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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東盟的區(qū)內貿易
自1994年東盟自由貿易區(qū)計劃正式實施以來,在區(qū)內關稅減免方面取得了較大的進展。截止到2001年5月,其CEPT(CommonEffectivePreferentialTariffScheme)(注:CEPT稱為《共同有效優(yōu)惠關稅協定》,是東盟自由貿易區(qū)的主要運行機制。CEPT產品包括四類,即列入清單產品、暫時例外產品、一般例外產品和敏感產品。)產品的加權平均關稅由1993年的12.76%下降到2001年的3.21%,而且有98.3%的商品屬于“CEPT列入清單”,其中92.7%商品的關稅在5%以下。2000年東盟自由貿易區(qū)的區(qū)內貿易總額為1595.91億美元(注:2000年泰國區(qū)內貿易的進出口值只包括頭9個月的數據。),比1993年增加了93.58%。同時,2000年東盟自由貿易區(qū)區(qū)內貿易比重為22.32%,比1993年提高了3.14個百分點,年均增長2.19%。因此,從區(qū)內貿易比重來看,東盟區(qū)域貿易合作在擴大區(qū)內貿易上有一定程度的作用。當然,東盟區(qū)域貿易合作對各成員國的影響是不同的。馬來西亞和文萊的區(qū)內貿易比重有所下降,雖然文萊的區(qū)內貿易比重居東盟自由貿易區(qū)的首位,但其區(qū)內貿易在東盟自由貿易區(qū)區(qū)內貿易總量中的份額卻很低,只有0.74%,而且文萊的出口主要是石油和天然氣,變化起伏較大。而印尼、菲律賓和泰國的區(qū)內貿易比重有較大幅度的提升,年均增長率分別達6.67%、7.92%和4.79%,說明東盟自由貿易區(qū)的建設使區(qū)域內原先貿易保護程度比較高的國家加強了同區(qū)域內其他國家的貿易聯系,這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擴大經濟規(guī)模,增強其出口產品在區(qū)域內的競爭力。
二、產業(yè)內貿易指標
對產業(yè)內貿易問題的經驗性和統(tǒng)計性研究始于20世紀60年代,主要涉及經濟一體化對貿易專業(yè)化的影響,其代表人物有沃頓恩(Verdoorn,1960)、米歇里(Michaely,1962)、巴拉薩(1966)、格魯伯和勞艾德(GrubelandLloyd,1975)等,他們都建立了各自的測量指標。其中,格魯伯-勞艾德指標(Grubel-LloydIndex)是迄今為止最具權威的產業(yè)內貿易測量指標,簡稱GL,其表達式如下:
附圖
其中,X[,ij]、M[,ij]分別代表i國j產業(yè)的出口額和進口額,如果i國j產業(yè)的貿易全部為產業(yè)間貿易,則GL[,ij]=0;如果i國j產業(yè)的貿易全部為產業(yè)內貿易,則GL[,ij]=1。因此,產業(yè)內貿易指標值在0-1間變動,GL[,ij]越接近1,說明產業(yè)內貿易的程度越高,GL[,ij]越接近0,則說明產業(yè)內貿易的程度越低。
而一國所有產業(yè)的產業(yè)內貿易指標是各產業(yè)的產業(yè)內貿易比率的加權平均數,其表達式為:
附圖
表1東盟自由貿易區(qū)區(qū)內貿易比重單位:%
附圖
注:此處的區(qū)域內貿易比重指一國或區(qū)域的區(qū)內貿易占該國或該區(qū)域總貿易的比例。2000年泰國只包括1-9月份的進出口數據。
資料來源:ASCUDatabase。
人們通常用一段時間內格魯伯-勞艾德指標的變化來說明產業(yè)內貿易的重要性,如伊瑪達(Imada,1990)、阿里夫(Ariff,1991)、基旺(Kwan,1994)和拉曼薩米(Ramasamy,1995)都用此指標對東盟產業(yè)內貿易進行研究。但是我們所要說明的是建立自由貿易區(qū)的調整成本,也就是研究該時期區(qū)內貿易的增加主要來源于產業(yè)內貿易還是凈貿易(nettrade,NT),(注:在此用公式對相關概念作一介紹。TTi=NTi+IITi,其中TTi=Xi+Mi,NTi=|Xi-Mi|,TTi指i國的區(qū)內貿易的進出口總額,Xi、Mi分別指i國區(qū)內貿易的出口額和進口額。tti、nti和iiti分別是一段時期TTi、NTi和IITi的增長率。)而格魯伯-勞艾德指標并不能說明產業(yè)內貿易對增加的區(qū)內貿易的貢獻程度。另外,該指標還會引起誤導,因為,有時盡管產業(yè)內貿易比凈貿易對增加的區(qū)內貿易的貢獻低,但是該指標仍然呈上升趨勢;同樣,有時該指標呈下降趨勢,盡管產業(yè)內貿易比凈貿易對增加的區(qū)內貿易的貢獻率較低,這是因為:
當iit[,i]>nt[,i]時,意味著GL[,i]是上升的,但是,如果GL[,i]<nt[,i]/(nt[,i]+iit[,i]),nt[,i]+iit[,i]>0,則Ciit[,i]<Cnt[,i];類似地,當nti>iiti時,意味著GLi是下降的,但是,如果GL[,i]>nt[,i]/(nt[,i]+iit[,i]),nt[,i]+iit[,i]>0,則Cnt[,i]<Ciit[,i]。
產業(yè)內貿易和凈貿易的貢獻率表達式如下(Menon,1996):
tt[,i]=Cnt[,i]+Ciit[,i],(3)
其中,Cnt[,i]=(1-GL[,i])nt[,i],(4)
Ciit[,i]=GL[,i]iit[,i],(5)
tt[,i]、nt[,i]和iit[,i]分別是i國一段時期TT[,i]、NT[,i]和IIT[,i]的增長率,Cnt[,i]和Ciit[,i]分別指nt[,i]和iit[,i]對增加的區(qū)內貿易的貢獻率,GL[,i]指基期i國的格魯伯勞艾德指標。三、樣本的確定與數據來源
國際貿易的商品成千上萬,確定這些貿易中哪些屬于產業(yè)內貿易,哪些屬于產業(yè)間貿易,涉及到商品的分類和產業(yè)的定義問題。本研究根據HS編碼來劃分。(注:HS編碼全稱為協調商品名稱和編碼制度(TheHarmonizedCommodityDescriptionandCodingSystem,HSCode),也簡稱協調制度,是一種多用途的國際貿易商品分類目錄,廣泛用于國際貿易有關各國和國際組織的征稅、統(tǒng)計、運輸等方面,是迄今最完善、系統(tǒng)、科學的國際貿易分類體系。HS編碼一位數為類,兩位數為章,二者分別有22類和99章。)一般說來,產業(yè)劃分的越細,產業(yè)內貿易指標就越低,反之亦然。由于受數據的影響,本文將按章,也就是HS編碼兩位數等級數據來劃分,然后再用加權平均法計算HS編碼一位數(類)和所有商品總體的產業(yè)內貿易指標及其對區(qū)內貿易的增長貢獻率。
本文對1993年至2000年期間東盟自由貿易區(qū)的產業(yè)內貿易進行實證分析,并將1993年作為基期。東盟自由貿易區(qū)的產業(yè)內貿易進出口數據來源于ASCU數據庫。
四、實證研究結果及其分析
利用公式(1)-(5),本文計算了東盟自由貿易區(qū)區(qū)內貿易的產業(yè)內貿易指標。
就東盟自由貿易區(qū)整體而言,1993年至2000年期間,東盟自由貿易區(qū)區(qū)內貿易增加了94%,其中產業(yè)內貿易提高了75%,產業(yè)間貿易提升了18%,換句話說,東盟自由貿易區(qū)區(qū)內貿易的增加有近80%來源于產業(yè)內貿易。從部門看,在18類商品中,(注:本文將武器彈藥、雜項制品、藝術品和其他未分類商品排除在外,故只有18類商品。)除了動植物油脂類商品外,東盟自由貿易區(qū)其他17類商品的區(qū)內貿易值都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其中機電音像設備和化工產品的區(qū)內貿易增幅最大,均超過一倍,分別達1.45倍和1.42倍。而就產業(yè)內貿易的貢獻率而言,除了植物產品、動植物油脂和木及木制品外,其他15類商品的產業(yè)內貿易的貢獻率高于產業(yè)間貿易的貢獻率。
從東盟自由貿易區(qū)各國的具體情況看,除了文萊的區(qū)內貿易下降了14.54%外,其他5個國家的區(qū)內貿易額均有較大幅度的增長,其中,菲律賓和印尼的增幅最高,分別達3.08倍和1.31倍。雖然文萊的區(qū)內貿易額有所下降,但其產業(yè)內貿易卻增加了近10%,其他5個國家的產業(yè)內貿易對擴大的區(qū)內貿易的貢獻率都大于產業(yè)間貿易的貢獻率。
很顯然,東盟自由貿易區(qū)產業(yè)內貿易的實證研究結果說明東盟區(qū)域貿易合作有助于東盟產業(yè)內貿易的發(fā)展。產業(yè)內貿易在東盟區(qū)內貿易的重要性的提高說明了貿易自由化所帶來的短期調整成本低于原先一些國家的預計。看來那些擔心貿易自由化會導致巨大的短期調整成本的生產者是言過其實了。各個東盟國家應對那些院外活動團體的說辭持審慎態(tài)度,不要為此而改變貿易自由化的進程。
那么,到底是什么因素提高了產業(yè)內貿易在東盟區(qū)內貿易的重要性呢?我想主要有以下幾個原因。根據林德爾(Linder)的“需求偏好相似論”(DemandPreferenceSimilarityTheory),相似的收入水平和消費偏好促進產業(yè)內貿易。自80年代開始,特別是80年代后期開始,東盟各國的人均國民生產總值有了較大幅度的增長,1987年至1996年的9年間,泰國的人均國民生產總值年均增長率最高,高達7.80%,馬來西亞、新加坡和印尼則分別為6.05%、7.48%和6.36%,菲律賓最低,為2.88%。隨著東盟各國經濟的發(fā)展,東盟的市場容量迅速擴充,需求越來越重疊,從而使東盟的產業(yè)內貿易比例越來越高。其次,東盟各國的工業(yè)化建設。1987年至1996年的9年間,泰國、馬來西亞和印尼的工業(yè)附加值年均增長率都達到兩位數,分別高達12.18%、11.74%和10.07%,新加坡為9.22%,菲律賓最低,為4.05%,可見東盟的工業(yè)生產能力大大提升了。隨著工業(yè)化進程的發(fā)展,東盟產業(yè)內部的分工就越細,異質產品的生產規(guī)模就越大,從而形成異質產品的供給市場,伴隨著需求結構的日益趨同性,東盟的產業(yè)內貿易增加了。第三,東盟自由貿易區(qū)的建設。隨著東盟自由貿易區(qū)的發(fā)展,東盟國家之間的關稅越來越低,到2001年東盟自由貿易區(qū)90%以上商品(CEPT列入清單商品)的關稅低于5%,各國的貿易保護程度大大降低了。這促進了東盟區(qū)域資源的重新配置,一些資源從進口部分轉移到出口部分,使出口產品更加多樣化,提高了產業(yè)的水平分工。根據巴拉薩和波溫斯(BalassaandBauwens,1987)的實證研究,產業(yè)內貿易與加入區(qū)域經濟組織呈正向關系,即組建區(qū)域經濟組織有助于區(qū)內貿易的產業(yè)內貿易的發(fā)展。最后是跨國公司的全球化戰(zhàn)略。跨國公司在東盟的投資主要有兩個時期。第一個時期是70年代中期至80年代中期,跨國公司在該時期的投資主要是為了避免東盟國家的進口限制和壁壘;第二個時期是90年代,其目的主要是為了尋求生產的低成本,并將東盟作為出口基地。此次的投資主要是在消費類電子和電子配件。正是第二個時期的投資大大促進了東盟國家間的產業(yè)內貿易,這些產業(yè)內貿易主要是那些電子配件等中間產品。隨著跨國公司的發(fā)展,跨國公司的內部貿易(Intra-firmTrade,也稱公司內貿易)也不斷擴大,而在公司內貿易中相當部分屬于產業(yè)內貿易。現以日本豐田汽車在東盟各國的投資為例,來說明跨國公司在東盟的投資有助于東盟區(qū)內貿易的產業(yè)內貿易(參見圖1)。日本豐田汽車公司在東盟地區(qū)內展開產業(yè)內分工,把汽車零部件生產分布到各國,進行專業(yè)化生產,以發(fā)揮規(guī)模效應,而且根據東盟《共同有效優(yōu)惠關稅協定》的規(guī)定,這些產品的區(qū)內貿易是享受關稅減免的。
附圖
圖1東盟汽車工廠:以豐田汽車為例
資料來源:Petri,P.(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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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貿易產品類別變動不大2001年以來,中國對韓國農產品出口額持續(xù)增加,韓國對中國的農產品進口依存度提高,中韓農產品貿易結構變化不大。中國對韓主要出口農產品為玉米、小麥、植物膠類及大米、大豆、辣椒等。中國從韓國進口農產品集中在拉面、蘭花、調味汁,板栗、咖啡制品等產品上。
(三)貿易商品結構仍以產業(yè)內貿易為主。目前,中韓農產品貿易主要以產業(yè)內貿易為主,主要農產品種類為水產品、蔬菜、水果等。但中國出口產品多為原料型農產品,在農產品農藥殘留量、動植物衛(wèi)生安全檢疫方面存在不足,進口多為深加工型農產品,產業(yè)內貿易結構還需不斷改善,向水平型和高質量垂直型產業(yè)內貿易發(fā)展。
二、中韓FTA主要爭議點及對農產品貿易的影響
據韓國研究,簽署中韓FTA后,韓國的GDP、進口、出口將分別增加3.1%至3.2%、5.4%至5.5%、5.9%,社會總體福利將增加3.0%;兩國貿易投資領域的合作也將擴大,特別是中國對韓投資將進一步增加;對兩國的外交、安保和東北亞局勢也有好處。但對于韓國來講,農產品市場開放是FTA談判中最為敏感的問題。中韓兩國在地理上臨近,生產季節(jié)和產品類似。對中韓農產品的單價進行對比可以發(fā)現,除了洋蔥和雞肉外,韓國大部分農產品價格都要高于中國。無條件的開放農產品市場,推動農產品貿易自由化,會令韓國擔心其糧食安全。為保護其本國市場,韓國堅持將大米等200多種農漁產品列在農產品開放領域之外。有關農產品市場開放的主要爭議點如下。
(一)適用例外條款的選擇標準和選擇范圍FTA的簽署會帶來兩國農產品市場的開放。對韓國而言,既要適應貿易自由化的大環(huán)境,又要在WTO框架內保證其利益最大化,在締結FTA談判時利用例外條款為其敏感農產品爭取最大利益就成為必要手段。雙方就大米等敏感產品是否使用例外條款的認證與爭議將成為談判的熱點,也是影響中韓農產品貿易的焦點。
(二)農產品緊急進口限制措施(SG)的設定韓國在農產品上對中國的依存度相對較高,為了避免中國農產品的進口激增給韓國農民造成重大傷害,韓國會采取直接規(guī)避措施,在FTA談判中必然要提出使用緊急進口限制措施。雙方將就是否要采取此項措施、采取措施的條件、啟動次數以及采取對象產品等詳細內容進行討論,這些都會對未來的中韓農產品貿易造成影響。
(三)農產品貿易的非關稅措施隨著FTA締結后中國農產品對韓國出口增加,韓國政府擔心隨之而來的動植物病蟲害進入的可能性,為保證食品安全問題,將會實施進口農產品安全性措施、檢驗檢疫等衛(wèi)生措施等非關稅措施。針對中國有可能選定部分區(qū)域,或選定某種農產品的產區(qū),實行嚴格的地域限制、農產品病蟲害防止或檢驗檢疫措施,或直接對部分產品實施進口限制。這些措施將成為雙方的主要爭議點,也進一步阻礙了中韓農產品的發(fā)展。
三、促進中韓農產品貿易的對策建議
中韓兩國自建交以來,貿易發(fā)展迅速,農產品貿易成為兩國貿易的重要組成部分,韓國是我國重要的農業(yè)經貿伙伴,也是我國農產品出口的主要市場。然而由于韓國對本國農業(yè)以及農產品市場的過度保護,農產品貿易成為中韓FTA締結的一個主要爭議方面。為推動中韓FTA的締結,促進兩國農產品貿易發(fā)展,提高中國農產品競爭力,應該從以下幾方面著手:
(一)認真研究韓國農產品貿易政策,應對其采取的臨時保護措施在分析韓國主要農產品生產情況的基礎上,了解韓國重點保護的敏感農產品,對韓國的農業(yè)政策、農產品貿易政策以及其對國內農業(yè)的支持措施進行研究,并參照已簽訂的韓美自由貿易協定,關注敏感農產品的貿易流量,對韓國可能采取的緊急進口限制、非關稅限制措施等農產品貿易限制措施進行預警與應對。
(二)扶持安全農產品出口,加快質量標準體系建設培養(yǎng)和扶持差異化、安全化的農產品出口,以滿足不同消費者的個性化需求。這就需要改變傳統(tǒng)出口農產品的包裝及外觀設計,力求新穎實用,優(yōu)化出口農產品結構;同時實施農產品品牌戰(zhàn)略,以品牌效應帶動出口農產品的質量和規(guī)模。也需要構建農產品質量綜合管理體系,在農產品生產過程中減少農藥使用、減少病蟲害發(fā)生,以保證出口農產品達到國際標準,規(guī)避中韓FTA中將出現的限制農產品貿易的非關稅措施。
另一方面,極大化貿易創(chuàng)造效果,間接地極小化兩國以外國家的貿易轉換效果有一種方式,就是自由貿易協定方式—NaturalTradingPartner(NPT)方式,它有如下兩個定義。一,在自由貿易協定簽定之前,貿易量多的國家之間簽
定自由貿易協定,因為這樣減少不自然或隨意性碩士論文的貿易發(fā)生的可能性,因而區(qū)域內國家的經濟利有可能得到增加。這個方式給選定自由貿易協定的簽定國賦予唯一的標準,因此這樣的原因包括以下兩個方面的問題:第一,即使在A國的出口中所占的B國的比重大,但是B國不一定是相同的情況(非對稱性的問題);第二,因為貿易壁壘或其他區(qū)域合一的影響,在自由貿易協定簽定之前,貿易量本身有可能過大或過小地得到評價。
2005年4月18日,中國和澳大利亞簽署了關于正式啟動中澳雙邊自由貿易協定談判的諒解備忘錄,這標志著中澳兩國建立雙邊自由貿易區(qū)的進程已進入實質階段。2006年9月,中澳啟動了第6輪談判,農產品貿易問題成為談判的焦點。中國與澳大利亞都是亞太地區(qū)的重要經濟體,在農產品貿易中有較強的互補性,澳大利亞主要向中國出口土地密集型的農產品:畜產品及糧食;中國主要出口勞動密集型的農產品:水產品、蔬菜、堅果及其他農產品。自1995年以來,兩國的農產品貿易額以每年8.8%的速度增長。中國是澳大利亞的第9大進口國,澳大利亞是中國農產品的第3大進口國。
一、中澳農產品自由貿易的障礙
(一)中澳農產品貿易逆差不斷擴大。從2000—2005年中澳兩國的農產品貿易狀況來看,中國從澳大利亞進口農產品金額在波動中上升,中國向澳大利亞出口農產品金額穩(wěn)步增長,但中澳兩國的農產品貿易逆差在不斷擴大。中澳農產品貿易逆差的擴大,引起了兩國政府及農業(yè)問題研究者的關注,同時也會引起對中國農業(yè)及農產品生產者的擔憂,給中澳兩國的農產品貿易自由化帶來較大壓力。
(二)中澳兩國存在農產品關稅壁壘。中國對大部分農產品都征收水平不等的關稅,加權平均稅率達13.5%,零關稅的農產品只占所有農產品總數的8.3%,最高稅率達65%。而澳大利亞對大部分農產品都實行零關稅,僅對小部分產品征收水平較低的關稅,加權平均稅率只有4.O%,零關稅的農產品占所有農產品總數的77.6%,最高稅率也只有5%。中澳建立自由貿易區(qū)后,兩國將逐漸削減關稅及非關稅壁壘。如果關稅削減為0,那么中國農產品平均削減13.5%,而澳大利亞農產品平均削減4.0%,顯然,中國的削減率大于澳大利亞的削減率。
二、簽訂自由貿易協定對發(fā)展中國家農業(yè)的影響
(一)北美自由貿易區(qū)的建立對墨西哥農業(yè)的影響。北美自由貿易區(qū)對墨西哥經濟的推動作用毋庸置疑,但同時也給墨經濟帶來不容忽視的負面影響。在加入北美自由貿易區(qū)后,墨農牧業(yè)遭受了沉重的打擊,而且隨著農產品關稅的進一步解除,這一狀況還將繼續(xù)惡化。美國卡耐基國際和平慈善基金會公布的報告指出,正當自由貿易倡導者為墨西哥北部出口加工區(qū)10年間創(chuàng)造75萬就業(yè)機會而歡呼的時候,享受高額補貼的美國農產品如潮水般涌入墨西哥,并在過去10年中導致130萬墨西哥農民破產,墨西哥農牧業(yè)占GDP的比重已由6.3%降至5.5%。墨西哥國立自治大學的一項研究表明,自北美自由貿易協定生效至今,墨西哥農作物種植面積縮減了400萬公頃,同期農業(yè)提供的就業(yè)機會減少了10%;1500萬農業(yè)人口,其中多數是年輕人,遷至城市或移民美國;農民人均收入也已下降至城市最低收入的30%,而且這一狀況正在隨著農產品關稅的進一步降低而惡化。另外,大量外資工廠的涌入對墨西哥生態(tài)環(huán)境造成了嚴重破壞。據美國TUFTS大學一項研究顯示,北美自由貿易協定生效后,墨西哥制造業(yè)產生的空氣污染程度比協定簽署前增加了兩倍,而政府并沒有按照原來的承諾提供足夠的環(huán)保基建投資。
(二)菲律賓農業(yè)貿易自由化的影響。菲律賓是發(fā)展中國家,農業(yè)占GDP總量達40%,農業(yè)就業(yè)占一半以上,農業(yè)在國民經濟中具有重要戰(zhàn)略地位。1995年,菲律賓加入WTO,政府承諾一系列農業(yè)自由化改革,包括降低關稅,消除數量配額,并規(guī)定了最低市場準入量。此外,政府還將通過促進花椰菜、切花等高附加值農產品生產,轉變生產結構。按照設想,通過農業(yè)自由化改革,每年將使農業(yè)附加值增加10.7億美元,新增農業(yè)就業(yè)機會50萬個,增加農業(yè)出口值6000萬美元,農業(yè)貿易收支平衡問題將由此得到改善。然而,隨后的農業(yè)自由化改革卻使菲律賓農業(yè)遭受了沉重的打擊。農業(yè)就業(yè)從1994年的1129萬人下降到2001年的1085萬人;農業(yè)出口并未實現大幅增長,而是徘徊不前,農產品進口額激增,農產品貿易從1993年的2.92億美元順差轉變?yōu)?002年的7.64億美元逆差,成為農產品凈進口國。受廉價進口產品的沖擊,玉米主產區(qū)的玉米種植受到重創(chuàng);由于取消了最低市場準入量的限制,凍牛肉進口量在1993~1998年間增長了5倍,豬肉價格明顯下降,2002年較1995年每千克價格下降了30美分;實行雞肉進口許可證自由發(fā)放制度后,1999年雞肉進口量增長了20倍,國內相關產業(yè)遭受毀滅性打擊。菲律賓承諾蔬菜關稅為40%,實施稅率僅為7%,1999年進口鮮菜量為1萬千克,2002年激增到200萬千克。農業(yè)貿易自由化將菲律賓農業(yè)置于崩潰的邊緣。
(三)發(fā)展中國家農產品貿易自由化失誤的啟示。從理論上來看,貿易自由化有利于各國發(fā)揮其比較優(yōu)勢,提高經濟增長率和福利水平,提高人們的收入水平。發(fā)展中國家應從貿易自由化中獲取兩方面的利益,一是市場范圍擴大,貿易機會增加,從而促進本國的經濟增長和收入水平的提高;二是通過世界市場供給,消除農產品價格的波動。但現實中,由于發(fā)達國家傳統(tǒng)的貿易壁壘和國內支持依然存在,技術和環(huán)境壁壘等新的貿易壁壘日益強化,在農產品貿易中,發(fā)展中國家處于一種更加不利的地位。發(fā)展中國家在利用比較優(yōu)勢調整其農業(yè)生產結構時,往往會受到各種因素的制約。如,菲律賓政府曾預計,實行貿易自由化后,將有35萬農民由種植糧食作物轉移到種植高附加值的作物,其實際收入會由此得以提高。但調查顯示,轉型需要較大成本,而絕大多數小農戶因不能獲得資金,面臨較大困難,有的只能被迫出租土地。厄瓜多爾及墨西哥的數據也證明了這第一點。據調查,人世以來我國有90%的農業(yè)及食品出口企業(yè)遭受國外技術性壁壘的影響,每年造成的損失達90億美元。發(fā)達國家在蔬菜、水果、畜產品、水產品等勞動力密集產品的進口中設置的品質、標準等技術壁壘、環(huán)境壁壘不斷加強,特殊保護措施和反傾銷訴訟的運用也日益增長,使中國具有潛在比較優(yōu)勢的農產品出口受阻,農業(yè)結構調整受到很大限制。三、在建立中澳自由貿易區(qū)中的對策
(一)逐漸消除兩國的貿易壁壘。首先,對農產品的關稅減讓要分階段、分產品進行。對糧食等大宗農產品繼續(xù)保持一定范圍的配額,可根據中國國內市場的供求狀況逐步擴大配額,削減配額外關稅;對蔬菜、水果可根據其彈性大小,逐步降低甚至取消關稅。其次,在新一輪農產品議題談判中,將技術壁壘納入談判議程,遵循國際通用的檢驗、檢疫標準,消除技術標準的分歧。從目前的WTO《貿易技術壁壘協議》規(guī)則來看,各國可制定不同的標準,具有高度的靈活性。在非關稅壁壘中,技術貿易壁壘目前仍被WTO看作是合法的手段。在WTO的《貿易技術壁壘協議》規(guī)則中指出,該協議對國家之間有關嗜好、收入、地理和其他因素上存在的合理差別給予考慮,對成員方在國家技術法規(guī)的制定、批準與實施方面給予了高度的靈活性。在技術規(guī)定和標準方面,各國處在不同的經濟技術發(fā)展水平上,顯然,澳大利亞的動植物檢驗、檢疫標準、食品與衛(wèi)生標準要高于中國。目前,需要談判協調兩國執(zhí)行統(tǒng)一的技術標準。中國作為發(fā)展中國家可能需要的技術與資金大大超過其能力,澳方應該在這一領域與中方加強合作,消除兩國間的技術壁壘。
韓美自由貿易協定(簡稱FTA)談判在歷經8輪10個月的艱苦磋商后,最終于2007年4月2日落下帷幕,并于同年6月30日正式簽署。盡管協定還有待兩國國會批準,但鑒于雙方的強烈意愿,2009年獲得通過應不會有大的問題。盡管第八輪談判后還存在重大分歧,但在隨后的高級別會談中,韓美雙方出于各自重大的戰(zhàn)略考慮,還是在敏感產業(yè)方面分別做出讓步,促使談判在兩次延期情況下依然達成一致。韓美為什么要如此匆忙達成FTA,除美國政府TPA權限即將到期的原因外,雙方共同戰(zhàn)略訴求恐怕是更深層次的動力源泉。
一、韓美FTA的主要內容
韓美FTA是一個以北美自由貿易協定為藍本的具有廣泛內容的雙邊自由貿易協定。
內容涉及農產品、紡織品、原產地、海關清關制度、衛(wèi)生檢疫制度、技術壁壘、投資、服務、金融、電子商務、競爭性政策、政府采購、知識產權制度、勞工問題、環(huán)境和透明度問題等19個領域。韓美FTA是美國15年來簽署的最大規(guī)模的自由貿易協定,也是與亞洲國家簽署的最大規(guī)模的自由貿易協定。韓美FTA是雙方相互妥協的產物,是不完整的、均衡的協定。依雙方談判代表所述,雙方都實現了自身的目標,但卻都沒有實現自己的全部要求。在多輪談判中,農業(yè)、汽車、紡織品等領域的開放問題一直是談判的焦點。 在農業(yè)方面,美國迫切希望完全實現貿易自由化,韓國則要求將部分農產品排除在貿易自由化之外。直到談判結束,雙方才相互讓步達成協議:美國同意將大米排除在外,允許韓國保持進口配額限制;韓國則宣布只要國際獸疫局(OIE)承認美國是控制風險國家,就恢復進口美國牛肉。
其他農產品談判雙方也各有讓步。在汽車領域,美國希望韓國廢除所有關稅及非關稅壁壘,韓國則要求美國立即廢除轎車關稅,并在5年內廢除小型貨車關稅。雙方最終敲定,汽車零部件和小于3 000co的汽車立即取消關稅,大于3 000co的汽車在未來3年內取消關稅,小型貨車在lO年內取消關稅。韓國同意改變針對美國大型車的稅制,并在3年內將汽車特許權稅從10%降低到5%。在紡織品領域,韓美FTA最終將執(zhí)行“YarnForward”規(guī)定,即:FTA下的紡織品必須在美國或韓國境內制造。這樣,美韓貿易中就有61%的紡織品被取消關稅。但作為特殊安全機制,對可能使相關行業(yè)受沖擊的紡織品進口,2年內仍可征收關稅。
二、韓美FTA的戰(zhàn)略意圖
(一)促使韓國擴大開放范圍,尋找新的經濟增長點。韓國在工業(yè)化后期開始轉變政府主導型經濟發(fā)展政策,持續(xù)推行自由開放政策,較好地適應了經濟全球化趨勢。其商品貿易占GDP的比重超過70%,服務貿易比重達13.5%,超出其他主要國家。但WTO多邊貿易體系作用并不明顯,相反,許多大國也紛紛加入到原本以中小國家為主的雙邊自由貿易體系,區(qū)域主義呈高速擴散態(tài)勢。韓美FrA不僅意味韓國繼續(xù)適應經濟區(qū)域化趨勢,也意味韓國要繼續(xù)擴大開放,在實現貨物貿易自由化的同時,也促使服務業(yè)及部分薄弱產業(yè)積極面對世界經濟自由化浪潮。此前,韓美各自締結的FTA規(guī)模較小,不足以承擔經濟增長點的重任,而此次世界第一大經濟體與第十大經濟體的FTA,會給雙方提供更廣闊的貿易平臺和經濟增長契機,每年會增加多達200億美元的貿易額。有研究表明,韓美FTA可使韓國對美出口增加12%~17%,GDP增長2%左右。屆時,GDP最高可增加135億美元,創(chuàng)造10萬余就業(yè)崗位。另外,非關稅壁壘的撤銷和公平競爭條件的形成及透明度的提高,還可增加投資和技術轉移,促進服務業(yè)的發(fā)展,建立透明的會計制度,形成靈活的勞動市場,進而推進韓國整個經濟的發(fā)展。
(二)分散韓國的對外依存度,擺脫其對中國市場的嚴重依賴。上世紀80年代后期開始,韓國出口結構發(fā)生巨大變化。對美出口比重由1986年的40.1%降至2006年的13.3%,而對華出口比重則由5.2%增加至27.2%。受中國經濟高速發(fā)展帶動,以零配件、原材料為主的對華出口成為韓國經 濟的支柱。而且,韓國制造業(yè)海外投資50%以上集中在中國。雖然中國不斷擴大的市場拯救了后工業(yè)化時期的韓國經濟,但由于對中國依賴程度過高,致使中國經濟變動對韓國影響也越來越大。因此,韓國需要以韓美FTA為契機,重新找回已經失去的美國市場份額,在出口市場上進行多樣化規(guī)劃。
(三)使韓國擺脫“三明治”的被動局面,尋找東亞之外的平衡點。韓美FTA能在最后期限內迅速達成,除美國政府“促進貿易權限”(TPA)即將到期的原因外,更主要還是韓國政府出于“嚴肅的政治判斷”。韓國近年來一直擔心自己淪為東北亞的“三明治夾心”,害怕埋沒在日本與中國之間。韓國迫切希望扭轉競爭力上的頹勢,希望從這種“夾心餅干”狀態(tài)中掙脫出來,希望通過締結亞洲最大規(guī)模的FTA來扭轉局面。韓美FTA有助于韓國重新調整貿易關系,減少因對美貿易順差而頻繁引發(fā)的貿易摩擦,降低韓國對日本商品的依賴和逆差狀態(tài)。今后在美國市場上,韓國所享有的優(yōu)惠將有利于與日本產品競爭。
(四)有利于韓國與中國爭奪美國市場,提高全球市場競爭力。美國是“完全競爭的市場”,每年進口規(guī)模高達1.7萬億美元。因此,在美國能通行的商品,在全世界也能通行。但韓國商品在美國市場的占有率呈逐年下降趨勢。韓國在美國的市場占有率已從1995年的3.3%降到現在的2.6%。而中國在美國市場的占有率,1995年只有6.1%,但2005年已達14.6%,10年間上升1倍多。韓國認為,中國的急劇增長,壓縮了韓國在美的市場空間,這種趨勢今后仍有可能繼續(xù)。韓國正處于必須尋找新突破口的十字路口,而與美國簽署FTA,正是為增強其競爭力,屆時韓國商品就無須再懼怕“中國價格”。韓國對美出口預計會增加353至462億美元,相當于2005年韓國對美出口額(438億美元)。特別是汽車、纖維、電子等主要出口產品的對美出口將會大幅增加。
(五)形成韓美同盟,牽制中韓的融合。韓美FTA除經濟上的考慮外,還包含復雜的政治因素。其一,韓國在長遠戰(zhàn)略上想做中美之間的“勢力均衡者”,以便在東北亞地區(qū)求得良好的生存發(fā)展。其二,美國在長遠戰(zhàn)略上要牽制中國,牽制中韓融合。因而需要利用韓國的“平衡戰(zhàn)略”,以達到“更深介入亞洲”的目的。對韓國而言,作為唯一與美國締結FTA的東北亞國家,韓美FTA 將使雙方在已有軍事同盟的基礎上,進一步發(fā)展經濟同盟,從而形成“整體同盟”,提升自身“東北亞平衡者”的地位。對美國而言,韓美FTA的經濟含義與政治含義也同等重要。防范與牽制中國是美國與韓國簽署FTA的一個重要因素。由于中國在東亞經濟合作中的作用日漸增強,美國在亞洲的經濟地位受到影響。因此,美國希望通過美韓FTA加強同東亞的聯系,牽制韓國進入中國經濟圈,削弱中國對東亞的影響。
(六)主導東亞VIA進程,掌握VIA標準的話語權。韓美VIA通過爭奪東亞VIA進程的主導權,掌握VIA標準的話語權,形成對中國的無形壓力,迫使中國在今后FTA談判中做出讓步。近年來,為爭奪東亞貿易主導權,美歐都在加速實施亞洲FTA戰(zhàn)略。韓美FTA標志著美國以亞太經合組織為舞臺的VIA戰(zhàn)略已拉開帷幕。歐盟與韓國的VIA談判也已開始啟動。美歐2007年5月與東盟就開始VIA談判達成協議。美歐之所以在亞洲加速VIA戰(zhàn)略,是擔心中國在東亞的話語權過于強大。美國認為,東盟與中國達成貿易協議加強了中國的領導地位,削弱了美日的地位,并促使其他國家與之進行VIA談判。相反,美國在亞洲的VIA談判處于陷入僵局的危險,布什總統(tǒng)在貿易方面的“快速審批權”也將到期。如果歐盟現在開始進行自己的FTA計劃,美國在亞洲及廣泛多邊體系中的地位可能進一步被削弱。韓國VIA戰(zhàn)略也有類似考慮。韓國采取的是“遠交近攻”的“三步走”戰(zhàn)略,即先是美國,然后是歐盟,最后是中日。韓國認為這是掌握主動、擴大影響的重大舉措,通過與最大經濟體美國簽訂FTA,韓國將首先掌握FTA標準的話語權,繼之與歐盟、加拿大的談判也都不會很難,進而在東亞VIA進程中占據主導地位。韓美VIA達成后,中國和日本都表現出一些急迫情緒,歐盟也稱要在年內結束談判。這使韓國意識到先同美歐談判就可以“要挾”鄰國對自己做出讓步。
三、韓美VIA對中國的影響
(一)使中國在東亞一體化進程中處于被動局面。韓美FTA意圖削弱中國在東亞經濟一體化進程中的影響。韓國成功走出“10+3”框架的束縛,擺脫中日夾擊下的“三明治”尷尬局面 ,實現經濟上的“平衡外交”,在東亞VIA進程中為韓國贏得話語權。如果韓國與歐盟VIA談判成功,那么韓國就幾乎掌握了全部主動權。這意味著中國不得不考慮“10+3”框架之外更廣泛的VIA戰(zhàn)略,擴大中國的選擇范圍,以贏得東亞VIA進程中的主動權和話語權。韓美VIA將對中國對外經濟戰(zhàn)略產生影響,促使中國形成并實施自己的FTA戰(zhàn)略。
(二)可能造成部分貿易轉移損失。韓美大部分產品實現零關稅后,對中國可能造成的貿易轉移主要有三方面:中韓產品在美國市場競爭將更加激烈;中美農產品在韓國市場上的競爭更加激烈;對華投資的轉移。中國與韓國出口到美國市場的部分產品重疊,由于韓國產品關稅降低甚至取消,相應地提高了其產品競爭力,中國這部分產品的出口市場可能被韓國擠占。同時,由于美國農產品物美價廉,競爭力較強,可能威脅到中國農產品對韓國的出口。在中國對韓國的出口中,農產品占重要地位。目前,韓國每年從中國進口農產品近30億美元,是僅次于日本的第二大農產品進口國。不過中國與韓國有地緣便利優(yōu)勢,加之中國農產品技術含量和競爭力的不斷提升,這方面的影響不會太大。另外,韓美間的零關稅,不僅會使韓美間相互投資增加,也會使試圖進入美國市場和韓國市場的外商在華投資企業(yè)增加對韓投資。
(三)中韓FTA談判將更加艱難。韓美VIA為韓國與中國、歐盟VIA談判增加了籌碼,可能效仿韓美VIA模式,如,在與歐盟的談判中也提出把大米排除在貿易自由化進程之外,并要求繼續(xù)維持對谷物、蔬菜和水果的保護性關稅;或在與中國進行VIA談判時也持此強硬立場。所以,農業(yè)問題肯定是中韓FTA談判的焦點和難點。如果歐盟在農業(yè)問題上對韓國讓步,將對中國更不利。在這方面,中國須作好充分準備和謀劃。韓美FTA使中韓和日韓VIA談判產生壓力。日本表示隨時可以談,中國也顯示出可在農業(yè)方面退讓一步以盡快開始談判的姿態(tài)。但韓國在與美國的談判取得成功后,并繼續(xù)與歐盟談判的情況下,對中國的談判勢必要價過高,談判將更加困難。 韓美FrA對我國的影響也不都是負面的,貿易轉移對調整中韓貿易結構、緩解中美貿易摩擦也有一定促進作用。總之,韓美簽署VIA,對中國利弊兼有,重要的是認真分析,采取對策,減少負面影響。 四、中國的對策 目前,中韓VIA尚處于聯合研究階段,雖取得初步成果,但中韓FTA的建立還存在一定難度。韓美FTA給中國帶來壓力的同時,也給中國FTA戰(zhàn)略和中韓FTA發(fā)展提供了許多啟示。
一是不必急于簽署中韓FTA。鑒于韓美VIA的諸多“折扣性”條款和例外條款,中國的態(tài)度應是不溫不火、不急于與韓國達成協定。這與韓國對待中韓FTA的態(tài)度是一致的。二是中國應更積極穩(wěn)妥地讓中國與東盟自由貿易區(qū)的效應顯現出來,提高中國的談判籌碼。借鑒韓美FTA的戰(zhàn)略指向,在“10+3”框架之外發(fā)展與發(fā)達國家的FTA。正如今年4月7日中國與新西蘭簽署的FTA一樣,完善和堅持自己的FTA戰(zhàn)略,掌握東亞經濟一體化進程的主動權。三是保護和利用好本國市場。韓美FTA談判的歷程顯示,市場是需要精心呵護的。尤其是對一個巨大的發(fā)展中國家市場,如果過于開放市場,別國就會失去與之進行FTA談判的動力和積極性。
對未來中韓FTA談判,可采取如下對策:
(一)從戰(zhàn)略高度堅持均衡原則。韓美FTA的談判過程始終貫穿著從戰(zhàn)略高度堅持均衡的原則。為盡快達成協議,韓國在汽車、牛肉上作出讓步,美國在農產品和開城工業(yè)園產品原產地認證上作出讓步。中韓FTA最大的障礙仍是農產品市場的開放及開放程度問題。目前,韓國以高額關稅阻擋中國農產品進口,一旦FTA談判開始,農產品將成為雙方爭論的最大焦點。為能促成中韓FTA,需要雙方從戰(zhàn)略高度堅持均衡原則,各自有所讓步。
(二)對敏感產業(yè)采取例外與分階段推進方式。FTA具有階段性推進特征,可采取分期逐漸的方式來取消關稅,并把雙方較敏感的領域作為例外處理。在對待敏感產業(yè)問題上,應采取韓、美FTA中的過渡期安排,以緩解短期沖擊,獲得雙方國民的支持。在雙方可承受的程度下,以幾年到十幾年不等的時間作為緩沖期限,以達到既保護民族產業(yè)又促進雙邊貿易的雙贏目的。雙方可根據本國國情,找出最薄弱的產業(yè)部門作為例外產品,待到較為成熟時再對外開放。
近些年來,世界經濟的一個發(fā)展趨勢是經濟全球化同區(qū)域經濟一體化的趨勢不斷增強,二者并行不悖。在歐洲,以歐盟為核心的大歐洲經濟一體化將達到一個新境界,歐盟將變成擁有至少30個成員、占全球GDP40%、占全球貿易50%的最大經濟體;在美洲,以北美自由貿易區(qū)為核心,將發(fā)展成為有至少15個國家參加的美洲自由貿易區(qū);在非洲,以南部非洲經濟與貨幣聯盟為基礎的一體化安排將會進一步實施;在南亞,南亞區(qū)域合作聯盟將會加快建立與實現自由貿易區(qū)方案;在東亞,日本、韓國都將更積極地參與簽署若干個自由貿易協議,建立自由貿易區(qū)。
作為政治大國和經濟大國,無論是從全球戰(zhàn)略還是地區(qū)戰(zhàn)略的角度,中國都需要建立以自身為核心的區(qū)域經濟一體化戰(zhàn)略。香港、澳門、臺灣是中國的三個單獨關稅區(qū),又是互為重要的貿易與投資伙伴。兩岸四方建立自由貿易區(qū)即“大中華自由貿易區(qū)”是兩岸四地經濟繁榮與發(fā)展的需要,是順應歷史潮流的舉措,也是新世紀“一國兩制”的新發(fā)展。
一、區(qū)域經濟合作對中國的意義
1、促進對外貿易的發(fā)展。區(qū)域經濟合作意味著成員國內部貿易壁壘的降低或取消,使得貿易環(huán)境相對于非成員國而言變得更為有利,有力推進了區(qū)域內貿易的發(fā)展。
2、獲取規(guī)模經濟和競爭的福利效應。生產上的“規(guī)模經濟”主要表現在工業(yè)產品雙向貿易的增長上。統(tǒng)一市場的建立為現代化工業(yè)擴大生產、享受規(guī)模經濟提供了可能性。生產能力的充分運用,不僅可以增加產出,還可以降低成本和市場價格,使生產者和消費者同時受益,而且在統(tǒng)一大市場下,還可以避免各國企業(yè)規(guī)模的擴大可能產生的壟斷。另外,在本國市場有限需求的限制下,企業(yè)規(guī)模的發(fā)展一方面會有“規(guī)模經濟”,另一方面會使企業(yè)數目減少、競爭程度降低而失去部分經濟效益。統(tǒng)一大市場的建立,不僅提高了部分企業(yè)的經濟規(guī)模,而且提高了整個市場的競爭程度,提高了整個統(tǒng)一市場的經濟效益。
3、規(guī)避經濟全球化帶來的風險。經濟全球化是一個有利于全球福利增進的過程,因為經濟全球化擴大了世界市場的規(guī)模,促進了國際分工和國際競爭,從而使得所有參與經濟全球化的國家可以在更大范圍的國際分工與貿易中獲利。但是,在現實經濟生活中,經濟全球化是一個自發(fā)的市場機制起作用的過程,不僅具有隨機性,而且其作用的結果往往是強者獲利、弱者受損。因此,經濟全球化的發(fā)展進程中風險是很難規(guī)避的。而區(qū)域經濟一體化則是一個國家起著主導作用的進程,在國家作用下,一體化的區(qū)域經濟把全球市場內部化為區(qū)域市場,有效地降低了在全球范圍內配置資源的搜尋成本,也降低了交易成本和違約風險。
4、有利于地區(qū)安全和多極世界的建立。區(qū)域一體化的國家,在國際事務中出于共同的利益,以共同的聲音和共同立場一致對外,增強了談判地位和綜合實力,有利于地區(qū)安全和多極世界的建立。
5、加速企業(yè)的重新組合,提高競爭能力。由于區(qū)域經濟一體化創(chuàng)造了相對自由的貿易環(huán)境,給區(qū)域內企業(yè)提供了重新組織和提高競爭能力的機會和客觀條件。因為勞動力和資本等生產要素可以在更廣泛的區(qū)域內獲得,商品可以在更廣闊的市場低壁壘或無壁壘的銷售,有利于企業(yè)降低成本,擴大規(guī)模,改善組織結構,從而提高了企業(yè)的競爭能力。
一般來說,只有區(qū)域貿易成員間的貿易才能達到一個較高水平,區(qū)域一體化才會成為現實的需要。如歐盟經過近50年的努力,其區(qū)域貿易占全部貿易的比重達到了60%以上,除此之外,北美自由貿易區(qū)成員域內貿易已經超過45%,也就是說,在事實上,兩岸四地的貿易一體化已經達到較高水平,我們需共同承認這種經濟發(fā)展的客觀現實,順乎民意,尊重經濟發(fā)展的客觀規(guī)律,并輔之以必要的制度安排,以促進兩岸四地共同的經濟與貿易繁榮。
建立大中華自由貿易區(qū),要從以下經濟理論和法律據角度這兩方面分析,
二、區(qū)域經濟一體化理論
20世紀80年代中期以來,全球范圍的區(qū)域經濟一體化迅速發(fā)展。據WTO統(tǒng)計,迄今世界已簽訂120多個區(qū)域自由貿易協定。截至2002年3月1日,正在實施的區(qū)域貿易一體化中,絕大多數是自由貿易協議,占所有區(qū)域貿易安排的72%,共有175個,關稅同盟22個,占9%,服務貿易協議及部分授權條款實施的區(qū)域貿易一體化共46個,占總區(qū)域貿易一體化的19%,其中除貨物外,還涉及服務貿易的有17個自由貿易協議和1個關稅同盟安排。目前,除中國的三個單獨關稅區(qū)香港、澳門、中國臺灣省尚未正式簽署區(qū)域貿易一體化之外,WTO的每個成員均至少參加了一個區(qū)域貿易一體化組織,多者則達30個以上,區(qū)域貿易一體化遍布各大洲和地區(qū)。
那么為什么要區(qū)域化?除了出于外交政策和國家安全方面的考慮外,其背后的驅動力主要出于各國經濟上的考慮。
首先,一部分國家由于歷史淵源和地理上的便利以及文化上的相似性,往往在外貿政策上發(fā)出同樣的聲音,這些想法相似的國家可能會在開放貿易方面比大部分成員走的更遠,因此具有相似的稟賦和人均收入的國家之間產業(yè)內部貿易水平很高,這些國家傳統(tǒng)上傾向于形成區(qū)域一體化協議。與區(qū)域一體化協議有關的總的調整代價會比在多邊貿易談判的情況下小得多,因為這類國家的貿易主要是中間產品和品種相異的同類產品。大多數成功的區(qū)域一體化協議——歐盟、歐洲共同體以及北美自由貿易區(qū),成員國之間無論是貨物貿易還是服務貿易,其產業(yè)內部貿易水平都很高。其次,區(qū)域一體化協議是一些國家增強其市場影響力或者規(guī)避GATT關于非歧視性要求的一種手段。實際上,如果區(qū)域一體化協議使不同經濟體進行融合,并且在這一過程中不對非成員提高貿易壁壘的話,區(qū)域一體化協議將會給世界帶來好處。也就是說在利己的同時不損人。再次,尋求區(qū)域一體化協議的另一經濟動機是將其作為一種鎖定貿易自由化或制度改革進程的機制。另外還有一個因素不能忽略,那就是為了保障市場準入。因為即便是在一體化水平最低的自由貿易區(qū)階段,成員國之間彼此消除了各種貿易限制。
三、WTO對區(qū)域經濟一體化的定義及主要規(guī)定
WTO與GATT對區(qū)域經濟一體化是持肯定態(tài)度的。關貿總協定認為區(qū)域經濟一體化有利于促進區(qū)域內貿易自由化,并對世界經濟一體化和全球貿易自由化是有好處的。WTO的“最惠國待遇(MFN)”原則,其主要目的是避免一成員片面實施貿易措施而導致不公平貿易的產生,另一方面是為了避免各國利用區(qū)域組織之名,造成區(qū)域組織與個別國家的對抗。但GATT第二十四條是WTO最惠國待遇原則的例外,它規(guī)范和肯定了區(qū)域貿易組織的存在。WTO總理事會于1996年2月成立了區(qū)域貿易協議委員會(CommitteeonRegionalTradeAgreements,CRTA),賦與該委員會審理各國所提出有關區(qū)域貿易協議的申請,并制訂一個可供依循的標準模式,評估區(qū)域貿易協議對多邊體制所造成的影響。《1994年關貿總協定》第二十四條和《關于解釋<1994年關貿總協定>第二十四條的諒解》及《服務貿易總協定》第5條對成立區(qū)域貿易組織(主要分為關稅同盟和自由貿易區(qū)兩種類型)的定義、目的、涵蓋范圍、過渡期、結果及審議等做了明確規(guī)定。
(1)定義。根據關貿總協定第二十四條“關稅同盟和自由貿易區(qū)”第8項規(guī)定:關稅同盟應理解為以一個單獨關稅領土代替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關稅領土。區(qū)內成員實質上取消關稅或其他貿易限制,實質上實施同一關稅或其他貿易規(guī)章。自由貿易區(qū)應理解為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關稅領土所組成的集團,對原產于這些組成領土的產品的貿易,已實質上取消關稅或其他貿易限制的集團。自由貿易區(qū)有兩個特點,一方面,在該集團內成員相互之間取消關稅或其他貿易限制;另一方面,各個成員又各自獨立地保留自己的對外貿易政策,尤其是關稅政策,所以,有人把自由貿易區(qū)稱為半關稅同盟。關貿總協定第二十四條第4款說明了總協定對建立關稅同盟和自由貿易區(qū)的態(tài)度:通過自愿簽訂協定發(fā)展各國之間經濟的一體化,以擴大貿易的自由化是有好處的。締約各國(方)還認為,建立關稅同盟和自由貿易區(qū)的目的,應為便利組成同盟或自由貿易區(qū)的各領土之間的貿易,但不得提高對其他締約方與這些領土之間進行的貿易壁壘。
(2)成立的目的。GATT第24條第4項規(guī)定:“關稅同盟或自由貿易區(qū)的目的應是為便利成員領土之間的貿易,而非提高其他成員與此區(qū)域性組織之間的貿易壁壘”。“參加方應在最大限度內避免對其他WTO成員的貿易造成不利影響”。GATS亦規(guī)定:區(qū)域化服務貿易的目的,必須是為了促進成員國之間的貿易,而非在提高對外服務貿易的整體貿易障礙。
(3)涵蓋范圍。區(qū)域性貿易組織必須實質上涵蓋所有的貿易范圍(substantiallyallthetrade,SAT)。GATT第二十四條第8項第(A)款規(guī)定,不論為關稅同盟或自由貿易區(qū),其構成成員之間實質上取消關稅或其他貿易限制。本項規(guī)定的目的是避免發(fā)生“并非真正要在區(qū)域之內實施自由貿易,而只欲就某些特定產品形成優(yōu)惠待遇,以排斥或限制其它國家產品進入其市場,從而形成區(qū)域壁壘現象(RegionalBlock)”。
(4)過渡期。不論是關稅同盟還是自由貿易區(qū),若不是立即成立,而是經過一段期間逐步完成,則應在合理期限內完成。GATT第二十四條第5項第(C)款規(guī)定,簽訂任何“過渡性協議”(aninterimagreement,即最終將形成關稅同盟或自由貿易區(qū)協議),應將形成關稅同盟及自由貿易區(qū)的時間表及計劃包括在內,其時間應不超過合理的長度。《關于解釋<1994年關貿總協定>第二十四條的諒解》規(guī)定,只有在例外情形下(exceptionalcases)下,“合理時間”才可超過十年;倘若過渡性協議締約國的WTO成員認為十年并不足夠時,則其應向貨物貿易理事會提出其需要較長期間的充分理由。
(5)協議結果。GATT第二十四條第5項第(A)款規(guī)定,關稅同盟或自由貿易區(qū)對非區(qū)內成員的關稅或其它貿易限制在整體上不得高于未成立關稅同盟或自由貿易區(qū)前之關稅或其它貿易限制。
(6)審查程序。GATT第二十四條第7項規(guī)定,WTO會員欲簽署關稅同盟或自由貿易區(qū)及過渡協議時,應立即通知貨物貿易理事會,并由貨物貿易理事會交由區(qū)域貿易協議委員會進行審查,并提出報告,送交貨物貿易理事會采納。
(7)對受影響的區(qū)外成員的補償。GATT第二十四條第6項規(guī)定,在符合第二十四條第5項(A)款前提下,若成員方為成立關稅同盟而必須提高關稅,而此項提高并不符合GATT第二條(減讓表)規(guī)定的,則必須適用GATT第二十八的條所規(guī)定的“調整關稅時對受影響國家的補償”。《關于解釋<1994年關貿總協定>第二十四條的諒解》第五項規(guī)定的補償形式為:調低其它關稅類別的關稅。如果不被接受,雙方應繼續(xù)談判;若在合理期間仍無法達成協議,關稅同盟有必要進行修改或撤回其減讓。
由此我們得知,相對于內部成員來說,關稅同盟和自由貿易區(qū)對其他WTO成員實行貿易歧視。但關稅同盟和自由貿易區(qū)成員之間取消貿易壁壘畢竟是朝著完全的貿易自由化邁進。國際貿易理論基礎知識告訴我們,經濟全球化及世貿組織所推行的貿易自由化最終會使世界范圍內的資源得到最優(yōu)的配置,這也決定了世界經濟發(fā)展的客觀趨勢是最終實現經濟全球化。但人類幾千年以來就存在的政治、文化、宗教、民族等方面的差異性和資源稟賦的不同,經濟發(fā)展水平的高低都不是旦夕之間就能消除的。區(qū)域經濟一體化是經濟全球化的一種表現形式和必經的發(fā)展階段,是走向全球經濟一體化的一個臺階。區(qū)域經濟一體化的顯著特點是對內自由對外保護。因此對于區(qū)域經濟集團來說,自由貿易和保護貿易是一對既相互排斥又相互依存,既相互斗爭又相互促進的矛盾體。但應當注意的是區(qū)域經濟一體化是在世貿組織的框架下發(fā)展起來的。世貿組織第24款允許區(qū)域貿易協定作為一個特例存在,條件是它在促進區(qū)域內貿易流動的同時不得提高對外部世界的壁壘,即區(qū)域貿易協定應該補充而不是威脅多邊貿易體系。也就是世貿組織允許在堅持非歧視原則的同時,允許區(qū)域貿易協定的存在。世貿組織對貿易協定的認同為區(qū)域貿易協定的擴展提供了極大的制度空間。同時由于世貿組織無法滿足一部分國家在開放貿易方面的需求,從而導致一些國家致力于區(qū)域經濟一體化組織的建立和發(fā)展。因為他們在多邊談判中無法達成的協議卻在雙邊或諸邊談判中取得成功,許多貿易自由化措施都是首先在區(qū)域一體化內部實現的。可以說,區(qū)域經濟一體化與經濟全球化殊途同歸
四、中國區(qū)域經濟一體化戰(zhàn)略構想
(一)模式選擇
區(qū)域一體化協議(RIAs)根據一體化程度可能會有幾種形式:在自由貿易區(qū)中(FTA)中,成員國之間消除了貿易限制,但各成員均對區(qū)外成員保持各自的關稅結構;關稅同盟是具有共同對外貿易政策的自由貿易區(qū);共同市場是一種允許生產要素自由流動的關稅同盟;經濟同盟則是一種成員在一定程度上統(tǒng)一了經濟政策的共同市場;而貨幣同盟是采用統(tǒng)一貨幣的共同市場或經濟同盟。就目前,在WTO協議中,GATT第24條規(guī)定了關稅同盟和自由貿易區(qū)例外,
關稅同盟與自由貿易區(qū)都是在一定范圍內對關稅事務進行合作的地區(qū)經濟組織,兩者的區(qū)別在于關稅合作的范圍與程度有所不同。關稅同盟是一些彼此之間實行自由貿易的國家對世界其他國家或地區(qū)實行共同關稅壁壘的財政合作形式。在關稅同盟下,某一成員國對來自其他成員國的進口商品,減征或免征進口關稅,而對來自非成員國的進口商品按共同制定的統(tǒng)一對外稅率征收進口關稅。在自由貿易區(qū)下,各成員國相互減征或免征進口關稅,但對非成員國的商品則分別按各自規(guī)定的稅率征稅,各成員國沒有共同的外貿政策,各自按本國的具體情況決定本國對非成員國的貿易政策與關稅稅率。顯然,相比之下,關稅同盟成員國對整個組織所承擔的義務和所受的約束范圍比自由貿易區(qū)要大。
因此,就我國目前的經濟發(fā)展水平來看,顯然建立自由貿易區(qū)比較切合實際,也更易行。應該采取有層次分步奏的方式,逐步過渡到高層次的一體化水平上。首先建立類似于內地與香港澳門“更緊密經貿關系安排”即CEPA(closerEconomicRelationsArrangement),使兩岸四地彼此之間消除貿易壁壘,之后隨著彼此間經濟聯系的不斷增強和“一國兩制”不斷深化,四方的關系可以升級為關稅同盟,最終發(fā)展為完全的經濟共同體(CompleteEconomicIntegration)。
(二)制度安排
兩岸四方的經濟聯系、要素流動日益密切,但值得注意的是,這種日益深層次的經濟融合并沒有產生兩岸四方間重大的協定和經濟一體化的制度安排,而且兩岸之間的經貿關系一直是在臺灣當局各種政策限制和阻力下實現的。
換言之,如無政治障礙,兩岸四方現實的經濟一體化將會發(fā)展到更高層次。尤其是對內地和臺灣來說,其一體化的特點在于它是繞過政治障礙“自然”形成的。其隱含的意義之一就是,當政治壁壘拆除工作邁出一小步,由于經濟關聯的相互作用而引致的經濟聯系和經濟一體化的發(fā)展將邁出一大步。
從前文的分析中可得出,兩岸四方經濟一體化是兩岸經濟發(fā)展的客觀需要,是受經濟利益所驅動的不可阻擋的潮流。但是隨著兩岸經濟一體化的深化發(fā)展,以及國際經濟環(huán)境和格局的變動,兩岸四方自發(fā)形成的經濟融合正在呼喚兩岸高層次的制度安排,以為其持續(xù)深化發(fā)展提供保障。另一方面,全球區(qū)域經濟一體化的迅猛發(fā)展對兩岸四方都是挑戰(zhàn)和壓力,兩岸四方應意識到強化業(yè)已形成的利益共同體的緊迫性。因而,順應經濟發(fā)展規(guī)律,推動兩岸四方經濟一體化,制定適當的制度安排,是兩岸四方最現實的選擇。
制度安排是四方經濟向高層次多方位融合的關鍵。兩岸四方的經濟聯系、要素流動日益密切,但其經濟合作內容主要是外向型的產業(yè),其結構和布局特點是港澳臺地區(qū)的生產化解和資金、技術等要素通過不斷轉移的方式擴散到華南地區(qū),在兩岸四地之間形成了一個世界上出口量最高的制造業(yè)加工基地。但由于缺乏政府間的正式安排和高層協調,其合作性不穩(wěn)定,難以全面發(fā)揮區(qū)域合作的競爭優(yōu)勢,影響到四地高層次運作和進一步的經濟融合。如何進一步深化兩岸四地間已具雛形的產業(yè)互補和分工體系,使更多的經濟資源納入到區(qū)域合作中來,加快區(qū)域間生產要素的流動,在更大范圍內進行生產、服務、創(chuàng)新為一體的經濟整合,制度安排成為其中的關鍵。
參考文獻:
1、伯納德。霍克曼邁克爾。考斯泰基《世界貿易體制的政治經濟學》,法律出版社,1999.1。
亞當·斯密最早提出“絕對優(yōu)勢”理論,認為國際貿易的基礎是各國之間生產技術的絕對差別,各國應集中生產并出口其具有“絕對優(yōu)勢”的產品,進口不具有“絕對優(yōu)勢”的產品。后來,大衛(wèi)·李嘉圖提出“比較優(yōu)勢”貿易理論,認為國際貿易的基礎是各國生產技術的相對差別,每個國家應集中生產并出口具有“比較優(yōu)勢”的產品,進口“比較劣勢”的產品,從而獲得“比較利益”。
衡量各國產品的比較優(yōu)勢一般有兩種方法。其一是用產品的相對勞動生產率來衡量,即產品A的相對勞動生產率等于產品A的人均產量與其他產品的人均產量之比,產品的相對勞動生產率越高,比較優(yōu)勢就越明顯;其二是用產品的相對成本來衡量,即產品A的相對生產成本等于產品A的單位生產成本與其他產品的單位成本之比,產品相對成本越低,比較優(yōu)勢就越明顯。〔1〕
實際上,用以上兩種方法衡量各國貿易的比較優(yōu)勢是比較困難的。因此,在國際貿易理論中通常引入“顯示比較優(yōu)勢系數”(RCA,RevealedComparativeAdvantages)來衡量比較優(yōu)勢。〔2〕該系數定義為:i國k產品貿易量占i國貿易總量比重與世界k產品貿易量占世界總貿易量比重之比。如果該系數大于1,視為i國k產品具有“比較優(yōu)勢”;若小于1,則視為具有“比較劣勢”。從動態(tài)觀點看,該系數上升,視為i國k產品具有動態(tài)“比較優(yōu)勢”;若該系數下降,則視為動態(tài)“比較優(yōu)勢”下降。
二.中國比較優(yōu)勢的變化(1980~1994年)
表1列出了中國農業(yè)密集產品、資本密集產品、勞動密集產品、礦產密集產品共四類資源密集產品比較優(yōu)勢系數的變化。計算樣本年分別為1975年,1980年,1985年,1990年和1994年。
表1中國不同資源密集產品顯示比較優(yōu)勢
系數變化(1975~1994年)
1975年1980年1985年1990年1994年
進口
農業(yè)密集1.2232.0220.71951.2020.8639
資本密集1.3231.2151.4881.1411.170
勞動密集0.76170.90060.96361.0990.8996
礦產密集0.36330.13490.21330.35520.5710
出口
農業(yè)密集2.2581.6651.4911.2671.023
資本密集0.31740.35920.25570.54870.5358
勞動密集2.4813.2923.3233.0193.561
礦產密集0.74730.87281.2510.77680.5459
資料來源:InternationalEconomicDatabank(IEDB),Austr-alianNationalUniversity;1975~1985年數據使用IEDB估計數計算;1990年和1994年數據根據中國統(tǒng)計局數據計算。
1.進口
農業(yè)密集產品比較優(yōu)勢系數,經歷上升、下降、再上升、再下降的過程:1980年為2.022,1985年下降為0.7195,1990年又上升為1.202,1994年又下降為0.8639。資本密集產品比較優(yōu)勢系數,呈現上升、下降趨勢:1980年為1.215,1985年上升為1.488,1994年又下降為1.170。勞動密集產品比較優(yōu)勢系數,1980年為0.9006,1994年為0.8996。礦產密集產品比較優(yōu)勢系數,1980年為0.1349,1994年上升為0.5710。上述系數表明,中國農業(yè)資源、礦產資源、資本資源相對稀缺,不具有出口貿易比較優(yōu)勢,理應利用進口貿易比較優(yōu)勢。但從實際系數看,只有資本密集產品進口比較優(yōu)勢系數超過單位1,而農業(yè)密集和礦產密集產品進口比較優(yōu)勢系數均小于單位1,反映這一時期中國的農產品和礦產品仍實行“進口替代”戰(zhàn)略,采取“高度自給自足”模式,沒有充分發(fā)揮進口比較優(yōu)勢。
2.出口
農業(yè)密集產品比較優(yōu)勢系數呈不斷下降趨勢,1980為1.665,1994年為1.023,但仍具有比較優(yōu)勢。安德森等人認為,一個國家越是缺乏耕地資源、經濟增長越迅速,其農業(yè)比較優(yōu)勢下降速度就越快。〔3〕中國在糧食出口方面已不具有比較優(yōu)勢,但在非糧食農產品(如水產品、畜產品、水果、蔬菜、煙草等)出口仍具比較優(yōu)勢,從而導致整個農產品出口比較優(yōu)勢系數在下降。勞動密集產品出口具有明顯的比較優(yōu)勢,其系數呈不斷上升趨勢,1980年為3.292,1994年為3.561。資本密集產品出口不具有比較優(yōu)勢,這一系數1980年為0.3592,1994年為0.5358。礦產密集產品出口不具有比較優(yōu)勢,這一系數1980年為0.8728,1985年上升為1.251,而后不斷下降,到1994年已降至為0.5459(見表1)。這表明,1980年以來,出口方面勞動密集型產品充分利用了比較優(yōu)勢,農業(yè)密集產品也具有一定的比較優(yōu)勢,資本和礦產密集產品已不具有出口比較優(yōu)勢。
3.資源密集型產品比較優(yōu)勢與我國資源稟賦狀況的關聯度
我國勞動力資源十分豐富,勞動力供給人口占世界總量的1/4以上;耕地面積和水資源二大農業(yè)資源十分緊缺,均占世界總量的7%;煤炭資源和水電資源十分豐富,分別占世界總量的10.97%和13.22%,石油和天然氣資源十分貧乏,分別占世界總量的2.34%和1.20%;資本資源相對緊缺,國內投資額占世界總量的3.4%;技術資源供給嚴重不足,以表現一國技術創(chuàng)新和技術發(fā)明能力的國際專利數而言,中國僅占世界總數比重的0.27%。各國的自然稟賦是很難改變的,但是通過國際貿易可以改變獲取資源稟賦的能力,同樣可以形成自己的相對優(yōu)勢。中國的基本國情決定了中國需要國際出口和進口市場,只有出口更多的勞動密集型產品,進口更多的資本密集、農業(yè)密集、礦產密集產品,吸納更多的國際資本,引進更多的國際技術,才能獲得更多、更大的國際比較利益。
三.各類資源密集產品比較優(yōu)勢的國際比較
表2計算了1990年和1994年中國、美國、日本和澳大利亞四國農業(yè)、勞動、資本、礦產資源密集產品貿易的顯示比較優(yōu)勢系數;表3計算了1965至1994年期間日本、香港、南朝鮮、新加坡、臺灣、中國勞動密集型產品出口的顯示比較優(yōu)勢系數。
表2中、美、日、澳四國顯示比較優(yōu)勢系數
1990
澳大利亞中國日本美國
進口
農業(yè)密集0.54371.2021.6560.6146
資本密集1.1861.1410.54661.019
勞動密集0.94281.0990.78021.134
礦產密集0.49810.35522.1881.073
出口
農業(yè)密集2.2431.2670.09591.222
資本密集0.22200.54871.5701.196
勞動密集0.15103.0190.50260.4753
礦產密集2.2580.77680.12890.4339
1994
澳大利亞中國日本美國
進口
農業(yè)密集0.56180.86391.9500.5867
資本密集1.2371.1700.57581.050
勞動密集0.93500.89960.98361.122
礦產密集0.58050.57102.0270.9952
出口
農業(yè)密集2.6971.0230.08621.094
資本密集0.39430.53581.4881.197
勞動密集0.19873.5610.51140.5402
礦產密集2.8370.54590.17940.3535
Note:RevealedComparativeAdvantage(RCA)isdefinedasacountry’ssectoralsharedividedbytheworldsectoralshare.
RCA[k][,i]=(T[k][,iw]/T[,m)/(T[k][,ww]/T[,ww])
subscriptirepresentsreportingcountryi
subscriptkrepresentscommodityk
subscriptwrepresentsworld
subscripttrepresentstotalofcommoditygroupofinterest
Trepresentstrade(eitherexportorimport)
Source:InternationalEconomicDatabank,AustralianNationalUniversity.
表3東亞地區(qū)勞動密集型出口產品顯示比較優(yōu)勢系數變動
年份日本香港南朝鮮新加坡臺灣中國
19652.9827.1293.2070.75181.7112.475
19702.1416.7554.6630.71613.6692.502
19751.8546.9284.8530.83244.5692.481
19801.1766.6884.9580.92425.2403.292
19850.8205.2414.6980.61444.3133.323
19900.5063.7413.0600.61772.7563.019
19940.5113.3242.0380.44801.9483.561
Source:InternationalEconomicDatabank(IEDB),AustralianNationalUniversity.
1.進口
日本充分發(fā)揮了農業(yè)和礦產密集產品進口比較優(yōu)勢,其系數分別為1.950和2.027;美國充分利用了勞動密集產品進口比較優(yōu)勢,其系數分別為1.170和1.237。中國與其他國家相比,資本密集產品進口比較優(yōu)勢系數為1.170,低于澳大利亞水平;農業(yè)密集產品進口比較優(yōu)勢系數為0.8639,遠低于日本水平;礦產密集進口比較優(yōu)勢系數為0.5710,遠低于日本水平。產生上述問題的原因是,中國在進口方面實行的“半保護”和“半開放”混合政策,大大限制了中國像日本那樣發(fā)揮進口緊缺資源方面的比較優(yōu)勢。
2.出口
中國勞動密集型產品出口比較優(yōu)勢系數為3.561,遠高于與其他國家;農業(yè)密集產品比較優(yōu)勢系數為1.023,略低于美國的1.094,大大低于澳大利亞的2.697;資本密集產品比較優(yōu)勢系數為0.5358,低于日本的1.488和美國的1.197,略高于澳大利亞的0.3943;礦產密集產品出口比較優(yōu)勢系數為0.5358,大大低于澳大利亞的2.837,略高于日本的0.1794、美國的0.3535。總的說來,80年代以來實行市場化改革和對外開放兩大政策,使得中國在出口方面發(fā)揮了勞動密集產品的比較優(yōu)勢,出口額年平均增長率高達17%,可以視為成功地利用“比較優(yōu)勢”戰(zhàn)略的國際范例。
3.未來中國仍將保持勞動密集型產品比較優(yōu)勢系數
與日本和“四小龍”相比,1994年中國勞動密集產品出口比較優(yōu)勢系數為3.56,低于1980年香港為6.688、南朝鮮為4.958、臺灣為5.240的水平。這表明,中國勞動密集產品還具有很大的增長潛力。與日本和“四小龍”所不同的是,中國不會出現勞動密集型產品比較優(yōu)勢系數迅速上升和迅速下降的趨勢,這是因為日本和“四小龍”地域狹小,國內市場規(guī)模有限,產業(yè)結構變動迅速,勞動密集型產品向資本、技術密集型產業(yè)過渡較快,必然要將其勞動密集型產品向境外轉移。而中國則不需要跨國境轉移,僅是跨區(qū)域轉移,即從沿海地區(qū)向內陸地區(qū)擴散和轉移,從勞動力成本高的地區(qū)向勞動力成本低的地區(qū)擴散和轉移。這種東亞的“特例”,使得中國的勞動密集型產品比較優(yōu)勢系數將是一個緩慢攀升的過程,而不會像日本和“四小龍”那樣出現這一系數過早下降的趨勢。
四.中國走向21世紀發(fā)展戰(zhàn)略的選擇
從建國以來,中國發(fā)展戰(zhàn)略大體經歷了3個階段:50年代的“趕超戰(zhàn)略”;60年代的“四化戰(zhàn)略”;80年代迄今的“翻番戰(zhàn)略”,或稱“轉型戰(zhàn)略”。
本文認為,中國走向21世紀的發(fā)展戰(zhàn)略應當選擇“比較優(yōu)勢戰(zhàn)略”與“貿易自由化戰(zhàn)略”。提出這一戰(zhàn)略的基本依據是中國基本國情以及在世界經濟和國際貿易中的比較優(yōu)勢和比較劣勢。中國只有勞動力資源具有比較優(yōu)勢和競爭優(yōu)勢,而在農業(yè)資源、石油天然氣資源、主要礦產資源、資本資源和技術專利資源處于明顯的比較劣勢和競爭劣勢。當中國進入21世紀時,由于總人口規(guī)模將由12億人增長到2020年的15億以上,GDP總量將增長10倍,貿易總量將增長10多倍,因此人口增長與資源消耗、經濟增長與資源供給的矛盾將十分尖銳,中國不可能再像80年代那樣完全依賴國內資源來支撐巨大經濟規(guī)模并實現持續(xù)高速增長,特別是食物需求和資源消耗需求。這就決定中國必須立足國內,面向世界,在更大范圍內獲取更多的國際資源、國際資本、國際市場和國際技術,從而實現中國國家發(fā)展目標。
比較優(yōu)勢戰(zhàn)略和貿易自由化戰(zhàn)略的內容是:基于中國各類重要資源在國際經濟與國際貿易中的比較優(yōu)勢和劣勢,選擇最大限度的發(fā)揮和利用中國的勞動力資源優(yōu)勢,積極促進勞動密集型產品出口增長,適度進口中國長期相對緊缺的農業(yè)資源密集型產品(如糧食)、能源密集型產品(如石油、天然氣)、礦產密集型產品(如鐵礦砂),積極引進先進國外實用技術,大量吸收國際資本,進一步開放國內市場,主動參與世界經濟一體化過程。上述戰(zhàn)略的目標是:在下世紀初期(2020年)成為世界上最大的經濟實體和貿易大國。這一戰(zhàn)略包括如下要點:
1.有效地開發(fā)和進口農業(yè)、能源、礦產資源
1994年日本和美國總人口數占世界總人口比重分別為2.2%和4.7%;日本農業(yè)密集產品進口量占世界總量的12.64%,成為第一大農產品進口國,美國為9.59%;美國礦產密集產品進口占世界總量的16.27%,成為世界第一大礦產品進口國,日本為13.13%;而中國農業(yè)密集產品占世界總量的2.38%,礦產密集產品僅占世界總量的1.57%。中國從國際市場獲得農業(yè)和礦產資源的比重大大低于美國和日本,也遠低于中國占世界總人口的比重。目前中國在進口糧食、石油制品、天然氣、化工原料、有色金屬礦等產品的顯示比較優(yōu)勢系數均未達到單位1,未充分利用這些長期緊缺資源的進口比較優(yōu)勢(見表4)。從長遠的國家利益來看,在這些緊缺資源產品上保持全面自給自足的成本是巨大的,無疑放棄了國際貿易所帶的互利互惠。中國大量進口農業(yè)密集、礦產密集產品是十分有利的,應當由目前“高度自給自足”型向“基本自給、適度進口、積極進口”型轉變。例如糧食凈進口率目前不足2%,短期指標應提高到5%,中期目標提高到10%,長期目標提高到10%以上。〔4〕世界銀行也認為,如果中國努力實現糧食自給自足,從長遠看,既代價高昂又不能持久,而應突出中國所具有的相對優(yōu)勢,利用較自由的農產品貿易作為經濟手段,促進高效益的國內生產。世行預測2020年中國糧食進口量約達到3,000~9,000萬噸,凈進口率為5~13%,僅相當于那時中國出口總額的1~2%;〔5〕石油凈進口率由以前的4.5%,逐步提高到長期的40%以上。〔6〕世界銀行建議,中國應實行能源消費結構多樣化戰(zhàn)略,適當進口石油和天然氣,減少煤炭消費占能源消費總量的比重。〔7〕同時應積極鼓勵國內廠商到海外投資農業(yè)(主要是糧食)基地、能源基地和礦產品基地。
2.有效地生產和出口豐裕資源密集產品,“以資源換資源”
中國農業(yè)資源十分多樣,有耕地面積9,497萬公頃,宜農荒地3,535萬公頃,宜林荒山荒地6,303萬公頃,可利用草地31,333萬公頃。此外,還有大面積的灘涂、淺海灘,亞熱帶地區(qū)達48萬平方公里。因此,應當形成多樣化農業(yè)生產格局與貿易格局。中國在糧食生產方面不具有比較優(yōu)勢,但在生產非糧食的農產品方面具有比較優(yōu)勢。例如1994年水果和蔬菜出口額達29.4億美元,顯示比較優(yōu)勢系數為1.609;水產品出口額達23.2億美元,顯示比較優(yōu)勢系數為1.763(見表4)。就中國的利益而言,出口更多的勞動密集產品如水果、蔬菜、水產品,進口較多的耕地密集產品如糧食是十分有利的。
中國又是一個多樣化的能源和礦產資源國家,在出口原煤方面具有競爭優(yōu)勢。1994年煤炭及制品出口額為10.5億美元,顯示比較優(yōu)勢系數為1.941,占世界出口市場的5.754%,煤炭出口量2,430萬噸,僅占全國煤炭生產總量的2%,有相當大的出口增長潛力。鉛、鋅和錫三大有色金屬出口具有明顯的競爭優(yōu)勢,分別占世界出口市場的9.967%,6.993%和15.58%;水泥出口具有競爭優(yōu)勢,占世界市場的5.081%(見表4),水泥出口量為452萬噸,僅占全國水泥生產總量的1.1%,也有很大的出口增長潛力。這表明中國有條件出口豐裕資源換取緊缺資源,以出口增長促進進口增長,以便緩解人口與資源的矛盾、經濟增長與資源供給的矛盾。
表4中國主要產品進出口占世界市場份額及顯示比較優(yōu)勢系數
進口
年份占本國貿易占世界總顯示比較總值
總數比重(%)數比重(%)優(yōu)勢系數1000美元
農產品
03水產品19900.19190.27480.1773102378
19940.50021.2030.4373578310
041小麥19904.04214.459.3272156528
19940.83087.2632.640960577
042水稻19900.02170.28570.184411594
19940.12232.3240.8448141488
044玉米19900.08910.45840.295847577
19940.00010.00190.0006179.0
045其它19900.00020.00710.0046122.0
谷物19940.00000.00650.0023104.0
05水果19900.15580.14420.093083137
和蔬菜19940.08920.15410.0560103212
06蔗糖19900.73012.9301.891389475
19940.38593.1261.136446160
074茶19900.01320.25510.16467091
19940.00160.08420.03061941
099食品19900.06970.48910.315737219
19940.05850.52530.190267709
112酒19900.01590.04350.02808532
19940.00900.04310.015610431
12煙草19900.24370.96770.6246130013
19940.02790.16890.061332343
22油料19900.03880.17900.115620725
19940.05390.46460.168862375
礦產品
28金屬19901.4061.8001.162750050
礦物19941.6364.7781.7361891629
32煤、焦19900.13900.31750.204974165
碳、煤球19940.03020.16180.058834934
331原油19900.79440.20430.1319423806
19941.3600.90380.32851573387
332石油19901.1750.63400.4092627015
產品19941.7842.3370.84952063082
341天燃19900.05090.08510.054927191
氣及制品19940.25620.82230.2988296305
351電力19900.21932.6571.715117020
19940.09302.2570.8203107572
51化學19902.8981.4160.91461546258
制品19942.2011.9820.7207254157
56化肥19904.87920.0512.942603133
19941.66513.714.9851925516
58塑料19902.8392.1181.3671514968
制品19944.6886.2172.2595421118
63木材及19901.0572.7451.772564197
制品19940.88003.6051.3101017410
64紙制品19901.3961.1090.7161744784
19941.7092.6100.94891976309
65紡織品19909.8914.9533.1975276498
紗、織物等19948.0637.1102.5849323051
66非金19900.84940.57400.3705453151
屬礦19940.92201.1580.42121066051
661水泥等19900.07140.45790.295538112
建筑材料19940.12091.5180.5517139837
67鋼鐵19905.3462.5491.6452852035
19948.2477.8272.8449534909
681銀鉑19900.03740.23220.149819956
等19940.01420.21760.079116449
682銅19900.45421.0000.6459242297
19940.76953.5221.280889655
683鎳19900.01400.16830.10867511
19940.02270.70140.254926293
684鋁19900.52800.94050.6071281685
19940.50891.7150.6236588395
685鉛19900.00460.17190.11092470
19940.00620.62480.22707225
686鋅19900.01290.16240.10486896
19940.06942.1720.789680272
687錫19900.00460.18520.11952463
19940.02532.3680.860829298
商品總量1990100.01.5491.00053345133
1994100.02.7511.00011561362
出口
占本國貿易占世界總顯示比較總值
總數比重(%)數比重(%)優(yōu)勢系數1000美元
農產品
03水產品2.2064.0992.1731369785
1.9165.2261.7632319422
041小麥0.00080.00360.0019558.0
0.00830.07440.025110055
042水稻0.13552.2621.19984135
0.42528.4662.856514608
044玉米0.64994.2272.241403561
0.780310.863.655944270
045其它0.08973.6611.94155717
谷物0.05204.2941.44862997
05水果2.8333.5301.8711759522
和蔬菜2.4264.7691.6092936125
06蔗糖0.51132.7151.439317514
0.36193.0471.028437928
074茶0.664615.738.340412710
0.243213.254.472294359
099食品0.13221.1250.596582096
0.13451.2720.4292162811
112酒0.08690.28300.150053966
0.09380.48390.1632113600
12煙草0.27451.0380.5508170460
0.56723.3841.141686359
22油料0.99655.9863.174618769
0.55035.5001.855666016
礦產品
28金屬0.28220.53050.2813175241
礦物0.09680.37100.1251117142
32煤、焦1.2153.8422.037754985
碳、煤球0.87105.7541.9411053989
331原油5.4781.7780.94273401861
1.6531.1550.38972000305
332石油1.5961.1320.6006991554
產品0.64630.95830.3233782144
341天燃0.00420.00920.00492610
氣及制品0.00240.00920.00313024
351電力0.01230.14110.07487673
0.17793.3431.128215383
51化學2.7631.7330.91921715726
制品2.4402.4420.82402952689
56化肥0.04070.20370.108025318
0.05360.50520.170464911
58塑料0.44670.41350.2192277391
制品0.40090.58480.1973485179
63木材及0.47791.5550.8248296739
制品0.65060.8960.9772787336
64紙制品0.47310.46150.2447293814
0.50520.84150.2839611406
65紡織品11.596.9263.6727201610
紗、織物等9.6939.2623.12411730312
66非金2.1191.8400.97571316206
屬礦2.0852.8090.94772523169
661水泥等0.60525.0812.694375838
建筑材料0.44075.8331.968533321
67鋼鐵2.0651.1930.63291282475
1.5431.5730.53071867129
681銀鉑0.03780.27570.146123510
等0.01310.25740.086815972
682銅0.20230.52390.2778125620
0.18060.87550.2953218541
683鎳0.00470.08010.04242975
0.09583.3831.141116006
684鋁0.23280.49560.2627114605
0.20000.72400.2442242108
685鉛0.05142.4731.31131925
0.08999.9673.362108818
685鋅0.04970.78780.417730896
0.20756.9932.359251139
686錫0.13865.6362.98886113
0.171116.585.594207147
商品總量100.01.8861.00062091411
100.02.9641.000121006321
Source:InternationalEconomicDatabank,AustralianNationalUniversity.
3.有效地引進國外技術和利用國外資金
從總體上來看,中國的科學技術水平還大大落后于發(fā)達國家,技術創(chuàng)新和技術發(fā)明能力不強,國際專利申請批準數僅占世界總數的0.27%。這些決定了中國創(chuàng)新技術在較長時期內應主要來源于國外,即利用“后發(fā)優(yōu)勢”,走“引進、消化、吸收和創(chuàng)新”之路。“用市場換技術”將是中國的長期策略,但是農業(yè)技術、高新技術和軍事技術仍應“以我為主、引進為輔”。
中國的資本量僅占世界總量的3.4%,吸引外商投資是其補充國內投資的重要來源。盡管中國已是居美國之后吸引外商直接投資的世界第二大國,但人均額仍比較低,尤其是中西部地區(qū),如上海與青海人均實際外商直接投資額相差600倍。為此,今后要積極采取有效措施,促進外商投資于農業(yè)、能源、交通、鐵路、通訊、大中型水電站和大中城市公共設施,投資于中西部地區(qū)、貧困地區(qū)和少數民族地區(qū)。總之,“用市場換資金”也是中國的一項長期發(fā)展戰(zhàn)略。
4.大力開發(fā)勞動力資源,積極促進勞動密集型產品出口增長
由于中國在發(fā)展中大國(包括印度、巴基斯坦、印度尼西亞等)中率先進入發(fā)達國家勞動密集型產品市場,且所占份額迅速上升,目前已經成為世界最大的勞動密集型產品出口國,其比重1994年占世界總數的10.55%,大大高于美國(6.30%),日本(4.95%)的水平。由于中國是在利用不足世界4%的資本資源來解決占世界1/4的勞動力就業(yè)問題,這對任何一屆政府都是極其嚴峻的挑戰(zhàn),決定了中國必須大力開發(fā)人力資源,不斷提高勞動者素質,促進勞動要素有序的流動,積極發(fā)展勞動密集型產業(yè)。“以勞動換資源、以出口促進口”是中國長期發(fā)展的重要策略之一。
需要指出的是,中國的勞動密集型產品在國際貿易中具有比較優(yōu)勢,但并不一定具有國際競爭優(yōu)勢。后者是指在國際市場上具有壟斷優(yōu)勢的資源和產品。〔8〕因此應當有選擇地發(fā)展技術密集和資本密集產業(yè),一方面通過產業(yè)政策和資產重組,形成若干個大型國有獨資或國有控股合資企業(yè)集團,達到專業(yè)化和規(guī)模經濟,以較低的成本進入國際市場;另一方面吸引西方跨國公司來華建立生產基地和加工基地,使其技術與中國廉價的勞動力相結合,構成提高中國國際競爭力的基礎,不斷提高技術密集型產品占出口總額的比重,在持續(xù)高速出口增長過程中,不斷推進出口結構的升級和高附加值化。
5.貿易自由化是發(fā)揮中國比較優(yōu)勢的重要前提
“比較優(yōu)勢”和“貿易自由化”兩者是相輔相成、互為條件、互為促進的過程,也是一個不斷發(fā)展和不斷積累的過程。所謂“貿易自由化”就是放棄傳統(tǒng)的“內向型”的“進口替代”戰(zhàn)略,大幅度降低名義關稅稅率,取消各種非關稅貿易壁壘,根據中國經濟發(fā)展的不同階段,逐步開放國內各類市場,取消對國外廠商進入中國市場的人為限制,打破少數國有企業(yè)對石油、化工、電訊、造船等獨家壟斷或寡頭壟斷的格局,開展公平、公正的競爭,對國內外廠商實行條件相同的非岐視的“國民待遇”等。實行貿易自由化的目的,一是主動參與世界經濟一體化的過程;二是將國際競爭機制引入國內市場機制的資源配置,從而最大限度地發(fā)揮中國各類資源的進口與出口的比較優(yōu)勢。
加快貿易自由化進程符合中國國家利益,但不一定符合部門利益。美國經濟學家斯蒂格利茨〔9〕曾談道,為什么幾乎所有的國家都實行貿易保護政策?答案很簡單,盡管國家作為一個整體從貿易中得到好處,例如消費者以較低價格來購買物品,但是這個國家內的某些利益集團受到損害,許多國內生產者面臨國外產品的競爭,工作機會減少。受損者除非得到補償,否則他們一定會反對自由貿易。加速貿易自由化已成為世界之潮流,東盟國家2003年實現“零關稅”自由貿易區(qū),這本身已對中國構成外部挑戰(zhàn),因此加速中國貿易自由化過程是對這一挑戰(zhàn)的最佳響應。
致謝:本文計算得到了澳大利亞國立大學日本研究中心盧衛(wèi)國博士和許心鵬博士的幫助,文中許多觀點曾與北京大學林毅夫教授、澳大利亞國立大學經濟系黃益平博士、宋立剛博士討論,獲益匪淺。
本項研究獲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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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對全球貿易自由化浪潮的逐步認同和積極加入,我國將會面向更多的國際商家開放更廣闊的市場,國內的消費者將面臨更多的消費選擇。當價廉物美、注重消費差異化、甚至帶有傾銷策略的外國產品大舉進入我國市場時,國內消費者在國內產品和國外產品上的消費結構不可避免地將發(fā)生很大的變化。而這又將極大地破壞原有的平衡消費結構造成國內外消費上的嚴重失衡。
國內居民在國內產品上的消費與在國外產品上的消費形成激烈的競爭,最終會造成“此消彼長”的局面。如果居民對國內產品的消費需求減少,而不能由相應的出口需求或投資需求增加而得到彌補,那么將產生對擴大國內居民消費需求的抑制作用。這一部分減少的消費需求可能只是轉化成對國外產品的消費需求,其作用非但不能刺激國內需求,反而刺激了對外國商品的需求,甚至可能惡化了我國現有的貿易條件。
新興工業(yè)化國家在實行外向型發(fā)展中都曾面臨著貿易自由化的兩難選擇問題,但是他們最終都通過發(fā)展自己具有比較優(yōu)勢的產業(yè),即用擴大出口的方式調整了消費結構,適應了新的經濟增長方式。因此對國內外消費需求結構的分析將使我們更清醒地認識到貿易自由化對這種結構的沖擊和消極影響,從而采取相應的對策。
消費需求結構變動效應分析
根據西方的消費函數理論,可知消費是由自發(fā)消費和引致消費構成。如公式所示:C=C0+aYd=C0+a{Y-(T0+tY)+Tr}。其中C0為自發(fā)消費,aYd為引致消費。由公式可知欲使消費增加有三條途徑:使C0增加即自發(fā)消費的增加,有賴于社會保障制度的健全和人們消費方式和習慣的改變;提高a即擴大人們的邊際消費傾向,它的提高要依靠收入分配結構的調整,如遺產稅和個人所得稅的調整;提高Yd即增加人們的可支配收入,它的提高要從提高名義收入、減少稅收和提高轉移支付入手。這是在封閉經濟條件下考慮消費問題的。
一旦把消費擴展到開放的經濟條件下,情況就會變得更為復雜了。人們的消費總是要分成國內消費和國外消費,即C=Cd+Cf(C為總消費,Cd為國內消費,Cf為國外消費)。這樣Cd與Cf之間就存在一定的相互轉化關系。這種關系又可分成三種情況:總消費不變時,Cd與Cf之間是“此消彼長”的關系;總消費增加時,就要看這種增加多大程度是由Cd引起的,如果總消費增加大部分是源于Cd的增加,那么對擴大國內消費需求就有比較大的作用,反之則作用不大;總消費減少時,要視這種減少多大程度上是由Cd引起的,如果總消費減少大部分是因為Cd的減少,那么對擴大國內消費需求就有抑制作用,反之則影響不大。
由此可見,要使Cd增加,在總消費不變時,要減少Cf;在總消費增加時,要使C的增加幅度大于Cf的增加幅度;在總消費減少時,要使C的減少幅度小于Cf的減少幅度。而C和Cf的增減幅度又主要取決于我國對進口品的需求彈性和我們出口品的供給彈性。如果進口品的需求彈性小,說明我國過分地依賴某一國外產品,那么在C減少的情況下,Cf減少的幅度就不大,以致Cd呈剛性下降,因而對國內消費需求形成極大的沖擊;另一方面如果我國出口品的供給彈性小,說明我國的出口品過分依賴于某一國外市場,那么在我國進口需求擴大時,出口需求不能同比例擴大,造成Cf的剛性上升,同樣不利于國內消費需求的擴大。
消除貿易自由消極影響的建議
根據以上的分析可知,當我國的消費結構受到國外供給的沖擊時,要擴大國內消費需求就必須重視改善和調整國內外的需求結構。具體來講可以有以下一些對策:
大力倡導民族消費。鼓勵大眾消費民族品牌的產品,特別是在經濟蕭條時期,增加居民國內消費、減少國外消費,在某種程度上可以抑制國內經濟的過度波動,刺激民族經濟的發(fā)展。在自發(fā)消費方面,要特別引導人們的民族消費方式和民族消費習慣,反對崇洋的消費。在這一點上,韓國和日本人民在東南亞金融危機中的表現以及他們在民族消費上的教育、引導和宣傳都值得借鑒。
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中國的服務貿易增長迅速,其出口額與進口額到2000年已經分別居世界的第12位和第10位,占世界服務貿易總出口額與進口額的2.1%和2.5%,占中國總出口額與進口額(貨物與服務)的比重為10.8%和13.8%(見表1)。因此,對服務貿易的承諾與減讓成為中國加入WTO議定書中必不可少的組成部分,議定書及其附件9《服務貿易具體承諾減讓表》及第二條《最惠國豁免清單》體現了中國政府對GATS基本規(guī)則的認同,以及對服務業(yè)實施最惠國待遇、市場準入和國民待遇的具體承諾。本文將根據議定書的內容就中國服務貿易自由化進行定量評估,并對其所產生的經濟影響進行分析。
表1中國服務貿易的發(fā)展:統(tǒng)計概況
198519901995199819992000
出口
服務貿易出口總額(10億美元)2.935.7518.4323.8826.1730.15
服務貿易出口占世界服務貿易出口0.770.731.551.791.932.10
總額的比重(%)
服務貿易出口占出口總額的比重(%)9.688.4811.0211.5111.8210.79
進口
服務貿易進口總額(10億美元)2.264.1124.6426.4730.9735.86
服務貿易進口占世界服務貿易進口0.560.502.061.992.292.50
總額的比重(%)
服務貿易進口占進口總額的比重(%)5.057.1515.7215.8715.7413.74
服務貿易差額(10億美元)0.671.64-6.21-2.59-4.8-5.71
資料來源:根據WTO(2001)計算。
二、GATS規(guī)則、服務貿易減讓表與中國入世議定書
從原則上講,設計和起草GATS的最初意圖是將業(yè)已存在的管理貨物貿易的《關稅及貿易總協定》(GATT)復制到服務貿易領域,但是由于服務貿易的特點以及談判中復雜的政治經濟利益沖突,GATS在它的29個條款和8個附件中還是包括了許多新內容與新紀律。其主要內容包括:(1)一套適用于影響所有服務貿易措施的一般概念、原則和規(guī)則;(2)列在成員方減讓表中的具體承諾;(3)就服務貿易逐步自由化定期舉行談判的諒解;(4)考慮到部門專業(yè)性的文件附件和附錄。GATS還特別指出發(fā)展中國家成員仍然需要根據國內政策目標對服務提供進行必要的管理。
中國入世議定書中的《服務貿易減讓表》和《最惠國豁免清單》,是遵照WTO的樣板格式達成的。作為GATS的最基本原則——非歧視原則之一的最惠國待遇與GATT不完全一樣,它允許成員方通過負清單方式在GATS生效時提出一次性豁免,并逐步通過談判加以消除,這反映了一些自由化程度較高的成員不愿意讓那些限制較嚴的成員在不做出互惠減讓的情況下搭便車。金融、電信、視聽、運輸等曾是被廣為引用的最惠國待遇例外。不過中國的第2條豁免清單卻比較簡單,只涉及海運、國際運輸、貨物與旅客三個運輸部門,這些部門尚未在WTO內達成相關的協議。下面重點分析中國的服務貿易減讓表,包括形式、內容、數據與評估方法。
服務貿易在交易方式與壁壘形式上的特點,使得它的減讓表與貨物貿易減讓表存在很大區(qū)別。
首先是關于服務部門與活動的分類。GATS減讓表的部門分類以《聯合國中心產品分類系統(tǒng)》(CPC)為基礎,共包括烏拉圭回合談判的12大類約160個具體服務活動(注:具體分類表參見WTO(2000)。)由于需要與WTO其他成員的減讓表進行國際比較,本文將根據WTO秘書處(2000)的研究分析中國11個大類(排除“其他未包括的服務”)的149種具體活動的承諾情況,這其中對中國個別具體服務活動的分類進行了調整(注:與160種具體服務活動相比,排除了航空客運服務(不屬于GATS管理范圍)以及10種沒有CPC對應分類號的其他服務活動。針對中國的減讓表中做出承諾但沒有對應分類號的具體部門進行了調整,將“維修服務”、“辦公機械和設備(包括計算機)維修服務”歸入“設備維修及保養(yǎng)服務(CPC633+8861-8866)”,“尋呼服務”、“移動語音和數據服務”歸入“語音電話服務”(CPC7521),“計算機訂座系統(tǒng)服務”歸入“航空運輸支持服務”(CPC746),“筆譯和口譯服務”等歸入所在大類的“其他服務”,“非銀行金融機構從事汽車消費信貸”和“租賃服務”因無法歸類而略去。)
其次,對于每一個服務部門或活動都要按照GATS創(chuàng)造性的4種提供方式定義做出減讓或約束。絕大多數服務的生產與消費是同時進行的,通常不像商品那樣可以儲存,所以經濟學在傳統(tǒng)上將服務視為“非貿易品”。為此,GATS提出了適用于所有服務貿易的四種交換方式的基本定義:(1)跨境交付(服務產品本身跨越國境,如設計圖紙);(2)境外消費(如旅游、船舶的境外維修等);(3)商業(yè)存在(給予外國服務提供者以法人開業(yè)權和相應的待遇以允許其在境內經營,如金融和電信);(4)自然人流動(外國公民直接進入境內提供服務,如法律咨詢)。其中,商業(yè)存在對服務貿易的意義最為重大,它與投資緊密相聯,而自然人流動則涉及入境和居留等許多非常敏感的問題。
再次,減讓表中的承諾內容包括GATS第三部分(“具體承諾”)中對市場準入(第16條)、國民待遇(第17條)和附加承諾(第18條)的基本要求。與其他成員相似,在中國的減讓表中只針對個別服務活動作了附加承諾,因此在下文的分析中對其忽略不計。國民待遇不像在GATT中那樣具有普遍適用意義,它是通過正清單方式列入減讓表,即只針對做出具體市場準入承諾(也以正清單方式表示)的有限部門實施,并同時允許存在限定和例外。這反映出對取消國內服務提供者從本國管理中享有的優(yōu)勢依然持較保守的態(tài)度,及要求對服務業(yè)外國競爭進行某種程度的限制。然而,這些承諾均是約束承諾,即確定了對外國服務和其提供者給予的最低或所允許的最差程度的待遇,但也不妨礙在實踐中給予更優(yōu)惠的待遇。
最后是承諾的方式。具體承諾在形式上分為“水平承諾”和“部門承諾”。前者適用于減讓表中所列的服務部門和活動,而后者則針對具體分類的部門或活動,因此對減讓表的分析必須將兩種承諾結合考慮,這一點十分重要。在中國的入世議定書中,對服務貿易的承諾方式包括“沒有限制”、“不作承諾”、有保留的承諾和未列入減讓表四種。“沒有限制”是指對以某種方式提供服務的外國服務提供者不采取任何市場準入或國民待遇的限制,這意味著近乎完全的自由化。需要注意的是,
如果對于某種提供方式在水平承諾中列明了限制措施,即使在部門承諾中沒有限制,后者也被視為受到限制。“不作承諾”和未列入減讓表說明不承擔任何義務,保留充分的政策自由權是另外一個極端。介于它們之間的是有保留的承諾,即詳細列明對市場準入和國民待遇進行限制的具體內容及措施,其性質是不完全的自由化。它的一種特殊形式是“除水平承諾中的內容外,不作承諾”。可見,“沒有限制”和有保留的承諾都是“約束承諾”,類似于GATT減讓表中的“約束關稅”。
對承諾方式還需要做的一點說明是應該在分析中考慮承諾的深度,這包括兩方面的問題:一是在約束承諾中應該區(qū)分“沒有限制”和有保留的承諾,前者所占的部門或活動比例最能代表服務貿易自由化的水平。因此本文在度量自由化的程度時采用了“簡均”和“加權平均”兩種方法(HoekmanandKostecki,1995)。前者將所有約束承諾設為1,其他為0;而后者考慮到限制的程度,將“沒有限制”設為1,有保留的承諾設為0.5,其他仍為0。二是在有保留的承諾中,按照GATS的規(guī)定成員可以維持“在原則上被禁止使用”的6種市場準入限制,包括:(1)限制服務提供者的數量;(2)限制交易或資產總額;(3)限制服務總產出的數量;(4)限制雇傭的自然人數量;(5)限制服務提供者的法律實體形式;(6)限制外國資本參股的最高比例或投資數額。但這些措施對服務經營的限制效果和程度顯然是不同的,比如投資審批就比股權要求弱。對于這個問題,由于限制措施本身具有定性而非定量的特點很難解決,這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對中國減讓表量化分析的效力。但我們可以通過對市場準入限制措施的保留和使用情況進行替代研究。
三、對中國服務貿易減讓表的評估與分析
(一)總體減讓概況及跨國比較
首先,考察中國在入世議定書中具體服務活動的承諾范圍。如表2所示,在149個服務分部門中,中國對82個部門做出了約束承諾,承諾比例為55%。如果排除視聽、郵政、基礎電信、運輸服務等46個敏感部門(排除的原因在于對這些服務活動的承諾有待于在以后的WTO談判中修改或撤消(注:WTO部分成員于1997年達成了關于基礎電訊和金融服務的協議,但為了與WTO的相關研究實現口徑上的一致性,在這里仍然將這兩個部門剔除。)),中國的承諾比例上升為63%。與WT025個發(fā)達經濟體、77個發(fā)展中經濟體和4個轉軌經濟體(注:關于106個經濟體的具體名單和分類參見世界貿易組織秘書處(2000)。)相比,從總體水平上看,中國對服務業(yè)的具體承諾與轉型國家相似,明顯高于發(fā)展中國家,而較低于發(fā)達國家。在WTO統(tǒng)計的GATS談判參加方所承諾的具體服務活動的數量中,中國居第二檔次(81-100個),是做出部門減讓最多的發(fā)展中國家(世界貿易組織秘書處,2000)。
其次,從市場準入和國民待遇的承諾部門范圍(結合考慮提供方式),可以更加深入地看出中國服務貿易的開放程度。表3中的“平均數”和“平均覆蓋比例”,是按照前述的“簡均”和“加權平均”方法計算的,它們分別報告了在考慮和不考慮限制程度的情況下,中國與其他WTO成員(包括按照收人標準劃分的高收入國家、其他所有國家和大發(fā)展中國家(注:分類標準與具體情況參見Hoekman和Kostecki(1995)。))對596項具體活動(149個部門×4種提供方式)的承諾比例。就市場準入而言,中國對約一半的服務活動做出具體承諾,略低于高收入國家,大大高于發(fā)展中大國和其他國家。但如果考慮約束承諾的深度,中國的部門覆蓋比率將大為降低(為35.2%),與高收入國家的差距也拉大了,其根本原因在于與其他發(fā)展中國家一樣,中國沒有限制的部門比例較低(18.6%),這嚴重影響了服務貿易自由化的真實程度與水平。國民待遇的情況十分相似,但其承諾的開放度明顯高于市場準入,有近1/3的服務活動完全不受任何歧視性措施影響。
表2中國與不同類型WTO成員對具體服務活動的承諾概況
對149種具體服務活動的對149種具體服務活動除視聽、郵政、速
承諾百分比遞、基礎電信、運輸服務外的承諾百分比
中國5563
發(fā)達經濟體6482
轉型經濟體5266
發(fā)展中經濟體1619
資料來源:中國的數據根據《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法律文件》附件9計算,其他數據引自世界貿易組織秘書處(2000)。
表3中國與不同類型WTO成員對服務活動具體承諾的部門覆蓋比率%
中國高收入其他所發(fā)展中
國家有國家大國
市場準入
平均數(所列部門和方式占總數的比例)51.753.315.129.6
平均覆蓋比率(按照限制及約束范圍因素
加權平均后所列部門和方式占總數的比例)35.240.69.417.1
沒有限制的部門占總數的比例18.630.56.710.9
國民待遇
平均數(所列部門和方式占總數的比例)51.553.315.129.9
平均覆蓋比率(按照限制及約束范圍因素
加權平均后所列部門和方式占總數的比例)41.942.410.218.5
沒有限制的部門占總數的比例32.435.38.514.6
資料來源:中國的數據根據《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法律文件》附件9計算,其他數據引自Hoekman和Kostecki(1995)。
(二)總體減讓的詳細情況及跨國比較
表4比較了中國與不同類型WTO成員,按服務提供方式劃分的對市場準入和國民待遇的具體限制方式情況,它揭示了表2和表3的深入內容。在市場準入方面,從服務提供方式上看,中國對自然人流動和商業(yè)存在的限制最為嚴厲,有一半多的部門受到約束限制,另外一些部門不作承諾。特別是在對服務貿易具有深遠影響的商業(yè)存在的承諾方面,比其他成員(包括發(fā)展中國家)有明顯的差距。這體現在“沒有限制”的部門(僅占1%)比例遠低于后者,而“不作承諾”(包括未列入減讓表,占46%)的比例卻大大高于后者。相比而言,對跨境交付與境外消費的限制卻較為寬松(特別是對境外消費沒有限制的比例高達52%),不過這兩種方式“不作承諾”的比例也依然很高(57%和45%)。這其中的部分原因在于對某些具體服務活動,兩種方式在技術上不可能實現(如建筑工程的跨境交付)。最后,中國在跨境交付上的承諾特點與發(fā)展中國家十分相仿,對其中57%的部門“不作承諾”,而發(fā)達國家的比例只有25%,這主要是因為跨境支付經常被視為是商業(yè)存在的替代方式,不作承諾可以更多地吸引外資流入。
表4中國與不同類型WTO成員對市場
準入和國民待遇的限制情況
(做出承諾的服務活動占全部服務活動的百分比)
跨境交付境外消費商業(yè)存在自然人流動
沒有不沒有不沒有不沒有不
有限作有限作有限作有限作
限制承限制承限制承限制承
制諾制諾制諾制諾
市場準入
中國212157523451524605545
發(fā)達經濟體651125871223960101000
轉型經濟體5211377911103761120991
發(fā)展中經濟體441046702282075558114
國民待遇
中國441545504530205005545
發(fā)達經濟體705259532097317831
轉型經濟體7032793340881251481
發(fā)展中經濟體523456613328639453421
說明:百分比之和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可能不一定為100,誤差不超過1。
資料來源:中國的數據根據《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法律文件》附件9計算,其他數據引自世界貿易組織秘書處(2000)。
在國民待遇方面的具體承諾呈現出與市場準入相似的結構,但體現出兩個明顯的差別:一是對國民待遇限制的頻度從總體上說比市場準入要小,特別是在商業(yè)存在方式上甚至好于發(fā)達經濟體(30%對0%),反映了中國政府消除差別待遇和引入外部競爭的決心;二是在自然人流動方式的承諾上與其他國家(特別是發(fā)展中經濟體)存在較大的差距,沒有限制的部門比例為零,體現出中國政府對此十分審慎的態(tài)度。
(三)分部門承諾的情況
首先按照前述的方法計算了中國11個大類服務部門市場準入和國民待遇的具體承諾情況,列于表5。從表5不難看出,中國對健康社會服務以及娛樂、文化和體育服務兩大類部門未做任何承諾,這是承諾在部門覆蓋率上的主要差距。不過其他國家在這些部門的承諾也相當低(世界貿易組織秘書處,2000)。在市場準入方面,對建筑、分銷、教育和環(huán)境服務中的所有分部門都做出了承諾,結合提供方式考察,它們的簡均承諾比例為75-90%。在敏感部門中,中國對通訊、金融(包括銀行和保險)服務做出了較大的減讓,部門和方式承諾比例都超過了2/3,而對運輸服務的承諾較低,只有約1/4。余下的兩個部門——商務和旅游只承諾了其中一半服務活動的減讓。另一方面,如果綜合考慮具體承諾的深度,所有部門的減讓水平都有較大幅度的降低,因為從表5中可以反映出“沒有限制”的部門比例最高也只有35%。其中敏感部門受到的影響最為顯著,三個部門完全自由化的比例沒有超過1/5。國民待遇分部門和方式的總體承諾結構與市場準入則非常相近。
表6和表7報告了按照4種提供方式和3種承諾方式細分的中國服務業(yè)分部門的市場準入與國民待遇的具體承諾情況。在市場準入方面,所有做出承諾的部門都在商業(yè)存在和自然人流動方式上受到嚴格的限制及管理,沒有限制的情況幾乎不存在,建筑、分銷、教育和環(huán)境四個開放程度最高的部門也完全受到有保留的限制。境外消費的承諾最高,已經做出承諾的部門除了金融、運輸等敏感部門外幾乎不受任何限制。跨境交付的約束情況比境外消費差一些,集中體現在三個敏感部門與商務、分銷服務上,這反映出中國服務貿易自由化的重點在于吸引外國直接投資。在國民待遇方面,對自然人流動的限制依然相當嚴格,但在商業(yè)存在方式上比市場準入要緩和許多,包括敏感的7個部門實現了不同程度的非歧視待遇。境外消費和跨境支付的承諾情況也略高于市場準入下的相應比例。
表5中國對服務業(yè)分部門的具體承諾情況%
市場準入國民待遇
平均數平均覆蓋沒有限制平均數平均覆蓋沒有限制
比率的部門占比率的部門占
總數的比例總數的比例
商務50.036.422.850.041.822.8
通訊66.743.219.866.757.319.8
建筑75.050.025.075.050.025.0
分銷90.062.535.090.070.035.0
教育75.050.025.050.037.525.0
環(huán)境75.050.025.0100.087.525.0
金融76.546.316.276.559.616.2
健康0.00.00.00.00.00.0
旅游50.037.525.050.040.625.0
娛樂0.00.00.00.00.00.0
運輸25.818.511.325.820.611.3
資料來源:根據《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法律文件》附件9計算。
表6中國對服務業(yè)具體部門市場準入的限制情況(在每類中所占的百分比)
跨境交付境外消費商業(yè)存在自然人流動
沒有不沒有不沒有不沒有不
有限作有限作有限作有限作
限制承限制承限制承限制承
制諾制諾制諾制諾
商務391150
482504465005050
通訊135433670330673306733
建筑00100100000100001000
分銷402040100000100001000
教育00100100000100001000
環(huán)境00100100000100001000
金融1265245324240762407624
健康00100001000010000100
旅游50050500500505005050
娛樂00100001000010000100
運輸16677290710237702971
說明:百分比之和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可能不一定為100,誤差不超過1。
資料來源:根據《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法律文件》附件9計算。
表7中國對服務業(yè)具體部門國民待遇的限制情況(在每類中所占的百分比)
跨境交付境外消費商業(yè)存在自然人流動
沒有不沒有不沒有不沒有不
有限作有限作有限作有限作
限制承限制承限制承限制承
制諾制諾制諾制諾
商務500505005035155005050
通訊67033670335883306733
建筑00100100000100001000
分銷402040100006040001000
教育00100100000010001000
環(huán)境10000100001000001000
金融760247602418592407624
健康00100001000010000100
旅游500505005025255005050
娛樂00100001000010000100
運輸193772907113107702971
說明:百分比之和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可能不一定為100,誤差不超過1。
資料來源:根據《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法律文件》附件9計算。
表8中國對服務貿易市場準入限制的措施
限制類型具體措施清單
對服務提供者數量的限制(1)資格認證;(2)地域限制;(3)規(guī)定服
務提供者的最高數量;(4)發(fā)放經營許可
證(審慎標準)或審批;(5)經營業(yè)績(
如盈利)要求;(6)經營需求測試;(7)
經營期限限制。
對服務交易或資產總額的限制(1)注冊資本不少于X萬美元;(2)總資產
應超過X億美元;(3)每成立一分支機構
需增加注冊資本X萬美元。
對服務業(yè)務總數或產出總量的限制(1)限定業(yè)務范圍。
對特定服務部門或服務提供者雇傭(1)對從業(yè)人員的專業(yè)資格認證和執(zhí)業(yè)資
的限制歷限制;(2)合資企業(yè)的董事會主席或總
經理由中方任命。
對采取的特定類型的法人實體形式(1)僅限于合資企業(yè)形式(允許外資擁有
的限制多數股權);(2)要求與中方專業(yè)機構進
行合作;(3)只能以代表處的形式提供服
務;(4)不能建立分支機構。
對外國資本參與比例或投資總額的(1)不允許建立外商獨資企業(yè);(2)在合
限制資企業(yè)中,外資比例不得超過X%。
過渡期限制中國加入X年后,取消X限制,或允許X。
資料來源:根據《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法律文件》附件9整理,分類時參考了WTO(2000)的示范清單。
(四)市場準入限制措施的保留和使用情況
GATS在原則上禁止使用前文所述的6種對市場準入限制,但只要被列入減讓表,成員方就可以維持這6種措施當中的一種或幾種。分析限制措施在部門中的使用頻數分布具有重要意義,它不但可以報告服務貿易受保護的水平與結構,而且能夠有利于鑒別不同限制手段的差別程度。表8列出了在中國的減讓表中根據6種限制類型分類和總結的具體措施清單,并增加了“過渡期限制”這種中國特有的承諾措施。此外,根據需要將“對服務部門或服務提供者雇傭人數的限制”擴大到“對雇傭的限制”。對做出約束承諾的82個分部門和具體活動的限制形式情況列于表9。
表9中國對服務業(yè)部門承諾下關于市場準入的限制情況(具體活動的個數)
對服務對服務對服務對特定對采取對外國過渡期
提供者交易或業(yè)務總服務部的特定資本參限制
數量的資產總數或產門或服類型的與比例
限制額的限出總量務提供法律實或投資
制的限制者雇傭體形總額的
人數的式的限限制
限制制
商務(23)311319310
通訊(16)13000161514
建筑(5)0050505
分銷(5)3030335
教育(5)0000500
環(huán)境(4)0000400
金融(13)101110011511
旅游(2)1110212
運輸(6)3202574
總計3315205703451
說明:部門后括號內的數字為做出約束承諾的分部門或具體服務活動的個數。
資料來源:根據《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法律文件》附件9計算。
從總體情況看,在保留的限制措施中,對法律實體形式的限制最為普遍(70個部門),其中以建立合資企業(yè)或中外合作的要求為主,反映了對國家經濟安全的關注和轉讓技術等其他戰(zhàn)略考慮;其次是過渡期限制(51個),它為服務業(yè)進行結構調整提供了時間上的保障;再接下來是股權比例和投資總額限制(34個)與服務提供者數量限制(33個),前者強化了對經濟安全和國內幼稚產業(yè)的保護,后者反映了中央政府在服務業(yè)開放上的基本構想,即采取循序漸進的方式,實現有秩序的市場競爭;對雇傭限制的引用最少(5個)。從分部門的限制情況看,有的部門集中受到一種或少數幾種措施的限制,如商務(法律實體形式限制和過渡期限制)、教育和環(huán)境(法律實體形式限制)、建筑(產出總量限制、法律實體形式限制和過渡期限制),有的則受到多種措施的交叉限制,如通訊、分銷、金融、旅游、運輸部門,特別是三個敏感部門受到限制的頻數比率很高。從限制措施的大類部門(共9個)分布情況看,所有的部門均受到法律實體形式限制,其次是過渡期限制(7個),再次是服務提供者數量限制和對外資參股的最高比例或投資數額的限制(6個)。最后說明的一點是,從措施的具體內容上看,本文認為除了雇傭限制和過渡期限制外,其他限制措施對外國服務提供者經營的約束力均是較嚴格的。
四、中國服務貿易談判與承諾的政治經濟學:“討價還價”模型的估計
“部門對等互惠”是服務貿易談判的基本準則,區(qū)別于貨物貿易談判的“全面互惠”原則,這種特點是由GATS所隱含的政治經濟學所決定的。由于服務貿易與服務產出的比率一般都很低,而且服務業(yè)的生存在相當程度上取決于國內政府的管理規(guī)章和制度,因此在GATS談判時一國進口競爭部門的政治力量要遠遠大于出口導向部門。許多國家的管理部門為了維護既得利益(因為有相當數量的公共服務部門是國營和政府壟斷的)也不傾向于實現真正的貿易自由化,這造就了GATS松散而脆弱的結構(HoekmanandKostecki,1995)。由于不能進行“議題掛鉤”和“跨部門互惠”,服務貿易談判采用了在GATT/WTO成員間“可比較”和“有效”的約束性具體承諾義務的方法。上述背景和特征,使得在考察中國入世進行服務貿易減讓表的談判時適用于貿易政治經濟學理論中的“討價還價”模型(Helleiner,1977),即依據“互惠主義”和“公平貿易”準則在國家間進行貿易壁壘的對等減讓。
我們的基本假定是:當有越多的WTO成員就某一個服務部門做出減讓承諾時,中國就越有可能就該部門做出約束承諾;同時中國在入世時始終強調自身所具有的發(fā)展中國家的特點,因此在服務貿易自由化承諾時應依照發(fā)展中國家的需要保留對部分敏感部門的管轄權,從而區(qū)別于發(fā)達國家的承諾結構。為此,選擇中國對服務活動的具體承諾情況(承諾=1;不承諾=0)作為因變量,將每個服務部門中做出承諾的國家占總數的比例、做出承諾的發(fā)達國家占發(fā)達國家總數的比例、做出承諾的發(fā)展中國家占發(fā)展中國家總數的比例作為自變量來檢驗“討價還價”模型。樣本總數包括分析的所有149個服務活動,自變量的數據根據世界貿易組織秘書處(2000,表3.2.9)計算,利用Probit模型估計的結果列于表10。在回歸方程(1)和(2)中做出承諾的國家比例的系數為正且具有顯著性,與模型的假定相吻合。方程(1)中做出承諾的發(fā)達國家比例的系數為負,表明前述的中國與這些國家之間在服務貿易減讓上的差別,但其值不具有顯著性。方程(2)用做出承諾的發(fā)展中國家的比例替換了前者,其回歸系數變?yōu)檎枺夏P偷募俣ㄅ袛啵滹@著性仍不強。方程(3)利用后兩個自變量進行檢驗,結果均為正且具有顯著性,體現了“部門對等互惠”的談判準則,同時還注意到做出承諾的發(fā)展中國家的比例明顯高于發(fā)達國家,從而證明了中國在服務貿易減讓的談判中,成功地利用了討價還價維護自己作為發(fā)展中國家成員的利益。
表10中國服務貿易承諾減讓的“討價還價模型”估計(Probit模型)
因變量:中國對服務活動的具體承諾情況(承諾=1;不承諾=0)
樣本總數:149個
方程(1)方程(2)方程(3)
常數-0.87(-3.83***)-0.87(-3.83***)-0.87(-3.83***)
做出承諾的國家占總數的比例5.01(3.50***)3.07(2.41**)
做出承諾的發(fā)達國家占發(fā)達國
家總數的比例-0.48(-0.88)0.75(2.41**)
做出承諾的發(fā)展中國家占發(fā)展
中國家總數的比例1.47(0.88)3.78(3.50***)
說明:***為1%顯著性水平,**為5%顯著性水平。
五、結論
中國在入世協議書中對服務貿易做出了高于發(fā)展中國家水平的具體承諾和減讓,超越“維持現狀”的貿易自由化使服務業(yè)的開放程度有了明顯的提高,同時也維護了自己作為發(fā)展中國家成員身分的權益。但是由于GATS本身在結構上的缺點(如菜單式的減讓方式和保留相當多的非歧視例外)以及服務業(yè)在經濟安全、競爭力和就業(yè)上的敏感性,中國的服務貿易壁壘仍然較高。這主要體現在:對商業(yè)存在和自然人流動的嚴格限制是市場準入的核心壁壘;補貼提供僅限于本國企業(yè)和資格要求是主要的國民待遇限制;承諾的廣度和深度依然有限,特別是“沒有限制”的部門所占比例較低;所保留的對市場準入限制措施的商業(yè)約束性較嚴厲。因此減讓表的達成與實施將只是中國服務貿易自由化的一小步。盡管如此,它的示范效應仍是巨大的,增強了最初改革的可信度和可預見性,部分割裂了本國土生土長的管理體制與經營低效的利益集團
之間的關系,這無疑將有利于中國服務業(yè)產出水平與質量的提高、吸引外資環(huán)境的優(yōu)化和國際競爭力的改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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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Helleiner,G.K.(1977):"ThePoliticalEconomyofCanada''''sT-ariffStructure:AnAlternativeModel."CanadianJournalofEco-nomics4:pp.318-326.
WTO框架下的服務貿易總協定(GATS)界定了服務貿易的四種交易模式:(1)在一個成員境內將服務提供至任何其他成員境內(跨境交付);(2)在一個成員境內,向其他成員在該成員境內的服務消費者提供服務(境外消費);(3)一個成員的服務提供者通過在其他成員境內的商業(yè)存在提供服務(商業(yè)存在);(4)一個成員的服務提供者通過其派往其他成員的自然人提供服務(自然人流動)。
所得稅措施能夠對上述服務產生影響,主要問題在雙重征稅和稅收歧視兩方面:
1、雙重征稅
在所得稅領域,多數國家普遍同時主張居民稅收管轄權和來源地管轄權,這就產生了三種類型的雙重征稅:(1)居民稅收管轄權和來源地管轄權重疊導致的雙重征稅;(2)居民稅收管轄權和居民稅收管轄權重疊導致的雙重征稅;(3)來源地管轄權和來源地管轄權重疊導致的雙重征稅。
這些類型的雙重征稅在服務貿易中也會出現。比如:
(1)甲國A銀行向乙國B公司發(fā)放一筆貸款,B公司要為此向A銀行支付利息。乙國認定A銀行的利息收入為來源于乙國的所得,要予以征稅;而A銀行作為甲國居民納稅人,該筆利息所得也要在甲國納稅。這樣,該筆利息就面臨雙重征稅。
(2)甲國A公司在乙國注冊成立一個子公司B提供服務。乙國對居民公司的認定采用注冊地標準,B公司為乙國居民納稅人。甲國對居民公司的認定還采用實際管理和控制中心所在地標準。如果B公司的實際管理和控制中心在甲國,則B公司同時也是甲國的居民公司。這樣,B公司的境內外全部所得要同時向甲國和乙國納稅。
(3)甲國A銀行向乙國B公司發(fā)放一筆貸款,B公司將貸款交給其在丙國的分公司C使用,利息由分公司C承擔和支付。如果乙國對利息的來源認定標準為借款人為居民的所在地,丙國采用常設機構標準,則A銀行的該筆利息要同時被乙、丙兩國主張來源地管轄權從而被雙重征稅。
2、稅收歧視
一國給予外國服務提供者市場準入時,仍可通過所得稅措施歧視外國服務提供者。
比如,作為甲國居民納稅人的A公司在乙國設有一個分公司B,B的營業(yè)利潤要在乙國繳納所得稅。如果乙國對B營業(yè)利潤的征稅要比從事相同業(yè)務的本國居民公司更重時,就產生了稅收歧視。
再比如,甲國A銀行向乙國B公司發(fā)放一筆貸款,B公司要為此向A銀行支付利息。根據乙國法律,B公司從乙國銀行取得同等條件貸款并支付利息時,該筆利息是可以從B公司應稅所得中扣除的。但是,如果乙國法律不允許B公司將支付給甲國A銀行的利息從應稅所得中扣除,就對甲國A銀行產生了歧視,會影響乙國公司尋求甲國銀行的貸款服務。
因此,雙重征稅和稅收歧視會構成服務貿易自由的壁壘。
二、消除所得稅貿易壁壘的國際機制
盡管自由貿易理論倡導消除貿易壁壘,但現實中許多國家仍對國際貿易施加限制。因此,貿易壁壘的消除需要國際機制。就服務貿易來講,消除所得稅壁壘的國際機制主要是由WTO體制和國際稅收協定提供的。
1、WTO體制
對于服務貿易面臨的所得稅壁壘,GATS的作用主要是消除對服務提供者的稅收歧視。GATS第17條是關于國民待遇的規(guī)定,要求WTO成員在承諾開放的部門,應給予其他成員的服務和服務提供者不低于本國相同服務和服務提供者的待遇。因此,對外國服務提供者的歧視,陛所得稅措施就在被禁止之列。
但是,GATS下的國民待遇不是一個普遍適用的原則,屬于具體承諾的范圍。如果一個成員沒有把有關服務部門列入承諾表,則該成員就沒有在該服務部門給予其他成員的服務和服務提供者國民待遇的義務。也就是說,如果該成員對未列入承諾表的外國服務和服務提供者給予的市場準入并采取歧視性所得稅措施,并不違反GATS義務。
因此,GATS的國民待遇對稅收歧視的消除作用是有限的。此外,GATS也沒有消除雙重征稅的機制,這就需要國際稅收協定發(fā)揮作用。
2、國際稅收協定
國際稅收協定具有消除雙重征稅和稅收歧視的作用。
(1)雙重征稅
國際稅收協定一般是雙邊的,主要解決兩個居民管轄權的重疊以及居民稅收管轄權和來源地管轄權重疊導致的雙重征稅。
對于兩個居民管轄權重疊導致的雙重征稅,稅收協定的做法是確定由一國來行使居民稅收管轄權,而另一國的居民稅收管轄權則轉化為對“非居民”的征稅權②。此時仍存在雙重征稅,但可通過消除居民管轄權和來源地管轄權重疊導致的雙重征稅的機制來解決。
對于居民管轄權和來源地管轄權的重疊導致的雙重征稅,稅收協定首先在締約國之間劃分征稅權,如果征稅權劃歸居住國或來源地國單獨享有,就從根本上消除了雙重征稅;如果征稅權劃歸兩國共享,則對來源地管轄權進行適當限制,并由居住國采取免稅法或抵免法消除雙重征稅。
上述機制可以消除服務貿易所面臨的雙重征稅。
一國服務提供者通過在另一國的商業(yè)存在提供服務時,首先要看商業(yè)存在是否構成常設機構。根據GATS第28條之定義,商業(yè)存在系指任何形式的商業(yè)機構,包括法人、分支機構或代表處。根據OECD范本第5條和第7條之規(guī)定,如果一個成員的服務提供者通過在另一成員的獨立人或子公司提供服務,它們并不構成常設機構,另一成員不能對該服務提供者的所得征稅,從而避免了雙重征稅;如果是通過分公司提供服務,則分公司構成常設機構,但另一成員只能對可歸屬于常設機構的所得征稅,此時居住國應采用免稅法或抵免法消除雙重征稅。
如果服務貿易是跨境提供的,那么一個成員的服務提供者取得的諸如利息、股息等所得在當地繳納預提稅時,這也會面臨雙重征稅問題。國際稅收協定的解決方法是:限制來源國的預提稅稅率,同時居住國采取抵免法。
自然人流動也會產生雙重征稅問題。當自然人流動取得獨立勞務所得時(比如律師、會計師提供服務的所得),根據第7條常設機構原則處理;對于受雇勞務所得,也有相應地消除雙重征稅的措施。
(2)稅收歧視
國際稅收協定中有“稅收無差別待遇條款”,要求締約國一方的人在締約國另一方負擔的納稅義務,不比締約國另一方的人在相同情況下(inthesamecircumstances)更重。以OECD范本第24條為例,該條規(guī)定了國籍無差別、常設機構無差別、扣除無差別和資本無差別等方面的內容:
國籍無差別指締約國一方國民在締約國另一方的稅收,不應比締約國另一方國民在相同情況下的負擔更重;常設機構無差別指締約國一方企業(yè)在締約國另一方的常設機構的稅負,不應高于進行同樣活動的該另一國企業(yè);扣除無差別指締約國一方企業(yè)支付給締約國另一方居民的利息、特許權使用費等款項,在確定該企業(yè)的納稅所得時,應與在同樣情況下支付給本國居民一樣扣除;資本無差別指締約國另一方居民所擁有或控制的締約國一方企業(yè)的稅負,不應比該締約國一方同類企業(yè)更重。
稅收無差別待遇條款的意義在于:對于WTO的成員來講,稅收協定中無差別待遇的適用不以外國服務提供者的服務是否屬于東道國服務貿易承諾表開放的行業(yè)為前提。即使提供的服務不在承諾表之列,也應適用稅收協定的無差別待遇條款。
因此,就前面所舉的例子而言,一國服務提供者在另一國設立分公司提供服務時,常設機構無差別能夠使得分公司的稅負不高于進行同樣活動的東道國企業(yè);扣除無差別則能夠保證締約國一方企業(yè)支付給締約國另一方居民的利息能夠與支付給本國居民一樣扣除。
三、現行機制評價
從上可以看出,在消除所得稅壁壘方面,GATS和國際稅收協定都發(fā)揮著各自的作用。事實上,國際稅收協定的職能與WTO倡導的自由貿易是相吻合的。不過,GATS不具有消除雙重征稅的功能,消除稅收歧視的作用有限,消除所得稅壁壘仍然是國際稅收協定發(fā)揮著主要作用。但是,這一體制存在著下列問題:
1、GATS的非歧視原則不能有效消除稅收歧視
GATT/WTO的實踐表明,非歧視原則(最惠國待遇和國民待遇)對于消除貨物貿易壁壘具有重要意義。GATS也有最惠國待遇和國民待遇的規(guī)定。
GATS第2條規(guī)定,各成員應立即和無條件地給予任何其他成員的服務和服務提供者以不低于其給予任何其他國家相同的服務和服務提供者的待遇。與GATS的國民待遇屬于WTO的具體承諾不同,最惠國待遇是WTO成員普遍遵守的義務,不受WTO成員具體承諾的限制。也就是說,如果WTO成員對其他成員的服務和服務提供者給予市場準入,即使該類服務并非具體承諾表中承諾開放的,也要遵守最惠國待遇義務。
但是,GATS第14條(e)款規(guī)定,與最惠國待遇不一致的WTO成員之間的差別待遇,如果是源于稅收協定的規(guī)定就不是對最惠國待遇的違反。也就是說,如果有甲、乙兩個成員的服務提供者都在丙國提供服務,假如根據甲丙和乙丙之間的稅收協定,甲乙的服務提供者在丙的待遇存在差別,丙并不因此違反最惠國待遇。這意味著最惠國待遇不適用于所得稅待遇,一國通過雙邊稅收協定在不同成員之間實施所得稅差別待遇在GATS下是合法的。顯然,這與WTO體制追求的多邊自由貿易體制是不匹配的。
至于國民待遇,GATS第14條(d)款規(guī)定,與國民待遇不一致的所得稅差別措施,只要差別待遇是為了保證對其他成員的服務或服務提供者平等或有效地課征所得稅,就不構成對國民待遇義務的違背。根據該條款的注釋,如果稅收差別是基于居民和非居民的稅負差異等因素產生的,也不違反國民待遇。
2、稅收協定對雙重征稅和稅收歧視的消除也不徹底
(1)雙重征稅
稅收協定的主要職能是消除雙重征稅,但其適用仍需要締約國國內法的配合。即使稅收協定規(guī)定了免稅法或抵免法,在適用居住國國內法時,仍然可能存在雙重征稅問題。比如,居住國采用限額免稅法,當居住國的稅率低于來源地國稅率時,居民納稅人境外繳納的所得稅額就不能得到全額抵免,因為此時抵免限額小于其在來源地國實際繳納的稅額。這意味著居民納稅人的境外所得所面臨的雙重征稅不能完全消除。
此外,稅收協定主要是消除法律性雙重征稅,而不消除經濟性雙重征稅。按照OECD的定義,法律性雙重征稅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國家或地區(qū)對同一納稅人的同一課稅對象在同一征稅期內征收同一或類似種類的稅。本文第一部分提及的雙重征稅都屬于法律性雙重征稅。經濟性雙重征稅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國家對屬于不同納稅人的來源于同一稅源的課稅對象在同一征稅期內征稅。經濟性雙重征稅的典型表現形式為:對公司利潤征稅,又對從稅后利潤中分配的股息在股東環(huán)節(jié)征稅。對于經濟性雙重征稅,有的國家有消除機制,但有的國家認為沒有必要消除。OECD則認為,如果國內法不予以緩解,那么在國際上也不必予以緩解。因此,稅收協定本身普遍缺少消除經濟性雙重征稅的機制。
(2)稅收歧視
稅收協定無差別待遇的適用是以居民和非居民的劃分為前提的。由于居民和非居民的納稅義務是不同的,而稅收無差別待遇又要求基于相同情況進行比較,這意味著非居民通常不能在來源地國主張給予當地居民的全部優(yōu)惠。OECD范本第24條第3款第2句就規(guī)定,常設機構無差別不應理解為,締約國一方由于民事地位、家庭負擔給予本國居民的任何扣除、優(yōu)惠和減免也必須給予該締約國另一方居民。
此外,非歧視待遇原則只適用于對來源地所得的歧視,不適用于居住國對本國居民境外所得的稅收歧視。也就是說,如果一國居民有來源于境外的所得,其稅負比應稅所得相同但所得只來自于境內所得的居民更重時,稅收協定是不予以管轄的。前面提到的限額抵免就反映了這一問題。
再者,經濟性雙重征稅所導致的稅收歧視也不在稅收協定管轄之列。比如,一些國家雖然有減輕居民股東從境內公司獲得股息的經濟性雙重征稅的優(yōu)惠,但不給予從境內公司獲得股息的外國股東。由于支付給外國股東的股息所繳納的預提稅是對毛收入的征稅,而國內股東獲得股息一般是以凈所得繳納所得稅,外國股東的股息稅負要高于境內股東。
3、WTO和稅收協定都無法解決多邊的稅收問題
(1)稅收協定
稅收協定一般是雙邊的,但跨國公司的經營是多國背景的,這就產生了下列問題:
首先,雙邊稅收協定難以解決來源地管轄權重疊產生的雙重征稅。雙邊稅收協定適用于締約國一方或締約國雙方居民的人。因此,對于前面所舉的兩個來源地重疊導致的雙重征稅的例子,由于A銀行不是乙國和丙國的居民,就無法適用乙、丙兩國間的稅收協定來消除兩個來源地管轄權的重疊,除非甲、乙兩國稅收協定約定乙國放棄來源地管轄權。但是,稅收協定一般缺少這樣的安排。
其次,稅收協定無法解決多邊范圍的避稅問題。在一國存在廣泛的稅收協定網絡時,也能夠為跨國避稅提供空間,稅收協定濫用(treatyshopping)就是典型的例子。盡管一國可以采取反避稅措施,但對因此可能造成的資本外流的擔心會限制一國采取反避稅措施。
再次,稅收協定無法解決稅收競爭問題。為了吸引外國投資,各國可能會競相給予稅收優(yōu)惠措施,由此可能產生稅收競爭問題(taxcompetition)。但是,稅收協定無法解決這一問題,因為稅收協定的無差別待遇條款并不限制締約國給予非居民更多優(yōu)惠的做法。此外,雙邊稅收協定無法約束第三國優(yōu)惠措施的給予。況且出于吸引外資和擔心資本外流的考慮,一國一般不會在稅收協定中約束自己的稅收政策。
(2)WTO
WTO是一個貿易組織,WTO規(guī)則中并沒有限制或約束其成員所得稅稅基、稅率等的內容。由于WTO并不涉及一國稅收體制,因此,一國給予外國投資或服務提供者比國內更多的優(yōu)惠是不禁止的,反而可能是鼓勵的。事實上,GATS的國民待遇關注的是外國服務提供者的待遇不低于本國相同的服務提供者,并不禁止“超國民待遇”。此外,在GATS體制下,也沒有類似于貨物貿易的補貼制度來限制WTO成員對本國服務出口的稅收補貼。
四、結束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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