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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治目標
通過三年整治行動,完善和落實重在從根本上消除非煤礦山事故隱患的責任鏈條、制度成果、管理辦法、重點工程、工作機制、預防控制體系,扎實推進安全生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深化源頭治理,關閉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山;建立完善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為重點的安全生產預防控制體系,強力推進“清單制”管理落實,抓關鍵環節、關鍵崗位、關鍵人員,切實防范化解安全風險,努力減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較大事故,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主要任務
(一)健全落實完善管理工作
1.落實安全管理制度。重點落實完善非煤礦山分級分類監管、誠信體系建設,督促企業落實清單制管理、安全生產承諾、誠信體系建設、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教育培訓等制度規范,推進重點企業通過內部培養和引入市場機制等方式,提高安全生產管理專業化水平。
2.強化資源管理,踐行綠色發展。認真落實《XX市石材循環經濟產業發展規劃(2019—2025年)》,利用我鎮石材資源,做到開發與保護并行,進一步加強資源勘查,摸清資源家底。規范礦山管理,持續推進礦山經營規范化、礦山開采標準化、礦渣綜合利用化“三化”模式,打造綠色礦山,支持企業科學開采,提高礦產資源利用率。
(二)強化安全生產源頭治理
提高非煤礦山安全開采的總體意識,消除礦山開采安全的先天不足。在礦山建設項目相關審批時綜合考慮國家產業政策、資源賦存狀態、技術經濟條件、礦山安全生產、生態環境及資源保護、礦山生產活動對周邊設施影響等因素,合理布局科學開發利用礦產資源,為礦山安全生產創造有利條件。
1.守好準入門檻。嚴格按照縣部門要求的非煤礦山最低開采規模和最低服務年限標準,把控準入門檻。
2.加大整頓關閉力度。將不符合國家或XX省最低開采規模和最低服務年限標準、存在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達不到法定安全生產條件、違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規定且拒不執行安全監管指令逾期未完善相關手續的非煤礦山提請縣政府作為重點關閉對象。
(三)大力提升安全生產保障能力和水平
1.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推動非煤礦山企業施行安全生產清單制管理,健全完善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以《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清單》《安全生產崗位責任清單》《日常安全工作清單》《重大風險管控清單》等為基礎,推動企業制定和實施“3+N”清單制管理模式,針對金屬非金屬礦山企業不同特點,制定完善企業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分管負責人、班子其他成員、安全管理人員、現場作業人員安全生產責任清單,建立層層負責、人人有責、各負其責的安全生產工作體系,有效防止企業各層級人員職責出現真空地帶。建立健全考核問責工作機制,加強企業主要負責人履行安全生產職責監督執法檢查力度,推動企業各方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到位。
2.提高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質量。根據應急管理部新的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露天礦山、小型露天采石場等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分辦法,督促礦山企業完善三級標準化各項規章制度,增強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的規范性、科學性。加強日常管理,推動企業扎實開展安全生產基礎建設,健全標準化達標體系,促進達標升級,提高企業本質安全管理水平。
3.大力提升企業從業人員安全技能。推進企業實施從業人員安全技能提升行動,配備足夠的從業人員,特別要配齊專職專業技術人員。強化考試管理,推動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提升。強化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能培訓考試,考試不合格不得上崗。加強企業全員安全培訓情況監督檢查,加大對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依法履職能力和從業人員安全素質的抽查與執法力度,促進安全培訓規范到位。
4.大力推廣先進適用技術裝備。按照應急管理部即將出臺的推進小型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機械化建設的指導意見,進一步推動“機械化換人、自動化減人”工作,提高企業本質安全水平。新建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必須對能否采用充填采礦法進行論證并優先推行尾礦充填采礦法。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按照相關標準進一步健全完善人員定位系統和監測監控系統。
(四)嚴密管控重大安全風險
對企業安全風險辨識管控和清單制管控情況進行全面檢查,提出會診意見,明確整改措施,督促礦山企業嚴格落實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
(五)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
將打擊非煤礦山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工作貫穿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全過程,同步推進實施。按照縣級部門出臺的相關規定,逐項嚴格檢查各非煤礦山企業,對不符合要求的企業及時上報。
三、時間安排
從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底,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2020年7月至8月)。按照縣局要求,結合我鎮實際,制定細化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做好宣傳發動和安排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8月至12月)。在企業全面自查的基礎上,我鎮對相關企業非煤礦山安全風險和問題隱患進行排查,建立含問題隱患、制度措施“兩個清單”在內的清單制管理體系,并及時上報。
(三)集中攻堅(2021年)。動態更新清單制管理體系中各類清單,針對重點難點問題,通過現場推進會、“開小灶”、推廣標桿企業的經驗等措施,加大專項整治攻堅力度,落實和完善治理措施,建立完善以風險分級管控、隱患排查治理、清單制管理為重點的安全預防控制體系,確保整治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四)鞏固提升(2022年)。落實縣級部門針對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共性問題和突出隱患,梳理出在法規標準、政策措施層面需要建立健全、補充完善的具體制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要將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作為重點內容,細化目標任務與工作措施,統籌推進。要定期分析整治過程中突出矛盾問題,研究完善針對性整治措施,確保完成三年行動目標任務。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強化企業主體責任,強化監管職責,嚴格管理,嚴格執法,嚴格責任追究.突出重點,深化非煤礦山安全整治,進一步提升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水平。
二、主要目標
通過開展20*年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強化企業的主體責任的落實,強化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落實。在開采方式方面,做到采剝并舉、剝離先行并由上而下分臺階開采,開采作業面、工作邊坡角度、臺階高度符合要求,作業現場管理規范。
三、工作重點
(一)把專項整治工作與安全生產許可證發放工作有機結合起來,推動非煤礦山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發放工作。非煤礦山企業要嚴格按照有資質的設計單位所做的開采設計進行開采,并按《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對本企業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加強工作指導,積極協調解決遇到的難題,促使企業加快整改工作進度。按照國家總局要求,今年我縣重點整治的礦區和礦種是七里塘礦區露天采砂石場和河道采砂。
(二)對200*年底前未提出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200*年6月底前經整改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山,各管理所要摸清底數,及早研究,提請政府按規定時限依法關閉。
(三)各管理所要與有關部門互相配合,嚴厲打擊無證開采、超層越界開采和以采代探等違法行為,促進礦產資源開采秩序的穩定好轉。
(四)進一步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督促企業落實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逐步建立非煤礦山企業自我約束機制,努力減少一般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確保非煤礦山良好的安全生產秩序。
四、實施步驟
(一)部署階段:200*年3月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利用會議、文件、廣播電視等形式,對200*年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動員部署,加強政策宣傳,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督促工作落實。
(二)整治階段:200*年4-10月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督促礦山企業針對自身情況,制定整改措施,抓緊進行整改;對與安全許可條件差距較大,很難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要調查摸底,掌握情況,心中有數;對仍不符合許可條件的企業,提請政府依法給予關閉;對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違法開采的企業要依法進行嚴厲查處。
(三)總結階段:2006年11-12月
各管理所要認真總結全年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情況,并于11月底前向縣局報送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總結。
五、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突出重點,抓好許可證的發放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要掌握轄區內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的整改情況,依次進行排隊,加強分類指導,為企業提供技術服務,促進企業整改,加快取證工作的進度。
(二)對未按時限提出申請、經整改仍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礦山企業要提請縣人民政府堅決依法予以關閉,要將此項工作作為2006年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緊抓實。對已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礦山,要實行動態管理,加強日常監督檢查,防止安全管理出現滑坡,對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要提請縣安監部門責令其立即停產整頓,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督促企業落實整改工作。
(三)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加快非煤礦山企業的結構調整、資產重組和聯合改造,進一步提高礦產資源的開發利用及企業的安全管理和技術裝備水平。納入資源整合的礦山企業,必須先關閉,吊銷所有證照,停止電力、火工品等生產資料的供應后再進行整合。整合后的礦山必須按照新建礦山的要求,履行相關手續后方可施工。通過資源整合,促進非煤礦山的規模化經營和現代化建設,逐步實現非煤礦山的本質化安全。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堅持“安全發展”指導原則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認真落實兩個主體責任,緊緊圍繞“治亂、治散、治差”的工作要求,以隱患排查治理為重點,標準化建設為目標,強化行政執法為手段,進一步深化非煤礦山安全整治工作,不斷加強非煤礦山安全管理,改善安全生產條件,減少事故總量和死亡人員,堅決遏制重大事故的發生,推動我縣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形勢持續好轉。
二、整治目標
(一)嚴厲打擊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行為,努力建立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法治秩序。
(二)全面排查非煤礦山違法違規生產行為,針對查出的問題,落實整改責任和整改措施,抓好整治工作,消除隱患。
(三)依法取締和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山。
(四)建立非煤礦山安全專項長效機制。
三、整治重點
以強化安全生產基礎為前提,改善安全條件為立足點,有效防范事故,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目標。地下礦山重點整治通風管理、頂板邊幫等二大關鍵環節,露天礦山重點消除一面坡和傘檐開采,消除高陡邊坡,杜絕違規爆破。
(一)露天礦山
1、有開采設計,并按設計要求開采;
2、強制實行自上而下分臺階(分層)開采,嚴禁高陡邊坡、一面坡和傘檐違規開采;
3、除規模很小、臺階不高的露天礦山外,強制推廣使用中深孔控制爆破。杜絕掏底崩落、擴壺爆破等違規爆破作業,實施中深孔爆破技術開采的,礦山分層高度不得超過20米,安全平臺不少于4米,分層鑿巖平臺寬度不得小于4米,最終邊坡角最大不得超過70度;我縣除昌裕糖業公司回良采石場、謝光偉采石場外全部采石場必須實施中深孔爆破技術;
4、推廣液壓錘二次破碎,機械化鏟裝作業,嚴禁高陡邊坡和浮石下冒險作業;
5、爆破作業必須符合規程要求,爆破物品管理必須符合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爆破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合格后才能從事爆破作業;
6、加強邊坡穩定性監測,對有變形和滑動跡象的,采取有效措施,治理隱患;每次爆破后,必須認真清理浮石方能組織生產;
7、對2009年安全生產許可證到期的小型露天礦山,沒有按要求進行開采設計,又不推行中深孔爆破技術的,一律不予換發許可證;對發生一般死亡事故的露天礦山,必須及時暫扣其安全生產許可證,責令其進行技術改造,采用中深孔爆破技術開采。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不進行技術改造且發生死亡事故的小型露天采石場,要吊銷其安全生產許可證,依法實施關閉。
8、露天取土場(磚廠)要采用機械取土作業,原則上不采用爆破作業,并按照《小型露天采石場安全生產暫行規定》規定形成自上而下臺階式開采。
(二)地下礦山(通風系統)
1、強制推行機械通風。建立完善機械通風系統,制定通風管理制度,保證機械通風系統正常使用;
2、配備通風檢測儀器。所有地下礦山必須配備風機性能檢測儀器和通風檢測儀器,礦山主要用風工作面必須配備風質、風速檢測儀器;
3、建立完整的測風測塵制度。所有用風工作面、爆破點及其周邊巷道的風質、風量、風速按規程要求檢測并應符合安全要求;
4、所有存在粉塵危害的地下礦山必須采取有效措施抑塵降塵;
5、每個礦井都要建立專項臺帳,詳細記錄每天風機運行情況和每次通風檢測情況。
(三)頂板管理
1、制定和落實頂板管理制度,建立重點采掘工作面和采空區的頂板邊幫管理制度,并做好原始記錄;
2、爆破面及其周邊頂板邊幫嚴格執行敲幫問頂制度;
3、工程地質復雜、有地壓活動的礦山要做好地壓管理和監測;
4、頂板不穩固的采場要及時采取監控手段和處理措施,頂板破碎的要做支護;
5、加強采空區管理。制定和落實采空區管理制度和處理方案。
四、整治方法
(一)安排部署。為做好我縣非煤礦山專項整治工作,成立××縣非煤礦山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楊明祥(縣安監局局長)
成員:王立齋晉崇榮陳學才
(二)制定××縣非煤礦山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工作的重點是采石場、石膏廠、金礦、鉛鋅礦山,并在四月初召開全縣非煤礦山法人會議進行安排部署。
(三)企業開展自查。各非煤礦山企業要依據法規、規程和標準對專項整治的重點內容逐條進行全面徹底自查,并將自查情況報縣安監局。對查出的問題,企業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治理資金、期限和責任人,上報時間為5月30日。
(四)縣安監局要對重點企業進行重點檢查,督促企業制定整治方案,監督企業進行整治。11月縣安監局對企業專項整治工作進行檢查驗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非煤礦山專項整治是有效預防和控制事故的重要手段,縣安監局和各非煤礦山企業要緊緊圍繞上級的工作部署,進一步增強大局意識、憂患意識、增強責任感、緊迫感和使命感,扎扎實實開展好非煤礦山專項整治工作,確保整治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過場。
(二)制定方案,落實責任。突出安全生產環境整治,對本縣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要有明確的對策措施。非煤礦山企業專項整治實施方案要針對本企業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突出重大隱患排查與治理、重大危險源監控,要對關健工藝環節、重點部位和要害崗位的隱患制定明確可行的整改方案。
(三)突出重點,狠抓落實。專項整治重點內容是地下礦山的通風管理、頂板邊幫等二大關鍵環節,露天礦山的高陡邊坡和違規爆破。凡上述環節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縣安監局要一律下達整改指令,到期不整改的,一律停產整頓或提請縣人民政府予以關閉。
(四)掛牌督辦,重點整治。實行專項整治掛牌督辦制度和企業黑名單制度。凡在整治中發生較大以上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嚴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企業,一律實行掛牌督辦,隱患沒有消除的,一律不予換發安全生產許可證,提請縣人民政府向社會公布。重大隱患和重點企業,由市安監局掛牌督辦。一般隱患和其他問題,由縣安監局掛牌督辦。
(五)加強行政執法
1、強化行政許可工作。新建非煤礦山,要按照《××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規范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及申辦安全生產許可證有關問題的通知》(普安監[2008]166號)要求和程序辦理行政審批手續,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后方能生產。
2、用行政執法手段推動安全生產工作,凡是露天礦山應推行中深孔爆破技術而沒有推行的,地下礦山沒有實行機械通風的,頂板邊幫管理不到位的,要下達整改指令書,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達標的實行停產整頓、罰款或依法提請政府予以關閉。
(六)加大非煤礦山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力度
加大非煤礦山安全教育培訓,強化培訓工作的針對性和實用性,提高培訓質量,確保培訓效果;在去年對非煤礦山從業人員培訓的基礎上,今年內對全縣非煤礦山從業人員全部進行一次培訓,基本做到非煤礦山從業人員持證上崗。
二、整治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達到礦山開采規范、生產秩序井然、道路穩定暢通、經營環境明顯改善的效果。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確保安全生產事故持續下降。努力實現我縣非煤礦山安全形勢的根本好轉。
三、整治重點
1礦山企業發包行為整治。重點對礦山企業資質、證照、發包行為進行全面清查。從源頭上杜絕一個礦權幾家企業開采的現象,嚴肅查處資質不符、證照不全、層層轉包、非法開采等行為。確保企業主體合法、資質達標、開采規范。
2礦山棄渣場地專項整治。重點對礦山棄渣場地、滑坡體、地質災害隱患點進行全面排查。繪制并公布示意圖。對重點危險源嚴格按技術規范設立移位監測樁,詳細造冊登記。安排專職人員24小時監控,確保重大危險源的具體情況始終處于掌控之中。同時,聘請有相應資質的單位編制治理方案,盡快采取工程措施,從源頭上消除潛在隱患。
3礦山道路專項整治。重點對礦山道路安全狀況和穩定性進行全面排查。先行設立警示標志,對路基穩定性差、路下有采空區、路邊有滑坡體的路段。確保車輛及行人安全。同時,迅速制定隱患治理方案,啟動工程治理。
4礦山周邊環境專項整治。重點對礦山開采造成的植被破壞、環境污染進行全面治理。立即啟動實施。同時,編制植被恢復和污染治理方案。對重點路段及場所固定專職人員清掃,并安排灑水車輛定期灑水等措施除塵。
5礦山工作環境專項整治。重點對礦山工棚、臨時店鋪等居住場所和活動場所進行全面排查。新搭建工棚必須嚴格按照“三避、三高”原則,立即拆除搭建在溝道內、棄渣場和滑坡體等基礎不牢、易松動變形地段的工棚、臨時店鋪等構筑物。統籌規劃,合理選址,確保地基安全牢固、安全度汛。同時對礦山排水、供電、通風系統和勞動防護措施、民爆物品管理進行全面檢查和規范。
四、實施步驟
1排查摸底階段。相關鄉鎮、部門及礦山企業。對轄區及行業監管的重點場所進行全面排查摸底,按照全縣統一部署。逐企業、逐礦山建立檔案,制定整改治理方案。
2實施整治階段。相關鄉鎮及部門指導督促企業嚴格按照整改治理方案及相關技術標準實施隱患整改、治理。
3檢查驗收階段。相關鄉鎮及部門嚴格按照整治標準及行業規范對企業整治情況進行檢查驗收。不得生產經營。整治活動結束后,整治達不到標準的礦山企業。縣安監局要向縣政府書面報送非煤礦山安全五項整治活動總結。
五、保障措施
1加強領導。副縣長、縣公安局局長田角枝和市項目辦副主任、小嶺工業區管委會主任任副組長,完善機制。縣政府成立以常委副縣長任組長。縣安監局、經貿局、國土局、林業局、公安局、水務局、工商局、環保局、交通局、衛生局、電力局、質監局、小嶺工業區管委會及相關鄉鎮政府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負責對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活動的領導、組織和協調。辦公室設在縣安監局,具體負責整治活動日常辦公。相關鄉鎮和部門也要結合實際,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包抓領導,確定專職人員,確保整治活動順利開展。
二、整治目標
(一)嚴厲打擊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行為,努力建立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法治秩序。
(二)全面排查非煤礦山違法違規生產行為,對查出的問題,落實整改責任和整改措施,抓好整治工作,消除隱患。
(三)依法取締和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山。
(四)建立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長效機制。
(五)杜絕較大以上事故,減少一般事故。
三、整治重點
以強化安全生產基礎為前提,改善安全條件為立足點,有效防范事故,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目標。地下礦山重點整治通風管理、提升運輸、頂板邊幫等三大關鍵環節,露天礦山重點消除一面坡和傘檐開采,消除高陡邊坡,杜絕違規爆破。杜絕作業人員未經培訓從事礦山作業。
(一)通風系統
1.強制推行機械通風,建立完善的機械通風系統,制定通風管理制度,保證機械通風系統正常使用;
2.配備通風檢測儀器。所有地下礦山必須配備風機性能檢測儀器和通風檢測儀器,礦山主要用風工作面必須配備風質、風速檢測儀器;
3.建立完整的測風測塵制度。所有用風工作面、爆破點及其周邊巷道的風質、風量、風速按規程要求檢測并應符合安全要求;
4.所有存在粉塵危害的地下礦山必須采取有效措施抑塵降塵。
(二)提升運輸系統
1.提升運輸系統要求符合設計要求;
2.嚴禁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提升設備設施;
3.提升裝置、提升鋼絲繩等應由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嚴格按規定的檢測周期進行檢測檢驗;
4.嚴密防范跑車事故。防跑車要做到一坡三擋,設有躲避硐室;防跑車的阻車器和信號設施要隨時保持有效;
5.斜井提升和放礦車時,井底車場嚴禁作業或有人員停留;井筒內不得有人員行走;
6.提升運輸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合格才能上崗。
(三)頂板管理
1.制定和落實頂板管理制度,建立重點采掘工作面和采空區頂板邊幫管理制度;
2.爆破面及其周邊頂板邊幫嚴格執行敲幫問頂制度;
3.工程地質復雜、有地壓活動的礦山要做好地壓管理和監測;
4.頂板不穩固的采場要及時采取監控手段和處理措施,頂板破碎的要做好支護;
5.加強采空區管理。制定和落實采空區管理制度和處理方案。
(四)露天礦山
1.有開采設計,并按設計要求開采;
2.強制實行自上而下分臺階(分層)開采,嚴禁高陡邊坡、一面坡和傘檐違規開采;
3.除生產型材和規模很小、臺階不高的露天礦山外,強制推廣使用中深孔控制爆破。杜絕掏底崩落、擴壺爆破等違規爆破作業;
4.推廣液壓錘二次破碎、機械化鏟裝作業,嚴禁高陡邊坡和浮石下冒險作業;
5.爆破作業必須符合規程要求,爆炸物品管理必須符合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爆破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合格后才能從事爆破工作;
6.加強邊坡穩定性監測,對有變形和滑動跡象的,采取有效措施,治理隱患;每次爆破后,必須認真清理浮石方能組織生產;
(五)尾礦庫:要加大對危庫、險庫、病庫的治理力度,重點整治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未通過安全設施“三同時”驗收,擅自利用廢棄尾礦庫進行生產,沒有正規設計,超量排放儲存尾礦、私堆亂建以及擅自違規加高壩體,無主管單位或監管單位不明確,危庫未停產搶險、險庫未在限定時間內消除險情、病庫未按照規程要求限期整改等7個方面的安全隱患。
四、整治方法
(一)安排部署。整治工作采取企業自查自改與監管部門督查相結合方式,各縣、市(區)安監局要按照本工作方案的要求,明確目標和重點,及時制定實施方案,做出安排部署。督促企業根據自身特點,制定并落實整治方案。請各縣、市(區)安監局于月日前將本地區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報送州安監局礦山科。
(二)企業開展自查。各非煤礦山企業要依據有關法規、規程和標準對專項整治的重點內容逐條進行全面徹底自查,并將自查情況報縣、市、(區)安監局。對查出的問題,企業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治理資金、期限和責任人。企業自查報告上報截止時間為月日。
(三)檢查驗收。市和縣級安監部門要對企業自查和整改工作加強督查,月,各縣、(區)市安監局對企業專項整治工作進行檢查驗收,州安監局對縣、市(區)專項整治工作進行抽查驗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非煤礦山專項整治是有效預防和控制事故的重要手段,各級安監部門和礦山企業要緊緊圍繞國家和省委政府關于“安全生產年”的工作部署,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科學發展觀的要求上來,進一步增強大局意識、憂患意識,增強責任感、緊迫感和使命感,扎扎實實地開展好非煤礦山專項整治工作,確保整治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過場。
(二)制定方案,落實責任。各縣、市(區)安監局要明確任務,穩步推進專項整治工作,確保非煤礦山專項整治工作扎實推進、富有實效。各縣(市)安監局要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要將整治目標分解到相關單位、企業。對本地區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要有明確的對策措施。非煤礦山企業專項整治實施方案要針對本企業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突出重大隱患排查與治理、重大危險源監控,要對關鍵工藝環節、重點部位和要害崗位的隱患制定明確可行的整改方案。
(三)突出重點,狠抓落實。專項整治重點內容是地下礦山的通風管理、提升運輸、頂板邊幫等三大關鍵環節,露天礦山的高陡邊坡和違規爆破。凡上述環節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縣、市(區)安監局要一律下達整改指令,限期整改,到期不整改的,一律停產整頓或提請當地政府予以關閉。整改指令應于月日前下達完畢,提請當地政府關閉的企業名單應于月日前上報相關部門。
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小型露天采石場安全生產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緊緊圍繞國務院“安全生產年”各項工作要求,解決非煤礦山安全管理中的突出問題為重點,進一步加強推行企業標準化建設、中深孔爆破、機械通風工作、強化行政執法、扎實開展非煤礦山專項行動,切實做到依法整治,強化監管,嚴格準入,綜合治理,確保安全。
二、目標任務
(一)堅決杜絕較大以上事故,揭制一般事故。
(二)全面開展地下礦山頂板片幫,提升運輸、通風管理三大關鍵環節和露天礦山高陡邊坡、違法爆破專項整治。
(三)依法取締和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山。
(四)建立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長效機制。
三、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非煤礦山專項整治行動工作的領導,扎實有效地開展專項行動,鄉黨委政府決定成立專項整治領導組。
組長:×××(鄉人民政府鄉長)
副組長:×××(鄉人民政府副鄉長)
成員:×××(安監站站長)
×××(安監站副站長)
×××(派出所長)
×××(國土所負責人)
×××(安監站工作人員)
×××(安監站工作人員)
×××(安監站工作人員)
領導組全面負責組織開展非煤礦山專項整治工作,下設辦公室在鄉安監站,負責具體業務工作。
四、工作步驟
全鄉非煤礦山專項整治行動,從2009年4月1日開始,7月10日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隱患排查階段(2009年4月1日至4月31日)
安監站要組織力量,對轄區內的硫鐵礦、采石廠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工作。檢查企業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檢查企業從業人員是否經過安全教育培訓,特種作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檢查企業各種證照是否齊全有效。檢查地下開采礦山是否實現機械通風,是否形成兩個以上安全出口,是否配備通風檢測儀器,是否防塵降塵,提升運輸系統、電力系統是否符合設計要求,是否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提升設備設施,是否定期進行檢測,是否做到一坡三檔,是否強化頂板和片幫管理。小型露天采石場是否有開采設計,是否實行自上而下分層開采;5萬頓以上采石場是否實行中深孔爆破,是否加強排土場管理,是否加強邊坡穩定性檢測,是否強化作業管理,作業過程中是否對危石、浮石進行清理,是否使用安全防護設備、檢查轄區內是否存在未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違法組織生產的非煤礦山。要立足于“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在消除隱患上下功夫,嚴格排查力度,做到不留盲區死角。
(二)督促整改階段(5月1日至6月30日)
安監站、各非煤礦山企業要高度重視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深刻吸取近段時期各地發生的非煤礦山安全事故教訓,舉一反三,認真分析研究,要結合2009年全縣非煤礦山“三推行”工作方案,周密部署,嚴格督促企業落實整改資金,及時整改消除安全隱患。對一時難以整改的隱患,要列出切實可行的整改計劃,做到責任、措施、資金、預案和監控“五落實”,嚴防隱患釀成事故。鄉安監站要深入企業,對排查登記的隱患整改情況逐條進行檢查。督促未申辦《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非煤礦山企業限期辦證程序。對未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擅自組織違法生產的,要采取措施堅決予以關閉。
(三)檢查驗收階段(7月1日至7月10日)
為確保非煤礦山專項整治行動取得實效,鄉黨委政府將安排工作督察組,對各村、各企業進行專項檢查。檢查的主要內容:一是查安監站日常監管及專項行動工作開展情況;二是查列入三推行企業工作進展情況;三是查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組織開展隱患排查整改的情況;四是查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況以及相關防范措施落實情況;五是查企業安全生產投入和隱患治理資金落實情況;六是查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隱患臺帳的情況;七是查未按要求進入《安全生產許可證》辦理程序企業的停產關閉處理情況。
五、工作要求
開展非煤礦山專項整治行動,是安全生產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安監站和非煤礦山企業要把這項工作擺在突出位置,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確保專項行動工作達到預期目的。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安監站和非煤礦山企業要充分認識到非煤礦山專項整治行動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加強對非煤礦山安全專項行動工作的領導。按照統一部署,立足實際,認真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明確任務,分工負責,扎實工作,確保非煤礦山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順利開展,取得實效。
(二)全面排查,切實整改
我縣區域內的非煤礦產資源主要有鉛鋅、石灰、石膏、銅、砷、砂、石和粘土等,集中分布在龍川,、沙橋、五頂山、雨露、馬街、兔街等鄉鎮,開采規模較小,產品絕大多數供建筑行業使用。兩路(楚大高速公路和廣大鐵路)建設期間,以砂石料廠為主的非煤礦山多達140余座,主要分布在龍川、沙橋、天申堂等涉路建鄉鎮,兩路建成以后,這些礦山立即銳減了一半多。到去年全面開展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時,全縣尚有各類非煤礦山69個,其中,除馬街的大團山鋅礦和婆油山鋅礦、兔街的中山銅礦、雨露的砷礦4個礦山為井工礦外,其余均為露天開拓的礦山,開采工藝落后,大多為人工開采,裝備技術水平較低,機械化程度幾乎為零。此外,還有由農民自已季節性生產用于農村建房的磚瓦廠,為停產半停產狀況。經過一年多的整治,因資源滅絕、無力保障安全投入、產銷不平衡,又有半數的非煤礦山關閉。目前,全縣尚具有采礦許可權的非煤礦山為40戶,其中:砂廠13戶,即龍川10戶,一街1戶,沙橋1戶,兔街1戶;石廠17戶,即龍川15戶,沙橋1戶,徐營1戶;磚廠5戶,即龍川1戶,徐營2戶,沙橋1戶,羅武莊1戶;金屬礦山3戶,即馬街大團山鋅礦、婆油山鋅礦和兔街中山銅礦;非金屬礦山2座,即五頂山石膏礦和雨露砷礦。
二開展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情況
我縣從1997年來就積極開展礦業秩序整頓工作,多年來關閉嚴重不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非煤礦山70余座。2001年5月15日,縣人民政府下發了《關于貫徹"4?28"安全生產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切實抓好我縣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南政發〔2001〕16號),再次將礦山安全生產工作作為一項重點工作來抓,同日了《南華縣人民政府關于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實施意見》(南政通〔2001〕38號),在楚雄州我縣又率先把整頓安全工作和整頓礦業秩序納入了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范疇。2002年8月16日又依據六部(局)的意見,縣人民政府及時制定了《南華縣非煤礦山安全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南政通〔2002〕55號),全縣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全面啟動。
(一)加強領導,建立機構,明確責任,各司其職。
一是成立了以副縣長洪志為組長,經貿、鄉鎮企業、國土資源、公安、建設、工商等部門為成員單位的縣非煤礦山安全整治領導小組,并從有關單位抽調工作人員成立了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非煤礦山整治的具體指導工作。二是各涉及鄉鎮也成立了安全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制定了實施方案,明確了整治主題、目標、重點、步驟及措施,確定了工作人員和工作責任。
(二)組織實施情況。
1、內容具體。按照《工作方案》,確定了我縣開展非煤礦山安全整治工作的指導思想、總體要求、主要目標、整治范圍和重點以及整治的主要內容。
2、步驟清楚。整個整治工作,我縣嚴格按照規定的方法步驟實施。一是宣傳發動、組織部署和調查摸底階段,時間從2002年8月開始進行。主要工作是向廣大非煤礦山業主和職工群眾廣泛宣傳開展非煤礦山安全整治的目的和意義,做到思想早發動。二是從業單位自查和自糾階段。各礦山企業對照《礦山安全法》和《云南省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驗收標準》進行全面排查,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部位一律實行停產整頓后達標驗收。三是督促檢查、驗收工作。各級各部門適時對各礦山的整治情況現場做好督促檢查,并嚴格按照驗收標準進行申請和驗收。
3、進一步規范行業管理。在非煤礦山行業管理中,我縣做了大量艱苦細致的工作,今年7月成立縣安監局時,專門在該局增設了礦山安全監督管理股,專業從事礦山行業管理,解決了多年來非煤礦山無管理機構、無管理人員的老大難問題。
4、及時貫徹落實上級要求。凡是國家或省州對非煤礦山安全整治有新的部署或新的規定出臺,我縣均及時予以貫徹落實。
(三)對整治工作的檢查驗收情況。
今年以來,我縣分別由經貿局、國土資源局、鄉鎮企業局、安監局等部門牽頭,多次對全縣的非煤礦山進行了督促檢查。通過督查,糾正違章,排除隱患,全縣非煤礦山形勢穩定,無職工傷亡事故。
9月以來,又以安監局為主,對馬街、五頂山、雨露等鄉鎮的在我縣屬較大型的幾個礦山進行了縣級初步驗收,大多數礦山基本能夠達到安全生產的要求。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礦山企業技術力量薄弱,所有礦山均無力自己繪制技術圖紙;二是礦山職工全部都是農民工,文化素質普遍偏低,生產技能只能停留在重體力階段;三是礦山規模較小,無法按有關規定全面規范;四是由于多種原因,培訓工作尚未全面開展和形成制度化;五是管理規章制度有待進一步建立和健全;六是缺乏地質詳細資料,資源不清,生產系統布置紊亂。
一、指導思想
以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圍繞降事故、控指標、保平安的目標,堅持預防為主、標本兼治、安全發展的方針,完善排查機制,創新治理措施,嚴格執法標準,確保我鎮礦山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與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取得新突破。
二、工作目標
積極開展礦山安全專項整治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是進一步落實礦山安全主體責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規范企業生產行為,減少和消除事故隱患,實現礦山本質安全。具體目標是:
(一)礦山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杜絕較大以上事故,一般事故死亡人數控制在3人以下。
(二)露天礦山開采技術明顯提高。露天礦山全部實施中深孔爆破、臺階式開采或分層開采,杜絕“一面墻”開采。
(三)地下礦山安全生產條件明顯改善。礦山提升運輸、通風、排水、供電等主要系統完善,采礦方法與采場要素符合設計要求,提升系統安全防護裝置齊全有效。
(四)礦山企業安全管理水平繼續提高。所有礦山企業按要求配備專業技術人員;礦山企業全面開展安全標準化管理活動,建立和完善基本技術資料和安全管理臺帳。
(五)認真開展非事故違法案件查處。加大對非事故違法案件的查處力度,嚴厲打擊礦山企業違法違規開采行為。非事故案件查處件數應達到上年生產礦山數的50%。
(六)進一步提高市場準入門檻,礦山布局更趨合理。新設礦點嚴格落實《*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我市礦山安全整治和資源整合工作的通知》要求,逐步關閉不符合安全條件和“一證多點”礦區。
三、工作重點
(一)建立重點地區監管聯系制度。我鎮將新民、眾緣、白石、彭家、槎源塢、楊家等行政村的礦山列為今年隱患排查治理和安全專項整治的重點企業。
(二)加強對重點隱患的排查與整治。排查與整治的隱患重點是:1、露天礦山高陡邊坡和“一面坡”開采,作業平臺沒有達到規定標準;2、不按設計要求組織生產;3、破碎系統安全防護裝置不完善;4、地下礦山沒有形成有效的機械通風系統;5、采空區不按規定處理、采礦方法不符合開采規程;6、尾礦庫防排水設施不完善。
四、工作安排
(一)各礦山企業應定期組織開展隱患排查和治理活動,對照《礦山企業(尾礦庫)整治檢查事故隱患排查表》(見省局文件附件1)和有關礦山開采規程、標準的要求,全面開展隱患排查活動,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必須認真落實整改,首次排查整改情況7月底前報鎮安監辦,以后每季度上報一次。對排查隱患和整改情況應建立臺賬。
(二)我鎮將按照本方案安排,結合《*市礦山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工作規則》和隱患排查治理活動要求,組織相關人員對礦山企業開展隱患排查和治理活動進行檢查,對確定的重點監管區域和礦山的將增加檢查的頻次。
五、工作要求
二、整治目標
(一)嚴厲打擊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行為,努力建立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法治秩序;
(二)全面排查非煤礦山違法違規生產行為,對查出的問題,落實整改責任和整改措施,抓好整治工作,消除隱患;
(三)依法取締和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山;
(四)建立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長效機制;
(五)杜絕較大以上事故。
三、整治重點
以強化安全生產基礎為前提,改善安全生產條件為立足點,有效防范事故,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目標。地下礦山重點整治通風管理、提升運輸、頂板邊幫三大關鍵環節;露天礦山重點消除一面坡和傘檐開采,消除高陡邊坡,杜絕違規爆破。
(一)通風系統
1、強制推行機械通風。建立完善機械通風系統,制定通風管理制度,保證機械通風系統正常使用;
2、配備通風檢測儀器。地下礦山必須配備風機性能檢測儀器和通風檢測儀器,礦山主要用風工作面必須配備風質、風速檢測儀器;
3、建立完整的測風測塵制度。用風工作面、爆破點及其周邊巷道的風質、風量、風速按規程要求檢測并應符合安全要求;
4、存在粉塵危害的地下礦山必須采取有效措施防塵降塵。
(二)提升運輸系統
1、提升運輸系統要符合設計要求;
2、嚴禁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提升設備設施;
3、提升裝置、提升鋼絲繩等應由有資質的檢測檢驗機構嚴格按規定的檢測周期進行檢測檢驗;
4、嚴密防范跑車事故。防跑車要做到一坡三擋,設有躲避硐室;防跑車的阻車器和信號設施要隨時保持有效;
5、斜井提升和放礦車時,井底車場嚴禁作業或有人員停留,井筒內不得有人員行走;
6、提升運輸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合格才能上崗。
(三)頂板管理
1、制定和落實頂板管理制度,建立重點采掘工作面和采空區頂板邊幫管理制度;
2、爆破面及其周邊頂板邊幫嚴格執行敲幫問頂制度;
3、工程地質復雜、有地壓活動的礦山要做好地壓管理和監測;
4、頂板不穩固的采場要及時采取監控手段和處理措施,頂板破碎的要做好支護;
5、加強采空區管理。制定和落實采空區管理制度和處理方案。
(四)露天礦山
1、有開采設計,并按設計要求開采;
2、強制實行自上而下分臺階(分層)開采,嚴禁高陡邊坡、一面坡和傘檐違規開采;
3、除生產型材和規模很小、臺階不高的露天礦山外,強制推廣使用中深孔控制爆破。杜絕掏底崩落、擴壺爆破等違規爆破作業;
4、推廣液壓錘二次破碎、機械化鏟裝作業,嚴禁高陡邊坡和浮石下冒險作業;
5、爆破作業必須符合規程要求,爆炸物品管理必須符合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爆破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合格后才能從事爆破工作;
6、加強邊坡穩定性監測,對有變形和滑動跡象的,采取有效措施,治理隱患;每次爆破后,必須認真清理浮石方能組織生產;
7、加強排土場管理。排土場的排土工藝參數應符合設計規定;按《金屬非金屬礦山排土場安全生產規則》要求建立完善排土場監測系統,排棄土巖時不致因大塊滾石、滑坡、塌方等威脅工業場地(廠區)、居民點、道路等設施安全。
四、具體實施方案
本次專項整治采取宣傳動員、企業自查自改、縣區安監局檢查驗收、市安監局抽查驗收四個階段進行,12月底前結束。
第一階段:宣傳動員,成立領導小組,制定專項整治實施方案,4月底前結束。各縣區安監局要成立非煤礦山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本縣區范圍內的實施方案,明確目標和重點,作出具體要求和時間安排,并組織非煤礦山負責人學習掌握專項整治任務要求,各縣區具體實施方案于4月20日前報市安監局一科。 第三階段:縣區安監局指導、檢查、驗收階段,9月底前結束。各縣區安監局要認真對企業自查和整改情況進行復查,指導和幫助非煤礦山企業開展專項整治,隨時跟蹤和掌握非煤礦山企業專項整治進展情況,并在9月底前組織對非煤礦山專項整治的驗收,驗收結束后,寫出專題驗收報告,報市安監局非煤礦山專項整治辦公室。
第四階段:市安監局督查、抽查、驗收階段,10月底前結束。市安監局成立非煤礦山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方玉明,副組長師尚佳,成員李東洋、楊立志、羅本剛,領導小組設辦公室在監管一科,由楊立志負責辦公室日常事務。在非煤礦山專項整治期間,辦公室適時組織對各縣區開展非煤礦山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督查和指導,并在11月份組織對各縣區非煤礦山專項整治工作的驗收,寫出驗收報告,報省安監局,同時做好省局對我市非煤礦山專項整治的驗收準備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非煤礦山專項整治是有效預防和控制事故的重要手段,各縣區安監局和礦山企業要緊緊圍繞國家“安全生產年”的工作部署,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科學發展觀的要求上來,統一到國家安監總局和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上來,進一步增強大局意識、憂患意識,增強責任感、緊迫感和使命感,扎扎實實地開展好非煤礦山專項整治工作,確保整治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過場。
(二)制定方案,落實責任。各縣區安監局要明確任務,穩步推進專項整治工作,確保非煤礦山專項整治工作扎實推進、富有實效。各縣區安監局制定的具體實施方案,要將整治目標分解到非煤礦山企業;各非煤礦山企業制定的整改實施方案,要針對本企業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突出重大隱患排查與治理、重大危險源監控,要對關鍵工藝環節、重點部位和要害崗位的隱患制定明確可行的整改方案。
(三)突出重點,狠抓落實。專項整治重點內容是地下礦山的通風管理、提升運輸、頂板邊幫三大關鍵環節,露天礦山的高陡邊坡和違規爆破。凡上述環節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縣區安監局要一律下達整改指令,到期不整改的,一律停產整頓或提請政府予以關閉。整改指令應于6月底前下達完畢,提請政府關閉的企業名單應于8月底前上報完畢。
(四)掛牌督辦,重點整治。實行專項整治掛牌督辦制度和企業黑名單制度。凡在整治中發生較大以上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嚴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企業,一律實行掛牌督辦,隱患沒有消除的,一律不予換發安全生產許可證,提請政府向社會公布。重大隱患和重點企業,由縣區安監局掛牌督辦。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堅持“安全發展”指導原則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認真落實兩個主體責任,緊緊圍繞“治亂、治散、治差”的工作要求,以隱患排查治理為重點,標準化建設為目標,強化行政執法為手段,進一步深化非煤礦山安全整治工作,不斷加強非煤礦山安全管理,改善安全生產條件,減少事故總量和死亡人員,堅決遏制重大事故的發生,推動我縣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形勢持續好轉。
二、整治目標
(一)嚴厲打擊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行為,努力建立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法治秩序。
(二)全面排查非煤礦山違法違規生產行為,針對查出的問題,落實整改責任和整改措施,抓好整治工作,消除隱患。
(三)依法取締和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山。
(四)建立非煤礦山安全專項長效機制。
三、整治重點
以強化安全生產基礎為前提,改善安全條件為立足點,有效防范事故,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目標。地下礦山重點整治通風管理、頂板邊幫等二大關鍵環節,露天礦山重點消除一面坡和傘檐開采,消除高陡邊坡,杜絕違規爆破。
(一)露天礦山
1、有開采設計,并按設計要求開采;
2、強制實行自上而下分臺階(分層)開采,嚴禁高陡邊坡、一面坡和傘檐違規開采;
3、除規模很小、臺階不高的露天礦山外,強制推廣使用中深孔控制爆破。杜絕掏底崩落、擴壺爆破等違規爆破作業,實施中深孔爆破技術開采的,礦山分層高度不得超過20米,安全平臺不少于4米,分層鑿巖平臺寬度不得小于4米,最終邊坡角最大不得超過70度;我縣除昌裕糖業公司回良采石場、謝光偉采石場外全部采石場必須實施中深孔爆破技術;
4、推廣液壓錘二次破碎,機械化鏟裝作業,嚴禁高陡邊坡和浮石下冒險作業;
5、爆破作業必須符合規程要求,爆破物品管理必須符合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爆破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合格后才能從事爆破作業;
6、加強邊坡穩定性監測,對有變形和滑動跡象的,采取有效措施,治理隱患;每次爆破后,必須認真清理浮石方能組織生產;
7、對2009年安全生產許可證到期的小型露天礦山,沒有按要求進行開采設計,又不推行中深孔爆破技術的,一律不予換發許可證;對發生一般死亡事故的露天礦山,必須及時暫扣其安全生產許可證,責令其進行技術改造,采用中深孔爆破技術開采。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不進行技術改造且發生死亡事故的小型露天采石場,要吊銷其安全生產許可證,依法實施關閉。
8、露天取土場(磚廠)要采用機械取土作業,原則上不采用爆破作業,并按照《小型露天采石場安全生產暫行規定》規定形成自上而下臺階式開采。
(二)地下礦山(通風系統)
1、強制推行機械通風。建立完善機械通風系統,制定通風管理制度,保證機械通風系統正常使用;
2、配備通風檢測儀器。所有地下礦山必須配備風機性能檢測儀器和通風檢測儀器,礦山主要用風工作面必須配備風質、風速檢測儀器;
3、建立完整的測風測塵制度。所有用風工作面、爆破點及其周邊巷道的風質、風量、風速按規程要求檢測并應符合安全要求;
4、所有存在粉塵危害的地下礦山必須采取有效措施抑塵降塵;
5、每個礦井都要建立專項臺帳,詳細記錄每天風機運行情況和每次通風檢測情況。
(三)頂板管理
1、制定和落實頂板管理制度,建立重點采掘工作面和采空區的頂板邊幫管理制度,并做好原始記錄;
2、爆破面及其周邊頂板邊幫嚴格執行敲幫問頂制度;
3、工程地質復雜、有地壓活動的礦山要做好地壓管理和監測;
4、頂板不穩固的采場要及時采取監控手段和處理措施,頂板破碎的要做支護;
5、加強采空區管理。制定和落實采空區管理制度和處理方案。
四、整治方法
(一)安排部署。為做好我縣非煤礦山專項整治工作,成立××縣非煤礦山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楊明祥(縣安監局局長)
成員:王立齋晉崇榮陳學才
(二)制定××縣非煤礦山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工作的重點是采石場、石膏廠、金礦、鉛鋅礦山,并在四月初召開全縣非煤礦山法人會議進行安排部署。
(三)企業開展自查。各非煤礦山企業要依據法規、規程和標準對專項整治的重點內容逐條進行全面徹底自查,并將自查情況報縣安監局。對查出的問題,企業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治理資金、期限和責任人,上報時間為5月30日。
(四)縣安監局要對重點企業進行重點檢查,督促企業制定整治方案,監督企業進行整治。11月縣安監局對企業專項整治工作進行檢查驗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非煤礦山專項整治是有效預防和控制事故的重要手段,縣安監局和各非煤礦山企業要緊緊圍繞上級的工作部署,進一步增強大局意識、憂患意識、增強責任感、緊迫感和使命感,扎扎實實開展好非煤礦山專項整治工作,確保整治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過場。
(二)制定方案,落實責任。突出安全生產環境整治,對本縣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要有明確的對策措施。非煤礦山企業專項整治實施方案要針對本企業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突出重大隱患排查與治理、重大危險源監控,要對關健工藝環節、重點部位和要害崗位的隱患制定明確可行的整改方案。
(三)突出重點,狠抓落實。專項整治重點內容是地下礦山的通風管理、頂板邊幫等二大關鍵環節,露天礦山的高陡邊坡和違規爆破。凡上述環節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縣安監局要一律下達整改指令,到期不整改的,一律停產整頓或提請縣人民政府予以關閉。
(四)掛牌督辦,重點整治。實行專項整治掛牌督辦制度和企業黑名單制度。凡在整治中發生較大以上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嚴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企業,一律實行掛牌督辦,隱患沒有消除的,一律不予換發安全生產許可證,提請縣人民政府向社會公布。重大隱患和重點企業,由市安監局掛牌督辦。一般隱患和其他問題,由縣安監局掛牌督辦。
(五)加強行政執法
1、強化行政許可工作。新建非煤礦山,要按照《××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規范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及申辦安全生產許可證有關問題的通知》(普安監[2008]166號)要求和程序辦理行政審批手續,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后方能生產。
2、用行政執法手段推動安全生產工作,凡是露天礦山應推行中深孔爆破技術而沒有推行的,地下礦山沒有實行機械通風的,頂板邊幫管理不到位的,要下達整改指令書,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達標的實行停產整頓、罰款或依法提請政府予以關閉。
(六)加大非煤礦山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力度
加大非煤礦山安全教育培訓,強化培訓工作的針對性和實用性,提高培訓質量,確保培訓效果;在去年對非煤礦山從業人員培訓的基礎上,今年內對全縣非煤礦山從業人員全部進行一次培訓,基本做到非煤礦山從業人員持證上崗。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堅持“安全發展”指導原則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認真落實兩個主體責任,緊緊圍繞“治亂、治散、治差”的工作要求,以隱患排查治理為重點,標準化建設為目標,強化行政執法為手段,進一步深化非煤礦山安全整治工作,不斷加強非煤礦山安全管理,改善安全生產條件,減少事故總量和死亡人員,堅決遏制重大事故的發生,推動我縣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形勢持續好轉。
二、整治目標
(一)嚴厲打擊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行為,努力建立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法治秩序。
(二)全面排查非煤礦山違法違規生產行為,針對查出的問題,落實整改責任和整改措施,抓好整治工作,消除隱患。
(三)依法取締和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山。
(四)建立非煤礦山安全專項長效機制。
三、整治重點
以強化安全生產基礎為前提,改善安全條件為立足點,有效防范事故,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目標。地下礦山重點整治通風管理、頂板邊幫等二大關鍵環節,露天礦山重點消除一面坡和傘檐開采,消除高陡邊坡,杜絕違規爆破。
(一)露天礦山
1、有開采設計,并按設計要求開采;
2、強制實行自上而下分臺階(分層)開采,嚴禁高陡邊坡、一面坡和傘檐違規開采;
3、除規模很小、臺階不高的露天礦山外,強制推廣使用中深孔控制爆破。杜絕掏底崩落、擴壺爆破等違規爆破作業,實施中深孔爆破技術開采的,礦山分層高度不得超過20米,安全平臺不少于4米,分層鑿巖平臺寬度不得小于4米,最終邊坡角最大不得超過70度;我縣除昌裕糖業公司回良采石場、謝光偉采石場外全部采石場必須實施中深孔爆破技術;
4、推廣液壓錘二次破碎,機械化鏟裝作業,嚴禁高陡邊坡和浮石下冒險作業;
5、爆破作業必須符合規程要求,爆破物品管理必須符合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爆破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合格后才能從事爆破作業;
6、加強邊坡穩定性監測,對有變形和滑動跡象的,采取有效措施,治理隱患;每次爆破后,必須認真清理浮石方能組織生產;
7、對2009年安全生產許可證到期的小型露天礦山,沒有按要求進行開采設計,又不推行中深孔爆破技術的,一律不予換發許可證;對發生一般死亡事故的露天礦山,必須及時暫扣其安全生產許可證,責令其進行技術改造,采用中深孔爆破技術開采。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不進行技術改造且發生死亡事故的小型露天采石場,要吊銷其安全生產許可證,依法實施關閉。
8、露天取土場(磚廠)要采用機械取土作業,原則上不采用爆破作業,并按照《小型露天采石場安全生產暫行規定》規定形成自上而下臺階式開采。
(二)地下礦山(通風系統)
1、強制推行機械通風。建立完善機械通風系統,制定通風管理制度,保證機械通風系統正常使用;
2、配備通風檢測儀器。所有地下礦山必須配備風機性能檢測儀器和通風檢測儀器,礦山主要用風工作面必須配備風質、風速檢測儀器;
3、建立完整的測風測塵制度。所有用風工作面、爆破點及其周邊巷道的風質、風量、風速按規程要求檢測并應符合安全要求;
4、所有存在粉塵危害的地下礦山必須采取有效措施抑塵降塵;
5、每個礦井都要建立專項臺帳,詳細記錄每天風機運行情況和每次通風檢測情況。
(三)頂板管理
1、制定和落實頂板管理制度,建立重點采掘工作面和采空區的頂板邊幫管理制度,并做好原始記錄;
2、爆破面及其周邊頂板邊幫嚴格執行敲幫問頂制度;
3、工程地質復雜、有地壓活動的礦山要做好地壓管理和監測;
4、頂板不穩固的采場要及時采取監控手段和處理措施,頂板破碎的要做支護;
5、加強采空區管理。制定和落實采空區管理制度和處理方案。
四、整治方法
(一)安排部署。為做好我縣非煤礦山專項整治工作,成立*縣非煤礦山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楊明祥(縣安監局局長)
成員:王立齋晉崇榮陳學才
(二)制定*縣非煤礦山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工作的重點是采石場、石膏廠、金礦、鉛鋅礦山,并在四月初召開全縣非煤礦山法人會議進行安排部署。
(三)企業開展自查。各非煤礦山企業要依據法規、規程和標準對專項整治的重點內容逐條進行全面徹底自查,并將自查情況報縣安監局。對查出的問題,企業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治理資金、期限和責任人,上報時間為5月30日。
(四)縣安監局要對重點企業進行重點檢查,督促企業制定整治方案,監督企業進行整治。11月縣安監局對企業專項整治工作進行檢查驗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非煤礦山專項整治是有效預防和控制事故的重要手段,縣安監局和各非煤礦山企業要緊緊圍繞上級的工作部署,進一步增強大局意識、憂患意識、增強責任感、緊迫感和使命感,扎扎實實開展好非煤礦山專項整治工作,確保整治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過場。
(二)制定方案,落實責任。突出安全生產環境整治,對本縣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要有明確的對策措施。非煤礦山企業專項整治實施方案要針對本企業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突出重大隱患排查與治理、重大危險源監控,要對關健工藝環節、重點部位和要害崗位的隱患制定明確可行的整改方案。
(三)突出重點,狠抓落實。專項整治重點內容是地下礦山的通風管理、頂板邊幫等二大關鍵環節,露天礦山的高陡邊坡和違規爆破。凡上述環節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縣安監局要一律下達整改指令,到期不整改的,一律停產整頓或提請縣人民政府予以關閉。
(四)掛牌督辦,重點整治。實行專項整治掛牌督辦制度和企業黑名單制度。凡在整治中發生較大以上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嚴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企業,一律實行掛牌督辦,隱患沒有消除的,一律不予換發安全生產許可證,提請縣人民政府向社會公布。重大隱患和重點企業,由市安監局掛牌督辦。一般隱患和其他問題,由縣安監局掛牌督辦。
(五)加強行政執法
1、強化行政許可工作。新建非煤礦山,要按照《*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規范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及申辦安全生產許可證有關問題的通知》(普安監[20*]166號)要求和程序辦理行政審批手續,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后方能生產。
2、用行政執法手段推動安全生產工作,凡是露天礦山應推行中深孔爆破技術而沒有推行的,地下礦山沒有實行機械通風的,頂板邊幫管理不到位的,要下達整改指令書,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達標的實行停產整頓、罰款或依法提請政府予以關閉。
(六)加大非煤礦山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力度
加大非煤礦山安全教育培訓,強化培訓工作的針對性和實用性,提高培訓質量,確保培訓效果;在去年對非煤礦山從業人員培訓的基礎上,今年內對全縣非煤礦山從業人員全部進行一次培訓,基本做到非煤礦山從業人員持證上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