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字學報》創刊于2006年,辦刊以來,融指導性、實用性、知識性于一體,發行周期為:年刊,經過雜志社調整,不斷提高了刊物的整體質量,在行業內有一定的影響。它以其新穎的選題、廣泛的報道范圍、服務大眾且兼具高度理論深度的特點備受業界和廣大讀者的關注和好評。作為一本涉及中國文字學領域的學術期刊,該期刊致力于推動文字學研究的發展,傳播文字學領域的最新動態和研究成果。該刊物的選題涵蓋了中國文字學的各個方面,包括文字的起源、結構和演變,漢字的研究,文字的應用等等。它不僅關注文字學的理論探討,還兼顧實踐應用,力求促進文字學的學術研究和學科發展。
該期刊旨在服務大眾,力求將專業的學術知識以簡明易懂的方式呈現給廣大讀者。盡管注重服務大眾,該刊物仍然保持了較高的理論深度和學術價值。它不僅刊載了優秀的學術論文,還包括評論、研究報告、學術討論等不同形式的文章。這樣的多樣性和深度使得該期刊成為了學術界和文化愛好者追尋知識、研究和交流的重要平臺。
憑借其內涵豐富、獨立觀點和對學術研究的扎根,中國文字學報在業界和廣大讀者中備受關注和好評。它不僅滿足了學術界對中國文字學的學術研究需求,還為文字研究者、文化工作者和廣大讀者提供了深入思考和理解中國文字的機會。其研究成果和理論觀點對于保護、傳承和創新中國文字具有重要的啟示和影響力。它在文字學研究領域的影響力和學術地位不斷提升,為中國文字學的研究和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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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文題應準確、具體;簡潔、明了;醒目而富有深度;文題中不得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縮略語、元素符號、分子式等。
(五)正文中表示標題級別的序號形式,一般從大到小依次為:“一”“(一)”“1”“(1)”“①”等。可以根據標題的實有級別,跳過某些形式的序號。
(六)行文中的注釋可使用腳注,注釋應是對正文的附加解釋或者補充說明,每頁連續編號,腳注符號用①②……,如果參考文獻中已經有完備信息的,可采用文中簡注,注釋內容置于( )內。
(七)主要作者的工作單位應寫明單位全稱、所在省市名及郵政編碼;作者簡介寫明姓名(出生年月)、性別、民族、籍貫、職稱、學位、簡歷及研究方向(任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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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論文所涉及的課題如取得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或攻關項目,應腳注于文題頁左下方,標明“基金項目:基金資助(編號)”,并附基金證書及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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