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法律史譯評》期刊投稿時,選擇合適的投稿時間至關重要,以下是一些建議:
一、了解審稿周期
首先,投稿前應仔細了解《法律史譯評》的審稿周期。根據公開發布的信息,該雜志的預計審稿時間:1個月內,因此投稿者需要合理安排時間,避免因審稿周期影響論文的發表計劃。
二、避開高峰期
避開高峰期:在節假日或學術假期期間,編輯和審稿人可能無法及時處理稿件。
熱點話題發表后:當某個政法熱點話題受到廣泛關注時,《法律史譯評》可能會收到大量與該話題相關的稿件。為了避免與熱門稿件競爭,可以選擇在熱點話題稍微平息后再投稿。
三、關注征稿信息
《法律史譯評》 期刊會定期發布征稿信息,明確說明當前或未來的重點收稿范圍、專題或欄目。投稿者可以密切關注這些信息,根據收稿需求來準備稿件,并在征稿截止日期前投稿。不僅可以提高稿件被錄用的機會,還能確保稿件與期刊的主題和內容定位相符。
重點欄目:法律史、文獻、歷史檔案等。
《法律史譯評》投稿須知
(一)集刊編輯出版周期較長,故本集刊不反對一稿多投,但堅決反對一稿多發。論文投寄本集刊時,應未在其他刊物發表或者即將發表。若論文已被他刊錄用,或是參加將會結集出版的其他學術活動,請務必及時告知本集刊做撤稿處理。
(二)所有來稿請遵守學術規范和學術道德,請勿一稿兩投。所有來稿均不退稿,請自留底稿。來稿若一個月未接到用稿通知,可自行處理。
(三)注意引用近兩年國內外的最新文獻。本刊采用順序編碼制標注參考文獻,文獻序號按出現先后排序,并在文中相應處標出。
(四)一級標題用編號一、二、三、,二級標題用(一)、(二)、(三)、,三級標題用1.、2.、3.,四級標題用(1)、(2)、(3)。一級標題居中,二級左對齊,三級標題左縮進兩格。
(五)標題:正文中標題用一、(一)、1. ……標明,內容應符合國家現行規范,并使用國際標準計量單位。
(六)注釋一律采用腳注。腳注用小五宋體,包括文獻作者、文獻題名、出版社及出版年或期刊的年(卷)、起止頁碼,用帶圓圈的阿拉伯數字序號標注,每頁單獨編號。
(七)來稿請提供作者筒介,注明姓名,出生年份,性別,籍貫,學位(或在讀學歷),技術職稱,聯系電話及通訊地址、郵編。
(八)關鍵詞是反映論文主題概念的詞或詞組,一般應選取稿件中的關鍵性詞組,避免使用較寬泛的詞,數量3~8個。
(九)若來稿無特別說明,視為作者同意本刊以非專有方式向第三方授予其論文的電子出版權及匯編、復制權利,以及文摘刊物對論文的轉載、摘編等權利,并同意集刊公眾號“法律史評論”網絡首發全文。
(十)正文中的圖或表分別按圖1、圖2、圖3、……或表1、表2、表3、……順序編排,圖的標題位于圖的下方,表的標題位于表的上方,并注明數據和資料來源。如有補充說明,應以“注:”的形式進行說明。
四、合理安排個人時間
投稿者還需要根據自己的時間安排來選擇合適的投稿時間。此外,還要考慮到自己的研究進度和稿件質量,確保在投稿前對稿件進行充分的修改和完善。
綜上所述,選擇合適的投稿時間需要綜合考慮審稿周期、高峰期、征稿信息以及個人時間安排等多個因素。通過合理安排投稿時間,可以提高稿件被錄用的機會,并確保研究成果能夠及時發表。
《法律史譯評》期刊創刊于2013年,由廈門大學法學院主管并主辦,是國內公開發行的政法類學術期刊,雜志社地址:福建省廈門市思明區思明南路422號廈門大學法學院,以反映政法改革與發展的最新成果、致力于為深化政法改革、繁榮政法科學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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