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稿件被《中國審判》期刊退修后,可按以下流程進行修改,以提高錄用概率:
一、分析退稿原因
1.?仔細閱讀退稿通知:明確編輯或審稿人指出的問題,如選題不符、創新性不足、數據缺陷或語言表達問題?。
2.區分退稿類型:可修改退稿、拒稿(若意見表明“研究方向不符”,建議改投其他期刊)
二、針對性修改策略
1.深入探討研究問題,提供更全面、深入的分析和討論。
2.增加相關理論背景和文獻綜述,以支持研究論點的合理性和創新性。
三、重新投稿準備
1.?附修改說明:逐條回應審稿意見,說明修改內容及依據。
2.核對期刊要求:
(一)本刊自發表之日起,如無電子版、網絡版、有聲版等方面的特殊說明,即視作投稿者同意授權本刊電子版、網絡版、有聲版等的復制權、匯編權、翻譯權、信息網絡傳播權及其轉授權等專著權。
(二)參考文獻:采用順序編碼制,按照正文中出現次序列于文后。以參考文獻:(左頂格)作為標識;序號(左頂格)用阿拉伯數字加方括號標示;每一條目的最后均以實心點結束。
(三)題名應恰當簡明地反映文章的特定內容,要便于編制題錄、索引和選定關鍵詞。一般不用副題名,中文題名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中、英文題名含義應一致。
(四)引注應能體現所引文獻資料的信息特點,應與其他文獻資料相區別;能說明該文獻資料的準確來源,方便讀者查找;有引有注,不得引而不注或注而不引。
(五)第一作者(通訊作者)簡介按姓名(出生年一),性別,職稱/學位,研究方向要求寫出,通訊作者同時提供E-mail和長期有效的聯系電話。
(六)附300字左右的中文摘要及4~8個關鍵詞,摘要簡要地介紹研究目的、方法及主要結論。英文摘要和中文摘要對應,不超過300單詞。
(七)論文所涉及的課題如取得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或攻關項目,應腳注于文題頁左下方,如“基金項目:基金資助(編號)”,并附基金證書及復印件。
(八)引用正式出版物,出版時間應精確到月;根據被引資料性質,可在作者姓名后加“主編”、“編譯”、“編著”、“編選”等字樣。
(九)修回稿的撤稿須提出申請,如該文主要內容在他刊發表,本刊將通知作者所在單位,按一稿兩投處理,且兩年內將不再接受第一作者和責任作者的文章。
(十)不接受主題:了解雜志不接受的特定主題和內容,以避免浪費時間和精力。
綜上所述,通過不斷地修改和完善,提高稿件的質量和學術水平,增加被期刊錄用的機會。
《中國審判》是一本在政法領域具有較高影響力的學術理論期刊,于2006年創刊,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主管,人民法院出版社主辦,為半月刊,國內統一刊號為CN:11-5414/D,國際標準刊號為ISSN:1673-5498。
該刊設置了視點、人物、觀點、案件等欄目,覆蓋政法領域多個研究方向,以反映政法領域的最新動態和發展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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