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公共法律服務》創刊于2023年,辦刊以來,融指導性、實用性、知識性于一體,發行周期為:季刊,經過雜志社調整,不斷提高了刊物的整體質量,在行業內有一定的影響。是一份專注于中國公共法律服務體系發展的專業期刊,它旨在通過理論探討、實踐案例分享、政策解讀等方式,推動中國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發展和完善。不僅為中國法律服務領域的專業人士提供了重要的學術交流平臺,同時也為普通民眾了解和利用公共法律服務資源提供了指導。
該雜志密切關注國家關于公共法律服務的新政策、新規定,并對其進行深入淺出的解讀,幫助讀者更好地理解政策背景及其實際應用。關注國外公共法律服務的發展動態,對比分析中外公共法律服務體系的異同,探索適合中國國情的公共法律服務模式。雜志的主要讀者群體包括司法行政人員、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等法律從業人員,同時也面向對公共法律服務感興趣的學者、學生以及廣大需要法律援助和支持的社會公眾。雜志致力于成為連接法律服務提供者與需求者之間的橋梁,促進信息交流和資源共享。
預計審稿時間:1個月內
(一)多位作者不同單位時,請在作者姓名右上角用數字與作者單位一一對應,一名作者跨多個單位時,作者姓名右上角的數字間用逗號間隔。
(二)論文所涉及的課題如取得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或攻關項目,需注明,如:基金項目:×××基金(編號)。
(三)文中涉及的量和單位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規定執行,并用規定縮寫符號表示。每一個組合單位符號中,斜線不得多于1條,如每天每千克體重用藥劑量應寫成mg/(kg.d)。
(四)文末請附作者詳細聯系方式(真實姓名、工作單位、地址、郵編、電話、電子郵箱等),以便及時聯絡。如愿附上作者個人簡況,甚是歡迎。
(五)前言:一般不超過300字。應重點概述研究的背景、理論依據、預期結果及意義等,一定要明確提出本文的寫作目的。
(六)參考文獻應標明所引用文獻的著者姓名、書名、出版地名、出版社名、出版時間、頁碼等。
(七)本類注釋是對論著正文中某一特定內容的進一步解釋或補充說明,或者各種不宜列人參考文獻的引文,如檔案資料、內部資料,轉引類文獻。
(八)摘要應是一篇完整的短文,不分段,不用圖、表,公式和參考文獻的序號,不出現非公知公用的符號或術語和縮略語。篇幅一般不超過300字。并附英文摘要。
(九)來稿須是未公開發表的論文,本刊不接受一稿多投,反對抄襲、剽竊等侵犯他人著作權的行為。本刊實行專家盲審制度,稿件正文中不宜出現任何個人信息。
(十)文題應準確、具體;簡潔、明了;醒目而富有深度;文題中不得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縮略語、元素符號、分子式等。
若用戶需要出版服務,請聯系出版商,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交民巷27號,郵編:100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