緒論:寫作既是個人情感的抒發,也是對學術真理的探索,歡迎閱讀由發表云整理的11篇平衡理論論文范文,希望它們能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啟發。
二、實現獨立解決與家長交流的平衡
與學生家長交流是班主任工作的重要內容和方式。班主任為了更好地了解學生、開展班級工作,需要了解學生的家庭背景、生活環境、興趣愛好、成長經歷等各方面的信息;針對學生的在校情況,班主任還可以通過及時和家長溝通,聯合家長的力量共同教育學生,實現學校教育與家庭教育的一致性,鞏固教師的教育成果。但與家長交流并不意味著學生的任何情況都依靠家長了解和解決,否則一方面會使家長產生教師和學校沒有能力教導學生的誤會,另一方面會使學生認為班主任和家長串通一氣,共同監視自己的感覺,使學生對教師和家長產生不信任感。因此,班主任教師要注意不能什么事情都跟家長說,但也不能從不聯系,直到學生發生重大違紀事故。教師可以分時間段、針對全體學生做家訪,以便與家長溝通學生的近期學習情況,交換教育意見和信息。在與家長溝通時,班主任應避免使相互之間的交流淪為“告狀”這一現象,切不可針對學生的缺點大肆批評,否則會使家長對教師和學校產生不悅感,認為學校無力處理學生的問題而一味推給家長,也會使學生對教師產生抵觸情緒和敵對心理,破壞師生間的感情。教師應適當保留自己和學生間的小秘密,針對學生主要問題及時溝通解決,而對于學生平時的無傷大雅的小錯誤,教師要有所保留,并盡量夸獎學生的優點、肯定學生的進步,用賞識教育感化學生、提高學生的自尊心和自信心,使教師與家長的交流真正實現交流學生信息,促進其進步的目的。
工業設計猶如一個運動員走平衡木,猶如一個政治家操縱政治運動,是方方面面進行平衡的結果,一個優秀的工業設計師是會平衡產品設計時遇到的設計時間、單一化與多樣化等等問題,都是需要運用我們的知識和經驗,來在各個要求限制之間進行反復的協調,來維持這個平衡,最終設計出一款杰出的產品。
但目前為止,自己也參與設計和跟進了幾款產品,雖然多數是控制盒的開發,但就目前來講,也遇到了不少工業設計受阻的時候,比如修改原已經定下來的設計方案,雖然也征求工業設計的意見,但多數還是在妥協中修改,打破原有的設計元素,最后產品看起來,是是非非,模棱兩可,不情愿的修改,有的甚至產品修改的沒有了先前的“亮點”,作為工業設計也很無奈,雖然市場銷量很好,但設計人員總感覺不完美。
工業設計人員要堅持自己的認知角度,用正確的方法來堅持自己的執著,設計人員不是提出問題的?是要解決問題,而不是推脫,那么這就需要支持,什么支持,用知識來支持。
放低姿態,多方面學習。
工業設計人員要把握好自己的心理,為什么那?因為有很多人誤解,工業設計人員只是畫圖員!此時我們心在痛。
但是真的當產品在造型設計的時候,就要考慮很多問題,涉及結構、色彩等,對成熟的設計師來講,效果圖拿出來,面對別人的提問可以侃侃而談,和其他部門的人充分的交換意見或者效果圖拿出來,什么也不用講,大家都沒意見,OK。但是對不成熟的設計人員,效果圖拿出來,只能講講造型,特別是在其他人員,比如結構、市場、策劃等提出疑惑的時候,自己還不理解,怎么來分析給大家聽!!!自己也慚愧不已。
雖然自己有時候也想,很對不起消費者,沒有把好的優秀的產品呈現給消費者。雖然產品銷量好,那是因為我們的市場做的好,對于一定層級的產品是消費者還不成熟,消費者對產品還沒有形成分辨的標準,一旦消費者成熟起來,我們勢必失去主動權。那么我們勢必要先于消費者,用更長遠的眼光來開發設計產品。
所以,對不成熟的我來講,學習多方面的知識,可以站在不同角度來思考設計。這是目前最重要的。
2、平衡是否是設計追求的終點?
有的人認為:舒適、和諧、平衡是設計追求的終點。
我不這么認為,正是一個杰出的政治家不僅僅在善于維持平衡,更重要的是善于打破平衡一樣,一個杰出的工業設計師更需要在各種限制之間打破平衡,設計一款具有差異化特點的產品,這樣的產品才能在市場上有所作為,才能體現出一個工業設計師的杰出之處。
當然保持設計的平衡,比如一個小小的POP設計,就會考慮本身貼紙的平衡,還要考慮和產品整體的平衡,當然我們在一定的時間范圍內保持平衡是必要的選擇,但是一旦需求平衡膨脹就需要變化,當然這里說的平衡和之前說的不一樣,可以簡單的說成是大平衡和小平衡吧。但是,仔細想想,本質還是一個道理。現在工作中也正好都涉及到小的POP設計和一個產品的后續結構需要工業設計改型的問題,在現實中很實際。在設計POP時,在不考慮產品賣點等問題的前提下,追求本身版面的平衡,色彩的平衡,造型的平衡等,再考慮與產品結合的平衡,整體的融合;在最近產品改型的實例中,工業設計產品造型與結構設計出現了矛盾,需要工業設計進行修改,我們在追求產品整體平衡的基礎上進行改良設計,不打破平衡的元素,并保持適當的變化。
所以,對不成熟的我來講,目前不要太過于考慮平衡的尺度,不拘泥不偏執,開闊眼界,胸懷寬廣。這是目前最重要的。
3、設計平衡的標準,什么來衡量平衡?
是啊,平衡需要一個標準來衡量,什么作為參照物那?
用設計大師高登.布魯斯的話作為答案:在設計時自己就是一個理論。
所以,對不成熟的我來講,目前更要提高原創性,當然不是以己為中心,是以使用者為對象。這是目前最重要的。
4、設計應與社會、文化相平衡。
對于工業設計,藝術與技術都不是目的,它是人類經濟活動的一個環節,只有參與到經濟活動中的設計師才能真正稱得上是設計師。只有通過經濟活動,達到企業賺取利潤的設計師才能達到“弘揚文化”的目的。
設計應與社會、文化相平衡。
因為只有這樣,設計才有她生長生存的空間,才可以讓她在當代接受。
二、如何達成平衡
有人說:成績的提高是班級管理永遠的話題。筆者認為應該改為:平衡是班級管理永遠的話題。無論是班級外部各種關系的平衡還是班級內部各種關系的平衡都雄辯地證明了這一點。因為在班級與競爭對手之間,相互中不只是競爭,其實平衡比競爭更重要。當我們發覺或意識到將產生不平衡時,我們就要做出對應的決策或戰略的轉變。如是成績領先,還是道德領先,一切班級行為都將引發管理問題,管理上都是差異化策略的引用,是我們在尋求平衡過程中的決策。但班級管理的平衡不是蹺蹺板似的平面的平衡,而是立體平衡。而要達成這種立體平衡,我們就必須要求從學生與教師開始做好幾點:
a.學生與學生的平衡;
b.學生與班委的平衡;
c.班委與班委的平衡;
1.2國內外電力電量平衡方法簡述
1.3專家系統與運籌學模型相結合的新途徑
1.4本項研究所取得的進展
第一部分
第二章電力電量平衡專家系統MPSS的總體介紹
2.1為什么選用Turboprolog語方開發MPSS專家系統
2.2MPSS系統的組成
2.3MPSS系統的總體結構
第三章知識的表示和管理
3.1事實的表不和管理
3.2規則的表示和管理
第四章推理機的建造
4.1知識的內部存儲
4.2動態項和環境
4.3合一過程的實
4.4規則的推理解釋
4.5內部謂詞的實現
第五章用戶接口的設計和實現
5.1主菜單系統
5.2平衡圖形的設計和繪制
5.3報表的設計和實現
5.4與水庫群優化調度系統的交互
5.5幫助解釋功能
第六章MPSS程序設計技巧
6.1利用尾遞歸優化技術
6.2利用回潮代替遞歸
6.3使用偽失敗技術
6.4外部數據庫的使用技巧
第七章MPSS系統的測試和評價
7.1MPSS系統的實例測試
7.2MPSS系統的評價
7.3進一步的工作
第二部分
第八章水庫群優化調度問題
8.1水庫群優化調度簡述
8.2水庫調度中信息與決關系
8.3國內外同類工作評述
8.4本項研究的目的及所解決的問題
第九章基于預報信息的確定型等價模型
9.1水庫調度中的能量轉換關系
9.2計算勢能最大調度模型及其解的最優勝
9.3計算勢能最大決策規則下的庫容分布趨向
9.4有效勢能最大決策規則與確定型等價模型
9.5確定型等價模型的解的唯一性懷最優性
第十章確定型等價模型的漸近性質
10.1天然來水預報的誤差分布
10.2確定型等價模型的參數形式
10.3預報誤差引起的調度決策誤差分布
10.4預報誤差引起的有效勢能誤差分布
10.5小結
第十一章水庫調度模型的"信息一決策"分析
11.1引言
11.2驗前信息條件下水庫調度決策的效益
11.3驗后信息條件下水庫調度決策的效益
11.4完備信息條件下水庫調度決微的效益
11.5水庫調度模型的"信利民一決策"結構
11.6預報信息條件下水庫調度決策的效益
第十二章確定型等價的實用性
12.1引言
12.2考慮水、火電站聯合運行條件的確定型等價模型
12.3考慮水庫綜合利用要求的確定型等價模型
第十三章求解算法及計算機實現
13.1(E2)模型微機軟件的一般特點
13.2(E2)模型的求解算法
第十四章實例研究
12.13水庫3電站調度問題
14.210水庫27水電站調度問題
(1)應當從經濟活動的實際中找尋。經濟法律約束市場經濟活動,也就是保證經濟行為主體的根本利益。經濟法律的制定,包括經濟利益平衡點的制定都是為了維護市場經濟秩序,保證主體利益。因此,經濟法律的利益平衡點應當從經濟活動的實際中尋找。經濟活動直接反映了參與主體的利益訴求,只有充分認清經濟活動中,參與主體的利益訴求,才能真正找到確保經濟活動長期繁榮昌盛的利益平衡點。
(2)應當從利益的追溯中確定。利益永遠是經濟活動的最根本目的。利益追溯的規范和約束也是經濟法律的最根本目的。利益平衡分配是市場經濟繁榮發展的根本條件。經濟法律的利益平衡點應當與市場經濟中的利益訴求保持一致。經濟法律的利益平衡點是市場經濟利益的法律表現。
(3)應當符合時代要求和客觀實際。經濟法律的利益平衡點不是一成不變的。應當隨著時間、空間、政策、主體等活動不斷的發生變化。在上個世紀五六十年代,我國處在計劃經濟階段,經濟活動中的利益以服從國家的利益安排為主。而21世紀,我國進入市場經濟高速發展的年代,經濟法律的利益平衡點更應當注重經濟活動中每一個主體的利益。充分發揮法律的作用,使每一個主體都能得到最基本的利益保證,實現權力與義務的平衡。
2.如何追求經濟法律利益平衡
經濟法律的利益與平衡關系與市場經濟活動中的利益關系緊密關聯。因此,如何找到經濟法律的利益平衡點,實現經濟法律的利益平衡就必須要在充分認識當前市場經濟活動中的基本利益分配的基礎上實施。當前,我國的市場經濟以公平、自由、效率、可持續發展為最根本的目標,因此在經濟法律的利益平衡的追求過程中,也不能脫離這些基本要求。筆者認為有以下三點:
(1)立法部門要充分考慮利益平衡實際。立法部門握有建立健全法律的權利。經濟活動中所有行為的法律規范都出自立法部門。因此立法部門要在充分考慮當前市場經濟實際的情況下,綜合各方因素制定符合市場經濟基本規律的法律。
(2)執法部門要全面反饋經濟法律的不足。經濟法律的實施過程中,執法部門要及時找出法律制定與事實相悖,或者偏頗之處。這樣,執法的過程就成為了糾正經濟法律不足的重要環節。執法過程中,執法部門發現法律中不符合經濟法律利益平衡標準的問題,及時反饋給立法部門。
(3)經濟活動主體充分發揮監督作用。經濟活動的主體是經濟法律的主要規范對象,也是整個經濟活動中的利益訴求主體。因此,經濟活動主體能夠最深刻的感知到經濟活動中的利益分配不均等問題,特別是經濟法律的利益平衡問題。經濟活動主體要充分發揮監督作用,對經濟法律中的利益不平衡問題及時反饋。
論文關鍵詞:經濟法利益沖突市場運行環境社會道德
1經濟法對利益沖突平衡與協調的兩大前提
1.1以社會本位作為平衡與協調利益沖突的價值基礎
市場機制是合理配置資源、提高經濟效率的最有效手段。與此同時,在正常的市場機制調節下,各市場主體之間也能形成一種相對合理的利益格局。然而,西方市場經濟發展的軌跡告訴我們:自由放任經濟下市場機制本身極易遭到破壞,隨之而來的利益格局也容易受到扭曲。而且市場機制自身的局限也會引發矛盾,產生新的沖突。面對市場難以依靠自身力量對沖突加以平衡與協調的難題,現代經濟法產生的一個重要歷史使命就是依法調整市場經濟中的利益關系。然而,當今社會利益關系錯綜復雜,利益主體日益呈現出多元化的趨勢,在各類利益沖突中,既有國家權力與個體權利之間的沖突,也有社會個體利益之間的沖突,還有個體利益與社會整體利益之間的沖突。要想平衡好方方面面的利益,經濟法需要找準自己的價值定位。如果經濟法選擇個體利益至上,這樣做雖然會刺激個體對利益的追逐,提高經濟效率,但卻不利于沖突的解決,也不利于社會經濟的長遠發展。此外,在法律層面上,這種做法還會使經濟法難以獨立于民商法,自身的獨特價值難以顯現。但是,如果經濟法選擇以國家利益至上的原則來協調利益關系,卻容易造成國家權力對個體利益的侵害,進而影響了市場經濟正常運行的基礎。同時,這還會使經濟法很難擺脫行政法的案臼,難以成為真正獨立的法律部門。在現實的需要面前,現代經濟法最終選擇以社會整體利益為最高準則,來協調多種利益沖突。而經濟法中所指的社會整體利益是與個人利益、團體利益和公共利益都相關的社會利益,是融個人利益、團體利益以及公共利益為一體的社會利益。在具體的調整過程中,經濟法正視各經濟主體的利益需求。對于個體的合法利益,經濟法給予應有的尊重,只有在個體利益的實現有礙于整個社會經濟的運行和社會整體效益的增加時,經濟法才對個體權利的行使加以一定的限制。同樣,對于國家利益,經濟法的法律規范也僅僅是為了防止國家權力濫用,避免出現以國家利益之名弱化甚至虛化個體利益、社會整體利益的現象。除了防止個體利益和國家利益過度實現對社會整體利益的沖擊外,為實現社會整體利益最大化下的利益平衡,經濟法還積極做出制度設計,主動追求社會整體利益的增長。正是在社會本位的價值基礎上,經濟法成為在法律體系中,能夠從社會整體利益高度,對各類主體的意志、行為和利益進行平衡,實現社會協調發展的唯一法律部門。
1.2以對國家權力的平衡作為對利益沖突平衡與協調的重要前提
經濟法是調整在市場經濟運行過程中,現代民主政治國家及其政府為了修正市場缺陷、實現社會整體利益的可持續發展而履行各種現代經濟管理職能時與各種市場主體發生的社會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正因為市場缺陷的客觀存在,所以國家必須要對經濟有所干預。然而,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當國家權力對于經濟發展的反作用與經濟發展自身的方向一致時,經濟就會發展得比較快,反之,政治權力就會給經濟發展造成巨大的損害,并能引起大量的人力和物力的浪費。鑒于國家權力的特殊影響力,當政府與市場都置身于經濟生活之中時,經濟法在協調具體的利益沖突之前,首當其沖的就要平衡好政府的權力。具體而言,經濟法需要做出以下努力:其一、經濟法要界定好政府與市場在經濟方面各自作用的領域,將政府對經濟的管理只停留在市場本身無法解決的領域,即市場存在缺陷的領域,切不可借干預經濟之機破壞市場機制作用的發揮,更不能用政府替代市場在經濟中的作用。其二、即便在政府依法享有管理經濟權力的領域內,經濟法仍然要從權力行使的方式、行使的程序、不當行使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等多方面進行精心的制度設計,嚴格規范政府權力的行使,保證其對經濟發展起到應有的積極作用。
2經濟法對利益沖突平衡與協調的具體途徑
在上述兩大前提下,經濟法主要從社會秩序和社會道德兩方面著手,對利益沖突加以平衡與協調。
2.1營造良好的市場運行環境
2.1.1營造良好的市場競爭環境競爭是市場經濟的本質,是市場經濟的活力源泉和生命基礎。在良好的競爭環境中,經營者憑借優質的服務、低廉的價格、過硬的產品質量去爭奪市場份額,獲取利潤。這樣一來,企業與企業間形成正常的利益關系,消費者的利益有了實現的基礎,長此以往,國家的競爭力增強,社會的整體利益必然增加。所以說,公平、自由的競爭環境本身就利于協調利益關系,減少不必要的沖突。但在殘酷的競爭法則面前,由于盈利動機的驅使,破壞競爭機制的行為會大量涌現。在市場沒有足夠力量去維護好重要但又脆弱的競爭機制時,在無法直接引導經營者正當競爭的情況下,經濟法通過禁止性規范明確告之市場主體,法律既反對破壞公平競爭的不正當競爭行為,也反對破壞自由競爭的壟斷行為。如此一來,經濟法以反向禁止的方式來規制市場主體的行為,使偏離方向的經營者回到正常的競爭軌道上來,再通過市場良好的競爭環境本身去協調利益沖突。所以說,在經濟運行的這一領域,經濟法通過對市場主體權利義務的規范,以迂回的方式平衡與協調著利益沖突。
2.1,2營造良好的宏觀經濟運行環境市場機制能夠最有效地配置社會資源,但是,由于市場機制以各微觀經濟主體的利益作為經濟活動的出發點,所以容易造成微觀經濟主體的行為短期,最終導致宏觀經濟不平衡,經濟運行中的利益沖突增加。為此,政府需要進行宏觀調控,將各市場主體的利益加以協調,統一到追求社會整體利益最大化的軌道上來。在調控的過程中,為不破壞市場機制作用的發揮,經濟法必須保證政府宏觀調控的間接性。即政府不能通過權利義務法律規范直接規定市場主體的行為,而只能依法借助各種經濟杠桿和經濟政策先調節市場運行的外部環境,然后再引導市場主體根據環境的變化,為自身利益考慮自覺調整各自的經濟行為。由此,經濟法通過營造良好的宏觀經濟運行環境,為個體利益與整體利益的協調、當前利益與長遠利益的平衡提供了可能。
此外,經濟法在考慮宏觀經濟運行環境對利益沖突的影響時,還應特別注意代際間利益的平衡問題。為此,我們應時刻注意將科學發展觀貫穿于宏觀調控法立法與執法的全過程,以使得我國的經濟發展在滿足當代人利益需要的同時,又不致于對后代人利益的實現構成威脅。
2.2追求公平、.正義的社會道德
二、基于平衡計分卡的企業知識管理績效評價模型
平衡計分卡是來源于20世紀90年代初哈佛大學商學院羅伯特•卡普蘭(RobertKaplan)教授和美國復興全球戰略集團創始人兼總裁戴維•諾頓(DavidNorton)共同合作的“未來組織中的績效衡量”的研究項目。該研究成果就是1992年發表在《哈佛商業評論》上的“平衡計分卡—績效測評”一文。在此文章中,詳細闡明了平衡計分卡(BalancedScorecard,BSC)的概念和框架,區別于企業傳統的績效評價,平衡計分卡強調客戶、內部流程以及學習與成長等反映未來方面的指標。平衡計分卡所說的平衡是指以下四個方面:一是短期目標和長期目標即財務績效和學習與成長的平衡。二是內部和外部即內部經營和企業客戶的平衡。三是結果和過程即財務績效和內部經營與外部客戶的平衡。四是使命戰略目標與具體行動方案的平衡。平衡計分卡作為企業績效評價的工具和模型,同樣適用于企業知識管理的績效評價,理由主要在于:一是都是基于單個企業的績效評價,從不同側面考核企業戰略的具體實施效果。二是企業知識管理績效與平衡計分卡存在映射關系,根據平衡計分卡的原理,企業知識管理的目標是通過企業的學習與成長,改善企業內部流程,進而滿足客戶需求,最終提升企業財務績效。三是傳統的企業績效評價很少考慮知識資源的特殊性以及基于知識的無形資產對企業的直接貢獻,從財務、客戶、內部流程以及學習與成長四個層面描述的平衡計分卡,恰恰可以彌補包含著顯性和隱性特征的知識資源這一評價的不足。總之,應用平衡計卡評價企業知識管理績效,可以通過多層次的層層遞進,實現企業的愿景和目標。結合前人研究成果,建構基于平衡計分卡的企業知識管理績效評價體系模型。
三、基于平衡計分卡的企業知識管理績效評價指標體系
評價指標體系是由多個相互聯系、相互作用的評價指標按照一定的層次結構組成的有機整體。制定一套合理的評價指標體系是績效評價的基礎,在以上評價體系模型的基礎上,遵循指標體系的科學性、系統性、實用性、客觀性、目標導向性等幾大原則,構建基于平衡計分卡的企業知識管理績效評價指標體系,一共四個一級指標,每個一級指標下選取關鍵的二級指標。基于平衡計分卡的企業知識管理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及指標計算方法科學、適用、簡單、有效。知識資源、知識管理本身雖然具有隱性特征,但也從財務、客戶、內部流程以及學習與成長四個維度反映企業知識管理績效的幾大平衡:財務、非財務之間的平衡、長期目標與短期目標之間的平衡、外部和內部的平衡、結果和過程的平衡。
框架提出了切實可行的理論依據,符合我國目前的國情,具有重要的理論指導意義。
關鍵詞:宏觀調控市場調節干預邊界
(西北政法大學陜西西安710063)
一、在經濟法語境中國家干預的特質
(一)經濟法語境下"國家干預"的定性
作為一種強力性、非市場性壟斷組織,國家自誕生之日起就介入了社會經濟生活。這種介入可用"干預"、"規制"、"管理"等諸多語詞來表達。"國家干預"則意為國家公權對私權的滲透狀態和對私權主體權益結構的強行改變,是對國家作用于經濟的手段與行為的消化與歸納。經濟法語境下的國家干預應為:伴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發展,為克服市場失靈而對社會經濟生活的介入。這種介入不是直接為了建立、促進自由市場機制的自身發展,而是"為了改變、校正其自身的發展"。毋庸置疑,經濟法語境中的國家干預,是在市場經濟體制下的論證,而非在計劃經濟體制下的論證,意在反對計劃與集權的回歸。"背離市場價值的干預,只有導致回到過去那種事實上證明行不通的高度集中的體制上去。"①
(二)經濟法語境下國家干預的特質
從某種視角分析,民法、行政法、經濟法都是國家公權對私權予以干預的法律。不過,"行政法是關于國家權力的法律,民法是關于市場與人的法律,經濟法是關于市場與國家相結合的法律"。要把握好經濟法語境中國家干預的特質,還得在民法、行政法、經濟法的對比中進行。筆者認為,三部門法中國家干預具有以下三方面的差異性:從干預原因分析,在主張私法自治和市場主體理性的民法中,私權主體濫用權利而對其他民事主體和社會公共利益的侵犯,即為其中國家干預的邏輯起點。②行政法主張國家本位,擔憂行政相對人不履行對國家應盡法定義務而施行國家干預。經濟法中國家干預源于市場缺陷引起的市場失靈,且為市場機制自身所不能解決的。從干預目標分析,經濟法倡導國家干預則是為了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從干預理念分析,民法仍倡導人本主義、自由主義,弘揚私權自治而對抗公權對私權的侵犯,國家干預僅限于私權濫用的狹小領域。基于社會本位的經濟法在賦予國家公權干預私權的同時,為維護私權的合理存在而控制公權于合理限度。此外,經濟法語境下國家干預是雙向干預。"國家存在是經濟增長的必要條件,但國家也是人為經濟衰退的根源。"從某種角度講,國家干預可表達為國家暴力在"合法外衣"掩蓋下對個體和自由的藐視和踐踏,國家干預有泛化和異化危險。怎么來防范呢?干預主體不能成為市場利益的競爭者與利益訴求者,"干預者只能作為市場利益關系的外部人與調整者,不是利益的內在者",讓法律限制干預者的利益訴求。
二、國家干預邊界之判定
(一)邊界定性及界定的必要性
邊界是不同事物的界限,是非此即彼的基點。國家干預的邊界即為"國家在經濟自主和國家統制的邊界條件或臨界點上所作的一種介
入狀態"。干預邊界既是克服政府失靈與政府失誤、避免國家干預異化和"三位"現象的必要條件,又是經濟法基本理念和制度框架的關鍵性要素之一。實際生活中,邊界的過于模糊和彈性致使"市場失靈"成為干預主體恣意干預的借口,從反面印證了國家干預邊界判定標準設立的必要性。③
(二)邊界判定的標準國家干預的邊界內含有干預范圍、干預對象、干預程度三層含義。
筆者認為,干預范圍意指將國家干預嚴格限定在市場失靈領域;干預對象意指市場失靈領域僅有部分對象適于國家干預;干預程度意指對適于干預的對象也只能適可而止。國家干預的前提是市場失靈,市場失靈源于市場缺陷。實際生活中,市場缺陷復雜多變,且場失靈與政府失靈交錯并存,不易識別。對于市場缺陷,不同學者有不同劃分標準。市場固有的缺陷包括理想條件下的市場缺陷和正偏離理想條件下的市場缺陷。鑒于現實市場中不完全信息、不完全市場、不完全競爭為常態,理想條件下的市場缺陷根本不存在,市場固有的缺陷與正常偏離理想條件下的市場缺陷的外延基本一致。④無疑,國家干預的理想范圍即為市場固有缺陷或正常偏離理想條件下的缺陷。轉型期國家干預范圍應嚴格限定在市場發育不良導致的市場缺陷和正常偏離理想條件的市場缺陷或市場固有的缺陷之內且隨著市場的逐步發育與完善,公權應漸次淡出市場發育不全導致的市場缺陷。
三、目前國家干預的現狀
國家和市場在一定條件下本可相互替代,但忽略條件限制,強化公權對市場的替代必然導致"全能型政府"的產生。國家的經濟職能多異化為追求部門、地區和個人利益",越位""、錯位"、"缺位"現象較為普遍。在具體的經濟生活中,政府承載"雙重身份",造成了政府產權與私人產權在行政軌道上運行,采取非正當程序,屢屢侵犯私有產權,既破壞了市場公平競爭的基本原則,又降低了政府在公共服務領域的效率。其緣由為公權代表者"把他們的時間和精力都用在建立和保衛地盤上,而不是在管理上下功夫"。"人們過去的選擇決定了他們現在可能的選擇。"鑒于"全能政府"固有慣性與既得利益集團的抵抗,國家干預泛化、異化情形還將繼續。⑤四、完善國家國家干預體系,提高國家干預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國家干預的順利展開,要依托于有效的國家干預體系。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國家經濟發展計劃、宏觀經濟政策等相互配合,構成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國家干預體系的基本內容。通過深化各項改革,逐步完善這一國家干預體系,是保證國家干預的有效性的必要條件。為了進一步完善政府的國家干預體系,健全國家干預手段,提高我們國家干預的水平,中央強調,一是必須進一步深化財政、稅收、金融和投資體制改革;二是要注意對癥下藥,即根據宏觀經濟形勢的變化,不斷調整各項宏觀經濟政策;三是在具體實施時,要注意區別對待,掌握控制好各項宏觀經濟政策和經濟杠桿實施的力度。
五、結束語
十七大報告指出"加強和改進金融監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逐步實現資本項目可兌換。深化投資體制改革,健全和嚴格市場準入制度。完善國家規劃體系。發揮國家發展規劃、計劃、產業政策在宏觀調控中的導向作用,綜合運用財政、貨幣政策,提高宏觀調控水平。"構建和諧社會不能沒有國家干預,但這里的干預是只是適度干預。它必須遵循以下原則:國家干預和市場兩者有機結合起來;干預方向要正確;干預的方式要恰當;干預時機要合適;干預范圍要適當,⑥要有所為有所不為,使兩者既能互動,又能取得平衡。
注釋:
①程寶山著:《經濟法基本理論研究》鄭州大學出版社2003年9
月第1版
②邱本著:《宏觀調控法論》中國工商出版社2002年11月第1版
③漆多俊著:《經濟法基礎理論》武漢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
④戚聿東:《中國現代壟斷經濟研究》[M].北京:經濟科學出版
社,1999年
⑤王全興:《經濟法基礎理論專題研究》,載《法商研究》2001年第
4期
⑥徐增陽:《和諧社會的政治均衡》,《當代世界與社會主義》2005
年1期。
參考文獻:
[1]程寶山著:《經濟法基本理論研究》鄭州大學出版社2003年9
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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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階段我國經濟發展進入一個關鍵時期,社會狀況在總體和諧的同時,也存在著矛盾和沖突。為使經濟續順利向前發展,實現更大程度上的社會和諧,國家有必要采取各種手段對利益沖突加以平衡和協調。而在這當中,經濟法擔負著自己獨特的歷史使命。
1經濟法對利益沖突平衡與協調的兩大前提
1.1以社會本位作為平衡與協調利益沖突的價值基礎
市場機制是合理配置資源、提高經濟效率的最有效手段。與此同時,在正常的市場機制調節下,各市場主體之間也能形成一種相對合理的利益格局。然而,西方市場經濟發展的軌跡告訴我們:自由放任經濟下市場機制本身極易遭到破壞,隨之而來的利益格局也容易受到扭曲。而且市場機制自身的局限也會引發矛盾,產生新的沖突。面對市場難以依靠自身力量對沖突加以平衡與協調的難題,現代經濟法產生的一個重要歷史使命就是依法調整市場經濟中的利益關系。然而,當今社會利益關系錯綜復雜,利益主體日益呈現出多元化的趨勢,在各類利益沖突中,既有國家權力與個體權利之間的沖突,也有社會個體利益之間的沖突,還有個體利益與社會整體利益之間的沖突。要想平衡好方方面面的利益,經濟法需要找準自己的價值定位。如果經濟法選擇個體利益至上,這樣做雖然會刺激個體對利益的追逐,提高經濟效率,但卻不利于沖突的解決,也不利于社會經濟的長遠發展。此外,在法律層面上,這種做法還會使經濟法難以獨立于民商法,自身的獨特價值難以顯現。但是,如果經濟法選擇以國家利益至上的原則來協調利益關系,卻容易造成國家權力對個體利益的侵害,進而影響了市場經濟正常運行的基礎。同時,這還會使經濟法很難擺脫行政法的案臼,難以成為真正獨立的法律部門。在現實的需要面前,現代經濟法最終選擇以社會整體利益為最高準則,來協調多種利益沖突。而經濟法中所指的社會整體利益是與個人利益、團體利益和公共利益都相關的社會利益,是融個人利益、團體利益以及公共利益為一體的社會利益。在具體的調整過程中,經濟法正視各經濟主體的利益需求。對于個體的合法利益,經濟法給予應有的尊重,只有在個體利益的實現有礙于整個社會經濟的運行和社會整體效益的增加時,經濟法才對個體權利的行使加以一定的限制。同樣,對于國家利益,經濟法的法律規范也僅僅是為了防止國家權力濫用,避免出現以國家利益之名弱化甚至虛化個體利益、社會整體利益的現象。除了防止個體利益和國家利益過度實現對社會整體利益的沖擊外,為實現社會整體利益最大化下的利益平衡,經濟法還積極做出制度設計,主動追求社會整體利益的增長。正是在社會本位的價值基礎上,經濟法成為在法律體系中,能夠從社會整體利益高度,對各類主體的意志、行為和利益進行平衡,實現社會協調發展的唯一法律部門。
1.2以對國家權力的平衡作為對利益沖突平衡與協調的重要前提
經濟法是調整在市場經濟運行過程中,現代民主政治國家及其政府為了修正市場缺陷、實現社會整體利益的可持續發展而履行各種現代經濟管理職能時與各種市場主體發生的社會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正因為市場缺陷的客觀存在,所以國家必須要對經濟有所干預。然而,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當國家權力對于經濟發展的反作用與經濟發展自身的方向一致時,經濟就會發展得比較快,反之,政治權力就會給經濟發展造成巨大的損害,并能引起大量的人力和物力的浪費。鑒于國家權力的特殊影響力,當政府與市場都置身于經濟生活之中時,經濟法在協調具體的利益沖突之前,首當其沖的就要平衡好政府的權力。具體而言,經濟法需要做出以下努力:其一、經濟法要界定好政府與市場在經濟方面各自作用的領域,將政府對經濟的管理只停留在市場本身無法解決的領域,即市場存在缺陷的領域,切不可借干預經濟之機破壞市場機制作用的發揮,更不能用政府替代市場在經濟中的作用。其二、即便在政府依法享有管理經濟權力的領域內,經濟法仍然要從權力行使的方式、行使的程序、不當行使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等多方面進行精心的制度設計,嚴格規范政府權力的行使,保證其對經濟發展起到應有的積極作用。
2經濟法對利益沖突平衡與協調的具體途徑
在上述兩大前提下,經濟法主要從社會秩序和社會道德兩方面著手,對利益沖突加以平衡與協調。
2.1營造良好的市場運行環境
2.1.1營造良好的市場競爭環境競爭是市場經濟的本質,是市場經濟的活力源泉和生命基礎。在良好的競爭環境中,經營者憑借優質的服務、低廉的價格、過硬的產品質量去爭奪市場份額,獲取利潤。這樣一來,企業與企業間形成正常的利益關系,消費者的利益有了實現的基礎,長此以往,國家的競爭力增強,社會的整體利益必然增加。所以說,公平、自由的競爭環境本身就利于協調利益關系,減少不必要的沖突。但在殘酷的競爭法則面前,由于盈利動機的驅使,破壞競爭機制的行為會大量涌現。在市場沒有足夠力量去維護好重要但又脆弱的競爭機制時,在無法直接引導經營者正當競爭的情況下,經濟法通過禁止性規范明確告之市場主體,法律既反對破壞公平競爭的不正當競爭行為,也反對破壞自由競爭的壟斷行為。如此一來,經濟法以反向禁止的方式來規制市場主體的行為,使偏離方向的經營者回到正常的競爭軌道上來,再通過市場良好的競爭環境本身去協調利益沖突。所以說,在經濟運行的這一領域,經濟法通過對市場主體權利義務的規范,以迂回的方式平衡與協調著利益沖突。
2.1,2營造良好的宏觀經濟運行環境市場機制能夠最有效地配置社會資源,但是,由于市場機制以各微觀經濟主體的利益作為經濟活動的出發點,所以容易造成微觀經濟主體的行為短期,最終導致宏觀經濟不平衡,經濟運行中的利益沖突增加。為此,政府需要進行宏觀調控,將各市場主體的利益加以協調,統一到追求社會整體利益最大化的軌道上來。在調控的過程中,為不破壞市場機制作用的發揮,經濟法必須保證政府宏觀調控的間接性。即政府不能通過權利義務法律規范直接規定市場主體的行為,而只能依法借助各種經濟杠桿和經濟政策先調節市場運行的外部環境,然后再引導市場主體根據環境的變化,為自身利益考慮自覺調整各自的經濟行為。由此,經濟法通過營造良好的宏觀經濟運行環境,為個體利益與整體利益的協調、當前利益與長遠利益的平衡提供了可能。
此外,經濟法在考慮宏觀經濟運行環境對利益沖突的影響時,還應特別注意代際間利益的平衡問題。為此,我們應時刻注意將科學發展觀貫穿于宏觀調控法立法與執法的全過程,以使得我國的經濟發展在滿足當代人利益需要的同時,又不致于對后代人利益的實現構成威脅。
2.2追求公平、.正義的社會道德
【關鍵詞】環境成本;環境管理會計;識別;評估
目前,理論界對于環境成本概念的理解還很不一致(CICA,1993;Bouma,1998),從而導致環境成本的計量方法和口徑存在較大的差異。這不僅是一個純粹的理論問題,也是關系到環境管理實踐的重要問題(UNCSD,2001)。對此一些學者進行了相關的討論,但往往不能基于環境管理會計(EMA)去思考。
一、環境管理會計的內部決策職能
從環境管理會計的視角識別環境成本,首先需要了解環境管理會計的內部使用目的。為了進行內部決策的制定,環境管理會計的計量既包括對材料與能源的消耗、流動、最終處理的非貨幣計量,也包括對有關潛在環境影響所產生的成本、節約與收入的貨幣計量。所提供的數據主要用于:
·評估年度的環境成本/支出;
·產品定價;
·編制預算;
·投資評價,為做出投資上的選擇進行計算;
·計算環境項目發生的成本以及帶來節約;
·設計及執行環境管理體系;
·環境業績的指導、評價和監督;
·設置量化業績的目標;
·開展清潔生產和環保設計的項目;
·對外揭示環境方面的支出、投資與負債;
·提供對外的環境報告或可持續性報告;
·向統計組織和其它地方機構上報環境數據。
實際操作中,上述職能所需的成本核算工作可以依據企業自身的情況靈活執行。但許多企業并沒有獨立的成本會計系統,只是基于賬簿記錄中財務會計的數據進行計算。企業環境信息系統的不完善一定程度上給環境成本的確認帶來了困難。
二、基于環境管理會計的環境成本及其分類
環境管理會計必須確保企業經營決策時將考慮所有相關和重要的成本,因此企業內部計算環境成本不僅需要包括各種環境保護支出,而且必然會涉及到相關的廢物。這里的廢物是一種廣義的含義,包括所有的非產品輸出,如固體廢物、廢水和氣體排放。由于已經購買和支付但未能轉換為產品的原料(包括水和能源)所形成的廢物也是一種無效產出的表現,因此廢棄物和排放物的成本不僅包括預防污染和處理設備的花費、被浪費的材料、資金和人工的成本也應該被納入企業環境成本的范疇。于是企業環境支出的總和可表示為:
環境保護支出(廢物處理、排放物的處置、環境管理、污染預防)
+浪費的原料的成本+浪費的人工與資金=企業環境成本總和
將非材料輸出(廢物、廢水)購買價值加總到環境成本之中,使得環境成本與其它成本相比,所占的份額將顯得偏高。然而并沒有必要單獨評價環境保護的花費是否過于高昂,或是對于不同的企業嚴格界定哪些成本或者部分與環境相關或者無關。因為環境管理會計只是為了更好地、更全面地運用管理會計,“戴著環境的帽子”去發現隱匿的成本;環境成本也并非單獨的一類成本,只是為了正確制定決策所需的更大的成本集合里的一個子集,是貫穿企業的物流與資金流的整體系統中的一部分。著眼于材料流動成本的管理會計不再是評估總體的環境成本,而是在材料流動的基礎上對產品的成本進行計算上的修正。
與之對應,環境成本主要由以下幾部分構成。(1)常規的廢棄物的處置和排放物的處理成本,包括相應的人工和進行維護的物料成本(如果是依靠相關成本中心進行記錄就只有材料的部分)。保險和環境負債準備同樣反映的是用于處置而非進行預防的成本實質。這部分的內容符合環境成本定義的慣例。(2)進行預防和環境管理的成本,包括人力成本、良好的外部家政服務成本(externalservicesforgoodhousekeeping)。如果明顯的話,還包括一體化技術中環境因素所占份額(the“environmental”shareofintegratedtechnologies),以及經營型設備中效率損失部分(the“scrap”shareofoperationalplants)。第二部分的成本主要集中于防止廢棄物和排放的年度成本,但沒有計算節約的成本。同時這部分還主要關注了低排放處理技術所導致的更高的先期成本,確定了環境管理體系的相關成本。(3)廢棄物材料的購買價值。從材料流動平衡的角度,需要評估所有投入材料的非生產性產出(廢棄物的比例、效率的損失)。在進行存貨管理的前提下,以材料的購買價值或材料的耗費價值來估算廢棄物材料的價值。(4)非產品性產出的制造成本(productioncostsofnon-productoutput),即各自的生產成本費用的總和,包括勞動工時、機器折舊和加工材料。基于生產行為進行的成本計算和流動成本的計量,將能更加準確地確認剩余材料的流動,并且分配給成本中心或者成本的負擔者。當然,需要注意避免重復計算已經計入其他分類中的成本。這取決于數據的有效性以及信息系統的質量。環境成本中,由于第三、第四類型環境成本考慮了無效產出所導致的廢棄物材料、資本與人力成本,成為材料流動成本計量中精練的核心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環境管理會計的環境成本并不包括企業導致的各種外部性或者發生的社會成本。環境管理會計著力改善企業的信息系統與決策的基礎,目前的環境管理會計方法往往注重追蹤既定年份實際的環境支出和材料效率損失費用,并不關注企業對普通公眾發生的外部成本,或是與供應商、消費者相關的生命周期成本以及其他涉及各種“軟”因素的社會成本。從會計人員的角度看,賬簿記錄中除工資、社保、稅收以及其他自主獲利以外所花費的成本都發生在企業外部,不會反映在企業當前的賬目中,需要采用另外完全獨立的評估方法。雖然這些成本的效應或許遲早會反映到企業的年度賬戶中,但并不能因此就扭曲以前年度的成本計算基礎。
環境成本的具體評估方案可參考聯合國可持續發展署環境成本會計工作組的相關資料。環境成本的評估將首先用于評估企業每年包括以前年度已經浪費原料的環境支出。年度成本是環境成本管理從上至下方法(Top–downapproach)中的首要的一步,也最容易獲取數據的來源。隨著信息系統的逐步完善,再進而逐步分配至成本中心、生產步驟和產品。而相關節約額的計算、進行投資的選擇和預計未來價格的變化,需要考慮未來的成本,單獨進行處理。
三、環境成本評估的材料流動平衡分析
基于環境成本的內涵及其類型,在此假定企業所購買的全部原料在物質形態上都將全部留存于企業,形成產品和廢物,或對外進行排放。基于這種“投入必定伴隨著產出,或是被存儲”的理念,將形成材料流動平衡的恒等關系。因而企業環境信息系統運作的核心是在一個有限的系統范圍內,以物質單位表示的材料、水和能源等的材料流動平衡(materialflowbalances)。
企業在最初回溯環境事項的時候,往往并不先深入到細節,而首先關注材料流動的平衡。通過編制材料流動平衡表進行投入產出分析,以物理單位記錄材料的流動,成為提高企業環境業績、評估非生產性產出的數量與成本的基礎。材料流動平衡表的常規形式可參考聯合國可持續發展署提供的材料投入產出平衡賬戶。其編制的對象可以是某一機構的選定的幾種原料或者幾個步驟,也可以是全部的材料和廢物。表中應表述所用的材料及其帶來的產品、廢物和排放物的數量等相關信息,都將以質量(公斤,噸)和能量(千焦,千瓦)等物理單位來衡量。環境管理會計將材料處理中的平衡關系進行量化,其目的在于從頭至尾追蹤材料流經企業的路徑。同時基于損失比重、功效轉換等方法,用生產銷售以及帶來的廢物和排污的數量來反向核對采購的投入部分,從經濟和環保的角度提高材料管理的效率。
進行材料流動平衡分析的起點通常是企業層面(不同的部門編制該表可能需要進行特定的再次細分,但為了便于相互比較,要求必須能夠以標準的方式進行整合)。企業層面的投入產出平衡應當按月或年編制,并實現與賬簿記錄、成本會計以及存儲與購銷系統的鏈接。由于許多信息是以企業為系統邊界提供的,環境報告中也將按照相同的層次予以披露。所有材料的流動將按照每年的價值和數量加以列示。在此基礎上,企業就能夠提煉出業績和信息收集中應加以改善的地方。通過提高可利用信息的質量和信息系統的連貫性,建立一個常規的監控系統。該監控系統將以月為基礎,顯示資源的輸入、加工以及廢物的產生。
對于材料投入產出流動平衡進行評估,其評估方案將以物理單位表示的數量、價值以及相應的計算進行記錄。表中需要表明材料是否經過了材料庫存號碼登記,是否有存貨管理。同時還需要依據成本中心說明材料耗費時是否出現過存貨退回,如表1所示。表中的“√”符號表示數據的來源或所需的記錄易于獲得。企業層面第一步建立的投入產出平衡分析將從會計系統和存貨保管系統收集定量數據。
材料投入產出流動平衡的評估方案的目標是在存貨管理、成本中心和生產計劃中,盡可能持續徹底地追蹤材料的流動,循序漸進地改善材料流動平衡的記錄狀況,而并不一定就要在第一年取得充分的、全部的信息。評估操作工作的起點是原料,然后是輔助材料和包裝物,最后是加工材料。遵循這一思路,企業所能夠具體加以改進的方面,不僅與材料的存貨記數系統和過程控制相關,也與對損失部分的估計與控制,以及企業中其他計量方法的標準相關。
四、環境成本評估的流程分析
在企業層面進行環境成本評估、編制材料流動平衡表之后,下一步將把數據分析的系統邊界從企業的范圍再分配到具體的內部程序上。程序流程圖是在技術處理層面追蹤材料流動的投入產出,深入分析企業特有的加工程序,從源頭上識別企業的損失、泄漏和廢水等非生產性產出,如圖1所示。這里需要再次以投入產出的分析形式,更加詳細地檢查生產中個別的步驟,有時還需要技術上的相關支持。程序流程圖結合了成本會計數據中的技術信息,針對特定的生產單位、設備和成本中心操作,在總量上把每年的數量加以匯總。
將企業的材料流動分解到成本中心,甚至是具體的設備,不僅需要對技術改良方面進行更加深入的調研,而且需要追蹤成本的源頭。尤其應當重視前后都是以公斤為單位的材料定量記錄。基于行為的成本計算和價值流動計量的方法可以解答以下問題:1)哪個成本中心處理了多少材料;2)材料投入能否被更進一步分配到生產線或者具體的設備上;3)導致的排放、損耗、廢物到底有多少,是按成本中心、生產線還是設備進行記錄更為適宜;4)有多少成本被正確地分配至產品,從而減少了隱匿在諸如管理費用這樣一類成本中的數量。
該層次的材料流動分析由技術人員負責,所收集的數據應當反向復核,以確保與成本會計系統保持一致。不過由于內部各部門間缺乏溝通,技術上的數據和財務賬簿記錄的數據常常無法協調一致。經驗表明,二者核對的一致性將帶來極大的最優化優勢,并且成為環境會計的主要工具。因此,技術上的處理與財務上的記賬相互兼容是最為理想的操作方式。
五、結束語
一直以來,許多國家和組織都積極鼓勵企業主動披露為保護環境所付出的努力。企業的環境保護支出是否是因為污染的罰款、環境管理系統人員的培訓,或是為了發起對于自然的保護,是否包括了非生產性產出的成本,對此進行相關的報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這也是界定環境成本概念、區分相應的類型,以及從材料流動平衡的視角進行披露的原因。
另外,在同一企業組織內部,貫穿企業的材料流動是統一的。就理論而言,二者的信息系統應該是相同或至少是一致的。而當前在環境報告領域,也有趨勢將財務報告和環境報告合并成為可持續發展報告。然而目前企業往往單純依賴財務會計系統,或是為財務和成本會計以及加工技術分別設置兩套的信息機制,這從長期來看顯然是弊多利少。本文從環境管理會計的視角,界定了環境成本的概念及其相應的類型,提出材料流動平衡的思路,引入相關的評估處理方法,將在一定程度有助于企業環境信息系統的整合與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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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國公共服務部門績效管理的問題及原因
1.職位分析弱項制約公共服務部門績效管理。
工作分析是績效管理的基礎。它通過收集、分析工作信息,確定所需資格條件,明確分類與規定,并形成職位說明書。績效考核目標的設定,績效考核實施,績效溝通反饋,都要以職位說明書為依據。目前,傳統的條條框框、繁文縟節至今在我國公共服務部門中仍然影響著職位分類,機構設置不合理,崗位安排不適當的現象仍然存在,公共服務部門的工作分析處于低級階段,工作內容劃分不細,導致了我國公共服務部門職位分析上的難度加大。很多崗位的職位分析不明確、不到位,在此基礎上對崗位的工作任務繁簡難易程度、職權大小、所需條件就無法作出準確評價,如一個職位出現了多個職責,兩個及兩個以上的職位出現了同一個職責。也無法擬定職位說明書,工作人員的職責和績效評價標準就難以細化、難以規范,直接影響到績效管理結果與目標的實現。
2.公共組織特征下的績效體系分解不完善,績效指標體系過于定性化,定量化不足。
公共服務部門的產品和服務通常是一些非營利性的產出,具有服務性,有的短期見效果,有的則要很長時間才能見效果,同時,這種服務性產出難以用貨幣來衡量價值。公共服務部門通過“德、能、勤、績、廉”5個方面進行考核。這種考核方式在不同單位、不同崗位都適用,但無法體現每個單位區別于其他單位的特定戰略目標。同時“,德、能、勤、績、廉”中指標體系沒有具體化,無法與部門任務和崗位職責相脫節,基本屬于定性評價,考核主要體現上級主觀印象。
3.績效管理系統化不足,缺乏相配套績效計劃,績效反饋制度。
績效考核的結果與激勵制度相結合,并作用于目標制定,對公共服務部門工作人員的工作責任、效率、自律等方面有很大的影響,有利于整體目標推進。績效管理具有系統性,績效目標制定、績效考核評定,績效反饋互相作用,相輔相成。而目前,公共服務部門只是簡單地進行績效考核,績效考核不涉及職務和級別的晉升,沒有達到明顯的激勵效果,考核結果缺乏反饋,也未與績效目標相結合。
4.績效考核信息化程度不高。
績效考核是一個收集、處理、輸出數據的過程,而公共服務部門所具有的服務壟斷性,導致其運用系統模型積極性不高。其次,由于組織內部層級太多,部門獨立,導致信息溝通不夠,這樣也會大大降低績效考核的質量。
三、平衡計分卡在我國公共服務部門人力資源績效評價中的運用
羅伯特•卡普蘭和大衛•諾頓提出的平衡計分卡對于公益單位績效評價而言是有益改進。平衡計分卡作為一種績效評價和戰略管理方法,有財務、顧客、內部業務流程、學習與成長四個維度。財務指標衡量戰略執行程度和經營活動成果,顯示利潤的增加;顧客指標要求從顧客的角度給自己設定目標,從質量、服務方面滿足顧客需求,提高競爭力;內部流程從內部運轉、組織創新著手,強調執行力;學習與成長角度,其意義在于,單位要不斷成長,要逐步提升運營的效率,著手長遠發展,培育適應日新月異變化的企業文化。公共服務部門主要追求社會效益,提供公共服務,與企業單位追求利潤最大化的目標有一定差別。因此,公共服務部門偏重于顧客、內部流程、學習與成長方面。而追求顧客滿意度,承擔相應社會和政治責任,構建和諧環境有更重要的意義,因此在績效評價中將服務對象和組織的社會角色融合統一成社會職能,在績效評價中處于首位。
1.社會職能。
公共服務部門是為各類人群服務的,有看病的病人、上學的學生、需要幫扶的困難群體,為人民群眾服務,讓群眾滿意是組織追求的目標,社會效益是績效評價的重點。考核指標為目標實現程度、公眾滿意度、服務實時性、客戶投訴率、服務態度等。
2.內部流程。
內部流程是基礎,只有抓好內部管理才能為單位績效改進提供制度支撐。內部評價指標有:制度建設、部門溝通、業務流程、組織創新、信息系統等。
3.財務。
由于公共服務部門一般是公辦非營利機構,財務側重于如何提高服務質量降低服務成本和資金的合理節約使用。指標有:資金節約率,資金使用率、預算執行率。
4.學習與成長。
這反映了組織發展的動力。組織擁有學習力,才能適應環境的發展變化,提高組織運營效率,不斷創新,從而達成超越組織戰略目標。指標有:培訓投入、創新成果、員工滿意度、業務學習。
四、應注意的問題
平衡計分卡不僅適應企業單位,公共服務部門也同樣適用。平衡計分卡注重各方面的平衡,長遠戰略目標和短期目標相協調,強調與內部外部環境的動態平衡。平衡計分卡的實施過程也是管理制度化的過程,考核指標科學化的過程。在公共服務部門運用平衡計分卡還應注意:
1.單位領導層的鼎力支持。
這種方法也是戰略思想的體現。因此,需要與領導層密切溝通,了解領會戰略構想,同時制度設計、指標設計也得到領導層認同。
2.加強與各部門的溝通。
制度的順利實施需要全員配合。因此在設計階段要與各部門人員尤其是中層干部廣泛溝通,聽取采納合理意見建議,并及時反饋。讓員工積極參與規則制定,才不致于形成考核中的阻力和消極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