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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F2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5)22-0088-01
隨著地方經濟建設提速,國家每年都從招標、造價和安全質量管控等方面,逐年加大建設領域過程管控的規范管理力度,而工程承建業務的競爭日益激烈,僧多粥少、低價中標,都加大了建設項目的合同管理風險。項目管理是通過制定系統而周密的管理計劃,對項目全過程進行策劃、組織、協調和控制,促進各參建單位密切協作,共同推動項目建設實現既定目標,從而各取所需、達成合作共贏。因此,要有效地開展項目管理工作,首先要抓項目管理中最重要的組成部分――合同管理。合同管理貫穿項目管理始終,把項目多方面的管理有機的結合在一起,科學規范地抓好合同管理工作,那么項目管理目標的實現就有了強有力的保障。
一、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建設項目由于建設周期長、合同金額大、參建單位眾多等特點,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業主與承包商之間、不同承包商之間、承包商與分包商之間以及業主與設備材料供應商之間不可避免地產生各種爭執和糾紛。而調節這些爭執和糾紛的主要尺度和依據應是發承包雙方在合同中事先作出的各種約定和承諾,如:合同的不可抗力條款、合同價款調整、變更條款和激勵考核條款等等。在工程具體實施過程中,由于周期長,短則幾個月,長則歷時幾年,受各種外部環境變化和內部因素改變,干擾事件多,合同變更頻繁,合同管理顯得尤為重要。建設工程合同具有一經簽定即具有法律效力的屬性。所以,合同是處理建設項目實施過程中各種矛盾和爭議的法律依據。項目管理涉及到的合同主體都希望實現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在合同中體現考核和激勵就成為項目建設管理的重要經濟杠桿。良好的合同管理可使風險降低,使工程項目推進順利,取得好的投資效益。
二、建設項目管理中的合同管理內容及體系
合同是甲方和乙方之間為完成商定的工作內容,明確雙方的權力和義務的協議。當事人之間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但《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七十條明確規定:建設工程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建設項目管理中的合同主要有:勘察、設計合同、征地拆遷賠償合同、物資采購合同、施工合同、監理合同和分包合同等。因此,建設項目管理中的合同全部采用書面合同。
施工合同是建設項目合同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而且是實踐中爭議較多的合同。施工合同管理是對施工合同的簽訂、履行、變更和解除等進行籌劃和控制的過程,其主要內容有:根據項目特點和要求確定工程施工承發包模式和合同結構、選擇合同文本、確定合同計價和支付方法、合同履行過程的管理與控制、合同索賠和反索賠等。[2]
1.合同的簽訂
(1)簽訂合同時要遵循的基本原則:根據《合同法》規定,有五個基本原則:
一是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即平等原則。 二是當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訂立合同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即自愿原則。三是當事人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即公平原則。四是當事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即誠實信用原則。五是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即公序良俗原則。
《合同法》第五十四條還規定: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作為工程管理人員必須熟悉把握合同簽訂的基本原則,避免因重大誤解和顯失公平導致合同被撤銷,給國家和集體造成重大損失。
2.合同簽訂的程序
(1)發放中標通知書。(2)組成項目經理在內的談判小組。(3)草擬合同專用條款。(4)雙方談判。(5)參照招標擬定的合同條款或合同范本與發包人簽訂工程合同。(6)合同雙方在合同管理部門備案并繳納印花稅。[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七條規定,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依照招標投標法和本條例的規定簽訂書面合同,合同的標的、價款、質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條款應當與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的內容一致。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這就為項目實際建設管理過程中,對于招標環節合同專用條款漏項和未明確的非實質性內容進行甲乙方談判提供了法律依據。
3.合同組成文件及其優先順序
(1)協議書(包括補充協議)。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專用條款。
(5)通用條款。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具有標價的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施工圖預算書。
4.合同的履行
(1)必須遵守國家招標投標有關法律的規定。
(2)必須遵守《合同法》規定的各項合同履行原則。
(3)依據《合同法》規定進行合同的變更、違約、索賠、轉讓和終止。
(4)發生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時,迅速向上級匯報并通報有關各方,及時采取必要措施減少損失和防止不良勢態擴大。
三、合同管理的風險控制
1.采用合同范本
合同范本一般是在總結了大量的實踐經驗基礎上起草的,對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約定比較平衡和均勻,因此建議盡可能地選用規范的格式合同來處理雙方的經濟往來[4]。使用合同范本,減少承辦人員主觀情感因素和業務水平對合同條款增減的影響,是合同簽訂的重要風險防范措施。不管簽約雙方誠信度如何,都需要在合同中明確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使雙方的風險降到能夠控制的最低限度。
2.開展合同交底
建設合同一經簽定即具有法律效力。因此,組織開展合同交底很有必要。建設項目實施前,業主單位組織各參建單位參加合同交底會議,明確建設范圍、工作內容、安全目標、質量目標、工期、考核約定以及爭議的解決方式等。由于工程普遍存在勞務分包情況,施工承包人應提供總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內容除外)供分包人查閱;組織分包人參加發包人組織的圖紙會審,向分包人進行升級圖紙交底。[5]為了讓參建人員更充分地領會業主意圖,為了更好實現建設項目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業主單位有必要要求分包人參加合同交底會議。通過合同交底,進一步明確建設目標和要求,減少各方對合同履約的認識分歧,從而可采取各種措施以杜絕風險的發生,達到有效預防風險的目的。
3.動態管理合同
工程建設周期長,少則幾個月、半年,多則幾年,涉及到氣候、市場行情、政策因素、施工受阻等建設外部環境變化,會影響到合同的正常履行。對合同實行動態管理,實時跟蹤收集、分析合同履約情況,發現偏差,及時進行合法、合規、合理的調整,避免主觀人為風險、減少客觀自然風險。
結論
合同作為建設領域的重要經濟行為,做好合同管理將直接有助于項目的建設管理、過程控制和圓滿完成。關注合同履約、風險控制將是建設項目管理的重要課題。在建設項目管理過程中,保持信息暢通,加強合同管理,順利完成目標任務,實現各項目建設主體獲得最優的投資效益。
參考文獻
目前,會計人員針對建設開發成本的合同管理多采用兩種方式,一是賬外建立合同臺賬管理,另一是請軟件工程師進行二次開發出合同管理模塊。賬外建立臺賬管理的缺點是合同登記在賬外進行與賬務處理不同步,做完帳再去登記臺賬重復勞動且強度大,容易脫節,容易出錯。二次開發編制的合同管理模塊與賬務無法實現完全對接,合同前期會計人員就需要參與,合同管理人員不具備會計職能,會計人員又不具備合同管理職能,導致使用起來不流暢,且二次開發費用非常昂貴。為了使龐大的成本費用做到精細化核算,為管理決策提供詳盡的財務數據,分析成本費用開支情況,對此,筆者根據自己的實踐,靈活運用總賬系統的會計科目核算、部門輔助核算、項目輔助核算、供應商往來核算,實現對各個合同的分次付款管理、合同執行情況系統管理。現就開發成本合同管理的相關設置方法介紹如下。
1開發成本科目設置
一個房地產企業在一套帳內要核算幾個開發項目,在開發成本下的二級會計科目應該設置建設項目名稱,如××花園小區項目。把開發建設項目名稱作為會計科目核算對象的好處,一是可以很直觀地在一個科目下完全反映出項目成本費用,二是可以按照成本費用實際入賬時間順序反映,三是可以方便地完整打印出項目成本明細,便于審計分析。在設置開發成本二級科目的建設項目名稱時,同時掛接部門輔助核算、項目輔助核算、供應商輔助核算。在輔助核算選項下,分別在部門核算、供應商往來、項目核算前面的方框內打上勾即可。
2部門輔助核算設置
要靈活運用用友軟件里的部門輔助核算,不要將部門輔助核算只理解為公司管理部門。可以將部門輔助核算作為需要的一項核算功能來使用。在軟件提供的機構設置下的部門檔案中設置一個“合同付款節點管理”部門,在這個部門下,設置“預付款”“一次性付款”“第一次付款”“第二次付款”“第三次付款”“第四次付款”,等等,如圖1所示。
3項目輔助核算設置
用友軟件的項目輔助核算是針對公司在一個賬套內核算多個建設項目而開發的一項非常實用的輔助核算方法,項目輔助核算設置好后,在會計科目的控制下,一次設置完成,多個建設項目共享,可以更加精細化地核算成本開支情況,可以自動分門別類歸集匯總。利用項目輔助核算的這一功能,可以將涉及建設項目成本各個類別的合同設置為項目輔助核算的項目目錄。
3.1項目輔助核算大類設置方法
進入基礎設置基礎檔案財務項目目錄,出現項目檔案設置界面,點擊上圖中項目大類右邊的下拉箭頭,選擇“項目管理”,將待選的這兩個成本科目移到右邊已選科目內,意思就是這兩個成本科目在“項目管理”內進行輔助核算,點擊確定。然后,點擊項目分類定義,項目輔助核算主要用于建設項目成本輔助核算,作為房地產企業,房建成本分類遠遠大于10,因此,必須要修改項目規則,要將“項目編碼規則:1”變為2,這樣改變后就可以滿足成本的精細化分類要求了。可以在新項目大類名稱中將軟件自帶的“項目管理”改成喜歡或更直觀的名稱,如“建設項目成本合同管理”。
3.2項目核算分類名稱設置方法
項目核算分類名稱,實際上就是我們通常說的成本類別分類。這個分類要根據各個公司具體的會計政策、核算方法、房建工程的分包形式來確定。如果是采用全面總承包形式,成本分類就相對簡單些,如果是采用清包方式,成本分類就相對復雜些。以下就以工程總承包形式來研究分類名稱設置的步驟。大致分:土地及拆遷補償、前期工程費用、主體工程費用、安裝工程費用、配套工程費用。
3.3項目目錄設置方法
所謂項目目錄,就是工程合同。就是將各個大大小小的工程合同和無合同費用根據費用性質在分類項下設置成項目目錄。如,土地出讓合同、土地及拆遷合同費用、可研、地勘、設計等合同、××標段主體承包合同、××設備安裝采購合同等。點擊“項目目錄”,同時,點擊項目大類右邊的下拉箭頭選擇項目大類“建設項目成本合同管理”,點擊“維護”出現圖2所示界面。點擊菜單欄上的“增加”菜單出現圖3所示界面。“項目編碼”可以按前面的兩位數按成本大類的編碼做為合同的所屬分類編碼,后四位數是流水號。這樣會計人員每拿到一份合同就可根據成本分類首先確定前面兩位數,然后按照合同到來的流水號對合同進行編碼,并可以輕松排序將成本合同進行分類。到此為止,工程建設項目成本歸集涉及到的科目設置、付款次數管理設置、“建設項目成本合同管理”合同目錄設置的框架設置全部設置完畢。
4填制成本類會計憑證方法
會計人員進行賬務處理時,要做幾個判定:一是要判定這筆款屬于哪個建設項目,以便在開發成本下準確選擇二級科目中的建設項目;二是要判定這筆付款是第幾次付款,以便在部門核算的付款次數管理中選擇第幾次付款;三是要判定這筆合同付款屬于哪個成本類別,如果是首次付款以便將這份合同正確增加到成本分類中去;四是要確定這家單位是哪家供應商。這些基本涵蓋了合同管理的幾個基本要素了。
關鍵詞:公路建設;合同管理;措施
一、公路建設項目合同管理的依據
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的依據主要分為法律依據和合同依據。
1、法律依據。主要包括涉及公路建設項目與合同管理的一些法律法規、規章制度,通常有以下方面:合同法、公路法、擔保法、公路工程質量管理辦法、安全生產法、招標投標法、民法通則、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公路建設市場管理辦法等一系列與公路工程建設和合同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行政法規及部門規章。
2、合同依據。施工合同文件是公路建設合同管理的重要依據。通常包括以下方面:合同協議、投標書、投標書附表、中標通知書、技術規范、工程量清單、合同通用條件合同等一系列構成合同的文件。另外,還有業主、承包人、監理人之間的信函、交流信息、會議記錄、檢測和實驗報告等文件。在由業主和監理人共同簽訂的合同中,因為監理人是在業主委托的,應該依照合同中所要求的規定進行施工項目的監理。因此,合同文件才是監理人實施合同管理的最主要依據。
二、建設項目合同的內容
1、建設項目的工程分包
當合同生效之后,雙方都必須按照合同履行承諾。但是當承包人在得到審查批準并獲得業主的許可后,可以把其中的部分工程轉交給第三方承建;或者業主以招標的形式安排另外的分包人當作特殊分包人,并讓承包人與特殊分包人進行合同簽訂。在項目的分包問題上,因為建筑市場上存在大量專業施工隊伍,在建設項目的施工方面有技術專長,但是因為他們過于分散、綜合實力不強,單獨投標是難以中標,因此不能獨立承包工程。多以可以讓專業施工隊伍分包所特長的建設工程項目,更能保障工程的質量,降低單價,保證合同順利履行。
2、建設工程的延期與變更
在合同的實施過程中,合同雙方可以根據某些原因提出工程延期與變更的決定,但延期與變更必須在證據足夠以及獲得業主批準的情況下才可以實施。根據合同的規定,承包人有權利提出工程延期,其受理條件必須滿足相關規定:(1)非承包人原因導致工程無法按期完工;(2)承包人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工程延期申請;(3)具備了延期的詳細資料和有關證明等,與此同時,工程變更是建設工程施工的一種特殊表現方式。通常由合同任一方當事人、第三方提出變更的要求,由業主許可后方可執行。并且承包人有權獲得相應的報酬或者工期的補償。在施工過程中引起工程變更的原因主要有:(1)出現難以預知的情況;(2)環境發生異常變化;(3)、業主、第三方、承包人或者監理人提出要求;(4)設計上的不足 ;(5)承包人出現違約。
三、公路建設工程的合同風險
合同風險是合同中的可變因素,綜合了工程風險、業主資信風險、外部環境風險,是各種風險的集中體現。合同風險的客觀性,是由建設項目的復雜性所決定的,需要合同雙方一起承擔。依據合同主體的操作,公路建設項目合同風險主要分為客觀性合同風險以及主觀性合同風險。
1.客觀性合同風險
合同的客觀性風險是公路建設工程中的一種合同風險,指的就是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合同規范和國際習慣的要求,在工程的進行過程中可能會引起的風險,而且所引起的風險責任是合同雙方都無法逃避、即使再大的努力也難以控制的一些變化性因素。
2.主觀性合同風險
相比合同的客觀性風險,合同的主觀性風險有很大的不同,它通常是指因為人為因素造成的,而且可以經過人為努力得到避免或者控制的一種合同風險。在大量公路建設項目的施工合同中,業主通過競爭地位的有利條件、合同條款制定的便利因素,通過苛刻的要求將風險包含、隱藏在合同條款中,讓承包商答應。而一般情況下,承包商由于實力有限,缺少話語權,不敢力爭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任由業主的擺布;或在進行合同談判時只看重價格和工期,而忽視其他條款,在合同的簽訂上表現出盲目性和隨意性,這就使得合同談判和簽訂難以體現平等性,增加了履行合同的風險;承包商輕信業主在合同以外的妥協和許諾,喪失了法律約束力等情況。
3、索賠
按照事件的性質,索賠可以分為以下幾種情況:違約索賠、工程變更索賠、工程延期索賠、合同終止索賠和工程加速索賠。在索賠過程中主要方式是費用索賠,通過合法的程序向對方申請或要求獲得的適當的經濟補償。費用索賠是合同雙方的合法權利,是一種經濟上的補償方式。
四、合同管理風險防范措施
1.識別合同風險、做好風險分析
要做好合同風險的識別工作,首先要對風險因素進行分解,然后制成風險結構層次圖,其次通過反向思維將不利因素尋找出來,從另一個角度來進行論證,最后,通過對項目的評估以積累經驗,加強識別的精確性。因為我們將風險定為不利事件發生的幾率,因此發生合同風險與出現不利結果的概率是呈負相關的。在公路項目中,只通過風險估測的三個參數來提供依據是無法滿足的,還需加強公路項目的性能做深一步的分析,也就是風險分析。
2.在合同管理的指導思想上,在合同的簽訂之前,要爭取簽訂一個有利的合同,而且要堅持“利益原則”,因為合同雙方在法律上都是平等的,合同一旦訂立,任何一方都不能隨意毀約。承包商有權要求簽訂一個平等而互惠的合同,這是任何一個承包商降低或轉移風險的最基本原則。利益原則不但是合同談判過程中和最終簽訂的根本原則,而且是整個建設項目工程合同管理的根本原則。
3、商簽合同時要指派熟悉、精通合同管理的專業人員參與。通常情況下,建設合同都是由業主通過專業性很強的法律專家或者咨詢顧問的咨詢而擬定,合同質量很高,其中可能隱藏了大量的對承包商的不利因素。因此,這就要求承包商必須具備既掌握工程技術又懂法律,業務能力強的高素質談判人員,這也是降低合同風險的人才保證和重要途徑。
4.在簽訂合同的策略安排上,承包商應善于中和合同風險,使得風險在合同雙方的合理分配。
承包商應該認真研究合同中的任何一項條款,不要輕易接受業主的免除條款。不然,業主就極可能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以法律障礙和合同依據為借口,拒絕承擔承包商的損失補償,并通過合同中隱含的免除條款拒絕付款、推卸責任,讓承包商蒙受重大損失。
5.在合同正式簽訂前要采取嚴格的審查措施。在合同正式簽訂之前,要申請有關部門對合同進行評審,對合同的每一個條款進行認真的審查核對,大致要點有:施工合同的合法性,業主的審批手續的完備性,合同有沒有必要進行公證和批準,合同的完整性和準確性,合同雙方責任和權益是否平衡,合同實施可能會造成的后果等等情況。
6.在合同的簽訂和實施過程中,須以書面材料為準。不得以口頭承諾或保證作為憑證,這是對合同風險進行防范與控制的一個根本原則。雙方談判的結果、得出的決定或承諾,只有寫入合同,在雙方簽字后才能最終確定。
7.及時辦理竣工驗收相關手續
在公路建設項目的合同履行中,經常出現在竣工驗收后沒有按照合同約定辦理竣工手續的情況,這樣會造成大量問題,比如工程竣工時間的認定、工程保修工作的承擔、道路的養護工作和費用等。所以,務必嚴格依照合同的約定做好竣工驗,及時辦理有關手續,這也是防范公路建設項目合同風險的一個重要原則。
8.按時提交結算報告,及時進行結算。承包商必須按照合同的規定,按時提交結算報告,經過審查后,做好工程款的結算;如果出現承包商不能及時提交報告的情況,即使出現合同糾紛,也無法按照合同的約定追究業主延期支付款項的違約責任。所以,做好結算報告的及時提交是承包商防范合同風險的一條重要措施
結論
一個建設項目而言,其合同管理工作的質量好壞不但能夠反映一個施工單位的施工能力,而且會對其在一個項目上的收益有直接影響。因此,必須十分重視合同管理在高速公路工程項目中的應用。
參考文獻:
中圖分類號:F715文獻標識碼: A
引言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逐漸成為使國家建設事業制度化,項目管理科學化的關鍵環節,是確保工程建設質量,增加工程建設領域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有效工具和法律保障。建筑工程由于合同數量多、合同標的額大、合同類型豐富,在企業合同管理中有必要按類別將不同合同劃分到相關業務部門分類管理,同時明確合同管理部門。綜合管理事關合同管理全局,在施工企業合同管理中意義重大,本文主要論述建設項目如何加強合同管理。
一、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特點
(一)工程持續時間長,合同管理必須同步。因此導致管理過程持續時間長。建設工程項目是一個漸進的過程,工程持續時間長,這使得合同管理貫穿整個施工的全過程。它不僅包括施工期,而且包括招標投標和合同談判以及保修期,一般至少兩年,長的可達 5 年或更長時間。合同管理必須在這么長時間內連續地不間斷地進行,從領取標書直到合同完成。
(二)合同管理的風險性。上述兩條所述導致了合同管理的風險性,工程風險難以預測,難以控制,一旦發生往往會影響合同的正常履行, 造成合同延期和經濟損失。因此工程風險管理成為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內容。由于建筑市場競爭激烈,投標報價成為承包人能否中標的關鍵性指標,易導致施工合同價格偏低,同時業主也經常利用在建筑市場中的買方優勢,提出一些苛刻的條件。這些均構成了合同管理的風險。
(三)合同管理工作極為復雜、繁瑣,是高度準確、嚴密和精細的管理工作。因為工程合同管理是隨著項目的進展逐步展開的,項目參建單位和協建單位多,通常涉及業主、勘察設計單位、監理單位、總包單位、分包單位、材料設備供應單位等,各方面責任界限的劃分、合同權利和義務的定義非常復雜。合同管理必須協調和處理好各方面的關系,使相關的各合同和合同規定的各工作內容不相矛盾,使各合同在內容上、技術上、組織上、時間上協調一致,才能形成一個完整的周密的有序體系,以保證工程有秩序、按計劃地實施。因此,復雜的合同關系,決定了工程合同管理的復雜性。
二、現階段建設工程項目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一)缺乏完善的合同管理法律法規。我國建設工程領域合同法律體系還有待健全與完善,部分法律條文不嚴謹,有漏洞存在,對于某些合同各方主體之間發生的違法行為,缺乏處理的依據,給一些不法分子謀取利益帶來了空間。
(二)對合同作用的重視程度嚴重不足,缺乏對合同管理的監督控制。有一部分建筑企業對合同重要性的意識不強,把合同管理工作視為簡單的文檔性管理的事務性工作,造成合同管理工作缺乏條理性和嚴密性,沒有對合同簽訂后履行情況進行后續追蹤調查,缺乏對合同結算的控制,合同管理程序不夠明確,也缺乏一些必要的審核步驟以及對合同管理的有效監督和控制。
(三)普遍存在違法簽訂合同、違法分包、非法轉包等現象。我國法律明令禁止違法分包現象,同時規定轉包是非法行為,而當前的建筑市場中,存在非法轉包和違法分包等現象,如承包人在承包建設工程后,將其承包的建設工程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分包活動未經業主同意、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總包單位將建筑主體結構分包、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等等。
(四)合同簽訂不規范,法律意識和索賠意識淡薄,合同索賠工作難以得到實現。一些建設項目不采用標準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規范的文本進行簽訂合同。通過自制的、粗略的、模糊的文本條件,減輕自身責任,將工程風險轉移給他人。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頭形式下達任務,待工程竣工后,再補簽合同。同時由于我國建筑市場長期處于買方市場,很多建設工程合同存在有失公正,合同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不對等的現象,干擾了索賠工作的順利進行,而承包方普遍法律觀念不強、自我保護意識差、索賠意識淡薄,導致索賠工作難上加難,致使承包方承受很大損失。
三、提高項目管理中合同管理水平的建議
(一)提高合同法律意識
各行業的政府機構應大力宣傳號召合同管理方面的法律學習,普遍提高人們的法律意識。雖然我國市場經濟的完善發展帶動了一部分人法律意識的強化,但由于傳統經濟觀念的根深蒂固,大多數人的合同法律意識還有待加強。很多企業的損失都是在合同管理中因法律意識薄弱造成的,所以增強法律意識是完善合同管理的有效途徑,也從根本上避免了可能引起的合同糾紛,減少了由此帶來的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二)合同管理體系機構的健全
施工企業應成立合同管理機構,使管理落實責任到人,實現部門規范化管理。綜合財務部門及法律部門意見制定符合項目需求的合同管理制度,如招投標制度,合同管理細則,合同評定辦法等。在制度實施過程中,定期對不符合要求的制度進行修訂。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將制度與實踐相結合,使其具有可操作性,達到制度落實的目的。
(三)合同動態跟蹤與評價
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與合同有關的單位、人員都必須本著“守合同、重信用”的原則,嚴格執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確保合同的實際履行和全面履行。
在實施過程中對合同進行分析,合同分析是從合同執行的角度去分析、補充和解釋合同的具體內容工作,使合同能符合日常工程管理的需要,使工程按合同要求實施,為合同執行和控制確定依據。
施工企業應加強對有關合同履行的動態監督,對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各個環節包括簽約、交貨(施工)、驗收到結算及時跟蹤、管理。各項目分包單位的負責人及簽約人應隨時了解、掌握本單位合同的履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隨時對簽約方合同履行情況進行動態評價。
(四)加強施工合同索賠管理工作
承包人在合同履行中對工程索賠認識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賠所需的意識和動力。因此,提高索賠意識是承包人亟待解決的問題。施工合同是索賠的依據,索賠則是合同管理的延續。合同管理索賠要求承包人在簽訂合同時要充分考慮各種不利因素,分析合同變更和索賠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賠策略;在合同整個履行過程中,要隨時結合施工現場實際情況,結合法律法規進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這不僅有利于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更重要的是有利于企業盡快適應國際工程建設規范,提高企業未來生存能力。
(五)建立工程項目合同規范化管理流程
首先,企業需形成一個完善的合同管理網絡,明確合同主管部門、承辦部門及其它相關部門的工作職責及要求,從而保障統一管理平臺各個環節運作的有效性。其次,企業需形成一個標準化的合同操作流程,明確每個操作環節的功能及要求,以及操作的標準流程指向,使操作人員有明晰、規范的工作指南,從而確保統一管理平臺快速、有效、規范的運作。最后,企業還應制定一系列與合同相關的統一標準程序文件,如在建工程一覽表、合同項目申報表、合同評審表、合同標準模板、合同管理數據臺帳等,以保障統一管理平臺操作的有效性。建立工程項目合同的規范化管理流程,除了能夠保障統一管理平臺的有效運作,還能夠全面完善合同管理數據,易于對合同各個環節的控制,易于對合同項目全過程的監管,也易于企業管理層查閱調用合同管理數據,快速做出經營管理決策。
結束語
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是一項艱巨、復雜、綜合、系統的工程,是工程項目管理成功與否的關鍵步驟,現階段我國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中還存在一系列問題,但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不斷完善和合同管理人員素質的不斷提高,施工企業只有切實認真加強合同管理,不斷提高合同管理水平,才能積極防范生產經營法律風險,才能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得到持續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關鍵詞:
建設項目施工;合同管理;索賠問題
一、引言
建設項目施工合同管理是指對施工合同的簽訂、履行、變更、解除和合同糾紛等進行籌劃和控制的過程,合同直接管理的主體是發包人和承包人,因此兩者之間應該按照施工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力,并且履行義務。為了做好建設施工工作,加強施工項目合同管理是重要的環節,同時對于合同雙方也是一種約束,約束他們履行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由于合同管理涉及到建設項目的簽訂、實施、解除以及修訂等環節,所以一旦業主與承包商之間發生糾紛,則合同可以作為處理糾紛的重要依據,解決業主與承包商之間的矛盾,從而使建設項目順利實施。
二、建設項目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1.合同條文不夠規范、嚴謹。由于建設項目是一項復雜的工程,所以包含很多內容,自然也涉及到多種合同,所以管理起來具有一定的復雜性,在合同文件之中難免會因為條款較多而出現用詞錯誤、意思含糊等問題,所以如果出現糾紛,將合同作為參考依據時合同的履約率就會降低。此外,建設項目的施工合同一般都是先由施工單位進行擬定,他們自然會按照示范文本擬定對自身有利的條款,在移交給建設方簽訂的時候,雙方都會以自己的利益為出發點,站在有利于自身的角度修改合同,通過這個過程合同條款經過修訂,所以與招標文件存在一定的差異,嚴重時可能出現筆誤或者是遺漏的情況。2.合同管理意識淡薄。當前建筑交易市場的情況是供小于求,所以建設方占主導地位,面對激烈的競爭,施工一旦中標便會盡快施工,同時為了保證施工的順利,在簽訂合同時經常會發生合同不規范、不嚴謹的現象。合同的不規范和不嚴謹主要原因在于合同管理意識淡薄,所以為后續的很多問題埋下了風險隱患,因此建設項目實施的過程中難免會出現糾紛。此外,在建設項目施工時施工單位不按照合同條款進行,遇到問題之后,施工單位經常會采取拉關系等不正當的手段解決。3.合同管理專業人才稀缺。合同管理具有專業性強、技術型強等特點,隨著我國與國際之間的經濟往來愈加密切,建筑市場的競爭也日益激烈,合同作為業主和承包方之間彼此行為約束的重要文件,加強合同管理顯得更為重要,這對合同管理的工作人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建筑項目施工合同涉及到多方面的內容,所以合同管理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應該較高,知識體系也應該更加寬泛,頭腦中具有全局觀念。當前我國在合同管理方面缺少專業的人才,所以合同管理一直都不能夠得到很好的完善,這對建設項目的順利實施是不利的。
三、建設項目合同管理對策
1.規范合同管理。合同管理人員具有評估合同執行狀況的責任,所以他們應該進行實地考察,掌握項目進度計劃的實施進展,了解現場實施的情況,做好監督工作,所以合同管理人員加強和現場施工人員之間的溝通是重要的,這有利于合同管理人員對建設工程項目施工進展的了解。規范合同管理應該設置合同管理崗位,并且配備專職的人員,法律顧問、合約經理、采購員等都是必要的,其中合約經理在合同管理中具有統籌的作用,法律顧問對合同所涉及到的法律知識全面掌握,這兩個崗位對于提升合同管理水平具有決定性作用。此外,在合同終止時還應該對合同的履行情況進行評估,從中不斷吸取經驗。2.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提高合同管理工作人員的素質對于加強合同管理具有重要意義,同時也是當前的首要任務,企業應該組織合同管理人員進行在職學習,可以通過培訓的方式提高他們的專業素質,在每一階段培訓之后可以以考核的方式評價他們的培訓效果,此外在加強專業素質教育的同時還應該進行職業道德教育。建立崗位責任制對于加強合同管理也有重要作用,通過具體責任的落實,明確每位工作人員的責任、權利、義務,有利于提高他們工作的積極性。
四、建設項目施工的索賠問題
1.建設項目施工的索賠內容。如果在施工合同實施的過程中,出現不應該由當事人承擔的情況而造成的損失,則當事人可以向另一方要求補償或者賠償,這個過程被稱為索賠。由于合同是維護雙方利益的,所以所以索賠也是雙向的,索賠的性質不屬于懲罰,而是經濟補償行為。索賠的不斷完善和發展有利于建設市場的健康發展,同時對于建筑行業的發展也具有促進作用,一次你掌握索賠處理的方法和技巧是很重要的。建設項目索賠與合同雙方的利益直接相關,同時索賠所涉及到的管理內容也是多方面的,包括工程技術、公共關系以及工程管理等,所以工程索賠作為合同管理的重要部分,對于合同的執行結果具有重要影響。索賠的原則是賠償經濟損失,因為項目實施時難以避免會出現于合同不一致的情況,也會因此而增加投入成本,承包商通過索賠的方式可以挽回經濟損失。2.建設項目施工的索賠范圍。索賠包含的內容很多,按照合同類型可以分為分包索賠、勞務索賠、總承包索賠等;按照索賠業務性質可以分為工程索賠、商務索賠兩種;按照索賠目的介意分為工期索賠和費用索賠兩種。總之,建設項目施工索賠的范圍很廣,根據不同的分類標準可以分為多種。3.如何進行建設項目施工索賠。首先應該認清索賠不是懲罰,而是一種補償的要求,在索賠時應該以合同文件和相關法律作為依據,具體的事件必須要與合同中的條款進行比較,還需要有充足的證據作為支持,確定已經發生實際的損失,才可以提出索賠,此外索賠應該具有合理性。如果當事人一方因為沒有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其他不恰當的行為造成損失,則應該采取補救措施,并且賠償損失。一般索賠應該在合同事件發生的28天之內進行,承包人向監理工程師提出索賠意向,之后提交要求索賠的報告和相關資料作為支持,監理工程師應該在受到資料的28天之內進行答復,如果超過期限,則認為該項索賠被認可,之后承包人應該在每個階段向監理工程師表達索賠意向,并且在索賠事件結束之后的28天之內提交最終的索賠報告。總之,索賠是挽回成本損失的重要手段,建設項目難免會與合同有差異,因此做好索賠工作對于提高我國的工程項目管理水平有重要意義。通常索賠是國際工程建設中一種常見的做法,由現有的經驗也可以知道索賠對于建設管理屬于一種非常有效的手段,因此進行合理地索賠工作有利于我國企業工程項目的管理。
五、結語
隨著經濟發展的不斷深入,當前建設項目的規模也在不斷擴大,結構也越來越復雜,因此為了促進建設項目的發展,加強建設項目施工合同管理和索賠處理是必要的。針對當前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合同條文不規范、合同管理意識淡薄以及管理人員不夠專業等問題,規范合同管理、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是有效的解決方式。此外,完善索賠工作對于建設項目的工程管理具有促進作用。
參考文獻:
隨著國家科教興國戰略的實施,我國高校近幾年來迎來了前所未有的發展,校園規劃與建設成為社會建筑行業關注的熱點區域,高校基本建設工作者遇到了很多問題,其中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問題顯得尤為突出,高校也出現了因合同制訂不明而產生的法律糾紛,因此對高校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深入的分析并尋找相應的解決對策是十分有意義。
1、高校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現狀及存在問題
從目前高校工程建設合同管理的現狀看,合同管理的重要作用未受到重視,管理的技術含量相對較低,雖然學校也出臺了一些管理文件來規范合同的管理,但實際執行并不盡人意。合同的簽訂階段和實施階段均無規范的管理模式,沒有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合同,或缺乏對合同管理人員的培訓。
1.1 合同條款不規范,合同變更隨意性大
許多高校建設項目對招標條件和目的不夠重視,只是為了滿足招標投標的過程要求而走形式,主要目的就是為了選擇施工企業而忽視了經濟合同的簽訂。
合同價中暫定價過多,合同造價閉合不嚴,人為地留下價格調整空間。而且無相應的施工變更簽證管理規定,簽證管理松散隨意性大。
1.2 合同簽訂不嚴謹
在高校工程建設中,承發包雙方普遍對合同不夠重視,在簽訂合同時根本就沒有考慮到把合同作為解決糾紛的依據,在這種情況下簽訂的合同就缺乏可操作性與完備性。例如:對于工期較長的工程,在施工期間一些材料價格發生較大波動時,調整方法沒有約定:在施工期間,一些材料特別是大宗主要材料市場價格超過(降低)了雙方約定的價格,雖然寫明了可以調整,但沒有寫明調整的幅度范圍。對于工程施工合同中明確了的需要發包方認質認價的材料,由于某種原因,承包方沒有及時找發包方聯系,對材料進行認質認價,使得承包方單獨采購的材料價格發包方不予以確認,造成了雙方在結算時的爭議糾紛。
1.3 缺少規范的合同文本
合同的核心是標的價款,而施工合同的價款不同其他合同價款,因為在施工過程中修改、調整、補充隨時可能發生,許多款項是不可預見的。雖然建設部和國家工商總局制定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但是,合同示范文本在經濟合同的核心部分工程造價的約定和調整,存在許多不足。特別是目前尚無統一的分包合同示范文本。總承包商與專業分包商之間及各分包商之間經常因合同界面不清,責、權、利不明確而相互推諉,影響建設的順利進行。
1.4 缺乏專業的合同管理人才
高校工程建設項目具有間斷性,學校對工程建設管理人員的素質要求不高,很少培養和配備專業的技術管理人員。一旦進行工程建設,職能部門只能調配工作人員進行管理。大部分學校將合同管理簡單地視為一種事物性工作,甚至直接指定由一般辦公人員管理合同,一旦發生糾紛,就會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持。
2、高校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對策
2.1 要樹立基建管理中的一切行為均以合同作為唯一依據的意識,合同運用于項目管理的各個方面,以合同、經濟手段管理和實施管理。合同當事人雙方必須共同按計劃履行合同,實現合同所要達到的各類預定目標。對于合同的變更,合同的執行矛盾等其他內容,應認真按《合同法》《建筑法》《招標投標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履行。
2.2 要根據具體工程的情況和現實的社會經濟環境條件,強化合同準備工作,堅持以施工圖進行工程招標,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少工程實施過程中的不確定因素和隨意性;強化工程招標中的合同意識,努力完備和詳細一切技術資料和現場環境條件,使承包單位能夠以最小的風險在完全公平的環境中進行投標競爭;嚴密制定合同文件,合理確定工程合同范圍,事前分析可能存在的不確定事件和風險,有針對性的采取保護措施;工程合同價以中標價格為基礎再增加3%作為工程不可預見費用,充分考慮和保證承包單位的利益,引導承包單位注重技術方案的競爭,集中力量用于工程的實施,從而保證工程的質量和進度。
2.3 要認真對待工程合同索賠的管理。索賠是指合同履行過程中,當事人一方不履行或未正確履行其義務,而使另一方受到損失,受損失的一方通過一定的合法程序向違約方提出經濟或時間的補償要求。針對基本建設工程的特點,目前的工程索賠主要是承包方向發包方提出的工期或費用索賠。處理合同索賠要遵循以下原則:索賠必須以法律或合同為依據;索賠必須建立在損害后果已客觀存在的基礎上;索賠應采用明示的方式,不能有任何口頭上的承諾;嚴格按索賠程序操作,說明理由,分析原因,有依有據,合情合理,同時在時間上應有明確的法律概念。
2.4 培養合格的專業人才,監理合同履約監督機制和評價體系加強合同管理的業務指導,培養合格的合同管理人才,提高合同管理的技術含量,同時加強工程合同相關法律法規、工程索賠及各類工程糾紛仲裁和訴訟知識培訓,推廣合同管理理念,提高合同管理整體水平。
3、高校工程建設項目合同管理建議
3.1 從組織上采取措施,實施規范化、制度化、標準化的合同管理,制定一整套合同管理的有關工作制度和規定,對合同管理的組織、合同管理的程序以及合同的起草、談判、審查、簽訂、履行、檢查、清理等每一個工作環節均作出明確規定。不管涉及到何種合同,都應認真閱讀理解,搞清楚合同當事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盡量采用規范的合同文本。
3.2 建立起項目合同管理程序,實現全過程、動態的合同跟蹤管理要重視合同的簽訂管理,強化合同實施過程中的變更、調整、補充等的管理,保證合同履行的統一性和連續性。必須重視合同變更處理的程序和依據,發生重大變更時,應同時進行合同變更;發生與約定不符的情況時,要及時協商,簽訂補充協議,并明確相應作廢的條款、協議,以便對建設項目合同管理進行動態控制,真正實現全過程管理。
Abstract: From 2007 to2012 railway construction had hitherto unknown development opportunity. With the railway construction market is progressively and open, the railway construction market is by extensive model to intensive, standardization direction change. In order to regulate the industry invite public bidding and contract management,2007, national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sion nine cases fifty-sixth" standard construction bidding documents for construction contract", the standard,2010Ministry of Railways for the railroad industry characteristic released" standard construction bidding documents supplement the text" of railway construction, special 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the, railway construction contract in construction project position grow with each passing day. But in the railway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contract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problems gradually exposed, railway audit department was identified during the audit of construction contract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exists many problems, therefore the author combines oneself management project practic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audit conclusion and analysis of the current railway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in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puts forward the attention points, thus fundamentally change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reduce the contract contradictions and errors, improve our country railway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圖分類號:F715.4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1.合同定義及分類
工程建設項目合同指雙方(或數方)當事人關于建設項目事宜依法訂立的有關權利、義務和責任的協議。工程建設項目合同分為施工合同、服務合同、物資采購合同,施工合同又分為施工承包合同和分包合同,分包合同又分為專業分包和勞務分包。服務合同包含合同,可研合同,勘察設計合同,審圖合同,監理合同,咨詢合同,各種檢測合同等。物資采購合同分為材料供應合同和設備供應合同。建設項目合同中內容最復雜、標的最大的要數與施工相關的施工合同、專業分包合同和材料設備合同,故施工合同、專業分包合同和材料設備合同審計將是建設項目審計中的重點,下面從審計角度談談鐵路施工合同、專業分包合同、材料設備合同管理問題,以引起項目合同管理決策者的重視。
2.鐵路施工標準合同文本出臺背景
2007年國家發改委等九部委令第56號《標準施工招標文件》,對施工合同本文進行了規范,2010年鐵道部針對鐵路行業特點了《標準施工招標文件補充文本》,合同主要由《協議書》、《通用條款》、《專用條款》三部分,施工合同專用條款中除應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工期、質量標準、違約責任、爭議的解決辦法等,還應對工程價款進行約定,工程價款的約定包括內容有:預付工程款的數額、支付時間及抵扣方式;工程計量與支付工程進度款的方式、數額及時間;工程價款的調整因素、方法、程序、支付及時間;索賠于現場簽證的程序、金額確認與支付時間; 發生工程價款爭議的解決方法及時間;承擔風險的內容、范圍以及超出約定內容、范圍的調整方法;工程竣工價款結算編制與核對、支付及時間;工程質量保證(保修)金的數額、預扣方式及時間;工程及工期提前或延后的獎懲辦法。
專業分包合同作為施工合同的附合同,主要采用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建設工程專業分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03-0213),其內容包括《協議書》、《通用條款》、《專用條款》三部分。作為施工合同另一個附合同,材料設備采購合同,2010年鐵道部針對鐵路行業特點了《標準鐵路物資招標文件》,里面對物資合同作了詳細的規定。下面我們主要看看從審計角度如何把控施工合同、專業分包合同及材料設備合同。
3.合同審計要點
3.1施工合同審計要點
(1)合同的合法性
合同的合法性主要包括當事人是否具有簽訂該合同的法定權利和行為能力,是否接受委托以及委托事項、權限等;合同的內容及所確定的經濟活動是否合法,有無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
(2)合同重要要素是否約定清楚。主要包括合同中是否明確質量標準及工期,質量標準是否符合有關規定,工期目標能否實現; 承包范圍是否與招標范圍一致,隱蔽工程驗收的內容和程序是否完整,工程變更條款內容是否清晰、完整,程序是否合理,確定材料價格的條款內容是否表達清楚,定價原則是否合理;合同價與中標價是否一致,招標人與中標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質量保證期是否符合有關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規定;
(3)工程財務方面的約定。主要包括工程進度款的支付條款是否完整,付款辦法及支付時間是否合理,對不合理的付款提出改進意見;索賠條款內容是否完整,索賠事件及程序是否與有關規定相符;工程結算方式是否與招標文件所確定的方式是否一致;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的合同是否符合《鐵路建設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的有關規定。
3.2專業分包合同審計要點
(1)合同的合法性。主要包括專業資質是否與所委托的專業項目要求相符,合同簽訂的主體是否符合相關規定;合同的內容及所確定的經濟活動是否合法,有無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合同價款與中標價是否一致,招標人與中標人不得在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承包人在專業分包人簽訂專業分包合同時,專業分包合同不得與總承包合同有實質性沖突或矛盾,如有沖突矛盾,應以總承包合同為準。
(2)合同重要要素是否約定清楚。 合同中是否明確質量標準及工期,質量標準及工期應滿足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工期和質量標準;承包人對于專業分包的管理、服務、配合和協調的責任及義務是否清楚,是否與總承包合同一致;
(3)合同財務方面的約定。專業分包人應交納的營業稅及其附加等規費應在合同中約定是否由總包代扣代繳還是分包給總包提供完稅證明。專業分包合同中應約定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的方式,承包人不得無正當理由扣留或拒付專業分包人應得的工程價款,承包人扣除分包工程款應得到監理單位、發包人的認可。
3.3材料設備采購合同審計要點
(1)合同的合法性。合同當事人是否具有簽訂該合同的法定權利和行為能力,材料、設備供應商的能力應滿足本次采購的要求;
(2)合同重要要素的約定。主要包括合同中應明確采購的名稱、規格、數量、價格、交貨方式、交貨地點和計劃交貨時間,交貨時間應滿足總承包人總體進度的要求,采購數量應按工程量清單與定額消耗量計算,超出的數量應由總承包單位承擔。合同中應約定材料和工程設備到貨前材料、設備供應商應提前通知發包人,發包人將通知承包人與監理人赴交貨地點共同進行驗收,材料、設備供應商應向發包人提供材料、設備的相關證明文件。材料、設備供應商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設備驗收后,由承包人負責接收、運輸和保管。材料、設備供應商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設備的規格、數量或質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由于材料、設別供應商原因發生交貨日期延誤,材料、設備供應商應承擔此增加的費用。
四、結束語
目前,鐵路市場的放開,各施工企業全面進軍鐵路市場,鐵路建設單位也在逐步規范合同管理,而作為進軍鐵路市場的各施工單位也應調整思路,加強合同管理,做好并加強合同前審查、合同中動態管理以及合同后評估。作為每一個建設單位的合同管理者要從審計角度去提前把關合同,避免設計風險,真正做到未雨綢繆,把問題想在前面,逐步規范合同,把合同管理真正作為整個項目管理的排頭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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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設的招投標合同管理工作至關重要,是工程建設有序進行的保障,可以最大限度的降低施工的資金投入,提高工程的效率,保障工程的質量。加強招投標合同管理勢在必行,可以完善建設市場機制,對市場資源合理配置使用具有很大的促進作用。只有加強招投標合同管理,針對存在的問題制定科學合理的措施,才能夠使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工作有序展開,完善建設市場的秩序。
1 建設工程招投標合同管理概述
(一)建設工程招投標的原則
建設工程在進行招投標工作時應具備透明公開性的原則,工作中的每個部分都必須公開,要求招投標工作必須依托法律程序進行,工程項目建設根據法律程序以及簽訂的合同條款記錄在公共平臺上,使招投標工作具有標準性以及規范性,對項目的建設開展做好數據統計,有利于大眾監督。招投標工作應具有競爭公開的原則,避免不公正的競爭,其也是保證建設市場經濟穩定發展的決定性因素,保證競爭的公正能夠提供提高工程建設企業的積極性,能夠使他們認識到自身的不足,不斷的完善自身的管理機制以及技術要素等。招投標管理的參與者都應該明確平等公正的意識,使招投標工作能夠有序的開展。
(二)建設工程招投標與合同管理的關系
建設工程的招投標階段是工程建設項目合同在簽訂之前的前提條件,也是合同管理的基礎。在建設工程招投標中重的是一盒具有競爭性的合同,招標單位應以節約成本實現最大化經濟效益為目標,規范建設工程,要求禁止低價競標。然而投標人追求用最低成本來完成符合招投標文件與合同的項目任務來完成工程建設,實現利潤的最大化。因此招投標實質上就是滿足招投標雙方之間的利益需求,但需要法律制度上的制約,但在實際上的招投標過程中雙方之間沒有合同關系,只能采取投標保證資金來對投標方進行約束,確定中標者后保證資金需要如實退給全部投標方。因此建設工程招投標是合同管理的基礎,需掌握招投標工作與合同管理之間的關系。
2 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合同管理要點
(一)合同管理與招投標配合
合同管理與招投標之間相互作用、相互聯系,因此需要將合同管理人員與招投標人員緊密協調起來,合同管理人員應積極參與到招投標工作中,全面了解招投標文件,另外招投標人員也應積極協助合同管理人員的工作,協助合同管理人員更好的了解項目流程,彌補專業上的不足。合同管理人員參與到招投標中,為合同的管理提供了有利的條件,便于合同管理工作的正常進行。招投標人員應定期對合同條款進行監督,使合同條款符合工程的實際情況,使建設項目能夠嚴格按照合同進行,為招投標工作提供參考性依據。
(二)完善招投標管理機制
將法律法規體系落實好,為招投標工作提供法律依據,便于招投標工作能夠有效的進行管理,成立專門的管理部門,秉承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管理,提高管理人員的職業素養,確保招投標管理機制可以更加規范性以及科學性。加強監督管理,具備監督管理的理念,對投招標工作中的每一個環節都要進行監督,做好監督管理工作的數據信息統計,確保工程的正常展開;成立招投標管理工作的審查機制,確保招標者的資質,制定規范的合同文件,規范招投標的程序;加強招投標管理部門的投資建設,明確部門的崗位職責以及職能,對工程的內部也應加強管理,規范內部招投標工作的環境,避免出現虛假招投標。合同管理部門需要積極配合招投標項目的工作,要求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條款內容,按照項目合同、招標文件等資料,對合同進行定期檢查,強化雙方之間的合同意識。還應監督合同的履約程度,提高合同的履約率,來實現招投標工作的目標,對合同進行履約檢查,在每次的檢查過程中做好統計記錄,生成評價文本,為后續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參考依據。
(三)規范合同條款的簽訂
合同條款是保證雙方權益的重要關鍵因素,必須具備合同規范的意識,按照標準來簽訂合同,確保合同的科學性以及真實性,成立合同管理部門,對合同條款加強管理,認真核對合同條款的內容,對不合理的合同條款的及時進行修改,在合同簽訂結束后,合同管理部門應做好跟蹤工作,確保工作嚴格按照合同條款進行。以某個建設工程為例,合同中應具備中標價格的內容,工程造價應選擇固定價款的制定,在結算的過程中不可一味的按照圖紙結算,確保工程的有序開展。
(四)提高合同管理意識,推行示范文本
建設工程明確合同管理部門的職責,提高工作人員的職責意識,建設工程中在簽訂合同時應規范流程,依據相應的標準進行簽訂,不得采用口頭的形式,應采用規范的書面形式,雙方各持一份,在施工前就要確保合同的制定,不得在施工階段或者施工結束后簽訂,必須規范合同管理制度的簽訂,防止出現虛假招投標及違法的行為。參考優秀的合同示范文本,借鑒其他工程優秀的合同文本,積極推行示范合同文本,對工程建設帶來促進作用。做好合同檔案管理工作,對合同條款的相關負責人、工程的具體內容以及合同流程等都應建立起檔案;成立專門的合同管理監督部門,加強監督力度,對于合同簽訂過程中的具體環節都要進行監督管理,合同管理意識不斷加強,才能夠保證建設工程穩定運行。
(五)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
建設工程應認識到培養人才的重要性,加大人才的投入力度,加強招投標合同管理,對合同管理人員進行定期培訓學習,培訓合同管理人員的專業知識以及實踐能力,應確保人員掌握理論知識的基礎上來提高人員的實踐能力,并且確保培訓保持長期性,在對人員培訓后,需對人員進行考核,根據人員的考核結果為人員發放相應的合格證書,保證人員持證上崗,在工作人員上崗后,為人員實行激勵機制與懲罰措施,提高人員工作的主動性與積極性,還應加強對工作人員法律內容知識的培養,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法律意識,避免出現糾紛現象的情況,不斷的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為培養專業的高素質人才做準備。只有工作人員的素質不斷的提高,才能夠制定出規范的合同文本,使招投標以及合同管理工作能夠有序進展。
3 結語
招投標文件與項目合同是建設工程中的重要法律依據,合同在建設招投標中具有很大的惡意以,對工程質量起著決定性作用,因此需重視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在實際的工程建設中,將兩者有效的協調起來,才可以實現招投標文件與合同管理一體化。應加強招投標合同管理,制定科學合理的策略,完善招投標機制,規范合同條款內容,提高合同管理意識,推行示范文本,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保證工程建設項目的有序進展。
中圖分類號TU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1674-6708(2014)113-0072-02
近些年來,伴隨著我國市場經濟建設高速發展,有關經濟建設的相關法律法規也在不斷完善。在如今的法制經濟社會里,工程建設項目的合同管理已經成為了建筑企業管理的核心部分,它有著非常強的管理職能,直接關系著整個工程建設項目的綜合管理水平和建筑企業的經濟利益。可是在我國現階段,還有很多工程建設項目對合同管理沒有引起高度的重視,合同管理水平相對較低,其管理職能根本沒有得到有效的發揮,這樣就無形中給企業的經營增加了很多風險。
1 工程建設項目合同管理的概述
1.1 合同管理的本質內容
工程建設項目合同是項目的承發方為完成整個工程項目,明確雙方各自的權利,義務和責任而簽署的具有法律效應的協議。合理有效的合同管理可以促進與工程建設項目有關的所有部門能夠履行合同中的各項義務,保證項目的順利完成。
近些年來,我國的建筑業發展的非常迅速,并且取得了很多成就,與此同時很多的問題也在不斷出現,比如:施工安全、豆腐渣工程、拖欠工資等等。其實這些問題的產生都與合同管理有著密切的關系,說明工程建設項目的合同管理職能根本沒有得到充分的發揮,也正說明我國建筑行業合同的監督和管理機制不夠嚴格。那么工程建設項目合同管理的本質是在市場經濟下對建筑市場的改革,而市場經濟的本質是合同經濟,也是信用經濟。
1.2 工程建設項目合同管理的作用
工程建筑項目的合同是項目承包人和發包人之間簽訂的協議,承包人負責工程項目的建設,發包人負責支付工程款。該合同在項目建設過程中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幾點:第一,工程建設項目合同的簽署,就確定了項目管理和實施的目標,是承包方和發包方之間進行各種經濟往來的依據。而合同管理工作的展開是為了項目目標的實現和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第二,合同的簽訂,合同雙方就建立了一種經濟關系,同時規定了雙方在項目建設過程中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由于合同雙方存在利益的關系,所以在項目建設過程中經常會出現矛盾和糾紛,這個時候就用合同來說話,它可以有效調節雙方的關系;第三,合同是工程建設項目中甲乙雙方最高的行為準則,它受到法律的制約和保護。合同一旦簽訂,雙方必須按照合同的條款履行相應的義務,一旦違反合同規定就必須接受相應的法律處罰;第四,在工程建設過程中,由于雙方的利益不同可能會出現對立,這個時候合同就是解決問題最有利的依據;第五,合同可以協調工程建設過程中各方面的關系,同時規范工程項目相關人員的行為。
2 工程建設項目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2.1 合同管理意識缺乏
目前企業和個人缺少對合同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在合同的整個制定過程中都沒有對其引起高度重視。最后導致簽訂下來的很多合同條款內容不明確,結構不合理,責任不清楚,根本不符合經濟合同法的要求,這些基本都屬于是無效合同。
2.2 合同管理職能發揮不到位
在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由于合同管理職能沒有得到有效發揮,從而導致建筑業市場的不規范行為經常出現。在一些工程建設項目中,可能由于承包法和發包方關系比較特殊,雙方只是口頭約定,沒有簽訂合同;有的時候是因為趕工期,當時沒來得及簽訂合同;有些甚至工程項目都結束了還沒有簽訂合同,這些現象都能充分反映出人們的法律意識太薄弱。
2.3 法律法規不健全
在我國,建筑業的相關法律法規不是很健全,目前正處于不斷完善的過程中。所以在我國建筑業高度發展的今天,國家一定要對建筑業的法律法規給予高度的重視。
2.4 工作人員綜合素質不夠
在我國,多數建筑企業的合同管理工作人員,沒有經過專業合同管理培訓,對建筑業的法律法規不夠了解。目前合同管理工作的內容主要就是合同保存歸檔和合同查詢等。
3 做好合同管理工作的方法
3.1 提高合同管理意識
提高建筑企業以及個人對合同管理的意識,需要對合同管理相關工作人員進行專業培訓,從而不斷提高他們的法律意識。
要想作為一名優秀的合同管理人員,一定要具備綜合方面的素質,不但要能掌握和運用各種法律法規,熟悉合同業務,可以擬稿合同,熟悉項目報價,合同履行,同時還要是一位合格的工程技術人員。
3.2 合同管理組織機構和制度的建立
為了能夠規范合同管理工作,要明確相關工作人員的工作范圍,以及他們所擁有的職責和權力,要做到分工明確。制定出合同的審核制度,合同的職責分解制度等合同管理制度,同時把各種責任分解并落實到每一個管理環節當中,從而形成一個合理有效的管理工作系統。
3.3 承包商的選擇
在工程建設項目開始之前,通過招投標的方式選擇一個信用度高的承包商,這樣可以讓工程建設項目按照合同任務高質量的完成。所以在招投標過程中,不一定要選擇標價最低的承包商,以信用度高作為首要原則,一定要淘汰那些信譽度差的承包商。
3.4 高度重視合同過程的管理工作
項目合同簽訂后,其法律效力就生效,雙方要按照合同內容來執行。在日常的工作過程中,合同管理的相關工作人員要不斷深入研究每個合同的條款,熟悉和掌握合同的內容,為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可能會產生的經濟糾紛做好前期的準備工作。
3.5 重視合同變更的管理
經驗表明,每一項工程項目在建設過程中都可能會出現合同變更的情況,就算合同制作的再詳細,也不可能把所有的問題都包含在內。在合同變更管理過程中,合同管理人員一定要對變更內容進行確認,合理有效的進行變更。
4 結論
綜上所述,合同管理在工程項目建設的過程中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是整個工程建設項目管理的核心。做好合同管理的工作不但能保證工程建設項目的順利進行,還能有效控制工程項目的成本,從而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所以無論是承發雙方還是合同管理的相關工作人員都要對合同管理工作給予高度重視。
參考文獻
中圖分類號:TV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3520(2014)-07-00-01
大多水利工程的主要目的是以解決城鄉生活供水、工業供水、生態環境用水為主,兼有農業灌溉、發電、防洪等綜合利用功能的跨流域調水工程。所以說水利工程對社會安定起到了重要的推動作用,所以為了保障水利工程施工的安全性和穩定性,必須要做好前期的施工合同管理。并且合同是保障建筑工程合法效益的重要文件,而且我國大多數建筑行業都以合同形式簽訂相應的協議,確保工程的合法性,因此施工合同對水利工程施工項目的順利進行起到了安全保障作用。同時施工合同還對施工項目和施工內容做出了明確的規定,從而有效地起到規范施工秩序優化資源配置的作用。
一、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招標管理不規范
目前大多數工程項目都是以招標的形式進行工程施工,因此招標環節決定了工程能否順利的被承包。并且由于水利工程項目合同管理不完善,導致招標過程中出現了一系列違法違紀的現象,例如:抬高招標競價、串通聯合競標等行為,嚴重違反了公平公正的招標原則。往往就是因為這些不正規的操作手段破壞了建設市場原有的制度和原則,因此我們說招標不規范是目前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施工合同管理中最常見的問題。
(二)合同條文不完善
合同具有法律效應,所以合同上的每條條文都受法律保護,因此為了提高合同的法律保護價值,必須要仔細的核對每條要求,才能確保合同的規范和完整性。但是大多數建筑單位在簽訂合同的時候并沒有嚴格按照合同的簽訂原則,甚至有的根本沒有根據合同范本要求擬定合同。并且還存在合作雙方以現場商定的形式形成一個合同,所以有的時候由于經驗不足或是考慮不周,導致合同缺乏嚴謹性從而漏洞百出[1]。一旦合同中出現一些有歧義的文字時,就很容易上當受騙,從而造成不必要的的損失。
(三)合同一方承諾無法兌現
合同是一個硬性的指標并且是建立在合作的基礎上的,所以合作雙方必須要嚴格遵守合同的簽訂內容實施工程項目。但是在實際施工過程中往往只要有一方沒有及時的提供資源就會造成整個工程項目處于延后狀態。并且由于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和規章制度的要求,導致合同雙方無法達成共識,從而嚴重影響水利工程的施工進度,從而直接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并且如果因為延遲施工進度而進入特殊自然災害時節,就會為防洪抗旱造成直接的影響。
二、加強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施工合同管理的有效措施
(一)堅持合同審查制度
合同審查制度的主要目的可以提高合同的準確性,從而減少合同中的不規范條文,有效地增加合同的規范性。并且合同審查的主要包括:合同內容是否合法、合同條款是否明確、工程等級要求和技術要求是否具體等內容。此外合同審查的同時還要對合同簽訂企業進行詳細的審查,包括對企業的信譽度、發展規模、財務狀況等內容進行詳細的核查,并與合同描述內容進行對比,防止遇見“皮包公司”上當受騙。
(二)加強合同執行力度
加強合同執行力度的主要目的是為了提高水利工程施工的安全性,因此各個施工部門必須要遵守合同條款的要求進行施工。同時還要與監督機制相結合才能及時的發現合同中存在的問題,并制定有效地解決措施,從而為有效地為提高合同管理的規范化、正規化奠定基礎。
(三)加強合同管理人員的崗前培訓
合同管理人員的管理水平直接和合同管理效率掛鉤,所以建筑單位必要對合同管理人員進行專業的管理培訓,并成立相關培訓機制加強管理人員對合同的熟悉,從而做到有理、有據的執行合同要求[2]。同時還要與考核機制和獎懲機制相結合,才能有效地端正管理人員的工作態度,從而進一步提高管理人員的工作積極性。
三、結語
綜上所述,目前我國大多數水利工程建設施工項目的施工管理依然存在許多棘手的問題,所以必須要制定完善的合同管理體系和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才能改善目前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不容樂觀的局面。并且水利工程和人們的生活息息相關,且在農業灌溉和防洪抗旱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所以只有將合同管理落實到水利工程實際施工中,才能有效地提高水利工程施工的整體質量,才能為我國水利工程的可持續發展奠定基礎,從而最大限度的發揮水利工程建設的經濟惠民作用。
一、施工階段的合同管理
施工合同是施工階段造價控制的依據。業主應通過簽訂嚴密的施工承包合同,來約束施工單位,確保工程質量,同時在施工中加強合同管理,才能保證合同造價的合理性、合法性,減少履行合同中甲、乙雙方的糾紛,維護合同雙方利益,有效地控制工程投資造價。
合同的簽訂是施工階段造價管理的源頭,簽訂合理可靠的合同,能從根本上控制造價、避免合同欺詐,有效地防范合同方面的風險。要想更好地控制工程造價應高度重視施工合同的簽訂及內容,在編寫施工合同時要根據工程實際情況,結合所選用的合同文本,仔細分析合同條款,明晰責權利關系,并合理利用合同文本條款,在施工全過程有效控制造價。在合同簽訂前,要仔細分析合同條款,區分開明顯的工程價款條款、可轉化為經濟責任的條款和隱含的經濟責任條款。對于明顯工程價款條款中的施工合同價款,采取趨利避害的原則,屬于規模小、工期短的項目可采用固定價款;對于規模大、工期長的,采取可調合同價款,以預防不可預計風險因素;對于可轉化經濟責任條款,由于該類條款所指向的獎罰金額不構成工程技術經濟分析的要素,并且該部分價款關系承包商凈利潤的得失,與承包商的經濟效益密切相關,對于促使承包商兢兢業業按照投標承諾抓質量、抓進度、抓安全、抓環保等會起到相當積極的作用,因此在確定該類條款時應合理確定比例,科學分配獎懲金額,有效地達到該類條款的促進作用。
在合同簽訂后,要做好合同文件的管理工作,補充合同協議、工地會議紀要及工作聯系單等合同文件,必須完整保存,同時建立技術檔案,對合同執行情況進行動態分析,根據分析結果采取積極主動措施。
在合同管理中工程項目的變更與索賠工作是施工階段合同管理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是承包商計量工程量清單以外及工程發生變更后產生費用的重要手段。所以在實際工作中,承包商對該項工作非常重視。監理工程師應按規定程序嚴格審查工程變更,對需要變更的工程項目,應及時妥善處理,避免因設計變更造成返工損失,索賠工作,應通過監理工程師的超前意識,將可能發生的索賠消除在萌發之前,一旦發生索賠應認真調查取證,查明原因,準確定算,各方協調,使索賠的數量更合理。目前多數工程較少發生索賠事件,這并不是國內工程施工的合同管理水平很高,而是真正按合同履約的意識還不高,對于一般性合同實施中的爭議,合同雙方往往能協商,以變更的方式解決,因此往往是變更多而索賠少。
二、施工階段的造價控制
在工程施工階段,由于工程設計已經完成,工程量已完全具體化,并完成了施工招標工作和簽訂了工程承包合同。據相關資料統計,這一階段影響工程造價(即工程投資)的可能性只有5%~10%,節約投資的可能性已經很小,但是,工程投資卻主要發生在這一階段,浪費投資的可能性則很大,因此,監理工程師在施工階段對工程造價的管理除了加強合同管理、工程結算管理外,重點應加強工程施工現場管理,杜絕投資浪費。雖說現場施工管理浪費屬承包人自身承擔,但若控制不好,反過來也會影響工程質量、安全、進度。因此,作為監理方主要應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⑴加強全體監理人員的費用控制觀念,將費用控制與安全、質量控制同等重視。
⑵嚴格控制設計變更,嚴把變更關在施工中引起變更的原因很多,如工程設計粗糙,使工程實際與發包時提供的圖紙不符;地質情況與勘察設計時相差較大,引起施工工藝的變化;當前市場供應的材料規格標準不符合設計要求等,這些問題的產生給工程造價留下活口因素。所以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把變更關,如何減少設計變更,首先應嚴禁通過設計變更擴大建設規模,提高設計標準,增加建設內容,一般情況下不允許設計變更,除非不變更會影響項目功能的正常發揮,或使項目無法繼續進行下去。最好實行“分級控制、限額簽證”的制度。認真處理必須發生的設計變更,尤其是涉及到費用增減的設計變更,必須經設計單位代表、建設單位現場代表、監理工程師共同簽字方為有效,而且應盡量提前實現這類型變更,減少損失,因為如果已經按原設計完成或部分完成的工程內容還需拆除,無論從成本上還是工期上勢必造成重大變更損失。
⑶嚴格現場簽證管理,隨時掌握工程造價變化。
現場簽證是工程建設過程中的一項經常性工作,在施工過程中,監理工程師要加強現場施工管理,督促施工方按圖施工,嚴格控制變更、現場簽證、額外用工及各種合同外費用,對必要的變更,應做到先算賬,后花錢,變更一旦發生就及時計算因工作量變更而發生增減的費用,隨時掌握項目費用額度,建立變更臺帳,避免事情積壓成堆,對工程造價心中無數。監理工程師要督促施工方做好各種記錄,隨時查看工程實施情況,嚴格核實,規范簽證,對施工階段的隱蔽工程、變更簽證要進行有效的造價控制。嚴格現場簽證管理,是施工階段控制工程造價的關鍵。許多工程就是由于現場簽證不嚴肅,給工程結算帶來非常大的麻煩,甚至給業主方帶來不少經濟損失,導致相當大的經濟損失,這方面的教訓是非常多的。在工程造價管理中,通過有效的現場控制,可以避免這些情況的發生,具體措施有:
①對工程施工過程中與工程造價有關的隱蔽工程,監理工程師會同業主、施工方及時共同測量確定。對于工程量收方記錄,監理工程師嚴格進行核實,經確認無誤后,予以簽字。簽證必須達到量化要求,工程簽證單上的每一個字、每一個型號字母都必須清晰。這樣,既為將來結算奠定了良好的基礎,也為業主節省了許多不應該及不合理的開支。
②對按圖紙要求施工的,在不發生變更的情況下,經核實不作簽證,對業主及設計單位提出的變更工程,經監理工程師核實確認后,向施工單位下達工程變更令,施工單位據此施工并及時辦理施工變更工程量簽證。
⑷工程進度撥款控制
工程進度撥款控制是工程實施階段造價控制的重要內容。監理工程師要積極協助業主嚴格控制工程進度撥款。具體做法是,監理工程師應預先及時組織各施工單位對工程量清單進行分解、勘誤,并建立詳細的計量臺帳,及時針對清單數量與圖紙數量的差異及支付細目、單價不一致之處,召開業主、監理、施工、設計等單位參加的四方會議,依據合同條款約定進行討論分析,達成一致意見,并形成會議紀要進行書面確認,避免出現進一步的造價糾紛,對工程建安總造價進行有效控制,確保建設項目施工階段的造價控制工作順利進行。及時建立計量臺帳,按合同約定進行計量支付,要求施工單位按實際完工數量提交已完合格工程計量申請,監理工程師對施工方提交的已完工程量深入現場一項項核實,力求完整,準確。在確定了施工單位的已完工程量后,根據確認的各項工程量進行造價核算,從而確定已完工程造價。業主據此作為撥付進度工程款的依據,同時也可有理有據地拒絕某些施工單位的不合理的要求,避免了工程款超額撥付的情況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