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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觀念大全11篇

時間:2022-06-06 16:09:47

緒論:寫作既是個人情感的抒發,也是對學術真理的探索,歡迎閱讀由發表云整理的11篇稅收觀念范文,希望它們能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啟發。

稅收觀念

篇(1)

稅收既是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又是調控經濟的重要手段。經濟決定稅收,稅收反作用版權所有于經濟的辯證關系決定了我們必須牢固樹立從經濟到稅收的觀念。在區域經濟競爭不斷加劇的形勢下,地稅工作必須緊緊圍繞地方經濟發展的大局展開,全面貫徹執行各項稅收政策,依法組織稅收收入,把稅收的增長建立在經濟發展、企業增效的基礎之上,努力實現稅收與經濟的良性互動。

(一)圍繞鞏固加強農業和發展農業產業化,開辟農村稅源。地稅部門要積極參與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調整,對涉農稅收政策進行認真清理,保證涉農稅收政策落實到位。要促進高效農業、新型農業發展,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加強對農村土地、山場、水面等經營權轉讓,鄉鎮企業產權制度改革中以及農副產品的販運等多種經營形式的調查研究,切實掌握農村經濟發展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新形勢、新規律,進一步拓寬農村地方稅收入視野,開辟農村稅源。

(二)圍繞壯大提高重點企業,鞏固骨干稅源。要充分運用政策扶持、信息促銷、管理增收、資金促產等行之有效的“雙增”手段,根據我市實際,支持發展卷煙、實際化工、印刷、醫藥、防水等支柱產業,在培植大企業、大集團的同時,鞏固骨干稅源,力爭使支柱產業提供的骨干稅源占地稅總收入的70%左右。

(三)圍繞大力發展新興產業,培植新型稅源。針對我市一批旅游點的開發,要積極參與旅游事業的發展,加強對旅游事業的配套管理,壯大旅游經濟規模。對信息和中介服務業,要積極引導,加強管理,規范動作,不斷培植新稅源增長點,拓寬地方稅稅基。

二、樹立“管理興稅”觀,統籌稅收活動與社會活動和諧發展

統籌稅收活動與社會活動和諧發展,就是要求稅收活動要根據社會發展的情況、特點和趨勢來調整和完善稅收管理,就是要全面落實稅收優惠政策,特別是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等稅收優惠政策,充分發揮好稅收調節分配的職能作用,把稅收活動融入社會活動之中,積極參與社會活動管理,走“嚴格管理、科學管理、民主管理”之路,促進稅收活動與社會活動和諧發展。

(一)把握經濟生活的復雜性,對稅收活動實行規范管理經濟生活的復雜性要求稅收活動必須根據社會的發展不斷調整和完善稅收管理,必須加強制度建設,對各個崗位、各個環節的各項制度進行清理,總結、推廣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經驗,并根據社會活動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建立和完善切合實際、可操作性強的好制度、新制度、硬制度,堅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用制度對稅收活動實行規范管理。

(二)把握經濟生活的多層次性,對稅源實行分類管理。經濟生活生活涉及各個方面、各個領域、各個層次,使地稅稅源也呈現出多層次、寬領域的特征。地稅部門必須時刻把握社會活動變化趨勢,探索稅源變化規律,根據稅源的對象、狀態、形態、發展趨勢、規模、級次進行分類管理。

(三)把握經濟生活的動態性,對征管實行全程管理。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改革的不斷深入,社會活動中的不確定因素越來越多,既影響了社會穩定,也給地稅征管增加了難度。地稅征管必須根據社會活動的特征,以提高稅收征管質量為目標,按照“向管理要稅收、向質量要效益”的工作思路,對征管全過程實行全程監控。

三、樹立“法治興稅”觀,統籌依法治稅與優質服務共同發展

統籌依法治稅與優質服務共同發展,就是既要嚴格依法治稅,強化執法力度,又要把執法為民作為稅務機關一切工作根本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自覺維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不斷優化稅收服務,營造依法納稅、誠信納稅的稅收環境。

篇(2)

一、現代稅收管理理念的理論基礎

(一)現代管理理念

現代管理理論認為,一定的管理理念總是基于一定人性假設之上的,管理者總是根據這些人性假設來確定他們的管理理念、管理模式和管理手段的。

西方關于人性的傳統基本假設為“ 經濟 人”假設,認為:人是理性的,每個人都能通過成本收益或趨利避害的原則來對其所面臨的一切機會和目標及實現目標的手段進行優化選擇;人是“自私自利”的,總是在一定的約束條件下追求個人利益最大化。

根據這一傳統的人性假設。管 理學 家麥格雷戈于1957年在其《 企業 中人的因素》一文中提出了x理論。x理論認為人天生是好逸惡勞,沒有雄心壯志的。寧愿受到指揮,要求安全高于一切。因此,必須對大多數人實行強制的監督指揮和用懲罰作為威脅,迫使他們為實現組織目標做出適當的努力。在此基礎上,x理論認為多數人不能自我管理,需要另外的少數人從外部施加壓力。在管理實踐上,x理論強調強硬管理的權威性和服從性。在管理方法和措施上,x理論強調:管理的重點是計劃、組織、指揮、協調和控制,基本上不考慮人的感情和道義上的責任;管理工作只是管理者的責任,是少數人的事情,被管理者的任務是聽從管理者的指揮,服從管理,而無權參與管理;為了加強管理,需要制訂各種嚴格的規章制度。實行嚴格的獎懲制度;通常的激勵措施是金錢刺激加嚴厲懲罰。傳統的管理組織結構、管理政策、措施和計劃都反映了上述假設。

然而基于x理論的管理理念在實踐過程中的效果并不盡如人意,這使麥格雷戈認識到,傳統的指揮和控制的管理理念已不再適用于現代管理實踐,因此,需要一種對人進行管理的不同的理論,從而提出他的新理論——y理論。

y理論認為:人并非天生就厭惡工作,因為在工作中消耗體力和智力就像游戲、娛樂或休息一樣 自然 ;人們在自己對目標負有責任的工作中能夠實現自我指揮和自我控制,而外部控制和懲罰只是迫使人們努力實現組織目標的各種手段之一;絕大多數人都具備做出正確決策的能力,而不僅僅管理者才具備這一能力;在一定條件下。人不僅能夠學會接受責任,而且能夠學會主動承擔責任,而逃避責任、缺乏進取心、強調安全感一般只是經驗的結果;在現代 工業 社會,許多人對組織具有相當高的想像力,人的智力潛力僅僅利用了一部分。在這些假設下,y理論認為人的自我成長和 發展 是完全可能的。通過組織一體化原則,創造一種條件,使組織成員通過努力爭取組織的和自我的成功,以最好地實現個人目標。因此,y理論主張的管理方法和措施有:管理者的工作重點,要從控制人轉移到創造一種適宜的條件和環境,使人們在這種環境下能充分發揮自己的潛能,以充分實現自我;管理者的職能和任務應當從單純的指揮者,轉移到成為幫助人們實現自我的良師益友,為發揮人們的才干創造良好的條件,減少人們在實現自我中的障礙;獎勵方式從強調來自外部的獎勵轉變到強調內部的獎勵。

y理論與x理論的主要區別在于,x理論強調外來的控制,而y理論則側重強調被管理者的自我控制和自我管理。由于x理論把人們的行為過分一般化、簡單化了。因此,y理論的貢獻在于提出了能提高管理者目標和被管理者目標一體化的管理理念,并體現了人性的發展。同時,他把尊重被管理者人格當作管理目的本身,而在x理論指導下的管理根本無法實現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間利益的統一。因此,y理論為人性化的人本管理提供了理論指導。

現實中,雖然管理層很少會承認他們信奉x理論,但他們的實際做法與口頭所宣稱的相悖。如果實事求是地看一看管理者是如何管理被管理者的,那么大多數組織的管理方式都反映出這樣一種理念,即:若沒有嚴格的監督機制,被管理者是不能很好地服從的。

(二)現代稅收管理理念

稅收管理是管理的一部分,關于管理理念的理論同樣適用于稅收管理。一定的稅收管理理念同樣是基于對被管理者的人性和行為模式的假設基礎上的。

在計劃經濟條件下,傳統的稅收管理理念認為并且強調:納稅人都不可能如實申報納稅,人人都想少繳稅,最好不繳稅。因此,稅務機關和稅務人員必須像警察對付小偷一樣,對廠商企業和納稅人實行“上對下”式的強制型管理關系。

然而,隨著現代管理理念的不斷創新,伴隨著經濟上新自由主義思潮的興起和信息技術革命的浪潮,西方近年來興起的“新公共管理”理論,根據現代管理理念的相關理論,對現代稅收管理理念提出了新的要求。

新公共管理運動緣于對20世紀7o年代以來凱恩斯干預主義經濟政策所帶來的“滯脹”困境以及西方工業社會向信息社會轉型期間傳統官僚制政府管理模式弊端叢生的深刻反思,具有明顯的市場導向、服務導向和顧客導向的特征,主張把公共管理對象視為顧客。將顧客滿意程度作為政府績效考核的標準。這給謠方乃至世界各國的管理理論與實踐帶來深刻的影響,促使傳統的韋伯官僚制模式向以市場與服務為導向的政府管理模式轉變。同時,對傳統的稅收管理理念和運作方式也產生了深刻的影響,使得稅收管理理念從“管理導向”向“服務導向”轉變。

新公共管理理論以理性經濟人的假設前提取代了傳統韋伯官僚制人性惡的假設前提,認為以人性惡為基點并試圖通過規制導向約束人的行為來維護公眾利益的思路是不完備的。應該承認人的經濟性特征,通過市場這只“看不見的手”引導并實現個人利益與公眾利益的統一。這一點給西方國家稅收管理理念帶來深刻影響,促使稅務機構從過去視納稅人為偷稅者處處設防嚴罰,轉變為重視對納稅行為的成本收益分析,通過提供高服務質量,降低稅收征收成本,以提高納稅遵從率。有測算表明,一份納稅服務方面的努力,相當于50份稅務監督打擊方面的收獲,成本收益率比較不言自明。鑒于此,一貫以嚴厲著稱的美國聯邦稅務局也于1998年實施了重組和改革方案,把“通過幫助納稅人了解和實現他們的納稅義務,并通過使稅法公平適用于所有納稅人,以此為美國納稅人提供最高質量的服務”。作為美國稅收管理現代化的理念和使命,并把為每個納稅人提供一流的辦稅服務和為所有納稅人提供旨在確保稅法得到公平實施的服務以及創造高質量的工作環境(為稅務人員服務)作為其三個戰略性目標。

二、樹立現代化的稅收管理理念

(一)轉變傳統的稅收管理理念

我國傳統的稅收管理理念正是基于前述的x理論。稅收管理的重點是計劃、組織、指揮、協調和控制,為了加強對納稅人的管理,制訂了各種嚴格的規章制度;管理者與被管理者之間是指揮與服從管理的關系,是一種傳統的“上對下”式的強制型管理關系。這種傳統稅收管理理念是一種任務統帥下的陳舊理念,其直接后果是納稅人與稅收管理者形成一種對立甚至敵對的態度,嚴重影響了稅收征納關系和納稅人的納稅遵從度,從而造成了大量的逃漏稅和稅收流失。給我國的稅收征管工作帶來巨大的困難。

因此,必須對這種傳統的稅收管理理念從根本上加以轉變:(1)從傳統的征稅人即稅務機關和稅務人員對納稅人居高臨下的縱向管理,轉向征稅人對納稅人的橫向平等的現代人本管理;(2)從傳統的權威管理和服從管理,轉向現代的和諧管理和服務管理;(3)從傳統封閉式的以稅收計劃和稅收任務為中心的管理轉向全面開放的以依法治稅為宗旨的現代稅收管理;(4)從傳統的人治管理、目標管理、承包管理,轉向現代系統管理、綜合管理、有效管理和法治管理。

然而,目前我國尚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直接跨越以規制導向為特征的稅收計劃和任務強制管理模式是不現實的。況且新公共管理運動所體現的稅收管理理念于現階段也不可能在我國全面推行,因此加強制度建設和監管仍是我國當前稅收管理的主流。但隨著改革開放的進一步深入,新公共管理運動所蘊含的“為納稅人服務”的理念必將成為我國稅收管理理念創新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內容。稅務部門應由既是游戲規則的制定者又是參與者的角色逐步向游戲規則的制定者和維護者的角色轉換.并根據社會公眾的需求,提供優質的公共商品和公共服務。

正是基于此,國家稅務總局提出了樹立“監督管理與服務并重”的稅收管理理念,明確地把我國稅收管理理念定位為“優質服務+ 科學 管理”。這是一種新型的適應稅收管理 現代 化 發展 方向的稅收管理理念,也是適應我國當前社會主義市場 經濟 實際需要的稅收管理理念。它把重視服務和加強管理相提并論,是對傳統稅收管理理念的揚棄和對新形勢下稅收管理活動的內涵和實質的準確把握,是我國今后稅收管理發展的指導思想。

(二)現代化稅收管理理念的具體內容

創新稅收管理理念,就是要在揚棄傳統稅收管理理念的基礎上。樹立適應現代稅收管理實踐的現代化的稅收管理理念:

1.樹立“人本”管理理念。現代稅收管理強調“以人為本”,首先就是以納稅人為核心,把納稅人服氣不服氣、滿意不滿意作為衡罱稅務機關執法服務水平的重要標準,要根據納稅人的確切需要,做出正確的稅收征管決策,為納稅人提供個性化、貼近式的服務,引導納稅人正確理解國家的稅收決策。增強其稅收遵從意識;其次,要注意提升稅務干部隊伍的素質,加強思想品質 教育 ,強調任人唯能和獎優罰劣原則,實行“功績制”考核;嚴格把好稅務人員“入口”和“出口”關,招聘具有專業知識的優秀人才充實稅務公務員隊伍,建立全方位、多層次培訓機制,培養造就復合型知識人才,承擔起知識時代稅收征管任務。

2.樹立服務管理理念,實現辦稅服務與日常稅收管理的有機結合。要轉變傳統的稅收管理理念,改變把納稅人放在稅務機關對立面的做法,應通過多種形式為納稅人依法納稅提供服務。如成立納稅人服務中心,建立納稅服務專門機構,專門為納稅人提供政策 法律 咨詢、納稅輔導與培訓、票證領購表格領取或下載等互動式服務;建立公共服務型稅務機關,健全納稅服務體系,將納稅服務貫徹到稅務檢查、行政處罰、聽證、復議、訴訟全過程,使納稅服務制度化,利用信息 網絡 ,采取信息化、 電子 化、網絡化等多種手段,為納稅人提供“全天候”優質服務。

3.樹立信息應用和科技管理理念,實現由傳統的手工征管向現代化信息征管的轉變。近年來,稅務部門通過“金稅工程”、“大集中”工程等信息化措施實現了一定范圍內的信息集中。集中信息的目的是應用信息,實現對稅收工作全過程的分析、監控、改進和完善。各級稅務人員既要善于利用信息網絡廣泛采集信息,并對信息數據進行深入分析,又要增強信息安全意識,使稅收管理情報系統的安全性、可靠性得到保障。充分利用各種信息,就要整合現有信息系統,建立依托 計算 機網絡和統一規范的應用系統平臺,覆蓋所有控管稅種和工作環節的稅收管理系統;開發全國統一的稅收征管信息系統軟件,按照全國統一的稅收征管工作規程,對納稅流程實現計算機自動監控管理;建立覆蓋各部門的稅收綜合管理體系和信息管理監控系統,實現稅務與其他各部門的聯網與資源共享。提高稅收執法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4.樹立系統綜合管理理念。信息化支持下的專業化稅收征管模式,是—個不可分的整體,所有稅務人員都應該樹立系統綜合管理的觀念,掌握本崗位工作如何與相關崗位進行配合銜接。尤其是在專業化管理模式下,必須注重征、管、查之間的銜接和協調,注重運用系統整體觀念來系統分析,綜合解決稅收征管工作中存在的具體問題。同時,要樹立系統綜合管理觀念、自覺地把稅收管理系統與整個國民經濟管理系統有機地結合在一起,提高稅收管理系統的運行質量。

5.樹立法治管理理念,實現由依靠行政手段管稅向依靠法律治稅的轉變。要最大限度地弱化行政權力的影響范圍和程度,強化稅收法律法規的約束力和覆蓋面,建立規范的稅收立法機制、科學的稅收征管機制、有效的執法考核機制、嚴密的內外監控機制,把稅收執法的各種行為置于法律法規的嚴格約束之下。

6.樹立效率管理理念,實現由注重完成任務向注重提高征管效率和質量的轉變。簡化辦稅程序,減少征稅成本,將稅收效率作為評判稅收征管工作效能的重要指標。減少審批事項和環節,擴大窗口辦事權力,誰受理誰負責。誰辦理誰承擔責任。合理設置人員機構,弱化任務考核,強化質量考核,把征管質量高低作為判斷工作成效的主要標準。規范稅收征管費用支出,并列入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年終考核指標,調動全員參與稅收成本管理。

7.樹立社會管理理念,發展中介機構。現代稅收管理是一項牽涉頗廣,工作量巨大的工作,僅憑稅務機關的力量是很難做到完美的。可以借鑒西方國家的成功經驗和做法,大力發展稅務業,將稅務機關的主要精力放在大稅源的監控、稽查上,而對報稅環節的監管從稅務機關轉移到稅務中介機構,這樣既節約了成本,又有效提高了征管效率,使稅務在為納稅人提供廣泛社會化納稅服務的同時,也成為稅收管理的重要輔助手段。

篇(3)

關鍵詞:稅收管理理念 人本 服務 法治 誠信

一、現代稅收管理理念的理論基礎

(一)現代管理理念

現代管理理論認為,一定的管理理念總是基于一定人性假設之上的,管理者總是根據這些人性假設來確定他們的管理理念、管理模式和管理手段的。

西方關于人性的傳統基本假設為“經濟人”假設,認為:人是理性的,每個人都能通過成本收益或趨利避害的原則來對其所面臨的一切機會和目標及實現目標的手段進行優化選擇;人是“自私自利”的,總是在一定的約束條件下追求個人利益最大化。

根據這一傳統的人性假設。管理學家麥格雷戈于1957年在其《企業中人的因素》一文中提出了x理論。x理論認為人天生是好逸惡勞,沒有雄心壯志的。寧愿受到指揮,要求安全高于一切。因此,必須對大多數人實行強制的監督指揮和用懲罰作為威脅,迫使他們為實現組織目標做出適當的努力。在此基礎上,x理論認為多數人不能自我管理,需要另外的少數人從外部施加壓力。在管理實踐上,x理論強調強硬管理的權威性和服從性。在管理方法和措施上,x理論強調:管理的重點是計劃、組織、指揮、協調和控制,基本上不考慮人的感情和道義上的責任;管理工作只是管理者的責任,是少數人的事情,被管理者的任務是聽從管理者的指揮,服從管理,而無權參與管理;為了加強管理,需要制訂各種嚴格的規章制度。實行嚴格的獎懲制度;通常的激勵措施是金錢刺激加嚴厲懲罰。傳統的管理組織結構、管理政策、措施和計劃都反映了上述假設。

然而基于x理論的管理理念在實踐過程中的效果并不盡如人意,這使麥格雷戈認識到,傳統的指揮和控制的管理理念已不再適用于現代管理實踐,因此,需要一種對人進行管理的不同的理論,從而提出他的新理論——y理論。

y理論認為:人并非天生就厭惡工作,因為在工作中消耗體力和智力就像游戲、娛樂或休息一樣自然;人們在自己對目標負有責任的工作中能夠實現自我指揮和自我控制,而外部控制和懲罰只是迫使人們努力實現組織目標的各種手段之一;絕大多數人都具備做出正確決策的能力,而不僅僅管理者才具備這一能力;在一定條件下。人不僅能夠學會接受責任,而且能夠學會主動承擔責任,而逃避責任、缺乏進取心、強調安全感一般只是經驗的結果;在現代工業社會,許多人對組織具有相當高的想像力,人的智力潛力僅僅利用了一部分。在這些假設下,y理論認為人的自我成長和發展是完全可能的。通過組織一體化原則,創造一種條件,使組織成員通過努力爭取組織的和自我的成功,以最好地實現個人目標。因此,y理論主張的管理方法和措施有:管理者的工作重點,要從控制人轉移到創造一種適宜的條件和環境,使人們在這種環境下能充分發揮自己的潛能,以充分實現自我;管理者的職能和任務應當從單純的指揮者,轉移到成為幫助人們實現自我的良師益友,為發揮人們的才干創造良好的條件,減少人們在實現自我中的障礙;獎勵方式從強調來自外部的獎勵轉變到強調內部的獎勵。

y理論與x理論的主要區別在于,x理論強調外來的控制,而y理論則側重強調被管理者的自我控制和自我管理。由于x理論把人們的行為過分一般化、簡單化了。因此,y理論的貢獻在于提出了能提高管理者目標和被管理者目標一體化的管理理念,并體現了人性的發展。同時,他把尊重被管理者人格當作管理目的本身,而在x理論指導下的管理根本無法實現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間利益的統一。因此,y理論為人性化的人本管理提供了理論指導。

現實中,雖然管理層很少會承認他們信奉x理論,但他們的實際做法與口頭所宣稱的相悖。如果實事求是地看一看管理者是如何管理被管理者的,那么大多數組織的管理方式都反映出這樣一種理念,即:若沒有嚴格的監督機制,被管理者是不能很好地服從的。

(二)現代稅收管理理念

稅收管理是管理的一部分,關于管理理念的理論同樣適用于稅收管理。一定的稅收管理理念同樣是基于對被管理者的人性和行為模式的假設基礎上的。

在計劃經濟條件下,傳統的稅收管理理念認為并且強調:納稅人都不可能如實申報納稅,人人都想少繳稅,最好不繳稅。因此,稅務機關和稅務人員必須像警察對付小偷一樣,對廠商企業和納稅人實行“上對下”式的強制型管理關系。

然而,隨著現代管理理念的不斷創新,伴隨著經濟上新自由主義思潮的興起和信息技術革命的浪潮,西方近年來興起的“新公共管

理”理論,根據現代管理理念的相關理論,對現代稅收管理理念提出了新的要求。

新公共管理運動緣于對20世紀7o年代以來凱恩斯干預主義經濟政策所帶來的“滯脹”困境以及西方工業社會向信息社會轉型期間傳統官僚制政府管理模式弊端叢生的深刻反思,具有明顯的市場導向、服務導向和顧客導向的特征,主張把公共管理對象視為顧客。將顧客滿意程度作為政府績效考核的標準。這給謠方乃至世界各國的管理理論與實踐帶來深刻的影響,促使傳統的韋伯官僚制模式向以市場與服務為導向的政府管理模式轉變。同時,對傳統的稅收管理理念和運作方式也產生了深刻的影響,使得稅收管理理念從“管理導向”向“服務導向”轉變。

新公共管理理論以理性經濟人的假設前提取代了傳統韋伯官僚制人性惡的假設前提,認為以人性惡為基點并試圖通過規制導向約束人的行為來維護公眾利益的思路是不完備的。應該承認人的經濟性特征,通過市場這只“看不見的手”引導并實現個人利益與公眾利益的統一。這一點給西方國家稅收管理理念帶來深刻影響,促使稅務機構從過去視納稅人為偷稅者處處設防嚴罰,轉變為重視對納稅行為的成本收益分析,通過提供高服務質量,降低稅收征收成本,以提高納稅遵從率。有測算表明,一份納稅服務方面的努力,相當于50份稅務監督打擊方面的收獲,成本收益率比較不言自明。鑒于此,一貫以嚴厲著稱的美國聯邦稅務局也于1998年實施了重組和改革方案,把“通過幫助納稅人了解和實現他們的納稅義務,并通過使稅法公平適用于所有納稅人,以此為美國納稅人提供最高質量的服務”。作為美國稅收管理現代化的理念和使命,并把為每個納稅人提供一流的辦稅服務和為所有納稅人提供旨在確保稅法得到公平實施的服務以及創造高質量的工作環境(為稅務人員服務)作為其三個戰略性目標。

二、樹立現代化的稅收管理理念

(一)轉變傳統的稅收管理理念

我國傳統的稅收管理理念正是基于前述的x理論。稅收管理的重點是計劃、組織、指揮、協調和控制,為了加強對納稅人的管理,制訂了各種嚴格的規章制度;管理者與被管理者之間是指揮與服從管理的關系,是一種傳統的“上對下”式的強制型管理關系。這種傳統稅收管理理念是一種任務統帥下的陳舊理念,其直接后果是納稅人與稅收管理者形成一種對立甚至敵對的態度,嚴重影響了稅收征納關系和納稅人的納稅遵從度,從而造成了大量的逃漏稅和稅收流失。給我國的稅收征管工作帶來巨大的困難。

因此,必須對這種傳統的稅收管理理念從根本上加以轉變:(1)從傳統的征稅人即稅務機關和稅務人員對納稅人居高臨下的縱向管理,轉向征稅人對納稅人的橫向平等的現代人本管理;(2)從傳統的權威管理和服從管理,轉向現代的和諧管理和服務管理;(3)從傳統封閉式的以稅收計劃和稅收任務為中心的管理轉向全面開放的以依法治稅為宗旨的現代稅收管理;(4)從傳統的人治管理、目標管理、承包管理,轉向現代系統管理、綜合管理、有效管理和法治管理。

然而,目前我國尚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直接跨越以規制導向為特征的稅收計劃和任務強制管理模式是不現實的。況且新公共管理運動所體現的稅收管理理念于現階段也不可能在我國全面推行,因此加強制度建設和監管仍是我國當前稅收管理的主流。但隨著改革開放的進一步深入,新公共管理運動所蘊含的“為納稅人服務”的理念必將成為我國稅收管理理念創新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內容。稅務部門應由既是游戲規則的制定者又是參與者的角色逐步向游戲規則的制定者和維護者的角色轉換.并根據社會公眾的需求,提供優質的公共商品和公共服務。

正是基于此,國家稅務總局提出了樹立“監督管理與服務并重”的稅收管理理念,明確地把我國稅收管理理念定位為“優質服務+科學管理”。這是一種新型的適應稅收管理現代化發展方向的稅收管理理念,也是適應我國當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實際需要的稅收管理理念。它把重視服務和加強管理相提并論,是對傳統稅收管理理念的揚棄和對新形勢下稅收管理活動的內涵和實質的準確把握,是我國今后稅收管理發展的指導思想。

(二)現代化稅收管理理念的具體內容

創新稅收管理理念,就是要在揚棄傳統稅收管理理念的基礎上。樹立適應現代稅收管理實踐的現代化的稅收管理理念:

1.樹立“人本”管理理念。現代稅收管理強調“以人為本”,首先就是以納稅人為核心,把納稅人服氣不服氣、滿意不滿意作為衡罱稅務機關執法服務水平的重要標準,要根據納稅人的確切需要,做出正確的稅收征管決策,為納稅人提供個性化、貼近式的服務,引導納稅人正確理解國家的稅收決策。增強其稅收遵從意識;其次,要注意提升稅務干部隊伍的素質,加強思想品質教育,強調任人唯能和獎優罰劣原則,實行“功績制”考核;嚴格把好稅務人員“入口”和“出口”關,招聘具有專業知識的優秀人才充實稅務公務員隊伍,

建立全方位、多層次培訓機制,培養造就復合型知識人才,承擔起知識時代稅收征管任務。

2.樹立服務管理理念,實現辦稅服務與日常稅收管理的有機結合。要轉變傳統的稅收管理理念,改變把納稅人放在稅務機關對立面的做法,應通過多種形式為納稅人依法納稅提供服務。如成立納稅人服務中心,建立納稅服務專門機構,專門為納稅人提供政策法律咨詢、納稅輔導與培訓、票證領購表格領取或下載等互動式服務;建立公共服務型稅務機關,健全納稅服務體系,將納稅服務貫徹到稅務檢查、行政處罰、聽證、復議、訴訟全過程,使納稅服務制度化,利用信息網絡,采取信息化、電子化、網絡化等多種手段,為納稅人提供“全天候”優質服務。

3.樹立信息應用和科技管理理念,實現由傳統的手工征管向現代化信息征管的轉變。近年來,稅務部門通過“金稅工程”、“大集中”工程等信息化措施實現了一定范圍內的信息集中。集中信息的目的是應用信息,實現對稅收工作全過程的分析、監控、改進和完善。各級稅務人員既要善于利用信息網絡廣泛采集信息,并對信息數據進行深入分析,又要增強信息安全意識,使稅收管理情報系統的安全性、可靠性得到保障。充分利用各種信息,就要整合現有信息系統,建立依托計算機網絡和統一規范的應用系統平臺,覆蓋所有控管稅種和工作環節的稅收管理系統;開發全國統一的稅收征管信息系統軟件,按照全國統一的稅收征管工作規程,對納稅流程實現計算機自動監控管理;建立覆蓋各部門的稅收綜合管理體系和信息管理監控系統,實現稅務與其他各部門的聯網與資源共享。提高稅收執法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4.樹立系統綜合管理理念。信息化支持下的專業化稅收征管模式,是—個不可分的整體,所有稅務人員都應該樹立系統綜合管理的觀念,掌握本崗位工作如何與相關崗位進行配合銜接。尤其是在專業化管理模式下,必須注重征、管、查之間的銜接和協調,注重運用系統整體觀念來系統分析,綜合解決稅收征管工作中存在的具體問題。同時,要樹立系統綜合管理觀念、自覺地把稅收管理系統與整個國民經濟管理系統有機地結合在一起,提高稅收管理系統的運行質量。

5.樹立法治管理理念,實現由依靠行政手段管稅向依靠法律治稅的轉變。要最大限度地弱化行政權力的影響范圍和程度,強化稅收法律法規的約束力和覆蓋面,建立規范的稅收立法機制、科學的稅收征管機制、有效的執法考核機制、嚴密的內外監控機制,把稅收執法的各種行為置于法律法規的嚴格約束之下。

6.樹立效率管理理念,實現由注重完成任務向注重提高征管效率和質量的轉變。簡化辦稅程序,減少征稅成本,將稅收效率作為評判稅收征管工作效能的重要指標。減少審批事項和環節,擴大窗口辦事權力,誰受理誰負責。誰辦理誰承擔責任。合理設置人員機構,弱化任務考核,強化質量考核,把征管質量高低作為判斷工作成效的主要標準。規范稅收征管費用支出,并列入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年終考核指標,調動全員參與稅收成本管理。

7.樹立社會管理理念,發展中介機構。現代稅收管理是一項牽涉頗廣,工作量巨大的工作,僅憑稅務機關的力量是很難做到完美的。可以借鑒西方國家的成功經驗和做法,大力發展稅務業,將稅務機關的主要精力放在大稅源的監控、稽查上,而對報稅環節的監管從稅務機關轉移到稅務中介機構,這樣既節約了成本,又有效提高了征管效率,使稅務在為納稅人提供廣泛社會化納稅服務的同時,也成為稅收管理的重要輔助手段。

篇(4)

關鍵詞:稅收管理創新

伴隨著新稅制的實施和稅收征管改革的不斷深人,我國稅收管理取得了歷史性的進步。但是。稅收管理中一些深層次的問題和矛盾,還沒有得到根本解決,特別是加人WTO后,傳統的稅收管理理念、管理模式和管理體制正面臨新的挑戰,迫切要求加快稅收管理的改革創新,實現傳統型管理向現代型管理轉變。

一、稅收管理的理論創新

理論創新是社會發展和變革的先導。創新稅收管理理論是變革稅收管理的前提。由于歷史的原因。長期以來,我國對稅收管理理論研究不夠重視。稅收管理理論的發展遠遠落后于稅收改革與發展的實踐,也落后于其他一些重要社會科學領域。

我國稅收征管改革摸著石頭過河走了10多年。稅收征管改革從一開始就缺乏科學的理論準備和理論指導。稅收征管改革基本上是憑經驗和直覺進行。在解決改革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中徘徊。無論是20世紀80年代末,進行的“征、管、查”三分離或二分離的摸索,還是新稅制實施后,對傳統專管員制度全面改革,所形成的“以申報納稅和優化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集中征收,重點稽查”的新征管模式,以及進人21世紀后,采取科技加管理措施,以信息化推進專業化的深化稅收征管改革,基本上都是在理論準備不足的情況下進行的,未能從理論上對稅收管理改革目標體系進行深人系統地研究,在科學把握稅收管理的本質、規律、原則等基本理論問題的基礎上,形成稅收管理改革的基本理論框架,給予稅收管理改革堅強有力的理論指導。因此,在改革的目標方向上,缺乏準確清晰的定位。目標設計缺乏系統論證,征管改革的框架和基本模式一直處于變化之中,對征管改革的方向經歷了反復探索和較長時間的認識過程;在改革的思路上。始終循著相互制約的指導思想,沿著職能劃分的思路。把分權制約過多地寄望于征、管、查職能的分解上。追求稅收征管的模式化;在改革的范圍上,側重于稅收征管的改革,忽視稅收行政管理的改革。未能把對以納稅人涉稅事項為主要管理對象的稅收征收管理和以征稅機關、征稅人為主要管理對象的稅收行政管理作為改革的整體進行系統設計,忽視人力資源的配置管理和開發利用;在改革的進程上,對不同地區制約征管改革的因素研究不夠,缺乏整體規劃。常常處于走一步看一步,造成各地改革進度不一。帶來征管業務的不規范、信息技術應用的不統一。由此導致稅收管理改革走了一些彎路,浪費了不少人力、物力和財力,增大了改革成本。

當然,稅務部門在改革實踐中也進行了一些理論探索,但主要還是停留在對改革方案的修修補補。疲于尋求解決具體問題的措施上,缺乏在稅收管理改革實踐基礎上理論創新的自覺性和主動性。要解決稅收管理改革中的問題和矛盾,加快建立現代化稅收管理體系,提高稅收管理水平,必須創新稅收管理理論。

推進稅收管理的理論創新,首先要轉換傳統稅收管理的理論視野和研究方法,注意在改革實踐中進行稅收管理的理論探討,善于總結經驗教訓,把成功的經驗系統化、理論化;其次,要注意研究借鑒當代西方公共管理理論和工商管理領域發展起來的管理理念、原則、方法和技術,結合我國稅收管理的實際,創造性地加以吸收和運用,形成適合中國稅收管理特點的新思想、新方法、新體系,并在指導稅收管理改革實踐中加以豐富和發展;還要注意不斷研究稅收管理的內在規律、原理和發展趨勢,善于抓住揭示稅收管理內在客觀性的發現性認識,創造稅收管理科學的前沿理論。通過尋求稅收管理理論突破與創新,推動稅收管理的組織創新、技術創新和制度創新。徹底改變我國稅收管理改革目標不明、方向不清的被動局面,徹底改變稅收管理理念僵化、管理方式陳舊、管理手段單一的落后局面,實現傳統稅收管理向現代稅收管理的根本轉變。

二、稅收管理的技術創新

科學技術是稅收管理發展的重要推動力量。創新稅收管理離不開現代科技手段的支撐。信息化是當今世界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大趨勢。信息技術的迅猛發展,對稅收管理正產生著革命性的影響,為創新稅收管理開拓了廣闊的發展空間。創新稅收管理技術,以信息技術和通迅技術為基礎,實現稅收管理信息化是深化稅收管理改革,提高稅收管理質量和效率,實現稅收管理現代化的必由之路。

伴隨著稅收征管改革的深入,我國稅收管理信息化經歷了從無到有、從人腦到電腦、從單機運作到網絡運行的歷史性跨越,信息技術對稅收管理的支撐作用日益顯現,稅收管理技術有了重大突破。但不容忽視的是,我們不惜重金投入,購置相當數量和一定檔次的計算機技術裝備,與應達到的應用程度和應用效果仍有相當差距。在推進稅收信息化建設過程中存在著不少問題,突出表現在稅收信息化建設缺乏總體規劃,軟件開發應用雜亂無序,信息系統平臺不統一,數據處理缺乏層次性和綜合性,形成許多“信息孤島”;信息資源利用不充分,集中分析監控能力不強,導致高技術與低效率并存,高成本與低產出共生,造成人財物的極大浪費。對此,我們應當認真總結和吸取過去在稅收信息化建設中留下的深刻教訓,從戰略高度推進稅收管理的技術創新,加強對信息化建設工程組織學的研究,克服盲目性和隨意性,加強對稅收管理技術的理論研究和應用研究,徹底改變機器運作模擬手工操作的狀況,挖掘信息網絡技術的潛在效能。

創新稅收管理技術,實現稅收管理信息化,是科技與管理相互結合、相互促進,推動稅收管理發展,實現稅收管理現代化的過程。目的是要使人工管理與機器管理組成的整個管理體系效能最高。實現稅收管理的技術創新,推進稅收管理信息化應突出四個重點:

篇(5)

與科學發展觀的多層次目標取向相適應,國家稅收作為市場經濟條件下國家實現發展的重要財力保障手段與調節經濟運行、協調國家和微觀市場主體利益關系的重要杠桿,要創新思路,更新觀念,超越單純就經濟論稅收,就稅收論經濟的“稅收經濟觀”,充分重視國家稅收這一本質上體現為一種分配關系的經濟范疇在政治性與社會性方面具有的積極作用,以便在為國家實現“經濟社會和人的全面發展”目標取向提供必要財力支持的同時,憑借其內在的杠桿調節作用為“經濟社會和人的全面發展”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并最終為國民經濟的持續快速健康協調發展提供有力支持。對此,在稅收理念方面的直接反映是,在繼續堅持我國長期遵循的“稅收經濟觀”的基礎上,以“科學發展觀”為總體指導原則,樹立指導新時期稅收實踐的“科學稅收觀”。具體說,“科學稅收觀”至少應包含以下幾方面相互聯系。相互作用的基本內容:

首先,適應與服務于經濟發展。本質上講,稅收作為國家為滿足履行職能的需要而對社會資源的強制性汲取手段,其源泉是人們再生產活動中創造的社會物質財富。稅收首先表現為一個經濟范疇。它來源于經濟,受經濟的最終制約,并以此為基礎反作用于經濟,對經濟發展起著巨大的影響,由此決定了經濟既是治稅的出發點,也是治稅的歸宿點,稅收必須以服務經濟發展為根本目的。在科學發展觀下,經濟發展仍然處于絕對的主導地位,并客觀決定著社會和人發展的實現程度。因此,在科學發展觀統領下的新的歷史時期,稅收對經濟發展的積極促進作用非但不應弱化,反而在某種程度上得到切實加強,這種加強必須是在進一步認識與尊重市場經濟運行規律,并以有利于“社會和人的全面發展”為基本前提。

其次,滿足政治與社會需要。近年來,隨著市場經濟改革的逐步深入與公共財政體制框架的基本建立,社會上有的觀點出于對我國特殊社會歷史因素的考慮以及充分發揮市場機制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目的,片面理解西方財稅理論,把促進經濟總量增長視為市場經濟條件下稅收的惟一職能,忽視甚至有意弱化、丑化稅收其他內在功能,認為強調稅收的政治與社會屬性就必然會導致政府根據“自己”的需要無限制地汲取社會資源,從而損害社會公眾的根本利益,不利于市場機制基礎性資源配置作用的完整發揮。事實上,無論從我國傳統的“國家分配論”強調國家在稅收分配關系中的主體地位出發,還是從以瓦格納為代表的德國社會政策學派強調利用稅收手段實施社會政策以及公共選擇理論強調政治程序對稅收政策確定的巨大影響角度考慮,稅收的政治屬性與社會屬性都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客觀存在的,而且在具體稅收實踐過程中,其對稅收政策的確定與稅收征管實踐都起著某種意義上的決定作用。如我國近期出臺的降低農業稅率直至完全取消農業稅政策,就可被視為這方面的一個典型表現。而在稅收征納過程中,稅務機關作為政府行政機構,自然以確保履行政府職能而存在,因而必然體現出一定的政治屬性。以服務社會為終極目的的社會管理職能是國家(或政府)自其產生的那一天起就天然具有的基本屬性,因此,稅收又是一個政治范疇。這就從根本上決定了稅務機關在履行其內在的政治職能的過程中必然要以社會需要為出發點,從而使稅收征納行為同時具有了服務社會、適應社會的基本屬性。忽視稅收的這些基本屬性,不但很難正確回答稅收實踐運行中出現的種種問題,也在事實上成為導致目前稅收理論研究與實踐脫節的主要根源,因而也很難為稅收工作從根本上適應科學發展觀的要求提供正確的理論導向。

第三,實現“以人為本”基礎上的職能協調。在促進經濟發展、滿足政治需要、實現社會穩定等多層次目標取向的共同要求下,如何正確處理它們之間的關系。以確保稅收內在職能作用的完整發揮就成為了—個不容回避的現實問題。事實上,我國以前稅收工作之所以存在諸多不盡如人意之處,其中一個最根本原因就在于未能正確處理好促進經濟發展、滿足政治需要、實現社會穩定之間的關系。如過去長期單純強調稅收的政治屬性,以及近年過于強調稅收在促進經濟總量增長方面的能動作用等,客觀上成為了稅務人員權力意識膨脹、執法隨意性過大、以促進經濟總量增長為名無視社會承受能力,隨意安排稅收收入計劃等問題的深層次思想根源。因此,實現促進經濟發展、滿足政治需要、實現社會穩定之間的良性互動就成為了“科學稅收觀”的必然選擇。而“以人為本”這一人文主義的治國、執政理念則要求稅收各項工作必須從“人的根本需要”出發,把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認真貫徹到稅收工作的方方面面,實現“以人為本”基礎上的職能協調。

二、科學稅收觀下對稅收理論與實踐的幾點具體要求

綜上所述,可以嘗試性地把科學稅收觀具體表述為:以“以人為本”為基本思想導向,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對稅收本質的基本要求,在協調兼顧稅收內在的經濟屬性、社會屬性與政治屬性的基礎上,充分發揮好內在的聚財與調節職能作用,從而最終為“促進經濟社會和人的全面發展”提供必要的財力與政策支持。具體而言,這一稅收理念對我國今后的稅收改革至少提出了以下幾方面的基本要求:

首先,在稅制設計方面,科學稅收觀下的稅制安排要全面落實“公平效率觀”,在突出效率優先的同時,注重社會公平。既要適應市場經濟基本規律與經濟一體化浪潮的內在要求,不損害微觀市場主體促進經濟發展方面的能動作用,又要充分考慮國家履行“促進經濟社會和人的全面發展”職能所必需的收入規模,從宏觀和微觀兩個方面支持經濟的進一步健康發展。在兩者協調的基礎上,充分發揮稅收在調節收入分配、滿足社會福利,保護生態環境、維護國家權益等方面的積極作用。這就要求我國今后的稅制改革應在進一步完善“雙主體稅制模式”,協調流轉稅在組織收入與所得稅在宏觀調控方面的各自積極作用的大背景下,進一步簡化稅制以降低社會稅收遵從負擔、提高稅務機關執法水平;拓寬稅基以確保稅收規模持續穩定增長的財源基礎;降低稅率以增強微觀市場主體運用市場機制力度;加強稅收征管以實現既定稅制橫向公平與縱向公正。通過推進稅收體制改革,統一各類企業稅收制度,實行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調整擴大消費稅稅基,開征社會保障稅、環保稅,調整和完善資源稅,實施燃油稅,穩步推行物業稅,賦予地方政府必要的稅政管理權限等各項改革措施,為“統籌城鄉發展、統籌區域發展、統籌經濟社會發展、統籌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統籌國內發展和對外開放”提供必要制度支持。

篇(6)

與科學發展觀的多層次目標取向相適應,國家稅收作為市場經濟條件下國家實現發展的重要財力保障手段與調節經濟運行、協調國家和微觀市場主體利益關系的重要杠桿,要創新思路,更新觀念,超越單純就經濟論稅收,就稅收論經濟的“稅收經濟觀”,充分重視國家稅收這一本質上體現為一種分配關系的經濟范疇在政治性與社會性方面具有的積極作用,以便在為國家實現“經濟社會和人的全面發展”目標取向提供必要財力支持的同時,憑借其內在的杠桿調節作用為“經濟社會和人的全面發展”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并最終為國民經濟的持續快速健康協調發展提供有力支持。對此,在稅收理念方面的直接反映是,在繼續堅持我國長期遵循的“稅收經濟觀”的基礎上,以“科學發展觀”為總體指導原則,樹立指導新時期稅收實踐的“科學稅收觀”。具體說,“科學稅收觀”至少應包含以下幾方面相互聯系。相互作用的基本內容:

首先,適應與服務于經濟發展。本質上講,稅收作為國家為滿足履行職能的需要而對社會資源的強制性汲取手段,其源泉是人們再生產活動中創造的社會物質財富。稅收首先表現為一個經濟范疇。它來源于經濟,受經濟的最終制約,并以此為基礎反作用于經濟,對經濟發展起著巨大的影響,由此決定了經濟既是治稅的出發點,也是治稅的歸宿點,稅收必須以服務經濟發展為根本目的。在科學發展觀下,經濟發展仍然處于絕對的主導地位,并客觀決定著社會和人發展的實現程度。因此,在科學發展觀統領下的新的歷史時期,稅收對經濟發展的積極促進作用非但不應弱化,反而在某種程度上得到切實加強,這種加強必須是在進一步認識與尊重市場經濟運行規律,并以有利于“社會和人的全面發展”為基本前提。

其次,滿足政治與社會需要。近年來,隨著市場經濟改革的逐步深入與公共財政體制框架的基本建立,社會上有的觀點出于對我國特殊社會歷史因素的考慮以及充分發揮市場機制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目的,片面理解西方財稅理論,把促進經濟總量增長視為市場經濟條件下稅收的惟一職能,忽視甚至有意弱化、丑化稅收其他內在功能,認為強調稅收的政治與社會屬性就必然會導致政府根據“自己”的需要無限制地汲取社會資源,從而損害社會公眾的根本利益,不利于市場機制基礎性資源配置作用的完整發揮。事實上,無論從我國傳統的“國家分配論”強調國家在稅收分配關系中的主體地位出發,還是從以瓦格納為代表的德國社會政策學派強調利用稅收手段實施社會政策以及公共選擇理論強調政治程序對稅收政策確定的巨大影響角度考慮,稅收的政治屬性與社會屬性都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客觀存在的,而且在具體稅收實踐過程中,其對稅收政策的確定與稅收征管實踐都起著某種意義上的決定作用。如我國近期出臺的降低農業稅率直至完全取消農業稅政策,就可被視為這方面的一個典型表現。而在稅收征納過程中,稅務機關作為政府行政機構,自然以確保履行政府職能而存在,因而必然體現出一定的政治屬性。以服務社會為終極目的的社會管理職能是國家(或政府)自其產生的那一天起就天然具有的基本屬性,因此,稅收又是一個政治范疇。這就從根本上決定了稅務機關在履行其內在的政治職能的過程中必然要以社會需要為出發點,從而使稅收征納行為同時具有了服務社會、適應社會的基本屬性。忽視稅收的這些基本屬性,不但很難正確回答稅收實踐運行中出現的種種問題,也在事實上成為導致目前稅收理論研究與實踐脫節的主要根源,因而也很難為稅收工作從根本上適應科學發展觀的要求提供正確的理論導向。

第三,實現“以人為本”基礎上的職能協調。在促進經濟發展、滿足政治需要、實現社會穩定等多層次目標取向的共同要求下,如何正確處理它們之間的關系。以確保稅收內在職能作用的完整發揮就成為了—個不容回避的現實問題。事實上,我國以前稅收工作之所以存在諸多不盡如人意之處,其中一個最根本原因就在于未能正確處理好促進經濟發展、滿足政治需要、實現社會穩定之間的關系。如過去長期單純強調稅收的政治屬性,以及近年過于強調稅收在促進經濟總量增長方面的能動作用等,客觀上成為了稅務人員權力意識膨脹、執法隨意性過大、以促進經濟總量增長為名無視社會承受能力,隨意安排稅收收入計劃等問題的深層次思想根源。因此,實現促進經濟發展、滿足政治需要、實現社會穩定之間的良性互動就成為了“科學稅收觀”的必然選擇。而“以人為本”這一人文主義的治國、執政理念則要求稅收各項工作必須從“人的根本需要”出發,把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認真貫徹到稅收工作的方方面面,實現“以人為本”基礎上的職能協調。

二、科學稅收觀下對稅收理論與實踐的幾點具體要求

綜上所述,可以嘗試性地把科學稅收觀具體表述為:以“以人為本”為基本思想導向,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對稅收本質的基本要求,在協調兼顧稅收內在的經濟屬性、社會屬性與政治屬性的基礎上,充分發揮好內在的聚財與調節職能作用,從而最終為“促進經濟社會和人的全面發展”提供必要的財力與政策支持。具體而言,這一稅收理念對我國今后的稅收改革至少提出了以下幾方面的基本要求:

首先,在稅制設計方面,科學稅收觀下的稅制安排要全面落實“公平效率觀”,在突出效率優先的同時,注重社會公平。既要適應市場經濟基本規律與經濟一體化浪潮的內在要求,不損害微觀市場主體促進經濟發展方面的能動作用,又要充分考慮國家履行“促進經濟社會和人的全面發展”職能所必需的收入規模,從宏觀和微觀兩個方面支持經濟的進一步健康發展。在兩者協調的基礎上,充分發揮稅收在調節收入分配、滿足社會福利,保護生態環境、維護國家權益等方面的積極作用。這就要求我國今后的稅制改革應在進一步完善“雙主體稅制模式”,協調流轉稅在組織收入與所得稅在宏觀調控方面的各自積極作用的大背景下,進一步簡化稅制以降低社會稅收遵從負擔、提高稅務機關執法水平;拓寬稅基以確保稅收規模持續穩定增長的財源基礎;降低稅率以增強微觀市場主體運用市場機制力度;加強稅收征管以實現既定稅制橫向公平與縱向公正。通過推進稅收體制改革,統一各類企業稅收制度,實行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調整擴大消費稅稅基,開征社會保障稅、環保稅,調整和完善資源稅,實施燃油稅,穩步推行物業稅,賦予地方政府必要的稅政管理權限等各項改革措施,為“統籌城鄉發展、統籌區域發展、統籌經濟社會發展、統籌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統籌國內發展和對外開放”提供必要制度支持。

篇(7)

關鍵詞:稅收管理創新

伴隨著新稅制的實施和稅收征管改革的不斷深人,我國稅收管理取得了歷史性的進步。但是。稅收管理中一些深層次的問題和矛盾,還沒有得到根本解決,特別是加人wto后,傳統的稅收管理理念、管理模式和管理體制正面臨新的挑戰,迫切要求加快稅收管理的改革創新,實現傳統型管理向現代型管理轉變。

一、稅收管理的理論創新

理論創新是社會發展和變革的先導。創新稅收管理理論是變革稅收管理的前提。由于歷史的原因。長期以來,我國對稅收管理理論研究不夠重視。稅收管理理論的發展遠遠落后于稅收改革與發展的實踐,也落后于其他一些重要社會科學領域。

我國稅收征管改革摸著石頭過河走了10多年。稅收征管改革從一開始就缺乏科學的理論準備和理論指導。稅收征管改革基本上是憑經驗和直覺進行。在解決改革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中徘徊。無論是20世紀80年代末,進行的“征、管、查”三分離或二分離的摸索,還是新稅制實施后,對傳統專管員制度全面改革,所形成的“以申報納稅和優化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集中征收,重點稽查”的新征管模式,以及進人21世紀后,采取科技加管理措施,以信息化推進專業化的深化稅收征管改革,基本上都是在理論準備不足的情況下進行的,未能從理論上對稅收管理改革目標體系進行深人系統地研究,在科學把握稅收管理的本質、規律、原則等基本理論問題的基礎上,形成稅收管理改革的基本理論框架,給予稅收管理改革堅強有力的理論指導。因此,在改革的目標方向上,缺乏準確清晰的定位。目標設計缺乏系統論證,征管改革的框架和基本模式一直處于變化之中,對征管改革的方向經歷了反復探索和較長時間的認識過程;在改革的思路上。始終循著相互制約的指導思想,沿著職能劃分的思路。把分權制約過多地寄望于征、管、查職能的分解上。追求稅收征管的模式化;在改革的范圍上,側重于稅收征管的改革,忽視稅收行政管理的改革。未能把對以納稅人涉稅事項為主要管理對象的稅收征收管理和以征稅機關、征稅人為主要管理對象的稅收行政管理作為改革的整體進行系統設計,忽視人力資源的配置管理和開發利用;在改革的進程上,對不同地區制約征管改革的因素研究不夠,缺乏整體規劃。常常處于走一步看一步,造成各地改革進度不一。帶來征管業務的不規范、信息技術應用的不統一。由此導致稅收管理改革走了一些彎路,浪費了不少人力、物力和財力,增大了改革成本。

當然,稅務部門在改革實踐中也進行了一些理論探索,但主要還是停留在對改革方案的修修補補。疲于尋求解決具體問題的措施上,缺乏在稅收管理改革實踐基礎上理論創新的自覺性和主動性。要解決稅收管理改革中的問題和矛盾,加快建立現代化稅收管理體系,提高稅收管理水平,必須創新稅收管理理論。

推進稅收管理的理論創新,首先要轉換傳統稅收管理的理論視野和研究方法,注意在改革實踐中進行稅收管理的理論探討,善于總結經驗教訓,把成功的經驗系統化、理論化;其次,要注意研究借鑒當代西方公共管理理論和工商管理領域發展起來的管理理念、原則、方法和技術,結合我國稅收管理的實際,創造性地加以吸收和運用,形成適合中國稅收管理特點的新思想、新方法、新體系,并在指導稅收管理改革實踐中加以豐富和發展;還要注意不斷研究稅收管理的內在規律、原理和發展趨勢,善于抓住揭示稅收管理內在客觀性的發現性認識,創造稅收管理科學的前沿理論。通過尋求稅收管理理論突破與創新,推動稅收管理的組織創新、技術創新和制度創新。徹底改變我國稅收管理改革目標不明、方向不清的被動局面,徹底改變稅收管理理念僵化、管理方式陳舊、管理手段單一的落后局面,實現傳統稅收管理向現代稅收管理的根本轉變。

二、稅收管理的技術創新

科學技術是稅收管理發展的重要推動力量。創新稅收管理離不開現代科技手段的支撐。信息化是當今世界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大趨勢。信息技術的迅猛發展,對稅收管理正產生著革命性的影響,為創新稅收管理開拓了廣闊的發展空間。創新稅收管理技術,以信息技術和通迅技術為基礎,實現稅收管理信息化是深化稅收管理改革,提高稅收管理質量和效率,實現稅收管理現代化的必由之路。

伴隨著稅收征管改革的深入,我國稅收管理信息化經歷了從無到有、從人腦到電腦、從單機運作到網絡運行的歷史性跨越,信息技術對稅收管理的支撐作用日益顯現,稅收管理技術有了重大突破。但不容忽視的是,我們不惜重金投入,購置相當數量和一定檔次的計算機技術裝備,與應達到的應

用程度和應用效果仍有相當差距。在推進稅收信息化建設過程中存在著不少問題,突出表現在稅收信息化建設缺乏總體規劃,軟件開發應用雜亂無序,信息系統平臺不統一,數據處理缺乏層次性和綜合性,形成許多“信息孤島”;信息資源利用不充分,集中分析監控能力不強,導致高技術與低效率并存,高成本與低產出共生,造成人財物的極大浪費。對此,我們應當認真總結和吸取過去在稅收信息化建設中留下的深刻教訓,從戰略高度推進稅收管理的技術創新,加強對信息化建設工程組織學的研究,克服盲目性和隨意性,加強對稅收管理技術的理論研究和應用研究,徹底改變機器運作模擬手工操作的狀況,挖掘信息網絡技術的潛在效能。

創新稅收管理技術,實現稅收管理信息化,是科技與管理相互結合、相互促進,推動稅收管理發展,實現稅收管理現代化的過程。目的是要使人工管理與機器管理組成的整個管理體系效能最高。實現稅收管理的技術創新,推進稅收管理信息化應突出四個重點:

其一、堅持按照一體化原則,遵循“統籌規劃,統一標準,突出重點,分步實施,保障安全”的指導思想,進一步完善優化信息化建設的總體方案和具體規劃,逐步實現業務規程、硬件配置、軟件開發、網絡建設的一體化,在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整體推進上求得新突破。

其二、從管理思想、管理戰略上突破傳統觀念和管理方式的束縛,適應現代信息網絡技術發展的要求,實現技術創新與管理創新的互動,在現代技術和科學管理有機結合上求得新突破。通過稅收管理的技術創新,改造管理流程,重組職能機構,變革管理方法,優化資源配置,規范權力運行,把整個稅收管理工作有機地聯系和帶動起來,形成上下級之間、同級之間的互動響應機制,構建起與信息技術發展相適應的管理平臺。

其三、利用先進的通訊和網絡技術,建立多層次有針對性的稅收服務技術體系。一方面大力推進網上申報、電話申報、磁盤申報、銀行卡申報等多種電子申報方式,大力推進稅、銀、庫聯網,實現納稅申報和稅款征收信息的網上流轉,最大限度方便納稅人及時快捷申報納稅,為實現集中征收奠定基礎。另一方面全面建立稅法咨詢、稅收法規、涉稅事項的計算機管理系統,包括提供電話自動查詢和人工查詢系統,電子化的自動催報催繳系統;利用電子郵件向納稅人定期提供稅收政策法規信息,向特定納稅人進行有針對性的納稅輔導。利用互聯網提供稅收法規查詢,與納稅人溝通交流,實行網上行政,網上辦理涉稅事項,接收對偷稅違法行為和稅務人員廉政問題的舉報、投訴等等,使信息技術在方便納稅人,提高辦稅質量和效率,降低稅收成本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其四、以先進的信息技術和網絡技術為依托,把稅收管理全過程納入完整、統一、共享的信息系統,實施全方位的實時監控。一是建立高度集中的數據處理系統。在統一數據結構和標準的基礎上,逐步實現征收信息向地市局和省局集中,進而再向省局和總局兩級集中,克服信息傳遞中封鎖、變異和沉淀,提高征收入庫操作的規范度,實現數據管理效率和質量的全面提升。二是建立以信息收集分析利用為重點的稅源稅基監控系統。從信息經濟學角度分析,管理薄弱是與信息獲取能力不足相伴而生的,只有信息完備才能實施有效管理。因此,在加強納稅申報信息采集管理的同時,要加快與工商、銀行、技術監督、海關、公安等部門的信息交流和共享,以增強稅務機關獲取外部信息的能力。三是建立以依法行政為重點的管理流程控制系統。在將稅收管理全過程納入計算機管理系統的基礎上,利用信息技術控制業務處理流程,減少自由裁量的環節和幅度,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參與稅收管理質量的控制和改進,實現對執法行為的監督制約,使稅收管理全過程每個環節責職、每個權能行使、每項工作績效,都能通過網絡透明地呈現在管理決策平臺上,提高依法行政的透明度。

三、稅收管理的組織創新

稅收管理機構是根據履行國家稅收職能需要,圍繞稅收行政權力設置、劃分和運行而形成的組織體系。設計科學的稅收管理組織結構是有效實施稅收管理的組織保證。稅收管理組織結構是否合理,直接關系到能否履行好國家稅收職能,能否為納稅人提供優質高效的納稅服務,影響到稅收管理質量和效率的高低。

回顧我國稅收征管改革歷程,有關方面一直在尋求建立一個科學高效的稅收管理組織體系。每次征管改革幾乎都離不開對征管組織機構的撤并調整,特別是新稅制實施后,征管組織機構處在不斷的調整變化之中,有的撤銷稅務所,按區域設置全職能分局;有的在分局下還設有中心稅務所;有的很快又取消全職能分局,按征、管、查職能外設征收局、管理局和稽查局等專業局;有的仍留存著一直游離于機構改革之外的外稅局、直屬局。總的說來,這些改革措施始終沒有打破原有征管機構的層級,沒有跳出按征、管、查設置機構的框框,沒有沖破地區行政管轄范圍的界限,沒有發揮運用網絡技術構造組織結構的優勢。稅收管理組

織機構龐大臃腫,管理層級環節過多,機構設置不統一,職能部門交叉重疊,權力結構過于集中,管理組織過于分散,資源配置不講成本效益,組織結構效率低下的問題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甚至有些更為突出。

要從根本上解決征管組織結構問題,提高稅收管理組織合理化程度,必須大力推進稅收管理機構的改革創新。隨著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建設步伐的加快,稅收管理信息化水平的日益提高,稅收管理機構改革創新的著力點應放在依托信息網絡技術,打破部門約束和層級限制,根據稅收管理的內在規律,優化管理資源的配置,使傳統封閉的機械式組織向現代開放的網絡化組織方向發展。

一要減少管理層次,收縮征管機構,確立稅收管理機構改革的總體目標和基本框架。現代管理組織理論和發達國家的實踐證明,要提高組織結構效率,必須減少行政管理層次,精簡管理機構,實現組織結構的扁平化。我國目前稅收管理組織結構,從總局、省局、市(地)局、縣局到基層分局有5個層級,除基層分局外,有4級行政管理層。世界上很少有這種5級架構的征管組織體系。要創新稅收管理組織結構,必須打破這種僵化的5層“寶塔”結構,沖破行政區劃的約束,根據經濟區域、稅源分布、規模大小,設置稅收管理機構。從改革的漸進性考慮,稅收管理機構改革的近期目標可以定為實行總局、省局、市局、縣局4層組織結構。今后條件成熟時,對省級局還可以進一步考慮打破行政區劃,根據經濟區域進行撤并,設置跨省大區局,如像人民銀行跨省設置分行機構。

二要統一征管機構設置,實現基層征管組織結構的扁平化。根據企業組織理論學的研究,企業管理組織機構設置通常有四種模式,即以產品為基礎的模式、以職能為基礎的模式、以客戶為主的模式和融合前三種的矩陣模式。按照前述稅收管理機構的改革目標和國外稅收管理機構設置的做法,適宜采用按稅種類型和職能分工相結合的模式設置內部機構。在基層局(縣、區局和將來實現征管實體化的地市級局)適宜按職能分工和納稅人類型相結合的模式設置機構,除稽查局可作為外設機構外,其它專業局都應全部轉為內設機構,同時還應撤銷過去外設的直屬局、外稅局,實現對內外稅、不同行業、不同預算級次企業的統一管理。基層局的主要職能是對轄區內稅源稅基的控管。分類管理是專業化管理的基礎,對納稅人實施分類管理是國際上許多國家的成功做法。

三要構建與信息化相適應的稅收征管運行機制,實現稅收征管的信息化。利用信息技術改變稅收管理的流程和組織結構,建立一種層級更少基層管理人員權責更大的管理體制。在縣(區)局內部,根據稅收征管和信息化的內在規律,重新設計和優化稅收征管業務和征管流程,將咨詢受理等納稅人找稅務機關辦理的涉稅事項集中到前臺辦稅大廳實行全方位服務,解決納稅人多頭多次跑的問題;將納稅評估、調查執行、稽查審計等稅務機關找納稅人的所有管理事項,集中到后臺實施分類管理,解決稅源稅基控管薄弱的問題。

四、稅收管理的制度創新

深化稅收管理改革,既需要消除不適應現代稅收管理發展要求的制度性障礙,更需要針對解決新情況、新問題作出新的制度安排。優化稅收管理制度設計是稅收管理改革與發展重要內容,也是從制度層面解決當前稅收管理存在問題的必然要求。稅收管理的制度創新應當緊緊圍繞提高納稅人稅法遵從度和稅務機關管理效能,降低稅收風險即法定稅收與實際稅收之間差額這一稅收管理目標,在稅收管理制度體系優化設計上求得新突破。

當前稅收管理制度創新應當突出兩個重點。

(1)要著眼提高納稅人的稅法遵從度,促使其如實申報納稅,解決稅務機關與納稅人信息不對稱的問題。

一要建立以納稅人為中心的稅收服務制度。稅收服務是保證納稅人依法納稅的重要條件,必須按照新征管法的要求,盡快將稅收服務從過去的道德范疇上升到行政職責,構建起以納稅人為中心的稅收服務制度體系,為納稅人提供享受各種稅收服務的制度保障,包括設立多渠道政策的制度,確保所有公民享受和獲得稅收知識的權力,使納稅人有能力自覺、及時、準確申報納稅,減少無知性不遵從;設立以客戶為導向的程序制度,確保辦稅公平公開,程序簡便規范“一站式”服務到位,使納稅人減少“懶惰性”不遵從;設立完善的權益制度,確保客觀公正開展行政復議,主動實施行政救濟,保障納稅人合法權益,減少情感性不遵從。

二要建立以納稅評估為基礎的納稅信用等級制度。納稅信用度的高低直接體現著稅法遵從和稅收管理水平的高低。實施納稅信用等級制度,根據納稅人納稅誠信度實行差別管理,對信用等級低的納稅人嚴加管理。制定鼓勵誠信守信,制約懲處失約失信的政策措施,促使納稅信用成為與納稅人生存發展緊密相聯的無形資產。讓依法納稅者受到社會廣泛尊重,使誠信納稅者得到實惠,增強忠誠性遵從的榮譽感;讓失信違法者付出利益代價和榮譽代價,促使納

稅人誠信納稅。同時要把建立納稅信用等級制度與建立納稅評估制度緊密結合起來,建立起科學的納稅評估機制。

三要建立“輕稅重罰”的違法處罰制度。增大違法成本是強化稅收管理的重要舉措。對外要健全偷逃稅處罰管理制度,增大偷稅成本;嚴懲知法違法者,對不按規定履行納稅義務,該罰的要罰,該判刑的要判刑,減少納稅人自私性不遵從,增加預防性遵從。

(2)要著眼提高稅務機關內部管理效能,約束稅務人員尋租,對工作業績進行有效激勵,解決管理者與被管理者信息不對稱的問題。

篇(8)

一、現代企業稅收籌劃的原則

企業稅收籌劃不僅是一種“節稅”行為,也是現代企業財務管理活動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從根本上講,稅收籌劃應歸結于企業財務管理的范疇,其目標是由企業財務管理的目標決定的。也就是說,在確定稅收籌劃方案時,不能一味地僅考慮稅收成本的降低,而忽略因該籌劃方案的實施引發的其他費用的增加或收入的減少,必須綜合考慮采取該稅收籌劃方案是否能給企業帶來絕對的收益。因此,為充分發揮稅收籌劃在現代企業財務管理中的作用,促進現代企業財務管理目標的實現,決策者在選擇稅收籌劃方案時,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一)合法性原則。合法性原則要求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必須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具體表現在:(1)企業開展稅收籌劃只能在稅收法律許可的范圍內進行,必須依法對各種納稅方案進行選擇,而不能違反稅收法律規定,逃避稅收負擔;(2)企業稅收籌劃不能違背國家財務會計法規及其他經濟法規;(3)企業稅收籌劃必須密切關注國家法律法規環境的變更。企業稅收籌劃方案是在一定時間、一定法律環境下,以一定的企業經營活動為背景來制定的,隨著時間的推移,國家的法律法規可能發生變更,企業財務管理者就必須對稅收籌劃方案進行相應的修正和完善。

(二)服務于財務決策過程的原則。企業稅收籌劃是通過對企業經營的安排來實現,它直接影響到企業的投資、融資、生產經營、利潤分配決策,企業的稅收籌劃不能獨立于企業財務決策,必須服務于企業的財務決策。如果企業的稅收籌劃脫離企業財務決策,必然會影響到財務決策的科學性和可行性,甚至透導企業作出錯誤的財務決策。例如,稅法規定企業出口的產品可以享受退稅的優惠政策,企業選擇開放式的出口經營策略,必然為企業帶來更多的稅收利益。但是,如果撇開國際市場對企業產品的吸納能力和企業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片面追求出口經營帶來的稅收利益,那就可能誘導企業作出錯誤甚至是致命的營銷決策。

(三)服從于財務管理總體目標的原則。稅收籌劃的最終目的是使企業實現其財務管理的目標即稅后利潤最大化,取得“節稅”的稅收利益。這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選擇低稅負,即降低稅收成本,提高資本回收率;二是遲延納稅。不管是哪一種,其結果都可以實現稅收支出的節約。要進一步考慮的是,作為企業財務管理的一個子系統,稅收籌劃應始終圍繞企業財務管理的總體目標來進行。稅收籌劃的目的在于降低企業的稅收負擔,但稅收負擔的降低并不一定帶來企業總體成本的降低和收益水平的提高。例如,稅法規定企業負債利息允許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因而負債融資對企業具有節稅的財務杠桿效應,有利于降低企業的稅收負擔。但是,隨著負債比率的提高,企業的財務風險及融資風險成本也隨之增加,當負債成本超過了息前的投資收益率,負債融資就會呈現出負的杠桿效應,這時權益資本的收益率就會隨著負債比例的提高而下降。因此,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時,如不考慮企業財務管理的總體目標,只以稅負輕重作為選擇納稅方案的唯一標準,就可能會影響到財務管理總體目標的實現。則。稅收籌劃的根本目標就為了取得效益。 轉貼于 但是,任何一項籌劃方案都有其兩面性,隨著某一項籌劃方案的實施,納稅人在取得部分稅收利益的同時,必然會為該籌劃方案的實施付出額外的費用,以及因為選擇該籌劃方案而放棄其他方案所損失的相應機會收益。當新發生的費用或損失小于取得的利益時,該項籌劃方案才是合理的;當費用或損失大于取得的利益時,該籌劃方案就是失敗方案。一項成功的稅收籌劃必然是多種稅收方案的優化選擇,必須綜合考慮。一方面,企業稅收籌劃必須著眼于企業整體稅負的降低,不能只盯在個別稅種的負擔上,因為各個稅種之間是相互關聯的,一種稅少繳了,另一種稅可能就要多繳;另一方面,企業的稅收籌劃不是企業稅收負擔的簡單比較,必須充分考慮到資金的時間價值,因為一個能降低當前稅收負擔的納稅方案可能會增加企業未來的稅收負擔,這就要求企業財務管理者在評估納稅方案時,要引進資金時間價值觀念,把不同納稅方案、同一納稅方案中不同時期的稅收負擔折算成現值來加以比較。

(五)事先籌劃原則。事先籌劃原則要求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時,必須在國家和企業稅收法律關系形成以前,根據國家稅收法律的差異性,對企業的經營、投資、理財活動進行事先籌劃和安排,盡可能地減少應稅行為的發生,降低企業的稅收負擔,才能實現稅收籌劃的目的。如果企業的經營、投資、理財活動已經形成,納稅義務已經產生,再想減輕企業的稅收負擔,那就只能進行偷稅、欠稅,而不是真正意義的稅收籌劃。

二、現代企業實現稅收籌劃的可行性

(一)稅收理念的改變為企業稅收籌劃排除了思想障礙。計劃經濟時代,人們把稅收看作企業對國家應有的貢獻,側重從作為征稅主體的國家角度研究稅收,片面強調稅收的強制性、無償性和固定性,特別突出國家在征納關系中的權威性,忽視了作為納稅主體的企業在依法納稅過程中的合法權利,企業只須在政府派駐的稅收專管員直接輔導下申報納稅,甚至把稅收籌劃與偷逃稅混為一談。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并逐步國際化、知識化、信息化,理論界開始重視從納稅主體的角度研究稅收,企業財務管理者開始認識到稅收在現代企業財務管理中的作用;另外,稅收征管法和刑法也對偷逃稅的內涵和外延作了明確的界定。可以說,目前研究企業稅收籌劃的思想障礙已經基本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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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e modern business finance management is in a modern business management system's value management system management system, seeps to enterprise's each domain, each link. the tax revenue as the modern business finance management's important economic environment essential factor and the modern business finance decision-making's variable, to the consummation business finance control system, achieves the business finance management goal to be very important. therefore, embarks from the tax revenue to the business economic development's influence, in the research modern business finance management realizes the tax revenue preparation to have widespread and the profound significance.

    key word: tax revenue preparation; modern enterprise; financial control

一、現代企業稅收籌劃的原則

企業稅收籌劃不僅是一種“節稅”行為,也是現代企業財務管理活動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從根本上講,稅收籌劃應歸結于企業財務管理的范疇,其目標是由企業財務管理的目標決定的。也就是說,在確定稅收籌劃方案時,不能一味地僅考慮稅收成本的降低,而忽略因該籌劃方案的實施引發的其他費用的增加或收入的減少,必須綜合考慮采取該稅收籌劃方案是否能給企業帶來絕對的收益。因此,為充分發揮稅收籌劃在現代企業財務管理中的作用,促進現代企業財務管理目標的實現,決策者在選擇稅收籌劃方案時,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一)合法性原則。合法性原則要求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必須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具體表現在:(1)企業開展稅收籌劃只能在稅收法律許可的范圍內進行,必須依法對各種納稅方案進行選擇,而不能違反稅收法律規定,逃避稅收負擔;(2)企業稅收籌劃不能違背國家財務會計法規及其他經濟法規;(3)企業稅收籌劃必須密切關注國家法律法規環境的變更。企業稅收籌劃方案是在一定時間、一定法律環境下,以一定的企業經營活動為背景來制定的,隨著時間的推移,國家的法律法規可能發生變更,企業財務管理者就必須對稅收籌劃方案進行相應的修正和完善。

(二)服務于財務決策過程的原則。企業稅收籌劃是通過對企業經營的安排來實現,它直接影響到企業的投資、融資、生產經營、利潤分配決策,企業的稅收籌劃不能獨立于企業財務決策,必須服務于企業的財務決策。如果企業的稅收籌劃脫離企業財務決策,必然會影響到財務決策的科學性和可行性,甚至透導企業作出錯誤的財務決策。例如,稅法規定企業出口的產品可以享受退稅的優惠政策,企業選擇開放式的出口經營策略,必然為企業帶來更多的稅收利益。但是,如果撇開國際市場對企業產品的吸納能力和企業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片面追求出口經營帶來的稅收利益,那就可能誘導企業作出錯誤甚至是致命的營銷決策。

(三)服從于財務管理總體目標的原則。稅收籌劃的最終目的是使企業實現其財務管理的目標即稅后利潤最大化,取得“節稅”的稅收利益。這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選擇低稅負,即降低稅收成本,提高資本回收率;二是遲延納稅。不管是哪一種,其結果都可以實現稅收支出的節約。要進一步考慮的是,作為企業財務管理的一個子系統,稅收籌劃應始終圍繞企業財務管理的總體目標來進行。稅收籌劃的目的在于降低企業的稅收負擔,但稅收負擔的降低并不一定帶來企業總體成本的降低和收益水平的提高。例如,稅法規定企業負債利息允許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因而負債融資對企業具有節稅的財務杠桿效應,有利于降低企業的稅收負擔。但是,隨著負債比率的提高,企業的財務風險及融資風險成本也隨之增加,當負債成本超過了息前的投資收益率,負債融資就會呈現出負的杠桿效應,這時權益資本的收益率就會隨著負債比例的提高而下降。因此,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時,如不考慮企業財務管理的總體目標,只以稅負輕重作為選擇納稅方案的唯一標準,就可能會影響到財務管理總體目標的實現。 

(四)成本效益原則。稅收籌劃的根本目標就為了取得效益。但是,任何一項籌劃方案都有其兩面性,隨著某一項籌劃方案的實施,納稅人在取得部分稅收利益的同時,必然會為該籌劃方案的實施付出額外的費用,以及因為選擇該籌劃方案而放棄其他方案所損失的相應機會收益。當新發生的費用或損失小于取得的利益時,該項籌劃方案才是合理的;當費用或損失大于取得的利益時,該籌劃方案就是失敗方案。一項成功的稅收籌劃必然是多種稅收方案的優化選擇,必須綜合考慮。一方面,企業稅收籌劃必須著眼于企業整體稅負的降低,不能只盯在個別稅種的負擔上,因為各個稅種之間是相互關聯的,一種稅少繳了,另一種稅可能就要多繳;另一方面,企業的稅收籌劃不是企業稅收負擔的簡單比較,必須充分考慮到資金的時間價值,因為一個能降低當前稅收負擔的納稅方案可能會增加企業未來的稅收負擔,這就要求企業財務管理者在評估納稅方案時,要引進資金時間價值觀念,把不同納稅方案、同一納稅方案中不同時期的稅收負擔折算成現值來加以比較。

(五)事先籌劃原則。事先籌劃原則要求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時,必須在國家和企業稅收法律關系形成以前,根據國家稅收法律的差異性,對企業的經營、投資、理財活動進行事先籌劃和安排,盡可能地減少應稅行為的發生,降低企業的稅收負擔,才能實現稅收籌劃的目的。如果企業的經營、投資、理財活動已經形成,納稅義務已經產生,再想減輕企業的稅收負擔,那就只能進行偷稅、欠稅,而不是真正意義的稅收籌劃。

二、現代企業實現稅收籌劃的可行性

(一)稅收理念的改變為企業稅收籌劃排除了思想障礙。計劃經濟時代,人們把稅收看作企業對國家應有的貢獻,側重從作為征稅主體的國家角度研究稅收,片面強調稅收的強制性、無償性和固定性,特別突出國家在征納關系中的權威性,忽視了作為納稅主體的企業在依法納稅過程中的合法權利,企業只須在政府派駐的稅收專管員直接輔導下申報納稅,甚至把稅收籌劃與偷逃稅混為一談。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并逐步國際化、知識化、信息化,理論界開始重視從納稅主體的角度研究稅收,企業財務管理者開始認識到稅收在現代企業財務管理中的作用;另外,稅收征管法和刑法也對偷逃稅的內涵和外延作了明確的界定。可以說,目前研究企業稅收籌劃的思想障礙已經基本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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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災債券是一種混合性金融產品,不能直接適用傳統金融商品稅法規范。只有在充分揭示巨災債券的全部運作結構,而不是強調證券化的某一環節才能對巨災債券準確定性。因此,在研究巨災債券課稅規則之前,分析巨災債券的運作結構是非常必要的。

巨災債券的發行一般是通過保險人或再保險人發起設立的特殊目的再保險人(special purpose reinsurance vehicle,SPRV)進行的,巨災債券證券化的流程借鑒了傳統證券化的技術。巨災債券的運作流程可做如下概述:第一,創立特殊目的機構(SPRV),并使其破產隔離;第二,SPRV向投資者發行債券,募集所需資金;第三,SPRV與創始機構(原保險人或再保險人)訂立再保險合同,并收取保費;第四,將債券募集資金和保費用于投資;第五,確保SPRV及其投資運作安全;第六,向投資者支付本金及利息,如有巨災事故發生時履行再保險合同下的賠付義務。

二、我國巨災債券的稅收理念

(一)通過稅收優惠政策分擔巨災債券交易主體從事金融創新的風險

巨災債券問世至今不到二十年,其間發展并非一帆風順。迄今為止,只有美國、日本、臺灣等少數國家或地區發行過巨災債券。巨災保險風險證券化是借用了傳統證券化技術將巨災保險風險轉移至資本市場的一項金融創新,制約該金融創新產品發展的因素很多,包括產品定價、投資者的接受度、監管制度、稅收制度等方面。對巨災債券參與主體來說,從產品的設計、證券化載體的設立、債券發行、資金管理等環節,均面臨不同的風險。一方面,在具體巨災債券設計過程中存在各種不確定因素,該金融創新可能無法取得預期的成果;另一方面,即使取得產品創新設計成果,由于實施過程中的不確定因素,如市場風險、信用風險、操作風險和法律風險等,巨災債券證券化的實施也有可能受到阻礙或使實施的經濟效果嚴重偏離預期。金融創新的風險越高,市場主體從事創新的意愿越低。 因此,政府應通過稅收優惠政策分擔金融創新風險,增強巨災債券交易主體風險承擔的能力。

(二)運用稅收工具增加具有準公共產品屬性的巨災債券的供給

我國主要運用財政資金對巨災損失進行救助,至今仍未建立巨災保險制度。我國是巨災多發的發展中國家,政府財政能力有限,不能有效補償巨災給災區人民造成的巨大損失,而政府主導型的巨災保險財稅政策模式一般適合經濟發達、政府財力雄厚的國家采用。因此,我國加快建立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的多層次巨災風險管理體系對于災害預防和災后重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同時提供巨災風險管理服務是政府提供公共產品與公共服務的應有之義。巨災再保險是巨災風險管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由于近年來巨災再保險供給不足,以巨災債券為代表的新型風險轉移機制起到了很好的再保險補充功能。可見,巨災債券的公共產品屬性是非常強的。稅收政策存在的正當合理性就在于通過稅收優惠或稅收懲罰,對納稅人的經濟行為或其他行為進行干預和誘導,從而實現公共利益。由于保險與生俱來的公益性與社會保障性,各國對保險業一般都采取扶持的政策,對保費收入征收比較低的貨物和勞務稅。巨災債券作為替代性風險轉移機制,通過設計復雜的交易結構與保險技術,運用資本市場廣大投資者的資金為巨災保險的被保險人提供保障,減輕了政府動用財政資金的負擔,減少了全體納稅人的支出。因此,給予巨災債券稅收優惠有助于實現社會整體利益,不僅減少了巨災債券參與人稅收負擔,也有利于災區人民生產生活和國家經濟社會穩定。基于我國巨災保險事業急需發展的客觀現實,我國應盡快出臺巨災債券的監管及稅收政策,區分不同產品類型給予相應的稅收優惠,鼓勵金融主體勇于創新,為社會提供更多的巨災風險保障產品。

三、巨災債券投資者的稅收制度

利息與股息的區分除關系到公司層面的可抵扣性外,也影響到接受者的稅率。對于投資者收到權益型證券的償付視為獲取股利,機構投資者要繳納所得稅;而對于收到債權型證券的償付則視為利息收入,金融機構的投資者除繳納所得稅外可能還要繳納營業稅。SPRV定位于特殊目的再保險人,其組織形式一般是公司,巨災債券的投資者則包括銀行、保險及其他機構投資者。巨災債券面世時間不長,尚無權威機構就巨災債券的性質和稅收待遇做出明確規定。巨災債券的債務特征不僅對最大限度降低SPRV的納稅義務是至關重要的,巨災債券的債務特征或權益特征的認定也是確定投資者稅負的基礎。

(一)債務與權益的區別

基于稅收目的對巨災債券進行分類時,須仔細考慮不同情況下區別債務和權益的不同標準。巨災債券是債務性的還是權益性的定性問題主要依賴于投資者的經濟風險和潛在收益的權衡結果。美國關于債務或權益認定的規則主要體現在《國內稅收法典》(Internal Revenue Code,IRC)、美國國內稅務局(Internal Revenue Service,IRS)的規定及司法判例中。

美國《國內稅收法典》第385(b)節規定了如下五個方面需要考慮的因素:第一,是否存在無條件付款承諾,該承諾存在充分對價,依照要求或在指定日期按固定金額及固定收益率付款;第二,是否優先或從屬于公司其他債務;第三,公司的債務融資與股權融資比例;第四,是否有可轉換債券;第五,持股與獲取利息的關系。美國國內稅務局(IRS)就如何為債券恰當定性也作了相關規定。在的Notice 94-47, 1994-1 C.B. 357中,IRS指出,某具體證券是債務還是權益取決于證券發行的外部事實,以下因素是應該考慮的:第一,證券發行人是否有無條件付款承諾,承諾按要求或在將來可以合理預見的到期日付款;第二,證券持有人是否具有要求強制執行本金及利息的權利;第三,證券持有人的權利是否從屬于一般債權人的權利;第四,證券是否賦予持有人參與發行人管理的權利;第五,發行人是否弱化資 本;第六,在證券持有人與發行人的股東之間有否有識別標志;第七,在非稅收目的情況下,包括為監管、評級、財務會計的目的,證券是否被視為債務或權益。

在金融工具的定性上,美國判例法發展出一些被廣泛援引的、非常重要的因素,其中部分已在Notice 94-47中得到體現,這些因素分別有:

第一,有權強制執行。債務與權益的一個關鍵區別是違約時是否有權強制執行。發行人未支付到期款項時,債權人有權起訴發行人,而股東一般沒有起訴要求分配收益的權利。第二,收益的固定化。有權收取固定收益而不考慮盈虧是債務的顯著標志。如果利息支付是不確定的,則該金融工具更像是股票。第三,確定的到期日。第四,權利的從屬性。如果債券的權利并不從屬于其他債權人的權利,則法庭傾向于認定為債務工具。第五,當事人的意圖。可通過證券的名稱及證券在納稅人賬簿中的處理來考察。第六,對公司收益的參與程度。

盡管債務與權益的區分有多種維度,但很難列舉出一個全面的判斷標準,也很難說哪一個判斷因素是最重要的,能起到決定性的作用。以“無條件付款承諾”判斷標準為例,一般認為,本金保證型巨災債券符合“支付一個確定數額的無條件的承諾”標準,而本金沒收型巨災債券不符合該標準,不屬于債務融資,但有許多機構認為或有債權工具在繳稅目的上可看作債務,最終支付的不確定性不能成為否定債務特征的決定性因素。 對于或有債權工具是否應像固定收益債券那樣來對待的問題,美國財政部雖承認債務數量是不確定的,但認為債務就是債務,并為持續增長的或有利息的扣除制定了規則。債務與權益難以劃分的障礙主要有兩點:一是同時具有債權和股權特征的混合型金融工具的普遍發展;二是看似固定利率的債權工具在金融業實踐中具有高度變動性。

(二)我國巨災債券投資者的稅制設計

稅收工具可以調節資金流向,改變金融市場規模和產品結構。失當的稅收政策會激化金融創新風險,對巨災債券的稅收政策干預應保持合理限度。首先,明確巨災債券的定性標準。權益型證券和債權型證券的稅務處理規則是不同的。我國立法應在考察巨災債券不同交易結構的基礎上,借鑒美國判斷債務或權益的標準做出相應規定。其次,區分巨災債券類型,實行差別稅率。我國損失賠償型巨災債券基差風險小,有利于保險人經營穩定,而參數型與指數型巨災債券基差風險較大,故前者的稅收激勵力度要大于后者。可規定投資者投資于損失賠償型巨災債券享受與投資國債相同的稅收待遇, 即免征交易所得稅和印花稅;對投資于參數型與指數型巨災債券的投資者給予免征印花稅和減征所得稅的稅收優惠。

四、巨災債券中SPRV稅收制度

目前,巨災債券證券化的載體大部分設立百慕大(Bermuda)、開曼(Cayman Islands)等低稅區或免稅區。2001年,美國保險監督官協會(National Association of Insurance Commissioners,NAIC)為吸引保險風險證券化的載體在美國國內設立、運作,制定了《特殊目的再保險人示范法》(Special Purpose Reinsurance Vehicle Model Act),在目前看來,收效甚微,根本原因是缺乏相應的稅收政策配套。由于離岸保險證券化(offshore insurance securitization)存在效率損失和監管損失問題,我國應在吸取他國經驗與教訓的基礎上,積極立法,便利巨災債券證券化在我國的開展。

(一)SPRV的稅收地位

美國關于在岸保險證券化(onshore insurance securitization)中SPRV的稅收地位存在爭論,對爭議相關問題進行分析有助于我國進行SPRV的稅制設計。美國有關SPRV稅收問題的主要爭議之一是SPRV在聯邦稅收方面是否可以享受過手(pass-through)稅收優惠待遇。在岸SPRV的倡導者希望將SPRV支付的利息作為稅收抵扣項目,從而使SPRV免于征稅。在巨災事件未觸發時,SPRV不需要向原保險人支付款項,其應將本金及利息支付給投資者。為鼓勵在美國國內設立SPRV,NAIC也贊成給予在岸SPRV免稅實體的待遇。反對SPRV享有稅收優惠的觀點認為,給予在岸SPRV特殊稅收優惠將損害美國本土再保險公司在再保險市場上的競爭力,因而是不公平的。從某種意義上說,向SPRV投資者的利息支付非常近似于向再保險人的股東的股利支付,因此,為什么要給予不同的稅收待遇是個需要進一步澄清的問題。

在傳統再保險中,再保險保費對再保險人來說屬于應稅收入,原保險人則可以稅前抵扣。如果再保險人依據再保險合同向原保險人支付理賠款,則該款項列入再保險人的經營成本,同時屬于原保險人的應稅收入。再保險人的應稅凈收入為收入與支出的差額。再保險人的稅后利潤可以分配給其股東,其股東也應納稅。就再保險人的股東而言,其承受兩次納稅。

如果給予SPRV過手稅收待遇,由于機構投資者是SPRV的融資工具的所有者,是SPRV資本的主要提供者, SPRV在一個特定年度內取得的收入可以作為利潤向機構投資者分配,并構成該投資者的應稅收入。該機構投資者應就其凈收入繳納公司所得稅,而該機構向其股東分配的股利,股東應繳納個人所得稅。假如向SPRV提供資本的投資者是個應稅公司(taxable corporation),傳統再保險與在岸SPRV之間基本不存在稅收差異。如果不給于SPRV過手稅收待遇,則會出現不公平,因為SPRV向投資者支付的利息不能抵扣,SPRV將納稅。因此,巨災債券交易將需承擔三層稅負:SPRV所得稅,巨災債券投資者及其股東的所得稅。相對再保險人的股東承擔兩層稅負而言,在岸SPRV交易在稅收上處于不利地位。

好的稅法應是簡單、公平、中性。給予SPRV過手稅收優惠待遇并不違反這些原則。為便利資產證券化交易,在美國稅法典中,已經存在類似的安排。例如,信用卡應收賬款證券化中的FACITs(Financial Asset Conduit Investment Trusts)、不動產抵押貸款證券化中的REMICs(Real Estate Management Investment Conduits )以及共同基金中的RICs(Regulated Investment Conduits )均就其收入享受過手稅收待遇。在此基礎上,賦予SPRV過手稅收待遇并不會實質上增加稅法的復雜性。IRS看待一個公司,注重其經濟實質而不是法律形式。對于股權融資比例很低而債權融資比例很大的公 司,IRS可能會認為債權人實質上是股東,進而會把本可以稅收抵扣的債務利息支出調整為公司的應稅收入。再保險人資本雄厚,即使發行很大額度的債務證券,也不會存在此種問題。SPRV注冊資本較低,如果享受過手稅收待遇,則不用追加股權資本也可以避免此種問題。賦予在岸SPRV過手稅收待遇是中性的,不會導致不同風險轉移機制的過度替代。只要稅法規則設計得當,監管有效,在岸SPRV稅收政策的調整不會損害傳統再保險人的利益。理由如下:第一,巨災債券證券化的首要驅動力是資本效率而不是稅收;第二,監管者能夠確保SPRV交易合法、目的正當;第三,財稅主管部門有動力確保巨災債券交易不會被濫用,規避稅制。 因此,只要科學立法,嚴格執行,在岸SPRV稅制的改變不會損害傳統再保險人。

(二)對我國巨災債券中SPRV稅制的構想

有學者提出減輕資產證券化SPRV的所得稅負涉及以下因素: 一是SPRV 的組織形式;二是SPRV 的注冊地是否為避稅天堂;三是發行證券的形式。巨災債券與一般資產證券化存在諸多差異,資產證券化的減稅途徑難以為巨災債券所用。資產證券化的組織形式多樣,可以是合伙、信托、公司等。巨災債券證券化所移轉的巨災保險風險,SPRV定位于再保險人,其組織形式一般是公司,故難以通過選擇SPRV的組織形式來減輕稅負。雖然在避稅天堂(如開曼群島、百慕大群島等地)設立公司可以免交所得稅, 但鑒于離岸保險證券化難以監管、國際層面也在限制離岸管轄區的稅收優惠行為及我國存在嚴格的外匯管制等因素,通過離岸巨災風險證券化融資并不符合我國巨災風險管理的長期目標。SPRV 通過選擇發行證券的形式固然可以降低稅收成本,但巨災債券的交易結構及發行證券的形式應由經濟效率所決定,而不應被稅收制度所束縛。

SPRV是巨災債券證券化的核心,SPRV稅負高低直接影響了巨災債券的交易成本,稅負過高將會影響SPRV的發起人從事巨災債券證券化的積極性,甚至會放棄設立SPRV。我國巨災風險管理機制落后,再保險業欠發達,再保險供給缺口很大,因此,我國應該給予巨災債券交易較大的稅收激勵,對巨災債券中SPRV免稅或規定很低的稅率,以鼓勵巨災風險管理機制的創新。■

(責任編輯:張恩娟)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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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 and European Approaches to Insure Natural Catastrophe and Terrorism Risks .Feb. 2005,available at http://gao.gov/products/GAO-05-199(Last visited 5/5/2013).

湯潔茵.金融創新的稅法規制.北京:法律出版社,2010:143.

篇(11)

1、年度以內各項查抄工作全部實行周期化管理,水表實行裝換前隔離管理機制,企業戶及特業戶實行月固定周期查抄。普通營業區及居民用水戶實行月周期查抄,進一步強化了水表管理,達到運行水表三封一檔制,通過實際運行,截止20__年6月,累計售水量水量為:1,838,648噸,其中企業售水量為506,979噸,居民售水量為1,159,872噸,特種行業售水量為20,417噸,

2、年度內各項收繳工作全部實行月單收單結(即月初發生票據,月末結帳),樓房居民戶及企業現金戶全部實行水量預存、購置管理辦法,截止20__年6月30日,應發行水費為6,284,066.76元整,截止6月30日,水費收繳額為4,758,545.27元整,其中企業收費額為2,423,441.21元,平房居民水費369,360.85元,樓房收費額為1,417,893.06元,小區水費額為262,936.80元,小型基建水費額為9,337.30元整,待收水費有63.8萬元),其它待收單位正在催繳,年度結帳全部到位。

二、污水處理費代收情況匯報

按市政府及相關部門要求,在規定時限內完成各項建帳,立卡業務綜合工作,并大力進行了污水處理費征收、征繳的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通過實際運行,截止到20__年6月30日,累計征收污水處理費為285,454.45元,其中企業戶征收污水處理費為206,936.51元,樓房居民污水處理費為78,514.94元,尚未同財政兌帳污水處理費為155,011.60元。

三、受理及維修工作匯報

1、截止20__年6月30日,累計受理工作完成3680件,其中水量核對1,846件,增減人口變更107件,用水性質變更360件,過戶手續變更50件,維修受理1,317件(其中樓房維修1,030件,平房維修287件)。

2、受理工作年度內無隔級上訪事件,全部達到用戶的認同,維修人員能夠克服各種維修工作的困難,積極深入實際,群力群策,能夠嚴格按照技術要求,保質、保量完成維修工作任務,沒有任何安全事故發生,全部達到用戶滿意,得到用戶一致好評。

四、20__年上半年二次供水外網及水表出戶改造工作匯報

年初按照公司20__年上半年二次供水外網及水表出戶改造整體批次安排,按生產技術科技術要求,改造按原固定模式,并成立了臨時改造協調監管小組,逐棟逐戶做了大量的協調說明工作,截止20__年6月30日,累計完成10個小區35棟樓2902戶水表出戶改造工作,經公司技術科整體驗收,全部符合技術要求,并完成了改造區域內的大量越冬防寒工作,得到各區域用戶的一致認可,為下半年改造工作奠定了基礎,完成二次供水外網400延米口徑為2寸的綜合改造工作。

五、20__年上半年二次供水接管情況工作匯報

經協調,截止20__年6月30日,累計接收、接管10個二次供水單位,整體接管工作基本結束,先后對建筑公司、啤酒廠家屬樓、經貿公司家屬樓、土地局家屬樓、建行家屬樓分別進行了水表出戶改造,12月5日前,全部納入公司正常經營管理體系,一并實行購置管理,并對公安局家屬樓、糧食局家屬樓均實行了現場辦公,直接建帳、設卡,實行購置管理,工農小區、方圓小區分別以通知形式發放到各住戶,接管工作正在有序進行。

六、20__年上半年工作不足

1、維修技術條件、檢測條件不夠,技術水平有待提高,協調工作需進一步加強。

2、樓道內表箱、管道井設備設施管理力度不夠,需大幅度提升。

3、需增強崗位人員責任意識,整體提高管理水平。

4、平房區域內流動人口水費收繳力度不夠,漏收率大。

七、20__年工作建議、設想

1、年度內達到經營管理工作零投訴,達到無停水條件下收費達標,建立受理業務責任人反饋制度。

2、通過連續近三年經營市場定位,夯實基礎,整體經營工作應由管理型向服務型轉變。

3、各經營區域內需建立供水情況聯絡網,選聘經營工作義務督導員,提高整體業務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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