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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聲污染防治措施大全11篇

時間:2023-02-25 01:3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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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中圖分類號:U412.36+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高速公路上車流量大,車輛行駛速度快,對公路兩側輻射較強的交通噪聲,給沿線聲環境敏感目標造成一定影響,交通噪聲已成為高速公路環保問題的核心之一。本文分析了岱黃高速公路噪聲污染的影響,論述了防治工作目標、實施原則,分析了高速公路現有噪聲防治措施的特點及適用條件,提出了噪聲防治措施方案比選方法,在高速公路的規劃、設計中得到了較好的應用。

1噪聲狀況監測與分析

岱黃高速公路,全長24.6公里,起于漢口岱家山三金潭,止于黃陂城關。岱黃高速公路于1991年建成通車,主線為雙向4車道,設計速度100km/h,水泥混凝土路面。

為了比較詳細的了解岱黃高速公路沿線的交通噪聲狀況,我們于2012年3月委托武漢市環境監測站在岱黃高速公路沿線敏感點榮九灣處進行了交通噪聲監測。

1.1 監測情況說明

分別在距離高速公路路中心線20m、40m、60m、80m處連續進行一天的逐時監測,同步記錄Leq、L10、L50、L90,并記錄車流量數據。

1.2 監測結果分析

根據交通噪聲監測結果,經初步分析,距離岱黃高速公路中心線20m處,晝間噪聲峰值出現在19:00~19:20時,噪聲值為65.4dB(A),夜間噪聲峰值出現在22:00~22:20時,噪聲值為63.9dB(A)。距離岱黃高速公路中心線60m,晝間噪聲峰值出現在18:00~18:20時,噪聲值為59.9dB(A),夜間噪聲峰值出現在24:00~00:20,噪聲值為55.4dB(A)。岱黃高速公路沿線2類區及4a類區夜間噪聲值均超過《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相應的質量標準。

2交通噪聲的危害

交通噪聲干擾人們的正常生活和休息,嚴重時甚至影響人們的身體健康。如引起心血管疾病、內分泌疾病等。噪聲可使學習工作效率降低、產品質量下降,在特定條件下甚至成為社會不穩定的因素之一。另外,交通噪聲還會影響到公路沿線的經濟發展。例如,交通噪聲影響嚴重的房地產、工廠、商廈等的經濟效益和生產效益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噪聲還直接影響到公路周圍的土地價值。有資料表明:交通噪聲每升高1分貝,土地的價格就會下降0.08~1.26%,平均0.9%左右。反過來說,將交通噪聲水平降低1分貝,則相當于沿線土地增值0.9%,對于土地批租來說,這是一個可觀的數值。

3降噪措施分析

根據《公路環境保護設計規范》(JTJ/T006—98),公路沿線噪聲環境敏感點的保護措施應根據敏感點的性質、位置、規模、當地條件及工程特點確定噪聲防治對策,歸納起來可從3方面進行探討。

一、針對噪聲源的降噪措施

對于中小型汽車,隨著行駛速度的提高,輪胎噪聲在汽車產生噪聲中的比例越來越大,因此修筑降噪路面對于控制交通噪聲具有重要的實際意義。所謂降噪路面,也稱多空隙瀝青路面,又稱為透水(或排水)瀝青路面。它是在普通的瀝青路面或水泥混凝土路面結構層上鋪筑一層具有很高空隙率的瀝青混合料,其空隙率通常在15%~25%之間,有的甚至高達30%。國外有關研究資料表明,根據表面層厚度、使用時間、使用條件及養護狀況的不同,與普通的瀝青混凝土路面相比,此種路面可降低交通噪聲3~8分貝。

該方法的優點是:由于混合料孔隙率高,不但能降低噪聲,還能提高排水性能,在雨天能提高行駛的安全性。其局限性是:耐久性差,集料、粘結料要求高,使用一段時間后孔隙易被堵塞。

二、針對噪聲傳播途徑的降噪措施

⑴ 設置聲屏障

采用構筑聲屏障的方式來降低公路交通噪聲是目前應用比較廣泛的降噪方式。聲屏障降噪主要是通過聲屏障材料對聲波進行吸收、反射等一系列物理反應來降低噪音,據測試采用聲屏障降噪效果可達10dB以上。聲屏障按其結構外形可分為:直壁式、圓弧式;按降噪方式可分為:吸收型、反射型、吸收-反射復合型;按其材質可分為:輕質復合材料、圬工材料等等。由于聲屏障的類型各異,所以在降噪效果、造價、景觀方面各有特點。因此,在選用聲屏障時,應根據受聲點的敏感程度、當地的經濟狀況、自然環境來合理選擇適用的聲屏障類型。

該方法的優點是節約土地,降噪效果比較明顯。局限性是:長距離的聲屏障使行車有壓抑及單調的感覺,造價較高,如使用透明材料,又易發生炫目和反光現象,同時還要經常清洗。

⑵ 在公路與受聲點之間種植綠化林帶

有關資料表明,非常稠密的樹林(在聲源與受聲點之間沒有清楚的視線),且樹林高度高過視線4.5米以上時,樹林深入30米可降噪5分貝,如果樹林深入60米則可降噪10分貝。樹林的最大降噪值是10分貝。種植林帶除具有降噪作用外,還兼有綠化、美化環境的功能,但會大幅度地提高公路用地范圍。

當公路經過荒山丘陵地區時,該方法較為實用。由于我國耕地緊張,所以當公路途經耕地時,該措施具有明顯的局限性。

三、針對受聲點的降噪措施

⑴ 安裝通風隔聲窗

通過對敏感建筑物采取一定的隔聲措施,也能達到一定的降噪目的。如對敏感點建筑物加高圍墻或給敏感點建筑物住戶安裝“通風隔聲窗”等措施都具有明顯的降噪效果,能大大減少公路交通噪聲的危害。通風隔聲窗具有動力通風換氣和自然通風2種方式。但通風隔聲窗只能降低室內噪聲,不能解決戶外環境噪聲問題,同時這種措施的實施會直接影響建筑物的采光、通風等,給居民的生活帶來不便,而且為每戶居民安裝會帶來較大的難度。這類降噪措施一般用于公共建筑物(學校、科研學術機構),或者噪聲污染特別嚴重,而且沒有其他措施可行的私人住宅。

⑵ 環保搬遷

環保搬遷方案無疑具有一次性、永久性解決噪聲污染問題的優點,且環境效益和社會效益顯著,但在經濟效益上往往受到一定限制。如果再考慮重新征用土地進行開發建設,其綜合投資巨大,同時實施搬遷也會產生新的環境問題。一般而言,公路交通噪聲防治以“主動式”防治、繞避聲環境敏感點為最佳措施。只有當“主動式”防治措施不能解決噪聲污染問題或無法實施時,才考慮“被動式”的搬遷措施。

4結束語

由于交通噪聲對環境的影響愈來愈引起社會各界的重視,噪聲污染這一世界性四大環境公害之一,必須得到有效的控制。從國外公路建設發展的規律來看,當路網建設形成規模后,投入于環保治理的資金將逐漸增大。我們應該看到目前的任何一種降噪方式在技術上都有一定的局限性,在使用中也各有不足,所以應該從各地的實際情況出發,在公路建設的同時加強環保建設,根據工程實際,對降噪措施進行技術和經濟論證,在多方案比選之后采用最佳降噪方案。

參考文獻

【1】林天干,公路噪聲污染防治方法淺析。北京:中國科技信息(2006)

篇(2)

近些年來,隨著國家基礎設施建設規模的不斷擴大,公路交通建設項目發展速度越來越快,全國公路交通網絡越來越完善,為人們出行與運輸提供了便利條件。隨著公路交通事業的快速發展,噪聲污染問題越來越突出,成為了城市環境污染的主要組成部分,給周圍居民的生活、生產帶來了很大的影響,為此,針對公路環評項目中噪聲污染情況,提出有效的防治措施,成為了公路交通事業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內容。

一、公路噪聲危害

公路噪聲會影響人們的正常生產、生活,甚至會威脅人們的身體健康,比如,引發內分泌疾病、心血管疾病等。噪聲能夠降低學習與工作的效率,影響產品質量,在特定的環境中,還會危害社會的和諧、穩定、可持續發展。目前,公路噪聲對房地產、商廈、工廠等方面的經濟效益、生產效益有著不同程度的影響,并且還會對公路周邊的土地價格產生重大影響。根據有關研究顯示,公路噪聲每提升1分貝,土地價格就會下降0.08~1.26%,平均下降約為0.9%。相反,如果公路噪聲下降1分貝,就可以提高土地約0.9%的價格,針對土地批租而言,這是一個非常可觀的數據。

二、公路環評項目中噪聲污染防治措施

(一)聲屏障技術

聲屏障技術降噪主要就是借助聲屏障材料吸收與反射聲波,是一種物理降噪方式。根據降噪目標值的差異,聲屏障技術主要包括吸聲式技術、隔聲式技術、組合式技術;根據景觀設計需求,可以將其設計為直立型、弧面型、折角型、全封閉型;在應用聲屏障技術的時候,可以選用透明的卡普隆板、復合安全玻璃,不透明的彩色涂塑鋼板等。在選用聲屏障材料的時候,如果選用透明材料,非常容易出現反光、眩目等現象,并且需要經常清洗。在明確聲屏障技術應用類型的時候,主要對受聲點敏感度、自然環境、當地經濟條件進行充分考慮,合理選用聲屏障技術類型。一般而言,聲屏障技術主要在橋梁路段或者封面路基路段兩側超標敏感點比較集中的情況下應用,降噪量在5~15分貝之間。通常情況下,一個3米高的聲屏障,能夠降低8分貝的噪聲,可以確保一定區域內聲環境質量符合設計標準。我國很多高架公路均采用聲屏障技術降噪,比如,上海的逸仙路、青島的雙流路、延安的中路高架路等,選用的是透明吸聲型屏板、防酸雨彩色涂塑鋼板,面板上設置了很多百葉窗孔,內充填吸聲介質,高度約為2.5米,降噪量在10~18分貝之間。

(二)隔聲窗技術

根據國家有關規范標準的規定,隔聲窗隔聲量需要超過25分貝,但是在一般居民樓上安裝之后,因為受到墻體自身孔隙等隔聲薄弱環節的影響,導致其整體隔聲效果并不理想,通常隔聲量為15分貝。一般而言,隔聲窗價格是每平方米100~300元之間。隔聲窗只能對室內環境予以保護,主要適合在噪聲超標量多、室內環境需要重點保護的情況中應用,比如,學校教室、樓房高層部分、夜間降噪等。

(三)綠化降噪技術

綠化降噪技術主要指的就是降噪林帶,其主要就是通過樹林的吸聲、散射作用與地面的吸聲作用,實現降噪目標。在實際降噪中,需要選擇適合的樹種,明確植株寬度、密度等,提高吸聲效果,保證降噪目標的實現。比如,通過灌木叢或者多層林帶的種植形成綠化林帶實體,或者修出高出路面1米的土堆,并且在土堆上種植綠化林帶,達成降噪效果。大部分降噪林帶的噪聲衰減量每米為0.15~0.17分貝之間,比如,茂密闊葉林的噪聲衰減量每米為0.12~0.17分貝之間,樹冠全頻帶噪聲衰減量每米為0.15~0.18分貝,草地噪聲衰減量每米為0.07~0.10分貝之間。根據相關研究顯示,當降噪林帶寬度超過10米的時候,能夠降低4~5分貝的噪聲。其主要原因就是:投射到植物葉片上74%的聲能會被反射,26%的聲能會被消耗。針對稠密樹林而言,當視線高度超出4.5米,深度為30米的時候,能夠降低5分貝的噪聲;深度為60米的時候,能夠降低10分貝的噪聲,樹林最大降噪值就是10分貝。降噪效果和林帶寬度、高度、種類、位置等有著十分嚴密的關系。在實際布設中,一定要充分考慮不同植物的降噪效果,通過合理搭配,實現最大的降噪效果。

(四)低噪聲路面建設

多孔隙瀝青混合料低噪聲路面是一種新型路面結構,通過對多孔隙瀝青混合料降噪機理的研究,得知通過連通孔隙率的方式,達到降低輪胎和路面之間的吸聲效果與泵吸效應,連通孔隙率越大,降噪效果越好。在鋪筑路面的時候,選用大孔隙瀝青混合料,可以實現預期的降噪效果,具有防濺水、防反光、噪聲低等特點,值得在實際建設中推廣應用。除此之外,多孔隙瀝青混合料低噪聲路面的耐久性較好,具有很強的抗車轍性能,要比普通密級配瀝青路面的性能更好,建設使用價值更高。

結束語:

總而言之,隨著人們對環境保護的不斷重視,環保意識的不斷提升,公路建設與運營期間產生的噪聲污染受到了人們的廣泛關注。為此,在公路環評項目中,一定要結合公路項目的實際情況,提出有效的噪聲污染防治措施,實事求是、因地制宜的落實低噪聲措施,建設低噪聲路面,合理運用聲屏障技術、隔聲窗技術等防治措施,確保公路周圍敏感點的聲環境質量符合設計標準,從而實現公路項目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環境效益的最大化。

參考文獻:

[1] 馮繼勤,賈佳.淺談公路環評項目中的噪聲污染防治措施[J].新材料新裝飾,2014(10).

篇(3)

中圖分類號 X593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7-7316-(2014)06-0062-1

城市噪聲有多種來源,但工業生產與交通運輸最為主要。國內外研究共同認為,主要的城市噪聲來源為交通噪聲,約占35%。火車、汽車、輪船、飛機等均屬于交通噪聲,機動車引起的噪聲時間最久,影響范圍最廣,危害人數最多。此類噪聲嚴重危害人們的日常生活與正常工作,甚至會對社會經濟造成一定影響。因此,有效控制城市噪聲污染是城市規劃、交通與道路等人員需要研究的課題。

一、城市噪聲影響來源和危害

(一)影響人們心理健康

吵鬧的噪聲會對人類思維產生干擾,使人精神難以集中,出現煩惱感,對工作效率產生影響,而且妨礙睡眠或者休息。相關研究表明,噪聲聲級與人們的睡眠程度成正比,噪聲為40dB時,一般會影響10%的人;噪聲達到70kB時,會對約50%的人造成影響。換言之,噪聲聲級基本上與將人驚醒的響聲成正比,突然噪聲為40dB可以驚醒10%處于睡眠狀態的人;突然噪聲為60dB可以驚醒70%處于睡眠狀態的人。強噪聲情況下,還可能掩蓋警報信號或是人們交談,使人的注意力分散,容易導致多種意外產生。

(二)影響人們生理健康

噪聲影響人們的生理健康主要表現為以下方面:首先是影響聽力,人們若短時間內處于強噪聲環境下,會出現程度不同的聽力疲勞,出現聽力遲鈍,但經過一段時間的休息就可恢復正常聽力。然而,若人們長期處于強噪聲環境,此種聽力疲勞則難以消除,甚至會導致聽力器官病變,出現耳聾。若人們突然于140~160dB的高強度環境噪聲中暴露,就有可能使聽力器官出現急性外傷,導致鼓膜破裂,完全失聽。例如,爆照聲浪容易使人們發生爆震性聾。其次,影響人體機能。有研究證實,強噪聲環境下,容易誘發多種疾病。對于長期在此類環境下工作的人群,目前已經發現容易導致耳聾、頭痛頭暈、消化不良與神經衰弱等癥狀,可進一步引發心血管病以及高血壓。若噪聲刺激更強,則會直接使人出現惡心嘔吐、頭暈目眩、視覺模糊、眼球振動、血壓、呼吸以及脈搏大幅波動[1]。

(三)影響社會經濟

曾有學者對噪聲污染的危害成本與社會成本進行評定,發現噪聲導致的社會成本表現為以下方面:降低住宅價格,臨街住宅價格通常要比遠離交通干道,噪聲干擾小的居民住宅低30~60%;增加噪音消除費用;有限資源的合理分派;管制費問題。人們生活水平逐漸提高,健康意識也不斷增強,因此用于居住環境方面的改善費用越來越高,相應的社會成本隨之增加。

二、城市噪聲防治

(一)治理噪聲源

首先,治理城市噪聲源。建立一套科學合理的管理政策與交通規劃,對不符合相關標準的機動車輛限制其進入市區,市區中限制鳴笛;大力發展噪聲污染小的交通系統;對道路設施進行改善,加寬路面,以單行線取代雙行線,保證行人、快慢車各行其道;禁止新建鐵路穿越市區,對于已有鐵路的區域設置天然屏障等隔聲防護裝置;市區交叉路口均架設立交橋或者天橋;限制市區上空飛機飛行。其次,治理工業噪聲。要求污染源撤離市區,若噪聲源不能撤離,改善其部件與結構,改進操作技術與生產工藝,降低發射功率。例如,以焊接取代鉚接,利用聲音的衰減、反射、吸收等干涉特性,應用隔音罩與吸聲材料控制噪聲傳播[2]。

(二)治理噪聲的傳播途徑

第一,合理規劃城市土地的功能區域,將鋼鐵廠、重工業區以及機械廠等重噪聲區置于郊區,學校與居民區等低噪音區保證與重噪聲區遠離,商貿區與輕工業區等中噪聲區允許臨近低噪聲區。遠離市區的位置建設車站、碼頭或者港口。第二,控制人口。人口集中必然會帶來交通、商業以及工業的集中,城市噪聲隨人口密度逐漸增大,上海的環境噪聲高達74dB,而北京的環境噪聲已經達到75dB。第三,道路兩側設置天然屏障,例如圍墻、土坡與路障等,開闊地種植闊葉樹、草木與灌木等,以衰減與吸收噪聲。第四,建設物建立在毗鄰交通干線的小區,形成屏障,盡量于地下設置交通干道;小區內設置綠化帶,以起到隔聲與吸收噪聲的目的。

(三)接收處防噪措施

噪聲環境下,佩戴耳罩、耳塞或者防噪頭盔等護耳器,盡量減少停留在噪聲環境中的時間;車間工作人員注意護耳塞的使用,若噪聲源分散且多,可專門設立有隔聲板的操作間,操作人員在其中進行工作遙控。對于特殊區域,如辦公建筑、住宅或者高級賓館,采用雙層中空隔聲玻璃、空調設備與隔聲窗幕。小區住宅可采用減噪護欄與門廊;住宅的臨街面空地植樹或者種草,利用綠化帶衰減噪聲,綠籬與綠林均具有吸收噪聲的效果,枝葉越密,噪聲的吸收能力越強,綠色植物夏季能夠吸收噪聲7~9dB;室內頂棚安裝吸聲體或者吊頂吸聲,墻壁采用無害的吸聲材料進行處理。對于呈“開放型”的大空間,為使交談“私密性”增強,利用電腦等電子設備營造背景噪聲,以達到“掩蔽效應”;利用易被接受的流水背景、空調系統或者通訊設備產生人工制造的背景噪聲,例如,采用優美舒緩的音樂作為一種“掩蔽噪聲”,采用隔聲屏減少人員之間干擾[3]。

結束語:

城市噪聲帶給人們諸多煩惱,同時也對居民身心健康造成嚴重影響,但是只要應用科學態度有效治理,就能有效減少噪聲危害。隔聲、防聲、吸聲、防振處理能夠減少噪聲至少10~50dB;合理布局城市建筑,可降低噪聲10~40dB;設置綠化帶可降噪4dB。凈化環境,美化城市,減少噪聲污染,當從我們每個人做起。

參考文獻:

篇(4)

(一) 法規政策補充完善

除國家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某城市環境噪聲管理條例(修訂草案)》目前也已公布,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內容進行了細致的補充和完善。遵循“統籌規劃、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環境噪聲污染管理原則,就以下方面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進行補充。

1、規劃預防

作為城市生活不可避免的環境問題,交通噪聲的紓緩管理也應遵循規劃先行的原則,統籌進行道路聲源、緩沖空間、敏感受體的布局規劃,從根本上預防交通噪聲對居民生活的影響。

①科學推進城市和交通規劃

市、區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城市建設、交通等專項規劃時,應當考慮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律法規的要求,科學規劃城市交通干線線位和噪聲敏感功能區域,并及早出善的、穩健的交通系統規劃,依法進行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從規劃階段減少道路聲源和敏感區域之間的矛盾。

②城市聲環境功能區劃分

市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和國家聲環境質量標準,劃分聲環境功能區,報市政府批準后頒布施行;區域功能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調整聲環境功能區。

③制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規劃

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人居環境建設要求和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制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規劃,持續削減交通噪聲對城市聲環境的貢獻。區域聲環境質量達不到規定要求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提出環境噪聲控制和削減計劃并組織實施。市、區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合理規劃城市社會服務功能,新建、改建、擴建城市公共設施應當符合環境噪聲污染防治規劃的要求,與噪聲敏感建筑物保持一定的噪聲防護距離,避免環境噪聲干擾周圍居民。

④敏感建筑的保護

新建噪聲敏感建筑物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建筑隔聲設計規范,噪聲敏感建筑物對外部環境噪聲的隔聲質量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民用建筑隔聲設計質量和施工質量強制性標準的執行情況的監督管理。新建居民住宅可能受到交通等噪聲污染的房地產開發經營者應當在其銷售場所公示所銷售住宅的建筑隔聲情況、可能受到的噪聲污染情況以及采取的防治措施。

2、噪聲治理

各級政府機關應依照環境噪聲污染防治規劃,對交通噪聲進行舒緩治理,持續削減交通噪聲對城市聲環境的貢獻。

①新建道路交通噪聲防治

建設城市道路、高架橋等城市交通干線項目應當避免經過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對確需經過已有的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可能造成環境噪聲污染的城市交通干線項目,建設單位應當采取設置隔聲屏障、鋪設低噪聲路面,建設生態隔離帶或者為兩側受污染建筑物安裝隔聲門窗等噪聲污染防治措施,避免或減輕交通噪聲污染。采取噪聲污染防治措施所需費用應當列入工程造價。

②新建噪聲敏感建筑防護

在已有的城市交通干線兩側新規劃建設噪聲敏感建筑物的,應當按照后建服從先建的原則,在噪聲敏感建筑物與城市交通干線之間保留一定的退讓距離,臨路一側建筑用地紅線退讓距離不得少于15m。退讓距離以內區域應當進行綠化或者作為非噪聲敏感性應用。建設單位應當采取設置隔聲屏障、安裝隔聲門窗等必要的噪聲污染防治措施,使噪聲敏感建筑物室內聲環境質量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

③已有交通噪聲治理

已建的城市交通干線與兩側噪聲敏感建筑物之間的距離過小,造成嚴重環境噪聲污染的,市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采取設置隔聲屏障、重鋪低噪聲路面或者建設生態隔離帶等措施進行治理,緩解交通噪聲污染。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當會同規劃、環境保護、城市管理等有關部門制訂年度交通噪聲污染治理方案,經市政府批準后實施。

④交通聲源降噪

建設機動車停車場、公交車候車站、客貨運輸場(站)的,應當合理選擇位置,與噪聲敏感建筑物間隔一定距離,并采取有效措施,減輕交通噪聲對周圍環境的影響。敏感建筑附近的路段,應保持路面的平整,減少路橋接縫、減速帶引起的車輛振動噪聲。

在用機動車輛噪聲排放,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在用機動車輛噪聲排放標準。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把機動車輛的噪聲檢測列入機動車輛初檢、年檢內容。對不符合機動車輛噪聲排放標準的,不予發放檢驗合格標志。相關的檢測由專業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完成。在用機動車輛應裝備消聲器及其他防治噪聲污染的設備,并保持正常使用,禁止改裝、拆除或者閑置。

大型貨車以及運輸建筑廢棄物、建筑材料等的機動車輛,應當按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規定的通行時間、路線通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前款規定的通行路線應當盡量避開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并向社會公告。

(二)公共財政投入

作為公共環境污染問題,城市道路交通噪聲的舒緩治理需要持續的公共投入,從各層面入手不斷地降低交通噪聲的影響程度。各級政府應在每年的財政預算中保證一定額度的資金用于交通噪聲的舒緩治理,公共投入主要用于以下幾方面。

1、 聲源降噪投入

道路交通聲源降噪投入主要用于低噪聲路面的鋪設和改造、低噪聲路面的日常養護和維護、車輛降噪補貼三個方面,其中前兩項由各級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后一項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負責。

交通運輸部門須制定低噪聲路面改造計劃,逐步對降噪效果差的路面進行重新鋪設,對敏感建筑附近的減速帶進行改進,替換為視覺減速標識或者電子測速警示裝置,改進橋梁接縫,減少車輛經過時顛簸引起的噪聲增大。加強路面巡查,及時修補破損路面,并加大對已鋪設低噪聲路面的養護。

嚴格執行機動車輛噪聲排放標準,把機動車輛的噪聲檢測列入機動車輛初檢、年檢內容。增加機動車降噪補貼資金,鼓勵車主單位和個人對車輛進行降噪維修,包括全市柴油發動機車輛陳舊消聲器的改進維修,公交車輛、貨運車輛上震動發聲部件進行緊固維修等。

2、 公共技術支持

①繪制噪聲地圖

由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負責,繪制全市精確的噪聲地圖,并將噪聲地圖向全市公布,用于指導城市各類功能區的規劃和建設、為整體交通噪聲污染治理和敏感建筑噪聲防護提供基礎支持、為全市交通噪聲治理工作提供考察依據,并為居民選擇適宜的居住環境提供參考。

②公眾技術服務

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為公眾提供交通噪聲咨詢技術服務,包括環境檢測服務、技術咨詢服務、評估服務等,使公眾更好的理解并支持政府的交通噪聲舒緩管理。

3、工程治理投入

除了聲源降噪措施以外,依照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會同其他有關部門制訂的環境噪聲污染防治規劃,對個別交通噪聲影響突出的特殊處理路段實行噪聲隔離和防護處理,包括加建聲屏障、敏感建筑噪聲防護,以及其他有助于減少噪聲影響的工程措施。

(三) 面向緩和交通噪聲矛盾的輔助管理手段

城市交通噪聲的舒緩管理,除了切實以降低噪聲影響程度和范圍為目的的措施以外,通過適當的輔助管理措施加深公眾對生活環境的理解,有助于緩和公眾與交通噪聲之間的矛盾,減輕交通噪聲治理的負擔。

①敏感建筑噪聲防護審查與驗收

城市主干道兩側一定范圍內的敏感建筑,應進行交通噪聲防護設計。規劃部門在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中,應提出道路交通噪聲防護的要求,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審批,應對建筑噪聲防護設計進行審查。

城市主干道兩側一定范圍內的敏感建筑,建筑竣工驗收應對防噪設施和室內噪聲進行專項驗收,并出具驗收報告,噪聲防護驗收合格方可予以竣工驗收備案。噪聲防護驗收不合格的敏感建筑物,應責成責任單位整改并重新組織驗收。

②房產交易環節的管理

現售房地產項目,應提供由有資質的檢測單位出具的噪聲檢測報告,并在交易合同中注明所售房產可能出現的最不利時段的環境噪聲質量,保障購房者能夠正確選擇適宜的生活環境。

預售房地產項目,應委托有環境噪聲預測分析能力的機構出具噪聲預測分析報告,并在交易合同中注明所售房產可能出現的最不利時段的環境噪聲等級,保障購房者能夠正確選擇適宜的生活環境。

房地產出租合同和房產交易合同中,宜注明房產最不利時段的環境噪聲等級,保障承租方和買方能夠正確選擇適宜的生活環境。

(四)公眾參與

作為有公共污染性質的環境問題,交通噪聲舒緩管理需要公眾的參與和支持。

①建立良好的溝通途徑

建立良好的溝通途徑,認真對待并盡力解決市民反映的道路交通噪聲污染問題。要實行噪聲投訴案件限時辦結制度,確保責任部門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處理情況及時答復投訴人。

②加強公眾的責任意識

建立噪聲污染防治宣傳教育機制:完善道路附屬隔離設施建設,保障通常、安全的機動車行駛路況,并加強對機動車駕駛員的噪聲污染防治宣傳和教育,增強駕駛員的社會責任感;通過宣傳使公眾理解道路交通噪聲作為城市公共環境污染的特殊性,理解政府解決噪聲污染的難度和所做的工作,爭得市民的理解和支持;增強公眾的主人意識,引導公眾從我做起,從生活細節上減少交通噪聲的產生,增強個人和家庭的防護意識,積極參與城市交通噪聲的舒緩治理,并能夠監督舉報擴大交通噪聲影響的違法行為。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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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姚本倫. 城市交通綜合整治規劃體系探討[J]. 安徽建筑, 2008,(05)

篇(5)

第三條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工作應當遵循全面規劃、合理布局、預防為主、源頭控制的原則。

第四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工作納入環境保護規劃,推行清潔生產,淘汰污染嚴重的工藝、設備和產品,鼓勵、支持環境噪聲污染防治的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公安、交通、鐵路、民航等部門根據各自的職責,對交通和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實施監督管理。

機動船舶和其他水上設施環境噪聲污染的防治,由海事機構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實施監督管理。

第二章一般規定

第六條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國家聲環境質量標準,科學劃分和調整本行政區域內各類聲環境質量標準以及適用區域,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并向社會公布。

第七條城市人民政府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在編制城市規劃時,應當充分考慮聲環境質量的要求,合理規劃交通干線走向和各類功能區域。

第八條可能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建設項目,其建設單位應當根據國家關于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分類管理的規定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填寫環境影響登記表(以下稱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并報經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環境影響報告書中應當包括該建設項目所在地有關單位和居民的意見。

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接到申報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后,應當按照建設項目所在地聲環境質量標準和有關規定及時批復。

第九條環境噪聲污染防治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并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閑置。需要拆除或者閑置的,應當提前十五日向當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接到申請的十日內批復;因拆除或者閑置環境噪聲污染防治設施加重污染的,不得批準。

第十條排放偶發性強烈噪聲的,必須事先向當地公安部門申報排放的原因、時間、地點、影響范圍、可能造成的危害、聲源基本情況和防治措施。

公安部門應當在接到申報后十日內批復。批準排放的,應當向社會公告,并向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通報;不批準排放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第十一條省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建立環境噪聲監測網絡,定期環境噪聲監測公告。

環境監測機構應當加強對各類聲環境質量標準適用區域環境噪聲的監測,并定期向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送監測數據。

第十二條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設置環境噪聲污染舉報電話、電子郵箱,并向社會公布。

第十三條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進行環境噪聲污染防治現場檢查時,應當出示有效執法證件,并為被檢查者保守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

被檢查者應當接受檢查,并如實反映情況。

第十四條對造成環境噪聲污染的,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向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檢舉和控告。接到檢舉、控告的部門應當在三日內處理或者移交處理;污染程度嚴重的,應當立即處理或者立即移交處理。

第三章工業噪聲污染防治

第十五條在下列區域內不得建設、使用產生噪聲污染的工業設施:

(一)住宅區和其他人口密集居住區;

(二)醫院、療養院、學校、圖書館、幼兒園、老年公寓、機關、科研單位所在的區域;

(三)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野生動植物保護區;

(四)城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重點保護區域。

第十六條因使用工業固定設備、流動設備造成環境噪聲污染的,應當向當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報造成污染的設備種類、數量、安裝位置圖、運行時間、噪聲值、防治措施和相關技術資料。

前款申報事項有重大改變的,應當提前十五日向當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報,并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屬于突發性的重大改變致使環境噪聲污染加重的,應當在改變后三日內重新申報。

第十七條從事工業生產以及在城市建成區內從事金屬、非金屬、食品等加工項目的,應當符合廠界環境噪聲標準。

第十八條在居民住宅區和其他人口密集居住區內,不得從事下列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工業生產活動:

(一)機械切割鋼材、鋁合金等金屬材料;

(二)機械加工石材、木材等非金屬材料;

(三)其他嚴重干擾居民正常休息的工業生產活動。

第十九條工業產品產生噪聲的,生產者應當在產品說明書中如實載明排放噪聲的強度。超過噪聲限值的,不得生產、銷售和進口。

第四章建筑施工噪聲污染防治

第二十條進行建筑施工作業可能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施工單位應當在開工十五日前向當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報該工程的項目名稱、施工場所、期限、噪聲值以及所采取的防治措施。

第二十一條進行建筑施工作業的,應當采取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措施,并不得超過建筑施工場界噪聲限值;超過噪聲限值并嚴重污染環境的,當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限制其作業時間或者責令其停工治理。工程搶修、搶險除外。

第二十二條在城市建成區內進行建筑施工作業的,除受特殊地質條件限制外,不得使用蒸汽樁機、錘擊樁機等噪聲嚴重超標的設備。確需使用的,不得在夜間和午間作業。

第二十三條在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內,禁止產生噪聲污染的夜間建筑施工作業;但因特殊需要必須在夜間連續施工作業的,應當有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并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

進行前款規定的夜間施工作業的,應當提前三日公告噪聲污染影響范圍內的居民。

第二十四條在中、高考等特殊期間,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對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建筑施工作業時間作出限制性規定,并提前七日向社會公告。

第五章交通噪聲污染防治

第二十五條新建、擴建、改建高速公路、城市道路及高架和輕軌道路穿越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的,建設單位應當采取設置聲屏障等措施,有效控制交通噪聲污染。

第二十六條在已建成或者將要建成的鐵路和城市交通干線兩側建設噪聲敏感建筑物的,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確定間隔距離,并采取設置聲屏障、安裝隔聲門窗等減輕、避免交通噪聲影響的措施。

第二十七條機動車輛超過噪聲限值的,不得在城市市區內行駛,公安部門不得為其辦理登記或者通過年度檢驗。

第二十八條公安部門應當根據噪聲污染程度和城市聲環境質量的要求,劃定機動車輛禁鳴區域、路段以及大型貨車、拖拉機、摩托車禁行路段、時間,并設置明顯標志。

第二十九條機動車輛駕駛人員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一)在禁鳴區域、路段鳴喇叭;

(二)在非禁鳴區域、路段長鳴喇叭;

(三)在城市公共場所調試喇叭。

第三十條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等特種車輛安裝警報器的,必須符合國務院公安部門的規定,除執行緊急任務外,禁止使用警報器。

第三十一條鐵路機車駛經城市市區以及機動船舶航經城市市區的港口和航道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使用聲響裝置。

第六章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

第三十二條在居民住宅區從事商業貿易、餐飲娛樂、體育以及組織旅游、培訓等活動使周圍居民受到環境噪聲影響的,應當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超過噪聲排放標準的,當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責令其在一個月內進行治理;經治理仍不符合噪聲排放標準的,當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責令其關閉或者搬遷。

第三十三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城市建成區內實施下列行為:

(一)在夜間和午間高聲喊叫;

(二)使用高音喇叭或者通過其它高噪聲的方式招攬顧客;

(三)未經公安部門批準使用車載高音喇叭巡回播放;

(四)在午間和夜間從事產生噪聲污染的裝飾裝修、貨物裝卸、生產加工等活動;

(五)飼養動物產生噪聲干擾他人正常休息、生活。

第三十四條在經營活動中安裝使用空調器、冷卻塔、抽風機、鼓風機、發電機、水泵等產生噪聲污染設備的,其邊界噪聲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限值。

第三十五條使用伴唱機、樂器、健身器材等進行家庭娛樂活動、身體鍛煉或者其他活動的,應當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不得對周圍環境造成噪聲污染。

安裝家用空調器室外機的,應當符合房間空氣調節器安裝規范。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六條工業生產、建筑施工作業以及其他生產經營活動中產生的噪聲或者其邊界噪聲超過國家規定標準造成環境噪聲污染的,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限期治理,并可處以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限期治理期間嚴重超標的,應當責令其停業治理。限期治理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個月。經限期治理仍不符合場界環境噪聲標準的,應當由當地人民政府責令其關閉或者搬遷。

第三十七條違反本條例規定的作業時限或者停工治理決定的,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以三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違反作業時限,拒不改正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封存產生噪聲污染的器材或者設備。

前款規定的封存的期限,不得超過三日。

第三十八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部門按照下列規定予以處罰:

(一)未經批準排放偶發性強烈噪聲的,給予警告;造成嚴重污染后果的,處以三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二)使用高音喇叭或者通過其他高噪聲的方式招攬顧客,

或者擅自使用車載高音喇叭巡回播放,造成環境噪聲污染的,給予警告,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三)進行家庭娛樂、身體鍛煉以及飼養動物產生噪聲干擾他人正常休息生活,或者在午間和夜間從事產生噪聲污染的裝飾裝修、貨物裝卸、生產加工等活動,或者在夜間和午間高聲喊叫,嚴重干擾周圍居民生活的,給予批評教育,責令改正;經批評教育仍不改正的,處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九條違反本條例規定的其他應當給予處罰的行為,國家法律、法規和《山東省環境保護條例》有規定的,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依照其規定予以處罰。

第四十條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級行政機關或者監察機關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接到檢舉、控告后不按規定處理或者移交處理的;

(二)對申報的事項不按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審批的;

(三)不按照本條例的規定對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建設項目、建筑施工作業、生產經營活動以及有關設施、設備實施監督管理的;

(四)泄露被檢查者的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的;

(五)為超過噪聲限值的機動車輛辦理登記或者通過年度檢驗的;

(六)利用職權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的;

(七)未履行本條例規定的其他職責的。

篇(6)

摘 要:在目前的技術經濟水平下,對受交通噪聲影響而導致聲環境超標的零散分布的敏感目標,多采用隔聲窗進行受聲點防護,但安裝隔聲窗施工繁瑣且周期較長。因此實踐和探討了一種新方式,即通過足量貨幣化補償的辦法,將隔聲窗安裝交由受影響對象自行實施。實施結果表明,該方式易于被受影響對象接受,有助于節約工期和減少環境投訴,但也存在被補償對象不按照協議實施噪聲防治措施,建設單位無法免除主體責任的隱患。建議確需采用該種方式時,應在補償協議中規定被補償對象的污染防治責任并監督其及時落實防治措施。

關鍵詞 :噪聲;污染防治;貨幣化補償

中圖分類號:TB535 文獻標識碼:A doi:10.3969/j.issn.1665-2272.2015.11.018

收稿日期:2015-04-17

1 概況

交通噪聲主要指的是機動車輛、飛機、火車和輪船等交通工具在運行時發出的噪聲,具有流動性大、干擾范圍大等特點。控制交通噪聲,首先應控制噪聲源;其次是阻斷噪聲傳播途徑,最后是受聲點防護,各種手段的最終目的均是為了保護受聲者。對于規模較小、零散分布的敏感目標,采用聲源控制或聲屏障等聲傳播阻隔措施,投資過高,在目前的技術經濟水平下,可行性較差。而隔聲窗一般可以降噪20dB以上,效果較好,且費用適中,適用性強。因此,零散分布的敏感目標受交通噪聲影響而導致聲環境超標時,通常采用隔聲窗進行受聲點防護。隔聲窗實施過程中,需要逐個測量窗戶,并替換成相應形式和尺寸的隔聲窗,由于受聲點的窗戶形式和尺寸不一(尤其是農村地區),隔聲窗的制作和安裝無法實現標準化,過程比較繁瑣,實施過程中,需要逐戶約定安裝時間,這些都延長了施工周期。而如果能將隔聲窗的實施,通過足量貨幣化補償的方式,交由受影響對象自行實施,將大大減少建設單位的工作量,節約工作時間,同時,被補償對象也可根據自身需要靈活安排,不致與自己的生產生活計劃產生沖突。在這種思路的指導下,筆者所在團隊,在某鐵路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中進行了實踐探索。

2 目的、原則與實施方法

2.1 目的、原則

貨幣化補償的目的,是為了履行建設單位的噪聲防治責任,節約工期,同時兼顧受影響對象的個性化需求。實施原則為,受影響對象自愿選擇隔聲窗實物安裝還是貨幣化經濟補償,貨幣化補償按照隔聲窗的市場綜合單價和受影響對象的窗戶面積確定,最終由被補償對象自行實施噪聲防護措施。

2.2 實施方法

貨幣化補償實施過程主要有以下幾個步驟:①根據環保驗收整改意見和圖紙,進行現場核對,確認需實施隔聲窗的范圍;②聯系實施范圍內的單位、村委會和居民,宣講補償原則;③實地逐戶測量,和受影響居民及單位確定窗戶面積;④由居民和單位自愿選擇實物安裝或貨幣化補償,簽署補償協議;⑤轉賬付款,完成補償,對選擇實物安裝的,另行組織施工隊伍進場施工。

不論是隔聲窗實物安裝還是貨幣化補償,現場調查、實施范圍確認、原則的解釋與宣講、窗戶面積的測定均是必不可少的。最終的差別就在于,采用貨幣化補償方式后,隔聲窗實物安裝的任務由建設者轉移至了補償接受者。

3 實施結果

通過1個實施小組2周的現場工作,完成11個村鎮187戶和2所小學的貨幣化補償,補償面積約2 700m2。實施過程中發現:

3.1 受影響居民和單位普遍選擇貨幣化補償方式

由于補償單價是按市場價格確定,一方面包含了施工隊伍的利潤和相關稅費,單價相對較高,受影響對象選擇自行實施措施的貨幣化補償,有一定利潤空間;另一方面,其可以根據自身房屋的修繕和重建計劃,一并實施噪聲防護措施,避免浪費。此外,在實施的具體時間上,可以根據自身的作息時間,靈活地安排實施時段。部分舉家外出就業的居民,難于中斷工作來配合實施隔聲窗,故其樂于接受這種方式。

3.2 補償原則的宣傳和解釋工作量較大

對于噪聲防治措施的貨幣化補償,尚沒有對應的相關政策。這種補償,實質上還是一個談判和簽署契約的過程。補償范圍是由環保驗收監測結果確定的(只有驗收監測超標的受聲點,才進行補償),補償單價是考察市場價格后確定的,這些技術上和經濟上的指標,都需要向補償對象一一解釋清楚,力求公平合理。當然,直接進行實物安裝,這些宣傳工作量也是同樣的巨大。

3.3 接受補償的對象很少真正落實噪聲防護措施

以本次補償實踐為例,接受補償后,2所小學很快組織了隔聲窗采購和施工,并利用假期實施完畢,但普通居民,除了極少數因為房屋修繕和重建的原因,一并落實了隔聲窗,其余居民均未實施噪聲防護措施。究其原因,是因為噪聲污染是一種能量損耗型污染,人體對噪聲有一定的適應性,在人體感覺可以承受的范圍內,居民很少有動力去主動采取噪聲防治措施。

4 噪聲補償的探討

按照《環境保護法》和《侵權責任法》規定的“污染者擔責”的原則,交通噪聲防護的主體責任在建設單位,而不在第三方。因此,若接受貨幣化補償的受影響對象未按照協議采取防治措施時,環境保護執法部門首先追究的仍是建設單位的責任,建設單位雖然可以根據補償時簽署的協議,按照《合同法》的有關條款追索被補償對象的責任,但卻不能免除其自身的污染防治責任。但從目前的法律體系上講,交通噪聲污染補償實施后,要真正履行污染防治責任,最終還是要看防治措施落實與否。

因此,項目建設單位應盡量自行主導污染防治設施的實施,確實因客觀條件所限采用貨幣化補償方式時,應規定被補償對象的措施落實責任,包括具體的措施形式和實施時間,并監督其及時落實到位。

5 總結和建議

本次交通噪聲污染防治措施貨幣化補償僅耗時2周,節約了建設單位的施工環節和時間,2012年實施完畢后,3年來未發現相關的噪聲污染投訴現象,可見,這種措施在工程實踐和處理噪聲投訴問題上具有積極意義,但該方式也存在隱患,確需采用貨幣化補償方式時,應規定被補償對象的措施責任,并監督其落實到位。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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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環境噪聲污染的防治。

第三條區、縣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聲環境質量負責。

市和區、縣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公安部門負責對社會生活噪聲和機動車噪聲污染防治實施監督管理。

道路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道路、城市軌道交通噪聲污染防治實施監督管理。

質量技術監督行政主管部門對工業產品、設備標準中規定的噪聲限值實施監督管理。

鐵路、民航行政主管部門依據各自職責分別對火車、民用航空器噪聲污染防治實施監督管理。

規劃、建設、工商、文化等部門依據各自職責對環境噪聲污染防治進行監督管理。

第四條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協助政府及相關部門對居住區噪聲污染實施監督管理,調解鄰里之間因噪聲產生的糾紛。

第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環境不受噪聲污染的義務,并有權對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單位和個人進行投訴、舉報。

第二章環境噪聲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

第六條區、縣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城市規劃和聲環境質量標準,劃定本行政區域內各類聲環境質量標準的適用區域,并向社會公告,同時報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機場周圍飛機噪聲環境標準適用區域由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市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和相關區、縣人民政府劃定,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第七條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在確定建設布局時,應當依據國家和本市聲環境質量標準和民用建筑隔聲設計規范,合理劃定建筑物與交通干線的防噪聲距離,并提出相應的規劃設計要求。

第八條新建、改建、擴建可能產生噪聲污染的建設項目,應當遵守國家有關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的規定,并在申請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前征求所在區域居民和單位的意見。

第九條新建民用建筑對外部環境噪聲隔聲質量及配套的供水、供熱、電梯、通風等公用設施的隔聲質量,應當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標準。

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建筑隔聲設計質量的強制性標準執行情況的監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建筑隔聲施工質量的強制性標準執行情況的監督。

第十條對于在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內造成嚴重環境噪聲污染的企業事業單位,責令限期治理。被限期治理的單位應當按期完成治理任務。

對小型企業事業單位的限期治理,由區、縣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決定。限期治理期間,可以責令被限期治理的單位停止使用產生噪聲污染的設備、設施或者限制設備、設施運行時間。

第十一條居民住宅樓內不得設置可能產生噪聲污染的餐飲和娛樂場所。

銷售新建居民住宅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明示所銷售住宅的建筑隔聲情況及所在地聲環境狀況。

第十二條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有權對排放環境噪聲的單位進行環境噪聲污染防治現場檢查。現場檢查時發現設備、設施產生嚴重噪聲污染的,可以責令停止使用該設備、設施或者限制設備、設施運行時間。被檢查單位應當停止或者按照規定時間使用該設備、設施。

被檢查的單位應當如實反映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情況,并提供必要的環境噪聲污染防治資料。

第十三條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進行環境噪聲污染防治現場檢查時,應當出示有效執法證件,并為被檢查者保守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

第十四條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負有噪聲污染防治監督管理的部門應當向社會公布本部門負責受理噪聲污染投訴、舉報的機構名稱及其聯系方式。

第三章施工噪聲污染防治

第十五條施工作業向周圍生活環境排放噪聲的,建設單位應當采取有效的噪聲污染防治措施,使排放的噪聲符合國家規定的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采取噪聲污染防治措施所需的費用列入工程造價。

第十六條施工單位應當制定施工現場噪聲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公告,把產生噪聲的設備、設施布置在遠離居住區的一側。

第十七條中考、高考期間及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特殊時段內,除搶修搶險外禁止在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內從事產生噪聲的施工作業。

第十八條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內,禁止在夜間進行產生噪聲污染的施工作業。但國家和本市重點工程、搶修搶險作業和因生產工藝要求以及其他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除外。

國家和本市重點工程、因生產工藝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確需在夜間進行施工作業的,應當取得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準予夜間施工的批準文件。

第十九條進行夜間施工作業的,應當向周圍居民公告。公告內容包括:施工項目名稱、施工單位名稱、夜間施工批準文號、夜間施工起止時間、夜間施工內容、工地負責人及其聯系方式、監督電話等。

第四章交通噪聲污染防治

第二十條新建、改建、擴建的高速路、快速路、主干路、城市高架路、鐵路和城市軌道,經過已有的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時,應當采取噪聲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噪聲污染防治措施所需的費用列入工程造價。

第二十一條在已有的道路、鐵路、城市軌道兩側建設噪聲敏感建筑物的,建設單位應當采取必要的噪聲污染防治措施。使噪聲敏感建筑物室內聲環境質量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

第二十二條本市在用機動車輛噪聲排放,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在用機動車輛噪聲排放標準。

在用機動車輛消聲器及其他防治噪聲污染的設備應當正常使用,禁止改裝、拆除或者閑置。

除特種車輛外禁止安裝使用外掛式音響設備。特種車輛裝有外掛式音響設備的,應當按照規定使用。

第二十三條公安部門可以根據需要在居民住宅區周邊劃定限制車輛夜間通行的路段和禁止鳴笛的區域,明確限制通行和禁止鳴笛的時段。

第二十四條設置機動車停車場、候車站的,應當合理選擇位置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減輕車輛產生的噪聲對周圍生活環境的影響。

第二十五條鐵路機車在本市建成區內行駛時,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限制鳴笛。

第二十六條有關部門在制定機場飛行程序時,應當考慮噪聲影響,盡量避開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

民用航空器起飛、降落或者低空飛行時,應當遵守規定的飛行程序。

第二十七條在飛機噪聲環境標準適用區域內建設建筑物的,應當執行相應標準適用區域的規定。

第五章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

第二十八條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使用干擾他人的音響器材。但屬于下列情況者,允許在一定時間內使用,并控制音量:

(一)經依法批準的大型社會活動;

(二)課、工間操;

(三)搶險救災等緊急情況。

禁止商業經營活動在室外使用音響器材或者采用其他發出噪聲的方法招攬顧客,干擾周圍生活環境。

第二十九條在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組織娛樂、集會等活動,使用家用電器、樂器及其他音響器材的,應當控制音量,避免干擾周圍生活環境。

第三十條加工、維修、餐飲、娛樂、健身、超市及其他商業服務業經營者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生產經營活動產生噪聲干擾周圍生活環境。

第三十一條在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空調器、冷卻塔等可能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設備、設施的,其經營管理者應當采取有效措施,使其邊界噪聲符合國家規定的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第三十二條本市生??標準。

本市機動車輛不得安裝使用不符合標準的機動車防盜報警器。

市質量技術監督行政主管部門對發現的不符合標準的機動車防盜報警器,應當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三條在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內,設置或者解除機動車警戒或者尋車時,不得產生噪聲。

機動車防盜報警器以鳴響方式報警后,使用者應當及時處理,避免長時間鳴響干擾周圍生活環境。

第三十四條使用家用電器、樂器或者進行其他室內娛樂活動的,應當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干擾周圍生活環境。

第三十五條法定休息日、節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時至14時、18時至次日8時,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居民住宅樓內進行產生噪聲的裝修作業。在其他時段內進行裝修作業的,應當采取措施,減輕對周圍生活環境的干擾。

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其它建筑內進行裝修作業的,應當采取措施,減輕對周圍生活環境的干擾。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六條違反本辦法第十條第一款規定,未完成治理任務的,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處3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市或者區、縣人民政府依法責令停業、搬遷、關閉。

第三十七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二條第一款規定,被檢查單位未停止或者未按照規定時間使用產生嚴重噪聲污染的設備、設施的,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處3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八條違反本辦法第十六條規定,施工單位未制定施工現場噪聲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未把產生噪聲的設備、設施布置在遠離居住區一側的,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責令改正,并可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九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七條規定,中考、高考期間以及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特殊時段在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內從事產生噪聲的施工作業的,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并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條違反本辦法第十八條第二款規定,未取得夜間施工批準文件進行夜間施工的,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并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一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九條規定,進行夜間施工作業未向周圍居民公告相關內容的,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責令改正,并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二條違反本辦法第三十條規定,加工、維修、餐飲、娛樂、健身、超市及其他商業服務業經營者未采取有效措施,生產經營活動產生噪聲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3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三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部門給予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一)在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使用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音響器材;

(二)商業經營活動在室外使用音響器材或者采用其他發出噪聲的方法招攬顧客,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

(三)在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組織娛樂、集會等活動,使用音響器材,產生噪聲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

(四)未按照本辦法第三十三條第二款規定及時處理,機動車防盜報警器長時間鳴響,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

(五)未按照本辦法第三十四條規定控制音量或者采取措施,從家庭室內發出噪聲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

(六)未按照本辦法第三十五條規定進行裝修作業,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

第四十四條違反本辦法,按照規劃、建設、工商、文化、交通、質量技術監督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當予以處理的,由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篇(8)

中圖分類號:TL353+.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0.引言

隨著社會經濟水平的提高和計算機網絡技術的發展,很多工作已經可以在家里完成。人們每天在室內停留的時間越來越長,有數據表明,人們每天有超過80%的時間是在室內,這使得人們對室內環境的要求也越來越高,而室內噪聲污染極大地降低了室內環境的舒適度。為了追求舒適、安靜的居住環境,人們對如何減少室內噪聲污染越來越關注。室內噪聲的污染主要來自于給水、排水的相關管道和設備,本文從給水管道和排水管道造成的噪聲污染著手,對如何防治室內噪聲提出了幾點建議。

1.室內噪聲污染的來源

1.1給水管道造成的噪聲污染

給水管道的噪聲是造成室內噪聲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具體噪聲產生主要是由下列原因引起的:(1)振動導致噪聲污染。管道水流的沖擊會讓給水管道產生振動,水流的流速快慢、方向的改變以及控制閥門等附件的啟動、關閉太快都會對管道造成振動,引起噪聲污染;高層建筑中的水泵也是造成管道噪聲污染的原因,水泵造成的噪聲會隨著管道傳入住房內部,對樓房底層的住戶影響非常大[1]。(2)氣蝕導致噪聲污染。氣蝕噪聲污染會隨著管道內部壓力的上升而加劇,在給水系統中負責熱水下行上給的管道中,由于水被加熱導致原先在冷水中的部分空氣被分離出來,在管道下行上給的出口最高的地方積聚、形成氣團,當出水口閥門開啟就會讓水流和氣體發生沖擊,導致噪聲污染。(3)水流導致噪聲污染。在管道中流動的水一定會發出聲音,流水噪聲會因為水流速度增加以及局部阻力增加而加劇。

1.2排水管道造成的噪聲污染

排水管道也是造成室內噪聲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具體噪聲來源可以分為三類:(1)排水橫管的噪聲。室內的衛生器具排水會排至橫管中,橫管中的水流和管壁沖擊會導致噪聲,而且橫管中水躍以及空氣波動會引起水封導致冒氣泡出現噪聲污染。除此之外,排水的橫管支管中的水流在進入排水立管時沖擊連接部位的T型管道或者十字型管道也會發出噪聲。(2)排水立管的噪聲。在排水橫管和立管連接處的水流在下落過程中形成旋轉水膜層以及氣塞流,導致排水立管里的氣體壓縮或者膨脹發出噪聲。另外,水流與管道管體、管道中的氣流碰撞也會導致噪聲。(3)衛生器具導致的噪聲。室內衛生器具在排水的時候會因為出現渦流而產生類似抽氣的聲音,坐便器排水時導致的噪聲污染更大[2]。

2.防治室內給排水管道噪聲的措施

2.1給水管道的噪聲防治措施

給水管道的噪聲主要來自于管道振動、氣蝕以及水流,因而要降低室內給水管道造成的噪聲也可以針對這三個方面著手:(1)減少管道振動造成的噪聲污染。在建筑過程中應該在給水管道和支托架之間設置具有彈性的絕緣墊層,例如在給水管道穿越墻壁的地方,在管道外壁和洞口處要進行彈性材料的填充,從而減少管道的振動;在給水管道入戶的地方也可以設置減振設備,從而降低用戶在用水時的相互影響。(2)為了減少由于氣蝕而導致的噪聲污染,在下行上給的系統中,利用最高配水點進行放氣,如果入戶的支管上有分戶計量表,就可以在各個供水立管頂部安裝自動排氣閥門;在上行下給的系統中可以在配水主要管道的最高處和向上抬高的管道部位設置自動排氣閥門。(3)選用合適的管道材料,降低水流造成的噪聲污染[3]。管道材料的合適與否直接影響水流對給水管道造成噪聲污染的高低,因此一定要根據實際條件選用密度較大的給水管道材料,選用開啟、關閉較慢的出水口閥門和水龍頭;除此之外,還應該選用合適管道口徑的給水管道。給水管道的選用應該根據水流速度和管道口徑來協調,生活給水管道的主要管道水流速度每秒最好不要超過1.5米,支管的水流速度每秒最好不要超過1米,在設計過程中應該根據實際情況選擇較慢的水流速度并適當將給水管道的管徑放大,具體對應關系如表1所示。

表1 生活給水管道水流速度與管徑對應關系

2.2排水管道的噪聲防治措施

要降低排水管道的噪聲可以考慮選用鑄鐵管道或者管壁相對比較粗糙的塑料管道,由于近年來鑄鐵管道逐漸被淘汰,而且鑄鐵管道在拐彎處被水流撞擊會發出很大的噪聲,所以一般會選用塑料管道,例如PVC—U螺旋管。也可以通過縮小排水立管和支管之間的連接角度來減少管道內部水流跟管壁撞擊以及水躍導致的噪聲,排水管的水平支管和立管之間可以使用60°的彎頭或者三通的連接部件,例如選用Y型的三通連接,在管道拐彎處選用曲率半徑大的彎頭等,這樣可以減緩水平支管和立管中水流的撞擊,從而減少噪音的產生,降低噪音污染。

2.3衛生器具的噪聲防治措施

為了降低衛生器具造成的噪聲污染,可以采取以下幾種措施:(1)選用受水表面是弧形且制作材料為光潔度高的陶瓷材料的受水器;(2)如果樓層的水壓高,那么低層要安裝減壓器;(3)在安裝水龍頭等出水設備時應該適當的降低安裝高度,并對安裝位置進行適當調整,避免流出的水流跟受水器垂直造成過大噪聲;(4)選用虹吸旋渦式的坐便器。坐便器的沖水方式有虹吸式和沖落式,其中虹吸式的虹吸旋渦式產生的噪聲污染最低,因此,要降低衛生器具發出的噪聲可以通過選用噪聲污染低的坐便器來實現;(5)對壓力進行合理控制,對建筑給水系統進行合理安排,對高層建筑豎向分區進行合理分配。

2.4對管道和房間進行合理布置

要降低室內給水管道和排水管道造成的噪聲污染還可以通過對管道和房間的布局進行合理安排來實現。盡量將水泵房、衛生間等有給水、排水設備的房間相鄰布置,并且與臥室、工作室等對周圍環境要求較高的房間隔開,例如用客廳隔開衛生間和臥室、工作間。水泵房的機械噪聲污染比較大,為了避免空氣傳播加劇噪聲污染,不宜將水泵房布置在高層建筑以外的房間,而應該將水泵房設置在建筑物底層的地下室中。除此之外,為了減少噪音污染還應該對水泵房內的設備進行選擇,例如選用性能好、噪聲低的水泵機組,在水泵的進出水口設置減振機頭等[4]。

3.結語

噪聲污染對人體和建筑物的損害不可小覷,在室內給排水管道中的噪聲污染是很難被完全消除的。為了創建更好、更舒適的生活環境,應該在建設過程中采取相應手段對給水管道、排水管道造成的噪聲進行一定的防治措施。本文從防治角度出發,對室內給水管道、排水管道噪聲的預防提出了幾點建議,但是,在實際的建設過程中,應該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具體分析,利用自身的技術條件和經濟條件進行優化,從而對噪聲污染進行合理防治,創造舒適、安靜、健康的室內生活環境,提高人們的居住水平和生活滿意度。

【參考文獻】

[1]呂平.建筑室內給排水系統噪聲的控制[J].科技情報開發與經濟,2010(12):17-20.

篇(9)

新時期下,隨著我國城市化進程的不斷加快,建筑企業為了追求經濟效益,存在輕視生態環境保護、重視工程成本和進度的問題,在施工現場沒有按照我國環保部門的相關規定組織施工,對附近生態環境和居民生活帶來影響,進而導致居民與企業之間出現糾紛。因此,對建筑施工中的環境污染問題進行分析和探討具有現實意義。

1建筑施工中出現的環境污染問題

1.1噪聲污染

在工程建設中,會使用到多種建筑設備,而設備在工作中會產生噪聲污染,對附近居民的生活和工作帶來嚴重影響。

1.2廢水污染

在工程施工中,會產生泥漿、生活廢水、養護用水以及清洗水等施工廢水,一些建筑企業將廢水直接排放到附近河流以及下水道中,不僅對附近水域帶來污染,同時也會堵塞水道,引發次生水污染等問題。

1.3廢氣污染

施工會產生大量的揚塵,對附近空氣帶來嚴重的污染,產生揚塵的主要原因為:細集料的使用、存放以及運輸,建筑垃圾以及土方挖掘,場地平整,空中廢料拋灑以及運輸車輛進出等。如果在干旱大風天氣下施工,揚塵現象會更加嚴重。同時,車輛尾氣、油漆稀釋劑、施工機械以及食堂大灶等,都會產生有機廢氣。

1.4廢物污染

廢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廢包裝、廢棄材料、廢棄拆除物、廢棄土方以及廢泥漿液等。一些建筑企業沒有對廢物進行集中處理,只是在施工現場隨意堆集,在施工結束后也沒有及時清理,當遭遇暴雨天氣后,廢物流入到河流中,容易造成河水污染。

2建筑施工中環境污染問題的相關防治措施

2.1提高企業重視程度

首先,企業要組織所有員工開展環保教育,定期舉辦環保法規學習活動,提高所有員工的環保素質;其次,企業要嚴格按照環境體系的相關要求,編制施工環保指導書,并且按照相關要求開展施工作業;最后,企業要加強施工管理,設立施工環保小組,完善施工環保考核體系,將施工績效與環保工作掛鉤。

2.2防治噪聲污染的主要措施

在工程建設過程中,由于施工設備數量較多,其同時作業會產生噪聲污染,當各種噪聲不斷疊加后,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帶來嚴重影響,因此,建筑企業要采取以下措施,合理控制噪聲污染:首先,在施工現場砌筑圍墻,針對敏感噪聲進行保護,如果施工現場噪聲過大,要安裝降噪聲圍簾;其次,對人為噪聲加強控制,嚴禁出現大聲喧嘩以及過度敲打等情況,提高施工人員的降噪意識,在搬運貨物、物體裝卸以及拆除模板過程中,要對噪聲進行有效控制;再次,結合不同階段的施工特點,對施工現場進行合理布置,將高噪聲的施工器械遠離學校、醫院以及居民區,并且做好施工協調工作,在居民休息時間段內,盡量不進行施工作業;最后,使用具有消聲設備或者低噪聲的機械,加強對設備的日常保養和維護,防止由于設備故障而產生噪聲污染。

2.3防治粉塵污染的主要措施

首先,企業要進一步優化施工組織,通過科學的組織方式,有效控制粉塵污染,在具體施工過程中,要對挖土方的數量、階段以及順序進行有效分析,減少土方回運和外運的數量以及次數,進而降低揚塵對空氣的污染;其次,硬化施工運輸路線,并且組織人員定期對路線進行壓塵灑水,對施工現場堆集的粉料進行科學處理,并且在施工現場安裝除塵設備;再次,嚴格管理運輸車輛,杜絕使用尾氣超標的車輛,車輛不能出現超載行為,對于承載散裝材料的運輸車輛,要設有遮蔽裝置,對車輪以及車幫進行及時沖洗,防止出現夾卷以及遺灑等情況;最后,如果是高層建筑,要嚴禁進行高空拋物,防止灰塵污染附近環境,企業要盡量采用新技術和新工藝,在施工中減少對空氣的污染,施工現場盡量采用液化或者電能等清潔能源。

2.4防治廢水污染的主要措施

首先,建筑企業要設置廢水沉淀池,廢水在流過沉淀池后,再經過市政污水網進行進一步過濾,嚴禁廢水直接排放到河流和下水道中;其次,施工廢水和生活污水要一同經由市政污水網,再經過污水處理后進行排放,嚴禁廢水直接排放到河流以及附近雨水管網中;最后,建筑企業要對各種設備和車輛的油、機油以及燃油等進行科學管理,各種廢棄油脂要進行集中處理,嚴禁排入到附近河流、市政水管網以及隨意處置。

2.5防治廢物污染的主要措施

建筑工程在施工中,會產生大量的工程廢棄物,在施工結束后,一些被廢棄的材料被隨意堆放,如果遭遇暴雨大風天氣,可能會沖進附近水域中,對附近水源造成污染。因此,建筑企業要通過以下措施,對廢物污染進行有效防治:首先,建筑企業要規范自身的運輸行為,不能隨意處理施工垃圾,在工程施工結束后,要組織人員對施工垃圾和建筑廢料進行清運,并且拆除工棚等施工建筑物,恢復施工現場的自然景觀;其次,在施工過程中,建筑企業要對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進行集中處理,對油漆工、鋼筋工、焊工、電工以及木工等產生了物料垃圾進行分類處置和利用,保護施工現場的環境。

3結語

總而言之,針對建筑施工所帶來了環境污染問題,建筑企業一定要制定科學的防治措施,遵守我國環保的相關標準和法規,堅持工程質量與環境保護并重,為完成工程建設任務的同時,保護當地自然環境,為我國社會的穩步發展奠定基礎。

參考文獻

[1]徐小忠,李小燕.淺析建筑施工中的環境污染問題及對策措施[J].環境研究與監測,2009,22(3):79-80,78.[2017-09-04].

[2]王躍進.建筑施工中環境污染問題及防治措施[J].山西建筑,2012,38(19):217-218.[2017-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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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機電工程施工;環境污染;防治措施

Key words: construction of the electrical and mechanical project;environmental pollution;prevention and treatment measures

中圖分類號:TU7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4311(2014)16-0106-02

1 在機電工程施工中環境保護的意義

機電工程包括工業機電工程和建筑機電工程,它涵蓋民用、公用、工業三部分工程中的機械設備、電氣、管道、靜置設備、動力設備、自動化儀表、建筑智能、通風空調、消防、電梯等系統的安裝和施工,涉及的專業面廣,施工過程復雜,包含了基礎施工、預埋管線、設備安裝、調試、運行等各個階段。所以在機電工程施工中運用綠色施工方法減少環境污染,對機電工程實現綠色環保、可持續發展有著重要的意義。

2 機電工程施工過程中的環境污染因素及防治措施

機電工程施工期間,各種施工活動、材料搬運等難免對周圍環境造成污染。主要表現為噪聲污染、空氣污染、光污染、水污染等等,其中噪聲污染最為嚴重,它貫穿于機電工程施工的整個過程。對機電工程施工中所產生的環境污染應采取防治措施,增強施工人員環保意識,加強施工管理人員的可持續發展的思想,規范環保管理,切實做到組織機構高度負責,落實到人,加強廢舊材料的處理和再利用實現綠色施工,減少環境污染。

2.1 機電工程施工中的噪聲污染因素及防治措施 在機電施工的過程中,切割機、拋光機、吊機、柴油發電機等設備在工作過程中會發出刺耳的噪聲,有關數據表明,當噪聲大于45分貝時就會嚴重影響人的睡眠,當高達175分貝時可導致人死亡,機電工程施工現場的噪聲在90-130分貝范圍之內,散出的噪音已超出45分貝,嚴重影響周邊居民的生活,嚴重的噪音甚至會引起周邊居民的一系列生理、心理反應,影響身體健康甚至造成各種疾病。因此控制噪聲污染刻不容緩。防治措施如下:

①對切割機、拋光機、柴油發電機等強噪聲機械使用時必須采用封閉式隔音棚減少噪聲擴散;②加強施工現場管理,合理規劃作業時間,除特殊情況外,在每天晚22點至次日早6點不得施工,如必須夜間施工時,要事先辦理夜間施工許可證,并按施工噪聲管理的規定嚴格執行;③采用低噪聲設備、施工方法;④盡量將產生噪聲的機械設備遠離居民區;⑤加強施工區內車輛管理,運輸工作盡量安排在白天,嚴格控制車輛鳴笛和高速行駛;⑥材料的現場搬運應輕拿輕放,嚴禁拋擲,減少人為噪聲。

2.2 機電工程施工中的空氣污染因素及防治措施 機電工程施工中對空氣污染的主要來源為設備基礎土方開挖、運輸及平整時產生的粉塵和在風力作用而產生的揚塵,施工車輛燃燒產生的烴類、一氧化碳等廢氣,危害人體的舒適、健康,破壞生態系統。防治措施如下:

①基礎開挖時,應對施工面噴水并保持一定濕度,減少揚塵,開挖后要及時運走,防止表面干燥起塵;②運送土方、垃圾、設備及建材等,不污損場外道路。施工現場出口設置洗車槽;③對于易散落、飛揚、流漏的物料在運輸過程中應采取密閉措施,嚴防泄漏;④樓層垃圾的清運應集中后裝袋,用垂直運輸機械向下運輸,嚴禁直接向外拋撒;⑤對現場粉末狀材料應采取封閉存放措施,對易產揚塵的材料應及時采取覆蓋措施,對其它可能引起揚塵的材料應有有效降塵措施;⑥嚴禁焚燒瀝青、橡膠、塑料、垃圾以及其他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的物質。

2.3 機電工程施工中的光污染因素及防治措施 機電工程施工工地上工人利用弧焊機進行焊接作業,強光耀眼,弧光閃爍,夜間組織施工時,燈光徹夜不熄等光污染,這些都影響著人們的休息和生活,甚至對人們的神經功能造成影響。防治措施如下:

①電焊作業時應采取遮擋措施,避免電焊弧光外泄;②夜間施工要合理布置現場照明,應合理調整燈光照射方向,照明燈必須有定型燈罩,能有效控制燈光方向和范圍,盡量選用節能型燈具,在保證施工現場施工作業面有足夠光照的條件下減少對周圍居民生活的干擾;③合理編制作業計劃,需要照明的工序盡量避開晚上10點至凌晨6點之間進行施工。

2.4 機電工程施工中的水污染因素及防治措施 機電工程施工過程中的廢水來源主要為生活廢水和施工廢水。生活廢水主要為洗滌廢水、食堂用水和沖廁水等并且含有大量細菌和病原體。施工廢水主要為冷卻水、洗滌水、清洗水、水壓試驗水等產生的廢水。往往這種廢水一般不采取再利用措施,也不進行收集處理,任其自由流淌,對周邊水環境造成嚴重影響。防治措施如下:

①加強生活污水管理,食堂污水必須經隔油池處理后排出,沖廁水必須經化糞池處理后排出,嚴禁直接排入市政管道或環境,排入市政管網的水質必須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②水壓試驗水、洗滌水、清洗水等必須經沉淀池處理后才可排放,沉淀池應有專人負責,定期清理;③現場的燃油、機油、油、油漆等要加強管理,分類存放,現場存放油類物料的庫房地面進行防滲處理,嚴防跑冒滴漏。嚴禁隨意傾倒廢棄脂類,更不得任意棄入水體內;④做好排水設施的建設,保證工程廢水不流通順暢。在工地排水渠道,并加蓋蓋板、做好標識。

3 結語

“可持續發展和環境保護”是當今社會的主題,我們所有項目人員應該從自我做起,制定出切實可行的解決辦法,有效控制污染源頭,減少和消除環境污染,實現綠色施工,把機電工程中的環境保護這一問題有效地解決好,為推動社會文明和進步面做出自己的貢獻。

參考文獻:

[1]竹隰生,任宏.可持續發展與綠色施工[J].基建優化,2002(04).

[2]劉巖.建筑行業環境保護與綠色施工[J].內蒙古環境科學,2007(02).

[3]林昌華.建筑施工中的施工污染環境問題及對策[J].科技資訊,2012(31).

[4]李耀中,李東升.噪聲控制技術[M].化學工業出版社,2008年9月.

篇(11)

2市政工程施工中環境保護措施

2.1灰塵污染防治措施在市政工程施工過程中,施工人員挖開的土方,可以實施集中堆放的管理措施,有效降低灰塵揚起的波及范圍,同時要對土方進行回填,可以從時間上降低灰塵的影響;運輸水泥、石灰、混凝土和砂石料時,可以采用密封的罐車,如果采用敞篷車運輸,應該在物料上方覆蓋一層篷布;存放施工材料的倉庫和臨時材料堆放點,也要設置粉塵圍護欄等遮擋措施,降低灰塵的擴散;要在固定機械設備運行方向波及的范圍內增加除塵裝置。

2.2施工水污染防治措施市政工程施工過程中,其產生的污水量并非很多,但是,如果沒有采取防止措施,通常會為城市生活用水環境帶來極大的危害。對于不同類型的廢水,其防治措施也不盡相同。比如在處理沖洗砂石料產生的廢水時,由于水中含有較多的懸浮物,因此必須建立沉降池井下沉降處理;沖洗施工設備或者車輛機械時,盡量選擇靠右污水排放管道的地點進行,以便防止沖洗廢水流入生活用水中。

2.3施工噪聲污染防治措施在工程施工期間,施工設備、運輸車輛是產生噪聲的主要源頭。因此,為了降低噪聲污染,施工單位要按照國家規定的噪聲標準選擇施工設備和運輸車輛,以便盡可能地降低噪聲污染。比如低噪型的施工機械或者車輛在施工過程中,具有較低的噪聲指數。另外,施工單位也應該合理安排施工時間,以便降低對施工現場周圍的噪聲污染。

2.4施工現場固體廢棄物污染防治措施對于市政工程施工現場的固體廢棄物,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進行處理:對施工過程中產生的生產廢料,應該進行分類回收,然后交給廢棄物收購站進行處理;表層土可以作為綠化用土,對于施工時產生的廢土,統一規劃進行回填處理,建立棄土場地進行棄土的集中處理;對施工現場清場廢棄物的處理中,清場的樹木農作物以及雜草等要及時進行清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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