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與文化研究》創刊于2007年,辦刊以來,融指導性、實用性、知識性于一體,發行周期為:雙月刊,經過雜志社調整,不斷提高了刊物的整體質量,在行業內有一定的影響。
《語言與文化研究》雜志是一本專注于語言與文化領域的學術期刊。該雜志旨在促進對語言與文化關系的研究和探討,提供學術界最新的研究成果、理論觀點和跨學科的學術交流平臺。
該雜志涵蓋了廣泛的語言與文化領域。它關注語言與文化之間的相互作用和影響,包括語言學、社會語言學、跨文化交際、翻譯與文化轉換、語言政策與規劃等方面的研究。涵蓋的語種也是多樣的,可以包含各種主要語言以及少數民族語言的研究。該雜志還關注不同地區和文化背景下的語言差異和文化表達,提供了對語言與文化多樣性的研究和理解。
該雜志注重學術研究的深入和創新。它發表的文章經過同行評議,由學術專家對稿件進行嚴格的評審。這樣確保了文章的學術質量和內容的可靠性。它還關注前沿的理論研究、方法論探索和實踐案例研究,為學術界提供了新的觀點、理論框架和研究方法。
此外,該雜志致力于跨學科的學術交流和合作。它鼓勵不同學科領域之間的合作和交叉研究,如語言學、文化學、社會學、人類學、翻譯學等。這促進了不同學科領域之間的知識共享和學術交流,有助于豐富和拓展對語言與文化關系的研究視角。
預計審稿時間:1個月內
(一)編輯部收稿后對稿件進行審核,1個月內將出審稿結果。對不符合要求的稿件提出補充或者修改意見;對未采用的稿件恕不退還,請作者自留底稿。
(二)文稿應具有科學性、先進性、真實性和實用性,論點鮮明、論據充分、數據可靠、結論準確、層次分明、文字精練通順。
(三)參考文獻的著錄格式采用順序編碼制,著錄表置于文末,其排列順序以正文出現的先后為準,文內用方括號按先后順序標注,且置于行文的右上角。
(四)文題應恰當簡明地反映文章的特定內容,要符合編制題錄、索引和選定關鍵詞等所遵循的原則,中文題名一般不超過20個字。
(五)正文標題一般分三級:一級標題用“一、”“二、”“三、”標示;二級標題用“1.”“2.”“3.”標示;三級標題用“(1)”“(2)”“(3)”標示。
(六)注釋采用腳注,每頁重新編號,著作的注釋內容依次為:作者、書名、卷冊、出版者、出版年份、頁碼,期刊的注釋內容依次為:作者、文章名、期刊名、年份、期數。
(七)作者簡介:姓名、性別、出生年份、籍貫、工作單位、職稱、學歷、研究方向,通訊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電子信箱,相關信息務必準確。
(八)論文摘要:以提供文獻內容梗概為目的,不加評論和補充解釋,簡明、確切地記述文章重要內容。摘要中盡量避免使用“本文”“作者”等字眼。務求簡練,一般不宜超過250字。
(九)論文如為各級基金項目成果,需在首頁以腳注方式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及項目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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