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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承包合同大全11篇

時間:2022-07-12 21:12:03

緒論:寫作既是個人情感的抒發,也是對學術真理的探索,歡迎閱讀由發表云整理的11篇總承包合同范文,希望它們能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啟發。

總承包合同

篇(1)

甲方(發包人):

乙方(承包人): 工程位置: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地 址: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地 址:

甲方經招標確定乙方承包此工程,為進一步明確責任,保障甲乙雙方的利益,保證工程順利進行,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乙方了解并知悉,本合同項內工程將于建成并經驗收合格后用于出售,乙方能預見到因逾期交付,將嚴重影響甲方的銷售進度、增加甲方的各類費用和造成甲方損失,該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對最終業主的違約和對其他相關第三方的違約損失。在甲乙雙方自愿以及完全清楚、理解本合同的基礎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根據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1.定義:

1.1.甲 方:

1.2.乙 方:

1.3.設計單位:

1.4.監理單位:

1.5.工程質量監督部門:

1.6.安全文明施工監督部門:

1.7.本項目:

1.8.本工程:

1.9.本合同:

1.10.合同價款:指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中約定,甲方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范圍內全部工程并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總價款(包含安全、文明施工的措施費、塔吊基礎、及各分包工程施工的相關配合費);

1.11.開工日期:指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中約定,乙方進場開始施工的日期,

具體開工日期以甲方下達的開工日期為準;

1.12.竣工驗收:指乙方全部完成施工任務后,由甲方組織,乙方、監理單位、設計單位、地質勘查單位、質量監督單位等相關單位和機構參加的對工程的驗收。通過本驗收的日期為竣工日期。通過本驗收僅代表工程已經符合國家的最低質量要求,并不代表工程質量已經實際達到雙方約定的竣工要求,故而不能視為工程已達到可以移交給甲方的標準;

1.13.完工日期:指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中約定,乙方完成承包范圍內工程的確切日期;

1.14交付日期:指工程質量達到本合同約定之標準,乙方完成所有細部檢查和整改,通過甲方最終驗收后,將工程全部移交給甲方的日期;

1.15.圖紙:由甲方提供,滿足乙方施工所需要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16.書面形式:指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的手寫、打字、復印、印刷的并以紙為載體的各種通知、任命、委任、證書、簽證、備忘錄、報告、報表、函件及經過確認的會議紀要、電報、電傳、電子郵件等;

1.17.三方合同:為了明確權利責任的需要,由甲方、乙方以及參與實施(或供貨)的第三方共同簽署的工程施工或供貨合同;

1.18.現場:指為實施本工程由甲方提供的用于本工程施工的場地,包括在合同或圖紙中由甲方具體指定施工使用的其他場地;

1.19.通知、同意、批準、證書和決定:除另有規定之外,合同文件中提及的由甲方發出、給予的任何通知、同意、批準、證書或決定均應是以書面形式體現;

1.20.通知:本合同中規定的通知方式以本合同及附件載明的方式為準。雙方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有效性,并對其負全部責任。一方住所地、電子郵箱等通訊聯系方式發生變化或電話等通信聯系方式發生變化的,均應及時以書面方式告知對方,否則對方因無法盡到通知義務導致的后果應由未被通知方自行承擔。

1.21.天(日):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均指日歷天。

2.合同文件內容及解釋次序:

2.1.構成合同的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除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解釋次序如下:

2.1.1本合同簽訂后雙方達成有關對本合同的補充、變更等書面材料;

2.1.2本合同及其附件;

2.1.3中標通知書(或定標書);

2.1.4投標書及其附件;

2.1.5招標過程中雙方來往的書面文件;

2.1.6招標文件;

2.1.7規范、標準、圖紙及有關技術資料。

2.2標準及規范:

2.2.1本合同適用的規范包括國家及地方現行的設計、施工及驗收規范、規程、標準、要求和圖集等;

2.2.2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范的,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的時間和技術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甲方、監理組織有關專家論證認可后執行;

2.2.3雙方各自配備所需的標準、規范等文本材料。

2.3圖紙和資料

2.3.1甲方于合同簽訂后3套制作竣工圖所用圖紙),并要求乙方在施工現場隨時保留1套完整的圖紙,以供甲方、監理有關人員查閱;

2.3.2如甲方提供的圖紙、資料不完整的,乙方應在該項工程或分項工程開工 7 日前向甲方提交應補充圖紙及資料的使用時間表,列明在不影響進度的條件下,甲方在整個工期內應向乙方提供補充圖紙及資料的種類及最后期限。在工程施工過程中,乙方應提前3 日以書面形式向甲方進行提示;

2.3.3乙方需要增加圖紙套數的,甲方可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乙方承擔;

2.3.4乙方保證只將圖紙、資料用于本次招投標及本合同履行,不得將圖紙、資料的任何內容泄漏給第三方。

3.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工程地點:工程層數:結構型式:

4.工程承包方式及承包范圍

4.1、承包方式:本工程除注明外均采用包工包料包配合費(含安全文明措施費)大包干的承包方式。

4.2、包干承包范圍:

4.2.1、土建工程按施工圖施工,具體內容如下:

a、基礎形式:除5#樓塔樓范圍為筏板基礎:包括基坑(槽)挖、運土方,基坑支護及土方回填夯實。±0.00以下7.50米范圍內(含±0.50米內)施工圖中的全部土建工程內容在包干總價范圍內。

b、主體工程:±0.00以上施工圖中的全部土建工程內容(含廚房煙道及所有GRC構件)在包干總價范圍內。

c、樓地面工程:地下車庫地面均按圖紙施工;5#樓±0.00地面均按圖施工;樓梯間的休息平臺、踏步水泥砂漿面層壓光;樓面只做到結構層(結構層必須結實平整且有紋路、無凹凸不平現象),不做找平層,廚房、衛生間防水均按施工圖施工。

d、門窗工程:所有門窗(含百葉窗)均為外包工程不在包干總價范圍內,但其所有門窗洞口周邊的塞縫、收邊均在承包范圍內。

e、裝修工程:住戶室內墻面除衛生間為水泥砂漿糙面外,其余為混合砂漿抹面(中級抹灰標準);天棚為刮兩道膩子(陽臺天棚、飄線底、檐口底為刮兩道膩子后刷內墻漆);樓梯間及公共部分墻面為混合砂漿抹面(中級抹灰標準)后刷內墻漆;外墻按施工圖要求施工(包工不包料:料指外墻面磚)在包干總價范圍內;室內所有樓梯欄桿、扶手及陽臺欄桿均為外包工程;室內所有貼面、裝飾吊頂均為外包工程,但應負責上述分包項目的封堵及收口工作。

f、取消施工圖中的外墻保溫做法和樓層面上的保溫層做法,地下室底板、側壁、頂板和屋面層的防水保溫層均按施工圖施工,在包干總價范圍內。

j、水、電安裝工程包工不包料,所有預留孔洞、衛生間的管道孔洞預留、封堵、防水層均在包干承包范圍內。

h、樓層及屋面的避雷設施及裝置、屋面和陽臺的落水管(包工不包料:料專指落水管)、室外臺階、散水均按圖施工,在包干總價范圍內。

4.3、乙方負責該工程凡屬國家及行業規定的報建規費(指該由乙方負責的費用)團體人身保險費、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等各項規費和稅款的繳納。

5、合同工期

5.1開工時間:

5.2竣工時間:

5.3合同工期:為210天(為日歷天數,含節假日和雨雪天)。

6、進度計劃

6.1、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乙方于開工前7天內向工程監理和甲方提交正式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甲方及其工程監理在收到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后的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未確認的視為同意。

6.2、乙方必須按甲方及監理方確認的施工進度計劃組織施工,并接受甲方及監理方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度遲于計劃要求時,乙方應按甲方及監理方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甲方及其監理方確認后執行。因乙方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遲于進度計劃,乙方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6.3、重要時間節點:5#樓工程開工后110天內需交付三樓(或四樓)四套毛胚房給甲方進行樣板房精裝修施工(毛胚房標準按合同相關約定)。

6.4、工期延誤

6.4.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甲方確認簽證,工期相應順延,但甲方不給予乙方任何誤工經濟賠償。

①甲方及其監理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示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的;

②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未按雙方約定的時間進場或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延誤時間的;

③因設計變更或修改導致增加的工程量一次增加超過工程總價款5%的; ④連續停電、停水72小時及當地村民小組干擾等其它原因每次在5天以上的。

6.4.2乙方在上述四種情況發生后3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報告,甲方在收到報告后5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及不提出修改意見的,視為同意順延工期,其它情況不得計算工期順延時間。

6.4.3乙方必須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機械、設備、材料退場日期和工程竣工日期以及甲方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否則每拖延一天,按每天5000元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承擔因延期所引起的相關補償、賠付、訴訟等所有費用。

7、工程質量管理和驗收

工程質量按國家頒布的《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評定驗收,一次性驗收達到合格工程標準。

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范和設計圖紙的要求以及監理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全面接受工程監理人員的檢查檢驗,并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工程質量若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一經發現,乙方必須按要求拆除后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乙方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隱蔽工程驗收,乙方應先進行自檢,并在隱蔽工程驗收前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及工程監理方驗收。乙方做好驗收記錄,經甲方及其工程監理驗收合格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乙方方可進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及其工程監理限定的時間內整改到位后須重新驗收。無論工程是否進行驗收,當甲方和有關部門要求對已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并在檢驗后重新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費用,并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相關責任。

工程竣工后由乙方提出申請,甲方組織有關部門按照國家現行質量驗收評定標準現場驗收;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乙方一周內向甲方移交工程項目所有技術資料。

本工程質量等級:確保合格工程,爭取 市單項優良樣板工程,若獲得 市優良樣板工程,給予一次性30000元獎勵,否則處于10000元罰款。

8、圖紙

本合同簽署生效后三日內甲方向乙方提供圖紙4套。乙方必須在施工現場保留一整套圖紙,以供甲方及其監理方等有關人員查閱。乙方對圖紙不得復制、外借、轉移、遺失、不得在本工程以外其他任何地方使用。如有,由此引發的后果由乙方負責。如甲方提供的圖紙、資料不完整時,乙方應在該項工程或分項工程開工前14日之內向甲方提交圖紙及資料的使用時間表,在不影響進度的條件下,甲方在整個工期內應向乙方提供補充的圖紙及資料。

9、材料設備供應

工程所需材料原則上由乙方采購、供應、保管、使用,如甲方需采購供應材料的,乙方必須予以支持配合。

乙方采購的材料、設備均需具有“三證”(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產品質量證書)經甲方及其監理方認可并現場取證取樣送檢合格后方可使用。若使用非合格材料,必須拆除返工,其返工費用由乙方負擔。乙方承諾在本工程項目中不使用任何“假冒偽劣”產品,如發現使用假冒偽劣產品,視情節嚴重程度每次懲罰承包單位人民幣伍萬至壹拾伍萬元,此懲罰款項在最近支付工程款時扣除。

乙方承諾本工程中使用的鋼材按施工圖中標明的等級標準,全部采用國家正規廠家的優質產品,基礎和主體結構全部使用商品混凝土。

甲方提供的材料質量不合格的,乙方有權拒絕使用。甲方提供的材料須運至乙方指定的地點,交乙方驗收保管或由乙方憑甲方提供的提貨單直接到指定的地點提貨,乙方只收取運輸費用,不再收取其它費用。

10、工程造價的確定和結算付款辦法

10.1、依據本合同第4條工程承包方式及承包范圍中各項條款,包干價格為:

包干價。工程總承包價款以包干單價乘以實際建成的建筑總面積確定為工程總價款,此包干總價款為最終包干總價款(此包干總價款已包含安全文明施工的措施費),無論市場物價如何變化均不作任何改變。建筑面積的計算方法執行合同簽訂時的湖北省20xx年建筑定額建筑面積計算標準。

10.2、雙方約定合同價款的其他調整因素:因設計變更或合同承包范圍外的項目可作調整。

10.3、付款辦法:按總包干價款分期分批付款(增減工程量在工程竣工后,按投標定價時的下浮比例進行結算):①、5#樓:基礎工程至±0.00完成并經甲方驗收合格后,支付實際完成合格工程量價款的 60% ;±0.00以上主體工程每完成五層并經甲方驗收合格后,支付實際完成合格工程量價款的 ;外墻裝修工程完成并經甲方驗收合格后,支付至實際完成總承包合格工程量價款的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并交付辦理審定結算(含圖紙、資料移交),在一個月后支付至總承包價款的票,(①須提供同期材料進場報驗、材料送檢檢驗報告和相關隱蔽工程驗收資料;②扣除同期甲供材料款)剩余合同結算總價款的5%作為質量保證金,工程質量保修期滿兩年后(除有防水要求的分部分項工程外)無質量問題,經甲方確認后15天內一次性無息付清余額;有防水要求的分部分項工程的質保金(結算時分列項)在防水保修期滿五年后15個工作日內無息付清余款。

10.4、乙方在合同簽訂前向甲方繳納合同履約保證金:5#樓為人民幣萬元整;合同履約保證金必須轉入建設單位指定的法定賬戶上,合同履約保證金:在主體結構工程量完成至50%后,不計利息退回合同履約保證金。

10.5、甲方提供給乙方的材料按乙方議標時預算書的單價乘以實際供應量計算金額,分期分批抵扣工程進度款。

10.6、合同總承包價款包含施工乙方應繳納的各項稅費,在施工過程中由乙方按照工程進度和國家政策規定向有關部門交納。甲方支付工程款時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建筑安裝工程發票進行支付。

11、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11.1、甲方任命施工現場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代表本人簽字后,以書面的形式送達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的時間后生效。乙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的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后送達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

11.2、甲方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場地應具備施工條件、保證主干道路暢通。

(2)將施工所需的水、電接至施工場地。

(3)進場前提供工程地質資料。

(4)在開工前,辦理由甲方應辦理的證件、批件。

11.3、乙方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簽訂本合同前,提供營業執照、企業資質證書、法人委托書、項目經理證書、項目經理身份證、資金證明和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施工許可證。

(2)提供施工進度安排、創優工程計劃。施工進行后,每月25日前向甲方代表、工程監理人員報送月報表。

(3)承擔夜間施工照明及施工安全保衛工作。

(4)工程竣工驗收前由乙方負責施工項目的所需費用。

(5)文明施工工程以項目總平面紅線范圍作為施工場地。施工平面布置須考慮周全,并經甲方、監理方書面審核后方可實施;

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及地方政府頒發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規范、條例,遵守甲方的現場管理規定,若達不到上述規范、條例及甲方規定的標準,甲方及監理方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整改,工期不順延;

2)乙方現場辦公室應配置齊全、完好的辦公設備,包括復印機、電腦(可上網)、打印機、傳真機等;

3)乙方全體現場施工管理人員應統一服裝,各工種之間安全帽應有區別,全部施工人員應佩帶工作牌(應標明工作單位、人員姓名及照片、工種等信息);

4)所有的安全防護網(密目)應采用全新、完好整潔的阻燃型產品,并在施工過程中對污染、毀損部分及時更換;

5)施工期間,乙方應及時整理和清運各層平面的機械、工具、材料、建筑垃圾等,做到工完場清;工程建設中每個樓層的多余材料、建筑垃圾必須及時清運,以上物品在確認不需要時應按甲方要求清運出工地。否則,乙方每次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00元;

6)乙方應嚴格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的規定,并辦理施工場地交通、噪聲、環境衛生和場外污染等有關手續,發生的費用及造成的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7)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工地范圍內設立與項目工程質量、安全無關的標語和廣告。

8)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目標:若獲得咸寧市單項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雙優工程,給予一次性30000元獎勵,否則處于10000元罰款。

9)乙方應做的其它工作:按甲方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安排施工,負責施工現場次道路的修筑和水電表至施工點的管線安裝工料費用。費用由乙方承擔;②施工臨時工棚(含鋼筋制作棚、安全通道及相關操作棚),生活設施由乙方自行解決,費用自理;③施工用水、電由乙方安裝水表、電表,費用由乙方承擔;④負責辦理施工許可證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⑤施工結束后,負責及時清理施工現場和樓層各戶一切建筑垃圾和乙方的障礙物;⑥負責大型機械進、出場及安裝拆除費用。

12、項目班子及現場管理

12.1、乙方施工現場人員必須服從甲方代表和工程監理的統一管理。在現場施工過程中,甲方根據現場生產情況有權提出對乙方項目班子部分或者全部成員進行調整,亦有權對乙方不合理的施工管理程序進行調整,若被拒絕或變相拒絕,則甲方有權下達停工令,并視情節輕重收取乙方違約金20xx元~5000元(只需知會乙方,不須經乙方簽字認可,下文中關于違約金的約定與此相同)。由此產生的工期延誤、質量整改、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并且工期不順延。

12.2、乙方項目部的全部管理、技術、特殊工種等施工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甲方有權檢查乙方人員的持證情況,對不按規定持證的人員甲方有權利勸其退場,并每人每次對乙方收取違約金人民幣1000元。項目部主要管理人員: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和施工主管在施工期間在未經得甲方書面的允許,不得隨意更換,否則每次對乙方收取違約金人民幣3000元。

12.3、因為乙方施工管理不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12.4、乙方保證不拖欠民工工資,因拖欠民工工資所引發的一切糾紛由乙方負責。

12.5、乙方無條件的接受政府質量監督部門、甲方及其監理的監督和管理。 12.6、乙方承諾,經過甲方最終認可的施工現場項目班子不變,并且施工組織設計文件中技術、質量安全保證體系、文明施工等非經濟性管理陣容不變。不因為工程質量等級到達優良而追加任何費用。

12.7、施工樣板質量預控:

本工程施工實行樣板引路制,包括重要的部位、關鍵的節點、新工藝新材料的應用等(配齊國家及地方頒布的相關施工規范和中南地區標準圖集),特別是關于滲漏方面的必須實行樣板引路制。主要步驟如下:

明確工藝流程:樣板制作之前由甲方工程部、監理單位牽頭,乙方配合實施,根據設計要求、施工技術細則、相關的規范、法規等明確工藝流程和質量標準。

制作統一樣板: 甲方工程部根據工程情況,在開工前明確需要制作樣板的清單,統一施工。同一分部分項工程,只能統一采用一個樣板。

樣板做法: 施工工藝流程明確后由乙方編寫施工方案和質量控制要點,監理單位編制監理實施細則和質量檢查標準,經審核后由乙方實施,制作樣板時要顯示每道工藝的結果,由一系列樣板組成,而不僅僅是顯示完成面的情況。

樣板確認:樣板做好后必須經甲方及監理方確認,并辦好書面手續。參與檢查確認的單位部門包括:甲方工程部、監理單位和乙方技術負責人。

樣板交底: 樣板確認以后,由乙方技術負責人對施工班組進行交底,監理單位監督檢查,并作好書面記錄。

1) 施工難點以及容易發生質量通病(包括但不限于深基坑、防水、隱蔽工程、外墻裝修)的地方,乙方應報施工方案經監理及甲方工程部確認后方可實施。

2) 各分部分項工程開工前,甲方及監理方有權審核乙方的技術交底情況,檢查各項準備工作,包括操作人員的上崗證,各種材料的質保書、出廠合格證、取樣復試,機械器具的準用證等。

3) 針對各類裂縫和滲漏現象,特別是加氣砼砌體外墻面裂縫和廚房、衛生間、門窗及屋面防滲漏措施,編制相應的專項控制方案,經甲方及監理方審批后方可實施,否則每項處于3000~5000元罰款。

檢查和返工: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相關施工規范及規程、質量標準和圖紙設計要求以及甲方、監理方根據合同約定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監理的檢查、檢驗,并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同時根據要求向甲方及監理方提供與工程質量有關的技術資料、標準等相關全部資料;

2)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乙方應按甲方和監理方的要求進行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由乙方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隱蔽工程驗收:

1)隱蔽工程在具備隱蔽驗收條件前,乙方應進行自檢,并在隱蔽驗收48小時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監理方、甲方驗收。通知包括乙方自檢的記錄、隱蔽工程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乙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監理方、甲方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乙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監理方、甲方限定的時間內整改完并重新驗收;

2)經監理方、甲方驗收其工程質量符合規范、標準和設計圖紙等要求,驗收合格24小時后,監理方、甲方如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視為監理方、甲方已經認可驗收記錄,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3)對于關鍵工序施工完畢后,必須經監理方、甲方驗收合格并簽字后(乙方應在驗收前向甲方提交三檢記錄、施工交底記錄等資料),方可進行下道工序

施工,否則每次收取乙方違約金20xx元人民幣,并且暫停支付該部分進度款,直至甲方確認該部分工程合格為止。關鍵工序驗收超過2次不合格的,其后每超過1次支付違約金3000元人民幣。

4)對有防水要求的地下室底板、側壁、頂板、屋面、衛生間、陽臺、露臺、外墻等均應進行淋水或閉水試驗,并經驗收合格后才能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5)為維修方便,乙方應在工程隱蔽之前,向甲方提交每戶的水電管路布置圖,詳細標注各種管線的具置和詳細尺寸,并在實體結構上標注;

6)為保證施工質量,施工難點以及容易發生質量通病(包括不限于土方、防水、模板、門窗安裝等)的地方,乙方應先報專項施工方案經甲方及監理方確認,甲方及監理方可根據實際情況要求乙方做施工樣板(包括砌體、抹灰、涂料、門窗安裝、防水、面磚等),樣板經甲方驗收合格后,乙方方可按樣板進行大面積施工;

7)為了更好保證防水工程質量,甲、乙雙方約定如下:

① 防水施工前,乙方必須編制防水專項施工方案,報監理方、甲方審批,經批準后嚴格按照施工規范、圖紙、專項方案進行施工,防水專項施工方案未編制或未獲審批,嚴禁進行防水工程施工。

②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在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內( 具體期限見附件 1-1),如頂板、屋面、墻面、衛生間、露臺、陽臺、地下室、門窗、給排水管道等出現滲漏現象等質量問題,乙方須無償進行及時徹底的修復并滿足有關規范和標準,且乙方應承擔甲方由此向購房人或其他第三方承擔的全部責任。

③保修期間,乙方必須配備相應且充足的人員、工具、材料,并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前維修完畢。如乙方怠于履行保修義務,每延誤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20xx元。如延誤5日以上乙方仍不維修,則甲方有權另行委托第三方維修,所需費用可從質保金中扣除,乙方不得以第三方收費過高或未經其確認為由進行抗辯。如牽涉其它分包施工內容,則應牽頭協調其它分包進行維修;如出現責任不明時,乙方應先獨立或協調相關單位進行維修,然后再判斷責任,向責任單位索賠,而不應以責任不明拒絕維修。否則,甲方有權直接認定責任方就是乙方,并

另行委托第三方維修,所需費用從質保金中扣除,乙方不得以第三方收費過高或未經其確認為由進行抗辯。另外,乙方還應向甲方支付第三方維修費用3倍的違約金,同時還應承擔因此給甲方、業主造成的全部損失。

8)重新檢驗

當甲方、監理方要求對已經驗收合格的隱蔽工程重新檢驗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并在檢驗后重新覆蓋或修復。重新檢驗合格,賠償乙方已發生的直接經濟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重新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2.8、乙方必須提前做好該基礎檢測的相關配合工作。

12.9、乙方無條件及時上報并提供給甲方及其監理方以及政府質量監督部門所要求的資料以及手續,如果不及時提交,甲方有權一次收取乙方違約金20xx元。

12.10、因為施工質量原因無法達到設計要求以及驗收規范要求,甲方或監理方提出整改,乙方未能及時整改或者拒絕整改要求的,甲方每次收取乙方違約金3000-10000元。

12.1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甲方發出的相關指令不能被拒絕,指令中變更的部分不再進行誤工賠償。如果乙方拒絕或變相拒絕,甲方則按照變更內容結算款的200%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且不需要經過乙方的同意。因乙方拒絕實施變更造成的工期延誤不予順延。

12.12、杜絕一切轉包現象的發生;如果發現乙方有將工程轉包的現象,甲方有權拒絕支付工程款,解除合同,并對已繳納的合同履約保證金進行沒收。

12.1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設備基礎和預埋件、預埋管不符合要求時,由乙方無償進行修正。

12.14、成品、半成品和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在竣工前由乙方負責保護,并不計取保管費用。

12.15、任何分部分項工程及主體工程驗收不合格均不能減輕或免除乙方應負的質量責任。因驗收或重復驗收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12.16、乙方應保證施工過程中,對工程使用的材料、數量、工程量及相關資料作好記錄并及時整理,并且應保證全部質檢資料與工程的實際質量情況相符合,做到真實完整,并對此承擔法律責任,不允許編制虛假資料隱瞞工程的質量缺陷。一旦發現乙方有上述行為,甲方有權停止支付剩余工程款,并保留追索補償的一切權利。

12.17、施工現場質檢工程所發生的相應招待費用由乙方承擔;政府各部門的行政收費由雙方按照政府相關法規文件執行。現場施工引起的如環衛、城管、公安、環保等部門要求交納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13、工程變更

13.1、甲方有權對設計圖紙不合理部分進行調整及變更(經設計部門認可),乙方應及時按變更進行施工,不得拒絕。設計單位提出的設計變更,必須經甲方工程部總工程師簽署后生效(其中當工程變更及簽證涉及到合同價款時,必須還要有甲方總經理 先生與成本部總經理 先生共同簽字蓋章后方能進入結算程序),乙方才能按圖進行施工;

13.2、乙方發現設計錯誤或不合理之處,應及時通知甲方和設計單位,由設計單位(或甲方)重新提供設計變更文件,經甲方簽字批準蓋章后方可實施;

13.3、乙方應對施工圖仔細閱讀和審查,將施工圖紙的技術缺陷等問題在施工前一并提出,在正式施工圖紙會審及圖紙交底記錄日期之后由因施工圖紙技術缺陷等問題引起的變更和洽商,導致的費用和工期損失的,由乙方承擔所有的損失,且工期不予順延。

13.4、乙方在施工前提出的合理化建議,如被甲方采用,或乙方在施工前及時糾正圖紙錯誤,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酌情予以獎勵。

13.5、因乙方擅自變更設計所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甲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13.6因乙方原因,如施工質量問題或施工安排不當等導致設計變更而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13.7、如圖紙(或施工方案)由乙方進行設計,因設計質量問題引起的責任由乙方承擔,同時工期不予以順延。

13.8、甲方提出的對已完成的工程進行變更,乙方應在上述變更施工前將施工方案報甲方確認;對于可能重復利用的材料設備,乙方應小心保護,屬乙方拆除時未采取保護措施或拆除后保護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13.9乙方的任何更改均需依據甲方提供的設計變更單。乙方應審核變更簽證單是否符合甲方制定的設計變更程序,對執行不合格設計變更單引起的損失及責任由乙方自已承擔。

13.10、關于變更的其它條款見《關于設計變更、現場簽證的協議》。

工程的變更或工程量的增減需經甲方、設計方、監理方、乙方共同商定,并由設計方出具變更手續方可變更。工程量的增減要一事一報一批,并在48小時內報甲方法人代表批準,同時,須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確認的資料才能作為決算依據。

14、安全、文明施工

14.1安全、文明施工:開工前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生產方針、管理目標及保證體系,并設專職安全員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各項措施進行落實。

14.2開工前,對所有現場施工人員購買團體保險,并向甲方出具購買團體保險的憑證,否則不予開工。

14.3主體及外墻裝飾施工時必須搭設落地式和型鋼懸挑式雙排(扣件式)鋼管腳手架,搭設前應編制落地式腳手架專項方案,垂直運輸設備(塔吊、施工電梯)安裝前編制專項方案,凡出現人身傷亡事故、設備機械事故、材料丟失等均由乙方負責全部經濟責任與法律責任,一概與甲方無關。

14.4外架采用Ф48×3.5鋼管搭設,搭設時嚴格執行《腳手架規范》同時做到:①外立管刷黃色防銹漆及剪刀撐刷黑、黃相間防銹漆;②外架每2~3步設黑、白相間的擋腳板(45°線條);③5#樓外架在四層和十一層處周邊搭設3.5~4.5m寬的安全擋板;④在每側外架面懸掛不少于5條安全、質量標語(藍底白字橫幅);

14.5在5#樓主入口處搭設一條(4.0m×4.0m)安全通道(長度按現場實際要求,但不少于6.0m),上部周邊封廣告布(懸掛相關警示標志),搭設鋼筋操作棚及砂漿機棚,周邊封廣告布(有相關警示標志);

14.6在施工現場醒目位置懸掛相關警示標志,搭設鋼筋操作棚及砂漿機棚,棚頂周邊900~1200MM高封廣告布(有相關警示標志);

14.7施工現場地面硬化率不少于50%;

14.8臨邊、洞口防護(掛設安全網和警示標志);

14.9施工現場布置一個不少于30人會議室。

15、違約、索賠和爭議

除本合同已在各條款列明的罰款與違約責任外:

15.1、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按時支付工程進度款和工程竣工結算價款;甲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甲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并順延延誤的工期。甲方賠償乙方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甲方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計算方法按本合同約定,未約定的,雙方協商。

15.2、乙方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工期或甲方及其監理同意順延的工期完工或竣工;因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乙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賠償方式按合同約定,未有約定的,雙方協商。

15.3、一方違約后,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15.4、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守約方可向通城縣人民法院提取民事訴訟。

15.5合同變更及解除

本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合法理由提出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20%作為違約金。因違約方解除本合同造成守約方的其它經濟損失的,違約方仍需賠償。

16、組成合同的文本

本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書:

1、本合同協議書

2、施工圖紙及工程補充說明

3、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7、合同生效

本合同正本肆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二份。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須經雙方法人簽字并蓋章后生效。

18、本合同有效期限:雙方履行完該合同約定的全部條款后本合同自動失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總承包合同范文二

發包人(全稱)XXXXXXXXX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稱 XXXXXXXXX安裝有限公司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原則,合同雙方就XXXXXXXXX有限公司XXXX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事宜經協商一致,同意將本工程項目設計、采購、施工及開車任務,委托總承包人進行EPC工程總承包,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XXXXXXXXXXXXXXXXXXXXX建設項目 工程地點:XX省XX縣XXX工業園區

工程承包范圍:負責活性炭建設項目的全部設計、采購、施工、開車、試生產階段的各項工作,并負責在質保期內完善竣工后的工程缺陷。(詳見附件)

二、主要技術來源

依據XXXXXX建設安裝有限公司所做的XXXXXXXX有限公司XXXXXX項目設計。

三、主要日期

合同期限 :20xx年 X月 XX日起至20xx年 XX 月XX日止施工期限 :20xx年X月 XX日起至20xx年XX 月 XX 日(其中:竣工日期 :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開始全線試生產運行

四、工程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合格

五、合同價格和付款貨幣

合同價格為人民幣(大寫):壹億貳仟貳佰陸拾萬元整。除根據合同約定的在工程實施過程中需進行增減的款項外,合同價格不作調整。

六、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的含義與合同通用條款中賦予的定義與解釋相同。

七、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20xx 年 1 月19 日

合同訂立地點: XX省XX市 本合同在以下條件滿足之后生效: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發包人: 承包人:

(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

代表: 代表:

(簽字) (簽字)

工商注冊住所: 工商注冊住所:

企業代碼: 企業代碼: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電子郵箱: 電子郵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 號: 賬 號:

總承包合同范文三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上海禾興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為適應企業后勤社會化的需求,提高食堂后勤和管理水平,減輕企業負擔,甲、乙雙方在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及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的條件下,經充分協商,簽訂以下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 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到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 營養和衛生標準

乙方提供的營養餐必須符合國家有關部門制定的衛生標準及營養標準。

第三條 人員組成

乙方必須配備專職管理人員、資深廚房、營養師等,并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

第四條 收費及質量執行標準

1、 收費標準

每客 元

每客 元

2、 營養餐質量執行標準

每客兩葷一素一湯

每客兩葷兩素一湯

其中:兩葷為一主葷、一次葷。主菜每客標準為 克;次葷每客總重量標準為 克,其中葷菜不少于 克。每只素菜為 克。以上重量執行標準。

3、 營養餐制作及原料采購的質量要求:

營養餐制作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營養餐所采用的各類主副原料、調味品以及清潔劑必須符合國家食品法及相關法規要求,各種主副原料采購必須從國家工商部門認可的經銷企業進貨,嚴禁采購三無產品、變質過期產品。

4、 如早全面推進“放心菜”工程后,各營養餐提供商原料采購必須依照采購序及規定進入“放心菜”采購點采購,乙方不得任何理由拒絕。

5、 餐費的繳付

(1) 甲方每月初按時向就餐職工收取,并入公司帳戶。第二月初按實際就餐天數乘以就餐職工數乘以單價,在扣除上月能源等費用后,以支票形式付于乙方,乙方收取餐費時同時應出具相應稅收部門監制發票給甲方。

第五條 菜單的制定

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已被確認菜單標準配制,不得隨意更改,如確需更改的,應抱后勤辦確認并通知甲方。

第六條 營養午餐制作及送達時間

1、營養午餐制作點必須具有國家衛生部門頒發的衛生許可證;

2、生產供應午餐的場所及餐具必須符合國家有關部門制定的標準及食品衛生部門的標準;

3、乙方派駐的從業人員必須具有有效健康書,每日必須晨檢和健康詢問并有記錄;

4、乙方采購員必須到持有有效衛生許可證的經營單位采購食品及其原料,并按

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索證;應相對固定食品采購的場所,以保證其質量。 嚴格禁止采購以下食品:腐爛變質、溢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者其他感官性壯異常,含有毒有害物質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食品; 未經獸醫衛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及其制品;超過保質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標準規定的定型包裝食品;其他不符合食品衛生標準和要求的食品。、乙方每天以凈菜形式進公司烹飪,作到熱飯熱菜;

6、每天上午______時至______時乙方需要將營養餐盒飯按時送至就餐廳內,并負責回收盒飯及掃凈周圍環境,清潔餐后殘留垃圾,做到日產日清,垃圾蓄物罐須加蓋。

7、乙方應將二人份午餐的標本置于0~4度的冰箱內留存48小時,并填寫留樣記錄,以便化驗檢查。

第七條 廚房及廚房設備的使用

甲方無償提供廚房及廚房設備,乙方負責廚房及廚房設備的日常維護及支付維護費用,水電煤等費用——。乙方在本校制作的午餐僅限于供應本公司及工作人員,不得有對外經營行為。

第八條 服務費的支付

為保證學生用好餐,在學生用餐時,如有需要乙方可要求甲方派專人配合乙方負責管理好職工用餐,服務費的數量應根據學校實際配合服務的工作量大小,經甲。乙雙方協商后并簽訂補充合同,由乙方支付給甲方。

第九條 保險

1、乙方必須參加 營養午餐保險,(保險費職工每客 元),每月月底前將本月應繳保險費繳餐飲公司;保險的簽約、繳納保險費、理賠等工作均由餐飲公司統一辦理。

第十條 廚房設備的交接

1、 乙方負責日常保養甲方提供的設備,包括陶器、玻璃器皿、刀具、餐具及廚房用具等,以確保工作正常進行,所需費用由乙方支出。

2、 乙方和甲方應在本合同實施前清點甲方所提供的設備和廚房用具,甲、乙 方的授權代表應在物品清單上簽字。

3、 乙方在使用前應檢查甲方提供的所有設備和用具,發現問題立即通知甲方。

4、 本合同終止前甲、乙雙方應進行設備清點。

第十一條 廚房及廚房設備的清潔及修改乙方負責廚房及廚房設備的清潔,并負責日常養護及維修,維修、保養費用由乙方支出。

第十二條 人員收益

1、 甲方原后勤在編人員———由乙方接受,并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安排適當的工作和負責日常管理,其勞動報酬:

(1) 基本工資由甲方撥付乙方,再有乙方代付給個人。

(2) 勞動工資、獎金由乙方支付,與乙方人員同工同酬,并享受同等福利待遇

(3) 甲方在編人員的“四金”仍由公司代繳。

2、 乙方有權對編人員進行工作安排及考核,甲方原后勤人員因服從乙方管理。 第十三條 考評

1、

2、甲方有權在聽取意見的基礎上,每月對乙方進行營養午餐等方面的考評,并公司辦。

3、 依照“管理辦法”有權對乙方進入公司后的學生營養餐制作質量進行檢查和考評。

4、 公司根據合同、檢查情況及考評結果,可對是否應該終止合同,是否具備續約等情況向甲方提出建議。

第十四條 發生以下情況之一,將結束終止合同

1、 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未取得健康證,而進入公司制作點制作營養午餐的行為。

2、 從業人員患有某些不得直接接觸食品的疾病,乙方收到更換人員通知書不能

按規定時間調離的。

3、 乙方生產的營養餐(盒飯)質量差,偷工減料,葷素菜數量不達標準在同一

個制作點一個合同期內被查實三次的。

(1)主葷煮熟后重量低于 克/克 (三克平均分);

(2)其它葷素菜各項三客平均重量低于標準重量 %

4、 合同期該公司考評不合格,甲方應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5、 被查實乙方將隔夜飯菜提供給職工食用的。

6、 被查實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對公司工作人員有行賄行為。

第十五條 發生以下情況,立即終止合同

1、 被查實乙方違反本公司合同第六條第四款之行為的;

2、 本制作點發生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患事故的;

3、 有轉包本合同之行為。

第十六條 其它

1、 乙方必須對職工加強防火、防盜和勞動防護安全教育,落事安全防范措施。如因乙方原因,發生火災,工傷等事故,應由乙方全部負責。如造成公司財產及人員傷亡的,乙方應負責賠償責任。

2、 甲方應對就餐人數進行統計,交餐飲公司,便于其安排生產。

3、 如休假等原因不就餐,甲方應提前二天告知餐飲公司。

4、 如有重大活動或者特殊情況,涉及營養餐供應,應與餐飲公司協商共同解決。

5、 如甲、乙雙方另有協商或條款,在不在違反本合約內的前提下,應附于本合同后,享有與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本合同(包括補充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八條 本合同甲、乙雙方簽訂后,經雙方審核蓋章后生效。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甲、乙雙方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由簽約地點法院仲裁。

篇(2)

epc總承包合同協議

第一部分 合同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原則,合同雙方就_____ 項目工程總承包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承包范圍:

二、主要技術來源

三、主要日期

合同期限(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施工期限(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其中:竣工日期(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

四、工程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五、合同價格和付款貨幣

合同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元。

除根據合同約定的在工程實施過程中需進行增減的款項外,合同價格不作調整。

六、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的含義與合同通用條款中賦予的定義與解釋相同。

七、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在以下條件滿足之后生效:____________ _________

發包人: 承包人:

(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 (簽字) (簽字)

工商注冊住所: 工商注冊住所:

企業代碼: 企業代碼: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

電 話:

傳 真:

電子郵箱:

開戶銀行:

賬 號: 授權代表: 電 話: 傳 真: 電子郵箱: 開戶銀行: 賬 號:

第二部分 通用條款

第1條 一般規定

1.1 定義與解釋

1.1.1 通用條款,指根據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當事人在履行工程總承包合同過程中所遵守的一般性條款,由本文件第1條至第20條組成。

1.1.2 專用條款,指根據工程總承包項目的實際,對通用條款進行補充、修改和完善,并同意共同遵守的條款。

1.1.3 工程總承包,指承包人受業主委托,按照合同約定對工程建設項目的設計、采購、施工(含竣工試驗)、試運行等實行全過程或設計與其他階段的工程承包。

1.1.4 發包人,指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被稱為發包人的當事人,包括其合法繼承人和經許可的受讓人。

1.1.5 承包人,指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被發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總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包括其合法繼承人。

1.1.6 分包人,指接受承包人根據合同約定對外分包的部分工程或服務的,并具有相應資格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1.1.7 發包人代表,指發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

1.1.8 監理人,指發包人委托的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監理單位。

1.1.9 工程總監,指由監理人授權、負責履行監理合同的總監理工程師。

1.1.10 項目經理,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任命的負責履行合同的代表。

1.1.11 永久性工程,指承包人根據合同約定,進行設計、施工、竣工試驗、竣工后試驗和(或)試運行考核并交付發包人進行生產操作或使用的工程。

1.1.12 單項工程,指專用條件中列明的具有某項獨立功能的工程單元,是永久性工程的組成部分。

1.1.13 臨時性工程,指為實施、完成永久性工程及修補任何質量缺陷,在現場所需搭建的臨時建筑物、構筑物,不構成永久性工程實體的工程。

1.1.14 現場或場地,指合同約定的用于承包人現場辦公、居住、設備材料部件存放、施工機具、設施存放和工程實施的任何地點。

1.1.15 項目基礎資料,指發包人提供給承包人的經有關部門對項目批準或核準的文件、報告(選廠報告、資源報告、勘察報告)、資料(氣象、水文、地質)、協議(燃料、水、電、氣、運輸)和有關數據等,設計所須的基礎資料。

1.1.16 現場障礙資料,指發包人為承包人完成設計、進行現場施工所需要

提供的地上和地下已有的建筑物、構筑物、須受保護的古建筑、古樹木等坐標方位、數據和其他情況的資料。

1.1.17 設計階段,指規劃設計、總體設計、初步設計、技術設計和施工圖設計等階段。

1.1.18 工程物資,設計文件規定的并構成永久性工程實體的設備、材料和部件,及竣工后試驗所需的材料等。

1.1.19 施工,指承包人把設計文件轉化為工程的過程,包括土建、安裝和竣工試驗等作業。

1.1.20 竣工試驗,指工程的土建、安裝完工后,工程或(和)單項工程被業主接收前由承包商負責進行的試驗。

1.1.21 施工竣工,指工程已按合同約定和設計要求完成土建、安裝,并通過竣工試驗。

1.1.22 工程接收,指工程或(和)單項工程通過竣工試驗后,為使發包人的操作人員、使用人員進入崗位進行竣工后試驗、試運行準備,由承包人與發包人進行工程交接,并由發包人頒發接收證書的過程。

1.1.23 竣工后試驗,指工程被發包人接收后,按合同約定由發包人自行組織的試驗、或在發包人組織領導下并由承包人指導進行工程的功能試驗。

1.1.24 試運行考核,指根據合同約定,在工程完成竣工試驗后,由發包人自行或在發包人的組織領導下由承包人指導下進行的包括合同目標考核驗收在內的全部試驗。

1.1.25 考核驗收證書,指試運行考核的全部試驗完成并被驗收后,由發包人簽發的驗收證書。

1.1.26 工程竣工驗收,指承包人接到考核驗收證書、完成掃尾工程和缺陷修復,并按合同約定提交竣工驗收報告、竣工資料、竣工結算資料,由發包人組織的工程結算與驗收。

1.1.27 項目進度計劃,指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實施階段(包括:設計、采購、施工、竣工試驗、工程接收、竣工后試驗至試運行考核各階段的)或合同約定的若干實施階段的時間計劃安排。

1.1.28 施工開工日期,指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人開始現場施工的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1.1.29 竣工日期,指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由承包人完成工程施工(含竣工試驗)的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包括按合同約定的任何延長日期。

1.1.30 變更,指發包人書面通知或書面批準的,對工程所作的任何更改。

1.1.31 合同價格,指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人進行設計、采購、施工、竣工試驗、竣工后試驗和服務等工作的價款。

1.1.32 合同價格調整,指依據合同約定需要增減的費用而對合同價格進行的相應調整。

1.1.33 合同總價,指根據合同約定,經調整后的合同價格。

1.1.34 預付款,是指根據合同約定,由發包人預先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項。

1.1.35 工程進度款,指發包人根據合同約定的支付內容、支付條件,分期向承包人支付的設計、采購和施工的進度款,及竣工后試驗的服務費等款項。

1.1.36 工程質量保修責任書,指依據有關質量保修的法律規定,發包人與承包人簽訂的質量保修責任書。

1.1.37 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數據電文包括: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

1.1.38 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合同約定所須承擔的責任。

1.1.39 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1.40 根據本合同工程的特點,補充約定的其他定義。

1.1.41 條款標題不能作為合同解釋的依據。

1.2 合同文件

1.2.1 合同文件的組成。合同文件相互解釋,互為說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設計文件、資料和圖紙

(8)構成合同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形成的通知、會議紀要、備忘錄、補充文件、指令、傳真、電子郵件、變更和洽商等書面形式的文件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2.2 當合同文件的條款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并且不能依據合同約定的解釋順序闡述清楚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采納監理人的解釋。當事人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或不接受監理人的解釋的,根據16.3款關于爭議和裁決的約定解決。

1.2.3 合同中的條款標題僅為閱讀方便,不作為對合同條款進行解釋的依據。

1.2.4 本合同中所使用的日、月、年均指公歷的日、月、年。本合同中所使用的任何期間的起點均指相應事件發生之日的下一日。如果任何時間的

起算是以某一期間屆滿為條件,則起算點為該期間屆滿之日的下一日。任何期間的到期日為該期間屆滿之日的當日。工作日指除中國法定節假日之外的其他公歷日。

1.3 語言文字

合同文件以中國的漢語簡體語言文字編寫、解釋和說明。合同當事人在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及以上語言時,漢語為優先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主導語言。

在少數民族地區,當事人可以約定使用少數民族語言編寫、解釋和說明本合同文件。

1.4 適用法律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需要明示的具體適用法律的名稱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5 標準、規范

1.5.1 適用于本工程的國家標準規范、或(和)行業標準規范、或(和)工程所在地方的標準規范、或(和)企業標準規范的名稱(或編號),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5.2 發包人使用國外標準、規范的,負責提供原文版本和中文譯本,并在專用條款中約定提供的標準、規范的名稱、份數和時間。

1.5.3 沒有相應成文規定的標準、規范時,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列明技術要求,承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技術要求提出實施方法,經發包人認可后執行。承包人需要對實施方法進行研發試驗的,或須對施工人員進行特殊培訓的,另行簽訂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其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1.5.4 遵守合同約定的標準規范進行設計、采購、加工和施工,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國家強制性標準規范的規定。

1.5.5 發包人有權按照合同和適用法律規定的標準規范,對承包人的設計、實施提出安全、質量、環境保護和職業健康方面的建議、修改和變更。

1.6 遵守法律

1.6.1 在履行合同期間,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發包人辦理并取得立項、城市規劃、區域規劃批文、土地使用許可、開工批準或施工許可證、工程質量監督手續,及其他許可、執照、證件、批件等,發包人負責協調與有關部門和單位的關系。因此造成承包人的開工延誤、暫停、費用增加、進度延誤時,發包人按承包人實際增加的合理費用給予賠償,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1.6.2 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期間遵守適用法律、行政法規、或行業規定進行設

計、采購、加工、施工、竣工試驗和竣工后試驗,并承擔質量保修責任。承包人須辦理履行合同所需的由承包人辦理的各種許可、執照、批文和手續等,保證發包人免受因此造成的損失。并因此給發包人造成損失的,承包人按發包人的實際增加的合理費用給予賠償。竣工日期延誤,由承包人負責。

1.6.3 承包人按時向所雇傭人員發放工資,為其辦理人身保險,并繳納相關稅費。

1.7 保密事項

當事人一方對在訂立和履行合同過程中知悉的另一方的商業秘密、技術秘密負有保密責任,未經同意,不得對外泄露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一方泄露或者在本合同以外使用該商業秘密、技術秘密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當事人為履行合同所需要的信息,另一方須予以提供。當事人認為必要時,可簽訂保密協議,作為合同附件。

第2條 發包人

2.1 發包人的義務和權利

2.1.1 負責辦理項目的審批、核準或備案手續,取得項目用地的使用權,完成拆遷補償工作,使項目具備法律規定的開工條件。

2.1.2 履行合同中約定的合同價格調整、付款、竣工結算義務。

2.1.3 有權根據合同約定,及國家法律對安全、質量、標準、環境保護和職業健康等強制性規定,對承包人的設計、采購、施工等實施工作提出建議、修改和變更。

2.1.4 有權根據合同約定,對因承包人原因給發包人帶來的任何損失和損害,提出賠償。

2.1.5 發包人認為必要時,有權發出書面形式的暫停通知。該類暫停給承包人造成的費用增加時,由發包人承擔。或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延長。

2.1.6 履行合同中約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2.2 發包人代表

發包人委派的代表,行使發包人委托的權利,履行發包人義務。發包人代表依據本合同并在其授權范圍內履行其職責。發包人代表根據合同約定的向承包人發出的通知,以書面形式由其本人簽字后送交項目經理。

發包人代表的姓名、職務和職責在專用條款約定。發包人決定替換其代表時,將新任代表的姓名、職務、職權和任命時間在其到任的前15天,以書面形式通

知承包人。

2.3 監理人

2.3.1 發包人對工程實行監理的,監理人的名稱、工程總監、監理范圍、內容、職權和權限在專用條款中寫明。

監理人按發包人委托監理的范圍、內容、職權和權限,代表發包人對承包人實施監督。監理人向承包人發出的通知,以書面形式由工程總監簽字后送交項目經理。

2.3.2 工程總監的職權與發包人代表的職權相重疊或不明確時,由發包人予以協調并明確,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2.3.3 除專用條款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人同意外,工程總監無權改變本合同當事人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2.3.4 發包人更換工程總監時,提前1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將替換者的姓名、職務、職權、權限和任命時間通知承包人。

2.4 安全保證

2.4.1 發包人負責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的地下、地上已有設施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古樹名木、文物及墳墓等的安全保護工作,維護現場周圍的正常秩序,并承擔相關費用。承包人接受發包人對前述某事項的委托時,另行簽訂委托協議作為合同附件。

2.4.2 發包人負責工程現場臨近正在使用、生產或運行的建筑物、構筑物、生產裝置、設施、設備等,要設置隔離設施,豎立禁止入內、禁止動火的明顯標志,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須遵守的安全規定和位置范圍。因發包人的原因因此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和傷害,由發包人負責。

2.4.3 本合同未作約定,而在工程主體結構或工程主要裝置完成后,發包人要求進行涉及建筑主體及承重結構變動、或涉及重大工藝變化的裝修工程時,雙方另行簽訂委托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由承包人提出設計方案,方能施工。

發包人自行決定此類裝修或發包人與第三方簽訂委托合同,由發包人或發包人另行委托的第三方提出設計方案及施工的,由此造成的損失、損害由發包人負責。

2.4.4 發包人對其代表、雇員、監理人及其委托的其他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遵守承包人工程現場的安全規定。因上述人員未能遵守承包人工程現場的安全規定發生的人身傷害、安全事故,由發包人負責。

2.4.5 發包人、發包人代表、雇員、監理人及其委托的其他人員,遵守7.8款健康、安全和環境的相關約定。

2.5 保安責任

2.5.1 發包人負責與工程當地有關治安部門的聯系、溝通和協調,并承擔相關費用。發包人有權對承包人的保安工作實行歸口領導。

2.5.2 發包人與承包人商定工程實施階段及區域的保安責任劃分,并編制各自的相關保安制度、責任制度和報告制度,作為合同附件。

2.5.3 發包人按合同約定占用的區域、接收的單項工程和工程,由發包人承擔相關保安工作,及因此產生的費用、損害和責任。

第3條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義務和權利

3.1.1 按照合同約定的標準、規范、工程的功能、規模、考核目標和竣工日期,來完成設計、采購、施工、竣工試驗和竣工后試驗是承包人的義務。

3.1.2 承包人有義務按合同約定,自費修復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設計、文件、設備、材料、部件、施工、竣工試驗和竣工后試驗存在的缺陷。

3.1.3 承包人有義務按合同約定和發包人的要求,提交相關報表。報表的類別、內容、提交時間,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3.1.4 發包人通知暫停的,承包人有權根據2.1.5款的約定提出費用增加和(或)竣工日期延長。

3.1.5 對因發包人原因給承包人帶來的任何損失、損害或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承包人有權要求賠償或(和)延長竣工日期。

3.2 項目經理

3.2.1 項目經理經授權并代表承包人負責履行本合同。項目經理的姓名、職責和權限在專用條款中約定。項目經理不得同時擔任其他項目的項目經理。項目經理需離開項目現場須事先取得發包人同意,并指定一名有經驗的人員臨時代行其職責。承包人違反上述約定的,按照本專用條款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3.2.2 項目經理按合同約定的項目進度計劃,并按發包人代表或(和)工程總監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項目實施。在緊急情況下,且無法與發包人代表或(和)工程總監取得聯系時,項目經理有權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證人身、工程和財產的安全,但須在事后48小時內向發包人代表或(和)工程總監送交書面報告。

3.2.3 承包人需更換項目經理時,提前1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并征得發包人的同意。繼任的項目經理須繼續履行第3.2.1款約定的職責和權限。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擅自更換項目經理的,按3.2.1款專用條款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3.2.4 發包人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項目經理,承包人在接到更換通知后的15日內向發包人提出書面的改進報告。此后,發包人仍以書面形式通知更換時,承包人在接到第二次更換通知后的30日內更換,并將新任命的項目經理的姓名、簡歷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新任的項目經理繼續履行第

3.2.1款約定的權限。

3.3 工程質量保證

3.3.1 質量保證體系。承包人質量保證體系認證證書,在合同實施過程中保持持續有效,并建立本合同項下的質量保證體系。

3.3.2 實施過程的質量保證。承包人按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規范,確保設計、采購、加工制造、施工、竣工試驗、竣工后試驗和考核驗收的質量。并遵照國家有關質量保修責任的規定,對工程進行保修。

3.4 安全保證

3.4.1 工程安全性能。承包人按合同約定,并遵照建設工程設計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規定,進行設計、采購、施工、竣工試驗,保證工程的安全性能。

3.4.2 現場安全施工和環境安全。承包人遵守7.8款健康、安全和環境的約定。

3.5 職業健康和環境保護保證

3.5.1 工程設計。承包人按合同約定,并遵照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建設工程環境保護條例及相關的法律規定進行工程的環境保護設計及職業健康保護設計,保證工程符合環境保護和職業健康的法律規定。

3.5.2 現場職業健康和環境保護。承包人遵守7.8款健康、安全和環境的約定。

3.6 進度保證

承包人按4.1款約定的項目進度計劃,合理有序地組織設計、采購、施工、竣工試驗和竣工后試驗需要的各類資源,采用有效的實施方法和組織方法,保證項目進度計劃的實現。

3.7 現場保安

承包人承擔其進入現場、施工開工至發包人接收單項工程或(和)工程之前的現場保安責任(含承包人的預制加工場地、辦公及生活營區)。并負責編制相關的保安制度、責任制度和報告制度,提交給發包人。

3.8 分包

3.8.1 分包約定。承包人只能對專用條款約定列出的分包事項(含設計、采購、施工、竣工試驗等)及其分包人的長名單中,進行分包招標。

本專用條款未列出的分包事項和分包人的長名單,承包人可在工程實施階段分期提交,發包人在接到分包事項和分包人長名單后的15日內,予以批準或提出意見。發包人未能在15日批準亦未提出意見的,承包人有權在提交該工作事項和分包名單后的第16日開始,將提出的擬分包事項對外分包。

3.8.2 分包人資質。符合國家法律規定的企業資質等級的分包人,方能選擇為分包人。

3.8.3 承包人不得以肢解的方式將承包的全部工程對外分包,也不得將承包的工程全部轉包。

3.8.4 分包人不得將其分包的設計、施工和貨物采購對外轉包,分包人不得再分包(采購分包中的整裝單元設備,電氣儀表的成套設備除外)。

3.8.5 對分包人的付款。承包人應按分包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分包人進度款。未經承包人同意,發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人支付任何款項。

3.8.6 承包人對分包人負責。因分包人的任何違約行為、管理不善、疏忽或其他過錯導致工程質量出現缺陷,給發包人造成損失或導致竣工日期延誤的,承包人對分包人負責,承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對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4條 進度計劃、延誤和暫停

4.1 項目進度計劃

4.1.1 項目進度計劃。承包人編制的項目進度計劃,其中施工期限須符合合同協議書的約定。經發包人批準后實施。發包人的批準并不能解除承包人的合同責任。承包人提交項目進度計劃的份數和時間在專用條款約定。

4.1.2 自費趕上項目進度計劃。承包人原因使工程實際進度明顯落后于項目進度計劃時,承包人有義務、發包人也有權利要求承包人自費采取措施,趕上項目進度計劃。

4.1.3 項目進度計劃的調整。出現下列情況,竣工日期相應順延,并對項目進度計劃進行調整:

(1)發包人根據5.2.1款提供的項目基礎資料和現場障礙資料不真實、不準確、不齊全、不及時,或未能按14.3.1款約定的預付款金額和14.3.2款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導致4.3.2款約定的設計開工日期延誤,或4.4.2款約定的采購開始日期延誤,或造成施工開工日期延誤的。

(2)根據4.2.4款第2項的約定,因發包人原因,導致某個設計階段審核會

議時間的延誤。

(3)根據4.2.4款第3項的約定,相關設計審查部門批準時間較合同約定的時間延長的。

(4)根據合同約定的其他延長竣工日期的情況。

4.1.4 發包人的趕工要求。合同實施過程中發包人書面提出加快設計、采購、施工、竣工試驗的趕工要求,并被承包人接受時,承包人提交趕工方案。因趕工引起的費用增加,按13.2.5款的變更約定執行。

4.2 設計進度計劃

4.2.1 設計進度計劃。承包人根據批準的項目進度計劃和5.3.1款約定的設計審查階段及發包人組織的設計階段審查會議的時間安排,編制設計進度計劃。設計進度計劃經發包人認可后執行。發包人的認可并不能解除承包人的合同責任。

4.2.2 設計開工日期。承包人在收到發包人按5.2.1款提供的項目基礎資料、現場障礙資料,及14.3.2款的預付款后的第1天,作為設計開工日期。

4.2.3 設計開工日期延誤。因發包人未能按5.2.1款的約定提供設計基礎資料、現場障礙資料等相關資料,造成設計開工日期延誤的,設計開工日期和工程竣工日期相應順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設計開工日期延誤的,按4.1.2款的約定,自費趕上。

4.2.4 設計階段審查日期的延誤

(1) 因承包人原因,未能按照5.3.1款約定的設計審查階段及其審查會議的時間安排提交相關階段的設計文件、或提交的相關設計文件不符合相關審核階段的設計深度時,造成設計審查會議延誤的,依據4.1.2款的約定,承包人自費采取措施并趕上。造成竣工日期延誤,并給發包人造成審核會議準備的經濟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2) 因發包人原因,未能遵守5.3.1款約定的設計階段審查會議的時間安排,造成某個設計階段審查會議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因此給承包人帶來的窩工損失,由發包人承擔。

(3) 政府相關設計審查部門批準時間較合同約定時間延長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因此給各方帶來的費用增加,由各自承擔。

4.3 采購進度計劃

4.3.1 采購進度計劃。承包人的采購進度計劃符合項目進度計劃的時間安排,并與設計、施工、和(或)竣工試驗及竣工后試驗的進度計劃相銜接。

4.3.2 采購開始日期。在專用條款約定。

4.3.3 采購進度延誤。因承包人的原因導致采購延誤,造成的停工、窩工損失和竣工日期延誤,由承包人負責。因發包人原因導致采購延誤,給承包人造成

的停工、窩工損失,由發包人承擔;造成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4.4 施工進度計劃

4.4.1 施工進度計劃。承包人在現場施工開工15天前提交一份包括施工進度計劃在內的總體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進度計劃符合項目進度計劃的時間安排,并與設計、采購、竣工試驗進度計劃相銜接。發包人需承包人提交的關鍵單項工程或(和)關鍵分部分項工程施工進度計劃的,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4.4.2 施工開工日期延誤。根據下列約定,確定竣工日期的延長:

(1) 因發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時開工的,需說明正當理由,自費采取措施及早開工,竣工日期不予延長。

(3) 因不可抗力造成施工開工日期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4.4.3 竣工日期

1、承包范圍包括竣工試驗時,按以下方式確定計劃竣工日期和實際竣工日期:

(1)根據9.1款工程接收的專用條款中所約定的單項工程竣工日期,為單項工程的計劃竣工日期;工程中最后一個單項工程的計劃竣工日期,為工程的計劃竣工日期;

(2)單項工程中最后一項竣工試驗通過的日期,為該單項工程的實際竣工日期;

(3)工程中最后一個單項工程通過竣工試驗的日期,為工程的實際竣工日期。

2、承包范圍不包括竣工試驗時,按以下方式確定計劃竣工日期和實際竣工日期:

(1)根據9.1款工程接收的專用條款中所約定的單項工程竣工日期,為單項工程的計劃竣工日期;工程中最后一個單項工程的計劃竣工日期,為工程的計劃竣工日期;

(2)承包人按合同約定,完成施工圖紙規定的單項工程中的全部施工作業,并符合約定的質量標準的日期,為單項工程的實際竣工日期;

(3)承包人按合同約定,完成施工圖紙規定的工程中最后一個單項工程的全部施工作業,且符合約定的質量標準的日期,為工程的實際竣工日期

3、承包人為竣工試驗、或竣工后試驗預留的施工部位、或發包人要求的施工預留部位、不影響發包人實質操作使用的零星掃尾工程和缺陷修復,不影響竣工日期的確定。

4.5 誤期賠償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竣工日期延誤的,由承包人承擔誤期賠償。每日延

誤的賠償金額,及按日累計的最高賠償金額在專用條款中約定。發包人有權從工程進度款、或竣工結算款、或約定提交的履約保函中扣除賠償金額。

4.6 暫停

4.6.1 發包人的暫停。發包人可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暫停工程實施中的任何工作。通知中列明暫停日期及預計暫停的期限。

承包人因執行此項暫停而遭受的費用增加,或因復工而增加的合理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因此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4.6.2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暫停。根據17.1款不可抗力發生的義務和17.2款不可抗力的后果的條款約定,安排各方的工作。

4.6.3 暫停時承包人的工作。當4.6.1款發包人的暫停和4.6.2款因不可抗力的暫停發生時,承包人立即停止現場的實施工作。并在暫停期間,根據合同約定,由承包人負責照料、保護、監管的人員、工程、物資及承包人的文件等。因承包人未能盡到照料、保護和監管責任,造成損壞、變質等,使發包人的費用增加,或(和)竣工日期的延誤,由承包人負責。

4.6.4 承包人的復工要求。根據4.6.1款發包人通知的暫停,承包人有權在暫停的45天后通知要求復工。不能復工時,承包人有權根據13.2.5款調減部分工程的約定,以變更方式調減受暫停影響的部分工程。

發包人的暫停超過45天且暫停影響到整個工程,或發包人的暫停超過180天,或因不可抗力的暫停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承包人有權根據18.2款由承包人解除合同的約定,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6.5 發包人的復工。發包人發出復工通知后,發包人有權組織承包人對受暫停影響的工程、設備、材料、部件進行檢查,承包人將檢查結果及需要恢復、修復的內容和估算通知發包人,經發包人確認后,所發生的恢復、修復價款由發包人承擔。因恢復、修復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延長。

4.6.6 因承包人原因的暫停。因承包人原因所造成的部分工程或工程的暫停,所發生的損失、損害及竣工日期延誤,由承包人負責。

4.6.7 工程暫停時的付款。發生發包人的暫停時,除已完的工程按合同約定付款外,發包人須賠償因此給承包人造成的停工、窩工、倒運、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等經濟損失,并按下述約定進行永久性工程設備、材料和部件的付款:

(1)承包人負責采購并構成工程實體的,但尚未能按采購進度款付款的設備、材料和部件,承包人將該款項單獨列入14.6款按月工程進度申請付款或14.7款按付款計劃表申請付款的報表中,發包人按14.8款的付款時間安排支付;

(2)承包人負責采購并運抵現場的永久性工程設備、材料和部件,尚未驗收付款的部分,雙方需進行驗收交接。對其中有缺陷的設備、材料和部件,承包

人自費修復。修復合格并經發包人驗收后,根據14.4.1款工程進度款的約定,支付其中的采購進度款。

(3)發包人承擔承包人為永久性工程訂購的、尚未運抵現場的設備、材料和部件的相應款項。

(4)發包人要求承包人對已訂貨的永久性工程設備、材料和部件進行退貨時,其供應商、制造廠要求的補償、賠償等相關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第5條 技術與設計

5.1 生產工藝技術、建筑藝術造型

5.1.1 承包人提供的工藝技術或建筑藝術造型

由承包人負責提供的生產工藝技術(含專利技術、專有技術、工藝包)或(和)建筑藝術造型(含建筑設計)時,承包人對所提供的工藝技術數據、工藝條件、軟件、分析手冊、操作指導書、設備制造指導書和其他資料、其他要求,或(和)建筑藝術造型及其結構設計負責。

承包人對本專用條款約定的試運行考核保證值、或(和)使用功能保證的說明負責。該試運行考核保證值、或(和)使用功能保證的說明,作為10.3.3款試運行考核的評價依據。根據工程特點,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工程或(和)單項工程的試運行考核保證值、或使用功能保證的說明。

5.1.2 發包人提供的工藝技術或建筑藝術造型

由發包人負責提供的生產工藝技術(含專利技術、專有技術、工藝包)或(和)建筑藝術造型(含建筑設計)時,發包人對所提供的工藝技術數據、工藝條件、軟件、分析手冊、操作指導書、設備制造指導書和其他承包人的文件資料、發包人的要求,或(和)建筑藝術造型的要求負責。

發包人有義務指導、審查由承包人根據發包人提供的上述資料進行的生產工藝設計或(和)建筑設計文件,并予以確認。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工程或(和)單項工程試運行考核的各項保證值、或使用功能保證說明中各自承擔的責任,作為10.3.3款試運行考核和考核責任的評價依據。

5.2 設計

5.2.1 發包人的義務

(1) 提供項目基礎資料。發包人按合同約定、行政法規或行業規定,向承包人提供設計需要的項目基礎資料,對其真實、準確、齊全和及時負責。提供的項目基礎資料有不真實、不準確或不齊全時,有義務按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進一步補充資料。提供項目基礎資料的類別、內容、份數和時間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發包人提供的項目基礎資料中有專利商提供的技術或工藝包,或是獨立建筑師提供的建筑藝術造型等,發包人有義務組織專利商或獨立建筑師與承包人進行數據、條件和資料的交換、協調和交接。

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時間提供項目基礎資料及其補充資料、或提供的資料不真實、不準確、不齊全、或發包人的計劃變更,造成承包人的設計停工、返工或修改的,發包人按承包人額外增加的設計工作量賠償其損失。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2) 提供現場障礙資料。發包人按合同約定和適用法律規定,在設計開始前,提供與設計、施工有關的地上、地下已有的建筑物、構筑物等現場障礙資料,并對其真實、準確、齊全和及時負責。因提供的資料不真實、不準確、不齊全、不及時造成的設計停工、返工和修改的,發包人按承包人額外增加的設計工作量賠償其損失。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提供項目障礙資料的類別、內容、份數和時間安排,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3) 承包人無法核實發包人所提供的項目基礎資料中的數據、條件和資料的,發包人有義務給予進一步確認。

5.2.2 承包人的義務

(1)承包人與發包人(及其專利商)以書面形式交接發包人按5.2.1款第1項提供的設計項目基礎資料、第2項提供的與設計有關的現場障礙資料。對這些資料中的短缺、遺漏和不足,承包人在收到發包人提供的上述資料后15日內有義務向發包人提出進一步的補充要求。因承包人未能在上述時間內提出補充要求而發生的損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擔;由此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不予順延。

(2)承包人有義務按照發包人提供的項目基礎資料、現場障礙資料和行政法規規定的設計深度開展設計。并對其設計的工藝技術或建筑藝術造型,及工程的安全、環境保護、職業健康的標準,設備材料的質量、工程質量和完成時間負責。因承包人設計的原因,造成的費用增加、竣工日期延誤,由承包人承擔。

5.2.3 遵守標準、規范

(1)1.5款約定的標準、規范,適用于發包人按單項工程接收或(和)整個工程接收。

(2)在合同實施過程中國家頒布了新的標準或規范時,承包人有義務向發包人提交有關新標準、新規范的建議書。對其中的強制性標準、規范,皆須遵守,并作為變更處理;對于非強制性及推薦性的標準、規范,發包人可決定采用或不采用,決定采用時,作為變更處理。

(3)依據適用法規和合同約定的標準、規范所完成的設計圖紙、設計文件中的技術數據和技術條件,是永久性工程的設備、材料、部件采購質量、施工質

量及竣工試驗質量的依據。

5.2.4 操作維修手冊。由承包人指導竣工后試驗和試運行考核試驗,并編制操作維修手冊的,發包人按5.2.1款第1項第二段的約定,責令其專利商或發包人的其他承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操作指南及分析手冊,并對其資料的真實、準確、齊全和及時負責,除非專用條款另有約定。發包人提交操作指南、分析手冊,及承包人提交操作維修手冊的份數、提交期限,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5.2.5 設計文件的份數和提交時間。在專用條款中約定相關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資料和圖紙提交的份數和時間。

5.3.6 設計缺陷的自費修復,自費趕上。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設計文件中的遺漏、錯誤、缺陷和不足,自費修復。使設計進度延誤時,自費采取措施趕上。

5.3 設計階段審查

5.3.1 設計審查階段及審查會議時間。本工程的設計階段、設計階段審查會議的時間安排,在專用條款約定。審查會議和發包人上級單位及政府有關部門參加審查會議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3.2 承包人根據5.3.1款的約定,向發包人提交相關設計審查階段的設計文件,并符合行政法規對相關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圖紙和資料的深度規定。承包人有義務自費參加發包人組織的設計審查會議、向審查者介紹、解答、解釋,并自費提供審查過程中需提供的補充資料。

5.3.3 發包人有義務向承包人提供根據5.3.2款設計審查會議的批準文件和紀要。承包人有義務按相關審查階段批準的文件和紀要,并依據合同約定及相關設計法規的規定,對相關設計進行修改、補充和完善。

5.3.4 因承包人原因,未能按5.2.5款約定的時間,向發包人提交相關設計審查階段的完整設計文件、圖紙和資料,致使相關設計審查階段的會議無法進行或無法按期進行,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誤、窩工損失,或發包人組織會議增加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5.3.5 發包人有權在5.3.1款約定的各設計審查階段之前,對相關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圖紙和資料提出建議、審查和確認,發包人的任何建議、審查和確認,并不能減輕或免除承包人的任何合同責任和合同義務。

5.4 操作維修人員的培訓

發包人委托承包人對發包人的操作維修人員的培訓,另行簽訂培訓委托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篇(3)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發包人與承包人XXXXXXX樓及地下車庫建筑安裝工程項目施工總承包任務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規模: 約37155.40㎡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足建委函 號

資金來源:自 籌

二、工程內容: 本合同范圍內的主要工程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基礎工程、主體結構、維護結構、屋面工程、防水工程、樓梯欄桿、樓地面工程、室內初裝修工程、室外裝飾裝修、煙道工程以及室內外給水、排水、電氣安裝、防雷接地、消防預留預埋和室外道路管網及道路工程(以附圖劃分范圍為準)、環境附屬工程(環境擋墻、構筑物、水池等)、外墻保溫工程、外墻油漆涂料工程等。

三、工程承包范圍:

1、本合同內承包人的承包范圍包括但不限于:XX樓及地下車庫全套施工設計圖及圖說,《施工圖審查報告》、圖紙會審紀要、技術交底及設計變更增加所包括的內容以及本工程招標文件明確的內容均屬合同承包范圍;承包人主要的工程承包范圍有:

(1)XX樓及地下車庫全套施工圖紙范圍內的全部工程內容。

(2)本工程的外墻保溫工程、外墻涂料工程等屬承包人的承包范圍。

(3)本工程范圍內的道路、環境管網、電纜溝工程以及甲方交辦的其他任務。

2、本工程所涉及的所有分包項目的支持、配合及管理均屬承包人的承包范圍;承包人除按合同要求完成所有分包工程的預留、預埋、補洞、補灰、補磚恢復等工作外,還應按要求對分包工程所需的水電、腳手架、垂直運輸、施工場地等(分包單位使用的吊籃除外)予以全面支持、協調配合及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等總包的管理工作。

四、合同工期

1、開工日期:2012年3月18日開工(具體開工日期以監理簽發的開工令為準),承包人在2012年3月8日前完成現場臨設等施工前準備工作。

2、完工日期:2013年07月17日(具體時間以簽發的開工令及總工期對應進行調整),合同范圍內所有工程項目及工作內容完工。

3、竣工日期:2013年08月10日(具體時間以簽發的開工令及總工期對應進行調整)前竣工備案且將工程移交給發包人(包括室外環境、道路、發包人分包工程)。

4、滿足發包人開盤節點的工期:在2012年7月17日前,完成XX樓15層及地下車庫主體結構(因甲方原因除外)。

5、本合同總工期 485日歷天;各單位工程開竣工日期及達到銷售狀態時的工期要求以及各分部工程節點工期要求和分項工程節點工期要求見本合同附件一。

五、質量標準

本合同范圍內工程驗收所采用的標準為《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及各專業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工程質量須一次性驗收合格。

六、合同價款

本合同總價款暫估價:

XX樓及地下車庫工程(按本合同補充協議約定的定額預算)采用合同預算價,共計人民幣: 叁仟陸佰陸拾貳萬玖仟陸佰伍拾壹圓,即¥36629651元(含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費:貳拾柒萬捌仟陸佰陸拾伍圓伍角,¥278665.5元)。每平方米985.85元。

七、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招標書及相關資料

2、投標承諾書

3、中標通知書

4、本合同協議書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本合同專用條款

7、本合同補充條款

8、本合同附件一至十五(補充協議一至十五)

9、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

10、圖紙

11、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法律、法規以及標準、規范和行政文件。

八、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九、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嚴格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十、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雙方約定:合同在承包人繳納履約保證金372萬元,且雙方簽章后生效

本合同經發包人、承包人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公司法人公章及各附件協議生效后生效。

十二、其他

合同訂立時間:

合同訂立地點: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總承包合同范文2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供嚴格履行。

一、甲方將現有土地上乙方有承包資質建設的所有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車間廠房、辦公樓、宿舍樓、商品房、食堂、招待所(賓館)、車庫、廣場、道路、圍墻、各類管網、給排水、綠化等,原則上全部發包給乙方承包建設。30層以上高層建筑由乙方負責聯系承包商與甲方簽訂合同承包建設。

二、甲方有權要求現有土地上乙方有承包資質建設的所有土建工程量的三分之二由甲方指定有資質的施工單位與乙方簽訂分包合同建設,或經乙方同意后由甲方與其指定有資質的施工單位直接簽訂承包合同建設。乙方不承擔分包工程的質量責任、工期責任、安全事故責任、稅費、工資、材料等付款義務;經乙方同意后由甲方與其指定有資質的施工單位直接簽訂承包合同的,乙方更不承擔該工程的質量責任、工期責任、安全事故責任、稅費、工資、材料等付款義務。

三、甲方現有土地上乙方有承包資質建設的所有土建工程無論是否由乙方承包,均由乙方協助相關手續和協調服務,甲方確保承包商(分包商)按工程決算金額支付1%服務費給乙方;甲方確保現有土地上的所有土建工程的物資供應除鋼材外全部由乙方負責供應,價格隨行就市進行結算。前述條款甲方應納入與承包商(分包商)的合同之中,或由承包商(分包商)向乙方書面承諾。

四、工程造價原則上按照《2008年湖北省建筑裝飾消耗量定額》、《2008年湖北省安裝工程消耗量定額》、同期《鐘祥市工程造價信息》進行確定,各單項工程下浮比例由雙方具體協商。施工期限內商混、鋼材、水泥等主材價格漲跌10%時,工程造價結算相應調整。

五、工程期限

各單項工程按雙方書面確認的工期執行。

六、乙方負責協調各承包單位(分包單位)與項目地建設主管部門的關系,按甲方要求組織工程項目驗收備案。

七、結算辦法

1、乙方承包并直接建設的工程項目的工程款結算辦法:按單項工程承包合同規定條款執行。

2、乙方承包后按甲方意見分包建設的工程項目的工程款結算辦法:由甲方與分包商直接辦理工程款結算。

3、乙方承包并直接建設工程項目以外的供應材料貨款結算辦法:乙方有權憑分包商、承包商的付款通知和收據在甲方領取貨款。

4、乙方協助工程服務費由分包商(承包商)按預算造價金額的1%在單項工程合同簽訂之日起30天內向乙方支付,工程決算造價金額有增減的,服務費多退少補,均由乙方憑分包商(承包商)付款通知和收據在甲方領取。

八、本合同中約定各方給付乙方的各類款項甲方均承擔給付責任和連帶給付責任,甲方保證本合同中約定各方給付乙方的各類款項及時到位,如延期付款,甲方按延期付款金額日萬分之七向乙方賠付資金占用損失和實現債權的差旅費、律師費、訴訟費等。

九、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十、具體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和相關協議均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并結清尾款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總承包合同范文3 甲方:

乙方:

為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供嚴格履行。

一、甲方推薦介紹乙方在湖北鐘祥科技創業服務有限公司現有土地上從事相關土建工程,并向乙方提供相關服務,乙方向甲方支付一定服務費。

二、經甲方同意后由乙方與湖北鐘祥科技創業服務有限公司直接簽訂承包合同的,甲方不承擔該工程的質量責任、工期責任、安全事故責任、稅費、工資、材料等款項的付款義務。

三、乙方在湖北鐘祥科技創業服務有限公司現有土地上從事相關土建工程按工程決算金額1%支付服務費給甲方。

四、乙方確保在湖北鐘祥科技創業服務有限公司現有土地上從事相關土建工程的物資供應除鋼材外全部由甲方負責供應,價格隨行就市,具體要求以供應合同為準,乙方未按具體合同約定結清物資供應款時不得向第三方采購。

五、甲方負責協調乙方與項目地有關建設主管部門的關系,按發包方要求組織工程項目驗收備案。

六、甲方按乙方工程進度收取服務費,甲方可憑乙方的付款通知和收據在甲方領取,乙方在本合同上簽名蓋章視為授權湖北鐘祥科技創業服務有限公司可以從工程進度款中代扣。

七、乙方在工程承包中有關法律責任牽涉到甲方或連帶到甲方或甲方墊付的,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乙方保證及時向甲方給付到位,如延期付款,甲方按延期付款金額日萬分之七向乙方賠付資金占用損失和實現債權的差旅費、律師費、訴訟費等。

八、本合同中乙方的義務,乙方請 (公民身份號碼 )提供連帶保證擔保。

九、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并結清全部款項后失效。

篇(4)

中圖分類號: F53 文獻標識碼: A

引言

在市場經濟環境中,建設工程合同是合同雙方確立相互之間關系的直接依據,工程建設的管理應當嚴格按照法律和合同進行。總承包項目部作為總承包項目承發包合同的直接管理者,應將合同管理作為項目管理工作的重點。應根據項目承發包特點及合同標的實際,緊抓合同管理中的重點,制定有效措施,做到全面、規范、有理、有據,才能通過合同管理提高項目管理的水平。

一、EPC工程總承包的概念及特點

在工程建設中所謂EPC工程總承包是指工程的承包商按照工程業主的委托,然后對工程承包合同中關于工程的設計。所需材料采購以及施工全過程的承包。它是一種以向業主交付最終產品和服務為目的,對整個工程項目實行整體構思、全面安排、協調運行、前后銜接緊密的承包體系。與傳統的工程承包方式相比,它有利于克服工程設計、設備采購、項目施工和開車等環節的相互脫節現象,能有效的控制工程的質量、工期、投資。

在工程總承包項目中,參與方涉及到業主、總承包商和分包商等,它們均以合同關系為紐帶相互協作,使得工程總承包合同的合同管理具有如下特點:

1、合同管理任務的雙重性

總承包商一方面需要以承包人的身份加強與項目業主之間的總承包合同的管理。另一方面需要以發包人的身份,加強對分包項目的分包合同管理。這使得工程總承人的合同管理具有雙重性。

2、合同參與方多,管理的風險大

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由于受資質與能力的限制,總承商需將自身資質與能力以外的項目分包給其它單位來實施,這就增加了項目的參與方,過多的參與方增加了項目實施過程中不可控性,使項目的管理風險也明顯提高。

3、合同的管理過程復雜

從總包項目合同的談判簽約到合同的履行結束,要經歷許多過程。除需加強對總包合同的管理外,還需要進行設計、采購和施工等分包合同的簽訂、實施與管理。

二、EPC工程總承包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分析及建議

1、合理確定合同范圍

在鐵路工程建設招投標中,一般征地不列入招標范圍,而拆遷工程列入工程總承包范圍,這給總承包商工作造成很大困難。征地與拆遷都具有工作周期長、不確定性因素多等特點,它們并無本質上的區別。再加上工程項目申報立項、審批,設計調查深度不夠等原因,造成項目開工時間未定,工程數量和拆改方案無法明確確定,到真正開展施工圖設計和施工時,實際拆遷工程數量和方案與初步設計階段相比發生了較大的變化。所以應將征地、拆遷工程都不列入招標范圍,其工作由建設單位根據工程具體情況負責實施。此外對于初步設計階段不能確定的工程量,比如巖溶處理等,也可以采用調價總價合同,分為包干部分和非包干部分,對于非包干部分按實際工程量計價,有效減少成本風險。

2、工程節點劃分及節點驗工計價

工程總承包采用總價下的節點計價方式,計價節點一般依據工程類別和工點進行設置,節點的設置應充分考慮到工程的進度計劃,劃分清楚、節點大小適中。如某項目橋涵工程節點設置為:基礎、承臺、墩身、托盤頂帽、墊石支座、架梁、橋面系及附屬工程等;軌道工程設置為:底砟、面砟、道床、鋪軌、道岔、附屬工程等;基礎房屋工程設置為基礎、主體、裝飾3個節點。根據工作內容和工作量將合同總價分配到各節點,按照節點驗工計價和合同價款支付方式支付款項。根據鐵路投資項目管理現狀及工程總承包的特點,采用節點驗工計價支付工程款有利于驗工計價工作的順利進行,對業主與總承包商都非常有利,節點計價直觀有效,既保證了業主對工程款的嚴格管理,又減輕了管理協調工作量,對于總承包商來說解決了施工圖設計與初步設計階段的量差計價問題。

3、加強資金管理

在EPC工程實施過程中,承包單位承擔了很大的資金壓力,面臨業主拖欠工程款和分包商索賠雙重壓力,所以加強資金管理是非常重要的。對一項EPC工程來說,項目運行過程中資金狀態應保持現金流始終為正,即收入大于支出,同時也不能拖欠分包商工程款,以免對工程進度質量造成影響。為了達到資金管理的目標,通常采用以下措施:(1)根據承包合同規定,結合施工組織安排,編制詳細的資金利用計劃,并根據施工進度和存在的問題進行動態調整。(2)督促業主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的計量辦法執行,制定合理的審核辦法,縮短審核周期。(3)根據工程節點進度和承包合同的有關規定,及時計價結算工程款,做到不影響總承包單位的信譽和違反合同約定。

4、加強合同風險管理

風險管理是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核心內容,是保證項目工期、造價和質量的重要基礎。EPC工程為了加快施工進度,縮短建設周期,通常在招投標簽訂總承包合同時只完成了初步設計,并沒有完成全部施工圖設計。待開展施工時,工程范圍和技術標準可能都發生了較大的變化,承包方面臨著很大的風險,因此鐵路總承包企業在簽訂總承包合同時,應盡可能明確界定工程范圍、職責范圍,并且應注重積累鐵路總承包合同條款經驗,制定有利于鐵路EPC工程總承包項目的合同范本,減小風險。同時也可以利用分包合同適當對總承包商承擔的風險進行合理轉移,付款方式可以采取背靠背條款,分包合同也可以采取總價合同,總價包死,將二、三類設計變更納入到風險包干費中,通過合同條款對分包商構成約束,有效控制成本風險。合同簽訂后,要對施工中可能發生的風險進行識別、分析,總結自身的經驗教訓,完善各種風險識別和風險應對方法,針對不同的風險等級,采取切實可行的對策和措施,消除風險,保證建設目標的順利實施,并且最終形成適合鐵路EPC項目的風險管理體系。

5、加強合同違約索賠管理

在工程建設往往建設時間比較長、施工過程比較復雜,這就造成了在工程施工中容易發生違約現象,所以,這就要求我們在合同簽訂時一定要做好關于違約索賠及爭議處理的問題。總包單位在發生違約事件時,應立即收集相關證據,證據要以書面或圖片等形式為主,并盡量留有業主或在于監理簽審的關于合同違約事實的相關意見。然后對其違約證據包括違約的時間、數量、費用等進行詳細的記錄,以此來承擔相應的責任,違約索賠應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處理,要其時效性。

6、合同的收尾管理

合同收尾管理包含兩個方面,即合同文檔資料的管理和合同管理工作的后評價。合同文檔資料的管理包括文檔的收集、分類、整理、儲存、使用和移交等環節。合同文檔資料的管理,要符合公司內部的管理制度要求,符合檔案管理和項目驗收備案的要求,符合工程管理規范和文檔管理規范的要求。在總承包項目結束時,要按有關規定向有關單位移交。

合同管理工作的后評價是指合同執行完畢后對合同執行情況的評價,以總結合同管理的經驗,便于合同管理工作能力的提升。合同管理工作的后評價是項目部全員參與的活動,應重點對合同的分包方式、簽訂、相關方的責任劃分及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進行原因分析,對合同的管理工作進行全面的評審,并將評審中總結出的改進經驗運用到下一個項目的管理工作中。

結束語

工程EPC總承包的市場前景十分廣闊,工程承包企業面臨著機遇,同時也面臨著激烈的市場競爭和巨大的挑戰,作為EPC總承包商,需要認真分析EPC總承包模式存在的主要風險并采取有效措施進行防范,努力打造自身的核心競爭力,提升自身的實力,才能在工程領域站穩腳跟,實現持續、穩定發展。

參考文獻

篇(5)

承包人: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總值:

1、工程名稱:金都花園教育住宅小區。

2、工程地點:原武川縣醫藥公司院內。

3二、承包范圍:

工程內容中設計圖紙內所有土建工程,乙方不得將此工程轉包轉工,如發現轉包,甲方立即終止合同,其損失由乙方承擔。

三、合同工期:

2009年9月24日開工,2009年10月底竣工,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30天。

四、施工方法:

甲方院內基本平整后乙方進行施工,在鋪設工字磚前,用壓道機或裝載機來回反復碾壓,在用石粉白灰鋪設,完工后用細沙填縫清理干凈,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按甲方要求進行施工。

五、付款方式:

1、全部以乙方工字磚款抵頂現有的武川縣金都花園小區住宅樓,甲方以 號 單元六層頂給乙方,每平米按1100m2計算。

2、乙方承包院內工字磚鋪設為包工包料,每平米為35元,道壓每米20元,按鋪設的實際面積為準結算。

3、乙方自交工驗收后,保質滿為6個月,在質保期內5噸以下車在上面行走時出現下陷或出現波浪現象由乙方負責返工維修。如有下水井的地方出現下陷乙方不負責維修。

4、工字磚出現大面積斷裂,下陷面比較深,乙方不負責維修,甲方扣除乙方工程量5%的質保金(六個月后付清)。

5、甲方有義務向裝修用戶說明,重車不能壓工字磚,如發現用戶上重車出現下陷問題,乙方向甲方提出扣除用戶裝修壓金,甲方不為乙方扣除維修金,乙方停止為甲方維修。

六、甲乙雙方簽定合同后,甲方給乙方售樓合同,乙方有權先售樓房。

七、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合同期滿后自動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范文2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海口中基美域(暫定名)

1-2 工程地點:永興鎮陳安

1-3 工程內容:中基會館、多層洋房、別墅、道路、擋墻護坡、綠化及度假中心的前期施工道路、土地平整、現有大坑回填等其他工程。

1-4 工程承包范圍及承包方式

承包范圍:施工圖紙范圍內土建工程、安裝裝飾工程及所有附屬配套工程的全部工作內容(按發包方簽發的開工通知書);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

1-5 建筑面積:按施工圖面積計算(約6萬平方米)。

二、 合同工期

2-1 開工日期:(以甲方簽發的開工通知書為準)

2-2 竣工日期:待定

2-3 工程合同工期: 應暫定總工期,另外總工期內是否含現場大坑回填。

三、 質量標準:工程質量等級為合格。

四、 合同價款確認方式

4-1 計價依據: 甲方提供的施工圖,設計變更、現場簽證等計算價款,工程量按實結算。

4-2 定額及取費標準:執行2011年頒布的《海南省建筑工程綜合定額》、2008年頒布的《海南省安裝工程綜合定額》。會館、多層洋房、小高層住宅按定額標準取費(含精裝修可下浮3%);別墅按定額標準取費并總造價上浮8%(含精裝修可不上浮);道路、綠化及其他建設工程按定額標準取費總造價下浮3%。明確本工程的取費定額。

4-3 材料價格執行同期《海南工程造價信息》頒發的信息價,信息價中沒有的材料,由乙方提供市場采購價,經甲方確認后執行,其價格按甲乙雙方確認的市場價+5 %采保費為材料價,經甲方認價后材料不下浮。人工工資補差按海南省定額站最新文件執行。本工程的水、電費調差按照實際繳納單價計入決算。

五、甲方責任

5-1 開工前將水準點、坐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提交乙方,配合乙方做好開工前的三通一平工作并承擔所有的費用。

5-2 開工前七天,向乙方提供經圖審后的施工圖紙六套,并組織設計單位向乙方進行現場技術交底;協助乙方辦理好施工所涉及的一切審批手續。

5-3 指派為甲方住工地代表,負責履行合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簽收手續和其他事宜。

5-4 委托 公司進行工程監理,監理公司任命 為總監理工程師,其責任在監理合同中應明確,并將監理合同副本交乙方一份。

5-5 如施工過程中確需要拆改地上建筑物、設備管線或樹木等,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并承擔其費用。

5-6 協調有關部門作好施工現場防火、防災和保衛等工作。

5-7 在施工過程中,負責各階段、各部門、各環節、各分部分項工程的檢查申請報驗,負責組織初驗、簽署檢查驗收報告。

六、乙方責任

6-1 協助甲方做好開工前的三通一平工作。

6-2 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會審及技術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后實施。

6-3 建立強有力的施工組織機構,按質監部門要求配備施工管理人員,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保安全、按期完成施工任務。

6-4 指派為乙方住工地代表,負責履行合同,對工程質量、進度負責,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6-5 嚴格執行施工規范、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施工圖紙及會審要求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和施工過程中的各項原始資料收集。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書和竣工圖各三份,并按城建檔案管理要求提供相應資料二份。

6-6 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

6-7 按有關規定編制施工方案,做到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保證工程施工質量。 6-8 保證解決農民工工資,在最后提交結算書前全部付清農民工工資,并在提交結算書的同時,提供一份全部農民工工資付清證明書。

七.質量與驗收

7-1 本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合格標準。

7-2 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驗收手續和中間工程檢查驗收手續。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出驗收申報,甲方應在24小時內組織有關單位參加驗收,如甲方不按時組織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

7-3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施工中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負責。

八、付款方式

8-1本工程按月進度付款,甲方每月按乙方月完成工程量的85%支付給乙方,直至竣工。乙方在每月的25日之前將當月完成的工程量向甲方申報,甲方在5日內審核完畢并支付工程進度款給乙方。工程全部竣工甲方按乙方實際完成工程總量的90%支付工程款。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并結算后7日內付到工程總價款的98%,留2%的保修金。

8-2 保修金返還執行海南省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通用條款。

九.竣工驗收與結算

9-1 工程竣工乙方就所施工的單位工程應及時向甲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10天內組織有關部門驗收,并在驗收后5天內給予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后10天內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5天內不予批準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已被批準,即可辦理結算手續。

9-2 工程價款的結算。工程驗收合格后乙方應在15天內向甲方提交工程結算書,并將有關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的資料,城建檔案管理要求乙方提供的全部資料及農民工工資付清證明書移交給甲方。甲方在接到上述材料15天內審核完畢或提出審核意見。雙方意見達成一致后7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在收到工程款后3天內將工程交付給甲方。若甲方收到結算書后15天內未提出審核意見,即視同工程結算已經批準,甲方應予支付工程款。甲方不能在約定的時間內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權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并予以保護,由甲方承擔保護費用,直至甲方付清工程款和保護費用為止。

十.約定事項

甲方如不能按合同規定支付結算工程款,甲方可延期一個月支付,但甲方必須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雙倍計息給乙方,否則乙方有權根據甲方所欠款項將本項目未售房屋按成本沖抵工程款(實際抵押房屋成本應為乙方施工范圍的土建、安裝裝飾工程的費用平均值,作為沖抵房屋的單價)。

十一.材料供應的約定

11-1 本工程乙方所采購的材料必須向甲方提供相關合格證作為依據。如甲方或監理方發現材料質量或規格不符合要求,乙方必須停止使用并更換符合質量和規格要求的材料。

11-2 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須是正規廠家生產,相關手續必須齊全,報甲方和監理方審核并同意后方可使用。

11-3 在施工過程中,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借口強迫乙方使用甲方指定的材料,干擾乙方正常施工。但屋面外觀材料品牌的選擇必須經過甲方的認可。

十二.違約責任

12-1 甲方不能及時給出必要的指令、確認、批準,不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及其他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造成乙方停工,應按乙方現場人數及實際停工天數每人每天200元支付誤工費,現場施工設備和材料租賃費用按乙方需支付價格按實補償支付給乙方,并按所欠工程款總額每天千分之三的標準支付違約金,直至付清為止,工期順延。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中途停工超過三個月的,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甲方必須在一個月內付清乙方所有工程款。

12-2 乙方不按規范施工,至使質量達不到設計的要求,甲方有權要求其返工直至合格為止,工期不得順延。因乙方的原因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按延期的實際天數每天 元支付違約金。

十三.本協議未約定的參照《海南省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通用條款執行,本協議與《海南省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條款有異議的部分以本協議為準。

十四.其他約定:

14-1本工程甲方所分包工程,乙方需計取分包方管理、配合費用:乙方按分包方的決算總價3%收取,但分包方應承擔本分包工程所需的水電費用和乙方方提供的現場倉庫、人員宿舍費用。

14-2其他未約定的條款和結算依據,均按國家政策性文件執行。

14-3施工期間雙方各自承擔應繳納的政策性文件規定的相關費用,乙方所承擔繳納的政策性規定費用,由甲方代為繳納,在本工程決算后相應扣回。

十五.本協議一式六份,雙方各執三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范文3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擔保方(以下簡稱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決定將學院二期工程五棟宿舍樓發包給乙方,為明確雙方的主要權利和義務,特訂立本合同,以此作為雙方互相信守的依據。

一、 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西安華光科技學院宿舍樓;

2、 工程地點:西安戶縣東大西安華光科技學院內;

3、 工程規模:五樓宿舍樓,地上六層,磚混結構,建筑面積34000平方米。

二、 工程承包范圍和內容:施工圖所涉及的全部土建、安裝工程 。

三、 工程質量標準:經甲方驗收合格。

四、工程進度要求:具備施工條件后,經甲方乙方協商確定。

五、乙方進場施工時間:甲方須在2011年11月10日前滿足乙方正式進場、能正常施工的條件,如會審后的施工圖紙、三通一平等發包方應具備的發包條件。

六、工程結算方式:按《1999年陜西省建筑工程綜合概預算定額》和《2001年陜西省安裝工程預算定額》及其配套的費用定額進行結算,并做如下調整:

1、項目直接費中定額基價人工費的計取:按定額工日數量100元/工日。

2、按費用定額中一類工程取費標準進行取費;即設定項目直接費為A、其他直接費為B、現場經費為C、間接費為D,差別利潤為E,則,B=A3.84%,C= A7.38%,D=(A+B+C) 5.85%,E=(A+B+C+D)貸款利息根據計費依據,分別按直接工程費的3.02%計取和按人工費的15.39%計取;安全文明施工補貼按不含稅造價的1.6%計取;甲方分包工程,乙方收取分包部分直接費的5%(人工費的20%)的配合費,并收取分包部分直接費的8%(人工費的30%)的管理費;甲方借用工按每工日100元+100元25%進行結算;養老統籌和四項保險分別按3.55%、0.8%的費率計取費用。

3、項目直接費中定額基價機械費的計取:按定額機械費150%結算。

4、定額中有明確價格的材料(含水電、土建安裝主材、地材和輔材),按定額基價計入取費后,并按市場采購價+采保費(費率為3.2%)+裝卸費+運輸費和途耗費用進行價差調整,市場價以雙方認質認價為準;若雙方認價發生爭議,以采購期間陜西省工程造價信息公布價格為準;定額中沒有明確價格的材料(如輔材等),按定額基價150%計入并取費。

六、付款方式:乙方完成到單位工程主體結構0.000七日內,甲方支付0.000以下工程款的80%;以后按月支付工程進度款,即次月10日前支付上月完成工程款的80%;工程竣工30日內,甲方支付乙方結算總款的95%,余額5%作為保修金,工程竣工滿一年15日,甲方支付3%,滿兩年15日付清尾款。

七、本合同生效后5日內,乙方向甲方交納工程承包定金人民幣50萬元;本合同生效后15日內,乙方向甲方交納工程承包定金人民幣150萬元;乙方進場5日內,甲方返還工程承包定金100萬元,單位工程主體結構完成0.000七日內,甲方返還乙方工程承包定金50萬元,單位工程主體結構三層封頂七日內,甲方返還乙方工程承包定金50萬元。

八、其他約定

1、因甲方施工手續及其他非乙方因素和本合同的締約過失,致本工程不能按期開工,甲方應支付乙方雙倍保證金;

2、因甲方施工手續、不能按期支付工程進度款及其他非乙方因素和本合同締約過失,致本工程施工中發生停工、窩工,甲方按日承擔所欠款金額的3%的資金占用費,并承擔給乙方造成的其他一切損失。

3、因甲方施工手續及其他非乙方因素和本合同的締約過失,致本工程開工、中間施工、工程竣工不能正常驗收和工程竣工備案,由甲方承擔完全責任和由此產生的所有費用。

4、在甲方不能支付工程款,丙方承擔工程款支付連帶責任。

九、本合同一式六份,共4頁,甲方、乙方、丙方簽字蓋章,經公證部門公證后生效,至雙方無債權債務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篇(6)

總承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建設方決定將總承包方承建的 工程其中的 為保證整體工程的順利完成,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項目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點:

3. 工程范圍和內容:根據 確認的方案和報價說明書內容為依據,除施工方案及說明書未表明的變更工程量,由甲方根據現場核定簽字后,作為決算增減依據。本合同施工圖及說明書未表明者,若習慣上該部分屬于本合同標的之一部分,乙方亦應照做,并不向甲方要求任何費用。

4. 工程造價:全部工程造價人民幣 (暫控)(含稅)。

第二條 工程期限

1.全部工程自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 日歷天)。

2.在施工時如遇到下列情況,需順延工期。順延期限,應同建設方及時協商,簽訂協議并報有關部門及項目部備案。

(1) 由于不可抵抗力,而被迫停工者。

(2) 因 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第三條 承包方式

第四條 施工準備中甲乙雙方的義務

1. 甲方義務

明確工程內容、項目及要求,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及材料堆放地。

2. 乙方義務

(1) 按照合同約定的工期保質保量地完成工程項目。

(2) 保護工建周圍的環境衛生及文明施工。

(3) 保證所用材料經甲方驗收認可并提供相應的合格證明,如不符合設計、施工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

(4) 根據甲方要求免費制作相應圖紙,并提供有利于節約成本的建議。

(5) 遵守國家法規、政策,執行企業和本項目的各項規章和管理制度。

(6) 維護企業信譽和職工合法權益,履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義務,完成項目承包合同指標,服從上級領導,接受檢查和監督。

(7) 竣工之后交付完整的竣工資料。

(8) 施工過程中乙方人員的人身、財產安全及因乙方施工造成的人身、財產的侵害由乙方自行承擔。

(9) 乙方應在甲方及相關部門監督下依規范制取試樣送檢。

(10)乙方自行承擔施工中所用的水、點、氣等費用。

(11)必須保證該項目自己及其他施工的成品保護。

(12)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范。

(13)其他按照行業慣例由乙方承擔的義務。

第五條 安全生產

乙方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定進行作業,如人為違反操作規定造成事故,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造成一切經濟損失和事故賠償費由乙方自行承擔,并按照公司本年度公司安全生產獎罰制度和國家安全生產條例對責任人進行處罰,且每人必須辦理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

第六條 工程價款的結算及支付方式

1. 合同總造價以同建設方簽訂的協議為依據,有沖突的執行總合同。

2. 工程價款結算由項目審核簽字后報上級為有效。

3. 乙方按總造價 %支付項目部配合費。

第七條 工程質量及甲方對工程質量的要求

1. 達到國家規定的驗收標準及甲方要求的其他質量要求。

2. 具體國家標準為DBJ08-62-97《住宅建筑裝飾工程技術規程》、DB31/T30-1999《住宅裝飾裝修驗收標準》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其他地方標準、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第八條 甲乙雙方駐工地代表

甲方駐工地代表: 乙方駐工地代表:

第九條 施工及設計變更

1. 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 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經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或確認)后,方準施工。

2. 甲方如需變更設計,由甲方與原設計單位商定后,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應當按變更后的設計施工,工期同建設方協商。

3. 變更工程如報價清單中已列有單價者,按實際工程量計算后再比照相關優惠讓利幅度結算;未列者,參考當地市場行情協商定價后按實結算。

第十條 隱蔽工程及中間驗收

1. 乙方應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凡隱蔽工程隱蔽前,乙方應當及時通知甲方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乙方方可進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2. 中間驗收部位和時間: (1)依現場實際具備驗收條件確認驗收時間。(2)上級部門的計劃安排。

第十一條 竣工驗收及工程交付

1.乙方應當在工程竣工之日前 天將驗收日期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屆時驗收。

2.在進行竣工工程驗收中,如發現工程質量不符合規定,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直至驗收合格,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按遲延竣工處理。

3.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布的施工驗收規范、質量檢驗標準、施工圖、合同及相關文件為依據。在進行竣工驗收時,乙方應當在驗收前 天向甲方提交以下文件:

(1) 增減變更文件及其它洽談記錄;

(2) 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中間交工驗收記錄;

(3) 工程竣工圖;

(4) 工程用材用料生產合格證及所有檢測合格報告。

4.乙方應當在驗收合格之日起 天向甲方交付工程,在交付前,乙方應當將一切雜物及剩余材料清除干凈。

第十二條 保修條款

1.工程保修期限 年,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之日起算。保修金為總工程款的 %,且為總工程款中的一部分。

2.乙方在工程竣工驗收后經發包人認可,不發生任何質量問題,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3.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保修期滿不發生任何質量問題。

4.如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有乙方負責在收到建設方或甲方通知后 天免費修復,如乙方未能在此期限內修復,甲方可另請第三人予以修復,其費用從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建設方或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由于乙方責任未按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工程總額 %的逾期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甲方損失的,就不足部分,乙方還應予以賠償。

2.乙方如有以下情況發生,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總工程款的 %)及賠償經濟損失:

(1)方遲延竣工達 天;(2)乙方偽造或冒用他人營業執照;(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自行將工程轉包他人;(4)作息無常顯然無法按期竣工的;(5)乙方進場后,施工組織、人員、機械配置等與標書規定不一致,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改,且在甲方期限內未整改的。合同解除后,甲方仍有權向乙方主張損害賠償;(6)不認真保護自己及他人施工的成品;

(7)不按時發放民工工資,拖欠民工工資的行為。

第十四條 糾紛解決

發生合同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的,約定向建設方或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

1. 乙方保證不為此工程的總承包方從事包括行賄在內的任何不當行為。

2. 施工完成后驗收合格前,甲方因生產急需而提前進駐該工程的,不視為默認工程已驗收合格,具體驗收時間及是否合格仍依本合同有關條款辦理。

第十六條 合同正本及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正本 份,乙方執正本一份。

2.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如有變更,經雙方協商后制成合同附件,雙方簽定蓋章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工程總承包合同范文二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在石翁鎮財政所院內新建房屋一棟,建筑面積165,甲方將該工程以全包工的形式承包給乙方,有關具體事宜經雙方商定后達成如下承包合同。

一、工程概況

樓房一共兩層,磚混結構,建筑面積165㎡,層高3.6米,建筑總高度7.2米。

二、承包形式

甲方以全包工的形式承包乙方,所有泥工、付工、鋼筋工、混凝土工、木工、架子工及所有架子樹拆完歸堆,場地清理一并在內。所有施工工具、施工機械、模板、支撐及配套、元丁、元絲、腳手架及配套元絲、馬釘等均由乙方負責,甲方提供水、電。

三、安全責任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國家建筑工程所規定的安全標準操作施工,切實把好用電、用水、機械操作等安全責任關。在施工中發生的安全問題,由乙方負責。

四、工程內容

乙方按甲方所提供的施工圖紙施工基礎工程、正負零以上的主體工程、屋面工程、外墻工程(打底抹光)、內墻打底抹光、樓面搗制、平屋面隨搗隨光,地面搗制及所有材料的搬運,清理落水灰、施工現場清理等一并在內。

五、施工質量

乙方必須按照國家建筑工程施工標準規模施工,決不允許偷工減料與浪費材料,如發現上述行為,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概由乙方負責。在施工過程中,如未按甲方圖紙施工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負責。在合同解除前,屬乙方的工程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修理。

六、承包單價

按國家建筑工程標準面積計算,每平方米單價 八百五十元(小寫元整),合計 十四萬零貳佰伍拾元整 (小寫:。

七、付款方式

該工程于年月年月工,工程款的結算:工程完工驗收通過后支付合同價款的90%,一年保修期滿后支付合同價款的10%。

八、本合同一式希共同維護執行。

發包人: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委托人: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建筑工程總承包合同范文三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加強建筑工程項目管理,適應建筑市場的需要,強化公司內部分級承包管理職責,杜絕各種建筑材料浪費和流失,增強建設活動中的質量意識,安全意識,按時完成任務,經雙方共同協商,甲方將本工程項目承包給乙方承建,并經協商條款如下,以利遵照執行。

一、工程地點及名稱:

1、工程項目地點:

2、工程項目名稱:

二、工程承包方式及內容:

1、工程承包方式:包人工費、包安全、包質量、包工期、包低值品消耗,除塔吊、架桿架板、攪拌機臺以外的所有工具由乙方全部自行負責。

2、工程內容:乙方按照設計圖和變更通知進行泥工范圍內施工,即:包括基礎混凝土、砌磚、現澆,內外抹灰、外墻保暖、屋頂彩瓦件、構建安裝、空調板、過梁板制作安裝、樓梯間貼磚和樓梯間墻腳磚,按設計施工圖上要求從基礎到屋頂彩瓦在內的所有泥作工程由泥工全部負責完成,外墻抹灰必須達到做水泥外墻漆要求。竣工后樓上及室內架桿、木板建筑垃圾清掃到指定地點,機具基礎的現澆及砌磚。

三、承諾工程結算及付款方式:

住宅小區建筑面積約為 平方米,按建筑面積計算每平方米 元,總計工程款為人民幣 元。以實際建筑面積計算為準。此單價為一次包定單價,一切人工費漲跌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以上價格包括安全防護費、搭架、拆架費用、攪拌機人員工資在內,工程符合質量要求,每棟從基礎做完起,每月完成兩層澆板后才能按工程進度比例80%付款,竣工驗收后三個月內付清工程款95%。一樓澆板后開始撥款。

乙方必須按甲方項目部規定工期完工,做到節約材料,做好安全工作,此價格內除甲方安排雜工以外,無任何雜工工資。

四、工程質量驗收工期要求:

1、工程質量及檢查驗收,甲乙雙方配合做好工程質量的監督、檢查,若發現工程質量問題,立即進行處理,因施工不當造成質量不合格的,由乙方負責返工并賠償材料費。工程質量驗收,按照建筑施工驗收規范標準執行。

2、本工程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前竣工。分棟按每棟基礎完工后4個月內必須完成全部泥工工程,超期每天扣罰延誤工期罰金500元,以此類推。

五、安全事項:

此項工程的安全工作,由甲乙雙方共同做好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和宣傳教育工作,加強安全檢查,及時排除安全隱患。乙方必須對所屬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及培訓,嚴禁違章違規操作,嚴禁酒后施工作業,嚴禁帶病上高架施工,嚴禁不帶安全帽、保險帶進入施工現場,發現一次,每人扣罰款100元,在當月撥款中扣除。做好安全防護保護。若施工現場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部分經濟責任和全部法律責任,賠付金額在兩萬元以內的由乙方全部承擔,賠償金額超出兩萬元以上的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超出金額各50%的經濟責任。

六、其他事項:

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接受建設方施工管理人員的管理,不得隨意施工,否則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并在當月承包費中扣除。

2、乙方在施工中,要節約材料,不得任意浪費材料,否則照價賠償,對故意浪費材料的,甲方有權進行處罰,并在當月的承包費中扣除。

3、乙方須用的工具,由乙方自行負責,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4、乙方如不按甲方項目部規定的工期按質按時完工,不服從施工安排管理及質量安全管理不力造成隱患,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對已完工程減出不合格部份及材料浪費損失后,按已完工部分比例工價的70%計算支付乙方,并清除出場。乙方必須無條件退出施工場地。農忙時,乙方必須保證30人以上在場施工,否則少1人,按每人每天扣罰款100元,并賠償拖延工期罰款每天500元。

5、乙方應憑證上崗,如因無證上崗而受到上級單位處罰,一律由乙方負責承擔經濟處罰。

6、乙方必須做到文明施工,如其員工在工地內吵架一次,每人罰款100元,打架一次每人罰款200元,在當月扣除。

七、保修責任:

為了確保工程質量,維護消費者權益,乙方必須在國家規定質保期內對其施工工程進行維護保修,工程驗收后在總工程款內扣除5%的質量保證金,交付使用后寺年內無質量問題,甲方向乙方付清保證金,在保修期內如有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維修,并承擔維修材料費用,如乙方不履行保修責任,甲方有權另請他人維修,并在保證金內支付費用,如三次以上通知乙方仍不進行維修的,乙方自愿放棄質量保證金。

八、違約責任:

乙方必須按甲方的工期、工程質量要求組織人員施工,若延誤工期,質量驗收不合格,除扣罰延誤工期罰重金每天500元以外,違約金按工程結算總額的10%計算,在乙方結算工程款內扣除。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存三份,乙方存一份。白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篇(7)

常山北明:聯合中標1.7億元智慧城市建設項目 

常山北明(000158)12月14日晚間公告,公司收到舞鋼市網絡管理服務中心發出的《中標通知書》,確認公司與金鵬電子信息機器有限公司組成的聯合體已中標“舞鋼市智慧城市建設項目”。該項目估算總投資為1.7億元。 

英特集團:公司國有股份無償劃轉事項獲得證監會核準批復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文件相關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甲、乙雙方就_______(工程)勞力施工承包事宜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工程承包范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工程工期

1.計劃開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計劃完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總日歷天數_______天;

2.主要節點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應無條件執行甲方的進度計劃安排(包括新調整的進度計劃)。

第四條 工程質量標準

所承包工程范圍內的工程質量必須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組成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招投標文件;

4.本工程施工圖紙及國家現行或行業標準規范;

注:上述文件應互為補充,在合同中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按上述順序解釋,不能清楚解釋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施工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六條 標準規范

本合同適用標準規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甲方責任和義務

1.負責統一制定各項管理目標,組織編制施工計劃、物資需用量計劃表,實施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計量檢測、實驗化驗的控制、監督、檢查和驗收。

2.負責與業主、監理、設計及有關部門工作聯系,協調現場工作關系。

3.根據工程情況要求乙方增減施工人數,滿足施工生產需要。對施工質量底劣、技術差、不服從指揮、有違法亂紀行為的人員予以清退。

4.及時提供由甲方供應的施工機械設備、周轉材料。

5.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

6.統籌安排、協調解決乙方施工人員生活臨時設施、用水、用______________其費用:

7.協助乙方辦理現場施工人員出入證件,其費用由乙方自理。

第八條 乙方責任和義務

1.遵守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遵守業主和甲方企業的相關規章制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勞動保護等工作。

2.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范、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對本合同勞務承包范圍內的工程質量向甲方負責;根據業主或甲方的計劃要求(包括調整后的計劃),合理組織,科學安排作業計劃,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工期;承擔由于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返修、工期拖延損失及各種罰款。

3.應按招標文件要求和承諾的管理人員、安全員(持證)保質保量到位。技術工人必須按國家規定持上崗,技工必須有職業技能操作證,持證率達到100%。特殊工種必須有特種作業操作證,持證率達到100%

4.服從甲方和業主的監督、檢查、管理;接受甲方和業主有關人員對質量、進度、技術、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管理:接受甲方隨時檢查其設備、材料保管、使用情況及其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

5.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因乙方責任發生損壞,應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種罰款:

6.按甲方統一規劃堆放材料、機具;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賃給乙方使用的機具、周轉材料及其他設施:

7.按國家政策規定與每個務工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按合同所約定的條款支付務工人員工資(務工人員工資每月造冊備案),承擔因此項工作不到位而引起的糾紛或當地相關行政部門的處罰及責任后果;

8.為其施工人配備必要的勞動保護和安全防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工作服、手套及其它相關的防護用品);

9.進場施工人員要求具備思想素質好、身體健康、技術熟練等條件;禁止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和55歲以上的老人及體弱病殘人員;禁止使用不法人員,乙方應承擔因使用以上不合格人員而引起的責任和后果。

10.甲方在資金暫時不到位,業主未能按時拔付工程款的情況下,乙方不得因此而影響正常施工,不得聚眾鬧事,做到對甲方的諒解。

第九條 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

1.甲方應集中組織對乙方進場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保護以及公司相關制度等方面的教育;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相關規章制度、監督、監控乙方的相關工作實施情況,使其體系有效運行。

2.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施工標準進行施工;加強對現場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認真落實安全措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隨時接受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及違章操作造成事故,承擔一切責任后果和經濟費用。

發生安全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甲方有關部門,同時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對事故進行處理。

3.乙方就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衛等到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保證施工現場整潔有序,符合文明施工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維護甲方良好的企業形象,并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加強現場管理,采取一切適當的措施,保護現場內外環境,限制由施工作業引起的噪音或其它污染;避免對公眾和第三方財產造成損害和妨礙。

第十條 材料、設備供應與管理

1.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周轉材料實行調拔制,根據工程計劃需要向乙方提供。

2.乙方就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包括領用、保管、裝卸、退庫、辦理相關手續、按甲方指定的場內地點歸類堆放);因保管和使用不善發生丟失、損壞,乙方應按領用時的價格賠償。

3.材料按預算分折量對乙方實行限額領料,乙方應合理用料、注重節約。如材料使用超出預算用量,則超出部分的費用由乙方承擔;材料節約部分,由甲乙雙方按_______比例分成。

第十一條 承包方式、價格及包含的內容

1.承包方式及單價

2.承包價格所包含的內容:

承包價格包括施工期間乙方的各類風險及施工人員工資和調遣費:小型機具費用;各類材料的場內二次倒運;自然氣候影響停水、停電、待料等不可預見工日費用;包括周轉材料的領用、裝卸、看護、保管、退庫;勞動保護用品費用(安全帽、安全帶、手套等);安全防護設施的搭拆(安全網、防護欄桿、防護棚等);文明施工費用(包括上級部門對現場的各類檢查所發生的臨時用工);承包工程范圍內的配合測量放線、材料試驗、電工、機械設備維修和安裝拆卸配合用工;預防一般性自然災害所采取的措施用工費用;

3.本合同單價為一次包死價格,在合同實施期間不因其它因素變化而調整變動。

第十二條 結算辦法及付款方式

1.每月25日由甲方按乙方實際完成工程量(或按工程進度節點)結算勞務承包費,5日按合同價款結算完畢,交甲方財務部門作為支付勞務承包費用的依據。

2.甲方不預付乙方生活費用,勞務承包費用按月支付(或按工程進度節點),付款時間為業主付款后,支付上月結算款的_______%。所承包工程完工后付結算款的_______%,余款_______%待所承包承包工程完工驗收達到合同要求后付清。(結算款支付額以扣除勞務管理費后的數額為基數)

3.在每月的承包費結算中,應扣除乙方向甲方勞務公司應繳納_______%的勞務管理費。

第十三條 施工驗收

1.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組織施工,確保施工質量。施工完畢,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交自檢報告,通知驗收;甲方應當及時對乙方施工成果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初步驗收,驗收合格后再進入下道工序施工作業;驗收結果表明乙方施工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應負責無償修復,不延長工期,并承擔由此導致的甲方的相關損失。

竣工驗收時,業主、監理等相關方提出的工程質量缺陷,乙方應無償維修,并承擔由此導致甲方相關損失,不因先期已經甲方驗收而減輕乙方責任。

2.乙方應配合甲方對其工作進行的初步驗收及工程竣工驗收;甲方或施工場地內第三方的工作必須乙方配合時,乙方應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配合第三方工作的費用另外協商)

第十四條 工程保修

1.保修范圍、期限:______________

2.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接到維修通知后按甲方要求內容和時間派人維修,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執行,甲方可委托其它單位或人員修理,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 保險

1.乙方負責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2.保險事故發生時,甲、乙雙方有責任采取必要的措施減少損失。

第十六條 爭議

1.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自行協商解決;否則,雙方應在合同簽訂所在地勞動仲裁部門或人民法院解決。

2.發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工作連續,保護好已完工作成果;

2.1 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終止合同;

2.2 調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為雙方接受;

2.3 仲裁機構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4 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第十七條 合同履約保證金

1.乙方向甲方繳納合同履約保證金_______元。

2.合同履約保證金所含內容應包括本合同內所定的各項批標及投標文件內的承諾條件,如:工期、質量、安全、環境保護、文明施工、施工高峰期所到位人員數,農忙季節的人員數量,支付農民工資,遵紀守法等。若達不到以上內容所規定的要求,則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一定的金額;若發生嚴重違約或給甲方造成無法挽回損失的,沒收全部保證金,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果。

3.本工程完工后,乙方按雙方所簽訂合同的內容完成,經有關部門驗收符合本合同規定的要求,則甲方在一月內返還乙方的履約保證金(不計利息)。

第十八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標準執行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合同,當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合同沒有相應標準時,執行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

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項目經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甲方應協助乙方采取措施。

3.因不可抗力事件延誤的工作時間相就順延。

4.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第十九條 合同解除

1.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因一方違約或因業主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

2.因不可抗力或業主原因造成合同解除,乙方就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要求撤出施工場地;甲方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作勞務報酬。

第二十條 合同終止

雙方履行合同全部義務;勞務報酬價款支付完畢;乙方向甲方交付本合同承包工程作業成果,并經竣工驗收合格后;保修期滿未發生質量問題,本合同即告終止。

第二十一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 甲方_______份;乙方_______份。

第二十二條 補充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后生效。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安裝工程總承包合同范本二

甲方:

乙方:

根據施工需要,甲方將 工程以包工不包料方式分包給乙方進行施工。為便于班組間施工作業的交叉管理,明確雙方在履約過程中的權利、責任、義務,確保分項工程施工質量,加強施工進度的控制,保證工程順利進行,經雙方共同協商訂立如下合同,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承包范圍:

施工圖紙范圍以內框架主體的模板工程的所有施工內容,施工過程中(含施工前)的一切圖紙變更,技術更改隨變,已包在承包范圍以內。

四、工程內容:

模板制作、安裝、模板拆除、清理分類堆放、板面清理、板縫隙密封處理、起釘子等一切模板施工工序。工程完工周轉材料清理、分類歸堆。

五、工程承包方式:

1、本工程采用包工不包料的形式承包施工(即包人工、包質量、包進度、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材料節約)。手提電動工具及手工工具乙方負責。

2、按施工圖紙,包括變更等部分模板工程人工費按實際展開面積計價。

六、質量要求:

嚴格要求按圖施工,符合規范要求,質量等級必須滿足合格。

1、模板及其支架必須具有足夠的剛度、強度和穩定性,其支架的支承部分必須有足夠的支承面積。,漏漿由木工班組清理干凈,澆砼時木工必須安排專人看模,漏下砼漿用水沖洗干凈,否則每次罰款200元。

七、施工工期:

乙方施工必須滿足流水作業需要,按時完成甲方進度計劃安排,且不得因自身原因延誤其它班組施工進度。

八、付款方式:

九、工程管理雙方責任:

a、 甲方責任

1、提供有效的施工圖紙,處理施工技術問題;

2、提供外腳手架及安全防護網;

3、負責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各作業班組交叉作業及其他情況下發生的矛盾問題,盡量避免因配合不到位造成返工、返修,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處理意見;

4、及時將支模用的材料供應至現場;

5、負責模板工程質量跟蹤檢查及質量監督,負責模板分項工程質量評定及驗收;

6、 根據規范、標準、合同及施工圖要求,甲方為分項、分部工程質量的最終確認者;

7、組織有關人員在拆模后及時對砼表面平整度、垂直度、夾渣漏漿情況等方面進行實測,按現行驗收規范及評定標準進行質量評定,并以實際評定結果作為對乙方模板安裝質量的獎罰依據;

8、提供施工用水、用電及夜間施工照明和工人現場臨時住宿;

9、按合同約定進度支付工程款。

、乙方責任

1、施工前,必須熟悉圖紙,對工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所有工人必須是熟練工人,特殊工種操作必須持證上崗。遵守法規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管理條例,服從甲方施工管理人員指揮,不得以任何理由為難甲方人員;

2、熟悉圖紙,按圖紙要求提前配好模板,盡量減少余料;

3、在施工過程中發現圖紙設計問題,及時向甲方工長匯報,不得擅自更改設計;

4、甲方提供的大件施工工具、機械等,乙方在使用過程中要注意養護,操作不當和人為造成的損壞要賠償,所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5、按圖紙及工藝要求提前做好材料計劃,報甲方工長審批;

6、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及有關安全法規,造成的安全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

6、文明施工,做好施工組織、管理,切實做到工完場地清、模板起釘、材料分類歸攏,堆放整齊有序。特別要注意檢查柱頭、梁溝等,務必清理干凈;

7、提前安排好澆砼期間的木工值班工作,澆砼過程中要經常檢查,如發現有變形、松動等現象要及時修補加固;

8、??因質量不合格或其他過失造成的返工,屬于乙方責任的,乙方應承擔由此引起的工機料損失。

9、協調好流水作業相關班組的工作程序,不得故意刁難;

10、工地內不得鬧事生非,不得中傷他人、打架,各項違法活動一經發現處1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扭送公安機關處理。

11、合理使用模板,未經主管工長同意不得隨意切割成形大塊模板,違者視其情節輕重每次罰款200元以上。

12、本工程乙方和第三方簽的任何協議、合同,屬乙方自已責任,與甲方無關,甲方不予認可。

13、施工過程中本班工人因自已原因或違章出現的一切安全事故(含第三者)均由乙方負責全部責任。

14、甲方嚴格禁止乙方擅自拆、改、移動配電設施,以及損失配電設施的行為及違反安全用電的行為,發生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15、甲方嚴格禁止乙方擅自拆、改、移動安全防護設施、以及損壞安全防護設施的行為及違反安全操作的行為,發生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16、進入施工現場不按規定使用安全帽和安全帶,甲方責令未改者,處以50元罰款。

17、乙方負責人必須堅守工地,安排工作,指揮管理,帶領所屬員工按甲方要求和有關施工操作安全規范要求,保質、保量按進度計劃要求進行施工。凡管理不善,管理失職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和不良社會影響,一概由乙方負責人承擔,經三次指出而沒改進的,甲方有權終止協議,余下的工程款不作結算。

十、工程變更:

增加施工項目或由于圖紙變更施工內容變化大,造價增加較大,原合同條款不能言表的,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十一、保修責任:

保質、保修期內,甲方通知乙方限定時間內不整改,甲方將另派請人保修,費用在保質金中扣除。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訂之日起生效。

篇(9)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1通用條款: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施工的需要訂立,通用于建設工程施工的條款。

1.2專用條款:是發包人與承包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3發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被發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項目經理:指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設計單位:指發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設計并取得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7監理單位:指發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監理并取得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8工程師:指本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9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指國務院有關部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

1.10工程: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范圍內的工程。

1.11合同價款: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發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范圍內全部工程并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1.12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合同履行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發包人確認后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13費用:指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之內的應當由發包人或承包人承擔的經濟支出。

1.14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歷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計算的承包天數。

1.15開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7圖紙:指由發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經發包人批準,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18施工場地:指由發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包人在圖紙中具體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1.19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20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21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23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承包人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2當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發包人承包人協商解決。雙方也可以提請負責監理的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協商不成或不同意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的解釋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范

3.1語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在少數民族地區,雙方可以約定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書寫和解釋、說明本合同。

3.2適用法律和法規

本合同文件適用國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由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3.3適用標準、規范

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適用國家標準、規范的名稱;沒有國家標準、規范但有行業標準、規范的,約定適用行業標準、規范的名稱;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規范的,約定適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標準、規范的名稱。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范。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范的,由發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術要求,承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發包人認可后執行。發包人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范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

本條所發生的購買、翻譯標準、規范或制定施工工藝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圖紙

4.1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和套數,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承包人需要增加圖紙套數的,發包人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發包人對工程有保密要求的,應在專用條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承包人在約定保密期限內履行保密義務。

4.2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給第三人。工程質量保修期滿后,除承包人存檔需要的圖紙外,應將全部圖紙退還給發包人。

相關的合同范本弱電施工合同消防工程施工合同防水工程施工合同爆破施工合同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協議書綠化施工合同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協議書裝修施工協議書 4.3承包人應在施工現場保留一套完整圖紙,供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工程師

5.1實行工程監理的,發包人應在實施監理前將委托的監理單位名稱、監理內容及監理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在本合同中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工程師按合同約定行使職權,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要求工程師在行使某些職權前需要征得發包人批準的,工程師應征得發包人批準。

5.3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但職權不得與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職權相互交叉。雙方職權發生交叉或不明確時,由發包人予以明確,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1234567

5.4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發包人承包人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范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5.5除合同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人同意外,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無權解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5.6不實行工程監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師專指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職權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6、工程師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師可委派工程師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自己的職權, 并可在認為必要時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負責監理的工程師還應將委派和撤回通知發包人。委派書和撤回通知作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師代表在工程師授權范圍內向承包人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與工程師發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向其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有疑問時,可將此函件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進行確認。工程師代表發出指令有失誤時,工程師應進行糾正。

除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外,發包人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均無權向承包人發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師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項目經理,項目經理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工程師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人對工程師的指令應予執行。工程師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的,承包人應于工程師發出口頭指令后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工程師在承包人提出確認要求后48小時內不予答復的,視為口頭指令已被確認。

承包人認為工程師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向工程師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報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緊急情況下,工程師要求承包人立即執行的指令或承包人雖有異議,但工程師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承包人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本款規定同樣適用于由工程師代表發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準并履行約定的其他義務。由于工程師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造成工期延誤,發包人應承擔延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并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6.4如需更換工程師,發包人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項目經理

7.1項目經理的姓名、職務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7.2承包人依據合同發出的通知,以書面形式由項目經理簽字后送交工程師,工程師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

7.3項目經理按發包人認可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工程師聯系時,項目經理應當采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時內向工程師送交報告。責任在發包人或第三人,由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要更換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并征得發包人同意。后任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5發包人可以與承包人協商,建議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項目經理。

8、發包人工作

8.1發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征用、拆遷補償、平整施工場地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在開工后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專用條款約定地點,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1234567

10.2群體工程中單位工程分期進行施工的,承包人應按照發包人提供圖紙及有關資料的時間,按單位工程編制進度計劃,其具體內容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0.3承包人必須按工程師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工程師確認后執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承包人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11、開工及延期開工

11.1承包人應當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于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師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的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復承包人。工程師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48小時內不答復,視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應順延。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11.2因發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遲開工日期。發包人賠償承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

12、暫停施工

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暫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承包人應當按工程師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護已完工程。承包人實施工程師作出的處理意見后,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應當在48小時內給予答復。工程師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承包人復工要求后48小時內未予答復,承包人可自行復工。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3、工期延誤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發包人未能按專用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工程師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準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6)不可抗力;

(7)專用條款中約定或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況發生后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報告。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后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4.3施工中發包人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人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發包人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四、質量與檢驗

15、工程質量

15.1工程質量應當達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5.2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鑒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16、檢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應認真按照標準、規范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工程師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16.2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工程師一經發現,應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承包人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6.3工程師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時,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16.4因工程師指令失誤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

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7.1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人進行自檢,并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工程師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承包人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師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

17.2工程師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應在驗收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進行驗收,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工程師應承認驗收記錄。

17.3經工程師驗收,工程質量符合標準、規范和設計圖紙等要求,驗收24小時后,工程師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驗收記錄,承包人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18、重新檢驗

無論工程師是否進行驗收,當其要求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時,承包人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并在檢驗后重新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承包人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9、工程試車

19.1雙方約定需要試車的,試車內容應與承包人承包的安裝范圍相一致。

19.2設備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承包人組織試車,并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承包人準備試車記錄,發包人根據承包人要求為試車提供必要條件。試車合格,工程師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9.3工程師不能按時參加試車,須在開始試車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試車,應承認試車記錄。

19.4設備安裝工程具備無負荷聯動試車條件,發包人組織試車,并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試車合格,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9.5雙方責任

(1)由于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發包人應要求設計單位修改設計,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設計重新安裝。發包人承擔修改設計、拆除及重新安裝的全部費用和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2)由于設備制造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設備采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承包人負責拆除和重新安裝。設備由承包人采購的,由承包人承擔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設備由發包人采購的,發包人承擔上述各項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1234567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師要求重新安裝和試車,并承擔重新安裝和試車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4)試車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均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師在試車合格后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24小時后,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試車記錄,承包人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19.6投料試車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后由發包人負責,如發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驗收前進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時,應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與檢查

20.1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0.2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21、安全防護

21.1承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后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1.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人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通知工程師,并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后實施,由發包人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22、事故處理

22.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22.2發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23、合同價款及調整

23.1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協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工程預算書在協議書內約定。

23.2合同價款在協議書內約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下列三種確定合同價款的方式,雙方可在專用條款內約定采用其中一種:

(1)固定價格合同。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范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范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風險范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可根據雙方的約定而調整,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價款包括成本和酬金兩部分,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成本構成和酬金的計算方法。

23.3可調價格合同中合同價款的調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影響合同價款;

(2)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

(3)一周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雙方約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應當在23.3款情況發生后14天內,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確認調整金額后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師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內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

24、工程預付款

實行工程預付款的,雙方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數額,開工后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預付時間應不遲于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發包人不按約定預付,承包人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向發包人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發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預付,承包人可在發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發包人應從約定應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應付款的貸款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25、工程量的確認

25.1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工程師接到報告后7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量(以下稱計量),并在計量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25.2工程師收到承包人報告后7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8天起,承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工程師不按約定時間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25.3對承包人超出設計圖紙范圍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師不予計量。

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26.1在確認計量結果后14天內,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按約定時間發包人應扣回的預付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結算。

26.2本通用條款第23條確定調整的合同價款,第31條工程變更調整的合同價款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合同價款,應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26.3發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可向發包人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承包人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協議應明確延期支付的時間和從計量結果確認后第15天起應付款的貸款利息。

26.4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七、材料設備供應

27、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

27.1實行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雙方應當約定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一覽表,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覽表包括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單價、質量等級、提供時間和地點。

27.2發包人按一覽表約定的內容提供材料設備,并向承包人提品合格證明,對其質量負責。發包人在所供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與發包人1234567

(4)到貨地點與一覽表不符,由發包人負責運至一覽表指定地點;

(5)供應數量少于一覽表約定的數量時,由發包人補齊,多于一覽表約定數量時,發包人負責將多出部分運出施工場地;

(6)到貨時間早于一覽表約定時間,由發包人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到貨時間遲于一覽表約定的供應時間,發包人賠償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損失,造成工期延誤的,相應順延工期;

27.5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使用前,由承包人負責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7.6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8、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

28.1承包人負責采購材料設備的,應按照專用條款約定及設計和有關標準要求采購,并提品合格證明,對材料設備質量負責。

承包人在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通知工程師清點。

28.2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與設計或標準要求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場地,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3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在使用前,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進行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8..4工程師發現承包人采購并使用不符合設計和標準要求的材料設備時,應要求承包人負責修復、拆除或重新采購,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時,應經工程師認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減的合同價款雙方以書面形式議定。

28.6由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發包人不得指定生產廠或供應商。

八、工程變更

29、工程設計變更

29.1施工中發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變更,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準的建設規模時,發包人應報規劃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重新審查批準,并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師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人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須經工程師同意。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并賠償發包人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工程師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議,所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發包人承包人另行約定分擔或分享。

30、其他變更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

31、確定變更價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變更確定后14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工程師確認后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工程師確認后執行。

31.2承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后14天內不向工程師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時,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31.3工程師應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14天內予以確認,工程師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14天后視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31.4工程師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變更價款,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1.5工程師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承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九、竣工驗收與結算

32、竣工驗收

32.1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雙方約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數。

32.2發包人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并在驗收后14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32.3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14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32.4工程竣工驗收通過,承包人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發包人要求修改后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為承包人修改后提請發包人驗收的日期。

32.5發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不組織驗收,從第29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32.6中間交工工程的范圍和竣工時間,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其驗收程序按本通用條款32.1款至32.4款辦理。

32.7因特殊原因,發包人要求部分單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項竣工的,雙方另行簽訂甩項竣工協議,明確雙方責任和工程價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發包人不得使用。發包人強行使用時,由此發生的質量問題及其他問題,由發包人承擔責任。

33、竣工結算

33.1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后28天內,承包人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協議書約定的合同價款及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33.2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發包人確認竣工結算報告后通知經辦銀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價款后14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發包人。

33.3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從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33.4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支付結算價款。發包人在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56天內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承包人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1234567

33.5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后28天內,承包人未能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造成工程竣工結算不能正常進行或工程竣工結算價款不能及時支付,發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應當交付;發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擔保管責任。

33.6發包人承包人對工程竣工結算價款發生爭議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4、質量保修

34.1承包人應按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家關于工程質量保修的在關規定,對交付發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34.2質量保修工作的實施。承包人應在工程竣工驗收之前,與發包人簽訂質量保修書,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3略)。

34.3質量保修書的主要內容包括:

(1)質量保修項目內容及范圍;

(2)質量保修期;

(3)質量保修責任;

(4)質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十、違約、索賠和爭議

35、違約

35.1 發包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通用條款第24條提到的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預付款;

(2)本通用條款第26.4款提到的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

(3)本通用條款第33.3款提到的發包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4)發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包人賠償承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發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35.2承包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通用條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條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發包人造成的損失。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承包人賠償發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承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35.3一方違約后,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36、索賠

36.1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36.2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發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后28天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后28天內,向工程師提出延長工期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于28天內給予答復,或要求承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28天內未予答復或未對承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當該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承包人應當階段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后28天內,向工程師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復程序與(3)、(4)規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可按36.2款確定的時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賠。

37、爭議

37.1發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專用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第一種解決方式: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種解決方式: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37.2發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的約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非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責任與義務。承包人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管理人員,保證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行為或疏忽導致工程損害或給發包人造成其他損失,承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38.4分包工程價款由承包人與分包單位結算。發包人未經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單位支付各種工程款項。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承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師,并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發包人應協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師認為應當暫停施工的,承包人應暫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48小時內承包人向工程師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發生,承包人應每隔7天向工程師報告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14天內,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資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發包人承擔;

(2)發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承包人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4)停工期間,承包人應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6)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9.4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40、保險

40.1工程開工前,發包人為建設工程和施工場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1234567

40.2運至施工場地內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由發包人辦理保險,并支付保險費用。

40.3發包人可以將有關保險事項委托承包人辦理,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0.4承包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40.5保險事故發生時,發包人承包人有責任盡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40.6具體投保內容和相關責任,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41、擔保

41.1發包人承包人為了全面履行合同,應互相提供以下擔保:

(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及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2)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

41.2一方違約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相應責任。

41.3提供擔保的內容、方式和相關責任,發包人承包人除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外,被擔保方與擔保方還應簽訂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42、專利技術及特殊工藝

42.1發包人要求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應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手續,承擔申報、試驗、使用等費用;承包人提出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應取得工程師認可,承包人負責辦理申報手續并承擔有關費用。

42.2擅自使用專利技術侵犯他人專利權的,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43.1在施工中發現古墓、古建筑遺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時,承包人應立即保護好現場并于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應于收到書面通知后24小時內報告當地文物管理部門,發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采取妥善保護措施。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如發現后隱瞞不報,致使文物遭受破壞,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3.2施工中發現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承包人應于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 同時提出處置方案,工程師收到處置方案后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正方案。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所發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發包人應報請有關部門協同處置。

44、合同解除

44.1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發生本通用條款第26.4款情況,停止施工超過56天,發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4.3發生本通用條款第38.2款禁止的情況,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44.5一方依據44.2、44.3、44.4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發出通知前7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44.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人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包人應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并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4.7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與終止

45.1雙方在協議書中約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條款第34條外,發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承包人向發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45.3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發包人承包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46、合同份數

46.1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人承包人分別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數,由雙方根據需要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47、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后,可對本通用條款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總承包合同屬于什么合同?

在我國,由政府頒發的企業資質充當了工程總承包的第三方認證,它是對企業能力的認證書,建設市場的準入證,同時又是規范建設市場的重要制度。我國工程總承包和企業資質管理工作在全國推行至今已經20多年了,為促進行業的健康有序發展, 期間經歷了多次變革。加入WTO和日益融合的國內外建設市場對我國工程承包商的承包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而要求我國建設行業企業資質制度適應新時期的變革。

工程總承包的界定

工程總承包是項目業主為實現項目目標而采取的一種承發包方式,具體是指從事工程項目建設單位受業主委托,按照合同約定對從決策、設計到試運行的建設項目發展周期實行全過程或若干階段的承包。在國際上,并不是任何一種將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兩個以上的階段交給一個組織承擔的方式都是工程總承包,如,美國的設計建造協會(DBIA)對總承包的定義為: 設計-建造(Design-Build, 以下簡稱為DB) 模式, 也稱為設計-施工(Design-Construct) 模式或單一責任主體( Single Responsibility) 模式。在這種模式下, 集設計與施工方式于一體, 由一個實體按照一份總承包合同承擔全部的設計和施工任務。這里的DB 模式包含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 )總承包模式。

篇(10)

項目建設背景:某城市次干道道路建設工程(一期),工程全長約3.3km,其中盾構隧道約1.8km,盾構隧道外徑為11.6米。隧道主體為單管雙層雙向4車道,地面道路設計雙向4至6車道。根據本工程初步設計文件進行設計-施工總承包,工程標段的劃分,擬采用“Ⅰ+12”的方式。即主體工程及其配套附屬工程施工圖設計(含土建、安裝工程、裝飾裝修、附屬設施等)和K0+380―K3+220段隧道工程(含工作井、盾構段、暗埋段、敞開段、風機房、雨水泵房、風塔等)由一個設計施工總承包商完成(以下簡稱為DB承包商),余下施工工作部分,包括隧道裝修、供電設備采購安裝、照明設備采購安裝、監控系統采購安裝、給排水及消防設備采購安裝、環控系統設備采購安裝、管理中心工程、瀝青工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路燈工程、景觀綠化工程共劃分為12個施工標段。

1、合同體系的選擇

傳統的設計施工分離制度下的施工承包由業主承擔全部的設計變更和施工條件變更責任。DB總承包位于方案設計后實施最為簡便,唯獨位于初步設計之后最難。基本原因是初步設計深度問題和初勘深度問題。為了明確的劃分工程中的各項權責,在對合同條款設計之前,需要明確合同的體系,即明確整個工程所涉及的所有合同之間的關系和責任劃分。

針對該工程設計了幾種合同體系,通過下面的表格進行對比分析。

通過以上對比分析,合同體系決定采用模式2:設計施工總承包+管理承包【DB+MC】(MC:Management Contracting),為了明確設計責任,其中Ⅰ標段(DB合同標段)詳細的招標內容如下:

2、基本合同條件的選擇

根據合同體系的設計,1個監理人需要面對13個承包商,且DB承包人實施總承包管理,為了便于管理,必須保證管理模式的一致性。但在我國目前還沒有比較成熟的設計施工總承包合同范本可作為本合同的通用條款。FIDIC橘皮書范本的法律體系背景與我國有很多的不一致,直接套用會存在很多問題。如自行擬定合同條款,又有可能面對合同完備性的問題和巨大的法律風險。因此我們最終決定選擇一個成熟的施工合同范本,作為合同條款設計的基礎,然后修改部分條款(如“變更”條款),增加一些新的條款(如“承包商設計工作”、“承包商管理工作”),來完成整個設計施工總承包合同的條款設計。

2007年11月發改委、財政部、建設部等九部委頒布的《標準施工招標文件》(發改委令第56號)中的施工合同文本是目前為止國內最為完備、承發包雙方商業行為定義最為清晰、風險分擔合理的施工合同范本。在此文本的基礎上做適當修改,作為本工程整個合同體系的基礎。這樣對于“Ⅰ+12”的整個合同體系在施工承包內容上一致,執行相同的管理程序和管理制度。合同條款設計完全考慮了未來12個施工合同的一致性,并且明確了委托監理的具體要求。

合同還應確立一些重要的工程管理制度,特別是要符合政府投資工程的管理制度要求(如審計),這些工程管理制度還需要在技術規范中細化。這樣既方便管理,同時又賦予了它一定的合同地位,使之具有法律地位,保證合同雙方遵守。

對于承包商設計工作和管理工作,參照FIDIC橘皮書范本、臺灣的建造(D&B)統包契約和工程總承包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見稿),結合我國現有的法律法規,對勘察和設計責任進行了界定。

3、勘察設計條款的設定

3.1 勘察責任的界定

DB合同中的勘察是指進行滿足主體工程及其配套附屬工程施工圖設計需要和相應承包范圍內施工需要的詳細勘察。該工程由于在招標時已經進行了初步設計、初步勘察,在招標時向投標人提供這些有關資料,在合同條款設計時,為了使招標人對工程的不可預見的地質條件的變化承擔相應責任,同時又要避免總承包商不再進行詳細勘察,保證勘察的質量,針對可能出現的地質條件變化的風險,在設計施工總承包合同中設立了對勘察資料的“二次評審制度”。

首先要求承包人于工程開工后對施工現場的施工條件進行詳細勘察。詳細勘察結束后,承包人須向發包人提交完整的施工勘察報告,報告應涵蓋地質勘探、水文、氣象條件、地下障礙物、地下管線、現場平面、交通條件等詳細情況。承包人須向其他承包人提供最終的施工勘察報告,以便使用,并對其準確性、完備性負責。

第一次評審是在開工后,承包人須仔細分析其施工勘察報告與發包人提供的發包人圖紙及文件中的勘察資料的一致性,承包人如認為存在實質性不一致的情況,可向發表人提出書面通知,申請由發包人組織專家進行施工勘察結果評審,否則視為承包人確認其施工勘察報告與發包人提供的初察資料一致。

發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勘察評審申請通知后14天內,組織專家進行施工勘察成果的評審,并提出具評審意見報告。專家評審意見若確認承包人的施工勘察報告與發包人提供的勘察報告沒有實質性差異,發包人將不對其所提供的勘察資料的準確性、完備性承擔責任。專家評審意見中指出承包人施工勘察報告的錯誤或不足,承包人應補充勘察。補充勘察費用由承包人承擔。專家評審意見若確認兩者存在實質性差異,需進一步詳細施工勘察,則發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委托第三方進行詳細施工勘察,并以勘察報告為準判定是否存在實質性差異。第三方勘察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發包人代表應在評審工作結束后7天內將專家評審意見報告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如沒有異議須簽字確認,視為其對施工勘察資料負責,并且考慮了所有可以合理預見的不利情形及風險;若承包人有異議,按爭議約定處理。組織專家評審工作所產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第二次評審時在施工過程中,承包人認為發生了不可預見的不利物質條件,應在現場工地條件被擾動前,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發包人代表。發包人代表接到通知后,應立即調查這一情況,并搜集現場資料。在施工過程中承包人遇到地質條件變化時,即使發包人未及時發出指示,承包人也應采取合理措施繼續施工,避免損失的擴大。

若承包人認為此不利物質條件構成工程變更,可在事件發生后28天內向發包人代表提出書面申請,要求對發生的不利物質條件構成工程變更進行專家評審。承包人須提供證據證明,發生的不利物質條件是無法合理預見的,且與通常的自然條件和類似工程的常見情形存在較大差異,僅僅是與施工勘察報告的差異不得作為變更和索賠的依據。

發包人和發包人代表在接到承包人書面申請后14天內,組織專家對該不利物質條件是否構成工程變更進行評審,出具評審意見報告。評審依據為承包人原施工勘察報告和事件發生后的現場資料及承包人的相關證據和資料。

發包人代表應在評審工作結束后7天內將專家評審意見報告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如沒有異議須簽字確認;若承包人有異議,按爭議約定處理。組織專家評審工作所產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經專家評審發生的不利物質條件若構成工程變更,發包人代表應當及時發出變更指示,補償承包人為克服不可預見的物質條件而承擔的額外費用,如果工期已經或將受到延誤,也應相應順延工期。

3.2設計責任的界定

為了保證在施工過程中對總承包商的設計進行交底,同時其他專業承包商也便于對圖紙存在的問題進行咨詢,項目經理下分設施工經理和設計經理。

DB合同的施工圖設計責任分為兩類,一類是對施工總承包來說的;另一類是對傳統模式下按圖施工的專業承包商施工責任來說,這關系到設計的批準與變更。

發包人有權在設計審查之前和之后,對相關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圖紙和資料提出建議、審查和確認。發包人的任何建議、審查和確認,并不能減輕或免除承包人的任何合同責任和合同義務。

為了保證設計的深度,要求總承包商在提供專業承包商需要的圖紙時,同時提供詳細準確的清單,并對清單的準確性負責。

對于總承包商負責施工的部分的變更指的由發包人提出,而對于其他標段的變更,要具體的區分導致變更的原因是發包人修改還是總承包商設計圖紙的缺陷,以此保證總承包商提供的設計文件的深度。

3.3變更的計價

對變更工程的估價,在該項目背景下,由于最初招標時是依據初步設計,不可能提供詳細準確的工程量清單,而傳統的工程量變更的計價三原則參照的是已標價工程量清單的單價。在本工程中,雖然要求總承包商參照經評審的施工圖紙,根據中標時提供的比較粗的工程量清單,再提供一份詳細分解的工程量清單,但由于施工圖紙是由總承包商提供的,這樣很容易產生不平衡報價,因此對于傳統的工程量變更的計價三原則就不再完全適合本工程。

在該合同中,決定對傳統的變更計價原則進行了修改,在合同中約定,不論變更的部分是不是在原工程量清單中存在子目的均要求總承包商重新報單價。對于在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已經包含的子目,按照已標價的工程量清單中的單價與招標控制價相比的優惠比例進行調整;對于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無適用或類似子目的單價,由承包人按投標時的計價標準,編制綜合單價報送監理復核,由發包人審定。

篇(11)

橋梁工程總承包合同1甲方(發包人):

乙方(承包人):

為確保乙方按期向甲方提交符合國家標準的工程,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包橋梁工程的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

4、工程期限:本合同簽訂之日為開工時間,總工期為

60 日,如遇不可抗 力,工期順延。

二、質量要求

合格,按國家現行橋梁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執行。乙方對其承包的工程自驗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內免費保修(不包括人為原因造成的破壞),發生費用由乙方承擔;保修期滿后乙方對該工程結構質量終身負責。

三、合同價款

本工程采取固定總價承包。總價款為:人民幣 565000 元。大寫: 伍拾陸萬伍仟圓整 ,該價款為全部工程的包干總額。

四、雙方義務

1、甲方義務

(1)、協調政府部門的工作。

(2)、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價款。

(3)、負責提供用電。

2、乙方義務

(1)、乙方保證其具有國家規定的承包該工程應具備的資質,乙方不得將承包的工程轉包和分包。

(2)、乙方應編制切實可行的施工方案,按照圖紙和施工技術標準施工,不得擅自修改,不得偷工減料。

(3)、乙方應根據施工技術標準和合同約定,對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設備和商品混凝土等進行檢驗,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甲方有權隨時對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設備和商品混凝土進行抽檢。

(4)、乙方應做好工程質量檢查和記錄,接受發包人的檢查。

(5)、乙方應按國家規定做好施工安全防護工作,按規范施工。

五、工程款的支付與結算

1、乙方施工至600厚混凝土基礎完畢7日內,甲方支付總價款的

30 %,計 人民幣 169500 元。

2、本工程橋拱部分完工經甲方驗收合格后7日內,甲方支付總價款的

30 %,計人民幣 169500 元。

3、工程竣工經甲方驗收合格且乙方向甲方移交完相關工程資料等后7日內,甲方支付總價款的30%,計人民幣

169500 元。

4、工程竣工經甲方驗收合格后一月內,甲方支付總價款的5%計人民幣

28250元,余額5%計人民幣 28250元為質保金,質保期為一年,質保期滿無質量問題后一月內付清。

5、乙方指定收款人:

,收款賬號:

六、施工安全及責任承擔

1、乙方應按規范施工,加強安全管理,乙方人員在施工過程中受到人身損害或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2、乙方應在施工現場設安全標志、安全設施,施工現場發生事故造成他人人身損害或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3、甲方如因前述情形承擔責任或遭受損失,有權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或通過其他途徑向乙方追償。

4、乙方應保證程的質量符合國家有關建筑工程安全標準的要求,如因工程質量不符合標準而發生事故造成他人人身損害或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七、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能按期竣工,每逾期一日乙方按總合同價款的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若乙方逾期7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2、甲方如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每逾期一日甲方按總合同價款的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八、其他約定

1、乙方指派

為工地現場乙方代表,如需變更,乙方需向甲方出具加蓋公章的書面通知。

2、如果回填土不夠或者回填土不合格,由甲方提供土源,乙方負責運輸。

3、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九、雙方可對本合同未約定事項和本合同的變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橋梁工程總承包合同2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誠信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二、承包內容:城南體育休閑公園景觀工程1-3#、5#橋另加一孔、水閘,施工內容包括,抄平、放線、挖槽,基礎、主體鋼筋砼結構。

三、質量要求,達到驗收合格標準。

四、甲方責任:甲方提供施工圖紙,施工用水用電,負責組織驗收;監督檢查施工質量、進度及安全隱患。不合格的部分甲方令其整改和返工。

五、乙方責任:乙方按照設計圖紙和規范施工,施工材料的采購必須是合格產品,必須全部附有合格證。采購的材料先經甲方、監理確認合格后再進場,砼澆筑用商砼,鋼材用國標產品。要確保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達到合格。負責收集和整理工程資料,保證按時交接和歸檔。

六、工程工期:開工日期: 20_年3月1日 ;竣工日期: 20_年4月30日 。總日期 60 天。

七、乙方于每月25日上報工程進度,甲方應于月底前按照工程量的30%撥款。

八、工程進度,乙方必須報施工進度計劃,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施工任務,不準滯后,如不按計劃施工,甲方有權裁減乙方承包工程量;乙方并承擔經濟損失,在沒有特殊情況下工期每拖延1天,承擔工程總款2%的違約罰款。

九、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乙方負責對進場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進入施工現場帶安全帽,施工用水、用電不準私拉亂接,防火防盜。乙方自備電箱,要求三級配電二極保護。文明施工,做到三清,六好。施工中出現一切安全事故和因此發生的費用乙方自負,乙方應服從甲方、監理的現場指揮及管理。如乙方不按合同要求和甲方指令進行施工,甲方即可令乙方暫停施工,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十、材料管理:施工期間乙方應保護好施工現場用電設備材料,如有損壞乙方自負。所有施工材料和施工進度,要和甲方聯系,作好施工記錄和施工資料。竣工驗收報甲方、監理審核。每道施工報甲方監理驗收,并作記錄。

十一、工程保修,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和國家有關規定履行保修責任。保修時間按工程整體驗收合格和各種手續辦理完成并移交相關部門之日算起,保修期年。

十二、工程造價 120_00 元。即人民幣 壹佰貳拾萬圓整 (大寫)元。

十三、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甲方付給乙方工程費 95 %,余款 5 %保質一次付清。

十四、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五、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橋梁工程總承包合同3勞務使用方:(以下簡稱甲方)

勞務提供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滿足施工要求,確保工程施工的良性發展,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誠實守信、等價有償的前提下,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在云南鎖蒙 高速公路第 一 合同段南盤江特大橋引橋的部份工程施工過程中向甲方提供勞務事項達成如下協議,以茲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橋梁工程

2、工程地點:

鎖蒙高速公路第一合同段

3、工程內容:

K128+620南盤江特大橋引橋17#墩樁基、5#墩右幅及4#過渡墩的樁基挖孔施工。

二、技術及質量要求

1、乙方必須嚴格按甲方提供的圖表資料、技術要求及施工工序等精心組織施工,服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自覺接受監理工程師的指導和監督。

2、工程質量必須達到設計要求和《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以及甲方提出的補充要求。

若質量達不到要求,甲方有權令其停工采取補救措施或返工,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費用從工程款中扣除。

三、工期要求

乙方在本合同施工中,所有工程按甲方的工期(于20_年10月20日開工至20_年1月31日完工)計劃要求,認真編制施工作業計劃,按時完成甲方下達的月進度計劃。若工程進度滿足不了要求,甲方將對乙方進行處罰,費用從工程款中扣除。

四、施工安全

1、乙方在本合同施工中,必須嚴格執行甲方《安全管理體系》及指揮部、項目部和大橋處對安全操作的有關規定,按技術要求施工,確保施工安全。

在施工過程中由于乙方安全施工管理不善,在安全工作檢查時發生經濟處罰或安全事故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結合樁基挖孔施工的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防范措施。

所有特殊工種的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在開工之前應向作業工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使工人熟知并遵守安全操作的所有規定。嚴防高空墜物、異物打擊、觸電、淹溺或其它各類機械和人員人為的傷害事故。

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確保安全設施、安全標志牌和安全防護用品的投入,并必須為所屬勞務工人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其費用已包含在本合同工程的單價中。

五、甲乙雙方責任及施工管理

1、施工過程中乙方應服從甲方對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和環境保護的管理。

在施工中若發現乙方質量、進度、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等不按規定執行的,將對乙方進行處罰并限期整改,嚴重者甚至解除合同。甲乙雙方密切配合,共同努力,確保工程按質、按量、按期完成。

2、臨時用地:

①、本合同工程所需的駐地,由乙方合理選擇,甲方同意后協調辦理相關手續,費用由乙方支付;

②、紅線以外的進場便道、棄土場的臨時用地,由甲、乙雙方合理選擇,甲方協調辦理相關手續,費用由甲方支付。

③、乙方不得隨意占用規定范圍以外的土地。否則,所產生的后果及費用概由乙方負責。

3、施工便道開挖由甲方負責,養護由乙方負責。

4、本合同工程所需的電力設施:高壓部分由甲方負責完成并承擔費用(含變壓器),低壓部分由乙方負責完成并承擔費用。

5、本合同工程的技術管理由甲方控制,負責技術指導、解釋、施工測量和復核。

但乙方必須配備足夠的人員配合甲方的試驗、質檢人員開展正常地管理工作,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

6、為了確保工程質量和工程進度,乙方施工負責人須經常住工地,每個施工點或每道工序,必須有專職的現場施工管理人員。

7、乙方若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8、工程安排:甲方根據乙方完成工程的工程質量、施工進度等情況安排乙方施工任務,若乙方完成工程的質量、進度等達不到要求,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產生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9、乙方所招用的各種施工及管理人員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嚴禁違法用工,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勞務糾紛概由乙方負責。

六、工程的承包及結算方式

1、經雙方協商后,本工程以勞務單價200元/m3(設計樁徑+2×護壁厚0.15m)由乙方進行施工。

該單價均已包括了為實施和完成合同約定工程所需的臨時工程、勞務、材料、機械、質檢(自檢)、安裝、缺陷修復、管理、保險、利潤等一切費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責任、義務和一切風險。

2、工程施工完畢后甲方按《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進行驗收,合格后以設計樁長為準,由甲方開據《工程價款結算單》予以結算工程款。

3、本合同工程甲方不支付任何形式的工程預付款。

工程價款按實測工程量每月末結算,扣除有關規定費用、材料款及機械租用費等,并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5%質量保證金,2%環保保證金、1%安全保證金、1%民工工資保證金、1%工程進度保證金后,進行支付,所扣環保保證金待工程竣工驗收后無環保問題后再返還、安全保證金待工程竣工驗收后無安全問題后再返還、民工工資保證金待工程竣工驗收后無拖欠民工工資的問題后再返還、質量保證金待工程缺陷責任期滿并且通過國家審計部門審計結束后在三個月內返還。

七、材料要求及供應

1、護壁所需的水泥、砂和碎石由甲方供應給乙方使用,但乙方使用過程中不能浪費及完工后剩余部分要收集歸倉。

2、電費由甲方負責,架設和設備由乙方負責。

3、由甲方提供的材料,乙方必須做出需要用量、時間的計劃,提前七天送交甲方現場技術員,以便甲方及時協調供給。

八、支付方式:甲方根據公司(云南路橋股份有限公司)的情況和乙方現場完成的工作量按一定比例逐月支付。

九、其它有關問題

1、乙方不得將本合同工程委托或轉包給第三者施工,若發現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

2、乙方施工人員駐地及搬遷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

3、乙方施工人員進場后,應積極向當地公安部門辦理暫住手續,配合當地公安和甲方搞好治安保衛工作,若發生治安事件,甲乙雙方各自對自己的人員負責,并各自承擔相應的費用。

4、乙方在本合同工程施工中不能履行上述任一條款的規定時,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5、簽訂本合同的同時簽訂《安全生產、治安保衛責任書》、《工程廉政合同》作為本合同補充,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工程質量缺陷責任期滿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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