組織、協調能力,了解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新工藝,熟悉與工程相關的現行法律法規、政策規定。[1]
(二)具有豐富的實踐經驗
監理工程師的業務體現的是技術理論與管理理論的應用,具有很強的實踐性特點。因此,實踐經驗是監理工程師的重要素質之一。[1]這就需要監理人員需努力提高自身的專業技能,只有這樣才能夠對工程建設進行監督管理,提出指導性意見,實現項目目標。
(三)要有良好品德
要求監理工程師要熱愛本職工作;具有科學的工作態度;廉潔奉公、辦事公道;能聽取不同意見、冷靜分析問題。[1]
(四)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維護國家的榮譽和利益;按照“守法、誠信、公正、科學”的準則執業;執行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和制度;履行監理合同規定的義務和責任;努力學習專業技術和建設監理知識,不斷提高業務能力和專業水平;熱愛監理事業,自覺維護監理企業的榮譽和形象;堅持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等。[1]
(五)要有高度的責任心和良好的團隊協作精神
具有高度的責任心和良好的團隊協作精神是一個監理工程師素質的重要方面,才能確保整個監理項目的成果。
三、培訓的效果
2012年康遠監理公司就監理人員素質及專業水平的提高共組織內培以及外培,參訓人數達三百多人次。聘請了專家對相關專業人員進行了培訓工作。同時公司工程管理處也組織專家和專工,進駐各地區監理處和現場,對監理人員進行現場實務的培訓。
培訓主要有:企業文化培訓、職業道德規范、公文寫作培訓、新法律法規新規程培訓;見證取樣、安全生產、電氣及土建操作規程;新員工崗前培訓;監理工作指導文件;質量驗收項目劃分及WHS點的確定、強條計劃的審核和強條執行的環節;現場應建立的管理制度、隱蔽工程項目和旁站應如何記錄簽字、施工單位應報審的主要措施、方案等;預拌混凝土的專題講座等內容。
培訓的效果:
(一)培訓的內容涉及面廣、培訓的人員面加寬、培訓師水平提高。
(二)公司培訓制度逐步的趨向完善和成熟,培養了部分公司內部的培訓人員,使公司有了自己的專業培訓講師,并在培訓過程中不斷的提高和得到了強化。
(三)現場監理人員在培訓中,自身的素養和專業知識得到了提高和強化,全面提升了監理工程師的綜合素質。
(四)嘗試了公司培訓和現場培訓相結合的新模式,使監理人員能及時的將培訓內容和實際監理過程相結合,取得了較好的成效。
(五)在培訓過程中,總結和探索對公司更有利的培訓模式奠定了實際和理論的經驗。
四、培訓存在的不足之處
(一)培訓結束后,對參加培訓的人員考核較少,造成培訓人員聽講時不積極主動,有些培訓內容沒有很好的理解和掌握,形成了資源的浪費。
(二)部分培訓形式不夠新穎。某些培訓的形式還是沿用了傳統的授課方式,采用了集中講授的形式,致使聽課和講授有某些脫節現象。培訓的作用沒有得到較大程度的發揮,使培訓從某種意義上流于形式。
(三)部分監理人員素質差。公司招聘的部分監理人員,多數曾經在施工單位工作,因而存在一些不良的習氣,沒有經歷過培訓。在培訓過程中,不能遵守正常的秩序,造成了聽與講的不配合和不平衡。
(四)監理人員水平良莠不齊。因監理工程師的招聘工作在現階段還比較難,人員的素質也存在著比較大的差異,水平的差異導致了對培訓理解的不同,也使得培訓的意義因人而異,培訓的效果的反差。也出現了有用論和無用論的聲音。
(五)公司缺少自己的有專業水平的培訓師。現今公司內部還缺少自己的專業培訓技術人員,對監理人員的培訓,也只是通過公司的專家和專工來實現的。
五、需要完善的措施
(一)增加人力資源的投入
監理公司招聘監理工程師時,首先需要考核應聘人員的職業素養和專業水平。在監理師上崗之前,必須對其進行相關的培訓工作,無論從職業道德,還是專業素質方面,都要先進行崗位的預控。在其從業時,才能更好的提供相關的監理服務。
(二)逐步完善培訓的內容和形式
這就需要在長期的培訓工作中不斷的總結和探索,使培訓工作、培訓制度更有效的為培訓服務。總結培訓成果,發現不足,如何能更好的使講和授達到統一。講課的生動有趣,聽課的主動積極,并在實踐中能更好的把所學知識,盡快的應用到工程監理實際工作中。
(三)培養熟悉公司具體情況的專業培訓師
培訓工作不僅需要專業知識豐富的專家和學者,需要實踐經驗豐富的專業人員,而且還需要能夠很好的表述、講解清晰,結合實例詳盡分析的人才,就更需要有更高層次的專業培訓師。監理公司內部培養這樣的綜合素質高的人才,需要花很大的資源來完善的。這也關系到培訓效果的好壞,提高全公司監理人員整體素質,提升公司競爭力的成敗。
(四)增加培訓的力度
加大人員培訓的范圍,增加培訓的內容,并進行現場培訓,結合工程實際情況,對監理人員進行因人而異的培訓和傳授。也是實際中可以采用的方法和措施。這也需要監理企業增加培訓的力度。
六、結束語
監理公司的發展,是靠監理人員素質的提高來實現的,如何提高監理人員綜合素質的培訓工作,是監理公司不斷探索的課題。培養一批高素質、高水平的專業監理隊伍,是所有工程監理公司任重道遠的任務。
參考文獻:
[1] 中國電力建設企業協會 《電力建設監理工程師實務》 中國電力出版社 200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