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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貿易論文大全11篇

時間:2022-06-04 14:5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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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貿易論文

篇(1)

改革開放初期,我國產品的出口結構以初級原材料為主,企業的經營方式主要以粗放型為主,這會嚴重浪費資源,進而導致環境污染。然而,伴隨我國對外貿易的快速發展,我國的出口結構發生了很大變化,但是,初級產品以及污染較重的產品仍舊占據較大比例,粗放型的經營模式,不利于保護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現階段,我國排放的污染物已經超出環境容納的容量,大部分城市的空氣污染指數較高,給人們的身體健康留下了極大的安全隱患。

2.進口貿易

在進出口貿易的過程中,由于我國尚未建立健全的風險評估體制,進口了一部分有毒廢棄物,嚴重威脅我國的生態環境。例如,在我國廣東沿海地區,部分鄉鎮企業為了獲取經濟收益,進口大量有色金屬廢渣,以及部分有毒廢棄物,在廢棄物進行再生的過程中,將會嚴重污染我國的生態環境。

3.國外投資

自從我國加入世界經濟貿易組織之后,部分外國企業逐漸進入我國,尤其是跨國公司,外國企業的進入會為我國企業的經濟發展帶來先進的管理理念、生產技術以及控制污染的主要設施。但是,也會存在很多問題,外國企業在投資我國企業的過程中,由于我國環境相關法律法規不健全,進而將污染密集型產業逐漸轉移到我國。因此,面對上述問題,如果我國不采取有效的解決對策,加大環境保護的力度,不利于我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4.環境壁壘

現階段,在國際經濟貿易發展的過程中,部分國家以環境保護為切入點,通過立法形式,制定與環境保護相關的法律法規,并且制定大量環境準則,以阻礙外國產品的進入。這不利于發展中國家出口更多的產品,使其無法贏得市場競爭力。

二、強化我國環境保護與國際經濟貿易協調發展的主要對策

在國際經濟貿易發展的過程中,我國應當處理好環境保護與國際經濟貿易發展之間的關系,不斷強化環境質量,以不斷提高市場競爭力。

1.充分發揮政府宏觀調控職能。

1.1建立健全綠色貿易壁壘研究機制。現階段,為使我國環境保護與國際經濟貿易協調發展,相關管理部門應當經常開展二者的理論研究會議,收集各個國家與綠色壁壘相關的信息,尤其是影響我國出口的綠色壁壘,應進行深入細致的分析,及時發現問題,并且采取有效的防范對策。如果發達國家違背世界經濟貿易組織的基本原則,即非歧視原則,不能科學、合理的利用綠色壁壘,我國應當采取有效的解決對策。此外,我國應經常與發展中國家進行交流與合作,進而共同努力維護發展中國家利益。

1.2完善法律法規建設

最近幾年,我國雖然已經簽署了與貿易相關的環境保護公約,但是,卻沒有明確規定法律法規的具體細則,并且大部分法律法規仍舊停留在行政立法階段,并且立法層次也有待提高。此外,我國還應不斷改進環境標志制度,在完善環境標志的過程中,應當做到以下兩個方面:首先,在出口產品質量標準、制造工藝以及產品認證的過程中,應當嚴格依據國際基本標準和原則,進而獲得國際社會的認可。其次,我國應強化管理進口商品的各個環節,在引進外資的過程中,應當堅持可持續發展的基本原則,嚴格審查外資產品進入的各個環節,以免外資企業將污染密集型產業轉移到我國,如果外資企業存在環境污染問題,應當進行嚴格的整治,以達到我國環境標準的要求。

1.3調整和優化我國出口商品的結構

在國際競爭的過程中,我國應依據自身發展的實際,科學、合理的配置資源,對于部分附加值較小的初級產品,應當限制其出口。此外,我國應以環境保護為主要的切入點,不斷強化出口產品的環境保護標準,以不斷提高我國的國際競爭力,通過出口與國際標準相符合的產品,不斷擴大我國的對外貿易,以實現出口的可持續發展。

2.企業應當解決微觀問題。

2.1樹立綠色的營銷理念。綠色營銷是指:在企業發展的過程中,以不損害人民群眾的利益為準,通過使用營銷工具,滿足社會需要的經營銷售活動。因此,在企業發展的過程中,應以環境保護與國際經濟貿易協調發展為基本原則,以環境保護為企業的經營理念,以綠色消費為主要的切入點,進而將節約資源、保護環境貫穿于企業生產各個環節,以使企業經濟收益、社會效益、生態效益的有機結合,最大限度的滿足消費者的變化需求,進而實現企業自身的可持續發展。

2.2加強綠色管理。在企業生產經營的過程中,對于產品生產的各個環節,都應考慮是否會對環境產生影響。例如,如果企業獲得國際綠色環境標志,通過使用綠色環境標志,以不斷強化企業的生產技術水平,以及環境保護的標準,提高產品的國際競爭力,進而使產品在國際市場中占據較大比重,加快我國企業的發展進程,以使我國經濟穩固的向前發展。

篇(2)

在我國出口貿易中,"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益"仍為出口的主要特征,出口產品大多屬于資源消耗較大、污染較嚴重產品。我國這種粗放型的外貿發展模式,消耗了我國大量的能源,導致我國資源日漸貧乏,環境污染日益嚴重。據環保部公布數據顯示,我國單位能耗是世界平均水平的3倍多,我國每增加一個單位工業生產總值所產出的固體廢物是發達國家的10倍以上;每增加一個單位國內生產總值所排放的廢水污染物是發達國家的5倍以上,據統計我國每增加一個單位國內生產總值所消耗的能源是美國的6倍、日本的7倍之多。此外,加工貿易比例重大也給我國環境帶來了巨大壓力。據統計年鑒相關資料顯示,2012年加工貿易出口總額占我國出口總額的42.1%。但是我國加工貿易主要集中在傳統的資源、勞動密集型產業,在綠色技術型產業十分落后,造成資源巨大浪費和環境污染嚴重,這不利于我國生態環境。

(2)進口"洋垃圾"嚴重威脅

我國生態環境2007年央視《經濟信息聯播》曾報道過:在歐洲被稱為歐洲垃圾集裝箱的英國,每年都將大量的廢物垃圾倒入我國,已經造成嚴重污染,并嚴重威脅我國某些地區的生態環境。而更出人意料的是,英國大型出口洋垃圾不僅一定程度上緩解了英國環境問題,還給英國相應的企業帶來額外的巨大利潤。2012年12月,英國《每日日報》報道,由于被中國拒絕,幾百噸的生活垃圾被運送回英國。再如,西班牙出口到我國的果汁包裝集裝箱由于含有殘留果汁,聚集了5.5萬多只蒼蠅;荷蘭出口到我國的30個集裝箱中,共發現近800噸的走私城市垃圾;另外日本大多企業也為了降低自己在日本處理廢物垃圾回收及加工的費用成本,將收集來的廢舊塑料等廢物垃圾賣給我國企業來處理。更觸目驚心的數據顯示,全球每年產生的電子垃圾高達5億噸之多,而其中70%以上都經各種途徑運入我國。近年來,走私"洋垃圾"入境問題并未得到遏制,頻頻發生在我國各地區。"洋垃圾"的跨國入境,不只是給我國垃圾處理增重負擔,而且還給我國的生態環境造成巨大的污染。

(3)發達國家高污染、高能耗產業向我國轉移

首先,由于我國市場準入標準和環境法規比發達國家寬松且不完善,我國一些企業在承接國際產業轉移的過程中,對產業轉移的質量重視程度不夠,為了加快經濟增長盲目的接受發達國家的產業轉移,只看數量上的快速增長,規模的不斷擴大而忽視了提高產業轉移的質量問題。相反,目前發達國家由于環境法規及環境意識,更加注重節能減排,這使得一些發達國家開始將一些在本國禁止使用、銷售的工藝落后型、污染嚴重的產業向我國轉移。其次,由于我國目前發展過度依靠資源環境和廉價勞動力優勢,國外直接投資主要集中在我國制造業,而我國由于核心技術等的缺乏,造成我國制造業目前高投入,高能耗,低利潤。例如,近年來我國珠三角地區FDI流入量得到迅速增長,珠三角生產規模隨著不斷擴大。然而,由于FDI流入主要集中在制造業,外商直接投資額流入珠三角給珠三角經濟帶了新活力的同時,也使得珠三角許多地區"廢水、廢氣、廢渣"排放大幅度的增加,珠三角環境污染日益嚴峻。

2我國對外貿易與環境協調發展的對策研究

(1)逐步完善環境政策,加大執行力度

當前我國的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包含調整、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問題及防治生態環境污染等內容。但是目前我國的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內容仍然不夠全面,不夠完善,明顯滯后于發達國家法律法規。并且我國環境保護法規存在一些標準不明確,甚至于與國際慣例某些條款不統一等問題。面對我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現狀及我國環境污染現狀,我國必須進一步完善我國的環境法律法規內容及標準,制定與國際環境標準相一致的、嚴格的環境保護法律及其相應的執行標準、懲罰力度等。例如針對前面提到我國進口洋垃圾現狀,我國可以嚴格制定禁止和限制"洋垃圾"進口相關法律法規,細分"洋垃圾"的分類標準;明確違法進口"洋垃圾"的企業的處罰標準,并加大處罰力度;完善執法人員責任標準及相應的徇私懲罰。

(2)轉變我國外貿增長方式

一方面,我國應加強對高科技產品的研制和開發,大力推進高新技術產品出口,并緊密跟進發達國家的先進科技技術,并通過對先進科技技術和工藝裝備的引入,吸收先進的核心技術,以提高對外貿易的技術含量,實現出口商品結構的進一步升級。另一方面,在日益呼吁倡導節能減排,我國也應該鼓勵企業研發節能降損、資源高效循環再利用技術,大力推進清潔能源技術發展,走可持續發展道路。此外,我國需促進加工貿易轉型升級,推動加工貿易向中高端產業延伸,并加強環境的保護,引導加工貿易向低污染、低能耗、高附加值產業轉型,優化我國加工貿易產業結構。

篇(3)

二、腐敗作用于對外貿易環境污染效應的影響機理分析

1.腐敗通過作用于規模效應改變對外貿易對環境污染的影響

當腐敗水平較低時,收入差距較小,這有助于拉動國內消費需求,但不利于出口規模的擴大,在改善當地環境的同時擴大了進口品的需求,從而進一步改善了當地環境;反之,腐敗水平上升會導致收入差距拉大,致使國內內需不足,促使企業擴大出口規模從而惡化了當地環境,同時,內需不足一方面會直接減少國內市場對進口產品的需求,另一方面使得國內市場競爭更為激烈,促使一國采取貿易保護而減少進口,進而惡化了當地環境。

2.腐敗通過作用于結構效應改變對外貿易對環境污染的影響

當腐敗水平較低時,收入差距較小,伴隨人們收入的增加,消費結構和產業結構會整體優化,這有助于提高出口商品的結構,減少高投入、高耗能、高污染產品的出口,從而改善了當地環境;反之,腐敗水平上升會導致收入差距拉大,廣大低收入群體的存在不利于消費結構和產業結構的升級,進而致使出口商品結構低下,出口商品技術含量較低,附加值較低,從而惡化了當地環境。

3.腐敗通過作用于技術效應改變對外貿易對環境污染的影響

一方面,當腐敗水平較低時,用于進口技術和設備的資金就較多,這有利于促進當地環境技術的提升,進而有助于對外貿易通過技術效應改善環境;反之,隨著腐敗水平的上升,用于進口技術和設備的資金就會減少,這不利于促進當地環境技術的提升,進而阻礙了對外貿易通過技術效應改善環境。另一方面二是當腐敗水平較低時,用于研發支出、教育支出、健康衛生支出、社會保障支出的資金就較多,也有助于金融資源的有效配置,這些有利于促進研發水平、人力資本和金融發展水平的提高,有助于吸收對外貿易的技術外溢效應,進而有助于對外貿易通過技術效應改善環境;反之,腐敗水平的上升會降低用于研發支出、教育支出、健康衛生支出、社會保障支出的資金,也不利于金融資源的有效配置,阻礙了研發水平、人力資本、金融發展水平的提高,不利于對外貿易通過技術效應改善環境。

4.腐敗通過作用于環境規制改變對外貿易對環境污染的影響

伴隨著人們收入的提高,人們對于環境規制的要求也越來越高,當腐敗水平較低時,外貿企業所面臨的激烈市場競爭會促使政府通過提高環境規制而提升社會福利,并且通過行賄以左右政府降低環境規制的概率較低,這些有利于對外貿易改善環境。相反,當腐敗水平較高時,外貿污染企業會加大行賄力度,提高政府降低環境規制的概率,因而不利于對外貿易改善環境。綜上所述,本文提出以下假設:當一個地區腐敗水平較低時,對外貿易會改善當地環境質量,當腐敗達到一定水平后,對外貿易會加劇當地環境污染。

三、實證研究

1.模型設定、變量測度和數據說明

對于環境污染水平的測度,現有文獻一般用單一或幾個環境污染指標或綜合環境污染指數來衡量,多數文獻是采用單一或幾個環境污染指標作為被解釋變量,本文借鑒多數學者的做法,采用人均工業廢氣、廢水、固體廢棄物排放量來測度。對于經濟規模的測度,本文用人均國內生產總值來衡量。環境庫茨涅茨曲線(EKC)假說認為,當一個國家經濟規模較低時,環境污染的程度較輕,但是隨著人均收入的增加,環境污染由低趨高,環境惡化程度隨經濟規模的增加而加劇;當經濟規模達到一定水平后,隨著人均收入的進一步增加,環境污染又由高趨低,其環境污染的程度逐漸減緩,環境質量逐漸得到改善,即環境污染和經濟規模之間呈倒U形關系,因此,為了驗證該假說,我們在模型中加入了人均國內生產總值的平方。對于產業結構的測度,本文用第二產業產值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來衡量。一般理論認為,在一國經濟發展的初期階段,工業化往往需要利用大量的資源,消耗大量的能源,加劇了環境污染,但當經濟發展達到一定水平時,經濟增長方式會逐漸轉向集約型增長,產業結構也會升級,此時第二產業在國內生產總值中的比重會趨于下降,第三產業比重會迅速提升,從而會改善環境質量。對于技術進步的測度,本文借鑒許和連和鄧玉萍(2012)的做法,采用資本勞動比來衡量技術進步。資本勞動比較高意味著技術效率較高,能夠提高技術進步速度和減污技術能力;并且,資本勞動比上升往往意味著產業由勞動密集型向資本技術密集型轉變,產品的資本技術含量也將隨之增加。一般理論認為技術進步使得企業采用清潔生產技術進行生產成為可能,因此會減少污染排放量,改善環境。這里需要對資本進行計算,我們使用“永續盤存法”①。勞動力投入量用各地區年末就業人數來衡量。對于環境規制的測度,本文采用環境污染治理投入和排污費收入之和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來衡量。一般理論認為,隨著人們收入水平的提高,人們對環境質量的要求也越來越高,政府也將提高環境規制,加大環境污染的治理力度和懲罰力度,進而改善環境質量。對于對外貿易的測度,本文采用進出口總額來衡量。一方面,對外貿易為發展中國家帶來了先進的技術,使發展中國家了解國際環境標準和國別標準以及國外消費者的環境偏好,當這些被發展中國家消化吸收后可以改進其自身的生產方式,推動改善環境管理,加強環境措施和提高環境標準。另一方面,發展中國家一般有著比較低的環境規制,對外貿易會使發展中國家成為“污染避難所”,促使發展中國家降低環境規制以維持或增強國際競爭力,出現所謂向底線賽跑的情形,從而惡化了環境。總之,對外貿易會通過規模、結構、技術和規制等多種渠道對環境污染產生影響,是否改善或惡化環境取決于這些渠道作用的綜合結果。對于腐敗的測度,本文采用每十萬地區總人口中貪污賄賂和瀆職侵權人數來衡量。腐敗往往會通過扭曲一國環境政策、降低環境管制力度、阻礙環境治理投入、減少環境技術的研發投入和引進投入等渠道加劇一國環境污染。對于外商直接投資的測度,本文采用各地區的實際利用外資金額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來衡量。一方面,外資流入把“綠色”節能技術或“清潔”技術傳播到發展中國家,并通過技術示范和溢出提高發展中國家企業的生產率,節約要素資源稟賦投入并改善環境質量,即外資的技術效應降低了環境污染;另一方面,外資看重發展中國家的廉價勞動力并向發展中國家轉移污染程度高的加工制造業,且發展中國家地方政府競相降低環境規制吸引外資致使環境惡化,即外資的結構效應和環境規制效應加劇了環境污染。因此,外商直接投資對環境的影響尚不能確定。上述變量的原始數據來源于《中國環境年鑒》、《中國統計年鑒》、各地區的統計年鑒和《中國檢察年鑒》。

2.內生性問題

如果這里直接對計量模型進行回歸可能會因解釋變量的“內生性”而導致估計偏差,內生性來源于幾種因素:一是引入了被解釋變量一階滯后項作為動態項,該項易和隨機誤差項存在相關關系;二是各地區往往以犧牲環境為代價換取經濟的高速增長,即更多的環境污染通常會促進經濟增長,經濟增長又能夠進一步吸引外資流入,并且經濟增長也能夠帶來更高的貿易開放度,因此,更多的外資流入和更高的貿易開放度可能是結果,而不是原因。可見,即使回歸結果表明外資、對外貿易與環境污染關系顯著,也不能斷言兩者對后者有加劇作用,這里最小二乘法已經不能一致和無偏地估計系數,因此本文運用系統廣義矩估計方法進行實證分析。

3.實證結果分析

腐敗對于地區對外貿易環境污染效應的影響見表1。從表1可知,模型1的回歸結果表明,沒有引入腐敗變量時,對外貿易加劇了環境污染,但并不顯著。在模型2中引入了腐敗這一變量,回歸結果顯示腐敗通過扭曲環境政策、降低環境管制力度、阻礙環境治理投入、減少環境技術的研發投入和引進投入等渠道加劇了環境污染。在模型3中進一步引入了對外貿易和腐敗的交互變量,發現該交互變量的回歸系數顯著為正,這說明腐敗水平的增加通過規模效應、結構效應、技術效應和環境規制加劇了對外貿易的環境污染,這也說明對外貿易惡化環境是有條件的,而其中一個條件是腐敗水平較高。從模型3中的回歸結果還可知,由于加入了對外貿易和腐敗的交互變量,對外貿易的回歸系數由不顯著的正數變為顯著的負數,這說明控制腐敗對對外貿易的環境污染效應后,對外貿易改善了環境質量。這可能是由于中國貨物出口和服務出口商品結構的升級,貨物出口中的高新技術產品出口比重和服務出口中的新興服務出口比重均大幅增加,2009年高新技術產品出口比重和新興服務出口比重分別為31.%和3.3%,出口商品結構升級降低了環境污染;還可能是由于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中國每年平均花費一百多億美元進口了大量的技術和設備,促進了技術進步,加上中國的研發水平提高、人力資本增加和金融發展,提高了對外貿易技術外溢的吸收能力從而進一步改善了環境質量;并且還可能是由于對外貿易增加了中國的就業人數,提高了人均收入,從而致使人們對清潔環境的需求增加,促使中國環境標準提高,導致環境污染下降;最后還可能是由于國外綠色壁壘、技術性貿易壁壘等因素,使中國污染密集型產品的出口所占的比重很小(2009年僅為2.72%),并且仍有下降的趨勢,從而致使環境污染下降。上述這些效應超過了出口增加所引起的環境污染規模效應。模型3中的回歸結果顯示對外貿易的回歸系數為負數,對外貿易和腐敗交互變量的回歸系數為正數,兩者方向相反,所以對外貿易對環境污染是否加劇將取決于腐敗水平。本文依據回歸系數計算出對外貿易加劇環境污染的腐敗水平臨界值約為2.97①,也就是說當腐敗水平低于2.97時,對外貿易會降低環境污染,改善環境質量,對比2009年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腐敗水平可以發現只有北京、上海、河北、江蘇、安徽、江西、山東、廣東和四川的腐敗水平低于臨界值,對于這9個省市而言,對外貿易改善了環境質量,而全國其他2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腐敗水平均高于臨界值,這意味著這些省市的對外貿易加劇了環境污染。這也證實了本文的假設,即腐敗水平較低時,對外貿易改善了當地環境質量,而當腐敗達到一定水平時,對外貿易加劇了當地環境污染。進一步從區域角度來看,2009年東部地區的平均腐敗水平約為2.89,中部和西部地區的平均腐敗水平分別約為3.6和3.91,說明在我國三大區域中只有東部地區的對外貿易改善了環境質量,而中西部地區的對外貿易加劇了環境污染。下面會進行穩健性檢驗,即分別基于東中西部地區數據進一步驗證該結論②。從表1還可知其他變量與環境污染的關系。經濟規模與環境污染成倒U型曲線,說明EKC假說在中國成立,符合預期;產業結構降低了環境污染,這可能是由于第二產業內部行業結構調整在由粗加工向精加工轉變,在由污染產品向清潔產品的方向轉變,環境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新型工業化道路已初見成效;技術進步、環境規制變量均改善了環境質量;而外商直接投資可能由于結構效應和環境規制效應大于技術效應,致使其加劇了環境污染,但這并沒有通過顯著性檢驗,這可能是因為本文采用實際利用外資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來衡量外商直接投資,而中國各地區的實際利用外資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均太小,2009年最高的地區也低于10%,各地區平均值僅為3%。

4.穩健性檢驗

為了驗證東部地區的對外貿易改善了環境質量,而中西部地區的對外貿易加劇了環境污染的結論,本文構建以下模型:lnEPit=C+β0lnEPit-1+β1lnVGit+β2lnVG2it+β3lnISit+βlnTEit+β5lnEIit+β6lnTit+β7lnCOit+β8lnFit+μit該模型中的變量含義與上述模型相同,我們分別基于東中西部地區的動態面板數據,利用系統廣義矩估計克服內生性,運用Stata11.0軟件進行回歸,結果見表2。從表2可知,東部地區的對外貿易改善了環境質量,在10%的水平上通過了顯著性檢驗。原因可能有以下幾方面:一是東部地區的出口貿易中高新技術產品和新興服務出口比重高,出口商品結構升級降低了環境污染;二是東部地區的研發水平、人力資本和金融發展水平高使得東部地區進口的技術得到了較好的消化和吸收,使得進口的設備得到了較好的利用,進而促進了技術進步,并且也使得該地區較好地吸收了對外貿易的技術外溢,進一步改善了環境質量;三是較高比例的東部地區生活、生產所需的一些污染嚴重的產品是通過進口非本地區生產滿足需求,這降低了環境污染;四是東部地區通過對外貿易大幅提高了該地區的人均收入,致使當地人們對環境質量要求增加,促使該地區制定更高的環境標準,導致環境質量改善。上述這些效應超過了東部地區出口增加所引起的環境污染規模效應。中西部地區的對外貿易加劇了環境污染,也在10%的水平上通過了顯著性檢驗。原因可能有以下幾方面:一是中西部地區承接了東部地區的勞動密集型產業轉移,由于自身的產業結構水平不高致使中西部地區的出口貿易中高耗能、高排放產品和傳統服務出口比重高,出口商品結構水平低下從而加劇了環境污染;二是中西部地區雖然也進口了不少技術和設備,但由于研發水平、人力資本和金融發展水平較低,這些技術和設備并沒有得到好的消化、吸收和利用,并且也使得對外貿易的技術外溢效應吸收有限,致使對外貿易通過技術效應改善環境質量的作用很有限;三是中西部地區生活從而生產所需的一些污染嚴重的產品并不是通過進口滿足需求,而主要是本地區生產,這加劇了環境污染;四是中西部地區通過對外貿易提高人均收入的程度有限,當地政府更多著眼于通過對外貿易增加國內生產總值,當地的人們更多地希望在進出口企業就業以增加收入,對于環境質量的要求普遍不高,環保意識低于東部地區,促使中西部地區制定的環境標準低于東部地區,進而使環境質量改善有限,這也使東部地區的一些無法滿足該地區環境標準的企業搬遷到中西部地區,更加劇了環境污染;五是中西部地區出口貿易增加所引起的規模效應也加劇了環境污染。綜合上述分析,中西部地區的對外貿易加劇了環境污染。從表2可知,腐敗等解釋變量以及東部地區產業結構的符號和顯著性與表1的回歸結果相同,而中西部地區產業結構的符號與表1的回歸結果相反,即中西部地區的產業結構加劇了環境污染。這說明中西部第二產業內部行業結構依然是以粗加工為主,更多地是勞動密集型的產品,這些產品往往附加值低,能耗高,污染高,可見中西部地區要實現環境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新型工業化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必須轉變經濟增長方式,調整產業結構以改善環境質量。

篇(4)

關鍵詞:行業協會反傾銷作用對策

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隨著我國經濟貿易對外開放度的日益提高,出口貿易迅速增長,出口產品的國際競爭力也日益增強。這樣一來,在國際市場上我國產品與同類產品形成了激烈的競爭格局,國外競爭者自感壓力很大。因此,他們利用WTO允許反傾銷這一貿易救濟措施,對我國出口產品進行肆無忌憚的反傾銷指控,中國已成為國際反傾銷的最大受害國。據統計,1979-2003年期間,已有30多個國家和地區對中國出口產品發起560起反傾銷案。僅2000年到2003年就有188件,年均47件。對華反傾銷案的大幅度攀升,使我國出口貿易遭受到重大損失。因此,我們一方面需要改善對外貿易環境,另一方面必須采取針鋒相對的應對策略,抑制目前這種反傾銷上升勢頭。

應對國外的反傾銷,所涉及的內容是多方面的,筆者在這里只就行業協會在反傾銷中的作用及對策進行一些初步的探討。

行業協會以會員人會的方式把同行業企業組織在一起,共同應對國際競爭,保護每一個會員的利益,特別在應對傾銷和反傾銷工作中已發揮出積極的作用j。國外一些行業協會有上百年的歷史,在業界和社會上都很有權威和影響。目前我國也設有大大小小的上千家行業協會。我國政府部門在《關于授予有關行業協會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有關職能及委托有關工作的通知》中,授予有關行業協會的職能為:負責組織協調本行業企業遭受國外反傾銷調查的應訴工作;負責本行業產品出口價格的協調,維護出口秩序;參與本行業產業調查。

此外,國家商務部、國家統計局還委托有關行業協會開展以下工作:協助建立進出口磋商機制,提出與本行業有關的價格承諾的建議;搜集、管理、研究本行業產品在國內反傾銷案例;報送應訴案件進展情況及動態情況;負責采集、分析和上報本行業產業損害預警數據和動態情況;協助開展保護本行業安全的宣傳、咨詢及培訓工作。由此可見,行業協會在反傾銷應訴中具有重要的職能作用,這種作用表現在反傾銷調查前、反傾銷調查中和反傾銷裁決后三個階段。

一、行業協會在反傾銷調查前的作用及對策

一般說來,進口國廠商從察覺到進口商品的侵害,到搜集資料聯合起來進行訴訟,再到該國政府部門審批和反傾銷立案,通常有1年多時間,在這個較長過程中必然有跡象的顯現。如果能及時發現跡象并采取行動,就能化被動為主動,或及時消除反傾銷,或搜集充分的證據積極應訴,這就需要建立反傾銷預警機制。

(一)加強情報溝通,及時發出預警信息

行業協會在反傾銷預警運作中發揮著極其重要的作用。這是因為,行業協會與本行業中的企業保持著順暢的溝通渠道,了解本行業企業的生產和出口情況,熟悉本行業在國際市場的銷售情況,了解出口產品在國際市場的銷售數量及其價格水平,能及時發現問題。當國外反傾銷出現苗頭時,可指導企業做好應對反傾銷的準備。例如,1995年4月5日,美國商務部宣布對中國自行車進行反傾銷調查,應訴企業在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及中國自行車協會的指導下,有條不紊地進行應訴,直至勝訴。該案勝訴還歸功于前述商會及該協會的未雨綢繆,1994年11月和1995年1月,中國機電商會、中國自行車協會、中國外資企業協會分別召開了“反傾銷研討會”,對可能發生的反傾銷調查做了大量前期工作,為案件勝訴贏得了寶貴的時間。

(二)加強企業間的協調和行業自律,減少反傾銷事件的發生

行業協會是企業問的橋梁和紐帶,它以會員形式將企業組織在一個群體系統之中,從而以行業規范約束企業的生產經營行為。按行業規章,協會可定期召集各個企業進行信息上的溝通和協調,使各個出口企業不僅僅是競爭對手,更成為合作伙伴,能夠共享信息,優勢互補,共同開拓國際市場。為了防范國外反傾銷,行業協會制定行業最低價格,防止企業間相互殺價,禁止企業破壞行業形象的行為。在這里,政府有關部門可授予行業協會相應的協調和管理監督職權,對破壞行業規定的企業采取處罰措施。在出口數量的協調上,應將出口配額根據企業原有的出口績效、生產經營規模、產品質量等指標在各個企業間以合理的方式進行分配,以避免過于集中而出現爭奪出口市場的現象。出口市場集中,易引起國外對華提起反傾銷指控。因此,行業協會應向企業會員提供國際市場供求信息,幫助企業開拓新的國際目標市場,實現出口市場多元化目標。

(三)加強反傾銷宣傳與培訓,提高企業應訴能力

根據政府授權,行業協會應承擔起組織企業學習反傾銷知識,培訓反傾銷專門人才,擴大反傾銷宣傳等工作。行業協會應與有關大專院校、科研機構聯合開展各種形式的反傾銷培訓,組織企業經理人員和管理人員學習反傾銷規則、程序和復審等方面的知識,幫助企業提高反傾銷意識和應訴水平。

(四)加強國際交流,及時化解利益沖突

行業協會對外交流具有政府與企業不可替代的作用。其一,國內外行業協會相互間的溝通和了解,有助于及時發現貿易摩擦,并通過協商來消除和緩解國內外生產者間的矛盾和利益沖突,從而化解國外生產者提起反傾銷訴訟的動意,把反傾銷消滅在萌芽狀態之中。這種作用是政府和企業不可替代的。因為無論是國內行業協會還是國外行業協會,都是生產者的代表,能代表生產者進行溝通和取得諒解。其二,行業協會不帶有政治色彩,很容易與國外非政府機構和民間組織建立業務聯系,有利于促進國家間的經濟合作關系,開展廣泛的國際間交流,因而容易獲取各種信息,并反饋給企業,指導企業對外貿易活動,從而減少反傾銷的發生。其三,行業協會與我國駐外商會或商務機構進行信息溝通,及時了解進口國的情況和搜集有關信息情報,并反饋給國內企業,這樣就使我國出口企業在對外貿易中做到有的放矢,從而規避反傾銷或減少反傾銷的發生。即使可能遭遇反傾銷指控,也能及早做好應訴準備。

二、行業協會在反傾銷調查中的作用及對策

(一)建立反傾銷應訴基金,鼓勵出口企業應訴

反傾銷應訴,不僅需要搜集大量的資料和證據,而且還要成立聯合應訴小組和聘請律師。因此,在反傾銷應訴中要耗費包括律師費在內的大量開支,一般出口企業難以承受,即使實力較強的企業能夠支付相關費用,最后也會大傷元氣。因而,具有行業互質的反傾銷應訴基金的建立尤為迫切,這對行業間的良性互動也有所幫助。建立基金,可以解決應訴中的資金問題,以免因為資金的缺乏耽擱應訴的時機,同時也可以集合整個行業的資源,促使整個行業的參與。

建立反傾銷應訴基金的具體做法是,由相關進出口商會對各出口企業按每年的出口業績一定比例征收一定費用。一旦反傾銷應訴發生,除應訴企業支付一部分費用外,反傾銷應訴基金便可按應訴標的撥付相關費用,這有利于鼓勵出口企業積極應訴。

(二)及時有效地組織企業應訴

反傾銷應訴是否及時,至關重要。澳大利亞反傾銷法規定,受訴方填寫“調查問卷”的時間為20天;歐盟反傾銷法規定,從發出“調查問卷”到收回的時間為37天;美國反傾銷法規定,從立案調查到國際貿易委員會做出“產業損害”的初裁,時間為45天,其中還包括受訴方填寫“調查問卷”時間。

業內人士知道,“調查問卷”涉及受訴產品的成本、價格、生產、銷售等諸多因素,在這么短的時間完成填寫調查問卷工作確實不易,這對應訴方來說是極為不利的。然而,根據WTO(反傾銷協定》規定,如果當事人在合理的時間內沒有提供必要的資料或極大地防礙調查,則進口國有關當局可將現有資料(往往是進口國生產商的資料)作為最佳資料,并據以對案件進行裁定-3j。由此可見,發起反傾銷調查的傳統國家之所以規定較短的時間,完全是利用WTO這一規則讓應訴方處于不利地位,以利于他們提高反傾銷成功率。在過去對華反傾銷案件中,我國一些企業還不知道自己的出口產品被進口國提起反傾銷調查時就被裁定為征收反傾銷稅。所以,及時應訴至關重要。

由此可見,行業協會要做出快速反應,組織行業內的相關企業共同應訴,并積極配合律師取證。在企業應訴過程中,行業協會不僅起組織協調作用,還要在搜集有關證據資料等方面做好業務指導。平時行業協會就應該積累資料,在調查中代表企業配合調查方提供所需要的材料和證據,以便調查方做出公正合理的裁決。

(三)根據實際情況,適度做出價格承諾

按照WTO(反傾銷協定》的有關規定,在反傾銷調查后,出口商可主動承諾修改其價格或停止以傾銷價格向該成員出口。若反傾銷調查當局認為其承諾適當,可以消除傾銷帶來的后果,即可中止調查。若反傾銷調查當局認為價格承諾不能消除傾銷帶來的損害,可拒絕接受價格承諾。這就是說,當我國商品遭遇反傾銷調查時,只要我們所做出的價格承諾被對方接受,就可以中止調查,這樣就不會失去出口市場。

在通常情況下,價格承諾是由行業協會做出的。但價格承諾是否恰當、適時非常關鍵。若價格承諾過早,就可能在實際上不構成傾銷的情況下承認傾銷;若價格承諾過晚,又會不被調查當局接受。與此同時,價格承諾本身的提升幅度也十分重要。若提價過高,等于自動放棄市場;若提價幅度較小,則不被調查當局認可。所以,要做出合理的、及時的價格承諾,行業協會必須召集相關企業進行討論和研究,要綜合分析整個行業出口的數量、價格、生產成本及進口國市場情況。只有這樣,才能做出合理的最低價格控制線。

(四)在特定情況下,主動尋找替代國

非市場經濟地位決定在反傾銷調查中要選擇替代國。選擇替代國十分重要,因為它決定反傾銷裁定的結果。若選擇有利于我國的替代國,就有可能終止反傾銷裁定或終止反傾銷措施,或者降低反傾銷稅率。若選擇不利于我國的替代國,就會出現征收過高的反傾銷稅,如墨西哥對我國征收過1000%以上的反傾銷稅。

在實踐中,如果被動地接受外國對中國的反傾銷案中所選擇的替代國,往往會因為替代國在該行業上與中國的較大差距,使中國處于不公平的地位。因此,我國行業協會會主動選擇與我國相近的替代國來說服方。要合理選擇替代國,要求行業協會與我國駐外商務機構進行信息溝通,了解各國同類產品的生產狀況、生產成本及市場價格等方面的情況,以便做出正確的選擇。此外,行業協會在平時應注意積累資料,遇到這種情況,就可及時地做出選擇對象。

三、行業協會在反傾銷裁決后的作用及對策

(一)利用WTO爭端解決機制,解決不公平裁決

在對華反傾銷案中,有相當部分裁決是不公平的。面對不公平的反傾銷決定,我們應與對方進行磋商,若磋商不成,可提交WTO貿易爭端解決機構來解決J。僅靠單個企業上訴是很困難的,因為企業不僅受人力、物力和財力的限制,而且其上訴能力也有限,這就要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行業協會可組織企業聯合上訴,并聘請專家進行有效辯護。一方面,行業協會可與政府專門機構進行配合,準備好上訴資料與證據;另一方面,通過國際關系在爭端解決過程中說服爭端解決機構采用我國專家組提出合理的建議,從而維護企業的正當利益和國家聲譽。通過爭端解決機制解決不公平的反傾銷裁決,意義十分重大,因為它可以產生威懾作用,使進口國政府在裁決時做出合理而公平的決定,消除歧視待遇。

(二)充分利用復審制度,維護企業利益

篇(5)

參考ColeandElliott(2003)的模型,結合中國具體情況和本文實證目的,得到本文使用的模型:

其中,k、t分別表示地區、年份;Ekt表示污染指標,用人均污染排放量表征(文中根據需要也采用污染密集度);KLkt表示資本勞動比率;Ikt表示人均收入;Okt表示貿易開放度,用貿易依存度表征;D是一個時間趨勢變量。RKLkt和RIkt分別表示相對資本勞動比率和相對人均收入。

對上述模型各變量含義加以說明:

(1)資本勞動比率KL代表結構效應。加入資本勞動比率的平方項KL2是考慮到資本積累對環境邊際效應遞減。如果β1>0且β2<0,則說明隨著資本勞動比率的增加,環境污染排放以遞減的速度增加。反之,如果β1<0且β2>0,環境污染排放隨資本勞動比率增加而減少。理論上,隨著資本勞動比率的增加,經濟結構由勞動密集型產業向資本密集型產業轉化,即由清潔產業向污染密集型產業轉化,導致污染增加。

(2)人均收入I代表規模和技術總效應。人均收入項的系數可能為正也可能為負,因為在一般情況下,規模效應對環境影響為正,技術效應對環境的影響為負,因此當規模效應大于技術效應時,總效應為正,反之為負。另外,模型中人均收入的平方項表示人均收入對環境的遞減效應,同時與環境庫茲涅茨曲線的含義也保持一致。

(3)貿易開放度O代表貿易對環境的總效應。ORKL是變量O和相對資本勞動比率RKL的乘積,表示要素稟賦動因引起的貿易對環境的影響,ORI是變量O和相對收入RI的乘積,表示“污染天堂”動因引起的貿易對環境的影響。

要素稟賦假說認為,其他條件相同情況下,資本要素充裕的國家將出口資本密集型產品(污染密集型產品),勞動要素充裕的國家將出口勞動密集型產品(清潔產品),因此,當相對資本勞動比率增加時,污染增加。“污染天堂”假說認為,如果各個國家除了環境標準之外,其他方面的條件都相同,那么污染企業會選擇在環境標準較低的國家進行生產,這些國家就成為了“污染天堂”。因此,當β6<0時,表示要素稟賦假說存在,當β7>0時,表示“污染天堂”假說存在。

需要說明的是,當模型(1)的被解釋變量采用人均污染排放量時,解釋變量人均收入項代表規模和技術總效應,但如果被解釋變量采用污染密集度對上述模型重新估計,人均收入項對污染密集度的影響只體現技術效應。因此本文將人均污染排放和污染密集度分別作為模型的被解釋變量,先對規模和技術效應進行估計后單獨估計技術效應。

(二)變量說明及數據來源

本文采用的樣本數據為1990-2005年(1996年和1997年除外)29個省市(除外,重慶市數據計入四川省)的數據,下面就被解釋變量和解釋變量分別說明。

(1)被解釋變量

被解釋變量包括三種污染物的人均污染排放量和污染密集度,參考Antweiler等(2001)的選取標準,本文選取的污染物分別是二氧化硫、廢水和煙塵。

各省市污染物的人均排放量分別由各省市的污染物排放總量除以總人口數得到。由于1996年和1997年只有工業污染排放數據,缺乏生活污染排放數據,故本文選取的統計時段為除1996和1997年以外的1990-2005年,基礎數據來自相應各年的《中國環境年鑒》和《中國統計年鑒》。各省市污染物的污染密集度等于各省市污染物排放總量與地區生產總值之比。

(2)解釋變量

需要說明的變量包括資本勞動比率KL、人均收入I、貿易開放度O、相對資本勞動比率RKL、相對人均收入RI和時間趨勢變量D。

各省市的資本勞動比率KL等于各省市1952年不變價表示的資本存量與就業人員數之比。前者的數據采用張軍等(2004)估算的數據,后者的數據來源于《中國統計年鑒》。

各省市人均收入I的數據均采用剔除價格因素后的上一年人均GDP數據,即采用1990年不變價表示的1989-2004年各省市的人均GDP數據,基礎數據來源于《中國統計年鑒》。

各省市的貿易開放度O等于當年價表示的各省市進出口總額與GDP之比,進出口總額基礎數據來源于《中國統計年鑒1993-2006》和《中國對外經濟貿易年鑒1991-1992》,基礎數據由美元表示,根據相應年份的美元兌人民幣年平均匯率換算成人民幣。

各省市的相對人均收入RI等于上面得出的各省市的人均收入I與當年全國的人均GDP之比。各省市的相對資本勞動比率RKL等于上面的各省市的KL與全國的資本勞動比率之比。

時間趨勢變量1990年取值1,依次各年度分別取值2到14。三、計量結果及分析

本文依據豪斯曼檢驗(Hausman-test)的檢驗結果來判斷估計模型采用固定效應模型還是隨機效應模型。根據檢驗結果,模型估計時全部采用隨機效應模型。被解釋變量分別采用人均污染排放量和污染密集度的估計結果依次見表1和表2。

(一)規模、技術和結構效應分析

表1的估計結果是將人均污染排放作為被解釋變量得出的,資本勞動比率KL表征貿易對環境的結構效應,人均收入I表征貿易對環境的規模和技術效應。

表1第1列和第2列分別是Antweiler等(2001)和ColeandElliott(2003)的估計結果。為和本文的估計結果比較,先對其加以說明。Antweiler等(2001)估計結果顯示,規模效應變量(GDP/km2)和結構效應變量(KL)都與二氧化硫濃度之間呈現顯著的正相關關系,而技術效應(滯后三年的人均收入的移動平均值I)與二氧化硫濃度之間呈現顯著的負相關關系,即經濟規模的擴大和資本積累對環境污染的影響為正,技術效應為負。與Antweiler等(2001)不同,ColeandElliott(2003)和本文的模型中,人均收入項I(前一年人均GDP)代表規模和技術總效應。ColeandElliott(2003)的估計結果中,結構效應變量(KL)與人均二氧化硫排放量呈現顯著的正相關關系,隨著資本勞動比率的增加,人均二氧化硫排放增加,且速度遞減。而人均收入(I)與人均二氧化硫排放量呈現顯著的負相關關系,表明負的技術效應已經超過了正的規模效應。

表1的第3-5列是本文模型的估計結果。

首先,二氧化硫的估計結果與ColeandElliott(2003)的結論是一致的,即結構效應為正,規模和技術總效應為負。不同的是,表征規模和技術效應的人均收入項I統計不顯著,說明正的規模效應和負的技術效應相互抵消后對環境的作用很小,則經濟對二氧化硫排放的影響將主要取決于結構效應。

其次,廢水的估計結果顯示,資本勞動比率KL與人均廢水排放之間顯著正相關,即結構效應為正。人均收入項I的系數統計顯著且為正,表明技術和規模效應為正,正的規模效應超過負的技術效應,其原因在于,廢水包括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而國家對污水的治理主要集中在工業污染方面,生活污水的迅速增加和難以治理是導致規模效應超過技術效應的主要原因。近年來中國的環境統計數據也顯示,生活污水排放量已經超過工業廢水排放量,成為水污染的主要來源。

最后,煙塵估計結果顯示,結構效應不顯著,且正的規模效應超過了負的技術效應,規模和技術總效應為正。同時,人均收入I的一次項系數為正,二次項系數為負表明,針對煙塵,中國的人均收入水平還沒有越過環境庫茲涅茨曲線的轉折點,處于曲線的上升階段。隨著人均收入的增加,人均煙塵排放量增加。

表2是將污染密集度作為被解釋變量得出的估計結果,主要分析由人均收入I代表的技術效應。與ColeandElliott(2003)的估計結果類似,本文所選的三種污染指標中,人均二氧化硫和廢水排放分別與人均收入之間呈現顯著的負相關關系,即技術效應為負。人均煙塵排放與人均收入之間也是負相關,但不顯著。表明人均收入的提高已經推動技術進步,進而減少污染。

(二)要素稟賦動因和“污染避難所”動因分析

表1和表2中,聯合變量ORKL表征要素稟賦動因,聯合變量ORI表征“污染天堂”動因。

表1中,同Antweiler等(2001)的估計結果一致,本文二氧化硫的估計結果也為要素稟賦假說和“污染天堂”假說提供了實證支持。要素稟賦變量ORKL與二氧化硫濃度之間呈現顯著負相關關系,這說明,相對于中國的平均水平,大部分省市資本勞動比率相對較低,因而還主要集中于勞動密集型產業,這就大大地減少了中國污染排放,這與要素稟賦假說的內容相符合,同時,“污染天堂”動因變量ORI與二氧化硫濃度之間是顯著正相關關系,即相對于中國的平均水平,大部分省市的人均收入也比較低,對環境質量的需求不大,因而導致了較弱的環境管制,增加了污染排放,這又符合了“污染天堂”假說的內容。廢水和煙塵的估計結果也符合這兩個假說,但是估計結果部分不顯著。

另外,與Antweiler等(2001)貿易有利于環境改善的結論不同,ColeandElliott(2003)的估計結果顯示貿易密集度(O)與二氧化硫濃度之間呈現顯著的正相關的結果,也就是說,貿易自由化導致環境污染增加。本文的估計結果中,依污染指標不同,貿易對環境的總體影響也發生變化,總體上,貿易自由化有利于減少人均二氧化硫和煙塵排放,但增加了人均廢水排放。表2中貿易變量的符號基本上與表1一致,其估計結果進一步印證了上面的討論。

最后,表1和表2的時間趨勢變量(D)基本上都與污染指標呈現統計顯著的負相關關系,這說明隨著時間的推移,公眾的環保意識、環境友好型技術的開發及其他的因素都促進了污染的減少。

為進一步闡明表1和表2的經濟含義,本文在表1和表2的基礎上計算了各污染指標對所有經濟因素的彈性,自變量的值采用各省市所有年份的平均值。估計結果見表3和表4。

從表3可以看出,貿易開放度對環境的影響相對于其他經濟因素來說較小,具體地,貿易開放度提高1%,人均二氧化硫排放減少0.15%,人均廢水排放增加0.06%,人均煙塵排放減少0.16%。同時,對每個污染物來說,其“污染天堂”動因對環境的影響都大于要素稟賦動因帶給環境的影響,比如對于二氧化硫,其“污染天堂”動因的彈性值為0.4,而要素稟賦動因的彈性值為-0.05,前者遠遠大于后者,如果不加以控制,中國大部分省市很有可能變為“污染天堂”。

表4的數據顯示,三種污染物對技術效應的彈性都比較大,說明技術效應較大程度地降低了污染密集度,減少了污染排放,但是,較大的技術效應并不一定能夠全部抵消規模效應,結合表3,對于二氧化硫,技術效應超過了規模效應,而對于廢水和煙塵,規模效應仍大于技術效應,因此需要中國進一步加大污染治理力度,開發新技術,降低污染。

四、結論

1.貿易自由化帶來的經濟規模的擴大和資本密集型產業的增加(結構效應),都加大了我國的污染排放,但同時貿易開放給中國帶來的技術進步降低了國內的污染排放強度,貿易是否有利于中國的環境改善依污染指標不同而不同。

2.貿易對環境總體影響相對較小,且正負因污染指標不同而不同。就本文所選的三種污染物,貿易自由化減少了二氧化硫和煙塵的排放,卻增加了廢水的排放。導致這個結果的原因,盡管近年來國家對主要污染物的管制已經加強,但是主要將重點放在了大氣的污染治理上,尤其是二氧化硫的治理,而忽視了廢水的治理。

3.本文的估計結果也為要素稟賦假說和“污染天堂”假說提供了一定的實證支持。相對于中國的平均水平,多數省市的資本勞動比率較低,資本不充裕導致的要素稟賦效應減少了環境污染排放;同時,相對于平均水平,多數省市的人均收入較低導致較松的環境管制,使中國的污染排放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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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

一、貿易與環境的理論和現實沖突

貿易與環境從屬于兩個不同的層面,貿易是經濟層面的概念,環境則是社會生態層面的概念。貿易規則的制定與實施是為了減少交易成本,克服人類行為的負內部性(即由于人為設置障礙而產生的內在于交易系統的成本),把內部成本外在化。WTO正是通過大量的貿易協議促進貿易自由化,增進各國的經濟利益。環境可持續問題則是國家或國際組織為了實現一定的環境目標而制定和實施的規則,實質是克服人類行為(主要是生產和生活行為)所產生的環境負外部性,把外部環境成本內在化。可見這兩個問題的本質并不相同。然而現實中,環境政策對貿易的沖擊和貿易對環境保護的影響不斷交織,隨著經濟全球化進程的不斷加快,有關環境與貿易問題的爭論愈演愈烈,而爭論的內容和范圍也由于新問題的出現而不斷延伸和擴展。

1.理論沖突

貿易與環境的理論沖突集中體現在自由貿易主義者與環境保護主義者的對立上。

自由貿易主義者認為自由貿易對環境是有利的。首先,從福利經濟學的角度看,自由貿易有助于實現資源的最優配置,從而保證生產活動能夠按照最有效的方式進行。這樣通過自由貿易的全球產出耗費的環境成本最低。例如,那些對農業高保護的國家每公頃的化肥和殺蟲劑的使用量是低保護國家的10倍。其次,自由貿易能使國家有更多的機會獲得更加環保的產品和更有效率的生產方式,尤其是對那些經濟落后的國家效益更大;最后貿易自由化還有利于消除扭曲的貿易政策措施如補貼和稅收,由于這些措施扭曲了環境的成本,使得自然資源失去合理的配置,不利于環境保護。

環境保護主義者認為自由貿易對環境保護不利。一方面自由貿易所帶來的經濟活動的增加會增加對不可再生資源的耗費;另一方面在各國有權制定自己環境標準的前提下,不同的環境標準就如要素稟賦一樣會影響一國的比較優勢,這樣,自由貿易的結構會賦予環境標準較低的國家競爭優勢,其結果會出現各國競相降低環境標準,環境高標準國家的廠商將向環境低標準國家轉移,出現“污染庇護所”(BaumolandOates,1988)

2.現實沖突

(1)環境保護還是貿易壁壘

貿易和環境現實沖突最為明顯的體現是一項貿易措施是屬于環境保護還是屬于貿易壁壘。由于各國的經濟發展水平、文化、風俗、法制等差異很難將各國的環境標準達成完全的統一。發達國家迫于國內環境保護主義者強大的壓力以及保護全球生態環境的需要,希望通過各種可能的手段來防止環境惡化,貿易手段是其中重要的一環。發展中國家則擔心環境保護會成為發達國家推行新貿易保護主義的工具,既綠色保護主義,從而為發展中國家的產品進入發達國家市場制造障礙。為此,以印度和馬來西亞為首的發展中國家在多哈會議上同以歐盟為首的發達國家展開了激烈的交鋒。近十幾年來,從最著名的美墨金槍魚一海豚爭端、美國對泰國蝦的貿易禁運到歐盟的牛肉爭端等源于環境問題的國際糾紛不斷出現。

(2)WTO規則與多邊環境協議(MEAs)

雖然WTO正試圖將環境規則納入其議程,但由于WTO規則與環境保護規則的制定在現實中相互獨立,雙方的條款經常出現不協調。如何處理多邊環境協議中貿易措施和WTO規則的關系,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乃至于發達國家相互之間基于對本國利益的考慮存在明顯的分歧。如1996年歐盟提出放松GATT第20條款的限制條件,建議在這一條款中增加一條有關MEAs措施和WTO規則之間關系的備忘錄。凡是MEAs中違反WTO規則的措施都將作為例外來處理。發展中國家則認為歐盟的建議旨在使其貿易措施合法化,實質是以貿易作幌子達到保護本國市場的目的。

(3)環境貨物和服務開放還是保護

如美國以自由貿易為由試圖將環境貨物和服務納入貿易與環境的議題,要求發展中國家開放環境資源領域,而發展中國家則認為這是剝奪發展中國家保護環境的合法和正當的權利。

(4)環境標準統一還是靈活

關于環境標志問題,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的分歧在于環境標志的制定是否應該以工藝和生產方法(PPM)為標準。即如果產品的生產方法對環境不利的話,即使這種方法對產品的性能沒有絲毫影響,這種產品也將被看作是不利于環境的產品。發展中國家認為各國經濟發展水平不同,環境標準對各國也應不一樣,發達國家企圖將本國的環境標準和生產方法強加給發展中國家的做法是不公平的,也是不合理的。

二、貿易與環境相關性的經濟學分析

1.貿易自由化對環境影響的效應

影響環境質量的因素可以用U=F(0、I、S、P、T、R、K)函數來體現。其中U為環境質量,Q為經濟生產規模,I為收入,S為生產結構(主要由生產技術決定),P為產品成分,T為產品技術擴散,R為環境監督,K為其他因素。貿易對環境的影響主要是通過上述因子而最終作用于環境。

(1)規模效應

規模效應是指貿易對經濟規模的影響,即隨著經濟活動的增加、消費的擴大以及收入的增加,污染也可能會增加。貿易的擴大,必然帶來Q的擴大,在一定的生產技術條件下,會造成資源使用量的增加,由此造成環境質量的降低。U與生產規模體現為負相關,貿易擴大不利于環境的可持續發展。

傳統貿易理論中,資金、勞動力和自然資源是貿易品的重要投入要素。隨著經濟發展,自然資源在商品貿易中的投入量雖然呈顯著下降趨勢,但自然資源仍是國際貿易的重要基礎。發展中國家的出口尤其依賴農業和自然資源,因此發展中國家對自然資源的消耗和不斷惡化的貿易條件最敏感(UNDP,2003)。

(2)收入效應

收入I的增加可能從多方面影響環境。首先收入增加會帶來消費增加,消費增加導致生產增加,對環境不利,但收入的增加會提高人們的環保意識,使人們購買高環保產品,由此對高環保產品的需求增加,對低環保產品的需求下降,結果促使廠商加大環保投入,增加對環保產品的生產,提高環境質量,同時收入提高也使得廠商有更多資金投入環境保護,環境質量上升。如中國、韓國、墨西哥和巴西隨著GDP的增長,環保投入也明顯增加。在生產規模和生產結構一定的條件下,收入和環境的關系呈現出著名的環境庫茲涅茨“U”曲線,該曲線表明,在:正業化進程的早期,環境條件會不斷惡化,而當人均GDP達到5000—10000美元后,環境狀況將會逐漸好轉,人均排污會逐漸下降。

最近的統計表明,當前的貿易自由化規則和政策增加了貧困和不平等,給發展中國家帶來很大的負面影響,如人口占世界10%的世界最貧窮49個國家的貿易額僅占世界貿易總額的0.4%。聯合國估計貧窮國家因為不公平的貿易規則每天損失2千萬美元(UNCTAD,2001)。貧困是環境惡化的一個重要因素(Melnick,2003)。可見,貿易通過收入的不均等分布間接導致環境惡化。

(3)結構效應

結構效應是指貿易對一國產業結構與國家產出污染密度的影響,即貿易結構傾向于更加環保的產品。在不存在市場和政策失效的情況下,開放經濟下自由貿易的產出結構比封閉經濟下的產出結構更符合環境資源的稟賦。在收入和生產規模一定的條件下,貿易自由化會導致產業結構從資源型到輕工業再到服務業的提升。Hettige、LucasandWheeler(1992)的研究表明內向型經濟國家更趨于發展資金密集型制造業,有毒密度比外向型國家要高。

(4)產品和技術效應

技術效應是指貿易對產業技術的影響,即隨著財富的積累和貿易的擴大,一國可以獲得更有利于環保的技術T,從而實現更加潔凈的生產過程。貿易自由化提高了產品、技術在國與國之間的跨境移動,其對環境的影響取決于產品和技術的特征。如果產品和技術對環境不利,則環境質量下降,但現在各國都對污染產品或產業進行管制。據OECDl996年的資料,環境產品和服務的全球市場每年在3千億美元左右,而且增長非常迅速,這些環保產品提供了有效的生產設備和生產工藝,由此提高了環境質量。3/4的技術擴散是通過產品來進行的,尤其是機械設備。這些產品80%來自發達國家,1/3是由發展中國家進口,因此通過產品的技術擴散或服務貿易技術許可等方式的技術擴散對提高環境質量都有很大貢獻。貿易不僅促進了技術的擴散轉移,還通過實現規模、刺激創新等方式進一步促進技術發展。Porter和Van.Der.Lide(1995)年提出“波特假說”,認為恰當的環境政策可以鼓勵創新,其節約的成本可以部分彌補甚至超過堅持環境標準帶來的成本。

(5)環境監督效應

貿易自由化能提高收入,由此提高環境監督R的水平。世界銀行的研究表明145個國家的經濟增長與環境監督是正相關的。Dean(1991)的研究表明,降低環境標準所節約的成本對一個公司的總成本來說只占很小一部分,因此對公司的競爭力不會有什么影響。如果環境成本對企業競爭力造成很大的影響,可以推理發展中國家的環境低標準會吸引發達國家的環保產業更多地投入該地區,而實際上1995年美國直接投資中只有5%投入到發展中國家,24%投入到環境監督水平高的發達國家。世界經濟論壇1997年對3000企業家進行調查,結果表明,在33項影響他們投資決策的因素中,環境監督排第22位。

貿易對環境的影響有賴于上述幾種效應,這些效應既有正效應也有負效應,因此,貿易對環境的最終影響很難精確預測。OECD的一個研究(Sprenger,1997)表明,總體而言經濟規模對環境是不利的影響,技術和收入對環境是有利的影響,他們的凈效果取決于這兩者的對比。Strutt和Anderson(1998)通過定量分析,對貿易自由化與環境借助GGE模型進行了定量分析,分析結果認為,貿易政策有助于解決環境問題,減少資源消耗。通過貿易改革和采取有針對性的環境和資源政策來降低一些嚴重的危害,可以大大增加社會福利。

2.環境保護對貿易影響的經濟學分析

環境保護如何影響一國的比較優勢,由此影響兩國的貿易結構,筆者借助H—O的要素稟賦模型進行分析。

H-O理論認為由于各國要素稟賦的不同,一國應出口本國富裕要素生產的產品,進口本國稀缺要素生產的產品。在H—O模型中并未考慮環境要素。在環境要素越來越重要的當今,環境應當作為一種生產要素被考慮進去(Siebert,1992;ThomasAnderson,1998)。為了分析環境要素對比較優勢的影響,筆者對H—O模型修正后的前提假定為:兩種要素即環境和勞動力;生產的兩種商品即密集使用環境要素的高污染產品和密集使用勞動力的低污染產品;其余的假定與H—O相同。

假設I國為環境富裕國家,H國為環境稀缺國家,兩國的生產可能性曲線為:

圖1考慮環境要素下的貿易結構變化

顯然,在封閉經濟下,I國由于環境為富裕要素,生產可能性曲線偏向高污染性產品X,在國內相對產品價格P(i)下,A為I國的最佳生產點和消費點;Ⅱ國由于環境為稀缺要素,生產可能性曲線偏向低污染性產品Y,在國內相對產品價格P(ii)下,C為Ⅱ國的最佳生產點和消費點。顯然P(i)>P(ii)。在開放經濟下,國際交換價格P(int)必定位于P(i)和P(ii)之間。這時,I國的最佳生產點將從A轉移到B;II國的最佳生產點將從C轉移到D,兩國新的最佳消費點為F。

可見,由于環境要素的不同,影響了兩國產品的競爭力。I國的高污染產品由于環境要素充裕(如環境保護標準低)獲得比較優勢,將擴大高污染產品的出口;Ⅱ國的高污染產品由于環境要素稀缺(如環境保護標準高等)處于比較劣勢,將減少高污染產品的出口。

下面,筆者進一步分析實施環境監管措施對各國的影響。

現實中對各國環境標準是否會影響競爭力的爭論較多。筆者認為,在H—O模型的基礎上可以認為環境監管、環境保護寬松的國家為環境要素富裕的國家;環境監管、環境保護嚴格的國家為環境要素稀缺的國家。

對小國而言,作為世界價格的接受者,由于實施環境監管,生產點將從A轉移到B,即生產要素從高污染產品轉向低污染產品,高污染產品生產下降,低污染產品生產上升。

篇(7)

一、國際貿易與環境保護的沖突

為了經濟發展要追求最大限度的貿易自由,為了可持續發展的環保目標要限制或禁止某些國際貿易,兩者之間存在沖突。亞歷山大O基斯說:”在國際貿易與環境保護的關系中存在著兩個對立的趨勢:一方面是為了環境保護控制某些國際貿易的愿望,另一方面是為了自由貿易取消所有貿易障礙的愿望。”所以,國際貿易與環境保護的沖突表現為下面兩種具體的形式:

(一)國際貿易對環境保護的限制影響

當代世界各國都在努力尋求貿易自由,減少各種各樣的貿易障礙,以提高人類的生活水平和根據可持續發展的目標最佳地利用世界資源。貿易自由化可以促進世界經濟的發展,貿易自由化要力求掃清各種貿易障礙。但貿易自由化的放任自流則會造成生態資源的過度開發,使生態環境遭受嚴重的破壞。其主要表現是:

首先,發達國家利用大國優勝和不合理的國際經濟舊秩序,推行環境殖民主義,發展中國家出口以初級產品為主,這是建立在對其國內資源的高強度開發甚至掠奪性開發的基礎上,是用生態破壞和環境污染作高昂代價換來的,而發達國家卻以低于實際資源價格的(即沒有考慮環境資源價值)的市場價格購買初級產品。

其次,新一輪環境侵略將使環境安全面臨新的威脅,長期以來,一些發達國家向發展中國家轉移污染和危害環境的工業,設備,產品和有害廢物,進行環境侵略(也稱生態侵略,生態殖民)。隨著國際貿易自由化和經濟全球化,發展中國家遭受環境侵略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二)環境保護對國際貿易的制約

正是由于貿易自由帶來了新的環境問題,所以整個國際社會都試圖在貿易中考慮環境保護,來協調好貿易自由與環境保護的關系。具體來講,是在貿易規則中考慮相關環境因素,在環境規則中對與環境有關的貿易進行規定、限制,甚至禁止一定的國際貿易。這樣,環保措施在實現其環境保護目的的同時,對國際貿易必然構成一定的障礙,其主要障礙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環境保護對國際貿易構成的法律障礙

首先是國際法中與環境有關的貿易規則。這類條約以促進貿易自由化為目的,在規定貿易規則的同時考慮了相關環境因素。最為典型的是GATT第20條。其次是國際法中與貿易有關的環境規則。這類規則以保護環境為目的,規定了影響環境的有關貿易規則。

2.環境保護對國際貿易設置的經濟障礙

第一,課征環境進口附加稅。進口國以保護環境為理由,對某項產品的出口,除征收一般進口關稅外,還另外加征稅款。第二,綠色壁壘。它是進口國以保護國內的環境,人民和動植物的健康和安全為目的而采取的各種措施,這些根據WTO,GATT的相關規定的條款制定的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成了限制和約束國際貿易的隱蔽壁壘。第三,環境貿易制裁。即一國針對另一國違反國際條約而采取的強制性貿易制裁措施。

3.各國環境保護對國際貿易形成的行政障礙

各國為保護本國環境會制定一系列環境管制措施,環境管制是指為環保目的而采取的貿易限制措施。各個國家實施環境管制的主要措施包括:第一,以保護環境為名,征收環境進口附加稅。第二,采用強制性措施,限制或禁止進口,其依據是進口產品的生產制造方法不符合本國的環境要求。第三,推行國際標準,即對未達到國際組織制定的環境標準的產品禁止或限制進出口。第四,政府環境補貼。即政府以政治原因或經濟原因(如因經濟困難商無力支付污染防治費用)而對廠商進行環境補貼。因此,國際組織和各個國家制定的環境法規和貿易規則構成了環境管制的法律基礎和依據。隨著環境貿易政策的增多,環境管制措施日趨多樣化,由此引發的貿易問題也日益增多,從而對國際貿易的發展提出了挑戰。

二、國際貿易與環境保護沖突的實質

(一)利益的沖突

環境保護與貿易自由化的目的不能同時達到是一種表面上的沖突,更深層的沖突是南北國家之問的沖突;是南北之間在經濟發展水平、環保水平上的差異所造成的沖突;是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在經濟利益、環境利益上的沖突。發展中國家尚處于工業化的過程中,希望擴大對外貿易特別是出口貿易以推動本國經濟的發展。盡管過量開發自然資源可能破壞環境,但這些國家迫于貧困很難為了保護自然環境而放棄出口收入。另外,它們對環境保護的意識還很淡薄,環境法規極不健全,環境標準相對低下,且無力支付改善環境狀況的高昂費用。發達國家已完成工業化過程,環境污染的一度加劇,公眾環境意識的提高,迫使這些國家逐步完善其環境法規,在產品的生產、加工、運輸、銷售的各個環節都有相關的環境標準和環境措施。所以,環境與貿易之問的沖突其實是不同的經濟發展水平、不同環境意識基礎上的不同利益的沖突。

(二)規則的沖突

國際上環境與貿易爭端日益成為焦點,案例之多,種類之多,是空前的。這里還有一一個重要的原因,便是打規則仗,各種各樣的規則為爭論的各方所援引。而規則的模糊性、規則的不協調正是造成沖突的重要原因。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各自的環境標準截然不同(其中發達國家的環境標準相對嚴格),難以協調,從而導致發達圍家與發展中國家在追求環境保護與追求貿易自由上矛盾更趨尖銳復雜。問題的復雜性還在于,保護環境是目前國際社會的人趨勢,將環保措施納入到周際貿易的目標和規則中,發達國家的這一行為似乎代表了歷史發展的大趨勢,但發達國家同時又運用各種規則中的例外規定來為自己辯解,規則的原則性、模糊性為其援用提供了一定的便利。這就需要國際社會從全局考慮問題,綜合考慮問題的各個方面,以求規則的協調統,減少因規則不協調引起的糾紛,加強規則的可操作性和明確性。

三、國際貿易與環境保護沖突的協調

㈠國際貿易與環境保護沖突的法律協調途徑:

1.不斷完善國際法

首先,賦予發達國家更多的國際義務。根據圈際環境法上共同但有區別責任原則,賦予發達國家在環境保護上更多的義務和責任。各國負有保護全球環境的共同責任,但存各國之間,豐要是發展中國家與發達國家之間,這個責任的分擔不是平均的。一方面,發達國家要對一些對環境有重大影響物質的生產、排放進行控制,率先采取相關措施,列出時間表,而適當給予發展中國家一定的寬限期。另一方面,發達國家應當在技術、資金上給予發展中國家額外的資助。所幸的是,這些已經在一些國際性的條約、協定中有所體現,也引起了同際社會的共同關注。

其次,標準的協調。我們應當尋求產品標準的協調。產品標準的高低表明一國在制度選擇上是環保優先還是貿易優先。環保優先會阻礙貿易,貿易優先會降低某些國家的環保水平,所以,在全球范圍內,產品標準的協調也顯得尤為重要。

2.國內法與國際法協調發展,在協調環境與貿易關系上,除了國際法的完善,各國尤其是發展中國家的國內法也應作相應調整,把國際法、多邊協議的內容以國內法的形式規定下來,履行國際義務。保護環境不能以經濟”零增長”為代價,應當在參與經濟全球化的過程中實現發展與環保的雙重目標,所以要完善環境貿易法規,在環境立法中積極考慮外貿行為,在外貿立法中考慮環境管理;推廣”清潔生產”工藝和技術,開發綠色產品,發展環保產業;推廣實施ISO14000國際標準;制定和完善外商投資法規:等等。通過這‘系列措施協調好環境保護和國際貿易的關系,達到環保水平和貿易自由的共同提高。

3.完善解決爭端機制,環境與貿易的沖突源于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利益的沖突,且這種沖突短時期內不會消失。環境保護與貿易自由表面目的的不一致和根本目的的一致性,環境與貿易之間不可分割的聯系決定了這兩者必然會發生交叉和沖突,并最終協調融為一體,但這個協調過程也是漫長的。所以,現階段,一旦發生沖突,還是要有相對完備的救濟機制,妥善解決環境.貿易糾紛與爭端,促使兩者走上良性循環,在發展經濟的同時保護好地球環境,實現全球的共同繁榮和可持續發展。超級秘書網

(二)國際貿易與環境保護沖突的經濟協調途徑:

首先,廣大發展中國家要立足于本國,加強彼此之間的團結合作,積極開發環境無害技術,環保工業產品,實行傾斜扶持政策,發展綠色經濟,以科學技術為推動力,應用清潔生產技術,資源節約技術等等,來協調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關系;同時要抓住機遇,加強與發達國家繁榮交流合作,借鑒吸收其先進技術與經驗,爭取早日達到發達國家的水平。

其次,改變舊的、不平等的國際經濟秩序,建立新的,平等的國際經濟秩序。只有本著建立新的,平等的國際經濟秩序和新的,全球伙伴關系的思想,各國共同努力,調整現行多邊國際貿易制度與多邊環境條約之間的關系,貿易與環境保護的協調和人類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才能實現,因此發達國家應從技術,資金,人力等方面伸出援助之手,使發展中國家在內外因素的雙重作用,迅速走出生存經濟狀態,提高其參與國際競爭的能力。發展中國家要積極參加國際社會有關貿易與環境問題的會議,爭取與發達國家一起制定公平合理的環境貿易政策,措施,保證其透明度,以免形成新的貿易壁壘,或不利于其本國的環境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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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出口貿易與環境之間的沖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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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在哥本哈根舉行的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又一次激起國際社會對國際貿易與環境問題的重視,國際貿易的快速發展,全球環境問題的日益突出使人們更加關注兩者之間的關系。

一、自由貿易與環境保護之爭

國際貿易的開展對環境保護是有利還是不利呢?對這個問題的不同回答形成了自由貿易論者與環境保護論者兩派觀點。他們的主要觀點如下:

(一)自由貿易論者

自由貿易論者強調個人利益的最大化,認為世界經濟的改善應依賴于個人財富的增加,而增加個人財富的最佳途徑是允許個人按照自己的選擇追求其生活方式和人生目標。在對待國際貿易與環境問題上,自由貿易論者認為貿易自由化將有益于環境的改善,他們的論證依據如下:(1)貿易自由化能促進經濟繁榮,增加用于環境保護的資源;(2)自由貿易可以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減少廢物產生;(3)貿易自由化促使環保技術向發展中國家轉移,有利于減輕環境壓力。在自由貿易者看來,貿易制度本身不存在不利于環境的因素,而是由于環境政策設計不當造成了貿易與環境政策之間的緊張,環境外部性內部化的政策與自由貿易并不矛盾。環境保護論者反對自由貿易,是因為他們對環境政策和自由貿易的實質理解有誤,但阻礙自由貿易必將帶來全球福利水平的下降。

(二)環境保護論者

環境保護論者關注整個人賴以生存的生態系統,強調整個人的共同利益,其中包含個人的長遠利益;為了實現環境保護的目標,個人有時需要犧牲眼前的利益。環境保護論者認為:(1)貿易擴大經濟活動規模,增加了對當地環境的破壞,存在越境污染時,自由貿易也使其他國家的環境惡化;(2)貿易規則凌駕于環境政策目標之上,會導致環境標準降低。環境標準較低的國家在污染產業會具有競爭優勢,因而促使要素流動到污染成本支出較低的這些國家,使其成為污染的避風港;(3)危險品國際貿易會危害環境,廢物進口國比出口國在廢物處理與儲存方面更不具有優勢,廢物出口使這些國家沒有動力去制定環境政策來減少廢物產生;(4)貿易需要運輸,這將增加能源使用,從而破壞環境。所以,環境保護者認為要強化貿易成員國制定環境政策的權利,并主張制定相應的國際環境協議及限制性貿易措施來處理貿易帶來的環境問題。

兩派在自由貿易與環境保護上的觀點迥異,這是由于他們看待問題的視角不同,在涉及到環境問題的國際貿易過程中,經濟學者對哪種觀點是正確的并沒有一個統一的答案,環境與國際貿易關系的其他研究可以幫助我們理解這個問題。

二、環境保護與產業國際競爭力

環境保護必將影響一國產業的國際競爭力,基于實證研究的結果,學術界對環境保護與國際競爭力之間的關系提出了三種有代表性的理論假設。

(一)“環境競次理論”

該理論認為,不同國家或地區對待環境政策強度和實施環境標準的行為類似于“公地悲哀”的發生過程,其邏輯基礎是“囚徒困境”,即每個國家都擔心他國采取比本國更低的環境標準而使本國的工業失去競爭優勢,為避免遭受競爭損害,國家之間會競相采取比他國更低的環境標準和次優的環境政策,最后的結果是每個國家都會采取比沒有國際經濟競爭時更低的環境標準,從而加劇全球環境惡化。

(二)“污染避難所假說”

如果在實行不同環境政策強度和環境標準的兩國或多國間存在自由貿易,那么,實行較低環境標準的國家企業所承受的環境成本較低。由于具有較高環境政策強度和高環境標準國家的高污染企業較高的環境成本,這些企業會傾向于將高污染行業投資到較低環境政策強度和低環境標準的國家,從而造成污染產業在不同環境標準國家間的轉移。

(三)”波特假說”

波特等人認為,短期內,嚴格的環境保護政策會提高企業的成本,影響企業的國際競爭力;但長期內,由于環境壓力的刺激,企業在進行環境投資改造的同時,會改進生產技術、管理方法等,從而提高企業的競爭力。而且環境條件的改善可以提高人們工作的積極性、減少疾病的發生,這些積極因素有利于降低環境因素帶來的企業生產成本的提高。這些理論假設提供了解釋環境保護對國際競爭力影響的分析框架,對構建計量模型提供了理論上的指導。

三、貿易的環境效應分析

GrossmanandKrueger(1991)最早對國際貿易中環境效應進行了分析,后來的學者們多用他們的分析方法研究貿易的環境效應,并將其分解為結構效應、規模效應和技術效應。

(一)三種效應的界定

1.結構效應

結構效應源于國際貿易中的比較優勢理論。在傳統比較優勢分析中將環境因素包含進來,是指隨著國際貿易活動的進行,專業化分工在得以全球范圍內進行,原來自給自足的國家會專業化生產具有比較優勢的產品并出口,同時進口其不具有比較優勢的產品。對于一國環境來說,如果出口部門生產活動的平均污染程度低于進口生產部門,那么該國將從擴大的出口中獲得正的結構效應;反之,如果進口生產部門的平均污染程度高于出口部門生產活動,則該國將從規模縮小的出口中獲得負的結構效應。這樣,國際貿易活動的開展使得污染產業資源在全世界范圍內得以重新配置,將污染問題從“清結”產業具有比較優勢的國家轉移到具有比較劣勢的國家。

2.規模效應

規模效應是指,在生產活動的污染系數和產業結構布局一定的條件下,國際貿易活動的開展擴大了經濟規模,從而增加了污染環境的產品產量,增加了對環境的污染程度。規模效應使得國際貿易對環境產生負面影響。

3.技術效應

技術效應是指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對清潔環境的偏好增加,愿意支付更多的貨幣購買以對環境負責的方式生產出來的產品,促進生產廠商對清潔生產過程的投資,新的生產工藝和生產技術被應用于生產,降低了單位產品生產對環境的污染程度。因此,在不存在“政策失靈”時,隨著收入水平的提高,各國將實施更加嚴格的環境標準和環境法規,降低單位產品生產對環境的污染程度,促使環境質量的改善。

(二)環境效應分析

國際貿易活動對環境的最終影響是三種效應綜合影響的結果,對這三種效應的分解有利于人們明確哪種效應在起作用及其作用效果的大小。Copeland和Taylor(1994)研究了南北國家間貿易與環境的關系,在征收不同稅率污染稅的前提下,污染工業將向南方國家轉移,結構效應使北方國家的污染減輕而南方國家的污染加重;國際貿易促進經濟活動擴張,規模效應降低了兩類國家的環境水平;收入的增加和兩國政府提高污染稅稅率的行為降低了單位產品生產對環境的污染,技術效應發揮著作用。如果對清潔環境需求的增長速度超過收入的增長速度,理論上說,技術效應有可能抵消規模效應對環境的負面影響。但是,對南方國家來說,較低的環境標準使它們在污染產業方面具有比較優勢,而且也因為它們較低的環境標準,規模效應和結構效應對環境的負面影響將會超過技術效應對環境的正面影響。因此,貿易自由化減輕了發達國家的環境污染,而加劇了發展中國家的環境污染。

我國學者關于這一領域的研究還不是很多,劉力(2005)對國際貿易中的環境效應作了相關研究,綜合前人的研究結果將貿易的環境效應解釋為規模效應、結構效應、技術效應、收入效應、產品效應和法規效應六個方面,其產品效應是對前人研究的補充,指與產品性質相關的貿易對環境的影響。一方面,產品效應與技術效應密切相關,貿易產品本身或其生產技術若是環境友好的,該產品的貿易帶來正的環境效應;另一方面,如果貿易增加了有害物質的國際擴散,或貿易產品是瀕危物種,就會對環境產生負面效應。

四、政策建議

哥本哈根全球氣候峰會雖未達成有實質約束力的協議,但此次峰會所激起的各界對環境的關注從另一個角度證明了她的成功。合理應對國際貿易中的環境問題不僅是提高一國國際競爭力、順利開展對外貿易的必然要求,也是保證本國經濟和世界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前提條件。為達到國際貿易與環境的和諧發展,當前與長期來看,需要國際社會和各國從以下幾個方面人手,建立起完善的國際貿易體系與環境保護體系。

(一)加強對發展中及不發達國家的援助

根據1990年Grossman提出的“環境庫茲涅茨曲線”(theEnvironmentalKuznetsCurve),環境污染指數同人均收人之間呈倒u型曲線關系,在經濟發展過程中,隨著人均收入的不斷提高,環境狀況逐漸惡化;當達到一定水平后,人均收入的進一步增加將減少對環境的污染。這是因為,當人均收入達到一定水平后人們開始較多地關注對環境服務的消費,且已具備了改進生產工藝的技術和資金,能夠對降低環境污染指數有所作為。南方國家的人均收人遠低于北方國家,當北方國家已對減少環境污染采取措施時,南方國家卻在擔心經濟增長速度。即使對國家經濟增長的關注不是特別強烈,南方國家也普遍缺少改進生產工藝的技術與資金支持。全球環境質量的提高需要發達國家承擔更大的責任,為發展中國家提供必要的資金與技術援助。

(二)加強南北環境合作與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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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相關研究綜述

ErnstandKim(2001)提出了“全球生產網絡(globalproductionnetwork)”這一概念,在文中它們提到全球生產網絡不但帶來產品的轉移同時伴隨著知識擴散。全球生產網絡帶來的是中間品貿易,而加工貿易正是中間品貿易的主體。發展中國家的加工貿易基本上處于全球生產網絡的低端,有低附加值、無自我品牌、缺乏自我創新等特點。加工貿易產業的升級,是加工貿易企業在生產網絡內部的自我提升和外部產業、政策環境的引導促進這兩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

關于加工貿易企業在生產網絡中的自我提升,學者們普遍認為需要依靠生產網絡所帶來的知識和技術溢出作用。JayBarney(1996)在文章中提到發展中國家可以通過加工貿易中跨國公司對東道國的技術轉移及技術外溢來提高本國企業的技術水平,促進本國產業的升級。由于加工貿易的投資方需要形成一定的生產規模,占領產品的國際市場,這使得投資方會主動提供一部分世界上最先進的技術。劉志彪、劉曉昶(2001)認為,全球生產網絡的產品生產鏈會不斷向具有更低勞動力成本的國家延伸,我國企業應抓住機遇、總結經驗和積累知識,從而達到產業優化與升級的目的。PerterJ(2004)在文章中論述到加工貿易方式可以將東道國與投資方利益捆綁在一起,由此,通過技術和市場的不斷滲透和溢出,東道國企業可以逐漸建立起自己的營銷網絡,形成自主的知識產權,促進本國的產業升級。Grossman和Helpman(2005)認為,同加工貿易密切相關的垂直專業化分工對發展中國家經濟的影響,既與發展中國家本身的技術水平有關,也和制度環境有關。劉德學等(2006)提出,在全球生產網絡中,高層級主體特別是領導廠商之所以能夠占據附加值相對較高的價值鏈環節,是因為他們控制著相關的“稀有資產”,這些稀有資產既包括有形資產,也包括無形資產。加工企業要想取得網絡主體地位及其所從事價值鏈環節的提升,就必須逐步獲得或創造這種“稀有資產”,而這一過程可借助于全球生產網絡中的知識轉移與擴散機制得以實現。

在分析我國加工貿易產業升級的外部影響因素時,學者們分析因素的焦點基本上集中于勞動力稟賦、技術、外資企業的戰略和目標以及政策環境等方面上。如龐大同(2001)在文章中提出,要促進加工貿易,特別是高新技術產業加工貿易產業的轉型和升級,應從優化配套環境,制定發展戰略,設立研究開發中心,建立出口加工區等幾方面入手。潘悅(2002)動態考察和調研分析了我國加工貿易的產業分布和產品性質,指出中國加工貿易正處于由勞動密集型向技術密集型產業升級換代的階段,中國的加工貿易在國際分工中的地位較之從前已有了顯著提升。BoyLüthje(2004)在以IT產業為例論述全球生產網絡和中國的產業升級時認為,除企業內部工資和工作標準等因素外,經濟、產業的狀況和外商投資政策也會影響到產業的發展。

綜合已有的研究觀點,本文認為外部環境的作用只是輔的,加工貿易產業的升級根本在于加工貿易企業在全球生產網絡中地位的轉變和提升。要達到這一目標,外商投資企業的技術溢出以及東道國企業的自主創新將是關鍵;政策環境也將從外部對加工貿易企業的發展提供引導和支持。

2加工貿易出口升級影響因素實證研究

加工貿易企業在全球生產網絡中的升級取決于內部因素和外部因素。內部因素包括外商投資的技術溢出效應和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外部因素包括服務聯系成本、環境因素等。然而內部和外部環境這兩方面是否對于中國加工貿易產業的升級有顯性影響,需要實證的檢驗。

針對中國加工貿易的現狀,本文選取了加工貿易增值率作為衡量加工貿易產業升級的指標。依照全球生產網絡的特征,所處網絡層級越高,企業獲得的利潤越多,因此增值率可以綜合反映加工貿易產業在全球生產網絡中地位狀況。

加工貿易增殖率=(加工貿易出口額-加工貿易進口額)/加工貿易進口額

在對外商直接投資技術溢出效應的衡量上,本文選擇中國實際利用外商直接投資額(億元)作為衡量標準。而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指標由科研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額(億元)來代替。

外部環境方面,郵政電信業產值(億元)將作為服務聯系成本的衡量指標。

數據選取自1992-2007年,數據來源為中國統計年鑒。實證分析所用計量軟件為SPSS10.0和EVIEWS5.0。

通過相關性分析發現,1992年至2007年中國實際利用外商直接投資(FDI)、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研發)同郵政電信業產值(郵電)三個變量之間有很強的相關性如果直接用于分析,可能會帶來嚴重的共線性問題,這里本文采用主成分分析法做變量轉換來解決共線性問題。

通過SPSS軟件的因子工具,確定各個變量權重可得:

表1主成份分析法各變量權重

由上表中可看出回歸變量的T值分別為-3.341和5.292,在1%的顯著水平下T檢驗通過。調整后R2=0.659,方程擬合度較好。回歸方程為:

增殖率=-0.731+0.131LN(0.911*FDI+0.980*研發+0.981*郵電)(2)

根據以上計量回歸分析結果可以看出,解釋變量外商直接投資、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電信業產值與江蘇省加工貿易出口結構比的變化之間有較強的相關性,且對加工貿易增值率的影響效應均為正。由此可見,加工貿易企業的升級,同自主創新、研發與知識的吸收;外商直接投資帶來的知識與技術溢出效應;以及信息服務、基礎設施的建設與完善有密切的聯系。

考慮到外商直接投資(FDI)的投入和加工貿易出口增殖率(Y)之間可能存在的時間上的滯后關系,利用計量軟件對兩個變量做格蘭杰因果關系檢驗,結果如下:

表3格蘭杰因果檢驗結果

由相伴概率知,在5%的顯著性水平下,拒絕“FDI不是增殖率(Y)的格蘭杰原因”的假設,而不拒絕“增值率(Y)不是FDI的格蘭杰原因”的假設。因此,從2階滯后的情況來看,FDI的增加是加工貿易增殖率上漲的原因,從而進一步說明FDI的技術溢出效應促進了加工貿易企業的發展。

3加工貿易出口升級策略

加工貿易出口的產業升級源于加工貿易企業在全球生產網絡中地位的提升。這種提升要從企業自身和外部環境兩方面入手。根據實證研究的結果,首先在企業層面上,要鼓勵企業加大吸收外商直接投資帶來的技術溢出效應,并且在生產經營中進行學習積累和自主創新,提高自身在全球生產網絡中的地位;其次外部環境方面,通過制定和完善相關的產業政策來引導加工貿易的發展,為企業的升級提供良好的外部環境。具體而言,可以借助于以下策略與渠道加以改進和提高。

3.1加強外商投資的技術溢出效應

外商直接投資的技術溢出效應有多種渠道,包括市場競爭、技術示范、人員流動、前向聯系和后向聯系等。可以通過建立公平的競爭市場,打破壟斷和改變原有的市場結構,提高企業效率;制訂相關政策來促進外商投資企業對內資企業技術信息的傳遞;建立合理有效的人才利用機制,鼓勵有外資企業工作背景的高層次人才進入內資企業,由此會把外資企業先進的技術和管理文化帶給內資企業;加強內外資企業的合作開發和生產,通過生產鏈上下游的聯系將先進的技術和管理傳遞到內資企業。

3.2提高國內企業的學習能力和技術吸收能力

國內企業的學習能力與技術吸收能力同樣影響著技術溢出的效果。具體可以采用的方法為:(1)制訂相應的促進政策,鼓勵內資企業同外商直接投資企業開展合作項目,聯合培訓其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同時鼓勵內資企業參與跨國公司的各種重大科技活動,承擔部分研究工作,加強外國直接投資企業與內資企業之間的技術溝通。(2)充分利用高校的研究優勢,鼓勵國內企業與大學、科研機構進行技術及員工的培訓合作,提升內資企業的技術支持能力,從而達到更好地吸收技術外溢的目的。

3.3鼓勵技術自主創新和開發

加大政策對加工貿易企業技術創新和開發的支持力度,鼓勵和推動企業的設備更新、技術改造和員工培訓,推動加工貿易的更快升級。同時要努力促進高新技術產業加工貿易的發展,制定高新技術產業加工貿易的扶持性政策。在制定加工貿易政策時,可以采用將高新技術產業與一般制造業區別對待的方法,利用優惠政策鼓勵企業通過加工貿易參與高新技術產業的國際分工。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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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區貿易格局變化對低碳經濟發展較快的發達國家來說,由于他們對于低碳技術、低碳能源的開發利用具備較大的技術優勢,使得發達國家在國際貿易的競爭中處于地位優勢。而對于低碳經濟發展較慢的發展中國家來說,在國際貿易競爭中,將會處于被動的位置,可能會接受強制的減排義務,使商品流通受到限制。一些發展中國家也在積極尋求低碳經濟發展模式,開發低碳技術,但低碳經濟的發展是一個長期的過程,且對于發展中國家來說,挑戰大于機遇。

(三)國際貿易規則的調整全球低碳經濟對國際貿易格局的影響本質上反映了國際政治與經濟利益的對抗,這必將會對國際貿易規則帶來新的改變。掌握著先進能源技術的發達國家勢必會通過各種雙邊和多邊合作機制,進一步的開發利用低碳能源技術,在其內部形成完整的低碳經濟共同體。這樣就使得發達國家把經濟體聯系起來,把有利于本國的貿易政策、制度延伸到發展中國家,改變國際貿易規則。對于國際貿易規則的影響將包括:國際貿易規則制度的領域不斷拓寬;發達國家以低碳經濟為標準,減少自由貿易供給;發達國家加快把貿易與環境的掛鉤,環境保護成為國際貿易規則的主要內容。

(四)發展中國家貿易發展模式的調整二氧化碳的排放導致氣候在全球范圍內有所變化,而由于能源效率的不同,不同國家在同一產品的生產中排放的二氧化碳各不相同。由于發達國家技術的先進、能源利用效率的高效,而發展中國家技術的落后、新能源開發的緩慢,導致生產同一產品時,發展國家的二氧化碳排放量高于發達國家。因此,低碳經濟的出現將影響傳統的國際貿易模式,既“低收入國家生產,高收入國家消費“。發達國家積極向全球輸出低碳技術和管理模式,創造新的市場,積極開拓低碳輸出市場,這就給發展國家造成減排壓力。發達國家是發展國家主要的外貿市場,發達國家的低碳發展戰略將對整個國際貿易市場產生重大影響,在自我轉變發展方式的同時,間接地通過貿易、投機等影響了發展國家的貿易發展方式和經濟增長。

(五)國際貿易服務體系的拓展低碳經濟的發展促進了碳金融的發展。碳金融包括整個與碳有關的金融交易活動和金融制度規范。碳金融的服務目的在于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將經濟發展對環境的危害降到最低。碳金融經濟活動的進行,需要更加有效的排碳技術、資源分配作為支撐。在低碳經濟環境下,碳金融拓寬,進一步拓展了國際貿易服務體系的內容和內涵。因此,在低碳經濟背景下,要想獲得更具優勢的競爭位置,需要在碳金融方面投入更多關注,更加全面的認識目前的國際貿易服務體系,抓住機遇,尋求更優的發展。

二、低碳經濟環境下我國貿易發展戰略

(一)推動技術創新,發展低碳經濟低碳技術的創新主要開發利用新能源,改進排碳技術,以低碳為標準推動再生資源和不可再生資源的節能減排,推動低碳技術的開發應用。從目前中國低碳技術應用方面看,中國應更加關注實際,推動低碳技術的創新開發,關注新能源的利用,包括太陽能的利用、風能、核能、氫能源的利用等。在實施低碳技術創新發展過程中,政府應加大財政投入,鼓勵優勢科技力量、培養新興科技人才。同時,我國應加大與其他國家相關領域的合作、引進學習最新的低碳技術,開發利用新技術,實現能源的最大化利用,環境污染氣體排放的最小化,改善氣候環境,實現經濟與社會的統一協調發展。

(二)轉變出口方式,調整產業結構中國是世界貿易大國,但在國際貿易中,所謂“大“僅僅是從貿易總量上界定的,在中國的商品結構上,我國更多的是以資源密集型企業和勞動密集型企業為主,商品技術的出口相對較低。一些高技術出口少,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產品的出口就更少了。因此,要提升我國國際貿易實力,必須不斷的調整產品和產業結構,推動低碳產業的發展,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走出一條符合低碳經濟發展理念的經濟發展道路。同時,需要政府加大對低碳生產企業的扶持,使企業在良好的條件下發展低碳經濟,使低碳發展理念在社會和企業中傳播,進而促進我國產業結構的改造與優化。

(三)熟悉國際貿易法規,健全法律制度體系在低碳經濟背景下,國際貿易的規則發生一些改變,這就要求我國應當熟悉與低碳經濟、環境保護有關的國際貿易規則、國際法律、公約等。我國應充分掌握多個多邊保護公約和協定,各國的貿易政策、WTO協議文件等。熟悉這些約束性規則性,有助于我國在國際貿易中客觀公平地維護我方利益,在與發達國家的經濟貿易中增加談判籌碼。同時,還應完善環境立法,以國家強制力來保證生產、貿易的可持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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