緒論:寫作既是個人情感的抒發,也是對學術真理的探索,歡迎閱讀由發表云整理的11篇病退申請書范文,希望它們能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啟發。
自去年10月份開始,手指時常感到麻木,經常頭暈目眩,同時伴有視物模糊,之后出現3次眼底出血,導致視力嚴重下降。雖經過長時間調理,癥狀一直沒有得到改善,到了醫院系統的檢查了一遍,才知道自己多年攜帶的糖尿病是罪魁禍首,平時控制不是很好,已發展到了并發癥階段,而且并發癥也比較嚴重。醫生講,這種病如果不很好的注意將會造成不可想象的后果。
另外,以后多病的身體已不能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給自己的生活和行動帶來不便的同時,也很難完成單位交給的各項工作和任務。基于以上各種原因,我向商丘市勞動局提出病退的申請。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x
范文二:
尊敬的xx:
我是xx單位職工xxx,今年xx歲。因患xxx病,導致身體殘疾,喪失勞動能力,長期病休在家已經x年。現在已不能從事一般的體力勞動和正常的日常工作。由于本人目前沒有到達正常的退休年齡,因此提出申請,提前辦理病退。請接受申請并按有關政策給予辦理。
此致
個人退休申請書1尊敬的陸__x:
你好!感謝您在百忙中給予我的關注,我是剛到公司兩年多的“學徒仔”,上個月16號我親手辭掉了自己的這一份工作,作出這個決定讓我真的感到很艱難,因為在公司的兩年多,已經塑造了我的生活。至今難忘當年人力資源部同事給我面試的情景。萬分感謝公司為我打開了珠寶人生的這一扇大門。
在公司的這些時間里,我對珠寶有了基本的認知與理解,以及我在此收獲的更重要的——信心。除了說謝謝,我實在找不出其他語言表達我的心。
本以為12月16號辭職到01月16號就可以離開的,主管卻批準我09年02月27號才能正式離開公司。在此我向尊敬的陸小姐提出申請:希望能在01月16號里,允許我正式離開公司。請批準!
因為我家里的情況不允許我明年繼續返回公司,我真的很抱歉。爸爸身體一直都不好,在我剛來做學徒的時候,就得了黃疸肝硬化,兩年以來都在吃藥,病魔侵蝕爸爸的身體,可我家是農村,只要能起床都得干活,不幸再次降臨到我爸爸的身上,幫私人老板打工被機器壓斷了右腿,已經是殘廢了,可無良老板一走了之。其他不用解釋都知道結果了,我現在是窮途末路。此時社會經濟不好,而我選擇離開公司是何等的無奈。
主管要我明年回來繼續上班的原因就是因為暫時沒有比較熟悉的較石員在起版部協助他的工作,這我考慮過了,現在公司沒有以前那么多版。所以暫時請求鑲石部的師傅協助,工作完全是可以順利進行的。在此時間慢慢培訓一名專業的較石員就得師傅多費心了。而我自己要是明年回來這邊的話,我需要很多資金,我的目的是希望能夠為爸爸省一點醫藥費。窮人沒有富親戚,我只能靠我自己。而此時我只能請求陸小姐:批準我01月16號正式離開公司,謝謝!在離開公司之前我會把自己本分工作做好。離職手續做妥當。這也是對公司,對自己的一個交代吧!
公司的管理制度是人定的,不外乎一個情字。我相信陸小姐是一位善解人意的領導者,這也是我最敬佩你的方面,在此祝愿公司的業績蒸蒸日上,祝愿陸小姐身體健康,工作順利,家庭幸福!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日期
個人退休申請書2尊敬的學院黨政并轉呈校人事處:
本人___因健康問題,現申請于20__年8月份提前退休。本人____年__月__日出生,今年滿56周歲;1968年參加工作,工齡37年。現任某教究室___。
近三、四年來,我的身體狀況陸續問題,深感已無能力承擔合格教師的職責。校人事處某年《教職工退休退職的規定》中條款(見申請書末附錄),提前退休的申請。懇請考慮我的,予以批準。我的健康問題敘述如次。
1、失眠問題:我因長期失眠,精神不佳、記憶力下降,上課亦有失誤;
失眠也令視力降低。我從高中階段開始間斷失眠。近幾年更是每晚服藥仍睡眠,并曾多次到校醫院打針催眠。近一年多次到某大醫院心理科求助睡眠專業博士,花費高昂藥費求取幾夜安睡,但無顯效。
2、視力問題:我的眼睛近年來天天困擾著我,最主要的是能夠持續閱讀的越來越短,兩次閱讀之間所需的間歇越來越長。
最近一年多來已發展到只能連續閱讀20-30分鐘即需休息30分鐘的程度,一天內閱讀總也超過3-4小時,而且視力惡化的趨勢。曾數次就醫均無良策。據華僑醫院眼科博士導師結論,我是人群中罕見的視覺調焦過度靈敏癥狀患者,因肌肉調節晶狀體焦距過于頻繁,眼睛極易疲倦,視覺模糊;對策是少看書,多看遠處綠色物體。而高校教師,除了備課上課要新素材之外,大批量閱讀更是科研工作上的最需求。現在經常服用調節神經的藥物及用消除疲勞的眼藥水。
3、慢性咽喉炎問題:是困擾我30多年的問題。
如今每年較嚴重發作6-7次,輸液才能解決。長年咳嗽也使我更難入睡。
4、慢性胃炎問題:近二年多來,長胃發脹,象一大塊石頭,還向外膨脹,但氣呃不,常令我整夜難眠。
20__年胃鏡檢驗,胃內壁有4-5個出血點,診斷為慢性淺表性胃炎。現長期服藥,并小心飲食。4種毛病交織在一起,使我的睡眠越來越差,精神越來越不振,視力也越漸低下。
5、心血管問題:__年西德留學期內已血脂高,從此注意了飲食。
近年體檢報告為高膽固醇血癥、輕度高尿酸血癥、血粘度高。常胸疼胸悶、手指發抖、嘴唇麻木、頭皮發麻。痛風(右腳拇指)發作二次。做過多次心電圖包括24小時心電圖,結論是T波、不完全性房內傳導阻滯、偶發房性早搏并成對、提早復極綜合征。現需長期服藥。
6、腎功能問題:20__年底體檢報告血肌酐高、尿素氮高、腎功能受損;
醫生建議為腎內科檢查(務必)、尚未作檢查。
7、痔瘡問題:20__年便血,診斷為有3個重度內痔,經注射式手術治療后好轉。
現長期服藥,偶有便血。
8、頸椎及腰椎問題:長期頸疼,牽連頭疼及腰疼。
尚未作檢查。
9、膽管結石問題:20__年二次超聲檢驗為右肝后葉膽管小結石。
10、過往暈倒問題:曾于19__、19__及19__年三次暈倒,不省人事估計1-3分鐘,經注射腎上腺素或不經蘇醒。
心電圖及腦電圖未能檢驗出原因。
我猜想先天是毛病的原因。我出生時4磅12安士,即2.16kg,所以小時候經常生病。
受培養多年而未能盡力回報,心中非常難過。但擔任工會工作多年,我亦目睹許多老師喪失健康的痛苦及由此給及家庭帶來的麻煩。我希望不致在勉強再充當不合格教師幾年后而和他人的沉重包袱。誠盼各位體察我的實情,綜合衡量,考慮我的申請。
申請人:___
20__年_月_日
個人退休申請書3尊敬的上級領導:
本人是__縣__鎮__小學教師___(曾用名___),男,漢族,1958年1月出生,現年55歲,中專學歷,小教高級。本人20__年7月畢業于__二中高中部,20__年3月參加教育工作,恢復高考后考入__師范學校就讀,20__年7月畢業,現教齡35年。
三十幾年來,我先后在__鄉、__鎮小學部任教。在這三十幾年的教育教學中,本人始終把教育工作放在首位,愛校如家、愛生如子,從不計較個人得失,腳踏實地、勤勤懇懇、任勞任怨,認真履行一名人民教師應盡的職責和義務。
三十幾年的風風雨雨,歷經滄桑,我嘔心瀝血。我把自己的青春都獻給了學生,獻給了偉大的教育事業。三十幾年中,我教過的學生近千名,他們中的很多人都踏上了工作崗位,成了社會的建設之材。而如今,我已年半百有余,兩鬢斑白,回想自己走過的路,我無怨無悔,因為我曾經為之奉獻過,為之奮斗過。教師是一個平凡的職業,我選擇了平凡,為了這份平凡,我奉獻了自己的一生,但我心中感到無比的榮耀。
三十幾年的教育教學工作,也讓我患上教師的“職業病”,現在我兩眼視力下降,聽力減退,記憶力更是退得驚人,在工作和日常生活中丟三落四常發生,剛剛做過的事情,立馬忘得干干凈凈,再加上患有高血壓頭腦常發昏。在教育教學工作上,我雖然盡心盡力去做,
但效果確不佳。我真擔心,怕誤了孩子們的健康成長,辜負了家長對自己的希望。因而特向上級領導提出退休申請,請給予批準為盼!
申請人:___
____年__月__日
個人退休申請書4尊敬的公司領導:
本人___,男,現年__歲,原系______職工,因其患支氣管哮喘、心臟病無法參加體力勞動,于____年_月_日在本廠申請辦理了休養手續,每月領取___元生活費。多年來,長期患病在市內各大醫院治療無效,無數次因哮喘病急性發作而被送入醫院搶救,20__年至20__年更是屢次被市急救中心icu重癥監護室下達《病危通知》。
20__年1月,本人突發腦梗塞、并發心臟病、哮喘、肺氣腫入院。經治療后,現語言功能部分喪失,肢體功能顯著下降,醫院要求每周回訪。
如今,高昂的治療費及藥費,讓每月只有___余元的病患職工已經負債累累,同時給并不寬裕的子女及親屬都帶來巨大的經濟壓力。
懇請公司領導同意本人辦理病退的申請。
申請人:__x
20__年__月__日
個人退休申請書5尊敬的王主任:
您好!
本人正式向您提出病退申請。我叫張士良,男,1971年出生,現年40歲,1992到招待所參加工作至今。
1997年在東阿縣人民醫院確診為2型糖尿病,隨著病程的延長,加之年齡的增長,身體出現了不同程度的并發癥:
糖尿病神經病變糖尿病視網膜病變,給工作和生活帶來很多不便,特向領導提出病退申請。自今年2月份手指時常感到麻木,同時伴有視物模糊,總認為可能是偶發因素吧,可是之后的很多天,癥狀一直沒有得到改善,到了醫院系統的檢查了一遍,才知道自己多年攜帶的糖尿病是罪魁禍首,平時控制不是很好,已發展到了并發癥階段,同時還有嚴重的動脈硬化,內分泌科及神經內科給我會診,會診結果:我現實的身體的狀況,已具備很多糖尿病近期及遠期并發癥的高危因素,并且現在所患的這些并發癥據現在的醫學手段是不可能再緩解了。當我了解了這些的時候,我很難過,難道這一生就這樣完了嗎?我從事了近20年的工作,怎能更好的勝任?思前想后,現實的健康狀況給工作已帶來很多不便,已不能從事正常的勞動和工作,必須休息治療。醫生講,這種病如果不很好的注意將會造成不可想象的后果。另外,以后多病的身體已不能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給自己的生活和行動帶來不便的同時,還會給領導本已很忙的工作增加無謂的麻煩,我深感內疚。基于以上各種原因,我敬重的向領導提出病退的申請,請領導能夠批準。
特此申請。
申請人:XXX
申請時間:
申請書范文(2)
尊敬的領導:
我叫___,男性,1958年11月1日{農歷9月20日}生人,現年50周歲。于1976年12月26日進入原山東塑料機械廠工作,冷作工。進廠后認真努力的工作,得到了領導和同志們的肯定、支持與關懷。多年任班長、多年被評為先進工作者。為我廠的發展壯大貢獻了自己應有的力量,同時也貢獻了我最寶貴的青春。我十分熱愛我們廠,所以,我無怨無悔。但是,因長年在高噪音,高強度體力的勞動中自己身體出現了病狀。所以,我于1998年申請了廠內病退,并得到了批準……
今欣聞政府關懷,我倍感黨恩無限。在此,我首先感謝黨!感謝政府!
因年齡已過半百,體弱多病,特向領導提出病退休申請。望批準為盼!
此致,
敬禮!
申請人:___
申請時間:
申請書范文(3)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我叫XXX,男(女),19XX年X月X日生人,身份證號碼為 ,系XX省XX縣XX村人,于19XX年X月通過XX(招工/接班/退伍安排),在XXXX單位參加工作,先后從事XXX工種(或工作簡歷),屬XXX身份職工(固定工/合同制/干部/社會參保人員),自19XX年X月至XXXX年X月按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補繳的寫補繳情況),累計繳費年限為XX年(含視同繳費年限)現已年滿XX周歲,(申報因病退休的說明于XXXX年X月患XXXX病,先后經XXXX醫院治療,現已X年,經XXXX醫院最后確診為XXXX病,現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符合國發[1978]104號文件第一條第X項(正常退休為第一項,特殊工種退休為第二項,因病退休為第三項),同意按實際繳費年限計算待遇,特申請辦理退休手續。
申請人:(簽章)
情況屬實、同意申報(由企業法人簽字)
職工個人退休申請書1尊敬的領導:
我叫__x,男性,____年11月1日生人,現年__周歲。于____年12月26日進入原山東塑料機械廠工作,冷作工。進廠后認真努力的工作,得到了領導和同志們的肯定、支持與關懷。
多年任班長、多年被評為先進工作者。為我廠的發展壯大貢獻了自己應有的力量,同時也貢獻了我最寶貴的青春。我十分熱愛我們廠,所以,我無怨無悔。但是,因長年在高噪音,高強度體力的勞動中自己身體出現了病狀。所以,我于____年申請了廠內病退,并得到了批準。
今欣聞政府關懷,我倍感黨恩無限。在此,我首先感謝黨!感謝政府!
因年齡已過半百,體弱多病,特向領導提出病退休申請。望批準為盼!
此致
敬禮!
__x
20__年x月x日
職工個人退休申請書2尊敬的學院黨政領導并轉呈校人事處領導:
本人某某因健康問題,現申請于20__年8月份提前退休。本人某年某月某日出生,今年某版權所有月滿56周歲;1968年參加工作,工齡37年。現任某教究室__×。
近三、四年來,我的身體狀況陸續出現各種問題,自己深感已無能力承擔一個合格教師的職責。根據校人事處某年《教職工退休退職的規定》中有關條款(見申請書末附錄),提出提前退休的申請。懇請有關領導考慮我的實際困難,予以批準。我的健康問題敘述如次。
1。失眠問題:我因長期失眠,造成精神不佳、記憶力下降,上課亦因此有失誤;失眠同時也令視力降低。我從高中階段開始間斷失眠。近幾年更是每晚服藥仍不能保證睡眠,并曾多次到校醫院打針催眠。近一年多次到某大醫院心理科求助睡眠專業博士,花費高昂藥費求取幾夜安睡,但無顯效。
2。視力問題:我的眼睛近年來天天困擾著我,最主要的表現是能夠持續閱讀的時間越來越短,兩次閱讀之間所需的間歇時間越來越長。最近一年多來已逐步發展到只能連續閱讀20—30分鐘即需休息30分鐘的程度,一天內閱讀總時間也不能超過3—4小時,而且視力惡化的趨勢十分明顯。曾數次就醫均無良策。據華僑醫院眼科博士導師結論,我是人群中罕見的視覺調焦過度靈敏癥狀患者,因利用肌肉調節晶狀體焦距過于頻繁,眼睛極易疲倦,視覺模糊;對策是少看書,多看遠處綠色物體。而目前作為一個高校教師,除了備課上課要準備大量新素材之外,大批量閱讀更是科研工作上的最基本需求。現在經常服用調節神經的藥物及用消除疲勞的眼藥水。
3。慢性咽喉炎問題:是困擾我30多年的問題。如今每年較嚴重發作6—7次,必須輸液才能解決。長年咳嗽也使我更難入睡。
4。慢性胃炎問題:近二年多來,長時間胃發脹,象一大塊石頭,還向外膨脹,但氣呃不出來,常令我整夜難眠。20__年胃鏡檢驗,胃內壁有4—5個出血點,診斷為慢性淺表性胃炎。現長期服藥,并小心飲食。
以上4種毛病交織在一起,使我的睡眠越來越差,精神越來越不振,視力也越漸低下。
5。心血管問題:__年西德留學期內已發現血脂高,從此注意了飲食。近年體檢報告為高膽固醇血癥、輕度高尿酸血癥、血粘度高。常胸疼胸悶、手指發抖、嘴唇麻木、頭皮發麻。痛風(右腳拇指)發作二次。做過多次心電圖包括24小時動態心電圖,初步結論是T波改變、不完全性房內傳導阻滯、偶發房性早搏并成對、提早復極綜合征。現需長期服藥。
6。腎功能問題:20__年底體檢報告血肌酐高、尿素氮高、腎功能受損;尿檢蛋白。為腎內科進一步檢查(務必)。目前尚未作進一步檢查。
7。痔瘡問題:20__年大量便血,診斷為有3個重度內痔,經注射式手術治療后好轉。現長期服藥,偶有便血。
8。頸椎及腰椎問題:長期頸疼,牽連頭疼及腰疼。尚未作檢查。
9。膽管結石問題:20__年二次超聲檢驗為右肝后葉膽管小結石。
10。過往暈倒問題:曾于1966、1975及1983年三次暈倒,不省人事估計1—3分鐘,經注射腎上腺素或不經處理蘇醒。心電圖及腦電圖未能檢驗出原因。
我猜想先天不足是各種毛病的原因之一。我出生時不足磅(4磅12安士,即2。16kg弱),版權所有且小時疾病不斷。
受國家培養多年而未能盡力回報,心中非常難過。但擔任工會工作多年,我亦目睹許多老師喪失健康的痛苦及由此給單位及家庭帶來的麻煩。我希望不致在勉強再充當一個不合格教師幾年后而成為單位和他人的沉重包袱。誠盼各位領導體察我的實情,綜合衡量,考慮我的申請。此致
敬禮!
職工個人退休申請書3尊敬的上級領導:
本人是__初中教師__x,男,漢族,1953年9月出生,現年59歲,大專學歷,小學高級教師。本人1978年7月畢業于蘄春師范,后經本人自學,取得大專學歷,教齡35年。三十五年來,我先后在八里湖高垸中學、八里湖中小學任教過。在這三十五年的從教生涯中,本人忠誠黨的教育事業,始終以一名優秀人民教師的標準嚴格要求自我,始終把工作放在首位、把學生放在首位,愛校如家、愛生如子,從不計較個人得失,腳踏實地、勤勤懇懇、任勞任怨,認真履行自我作為一名人民教師應盡的職責和義務。三十五年風風雨雨,三十五年嘔心瀝血,三十五年孜孜不倦,我把自我的青春與熱血都獻給了八里湖的學生,獻給了偉大的教育事業。三十五年中,我擔任班主任20多年,我教過上千名學生,他們中的很多人都踏上了工作崗位,成了國家的棟梁之材。而如今,我已年近花甲,兩鬢滄桑,回想自我走過的路,我無怨無悔,因為我以往為之奉獻過,為之奮斗過。教師是一個平凡的職業,我選擇了平凡,為了這份平凡,我奉獻了自我的一生,我心中無比的榮耀。
三十五年的教師工作,也讓我患上教師的“職業病”,此刻我兩眼視力下降,異常是早晚,戴著老花鏡都看不清課本的字,近年來眼睛天天困擾著我,多次就醫均無良策;而作為一名教師,除了備課,還要批閱很多的學生作業;反映本事有所下降,這樣會影響教學工作;下肢浮腫,再加上貧血、氣管炎,在工作上,雖然我努力了、盡心了,但已經覺得自我力不從心。本人特向上級領導提出申請內退,請給予批準為盼!祝各級領導和所有同事身體健康、工作順利!
此致
敬禮
申請人:__x
201x年__月__日
職工個人退休申請書4尊敬的支行領導:
我是__x縣支行的一名內退職工,名叫__x,現即將到了正式退休的年齡。
本人從進入單位到內退前,所從事的是保衛工作,自己在本職工作上兢兢業業、認真負責、積極熱心,工作中從沒有出現過任何大小事故,更沒有做出有損支行形象的事情,并曾先后獲得支行“先進工作者”的稱號和州公安局“優秀民警”的表彰。
由于年齡的原因,加上身體狀況不如從前,越來越難以抗拒老之將至的自然規律,另一方面也是為了響應單位“精簡機構,減員增效”的號召,于年月申請了內退,內退時享受的是一般科員的待遇。
從內退到現在,我身體狀況已是一年不如一年,加上各種重病纏身,需要長期服藥控制,開支的費用較高,愛人僅有幾百元的退休補貼,雖能將就度日,但面對這日漸增高的消費水平,已感不支。在臨退休前特向領導提出一個小小的請求,領導能否在考慮我實際困難的前提下給予一個主任科員的待遇退休。希望領導能看到我的實際困難,酌情考慮,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謝!另外祝領導身體健康,單位事業蒸蒸日上!
申請人:__x
申請日期:
內退就是機關企業內部退休。是內部退養,內退內養,離崗退養。也是單位的一種退休待遇的方式。辦理內退的人員可不在單位工作,但每月可從單位領取一定數額的內退費,不過這些人的`社會保險并沒有終止,而是由單位繼續在社保中心繳納,一直到到達退休年齡條件后正式辦理退休。
職工個人退休申請書5敬愛的領導:
我渴望早日退居二線,過平淡的日子,請組織考慮我的申請。申請退休,絕對不是我一時感情沖動,而是經過自己深思熟慮后的祈求。
我不否認,我曾懷疑過我的行為,曾動搖過我的想法。雖然,在這個兩極嚴重分化的時代,在這個泥菩薩過河-自身難保的時代,我依然干著悠閑的活,拿著中層階級的工資,但我總認為,那是上天應該對我的起碼眷顧。
但是,當一大批下崗失業人群無奈的面對一切時,當許許多多大學生們穿梭在各大工礦企業找尋飯碗時,我越來越感到一種新的生存危機。難道我曾經的悠然自得真的會成為歷史了么?
我重新思索著,耳邊仿佛聽到了寒風呼嘯,冰雪壓枝般的滄桑:快退休吧,趁著有單位管,還能養老;若被裁掉,那就死悄悄了。
是啊,我一個三十多歲的女子,()無才無門如何去抵擋這一勢頭?那些已經和將要被遺棄的弱勢群體,使我從幻想中走向醒悟,我終于知道了這個時代的內涵,那就是緊迫,殘酷,時刻準備著為控制人口而獻身。
不僅如此,我還從身邊的人中,看到了生活的迷茫和對未來的絕望。曾經辛辛苦苦的為單位效力三十年,而今連孩子吃一頓餃子的奢求都試比登天;曾經一家三口其樂融融的幸福場面,如今兒女被高昂的學費拒之門外,讓人心寒……
我知道過去沒有現在的飲食條件好,但那時人們過的很溫馨,現在的治安方面比過去差,是因為很多人沒有活兒干。
面對這樣的狀況,我不得不一而再再而三的審視自己:個人條件差,文化底子薄,即使素質修養再高,也難抵潮流的沖擊。都說有沒有文憑不太重要,有個做官的老爹比什么都強。我在想,倘若能生個明星之類的孩子,也不乏痛快一生。現在看來,與己無緣吶。
什么"不在競爭中前進,就在競爭中滅亡,這是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人們只有不斷的努力,拼搏,進取,才能提高自己,不被社會淘汰。"這些大話是說給那些沒權沒勢的人說的,那些有權有勢的人的子孫后代依舊在重要崗位上繼續光宗耀祖。
我沒有本事,即使被社會淘汰,也是情理之中。正是懷著對退休的無限憧憬,懷著對退休的向往,懷著對退休的堅定信仰,我,寫了這份申請書。
退休,作為時代的保障券,牢牢的把自己和穩定拴在一起,有了退休金,能解決最起碼的溫飽;有了退休金,不再恐慌生活的焦灼。雖然,我還未能達到退休年齡,嚴重不符合退休條件,但條件是可以人為改變的。無論領導是否接受,我都一如既往的寫申請,不斷的變換寫作技巧,爭取讓文字先把你們感動!
請組織看我的表現吧!
退休申請書1___,女,生于19__年__月__日,于1998年6月30日畢業于__市教育學院英語系。畢業后分配到__鎮初級中學任教,從事英語教育教學工作至今,現任職務中學英語二級教師。參加工作的第二年,略感身體不適,從第三年起,病情逐年加重,特向有關領導提出病退申請。
1999年至20__年主要癥狀:血壓明顯升高,并有頭痛、頭昏、乏力、心慌等。到當地醫院檢查,醫生診斷為高血壓并及時給予了治療,但病情并無好轉。
20__年至20__年主要癥狀:有頭暈,頭脹,耳鳴,眼花,健忘,失眠,煩悶,乏力,四肢麻木等。在勞累、飽食或說話過多時感心慌、氣喘、咳嗽,夜間陣發性呼吸困難并痰中帶血,曾經還發生過急性肺水腫。在治療期間,醫生初步診斷為高血壓及高血壓性心臟病。
20__年至今主要癥狀:躺下休息時發生呼吸困難,被迫坐起來,但是仍然咳嗽,而且痰中帶血,偶爾極度呼吸困難,咳吐粉紅色口痰,帶泡沫狀。偶爾呼吸急促,嘴唇發紫。在夜間睡眠中常因呼吸因難而憋醒,被迫坐起一段時間后呼吸困難逐漸平息,勞累時加重。
經醫院檢查,屬嚴重的高血壓及高血壓性心臟病,已不能從事正常的勞動和工作,必須休息治療。醫生講,這種病如果不很好的注意將會造成嚴重的后果。
另外,近年來一直患有類風濕性關節炎,各大關節腫大,腰腿疼痛的無法正常行走,有時一連幾天不能下床,給自己的生活和工作帶來許多不便,生活無法自理。
綜上所述,我實在有心無力在教育工作第一線工作,我全家懇請兩局領導給予理解,并考察我的病情,我代表全家感謝您們的理解和對一個教育者的關懷。
退休申請書2____單位:
本人__×,生于__年__月__日,于____年__月__日將屆滿50歲,符合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的退休年齡。根據本市有關職工退休的相關規定,申請退休。請單位依照相關規定及本人的實際情況,為本人辦理退休的相關手續。在正式退休前,本人將繼續按照相關規定繳納養老保險,直至正式退休。
申請人:__×
申請日期:____年__月__日
附:本人基本情況:
姓名:__×性別:女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參加工作日期:____年__月__日 本人醫療手冊(卡)編號: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 派出所所屬街道:______街道辦事處 通訊地址: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
附:戶口簿、身份證、醫療手冊(復印件)。
提前退休申請書
__縣(區)社保局:
或:__廠勞資科:
退休申請書3尊敬的上級領導:
本人是__縣__鎮__小學教師___(曾用名___),男,漢族,1958年1月出生,現年55歲,中專學歷,小教高級。本人20__年7月畢業于__二中高中部,20__年3月參加教育工作,恢復高考后考入__師范學校就讀,20__年7月畢業,現教齡35年。
三十幾年來,我先后在__鄉、__鎮小學部任教。在這三十幾年的教育教學中,本人始終把教育工作放在首位,愛校如家、愛生如子,從不計較個人得失,腳踏實地、勤勤懇懇、任勞任怨,認真履行一名人民教師應盡的職責和義務。
三十幾年的風風雨雨,歷經滄桑,我嘔心瀝血。我把自己的青春都獻給了學生,獻給了偉大的教育事業。三十幾年中,我教過的學生近千名,他們中的很多人都踏上了工作崗位,成了社會的建設之材。而如今,我已年半百有余,兩鬢斑白,回想自己走過的路,我無怨無悔,因為我曾經為之奉獻過,為之奮斗過。教師是一個平凡的職業,我選擇了平凡,為了這份平凡,我奉獻了自己的一生,但我心中感到無比的榮耀。
三十幾年的教育教學工作,也讓我患上教師的“職業病”,現在我兩眼視力下降,聽力減退,記憶力更是退得驚人,在工作和日常生活中丟三落四常發生,剛剛做過的事情,立馬忘得干干凈凈,再加上患有高血壓頭腦常發昏。在教育教學工作上,我雖然盡心盡力去做,
但效果確不佳。我真擔心,怕誤了孩子們的健康成長,辜負了家長對自己的希望。因而特向上級領導提出退休申請,請給予批準為盼!
申請人:___
____年__月__日
退休申請書4尊敬的學院黨政并轉呈校人事處:
本人__x因健康問題,現申請于20__年8月份提前退休。本人____年__月__日出生,今年滿56周歲;1968年參加工作,工齡37年。現任某教究室__x。
近三、四年來,我的身體狀況陸續問題,深感已無能力承擔合格教師的職責。校人事處某年《教職工退休退職的規定》中條款,提前退休的申請。懇請考慮我的,予以批準。我的健康問題敘述如次。
1、失眠問題:我因長期失眠,精神不佳、記憶力下降,上課亦有失誤;
失眠也令視力降低。我從高中階段開始間斷失眠。近幾年更是每晚服藥仍睡眠,并曾多次到校醫院打針催眠。近一年多次到某大醫院心理科求助睡眠專業博士,花費高昂藥費求取幾夜安睡,但無顯效。
2、視力問題:我的眼睛近年來天天困擾著我,最主要的是能夠持續閱讀的越來越短,兩次閱讀之間所需的間歇越來越長。
最近一年多來已發展到只能連續閱讀20—30分鐘即需休息30分鐘的程度,一天內閱讀總也超過3—4小時,而且視力惡化的趨勢。曾數次就醫均無良策。據華僑醫院眼科博士導師結論,我是人群中罕見的視覺調焦過度靈敏癥狀患者,因肌肉調節晶狀體焦距過于頻繁,眼睛極易疲倦,視覺模糊;對策是少看書,多看遠處綠色物體。而高校教師,除了備課上課要新素材之外,大批量閱讀更是科研工作上的最需求。現在經常服用調節神經的藥物及用消除疲勞的眼藥水。
3、慢性咽喉炎問題:是困擾我30多年的問題。
如今每年較嚴重發作6—7次,輸液才能解決。長年咳嗽也使我更難入睡。
4、慢性胃炎問題:近二年多來,長胃發脹,象一大塊石頭,還向外膨脹,但氣呃不,常令我整夜難眠。
2003年胃鏡檢驗,胃內壁有4—5個出血點,診斷為慢性淺表性胃炎。現長期服藥,并小心飲食。4種毛病交織在一起,使我的睡眠越來越差,精神越來越不振,視力也越漸低下。
5、心血管問題:__年西德留學期內已血脂高,從此注意了飲食。
近年體檢報告為高膽固醇血癥、輕度高尿酸血癥、血粘度高。常胸疼胸悶、手指發抖、嘴唇麻木、頭皮發麻。痛風(右腳拇指)發作二次。做過多次心電圖包括24小時心電圖,結論是T波、不完全性房內傳導阻滯、偶發房性早搏并成對、提早復極綜合征。現需長期服藥。
6、腎功能問題:20__年底體檢報告血肌酐高、尿素氮高、腎功能受損;
醫生建議為腎內科檢查(務必)、尚未作檢查。
7、痔瘡問題:20__年便血,診斷為有3個重度內痔,經注射式手術治療后好轉。
現長期服藥,偶有便血。
8、頸椎及腰椎問題:長期頸疼,牽連頭疼及腰疼。
尚未作檢查。
9、膽管結石問題:20__年二次超聲檢驗為右肝后葉膽管小結石。
10、過往暈倒問題:曾于__年三次暈倒,不省人事估計1—3分鐘,經注射腎上腺素或不經蘇醒。
心電圖及腦電圖未能檢驗出原因。
我猜想先天是毛病的原因。我出生時4磅12安士,即2。16kg,所以小時候經常生病。
受培養多年而未能盡力回報,心中非常難過。但擔任工會工作多年,我亦目睹許多老師喪失健康的痛苦及由此給及家庭帶來的麻煩。我希望不致在勉強再充當不合格教師幾年后而和他人的沉重包袱。誠盼各位體察我的實情,綜合衡量,考慮我的申請。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時間:
退休申請書5尊敬的上級領導:
本人是__初中教師__x,男,漢族,1953年9月出生,現年59歲,大專學歷,小學高級教師。本人1978年7月畢業于蘄春師范,后經本人自學,取得大專學歷,教齡35年。三十五年來,我先后在八里湖高垸中學、八里湖中小學任教過。在這三十五年的從教生涯中,本人忠誠黨的教育事業,始終以一名優秀人民教師的標準嚴格要求自我,始終把工作放在首位、把學生放在首位,愛校如家、愛生如子,從不計較個人得失,腳踏實地、勤勤懇懇、任勞任怨,認真履行自我作為一名人民教師應盡的職責和義務。三十五年風風雨雨,三十五年嘔心瀝血,三十五年孜孜不倦,我把自我的青春與熱血都獻給了八里湖的學生,獻給了偉大的教育事業。三十五年中,我擔任班主任20多年,我教過上千名學生,他們中的很多人都踏上了工作崗位,成了國家的棟梁之材。而如今,我已年近花甲,兩鬢滄桑,回想自我走過的路,我無怨無悔,因為我以往為之奉獻過,為之奮斗過。教師是一個平凡的職業,我選擇了平凡,為了這份平凡,我奉獻了自我的一生,我心中無比的榮耀。
三十五年的教師工作,也讓我患上教師的“職業病”,此刻我兩眼視力下降,異常是早晚,戴著老花鏡都看不清課本的字,近年來眼睛天天困擾著我,多次就醫均無良策;而作為一名教師,除了備課,還要批閱很多的學生作業;反映本事有所下降,這樣會影響教學工作;下肢浮腫,再加上貧血、氣管炎,在工作上,雖然我努力了、盡心了,但已經覺得自我力不從心。本人特向上級領導提出申請內退,請給予批準為盼!祝各級領導和所有同事身體健康、工作順利!
此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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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個人低保申請書范文1尊敬的領導:
您好!我是申請人,生于1968年7月,名族漢,職業為務農,現居住于四川省-----。我家有五口人,父親、妻子、兩個子女和我。我父親年事已高,常年多病;妻子又病魔纏身;兩個子女都在讀書,女兒在---學院讀大學,兒子在實驗中學讀高中。我常年辛苦在外透過賣苦力賺的血汗錢根本不能支付他們的學費和生活費,對于我們這樣的普通家庭來說,每期巨額的學費已經是一個天文數字,總為它傷透腦筋。以前為了讓孩子能夠順利上學,經常是東拼西湊,向這個親戚借一點,向那個親戚借一點,透過親戚支援,再加上自我辛勤勞動,勉強能過日,生活還得以維持,可是隨著孩子長大,年齡的增長,女兒不知不覺都念大學了,兒子都讀高中了,我此刻發現自我肩上的擔子再也扛不起了。他們倆此刻地學費和生活費大大超過了我的想象,女兒平均每期上學要五六千,兒子也要三四千,加起來每期差不多一萬元了,來算算我的收入,年收入可是五千啊,而妻子在家的收入幾乎為零。每次為了讓孩子們順利上學,我都向銀行申請了一些貸款了。在我心中一向認為自我苦一點都無所謂,可是必須要讓子女完成學業,走出大巴上。親戚朋友都勸告我和妻子,“你和你妻子都出去打工吧!這樣能維持一下你們的生活,改善此刻面臨地困境。”我多謝了朋友的勸告,可是他們沒有想過我家里還有一位八十多歲高齡的老人,他需要我們贍養,自古以來我國都一個崇尚孝道的國度,我們家里必須要把它傳承下去,要給子子孫孫留一個好的榜樣。我的妻子又常年多病,不能在家太勞作,只能在家盡其孝道,她的收入微乎其微,常常還要用我在外賣苦力的錢來補貼家用。加之最近幾年自然災害頻繁發生,農作物大大減產,致使家里收入更少,子女學費和生活費以及家庭支出,使我家收支極不平衡,支出遠遠大于收入,使我家在經濟上陷入嚴重困難的境地。在我一籌莫展之時,不幸我看到幸福的期望,趕上以“以人為本”的協調的社會形態,黨的恩惠如同陽光一樣照耀著大地,惠民政策似甘泉一樣滋潤著弱勢群體,給予了弱勢群體以最大的生活保障。我經過幾番斟酌,我特向您們申請我家為農村低保戶,期望獲得政府的補助,以此來度我家此刻在經濟上方臨地困難境地,來幫忙孩子們順利完成學業,實現他們的夢想,在此我們表示衷心感激。
此致敬禮
申請人:haoword
__年__月__日
2021個人低保申請書范文2尊敬的領導:
您好!
我叫___,戶籍為___,現年__歲,體弱多病,2006年病休至今。此刻我離異孩子跟我,孩子正在上高中,家里嚴重透支,此刻生活舉步維艱。我(上有年邁的父母需要贍養,)(不知是否屬實,如果有就寫上),下有尚未成人的兒子要撫養,自我也的經常看病吃藥,全家人的生活讓我十分的揪心,不明白怎樣辦才好。幸好,聽說我們的這種情景能夠申請低保,所以我特向您們申請低保,以度過目前的艱難時日。
我相信政府會給我們解決實際困難,解決我們的生活危機,向我們伸出援助之手!
此致
敬禮
申請人:haoword
__年__月__日
2021個人低保申請書范文3__村委:
我叫___,__村__社員,男,1968年9月26日出生,漢族,眾所周知,今年,對我家來說的確是不平凡的一年,一切災難和不幸都降臨于身,真是禍不單行。首先,是我父親的病逝。隨之而來的是:我的兒子侯_鑫,僅有19歲,因身患重病不得不離開了學校,在重慶西南醫院動了兩次手術,前后住院長達三個多月,如今雖出院,但身體相當虛弱,還不時到大廟醫院輸液,生活極為不便,還得靠年老的婆婆及母親親自照顧。自生病以來,雖得到親戚朋友以及社會的關心與幫忙,但對我這個家庭來說也無濟于事。而我自我呢,于今年8月8日,又出了車禍,在重慶大坪醫院做了下肢切除手術。令人可悲的是,落下了瘸子殘疾(左腳短且細小),一路病病磕磕走來,身體極度虛弱,如今40多歲的人,本來是身強力壯干事業的最佳時期,本應是肩負上贍老下養小的神圣職責時期。可孑然一身的我,孤單、寂寞、悲傷尚且不說,苦惱的是每年只能偶爾做點小事,根本無本事維持自我的生活,仍然依靠母親及自我的妻子而生存。我不能盡人子之孝心,不能報答父母的養育之恩,悲哀呀!眼望著母親逐漸衰老,眼看著家庭生活逐步維艱。如何生存不敢想象,不堪設想!
更要說的是,我還有一個一歲多的女兒也要靠人照顧呀,所以一切重擔都落到了我妻子
夏慶淑的頭上。就拿照顧我們三個來說都夠她受的了,更不用說找錢來維持家庭生計,這一切使我家從此一蹶不振,我一家人的生活從何談起呢
不幸的我,萬幸的是遇上了以人為本的和諧社會,黨恩浩蕩如陽光普照大地,惠民政策似甘泉滋潤弱勢群體。黨和政府對"老弱病殘、鰥寡孤獨"給予了最大的生活保障,更有各級領導的同情憐憫之心、關懷厚愛之情。在此,一個對家庭對國家毫無貢獻反而拖累的體弱多病外加殘疾的我,萬般無奈之下,厚顏提出享受"低保"待遇。敬請上級領導體察實情,批準為荷!
此致
敬禮!
申請人:haoword
__年__月__日
2021個人低保申請書范文4__縣__鎮__村委:
我叫……,家中5口人。現住農村。房屋是1998年住房改革時購買的公有住房。住房面積為46.1平方米。我家收入僅有207元,家中生活困難,特申請低保。我的家庭情景是:我本人,1948年生,慢性氣管炎哮喘病,長年有病。曾在建筑陶瓷廠上班,于1998年病退。工廠給生活費207元,再無其它收入。妻子,王秀芝,1950年生,沒有參加過工作,沒有任何收入。兒子,唐明軍,1973年生,先天性呆傻,無工作無收入。
我還有一女兒叫唐明鳳,1977年生。現已出嫁。住河北小區_樓_門_室。在唐山第九瓷廠上班,月工資451元。其夫,是同廠的下崗工人。廠子開下崗生活費251元。她有一個女兒,2周。她家生活也很困難,不能給我生活費用。請求政府根據《農村低保》給予我最低生活保障。
申請人:haoword
__年__月__日
2021個人低保申請書范文5尊敬的院系領導:
您們好
我是___系___班的學生___。我很感謝國家對我們貧困生的資助,也很感謝學校領導給我這樣的機會。
我是一個平凡的大學生,出生于甘肅定西__縣的一個小山村,那是個偏僻的山村,也是一個閉塞的地方。能夠從大山里走出來,我是山村的幸運兒,同是也是學院的幸運兒。我的爸爸媽媽都是農民,他們因為我高興,也因為我而擔憂。作為__縣為數不多的大學生中的一員,我有為__縣貢獻力量的責任,父母為我高興,為我驕傲,可是高興之余巨額的學費卻讓他們擔憂、發愁。因為城市是生活消費遠遠高于農村,他們也為我的生活費而擔心。
作為家庭的一員,我替父母擔憂,同時也為自己擔憂。家鄉是個很落后的山區,家里所有的收入緊靠幾畝山地,全年的收入不到幾千塊錢。家里還有姐姐和弟弟,姐姐和我上大學的學費幾乎把家里所有的收入都花了,原本就貧困的家庭更是無力支撐。弟弟早在五年前就已經輟學,為了我和姐姐,他稚嫩的肩膀早已擔起了家庭的重任。作為哥哥,作為家中的長子,我為自己感到慚愧,我只能努力學習,用成績來報答父母和弟弟,報答所有為我付出的人。父母無論生活多么辛苦,都不愿意姐姐和我像自己一樣苦一輩子,為了我和姐姐,年邁五十的父母放棄了自己經營多年的土地,踏上了打工的路。
音樂是我的夢想,為了它,父母付出了很多,而我自己又何嘗不是呢!學這個專業本來就很費錢的,何況還有姐姐的學費。也許很多人認為學音樂的都很有錢,可是,我知道自己的處境,所以我會更加努力,決不讓父母和學校領導失望,我相信,一個平凡的大學生會用自己的努力讓平凡的人生更加精彩。
我希望學院領導能給我這次機會,作為貧困生中的一員,我相信自己會將這次資助利用在自己的學業上,讓自己的素質、修養、文化得到提高,做一名優秀合格的大學生,將來為社會服務,為祖國效力。
此致
敬禮!
第一條 為了加強醫療機構的管理,促進醫療衛生事業的發展,根據國家《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和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施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在我省范圍內從事疾病診斷、治療活動的醫院、衛生院、婦幼保健院、療養院、門診部、診所、衛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醫療機構。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醫療機構包括各級人民政府設置的醫療機構、單位和個人設置的醫療機構,以及駐粵部隊編制外醫療機構。
第四條 醫療機構依法從事診療活動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干擾和侵犯。
第五條 醫療機構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規定,以救死扶傷、防病治病、為人民健康服務為宗旨,遵守醫德規范,廉潔行醫,保證醫療服務質量。
第六條 醫療機構除從事醫療活動外,同時應承擔衛生防疫、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愛國衛生、健康宣傳教育等工作。
第七條 省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全省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市、縣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設置審批
第八條 縣以上(含縣,下同)衛生行政部門依據《醫療機構設置規劃指導原則》制定《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并經上一級衛生行政部門審核,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實施,納入當地區域衛生發展規劃和城鄉建設發展總體規劃。
第九條 醫療機構不分類別、所有制形式、隸屬關系、服務范圍,其設置必須符合當地《醫療機構設置規劃》。
第十條 申請設置醫療機構的,必須按下列程序申請,并領取《設置醫療機構批準書》后,方可辦理其他手續。
(一)設置一級醫院以及農村管理區衛生站,由所在縣衛生行政部門審批;
(二)設置二級醫院和不滿100張床位的單位或個人的醫療機構,向所在縣衛生行政部門申請,報市(不含縣級市)衛生行政部門批準;
(三)設置三級醫院和100張床位以上的單位或個人的醫療機構以及省屬單位設置的醫療機構、軍隊所屬單位設置編制外醫療機構,向所在地縣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申請,報省衛生行政部門批準(屬中醫、中西醫結合和民族醫療機構的,由省中醫藥管理局負責審批并進行監督管理)。其中,軍隊設置編制外醫療機構在申請前還必須先經軍隊各軍兵種駐粵最高領導機關的衛生主管部門或武警部隊省總隊的衛生主管部門審查同意。
各級人民政府規劃設置的醫療機構,由衛生行政部門會同級計劃、財政部門后再批準。
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設置醫療機構:
(一)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單位和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
(二)在職、因病退職、停薪留職的醫務人員;
(三)發生二級以上醫療事故未滿5年的醫務人員;
(四)男性65周歲以上,女性60周歲以上的醫務人員;
(五)被吊銷《醫師執業證書》的醫務人員;
(六)被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醫療機構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七)被開除公職或擅自離職未滿5年的醫務人員;
(八)未經原單位同意的離退休醫師。
第十二條 申請設置門診部、診所、衛生所(室)的個人,必須經醫師執業技術考核合格,取得《醫師執業證書》后,在一級甲等以上醫院連續從事同一專業的臨床工作5年以上,具有當地戶口。
第十三條 申請在農村管理區設置衛生站的個人,必須取得《鄉村醫生執業證書》并具有當地戶口。
第十四條 設置醫療機構需提交設置申請書,設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選址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包括以下內容:
(一)申請單位或個人的名稱及基本情況;
(二)所在地區的人口、經濟和社會發展等概況;
(三)所在地區人群健康狀況和疾病流行及有關疾病患病率;
(四)所在地區醫療資源分布和利用情況以及醫療服務需求分析;
(五)擬設醫療機構的名稱、選址、功能、任務、服務半徑、占地和建筑面積、服務方式、服務時間、診療科目、科室設置、床位編制、組織結構、人員配備、儀器、設備配備;
(六)擬設醫療機構的污水、污物、糞便處理方案,通訊、供電、上下水道、衛生設施、消防設施設置方案,資金來源、投資方式、投資總額、注冊資金、投資預算及5年內的成本效益分析;
(七)擬設醫療機構在服務半徑中與其他醫療機構的關系及相互影響情況;
(八)申請人的資信證明。
選址報告包括以下內容:
(一)選址的依據;
(二)選址所在地的環境和公用設施情況;
(三)選址與周圍托幼機構、中小學校、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等布局的關系;
(四)占地和建筑面積;
(五)選址方位圖和建筑設計平面圖。
第十五條 由兩個以上法人或組織共同申請設置的醫療機構,以及由兩人以上合伙申請設置的醫療機構,除提交設置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選址報告外,還必須提交由各方共同簽署并經公證的協議書。
第十六條 各級人民政府設置的醫療機構,由政府指定或任命的擬設醫療機構籌建負責人申請;法人或其他組織設置的醫療機構,由其法定代表人申請;個人申請設置醫療機構由其本人申請。
第十七條 申請設置醫療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準:
(一)不符合當地《醫療機構設置規劃》;
(二)設置申請人不符合規定的條件;
(三)不能提供滿足投資總額的資信證明;
(四)投資總額不能滿足各項預算開支;
(五)污水、污物、糞便處理方案不符合有關規定;
(六)建筑物不符合醫療、衛生要求;
(七)人員、設備達下到規定標準。
第十八條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應在受理設置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經批準的,發給《設置醫療機構批準書》,并報上一級衛生行政部門備案。上一級衛生行政部門在接到備案報告之日起30日內,對不符合《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及有關設置條件的,有權予以糾正或者撤銷。不予批準的,應用書面答復。
第十九條 醫療機構變更《設置醫療機構批準書》的類別、規模、選址和診療科目等內容,必須重新申請辦理設置審批手續。
第二十條 《設置醫療機構批準書》有效期:
(一)診所:6個月;
(二)門診部:1年;
(三)不滿200張床位:2年;
(四)200張床位以上不滿400張床位:3年;
(五)400張床位以上:4年。
其他醫療機構的有效期,由批準機關參照上述相應的規模確定。需延長或變更《設置醫療機構批準書》有效期,必須到原批準機關辦理變更手續。
第二十一條 設置為本單位內部職工服務的門診部、診所、衛生所(室),不需申領《設置醫療機構批準書》,但設置單位必須在決定設置醫療機構后報所在地縣以上衛生行政部門備案。
第三章 執業登記
第二十二條 經批準設置的醫療機構,執業前必須向批準其設置的衛生行政部門申請執業登記。
機關、企事業單位設置的為內部職工服務的門診部、衛生所(室)、診所,由所在地縣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負責辦理其執業登記手續。
第二十三條 醫療機構執業登記,必須填寫《醫療機構執業登記申請書》,并向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一)《設置醫療機構批準書》;
(二)醫療機構用房產權證明或者使用證明;
(三)醫療機構用房平面圖;
(四)驗資證明、資產評估報告;
(五)醫療機構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以及各科室負責人名單和有關資格證書、執業證書;
(六)醫療機構規章制度;
(七)醫療機構技術操作規程。
門診部、衛生所(室)、診所、聯合診所、農村衛生站和軍隊編制醫療機構還必須提供所有衛生技術人員的名單、資格證明、從事本專業的工作年限和體格檢查表、附設藥房(柜)的藥品種類清單;公民合伙設置的醫療機構,還應提交合同書;股份制醫療機構還應提交組織章程。
第二十四條 醫療機構執業登記的事項:
(一)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所有制形式;
(三)注冊資金;
(四)服務方式、服務時間;
(五)診療科目;
(六)工作用房面積、床位;
(七)服務范圍(為單位內部職工服務或向社會開放);
(八)從業人數;
(九)執業許可證編號。
第二十五條 登記機關應在受理醫療機構執業登記之日起45日內,根據《醫療機構基本標準》進行審查和核實,并對有關人員進行基本知識和技能抽查考核,審核合格的,發給《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審核不合格的,將審核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請人。
第二十六條 醫療機構申請執業登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登記:
(一)與《設置醫療機構批準書》核準的事項不符;
(二)不符合《醫療機構基本標準》;
(三)投資不到位;
(四)工作用房不能滿足醫療服務功能;
(五)通訊、供電、上下水道、環境衛生等公共設施不能滿足醫療機構正常運轉;
(六)污水、污物處理設施不符合要求;
(七)消毒、隔離和無菌操作等基本知識的技能考核不合格。
第四章 執業管理
第二十七條 醫療機構只準使用一個名稱,其命名必須符合以下原則:
(一)各級人民政府設置的醫療機構以相應的行政區域名稱作為識別名稱;
(二)單位和個人設置的醫療機構以設置單位或者個人名稱作為識別名稱,不得冠以國家、省、市、縣(區)、鄉(鎮、街道)名稱,個人設置的醫院、門診部、衛生所(室)、診所等還應在識別名稱后冠以個體字樣;
(三)軍隊編制外醫療機構不得使用軍隊單位代號、番號或冠以中國、中心等字樣;牌匾和印章不得刻制軍徽標志。
第二十八條 醫療機構不準聘用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醫療技術工作;
招聘社會醫務人員,必須經登記機關進行理論和臨床操作考核合格,并取得有關資格證書后方準聘用。
第二十九條 醫療機構執業使用的各種印章,必須經所在地縣以上衛生行政部門審核,并經同級公安機關批準刻制;不得使用其他醫療機構標識的票據和病案本冊以及處方箋、檢查申請單、報告單、證明文書單、藥品分裝袋等。
門診部、診所、衛生所(室)、衛生站、軍隊編制外醫療機構使用的病歷、診療手冊、處方、卡片、證明由所在地縣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統一格式印制。
第三十條 醫療機構必須嚴格遵守各項醫療護理技術操作常規,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處方、收費單據、收支帳目、證明存根等資料保存5年以上,住院病歷保存30年以上。
第三十一條 醫療機構對危、急、重病人應及時采取搶救措施,積極進行救治,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拒絕救治。對限于設備、技術條件不能診治的病人,應及時轉診,不得延誤病人治療。
第三十二條 門診部、診所、衛生所(室)、農村衛生站以及軍隊編制外醫療機構僅限配備與執業科目范圍相應的供配方使用的常用藥品和必要的急救藥品;禁止使用麻醉藥品、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和生物制品;如確實需要使用上述藥品的,必須經所在地縣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批準。
第三十三條 醫療機構的制劑室必須經省衛生行政部門批準方可加工供本單位使用的制劑。
嚴禁醫療機構使用假藥、劣藥,過期失效藥和禁藥。
嚴禁從事藥品批發零售業務。
第三十四條 醫療機構必須嚴格按規定收取醫療費用;不得擅自增設收費項目或提高收費標準。
第三十五條 刊登醫療廣告,需經省衛生行政部門對其專業技術內容進行審查并出具《醫療廣告證明》,再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醫療廣告內容只限機構名稱、診療地點、從業醫師姓名、技術職稱、電話號碼、診療科目和診療時間。
第三十六條 醫療機構不得為未經醫師診查的病人出具疾病診斷書、健康證明或者死亡證明文件;不得為未經助產人員、醫師親自接產的嬰兒出具出生證明書或死產報告書。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及其他專業文件必須真實。
第三十七條 醫療機構發生醫療事故或醫療糾紛,應立即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并協助做好現場實物封存、保留及調查處理工作。
第三十八條 醫療機構停業,必須經登記機關批準;除基建外,醫療機構停業不得超過1年;超過1年的,必須向原登記機關注銷登記,交繳《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第三十九條 醫療機構必須定期進行校驗。一級醫院以上的醫療機構每3年校驗一次,其他醫療機構每年校驗一次。醫療機構應在校驗期滿前3個月向登記機關申請校驗,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校驗申請書;
(二)《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
(三)《評審合格證書》。
第四十條 醫療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根據情況,給予1一6個月的暫緩校驗期;暫緩校驗期滿仍不能通過校驗的,由登記機關注銷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一)不符合《醫療機構基本標準》;
(二)評審不合格;
(三)停業整頓期限未滿;
(四)不按期繳納有關費用。
醫療機構在暫緩校驗期內不得執業。
第四十一條 醫療機構必須嚴格按登記的項目執業。變更《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機構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診療科目、床位、服務范圍等內容,必須向原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變更執業地址,在本縣轄區內遷移,按本條上述規定辦理變更手續;
跨縣、市、省遷移的,應當在取得遷移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發給的《設置醫療機構批準書》,并經原登記機關核準辦理注銷登記后,再向遷入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辦理執業登記手續。
變更登記應提交下列材料:
(一)醫療機構法定代表人簽置的《醫療機構申請變更登記注冊書》;
(二)申請變更登記的原因和理由;
(三)《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及副本;
(四)登記機關規定提交的材料。
第四十二條 因分立或合并設置的醫療機構,應當重新申請設置和執業登記。因合并而終止的醫療機構應當申請注銷登記。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四十三條 縣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設立監督員,其管理職責是:
(一)對醫療機構執業活動進行監督、檢查、指導;
(二)對醫療機構違反本辦法等案件進行調查、取證。
醫療機構監督員在履行職責時應佩帶證章,出示證件。
第四十四條 醫療機構實行周期評審制度,一級以上醫療機構3年為一評審周期;其他醫療機構1年為一評審周期。
第四十五條 縣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組織設立本行政區醫療機構評審委員會,按照醫療機構評審辦法和評審標準,對醫療機構的執業活動等進行綜合評價。
評審委員會成員由縣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聘任。
關聯法規:
第四十六條 縣以上衛生行政部門,對達到評審標準的醫療機構,發給《評審合格證書》;對未達到評審標準的醫療機構,提出書面處理意見。
第六章 罰 則
第四十七條 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而擅自執業,或借用、偽造《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和擅自跨縣、市、省設置醫療機構的,予以取締,沒收藥品、器械和非法所得,并由縣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處以5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款。
關聯法規:
第四十八條 出租、出借、轉讓《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由縣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處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并沒收非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第四十九條 聘用非技術人員從事醫療衛生技術工作的,由縣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并處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情節嚴重的,吊銷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第五十條 配備藥品種類超過批準設藥范圍的,由縣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處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一條 擅自使用麻醉藥品、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和生物制品或未經批準擅自配制藥品或銷售、使用假藥、劣藥的,由縣以上衛生行政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關聯法規:
第五十二條 醫療機構和廣告經營單位刊播未經審查批準的醫療廣告,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查處。
第五十三條 對出具虛假證明文件的醫療機構,由縣以上衛生行政部門予以警告;造成危害后果的,處以5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罰款;
對直接責任人員由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如直接責任人是個體醫務人員,吊銷其《醫師執業證書》。
第五十四條 逾期不校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仍從事診療活動的,由縣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補辦校驗手續;拒不校驗的,吊銷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第五十五條 診療活動超出執業登記范圍的,由縣以上衛生行政部門予以警告,責令其改正,并處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第五十六條 沒收的財物和罰款全部上交當地財政。
第五十七條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處罰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行政復議,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當事人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機關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五十八條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醫療機構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索賄受賄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 附 則
第五十九條 本辦法實施前已經執業的醫療機構,應當在本辦法實施后6個月內,按照本辦法的規定,補辦登記手續,領取《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逾期不辦理的,按本辦法第 四十七條規定處理。
第六十條 港、澳、臺地區人員或外國人來我省開設醫療機構,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六十一條 本辦法自之日起施行。1986年6月9日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的《廣東省個體醫生和聯合醫療機構管理規定》同時廢止。
醫療機構設立標準依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的規定,申請醫療機構執業登記、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應具備六項條件:
(1)有設置醫療機構批準書;
(2)符合醫療機構的基本標準;
(3)有適合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
(4)有與其開展的業務相適應的經費、設施、設備和專業衛生技術人員;
(5)有相應的規章制度;
(6)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根據《醫師、中醫師個體開業暫行管理辦法》的規定,個體開業醫師、中醫師由所在縣(市區)衛生行政部門核發開業執照,進行監督管理,并收取管理費。個體開業醫師、中醫師必須獲得開業執照方得開業。個體開業醫師、中醫師應嚴格按批準的地點、診療科目及業務范圍執業,變更地點、診療科目、業務范圍和診所名稱,應報發照機關批準。到外省、市、縣開業者,必須到所到地區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開業執照。
凡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可申請個體開業:
(1)獲得高等醫學院畢業文憑,在國家和集體醫療機構連續從事本專業工作三年以上(牙科、針灸、推拿2年以上),經地、市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合格者。
(2)按衛生部關于衛生技術人員的職稱評定和職務聘任制度的規定,取得醫師資格后,在國家和集體醫療機構連續從事本專業工作3年以上(牙科、針灸、推拿2年以上),經地、市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合格者。
(3)通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統一考試和考核,取得醫師、中醫師資格,并在國家承認的醫療機構從事本專業工作3年以上(牙科、針灸、推拿2年以上),經地、市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合格者。
凡屬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開業:
(1)精神病患者;
(2)在執業中犯有嚴重過錯,被撤銷醫師、中醫師資格者;
(3)全民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衛生機構的在職人員;
(4)其他不適于開業行醫者。
根據《中醫人員個體開業管理補充規定》,凡具有下列資格之一,現未在國家、集體醫療機構中工作者,可申請從事個體行醫:
(1)已取得中醫士資格證書者;
第二條條例及本細則所稱醫療機構,是指依據條例和本細則的規定,經登記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機構。
第三條醫療機構的類別:
(一)綜合醫院、中醫醫院、中西醫結合醫院、民族醫醫院、專科醫院、康復醫院;
(二)婦幼保健院;
(三)中心衛生院、鄉(鎮)衛生院、街道衛生院;
(四)療養院;
(五)綜合門診部、專科門診部、中醫門診部、中西醫結合門診部、民族醫門診部;
(六)診所、中醫診所、民族醫診所、衛生所、醫務室、衛生保健所、衛生站;
(七)村衛生室(所);
(八)急救中心、急救站;
(九)臨床檢驗中心;
(十)專科疾病防治院、專科疾病防治所、專科疾病防治站;
(十一)護理院、護理站;
(十二)其他診療機構。
第四條衛生防疫、國境衛生檢疫、醫學科研和教學等機構在本機構業務范圍之外開展診療活動以及美容服務機構開展醫療美容業務的,必須依據條例及本細則,申請設置相應類別的醫療機構。
第五條中國人民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編制外的醫療機構,由地方衛生行政部門按照條例和本細則管理。中國人民后勤衛生主管部門負責向地方衛生行政部門提供軍隊編制外醫療機構的名稱和地址。
第六條醫療機構依法從事診療活動受法律保護。
第七條衛生行政部門依法獨立行使監督管理職權。不受任何單位和個人干涉。
第二章設置審批
第八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當按照當地《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合理配置和合理利用醫療資源。《醫療機構設置規劃》由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依據《醫療機構設置規劃指導原則》制定,經上一級衛生行政部門審核,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在本行政區域內實施。《醫療機構設置規劃指導原則》另行制定。
第九條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按照《醫療機構設置規劃指導原則》規定的權限和程序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定期評價實施情況,并將評價結果按年度向上一級衛生行政部門和同級人民政府報告。
第十條醫療機構不分類別、所有制形式、隸屬關系、服務對象,其設置必須符合當地《醫療機構設置規劃》。
第十一條床位在一百張以上的綜合醫院、中醫醫院、中西醫結合醫院、民族醫醫院以及專科醫院、療養院、康復醫院、婦幼保健院、急救中心、臨床檢驗中心和專科疾病防治機構的設置審批權限的劃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規定;其他醫療機構的設置,由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審批。
第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設置醫療機構:
(一)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單位;
(二)正在服刑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
(三)醫療機構在職、因病退職或者停薪留職的醫務人員;
(四)發生二級以上醫療事故未滿五年的醫務人員;
(五)因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已被吊銷執業證書的醫務人員;
(六)被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醫療機構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七)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有前款第(二)、(三)、(四)、(五)、(六)項所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充任醫療機構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第十三條在城市設置診所的個人,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經醫師執業技術考核合格,取得《醫師執業證書》;
(二)取得《醫師執業證書》或者醫師職稱后,從事五年以上同一專業的臨床工作;
(三)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醫師執業技術標準另行制定。在鄉鎮和村設置診所的個人的條件,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規定。
第十四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設置醫療機構,由政府指定或者任命的擬設醫療機構的籌建負責人申請;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設置醫療機構,由其代表人申請;個人設置醫療機構,由設置人申請;兩人以上合伙設置醫療機構,由合伙人共同申請。
第十五條條例第十條規定提交的設置可行性研究報告包括以下內容:
(一)申請單位名稱、基本情況以及申請人姓名、年齡、專業履歷、身份證號碼;
(二)所在地區的人口、經濟和社會發展等概況;
(三)所在地區人群健康狀況和疾病流行以及有關疾病患病率;
(四)所在地區醫療資源分布情況以及醫療服務需求分析;
(五)擬設醫療機構的名稱、選址、功能、任務、服務半徑;
(六)擬設醫療機構的服務方式、時間、診療科目和床位編制;
(七)擬設醫療機構的組織結構、人員配備;
(八)擬設醫療機構的儀器、設備配備;
(九)擬設醫療機構與服務半徑區域內其他醫療機構的關系和影響;
(十)擬設醫療機構的污水、污物、糞便處理方案;
(十一)擬設醫療機構的通訊、供電、上下水道、消防設施情況;
(十二)資金來源、投資方式、投資總額、注冊資金(資本);
(十三)擬設醫療機構的投資預算;
(十四)擬設醫療機構五年內的成本效益預測分析。并附申請設計單位或者設置人的資信證明。
申請設置門診部、診所、衛生所、醫務室、衛生保健所、衛生站、村衛生室(所)、護理站等醫療機構的,可以根據情況適當簡化設置可行性研究報告內容。
第十六條條例第十條規定提交的選址報告包括以下內容:
(一)選址的依據;
(二)選址所在地區的環境和公用設施情況;
(三)選址與周圍托幼機構、中小學校、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布局的關系;
(四)占地和建筑面積。
第十七條由兩個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共同申請設置醫療機構以及兩人以上合伙申請設置醫療機構的,除提交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選址報告外,還必須提交由各方共同簽署的協議書。
第十八條醫療機構建筑設計必須經設置審批機關審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十九條條例第十二條規定的設置申請的受理時間,自申請人提供條例和本細則規定的全部材料之日算起。
第二十條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依據當地《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及本細則審查和批準醫療機構的設置。申請設計醫療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準:
(一)不符合當地《醫療機構設置規劃》;
(二)設置人不符合規定的條件;
(三)不能提供滿足投資總額的資信證明;
(四)投資總額不能滿足各項預算開支;
(五)醫療機構選址不合理;
(六)污水、污物、糞便處理方案不合理;
(七)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條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在核發《設置醫療機構批準書》的同時,向上一級衛生行政部門備案。上級衛生行政部門有權在接到備案報告之日起三十日內糾正或者撤銷下級衛生行政部門作出的不符合當地《醫療機構設置規劃》的設置審批。
第二十二條《設置醫療機構批準書》的有效期,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規定。
第二十三條變更《設置醫療機構批準書》中核準的醫療機構的類別、規模、選址和診療科目,必須按照條例和本細則的規定,重新申請辦理設置審批手續。
第二十四條法人和其他組織設置的為內部職工服務的門診部、診所、衛生所(室),由設置單位在該醫療機構執業登記前,向當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備案,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設置單位或者其主管部門設置醫療機構的決定;
(二)《設置醫療機構備案書》。
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在接到備案后十五日內給予《設置醫療機構備案回執》。
第三章登記與校驗
第二十五條申請醫療機構執業登記必須填寫《醫療機構申請執業登記注冊書》,并向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一)《設置醫療機構批準書》或者《設置醫療機構備案回執》;
(二)醫療機構用房產權證明或者使用證明;
(三)醫療機構建筑設計平面圖;
(四)驗資證明、資產評估報告;
(五)醫療機構規章制度;
(六)醫療機構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以及各科室負責人名錄和有關資格證書、執業證書復印件;
(七)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規定提供的其他材料。申請門診部、診所、衛生所、醫務室、衛生保健所和衛生站登記的,還應當提交附設藥房(柜)的藥品種類清單、衛生技術人員名錄及其有關資格證書、執業證書復印件以及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規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六條登記機關在受理醫療機構執業登記申請后,應當按照條例第十六條規定的條件和條例第十九條規定的時限進行審查和實地考察、核實,并對有關執業人員進行消毒、隔離和無菌操作等基本知識和技能的現場抽查考核。經審核合格的,發給《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審核不合格的,將審核結果和不予批準的理由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請人。《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及其副本由衛生部統一印制。條例第十九條規定的執業登記申請的受理時間,自申請人提供條例和本細則規定的全部材料之日算起。
第二十七條申請醫療機構執業登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登記:
(一)不符合《設置醫療機構批準書》核準的事項;
(二)不符合《醫療機構基本標準》;
(三)投資不到位;
(四)醫療機構用房不能滿足診療服務功能;
(五)通訊、供電、上下水道等公共設施不能滿足醫療機構正常運轉;
(六)醫療機構規章制度不符合要求;
(七)消毒、隔離和無菌操作等基本知識和技能的現場抽查考核不合格;
(八)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醫療機構執業登記的事項:
(一)類別、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所有制形式;
(三)注冊資金(資本);
(四)服務方式;
(五)診療科目;
(六)房屋建筑面積、床位(牙椅);
(七)服務對象;
(八)職工人數;
(九)執業許可證登記號(醫療機構代碼);
(十)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登記事項。
門診部、診所、衛生所、醫務室、衛生保健所、衛生站除登記前款所列事項外,還應當核準登記附設藥房(柜)的藥品種類。《醫療機構診療科目名錄》另行制定。
第二十九條因分立或者合并而保留的醫療機構應當申請變更登記;因分立或者合并而新設置的醫療機構應當申請設置許可證和執業登記;因合并而終止的醫療機構應當申請注銷登記。
第三十條醫療機構變更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所有制形式、服務對象、服務方式、注冊資金(資本)、診療科目、床位(牙椅)的,必須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醫療機構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簽署的《醫療機構申請變更登記注冊書》;
(二)申請變更登記的原因和理由;
(三)登記機關規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三十一條機關、企業和事業單位設置的為內部職工服務的醫療機構向社會開放,必須按照前條規定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第三十二條醫療機構在原登記機關管轄權限范圍內變更登記事項的,由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因變更登記超出原登記機關管轄權限的,由有管轄權的衛生行政部門辦理變更登記。醫療機構在原登記機關管轄區域內遷移,由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向原登記機關管轄區域外遷移的,應當在取得遷移目的地的衛生行政部門發給的《設置醫療機構批準書》,并經原登記機關核準辦理注銷登記后,再向遷移目的地的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辦理執業登記。
第三十三條登記機關在受理變更登記申請后,依據條例和本細則的有關規定以及當地《醫療機構設置規劃》進行審核,按照登記程序或者簡化程序辦理變更登記,并作出核準變更登記或者不予變更登記的決定。
第三十四條醫療機構停業,必須經登記機關批準。除改建、擴建、遷建原因,醫療機構停業不得超過一年。
第三十五條床位在一百張以上的綜合醫院、中醫醫院、中西醫結合醫院、民族醫醫院以及專科醫院、療養院、康復醫院、婦幼保健院、急救中心、臨床檢驗中心和專科疾病防治機構的校驗期為三年;其他醫療機構的校驗期為一年。醫療機構應當于校驗期滿前三個月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校驗手續。輸校驗應當交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醫療機構校驗申請書》;
(二)《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
(三)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規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三十六條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在受理校驗申請后的三十日內完成校驗。
第三十七條醫療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記機關可以根據情況,給予一至六個月的暫緩校驗期:
(一)不符合《醫療機構基本標準》;
(二)限期改正期間;
(三)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不設床位的醫療機構在暫緩校驗期內不得執業。暫緩校驗期滿仍不能通過校驗的,由登記機關注銷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第三十八條縣級衛生行政部門應當于每年二月底前,將上年度本行政區域內執業的醫療機構名冊逐級上報至衛生部,其中中醫、中西醫結合和民族醫醫療機構名冊逐級上報至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第三十九條醫療機構開業、遷移、更名、改變診療科目以及停業、歇業和校驗結果由登記機關予以公告。
第四章名稱
第四十條醫療機構的名稱由識別名稱和通用名稱依次組成。醫療機構的通用名稱為:醫院、中心衛生院、衛生院、療養院、婦幼保健院、門診部、診所、衛生所、衛生站、衛生室、醫務室、衛生保健所、急救中心、急救站、臨床檢驗中心、防治院、防治站、護理院、護理站、中心以及衛生部規定或者認可的其他名稱。醫療機構可以下列名稱作為識別名稱;地名、單位名稱、個人姓名、醫學學科名稱、醫學專業和專科名稱、診療科目名稱和核準機關批準使用的名稱。
第四十一條醫療機構的命名必須符合以下原則:
(一)醫療機構的通用名稱以前條第二款所列的名稱為限;
(二)前條第三款所列的醫療機構的識別名稱可以合并使用;
(三)名稱必須名副其實;
(四)名稱必須與醫療機構類別或者診療科目相適應;
(五)各級地方人民政府設置的醫療機構的識別名稱中應當含有省、市、區、街道、鄉、鎮、村等行政區劃名稱,其他醫療機構的識別名稱中不得含有行政區劃名稱;
(六)國家機關、企業和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者個人設置的醫療機構的名稱中應當含有設置單位名稱或者個人的姓名。
第四十二條醫療機構不得使用下列名稱:
(一)有損于國家、社會或者公共利益的名稱;
(二)侵犯他人利益的名稱;
(三)以外文字母、漢語拼音組成的名稱;
(四)以醫療儀器、藥品、醫用產品命名的名稱。
(五)含有“疑難病”、“專治”、“專家”、“名醫”或者同類含義文字的名稱以及其他宣傳或者暗示診療效果的名稱;
(六)超出登記的診療科目范圍的名稱;
(七)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規定不得使用的名稱。
第四十三條以下醫療機構名稱由衛生部核準;屬于中醫、中西醫結合和民族醫醫療機構的,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核準:
(一)含有外國國家(地區)名稱及其簡稱、國際組織名稱的;
(二)含有“中國”、“全國”、“中華”、“國家”等字樣以及跨省地域名稱的。
(三)各級地方人民政府設置的醫療機構的識別名稱中不含有行政區劃名稱的。
第四十四條以“中心”作為醫療機構通用名稱的醫療機構名稱,由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核準;在識別名稱中含有“中心”字樣的醫療機構名稱的核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規定。含有“中心”字樣的醫療機構名稱必須同時含有行政區劃名稱或者地名。
第四十五條除專科疾病防治機構以外,醫療機構不得以具體疾病名稱作為識別名稱,確有需要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核準。
第四十六條醫療機構名稱經核準登記,于領取《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后方可使用,在核準機關管轄范圍內享有專用權。
第四十七條醫療機構只準使用一個名稱。確有需要,經核準機關核準可以使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名稱,但必須確定一個第一名稱。
第四十八條衛生行政部門有權糾正已經核準登記的不適宜的醫療機構名稱,上級衛生行政部門有權糾正下級衛生行政部門已經核準登記的不適宜的醫療機構名稱。
第四十九條兩個以上申請人向同一核準機關申請相同的醫療機構名稱,核準機關依照申請在先原則核定。屬于同一天申請的,應當由申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核準機關作出裁決。兩個以上醫療機構因已經核準登記的醫療機構名稱相同發生爭議時,核準機關依照登記在先原則處理。屬于同一天登記的,應當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核準機關報上一級衛生行政部門作出裁決。
第五十條醫療機構名稱不得買賣、出借。未經核準機關許可、醫療機構名稱不得轉讓。
第五章執業
第五十一條醫療機構的印章、銀行帳戶、牌匾以及醫療文件中使用的名稱應當與核準登記的醫療機構名稱相同;使用兩個以上的名稱的,應當與第一名稱相同。
第五十二條醫療機構應當嚴格執行無菌消毒、隔離制度,采取科學有效的措施處理污水和廢棄物,預防和減少醫院感染。
第五十三條醫療機構的門診病歷的保存期不得少于十五年;住院病歷的保存期不得少于三十年。
第五十四條標有醫療機構標識的票據和病歷本冊以及處方箋、各種檢查的申請單、報告單、證明文書單、藥品分裝袋、制劑標簽等不得買賣、出借和轉讓。
第五十五條醫療機構應當按照衛生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標準加強醫療質量管理,實施醫療質量保證方案,確保醫療安全和服務質量,不斷提高服務水平。
第五十六條醫療機構應當定期檢查、考核各項規章制度和各級各類人員崗位責任制的執行和落實情況。
第五十七條醫療機構應當經常對醫務人員進行“基礎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技能”的訓練與考核,把“嚴格要求、嚴密組組、嚴謹態度”落實到各項工作中。
第五十八條醫療機構應當組織醫務人員學習醫德規范和有關教材,督促醫務人員恪守職業道德。
第五十九條醫療機構不得使用假劣藥品,過期和失效藥品以及違禁藥品。
第六十條醫療機構為死因不明者出具的《死亡醫學證明書》,只作是否死亡的診斷,不作死亡原因的診斷。如有關方面要求進行死亡原因診斷的,醫療機構必須指派醫生對尸體進行解剖和有關死因檢查后方能作出死因診斷。
第六十一條醫療機構在診療活動中,應當對患者實行保護性醫療措施,并取得患者家屬和有關人員的配合。
第六十二條醫療機構應當尊重患者對自己的病情、診斷、治療的知情權利。在實施手術、特殊檢查、特殊治療時,應當向患者作必要的解釋。因實施保護性醫療措施不宜向患者說明情況的,應當將有關情況通知患者家屬。
第六十三條門診部、診所、衛生所、醫務室、衛生保健所和衛生站附設藥房(柜)的藥品種類由登記機關核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規定。
第六十四條為內部職工服務的醫療機構未經許可和變更登記不得向社會開放。
第六十五條醫療機構被吊銷或者注銷執業許可證后,不得繼續開展診療活動。
第六章監督管理
第六十六條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所轄區域內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六十七條在監督管理工作中,要充分發揮醫院管理學會和衛生工作者協會等學術性和行業性社會團體的作用。
第六十八條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設立醫療機構監督管理辦公室。各級醫療機構監督管理辦公室在同級衛生行政部門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第六十九條各級醫療機構監督管理辦公室的職責:
(一)擬訂醫療機構監督管理工作計劃;
(二)辦理醫療機構監督員的審查、發證、換證;
(三)負責醫療機構登記、校驗和有關監督管理工作的統計,并向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四)負責接待、辦理群眾對醫療機構的投訴;
(五)完成衛生行政部門交給的其他監督管理工作。
第七十條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設醫療機構監督員,履行規定的監督管理職責。醫療機構監督員由同級衛生行政部門聘任。醫療機構監督員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其主要職責是:
(一)對醫療機構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
(二)對醫療機構執業活動進行監督、檢查、指導;
(三)對醫療機構違反條例和本細則的案件進行調查、取證;
(四)對經查證屬實的案件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處理或者處罰意見;
(五)實施職權范圍內的處罰;
(六)完成衛生行政部門交付的其他監督管理工作。
第七十一條醫療機構監督員有權對醫療機構進行現場檢查,無償索取有關資料,醫療機構不得拒絕、隱匿或者隱瞞。醫療機構監督員在履行職責時應當佩戴證章、出示證件。醫療機構監督員證章、證件由衛生部監制。
第七十二條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對醫療機構的執業活動檢查、指導主要包括:
(一)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情況;
(二)執行醫療機構內部各項規章制度和各級各類人員崗位責任制情況;
(三)醫德醫風情況;
(四)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情況;
(五)執行醫療收費標準情況;
(六)組織管理情況;
(七)人員任用情況;
(八)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檢查、指導項目。
第七十三條國家實行醫療機構評審制度,對醫療機構的基本標準、服務質量、技術水平、管理水平等進行綜合評價。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負責醫療機構評審的組織和管理;各級醫療機構評審委員會負責醫療機構評審的具體實施。
第七十四條縣級以上中醫(藥)行政管理部門成立醫療機構評審委員會,負責中醫、中西醫結合和民族醫醫療機構的評審。
第七十五條醫療機構評審包括周期性評審、不定期重點檢查。醫療機構評審委員會在對醫療機構進行評審時,發現有違反條例和本細則的情節,應當及時報告衛生行政部門;醫療機構評審委員會委員為醫療機構監督員的,可以直接行使監督權。
第七十六條《醫療機構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另行制定。
第七章處罰
第七十七條對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執業的,責令其停止執業活動,沒收非法所得和藥品、器械,并處以三千元以下的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其停止執業活動,沒收非法所得的藥品、器械,處以三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因擅自執業曾受過衛生行政部門處罰;
(二)擅自執業的人員為非衛生技術專業人員;
(三)擅自執業時間在三個月以上;
(四)給患者造成傷害;
(五)使用假藥、劣藥蒙騙患者;
(六)以行醫為名騙取患者錢物;
(七)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十八條對不按期辦理校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又不停止診療活動的,責令其限期補辦校驗手續;在限期內仍不辦理校驗的,吊銷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第七十九條轉讓、出借《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沒收其非法所得,并處以三千元以下的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沒收其非法所得,處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并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一)出賣《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二)轉讓或者出借《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是以營利為目的;
(三)受讓方或者承借方給患者造成傷害;
(四)轉讓、出借《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給非衛生技術專業人員;
(五)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條除急診和急救外,醫療機構診療活動超出登記的診療科目范圍,情節輕微的,處以警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其限期改正,并可處以三千元以下罰款:
(一)超出登記的診療科目范圍的診療活動累計收入在三千元以下;
(二)給患者造成傷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以三千元罰款,并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一)超出登記的診療科目范圍的診療活動累計收入在三千元以上;
(二)給患者造成傷害;
(三)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一條任用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醫療衛生技術工作的,責令其立即改正,并可處以三千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并可以吊銷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一)任用兩名以上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診療活動;
(二)任用的非衛生技術人員給患者造成傷害。醫療機構使用衛生技術人員從事本專業以外的診療活動的,按使用非衛生技術人員處理。
第八十二條出具虛假證明文件,情節輕微的,給予警告,并可處以五百元以下的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罰款:
(一)出具虛假證明文件造成延誤診治的;
(二)出具虛假證明文件給患者精神造成傷害的;
(三)造成其他危害后果的。對直接責任人員由所在單位或者上給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第八十三條醫療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記機關可以責令其限期改正:
(一)發生重大醫療事故;
(二)連續發生同類醫療事故,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三)連續發生原因不明的同類患者死亡事件,同時存在管理不善因素;
(四)管理混亂,有嚴重事故隱患,可能直接影響醫療安全;
(五)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四條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行政處罰決定通知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作出行政處罰的上一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請復議。上級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在接到申請書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書面答復。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也可以在接到《行政處罰決定通知書》之日起十五日內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逾期不申請復議、不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衛生行政部門填寫《行政處罰強制執行申請書》,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八章附則
第八十五條醫療機構申請辦理設置審批、執業登記、校驗、評審時,應當交納費用,醫療機構執業應當交納管理費,具體辦法由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會同物價管理部門規定。
第八十六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條例和本細則并結合當地的實際情況,制定實施辦法。實施辦法中的有關中醫、中西結合、民族醫醫療機構的條款,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中醫(藥)行政部門擬訂。
第八十七條條例及本細則實施前已經批準執業的醫療機構的審核登記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規定。
第八十八條條例及本細則中下列用語的含義:診療活動:是指通過各種檢查,使用藥物、器械及手術等方法,對疾病作出判斷和消除疾病、緩解病情、減輕痛苦、改善功能、延長生命、幫助患者恢復健康的活動。醫療美容;是指使用藥物以及手術、物理和其他損傷性或者侵入性手段進行的美容。特殊檢查、特殊治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診斷、治療活動:
(一)有一定危險性,可能產生不良后果的檢查和治療;
(二)由于患者體質特殊或者病情危篤,可能對患者產生不良后果和危險的檢查和治療;
(三)臨床試驗性檢查和治療;
(四)收費可能對患者造成較大經濟負擔的檢查和治療。
衛生技術人員:是指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取得衛生技術人員資格或者職稱的人員。技術規范:是指由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制定或者認可的與診療活動有關的技術標準、操作規程等規范性文件。軍隊的醫療機構:是指中國人民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編制內的醫療機構。
第三條醫療機構的類別:
(一)綜合醫院、中醫醫院、中西醫結合醫院、民族醫醫院、專科醫院、康復醫院;
(二)婦幼保健院;
(三)中心衛生院、鄉(鎮)衛生院、街道衛生院;
(四)療養院;
(五)綜合門診部、專科門診部、中醫門診部、中西醫結合門診部、民族醫門診部;
(六)診所、中醫診所、民族醫診所、衛生所、醫務室、衛生保健所、衛生站;
(七)村衛生室(所);
(八)急救中心、急救站;
(九)臨床檢驗中心;
(十)專科疾病防治院、專科疾病防治所、專科疾病防治站;
(十一)護理院、護理站;
(十二)其他診療機構。
第四條衛生防疫、國境衛生檢疫、醫學科研和教學等機構在本機構業務范圍之外開展診療活動以及美容服務機構開展醫療美容業務的,必須依據條例及本細則,申請設置相應類別的醫療機構。
第五條中國人民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編制外的醫療機構,由地方衛生行政部門按照條例和本細則管理。
中國人民后勤衛生主管部門負責向地方衛生行政部門提供軍隊編制外醫療機構的名稱和地址。
第六條醫療機構依法從事診療活動受法律保護。
第七條衛生行政部門依法獨立行使監督管理職權,不受任何單位和個人干涉。
第二章設置審批
第八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當按照當地《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合理配置和合理利用醫療資源。
《醫療機構設置規劃》由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依據《醫療機構設置規劃指導原則》制定,經上一級衛生行政部門審核,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在本行政區域內實施。
《醫療機構設置規劃指導原則》另行制定。
第九條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按照《醫療機構設置規劃指導原則》規定的權限和程序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定期評價實施情況,并將評價結果按年度向上一級衛生行政部門和同級人民政府報告。
第十條醫療機構不分類別、所有制形式、隸屬關系、服務對象,其設置必須符合當地《醫療機構設置規劃》。
第十一條床位在一百張以上的綜合醫院、中醫醫院、中西醫結合醫院、民族醫醫院以及專科醫院、療養院、康復醫院、婦幼保健院、急救中心、臨床檢驗中心和專科疾病防治機構的設置審批權限的劃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規定;其他醫療機構的設置,由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審批。
第十二條有下列開展之一的,不得申請設置醫療機構:
(一)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單位;
(二)正在服刑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
(三)醫療機構在職、因病退職或者停薪留職的醫務人員;
(四)發生二級以上醫療事故未滿五年的醫務人員;
(五)因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已被吊銷執業證書的醫務人員;
(六)被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醫療機構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七)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有前款第(二)、(三)、(四)、(五)、(六)項所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充醫療機構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第十三條在城市設置診所的個人,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經醫師執業技術考核合格,取得《醫師執業證書》;
(二)取得《醫師執業證書》或者醫師職稱后,從事五年以上同一專業臨床工作;
(三)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醫師執業技術標準另行制定。
在鄉鎮和村設置診所的個人的條件,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規定。
第十四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設置醫療機構,由政府指定或者任命的擬設醫療機構的籌建負責人申請;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設置醫療機構,由其代表人申請;個人設置醫療機構,由設置人申請;兩人以上合伙設置醫療機構,由合伙人共同申請。
第十五條條例第十條規定提交的設置可行性研究報告包括以下內容:
(一)申請單位名稱、基本情況以及申請人姓名、年齡、專業履歷、身份證號碼;
(二)所在地區的人口、經濟和社會發展等概況;
(三)所在地區人群健康狀況和疾病流行以及有關疾病患病率;
(四)所在地區醫療資源分布情況以及醫療服務需求分析;
(五)擬設醫療機構的名稱、選址、功能、任務、服務半徑;
(六)擬設醫療機構的服務方式、時間、診療科目和床位編制;
(七)擬設醫療機構的組織結構、人員配備;
(八)擬設醫療機構的儀器、設備配備;
(九)擬設醫療機構與服務半徑域內其他醫療機構的關系和影響;
(十)擬設醫療機構的污水、污物、糞便處理方案;
(十一)擬設醫療機構的通訊、供電、上下水道、消防設施情況;
(十二)資金來源、投資方式、投資總額、注冊資金(醬);
(十三)擬設醫療機構的投資預算;
(十四)擬設醫療機構五年內的成本效益預測分析。
并附申請設置單位或者設置人的資信證明。
申請設置門診部、診所、衛生所、醫務室、衛生保健所、衛生站、村衛生室(所)、護理站等醫療機構的,可以根據情況適當簡化設置可行性研究報告內容。
第十六條條例第十條規定提交的選址報告包括以下內容:
(一)選址的依據;
(二)選址所在地區的環境和公用設施情況;
(三)選址與周圍托幼機構、中小學校、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布局的關系;
(四)占地和建筑面積。
第十七條由兩個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共同申請設置醫療機構以及由兩人以上合伙申請設置醫療機構的,除提交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選址報告外,還必須提交由各方共同簽署的協議書。
第十八條醫療機構建筑設計必須經設置審批機關審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十九條條例第十二條規定的設置申請的受理時間,自申請人提供條例和本細則規定的全部材料之日算起。
第二十條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依據當地《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及本細則審查和批準醫療機構的設置。
申請設置醫療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準:
(一)不符合當地《醫療機構設置規劃》;
(二)設置人不符合規定的條件;
(三)不能提供滿足投資總額的資信證明;
(四)投資總額不能滿足各項預算開支;
(五)醫療機構選址不合理;
(六)污水、污物、糞便處理方案不合理;
(七)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條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在核發《設置醫療機構批準書》的同時,向上一級衛生行政部門備案。
上級衛生行政部門有權在接到備案報告之日起三十日內糾正或者撤銷下級衛生行政部門作出的不符合當地《醫療機構設置規劃》的設置審批。
第二十二條《設置醫療機構批準書》的有效期,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規定。
第二十三條變更《設置醫療機構批準書》中核準的醫療機構的類別、規模、選址和診療科目,必須按照條例和本細則的規定,重新申請辦理設置審批手續。
第二十四條法人和其他組織設置的為內部職工服務的門診部、診所、衛生所(室),由設置單位在該醫療機構執業登記前,向當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備案,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設置單位或者其主管部門設置醫療機構的決定;
(二)《設置醫療機構備案書》。
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在接到備案后十五日內給予《設置醫療機構備案回執》。
第三章登記與校驗
第二十五條申請醫療機構執業登記必須填寫《醫療機構申請執業登記注冊書》,并向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一)《設置醫療機構批準書》或者《設置醫療機構備案回執》;
(二)醫療機構用房產權證明或者使用證明;
(三)醫療機構建筑設計平面圖;
(四)驗資證明、資產評估報告;
(五)醫療機構規章制度;
(六)醫療機構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以及各科室負責人名錄和有關資格證書、執業證書復印件;
(七)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規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請門診部、診所、衛生所、醫務室、衛生保健所和衛生站登記的,還應當提交附設藥房(柜)的藥品種類清單、衛生技術人員名錄及其有關資格證書、執業證書復印件以及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規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六條登記機關在受理醫療機構執業登記申請后,應當按照條例第十六條規定的條件和條例第十九條規定的時限進行審查和實地考察、核實,并對有關執業人員進行消毒、隔離和無菌操作等基本知識和技能的現場抽查考核。紅審核合格的,發給《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審核不合格的,將審核結果和不予批準的理由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請人。
《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及其副本由衛生部統一印制。
條例第十九條規定的執業登記申請的受理時間,自申請人提供條例和本細則規定的全部材料之日算起。
第二十七條申請醫療機構執業登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登記:
(一)不符合《設置醫療機構批準書》核準的事項;
(二)不符合《醫療機構基本標準》;
(三)投資不到位;
(四)醫療機構用房不能滿足診療服務功能;
(五)通訊、供電、上下水道等公共設施不能滿足醫療機構正常運轉;
(六)醫療機構規章制度不符合要求;
(七)消毒、隔離和無菌操作等基本知識和技能的現場抽查考核不合格;
(八)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醫療機構執業登記的事項:
(一)類別、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所有制形式;
(三)注冊資金(資本);
(四)服務方式;
(五)診療科目;
(六)房屋建筑面積、床位(牙椅);
(七)服務對象;
(八)職工人數;
(九)執業許可證登記號(醫療機構代碼);
(十)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登記事項。
門認部、診所、衛生所、醫務室、衛生保健所、衛生站除登記前款所列事項外,還應當核準登記附設藥房(柜)的藥品種類。《醫療機構診療科目名錄》另行制定。
第二十九條因分立或者合并而保留的醫療機構應當申請變更登記;因分立或者合并而新設置的醫療機構應當申請設置許可和執業登記;因合并而終止的醫療機構應當申請注銷登記。
第三十條醫療機構變更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所有制形式、服務對象、服務方式、注冊資金(資本)、診療科目、床位(牙椅)的,必須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醫療機構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簽署的《醫療機構申請變更登記注冊書》;
(二)申請變更登記的原因和理由;
(三)登記機關規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三十一條機關、企業和事業單位設置的為內部職工服務的醫療機構向社會開放,必須按照前條規定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第三十二條醫療機構在原登記機關管轄權限范圍內變更登記事項的,由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因變更登記超出原登記機關管轄權限的,由有管轄權的衛生行政部門辦理變更登記。
醫療機構在原登記機關管轄區域內遷移,由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向原登記機關管轄區域外遷移的,應當在取得遷移目的地的衛生行政部門發給的《設置醫療機構批準書》,并經原登記機關核準辦理注銷登記后,再向遷移目的地的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辦理執業登記。
第三十三條登記機關在受理變更登記申請后,依據條例和本細則的有關規定以及當地《醫療機構設置規劃》進行審核,按照登記程序或者簡化程序辦理變更登記,并作出核準變更登記或者不予變更登記的決定。
第三十四條醫療機構停業,必須經登記機關批準。除改建、擴建、遷建原因,醫療機構停業不得超過一年。
第三十五條床位在一百張以上的綜合醫院、中醫醫院、中西醫結合醫院、民族醫醫院以及專科醫院、療養院、康復醫院、婦幼保健院、急救中心、臨床檢驗中心和專科疾病防治機構的校驗期為三年;其他醫療機構的校驗期為一年。
醫療機構應當于校驗期滿前三個月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校驗手續。
辦理校驗應當交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醫療機構校驗申請書》;
(二)《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
(三)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規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三十六條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在受理校驗申請后的三十日內完成校驗。
第三十七條醫療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記機關可以根據情況,給予一至六個月的暫緩校驗期:
(一)不符合《醫療機構基本標準》;
(二)限期改正期間;
(三)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不設床位的醫療機構在暫緩校驗期同不得執業。
暫緩校驗期滿仍不通通過校驗的,由登記機關注銷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第三十八條縣級衛生行政部門應當于每年二月底前,將上年度本行政區域內執業的醫療機構名冊逐級上報至衛生部,其中中醫、中西醫結合和民族醫醫療機構名冊逐及上報至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第三十九條醫療機構開業、遷移、更名、改變認療科目以及停業、歇業和校驗結果由登記機關予以公告。
第四章名稱
第四十條醫療機構的名稱由識別名稱的和通用名稱依次組成。
醫療機構的通用名稱為:醫療、中心衛生院、衛生院、療養院、婦幼保健院、門診部、診所、衛生所、衛生站、衛生室、醫務室、衛生保健所、衛生站、急救中心、急救站、臨床檢驗中心、防治院、防治所、防治站、護理院、護理站、中心以及衛生部規定或者認可的其他名稱。
醫療機構可以下列名稱作為識別名稱:地名、單位名稱、個人姓名、醫學學科名稱、醫學專業和專科名稱、疹療科目名稱和核準機關批準使用的名稱。
第四十一條醫療機構的命名必須符合以下原則:
(一)醫療機構的通用名稱以前條第二款所列的名稱為限;
(二)前條第三款所列的醫療機構的識別名稱可以合并使用;
(三)名稱必須史副其實;
(四)名稱必須與醫療機構類別或者診療科目相適應;
(五)各級地方人民政府設置的醫療機構的識別名稱中應當含有省、市、縣、區、街道、鄉、鎮、村等行政區劃名稱,其他醫療機構的識別名稱中不得含有行政區劃名稱;
(六)國家機關、企業和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者個人設置的醫療機構的名稱中應當含有設置單位名稱或者個人的姓名。
第四十二條醫療機構不得使用下列名稱:
(一)有損于國家、社會或者公共利益的名稱;
(二)侵犯他人利益的名稱;
(三)以外文字母、漢語拼音組成的名稱;
(四)以醫療儀器、藥品、醫用產品命名的名稱;
(五)含有“疑難病”、“專治”、“專家”、“名醫”或者同類含義文字的名稱以及其他宣傳或者暗示診療效果的名稱;
(六)超出登記的診療科目范圍的名稱;
(七)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規定不得使用的名稱。
第四十三條以下醫療機構名稱由衛生部核準;屬于中醫、中西醫結合和民族醫醫療機構的,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核準:
(一)含有外國國家(地區)名稱及其簡稱、國際組織名稱的;
(二)含有“中國”、“全國”、“中華”、“國家”等字樣以及跨消炎片地域名稱的;
(三)各級地方人民政府設置的醫療機構的識別名稱中不含有行政區劃名稱的。
第四十四條以“中心”作為醫療機構通用名稱的醫療機構名稱,由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核準;在識別名稱中含有“中心”字樣的醫療機構名稱的核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規定。
含有“中心”字樣的醫療機構名稱必須同時含有行政區劃名稱或者地名。
第四十五條除專科疾病防治機構以外,醫療機構不得以具體疾病名稱作為識別名稱,確有需要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核準。
第四十六條醫療機構名稱經核準登記,于領取《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后方可使用,在核準機關管轄范圍內享有專用權。
第四十七條醫療機構只準使用一個名稱。確有需要,經核準機關核準可以使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名稱,但必須確定一個第一名稱。
第四十八條衛生行政部門有權糾正已經核準登記的不適宜的醫療機構名稱,上級衛生行政部門有權糾正下級衛生行政部門已經核準登記的不適宜的醫療機構名稱。
第四十九條兩個以上申請人向同一核準機關申請相同的醫療機構名稱,核準機關依照申請在先原則核定。屬于同一天申請的,應當由申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核準機關作出裁決。
兩個以上醫療機構因已經核準登記的醫療機構名稱相同發生爭議時,核準機關依照登記在先原則處理。屬于同一天登記的,應當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核準機關報上一級衛生行政部門作出裁決。
第五十條醫療機構名稱不得買賣、出借。
未經核準機關許可,醫療機構名稱不得轉讓。
第五章執業
第五十一條醫療機構的印章、銀行帳戶、版匾以及醫療文件中使用的名稱應當與核準登記的醫療機構名稱相同;使用兩個以上名稱的,應當與第一名稱相同。
第五十二條醫療機構應當嚴格執行無菌消毒、隔離制度,采取科學有效的措施處理污水和廢棄物,預防和減少醫院感染。
第五十三條醫療機構的門診病歷的保存期不得少于十五年;住院病歷的保存期不得少于三十年。
第五十四條標有醫療機構標識的票據和病歷本冊以及處方箋、各種檢查的申請單、報告單、證明文書單、藥品分裝袋、制劑標簽等不得買賣、出供和轉讓。
醫療機構不得冒用標有其他醫療機構標識的票據和病歷本冊以及處方箋、各種檢查的申請單、報告單、證明文書單、藥品分裝袋、制劑標簽等。
第五十五條醫療機構應當按照衛生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標準加強醫療質量管理,實施醫療質量保證方案,確保醫療安全和服務質量,不斷提高服務水平。
第五十六條醫療機構應當定期檢查、考核各項規章制度和各級各類人員崗位責任制的執行和落實情況。
第五十七條醫療機構應當經常對醫務人員進行“基礎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技能”的訓練與考核,把“嚴格要求、嚴密組織、嚴謹態度”落實到各項工作中。
第五十八條醫療機構應當組織醫務人員學習醫德規范和有關教材,督促醫務人員屬守職業道德。
第五十九條醫療機構不得使用假劣藥品、過期和失效藥品以及違禁藥品。
第六十條醫療機構為死因不明者出具的《死亡醫學證明書》,只作是否死亡診斷,不作死亡原因的診斷。如有關方面要求進行死亡原因診斷的,醫療機構必須指派醫生對尸體進行解剖和有關死因檢查后方能作出死因診斷。
第六十一條醫療機構在診療活動中,應當對患者實行保護性醫療措施,并取得患者家屬和有關人員的配合。
第六十二條醫療機構應當尊重患者對自己的病情、診斷、治療的知情權利。在實施手術、特殊檢查、特殊治療時,應當向患者作必要的解釋。因實施保護性醫療措施不宜向患者說明情況的,應當將有關情況通知患者家屬。
第六十三條門診部、診所、衛生所、醫務室、衛生保健所和衛生站附設藥房(柜)的藥品種類由登記機關核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規定。
第六十四條為內部職工服務的醫療機構未經許可和變更登記不得向社會開放。
第六十五條醫療機構被吊銷或者注銷執業許可證后,不得繼續開展診療活動。
第六章監督管理
第六十六條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所轄區域內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六十七條在監督管理工作中,要充分發揮醫院管理學會和衛生工作者協會等學術性和行業性社會團體的作用。
第六十八條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設立醫療機構監督管理辦公室。
各級醫療機構監督管理辦公室在同級衛生行政部門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第六十九條各級醫療機構監督管理辦公室的職責:
(一)擬訂醫療機構監督管理工作計劃;
(二)辦理醫療機構監督員的審查、發證、換證;
(三)負責醫療機構登記、校驗和有關監督管理工作的統計,并向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四)負責接待、辦理群眾對醫療機構的投訴;
(五)完成衛生行政部門交給的其他監督管理工作。
第七十條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設醫療機構監督員,履行規定的監督管理職責。醫療機構監督員由同級衛生行政部門聘任。
醫療機構監督員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其主要職責:
(一)對醫療機構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
(二)對醫療機構執業活動進行監督、檢查、指導;
(三)對醫療機構違反條例和本細則的案件進行調查、取證;
(四)對經查證屬實的案件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處理或者處罰意見;
(五)實施職權范圍內的處罰;
(六)完成衛生行政部門交付的其他監督管理工作。
第七十一條醫療機構監督員有權對醫療機構進行現場檢查,無償索取有關資料,醫療機構不得拒絕、隱匿或者隱瞞。
醫療機構監督員在履行職責時應當佩戴證章、出示證件。
醫療機構監督員證章、證件由衛生部監制。
第七十二條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對醫療機構的執業活動檢查、指導主要包括:
(一)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情況;
(二)執行醫療機構內部各項規章制度和各級各類人員崗位責任制情況;
(三)醫德醫風情況;
(四)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情況;
(五)執行醫療收費標準情況;
(六)組織管理情況;
(七)人員任用情況;
(八)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檢查、指導項目。
第七十三條國家實行醫療機構評審制度,對醫療機構的基本標準、服務質量、技術水平、管理水平等進行綜合評價。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負責醫療機構評審的組織和管理;各級醫療機構評審委員會負責醫療機構評審的具體實施。
第七十四條縣級能上能下中醫(藥)行政管理部門成立醫療機構評審委員會,負責中醫、中西醫結合和民族醫醫療機構的評審。
第七十五條醫療機構評審包括周期性評審、不定期重點檢查。
醫療機構評審委員會在對醫療機構進行評審時,發現有違反條例和本細則的情節,應當及時報告衛生行政部門;醫療機構評審委員會委員為醫療機構監督員的,可以直接行使監督權。
第七十六條《醫療機構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另行制定。
第七章處罰
第七十七條對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執業的,責令其停止執業活動,沒收非法所得的藥品、器械,并處以三千元以下的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其停止執業活動,沒收非法所得和藥品、器械,處以三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因擅自執業曾受過衛生行政部門處罰;
(二)擅自執業的人員為非衛生技術專業人員;
(三)擅自執業時間在三個月以上;
(四)給患者造成傷害;
(五)使用假藥、劣藥蒙騙患者;
(六)以行醫為名騙取患者錢物;
(七)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它情形。
第七十八條對不按期辦理校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又不停止診療活動,責令其限期補辦校驗手續;在限期內仍不辦理校驗的,吊銷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第七十九條轉讓、出借《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沒收其非法所得。并處以三千元以下的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沒收其非法所得,處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并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一)出賣《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二)轉讓或者出借《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是以營利為目的;
(三)受讓方或者承借方給患者造成傷害;
(四)轉讓、出借《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給非衛生技術專業人員;
(五)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它情形。
第八十條除急診和急救外,醫療機構診療活動超出登記的診療科目范圍,情節輕微的,處以警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其限期改正,并可處以三千元以下罰款:
(一)超出登記的診療科目范圍的診療活動累計收入在三千元以下;
(二)給患者造成傷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以三千元罰款,并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一)超出登記的診療科目范圍的診療活動累計收入在三千元以上;
(二)給患者造成傷害;
(三)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它情形。
第八十一條任用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醫療衛生技術工作的,責令其立即改正,并可處以三千元以下的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并可以吊銷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一)任用兩名以上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診療活動;
(二)任用的非衛生技術人員給患者造成傷害。
醫療機構使用衛生技術人員從事本專業以外的診療活動的,按使用非衛生技術人員處理。
第八十二條出具虛假證明文件,情節輕微的,給予警告,并可處以五百元以下的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罰款:
(一)出具虛假證明文件造成延誤診治的;
(二)出具虛假證明文件給患者精神造成傷害的;
(三)造成其它危害后果的。
對直接責任人員由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第八十三條醫療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記機關可以責令其限期改正:
(一)發生重大醫療事故;
(二)連續發生同類醫療事故,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三)連續發生原因不明的同類患者死亡事件,同時存在管理不善因素;
(四)管理混亂,有嚴重事故隱患,可能直接影響醫療安全;
(五)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四條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行政處罰決定通知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上一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請復議。上級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在接到申請書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書面答復。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也可以在接到《行政處罰決定通知書》之日起十五日內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逾期不申請復議、不又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衛生行政部門填寫《行政處罰強制執行申請書》,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八章附則
第八十五條醫療機構申請辦理設置審批、執業登記、校驗、評審時,應當交納費用,醫療機構執業應當交納管理費,具體辦法由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會同物價管理部門規定。
第八十六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條例和本細則并結合當地的實際情況,制定實施辦法。實施辦法中的有關中醫、中西結合、民族醫醫療機構的條款,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中醫(藥)行政部門擬訂。
第八十七條條例及本細則實施前已經批準執業的醫療機構的審核登記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規定。
第八十八條條例及本細則中下列用語的含義:
診療活動:是指通過各種檢查,使用藥物、器械及手術等方法,對疾病作出判斷和消除疾病、緩解病情、減輕痛苦、改善功能、延長生命、幫助患者恢復健康的活動。
醫療美容:是指使用藥物以及手術、物理和其他操作性或者侵入性手段進行的美容。特殊檢查、特殊治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診斷治療活動:
(一)有一定危險性,可能產生不良后果的檢查和治療;
(二)由于患者體質特殊或者病情危篤,可能對患者產生不良后果和危險的檢查和治療;
(三)臨床試驗性檢查和治療;
(四)收費可能對患者造成較大經濟負擔的檢查和治療。
衛生技術人員:是指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取得衛生技術人員資格或者職稱的人員。
技術規范:是指由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制定或者認可的與診療活動有關的技術標準、操作規程等規范性文件。
軍隊的醫療機構:是指中國人民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編制仙的醫療機構。
農村學校在編不在崗的教師情況如此普遍,人數如此之多,其原因也是多種多樣的。歸納起來,主要有6個方面。
1 市場經濟利益驅動,求功近利
這類教師離崗時間大約在20世紀的80年代后期和90年代,當時有兩種因素促使個別教師不辭而別。一是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搞活,社會上不斷涌現出眾多的專業戶、暴發戶、企業家、老板等,平時不那么顯眼的人卻成了百萬富翁。對此,個別教師心理難以平衡,認為別人能干,我也能干,死守家門是不能發財的,于是自行跳出教門,涌入社會市場經濟大潮之,中。二是當時地方政府拖欠教師工資的現象比較嚴重,農村中小學教師的工資既不能按月發放,也不能足額發放,特別是地方性的工資部分往往得不到落實,有的地方拖欠教師工資長達兩年之久。教師工資得不到保障,直接影響了教師生活的質量。因此,個別教師滋生了求功近利的思想,不愿守窮,索性自找門路外出經商。
2 “下海”大潮影響,離崗嘗試
一段時期,個別黨政干部有官不做,紛紛“下海”經商。當時,新聞媒體也紛紛相繼報道“下海”成功之道。此時,個別教師坐立不安,充滿著幻想,立志“下海”嘗試,充當“弄潮兒”。于是他們向單位遞交了申請書,要求停薪保職,離崗從事勤工儉學工作。在單位無權批準的情況下,他們跟著黨政干部的“感覺”走,自行“下海”,有的創辦了=企業,有的做起生意,有的在外還立了足,發了財。
3 民辦學校興起,高薪誘惑
多元化發展教育的政策出臺后,民辦學校如雨后春筍般涌現出來。民辦學校的創辦需要大批的師資,在國家沒有計劃安排師資的情況下,這些學校則加大工資籌碼以高薪來招聘教師。在金錢誘惑面前,個別教師動了心,來個“鴿子揀亮處飛”,離開了原單位,接受了民辦學校的聘用。雖然原單位停發了他們的工資,但他們的人員編制仍然在學校保留著。
4 地方政府需要人才,直接調用
隨著地方經濟的不斷發展,招商引資的力度不斷加大,地方政府現有編制人員是不夠用的,而人員的編制卻很難增加。于是地方政府往往來個政府行為,在本鎮學校里直接抽用教學人員。這些抽來的教學人員往往補充到黨政辦公室,有的抽到鎮政府搞招商引資,有的委派到企業里抓管理,甚至個別教師被調用到政府當勤雜員。目前,筆者所在鎮政府先后抽調了6名中小學教師到政府工作。這些被地方政府調用的教師,其工資福利待遇仍由學校發放。這些被調用到政府工作的教師,用在崗教師的話說,就是“吃的教育飯,干的政府事”。
5 年老體弱多病,政策限制
社會上有一種說法:“醫生越老越值錢,教師越老越無用。”這種說法雖然不一定全面和準確,但在一定程度上客觀存在著。眾所周知,醫生治病主要靠腦力和經驗的積累,教師從教不僅要靠腦力和經驗,而且還要有充沛的精力。教師隨著年齡的增大,往往精力不足,且難以接受新生事物,教學方法容易顯得機械呆板,難以提升教育教學的質量。所以大多數上了年紀的教師即使有工作熱情,但也力不從心。由于退休年齡有政策的限制,在未達到退休年齡的情況下,一部分教師只得離崗休息,等待退休。據調查,一般來說,男滿58歲、女滿53歲的農村中小學教師基本上不再站講臺了。就以筆者所在的鎮為例,因年老體弱多病而無法從教的教師共有33人,占全鎮在編教職工總數的15.1%。
6 “農進城”愿望,變通借用
由于城鄉教育的不均衡,農村中小學教師不僅工作辛苦,而且在政策上也得不到實惠;相比之下,城里教師待遇優厚,工作環境優越,子女就讀方便。因此,農村個別教師不能安心農村教育工作,他們總希望進城從教,通過托人情,拉關系,不惜代價朝城里擠。在沒有人員編制的情況下,縣城學校往往采取變通形式,通過教育行政部門批準,來個“借用”,艮隊員編制、工資待遇仍在原農村學校,而工作在縣城學校。像筆者所在鎮的學校中,目前有18名中小學教師通過教育行政手段“借用”在縣直學校,其中時間最長者已達8年之久。
筆者認為,農村中小學教師“在編不在崗”的問題,不單純是教育自身問題,也是一個社會問題。究其根源,既有教育發展不均衡、城鄉教育發展仍有較大差距的因素,也有市場經濟利益的驅動、政策不夠完善的因素;既有教師職業道德下滑、求功近利的思想在作怪的因素,也有人事管理不規范,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的因素。
二、農村中小教師“在編不在崗”問題解決策略
農村中小學校“在編不在崗”問題不僅挫傷了“在編在崗”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而且在社會上產生了一定的負面影響,直接損害了教育的良好形象。那么,如何解決農村中小學教師“在編不在崗”的問題呢?筆者有如下建議。
1 全面登記,反復核實,合理分類
應以縣為單位成立清理“在編不在崗”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由縣紀委、監察局牽頭,會同教育、人事、財政等部門負責此項工作。在全縣范圍內對“在編不在崗”中小學教職工進行全面登記,著重登記離崗時間、原因、離崗期間原單位工資發放情況,以及離崗后現從事何種職業,等等。登記工作自下而上,做到一個不漏,一個不錯。在基層學校全面登記的基礎上,由縣紀委牽頭認真復核,并向社會公示,在核實公示無訛之后,由縣清理“在編不在崗”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進行人員分類。可根據人員離崗的實際情況,分為擅自離崗、組織批準離崗、年老體弱無法工作離崗等多種類型,并根據不同類型擬訂處理方案。
2 依法按規,區別類型,科學處理
在處理在編不在崗的中小學教職工過程中,既要堅持法律法規,又要講究策略,注重人性化處理。對此,筆者有幾點不成熟的想法。一是對于個別擅自離崗的教職工,應由教育行政部門發出書面通知,要求他們限期歸隊,如不愿歸隊的,由其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報請有關部門批準,予以辭職或辭聘;如果既不愿歸隊,又不愿辦理有關手續的,應依據人事管理的有關規定予以辭退,并按工齡長短適當給予一次性的經濟補助。二是對于借用到外系統的教職工,應本著從哪里來到哪里去的原則,限期歸隊,并由權威部門與借用單位做好協調工作,講清教師屬于專業人才,應對口使用,發展教育,乃是國家百年大計;如果借用單位確實需要,應通過人事管理部門予以移編。三是對于一些年老體弱多病的離崗教職工,應區別不同情況予以人性化的對待。對個別年老體弱能上班而不能上全班的教職工,應由學校分配其力所能及的工作;對個別身患絕癥、精神病及傳染疾病的教職工應放寬退休政策,批準提前退休或病退。四是對于“農進城”的借用教師,雖然在同一系統工作,但應理順教育人事管理關系。如果借用單位有人員編制指標,應及時予以進編,達到人編合一;如果借用單位無人員編制指標的,應停止借用,予以退回原單位;如果不退回,原單位有權停發其工資,并報請上級有關部門批準予以辭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