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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定義的變化大全11篇

時間:2023-07-09 08:55:48

緒論:寫作既是個人情感的抒發,也是對學術真理的探索,歡迎閱讀由發表云整理的11篇資產定義的變化范文,希望它們能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啟發。

資產定義的變化

篇(1)

摘 要:本文從期權的Black-Scholes-Merton定價公式以及影響期權價格的因素的敏感度因子定義出發,關于期權價格的影響因素對期權價格的影響大小作了實證分析,在此基礎上討論了Delta對沖以及gamma對沖的重要意義。

關鍵詞:Black-Scholes-Merton定價公式;期權的風險敏感度因子;Delta對沖

一、Black-Scholes-Merton定價公式

對于不支付紅利的標的資產的期權,看漲期權的價格:

c=S0N(d1)-KertN(d2)

看跌期權的價格:

p=KertN(-d2)-S0N(-d1)

其中,d1=ln(S0/K)+(r+σ2/2)TσT。

d2=ln(S0/K)+(r+σ2/2)TσT=d1-σT;

其中,S0表示標的資產現在的價格,K表示執行價格,r表示無風險利率,c表示看漲期權的價格,p表示看跌期權的價格,σ表示標的資產波動率,N(d1)表示正態分布中隨機變量小于等于d1的概率,N(d2)表示隨機變量小于等于d2的概率。

二、 期權的風險敏感度

影響期權價格的因素有很多,標的資產價格,標的資產價格波動率,到期時間,市場利率等因素的影響,各因素對期權價格的影響作用是不同的,下面我們首先關于這些因素對期權價格的影響的指標作一介紹,然后在Black-Scholes-Merton定價公式的基礎上對這些因素影響大小,以及怎樣對沖這些因素做一個簡單的實證分析。

(一) 期權風險敏感度指標

1、 Delta

Delta是我們進行風險對沖時的第一個需要考慮的指標,他衡量的是期權的價格隨標的資產價格變化的靈敏度。Delta定義為期權價格變化對標的資產價格變化的比率,這一比率越高,意味著期權價格對標的資產價格變化越敏感。我們用數學公式可以表示為:

看漲期權:Δ=ΔcΔS,看跌期權:Δ=ΔpΔS

如果一項組合的價格不隨標的資產價格變化,那么這個組合就處于delta中性。我們可以通過在期權情況下買入或賣出份標的資產使該組合處于delta中性。

2、 θ、(Theta)

一個期權組合的θ定義為,該組合價格的變化對時間變化的比率,它被定義為有價證券的時間損耗。

θ=ΠT

由于資產價格變化是不確定的,而時間減少是確定的,所以對沖資產價格變化是有意義的,而對沖時間的變化是沒有意義的。

3、Γ(gamma)

某種標的資產組合的gamma值,定義為該種資產組合的delta值變化對標的資產價格變化的比率。該比率值較大,意味著該組合的delta值對標的資產價格變化比較敏感;否則,該比值較小,意味著該組合的delta值對標的資產價格變化不敏感。

Γ=2ΠS2

4、 ν(vega)

某種標的資產的vega值定義該種資產的價格變化對于標的資產波動率變化的比率。用公式表示為:

υ=Πσ

這一比率絕對值越大,該證券組合的價值對于波動率的變化敏感;反之,如果vega的絕對值很小,波動率的變化對證券組合的價值影響較小。

5、ρ(Rho)

Rho定義為有價證券組合的價值變化與利率變化之間的比率。用公式表示為:

ρ=Πr

它衡量證券組合的價值對利率變化的敏感性。這一比率越大,證券組合的價值對利率變化越敏感。

(二) 期權的風險敏感度的實證分析

假設標的資產為某商品期貨,現在價格為S0=3600元,執行價格為K=3600元,到期時間為115天,標的資產的價格波動率為σ=25%,市場無風險利率為r=3%

我們用Black-scholes公式計算可以得到看漲期權現在的價格為c=217元。假設期貨價格上升到ST=3700,期貨盈利100元,其它條件不變,我們計算得出期權的價格上升到c=277元,期權盈利為60元;如果標的資產價格下降到ST=3500,期貨虧損100元,期權的價格下降到c=166元,期權虧損51元。我們看到標的資產變化價格變化了,期權的價格也跟著變化,但是期權價格的變化又并非完全由標的資產價格變化來決定。那么在這個變化過程中,由標的資產價格變化而引起期權價格變化的作用有多大呢?

1、Delta的貢獻

我們由期權的定價公式以及期權Delta值的定義,可以得出在期貨價格為S=3600元,K=3600元,時間為115天時,期權的Delta=0.555,因此可以認為當期貨價格從3600元上升到3700元,由標的資產價格變化而引起期權價格的變化,即Delta的貢獻為55.5元,當期貨價格從3600元下降到3500元,由標的資產價格變化而引起期權價格的變化,即Delta的貢獻為-55.5元。

2、 gamma的貢獻

我們在上面對Delta的分析中,已經得出標的資產價格變化對期權價格的影響,但是我們知道標的資產價格變化之后,Delta值也會變化,因此標的資產價格變化對期權價格的影響不僅是直接的,而且會通過對Delta值的影響而間接地影響期權的價格。我們通過black-scholes公式及gamma值的定義得出當標的資產價格為S=3600元,執行價格為K=3600元,時間T=115天的gamma值為0.000782,由gamma值定義,可以得出當標的資產價格變化100元時,gamma值對價格的影響是3.9。

3、 其它部分對價格的貢獻

除了上述的兩個因素外,我們還可以看出當標的資產價格變化100元,期權的價格對期權價格變化的影響是0.6,因此影響是比較小的。這些因素是時間,標的資產價格的波動率,以及市場率。

4、 Theta的貢獻

假設其他條件不變,標的資產價格S=3600,執行價格還是K=3600元,波動率還是σ=25%,利率為r=3%,時間往后退遲了一天,期權的價格從c=217.81變化到c=216.81,我們可以看出標的時間對期權價格的影響為216.81-217.81=-1.01元,這個作用非常小。

5、 vega的貢獻

同樣的,假設標的資產價格沒有變化,執行價格,時間都沒有變化,只有標的資產波動率發生了變化,從波動率為σ=25%變化到σ=26%,期權的價格從c=217.81變化到c=225.80,期權的價格變化了225.80-217.81=7.99元,這個影響也并不是很大。

6、 Rho對期權價格的貢獻

最后我們來看看市場利率對期權價格的影響,假設其他條件不變,只有利率發生了變化,從r=3.0%變化到r=3.1%,期權的價格從c=217.81變化到c=218.37,期權的價格變化為218.37-217.81=0.56,利率對期權價格的變化也是非常小。

三、 Delta對沖及gamma對沖

從上面我們的討論可以得出,標的資產價格,波動率,市場利率,時間這些因素中,只有標的資產價格對期權價格的波動影響是最大的,我們在風險對沖中,關鍵是要把標的資產對期權價格影響對沖掉。首先,我們應該對沖Delta,使組合處于Delta中性。

我們可以通過賣出1份期權,買進份標的資產來對沖標的資產價格對期權的影響。

當期權價格上漲了100,期權價格變化-60元,對沖盈虧為55.5元,因此對沖后組合的盈虧只為-4.5元,規避了標的資產價格的影響。另外,如果標的價格下跌100,期權獲利51元,對沖頭寸虧損55.5元,組合的盈虧為-4.5元,雖然不對沖會帶來額外的利潤,但是對沖卻可以避免更大的損失。

除了對沖Delta風險,我們還需要調整買進(賣出)標的資產的頭寸,即對沖gamma風險。

我們可以按照先對沖Delta風險使組合處于Delta中性狀態,然后再來對沖gamma風險。

例如我們在標的資產價格為S=3600元,執行價格為K=3600元,賣出一手期權,買入份標的資產,然后當價格上升到S=3700時再買入0.075份標的資產,或者當價格下降到S=3500時,賣出0.080份標的資產從而對沖標的資產對期權價格的二次導影響,達到新的Delta中性。(作者單位:安徽大學經濟學院)

篇(2)

會計是學一個分支,它把有關經營和理財活動的信息提供給信息使用者。我們應當把吸收和借鑒國外會計中一切好的經驗作為重要的目的之一。有史以來,會計不斷演進,以滿足從事經濟交易的人們的需要。隨著生產力的國際化,會計也跟上了的步伐。但會計在全世界有著明顯的差別。這是因為會計的發展受各種因素的。不同的文化、經濟、和環境就會產生不同的會計制度,每個國家的會計準則和實務都是經濟、、制度和文化因素之間的相互作用的結果。會計要素是人們對會計或稱會計報表所考察和反映的內容進行適當分類所賦予的稱謂。會計要素的劃分和設立是人的主觀意識和客觀要求相結合的產物。會計要素設立的差異也有主觀和客觀方面的原因。任何兩個國家之間的這種組合幾乎都不可能相同,因而差異是必然的。通過比較有助于我們吸收借鑒國外的好的經驗以促進我國會計改革。

國務院關于2001年1月1日起實施的《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是《會計法》的配套法規,該條例系統規范了財務會計報告的構成、編制、對外提供、法律責任等重大方面,并在其中規定了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利潤等六大會計要素的定義及其在會計報表中的列示要求。與我國1993年實施的《企業會計準則》(以下簡稱基本準則)相比,條例關于六大會計要素的界定有了很大的變化和完善,與國際上其它團體或國家的會計要素的界定相比各有特色,也各有利弊。本文擬以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在《關于編制和提供財務報表的框架》(以下簡稱框架)中規定的會計要素界定為基礎,結合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對會計要素的界定,與我國會計要素進行比較研究以期正確理解會計要素。

一、會計要素定義的比較

1.資產

國際會計準則在框架中將資產定義為:“資產是指作為以往事項的結果而由企業控制的,可望向企業流入未來經濟利益的資源。”按照這一定義,資產的特征被概括為三個方面:第一,資產能夠直接或間接地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也就是說,資產作為一項經濟資源可以獨立地或與其他資源結合在一起,通過有效使用,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否則,不應當確認為資產。這是資產最重要的特征。第二,資產是企業在過去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中獲得的。只有過去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才能增加或減少企業的資產,而不能根據計劃或合同來確認一筆資產。第三,資產必須為企業擁有或控制。擁有是指企業對其享有所有權;控制是指企業雖然不享有所有權,但掌握了某項資產的實際未來利益和風險,可以通過該資產的使用獲得未來經濟利益。

條例則將資產定義為:“資產,是指過去的交易、事項形成并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資源,該資源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這一定義與基本準則對資產的定義相比,有以下幾點變化:第一,增加了“過去的交易、事項形成”;第二,增加了“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第三,取消了“能以貨幣計量”。變化后的定義從理論上保持了與國際會計準則的一致性,高度概括了資產的基本特征。其實踐意義則是可以根據資產的定義確定納入企業會計核算的資源范圍,同時也對現行的財務報告提出新的要求,例如,應當要求企業將“不良資產”單獨列示與報表或在會計報表附注中說明,因為不良資產預期不能給企業帶來未來經濟利益。至于取消“能以貨幣計量”,筆者認為主要原因是貨幣計量作為財務會計的三大支柱之一,已經被納入會計核算的基本前提,即凡通過會計核算的經濟業務事項,基本前提之一就是能以貨幣計量,在定義中不必提及,這對負債要素同樣適用。

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將資產定義為:“資產是特定主體由于過去的交易或事項而獲得或控制的可能的未來經濟利益”。這“未來經濟利益”成為所有會計要素的共同基礎,澳大利亞對資產的定義與美國基本相同,差別在于它強調資產是“被企業控制”的,而不是“獲得”。國際會計準則和新西蘭也都認為資產是“為企業所控制”的,但國際會計準則認為資產的內涵是“經濟資源”。雖然各國的表述各有差異,但都基本上揭示了資產的基本特征,正如美國財務會計概念公告在定義資產時提出的資產三大特征。第一,資產包含未來經濟利益,其中,未來經濟利益表現為給企業帶來未來現金流量的一種能力;第二,企業能從資產中獲得經濟利益或控制別人得到這種利益;第三,引起企業獲得這種利益、控制別人獲得這種利益的交易或其他事項已經發生。這一定義與我國的新會計法定義相近本質相同。

2.負債

國際會計準則在框架中將負債定義為:“負債是指由于以往事項而發生的企業的現存義務,這種義務的結算將會引起含有經濟利益的企業資源的外流”。按照這一定義,負債的基本特征可歸納為三個方面:第一,負債是企業現存的經濟義務,該義務是由過去經濟業務事項引起的;第二,負債將要由企業在未來某個時日加以清償;第三,負債的清償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

條例對負債的定義是:“負債,是指過去的交易、事項形成的現時義務,履行該義務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與框架關于負債的定義基本一致,較好地概括了負債的基本特征。

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將負債定義為現在承擔的未來經濟利益犧牲的義務等。美國財務會計概念公告認為負債有三個特征:(1)它表明了某實體當前對其他實體的義務或責任,該責任將會在未來特定日期通過資產的轉讓或使用來清償;(2)這種義務或責任使企業無法避免未來的利益犧牲,或選擇的余地很小;(3)導致企業承擔義務或責任的交易或事項已經發生。

FASB將負債定義為:“特定實體由于當前義務引起的經濟利益未來可能的犧牲,該義務是過去交易或事項引起的,表現為轉移資產或提供勞務。”澳大利亞和新西蘭對負債的定義與美國完全一樣。國際會計準則的定義是:“負債是當前所承擔的義務,該義務是由過去的事項引起的,清償該義務將導致企業含有經濟利益的資源的流出。”盡管各國的表述有所差異,但有一點是相同的即都認為負債是一種經濟義務或經濟責任,都抓住了負債的“未來經濟利益流出”這一本質。比如,美國、澳大利亞、英國、新西蘭等認為負債是“經濟利益的犧牲”或者必須“轉移的經濟利益”;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認為是“含有經濟利益的資源的流出”;加拿大采用了列舉的進行表述:“將來要通過轉交或使用資產,或提供勞務,或放棄其他經濟利益”;我國則將“經濟利益的犧牲”描述為“將以提供勞務或支付經濟資源之方式償付者”。

3.所有者權益

國際會計準則在框架中將所有者權益定義為:“產權(所有者權益)是指在企業的資產中扣除全部負債后的剩余權益。”根據這一定義,所有者權益的基本特征是企業的剩余利益,即資產減去負債以后的余額,該利益歸企業所有者擁有。會計等式將所有者權益表述為:所有者權益=資產-負債。該等式說明,負債作為企業債權人對企業資產的要求權,是由過去交易或事項形成的既定義務;在負債既定的前提下,所有者權益的大小受資產變動的影響,收益與風險同在,當企業因分配利潤后經營虧損使資產減少時,所有者權益減少。

條例將所有者權益定義為:“所有者權益,是指所有者在企業資產中享有的經濟利益,其金額為資產減去負債后的余額。”既說明所有者權益屬于企業所有者,又表述了其金額為企業的剩余利益。美國把所有者權益稱之為“權益”,認為“權益是實體在資產減去負債后享有的剩余權益”。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新西蘭、澳大利亞等國對權益的定義與美國完全相同。

4.收入

收入有廣義和狹義之分。我國界一般認為廣義的收入包括營業收入、營業外收入和投資收益,狹義的收入僅指營業收入。國際會計準則在框架中列示的收益要素可以理解為廣義的收入,其定義為:“收益是指會計期間內利益的增加,其形式表現為由資產流入、資產增加或是負債減少引起產權增加,但不包括與產權所有者出資有關的類似事項。”并進一步指出:“收益的定義包括了收入和利得,收入在的日常活動中產生,有各種不同的名稱,包括銷售收入、服務費、利息、股利、使用費和租金等。”“利得包括了符合收益定義的其它項目。”國際會計準則第18號《收入》準則中關于收入的定義是狹義的:“收入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形成的導致權益增加的經濟利益總流入。”這一定義不包括投資者出資所導致的權益的增加。FASB使用了狹義概念的收入。將收入定義為:“收入是由于生產或制造商品、提供勞務以及其他構成企業當前主要或中心業務,而帶來的資產流入或改善以及債務的清償(或兩者兼而有之)”。收入是未來經濟利益的流入。收入僅指正常經營活動和投資活動的收入,依據的是“流轉過程收入理論”,強調收入實現的完整過程。對于非正常經營收入,FASB單獨設立了“利得”要素加以反映,因為利得實質上是一“偶發性”、“邊緣性”的“凈收益”。設立“損失”要素反映非正常經營活動的支出,因為損失實質上是一種“偶發性”、“邊緣性”的“凈虧損”。利得與損失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毋需按配比性原則加以確認。“全面收益”僅僅是將收入、費用、利得和損失定期匯總的結果。

條例則將收入定義為:“收入是指企業在銷售商品、提供勞務及讓渡資產使用權等日常活動中形成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收入不包括為第三方或者客戶代收的款項。”既指出收入產生于企業的日常活動,又說明收入會增加企業的經濟利益。

5.費用

費用是與收入配比的一個會計要素,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國際會計準則在框架中所列示的費用要素是與收益要素相配合的廣義費用,其定義:“費用是指會計期間經濟利益的減少,其形式表現為由資產流出、資產遞耗或是發生負債而引起業主產權減少,但不包括與產權所有者分配有關的類似事項。”并進一步指出:“費用的定義包括了損失,也包括那些在企業日常活動中發生的費用。企業日常活動中發生費用的例子有,銷售成本、工資和折舊。”“損失是指在企業日常活動之中或之外發生的符合費用定義的其他項目。”可見,廣義的費用不僅包括為取得營業收入發生的資產減少和耗費,還包括與賺取營業收入無關的資產減少與損失;狹義的費用僅指前者。與狹義的收入相對應,狹義的費用具有以下特征:第一,費用是企業在日常活動中為取得收入而發生的;第二,費用的發生會導致企業經濟利益的流出,根據這一特征,當期生產成本不應當確認為費用。我國在有關會計法規中關于費用的定義都是狹義的。

FASB使用了狹義概念的費用要素。費用是未來經濟利益的流出,費用僅指正常經營費用或支出,依據的是配比性和應計制會計原則,強調費用產生的因果關系和費用責任的合理歸屬。無須按配比原則加以確認“全面收益”僅指將收入、費用、利得和損失定期匯總的結果。

條例則將費用定義為:“費用是指企業為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日常活動所發生的經濟利益的流出。”較充分的概括了費用的特征。與條例關于收入的定義一致。

6.利潤

利潤是一個差額,反映企業在一定期間取得的廣義收入超出廣義費用的部分。國際會計準則在框架中沒有將利潤作為一項會計要素單獨定義。這可能是因為收益和費用都是廣義概念,利潤是收益與費用的差額,不把利潤作為一個要素也不確認。美國FASB也未給利潤定義,但利潤作為會計要素在數量上是收入與費用配比的結果,按廣義收入和廣義費用配比出的利潤,是美國FASB所倡導的全面收益的概念,美國FASB將綜合收益定義為:“全面收益包括報告期內除業主投資和派給業主款外,一切權益上的變化”。

條例則將利潤定義為:“利潤是指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的經營成果。”兩者的含義基本一致,一致的原因筆者認為有兩個:一是國際會計準則沒有對利潤單獨定義,不明顯存在與國際接軌的:二是利潤要素的含義在我國的會計理論和實踐中已經得到廣泛認可,符合我國國情,成為會計的特色之一。需要說明的是,由于收入要素和費用要素的定義都是狹義的,廣義收入中的利得(營業外收入和投資收益)與廣義費用中的損失(營業外支出和投資損失)以其差額(營業外收支凈額和投資凈收益)列為利潤的二級定義,成為企業凈利潤的構成。

二、會計核算對象要素的改進

總體上看,FASB、IASC和中國之會計要素確立各有千秋。三者均確立了會計核算對象的“基本要素”,但卻忽略了其他層次要素的界定。在所確立的基本要素中,IASC的結果較為合理。FASB盡管涉及到次級層次要素的確立,如“業主投資”等,但全部要素之間的內在關聯性卻無法加以解釋。中國會計準則基本吸收了FASB和IASC的長處。

然而,筆者認為,上述會計要素確立存在兩大方面的缺陷:理論上的缺陷是忽略了影響會計要素確立的決定因素;實務中的缺陷是現有會計要素無法為會計提供理論說明(如各種財務報表的理論依據)且會計要素缺乏應有的內在邏輯關系。

會計要素的確立主要取決于實體的經濟活動特征和投資者等對企業所提供的會計信息的要求。確立會計要素,目的在于規范對會計核算對象及其(表現為會計核算對象要素及其內在聯系)的認識,為會計信息系統的正常運行奠定基礎。會計對象要素及其關系是各種會計方法建立和的理論基礎。包括帳戶、復式記帳、會計確認與計量、財務報表等,而會計方法的運用又直接關系到企業投資者等對會計信息需求的滿足。因此,會計對象要素的界定,既影響會計方法的選擇與運用,又關系到會計目標的實現程度。

經濟環境和企業經濟活動的特點,影響到會計對象要素的確立。盈利組織與非盈利組織經濟活動的目標和特征等均有較大差別,因而其會計對象要素的設立也不相同。非持續經營企業的經濟活動特征、具體會計目標等有別于持續經營企業,其所確立的會計對象要素亦有差別。比如,清算企業的會計對象要素是清算資產、清算債務、清算凈權益、清算利得和清算損失。

會計目標是會計確認、計量、記錄、報告所要達到的目的,它是會計系統與經濟環境的聯結點,體現著企業經濟環境對會計的客觀要求和投資者對會計信息的內在需要。會計對象要素的確立深受會計目標的影響,由于會計目標的內含與外延總是隨著社會經濟環境的變遷而不斷變化與深化,故會計對象要素的劃分以及不同要素的重要程度等,均非一成不變。衍生工具的不斷創新以及其他新型交易的迅速,使得投資者對企業會計信息的需求在廣度和深度上均有很大程度的拓展。相應地,會計對象要素的確立也在發生深刻變化。1992年10月,英國會計準則委員會(ASB)發表第3號“財務報告準則”(ARSNO.3),針對傳統財務會計系統下利潤表只揭示“已實現、已確認”收益而不能滿足投資者對“真實與公允”信息的需求的缺陷,提出了確認“全面收益”的思想。該份準則將利潤表包括的內容,從“已實現、已確認”項目擴大到“未實現、已確認”項目,并以“利得”和“損失”要素以廣義的解釋,認為利得是“除涉及所有者投資以外的所有者權益的增加”,在內容上包括收入和其他利得;而損失是“除涉及分派給所有者款項以外的所有者權益的減少”,在內容上包括費用和其他損失。無獨有偶。美國于1997年公布的第130導“財務會計準則公告”(SFASNO.130)要求報告企業的“全面收益”,實際上也是類似作法。因此,我們應以發展和變化的觀念去認識會計對象要素及其確立問題。

經濟環境和會計目標變化對會計要素的影響結果,主要體現在會計要素結構體系的完善和會計要素內涵的延伸(如利得、全面收益等要素內涵的“擴容”)。

筆者以為,會計對象要素實質上是一個包括多層次結構的整體概念,在這個結構整體中,靜態要素與動態要素相統一,存量要素與流量要素相結合,基本要素、次要素、支要素分三個層次相互關聯。

按照筆者提出的會計對象要素框架結構理解,財務報表所反映的無非是資產、負債、權益、收入和費用等內容,主要反映“基本要素”內容的財務報表是企業基本的財務報表,如資產負債表、利潤表。一般而言,以基本要素為基礎建立的財務報表具有相對穩定性,而以次要素或支要素建立的財務報表其可變性較大,現金流量表取代財務狀況變動表即是證明。當然,為適應經濟環境和會計目標的變化,企業的財務報表體系與結構將不斷變革,但其理論基礎仍將是上述會計對象要素框架結構。以上會計要素定義的基本特點是:以某一特定主體為主語,以經濟效益為主線,既揭示各要素的本質特征,又闡明各要素的內在聯系,共同組成一個合理的會計要素體系。

[參 考 文 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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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莊恩岳主編。中外會計準則比較[M].北京:中國審計出版社,1999,12.2.

[3]王德升,白綮魯,閻金鍔主編。國際會計[M].北京:中國審計出版社。

[4]財政部會計司。國際會計準則[S].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92.

[5][美]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婁爾行譯。論財務會計概念[M].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92.

[6]葛家甜,林志軍。西方財務會計理論[M].廈門:廈門大學出版社,1990.

[7]唐國平。會計要素及清算會計要素[J].會計,1999,(3)。

篇(3)

1資產的定義及屬性

資產的概念是會計學最重要的概念,現行的準則定義是指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它具有以下特征:(1)資產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2)資產應為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資源;(3)資產是由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

從歷史的發展來看,資產的定義主要有四種觀點。

1.1未消逝成本觀

未消逝成本觀是對資產性質的早期描述。美國著名會計學家佩頓和利特爾頓在《公司會計準則導論》(an introduction to corporate standard)(1940)中明確提出了未消逝成本觀。他們認為:“成本可以分為兩部分,其中已經消耗的成本為費用,未耗用的成本為資產”。也就是說,他們認為資產是營業或生產要素獲得以后尚未達到營業成本和費用階段的那部分余額,是成本中未消逝的那部分余額。顯然,這種觀點同歷史成本會計模式是密不可分的。它著重從會計計量的角度來定義資產,強調了資產取得與生產耗費之間的聯系。

1.2借方余額觀

資產定義的借方余額觀是由美國會計師協會(美國執業會計師協會的前身)所屬的會計名詞委員會在其頒布的第1號《會計名詞》(1953)中提出來的。該公告認為:“資產是由借方余額所體現的某種東西。這一借方余額是按照公認會計原則或規則從結平的各賬戶中結轉過來的,前提是這一借方余額不是負值。作為資產,它代表的或者是一種財產權利,或者是所取得的價值,有的則是為取得財產權利或為將來取得財產而發生的費用支出”。這一認識的基本特征是將資產視為借方余額的體現物。據此,不僅借方余額所體現的應收賬款、存貨、設備、廠房等要確認為資產,而且由借方余額所體現的遞延費用等項目也可以確認為資產。顯然,這種觀點只是從會計結賬技術的角度來理解資產,很難說是在描述資產的性質。

1.3經濟資源觀

經濟資源觀是關于資產定義的頗具影響的一種觀點。1957年,美國會計學會發表的《公司財務報表所依恃的會計和報表準則》中明確指出:“資產是一個特定會計主體從事經營所需的經濟資源,是可以用于或有益于未來經營的服務潛能總量”。對資產的這一認識,第一次明確地將資產與經濟資源相聯系,雖然它并未正面提到無形資產的內容,但這一定義至少可能將無形資產包納其中。另外,它也明確了資產與特定會計主體之間的關系,即特定會計主體能夠借助資產業從事未來經營。1970年,美國會計準則委員會在其的第4號公告中提出了一個資產定義:“資產是按照公認會計原則確認和計量的企業經濟資源,資產也包括某些雖不是資源但按照公認會計原則確認和計量的遞延費用”。這一定義雖然明確指出資產的實質是經濟資源,接受了“經濟資源”這一新認識,但它卻認為,經濟資源應否視為資產,取決于公認會計原則的確認和計量標準,這就把資產的實質與資產的確認和計量之間的主從關系顛倒了。

1.4未來經濟利益觀

目前比較流行的資產定義體現了未來經濟利益觀的觀點。1962年,穆尼茨(moonitaz)與斯普勞斯(r.t.sprouse)在《會計研究論叢》第3號——《企業普遍適用的會計準則》這一文獻中明確提出:“資產是預期的未來經濟利益,這種經濟利益已經由企業通過現在或過去的交易獲得。”現在的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在《財務會計概念公告》第6號(sfac no.6)中提出:“資產是可能的未來經濟利益,它是特定個體從已經發生的交易或事項中所取得或加以控制的。”

未來經濟利益觀認為,資產的本質在于它蘊藏著未來的經濟利益。因此,對資產的確認或判斷不能看它的取得是否支付了代價,而要看它是否蘊藏著未來的經濟利益。在現實中,雖然成本是資產取得的重要證據之一,而且成本還是資產計量的重要屬性,但是,成本的發生并不一定導致未來的經濟利益,而未來經濟利益的增加也并不必然會發生成本,例如,業主投資、接受捐贈等。所以,未消逝成本觀將未耗用的成本看成是資產,視資產為成本的組成部分,是不切實際的。而經濟資源觀強調資產的經濟資源屬性,把一些不是經濟資源但有助于實現未來經濟利益的或減少未來經濟損失的項目如某些備抵項目排斥除在資產之外。未來經濟利益觀則將這些項目合乎情理地包括在資產之中。因此,我們說未來經濟利益相對于其他觀點來說更加全面、合理。

我國《企業會計準則》(2006)規定:資產是企業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由企業擁有或控制的、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這種定義突出了以下特點:

(1)資產的經濟屬性即能夠為企業提供未來經濟利益,這也是資產的本質所在。也就是說,不管是有形的還是無形的,要成為資產,必須具備能產生經濟利益的能力。

(2)資產的法律屬性即必須是為企業所控制,也就是說,資產所產生的經濟利益能可靠地流入本企業,為本企業提供服務能力,而不論企業是否對它擁有所有權。

2不同的計量模式體現出資產的不同屬性

篇(4)

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將金融工具定義為同時增加一家企業的金融資產和另一家企業的金融負債或權益工具的合同。這個定義的范圍很廣,既包括傳統的金融工具,如現金、應收應付款、權益性工具(股票),也包括衍生金融工具。由此定義還可看出金融工具最終將“具體化”為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所以對金融工具的會計處理也就“具體化”為對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上。

確認是會計處理程序和現實財務報告目標的第一個步驟,在財務會計體系中有著極其重要的作用,FASB和SFAC No.5把確認定義為“把一個事項作為資產、負債、收入和費用等正式加以記錄和列入財務報表的過程。確認包括以文字和數字來描述一個項目,其數額包含在財務報表合計數之內。確認包括對項目嗣后變動或清除的確認”。可見,確認包括初始確認、再確認、終止確認,因此對金融期權的確認也包括三個不同時期的確認過程。

1.金融期權的初始確認

對任何一個項目的確認必須符合胡認標準。按照現行會計理論,確認的標準主要有:

(1)被確認的項目是通過交易或事項產生的,它們的性質符合要素的定義;

(2)與可確認項目有關的未來經濟利益有可能流入或流出企業;

(3)可確認項目的成本或公允價值能夠可靠地加以計量。

LASC在其的ED48中為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初始確認提出了兩個標準:

(1)與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有關的風險和報酬實質上已全部轉移給企業;

(2)企業所獲金融資產的成本或分允價值,或承擔的金融負債的金額能加以可靠地計量。

從LASC對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的確認標準看,LASC已突破了了現行財務會計對資產、負債等財務報表要素的定義:資產一般被定義無反顧企業所擁有或控制的由于過去交易或事項產生的,能給企業帶來未來經濟利益的經濟資源。負債被定義為企業由于過去的交易或事項而發生的企業的現有主務,這種義務的結算將會引起有經濟利益的資源的流出。資產和負債的一個共同點是都立足于過去發生的交易或事項,而這一點正是衍生金融工具所不具備的。衍生金融工具是待履行的合同,立足點在于未來合同的履行情況。可見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交不完全符合現行資產與負債的定義,故不能以現行資產或負債的確認標準來確認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LASC將風險與報酬實質上已全部轉移給了本企業作為一項確認標準是一大突破,基于這項確認標準,許我衍生金融工具在合同訂立之時便可以確認,而不必等到履行時才確認。金融期權在訂約時,期權買方的權利與賣方的義務已很明確,且不受合同是否履行的影響。買方可根據行市是否有利于己而決定是否行使權利和獲得報酬,而賣方則承擔了相應風險,如行市對買方有利,他就可能遭受損失。所以我們可認為期權在訂約之時報酬與風險已轉移給本企業,期權的這種合同性權利與義務符合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的定義,滿足金融工具確認的第一項標準。

當然僅滿足可定義性是不夠的,要素確認還必須可計量性。有些項目雖然滿足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的定義,但是成本或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計量,仍不符合要素的確認標準,因此無法在正式的會計記錄和財務報表中確認,只能通過表外揭示的方式處理。金融期權訂約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是建立在買方向賣方支付期權費的基礎之上的,買方以支付期權費為代價獲取權利;賣方以收到期權費為報償承擔義務,所以我們認為期權的公允價值可通過期權費的公允價值來計量,而期權費的公允價值可參照金融市場行情,或者通過期權定價模型,即“期權費價格 = 期權內在價值 + 期權時間價值”這一公式來確定。因為期權合同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符合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定義,其價值又可以可靠地加以計量,所以期權在合同訂產生效后就可予以確認,并正式地記入會計記錄。

需要指出的是我們上述討論的是對期權合同雙方權利與義務確認,它并不等同于合同標的物(交易對象)的確認。只有當合同被真正履行時,作為合同交易對象的金融工具才能被確認為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

2. 金融期權的再確認與終止確認

衍行金融工具從訂約到履約都有一個時間段。由于衍生金融工具的未來現金流量的不確定性很高,在這段時間內,衍生金融工具可能發生一些變化。如

①已確認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風險與報酬并未轉移給別的企業,但其價值(公允價值)發生了波動;

②已確認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部分風險與報酬已發生轉移;

③已確認的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的風險與報酬已注銷或是全部已向其他企業轉移。無論上述何種變化最終都會影響已初始確認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公允價值。如果這些變化能可靠地加以計量,則必須在財務報表編報日和終止日對已確認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初始公允價值進行修訂,即再確認與與終止確認。具體而言,變化情況①②應予以再確認,變化情況③則應終止確認。

金融期權在經訂約之后,期權的公允價值并不會保持不變,期權交易對象的基本金融工具的時常價格變動會改變期權的內在價值,而隨著時間的推移期權的時間價值也會發生變化,這些都會綜合地影響期權的價格。當然影響期權價格的因素很復雜,絕不只限于以上所述,我們在此無意對它們進行討論,我們的目的就在于說明期權的價格在訂約至履約這段時間內是會變化的,因此對期權進行再確認是完全必要的。當期權合同履行或期滿終止后,合同的權利與義務不復存在,已確認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風險與報酬已注銷,此時就應該對期權進行終止確認。

二、金融期權的計量

確認與計量在財務會計體系中是密不可分的,確認是計量的前提,而被確認的項目必須經過計量后才可進入正式的帳薄并最終列示于財務報表。計量包括計量單位和計量屬性兩部分。金融工具的計量不改變計量單位,主要是對傳統的計量屬性——歷史成本提出了挑戰。

學術界及最新準則目前普遍認可的觀點是在對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進行確認時,均以公允價值計量。原有準則的規定是: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初始確認,應按為取得金融資產或者發生金融負債所付出的代價或取得的補償的公允價值計量。應該說初始確認的計量基礎并未改變傳統的歷史成本原則,因為相對于嗣后報告日,初始確認的公允價值便體現為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歷史成本”,這與其他項目的計量并無不同。對計量屬性的爭執的焦點在于嗣后確認時的計量問題上。從訂約到履行這段時間內,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價格發生變化,在報告日對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進行再確認時就有兩種計量屬性可供選擇:

(1)歷史成本,即仍保持初始確認時的公允價值;

(2)公允價值,即按報告日時的公允價值重新計量。選用何者正是問題的關鍵。

對于金融期權而言,嗣后確認時選用歷史成本或公允價值主要取決于企業購買期權的目的。若企業購買期權是為了投資,即在行市有利的條件下,通過履行合約買入合同交易對象的金融工具(如股票、債券等)并長期持有,而不是期望從期權合同價格及交易對象的金融工具的價格變化中獲利,則初始確認后的報告日仍然應按取得的成本計量,而無需按報告日的公允價值重新計量。因為報告日的公允價值信息對使用者來說并不具有決策的相關性。合約履行量,期權的歷史成本計入投資成本。除投資目的之外,無論企業出于何種目的(如投機或保值),都應該在初始確認后的報告日按公允價值重新計量。從實務操作的角度出發,期權公允價值變動產生的損益有接計入當期損益(套期保值項目除外),終止確認時將期權的賬面值(上個報告日的公允價值)注銷。由于期權帶來的風險與報酬的不確定性極大,企業持有期權可能至到期日仍未履行,此時期權也應終止確認,期權帳面值在到期日當期計入財務費用。

篇(5)

中圖分類號:F233.4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2-3198(2009)23-0188-02

1資產的定義及屬性

資產的概念是會計學最重要的概念,現行的準則定義是指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它具有以下特征:(1)資產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2)資產應為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資源;(3)資產是由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

從歷史的發展來看,資產的定義主要有四種觀點。

1.1未消逝成本觀

未消逝成本觀是對資產性質的早期描述。美國著名會計學家佩頓和利特爾頓在《公司會計準則導論》(an introduction to corporate standard)(1940)中明確提出了未消逝成本觀。他們認為:“成本可以分為兩部分,其中已經消耗的成本為費用,未耗用的成本為資產”。也就是說,他們認為資產是營業或生產要素獲得以后尚未達到營業成本和費用階段的那部分余額,是成本中未消逝的那部分余額。顯然,這種觀點同歷史成本會計模式是密不可分的。它著重從會計計量的角度來定義資產,強調了資產取得與生產耗費之間的聯系。

1.2借方余額觀

資產定義的借方余額觀是由美國會計師協會(美國執業會計師協會的前身)所屬的會計名詞委員會在其頒布的第1號《會計名詞》(1953)中提出來的。該公告認為:“資產是由借方余額所體現的某種東西。這一借方余額是按照公認會計原則或規則從結平的各賬戶中結轉過來的,前提是這一借方余額不是負值。作為資產,它代表的或者是一種財產權利,或者是所取得的價值,有的則是為取得財產權利或為將來取得財產而發生的費用支出”。這一認識的基本特征是將資產視為借方余額的體現物。據此,不僅借方余額所體現的應收賬款、存貨、設備、廠房等要確認為資產,而且由借方余額所體現的遞延費用等項目也可以確認為資產。顯然,這種觀點只是從會計結賬技術的角度來理解資產,很難說是在描述資產的性質。

1.3經濟資源觀

經濟資源觀是關于資產定義的頗具影響的一種觀點。1957年,美國會計學會發表的《公司財務報表所依恃的會計和報表準則》中明確指出:“資產是一個特定會計主體從事經營所需的經濟資源,是可以用于或有益于未來經營的服務潛能總量”。對資產的這一認識,第一次明確地將資產與經濟資源相聯系,雖然它并未正面提到無形資產的內容,但這一定義至少可能將無形資產包納其中。另外,它也明確了資產與特定會計主體之間的關系,即特定會計主體能夠借助資產業從事未來經營。1970年,美國會計準則委員會在其的第4號公告中提出了一個資產定義:“資產是按照公認會計原則確認和計量的企業經濟資源,資產也包括某些雖不是資源但按照公認會計原則確認和計量的遞延費用”。這一定義雖然明確指出資產的實質是經濟資源,接受了“經濟資源”這一新認識,但它卻認為,經濟資源應否視為資產,取決于公認會計原則的確認和計量標準,這就把資產的實質與資產的確認和計量之間的主從關系顛倒了。

1.4未來經濟利益觀

目前比較流行的資產定義體現了未來經濟利益觀的觀點。1962年,穆尼茨(moonitaz)與斯普勞斯(r.t.sprouse)在《會計研究論叢》第3號――《企業普遍適用的會計準則》這一文獻中明確提出:“資產是預期的未來經濟利益,這種經濟利益已經由企業通過現在或過去的交易獲得。”現在的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在《財務會計概念公告》第6號(sfac no.6)中提出:“資產是可能的未來經濟利益,它是特定個體從已經發生的交易或事項中所取得或加以控制的。”

未來經濟利益觀認為,資產的本質在于它蘊藏著未來的經濟利益。因此,對資產的確認或判斷不能看它的取得是否支付了代價,而要看它是否蘊藏著未來的經濟利益。在現實中,雖然成本是資產取得的重要證據之一,而且成本還是資產計量的重要屬性,但是,成本的發生并不一定導致未來的經濟利益,而未來經濟利益的增加也并不必然會發生成本,例如,業主投資、接受捐贈等。所以,未消逝成本觀將未耗用的成本看成是資產,視資產為成本的組成部分,是不切實際的。而經濟資源觀強調資產的經濟資源屬性,把一些不是經濟資源但有助于實現未來經濟利益的或減少未來經濟損失的項目如某些備抵項目排斥除在資產之外。未來經濟利益觀則將這些項目合乎情理地包括在資產之中。因此,我們說未來經濟利益相對于其他觀點來說更加全面、合理。

我國《企業會計準則》(2006)規定:資產是企業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由企業擁有或控制的、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這種定義突出了以下特點:

(1)資產的經濟屬性即能夠為企業提供未來經濟利益,這也是資產的本質所在。也就是說,不管是有形的還是無形的,要成為資產,必須具備能產生經濟利益的能力。

(2)資產的法律屬性即必須是為企業所控制,也就是說,資產所產生的經濟利益能可靠地流入本企業,為本企業提供服務能力,而不論企業是否對它擁有所有權。

2不同的計量模式體現出資產的不同屬性

計量是指會計要素量化的過程和方法。也就是對資產加以量化表述的理論依據與具體方法。它涉及到計量屬性與量度單位的選擇。計量屬性解決“計量什么”,而計量單位解決對選定的計量屬性“用什么計量”。計量屬性與計量單位是兩個不同層次的問題,計量屬性是內在的,根本的問題,計量單位是外在的、形式的問題,計量單位的選擇隨計量屬性的變化而變化。由于不同的計量模式體現出資產的屬性不同,會造成資產的價值差異較大。因此,根據資產的定義、屬性選用恰當的計量模式計量資產的價值就尤為重要,它不僅僅在于是否能真實地反映資產的價值,而且還影響到其提供的會計信息是否有用。現行的會計計量屬性包括:歷史成本;重置成本;可變現成本;現值;公允價值;攤余成本。目前,主要運用的會計計

量模式主要有四種:歷史成本、重置成本、公允價值、現值。

(1)歷史成本法體現資產的屬性是資產投入價值,即過去形成資產投入的成本或者費用作為資產的價值。其弊端是隨著社會經濟發展,生產率的提高,名義貨幣發生變化的話,從根本上動搖歷史成本計量屬性的基礎;(2)重置成本法計量模式表現出資產的屬性是資產重置價值,即資產按照現在購買相同或者相似資產所需支付的現金或者現金等價物的金額計量;(3)公允價值計量法體現資產屬性是資產交換價值,即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況的交易雙方自愿進行資產交換或者債務清償的金額計量;(4)在現值計量模式下,資產的屬性體現是資產在用價值,指資產按照預計從其持續使用和最終處置中所產生的未來凈現金流入量折現的金額。從現行的資產定義來看,現值計量模式最符合資產的定義及屬性。

3現行的計量模式與資產定義、屬性之間的矛盾

新企業會計準則的實施,一方面體現了國內會計準則和國際準則的趨同更近了一步,為企業的發展提供了更好的機遇;另一方面,其巨大的變化給傳統的會計模式帶來了強烈的沖擊,公允價值的應用就是其中一例。在38項會計準則中,有近50%的準則要求采用公允價值計量模式。公允價值的廣泛應用,無疑成為了新會計準則實施中的焦點之一。目前,對于公允價值的認定主要采取以下方式:(1)存在活躍、公開的市場價格,則以該價格為標準確認的價值即為公允價值如果資產交易或負債清償的標的存在著活躍的、公開的交易市場,在市場綜合因素的影響和行業規范的制約下,其交易價格的形成基本符合“公平、熟悉、自愿”的前提,因此具備“公允”的要求,可以作為公允價值的確認標準。這種公允價值的獲取途徑是比較便利和直接的,并且易于交易方接受并獲得關注者認可,可以說是公允價值確認的理想狀態。(2)不存在活躍、公開的市場價格,則在多方詢價的基礎上,采用適當的估值方法,或由評估機構評估,作為確認公允價值的基準如果資產交易或負債清償的標的不存在活躍的、公開的交易市場,可以采用適當的估值方法,搭建相應的數據模型并選用適當的參數,參照各方詢價因素,結合現金流量折現、期權定價等方法確認公允價值。(3)不存在活躍、公開的市場價格,交易標的也不適宜進行評估,并且進行多方詢價存在困難的,可以參考同類交易的市場價格,作為確認公允價值的基準在這種方式下,同類交易標的價格無法由市場直接獲得,因此只能用類比的方式,采集同類交易價格,作為估值的依據。這樣,如何選擇確定同類交易就成了公允價值確認的關鍵。同類交易不僅要求選取物與標的具有物理上的同質性,同時其實施載體各要素也應具備可比性,比如期望現金流、期限等。這樣,現行會計計量模式是一種以公允價值為主體,多種計量模式并存的混合計量模式,因此,體現出資產屬性也是多種多樣的,既有歷史成本、重置價值。也有公允價值、可變現凈值、現值等。而現行的資產定義為,指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其本質特征“未來經濟利益”,因此,資產的價值不是以企業現有的資產為基礎,也不認可投入成本,決定資產價值取決于未來持續的現金流及盈利能力,根據資產的屬性其計量模式就是現值,因為只有能現值反映企業未來的產出,最恰當地反映未來經濟利益的計量屬性。其他的計量模式均不符合資產的定義及屬性,只有在這一屬性無法滿足可靠性和可驗性的要求,在具體會計實務往往是從投入成本的角度考慮,采用其他的替代計量屬性,但也要求排除人為估計等因素干擾,客觀、真實的反映資產的內在價值。這就進一步說明了現值是資產真實價值的最近似的反映。不同方法對資產計量的結果都是對資產現值的代替。因此,根據資產的屬性采用的計量模式應該是現值或者是以現值為代表的現值混合計量模式。而不是現在采用的公允價值計量模式。

4資產概念的重新定義

由于企業的資產形態千差萬別,資產的特性各有不同,因此現行的資產概念的局限性日益凸顯:(1)現行的資產定義不能反映企業整體資產價值。企業的資產包括無形資產和有形資產,現行資產的屬性僅對有形資產進行了反映,而對在企業經營起著重要作用的無形資產去未予反映,主要是因為1.無形資產難以用貨幣明確計量;(2)現行資產觀認為資產都應該是企業過去的交易或事項所取得的。即使企業擁有了某項未來經濟利益,如果沒有明確的交易或事項,也不能確認為資產。這使得自創商譽被排除在企業資產之外,從而使企業的無形資產未能得到真實的反映。換而言之,現行會計計量僅反映有形資產價值或企業整體資產的一部分。因此,提供的相關信息無用。特別需要說明,社會經濟發展到今天,新經濟時代已經到來,企業的類型具有多樣性的特點,傳統企業主要制造業為主,以生產、銷售商品為經營方式賺取利潤,資產形式主要是有形資產;而知識類企業主要以提供高附加值的服務獲得利益,一般不進行生產、制造,其資產形式主要以無形資產為主,表現在:品牌、經營理念、管理制度、營銷方式、人力資源等,以微軟、思科、搜狐、網易等信息技術為代表企業,其無形資產是企業的核心資產,并且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無形資產的價值日趨重要,如按傳統會計理論計量這類企業資產價值大打折扣,使企業的內在價值未能得到完全的反映。因此,我們認為,自創的無形資產必須要計量;(3)現行資產的概念不能完全反映資產的本質特征。企業資產形態盡管千差萬別,但從發揮作用來看,可分為經營性資產和非經營性資產,經營性資產直接創造企業的未來經營利益,即未來的現金流入,而非經營性資產一般不產生現金流入,甚至是現金流出,因此,如果用現行資產概念度量非經營性資產的話,從理論上講,非經營性資產不是資產,則與資產存在的實際狀態不符;如果用現值計量非經營性資產的價值的話,則非經營性資產會出現負數,顯然不符合資產邏輯。因此,對非經營性資產不能用現值計量,對應的資產屬性則不是未來經濟利益,而是它的服務作用和其提供的利用的功能,因此其計量的方法應根據資產的不同屬性采用不同的方法予以計量,由于資產在不同時點上具有不同的價值差異,不同時點上的資產不具有可比性、可加性,因此,對于采用歷史成本法計量的資產價值,應采用技術方法折算出時點價值,從而保證資產的可比性、可加性。從這個意義上講,現行的資產定義應予以修正為:企業過去的形成,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或服務利用的資源。其具有以下特征:(1)資產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或服務上利用;(2)資產應為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資源;(3)資產是由企業過去形成的。它的優點在于:(1)擴大了資產的范圍。修正后資產概念的范圍包括企業的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客觀地反映了企業整體資產價值;(2)修正后資產概念的本質特征包括經營性資產和非經營性資產,其形成的計量方法可以采用多種計量模式,從而形成了以現值計量方法計量經營性資產,用其他計量方法計量非經營性資產的現值混合計量模式,解決了現行的一種資產屬性采用多種計量模式反映的弊端,修正后的資產觀認為,資產的概念應依據資產在企業的本質特征及功能予以反映,對能創造未來經濟利益的應持未來經濟利益觀,對不能產生未來經濟利益的資產來說,顯然未來經濟利益觀是不成立的,應根據資產提供的服務和功能定義最為恰當,并可以采用除現值以外的方法予以計量。修正后的資產定義使資產屬性與計量模式之間形成了嚴密的邏輯關系,客觀、真實地反映出企業的整體資產價值。

5結論

總之,資產的屬性要求其計量的方法合理地、客觀地反映其真實價值,資產的屬性與計量模式存在一致性、相關性,會計計量的本質就是準確、完整地反映企業的內在價值,資產的屬性與計量模式的匹配,是會計學的重大問題,是值的我們認真研究和探索的。

篇(6)

中圖分類號:F23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2-3198(2012)19-0113-02

2006年財政部頒布的新會計準則的最大特點是收益計量觀點由收入費用觀轉向了資產負債觀,并在此基礎上引入了公允價值計量屬性,這在很大程度上實現了我國會計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的趨同。

1資產負債觀與公允價值

1.1資產負債觀與公允價值的理論內涵

資產負債觀是與傳統的收入費用觀相對應的一種計量收益的會計理念,指會計準則制定者在制定規范某類交易或事項的會計準則時,應首先定義并規范由此類交易或事項產生的資產或負債的計量,再根據所定義的資產和負債的變化來確認收益。資產負債觀認為企業的收益是期末凈資產和期初凈資產比較的結果,這種計量收益的方法又稱為財產法。在資產負債觀下,資產負債表是第一報表,利潤表是附屬于資產負債表的第二報表,本年收益=(期末資產-期末負債)-(期初資產-期初負債)-投資者投入+向投資者分配。在資產負債觀下計算的收益不僅能反映企業財富的真實變化,更重要的是資產負債觀更加注重交易和事項的經濟實質,提供的信息具有更強的相關性。由于資產和負債是真實的、客觀存在的,不會輕易被人改變,所以資產負債觀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人為操縱利潤、進行盈余管理等行為的發生卻保了各個時點上資產和負債存量信息的真實準確。因而,資產負債觀可以極大地提高會計信息的質量,為財務報表使用者提供更有利于進行投資決策的信息。

公允價值,亦稱公允市價、公允價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市場情況的交易雙方自愿進行資產交換或者債務清償的金額。公允價值最大的特點是來自于公平交易的市場,參與交易的雙方都是理性的并且交易雙方所擁有的信息是對稱的。公允價值是在充分考慮市場信息并達成共識后的市場交易價格,也是完全競爭市場中的交易價。因而,公允價值作為一種計量屬性,可以真實反映資產和負債的現行價值,提供的信息相關性大大增強,更有利于信息使用者進行有效的決策。從理論上說,公允價值的來源有兩種:市價和未來現金流量貼現。后者表面上看適用范圍很廣泛,但是具體操作時需要有對未來現金流量的詳細預測以及對風險進行調整后的合理的折現率,而這些數據涉及操作人員的主觀判斷,其微小的變化就會顯著影響公允價值的推導結果。因此,采用未來現金流量貼現的方法來確定公允價值在實際操作過程中難度較大。在實際操作中,公允價值的來源共分為三種:第一是活躍市場中的報價,比如交易中的金融資產;第二是同類或類似資產的公允價值加以適當調整;第三是運用估值技術。

1.2引入公允價值計量屬性是資產負債觀的內在要求

資產負債觀要求真實地反映資產和負債的價值,將會計要素核算以資產和負債的確認、計量與報告為核心,在這種觀點下確認的收益反映了企業在一定期間內資產和負債價值的全部變化而不管交易是否已經實現,充分體現了注重交易實質的特性。

新準則的一大亮點是引入了公允價值計量屬性,運用公允價值對資產和負債進行計量是資產負債觀的內在要求:

第一,在資產負債觀下,資產的定義為“資產是指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并由企業擁有或控制的資源,該資源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與此類似,負債的定義為“負債是指企業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現時義務”。由此可見,資產和負債的定義強調的是未來經濟利益的流入或流出,是站在未來的角度來定義的。其余各會計要素都是基于資產和負債的定義而定義的。這充分體現了新準則將以往注重成本計量轉換為更加注重價值計量的特點。以成本尤其是歷史成本作為資產的主要計量屬性,只能反映資產的取得或投入,并不能夠反映“未來的經濟利益”,這樣就與資產的定義相違背,而公允價值恰恰可以用來反映“未來的經濟利益”。

第二,在會計計量上一直占據主導地位的歷史成本記錄的是資產或負債取得時的價格。歷史成本計量屬性基于過去發生的真實交易或事項,因而具有較強的客觀性和可靠性。但是歷史成本計量最大的問題在于它一般是在幣值不變的隱含假設下操作的。然而,20世紀70年代以后,美國出現了波及世界范圍的通貨膨脹,對會計長期以來賴以生存的幣值穩定假設提出了嚴峻挑戰,使得會計信息前后沒有可比性,財務報表不能真實地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各項資產和負債的賬面價值與其真實價值之間存在明顯差異,因此,歷史成本計量屬性已經不能適應資產負債觀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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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要素的界定和分類能夠使財務會計系統為財務信息使用者提供更加有用和準確的信息,使其以更加嚴密和科學的體系呈現出來。會計基本要素包括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以及利潤,是進行會計核算工作的基礎。這六要素中的前三個要素是某一企也的某一時間段的財務現狀的反應,后三個要素則是這個企業在這個時間段的經營成果的反應。

新會計準則修訂了原先的舊會計準則中不太明確的地方,并在舊會計準則的基礎上對六要素的定義進行了完善。這種完善的最明顯的體現之一就是采用了國際會計準則的通用術語“經濟利益”,這是新會計準則與國際接軌的表現之一。下面是筆者對新會計準則的六要素的重新審視。

一、可以更加真實、可靠、嚴謹地進行資產確認

新舊會計準則對資產的定義是不同的。舊會計準則中認為:“資產是企業擁有或控制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而新會計準則則認為:“資產是指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

經過對比我們發現,新舊會計準則存在著以下不同:

首先是資產的具體分類交給了具體會計準則去做出規定,在定義中并沒有體現出這一點,因而使得不同的會計準則的分工更加明確。

其次是突出了資產的三大特征,即“過去交易或事項形成”、“企業擁有或控制”以及“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這些都在定義中進行了明確的表述,讓我們比較容易對“資產”進行把握。

再次是突出了進行資產確認的方法,即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成本或價值能夠可靠計量。

最后,嚴格把握資產負債表,明確要求不符合確認條件的不能列入其中,但可在附注中作出相關披露。

“未來的經濟利益”,這是新會計準則對資產的本質做出的具有科學性的表述,也是相對于舊會計準則來說,新會計準則本身的科學性的表現之一。假使以新會計準則對資產的定義為標準,企業的某些項目已經不能夠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這些項目都應該排除在“資產”的范圍之外。舉例來說,由于技術的進步和更新而被淘汰的生產設備是不能算入企業的資產里面的;假如仍按資產進行統計,必然導致企業資產的虛假增加。除此之外,諸多上市公司通過虛列資產達到虛增利潤的目的,會計信息嚴重失真,誤導了投資者的決策,給投資者造成了巨大的損失,其重要的原因就是在會計核算上沒有強調資產的本質特征,從而導致已經不能帶來未來經濟利益的項目被列為資產。因此按照新會計準則進行資產的核算工作,企業的資產一定會大幅度縮水,這可以更加真實、可靠、嚴謹地進行資產確認。

二、重新規劃了負債的范疇

“企業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以資產或勞務償付的債務。”這是舊會計準則對負債的定義,這個定義沒有突出負債的本質特征,而且還犯了重復定義的低級邏輯錯誤(把債定義為債務)。新會計準則對負債的定義是:“企業過去的交易或事項所形成的,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現時義務。”新會計準則的定義剔除了重復定義的低級邏輯錯誤,負債的本質特征也更加明顯化,即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負債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的流出以及負債是企業承擔的現時義務。新準則突出強調負債的確認條件,使其更具操作性,同時嚴格規定不符合確認條件的堅決不可以列入資產的負債表。

通過新會計準則我們可以看出,只有“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現時義務”才能被稱為負債。舉例來說,企業簽署的購銷合同中,規定了雙方的責任義務條款,但這一義務在履行前,因未形成交易而沒有計量,且并未導致企業經濟利益的流出,所以不構成負債。假如合同雙方中的一方因為違約而造成另一方經濟利益的損失,那么違約方就是“負債方”。

三、“剩余權益”利于理順所有者權益來源

舊會計準則對于“剩余權益”(這是所有者權益的基本特征)的表述不明確不清晰:舊會計準則對所有者權益的定義為“企業投資人對企業資產的所有權,包括企業投資人對企業的投入資本以及形成的資本公積、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我們反觀新會計準則,則進行明確的表述:“企業資產扣除負債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權益,包括所有者投入的資本,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利得和損失,留存收益等。”

新會計準則不但明確提出了“剩余權益”這個提法,而且還明確指出現有資產減去負債的差額就是所有者權益,也就是“剩余權益”。除了原有的四項之外,所有者權益的來源也包括所有者權益的損失與利得,這是一個新亮點。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利得和損失主要包括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額、現金流量套期中套工具公允價值變動額(有效套期部分)等。

四、收入的劃定范圍被擴大

新會計準則把“收入”定義為“企業在日常活動中所形成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的與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總流入”;但是舊會計準則則是僅僅規定“企業在銷售商品或者提供勞務等經營業務中實現的營業收入,包括基本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

我們可以明確感到兩者對于“收入”定義的差別,但是新會計準則的定義明顯更加科學,主要是因為:

首先,新定義摒棄了就定義中邏輯循環的解釋方式,解釋方法更加科學;

其次,“收入”的劃定范圍有所擴大;

最后,收入的基本分類被刪除了。

新會計準則明確了收入確認的條件,即與收入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經濟利益流入企業的結果會導致企業資產的增加或者負債的減少以及經濟利益的流入額能夠可靠計量。

在新會計準則看來,只要是符合上述三個確認條件的都是“收入”,因此可以與財務成果(狀況)進行明顯地區分。

五、延伸了“費用”的外延

就會計準則對“費用”的規定非常簡單,僅僅十七個字:“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耗費”。這樣的規定雖然看似簡單明了,但是存在著諸多不明確的地方,首先就是費用的確認標準沒有明確。

新會計準則中對“費用”的定義則是:“企業在日常活動中所發生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減少的、與分配利潤無關的經濟利益總流出。”相對于舊會計準則的規定,新會計準則的規定具有以下幾個特征:

第一,明確了費用的基本特征,費用是“在日常活動中所發生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減少的、與分配利潤無關的經濟利益總流出”且會減少所有者的現有權益。

第二,與收入的定義正好相反,有著很好地協調統一性,便于理解。

第三,被確認的費用必須列入損益中,這一點非常明確。

第四,新準則增加了費用的確認標準:費用只有在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出從而導致企業資產減少或負債增加、且經濟利益的流出額能夠可靠計量時才能予以確認。

第五,由于傳統的費用分類內容有悖于費用列入當期損益,因此新會計準則刪去了傳統的費用分類。

六、擴大了利潤的構成要素

新會計準則把利潤定義為:“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的經營成果,包括收入減去費用后的凈值,直接計入當期利潤的利得和損失等”。“利得”和“損失”這兩個概念是舊會計準則中沒有的。

新舊會計準則中“利潤”的變化主要體現在利潤的構成方面。新會計準則把利潤的構成規定為“收入減去費用后的凈值,直接計入當期利潤的利得和損失等”;反觀舊會計準則,則把利潤的構成規定為“利潤包括營業利潤、投資凈收益、營業外收支凈額”。新會計準則的規定明顯的是擴大了利潤的構成要素。除此之外,“利得”與“損失”提法更加符合國際慣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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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歷史的發展來看,資產的定義主要有四種觀點。

1.1未消逝成本觀

未消逝成本觀是對資產性質的早期描述。美國著名會計學家佩頓和利特爾頓在《公司會計準則導論》(anintroductiontocorporatestandard)(1940)中明確提出了未消逝成本觀。他們認為:“成本可以分為兩部分,其中已經消耗的成本為費用,未耗用的成本為資產”。也就是說,他們認為資產是營業或生產要素獲得以后尚未達到營業成本和費用階段的那部分余額,是成本中未消逝的那部分余額。顯然,這種觀點同歷史成本會計模式是密不可分的。它著重從會計計量的角度來定義資產,強調了資產取得與生產耗費之間的聯系。

1.2借方余額觀

資產定義的借方余額觀是由美國會計師協會(美國執業會計師協會的前身)所屬的會計名詞委員會在其頒布的第1號《會計名詞》(1953)中提出來的。該公告認為:“資產是由借方余額所體現的某種東西。這一借方余額是按照公認會計原則或規則從結平的各賬戶中結轉過來的,前提是這一借方余額不是負值。作為資產,它代表的或者是一種財產權利,或者是所取得的價值,有的則是為取得財產權利或為將來取得財產而發生的費用支出”。這一認識的基本特征是將資產視為借方余額的體現物。據此,不僅借方余額所體現的應收賬款、存貨、設備、廠房等要確認為資產,而且由借方余額所體現的遞延費用等項目也可以確認為資產。顯然,這種觀點只是從會計結賬技術的角度來理解資產,很難說是在描述資產的性質。

1.3經濟資源觀

經濟資源觀是關于資產定義的頗具影響的一種觀點。1957年,美國會計學會發表的《公司財務報表所依恃的會計和報表準則》中明確指出:“資產是一個特定會計主體從事經營所需的經濟資源,是可以用于或有益于未來經營的服務潛能總量”。對資產的這一認識,第一次明確地將資產與經濟資源相聯系,雖然它并未正面提到無形資產的內容,但這一定義至少可能將無形資產包納其中。另外,它也明確了資產與特定會計主體之間的關系,即特定會計主體能夠借助資產業從事未來經營。1970年,美國會計準則委員會在其的第4號公告中提出了一個資產定義:“資產是按照公認會計原則確認和計量的企業經濟資源,資產也包括某些雖不是資源但按照公認會計原則確認和計量的遞延費用”。這一定義雖然明確指出資產的實質是經濟資源,接受了“經濟資源”這一新認識,但它卻認為,經濟資源應否視為資產,取決于公認會計原則的確認和計量標準,這就把資產的實質與資產的確認和計量之間的主從關系顛倒了。

1.4未來經濟利益觀

目前比較流行的資產定義體現了未來經濟利益觀的觀點。1962年,穆尼茨(moonitaz)與斯普勞斯(r.t.sprouse)在《會計研究論叢》第3號——《企業普遍適用的會計準則》這一文獻中明確提出:“資產是預期的未來經濟利益,這種經濟利益已經由企業通過現在或過去的交易獲得。”現在的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在《財務會計概念公告》第6號(sfacno.6)中提出:“資產是可能的未來經濟利益,它是特定個體從已經發生的交易或事項中所取得或加以控制的。”

未來經濟利益觀認為,資產的本質在于它蘊藏著未來的經濟利益。因此,對資產的確認或判斷不能看它的取得是否支付了代價,而要看它是否蘊藏著未來的經濟利益。在現實中,雖然成本是資產取得的重要證據之一,而且成本還是資產計量的重要屬性,但是,成本的發生并不一定導致未來的經濟利益,而未來經濟利益的增加也并不必然會發生成本,例如,業主投資、接受捐贈等。所以,未消逝成本觀將未耗用的成本看成是資產,視資產為成本的組成部分,是不切實際的。而經濟資源觀強調資產的經濟資源屬性,把一些不是經濟資源但有助于實現未來經濟利益的或減少未來經濟損失的項目如某些備抵項目排斥除在資產之外。未來經濟利益觀則將這些項目合乎情理地包括在資產之中。因此,我們說未來經濟利益相對于其他觀點來說更加全面、合理。

我國《企業會計準則》(2006)規定:資產是企業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由企業擁有或控制的、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這種定義突出了以下特點:

(1)資產的經濟屬性即能夠為企業提供未來經濟利益,這也是資產的本質所在。也就是說,不管是有形的還是無形的,要成為資產,必須具備能產生經濟利益的能力。

(2)資產的法律屬性即必須是為企業所控制,也就是說,資產所產生的經濟利益能可靠地流入本企業,為本企業提供服務能力,而不論企業是否對它擁有所有權。

2不同的計量模式體現出資產的不同屬性

計量是指會計要素量化的過程和方法。也就是對資產加以量化表述的理論依據與具體方法。它涉及到計量屬性與量度單位的選擇。計量屬性解決“計量什么”,而計量單位解決對選定的計量屬性“用什么計量”。計量屬性與計量單位是兩個不同層次的問題,計量屬性是內在的,根本的問題,計量單位是外在的、形式的問題,計量單位的選擇隨計量屬性的變化而變化。由于不同的計量模式體現出資產的屬性不同,會造成資產的價值差異較大。因此,根據資產的定義、屬性選用恰當的計量模式計量資產的價值就尤為重要,它不僅僅在于是否能真實地反映資產的價值,而且還影響到其提供的會計信息是否有用。現行的會計計量屬性包括:歷史成本;重置成本;可變現成本;現值;公允價值;攤余成本。目前,主要運用的會計計

量模式主要有四種:歷史成本、重置成本、公允價值、現值。

(1)歷史成本法體現資產的屬性是資產投入價值,即過去形成資產投入的成本或者費用作為資產的價值。其弊端是隨著社會經濟發展,生產率的提高,名義貨幣發生變化的話,從根本上動搖歷史成本計量屬性的基礎;(2)重置成本法計量模式表現出資產的屬性是資產重置價值,即資產按照現在購買相同或者相似資產所需支付的現金或者現金等價物的金額計量;(3)公允價值計量法體現資產屬性是資產交換價值,即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況的交易雙方自愿進行資產交換或者債務清償的金額計量;(4)在現值計量模式下,資產的屬性體現是資產在用價值,指資產按照預計從其持續使用和最終處置中所產生的未來凈現金流入量折現的金額。從現行的資產定義來看,現值計量模式最符合資產的定義及屬性。

3現行的計量模式與資產定義、屬性之間的矛盾

新企業會計準則的實施,一方面體現了國內會計準則和國際準則的趨同更近了一步,為企業的發展提供了更好的機遇;另一方面,其巨大的變化給傳統的會計模式帶來了強烈的沖擊,公允價值的應用就是其中一例。在38項會計準則中,有近50%的準則要求采用公允價值計量模式。公允價值的廣泛應用,無疑成為了新會計準則實施中的焦點之一。目前,對于公允價值的認定主要采取以下方式:(1)存在活躍、公開的市場價格,則以該價格為標準確認的價值即為公允價值如果資產交易或負債清償的標的存在著活躍的、公開的交易市場,在市場綜合因素的影響和行業規范的制約下,其交易價格的形成基本符合“公平、熟悉、自愿”的前提,因此具備“公允”的要求,可以作為公允價值的確認標準。這種公允價值的獲取途徑是比較便利和直接的,并且易于交易方接受并獲得關注者認可,可以說是公允價值確認的理想狀態。(2)不存在活躍、公開的市場價格,則在多方詢價的基礎上,采用適當的估值方法,或由評估機構評估,作為確認公允價值的基準如果資產交易或負債清償的標的不存在活躍的、公開的交易市場,可以采用適當的估值方法,搭建相應的數據模型并選用適當的參數,參照各方詢價因素,結合現金流量折現、期權定價等方法確認公允價值。(3)不存在活躍、公開的市場價格,交易標的也不適宜進行評估,并且進行多方詢價存在困難的,可以參考同類交易的市場價格,作為確認公允價值的基準在這種方式下,同類交易標的價格無法由市場直接獲得,因此只能用類比的方式,采集同類交易價格,作為估值的依據。這樣,如何選擇確定同類交易就成了公允價值確認的關鍵。同類交易不僅要求選取物與標的具有物理上的同質性,同時其實施載體各要素也應具備可比性,比如期望現金流、期限等。這樣,現行會計計量模式是一種以公允價值為主體,多種計量模式并存的混合計量模式,因此,體現出資產屬性也是多種多樣的,既有歷史成本、重置價值。也有公允價值、可變現凈值、現值等。而現行的資產定義為,指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其本質特征“未來經濟利益”,因此,資產的價值不是以企業現有的資產為基礎,也不認可投入成本,決定資產價值取決于未來持續的現金流及盈利能力,根據資產的屬性其計量模式就是現值,因為只有能現值反映企業未來的產出,最恰當地反映未來經濟利益的計量屬性。其他的計量模式均不符合資產的定義及屬性,只有在這一屬性無法滿足可靠性和可驗性的要求,在具體會計實務往往是從投入成本的角度考慮,采用其他的替代計量屬性,但也要求排除人為估計等因素干擾,客觀、真實的反映資產的內在價值。這就進一步說明了現值是資產真實價值的最近似的反映。不同方法對資產計量的結果都是對資產現值的代替。因此,根據資產的屬性采用的計量模式應該是現值或者是以現值為代表的現值混合計量模式。而不是現在采用的公允價值計量模式。

4資產概念的重新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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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債務重組”定義的變化

舊準則第2條將“債務重組”定義為“指債權人按照其與債務人達成的協議或法院的裁決同意債務人修改債務條件的事項”;而新準則定義為“指在債務人發生財務困難的情況下,債權人按照其與債務人達成的協議或法院的裁定作出讓步的事項”。比較這兩個定義可以得出至少三點信息。

(1)兩者最大的差別就是舊準則認為只要修改了債務條件,不管債權人有沒讓步都是債務重組;新準則則認為,在“債務人發生財務困難的情況下”,只有債權人讓步時,才能定義為債務重組。舊準則的定義沒有“在債務人發生財務困難的情況下”這個前提條件,適用范圍似乎過于寬泛,易于造成不恰當的誘導,只要雙方認為需要就可以達成協議進行債務重組,從而改善企業資金結構,使資產負債率達到一個符合自己需要的水平。這肯定有悖于市場中利用制度來規范企業行為的初衷。

(2)新準則的定義符合我國當前實際情況。一般來說,需要進行債務重組的企業就是因為沒有能力如約履行償債義務,如果債權人不作適當的讓步,可能會使瀕臨困境的企業更加雪上加霜,反而不利于我國經濟的整體健康運行。這樣做肯定會給債權人帶來損失,但是比較符合我國實際情況。

(3)舊準則中提到“法院的裁決”,新準則將其改為了“法院的裁定”,一字之差,其實是因為舊準則中錯用了術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規定:法院一般作出的是判決和裁定,行政機關和仲裁機構可以作出裁決。裁定是指法院在審理民事案件的過程中,對有關訴訟程序的事項做出的判定;裁定是解決訴訟中的程序事項,裁定所依據的是程序法,而程序法的主要功能在于及時、恰當地為實現權利和行使職權提供必要的規則、方式和秩序。很顯然債權債務糾紛屬于民事案件,應由法院作出裁定不應使用“裁決”。

2、“或有支出”和“或有收益”定義的變化

舊準則在第2條分別給出了“或有支出”和“或有收益”的定義,但在新準則中把這兩個術語改為了“或有應付金額”(第七條有定義)和“或有應收金額”(第十二條有定義)。術語名稱雖經更改,但概念卻無實質性變化。另外,新準則在第七條增加了一項:“修改后的債務條款如涉及或有應付金額,且該或有應付金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13 號——或有事項》中有關預計負債確認條件的,債務人應當將該或有應付金額確認為預計負債。”這樣規定在會計實務中更具有可操作性。

這些重要術語定義的變化充分體現了新會計準則對經濟業務屬性的適應性,準確把握了債務重組的實質,符合會計認定的要求,為會計核算提供了依據。

二、入賬價值在計量屬性上的變化

1、舊準則中按賬面價值入賬

在舊債務重組準則中希望回避“公允價值”,按賬面價值入賬:“以非現金資產/債務轉資本清償某項債務的,債權人應按重組債權的賬面價值作為受讓的非現金資產/股權的入賬價值”。但是又在第10條提出“如果涉及多項非現金資產,債權人應按各項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占非現金資產公允價值總額的比例,對重組債權的賬面價值進行分配,以確定各項非現金資產的入賬價值”。在第13條也提到了“公允價值”。可見,舊準則想極力回避“公允價值”但仍躲不開它,這有些矛盾。

2、新準則引入了公允價值

新準則彌補了這一點,引入了“公允價值”計量屬性,從而保持了會計信息的相關性和有用性。筆者認為是基于以下考慮的:第一,在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和美國會計準則委員會制定的會計準則中比較側重于公允價值的,以體現會計信息的相關性。近幾年來,我國企業在國外的投融資活動愈來愈多,而且國際上廣為提倡“國際會計協調化”,為了同國際經濟活動規則和會計規則接軌,我國在制訂會計規范時也應該向國際準則看齊。第二,在我國,市場經濟已有很大的發展,生產要素市場和資本市場也不斷發展和完善,比如房地產交易市場在很多城市都很活躍,為資產評估中市場價格的取得提供了充分的資料;同時,我國證券市場的公眾投資者經過十幾年的磨練已趨于理性化,股票的市價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企業的價值,這樣資產或股票的公允價值就可以取得。因此在新準則中引入“公允價值”就符合現實需要。

事實上,以公允價值為計量基礎具有很多優點,它能合理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更有效反映收入和費用的配比,尤其在通貨膨脹情況下有利于企業實物資本保全等,如僅僅因為公允價值不易取得而放棄采用這一重要計量屬性,將不利于我國上市公司和資本市場的發展。

三、債務重組中損益處理的變化

1、重組收益確認的變化

舊準則規定,債務人應將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與轉讓的非現金資產或股權的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確認為資本公積。并且,債權人一方亦不能確認重組收益。應該說,這一規定體現了財政部提高信息質量可靠性、減少會計尋租行為的決心,并且在一定程度上維護了證券市場的健康和市場的公平規則,少數將無法借債務重組達到操縱損益,欺騙利益相關人的目的。新準則規定,債務人應當將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與實際支付現金/轉讓的非現金資產公允價值/股份的公允價值總額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修改其他債務條件的,債務人應當將修改其他債務條件后債務的公允價值作為重組后債務的入賬價值。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與重組后債務的入賬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這就明確肯定了債務重組利得可以計入當期損益(對債務人來說一般為營業外收入),企業或公司可以因此而獲巨額利潤。這樣,對一些本來無力還債的上市公司而言,新的債務重組準則意味著,一旦債權人讓步,債務被全部或者部分豁免,上市公司獲得的利益將直接計入當期收益進入利潤表,可能極大地提升其每股收益的水平。

2、重組損失處理方法的變化

對于債權人在債務重組中所受的損失,舊準則認為債務重組屬于企業偶發的經濟事項,債權人因此而發生的損失,屬于與其日常經營活動無直接關系的損失,應在“營業外支出”科目下單獨設置“債務重組損失”明細科目加以核算。新舊準則在表述上有些差異,新準則要求“債權人應當將重組債權的賬面余額與收到的現金/受讓的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股份的公允價值/重組后債權的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債權人已對債權計提減值準備的,應當先將該差額沖減減值準備,減值準備不足以沖減的部分,計入當期損益。”這里有兩個變化:一是將舊準則中“重組債權的賬面價值”改為了“重組債權的賬面余額”;二是明確規定已提減值準備的,應當先將該差額沖減減值準備,減值準備不足以沖減的部分,計入當期損益。即對債權人而言,應先確認為壞賬損失而后是非常損失,因為壞賬損失是企業正常經營活動的一個風險因素。雖然說法有變化,但在實際賬務處理中無較大差異。

損益處理的變化反映了國家對上市公司在資本市場良性發展的重視,雖然某些企業可以利用準則確認利得提高利潤,但隨著股權分置改革的推進,“一股獨大”不會繼續維持,法人治理結構以及關聯交易等相關規則也逐步健全,利用債務重組粉飾報表將不能長久。

四、披露要求的變化

篇(10)

一、會計信息相關性和可靠性的定義

(一)相關性的定義

通俗地講,相關性就是與信息主體相聯系或有關系。FASB認為,相關性包括兩層意義:內容相關,即預測價值和反饋價值;時間相關,即及時性。IASB在《關于編報財務報表的框架》中對相關性做如下定義:當信息能夠幫助使用者判別過去、現在和未來事項或者通過確證或糾正使用者過去的評價,從而影響到使用者的經濟決策時,信息就具有相關性。同時認為,信息要與決策相關必須具有預測價值。提高會計信息的相關性,不僅要保證會計準則的制定質量和會計信息披露的充分性,還需要考慮會計信息的及時性。(杜興強,2008)

(二)可靠性的定義

FASB認為,可靠性是指確保信息能免于錯誤及偏差,并能忠實地反映它意欲反映的現象或狀況的質量。一項信息是否可靠,可從三個方面衡量:反映真實性、可核性、中立性。IASB對可靠性的定義則為:當信息沒有重要錯誤或偏向,并且能夠如實反映其擬反映或該反映的情況供使用者作依據時,信息就具備了可靠性。

二、相關性與可靠性的關系

(一)西方會計學界的觀點

威廉姆.R.司可脫(2004)認為,在非理想狀態下,通常需要在相關性和可靠性之間權衡。現實總是處于非理想狀態中,人們也常常面臨著對可靠性和相關性的權衡問題。FASB認為,相關性和可靠性是會計信息的兩個并列的、主要的質量特征。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委員Wallman(1996)建議,上市公司財務報告信息的披露,應摒棄單一的“黑白”模式、轉向共分為五個層次的、彩色報告模式,并含蓄的指出,相關性是會計信息最為重要的質量特征。Wallman的觀點雖然激進,但卻代表了會計實務界對會計信息相關性的關注。而英國“財務報告原則公告”(1999.12)指出,“財務報表的信息必須相關和可靠,當兩者互相排斥,需要對產生信息的方法選擇時,所選擇的方法應是能使信息相關性最大化的方法”。

(二)我國會計學界的觀點

朱元午(1999年)認為,應正確處理會計信息的相關性和可靠性,過于強調相關性和過于強調可靠性都可能招致失敗。葛家澎教授指出,“財務會計的基本職能是反映企業的經濟真實,是可靠地記錄并報告企業經濟活動的歷史”。可靠性是財務會計的本質屬性,是會計信息的靈魂。即使在將來,公允價值的應用可能越來越廣泛,但公允價值不可能完全取代歷史成本。而且公允價值的應用也要求可靠,力求充分而公允地表述企業的真實情況。可靠性是基礎、是核心。企業的會計準則中體現出:相關性顯著大于可靠性。

三、相關性與可靠性在資產負債表下的分析

會計信息的主要功能在于降低投資者決策過程中面臨的不確定性,并借以提高投資者決策的科學性,最終達到促使社會資源優化配置和趨利性流動的目的(杜興強,2004)。目前的財務報告模式無法同時提供與不同的利益相關者做出決策有關的會計信息,因為會計準則的制定過程是公共選擇的結果,由此財務報告形成的信息對于不同使用者而言,就存在著信息過載和信息不足的問題。因此促使了財務報告領域內一系列的革新和發展,于是財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的《企業會計準則》,體現了“資產負債觀”的核心理念。

(一)資產負債觀的定義及歷史演變

1.資產負債觀的定義

在企業收益計量理論中,主要存在資產負債觀和收付實現觀兩種流派。資產負債觀是與收付實現觀相對應的一種會計理念,它是指會計準則制訂者在制定規范某類交易或事項的會計準則時,應首先定義并規范由此類交易產生的資產或負債的計量,然后再根據所定義的資產和負債的變化來確認收益。資產負債觀下收益的確定,不需要考慮實現。只要企業的凈資產增加了,就應當作為收益確認。資產負債觀認為,企業的收益是企業期末凈資產比期初凈資產的凈增長額,而凈資產是由資產減去負債計算得到的,因此這種確認收益的方法被稱為資產負債法。在資產負債觀下,損益表成為資產負債表的附屬產物。

2.資產負債觀的歷史演變

在會計的發展初期,作為萌芽階段的資產負債觀被應用。隨后隨著經濟的發展,從中世紀以來,由于資金的擁有者將資金的使用權讓渡給管理層而形成了委托關系。資金的所有者非常關注投入資金的運營效果,因為他們沒有辦法直接進行公司管理,只能借助于財務報表來分析投入資金的運營效果,關心的是利潤指標,這里用的會計理念主要是收付實現觀。近年來,國內外經濟都步入高速發展階段,物價的波動幅度也隨之越來越大,歷史成本的計量屬性面臨嚴峻考驗,衍生金融工具的出現和發展要求會計對價值變動所帶來的損益變化進行及時的反映。這樣,會計觀念也就從注重收益的價值計量轉變為注重資產的價值計量,以資產負債的價值變動作為計量收益的基礎,使資產負債表成為最重要的會計報表。

(二)相關性與可靠性在資產負債表下的分析

1.相關性的分析

資產負債觀側重信息的相關性,原因在于資產負債觀更注重交易和事項的實質,要求首先界定每筆交易或事項發生后對企業資產和負債變化的影響,確保企業各時點上的資產和負債存量真實準確,從源頭上理清該交易或事項對企業財務狀況產生的影響及后果。會計信息的相關性要得到很好的滿足,必須保證某一時點上資產、負債的價值計算準確,確保資產、負債信息的真實可靠。為滿足這一要求,企業的會計工作者就必須選擇合適的計量屬性進行科學計價。最新準則中引入了公允價值計量等屬性。比如對那些與市場價格波動密切相關的金融資產、非貨幣資產交換、債務重組、企業合并中所涉及的資產、負債采用公允價值屬性計量。由此可見,采用資產負債觀處理會計業務,科學計量就成為準確提供會計信息的重中之重。但相關性并不排斥可靠性,隨著會計環境的變化,及時、準確地提供資產負債的真實相關信息反而能更好地體現信息的相關性。

2.可靠性的分析

可靠性在資產負債觀下受到一定的影響。首先資產與負債的現行價值運用要受到一定環境的制約,影響到可靠性,這是資產負債觀的缺陷;其次資產、負債的價值確認有一定的不確定性。由于受到財務會計本身的特征所制約,財務會計在消除環境的不確定性的同時,由于估計和判斷的大量存在,卻可能將“不可靠性”導入會計信息系統;最后雖然資產負債觀以凈資產的增加表現企業的收益,可以最大限度減少人為操縱利潤的行為發生,但是由于信息不對稱的存在,管理當局有可能以犧牲委托方的利益為代價來尋求個人私利,最終借助于會計信息進行掩飾或粉飾。如果為了相關性,犧牲太多的可靠性,對會計理論和實務也是不利的。

相比之下,收付實現觀側重信息的可靠性,為了確保信息的可靠性,更多地采用歷史成本進行會計計量,如果資產的持有時間較長或外部環境的變化較大,歷史成本和資產的公允價值會相差很大,這將嚴重影響信息的相關性。此外管理當局平滑利潤行為使得人們對收益的可靠性產生了懷疑。

四、結論

綜上所述可以看出,最新的企業會計準則傾向于會計信息的相關性,但是并沒有排斥可靠性,只是有所側重而已。在會計的長遠發展路途中,會計信息的可靠性與相關性是統一的,希望兩種會計信息質量特征能達到最佳組合,實現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1]杜興強。會計信息的相關性:基于會計準則視角的分析[J]當代財經,2008(10)

[2]蓋地;楊華。基于全面收益理念的資產負債觀及其在我國企業會計準則中的體現[J]江西財經大學學報,2008(3)

篇(11)

中國現行會計準則規定外幣借款本金因匯率變動產生的匯兌差額,屬于借款費用的一部分,在資本化期間應該資本化。國際會計準則對其未做直接規定,但間接規定了外幣借款本金產生的匯兌差額應該費用化。

當本國記賬本位幣匯率相對外幣變化不大時,按照不同會計準則的會計處理對當期損益影響較小,但當匯率變化較大時,對當期損益影響巨大。例如:哈薩克斯坦2014年2月11日當地貨幣堅戈相對美元發生巨幅貶值,貶值幅度達19%,如果哈薩克斯坦當地企業持有美元借款2億美元,則會產生匯兌損失3800萬美元;如果該筆美元借款發生在2014年的俄羅斯,則會因盧布貶值超過40%產生超過8000萬美元的匯兌損失。在資產購建期間,這筆匯兌損失如果費用化處理將大幅減少企業當年利潤,如果資本化處理則對企業當年利潤沒有影響,但當年資產成本會增加,將來會以計提折舊的方式沖減利潤。

一、國際會計準則間接規定外幣借款本金匯兌差額應該費用化

《國際會計準則第23號――借款費用》第五條規定了借款費用的定義,即“借款費用是指企業因借款發生的與其相關的利息和其他費用”。IAS23第一條對借款費用的會計處理進行了規定,即“與購買、建造或生產特定資產直接相關的借款費用,計入該項資產的成本。其他借款支出計入費用”。這條規定強調了資本化的界定原則,即直接性,間接支出的借款費用不得資本化。IAS23第十條專門對什么是“直接”進行了解釋,“與購買、建造或生產特定資產直接相關的借款費用,是指如果不形成該項資產,相應費用就不會發生。如果企業為購置特定資產而發生專門借款,則與該項資產直接有關的借款費用就能清晰地識別。”IAS23第六條規定了借款費用的三項具體內容,即“按照《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規定使用實際利率法核算的借款利息;按照《國際會計準則第17號――租賃》規定與融資租賃有關的財務費用;吸收外幣借款時對借款利息進行調整的匯兌差額”。第三項內容清晰界定了屬于借款費用的匯兌差額只包括對外幣借款利息的調整,不包括對外幣借款本金的調整。

從《國際會計準則第23號――借款費用》可以看出,國際會計準則認為,外幣借款本金產生的匯兌差額不屬于借款費用,既然不屬于借款費用,就談不上對其資本化了,自然就應該費用化處理。

同時,《國際會計準則第21號――匯率變化的影響》規定了匯兌差額如何進行會計確認。IAS21第二十八條規定,“在貨幣性項目結算或者貨幣性項目折算時,因匯率與初始確認期間或上期財務報表的匯率不同而產生的匯兌差額,作為收益或損失在費用發生的當期進行確認,本準則第三十二條規定的除外。”IAS21第二十九條規定,“如果有外幣交易發生并且交易日和結算日的匯率發生變化,貨幣性項目會產生匯兌差額。如果結算與交易發生在同一個期間,則在該期間確認匯兌差額。如果結算發生在下一個核算期間,則匯兌差額在結算日前的每個會計期間進行確認,根據每個會計期間的匯率變化進行計量。”

國際會計準則第21號對匯兌差額表述可以總結為,匯率變化對貨幣性項目結算、折算、交易的影響只限于當前期間,反過來說不應對未來期間產生影響。

綜合以上兩個國際會計準則可以看出,國際會計準則間接規定了外幣借款本金匯兌差額在資產的購買、建造或生產期間應該費用化。

二、中國會計準則規定外幣借款本金匯兌差額應該資本化,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或者可銷售狀態時應該費用化

中國會計準則對借款費用進行定義時明確包括了匯兌差額,《中國會計準則第17號――借款費用》第二條規定,“借款費用,是指企業因借款而發生的利息及其他相關成本。借款費用包括借款利息、折價或者溢價的攤銷、輔助費用以及因外幣借款而發生的匯兌差額等。”第九條對資本化的具體內容做了規定,“在資本化期間內,外幣專門借款本金及利息的匯兌差額,應當予以資本化,計入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的成本。”可見,中國會計準則明確規定了資本化期間應該將借款本金的匯兌差額進行資本化。

第17號準則還規定了借款費用資本化的條件和停止時間。借款費用資本化應滿足三項條件,即:“資產支出已經發生,資產支出包括為購建或者生產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而以支付現金、轉移非現金資產或者承擔帶息債務形式發生的支出;借款費用已經發生;為使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或者可銷售狀態所必要的購建或者生產活動已經開始。”借款費用停止資本化的時間規定為,“當購建或者生產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或者可銷售狀態時,借款費用應當停止資本化;在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或者可銷售狀態之后所發生的借款費用,應當在發生時根據其發生額確認為費用,計入當期損益。”

綜上可以看出,中國會計準則對借款本金匯兌差額的會計處理是分兩種情況,在資本化期間應該資本化,當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或者可銷售狀態時應該費用化。

三、意見

本文認為,從資產、費用的會計要素定義及會計信息質量要求的謹慎性原則來看,國際會計準則規定的資本化期間外幣借款本金匯兌差額費用化處理更為科學,理由如下:

首先,匯率變化對貨幣性項目結算、折算、交易的影響只限于當前期間,這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中對費用的定義,不符合資產的定義。基本準則第二十條對資產的定義是,“資產是指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基本準則第三十三條對費用的定義是,“費用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發生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減少的、與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出。”外幣借款本金產生匯兌差額完全是國際金融市場上匯率變化的結果,與企業資產價值無關,匯兌損失導致所有者權益減少,匯兌收益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不可能在將來給企業帶來任何經濟利益或損失,因而不符合資產的定義。

其次,匯率變化對貨幣性項目結算、折算、交易的影響只限于當前期間,這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中關于會計信息質量要求的“謹慎性”原則。基本準則第十八條規定,“企業對交易或者事項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應當保持應有的謹慎,不應高估資產或者收益、低估負債或者費用。”如果將資本化期間外幣借款本金匯兌差額進行資本化,實質上是高估了資產,掩蓋了虧損。現舉例說明兩種會計處理方法對利潤的影響。

某公司2011年初為建造固定資產借入2億美元(所在國貨幣不是美元),該資產在2012年末完工并從在建工程轉入固定資產,資本化期間為2011年至2012年,折舊年限20年,借款期3年,2013年末償還全部本金。現假設2012年中期本位幣相對美元發生貶值,貶值幅度為20%,按照國際會計準則規定,公司應在2012年確認當期財務費用4000萬美元,相應地,當年利潤減少4000萬美元。按中國會計準則規定,公司應在2012年增加在建工程價值4000萬美元,從2013年起每年計提折舊200萬美元,相應地,每年利潤減少200萬美元。兩種準則下匯兌差額的影響見表格。

由表格可以看出,雖然從長期看,兩種準則對利潤的累計影響沒有差別,但從短期看對利潤影響巨大,中國會計準則將2012年匯兌損失4000萬美元計入了固定資產價值,通過2013-2023年每年計提折舊200萬美元的方式沖減利潤,其實質上是既高估了2012年的資產,又高估了2012年的利潤。

四、建議

通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國際會計準則規定的資本化期間外幣借款本金匯兌差額費用化更符合資產、費用的會計要素定義,也更符合會計信息質量要求的謹慎性原則,而中國現行《企業會計準則第17號――借款費用》規定資本化期間外幣借款本金匯兌差額資本化,與《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中規定的會計要素定義及會計信息質量要求存在矛盾,建議修訂中國會計準則有關借款本金匯兌差額會計處理的規定。

參考文獻:

[1]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S],2014.

[2]企業會計準則第17號――借款費用[S],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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