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論叢》創刊于2013年,辦刊以來,融指導性、實用性、知識性于一體,發行周期為:季刊,經過雜志社調整,不斷提高了刊物的整體質量,在行業內有一定的影響。它是一本由吉林大學珠海學院主辦的學術理論刊物。該刊秉持繁榮學術研究的宗旨,通過創新的思維和多學科的視角,對國內外政治、經濟、社會、文化、哲學、歷史、社會、教育以及生態等領域的重大理論問題和現實問題進行研究。它為廣大教師和科研工作者提供了一個開展學術研究的窗口和平臺,為辦好教學型大學、開拓和深化學術研究以及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服務。
本期刊的主要內容涵蓋了研究人文及社會科學主要學科的理論問題和學術前沿問題。通過深入研究和探索,雜志緊密結合中國改革開放實際,研究探討政治、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理論問題和發展戰略問題,以期推動學術界對相關領域的更好理論建構和實踐應用。此外,雜志還關注對外交流問題,通過學術交流和比較研究,拓寬國內外各項研究領域的視野和新動態。同時,雜志也開展對中國哲學、歷史、文化、教育等領域的綜合研究或比較研究,為學術界和讀者提供更深入、全面的理論探討和研究成果。
該期刊的編輯團隊致力于確保刊登文章的學術質量和原創性。每篇投稿文章都經過嚴格的同行評審程序,以確保其在學術理論和方法論上的嚴謹性。通過刊登高質量的學術論文和研究觀點,雜志為讀者提供了一個權威可信的學術資源,促進學界學術交流和知識的傳播。
預計審稿時間:1個月內
(一)編輯部收稿后對稿件進行審核,1個月內將出審稿結果。對不符合要求的稿件提出補充或者修改意見;對未采用的稿件恕不退還,請作者自留底稿。
(二)請遵守學術規范和學術道德。引文注明出處,正文注釋采用腳注,參考文獻采用尾注。請勿抄襲、剽竊、一稿多投。文責自負。
(三)參考文獻應保持在5條及以上。參考文獻中的作者為1~3位時應全部列出,多于3位時只寫前3位,后面加“,等”即可;多位作者之間用逗號“,”隔開,參考文獻的著錄項目要齊全,順序要規范。
(四)中文標題力求簡明、醒目,能準確反映出文章的主題,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必要時可加副標題,不用非公知公認的縮寫或符號,盡量避免用英文縮寫。
(五)引文超過150 字換行另起;上下各空一行;第一行縮進4 格,以下各行縮進2 格。夾注置于最后一個標點符號之后。引詩超過8 行換行另起,規則同上。
(六)注釋是對文章標題、作者及文內某一特定內容的進一步解釋或補充說明。注釋序號用帶圓括號的阿拉伯數字表示;注釋位置在正文結束之后,參考文獻之前。
(七)作者簡介包括:姓名、服務單位、學歷、學位、職稱、職務等。另外,請注明通信地址、聯系電話、電子信箱。
(八)來稿請附中、英文摘要、中圖分類號和關鍵詞。其中,中文摘要應在200字以上,內容包括研究的目的、方法、結果和結論,要具體詳細,不能空泛而談;英文摘要應有與中文摘要對等的信息量(不少于100個實詞)。
(九)基金項目:獲得國家基金資助和省部級科研項目的文章請在正文后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及編號,按項目證明文字材料標示清楚。
(十)來稿應立論明確,論述嚴謹,語句精練,使用國家通用語言和規范漢字,遵從國家有關計量單位、科技名詞、數字、標點符號、漢語拼音等用法的標準及其他規范性文件。
若用戶需要出版服務,請聯系出版商,地址:北京市北三環中路甲29號院華龍大廈,郵編:100029。本站僅做歷史信息展示,不提供任何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